“你以为是卖什么!”她瞪着大眼。
“哦!没什么!你跟他说,要二十万两,少一两银子也别卖,你放心,这么多银子贫僧不可能一人独吞,分你五万两。”
“你、你未免太贪心了吧,你是不是有顺风耳啊!”她气急败坏。
“姑娘!你要搞清楚,现在贫僧不是没银子可花,卖不卖的没关系,他既然能出十万两,自然也能再加十万两,能敲一笔是一笔,宁杀错,莫放过。”
“你还真是个奸商!”她咬牙切齿。
“姑娘,你这话可就严重喽,如果贫僧是个要饭的,他们也不可能给贫僧一两银子,现在他是要买贫僧的东西,贫僧并未白得他的。”
“你——!”唐莹被气得堵住了。
“别生气啦!为了几两银子跟贫僧呕气,多不值得!来,陪贫僧喝一杯!”邓关又厚着脸皮劝着。
“不喝啦!你让佛祖陪你喝呗!我早就被你气饱啦!”唐莹屁股一扭,只能装作不理他,不能使性子离开。
“姑娘!贫僧是什么禀性你还能不知吗!不就一个戒指么,大不了贫僧给你就是了,你爱卖几个银子就卖几个银子,是多是少都是你的。”说罢,他还真摘下戒指扔了过去。
她望着桌子上金光闪闪的戒指,心好一阵狂跳,结结巴巴,“你、你真的给我?!”
“废话!贫僧什么送出去的东西什么时候还拿回来了!不过……”他突然出手,一把将戒指攥在手中,“没这么便宜的事。”
“你——!”唐莹后悔得直蹦,“你无赖,明明说给我的。”
“跟着贫僧就要学贫僧,得爽快点,要就要,不要就不要,别扭扭捏捏,拖拖拉拉的,贫僧得牢记万州搜魂怪的教训。”
“你不提他就吃不下饭呀!”她杏眼一瞪,双目喷火。
“当时贫僧非得将雪灵芝母送给你,你倒好,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居然害得贫僧在冷水里泡了几个时辰,感冒到现在还没好呐!”他装模作样地耸耸鼻子,“啊——欠!”还打了个“喷嚏”。
唐莹深吸了口气,知道又让他扛上了,“你害得我家白白损失三十万两银子,好歹也得赔点吧,我不要你多少,你就拿这个戒指赔给我就成了,从今而后,你我互不相欠。”
“嘿嘿!姑娘,你这分明讹诈,你爹经营不善,与贫僧何干!”
“我警告你,现在将戒指给我就算了,否则,早晚要你好看。”
“姑娘原本就非常好看嘛。”邓关如登徒浪子一般嘻笑着。
“你到底要怎样才能将戒指给我?”她逼视着他。
邓关偏着脑袋,“这要看你有多大能耐喽。”
唐莹气呼呼地站起来,“哼!我不要你的,大不了将这买卖回喽,银子你也别想得到。”说罢,她觉得再没必要呆这儿受气了。
“慢走,不送,小心门槛。”邓关话音刚落,就听她惨叫一声,拌着门槛跌到天井去了。
见她一瘸一拐地走到小院子里去了,邓关也闪身出了客栈,一路往西狂奔而去,虽然他并未发现有人跟踪,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耍了不少手段,将所有可能盯梢之人全给甩掉了,确定身后绝对安全,他来到一个小镇子,此时离荆州足有三十里之遥。小镇子背山面河,显得非常破败。在江南鱼米之乡能有如此破败的小镇,是不多见的。镇子里住的多半是手艺人,或者是打渔的人家,整个小镇只有不足百户人家,一家比一家破败。镇子南边河汊旁有家四壁漏风的小店,挂着块几乎看不出字迹的招牌,模模糊糊的两个字——“银铺!”就是给人铸银子、破银子、打首饰的。
邓关警觉地四下瞅瞅,满是灰土的街道上空无一人,他闪电般闪身入内,刚好掌柜一家正在吃午饭,几个破碗,盛着一些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的黑糊糊的浓浆,散发着一股浓浓的苦涩之气,二老二小吃得津津有味。一阵微风拂来,在四人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房间里突然多了个大男子汉。顿时桌倒椅翻,四人被吓得滚作一团,本来就异常破旧的几个破碗,此时已摔成了碎片。
“哎!”邓关手伸得老长,可是他们已经摔倒在地,一个也没拉住,“你们别怕,我是来找你们打首饰的。”
这看起来像老者的人其实岁数不算太大,顶多也就四十来岁,只因长年累月的营养不良,才看起来像六十岁的,而这两个小的,全是姑娘家,一个比一个瘦,瘦骨嶙峋,只有两个眼珠子显得非常大,若是再胖点,必是美人儿。“小人姓欧,不知少爷何称呼?”欧掌柜找遍了整个房子也没能拿出一条还算像样的凳子招待邓关,只得无奈地摊了摊手。
