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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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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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哑女开口

  这几日霍府的气氛格外热烈,丫头小厮们总聚在一起叽叽喳喳讨论着府里出现的怪事:一个哑巴丫头不知道怎么竟然开口说话了。

  一位老者走进庭院,他身着一身蓝色长袍,面色肃容,让人生出几分庄重之意。

  此时正是下午时分,一阵风吹过,老槐树上飘下几片花瓣,几个丫头正围坐在树下说个不停。树上的知了伴着几个丫头的声音一下一下地叫着,丫头们正谈得兴浓,丝毫没有察觉到老者。

  “你说哑巴怎么会开口说话?这可是闻所未闻的奇事!”一个穿着绿衫的女子说道。

  “我看这是老天的神迹,咱们少主可是大大的贵人,听说连他的名字都是陛下亲自取的,所以咱们府里的人都跟着沾光!”旁边的女子附和道。

  绿衫女子接着道:“少主自然是贵不可言,可这事也太奇怪了,少主这次跟着大将军出征一定会打个大胜仗呢!”她眨了眨眼,继续说“可是你们不觉得这哑巴好像变了个人吗?她…”

  绿衫女子突然止住了说话,旁边几个丫头正说到兴头上,不由得催促道:“她如何了?”

  绿衫女子却不答话,猛地站起身,朝着老者笑道:“陈叔!”

  “哼!你们这几个偷懒的东西!”陈叔已经在旁边听了一会儿,对着绿衫女子道:“这事不许再说了,被少主听到了,小心你们的皮!”

  众人纷纷起身,低头站直,答道:“诺!”

  陈叔对绿衫女子说道:“蕊儿,少主快回府了,你去叫慕兰准备热水伺候!”

  那叫蕊儿的绿衫少女低眉顺眼地应了,离开众人,朝内堂走去。

  陈叔挥了挥手,“都散了吧!”

  丫头们应了便做鸟兽散了。

  陈叔抬头顺着老槐树的枝桠望去,金色的阳光被绿绿葱葱的树枝切开,刺得陈叔睁不开眼睛,仿佛上天的秘密不容窥视。

  一个从小便是哑巴的人突然开口说话了,其实他的心里也觉得此事怪异,是老天的暗示吗?

  这哑女慕兰是小时候被少主亲自从街上捡回来进了府里的,虽说是个哑巴,可是心细做事认真,少主瞧着可心,便从小跟着少主做了贴身侍女。这次慕兰突然开口说话了,少主却不信鬼神怪力的事情,依旧让她做贴身侍女。

  陈叔暗叹了口气,少主出征在即,希望此事不会带来什么影响才好!

  我就是那个哑巴,确切地说我并不是个哑巴,只是我开口说了第一句话,这里的人便睁大眼睛惊骇莫名,他们都在背后议论我,我还听到他们偷偷说我是妖怪。

  我记得很清楚,我明明躺在自己的床上,睡觉之前我还打开手机听着大海的潮汐声,一阵阵海浪的声音在大脑里盘旋,眼皮觉得沉重就睡着了。

  等我有意识的时候,我就到了这里。所以我认为这一定是个梦。我居然梦见自己在做梦,这不由得使我想起了莱昂纳多的电影。

  少主出门前吩咐我把书房整理好,我拿着抹布手里有一下没一下的擦着桌子。这里的人都拿看怪物的眼光看我,唯独这里的少主,也就是这个诺大宅院的主人,他倒觉得我有趣。

  今天是我到这里的第三天,要是个梦,未免这个梦太长了点吧!

  “兰儿!”正在胡思乱想着,一声脆脆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蕊儿走进书房,她道:“少主快回来了,陈叔叫你快准备热水,伺候少主!”

  “诺!”我应了蕊儿的话,扔下抹布就往外走。心里骂道,姐们好端端的怎么做了个这样的大春梦!

  正低头走着,突然撞到一个人怀里,“怎么不看路!”

  我抚着头朝眼前的男子看去,这小孩怎么看也不到二十岁,偏偏在人面前喜欢装得老气横秋,他回头对蕊儿说:“去给我备茶!”蕊儿应了声,低头退下。

  “你在想什么呢?”这小孩,不对,我家少主对我说。

  我细细打量着他,他眉毛如剑,眼睛不大,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就会变得弯弯的,鼻子挺拔,嘴皮却是抿得薄薄的,他的皮肤并不是很白,但是胜在年轻。

  他金冠束发,身着束身黑衣,上面用金线绣着一只四爪出水游龙。身形修长挺拔,气态俊逸轩昂,宛如天将,令人一望竟生出尘之感,只是面上的神情却让人一见又立即跌回尘世。

  此时他嘴边逸出一丝笑容,“你看傻了?”

  我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刚才不留神撞到他,现在半边身子竟然半靠在他怀里。猛地清醒过来,赶紧挣脱,低头假装整理自己的衣饰来化解刚才的尴尬。

  他随手将手中的马鞭扔到桌上,走到席子前坐下,见我仍站着,又站起来拉我一起坐下。

  说实话,我今年已经三十多岁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做了这样一个古代的大春梦,但是我的潜意识里依然固执地认为,眼前这人就是个小孩子,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阿弥陀佛!

  少主见我口中念念有词,不禁莞尔,“你又在念叨什么?”

  “没什么!”我忙说道。

  少主说道:“我今天已经跟陛下说了,舅舅此次出征,我想跟着一起去,大丈夫就该在马背上建功立业!陛下听了龙颜大悦,让我领八百羽林军跟着舅舅一起上战场!”

  我不知道为何这事听起来十分耳熟,却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又听他说道:“陛下封了我做骠姚校尉,十天后出发征讨匈奴!”

  “什么!”我身躯剧震。

  我出生文科,十分喜爱历史。匈奴是古代蒙古大漠上的草原游牧民族,在秦汉时期一直是中国北方的噩梦,汉武帝雄兵黩武,一直把匈奴赶出漠南,赶到漠北。

  眼前这个少年依旧兴奋地说着,丝毫没有察觉到我的异常。我心中一跳,莫非他就是?

  我突然抓住他的手,激动地说:“你难道就是….”

  话刚说了一半,蕊儿便端着茶进来了,我趁着蕊儿专心端茶,没有看到眼前这一幕,赶紧放开了少主的手。

  少主倒没说什么,端起茶来吹了一口气,他问:“你刚才想说什么?”

  我转头看到蕊儿已经退出去,迅速地整理了下思绪,没错,我做了个梦,梦到了历史上鼎鼎有名的大人物。

  其实我早就该想到了,他们的衣饰打扮分明就是汉服,我眼前这个英气少年,骠姚校尉,跟着舅舅出征匈奴,不就是霍去病吗!

  霍去病端着茶看着我,神情古怪,“你啊,小时候也没有觉得你多皮,倒是这几日突然开口说了话,我倒觉得你像是变了一个人。”

  我深吸一口气,想着要不要告诉他,他只能活到二十四岁,历史上说他是病死的。但看到他眉眼的笑意,本来想说的话到了嘴边,却变成了一句,“我能不能跟你去?”

  霍去病先是一呆,接着哈哈大笑起来,他放下茶杯,笑了半响才说道:“你又不会骑马,跟着我可不行,再说打仗不能带女眷,危险得紧”。

  我低头一阵郁闷,霍去病一生打了六次大仗,六战六捷,哪里来的危险之说。

  “好了,兰儿赶紧去给我准备热水沐浴,我还要去羽林军营转转,挑选些得力的将士。”

  “诺!”我答应了站起身来往外走去,走到门口忍不住回头看他。

  他正拿着马鞭看,一副雄心壮志的样子。察觉到我在看他,他抬头望向我,与他视线一接触,我突然感觉老脸一红,没由来的心跳漏了一拍,赶紧避开他的目光往屋外走。

  那日之后霍去病便每日早出晚归,见着他基本上都是深夜了,回府后他有时候累得紧了,话也不说倒头便睡,伺候他睡下后,也找不到机会访问访问这位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名将。

  只是我既然是他的贴身侍女,便住在他屋子的外屋,他住里屋,方便使唤我。我年纪一大把当然没动什么心思,只觉得能和这位历史上的赫赫有名的将军如此亲近,三生有幸。

  我在府中不知不觉已经待了数日,每日倒是不用做什么。同样是府里丫头的蕊儿年纪小,话又多,与我便熟了起来,我渐渐地才从她口中得知我的事情。

  我现在叫慕兰,大概是十四五岁,府里人也不知道我究竟多大。我小时候在街上流浪被人欺负,被霍去病遇到救下就留了我做丫头。

  大概是我年纪小,又见我是个哑巴,他便对我好了几分,后来见我聪明伶俐便干脆留了我做贴身侍女。

  霍去病并不拿我当一般丫头看待,待我极好。但是我是个哑巴,不会说话,跟周围的丫头们便没法玩到一块去,所以人人都虽表面尊重我,暗地里却有几分不屑。

  现在我突然会说话了,像蕊儿这样的丫头们反而跟我亲近了些。

  霍去病小小年纪便深得汉武帝刘彻喜爱,十七岁就封了天子侍中,随侍左右。皇家的背景,加上自己勤奋练武,他是长安城里出名的小霸王,无人敢惹他不高兴。

  听蕊儿说,霍去病刚出世不久时,他的母亲卫少儿抱着他进宫去看望刚刚封为夫人的妹妹卫子夫。

  走到皇帝寝宫前时,霍去病却突然哇哇大哭,在寝宫内的汉武帝刘彻正好得了病卧床休息,听到小孩子的哭声,惊了一身冷汗,病却不治而愈了。

  于是汉武帝刘彻召见卫少儿母子进宫,刘彻抱着尚在襁褓的孩子问:“这孩子可有名字?”

  卫少儿答:“尚未取名”。

  刘彻道:“就叫去病吧!”

  蕊儿跟我闲聊了一会儿,突然盯着我认真地问:“兰儿,你怎么突然会说话了?”

  “我也不知道,我就是一觉醒来就这样了。”

  “这就是了”,蕊儿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一定是老天显灵了,在少主出征前让你开口说话,就代表着少主这次一定会打个大胜仗!”

  我浅浅一笑,霍去病何止这次打个胜仗,他这一生就没有输过。

  十日后便是出征的日子,这天天不亮,府里已经点起了所有灯笼,亮如白昼。没有手表,我也不知道几点,估摸着应该凌晨四五点的样子。

  府里所有人都忙得跑进跑出,但是在管家陈叔的统筹下,乱中有序,并不见出错。

  霍去病早早便起了身,由我伺候着洗漱完后,穿上了盔甲。

  这种铠甲整体呈黑色,仅在胸背部分缀以甲片。胸甲和背甲在肩部用带系连,另在腋下也有带子相连。采用的甲片均呈长方型,前后各三排,最高一排用六片,下面两排各用五片。

  霍去病郑重地双手取下供在桌上的宝剑。此剑名曰飞鸿,是皇帝御赐。他将宝剑挂在身上,淡淡地看了我一眼,便在一众人的簇拥下走出了府去。

  我和蕊儿等府里的丫头小厮们都跟着一直走到霍府大门口,门前已经有一队羽林军在等候,人人摩拳擦掌,战马嘶嘶,战旗飘飘。

  太阳冉冉升起,正如霍去病这个出世的战神般升起,我遥遥朝前方大路望去。碎金般的阳光下,铁甲和枪头反射着点点银光,晃得人眼睛要微眯。

  霍去病身着黑色铠甲,相较广袖宽袍,一身戎装的他少了几分随意倜傥,多了几分骁勇飒爽,真正英气逼人。

  霍去病利索地翻身上马,策马勒紧缰绳,大声下令,“出发!”

  隔着老远,我却还是感受到了他内心紧绷的肃杀之气。我目送着他的身影在烟尘中迅速远去消失。此时的他锋芒毕露,他战无不胜的战神生涯正徐徐地拉开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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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一话

  “去病啊,你这回又被选为大汉朝最想一起旅行的男人和大汉朝最性感的将军了!”

  霍去病正把玩着手里的新型砍刀“纳尼?我在长安城什么行情你不知道?”

  我赶紧凑上去“去病啊,帮我再签一百个名,现在你的签名已经涨到五金一个了!”

  霍去病放下砍刀开始签名,“记住,我八你二卖完了赶紧回来给我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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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平阳宴会

  霍去病第一次出征就取得了巨大的胜利。他随卫青抗击匈奴,率八百羽林军孤军深入漠南,斩获敌人2028人,其中包括匈奴相国、当户的官员,同时也斩杀了单于的祖父辈籍若侯产,并且俘虏了单于的叔父罗姑比。

  汉武帝以霍去病勇冠全军,以一千六百户受封冠军侯。

  十七岁便封侯,霍去病达到了普通将领一辈子都难以企及的高度。但我知道,他将来的荣耀远超于此。

  出征回来后霍去病难得在府里用晚膳,自从出征大胜回来,请他的帖子一叠一叠地送进府中。一开始他也兴致勃勃地去参加各种宴请,时间久了也有些腻了,宁愿下朝后就早早回家。

  白天他除了上朝就是带兵操练,也难怪,年纪轻轻就封侯,靠的是自己赫赫的战功,一刀一枪拼来的。以前老说他靠裙带关系的人,也一时哑口。

  这天霍去病却实在办法推脱,因为下帖子的人是平阳公主。我知道他就出生在平阳公主府,与平阳公主关系亲厚,更别说他舅舅卫青还是娶了平阳公主。

  他带着我去平阳公主府参加宴会,说是怕回来的时候在马车上也没个人伺候备茶醒酒,我便随他身后出了门。

  黄昏时,我跟着霍去病到了一片竹林。皇家派头果然不一样,这公主府比霍府大了许多,古典别致,造型典雅。

  此时恰好日落时分,西边天空浮着朵朵红云,暖意融融,越往东红色渐轻,渐重的清冷蓝天下,夕阳中的竹林泛着点点红晕,晕光中依旧是郁郁葱葱的绿。

  宴席设在竹林沿湖处,桌案沿着岸边而设。布置的花团锦簇、灯火通明处应是主席,此时端坐着一名贵妇,四围早已经坐满人,彼此谈笑。

  众人跪下给贵妇行礼,我匆匆打量贵妇,只见她面色庄重,身着杏黄色的长袍,裙角处用金线绣着艳丽的牡丹。

  她的美是大方典雅的,在如此环境的衬托下,更显得大气。

  看来这贵妇就是这里的主人,平阳公主了。

  下方有人道:“今日受公主邀请来此参加宴席,实在是不胜荣幸。”

  公主浅浅一笑,说道:“望月真人见笑了”,又对着众人略略挥手,示意免礼。

  我偷偷朝着望月真人看去,这真人鹤发长须,青衣道袍,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望月真人的眼睛往人群中扫来,待看到我时,他的眼睛眯了一下,瞳孔里闪过一丝异样。我见望月真人看我,立刻把头低下。

  众人刚站起身来谢礼,满场喧哗声中忽然万籁俱寂。我还未明白怎么回事情,只见人已一波波全都跪在地上,我也随着人群再次跪倒。

  当先两人并排而行,我还未看清楚,人群已高呼:“陛下长乐未央!皇后长乐无极!”我忙随着人群磕头。

  一番纷扰完,各自落座。汉武帝显然兴致大好,说道:“平阳公主今日的宴会实在有趣,朕和皇后也忍不住来叨扰了!”

  平阳公主道:“陛下皇后驾到,臣妹欢喜得很。”

  我稍稍抬起头来,看到端坐在席中的男子,这就是汉武帝!他年纪在三十五岁左右,气质中带着一分霸气,外露张扬。

  我又向他身旁的皇后卫子夫看去。心中一震,伊人如水,从眉目到身姿,都宛如水做,水的柔,水的清,水的秀,都汇集在她的身上。

  灯光晕照下,她宛如皓月下的天池水,惊人的美丽。这哪里是开败的花?有一种美是不会因时光飞逝而褪色,就像是天上皎洁的月光。

  一个身形魁梧,面容中正温和的男子跟在汉武帝后面,等汉武帝和皇后就坐后,坐于汉武帝的下首,和平阳公主并排坐在一起,这应该是卫青。

  大将军却正如我心中所想,身形是力量阳刚的,气质却是温和内敛的。这与他历史上的形象相得益彰。

  平阳公主正和汉武帝笑言,卫青和卫皇后都是微笑着静静倾听,大半晌没有见他们说过一句话,姐弟俩人身上的气质倒有几分相象。

  平阳公主对下方的舞姬示意可以开始。

  一声琴弦的声音响起,先是几个起音,接着连串急急之音,密密匝匝倾泻而出,宛如飞瀑直落九天,砸得人喘不过气。琴音一波又一波,一波更比一波急,逼得人心乱得直想躲,却又被音乐抓得逃不掉、挣不开。

  一连串的滑音后,骤然转缓,一缕歌音在琴声衬托下响起,柔和清扬,引得心早已被逼迫得失去方寸的人都立即转向歌声起处。

  晚风徐徐,皓月当空,波光荡漾。月影入水,湖与天一色。

  朦胧月色下,裙袖轻飘,单薄背影带着些红尘之外的傲然独立,又透着些十丈软尘的风流娇俏。弱不胜衣之姿,让人心生怜惜,可高洁之态,又让人又不敢轻易接近。

  唱歌的女子一个长长的舞袖子甩出去,伴随着众舞姬的伴舞,在人群中宛如仙子。踏月起舞,罗带飘扬,仙姿缥缈,与月影共嬉。

  一曲毕。月影碎裂,又复合,佳人却已难寻,只余波光月影,一天寂寞。

  众人皆惊得目瞪口呆,汉武帝拍了两下手掌,接着所有人跟着拍手,只拍到双手都红了,众人大声喝彩。

  汉武帝道:“这个女子是何人?”

  平阳公主笑道:“这就是举世闻名的若真”。

  若真上前行礼,跪在地上,不知道怎的,我远远瞧着却觉得她的脸色有些不自然的苍白。

  汉武帝道:“果然经得起这举世闻名四个字!”

  卫皇后也淡淡笑着,我想她是否想起了多年前的自己呢?相似的这一幕在多年后再次上演,同样的歌舞,同样的地点,只是人已经换成了别人。

  今夜这个女子重演了她当年的传奇,以一曲歌舞引起了汉武帝的注意。只是,今后这女子是否会跟她一样侍君侧呢?

  宴会过半,霍去病带着我偷溜了出去,走到湖边时,他对我眨眨眼睛:“出来透透气!”

