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节骑枪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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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克森公爵据说是一位骁勇善战的豪杰,等待别人进攻是他极为厌恶的事情,当他的得知梅森公爵召集封臣集结兵力的时候,他决定抢先命令自己的骑士们攻入对方的领地,一方面寻找合适的作战地点,一方面炫耀自己的武力。不过,梅森公爵虽然年纪比萨克森公爵大得多,但也不打算坐以待毙,他命令自己的宫廷将军组织起一小支骑士组成的骑枪队,对萨克森公爵的挑衅进行坚决的反击。

  在茂密的森林小径中,马蹄的声音响起,兵器相互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不时的有人的咳嗽声发出,林中的鸟兽受到惊吓飞速的在灌木中窜动,但是没有人理睬这些平日打牙祭的小动物们。

  “不愧是古代,环境还真好。”阿若德腰间别着那柄伍德洛的宝剑,身上穿着一件皮革甲,中世纪的皮革甲大多是用牛的皮肤缝制,使用粪便制造的粘合剂进行反复鞣制,这样制作出的皮革甲非常坚韧,不过也散发着恶臭,即使是这样阿若德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围绕在他的哥哥依夫身边的其他骑枪成员大多只有一身亚麻布衣。

  “安静些阿若德,紧跟在我身边。”依夫骑在战马上,身上穿着由铁环编制而成的锁子甲,头上戴着一顶没有任何装饰的桶装铁头盔,他的背上背着一面画有家族徽章图案的尖底盾牌,双手没有任何武器,只是牢牢的抓着自己的马缰,他的骑枪被自己的弟弟,也就是阿若德抗在肩上,马枪的顶端除了尖锐的枪头便装饰着一面三角形的蓝色旗帜。

  “是的。”阿若德有些垂头丧气的应声道,没有办法自己作为依夫的侍从必须拿着他的武器,在作战的时候迅速递上合适的武器给骑士是自己的职责,其他的武装仆人则手持自己的武器以骑士为中心护卫,防止对方的步兵靠近骑士,作出伤害骑士大腿和战马的行动。

  骑士们为了保持体力,在作战之前尽量不拿武器,武器由自己的侍从和武装仆人背负,最贴身的侍从通常拿着骑枪,上面的小旗帜便代表一个骑枪,因此根据阿若德的观察这是以骑士为中心的军事组织编制。

  得、得、得~~~~,当阿若德一行人走出茂密的丛林的时候,两名骑着马身后背着弓的轻骑兵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身上的号衣是宫廷将军雷尔夫的纹章,一条喷火的黑龙,虽然在阿若德看来那黑龙更像是大蜥蜴,只见轻骑兵急匆匆的驾驭着自己的马走到雷尔夫的身边。

  “怎么了?有什么消息?”身材魁梧的雷尔夫皱着眉头,身体微微向前倾斜,他的身上同样穿着由铁环编制的锁子甲,锁子甲外面是一件红色的鲜艳号衣,号衣罩衫上同样有自己的家族徽章图案,但是这位大人财力比较无压力,在胸口、肩膀、手臂和大腿都覆盖着整块的板甲,甚至他战马的头部还带着一块人物面具铁甲,保护自己战马的头部。

  “萨克森公爵的人正在洗劫村庄,我们甚至能听见农民的尖叫,看见浓浓的黑烟。”侦查的轻骑兵指着前方,对自己的主人说道。

  “哦,他们有多少人?”雷尔夫的眉头皱了皱,他在马上挺直了一下身体,向自己的手下问道。

  “大概有五十人。”侦查骑兵立即向雷尔夫汇报道。

  “有多少骑士?”雷尔夫的脸色变了变,两腮出现了点点红色,西欧人皮肤白皙当情绪激动的时候脸上便会出现玫瑰红,估计雷尔夫觉得敌人的人手太多了,而自己这一边只有不到三十人,在冷兵器时代人手的多寡常常决定胜败。

  “骑士的骑枪没有看清,大概有十人吧。”侦查骑兵顿了顿,吞吞吐吐的说道,其实也不能怪他们,这个时代的侦查完全靠人的眼睛完成,并且还要担心被敌人发现的危险,一般被抓住的侦查兵要么受到严刑拷打,要么直接被处死,风险系数极高。

  “蠢货。”雷尔夫怒气冲冲的一拳将侦查骑兵从马上击落,他粗暴的脾气常常给他带来麻烦,这也是他被逐出丹麦王宫廷的根本原因,但是雷尔夫确实是一位富有战争经验的贵族,他深知没有骑士的领导,乌合之众绝对不是自己的对手,但是敌人如果精锐尽出,那么自己的这次任务可能会无功而返,领地受到损失的梅森公爵将不再信任自己的能力,这是寄人篱下的雷尔夫所无法接受的。

