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雄鸡一唱(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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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风愈来愈烈,渐渐已将那一线阵地的战壕上空的浓烟催散了。

  李云聪喘息着停下手来,就在刚才,对方扯着他肩头的同时,他连续捅了十几刀,直到现在,感觉对方的力量开始消失,他才敢停下。浓烟散去,他看见躺在地上的,便是一个蒙古鞑子,硝烟的味道掩盖了对方身上的膻腥气味,在对方的后脑,嵌着的是他刚才掷出的那柄工兵铲,有三分之一的刃,已劈入对方头壳,但李云聪乱跳的心头,却很清楚,如果刚才自己慢上刹那,对方那可怕的力量,绝对能在他死掉以前,把自己弄死。

  他讨厌这样的选择,拼命的选择。

  踩着鞑子的后背,用力拔出那柄工兵铲,他却不得不面对另外的一个选择。

  因为他等待的吴全义,在浓烟散去以后,就在他的前方二十米左右,吴全义和另外两个七连的学生,背靠着背,端着上了刺刀的遂发枪,只面对着前后两个蒙古鞑子。而七连其他的人,大抵情况也是类似。

  这些蒙古鞑子,就是刚才被一连一排的手榴弹炸过去,战马被惊把他们甩飞的倒霉蛋,当然他们相对来说还是幸运的,因为有更多的蒙古骑兵再也爬不起来,被战马当成投石机上的石弹一样甩出来,那可不是一般的力道。

  而且,这四五十个没有了马的蒙古骑兵,不用去面对已完成整队和重新装填的一连、二连——相比于肥球那三百个血性汉子,取得了喘息空间的一连、二连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轮射,给失了速度的蒙古骑兵示范着什么叫精锐步兵。

  但这五十人左右、失去了马的蒙古骑兵,却要比那些躲在马后或是企图和那两个连的学生对射的几百个蒙古鞑子让人头痛百十倍。因为正如丁一与吞哥儿双方统帅所判断的情况没有什么区别,近身,雷霆书院的学生。压根就不是对手。

  而且这几十个蒙古军兵,就和第七连混在一起,根本就无法以齐射来解决他们,滑膛枪年代只有排队枪毙是唯一可行的路子,或者一定说有别出心裁,那也就是依靠着一条面对敌的战壕来进行预定区域的攻击。

  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什么散兵阵都是鬼扯,丁一在设计壕沟的时候,什么纵深、火力层次、交叉火力压根不敢想。不是丁某人不懂,他太懂了。正是因着丁某人懂,才不敢想。因为两条战线超过五十米的话,后面那条战线的子弹,打中前面自己人的机率,要比打中敌人大无数倍!而连五十米都没有。有什么意义?跑步也就是几秒的事,还不如甩了手榴弹上刺刀吧。

  所以尽管警调连没有陷进去。但李云聪却根本无法发挥热兵器的优势。

  至于说警调连全体上刺刀。李云聪也有浮起过这念头的,但很快就被自己的理性扼制住了:去送菜给人虐?这可是朵颜卫里,朵**凭仗着安家立命的精锐军马,一伙十三、四岁少年,就算以四敌一,能拿下这些蒙古鞑子?

  这时李云聪便看见有一个同学被鞑子用一块随手捡的石头砸得头破血流。而且手里上了刺刀的遂发枪被鞑子劈手抢去,胡乱挥舞砸倒了四五人……他知道自己得做个决定了,因为他已经看到有同学摘下了手榴弹,开始在拧下后盖了。这是准备跟鞑子同归于尽的心思了。

  回头望向身侧那一号通道,浓烟被风卷开了,便见十数步外开始,尽是鲜红的血和躺倒的鞑子尸体,但有着沉重的脚步声,继续在还没被吹散里浓烟里向前而来,刚才那一波手榴弹,让那段区域变成死亡绝境,几乎没有人能再站起来,但尽管密集,却也只是三五百人,毕竟覆盖的距离就只有那么多。而还有更多的鞑子步卒,正在浓烟里向这边推开。

  “警调连!枪口向东,一排长接管指挥权!”向东,便是向着那一号通道,而李云聪摘了了一颗手榴弹,面对着因为他的吼叫而向他望来的鞑子,他讨厌这种选择,因为每每到达选择的时节,他的血,总是炽热。

  血太热,便死得快。

  军户家里长大的李云聪,听着他奶奶念了无数次,他爷爷是个热血的,阵上去了;他父亲也是个热血的汉子,也去了;他大哥是在土木堡殉国的,听说就是跟着先生后面杀鞑子,然后跑不及被射死。