  我轻笑,正要说什么,突然有下人来报,汉武帝传霍去病过去说话,他无奈看我一眼,道:“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去就回。”

  我点头答应。

  此时夜晚的凉风阵阵,吹在脸上十分舒服,我正兀自出神,突然听到有人对话的声音。

  我赶忙闪进假山,仔细辨别,却发现这声音是来自相连接的假山的另一边。

  “你说怎么办?”这不是刚才那个若真的声音吗?

  我心生疑惑,顺着声音,在阴暗中沿着假山,蹑手蹑脚地悄悄走过去,躲在假山背处偷听。

  “平阳公主只让我请你进府表演,我也不知道陛下今天会来。如今他看上你了,要召见你,我也没有办法。谁叫你那么出众!”一个男子的声音传来。

  若真似乎在哭,带着浓重的鼻音说:“李广利,我是你的人了,如今你舍得让我进宫去过那暗无天日的日子吗?”

  那男子柔声说道:“若真,进宫也没什么不好,你先忍忍。千万不能抗旨啊!”

  若真继续道:“你叫我来这里的,为何现在把我推入火坑?”

  原来这个人就是若真的心上人!她进宫的事情莫非不是她自愿的?听起来倒像是被李广利所算计。

  “这里人多眼杂,你刚被陛下点名召见,被人看见就不好了,我要回去了!”

  接着听到一阵脚步离去的声音。

  我不敢动弹,过了一会儿,忍不住悄悄伸出头去窥视。看到若真一袭素衣,脸上带着悲戚的神色,眼泛泪光。

  她望着那李广利离去的背影,留下一串泪珠。然后她伸出修长的玉指,擦掉脸色的泪痕。面色阴柔,转身离去。

  我见若真离去了,才敢走出来,我站在湖边,一缕夜晚的凉风袭来,我的发丝被吹乱。我顺手抚了下头发,临湖眺望。

  突然心生异样,我猛地回头,却见刚才席上那仙风道骨,得道高人模样的望月真人站在湖畔。

  怎么形容呢?他明明离得我很远,我却感受到了一股强烈的压迫感,不由得略感慌张。

  望月朝我慢慢踱步而来,我想走,却发现自己的双脚如同钉在地上一般,无法动弹。我心下大骇,这人莫非是妖道?不会捉我去炼丹吧?

  望月渐渐走近我,他看着我,嘴里啧啧称奇道:“你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这老道士莫非已经看出我的来历?

  “真人能看出我来自哪里?”

  望月抚了抚长长的银白胡须,说道:“你来自异世,你的身上有光,和这个世界的人并不同。”

  我身上有光?我听望月如此说,便下意识地朝周身看去,却见一切如常,并没有看到什么光。我抬头疑惑看着他,道:“真人可否告知我如何才能回去?”

  望月略略沉思,道:“我没有法子送你回去。不过我赠你一句箴言,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何解?”

  “凡事莫要强求为之,不可逆天而行,已经发生的事情不能改变,你一切顺天自然,你就可以回去了。”望月说完这话,踏歌离去。

  我呆呆地想着他说的话,“已经发生的事情不能改变”,难道他在暗示我不要去改变霍去病的命运吗?

  我脑中大乱,正在神游太虚之际,便被人从背后抱住,我吃了一惊,迅速用手去挡,手却在半空中被人抓住。我心叫不好。

  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说道:“你怎么发呆了!”

  我扭头一看,霍去病笑盈盈地抓着我的手。他发束金冠,一身黑色长袍,月光柔柔地洒在他的脸上,泛着淡淡的光辉。

  “你回来了!”我大喜。

  霍去病放下我的手,说道:“走吧,回去了!”

  霍去病说完转身就走,我恭顺地跟在他身后。霍去病对公主府十分熟悉,带着我大摇大摆地就从公主府大门迈出,大门口已经候着霍府的马车。

  我跟着他上了马车,马夫扬起马鞭,一声吆喝赶着马儿往霍府驶去,此刻我方才放下戒备,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顿时觉得整个人都虚脱了般软了下来。

  我拿起马车上备好的茶杯,倒了一杯茶,一口气喝光,压了压惊。

  霍去病奇道:“你怎么了?”

  我心中思索到底要不要告诉他刚才的事情,想来想去觉得若真和李广利的私情此事大有文章,还是不说为妙。而刚才见到的望月真人,不知道是不是妖道,更加不知如何说了。

  只叹了口气说道:“没什么,就是第一次见到陛下,紧张了。”

  霍去病淡淡一笑,不再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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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二话

  卫青进宫找刘彻,“皇上,你搞毛啊,肿么又弄个美女进宫?”

  刘彻见卫青生气了,赶紧说:“仲卿啊,你不要误会,我这是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卫青哼了一声“说到底还不是好色!”

  刘彻邪魅狂狷一笑,“仲卿,我这么做还不是为了你!你放心不管有多少美女,我永远站在你的背后,你懂的!”

  卫青听到“站在你背后”几个字,不由得全身一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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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霍府生活

  这日伺候霍去病用膳,丫头们将点心和美酒都送上来,这些点心都是霍去病平日里爱吃的。他吃东西颇为挑剔,府里的厨子之前是在长安城里有名的梅花居做事的。霍去病去了两次觉得可口,就直接重金把厨子带回来了。

  桌上的点心热气腾腾,上面雕着各式灵巧讨喜的小花,每一个小碟里玲珑地放着五个点心,每个点心上面都点缀着不同的颜色,表示里面的馅料也是不同的。

  我亲自为霍去病布菜,将三四个小碟放在他面前。霍去病低头看了看,摇头说:“我不吃胡萝卜的馅,你都忘了。”

  “我当然记得”,这几个月我早已经摸清了他的饮食习惯,我说:“你没看见上面点缀的槐花丝吗?胡萝卜馅都换成了槐花馅,还掺了蜂蜜在里面。”

  霍去病用指头捏起一个,从中间掰开了,里面果然是槐花馅,混着蜂蜜的香甜,霍去病尝试着放了一点进口,眼睛一亮,道:“比以前的味道更好些了,你放了什么在里面?”

  我瞥了霍去病一眼,轻描淡写地说:“也没什么,不过是两个月前府里的槐花开得艳丽,我收集了许多花瓣。和蕊儿一起将花瓣碾碎,用冬蜜,糖水腌好放在罐子里,再放在地窖里存放的冰块上面。等做这道菜时,才取了出来。”

  霍去病尝了一块,竟似乎被勾起了食欲,碟中的点心都只有拇指大小,经看不经吃,他一口气就把五个全都吃进肚子里,还意犹未尽地朝其他点心看去。

  “只有这一碟是槐花馅的,这几碟都不是。早知道你喜欢,该叫厨子多做些。”我继续为他布菜。

  “兰儿,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慧了,以前也没有用花瓣做菜的法子。”霍去病用完晚膳后,突然对我说道。

  “我也不知道,就是会的。”

  其实那日遇到望月真人,他对我说的箴言,我一直谨记在心。这段时间以来,我一直考虑要不要告诉霍去病我的来历和我所知的历史,但是望月真人的话历历在目,“不可改变历史。”

  终于,我什么都没有对霍去病说。但是如果我能够陪他一直到他二十四岁,那一年我一定要告诉他。

  霍去病看了看我,淡淡地说:“你知道若真被封为美人了吗?”

  “是吗?以她的相貌和才情,应该也不算委屈。”

  “以前我姨母也是从公主府上进宫的,现在又送进去一个若真。平阳公主真是好谋划啊!”

  霍去病说:“现在朝廷里很多人都说我是出生在卫家,才能年纪轻轻就带兵出征。现在又封了冠军侯,更多人瞧不起我。我却不以为意,我能出征的确是沾了卫家的光,但是只要能够出征塞外,抗击匈奴,这些流言都不算什么!”

  我呆呆望着他,霍去病豪气万千,气势远远超乎一个十八岁的少年。

  “我的理想是把匈奴赶出我大汉,叫他们永远不能骚扰我大汉子民!”

  是的,你的梦想实现了!我在心中呐喊,我知道你的梦想全部都会按照你说的实现。策马疆场,斩杀匈奴,将胡马赶出我泱泱中华,你做到了。

  可是我这些话我只能藏在心底,此刻的霍去病神采飞扬,身上如同发出淡淡的光芒,这颗将星临世,大漠从此再无匈奴!

  “对了,你想学骑马吗?”霍去病突然问我。

  “骑马?我想学!”我连连点头。

  “好,明天我去军营,你跟着我去,我教你。”

  夜凉如水,我拿起一件披风披上,轻轻起身,霍去病已经在里屋睡下。虽然里屋和外屋相连,尚有段距离,但是怕打扰他,我还是轻手轻脚地出了屋。

  走出屋外,我抬头看着夜空。天空繁星点点,一条银河斜斜挂在天际,月亮散发出柔和的光芒,天空中没有一丝云彩。我深吸一口气,像这样没有污染的浩瀚星空,在我所在的二十一世纪已经很难见到了。

  我不知道是怎样来到这个世界的,起初以为只是个梦,梦醒了一切都会恢复如常。

  但是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我在这里已经呆了几个月了,而这个梦却依旧没有苏醒的征兆,我如何才能回到我的时代?

  我轻轻一声叹息。霍去病待我是不错的,就霍府一个侍女来讲,他待我像朋友,像亲人。霍府的人都喜欢他,也惧怕他。因为他是霍去病,是这个时代最耀眼的将星。

  我走到院子边上,这里摆放着一个铜质的大水缸,平日里取水洗衣洗菜,也可防止走水时急用。我呆呆看着水缸里我的倒影,一张稚气未脱的脸庞,带着婴儿肥的面容。长相不算出众,但是面容中有种特殊的淡定。

  也许是我实际的年纪已经三十多岁,所以常留露出与十五六岁毫不相称的气质。我轻轻蹙眉,用手拨乱了水中的倒影。望月的话又在我耳边响起,“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不要去改变已经发生的事情”。

  我不禁握紧双手,直到握到手指发白也没有察觉。不管我在这里待多久,不管发生何事,我不能让霍去病二十四岁就死去。一定,不能!

  第二天霍去病按照约定,要带我出门。因为他说要去军营,所以我早早地就翻出一套他以前的旧衣袍穿上。这衣服随着他年纪的增长已经小了,他是穿不上了,可我穿倒刚好。

  我在镜中梳着头发,这些日子我伺候霍去病的生活,也包括给他梳头戴发冠,所以自己梳来倒也得心应手。

  “倒真是个俊俏的小子!”霍去病拿着马鞭出其不意地出现在我身后。他今天穿着黑色的束袍,袖口处用金线绣着金色的纹饰,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笑容。霍去病其实并不是个爱笑的人,只是在我面前倒是常常能看到他的笑容。

  “霍将军!”我故意把嗓子压粗,粗声粗气地说话,站起身来学着男子的样子给他拘了一礼。

  “好,像是我的随军兵士。随本将军来吧!”霍去病大步流星地跨出门去。我赶紧跟上,一路上昂首挺胸,把他的模样学了个十足。

  在院中遇到蕊儿几个丫头正拿着刚摘下的瓜果准备去洗,看到霍去病忙向他行礼,又看到我却是呆了一呆。我朝蕊儿快速地做了个鬼脸,跟着霍去病走出了霍府。

  马夫已经牵了他的坐骑等着,霍去病接过缰绳翻身上马。我左右看看也没有我的马,霍去病若无其事地伸手一拽我就被他拽上马去坐在他身后。

  “先到军营里去,一会儿给你选一匹好马,感谢你花心思给我做的槐花馅。”

  我坐在他身后,还没有坐定,他双脚一带,马儿就疾驰奔出。我没有防备,一下子摔到他的背上,我立刻大感尴尬。想想自己一大把年纪了,还不如一个小孩子。

  在我的时代,马早就被汽车等交通工具取代,所以我不会骑马倒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可是在这古代,马却是出门必备的交通工具。

  此时与霍去病腿挨着腿,背贴着背,姿势别提多暧昧了。我想起我第一次坐在男生的自行车后面,大概也是现在这个感觉。等等,莫非这是已经消失多年初恋的感觉?

  我都在想些什么啊!居然把霍去病这个幼齿想象成初恋,真是大大的不妥。我下意识地伸直了背脊,用手臂撑起和他隔开一段距离,只用手轻轻扯着他的衣衫。

  霍去病身体明显一僵,道:“你要是再扯,我的衣服不到军营就被你扯下来了!”

  我闻言赶紧松手,他挥鞭带马疾驰,速度极快,我掌握不住平衡,又摔到他背上。

  “你是故意的吧!”我恨恨地咬牙,小破孩,年纪小小不学好,整天捉弄我。我又直起身,无奈只好用手轻轻扶着他的腰。

  霍去病却使劲把我的手往前一带,道:“这就对啦,不然你坐不稳,会掉下去。”

  好在长安城民风开放,不像宋朝之后中国民风退化。女子成了男子的附属品,毫无地位。霍去病更是少年得意,从来都是不拘小节。

  他既然堂堂正正,我也不能太过迂腐了,我仗着自己实际年纪比他大十几岁,心下坦然。轻轻搂着他的腰,随着马儿朝着城外的羽林军大营疾驰而去。

  到了大营,立刻有兵士跑来给霍去病牵马。霍去病利索的翻身下马,将缰绳扔给兵士。我却笨手笨脚地几乎是贴着马背爬下来的。

  霍去病看着我那笨拙的下马姿势,一阵大笑,直到笑到弯下了腰。连旁边牵着缰绳的小兵士都看不下去,却又摄于霍去病的权威,只敢低着头死命忍住笑。

  我下了马,强自镇定,捋了捋被风吹乱的头丝,不理会霍去病肆无忌惮的狂笑,大步朝前走去,等走过他面前,背对着他时却做了个苦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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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三话

  “请谈谈霍去病是个怎样的人”

  刘彻:“和卫青有一样好看的颜,大汉朝五讲四美三热爱青年标兵。”

  卫青:“没爹的苦逼孩子,也够争气,不枉费我这么宠他。”

  卫少儿:“家里上门来的除了讨医药费的就是花痴霍粉。”

  匈奴人:“残忍冷血无耻下流卑鄙”

  我:“楼上的你怎么歪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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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大汉军营

  霍去病带我进了他的营帐,大大咧咧地坐在帐中主帅的位置上,我走过去立在旁边。立刻有兵士进来给他递上一堆竹简,过了一会儿,又有兵士送了茶汤进来。

  霍去病翻开竹简,开始查阅事物。我没有见过竹简,看见他手中的竹简,也大感好奇,用眼睛去瞥上面的字。霍去病察觉到我在张望,立刻朝我看来,我见事情败露,赶紧收回视线,目不斜视。

  “兰儿,我不是教过你认字吗?你来看看认识几个?”霍去病将竹简递给我。

  我伸手接过,不看还好,一看之下立刻头昏脑涨。这些竹简上的字,乍看之下全是汉字,仔细一看一个不认识,笔画歪歪扭扭和我认识的汉字相去甚远。

  霍去病见我皱眉,从我手中接过竹简说道:“我就知道你不用功,教你的时候,你也不用心,现在露馅了吧?”

  我对他的话却完全不以为然。姐们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华五千年历史,唐宋元明清,唐诗宋词随手拈来,西汉的篆体不认识也没什么。我扭头继续装高贵冷艳。

  霍去病见我面露不屑之色,哑然失笑。

  “小丫头还不服气么?”他将竹简扔到桌上,双手环抱说道。

  “将军此言差矣。所谓术业有专攻,你会的我不会,我会的你也不一定就会!”

  “有趣有趣,那你给本将军说说你都会些什么?”

  我脑中闪过一念,道:“将军带兵打仗靠的是真刀真枪,小将不会舞刀弄枪,纸上谈兵却还是多少会点。”

  “那我们不如来比试比试?”霍去病自然是不信我能胜过他,一个足不出府的小丫头,连骑马都不会,如何知兵事?

  “请借将军地图一用!”我其实早就看到帅营里放置着的地图了,我大步走到地图前,霍去病也走过来跟我并肩而立。

  这地图是用羊皮所制,上面绘制着西汉初期的地图,地图颇大,就是放在这诺大的帅营里也是占据了不少地方。

  我用心看着地图,心下快速回忆这个时代的历史事件。要说历史上英雄辈出,著名战役迭起的年代非三国莫属,而三国最为著名的战术莫过于赤壁之战。我电视上都看了无数回了,对这些情节自然烂熟于胸。

  只是这地图与现代地图对不上号,我手指轻轻在羊皮地图上划过,费力寻找长江湖北的位置。霍去病见我面色肃容,也不插话,待我沉思。

  当手指划到某个位置,我闭眼将赤壁之战的过程回忆了一遍,心下有了计较,对霍去病说:“我以五万兵力守此处,请将军以二十万兵力来攻!”

  霍去病惊讶道:“口气不小,还想以少胜多,若是输了可不许哭鼻子!”

  我道:“不如我们赌个彩头!”

  “正有此意,赌什么?”

  我眨了眨眼睛道:“你若是输了,下次出征就带着我去!”

  霍去病道:“你要是不害怕的话,好!我若输了,你就跟我做个小兵!你要是输了…”他双目闪过一丝奇异的色彩,“你要是输了,就给我绣个荷包!”

  “一言为定!”其实本人不会拿刀,也不会拿绣花针,我寻思着要是真输了,就找蕊儿要一个荷包送他。

  主意打定之后,我取下几个小旗在地图上布阵,将记忆中东吴和蜀国的联军布阵地方一一标出。

  霍去病见我布阵的地方,赞扬了一声,然后他也拿过旗帜放在嘴角,细细思考如何进攻。

  “你守之地,我只能以水路来攻,我必定沿长江西进攻之!”霍去病打定主意,将小旗在地图上放好。

  我淡淡一笑,道:“将军已经输了。”

  霍去病奇道:“我如何输了?我比你兵力多四倍,以水路西进。你仅仅五万兵力,如何能挡我二十万大军?”

  我眨眨眼睛,道:“将军可是北方人?”

  “自然”

  “那将军所率将士可都是北方人?”

  “自然大都是北方人”

  我点点头,继续装高贵冷艳,道:“北方人不习水战,长江风大浪大,将军虽有二十万之众,却不如我所守地区的将士世代生于长江,熟悉此间水域。”

  我顿了顿继续说道:“将军如果想不出办法控制在风浪上摇曳的战船,恐怕不用我出手,将军的将士就纷纷做了长江水鬼了。”

  “这倒是,只是我也没打过水战。这船到了江上,四下颠簸,如何能控制呢?”霍去病沉思。

  我淡淡道:“将军不若以铁索将各个战船首尾相接,练成一气,到了长江上,自然如履平地,将士们就不怕颠簸了!”

