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城口生变:挥金如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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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四人站在院子的门口。寒天和北榆跃上狼的背,信在前方带路,四人一头扎进狂风不止的大漠里,向着西旺里达出发。

  时值傍晚,他们才从大漠的风沙里钻出来。刚一睁开眼,就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花草丛生。还有不远处伫立着的黄土之城。

  寒天和北榆跳下狼背,撒开脚丫子在平原上疯跑。跟没见过世面的小孩一样,扯着地上的杂草,一个追逐,一个逃跑。

  狼瞅准了机会,轻轻一股烈焰运到脖子上,银色的毛发在打结出炸开,粉色的布偶顺势滑下。

  在狼抬起爪子将它踢向大漠的时候,似感到背后一股无名的火焰燃起,待它转过头,北榆正一副严肃的表情看着它。

  “不小心掉下来了,我想把它捡起来……”狼尴尬的看着北榆。

  北榆一头冲到狼的身边,三两下又把布偶给系在了它的脖子上。

  狼很恼火,但没处撒。只好瞪着一旁看着笑话的信,信万万没想到的事,这种“灾难”即将也会以不同的方式降临到他的头上。

  去往西旺里达的路,也只有了中间的一条大河。信一头扎进河里,开始起了自己的游泳表演,却不然抬起头的时候,三个人已经在河对岸傻傻的看着他了。

  “快点啊!”北榆笑着催促他。

  信一脸苦样,只想找个缝钻进去,等他出水的时候,三个人已经走去了老远。

  “会跳了不起?”信骂了声,扭着身上的水渍。

  不出信所料,西旺里达的城门口果然布置重兵。一排排士兵整整齐齐的列在城门口,排出去十几米。进出的所有人,都像被抄了家一样,每样东西都不放过,来回的搜索着。

  “我就到这里了,再近点就会被发现。”

  狼放下寒天和北榆,独自向着东边的山脉奔赴而去,不一会儿便消失在了他们视野里。

  “进城的时候不要乱说话,我是你们的父亲,听见没?”信再次重申问题,怕两个孩子忘了头。

  确认了所有应该会盘问到的问题,三个人才向着城门口走去。

  信的心怦怦直跳,他从来没有这样紧张过。曾经自己一个人独来独往,被抓住或是赴死,没有任何挂念,可他现在牵连着两个小生命,反而让他没了主。

  他蒙着自己的脸,低下头,紧紧牵着孩子的手。两旁威严已整的士兵挨个看着过路的每一个人。信不敢对视,生怕从他慌乱的眼神中看出端倪。

  很庆幸,他只管埋着头向前,一路上没有任何士兵将他们拦下。北榆倒好,一路上冲着每个人点头微笑,引起不少人的注意,最终他们还是在城下被拦住了。

  “进城干什么!”一杆长枪拦住去路,挡在信的胸前。

  “哎哎哎,进城买东西,家里快没吃的了。”信吞吞吐吐的回答。

  “买东西?”士兵仔细瞧着蒙着脸的信。

  信紧张得全身都出了汗,低头看着士兵的脚一步一步的朝自己走过来。

  信使劲捏了捏两个孩子的手,寒天意会到,皱紧了眉头。

  就在士兵走到信的面前,要一把撕开信蒙着的脸时,一旁的北榆俯身弯下腰去。

  “哎哟……”北榆痛得蜷缩在地上,使劲捂着自己的肚子。

  “我的宝贝女儿,你这是怎么了?”信赶紧去扶北榆,正好躲过了士兵伸出的手。

  “爹爹,我快撑不住了,肚子好痛!”北榆痛苦叫着。

  信一把抓住士兵的腿跪下去。

  “将军您看我女儿病的不行了,您就行行好!行行好……”

  士兵看了看蜷缩在地的北榆,一脚踢开了信。

  “快快快,快进去看医生,别堵在这城门口。”

  “谢谢,谢谢将军……”信赶紧抱起北榆,佝着腰跑进了城里。

  直到拐过弯,彻底不见了城门口的士兵,才停下来放下怀里的北榆。他大喘着气,看着蹲在地上的北榆。

  “你不会真肚子疼吧。”

  北榆偷看了下周围,冲着信笑了下。

  “真有你的,还挺机灵的。”信长舒了口气。

  寒天站在一边,好像还被蒙在鼓里似的,诧异的看着北榆。

  “骗…骗人的?”寒天惊呼。

  “你小点声!”信一把捂住寒天的嘴,带着两个孩子赶紧逃进了巷子里,才有了点歇息的空间。

  “要是你,我们早就死在那城门口了。”信瞪着寒天。

  “那怕什么,狼会来救我们的。”寒天不以为然。

  “救?就算是救了我们去哪?这离下一个城市几百里的,不停的跑也得好几天。”

  “好了好了,我们先找个地方住下吧!”北榆劝解着。

  信缓过神,想了下该去什么地方驻扎。以前的旅馆肯定是去不了了,要是带着两个孩子住在垃圾堆,也很不像样子,那会拉低他的脸面。

  他早就想好住在什么地方了,至于狠心把自己所有的财产带了出来。让两个小家伙体验一把最富裕的生活,西旺里达最高级的旅馆。正好自己十几年来也没花过钱,奢侈一把。

  最好的旅馆坐落在西旺里达第七层的富人区,是给有钱的富商和官人阶级的人准备的,是西旺里达的权势人士开的,不过好在保密措施做得极好,不管什么人,就算是被追杀的逃犯,只要肯在旅馆里花钱,也不会被供出去。他们还会帮着隐瞒,只是退房之后,他们就不管日后的事了。

  信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道,馊得很。再去闻了下寒天和北榆身上的气味,都是一股汗味。这要是去第七层,准被当成穷人赶出来。

  “走,换装!”信拖着两个人就朝着第三层的服装店而去。他身上的钱,足以他们在西旺里达快活的挥霍两个月。

  寒天和北榆都很不解的看着信,恍然感觉他变了个人似的。

  “不是节约点吗?”寒天问。

  “节约个屁,老子想快活就快活。”信说。

  “钱用完了怎么办?”北榆问。

  “用完了再说。”

  寒天和北榆偷笑着,他们越来越喜欢起了这个陌生的大叔。从在大漠里救了他们三人,寒天本以为信只是好心。

  信其实是寂寞得太久了,十几年来,没有一个真正愿意亲近他的人,甚至连个说话的都很少。

  当他看见寒天和北榆时,就把自己的心窝掏了出来。因为孩子的心是善良的,他第一次看见北榆的脸,就融化了他干涸的心。

  “你俩别给我丢脸,什么贵给我穿什么!”信大叫一声。

  “好嘞!”寒天和北榆齐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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