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用心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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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面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黑鸦酒吧又来了不少的客人,位置都快坐满了,越发的热闹。

  老板大姜回到了彷徨乐队所在的地方,将舞台重新让给了乐队和歌手。

  有人在大声呼喊秦汉阳的名字,希望他能上台表演。

  虽然并不是走纯摇滚的路子,但是秦汉阳所率领的彷徨乐队在这个圈子里拥有着很高的名气,也是因为跟大姜有着朋友关系,所以才被请了过来。

  大姜拧开一瓶啤酒递给秦汉阳,笑道:“上去玩玩吧?”

  他跟秦汉阳认识多年,很清楚后者的脾性,因此不说客气见外的话。

  秦汉阳不想唱也无所谓,就是来玩的。

  “迟点吧...”

  秦汉阳接过酒瓶,摸了摸肚皮说道:“肚子还饱着呢,先消化消化。”

  大家都笑了起来。

  大姜又找陆晨说话,还不忘招呼李飞宇,哪怕后者仅仅只是陆晨的助理。

  陆晨感觉这位黑鸦酒吧的老板还是挺有意思的,于是就跟对方闲聊了起来。

  大姜是金陵本地人,又开了多年的酒吧,说些风花雪月雅闻趣事是信手拈来,因此席间的气氛很融洽,连几位彷徨乐队的成员也放开来加入了聊天的行列里。

  “陆晨哥...”

  正说得开心,旁边忽然传来一个怯怯的声音:“能签个名吗?”

  陆晨不由地扭头一看,只见两名十八九岁的女生出现在他的身侧,手里紧紧地握着手机,正用满含期待的目光看着自己。脸上带着羞怯和忐忑不安的神色。

  这两位显然不是摇滚歌手或者歌迷,多半是被朋友带着过来看热闹的。

  黑鸦酒吧跟后海某些音乐酒吧其实很相似。顾客以圈内人为多,很是聚集了一批地下歌手,消费不高氛围独特,在普通人眼里颇有神秘色彩。

  带女生跑这里来感受一下,其实也是很新鲜的事情,有逼格加成。

  这个小圈子里的人对陆晨不怎么待见,但是来看热闹的客人就不同了,比如眼前的两位女生,不是陆晨的真粉,那也是追星一族。

  陆晨微笑道:“好啊。签哪里?”

  不管是真粉还是路粉,他对待粉丝从来都是友善和气的,从不耍大牌摆脸色。

  像遇到粉丝求签名这样的事情,陆晨能满足就尽量满足。

  两名女生有点意外,但更多的是惊喜,连忙找服务员借来纸笔。

  很顺利地要到了签名,其中一位女生的胆子更大了。说道:“陆晨哥,我最喜欢看了,您演尹俊熙演得真太好了!”

  陆晨笑道:“谢谢。”

  女生趁机提要求:“陆晨哥,我能跟您合个影吗?”

  陆晨点点头站了起来。

  女生顿时大喜过望,连忙将手机递给同伴,然后挽住他的胳膊。

  还将歪着脑袋靠在陆晨的肩膀上。

  拍完照,她的同伴非常眼热。也要拍一张。

  陆晨只好当了回道具。分别跟两位女生合影留念,让她们满足无比。

  路粉妥妥要变成真粉!

  当陆晨重新坐下。秦汉阳对着大姜摇头叹气道:“大姜,我们现在真的是老了,想骗小姑娘都骗不到了,搁在以前...唉!”

  两位女生只顾着跟陆晨说话合影,完全无视了坐在旁边的彷徨乐队。

  秦汉阳的自嘲让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

  陆晨哑然失笑。

  当年国摇红火的时候,当个摇滚歌手是极有逼格的事情,披着长发穿着T恤和破破烂烂的牛仔裤,能轻易地迷倒无知少女,尤其是那种文艺女青年。

  现在差不多装束的,基本要归类到嘻哈风格,得配上各种闪闪发亮的首饰。

  属于摇滚的时代早已经过去,也就像黑鸦酒吧这样的地方还固守着小圈子,抱团回忆往昔辉煌的岁月。

  像秦汉阳这样的,属于已经走出来的,不能再完全算这个圈子里的人。

  估计是刚才两位女生起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接下来又有几位女生跑过来要签名和合影,让他们这一桌频频成为现场关注的焦点。

  窃窃私语的议论声随之多了起来,多半是针对陆晨的。

  在黑鸦酒吧里面,年轻纯洁的女生可是稀缺资源啊,都赶着跑去跟陆晨亲近。

  让其他的歌手心里面如何能痛快?