  霍去病瞳孔放光,略一沉吟,道:“这倒是个好办法!可以试试!”

  我就在这里等着你呢!我继续道:“将军战船首尾相连,自然在长江上如履平地,不惧风浪了。可是将军已经中计,我五万守军就可以吃掉你二十万大军!”

  霍去病略一沉吟,立刻脱口而出:“莫非你用火攻?”

  “正是!”我淡淡一笑,道:“若是真的打起来,我五万必定敌不过你二十万。但是兵者上者伐谋。我使计,让你北方将士受不了风浪,而将战船首尾相连,我再施以火攻,保管奏效!”

  “好计策!”霍去病扔下手中的小旗,连连拍手,眼中异彩涟涟,道:“兰儿,没想到你还是个打仗的好手!”

  我其实哪里会什么计谋,更不会打仗,只是比他多了两千年的阅历,这赤壁之战是历史上著名以少胜多的战役。对于现代人来讲,没什么稀奇的。

  霍去病这样一位在北方大草原上对抗匈奴骑兵的将军,一生未打过水战,自然我此次侥幸胜出。

  “多谢将军,你下次出征可要带着我。”

  “愿赌服输!”

  “其实纸上谈兵的事情当不得真,要是耍耍嘴皮子就会打仗,赵国也不会因赵括大败了!”我对霍去病说。

  霍去病点点头道:“行军打仗的事情原本就是真刀真枪,但是计谋也是很重要的,就如你所说,上者伐谋。一个会用脑子打仗的将军才是好将军。”

  他走到桌前拿起马鞭,说道:“我们骑马去!”我一声欢呼,跟着他去学习骑马。

  开始学习骑马,我才知道叫苦。本来以为像小时候逛公园时,老爷爷牵马让小孩子骑着玩,一块钱骑一圈般容易。现在真正自己骑马才知道有多难。

  我上马的姿势和下马时候一样笨拙难看,又是引得霍去病大笑一场。待我上了马,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好不容易止住笑,走过来教我,如何使用缰绳,如何用腿夹住马,如何掌握平衡。

  一开始的时候他没扶我,导致我从马上摔下来好几次,他一看这学生也太笨了点,只好走过来亲自扶我。

  这倒让我想起了我小时候学骑自行车的经历。总是叫着后面扶着车的人“不要放手,不要放手!”可是后面的人若是不放手,就永远学不会自己骑车。

  这匹马是霍去病亲自给我选的高头大马,他说是这马性子温顺,不会把我摔下来。这马性子倒是温顺,仍由我折磨,我却还是摔了个七晕八素。

  我心心念念他答应下次打仗带我一起去,我不会骑马就不能跟他去。所以心一横,用心练习,也不怕摔。

  半天下来身上已经淤青了好几块,手和腿都累得不像是自己的了,抬都抬不起来。骑马回府时,霍去病让我坐在他面前,几乎是搂着我回去的。

  他的呼吸就在我的耳边,一股幽幽的兰香钻进我的鼻子。我全身酸疼,只好当做不知道,一路上索性闭了眼。

  回到霍府后,霍去病让蕊儿给我准备热水,沐浴更衣,晚饭也没让我伺候。我实在太累沐浴完后,拉过被子盖住头就想睡觉。霍去病轻轻掀开我蒙住头的被子一角,递给我一个白色的小药瓶。

  “这是陛下赐给我的药,是治疗跌打扭伤的灵药,我现在用不着,给了你吧!”

  我伸手接过他手中的小白瓶,道:“谢谢!”

  霍去病努了努嘴,想说什么,忍了半天,说道:“要不要我帮你?”

  我老脸一红,又把被子蒙上,手中捏着他给的药瓶,却在小小的被窝里听到自己的心脏咚咚咚狂跳。

  接下来的几日,我都跟着霍去病去军营学习骑马,这让蕊儿十分羡慕。我回府时就缠着我问东问西。这天又被蕊儿缠上了,她问道:“军营有什么好玩的?”

  “军营没什么好玩的。你看!”,我撩起袖子给蕊儿看我身上因为学习骑马摔出来的淤青。

  我手臂上几处淤青,虽然抹了霍去病给的药,减轻了不少疼痛,但是淤血在消散的时候淤块会变大,比之前看起来更加可怖。

  蕊儿看见这些淤青,用双手捂住嘴巴,心里对于军营的印象立刻跌倒了谷底,对于我跟着少主学习骑马的羡慕也减少了几分。

  一连十几日下来,我已经学会了骑马,虽然距离霍去病的骑术还差十万八千里,但是至少能够四平八稳地骑在马背上小跑,也再没有被摔下来了。

  霍去病点头赞道:“现在也算勉强了。”他这么一说,终于我的骑马学业也算是及格了。

  在军营里除了学习骑马,我还看到了一样在二十一世纪经常看到的活动:足球。当然这里是叫蹴鞠。霍去病喜欢蹴鞠,经常叫将士一起踢。我这段日子天天跟在霍去病后面,又是男装打扮,别人都以为我是他的随行小兵。

  他踢蹴鞠时,我便坐在草地上看,嘴巴里衔着一根随手拔来的狗尾巴草。

  夕阳下,金色的阳光洒在大地上,日落的黄辉给这个世界抹上了一层美丽的金色,几片云彩飘在天空,因为太阳耀目的余晖变成火红色,令人双目生炫。

  场上的霍去病黑衣束身,长发飘扬,浑身焕发出夺目的耀眼,是啊,这样的俊俏风流的少年怎能被这个尚武的时代埋没呢?

  “霍骠骑好兴致啊!”一个声音打断了我的花痴,我见到此人心里一震,这不是那天在公主府和若真说话的李广利么!和李广利在一起的还有两个我没有见过的人。我吐掉嘴里的狗尾巴草,转着眼珠子打量这三个人。

  霍去病听见有人叫他,放下蹴鞠走了过去,与来人一一打招呼,道:“李兄,郎中令,公孙将军。”

  三人分别是李广利,李敢和公孙敖。我看着这三人,脑中迅速思索历史上他们的际遇。李广利我不太熟,但是现在我知道他和阳平公主联手送了若真进宫,李敢和公孙敖我记得都是汉武帝时期的将领,李敢是大将李广的儿子。

  霍去病道:“要不要下场赌一场?”

  李广利笑道:“我和李敢算一边的,你太厉害了,我们得一起上才行。”一旁的李敢没有做声,算是默认了。

  公孙敖摆了摆手,道:“我就当个看客吧!”

  几人约好,便下场去踢。李广利和李敢联手,霍去病自带一队。两边一开始倒是势均力敌,不分上下。但是霍去病左突右冲,很快对方就败下阵来。

  我不懂这古代蹴鞠的规矩,想着跟现代足球应该是一个道理,进球就算赢。场中的霍去病如风如电,身法轻盈。时而充满力量,如一条蛟龙般势不可挡;时而以守为攻,如大树般稳住不动;时而如一把绝世宝剑,利刃过去,无人能敌。

  夕阳下,霍去病周身也染上了金色的光彩。我看着他风姿绰绰的身影,耳旁四周传来雷鸣般的喝彩和助威声。我连眨一下眼睛都舍不得,直到看得双眼都酸了,

  我想我要把这一幕牢牢记在脑中,这一生一世都不能忘记。我曾经来过大汉朝,我曾经认识过霍去病。是在一个不知道是不是梦的梦里,是在一个有一轮红日的草地上,这里有我的所见所闻,都是那个人——霍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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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四话

  霍去病正在看一本八卦杂志,突然拍案而起,“你妹啊!”

  我捡起他手中的杂志,上面有个大标题。

  霍去病不屑道:“男神个毛线,李敢这小子自己在衣服上写着“将二代潜力股,求粉求关注”,他当自己是西门吹雪啊!”

  我附和道:“去病啊,听说他还找了司马迁这个李粉来黑咱们呢!”

  霍去病冷笑,“老子可是官二代中的战斗机,他怎么和我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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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上香惊魂

  转眼一个月又过去,这天是初一。我和蕊儿跟陈叔请了假,一同去慈恩寺烧香。

  我在霍府俨然已经成了首席侍女,下面的丫头婆子们见我与霍去病亲近,都来巴结我,待我十分好,陈叔特意拨了蕊儿给我做使唤丫头。

  只是我仍像以前一般对人接物,众人见我小小年纪,在人情世故上显得十分老道熟练,也不由得对我生了几分敬意。

  我和蕊儿坐着霍府的马车去慈恩寺,陈叔因为霍去病颇为看重我,所以我这次出门陈叔专门派了十名护卫一路护送。我觉得这阵势未免太大了些,但是陈叔坚持,我只好任由这些人前呼后拥着出门。

  马车走出内城,沿着官道向慈恩寺而去。一路上蕊儿颇为古怪,看着我想说什么又不敢说。

  马车里点着香炉,车上淡淡地飘着桂花的香气,我举起茶杯轻轻放在嘴边押了一口茶,淡淡地说:“你想说什么就说吧!”

  蕊儿涨红了脸,半响说道:“兰儿,少主是不是要收了你做妾室?”

  我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道:“什么!?”

  蕊儿小脸通红,道:“府里人人都这么说,少主从小待你就好,别人看着就眼红。现在你会说话了,少主对你更加不一般了,你难道看不出来吗?大家都拿你当半个主子看待!”

  我闭上双眼,深吸一口气。这些日子以来,我在霍府身份俨然像个主子,陈叔拨了蕊儿给我做丫头,连出门都派护卫护送,这哪里像个侍女的排场?

  霍去病待我的确不像个丫头,我吃的穿的用的,从未不曾短缺过什么,霍去病有什么,我就有什么。

  可我心里总仗着自己年纪比他大十多岁,当他如弟弟一般,从没有动过其他心思。

  难怪现在府里的人都这么巴结我,原来以为霍去病会将我收房?可是我很确定,在历史上霍去病并没有妻子。

  拉回了思绪,我睁开眼睛,放下茶杯,道:“傻丫头,少主待我好,是从小的情分,并不是你想的那样,这话以后可不许乱说了。”

  蕊儿努了努嘴,小声说道:“旁人都看出来了,就你自己看不出来,也不知道你是真傻还是假傻!”

  我假装没有听到她的话,闭目假寐。蕊儿见我不再说话,自己无聊便把帘子掀起来看外面的风景,一路上再没说话。

  突然蕊儿一声惊呼,我睁眼一看,一只箭头射进了马车,险险地从她脸上划过。幸好她避得快,但是箭头还是在她脸上留下一道细细的血痕。

  “啊!”蕊儿吓得瘫软在地,我刚要伸手去扶她,突然马儿一声长嘶,马车一个急刹车,我控制不住平衡,摔了过去,滚在蕊儿的身上,和她撞成一团。我忙问:“什么事?”

  护卫的声音从外面传来,“姑娘莫慌,前方有强盗,我等必定保护姑娘周全。”接着马车外传来一阵打斗声。我心中暗道侥幸!若非陈叔有先见之明,派了十名护卫护送我,恐怕今天就要吃大亏了。

  我把蕊儿扶起,检查她的伤势,确定没有大碍我才放心。蕊儿吓得跟一只惊慌失措的小白兔一样,死死抱住我,拉着我的衣袖。我安慰她道:“没事的。”

  果然如我所料,霍府的护卫皆是霍去病亲自挑选一等一的好手,就是随他出征上阵去征讨匈奴都没问题,更不要说区区几个小贼了。片刻护卫便来报告,已经赶走强盗。

  我掀开马车门帘,扶着蕊儿一起下了马车。一名护卫提着刀,走到我面前说:“姑娘,强盗已经被赶跑了,我们还救了前面那辆马车的人。”

  我举目望去,距离我们前方数十步远,有一辆马车正停着,几名护卫站在一旁,地上还躺着两个黑衣人的尸体。

  刚才强盗人多,一下子冲出来十几个,眼看他们寡不敌众就要遇难,幸好我所带的霍府的侍卫及时赶到。

  前方马车的护卫走过来,对我行了个礼,说:“我家夫人谢谢小姑子,请小姑子过去说话。”

  我朝那马车看去,华盖宝顶,装美精致,像这样的马车必定是长安城的权贵才能使用的。我和蕊儿对望了一眼,我抬步前往,蕊儿跟在我后面朝那马车走去。

  前方的马车窗帘掀开一角,露出一个美妇人的脸庞,她年纪三十多岁,衣饰华贵,一张白净的脸上此时并不见慌张,一头乌黑的头发如瀑布般垂下,在背后轻轻地挽着。

  蕊儿见到美妇人呆了一呆,立刻上前行礼,道:“见过夫人!”

  我愣了一下,蕊儿伸手扯了扯我的衣袖,我立刻反应过来,也向贵妇人行礼。

  贵妇人一双美目在我脸上转了一圈,朱唇轻启:“你是兰儿?”

  我轻声答道:“是!”心中快速盘算她的来历,蕊儿叫她夫人,她又认识慕兰,莫非她就是霍去病的母亲,当今皇后的姐姐,卫少儿?

  又听她说道:“几年不见,你倒是长得越发水灵了。你们也是去上香吗?”

  我答道:“是的,夫人。”

  卫少儿道:“今天遇到贼人,幸好遇到你们,去病怎么会派这么多护卫跟着你?也罢,你随我上车吧!”

  我看了蕊儿一眼,她对我点点头,我只好上了卫少儿的马车,蕊儿转身上了霍府的马车,跟在卫少儿后面。

  护卫走上前来,说道:“夫人,强盗跑了,留了两个死在这里,属下看他们不像是中原人士,形迹可疑。”

  卫少儿淡淡地道:“将尸体交给京兆尹处理吧!”

  “诺!”

  卫少儿带了四名护卫,现在加上霍府的十名护卫,两辆马车,一行人浩浩荡荡地继续向慈恩寺进发。

  我坐在卫少儿的马车上,眼观鼻,鼻观心。心中却在想着历史上的卫少儿。

  她本是平阳公主府的奴役,跟平阳县小吏霍仲孺私通,生下了霍去病。她的妹妹卫子夫是公主府的歌姬,被汉武帝看中进宫,后来封为皇后,凤临天下。卫氏一族皆入朝为官,满门荣耀。

  “去病近来如何?”

  我忙拉回心里千头万绪,道:“少主一切都好!”

  “听说你会说话了,这事我本不信,现在见了你才知道竟然是真事。”卫少儿突然问起,“你在去病身边也有些年头吧?”

  “是!”

  “你只要好好伺候去病,将来我也会帮着你说话,让去病收你进房。只是你对我可要忠心才行!”

  什么情况?怎么个个都说霍去病要把我收了,姐们好歹也是二十一世纪的新女性,来自那遥远的2014年,怎么也不会打霍去病这十八岁小幼齿的主意啊!

  我心中这么想,脸上却不敢露出半分,只低眉顺眼地说:“诺”。

  卫少儿美目在我脸上转了转,似乎是在确认我的忠心。她从手上取下一串玛瑙手链,戴在我的手上,道:“兰儿,你一会儿跟我回府,我做了不少糯米糕,你给去病带回去。”

  我心中不禁疑惑,卫少儿自嫁人之后,碍于霍去病是私生子的身份,没有把他一起带进陈家。霍去病有母亲等于没母亲,好在天子厚爱,从小倒也过得得天独厚。如今霍去病首战大捷,封了冠军侯,卫少儿莫非是想修补母子的关系?

  我随卫少儿到了慈恩寺,一起上香许了愿,之后再护送她回陈府。

  在回霍府的路上,我摸着手上卫少儿给的玛瑙手链思考,卫少儿想让霍去病加入卫家的势力,又知道我是霍去病的贴身侍女,才会动我的心思。可是在我看来,霍去病与卫氏家族本就是同根同源。

  历史上汉武帝颇多宠幸霍去病和卫青,他将这二人的陵墓修在他自己的皇陵左右,死后在地下依旧为他守护疆土。霍去病和卫青被称为汉武帝的帝国双壁,两人虽同出自卫家却各有不同。

  卫青为人中正温和,为将号令严明,对将士爱护有恩,对同僚大度有礼,位极人臣而不立私威。

  我记得历史上有这样一个故事,说漠南之战后,汉武帝赐卫青千金。卫青有个下属叫宁乘,对卫青建议,大将军之所以能显贵全是因为卫皇后,汉武帝现在很宠爱王夫人,她如今刚刚受宠所以家里尚未富贵,大将军可以把皇帝所赐的千金都送给她示好。卫青便拿出五百金送于王夫人家做寿。

  这个故事说明卫青很会做人,也是唯一一个被汉武帝重用后得了善终的人。

  霍去病从不结交党羽,年少飞扬,军事上常常出其不意,打快速闪电战,性格颇和汉武帝胃口。

  再则霍去病虽然出自卫家,但是因为私生子的身份,在朝廷里并不像卫家有那么多枝枝叶叶的关系。

  “兰儿,夫人跟你说了什么呀?”蕊儿见我发愣,打断了我的思绪。

  “夫人让我拿糯米糕回去给少主。”

  蕊儿脸上的伤势没有大碍,只是破了个口子,但是将来少不得会留下一道疤痕,我想到这些日子蕊儿对我不错,便道:“我回去跟少主讨个金疮药,给你脸上治伤。”

  蕊儿用丝帕轻轻抹了抹脸上的伤痕,道:“刚才可吓死我了!这官道上怎么会有强盗呢?”

  我心里也一直在想这件事情,护卫收拾尸体的时候,其中一人被一剑命中胸口而亡,他胸前的衣服被划破,我清楚地看到他胸口有一个古怪的纹身。

  这群人来历不明,为何要在官道上冒险去劫卫少儿的马车?我隐约觉得这伙人不是一般的强盗,说不定此事背后大有文章。

  回到霍府后,蕊儿添油加醋地跟陈叔报告了遇到强盗的事情,陈叔心有余悸,大赞自己有先见之明派了这么多护卫,不仅保护了我,还救下了卫夫人。

  霍去病得知此事后,晚上去了趟陈府给卫少儿请安,回来时对我挤眉弄眼。我将卫少儿给的母爱糯米糕塞进他嘴里,道:“少主今天什么事这么高兴?”

  霍去病嘴里塞着糯米糕,三口两口吞下去,一双黑溜溜的眼珠子对我转了一圈,我看他贼兮兮的样子,笑骂道:“好没个正经!”

  “母亲跟我夸你来着,说你临危不乱,指挥得当,没让强盗伤了母亲。”

  “我是霍将军带出来的兵,对付几个强盗当然不在话下了!”