  “将军,也许敌人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多,不如我带领我的手下去试探一下吧。”依夫踢了踢自己的战马,向雷尔夫走去并且建议道。

  “哦,依夫骑士你愿意做前锋吗?”雷尔夫看来看依夫口气和缓了一些,确实如果有人愿意去激怒那些该死的萨克森人,那么自己就可以在一旁观测到敌人真正的实力,想到这里他点头允诺。

  “依夫,你的这个决定是否太过莽撞了?”阿若德气喘吁吁的扛着马枪跟着身后,他这次是作为步行的侍从被编入骑枪里的,因此连那匹长毛的马也没得骑,只能奔跑在依夫的身后。

  “哈哈,骑士就应该冒险一搏,你刚没看见雷尔夫将军对我们另眼相看了吗?”依夫满不在乎的哈哈大笑着说道。

  “我倒是是看见其他骑士同情的眼神。”阿若德口中喃喃自语道,可既然已经在将军面前立了“军令状”,如果不能完成估计也会受到处罚的,无奈之下只能跟在依夫的身后。

  依夫带领着阿若德和自己的四名武装仆人,他们一出现在村口便被敌人发现了,萨克森骑士们此时完全没有料到会有人来袭击自己,他们认为凭借自己君主的威名,梅森公爵的人一定龟缩在城堡之中,任由自己这些人在乡间烧杀掠夺,可是没想到还真有人敢来送死。

  “他们有多少人?”为首的萨克森骑士身穿一件锁子甲和板甲组合的装备,盔甲被他的侍从擦拭的闪闪发亮,他的头盔面部犹如两扇小门,当作战的时候便如门般关上,如果平日则打开露出面容,头盔的顶端好似倒立的号角。这位骑士名字叫迪福尼乃是萨克森公爵的远房亲戚,具有男爵的头衔,于此相匹配的是他拥有许多地产和庄园,是一位非常富有的男爵。

  这次萨克森公爵与梅森公爵开战,他自告奋勇的募集士兵和几位同样是骑士的伙伴加入,除了想要获得萨克森公爵的青睐外,更重要的是他厌倦了庄园中一成不变的生活和祈祷,作为一名骑士他内心渴望着鲜血和厮杀,因此他被萨克森公爵派遣为先锋,带领着自己的骑枪进攻梅森公爵的领地。当他带着士兵进入的时候这片领地的时候,村庄的长老已经打算完全配合这位年轻的骑士,甚至有让几名年轻的村姑做出牺牲的准备。可是迪福尼男爵并没有接受长老的贿赂,他拔出自己的佩剑将老头刺穿,然后命令手下的军士将火把投在村庄的屋顶上,茅草的屋顶瞬间燃烧起来,村民惊恐万分尖叫不已,迪福尼满意的对手下说这才是我想要的战争。

  “五个人。”手下的士兵向男爵禀报道。

  “什么?才五个人,他们疯了吗?”迪福尼男爵听了手下的汇报楞了楞,他推开手下走到高处果然看见一名骑士和五个随从向自己走来,这情形让人疑惑。

  “男爵大人,会不会是敌人的陷阱?”一名骑士向迪福尼男爵建议道。

  “唔,那应该怎么办?”迪福尼男爵虽然有着英雄般的壮志,但是他并没有真正的经历战争,于是向自己的私党们问道。

  “我们派人去赶走他们,反正我们的人比他们多。”被迪福尼男爵养在庄园中的骑士们纷纷说道,他们看出来依夫等人衣衫褴褛,即使是有骑马的骑士,打赢了也无法获得多少赎金,与其这样还不如把这苦差事交给手下军士们。

  “恩,就这么办,你们看派多少人合适。”迪福尼男爵喜欢享受战争的厮杀过程,当然流血的是别人那就是最好的,而至于如何排兵布阵就不是他这样养尊处优的贵族考虑的。

  “十个人足够了。”

  “不,他们中有一名骑士,按照传统和惯例应该派出二十人才对。”骑士们争论起来,迪福尼男爵无奈的看着被自己庇护的骑士们,这些骑士在一起除了相互吹嘘就是吵架。

  “派十五人。”迪福尼男爵折中了一下,向自己的手下命令道。

  “男爵大人英明。”俗话说吃人嘴短,骑士们连连向洋洋得意的迪福尼男爵吹捧道,而迪福尼男爵微笑着谦虚的接受私党们的马屁。

  “军士前进~~。”虽然迪福尼男爵没有任何的作战经验,但他雇佣的这些军士却经过一定的训练,军士们立即握着长矛和尖底盾牌排列着两列向前进,一名年纪最大的老军士喊着口号,在口号中他们逐渐接近阿若德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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