  气氛自然开始变得异样。

  秦汉阳注意到来自周围异样的目光,他略一思索,立刻对彷徨乐队的成员们说道:“走,我们上去玩两首!”

  其实这个时候陆晨都打算走人的,没有必要让自己被人指指点点的。

  但是秦汉阳要上场演唱,他总不能现在跑路,只好继续留了下来。

  而随着彷徨乐队登上舞台,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都被转移了过去。

  无论是在京城的后海,还是在金陵的1912,彷徨乐队都属于传奇,从默默无闻到一夜走红大江南北,关于这支乐队的故事在圈内广为流传。

  大家听过彷徨乐队的歌,真正听过现场的却不多。

  因此刚刚亮相,他们就得到了热烈的掌声和喝彩声,还有尖叫声。

  秦汉阳抱着电吉他在凳子上坐下,他先试了下音,然后伸手重新调整了麦克风的高度,清了清喉咙说道:“今天很高兴能回到黑鸦酒吧,当年我就是从这里走去京城的,一晃就是十几年了!”

  “有的朋友还在,有的朋友早已远行,但不管如何。今天晚上能在这里相聚,都是我们的缘分。随便唱两首歌,喜欢大家能喜欢。”

  他的话音刚落,叫好声和掌声猛地爆炸开来,不少人甚至站起来鼓掌。

  秦汉阳举手示意大家安静,继续说道:“感谢大姜给了我这个机会,也感谢陆晨,创作了如此好的作品。”

  “一首,送给大家!”

  上来就唱成名作,酒吧里面的气氛瞬间被点燃,热烈到了极点。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

  “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一首,秦汉阳已经演唱过不知道多少遍,唱得绝对是娴熟无比,而他对于这首作品的理解,也达到了极为深刻的程度。

  有些人不知道。甚至以为就是秦汉阳的人生经历,是他创作的。

  不少歌手翻唱过这首经典之作,极少有人能唱出歌曲里面的那种沧桑味道。

  这是一首沧桑到了极点的作品。

  再次回到金陵,回到黑鸦酒吧,回到这自己梦想开始的地方...

  秦汉阳在歌声里融入的情感,越发浓烈,仿佛就像是一坛陈年的美酒。

  在场有许许多多的人。跟着低声哼唱或者默唱。如同朝圣。

  当秦汉阳唱完,几乎所有人都站了起来。鼓掌、喝彩!

  包括陆晨在内。

  当初他将这首歌送给彷徨乐队来唱,无疑是正确的选择。

  之后,秦汉阳又唱了。

  这首歌最早是陆晨在里首唱的,后来将翻唱权授权给了彷徨乐队,由后者出了单曲,也成为了彷徨乐队的招牌作品之一。

  它同样得到了大家的喜爱。

  而秦汉阳也是用这两首作品来告诉所有人,陆晨拥有何等出色的才华!

  等到酒吧里的掌声平息下来,秦汉阳说道:“再次感谢陆晨创作的这首,他是一位了不起的唱作人,下面就请他为我们来唱首歌吧!”

  这一次再响起的掌声,真诚和热烈的许多。

  不管怀揣着任何的偏见,谁也无法否认陆晨的才华,再不喜欢民谣的歌手,也无法无视如今陆晨在流行乐坛里所拥有的影响力。

  哪怕是在摇滚的圈子里,陆晨的名字依旧响亮,只不过有些人选择性无视。

  他们甚至认为都不算真正的摇滚。

  此时此刻在黑鸦酒吧里的,也有这样自负自傲的人存在,用复杂的眼神注视着登上舞台的陆晨,想要听听他会唱什么歌。

  ??

  都是笑话,最多也就勉强够格。

  到什么山唱什么歌,连秦汉阳也以为陆晨会唱,低声说道:“我们练过,伴奏没问题!”

  再回到这个曾经熟悉无比并为之骄傲过的圈子里,秦汉阳忽然发现自己跟这个圈子也有点格格不入了,那些老的摇滚歌手还沉浸在过去的辉煌里不思进取,而年轻的摇滚歌手寻找不到出路,普遍浮躁焦虑。

  有人说摇滚早已死去,秦汉阳不完全否热这一点,但他始终都坚信,国摇还有浴火重生的时候,只要多几位像陆晨这样出色的作者。

  可笑的是,这个小圈子居然还隐隐排斥陆晨。

  出于对摇滚的热爱,还有曾经坚守的信念,秦汉阳站在这里力挺陆晨,他要让这些人明白,他们固执的骄傲是多么可笑。

  不求新,不求变,不跟随时代的脉搏一起跳动,国摇那就真的要死去了。

  所谓金陵派,无非是苟延残喘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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