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房间后,我不由得想起了那个黑发的中国女人,为何那么巧她就在我耳边提到杜菲儿,感觉像是专门给我引路似得。
是我最近太草木皆兵,想多了么?
可是,那腹黑的出租车司机转悠了那么多圈,却把我领到了这个酒店,吃个饭那么巧会遇到一个引路的女人……这一切都是不经意的巧合吗?
我很疑惑,因为来美国的时候太冲动,我任何准备工作都没做。甚至于,我根本不晓得凌枭住在美国的哪个地方。
可就那么巧,吃个饭就得到了消息。世界那么大,这种概率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知道我来美国的事只有李嫂和陆震知道,李嫂应该不会多嘴跟别人说的,只有我那白捡的哥……难不成是他告诉凌枭了?
我狐疑地打通了陆震的电话,他马上就接了,“诺诺你到美国了吗?那边天气怎么样?有没有多带点衣服?”
“哥,我是大人了,不是小孩子,会懂得自己照顾自己。”
我捏了下眉,有点无奈地应道。我发现他和聒噪的阿木在一起过后,完全变成个老妈子似得,所谓“近墨者黑”,他还真把这词体现得淋漓尽致。
他沉默了一下,又道,“我不希望你因为凌枭而做出任何傻事,懂吗?”
“那你告诉我,你是不是通知他了?我怎么老感觉有谁在身边监视我,我需要什么,就有人不经意地提供什么。”
“什么意思?”
“我本不知道凌枭在什么地方,但刚在餐厅用餐时,恰巧遇到个女的说了他们举办婚礼的地方,回头想想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她长什么样?”
陆震的声音顿时变得谨慎起来,我回忆了一下,说了这女人的大概特征,还有她身边那个能说一口中文的外国人。
“有这么巧的事情?”他嘀咕了一声,又道,“诺诺,要不你先回来,咱们从长计议好吗?你这样贸然去见凌枭,怕是不太合适?”
“你是不是跟他说什么了?”
“我哪顾得上,最近文森的案子也陷入僵局。监牢里打群架,他被人打成植物人,我本打算顺藤摸瓜揪出连少卿,现在怕是没机会了。”
“什么?”
我顿时愣住了,文森成了植物人,那么连少卿又要逍遥法外了?
我忽然想起那个雨夜听到杰西和另外个人的谈话,说连金胜这次恐怕要下黑手了,难不成他在监狱也有人?他的势力真的到了能只手遮天的地步吗?
这个狡猾的老狐狸!
难怪他敢那么明目张胆地来警告我,分明就把我当成只蝼蚁一样,随时都可能灭掉我。
“诺诺,听我话,尽快回来。”半晌,陆震又道。
我没有应他,默默挂了电话,躺在床上假寐。
在没弄清楚凌枭的身份之前,我怎么能回去呢?他到底是不是晟浩,如果是,为何不跟我相认?为何不跟我共同谋划扳倒连家。
我心里忽然乱了,这一趟来美国,到底是福是祸?
凌枭就要和杜菲儿结婚了,却连一句话都没带给我,他对我还有心吗?他说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比他更爱我,却要跟别人结婚,为什么呢?
我真的要去破坏他的婚礼吗?让他在亲朋好友面前丢脸?
不,我做不到!
哪怕他就是晟浩,并且真如他说的那样很爱我,我也不敢恃宠而骄。这两年来,他偶尔展露的暴戾并不是我能承受的。
当年的他阳光帅气,温柔中透着高贵,并不像现在那么阴霾,仿佛一个从地狱中走来的死神,周身都泛着戾气。
我该怎么办?
我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起身打开电脑,在网上开始查询圣彼得教堂的地址,发现离这里并不算远。就是布鲁克林大桥往西的地方,距这里大约二三十公里。
幻想着凌枭和杜菲儿手挽手走向教堂的情景,我心头忍不住隐隐作痛。原来在不知不觉间,我早已经情根深种了。
我把教堂的地址记了下来,并试着搜索了杜菲儿结婚的新闻。却没想到整个版面都是她即将大婚的消息,甚至于都上了头条。
她在美国竟然这么出名,把我活活震惊了。
我查了一下她的资料,才发现她的身家背景远比一个广告模特来得震撼得多。
她的父亲杜承霖是美国WAT医院的院长,同时也是哈佛医学院的教授,曾经写出无数影响国际的论文。他的妻子林雪也是一名医生,是他最好的助手。夫妻俩在医学界的地位举足轻重,还受到过奥巴马的亲切接见。
所以,他们俩的独生女杜菲儿从小就顶着小公主的头衔,备受瞩目。她去混娱乐圈,不过是闲得无聊罢了。
我顿时就自惭形秽了,我竟然跟这么个天之骄女去争男人,简直太可笑了。
我想,凌枭那一身的伤,可能就是她父亲医治的。怪不得他对她那么无可奈何,是因为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吧?
