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去往西旺里达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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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天躺在狼的肚子上,静静看着天空发呆。他不太理解为什么狼要说这样的话,北榆在他看来就是个跟他差不多大小,还没见过世面的孩子,能有什么危险?

  狼说的危险不是北榆,而是北榆身后庞大的势力。要是兽族像往日一样壮大,他可以大言不惭的说“这人我保了”。可兽族已经支离破碎,到了危机的边缘,谁也不会买这个账。

  寒天还不懂这个道理,所以讲了也没用。狼趴在地上,缓缓进入了梦里。它已经几天没有好好的睡过觉了,此时的它,感到周围一片祥和,没有任何危险的样子,所以放下了所有的警惕,整个身子如一滩软泥趴着。

  寒天嘴里哼着小调,是老秃和叶舟打猎的时候喜欢唱的。寒天也慢慢的学会了吟唱,在大漠恐怖的风沙里,优雅旋转的曲子,在十几米高的院子里来回荡漾。

  信听着醒过来,转头朝屋外看了眼,又轻轻合上了眼。小土房的四个人,都未听过这段洗涤人心的乐曲,好似回到了最初的时候,想着的绿水青山,和放言万里的豪情万丈。

  寒天哼了整夜,直到太阳刚升起的时候,才没了力气,缓缓的闭上了眼。

  四人静悄悄的进入梦里,好似做了一个世纪的美梦,无人打扰。

  信的食物,只够四个人硬撑上半个月。狼能吃一顿饱餐管上好几天,其他的食物,大半是被寒天一个人消灭的。就连信屋内墙上的羊头标本,都被寒天拽了下来吃掉了半个头。

  信听说过大胃王的传说,那还是他在军营里的时候。人类能吃成他这种熊样的,不是肥胖症,就是天生壮如牛。寒天却看上去跟普通的孩子差不多,只是稍微练过。这让他不得不怀疑到兽王一脉上去。

  信问过狼这个问题,都被狼打了回去。信见怪不怪,经历过生死,体验过绝望,感受过孤独,体味过流浪。所以咽进了肚里,再没想过。

  寒天和北榆很喜欢信,信在他们眼里,就是个超级搞笑好玩儿的大叔。没有花花肠子,吃喝全都拿了出来,还给北榆和寒天用骨头编制了一段腰佩,成对的别在了两人的腰间。

  信说:“知道吗,我们那里勇敢的孩子,都用自己的战利品,打造成饰品摆放在家里或身上,来向别人炫耀自己战绩。”

  寒天听得兴奋不已,扬言要打败天下无敌手,却被信和北榆嘲笑的憋红了脸。

  信的战利品呢?他最大的战绩就是胸前那块骨片,被他雕刻成了项链,日夜挂在脖子上。骨片是杜普旺斯曾经最厉害的士兵的,那人此时已长埋地底,成了杜普旺斯最大的屈辱。

  信是不会将这个辉煌的战绩告诉任何人了。起码现在来说是的,要是不巧真被杜普旺斯的人抓了去,他定会取下胸前的骨片,高声大喊:“这人就是我杀的!”

  寒天说:“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呢?”

  家里的粮食已经所剩无几,再不出去采集,四个人都会饿死。

  信有点不敢去西旺里达了,因为守城的士兵看过他的模样,肯定会在城门设下重兵。

  他对狼说:“你们怎么打算?”

  狼想的是继续在大漠里寻找秘密,可要是让信知道了目的,也是件棘手的事。不过信是大漠生存了十几年的半个土著,要论如何搜寻线索,他肯定是第一首选。

  “跟你去一趟西旺里达吧。”狼回答。

  寒天和北榆都高兴的抱成一团,开始欢呼了起来。

  “可你怎么办?”信问着。

  狼的身份可不比信,信能稍微隐藏一下就能蒙混过关。可这么大怪物,是个长了眼睛的人,都不会放它进城。

  “我在城外守着你们,出了什么问题你让寒天叫我,我随时都会冲进城来将你们救出去。”

  狼的回答让信对这个怪物有了不少的好感,信估摸着狼的能力,虽敌不过百万大军,守城的士兵也是能摆平的。

  这件事就这样敲定下来,信带着两个孩子,假扮成家人去城里搜集物资,物品准备好后及时撤离,然后回到这大漠边缘的草原上再做分别。

  狼如果没有食物,也是无法在大漠里继续行进,它会在与信分别之后,另找机会重回大漠。

  寒天与北榆商量着买什么好玩儿的东西,全被信一股脑的打散了。

  “不是去玩的!”信吼了声,“我也没那么多钱给你们糟蹋,你们走了我一个人还得靠这些钱活着。”

  北榆被信吼得一愣一愣的,寒天却一副不服气的样子。

  “别这么抠嘛,钱没了再挣对吧。”寒天冲着信挤眉弄眼。

  信拗不过寒天,没再管他,走进房子里,给两个孩子每人分了点遮蔽风沙的衣物。

  “别到时候给我惹麻烦就行了!”

  寒天跟北榆偷着笑,背地里像是预谋了什么,搞得信心里慌得很。看在有只可靠的大怪物,他们出城也不会在像几个月前一样狼狈。

  “这是我最后一次去西旺里达,下次就换个城市了。”信想了想,离他再近点的,就是四御的城都王下了。

  狼很担心寒天会在西旺里达出事,它有不好的预感,每次这种预感升上心头,最终都会带来不好的结果。

  它对着寒天的内心喊话:“别高兴的太早,这不是去玩的。”

  寒天怔了怔,回头看着狼,嬉笑了下。

  “没事,你放心好了。”

  狼无奈的看着寒天,开始后悔答应淑芬带这个孩子出来。如果当初将他带进洞穴,然后封出洞穴的入口,那些人也就发现不了他们。

  可淑芬的话总让它不可抗拒,像是一种降临的责任,如果不履行,就会后悔终生。

  它叹了口气,看着几个人准备着第二天行程的物品,独自趴在门口。

  “来,这个给你带上!”北榆拿着一个粉红色的小布偶朝着狼跑过去。

  “滚蛋!”狼看着粉红的饰品就心里发毛,竖起全身的毛发,腾开了全身的烈焰,吓得北榆停在了原地。

  “喂,人家小姑娘一片心意,你就接下吧。”信远远看着差点笑出声。

  北榆一点一点的靠近狼,狼也一点一点向着角落退去。此时的北榆在它看来,就像个十恶不赦的恶魔,非要蹦到它的面前,一把揪住了它脖子上的毛,给打了个结挂了上去。

  粉色的布偶掉在狼的脖子下,让它失去了以往的威严。反而更像一只受尽折磨的大宠物。

  狼拿她没法,看着背着手绽开笑容的北榆,只好作罢。

  妈的我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屈辱,找个空挡给丢进大漠里。狼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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