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节少数派报告(求票,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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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同上奏折这是小事,在下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合适的,只是有一件事,想向鸿肿寺的高人请教,如今朝堂上堪称众正盈朝,朝堂上无不是道冇德高深,学问似海的高人,对于携后进一向不余遗力,何小子却从未有被诸位长辈爱护的经历?谈起私谊,大家兴高采烈,各个尽兴,只要小子起公务,朝中诸位无不对我高挂免站牌,顾左右而言他,是何故?”

  今天唐俭有事相求,云晔就用一起上表功来吊着唐俭,逼着他给自己解释,什么自己在朝堂办每一件事情都要再三的研究之后,才会有一个模棱两可的答复,往往要找到李二,给他解释清楚了,这件事才能继续干下去。到底了什么,云烨自付没有伤害到任何人的利益,基上都是双赢的好事,什么办起来会如此的艰难。

  “云侯不知道?”唐俭反而问云烨。

  “不知,小子虽然年幼,但是牵涉到书院之事,一定会分分的做好,不会给人把柄可抓。”

  云烨的话才说完,唐俭,许敬宗两人一起哈哈大笑起来,这一回倒是把云烨笑的莫名其妙。

  笑了好久,他们才止住,唐俭对许敬宗说:“延族,你好好对这位惊采绝艳的糊涂侯爷讲一下其中的门道,老夫再笑一会,能让长安三害之首的云烨云不器挠头,实在是值得老夫畅饮一顿。”

  许敬宗拭去了眼泪对云烨说:“云侯,你倒霉就倒霉在把每一件事情想的太周到,让上官找不出一点岔子,上官之所以是上官那就一定比你高明,你的子让他们觉得你才是上官,了把这种怪心思去掉,只好从你的字里行间找错误,哪怕找出来一个错别字也算,可惜你就没给他们这个机会,你把子交给上官,就是希望上官可以给你修正,补充,最后得到答复,你的子就没有让他们斧正的地方,这说明有一方是傻子了自己不当傻子,他们只好委屈来当这个傻子了。

  我在工部的时候,就常常被找去看你写的子,心里话,你的每!个要求都属于有理有据,每一个主意都出人预料却又堪称绝妙,我每一次观摩,都有新的收获,常常拍案叫绝,恨不得亲自到书院求教这样的子,我记得共有三个,第一个是第二个是,第三个就是大名鼎鼎的。

  我见过的不下千,就的给我的印象最深,第一从四个方面阐述建立书院的必要性,无论是军,工,农

  商,每一条都论据翔实的让人无法辩驳觉得自己只需要在上签字画押即可,根不用再去动什么心思,这件事你一定会运作成功。

  第二个不用说,尚书大人在工部把它当成范在用那冇些稀奇古怪却又的的确确存在的费用,让我等恍然大悟原来一项工程的费用计算还可以如此进行,不知道尚书大人看你的看的汗流浃背,这样的如果真的全部通过,工部如果不成笑柄才怪,说这样的子他们会通过吗?

  第三个那就是的得意之作了,也让三省的宰相们狼狈不堪,恐怕就是陛下,也会后悔说那句,天下英雄尽入吾毅中的豪言,反正我是没胆子评论,也没有能力评论,就是听说陛下看了你的回到宫里,一连责罚了七八个内侍。第二天却亲自下令准建书院,并且让文武百官以后的都需要达到言之有物的程度,如果只有满篇的溜须拍马,歌功颂德,就会被罚钱,扣粮饷,唐鸿肿!你也被扣过钱粮吧?”

  唐俭笑着对云烨说:‘老夫倒霉,在你的之后上的要钱的,谁知道不但钱没要着,自家的银钱反而被扣了两月,小子,这都是你惹出来的祸,让老夫被人笑话了半年,这笔债你怎么还?”

  云烨一下子就明白了,原来根子在这,自己莫名其妙的成了官场中的少数派,满朝文武都在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混日

  子,猛然间跳出来一个讨厌的家伙,把一池子清水搅得乌漆麻黑的,大家全部不得安生,自然要找这个家伙的毛病。

  还好,就在所有人等着云烨大展宏图的是侯,没料到云烨却jī流勇退躲到书院里教书去了,让他们的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想到这里,云晔暗自得意,老冇子就是这么出人预料,有一根狗骨头,你们抢的昏天黑地,老冇子站在一边吃着肉看热闹有碍眼的就上去踢上一脚。有什么不好?