想起自己千里迢迢来美国找凌枭,我以什么资格来找呢?如果不是我,那场意外就不会发生,我们每个人的人生轨迹也不会偏移。
我,根本就是那祸害。
……
庄严的教堂外,一条长长的红地毯一直铺到了一公里外的马路上,红毯两边全部是火红的玫瑰花拼成的字母LOVE。
几重花门由远及近,宛如一只血色眼睛透视着红毯,就好比最近吴奇隆和刘诗诗结婚的那个场面,只是花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样,一眼万年。
我从来没看到过如此奢华的婚礼,哪怕是电视里都没看到过。
来宾们好多都是娱乐圈的人,我甚至看到了好几个屏幕上熟悉的大明星,都在这里当杜菲儿的亲友团。其中就有那个黑头发的中国女人,她穿着一身白色纱裙,头发高高束起一个发髻,在人群中笑得很意味深长。
我扮成了记者混了进去,因为当年读书的时候我闲来无事考过一个记者证。为了怕人认出来,我扣了个帽子,戴了副墨镜。
我拿着相机,跟着媒体人群随波逐流。
我们就站在教堂外的地方等候,这里是最佳的拍摄点。左右都是凌家和杜家凑热闹的亲朋好友,个个翘首以盼。
我的着装很低调,在人群中很不起眼,但我依然很恐惧。如果凌枭就是晟浩的话,那么他这婚礼上一定有凌伯伯和凌伯母出现。三年多了,也不知道他们还记不记得我,或者说……他们还恨不恨我。
在一片汹涌的嘈杂声中,马路上缓缓驶来几辆花车。
第一辆车下来的人我不认识,男的大约七十来岁,穿着唐装,戴着眼镜,样子很慈祥。女的差不多四十多,穿着旗袍,笑盈盈地挽着男子的手走向了红毯。
“这是杜家的老爷子杜修贤,书法协会会长,那是杜承霖的夫人林雪。”
身边的外媒在相互讨论,我大概听出了其中意思,不由得多看了一眼。杜老爷子春风满面的样子很有股仙风道骨的气质,林雪举手投足很优雅,应该是个有素养的女人。
如此显赫的家庭,也难怪凌伯伯他们会喜欢了,门当户对啊。
紧接着后面一辆车的人也下来了,第一个出来的是个温文儒雅的男子,西装笔挺,五官很英俊。他下来后伸手扶出了车里的人,当那洁白的婚纱洒落下来时,我的心顿然一紧。
是杜菲儿,一身圣洁的婚纱把她衬托得千娇百媚,宛如童话故事中的白雪公主。她本就漂亮,穿上婚纱简直像个仙子似得不食人间烟火。
“快快快,是杜菲儿和她的父亲,找准角度。”
记者们轰动了,纷纷拿出了长枪短炮对着缓缓走来的杜菲儿不停的拍。她挽着杜承霖的手幸福地笑着,真的是莞尔一笑百媚生。
我怔怔的看着,傻了。
她是如此优秀,陪在凌枭身边简直是天作之合,我为何还要来这里自取其辱呢?一个阆宛仙葩,一个美玉无瑕,那么绝配。
当他们走过之后,我不由自主看向了马路上那辆商务车,那里面可是凌枭和凌伯伯他们呢?我紧张地看着,眼睛涩涩的。
首先下车的人是个短发的男子,大约三十来岁,也是西装革履,特别精神。他下来后从后备箱里拿出了一把轮椅在地上打开。看那他利落的身手,应该是个保镖。
紧接着后车门打开了,下来的人真的是凌伯伯。他穿得特别体面,一身黑色礼服尽显他的高贵儒雅,眉宇间还透着不怒自威的气质。但他脸色并没有特别喜悦,拧着眉去扶车里的人。
难道是凌伯母怎么了?
我狐疑地朝前挪了一下,以便看得更清楚。然而,当看到凌枭从车上小心翼翼下来时,我心头忽然一颤,无法控制地退了几步,正踩着一个记者的脚。
“sorry,I'msosorry。”我连忙道歉,那人瞪我一眼冷冷走开了。
凌枭被凌伯伯扶在了轮椅上,缓缓朝教堂而来。他穿着喜庆的礼服,衣领上还扎着漂亮的领结。因为精心装扮过,帅气逼人。哪怕是坐在轮椅上,整个人都霸气得令人惊叹。
他的脸色很平静,当凌伯伯推着他走过红地毯时,他就朝两边的人群微微点头致意。
我有种天旋地转的感觉,他们果真是父子,他是晟浩,他就是晟浩!可他怎么变成这样了呢?人瘦了,脸色还那么苍白。
晟浩,晟浩,我在这里,你转过头来看看我啊?
我在人群中痴痴地望着他,已经忍不住泪流满面。他九死一生活过来找到了我,可惜我没有把他认出来,否则我一定要对他好,好到他不想娶别人为止。
看着凌伯伯推着他慢慢逼近教堂,我好想冲出去阻止他,告诉他我爱他,可不可以不要娶别人。可我不敢,我躲在人群中,哭得肝肠寸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