  霍去病听我夸他,不由得脸露得意之色,道:“本将军也赏你个糯米糕!”他拿起一块糯米糕塞进我的嘴里。

  两人正在笑闹着,丫头小翠端着茶水进来,看到我俩的模样,眼睛瞪得大大的,脸上挂满红霞,放下茶水就小跑出去了。

  “完了!这小丫头肯定出去跟人八卦了!”我心中暗叫不好。

  霍去病却丝毫不在意,端起茶来喝。

  我突然想起一事,正色说:“少主,那伙强盗不像是一般人,府里的护卫都说他们的身法和武功颇为怪异,不像是中原人士。我也在一个强盗的身上看到一个奇怪的纹身。”

  “是什么样的纹身”霍去病来了兴趣。

  我走到案桌前,拿起毛笔,就着手里的丝帕,按照回忆画下那奇怪的纹身,画完之后递给霍去病。

  霍去病接过丝帕细看,“我十六岁的时候跟舅舅去过一次西域,在楼兰国附近抓了个人当向导。那人十分彪悍,伤了我们好几个人,制服他时,我在他的心口见过这个标记。”

  “是楼兰人?”我问。历史上古楼兰国地理位置险要,在匈奴和汉朝的中间。为了两边不得罪,楼兰分别送了王子到匈奴和汉朝为人质。后来因为王室的衰落和沙漠的侵蚀,古楼兰国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

  “不是楼兰人,他自称是越西人。”

  “越西?怎么从来没说过这个国家?”

  霍去病敲了下我的脑袋,道:“你才多大的丫头,怎么会听说过!我也是从古籍上得知的。”

  “千年前西域有个称霸一时的国家,叫越西国。当时几乎征服了西域所有的国家。可是后来不知为什么,发生了一次重大的灾难。整个越西国被夷为平地,这个国家就不复存在了。但是古书年代久远,语焉不详,具体发生了什么也没说。”

  汉朝在西域建立了西域都护府,我仔细回忆了下西域的大小国家,我记得出名的有楼兰,龟兹,月氏,精绝等,没有提到过有个叫越西的国家。

  如果这个国家称霸西域,多少也会留下点遗迹,为何我的时代没有提过呢?也许这个国家如霍去病所说灰飞烟灭,销声匿迹,所以我的时代也就没人知道了。

  “那我们今天遇到的强盗莫非是越西国的后裔?他们为何千里迢迢来到长安?”

  “这就不得而知了。而且还在官道上拦截母亲的马车,确实十分奇怪。”霍去病道。

  此事怎么想也不明所以,索性丢了不再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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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五话

  话说张骞出使西域时匈奴人抓了,十三年后才回到长安,气得不行想找匈奴人晦气,就撺掇着刘彻打匈奴。

  刘彻被说的有点动心,张骞见刘彻动摇了,赶紧加把火,“陛下,西域有种汗血宝马,咱们赶走了匈奴人,才能去西域把这汗血宝马给你带回来!”

  刘彻一听宝马才能配自己的身份啊,就问卫青意见。卫青道:“这事还要从长计议吧?”

  张骞知道卫青是吃货,就摸出一块切糕递给卫青,“大将军,这是西域的切糕,高富帅才吃得起。等打下匈奴,你想吃多少就有多少!”

  一旁的霍去病道:“有点地理常识好不好。西域在西边,匈奴在北边。抢西域东西为毛要打匈奴?”

  刘彻道:“玛丽苏里不用计较这些细节!”

  张骞早有准备,拿出一把新型砍刀,“霍大少你看,这把砍刀砍人脑瓜子就跟切大白菜似的,匈奴人都用这种刀!”

  就这样,刘彻为了开上宝马,卫青为了吃上切糕,霍去病为了用上最新型的砍刀,一致通过了打匈奴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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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霜落白头

  很快到了冬天,我趁着府里的梅花开了,将府里的梅花收集了许多,和蕊儿一起洗干净,细细碾成粉末,酿成了梅花酒,埋在地下。

  我们在院子里挑了个墙角背阴的地方就开始挖,半个时辰下来终于挖好了一个坑。将酒罐放入坑中,再回填。等忙完这一切的时候两人都累得气喘吁吁。

  “为什么要做这个酒,如此地麻烦。”蕊儿不解其意。

  我眨眨眼,用手刮了下她的鼻子,道:“这是给少主明年的庆功酒”。

  “明年有什么大喜事吗?”

  “傻丫头,你到时候就知道了!”

  霍去病冬天之后将再次出征匈奴,这是历史上的记载,这次也将是个大胜仗,为他战神的生涯书写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些未卜先知的事,我可不能对人说。

  蕊儿轻轻拨开我的手,笑着跳开,道:“你的手上有泥,想弄花我的脸”。她留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便跑开了。

  我轻轻笑了笑,走到庭院中间。突然感到一点凉爽落到我的鼻尖,接着一点两点,纷至沓来。

  我仰起头,看到天下落下朵朵雪花,我伸出手,雪花落到我的掌心。晶莹的雪花来不及印下冬的气息就已经随着我手心的温度消失不见。

  我拉起身上披着的披风一角,在这漫天的雪花中翩翩起舞。整个世界只剩下一片雪白和我所穿的红色披风。

  长发飞舞,红纱清颜,无数雪花轻轻翻飞在我的身边,沁人心脾的梅花香味令人迷醉。此时的我宛如一支在大雪中绽开的红梅花,向着四周散开。

  在漫天的雪花中,我看到了霍去病惊艳呆滞的表情。他不知道已经在大雪中立了多久,他的头发衣袖间藏着冬的痕迹。

  他犹如黑曜石般耀眼的黑瞳闪着凛然的英锐之气,如刀刻般精雕玉琢的脸俊美无比,身上散发出一股威震天下的王者之气。

  他握起腰间的飞鸿剑,剑已出鞘!他的身形快若奔雷,如蛟龙如水,酣畅自在。行云流水,气贯长虹。我走到已经压满大雪的槐树下,默默看着。

  霍去病持剑腾空而起,转眸处,与我的视线交汇。

  这一瞬间,我脑中闪过来到这里一年多与他朝夕相对的每时每刻。为他梳头,为他穿衣,为他布菜。他踢蹴鞠的样子,他骑马的样子,他出征的样子在我心头一一划过。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已经在我心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而我真的只把他当成是个小孩子吗?不,不是的!心底深处有一个声音在呐喊。你不肯承认,不肯面对真实的感情。

  我摇摇头,想把这些莫名的情愫都甩开。眼睛却跟随着他在雪中舞剑的身影,片刻都不肯移开。

  霍去病收了剑走到我面前:“好久都没这么痛快了!”

  我拿出丝帕,擦去他额头的汗珠。他突然抓住我的手,道:“告诉你个好消息,陛下今天封了我做骠骑将军,等开春就派我出征,再战匈奴!”

  “实在太好了”我喜道。

  霍去病抓着我的手依旧没放,看着我的神情却变了变。他的眸子变得深沉,呼吸越发沉重。我察觉到他的异常,想把手抽回来,他却紧紧握在手中。

  我被他看得不自然,慢慢地脸上蒙上了一层红晕,越来越红,我感觉我的脸在烧。他的脸庞越来越近,身上一股幽幽的兰花香气慢慢朝我袭来,我情不自禁地闭上了眼睛。

  就在此时却听见咚地一声重物坠地的声音,被压满雪花的枝头终于不堪重负掉下一团雪来,正好砸在霍去病的头上。

  我俩满头都被雪花覆盖,对望一眼,看到对方的窘态,都哈哈大笑起来。

  霜雪吹满头,也算是白首。

  如果有一天这个梦醒来,我们曾经也一起白头过。

  很快到了大年初一,这天府里张灯结彩,人人都得了红包,喜笑颜开。辛苦了一年,大家围坐在一起吃了团年饭。霍去病去了宫里给汉武帝拜年请安,并未在府。

  吃完团年饭后,我抱了个暖炉在怀里,坐在屋外的台阶上等他,一直到了午夜他才回来。

  此时我已经靠着柱子睡着了,在梦中惊醒发现被人抱在怀里,我正想叫嚷,却闻到一阵熟悉的味道。

  霍去病抱着我走进屋子,道:“冻坏了吧?怎么在台阶上就睡着了?”进屋后,他将我放下地。

  “我在等你。”

  他朝我眨了眨眼睛,在怀里一掏,将手握成一个拳头递到我面前。

  “是什么?”

  他翻过手,将五指慢慢打开,只见掌心中放着一对耳环,一朵小巧的梅花做坠子,梅花造型别致,颇为精巧。

  “那天看你在雪中起舞,像一朵梅花。我今天回来的时候,走到街上看见了,觉得配你,就买了当做你的生辰礼物。”

  “我的生辰?”我接过他手中的耳环。

  “你不记得了?你被我带回府那天也是大年初一。你自己也不知道你的生辰,我就当这天就是你的生辰了。”

  “你能跟我说说,我是怎么跟你回府的吗?”

  霍去病奇道:“你忘了?”

  我迟疑了下,道:“小时候的事情,我不太记得了。”

  “那也是,你那时年纪太小,应该不过五六岁吧!那天也是大年初一,下着雪,我也像今天一般进宫给陛下拜年请安。在回府的路上,我看到一个女人牵着你在街上走,走到路中央时,她突然甩开手朝前方跑去,很快就跑不见了”

  “你追着那女人跑,追了几步就摔倒了。你爬起来再追,可是下雪结冰路上很滑,你又摔倒了,你再次爬起来。就这样你摔了很多次,也爬起来很多次。你嘴里咿咿呀呀地也说不出话,一个人傻傻地站在街上”

  “我看着你的样子,不知道怎么的就觉得我很像你。”霍去病说到这里停顿了,良久说道:“然后就带你回府了。”

  他救我的时候,就想到他自己的身世了吧。同样有母亲,我是被母亲遗弃,而他的母亲因为他私生子的身份没法带他一起回陈府。原来是同病相怜才待我如此好。

  我拿起那对梅花耳环带上,问他:“好看吗?”

  他点点头。

  我浅浅一笑,道:“谢谢。”顿了顿,“不止这个耳环,所有的一切,谢谢!”

  霍去病的脸破天荒地出现了一抹不好意思的神情,这人从来都不把任何人看在眼里,居然会在我面前腼腆,真是匪夷所思。

  “七天后我就要出征了!”

  我抬头,带着期待的表情,道:“你还记得我们的赌约吗?”

  “我当然记得,君子一言。”

  我一声欢呼:“太好了!”

  第二日起府里便开始为霍去病的出征忙碌起来,蕊儿进屋见到我正在擦着剑,上前来说道:“这活我来做吧!”

  我摇摇头,举起飞鸿剑,剑身泛着寒光,多少匈奴敌寇丧命在这把宝剑之下,多少鲜血成就了这位绝世名将!

  蕊儿在一旁,怔怔说道:“兰儿,你拿剑的样子一点都不像是个女子!”

  我淡淡一笑,道:“是吗?”

  蕊儿点头道:“我现在已经记不起你开口说话前是什么模样了,不过肯定和现在完全不一样,有时候我甚至觉得你变了一个人。以前的你虽然也伺候少主,但是和现在少主待你完全不同!”

  我惊讶问道:“有何不同?”

  蕊儿坐到我的身边,用手撑起脑袋,仔细看着我的脸,仿佛要把我的脸看穿一样,道:“以前少主待你虽好,可不过是主仆情分。自从你开口说话之后,少主看你的眼神就完全不同了。现在的你聪明,冷静,做出的事情出人意料。”

  我淡淡说:“那你喜欢哪个我呢?”

  蕊儿认真思索起来,想了良久,说道:“我喜欢怎样的你不重要,少主喜欢现在的你就好了!”

  我淡淡一笑,不再说话,继续擦拭霍去病的飞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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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六话

  话说刘彻为了能开上宝马,下令攻打匈奴,就叫来卫青和霍去病商量主帅人选。

  卫青当仁不让,霍去病斜眼看着刘彻说:“舅舅走了,谁在宫里陪伴,哦不对,是侍奉皇上呢!”

  刘彻邪魅狂狷一笑,“你小子真上道!那就你去吧!”

  一旁躺枪的卫青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拼命给刘彻使眼色。霍去病见到两人眉来眼去,眼看自己主帅位置就要不保,立刻道:“不让我当主帅,我就去混黑社会!”

  卫青大惊,现在这外甥还没混黑社会,道上的黑社会就已经纷纷给霍去病缴纳保护费了,要他真去混黑社会了,还不得再出个长安1.1版的霍浩南?

  刘彻同样大惊,这混小子可是收黑社会保护费的主,当下只好答应让霍去病当主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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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去病身世

  我和蕊儿正说着话,小翠急匆匆走进来,见到我们急忙说:“你们两个原来在这里,赶快出去,夫人来了!”

  我忙放下手中正在拭擦的飞鸿剑,整理了下衣衫便随小翠走出了书房。

  卫少儿此时已经走进了内庭,她身着紫色的衣饰,上面镶有繁复华美的金色花纹,浅绣桃花,款式雅致,绣纹精美绝伦。

  卫少儿身材高挑纤细,一头青丝挽成高高的美人髻,前额佩戴着一串精美的额饰。衣领微微敞开,露出曲线优美白皙修长的脖子,一身紫衣更衬得肌肤如雪,漆黑的眸子深不见底。

  我走到卫少儿面前行了一礼,道:“见过夫人!”

  卫少儿略略点头,径直走进霍去病的屋子,我跟在她身后随她进屋。

  我低眉顺眼地将茶汤奉上,道:“夫人请用”

  卫少儿接过茶汤,微微摇晃茶盏,那茶汤中幻化出一朵牡丹花,她道:“这幻化花草的本事,是陈管事的拿手绝活,竟然也传授了你。”

  我正要答话,屋外传来一个声音“母亲怎么来了?”我松了一口气,霍去病回来了。

  霍去病走进屋子,先看了看在旁边站着伺候的我,对着卫少儿淡淡说:“母亲身体不好,还是应该多休息。”

  卫少儿一双美目涟涟看了看霍去病,又转向我,说道:“慕兰你先下去!”

  “诺!”我低头转身走出。

  不知卫少儿会不会在霍府用膳,为了稳妥,我还是决定亲自去吩咐厨房多备些精致的小菜。想到这里,我往厨房走了去。

  待我在厨房交代好,又亲自看着厨子炖上了菜肴,一切都准备稳妥之后,才回去听候吩咐。我刚走到屋子外,蕊儿过来说:“不用忙了,夫人走了。”

  “少主呢?”

  “少主自己一个人在屋子,也不知道夫人和他说了什么,刚才我进去送茶汤,少主的脸色非常难看,你赶紧去看看吧!”

  我心中不安,快步走了进去。霍去病一个人背着坐在席上,只见他低着头,十根指头插在自己的头发里,仿佛正陷入深深的苦恼之中。

  我轻轻走近他,道:“少主?”

  霍去病抬起头来,脸上神色十分悲戚。

  我吃了一惊,道:“发生了何事?”

  霍去病俊美的脸上挤出一丝苦笑,道:“兰儿,母亲跟我说了我的父亲是谁。”

  我沉默不语,霍去病的出生实在不怎么样,可以说非常不好。只是这私生子的身份人人心里都跟明镜似的,但是却无人敢在他面前提起。他大概也猜到了几分,现在看来他竟然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

  霍去病呆坐着不动,我安静地站在一旁,并不说话。时间一分分过去,夕阳西下,金黄的光洒了一地。霍去病还是没有动,像一尊石化的雕像。

  我知道他此刻心中定然翻云覆雨,并不打扰他,只是静静陪着。终于金光在地上一点点褪去,渐渐消失,整间屋子慢慢完全黑了下来。黑暗中我走到案边,拿起一根蜡烛点上。

  霍去病低着头轻声说道:“从出生以来,我都以为自己是个没人要的孩子。母亲虽然疼爱我,可从来都不提我的父亲。我竟然以为我的父亲已经不在人世了,怕惹母亲伤心,所以一句都没问过,现在才知道,我竟然是个私生子。”

  说到这里他脸上的悲伤情绪难以掩饰,用手捂着脸道:“怎么会这样?”

  我走过去,把他的双手从脸上缓缓拉下,我一字一句说道:“没有人可以选择自己的出生,但是每一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走什么样的路。”

  霍去病身躯微微一震,直直看着我,我给他一个肯定的点头。他朝我靠近了一些,莹莹的烛光在他白玉一般的面颊上晃动,他长长的睫毛也随之轻摆,他说:“你想知道吗?”

  闻言我郑重地点了点头,随即看了一眼门外,走过去将门关上,再走到霍去病的身边。他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带着伤悲的疲倦,甚至让我产生一种错觉,他下一秒就会哭了。

  “如果你不想说…除非你主动告诉我,否则我绝不会多问。”我慢慢说道。

  霍去病垂下眼睛,淡淡地说:“我的身世可能很长,你愿意听吗?”

  我点了点头,真挚地说:“我愿意听,只要你讲,不管多久我都会听完。”

  霍去病面色平静,道:“事情要从我母亲还在平阳公主府做侍女时说起…”

  卫家的家庭构成十分复杂。卫少儿的母亲卫媪是平阳公主府的奴隶,先育有一子三女。长子卫长君,长女卫孺,次女卫少儿,三女卫子夫。后来卫媪又与平阳县吏郑季私通生下卫青,其后又生两子卫步、卫广。

  郑季家短暂收养过卫青,但是郑季家却并不善待卫青,所以后来卫青独自回来投靠母亲。于是卫少儿,卫青,卫子夫都在平阳公主府做事。卫少儿为侍女,卫青为骑奴,卫子夫为歌姬。

  就像是命中注定会走和母亲一样的路,卫少儿在平阳公主府上遇到了平阳县衙役霍仲孺,一时天雷勾动地火,暗生情绪。当时两人都尚未成婚,按理说霍仲孺完全可以娶卫少儿。

  但是两人年轻气盛,一时没有遵循礼节,卫少儿便珠胎暗结怀孕了。霍仲孺见卫少儿未婚先孕,就告诉卫少儿说他要回家准备婚事,再回来迎娶她,便回了河东郡平阳县。

  卫少儿左等右等都没有等来霍仲孺来娶她,却等到了霍仲孺已经在家乡另娶她人的消息。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终于在没有嫁人的情况下,卫少儿就生下了霍去病。

  霍去病出生在平阳公主府,大约在他刚满周岁的时候,他的三姨卫子夫便进入了汉武帝的后宫,很快被封了夫人。

  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卫子夫为汉武帝生下太子刘据,被册立为皇后。之后霍去病以皇后姊子的身份担任天子侍中,卫家从此进入朝野,手握大权。

  卫少儿在霍去病两岁时嫁给了詹事陈掌,却并不让霍去病改姓,她的心里始终还在爱着当初离开的霍仲孺。只是霍仲孺既然不愿意做卫少儿腹中胎儿霍去病的父亲,卫少儿也就从未跟霍去病讲过霍仲孺的事情,直到今天。

  也许她是觉得这份爱太重,想放一放了,将埋藏在心里多年的心事说出来后,也算是对于过去人生的一个交代了,而霍去病早晚也应该知道自己的身世,自己父亲到底是谁。

  霍去病的声音带了颤抖,像是一个大病初愈的病人一样虚脱无力。这一瞬间他似乎对人生充满了绝望,全身几乎都像是被无数钉子插着,血流不出来,却搅得皮肤生疼。

  我一言不发,想要安慰他,可是说一句话,都像是他无法承受似的。

  霍去病轻轻一笑,那笑却刺得人觉得疼,道:“我不想瞒你任何事,可是现在却有些后悔了。”

  我缓缓说道:“你很在意吗?在意自己的身世?”

