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之后,陈浩已经坐在了一辆悍马h2的后座上了,前面开车的是龙七,而坐在副座的则是“野鸭”这个家伙。
一行三人驶上了高速公路,前方的目的地,则是南都。
原本应该是由“野鸭”开车的,但是这个家伙的一只手腕子还打着石膏呢,所以,作为天龙会老大的龙七,就只能委屈地给野鸭当一回司机了。
当然了,野鸭其实也就是顺便享受一下龙七当司机的感觉罢了,真正的正主坐在后面呢,也就是陈浩了。
坐在后座,陈浩的脑海中不由想起了宁希和孟依一、以及胡雪霖等人,她们可都是在南都的,不过,这一次陈浩到南都去可是有正事要办的,也不知道能否和她们见个面。
因为这一次,他们一行三人是径直去往徐文军等三位养狗工人所在的南都狗场,位于南都市北郊,并不在市区,所以,暂时也不会进入南都市区。
南都狗场的主人有个外号,叫做“狗王”,对于这个“狗王”,龙七只知道他姓花,具体的名字却并不知情,平时都是以“狗王”二字相称,因为对方似乎很喜欢别人这么叫他。
这辆悍马h2的后厢里有一个大箱子,里面装着两千万的现金,是龙七在出发之前,从银行里取的。
之所以带这么多现金过来,是因为他们一行三人这一次到南都来,是直接去南都狗场赌狗的。
自从上一次的事故之后,龙七已经和这个“狗王”闹翻了,所以,若是以同行的身份过去,人家未必会搭理,但是如果是带着现金过去赌的,那就自当别论了,开这种斗狗场的,怎么可能会把上门的赌客往外赶呢?
当然了,以陈浩的实力,只要到了地头,直接杀进去,逼着对方交出徐文军就可以了,但是事实上,龙七听说了他的这个想法之后,直接就摇头否定了,并且说,如果这样的话,陈浩多半根本就见不到徐文军,甚至还有可能会害了他。<>
因为这个“狗王”的脾气很倔,据说有一次,另外一个城市的一条过江猛龙带着一条斗犬到他的狗场里来赌斗,结果被“狗王”的那条“藏獒王”级撕成了碎片,这条过江猛龙心里不痛快,掏出枪顶着“狗王”的脑袋,让他把“藏獒王”交出来,非得一枪崩了才解恨,“狗王”为了一条狗,愣是咬牙顶住了,最后腿上被人家打了一枪都没松口。
那是一条真正的硬汉子,或者说……是一个真正的疯子,如果陈浩以武力对付他的话,恐怖会适得其反,毕竟,他的南都狗场只是用来赌狗的,但真正养狗的地方在哪里,却没有人知道,每一次参加赌斗的斗犬,都是在前一天就秘密运到南都狗场来的。
徐文军三人如果还活着的话,显然是在他的养狗场里,陈浩就算要用武力对付这家伙,至少也得弄清楚养狗场在那里才行,否则的话,一旦把这疯子逼急了,他咬牙愣是不肯说出养狗场的位置,然后传出消息,叫那边的人把徐文军三人给解决掉,那可就真的麻烦了。
弄清楚这些情况之后,陈浩也是很无奈,只能按照龙七的意思去办了,先以赌客的身份进入南都狗场再说。
看到陈浩似乎是认可了自己的计划,龙七接着又开始介绍起了南都狗场,最先说的,是当初天龙会的西郊狗场与对方进行资源交流的那两只斗犬。
据龙七说,对方那只资源交流所送过来的斗犬是一只全身有着密集长毛的藏獒,全身的毛长在三十厘米左右,尾毛却长四十厘米,毛色漆黑,性格刚毅,力大凶猛,野性尚存,使人望而生畏。
藏獒这种斗犬很出名,它们一般头大而方,额面宽,眼睛黑黄,嘴短而粗,嘴角略重,吻短鼻宽,舌大唇厚。颈粗有力,颈下有垂,形体壮实,听觉敏捷,视觉锐利,前肢五趾尖利,后肢四趾钩利,犬牙锋利无比,耳小而下垂,收听四方信息,尾大而侧卷。
可以说,这只被狗王送来的藏獒绝对是此类獒犬中的王者,其体型简直如同老虎一般,吠声如狮吼足震山狱,不怒而威,不动如山,气动山河,令人一见即感觉出古代犬种所特具有野性和王者风范。<>
而天龙会的西郊狗场与对方进行资源交换的一只斗犬则是一只半纯血的鬼獒。
鬼獒是藏獒的一种疾病原因造成的个别现象,并不是一个品种。鬼獒其实就是藏獒的亚种,因基因突变而出现的产物,其毛色有别于其他藏獒,又不同于白化病的藏獒。
一般来说,它是纯血藏獒通过与其它大型犬杂交,保留父或母系的部分体貌特征,而毛色有白色或白青交杂生出的崽子,才称之为鬼獒。
鬼獒具有藏獒大部分血统,经过环境和天性的改变十分凶残,一生中只认一个主人,因其面相恐怖诡异故取名为鬼獒。世上仅一到两只的鬼獒,濒临绝种,据说就连藏獒王都不是它的对手。
所以,即便是天龙会的西郊狗场,所拥有的也仅仅只是一只半纯血的鬼獒罢了,真正纯血的,根本无法驯服,但即便如此,也让南都的狗王大感兴趣了。
毕竟,鬼獒的破坏力要比藏獒厉害的多。四个月大的鬼獒,喂食喂水都不敢靠近,吼叫起来感觉整个屋子都在颤动,气势已经把大家吓的不敢大声说话,拿在手里的相机都被震得厉害。
它在吠叫的时候,声音低沉,同时场内其他犬类非常安静。养狗工人们说话的时候,更是不敢大声,稍微大一点声就会招来一顿怒吼。整个西郊狗场内,除了名为“青狼”的另一个品种的藏獒敢和它对抗吼两声以外,没有其他任一条獒犬敢到它跟前,实在是凶猛异常的魔王。
据说这只鬼獒过去之后,狗王的南都狗场里,已经有两只半纯血的藏獒被这只鬼獒给咬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