  所以他不希望自己太过热血。

  只是人生总要他做出这种选择。

  于是他就拧下了手榴弹的盖子,沉默地把拉环套在小指上。

  “撑住!”这时候战壕上方远远传来刘铁的呼吼,却是他带着三百轻兵,为了节省时间,从开阔地的战壕爬了上边缘,冲这边直奔过来。可是怎么撑?那个蒙古军兵不过离李云聪十步左右,也就是二十米,发力狂奔的成年人,正常也就几次呼吸。

  而如果这时那些鞑子步卒重新回到开阔地,只要一轮羽箭在这时候覆盖过来,大抵刘铁和他身后三百轻兵无一幸免。

  不过刘铁从来不会拿自己小命开玩笑。

  他在那边,没有白烟挡着视线可是看得真切:“鞑子要接着强攻一号通道!顶住!”因为前面一千骑兵被白烟遮去,他们的伤亡倒是没有对吞哥儿所部造成什么震摄,而吞哥儿是个有决断的,原来佯攻二号通道的一千骑兵兜转过来,却就成了那千余步卒的督战队。

  三千步骑来袭。

  李云聪终于没有扯下拉火环。

  因为有一条肥壮的身躯,从地上爬了起,甩着身上的尘土,撞倒了那个向李云聪冲来的鞑子。那便是先前如昙花一现的三百勇士头领,肥球。披着双甲的肥球,捡起地上一块盾牌,任由鞑子的弯刀砍在胸前,然后他用那块盾牌拍塌了那个鞑子半边脸。

  斩破棉甲的弯刀,只在肥球棉甲下的鸡胸甲上,砍出清脆的声响,壮硕的肥球连晃都没晃一下,从壕沟里又再捡起一块盾牌持在左手,咧嘴笑道:“他娘的,这玩意带劲!”说着便呕了一口血出来,毕竟刚才被那些鞑子围攻,他虽有铁甲,也是重伤昏迷过去,刚刚才醒转的人。

  不过他看着飞奔过来的刘铁,他就又笑了起来:“子坚先生,肥球这二百多斤就卖给你了!”他冲了上去,狭窄的壕沟无法发挥军阵之利,零散的鞑子与雷霆书院的学生交错在一起,所有的不利,全是肥球这没事就打架斗殴的刺头的长处,真上了军阵,他便逃不过,所有的武勇都和先前一样,如昙花而逝。

  壕沟里,几乎就是肥球的天下,他很快就救下了吴全义三人,这回直接把那鞑子拍着鼻子都塌了进去,不过腿上挨了一刀。但他还在向前,太高深的道理他不懂,太崇高的理想他也不清楚。

  肥球只知道有雷霆书院的学生活着,他的盼头就能实现。

  刘铁杀到时,肥球一人就做掉了五个鞑子,刘铁砍翻了一个想来趁危偷袭肥球的鞑子,扶着他道:“肥球,撑住啊,他娘的,我答应你的事,一定会做到的!你还没有子侄,你他娘的死了,我怎么还你这份人情啊!”

  被创累累的肥球,又呕了一口血,咧嘴笑道:“子坚先生,好困,让俺磕睡一下,再帮你卖命……”

  凭仗着肥球的血性,终于在刘铁那三百轻兵杀到之前,没有学生拉响手榴弹。

  说实话以鞑子的战力,就算三百轻兵,也不见得就能扛得下这五十人。

  鞑子要好打,朝廷早就一统关外了。

  但在冷兵器的战场上,勇将往往能够改变一场战事的胜负。

  肥球也许改变不了太多,但连杀五人的他,还是让这些鞑子胆寒了,三百轻兵手持刀盾从壕沟上方直扑下来,连接又砍杀了七八人,其他鞑子立时就失了斗志,还有三十来人,竟被七连的学生捅翻了六七人,其他都降了。

  而这时通过交通壕翻到一号通道二线阵地的杨守随,带着两个连加入了一连、二连的射击行列,很快最后几百鞑子都跪地投降了,他们受不了,草原的军马,并没有什么血战到底的传统,一旦胆寒,他们就会撤退,而此时被困在战壕里,根本就退无可退,投降就是唯一的选择。

  “整队!整队!”杨守随高声呼喊,边上鼓手也努力地敲打传达着他的命令。

  第七连和警调连此时除去伤患,凑起来也就一百来人了,吴全义挨了鞑子一下近身攻击,都起不了身,于是便把七连也交给李云聪指挥。这时刘铁奔了过来,着急地问道:“杜展之方才领着三百骑向西边兜去,看怕是要找机会从三号通道杀出去!这边得把鞑子缠住了,杜展之才有机会啊!”

  杨守随咬了牙咬,望向李云聪:“你知道我想怎么办。”

  “我没意见。”李云聪手里揣着一把遂发枪,却正在四处翻找不知道掉到哪的枪通条。

  “全体都有了!胸墙前方列队!”

  排队枪毙战法,第一次在沙场上,登上了战场舞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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