  霍去病的眼睛变得黯淡无光,道:“我不知道,他们做错了事,却为何要生下我。”

  我说道:“旁人都可以这样说,唯独你不可以,因为他们是你的父母。”

  霍去病抬起头怔怔地看着我,道:“你不讨厌我吗?明明知道我这样的出生。”

  我摇摇头,轻声说道:“没有人会把自己的伤疤揭开给别人看,更没有人想让自己的名声遭到污点。我也有很多隐衷,这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有,但是他们都习惯性地隐藏了,所以旁人谁也看不见。”

  我继续说道:“你和我一样,都是普通的人,我为什么要讨厌你呢?你现在不是过得很好么?所以别再想悲伤的过去,过去的一切都可以抛之脑后了!”

  霍去病的神情先是发愣,接着是狂喜,好像是一下子从干涸的沙漠到了万物复苏的春天。他靠近我,把头枕在我的膝盖上,轻声说:“兰儿,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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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七章

  霍去病虽是私生子,可是却属于逆天型的私生子。同为私生子的卫青,却比他惨得多。霍去病出生时选的是简单模式,卫青选的可是地狱模式。

  卫青的妈妈和一个叫郑季的人私通生了他,生下后又不想养他,就把他送到郑季家里寄养。那郑季却是有老婆孩子的人,他们家就嫌弃卫青,总是虐待他。

  卫青从小在郑家放羊,日子要有多苦逼就有多苦逼。终于最后忍无可忍不想再忍,决定回去跟着母亲过。

  那可是汉朝,没有飞机汽车不说,连路都没几条啊!卫青的年纪也就是十岁出头,按照郑家虐待他的情况来看,他应该没有钱坐马车或者骑马。从山西临汾到陕西西安,一千多公里的路,硬是一个人靠双脚走了回来。

  小正太卫青竟然没有迷路,也没有被人贩子拐跑,可见得这认路的本事是卫家人天生的,而且霍去病也得到了家族遗传。

  千万不要小瞧认路这个本事,李广,公孙敖这些名将都栽在了认路上。行军打仗时,在茫茫沙漠里就靠着简陋的地图和天上的星星辨认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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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平阳霍家

  十九岁的霍去病被命为骠骑将军,独自率领一万兵马出征匈奴。霍去病遵守了约定,让我扮作他的随行小兵,跟随他大军出征。

  在大军快接近河东郡的时候,霍去病的表情变得凝重。我见他神色异常,轻声问道:“少主,你怎么了?”

  霍去病道:“父亲便是住在河东郡。”

  我怔了怔,没想到这次出征竟然会路过河东郡,莫非这是天意要让霍去病父子相见?我策马骑到他的身边,低声说:“那是否和霍公相见?”

  霍去病沉默不语,就在此时,前方兵士来报,河东郡太守来迎接骠骑将军。

  我向前看去,只见前面一队马骑,为首的一个人高冠束发,身着戎装,远远见到霍去病之后,立刻策马近前。

  待他走近了,我看到他背上竟然还背着弓箭。我心中轻笑,这个太守倒是挺会拍马屁的,竟然负弓骑马来迎,一副他立刻就要上战场的样子。

  河东太守到了霍去病马前,立刻下马便拜,道:“下官河东郡太守恭迎骠骑将军!”

  霍去病并不下马,也不寒暄,直接拔开马头绕过他,朝河东郡城中走去,河东太守急忙为他作引马。

  到了河东太守的府邸前,霍去病驻了马,对河东太守说道:“府君不必如此多礼,我军务在身,不敢多有停留,只到河东郡传舍即可。”说着继续催马往前走。

  河东太守不敢怠慢,忙将霍去病人马引至河东传舍。霍去病下了马,传舍门口早已经是人山人海,都是为了来看这位年轻的骠骑将军。河东太守携河东郡官员都在传舍外列开拱手往里迎接霍去病。

  霍去病突然停住了脚步,我见他沉着脸,知道此刻他心中一定是天人交战。

  “是不是先去陇西,不要进去了?”霍去病轻声对我说道。

  我见四周人群众多,靠近他低声说道:“早晚是要见的,何苦由来?见一面再出陇西,也就是了!”

  “骠骑将军快里面请!”河东太守拱着手将霍去病迎进了传舍。

  我走到河东太守面前,说道:“请府君去请霍仲孺霍公。”

  河东太守给了我一个了然于心的眼神,立刻转头吩咐手下去请霍仲孺。

  霍去病坐在正堂正位,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我立在他的身边,希望能够稍稍安抚他不安的情绪。

  过了片刻,外面传话进来“平阳传舍霍仲孺在外求见冠军侯骠骑将军!”

  我望向霍去病,此时他不自觉的咬住下嘴唇,额头竟然渗出了细密的汗珠,滑到了鬓角处,他也茫然不知。我心中叹息,嘴里大声道:“传!”

  一个身着褐色官服的中年人,低头趋步而入。那人不敢抬头,撩衣跪在堂下,深深地叩了头。

  “下官霍仲孺参见骠骑将军。”

  霍去病像是被什么扎了一下,猛地站起来,却依旧没有开口说话。

  “下官霍仲孺参见骠骑将军!”霍仲孺再次拜见,他的肩膀在抖,浑身都在抖。而霍去病依旧愣愣的站着,还是一句话也出不出来。

  看着那颤抖的身形和霍去病呆若木鸡的样子,我轻轻叹了口气,望向旁边的河东太守等人说道:“请府君先下去吧!”

  河东太守一看这阵势也有些莫名其妙,忙屏退官员县吏,自己也躬身退了出去。

  传舍里一片死寂。

  我望向跪在地上的霍仲孺,他的皮肤出奇的白皙,两鬓已见斑白,额头眼角都有了皱纹,神情流露出几许儒雅。

  霍去病直直看着跪在地上的霍仲孺,瞬间做了决定。他调整了仓促的喘息,两腿发软地走下堂去,撩开盔甲跪在霍仲孺面前,也伏拜叩首。

  霍仲孺战战兢兢地抬起头,面前跪着的年轻将军,这个身材健硕的英气少年竟然是他的儿子。他当初为了自己的前程,负了卫少儿而留下的儿子。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没想到竟然今生还会有相见的一日。

  “去病早先不知道自己是大人之子。”霍去病说道。

  霍仲孺愧不敢应,匍匐叩头说:“下官得托将军,是乃天力。去…去病…”他的声音小得能被风吹散。

  霍去病身躯剧震,慢慢抬起头,愣愣地看着他。那陌生又说不出的熟悉面孔叫他本就紧张的头脑又有些恍惚,这就是他的父亲,他十九年来到如今才见了第一面的父亲。

  霍去病将霍仲孺扶起来,说道:“大人如今身体可好?”

  “都好,都好!”霍仲孺顿了顿,“去病,要不要去家里看看?”

  霍去病愣住,没料到霍仲孺竟然会邀请他去家里,一时不知如何作答。

  我上前一步,给霍仲孺行了一礼,道:“见过霍公,将军这就随霍公去。”

  霍去病望向我,我对他点点头,他应声答应:“那就走吧!”

  霍仲孺脸上露出高兴的神色,拉着霍去病的手朝传舍外走去。我紧随其后,跟在二人身后。

  到了霍家,家里已经是一副喜气洋洋的样子来欢迎霍去病,乡里乡亲的都来了。从人群中走出一个约莫十岁的男孩,走到霍去病面前行礼道:“霍光见过骠骑将军!”

  霍去病不解,望向霍仲孺。霍仲孺摸摸了男孩的头,笑着欣慰地对霍去病说:“这是你弟弟,霍光。”

  我心道,原来这男孩就是霍仲孺抛弃卫少儿之后,回乡另娶她人所生的儿子,与霍去病是同父异母的兄弟。霍光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先后辅佐了三代君王,分别是汉武帝,汉昭帝,汉宣帝。

  霍光虽年幼,但是举止有礼,语言得当,长得眉清目秀,颇有霍去病缩小版的样子。此时见到威风凛凛的骠骑将军霍去病,也是不卑不亢,很像他兄长的风范。

  霍去病点点头,霍光随着两人进了屋。众乡亲还想跟着进来,我挡在门口,道:“各位乡亲请回,请容骠骑将军跟霍公叙话。”

  众人颇有些不尽兴,但见我一身戎装打扮,也不敢多话,纷纷议论着四下散去。

  进了正堂,霍仲孺请霍去病坐在首座正位上。我打量四周,霍家十分简陋,并无下人伺候。

  霍去病见到了这般光景,略一沉吟,叫来手下一个校尉,道:“你拿我的银钱去为大人置办些田宅奴婢。”校尉领命而去。

  霍仲孺连连摆手道:“这可使不得。”

  霍去病道:“我从未在大人面前尽孝,如今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霍仲孺眼中泪光闪烁,拉着霍光,站起来走到霍去病面前,道:“将军如果有心,就请带着这孩子去长安吧!我只盼望着将来他能够像将军一样成才。”

  霍光眨巴着大大的漆黑眼珠望着霍去病,脸上流露出十分期待的模样。

  霍去病点头道:“我如今军务缠身,不能多留,等我凯旋归来就来接光弟。”

  “如此多谢将军!”霍仲孺拉着霍光竟然就要向霍去病跪拜。

  霍去病急忙将他二人扶起。

  我暗暗摇头,难怪霍仲孺一生只能做个小吏,给自己的儿子也一再下跪,这不是折了霍去病的寿么!

  他对霍去病从未尽过一天做父亲的责任,可如今霍去病不仅为他置办田宅奴婢,还答应将霍光带去长安。血浓于水,不过如此而已吧!

  与霍仲孺的见面之后,霍去病便大军开拔离开河东郡,西出陇西,剑指匈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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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八话

  话说匈奴单于一只猹听说霍去病来打河西走廊了,就问手下赵信,霍去病的来历。

  赵信听到“霍去病”三个字就直打哆嗦,“老大,这霍去病简直是个神经病!见我们匈奴人就喊“灭灭灭!”我们又不是四害,灭他妹啊。最可怕的是他战斗值高达一万,还不要脸的开外挂!现在女人哄孩子睡觉都不说狼来了,而是说霍去病来了!”

  一只猹道:“他开外挂,gm没有封他号吗?”

  赵信道:“他是刘彻的老婆的姐姐的儿子!gm也不敢封他的号。老大这回霍去病带兵,我们该怎么办?”

  一只猹也没招,但又不愿意在手下面前显得没有主意,略一沉吟,便说:“以后看到霍字大旗,就先找个地方躲起来摸清楚情况再说。”

  赵信无语,这也算是退兵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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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河西之战

  霍去病只有一万骑兵,而匈奴河西各部总计有十余万军,但他无所畏惧。除了最大的两个王浑邪王与休屠王外,河西走廊上还散居了好些匈奴小王。

  说句群龙无首或许不准确,因为伊稚斜在北迁之前将儿子派到这里督抚匈奴诸种落,但说句一盘散沙却毫不过分,因为他们缺少统一的指挥号令,通常都是各自为战,这就给了霍去病极好的各个击破的机会。

  霍去病大军从陇西郡出发后,马不停蹄,一路飞兵,越乌戾山,渡黄河,伐速濮部,涉狐奴水,六日转战千余里,踏破匈奴五王国,有如摧枯拉朽般将河西诸小王纷纷击溃。

  这些部落本是匈奴的“外围组织”和“胁从分子”,所以霍去病在穿插分割并包围这些部落后,很轻易的就迫降了他们,并承诺归顺后绝不抢掠他们的财产与子民。

  这样一则是为了减轻负担而在接下来的战斗中轻装上阵以便高速推进,让其他顽抗的匈奴正规军始终无法做出有组织有计划的反击。二则就是为了孤立“钦差大臣”伊稚斜之子。

  看来,霍去病不仅是个军事天才,而且颇有政治头脑。他为了分化瓦解匈奴河西各部,竟宁愿放弃军功的重要凭证俘虏数,这可真不像一个十九岁的小将所为。

  结果一转眼,伊稚斜的儿子变成了光杆司令,他一看大事不好,赶紧拔腿就溜,还好他跑得快,就差那么一丁点儿,霍去病的骑兵就俘虏了他,真可惜。

  接着,霍去病继续纵横河西,往北再回头向南,纵横上千里,在焉支山南北杀了一整个来回,追的浑邪休屠二王到处跑,终于到了皋兰山这个地方。

  匈奴人无处可逃了,因为再向东南跑就是黄河,河那边就是汉朝陇西郡地界,事到如今,他们已再无退路,除了仓促反击绝地求生,他们别无选择。

  霍去病要的就是这个结果,他已经厌倦了撵兔子。所谓深入敌境,利于速战,他现在迫切需要一场短兵相接,给负隅顽抗的匈奴人以最沉重的打击!

  霍去病对这场鏖战信心满满,他有骑兵万人,匈奴的浑邪王、休屠王,及其死党折兰王、.la

  而汉军将士们也非常兴奋,这一路来,匈奴人都是不战即溃,只知道逃跑,捕斩首虏数远远低于他们的预期,真太没劲太令人失望了。

  此役汉军杀光了匈奴军的全部精锐,斩首八千九百六十级,并擒获了大量俘虏与辎重。折兰王被杀,卢侯王被斩,浑邪王之子及其相国、都尉,全体被擒。

  另外还有堆积如山的甲仗辎重,甚至休屠部的圣物“祭天金人”都成了汉军的战利品。只有浑邪王休屠王两个老大率残部溃散无踪。

  但是汉军这边也损失七成,一万将士只剩下三千。

  霍去病第二次出征便为河西战役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这些日子以来,我女扮男装,在他身边做他的随行小兵。

  一日激战过后,四野宁静,残阳映照在皋兰山下,遍地都是匈奴人的尸体。霍去病将滴血的长剑收入鞘中,给了我一个惊心动魄的微笑。他,又创造了一个奇迹。从此,十九岁的霍去病更成了令匈奴人闻风丧胆的战神。

  明天霍去病就要班师回朝了,刚才他和众将议事,我不便在旁,便独自走出帅营。又打了个大胜仗,将士们即将荣归故里,人人心头热血澎湃。不远处燃着一堆篝火,一众人围着谈笑喝酒。

  “看见没有,辎重车上丢弃了许多剩余的米和肉。”

  “当然看见了!那是陛下赐给霍将军的,有好几十车呢!”

  “这许多的食物,竟然还有那么多人忍饥挨饿吃不饱肚子,霍将军还划定球场踢蹴鞠。”

  “那有什么关系,跟着霍将军能打胜仗就行,哪个将军能像咱们将军一样年纪轻轻就取得这样的成就?”

  “这次回到长安一定要找几个小妞好好乐乐。”

  “哈哈哈”

  “……”

  后面的话让我听得面红耳赤,不禁皱眉,快递离去。在营外待了许久,估计霍去病议事也该结束了,我就返回了帅营。

  我像以前在霍府一般,依旧和他同住在一起,打仗和在家时一样,伺候着他的生活起居。

  等我回到帅营,他正坐在案桌边拿着一叠竹简看。

  见我走进来,他朝我招招手,示意我走近。等我走近后坐在他身边,他看着我说:“你跟着我,这两个月都晒黑了。”

  我摸了摸脸,白天我已经尽量用布蒙面躲着烈日了,但是多少还是黑了。

  “没关系,这样看更加英姿飒爽,我不喜欢那种扭扭捏捏的官家女子。”他安慰道。

  我浅浅一笑,突然想起刚才的所见所闻,便跟他讲了。

  他也不为自己辩解,只淡淡问我道:“你觉得我打仗的特点是什么?”

  “快”

  “聪明!为了快,为了在最不可能的时间出现在最不可能的地点,必须要快,所以很多辎重我都不能带。”

  “那为什么打仗的时候还要踢蹴鞠呢?”

  霍去病放下手中的竹简,说道:“放弃辎重打那么远,六天破五国,又多是在沙漠戈壁干旱苦寒之地,总是难免有少粮的时候,这时候很多人肯定会恐慌。让他们踢蹴鞠,就是为了振作士气,不让他们因恐慌断粮而懈怠。”

  “我觉得你做的都是对的。”我用肯定的语气说道。

  “哦?你不认为我是个待士兵不好的人吗?”

  我摇摇头道:“怎么会呢!你的军营中集合了汉军中最彪悍的人,而且还有大量的匈奴降将,这些人都很难驾驭。如果你真的不体恤兵卒,怎么能约束住他们呢?”

  我淡淡地说:“自古君王最害怕的就是功高盖主,你将会是大汉最耀眼的将星,如果你在士兵中还留有美名,只怕将来有一天……”

  霍去病全身一震,道:“兰儿,你说的和我心中所想一样。”

  “我知道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不管是过去还是将来,再没有一个人及得上你。”

  “将来的事,你怎么知道呢?”

  我眨眨眼,道:“如果我说我就是知道呢?”

  霍去病慢慢说道:“那你可就是妖怪了!”