“贫僧邓关,江湖人称独角兽,听闻欧掌柜手艺在荆州一带首屈一指,特意前来拜访。”
酉时左右,邓关乘座一条小船悠哉游哉地回到了荆州城,此时华灯初上,街上各种叫卖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城南水道两旁是荆州有名的风月场、**地。邓关头戴银箍,披着长发,身着紫色长袍,大拇指上套着硕大的镶宝石金戒指,倒背着手,傲立船头,显得气宇轩昂、英武不凡。小船沿着水道缓缓前行,两旁雕栏画栋、灯火通明,放歌吟唱、莺声燕语,香风阵阵、酒肉弥漫。文人墨客、剑客游侠、公子小姐、乃至流氓地痞皆流连忘返,好一派富庶繁华、热闹祥和之江南水乡之韵味。就在此时,一个极为败兴的高叫声搅了所有人的兴致,“有——贼——啊!”声音奇大,几里外都能听见,人群一下子就安静下来,继而引发一阵骚动,所有人再也顾不得吟诗作赋、打情骂俏,全掏摸着自己的钱袋子。这个时候,只有一种人不会在意自己的腰包,就是小偷。邓关非常得意自己这个计谋,很快就有多达十几个小偷进了他的“黑名单”。记得当年在京城就是跟着丐帮的弟子一路走,结果走到了吕相府上,发现了吕相暗中干着见不得光的勾当。这十几个小偷也一样,兴许将领着邓关找到六指门的总坛也不一定。
就在邓关拜访欧掌柜的次日,东门长风身边的罗大掌柜也得到了当年打制戒指的工匠还有后人在世的消息。东门长风不敢丝毫怠慢,立马带人也赶到了欧掌柜的破房子里。他自然拿不出戒指,只出示了一个图纸,还有一个印戳,“你认识这个戒指吗?”东门长风满怀期待地问道。
欧掌柜只是轻轻瞟了一眼,“家父手艺。”
一听这话,东门长风大喜过望,“你还能做出来吗?银子好商量。”
“又不是第一次了。”欧掌柜淡淡地说道。
“什么!”东门长风大吃一惊,“你、你是说还有人要你做同样的戒指?是不是打扮成出家人模样的年轻人?”他第一个想到的是邓关。
欧掌柜摇摇头,“此人包裹得严严实实,看不出来是老是少,他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手指又长又细。”他说的非常平静。
“常三指!”东门长风咬牙切齿。
“寨主,常三指这个卑鄙小人想以一只假戒指蒙混过关,我们这一趟没白来。”罗掌柜道。
“贼就是贼,禀性一点未改,完全不顾江湖道义!”东门长风杀气腾腾。
“寨主,别忘了我们还给了他十几万两银子。”
“哼!老子的银子可不是一个小毛贼就能吞得下的,他吃下多少,就要给老子加倍吐出来。”
“还要不要小人给你重新打制一只?小人敢以人头担保,绝对一模一样。”欧掌柜火上浇油。
“不必了!”东门长风气呼呼地站起来,扔下一锭银子,怨天恨地的走了。
终于,常三指要与邓关这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对手面对面交锋了。两人都有些冤枉,邓关为了一封莫名其妙的信在荆州耽搁几天;而常三指则是有心要给他好看,其实两人以前都没什么深仇大恨,甚至根本就没见过面。世间无数的仇恨就是这么来的,往往杀得头破血流都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巧的是,两人给对方选定的“黄道吉日”居然是同一天,只不过邓关选择晚上去,而常三指更“着急”,大白天就来了。
邓关一人坐在桌子旁边,吃着火锅,天气还有些寒冷,脚下搁着一只小炭炉,他一只脚踏在上边,边吃边喝着小酒。唐莹不在,她正跟邓关呕气呢,将自己关在房间里,正抱着脑袋想一些歪门邪道,得怎样才能将戒指从邓关那儿抠出来?
“哼!好大一股贼味!”一身穿烟黄色绣花长袍的消瘦老者出现在大门口,高高的颧骨、深陷的眼窝,直挺挺的鼻梁,他边走边揉了揉鼻子,仿佛自己被浓浓的“贼味”给呛到了,还打了个喷嚏。身后的家丁立马拿着精美丝巾给他擦鼻涕抹脸。他正是前来与邓关过招的常三指,平常他是绝不亲自出手的,这次为了邓关,让他破了例,他要亲自“招呼”这只刚出道的“雏鸟”。
第四二一节 好大一股贼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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