  “嘿嘿只不过是三篇格式化公文,就让你们如临大敌,告诉你们,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们现在躺在功劳簿上吃老,还有两三年的吃头,等书院里的学生毕业之后,他们的公文写作和我写的都会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到时候就不是三篇,而是三十篇,三百篇,那时候,唐公,许公,你们如何自处?”云烨说完哈哈大笑着离开了。

  “老唐,我没关系,回去后我会就任书院院半,了不起放下架子到教室里听课,以我许敬宗的资质会学不会?老唐你等着看我的新吧。”见唐俭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再刺冇jī一下他,就背着手悠哉悠哉的去看何邵如何给其他的牛穿鼻环。

  又一声牛的惨鸣把唐俭惊醒,一想起云烨说以后会有无数的铺天盖地的涌过来,自己却无能判断其中谬误,这样可怕的情形之下,自己除了卷铺盖回家再无他法。

  不行,我去书院学习太丢人,我家的善识孩儿可以去嘛,他还是孩子,不是早就嚷嚷着要去书院上课吗?

  心事解决,他感觉全身松快,哪怕是牛的惨叫声也是如此的生动。

  云烨回到帐篷里,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其实他很希望

  那日暮接受自己的好意,刚才只不过是特意避开,就是留给宦娘劝那日暮的空间,现在帐篷里只有自己,云烨认该睡觉了,在这个没有娱乐的古代,他很自然的养成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的生活规律。

  宦娘不知道哪里去了,连洗脚水也不准备,虽然只相处了不长的时间,云侯爷早就被宦娘贯成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大少爷。

  没办法,人不在,只能自己动手,还没等他动手,帐篷帘子被掀开了,穿着一身红色锦衣的那日暮走了进来,她今晚很奇怪,脸上居然一点泥巳都没有,端着水盆的双手也干干净净,头发上插满了银饰,不知道她从哪里搞来的。

  帐篷里今天没有点油灯,而是两根粗大的蜡烛,明明是白色的,却被人在外面硬硬的嵌了一层胭脂,环境不对,气氛不对,就连人都不对,在云烨发动脑筋猜测何会如此的时候,那日暮蹲下冇身子,把水盆放在地上,把云晔推坐在床上,解开云烨的衣袍,给他脱下了靴子,再把袜子脱下来。

  那日暮的双手有些粗糙,抓着云晔的脚,硬塞进水盆里,盆子里的水很烫,云哗很想把脚抽回来,顺便再把那日暮抽一巴掌,但是看到那日暮一脸庄重的样子,强冇忍着脚上的不适,看她到底要干什么。

  粗糙的手划过脚掌很痒,那日暮也不会伺候人,揪着脚趾使劲搓,这根就不是享受,如同在受酷刑。还好她洗得很快,当云烨被烫的通红的脚从盆子里起来的时候,云烨还在哀叹,快熟了。每当脚洗完,如果是宦娘的话,她就会端着水盆出去,顺便替云烨把门帘压好,不让风吹进来。

  今晚给云晔洗脚的是哪日暮,所以她就没有出去,居然开始脱衣服了。联想到今晚所有诡异的场景,云烨明白了,今晚他被结婚了,不用说主谋就是宦娘,执行者就是那日暮,她们竟然有时间搞出两只红蜡烛来。

  很快,那日暮就脱的光溜溜的,把自己裹进毯子里,只露出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不停的朝云晔眨呀眨呀的,难道说这就是传说中所谓的媚眼?

  知道草原上的规矩,如果现在把那日暮赶出去,明天她保准就会成一具尸体,在云烨的营地她的族人还不敢伤害她,能伤害她的,只有她自己,新婚夜被撵出去的女人是乌弥,也就是石女,据传天神腾格尔的妻子就是美艳无双的鸟弥,乌弥被魔鬼下了诅咒,让她一生都不能与腾格尔繁衍后代,乌弥自己跑到死人国,割掉自己身上所有的肉,只剩下骨架,然后用死去的九十九个处冇女的最美的部分重新组合了自己的**,从而更加的美丽。与腾格尔一起繁衍出了伟大的草原族群。所以石女是必须要走一遭死人国的,如果自己不想去,她热心的族人会帮助她。

  那日暮不知道有没有死而复生的事,云晔认这个可能性很小,没法把那日暮赶出去,云烨只好爬上床,对那日暮说:“往里面一点,给我让点位置。”

  没见有动静,只听见那日暮平缓的呼吸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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