  我并不是妖怪,只是我来自两千年后的世界,所以我清楚地了解你的每一场大战,你的每一次的胜利,以及…你最后的结局。

  我会守护着你,绝不让你年纪轻轻就死去,我要亲眼去看到底最后发生了什么事情,并且尽我的全力去阻止悲剧的发生。

  河西之战由霍去病带领一万骑兵,六天飞战千里,破五国,斩首八千余人取得了最大的胜利。

  河西之战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最后的胜利还没有来到。

  河西走廊还在匈奴人手中,其各部精锐虽然被霍去病歼灭,但是残部加起来仍有近十万之众。

  汉武帝厉兵秣马,雄心壮志,让霍去病稍加休息,准备等到夏天再次出兵河西。并在柏梁台举行了盛大的祭天仪式,昭告天下,从此后与匈奴攻守易形。

  这两个月跟着霍去病出征匈奴,我虽没有跟他上战场,但却也见识了古代战争的恢宏。

  在冷兵器时代,霍去病的骑兵犹如二战时期德国的坦克一般,横扫大漠,所向披靡,将骑兵的祖宗匈奴人打得抱头鼠窜。

  抗击匈奴乃是中华民族的对外战争,保家卫国之战,对于后世有人评价汉武帝穷兵黩武,把这段历史歪曲成汉武帝扩大西疆领土的侵越战争,我不敢苟同这种看法。

  自秦以来,北方大漠上的游牧民族匈奴,几乎把农耕为主的汉朝当成了自己予取予求的后勤保障。

  大汉初期,边疆不稳,匈奴人时时来侵扰,烧杀抢掠无所不为。

  作为游牧民族打仗,他们不需要带多余的粮草,身上有弓箭,脚下有健马。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拉弓就射,策马就追。骑兵来无影去无踪,抢完就跑。

  面对这种情况,长城内的中国却无力从根本上改变,胜利的时候极少。只好靠着和亲和大量的陪嫁财物买来相对短暂的和平。

  武功胜极的汉武帝登机之后,决定改变这种情况,他看到了身边同他志同道合的卫青,也就是霍去病的舅舅。

  元光五年,卫青拜车骑将军,和其他三员大将各领一支军队出发。

  四路大军出塞,其他三路皆大败。反而是第一次领兵出塞的卫青出上谷,直捣龙城,斩敌七百。

  后世有一首耳熟能详的诗句描写此次战役,“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其中龙城指的就是卫青。

  卫青杰出的军事才能让汉武帝刮目相看,而卫青的侄儿霍去病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汉武帝对霍去病的看重在朝中可以说无人能及,这也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司马迁。

  司马迁在里对于霍去病的赫赫战功皆是一笔带过,只通过汉武帝对霍去病丰厚的奖赏来描述。司马迁对于汉武帝在柏梁台专门为霍去病征战河西祭天,就曝出了不满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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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九话

  话说匈奴在河西走廊一带有两个小王,分别叫浑邪王和休屠王。这天两人听说霍去病打来了,就一起商量对策。

  休屠王道:“你怕个毛线,看这个!”说完掏出一个金光闪闪的小人,“这是我们部落的吉祥物,有了它绝对ko霍去病!”

  浑邪王道:“听说他总开外挂啊!gm都不敢封他号。”

  休屠王咬牙道:“开外挂真无耻,不过没关系,我们人马比他多出好几千,到时候群殴他!”

  浑邪王道:“我们不如找个女的去勾引他,让他诈死叛国!”

  休屠王鄙视地说:“你玛丽苏看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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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柏梁神女

  这天我正跟着蕊儿在屋里学习绣花,想到上次和霍去病打赌,他要的赌注就是荷包。

  可惜我完全不懂绣花,虽然赢了他,能跟他出征。可还是偷偷向蕊儿求教,想学着做一个荷包送他。

  “不对,不对,这里针法错了!”蕊儿抢过我手里的荷包。

  “又错了?”我揉着指头,半天下来,我的手指已经被自己扎了无数次了,眼泪都快疼得掉下来了,还是错了。

  蕊儿看着我的作品,哭笑不得,道:“兰儿,你以前的针线做得很好啊!怎么会说话之后,你的活儿退步了这么多?”

  “是吗?”

  “这根本不像是你的针法!”

  蕊儿拉出抽屉,拿出一个秀气的荷包,道:“你看,这是你以前做的。瞧瞧这走针,这图案,哪里像你现在的手艺!”

  我接过蕊儿手中的荷包,小小的荷包上绣着一支出水莲花,在水波下游曳着两条小鱼,生动活泼,颇有艺术品的风范。

  再看看我自己绣的,一朵不知道是什么的花占据了大半个荷包,花瓣大小不一,歪头斜脑。

  我虽没有做绣活的天赋,好在勤能补拙,我也不担心,爱因斯坦做小板凳还做了三个呢!

  蕊儿摇了摇头道:“我看你还是别做了,这东西送人都没人要的!”

  “谁说我要送人了?”我一时大窘,好像被人窥破了心事。

  蕊儿凑近我,眨了眨眼睛,乌黑的眼珠子露出调皮的神色,道:“你不会是给少主做的吧?”

  “哈哈,开什么玩笑!我就是闷得慌,做来玩的,谁说是给他的!”我赶紧把那难看的半成品荷包抢走。

  “给谁做的啊?”一个声音从我们身后传来。

  我和蕊儿赶紧起身给来人行礼,霍去病与一个身形高大的男子一同走进来屋来。

  卫青!

  卫青穿着一身黑色的衣袍,国字脸,五官端正,轮廓深刻。面上带上中正温和的笑容,温文尔雅,让人心中生出敬仰之心。

  我赶紧把荷包捏在手里藏在身后,也不知道霍去病看到没有,心里觉得窘迫,一下子脸就红了。

  “见过主公,这就给您备茶!”说完拉着蕊儿飞快地撤了,到茶房取了今年的新茶,备了热水,再回去伺候用茶。

  卫青取了茶汤,端起来喝了一口,顿时愣住,道:“咦?这茶汤香得很。”

  霍去病闻言也端起来喝了一口,道:“这是兰儿烹茶的手艺。”

  我来这里一年余,最大的收获莫过于学会了烹茶之道。烹茶之技,在汉朝称得上是一门高雅的活动。当然乃至到了现在,茶道依旧为人们所津津乐道。

  霍府的管家陈叔是个中高手,平时看着不显山不露水,在烹茶上却是极有天赋。

  我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尝了陈叔烹的茶,便死皮赖脸地缠着让他教我。

  陈叔没有儿女,见我学习热情高涨,教得也热情。于是将他烹茶的心得手艺一股脑全传给了我。

  卫青看了看我,露出和煦的笑容道:“你烹的茶与众不同,是师从何人啊?”

  这是我第一次面对历史上大大有名的名将卫青,心里未免有些激动,却不慌不乱地说道:“府里管家陈叔时常烹茶,我也就跟着学了一些。只怕技艺浅陋,难登大雅之堂”。

  说完我有心显摆,向前一步,道:“主公请借茶盏一用。”

  卫青微微点头,将茶盏递给我。我轻轻端起卫青刚刚喝过的茶盏晃了晃,随后揭开茶盏,递给卫青一看,刚刚他所用过的茶汤中幻化出一朵牡丹花。热气腾腾中,带着一种梦幻的感觉。

  这幻化花草的绝活是陈叔教导的压箱之技。我施展起来,并不是每次都成功,这一次犹如天助般成功,倒也暗道一声侥幸。

  卫青转头去看霍去病,道:“这就是那开口说话的哑女?”

  霍去病点点头,道:“是她。”

  卫青道:“果然有意思!”

  我低眉顺眼地收了茶盏立在一旁,听从伺候。

  “陛下为你在柏梁台祭天一事,引起了朝中一些人的不满。”卫青道。

  霍去病不屑地冷哼了一声,道:“舅舅说的可是那刀笔小吏?”

  卫青淡淡说道:“去病,你如今凭着武功,陛下圣恩隽宠,难免有些文官看不顺。但是你不必担心,一切外面的事情都有舅舅给你担着。只要你争气,爱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默默低着头,霍去病与卫青感情亲厚,从小便十分崇拜他。

  霍去病是个眼睛长在额头上的人,从来都看不起那些文官,难怪司马迁在中对他贬大过于褒,赫赫战功一笔带过。

  只是千秋功过自有后人评说,就算司马迁把卫青霍去病归到,也还是抹杀不了他们在中华民族抗击外族的战争中做出的杰出贡献。

  两人谈了一会儿朝堂上的事情,卫青便离去,霍去病将卫青一路送到霍府门口才回来。

  待他回来后,我迎上去问道:“司马迁在朝中说你的不是了?”

  霍去病挑挑眉,道:“他爱说随他去说,我才不在乎呢!只要陛下说我是对的,没人敢当面说我的不是!”

  我心想,谁敢当面说你的不是,不是被汉武帝给和谐了,就是被你直接给废了。

  突然他问我:“你想去柏梁台看看吗?”

  “柏梁台是什么地方?”

  “是个神台,一直以来香火鼎盛,很多人都去祭拜。”

  “可是陛下这次给你祭祀求福的地方?”

  “是。其实陛下求的是大汉的福,没有战争就是福,只当我是个借口而已,没想到反倒招惹了这些文官。不说这个了,人人都说灵验的很,我们明日也去看看。”

  “好!”

  汉武帝时期由于盐铁官营和告缗钱等措施的实施得力,朝廷用益饶矣。上林苑存放的没收来的财物已经堆满,于是加广上林苑。

  :汉武帝元鼎二年,“是时,越欲与汉用船战逐,乃大修昆明池,列观环之。治楼船,高十余丈,旗帜加其上,甚壮。天子感之,乃作柏梁台,高数十丈。宫室之修,由此日丽。”

  柏梁台作为汉长安城进入大规模建设的标志和见证,它的诞生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我随霍去病到了这柏梁台,只见香火鼎盛,人群熙攘。

  其中有处幽静,我们便沿着绿绿葱葱的小径沿路而行,避开众多来祈福的人。倒也新鲜有趣。走到一处殿宇时,我们便入内祈福。

  这里和别处不一样,殿中供奉的是一个女神。

  我看到这女神像竟然呆了呆,女神静凝淡芯,意醉神迷,睇兮宜笑。

  霍去病见我呆着,笑道:“兰儿,你怎么看一个女子也会看呆了?”

  我道:“这神像十分逼真。”

  “多谢姑娘夸奖。”从殿宇后传来一个声音。

  我抬眼望去,只见从神像后走出一个女子,白色烟罗软纱,纤腰微步。

  脸如凝脂,娇艳欲滴,腮边两缕发丝随着她的轻步拂面平添了几分诱人风情,美得如此无暇,不食人间烟火。

  我在这古代所见的女子中最美的当属若真,但是这女子较若真竟然还要美上几分。

  细看之下发现竟然与那殿中所供奉的女神有几分相似。

  女子盈盈走到我们面前,施了一礼,朱唇轻启道:“阁下可是霍将军?”

  霍去病并没有像我一般被此女的容光所震慑,听到她问话,只淡淡地说:“我就是霍去病,不知阁下如何知道?”

  那女子道:“霍将军誉满天下,世人皆知。我虽为这殿中的庙祝,却也还是知道的”。

  我心中惊讶,如此美貌的女子放到尘世间必然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为何她偏偏屈居在这柏梁台,甘愿祀奉仙人呢?

  她拿出求签筒递给我们,道:“两位可要求签?”

  我看了眼霍去病,他见我眼中恳求之意,说道:“兰儿你求吧。”

  我接过女子手中的求签筒,跪在女神像面前,闭上眼睛开始摇晃。须臾甩出了一根竹签,我捡起来递给女子。

  她问:“姑娘所求何事?”

  我朝霍去病看去,道:“求平安”

  “可是求霍将军平安?”

  我点点头,虽然我明明知道历史上的霍去病所向披靡,战无不胜,可总是担心他,而且他最后的结局……

  女子看着竹签上的箴言,道:“霍将军乃是天上的将星转世来人间应劫,此次出征必定是大胜。可惜”,她顿了顿,道:“将军精气少,命不长。”

  我身躯剧震,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这女子所言竟然完全符合历史上霍去病的命运,难道她也如我这般来自未来么?

  心中正在胡思乱想,一旁的霍去病却不以为然,一言不发。

  我忙问道:“有…有什么办法?”

  “唯有以太一精补”

  “太一精?”

  女子美目涟涟,深刻地看着霍去病,说了一句令我这个二十一世纪的人都瞠目结舌的话。

  “霍将军与我同房,以太一精补之,可延续将军二十年寿命!”

  我以手捂口,这女子竟然当面说要和霍去病啪啪啪!

  汉朝虽然民风开放,可是没想到竟然开放到了这个地步!

  霍去病虽然长得英气逼人,但是在我眼中怎么都觉得是个小孩子,没想到现在竟然也有女人开始打他的主意了。

  霍去病突然哈哈大笑,眼角撇着女子,用一种极其嘲讽的语气说道:“我以为神君清洁,沐浴斋戒来祈福。没想到这个殿宇竟然如此淫秽不堪,可见这个神不是真神,不求也罢!”

  说罢他便拉着我转身离去,我被他扯得急了,连忙呼声:“等等!”

  霍去病疑惑地看着我,我不知道如何告诉他,这个女子所说都是真的。

  历史上他的确活不过二十四岁。

  我跺跺脚,松开他的手,转身去寻那个女子。

  再走进殿宇中,却发现空无一人,只有那殿中的女神像依旧高高在上,俯视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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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十话

  在所引野史中,曾记有这样一个传说:汉武帝筑柏梁台祭祀一个女神,听说这个神君非常灵验,霍去病便常来祈福,但神君都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后来有一次,这神君竟突然显灵了,她化作一个美貌的女子,还特意打扮了一番,要求与霍去病啪啪。

  可是霍去病却坚决不同意,而且还斥责那女神说:“吾以神君清洁,故斋戒祈福。今欲为淫,此非神明也。”从此决意永不再来。神君也感到非常惭愧。

  然而这件事儿并没有就此结束,后来霍去病患上重病,武帝让人为此向神君祈福,神君说:“霍将军精气少,命不长。吾尝欲以太一精补之,可得延年。霍将军不晓此意,乃见断绝。今不可救也。”果然,霍去病不久就病死了。

  此传说流传极广,、等杂记多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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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千里险路

  “如果能够延寿二十年,你与她同房又有何不可!”在回霍府的马车上,我苦口婆心劝道。

  “装神弄鬼的伎俩!为了延寿就和她同房,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霍去病恼怒地说道。

  跟在他身边一年多,他还从来不曾像今天这样疾言厉色对我说过话,可我却不能放过任何一个能延续他生命的机会。

  “少主,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正是因为柏梁台灵验,连陛下都在这里为你祈福啊!如果你能多活二十年,你能做多少事情,难道你不想多看看这世界吗?”

  我继续劝道。

  “住口!”霍去病满脸怒气,一声暴喝。

  我呆了呆,瞬间红了眼眶,眼泪在眼睛里打转,道:“少主,我求求你,相信那个女子的话,和她同房……”

  “别说了!”霍去病打断了我的话,掀起马车的门帘翻身就跳下马车。

  马夫毫无防备,没料到有人突然从马车上跳下,赶紧手忙脚乱地勒住缰绳,马儿扬起前蹄,差点控制不住。霍去病却已独自远去了。

  我伸出窗户,在他身后叫道:“少主,少主!”

  他毫不理会,径直一个人走了。

  我呆呆地看着他远去的背影,脸上留下两行清泪。

  马夫不知霍去病为何突然发怒,一时手足无措,轻声问我:“姑娘,我们这如何是好?”

  我抬手擦去泪痕,淡淡说道:“回府吧!”

  自从那天之后,霍去病便再没有与我说话。他在府里常常莫名其妙地就大发雷霆,搞得人人自危,蹑手蹑脚,谨言慎行,生怕一不留神就触了这霸王的霉头。

  府里的人连说话都不敢大声,平时几乎都是靠眼神来交流,你甩给我一个飞眼,我再回给你一个眼色。

  蕊儿见我和霍去病都不搭理对方,私底下悄悄问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两人高高兴兴出门,回来就搞得乌烟瘴气。

  我却只是苦笑,这事如何对蕊儿这样未经人事的小姑娘讲

  这天我叫蕊儿和小翠帮忙,一起把去年埋在院子里的梅花酒挖出来,三人忙活了半天,终于大功告成。

  我取了个小碗,尝了一点。果然香气扑人,妙不可言。给这两个小丫头也尝了点,蕊儿竟然喝了酒就上脸,微红着小脸,直呼:“好酒!”

  我淡淡一笑,这酒本是去年花了心思,在大雪天梅花盛开时摘了枝头上的梅花酿制而成,为的就是今年霍去病大战成功后给他庆功用的。

  只是,如今他不理睬我,这样的讨厌我,我如何还能将这美酒献给他呢?

  也许我不该到汉朝来,不该做他身边的侍女,也就不会给他平添这许多怒气了。想到此处,我不由得轻轻一声叹息。

  蕊儿和小翠互看一眼,两人交汇了一个眼色,却不说话。

  我见到她们的模样,忍不住笑骂道:“你们又在动什么鬼脑筋呢!”

  蕊儿左右看看,才低声道:“少主这段日子脾气可不好,你怎么也不劝劝!如今府里的人连大气都不敢出。前天老杨被少主抽了一马鞭,就因为给马儿的饲料中少放了一点净草。”

  小翠接过话头,道:“还有还有,昨天少主还把好好的茶盏给摔了,害得伺候少主用茶的香儿被热水烫了一身,哭了半宿呢!”

  我叹了口气道:“如今大家做事都小心些吧!别惹得少主不高兴!”

  其实,最惹他不高兴的那个人就是我吧!只是我如何才能告诉他,如果他不相信那个庙祝的话,不与那女子同房,他真的活不了多久。

  一想到那个美丽的少女庙祝,我的心抽了一下。

  要是他们真的同房,我是否会后悔?

  要是那女子来到我和霍去病朝夕相对的霍府,在他与我夜夜同眠的屋子里欢好,我将如何去面对这一切?

  脑中闪过霍去病的脸,我真的能毫不在乎他与别的女子同房吗?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想到他抱着那美丽女子的洁白身躯,吻着那女子凝香般的嘴唇。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捏住,痛得不能自已。

  可是在保全他的性命和被别的女子占有两者中,我宁愿选择前者。

  只要他好好的,好好地活下去,什么我都可以忍受,什么我都可以放下,什么我都可以不在乎!

  夜凉如水,初夏的夜晚里没有一丝风,知了一下下的叫声是这个寂静的夜里唯一的声音。

  霍去病还没有回府。

  这厢房中,曾经充满过我们的笑声。

  “本将军也赏你一块糯米糕!”

  “兰儿,你的梦想是什么呢?”

  “我一定会把匈奴赶出我大汉!叫这个世界再也没有战争!”

