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家中,秦风将天罚牵至马厩,让马夫以上好的草料好生伺候,自己打算清洗睡个懒觉,这方刚躺下,眼睛合拢还没有片刻,就让玉漱叫醒了。
“出什么事儿?”秦风十分烦闷的起身。
玉漱苦着脸焦虑的说道:“公子,你的马把忽驳雷踢伤了。”
“不是吧!这么爱惹事?”秦风连忙往马厩方向走去,却见不远处的马厩围着一圈人,吵吵嚷嚷的。
“二公子来了”
围在马厩中附近议论纷纷的人们,闻言让出了一条通道。
秦风迈着轻快的脚步来到马厩,却见偌大的马厩中只有天罚一马在马厩中悠然自得的享受着干草美食。
见到秦风,天罚草也不吃了。
它如同常胜将军一般,高仰着头,仿佛向秦风炫耀他的丰功伟绩一样。
地上湿漉漉的,散落一地的马草还有马刷。
忽驳雷则让人拉到了一旁,身上有多处猩红的印痕。天罚却一点事也没有,身上看不到半点的伤痕。
而此时,秦琼脚步匆匆的跑了过来,看着忽驳雷那如同被轮了数次的少女一样之模样,秦琼神色都变了。
作为一个喜欢冲锋陷阵的猛将,秦琼对于爱驹的感情不是一般的好。这爱驹伤了,好似自己伤了一般,忙快步上去探望。
秦风也忍不住苦笑,早知道天罚野性十足,特别彪悍,却想不到彪悍至此,这才多长时间,就惹事了,还什么马都敢踢。他知道忽驳雷对于秦琼的意义,就如同六骏之于李世民,彼此间都有着深厚的感情。
不过也没太在意,秦琼怎么样也不至于为了一匹马而怪到他头上。
马夫苦着脸道:“老爷,二公子这的马性子太烈了,似乎唯我独尊、目空一切。我养了一辈子的马,还没有见过像二公子这匹如此凶悍、如此神俊的马儿。现在我们一靠近它就踢过来了,真的拿它没辙了。”
“这个……有没有人受伤!”虽然知道天罚性烈,但却想不到如此霸道。
“人倒是没伤到,只是老爷的忽驳雷伤到了。”
“人没事就好。”秦风来到天罚的身旁,天罚见他到来走,像只宠物狗一样,活蹦乱跳起来,亲昵的噌着脸,哪里有半点的烈性。
秦琼查探了一下忽驳雷的伤势,确定是皮外伤,唯独后腿关节处的伤最重,三四天内怕是无法奔行了,大致了解了下情况。
秦风在一旁听得,更是忍不住直咧嘴巴。
秦琼身为大将军,他的马在家里也享受着大将军一样的待遇,有一个专门为它服务的马夫,喂他吃草,为它梳理毛发。秦琼的生活朴素,不喜奢华,唯独在对待爱驹一事上,显出了大将军应有的生活模式。
并列停放的两匹马,地位俨然不同。
天罚见一旁的“伙伴”有人给它梳洗喂食,自己却孤零零的站在那里,心底很是不爽,屁股一撅,对着忽驳雷一套猛踹,直接将它踹跑了。然后霸占着青骓的位子,嘚瑟的吃着马草。
“老爹,忽驳雷没大碍吧。”秦风小心翼翼的问。
“无妨,休息几天就好了。不过风儿,你这马的野性,与它的能耐一般的大。”秦琼摇头苦笑,虽心疼自己的爱驹,但他心胸宽阔,也没过多的将此事放在心上。
“也不是啊!”秦风一边把玩着天罚的头颅,天罚眯着眼,一副我很享受我很乖的模样,秦风夸着天罚道:“你看,它很乖的。要不然,我也不会给它取名叫:小兔子乖乖了。”
纵然是大唐战神,也让这个奇葩的名字震得稀里糊涂,半天回不过神来,结结巴巴道:“风儿,风儿,你,你给这大家伙取名叫,小兔子乖乖?”
“是啊!”秦风道:“长得一副兔子头,配上这名字多协调。”
“这……”小兔子、还乖乖?
过了一会儿,秦琼忍不住大笑了起来,只觉得天下最滑稽之事莫过于此。一旁的人也禁不住为这么个有爱的名字大笑起来。
“不行,不行。”秦琼边笑边摇头道:“这名字太,太那个了。改,马上改。”
“不用改了,这是小名儿。”
“大名叫什么?”秦琼更奇了,马还有小名儿了?
“天罚!”
“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
“有的!”秦风将自己的理解说了出来。
秦琼忍着笑,不再说话,默认了天罚这个名字,不过估计他是不会叫:小兔子乖乖这个名字了!
