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条筒子楼里,黎明的晨光从楼道间窗户斜照进来,一条人影被拉长朝远投去。
通宵一晚上的男孩打着哈欠一步步往楼上挪,摇晃着身子好容易爬到六楼,正准备掏钥匙的他眯缝着眼一抬头,赫然发现家里的门竟大敞着,门口鞋子被踢的四处散落。
“妈,门怎么开着啊,这不关门多危险啊。”男孩关了门高喊一声,踢了鞋子光脚往屋子里走,“给我做点粥喝吧,饿的脑袋都发晕了。”
屋子里静的只余下墙上时钟滴答滴答的声音。
“奇怪,这什么味儿……”男孩久没有等到回音,顺着那股子腥甜的味儿进了主卧,刚走进去没两步,男孩看清主卧的情景之后立时尖叫一声吓得晕倒在了地上。
主卧乱做一团,杯子枕头全被撕碎了扔在地上,在满床的碎屑中躺着一具尸体,或者说……是三分之一的尸体,之所以能一眼认出那是尸体,是因为尸体主人的脑袋还算完整点,就扔在残缺肉块的旁边。
而脑袋旁边,一个中年裸体男人正背对门口低头在尸体上不住啃咬着,嘴里不时发出的“嗬嗬”声让人头皮发麻。
…………
警局后院里,程志攥着保温杯半躺在椅子上,微微眯着眼睛享受难得清静的早晨时光。
“程志!”浑厚的男声一声高喊,紧接着是规律快速的脚步声,程志不用睁眼都知道来的人是谁,“王立辉王队长,我美好的清晨都被你给破坏掉了。”
这好容易才躲一次清闲,为什么就不能让他安静的躺会儿呢?
王立辉三两步走上前,一巴掌拍到程志的后脑勺上,声音激动中带着紧张,“什么美好的清晨,快准备准备跟我出现场,发生命案了。”
命案?
这两个字就像程志身体的开关一样,他豁然睁开眼睛快速起身,一个转眼就不见了踪影。
半个小时之后,程志和王立辉抵达了凶案犯罪现场,窄小的筒子楼早被围的水泄不通,闲着没事的民众一个个好奇的朝门里张望着,不时还兴奋的讨论着什么。
“让一让让一让,法医来了!”一个警员快速的清理了过道给程志,他没有急着进去,而是在门口张望了几眼,取了鞋套塞给王立辉,自己套上之后又带了口罩才阔步走了进去。
一个男孩瑟瑟发抖坐在沙发上,旁边温柔的心理医生正低声的安慰着他,不时用自己的手拍拍他的后背,男孩显然是被吓惨了,一张脸白成了一张纸。
王立辉冲程志比了个手势,“我去问一下,你忙你的吧。”
程志扫了一眼那个男孩,连眉毛都没动一下就带上手套进了主卧。
“程法医,您来了。”里边的警员犹如看到救世主一般,苍白着脸把程志请了进去,乖乖的,这样的命案现场他可是第一次碰到,凶手简直是丧心病狂。
床上的脑袋正惊恐的睁大眼睛,脸上的表情凝固在了痛苦上,失血过多让脑袋整个皮肤和嘴唇白的可怕,最让人觉得害怕的不是她绝望恐惧的眼神,而是她脖子上的伤口。
“这是被直接撕下来的?”程志咕哝了一声俯身凑上去仔细的观察。
边上警员听到这里几乎都要控制不住自己翻滚的胃,“程法医您在开玩笑吧……”他心虚的扫了一眼女尸的脑袋,“这得多大的力气才能把脑袋给撕……撕下来啊。”
程志伸手用镊子小心翼翼的提起脖子上的皮肤,“我没说是直接撕下来的,你看这里。”他示意警员顺着自己的眼神去看,“这有很明显的咬伤,而且不止一口,从撕咬痕迹上看应该是人咬的,很可能是凶手在连续撕咬了死者之后直接把脑袋撕扯下来的。”
所以脖子上的软组织伤口才这么的不规则。
警员被他说的终于再控制不住,转身疯狂的冲了出去。
王立辉奇怪的看着那个警员的背影,把笔记本塞到胸前口袋里阔步走到程志身边,也跟着他一起去看尸体。
“孩子当时被吓坏了,说那个人吃了他妈妈,他不敢看过去,再接下来就成这副模样。哦对了,他爸人不见了,已经让几个兄弟去寻找了,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很多。”程志直起身子叹了一口气,拿着镊子虚空点了点已经成肉块的尸体,“脑袋是被撕扯下来的,这一般人做不到,就算是嗑药也做不到。身体也是被撕咬成了一块一块的肉,但是就目前我目测观察来看,凶手应该是单纯为了撕咬而撕咬,死者身上的肉应该没有少太多,而且……”
程志暗道,这凶手得有多大的力气,“你不觉得奇怪吗?为什么死者被撕咬成一块一块的肉,脖子被整个撕开,血迹却这么少。”
对啊!