  往日里的欢声笑语,音容笑貌一一在目,可是他人却不在了。

  我是不是真的做错了,才会让他这么生气?或许,我真的错了。

  我取出凤桐长琴,这把琴是他送我的。我在整理库房的时候偶然发现了这把古琴,霍去病见我喜欢,便赏了给我。

  我在现代因为考级学习了几年的古琴,这也成了我在这个时代唯一的娱乐。

  我用手拨了下琴弦,试了一个音。

  搭手而上,拨弦。

  几个低音之后,声调一转,便是一个极高的颤音,激越撼人,仿佛琴音里藏着的金戈铁马通通要冲杀出来一般。

  一时间杀伐声四起,战马嘶叫,金鼓齐鸣,呼声震天。

  琴声渐渐低下去,似乎战局已经到了尾声,幸存的战马在血迹斑斑的战场上悲鸣,烈火将倾倒的旗帜烧地噼啪作响,尽是慷慨悲壮之声。

  我的额头已经渗出一层细细的汗珠,却不肯罢手,仿佛要将这些日子所有的不痛快都宣泄出来。

  细瘦纤长的手指还没有将最后几个音拨完,我的上身就晃了两下,强撑着的身体便摇摇欲坠。

  一道身影飞扑进屋,一手扶住我,一手按住琴弦。琴声戛然而止。

  我感觉背后被人扶住,缓缓回头,看到了一脸铁青的霍去病。

  “要解闷,弹点怡情的小曲也罢了,为什么偏要挑这样耗费心神的曲子?”

  在毫无觉察中,我一滴眼泪滑出眼眶。

  他终究还是来了。

  霍去病伸出手指,摩挲着我的脸,接着触电般又缩了回去。他将我放开,独自走进里屋。

  我轻轻叹气,他还是不肯原谅我。

  从里间传来他的声音,“兰儿,我明日便要出征了,你…早些睡吧!”

  第二日霍去病再次出征,由他为主帅领一万兵马,李广公孙敖等部为策应。

  我帮他穿戴好黑色的盔甲,他一言不发,配上飞鸿剑便抬脚大步出门。

  经过昨晚的短兵相接,我已经打定了主意,我要在他的身边守护着他,哪怕没有那个神秘的庙祝相助,我也不会让悲剧发生!

  待霍去病大军开拔之后,我拿出他的旧衣服换上,依旧打扮成小兵的模样,从马厩里牵了马,从后门偷偷溜出,朝着他大军的方向疾驰而去。

  霍去病比我早出发半天的时间,我此时慌忙赶路,生怕与他失之交臂。

  路过一片树林时,几只飞鸟惊起。

  鸟者,伏也。

  我心中刚闪过这个念头,突然马儿一声悲嘶往前方匍匐,我控制不住,身子腾空而起,摔倒在地上,接连着翻了几个圈才止住。

  我忍住身体剧痛回头去看,一根绊马绳横在两棵大树中间,我策马疾驰没有看到这个陷阱,才被狠狠地甩了下马。

  我的马儿已经卧倒在地上,像是断了腿,眼看就要活不成了。

  我正挣扎着爬起来,突然一把明晃晃的宝剑抵在我的脖子上,我倒吸了一口冷气,不敢动弹。

  从四周冲出几个人,身着紧身黑衣,穿着不像是汉服,袖口窄长而细。

  持剑的黑衣人将我提起来,丢在空地上。

  “主人,这小子就是霍去病的亲信,一直跟在霍去病身边,去军营都带着他。”

  我抬头看去,只见为首的一个男子眼神冰冷而倨傲,五官深邃,这是一张近乎完美的俊脸,有着如同雕刻的线条。

  我情不自禁在心底拿他和英气逼人霍去病相比较,霍去病的气质是张扬的,毫不掩饰的咄咄逼人,而此人却又是另有一番内敛。究竟谁更好看一些呢?

  妈蛋!现在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

  那男子的声音犹如他的眼神一样冰冷,“绑了,悄悄跟在霍去病大军后面!”

  现在求救,毫无疑问是没有意义的。我索性闭了嘴,任由他们将我双手绑上。

  这伙人拉着一根长长的绳子绑在我的手上,翻身策马,我只能跟在他们的马儿后面横冲直撞,心中已经将这伙人的祖宗问候了个遍。

  他们为何要跟在霍去病大军后面,到底是在打什么主意?我心里十分着急,怕他们对霍去病不利。

  但现在我自身难保,只能见招拆招。先假意服从,再找机会逃跑,去给霍去病通风报信。

  这伙人始终不紧不慢地赶路,并不超过霍去病的大军。几日下来,已经到了贺兰山下。

  晚上,他们点起柴堆,轮流守夜,我蜷缩在角落。

  这几人看似普通盗匪,却纪律严谨。我几日来都找不到机会逃跑,眼看霍去病大军越去越远,心里不由得暗暗着急。

  啪地一声重物坠地,那个冰块一般的人从烤着的火上割了一块肉扔到我的面前。我一言不发,捡起肉块用袖子擦干净,张嘴就吃。

  我必须要保持体力,才能找机会逃跑。如果我现在倒下去,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霍去病了!

  那人见我吃了肉,冷哼一声,坐到一旁。

  在炎炎夏日里,我感觉他的目光犹如一桶冰水淋在我的身上,让人不寒而栗。

  这个魔鬼!我暗暗骂道。

  “主人,霍去病大军渡过黄河之后,北穿贺兰山,如今已经进入腾格里沙漠了!”一个黑衣人走上来报告。

  “霍去病此人天纵英才,打仗没有章法,常常出其不意。我们明日先回部族再说!”

  “是!”

  他们不继续跟踪霍去病了吗?他们部族又是在哪里?我嘴里嚼着肉,听着他们的谈话。

  第二日他们改变了路线,由北而南而行。

  接下来的几天我依旧被拖在马背后靠双腿奔跑,我的鞋子早就已经磨烂,双脚布满了红色的血泡,每走一步都是钻心的疼。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坚持下来的,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绝对不能死在这里,我一定要见到霍去病!

  我现在已经完全失去了方向,不知身在何方。只知道一会儿是漠地,一会儿是草地,根本不知道他们要往哪里去。

  夜晚来临,草原上的风刮得人皮肤生疼,我拼命卷缩着身体抵抗寒冷。

  随着一阵脚步声,啪地一声有东西甩在我面前。我睁开眼睛一看,是一双黑色皮靴。

  我顺着眼前那双黑色皮靴往上看去,对上了那对冰冷的眸子。

  他漆黑的眼眸冰冷而深邃,就像古井般波澜不惊。而他打量我的眼神就像是老鹰打量着猎物,我不禁全身微微发抖。

  他盯着我已经破烂得不像话的靴子,里面露出我流血的双脚。

  “如果你想活着,就穿。”

  他扔下这句话,转身离去。

  他走到火堆前,闭目而寐,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我咬着牙,将扔在我面前的皮靴捡起,活动我冻得几乎僵硬的手臂把已经破烂不堪的旧鞋脱下,换上皮靴。

  他们究竟要去哪里?这趟旅程已经数天了,我不禁开始后悔自己冒失出府。

  如果霍去病在我的身边…,我使劲咬着牙,我要坚持下去。

  这一路已经不知道走了多远,每一次我以为自己快要死在这不知名的荒漠,每一次却又抱着必须要见到霍去病的信念坚持了下来。

  终于远远看见荒漠中的一座孤城,就如同夜空中的一点星光。

  当走到城下时,许多穿着异族服装的人奔跑着迎上来,欢呼着:“楚瑾墨王子,楚瑾墨王子!”

  那人在一众人的簇拥下跳下马,走进了这座孤城。

  城里的建筑造型颇具异域风味,外城墙皆是白色,露出里面坚实的大石块。这座城看上去有些年头了,它的外墙上尚留有战争的痕迹。

  内城中已经有一群人在等候,为首的是一个年级颇大的女人,岁月在她的脸上留下了深刻的痕迹,但她的双目却镶嵌在这张布满皱纹的脸上,毫不相称地闪着精光。

  在她的身边还站着一个锦衣玉服的男子,看样子不过十来岁,长得与那女人的样子有几分相似。

  “母亲!”

  那个女人上前扶起他,道:“瑾墨,你回来了!”

  原来绑架我的这个首犯叫楚瑾墨,他们为什么叫他王子?莫非他是这个部族的王子?这个部族又是什么来历?

  我脑中盘旋着这些问题,隐隐约约在一团乱麻中找到了一个点,却又抓不住头绪。

  楚瑾墨把我拽到妇人面前,我毫无防备,摔了个大马趴,站在妇人身边的那个锦衣玉服的男子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我抬起头瞪了他一眼,直了直身体。

  “这是何人?”妇人问道。

  楚瑾墨道:“霍去病大军出发后,我们便一路跟踪。这个人一直跟随在霍去病身边,我们只要抓住他,就能问出霍去病的来历!”

  这没头没脑的话听得我一头雾水,霍去病的来历?他当然来自大汉朝了,难道还来自星星不成?

  那妇人道:“做得好!我们族人等了多少年月,终于等到了这一天。霍雍重返人间,我越西必将卷土从来!”

  越西?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我脑中快速地回忆。

  脑中闪过一念,对了!霍去病跟我讲过,在千年以前,西域有一个称霸一时的强国叫越西国,后来经历了一场重大的变故,整个越西国被夷为平地,越西就灭亡了。

  难道他们是千年前越西国的后裔?为什么要找霍去病呢?这其中又有什么关联?

  我想起那日企图掳走卫少儿马车的那伙人也是越西人,莫非他们都是冲着霍去病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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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十一话

  我:“去病啊,那女神也算是个白富美了,为毛她主动要跟你啪啪啪,你不肯?”

  霍去病鄙视道:“就算是女神也不要迷恋哥,因为哥是个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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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断腕太后

  当天我便被关进了一个简陋的小屋,门口有两个人负责看守我。

  我已经打定主意,如果他们来审问我,我就胡说八道一通,九句假话加一句真话。

  叫他们分辨不出真假,绝不会泄漏半句霍去病的事情给他们知道!

  我隐隐约约觉得这伙人处处透露着神秘,既然越西国千年前就灭亡了,为什么还要费心思寻找霍去病呢?难不成他们要抓了霍去病帮他们打仗,收拾疆土?

  对了,多半是这穷山恶水的人也听说过霍去病的威名,知道他是战无不胜的常胜将军。

  他们在自己的部族里找不出打仗的能手,就把目光放在了大汉朝名将霍去病的身上,想抓了他帮他们复国。

  可是心底又隐隐觉得不对,打仗复国为什么要找一个不相干的外族人,越西国已经灭亡千年了,就算霍去病有惊天灭地的本事,也未免太说不过去了。

  我一边用牙齿企图咬断绑在手上的绳索,一边脑中快速地浮光掠影。无奈这个绳子十分结实,我牙齿都咬出血了,还是纹丝不动。

  突然门被打开,楚瑾墨走了进来。

  我看着他那双古井般波澜不惊的眼睛,想从那双冰冷的眸子里探出一点信息,却只看到深邃的黑色。

  我不由得心里一抽,这个人就像是从地狱里跑出来索命的冤魂,每次与他对视都让人不寒而栗。

  楚瑾墨举起手做了个手势,从他背后走出两个人。

  “你们想干什么?”我呼道。

  楚瑾墨却并不理我,任由那两人押着我走出小屋。

  他们将我带进一个明亮的大厅,妇人端坐在大厅中央,那锦衣少年坐在她的身侧,四周围坐了一群人。

  我仔细打量那妇人,只见她头戴金冠,衣着之华美并不亚于长安城里的权贵。此刻她双目闪着夺目的精光,也在打量着我。

  锦衣少年开口道:“王兄,你千里迢迢在长安埋伏了数月,折了两个弟兄,就回来这个小喽啰?”

  “安国,不得对你王兄无礼!”妇人出声。

  那叫楚安国的锦衣少年不甘心地瞪了楚瑾墨一眼,悻悻然闭了嘴。

  坐在下端的一个身着蓝色异服,满脸横肉,长得一脸凶相的胖子说道:“安国王子说得在理,我们越西现在人员仅剩下万余人,每个男儿都是我越西大好男儿,失去一个也叫人心疼。”

  楚瑾墨朝着那胖子说道:“东林亲王,越西男儿为国捐躯是求之不得的荣耀!”

  旁边冒出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这些年为了寻找千年前的大法师霍雍已经耗费了我越西不少人力财力,何时才能找到!就凭千年前流传下来的话吗?”

  我朝着阴阳怪气的声音看去,见到一个面相阴柔的男人,他的脸有着异于旁人的苍白,纤长的手指此时正举着一个酒杯。

  楚瑾墨淡淡说道:“琴南将军,越西国千年前纵横西域,大法师离开的时候说得清清楚楚:千年之后,南国长安,他必将带着剑使去而复返,重新回到越西。届时九星移位,天地重开,万国当以越西为尊!”

  东林亲王抖动着满脸横肉说道:“去而复返?还做着称霸西域的美梦!现在时代不同了,越西楚家早就没有没落了。若是我们不臣服于匈奴,伊稚斜单于就要将我越西灭族,恐怕我们等不到大法师回来了!”

  楚瑾墨冷冷道:“匈奴人如今被霍去病打得抱头鼠窜,早就无暇分身了!”

  “够了!”妇人一声暴呵,“都给我住口!”

  阴阳怪气的白脸琴南转去对那妇人道:“耀天太后,我们为了保全越西这点仅剩的血脉,如今必须要拿个主意了!”

  那被称作耀天太后的妇人朝我看来,道:“你是霍去病府里的什么人?”

  我被带到这里后一直默不作声站着听他们说话,她突然朝我问话,我眼珠一转,故意用粗哑的嗓音道:“小人在霍府给少主牵马!”

  耀天太后道:“霍去病身上是否有一个九星模样的胎记?”

  我一呆,我在给霍去病换衣的时候曾经在他左边肩膀上看到过一个九星胎记,我当时还跟他打趣,说他是天上派下来的神仙,这远在大漠的耀天太后怎么会知道此事?

  “小的不清楚!”我含含糊糊说道。

  楚安国不冷不热地说:“早就说了,王兄抓这样的小喽啰回来没有半点用处,平白折了我们两个越西男儿!”

  楚瑾墨仿佛没有听到楚安国的话,那双古井般的眸子里没有半点怒气。

  耀天太后道:“大法师临世,身上必定有九星标记。如今已经到了千年前他说的回来的时间,我们必须找到霍去病确认他到底是不是霍雍转世。”

  正在说话间,有人进来报告道:“启禀太后,匈奴伊稚斜单于的使者到了!”

  众人纷纷低头议论,四下里交头接耳。琴南细长的手指放下了手中的酒杯,脸上露出一丝冷漠的笑容。

  耀天太后皱着眉头说道:“怎么这个时候来了,传!”

  片刻后有个男子走进大厅。

  这匈奴使者身材矮而粗壮,阔脸,高颧骨,留着一小撮硬须。长长的耳垂上穿着孔,佩戴着一只耳环。

  他身穿长齐小腿的、两边开叉的宽松长袍,腰上系有腰带,腰带两端都垂在前面。

  此人神情十分倨傲,见到耀天太后并不行礼,说道:“我受伊稚斜单于之命给你们部族传话,这是你们最后的机会。若是不臣服我匈奴,我们将你们这个小部族所有男子的头骨制成饮酒的酒杯!”

  楚安国大怒道:“你竟敢在我们的地盘上胡说八道!”

  楚瑾墨却依旧不动声色,.la

  东林亲王似笑非笑,甩着脸上的肥肉说道:“使者一路辛苦,请,请,我们必将盛宴款待!”

  那匈奴使者冷哼一声,大摇大摆走了出去。

  等匈奴使者走出帐篷后,琴南怪腔怪调地道:“匈奴人如此凶悍,我越西如何能复当年盛世?只怕就算是大法师霍雍带着剑使回来,仅凭他一人之力也无法对抗匈奴。”

  东林亲王收敛脸上的笑容,转头向耀天太后看去,道:“耀天太后,这么多年你一直寻找大法师无果。如今我们部族在生死存亡之际,可不能再任你由着性子胡作非为了!”

  耀天太后道:“你的意思是?”

  东林亲王看了眼耀天太后身侧的楚安国,道:“安国王子年少有为,他才是我越西的希望,请耀天太后重新考虑王位继承人!”

  这句话一说出,犹如平地一声雷,在座的人开始议论纷纷。

  琴南把玩着桌上的酒杯,道:“东林亲王的话在理。”

  楚瑾墨此时表情冷淡,他的脸像是一块千年不化的冰块,没有透露出任何表情。

  耀天太后双目射出精光,她一字一句盯着东林亲王说道:“先王在世时,一直没有放弃过寻找霍雍,只可惜他没有等到这一天就撒手人寰。如今先王在地下也寂寞得很,东林亲王你是先王的胞弟至亲,是否该去地下陪伴先王呢?”

  东林亲王一愣,却并不慌张,不紧不慢地说道:“若说与先王亲厚,谁都比不上耀天太后。先王走了五年了,他最想念的人应该是耀天太后你!”

  耀天太后一声长笑,道:“说得好!”

  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手从楚安国身上抽出随身佩戴的弯刀,手起刀落,咔地一下就把自己左手切下,血溅当场!

  众人被耀天太后突如其来的惊人之举镇住,纷纷如石雕般呆在当场。

  楚瑾墨第一个反应过来,大步走上前去扯下自己身上的衣服包住耀天太后正在喷血的手腕。

  耀天太后脸色苍白,盯着东林亲王说道:“与先王最亲厚的人就是我,我本该去地下陪伴先王。但是可怜我越西王子年幼,无人辅佐。我为了越西不得已必须保留残躯,这断手就代替我陪伴先王!”

  东林亲王脸上的肥肉不停抖动,被耀天太后的断腕之举震得说不出话来。半响猛地站起身来,一言不发走出了帐篷,他身边几名亲信紧随其后纷纷离开。

  琴南低头默默盯着地上耀天太后的断手,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楚瑾墨扶起太后,往后边走去,大声叫道:“速去请巫医来!”

  众人纷纷手忙脚乱,倒没有人来管我。

  我见此机会一步步挪到帐篷边上,想趁机神不知鬼不觉地逃跑。谁知楚瑾墨转过头来,看着我说:“把此人押下去,好好看管!”

  立刻有两个人上来将我制住。我心下暗叹,只好任由他们将我押回之前的小屋。

  回到小屋后,两人仍然在门口守着,我蹲在角落里心里暗暗着急,我如今身陷囹圄,霍去病大军早已不知去向,我如何才能回到他身边?

