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桩纵火案,调查起来比于袁二人预料中要顺利得多。
被困火场的伤者中,便有聚众吸毒乃至泛读嫌疑人在,而逃出生天的,除去趁乱逃走的十来人外,还有两人如于袁猜测一般,混在人群当中,寻找制造矛盾冲突的机会。
伤者暂且忽略,这会儿还在接受治疗,而趁乱逃走与混在人群中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在调取监控,并结合戒毒所强行戒毒记录后,很快便被锁定并抓获了。
此后,审讯工作有条不紊的展开。
瘾君子与独贩子这俩身份,很多时候都是重合的,尤其是下边那帮子小角色,以贩养吸,大有人在。
他们这帮人,看似相当矛盾。
一方面,由于泛读是重罪,碰了便动辄无期或死刑,使得他们极狠,在发现事情可能败露的时候,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杀人放火黑吃黑都不在话下。
同时,对待内部叛徒,大佬们会毫不犹豫的以最残忍的手段将他们给处理掉,以儆效尤。
这导致他们被抓初期,嘴相当硬。
但另一方面,由于独品的长期摧残,或许由于时间、剂量以及个人身体素质的原因,对身体健康方面的毒害还不算太大,但精神意志方面早已千疮百孔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又没几个真正意义上的硬骨头。
因此,所谓的嘴硬不过是一时,绝无能长久支撑毒瘾发作可谓痛不欲生,连命都可以不要了,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相比于那些所谓残忍的“惩罚”,对他们来说,戒断反应才是真正可怕的魔鬼。
再有nn们的“循循善诱”,他们也明白,只要供出自己上线,大佬们便自身难保了,又怎么有机会报复惩罚他们?从某种程度上说,或许大佬们落了,他们才真正获得安全。
纵使他们的罪责已经达到了被判死的标准,但在立了大功的前提下,从轻判死缓、无期乃至十几年有期的机会,也并非争取不到。
况且,抓获的嫌疑人数量较多,营造出了典型的囚徒困境,因此没费多大功夫,他们便招了。
以这帮家伙的供词做突破口,抓住他们的上线,再揪出上线的上线,最终揪出了这一规模并不大的犯罪团伙的幕后大佬该老板詹采。
针对詹采的调查很快展开,他的犯罪手法并不高明,甚至直接在家中窝n品,因此,很快便收集到了相当齐全的犯罪证据。
而他,在铁证面前,只得乖乖招供。
他名下,除了一家外,还有一间酒吧,并借助这两产业,利用员工和马仔,在和酒吧内兜售独品。
当然,他并不会向普通顾客兜售这些东西,一般而言,都是买家或者个别“散户”上门,借唱歌、喝酒为由于包房内进行交易,交易完成了还能顺便跳跳舞唱唱歌什么的,某些瘾头大的买家,还会在交易完成后直接嗨起来。
他当然也清楚,节假日期间,酒吧和十有会面临“突击检查”,因此也不会蠢到在这种时候依旧做这些交易。
相反,他还严格勒令自己的马仔们禁止在这种时候办事。
但奈何,猪队友有时候太“聪明”,而偏生又碰到了个相当认真负责的缉毒警。
案发当晚,该团伙成员包了三间包房唱歌,待缉毒警与治安警组成的联合小队检查完后,认为检查已经过去了,便忍不住拿出独品开始“嗨”起来,不曾想缉毒警杀了个回马枪。
前台通知到他们的时候,已经晚了他们包房虽然深,但缉毒警明显经验丰富,刻意从深处开始查,其中一间包房尚未将东西收好,便被抓个正着。
另外两间包房幸运一些,但他们很快便被发现有同伙被抓了。
情急之下可能还有独品的作用他们出了个昏招,决定纵火并趁乱逃走。
这帮智障显然忘记了,既然他们的事儿已经被揭开,就算纵火制造混乱,又能跑到哪去?躲得过初一也躲不过十五。
纵火的方法,其实也没多高明。他们知道,想要制造sn,便得在短时间内至少点燃一个包房,于是,他们便赶紧找到经理,将这事儿告诉他。
而经理,实际上也参与到了泛读当中,听他们一说,也慌了,失去了判断力,也认为只有彻底销赃并转移公安的注意力,他们才能逃过一劫。
而销赃的办法,想来想去,似乎也只有纵火。
至于已经被抓的同伙,没办法了,希望能烧死他们吧,要没烧死逃出来了,就让他们赶紧离开新安,跑的越远越好。
于是,他们就趁联合突击检查小组的民警注意力集中于那家包间的时候,从酒**超市弄来了大量的高度白酒,泼洒在包房地上、沙发上,又迅速从厨房弄来几个煤气罐,分散在俩标间内,将阀门打开、点火。
短短十几秒,俩包间便彻底烧了起来,且迅速往其他包间蔓延。内的烟雾报警器很快被触发并报警。内顾客在短暂的sn后,很快纷纷逃了出来,仅有少数被困在火场当中。
调查小组则在第一时间分散开来,向指挥中心汇报情况要求派消防过来,做好引导群众疏散、撤离工作,并挨个包房检查,看是否有因为各种原因停留在现场的人员,同时尝试控制火势。
可惜,他们毕竟不是专业消防人员,情急下犯了个相当严重的错误他们找到了消防水栓,并想以此灭火,结果反而导致了火势蔓延。
被纵火犯作为引燃物的酒精尚未完全燃烧掉,水一冲,浮在水面上的酒精便一边燃烧一边顺着水流扩散,反而助长了火势。
最终,因火势蔓延,俩辅警、一治安警、一nn错过最佳逃生时间,被困火场。
自纵火案发生,历三天四夜,合共十三小时调查,这桩纵火案的脉络被彻底摸清,纵火犯罪嫌疑人、以詹采为首的犯罪团伙被尽数抓获。
但,这桩案子依旧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