王立辉恍然大悟,所以进来之后他一直感觉很奇怪,却抓不到奇怪的重点,原来是这个。
“一个成年人身上正常的血量是体重的百分之七到百分之八,从死者脑袋的大小来判断,死者的体重不低,是什么原因导致死者被几乎整个咬烂的情况下,血迹却只有几滴沾在附近床单上。”
程志捏住下巴,这一切都不符合常理,除非是血被人给抽走了。
越是不符合常理的地方越让他觉得好奇,他匆忙打开尸体包,小心翼翼的把床上的女尸一块块的收到包里,又俯身在床上仔细的查找了许久,在确定没有遗留下什么东西之后才起身。
“尸体我带回去了,会尽快给出勘测结果。”程志取掉手上的医用手套,拍了拍王立辉的肩膀,“注意安全,我觉得凶手是个很可怕的人,而且很可能精神失常了。”
正常人怎么可能会吃人?
程志匆忙回了警局,立刻带着法医科的人投入到尸体勘测中,很快就得到了一个突破性的进展,尸体上有另外一个人的血迹。
程志本来以为这件案子就要破了,可以拿着证据直接申请逮捕令了,但在血检结果出来的时候他却傻眼了,他拿着DNA鉴定单站在实验室里几乎以为自己在做梦。
鉴定单上的DNA组成结构尽管大多数都和人类相同,但在其中一级结构上却发生了突变和变异。
“不可能……分子结构明明是人类的,怎么可能在结构上发生突变。”程志站不住脚,狠命摇了摇自己的脑袋,在确定自己没有眼花之后转身朝着警局档案室冲去。
天啊,他发现了什么?!
档案室管理员小刘看到程志忙合上报纸给他打招呼,但程志像是没有看到他一样。
程志是警局出了名沉稳的人,不管发生什么事永远都是那副温温吞吞的样子,除了在命案现场雷厉风行,其他不管做什么都是慢慢悠悠、不急不缓,小刘和他共事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看到他脸上露出这种疑似惊惧和害怕的表情来。
他不由好奇发生了什么事,把报纸拍到桌子上也跟着走到了命案档案区。
“程医师,你在找什么啊?”小刘在他身后探头探脑,一脸的好奇,“要不我帮你一块找吧。”
“一宗案件。”程志头也不抬,快速的浏览一卷又一卷。
小刘到底是档案室的管理员,多多少少也懂一点这方面,挠了挠头也帮忙找起来,“你说的这也太模糊了,这里的档案这么多,得找到猴年马月去啊?”
程志没理他,抱起一摞摞的卷宗放到了角落桌子上,他则埋头快速的翻阅。
见他看得这么仔细,小刘也不好打扰他,只能又帮他把相似的卷宗找到放到了他桌子上,也不说话转身就走了,程志头也没抬匆忙说了句“谢了”。
这一看就看到了半夜十点,小刘几乎都快坐不住了,哈欠一个接一个的打,程志还四平八稳的坐着,精神头一点都没有比白天少,把个小刘佩服的五体投地。
其实程志几乎也快心灰意冷了,他找了整整一天都没查出个所以然来,没有任何一卷卷宗记载有一丁点的信息。
他手撑着脑袋闭眼休息了片刻,再睁开眼的时候目光被一个牛皮纸卷宗吸引了注意力。
暗棕色的皮纸,和别的卷宗材质完全不同,上边什么字都没写,只用带着点黄的丝线交叉缠了起来。
程志遥遥扫了一眼小刘,鬼使神差的快速打开了那个卷宗,卷宗第一页就写着血案之迷。
就是它!程志曾看到过的一起案件,但此时在查阅时,心里竟冒出一股怪异的感觉。
卷宗上记载着一个未破解的案件,确定了凶手是谁,但却一直抓不到犯人,在全国通缉的情况下连凶手的影子都没见到,让程志觉得两起案件有联系的是,那个案件和今天发生的案件几乎一模一样。
同样是被撕咬成一块一块的尸体,同样的现场血液少的可怜。
不同的是记载的案件凶手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个子很娇小的中年女人,她杀掉了她家的管家和全部下人。
程志皱了皱眉头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一个中年女人是怎么把几个身强力壮的男子给杀掉并撕咬成一块一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