秦琼又将注意力放在天罚的身上,道:“其实保留天罚的野性更好一些,这样才更能发挥出它的特性。我这匹忽驳雷野性已经完全消除,固然在战场上迅捷如风与孤心意相通,却少侵略性。一匹马要是充满野性与侵略性,力量更强,甚至能够与主人一并展开攻势。只是更难驾驭,没有一定的骑术,没有得到这匹马的认可,发挥不出真正的力量。但只要有足够驾驭这类战马的骑术,得到战马的认可,不论在哪方面都会远远强于同等级别的完全驯服的战马。这保留野性的战马,是草原独特的驯马方式。他们日夜以马匹为伴,很容易得到马的认可。这点与我们比起来,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咱们有没有这种驯马之术?”秦风忙问,天罚真要变成了乖乖的小兔子,那损失就大了。
“没有,不过,天罚不是一般的战马,它强烈固执很难改得了。只要你不时的带它出去,任由它放纵自我,相信能够保证这份野性的。”秦风的骑术武艺他清楚,与天罚的默契只是时间问题。
要不了多久,他相信就可以看到战场上一道比现在更为犀利,更加不可阻挡的白色身影。
“难怪!”秦风哪懂得什么相马术。是故不太明白其中奥妙。短暂的相处,却也发现天罚与寻常的马不同,很暴躁,很野蛮,原来这是任何一种动物特有的野性作怪。
看着丝毫不知闯祸的天罚,秦风苦笑道:“我看你这家伙,不应该叫天罚,该叫‘悍马’才是。”
当即也让马夫将天罚特殊化,单独起来安置,方才了却此事。
因驯马、练新招疲累,秦风回到自己的房间,蒙头大睡。
……
今天,郑丽琬在家中哪都没去!无事她是不会去中华楼的,尽管那里是她的产业,也有她的房间,可是太热闹了,她不喜欢。
郑府后园,有一片菊圃,百十盆菊花,花大如碗,颜色深黄,显见都是十分难寻的然异种。正值十月,是秋菊盛开的时节。十数种颜色的秋菊,争奇斗艳。有白、共、粉、红、紫、墨紫、雪青,很多是都是奇珍异类。放眼远望,分外妖娆。
郑丽琬就在花海中精心的为秋菊浇水,那娇艳的姿容与秋菊相互印证,一下子就将花海比了下去。
“小姐,有位自称是您闺中密友的小姐前来拜访。”正当此际,老管家前来禀告。
“闺中密友?哪来的闺中密友?”郑丽琬心头疑惑,可还是让人将来历不明的“闺中密友”请进家门!
待见到“闺中密友”的那一刻,郑丽琬脸色微变,同时,也让此人的到访打了个措手不及。
“请坐!”郑丽琬将来人引到香闺,奉上香气四溢的菊花茶。
郑丽琬有些惊慌,有些尴尬!只因这位不速之客来历不凡,是鼎鼎有名的大唐嫡长公主——长乐公主、李丽质。郑丽琬胆子大得出奇,如果仅是公主的身份,还不至让她紧张。只不过,抛开长乐公主尊贵无比的出身之后,她还拥有着秦风未婚妻的身份。这元配夫人找上门了,作为见不得光的郑丽琬此刻之心情可想而知。
郑丽琬看着长乐公主,心中苦涩,第一个念头竟然是好美,比远距离看的美多了!
长乐公主目光这时也落在了郑丽琬的身上,眼中也露出了惊艳之色。
香闺里有种静悄悄的诡异。
郑丽琬看着长乐公主,长乐公主也看着郑丽琬。
郑丽琬远远的见过长乐公主几面,虽然没接触过,但是一眼就认出了她来:她远比远处瞧得更加漂亮更加的雍容高贵。
相对来说长乐公主还是第一次与郑丽琬见面,英气逼人、容色绝姝是她对郑丽琬的第一印象,讶异于郑丽琬的美丽之余,心底有着小小的吃味儿。心胸再广阔的人,面对这方面的问题都不可能变得大度起来:除非对方不在乎你。
“你,真的很美,难怪他会动心,那么在意你。”长乐公主心中一叹,打破了僵局!
“他都跟你说了?”郑丽琬见到长乐公主的那一刻就知道秦风已经将两人的关系透露了出去,当长乐公主说这话的时候。郑丽琬心中涌出一阵阵的暖流,感激、高兴、庆幸、安慰等种种情绪涌上心头。
长乐公主轻轻一笑:“不,他从来没有和我说,或许,还没有机会吧!是我父皇告诉我的。”
“你父皇?”郑丽琬深深的震撼了
“没错!”长乐公主轻点螓首,很自豪的说道:“他为大唐立下了无数汗马功劳!但是,他淡薄名利,总是在父皇赏赐之前拒绝。父皇是赏罚分明的人,觉得不封赏有愧于心,愣是逼着他接受封赏。最终,他只要两样:一个是一匹千里马;一个就是你了。”说到这里,长乐公主的嘴角弯了一道十分好看的弧度。
郑丽琬脸都变了,黑一阵、红一阵的煞是好玩!心头暗骂秦风不靠谱!
千里马、胭脂马都是马,一样是用来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