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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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猛犸象的皮下脂肪可以熬成油脂储存,只要在油里面撒一些盐粒,再把装油脂的陶罐盖住,放置在阴凉处,一年都不会变质。

  战士们也都是老手了,知道怎么快速把肉分解,不用砍成小块,只要能抬得动就可以。

  即便如此,也花了数个小时才搞定,期间引来大群的秃鹫盘旋,还有不少食腐动物,他看见了有鬣狗,还有狼,甚至还有两头母狮子出现。

  “出发了!”

  所有人都兴高采烈的,宛如打靶归来,日落西山红霞飞!

  小猛犸象也是被抬着走的,现在肉食足够,小象可以活命了。他虽然有时候太过看重人命,可对于动物却能痛下杀手,同时他也尊重原始人自己的做法。

  适者生存,有了物资,才能去谈精神层次,这些他都知道。但有时候也想做自己,因为他是精神到位,物资缺乏。

  战士们成功狩猎归来,赢得了所有族人的欢呼,因为这意味着今年可以过冬了。若换了以往,即便真的猎到这么多肉食,也无法储存,烤成肉干什么的,只是权宜之计,顶不了几天。

  现在不同了,苏阳之前才带了大量的盐过来,五十斤盐,可以腌制一吨肉食,不能太淡了,不然肉会变质。若是太咸,又难以人口,所以比例很重要,大概两百斤肉用五斤盐。

  现在明显是不够的,哪怕他带了大约四百斤盐过来,最多腌制十吨肉。

  所以至少要带走一半的肉食去有熊氏,然后在从

  有熊氏拿一些盐过来,前后超过五百斤盐,这是什么概念,价值一千张兽皮了。

  这些付出让白矛的人都看在眼里,何况这次有熊氏也出了一半的战士参与狩猎,发挥最大作用的是苏阳。

  正是因为有一起攻击希夷、一起狩猎、一起建设房屋、一起开垦土地。以及无私的拿出物资,让各个部落之间融合得很快,试问,都这个月份了,还有哪里比得上现在的生活,有吃有喝,还很安全。

  他又给大家露了一手,其实就是教导大家怎么腌肉,诚然很多人已经会了,但在重复一遍可以避免搞错,若是坏了按吨算的肉食,那可就追悔莫及了。

  其实也简单,抓起盐反复搓揉在肉上面,让这块肉沾上盐粒,然后放在陶缸之中,可以层层叠加,放置在阴凉处,大约一周的时间,然后把肉取出,清洗掉血色盐水。接着把肉挂起来晾干,可以适当的晒一下。

  最后就是用植物燃烧的烟雾来熏,其实也可以不熏,不够熏过之后味道更好,也不会那么容易发霉变质。熏肉的植物选材也很重要,比如稻草的烟雾浓,却不能用来熏肉,毒性太大了。

  “篝火点燃,今夜肉食不限量。”随着苏阳一声大吼,盛大欢闹开始了,可惜缺了酒。

  有了稻谷之后,其实已经可以酿酒,剩下的酒糟用来喂家畜也不错,但想想又觉得太浪费了,再说喝酒误事,还是在等等吧,反正他还没成年,酒喝多了也不好。

  “各位长老,现在我代替有熊氏大长老宣布,今后箬笠与白矛长老共同治理这里,有熊氏即是白矛,白矛即是有熊氏。”表明上看算是合并,其实需要时间,正好有秋冬的缓冲,在没有食物压力下,他相信箬笠可以管理好这里。

  接下来就是箬笠说了几句话,便说明她暂时接过分配权,当然是在苏阳离开的这段时间。

  而苏阳也暴露了自己的行程,要去牛头部落,或会学巫,即便他不会,小夏也会在外面学巫。加上小夏本来是野人部落之主,有熊氏的长老之一,前途无量啊,被长老们纷纷看好。

  这就叫生得好,不如生得好。华夏的语言博大精深,同样的话,连起来又不一样的解释。是说他在努力,也敌不过女儿身。

  胡吃海喝了一场,迷迷糊糊的靠在稻草上睡着了,环境育人,现在他打哪儿都能睡得着,不行,是时候打造闺房了。

  一觉醒来,已在路上,都已经进入山林了,他竟是被抬着睡了两个小时,被卖了都不知道啊,这警觉性太差。

  同行的队伍有两百人,各个都挑着肉食,长矛当作了扁担,基本上这些战士从记事起,就没有过这么大的收获,场面实在壮观。

  有了这么多肉,有熊氏那边也会平衡了,这叫能共患难,也能共富贵。

  就是肉太多,严重影响了赶路,所以才会天不见亮便出发,恐怕要到夜里才能到达,风伯与春带着十来个人,先一步跑了,到有熊氏去报喜,并让那边的人来接应。

  一路走走停停,肯定需要休息,到了下午才走到此前落日联盟的范围,这里恰好有一个部落之前没跟着跑路,也就是没有合并。而苏阳又打算在这一片兴建新的居住地,或者说,他依旧没放弃自己建墟市,这地方就是个很好的位置。

  对于其他五个部落联盟来说,有盐氏反倒距离这里最远,正好,他明年打算大量出盐,就让有盐氏自给自足吧。

  甚至,这最后一次赶墟他就要出盐了,并且会传播腌肉的方法,等赶墟之后他才会出发去牛头部落。当然这只是设想,未必会去,具体等回到部落,看一下还剩多少盐,若是用光了,也没法交易。

  “大家在这里休息,烤肉吃。”来时扛着稻草,回去扛着肉,这笔买卖划算。

  依旧是任性吃,但接下来还要赶路,所以不能吃太饱。猛犸象的肉,怎么说呢,多吃几次就能品尝出不一样的味道,很不错,也只有在这原始时期才能吃到。

  他用烤牛排的方式,给自己烤了一大块肉,七成熟的,属于大众口味,撒了盐与花椒,有盐有味。

  他其实很像找到葱姜蒜,有其中一种就好。传说在印度那边是不能吃葱蒜的,不然会被赶出城去,不过吃姜就没问题,这还是佛祖出世时期的事。而在当时的中原,就没问题了,葱姜蒜都可以。

  反推过来,这原始时期应该可以找到葱姜蒜吧,毕竟他连韭菜都已经找到了。还有他的怨念辣椒、甘蔗等物。

  如果找到甘蔗类的植物,或会改变饮食习惯,就不说白糖了,熬出红糖来完全不是问题。

  还有甘蔗的一种,禾本科,名为高粱,即可以把杆子当作甘蔗来吃,又可以把结出来的高粱加工成高粱米,也被称为蜀黍,同时高粱也能酿酒啊。

  想要的东西太多,然而这片山地与丘陵,他几乎都去过了,并未发现或是听说,好在外面还有更广阔的空间在等着他。

  “苏,有人来了。”在外围职守的战士跑来汇报道。

  PS:明儿开始,下定决心三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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