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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的海防经费总额为2135万两,其中有260万两被挪用,实际用于海防的为1875两,其中包括建造基地开支240万两,基地学堂等附属机构维持费用314万两,其他舰艇的维护费用和人员薪水437万两,洋员开支113万两。
另外海军衙门另拨的总金额为,其中包括建造基地所花的140万两,直供八大远和四艘其他舰艇维护和人员薪水的398万两,外购军舰所花的766万两和国内购舰所花的200万两。
所以20年间为建立和维护北洋水师包括基地、学堂的实际总费用应该是1875+398+140+766+200=3379万两。
北洋水师1893年的海防经费姑且定为140万两,其中包括:
(1)北洋舰队薪粮公费包括舰队官兵薪俸、行船公费(包括燃料和维护费用,不包括弹药。)、医药费、酬应公费等。其余各舰花费从北洋海防经费中划拨,每年大约二三十万两。
(2).基地人员的薪俸及日常办公用费。
包括水师营务处、港坞、炮台、学堂、医院等等,大约每年支付15万两。
(3)洋员薪俸川资。
北洋海军常年聘用外国教官、顾问,给予高薪水高待遇。随着舰队训练成军,所雇洋员日益减少。海署规定,致、靖、经、来四舰洋员经费,在八舰薪粮公费中统一拨款,其他洋员,一律由海防经费支薪。以光绪十五年为例,这年海防经费支付给洋员、翻译的薪俸及回国川资共4万余两。
另外,八大远的经费由海军衙门单独支付,每年需用四五十万两银子,但不包括弹药花费。
也就是说,北洋水师1893年里花在弹药消耗上的经费大约=140-25-15-5=95万两。按理说还要扣掉可能的挪用贪污,不过老李对北洋水师十分重视,甚至还经常自掏腰包往里面贴钱,所以实际支出应该是足额的,甚至可能超出这个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