  情况越是险恶,越是要镇定。我做了几次深呼吸,强制自己镇定下来。在昏暗的油灯下,我开始仔细打量这个小屋。

  这里凌乱地放着许多物品,有羊皮,有陶罐,还有许多不知名的物件,我的目光落到了一个大箱子上。

  有了!我抱起一个陶罐,这玩意儿应该可以帮到我。

  我双手被绑住,幸好是绑在前面,若是反绑就麻烦许多。

  我抱着陶罐走到大箱子前,用力将箱子打开,这箱子木质的,正好可以装下我。我钻进箱子,将陶罐用力摔在地上,然后快速将箱子盖上。

  随着一声清脆的声响,陶罐在地上四分五裂。门外看守的两个人听到响动跑了进来。

  “不好了,这小子跑了!”

  “马上去追,肯定跑不远!”

  接着听到他们匆匆离去的脚步声。

  我轻轻将盖子打开一条缝,确定他们已经出去了,马上跳出来捡起地上陶罐的碎片开始割绳子。

  “拜托,快断,快断!”在我的祈求下,绳子终于被我用锋利的碎片割断。

  我揉着已经被勒出血痕的手腕,抓起桌上一张羊皮披在头上包住脸,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一堆篝火前横七八竖地倒着几个人,手里都还抱着酒罐。我假装喝醉酒的样子,踉踉跄跄地说着胡话靠近。

  待我走近后,突然一个人支起身子,大声说道:“匈奴使者来了,我们喝,喝!”说完又倒了下去。

  我被他唬了一跳,吓得魂不附体。见他又倒下去,方才放心。

  我眼睛撇到了篝火上插着的一把割肉用的匕首,我弯腰将地上散落的酒罐捡了一个也学他抱着,嘴巴里嘟嘟囔囔地说:“喝,喝!”

  脚下却快步走过去将那匕首拔下,插在腰间。

  我四下张望,在这大漠里必须要有脚力才能逃生。我记得我来的时候看到楚瑾墨的坐骑被人牵着往了北边。

  我将头上包着的羊皮紧了紧,手里抱着酒罐假装是喝醉酒的人,慢慢朝着城中北边方向踱步挪去。

  走了一会儿路上仅遇到三三两两的几个人,我抱着酒罐不紧不慢地朝前走去,走过他们身边的时候,我的心因为害怕咚咚直跳。幸好他们只当我是醉酒的小兵,无人理睬我。

  我长吁了一口气,走到北角处果然看到一个马栏,里面传出阵阵马嘶,光是听声音就不下百匹骏马,我心中大喜,天助我也!

  在黑暗中我偷偷摸了过去,刚摸到马栏的门,背后就传来一声暴喝:“你在干什么!”

  我身躯一震,悄悄取下插在腰间的匕首藏在酒罐下面。脸上却挂起一个笑容,转过身面对着他,用粗哑的嗓子说:“给你送酒来了!”

  那人见我将酒罐递给他,没有多想便伸手来接。在他刚刚接过酒罐的一瞬间,我心下一横,默念了一句抱歉,匕首就透心而过。

  那人眼珠凸出,喉结不住地颤动,却一个字都还没有说出,身体便软软倒了下去。

  我心中恐惧,嘴里胡乱念着:“阿弥陀佛,对于我这个来自两千年后的人来说,你早就转世投过二十次胎了,早死还能再多投一次,千万别怪我!”

  我迅速将马栏打开,跨上了一匹马。将匕首对准旁边另一匹马屁股用力捅去,它高声嘶叫一声撒腿就跑,后面的百匹骏马如雷鸣般跟着冲出马栏。

  沙尘飞扬中,百匹骏马狂奔出来,朝着茫茫草原直冲而去。

  我躲在马群中间,跟着马群冲出了城门。立刻勒紧缰绳,驾着骏马,脱离马群,背道而驰。

  在飞驰中,我回头去看,整座孤城人仰马翻,一时响声震天。

  我大声叫着:“马儿快些跑,驾!驾!”

  不一会儿已经变成孤人单骑,在茫茫草原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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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十二话

  话说在一个晴空万里,艳阳高照,特别适合打群架的日子里,霍去病率兵在河西走廊一路急行军一路给匈奴人放风,告诉他们这次出来的是专治各种不服的骠骑将军霍去病。

  主要目标是浑邪王和休屠王,其他的小王要不怕死的尽管上来跟本将军打,识相的赶紧投降,本将军就放你们一条生路。

  那些小王吓得魂飞魄散跑的跑,投降的投降,就剩下浑邪王和休屠王集结了一万多残兵与姓霍的决一死战。

  结果浑邪王的儿子金日磾被俘虏了,损失最小的算是休屠王,被抢走了幸运金人。浑邪王和休屠王两人一个儿子没了,一个吉祥物没了,前面挡枪的也没了,心想再打下去估计连老命都要送掉,于是果断的收拾了残余部队撤退了。

  浑邪王边逃边哭,掏出那本玛丽苏撕了个粉碎,“诈死叛国,诈你妹啊!”

  休屠王也在哭,“呜呜呜,我的小金人,千足金打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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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雨夜草原

  没有跑出多远,天空电闪雷鸣,就下起暴雨来。

  我趴在马背上几乎脱力,又想起了那个人,霍去病,你到底在哪里?

  茫茫草原,一眼望不到边际,我根本无路可去,只知道驾着马不停地朝着前方疾驰。

  这个梦究竟什么时候才会醒来?或者我会死在这草原上?

  不知道跑了多久,健马忽然失蹄,把我抛下马来,滚入草丛里。

  我全身侵泡在雨中,感到身体虚弱,头晕目眩,肩背处火辣辣般刺痛,浑身全是伤囗处流出的鲜血。

  我翻了个身,仰面朝上,任由暴雨劈头盖脸地打在我的身上。

  霍去病,你此时可曾会想我?

  我葬身在这茫茫大草原后,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我的尸体在哪里。

  痛,除了身体,心里更加地痛。

  就在我将眼睛闭上的一瞬间,突然感觉自己半空腾起,我惊呼出声,却发现自己已经跌落在一个怀抱里。

  楚瑾墨骑在马上把我从草地上捞起,竟然这么快就又被他抓住了,我心中感到绝望。

  他双腿一夹,胯下马儿快速往我来时的方向驰去。

  “你倒挺聪明,知道声东击西。”楚瑾墨用一种嘲弄的语气说道。

  我不吭声。

  突然楚瑾墨脸色一变,闷哼一声,一只箭头飞插进了他的肩头。

  我错愕地朝前方看去,在大雨中,前方零零落落出现许多身影。我定睛一看,为首的竟然是那满脸横肉的胖子东林亲王。

  此时他披着蓑衣,抬起手一扬,旁边迅速包抄过来几个人。

  楚瑾墨勒住马儿,大声喊道:“东林亲王,你疯了吗?”

  东林亲王甩了甩脸上的肥肉,道:“疯的是你和耀天太后,你们竟然还在找霍雍!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楚瑾墨道:“等待霍雍回越西是我们的使命!”

  东林亲王摇摇头,道:“你的使命已经完成了。只要你死了,我就可以扶持你弟弟安国王子,逼着耀天太后交出王权,到时候再归附匈奴,这才是我越西唯一的出路!”

  说完他抬起右手,做了个手势,旁边的人举起弓箭,拉动了弓弦,数只利箭对准楚瑾墨射来。

  楚瑾墨拔出身上所佩戴的宝剑,将那些弓箭一一挡开,无奈寡不敌众,身上又中了一箭。

  楚瑾墨迅速调转马头,往后疾驰而去,他用力抽着马儿,在滂沱大雨中逃命而去。

  东林亲王见楚瑾墨要逃,立刻大叫道:“拦住他!”

  那几名手下朝着我们疾驰追来。

  楚瑾墨的刀锋一闪而过,如同月华泻下,在大雨中发出雪白的光芒。雨滴打在他的身上,溅起了水花,仿佛笼罩在他身上的一层微光。

  刀,阴冷而锋利,带着刺心的寒气,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雨夜草原,笔直地朝着追兵而去。

  弓箭是草原引以为傲的武器,强悍的武士一箭可以射穿一个猛兽,而楚瑾墨手中不过一把宝剑。

  但他的宝剑速度极快,远远胜过利箭,所以当追来的人倒下的时候,我甚至可以清楚地看到对方脸上惊愕的表情。

  无数血丝溅起,楚瑾墨的动作,华丽优雅地如同一场幻影的舞蹈。

  血和雨水混合着溅在我的身上,我紧咬着牙齿,反身用力抱着楚瑾墨。我知道如果此时我掉下马去,必定会被东林亲王的手下乱箭射死。

  楚瑾墨疯狂的屠杀让追兵产生了惧意,稍稍慢了追逐的节奏,楚瑾墨已经带着我冲进了大雨中。

  过多的流血使楚瑾墨的脸色越发苍白,我感觉到他的力气在一点一点消失,终于他失去最后一点力气,抱着我一起滚落下马。

  前方隐隐看见一片阴影,楚瑾墨抬起手,指着前方说道:“那个有个洞穴”

  我朝他所指的方向看去,但雨太大了,我只看到前面黑乎乎的一片。

  我用力摇晃着他,道:“你振作点!”

  我将他的手臂拉过来搭在我的肩膀上,费力将他扛起来,半拖着朝他所指的前方洞穴走去。

  雨落在我的脸上,我束发的发冠在狂奔中早就不见了踪影,头发散落下来,一缕缕贴着我的脸颊。

  “振作点,马上就到了!”

  我拖着他,一步步朝前走去,终于到了他所指的洞穴。

  似乎这里以前是某些动物的巢穴,幸好现在是空置的,虽然也很潮湿,还弥漫着一股说不出难闻的味道,但比起外面滂沱大雨的草原已经像是在天堂了。

  我把楚瑾墨放到地上,他几乎已经是半昏迷的状态。

  怎么办?这人虽然抓了我,还把我绑在马上让我跟着马跑了几天,但是总算没有杀我。刚才他原本可以扔下我,独自逃命,却还是坚持抱着我杀出重围。

  我长叹口气,就顺手救你一把,也算是两不相欠。

  我凑近检查他的伤势,箭头插得极深,幸好没有伤到要害,否则他必定活不了。

  我用手握着弓箭的上端,想把箭头拔出来,刚一用力,我的手突然被人抓住。

  我对上楚瑾墨那对古井般的眼眸,轻声说道:“我现在要把箭头拔出来,你忍着点!”

  楚瑾墨漆黑的眼眸盯了我几秒,松开了我的手。

  我深吸一口气,双手握住弓箭,猛地用力一拔!

  楚瑾墨脸色苍白,却一言不发,毫不动弹。

  我不由得心中对他刮目相看,真是块硬骨头。

  “还有一个箭头,你忍着!”说完我迅速将另一个箭头也拔起。

  楚瑾墨的脸上分不清楚是雨水还是汗,湿淋淋地布满了他的脸,覆盖在他那白皙的皮肤上。

  楚瑾墨开口道:“我身上有金疮药,你取来抹在伤口上”。

  闻言我朝他身上摸去,翻找金疮药。却觉得他的表情有点奇怪,当下也没有多想,找到一个小瓶问他:“是这个吗?”

  他点点头,我将药粉一点点轻轻洒在他的伤口上。然后抓起他的衣服,拿出匕首割下一块。

  他皱起了眉头。

  我说:“我给你包扎!”手里却没有丝毫的停顿,用布条缠住了他的伤口。

  雨势慢慢变小了,在黑暗的洞穴中,只有楚瑾墨和我的呼吸声。

  我圈着双腿,靠着洞穴坐在一旁。

  黑暗中,楚瑾墨开口问道:“你是女子?”

  我吃了一惊,脱口而出道:“你怎么知道?”说完忙用手捂住自己的嘴。

  他淡淡地说:“刚才抱你的时候发现的。”

  一阵沉默。

  我打破僵局,道:“你们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找霍去病?”

  楚瑾墨却不回答。也罢,反正我对你们的事情也没多大兴趣。

  我们都不再说话,渐渐地一阵疲乏感朝我袭来,我感觉眼皮沉重,闭上眼睛就睡着了。

  等我再醒来的时候,面前已经燃起了一个火堆。我朝外看去,天快要亮了。

  楚瑾墨坐在火堆前,用一只树枝拨弄着火舌,见我醒来,他淡淡看了我一眼,说道:“过来把身上衣服烤干。”

  说实话,昨天实在累得紧了,在大雨中逃命奔波,稍一松懈就睡着了。我现在才发现衣服都还是湿的贴在身上,十分难受。

  我赶紧凑近火堆,试图把衣服烤干。

  “你是霍去病的妻子吗?”

  我楞了一下,摇了摇头,道:“我只是他的侍女”。

  楚瑾墨古井般的眼睛盯着我,仿佛在确认我是否在说谎。

  我咧嘴苦笑道:“这次真的没骗你,我只是霍府一个侍女,霍去病连话都不肯跟我说。你要是想拿我去威胁他,还是不要白费力气了!”

  “我没有这样想。”

  “那你能放了我吗?”

  楚瑾墨摇摇头,道:“我现在让你离开,你只会死在这草原上。”

  我叹了口气,道:“我们做个交易吧!”

  楚瑾墨微微错愕,道:“交易?”

  我点头道:“我帮你杀了东林,你放我离开。”

  “你一个弱质女流,如何能杀得了东林?”

  我接过他手上的那只树枝,拨弄着火堆,道:“现在就算你不杀东林,他也必定会杀你。如果我所料不错,现在他应该已经叛变了!”

  楚瑾墨身躯一震,站了起来,刚站起来猛地身子晃了晃。

  我忙起身扶住他,道:“东林意图杀你,就是为了扶持你弟弟夺权。昨天匈奴使者来的时候他已经想当场夺权了,幸亏耀天太后当机立断,自断手腕,及时控制住了局面。”

  楚瑾墨转过脸来看着我,仿佛从来都不认识我一般。

  我自顾自说道:“昨晚他杀你不成,必定趁你不在城中,耀天太后重伤在身趁机作乱。”

  楚瑾墨挣脱我的手朝外走去,说道:“速回白水城!”

  出了洞穴,外面天已经完全亮了。楚瑾墨的坐骑竟然还在,见到主人,马儿发出一声欢呼般的长嘶。

  楚瑾墨带着我上马,返回朝越西白水城。

  在距离白水城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远远看到前方骑马来了一群人,我不由得将抱着楚瑾墨背后的手紧了紧,东林的追兵这么快就找到我们了?

  楚瑾墨轻声道:“不用怕,是我的人。”

  我闻言朝前看去,来人大概有几十个人,迅速朝我们奔来。到楚瑾墨面前的时候,皆跳下马来,单膝跪在楚瑾墨马前,嘴里大呼道:“瑾墨王子,终于找到你了!”

  楚瑾墨道:“城中现在情况如何?”

  来人道:“昨晚你走了之后,东林亲王就发动了叛乱。现在东林军队已经围住了白水城,目前琴南将军率军苦撑守城。东林亲王说你已经死了,我们不信,终于找到你了!”

  楚瑾墨冷笑一声道:“他想杀我也没那么容易!”

  他侧过脸对我说:“我派人送你离开,你走吧!”

  我现在走也许还来得及,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我应该留下来。也许是想搞清楚越西和霍去病究竟有什么关系,也许还有别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

  昨晚他要是不救我,我已经死在草原上,现在就当这条命是捡回来的。

  我摇摇头,道:“我随你去!”

  楚瑾墨身躯一震,不再坚持,拔出身上宝剑对着众人大声道:“众将士,我们回白水城杀了东林,解救耀天太后!”

  “杀东林,救太后!”

  众人纷纷上马,楚瑾墨带着我一马当先,朝着白水城进发。

  到了白水城之后,远远看见黑压压一支军队将白水城围得水泄不通。

  我道:“这城经过一夜竟然还没有被攻破。”

  楚瑾墨说道:“当年前代越西王修建白水城,是用河底的白沙混上石灰生水筑成的。”

  “那这城墙必定坚固无比。”

  “我越西王筑城的同时还打造兵器,为了监督工程,下令拿刀捅城墙。如果一刀捅进城墙了的话,那就把筑城的人立刻杀死,然后把尸体筑进城里。如果刀没捅进城墙,那就把铸刀的人杀死。”

  我心中惊讶,这座白水城竟然是在累累白骨之上垒起来的,亿载金城,固若金汤!

  楚瑾墨淡淡说道:“因为筑城的材料是河底的白沙,阳光一照通体雪白,因此得名白水城。”

  楚瑾墨横刀立马,对几十名将士说道“大家听着,我们只有一次机会,务必要冲到城下。我要将东林的人头割下,挂在白水城城门之上,你们敢跟我一起去吗?!”

  众人听了这番话,热血沸腾,人人将手里的宝剑高高举起,吼着“敢!”

  楚瑾墨喝道:“冲!”

  我躲在楚瑾墨在背后,死死抱住他的后背,大家骑马一起冲进了东林的阵营。

  东林的军队大约有千余来人,此时团团围住白水城,根本没有料到会有人从后面冲出来,一时阵型被我们冲散。

  楚瑾墨的手下人人抱着必死的决心,所过之处,人头落地,血溅当场!

  这些人都是跟着他出生入死的死士,人人武功高强,哀兵必胜,不是东林死就是楚瑾墨亡。

  风声,马蹄声,杀戮声在我的耳边呼啸着,我闭上眼睛,竟然众人真的冲到了白水城下。

  楚瑾墨大声喊道:“放绳!”

  东林兵见我们已经冲到白水城下,气得直跳脚,被冲散的阵型迅速地集结起来。

  城楼上站着一人,正是那说话阴柔的琴南,他看到城下楚瑾墨率军竟然从围城的东林兵中冲杀出来,眼看东林兵就要将我们团团围住。

  琴南大声喊道:“弓箭掩护!”

  守城的士兵纷纷搭弓射箭,阻止东林兵对我们的围攻。

  城楼上坠下十来根绳索,众人交替掩护,拉着绳索攀爬上墙。

  楚瑾墨将我夹在腰下,搂着我抓住了绳子,上面拉绳的士兵迅速将我们拉上了城楼。

  上了城楼之后,楚瑾墨将我放下,对着琴南说:“谢谢!”

  琴南淡淡朝楚瑾墨看了一眼,说道:“快去见耀天太后吧。我虽然同意投靠匈奴,但对于杀你夺权这件事绝不会同流合污!”

  楚瑾墨的眼睛闪过一丝亮光,不再看琴南,朝城内大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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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十三话

  话说霍去病威风凛凛的班师回朝,在进入长安城的时候被众多花痴的霍粉将道路围了个水泄不通,无数大婶小姑娘伸长了脖子为一睹骠骑将军的帅颜,霍去病的人气简直爆棚。最后因为人实在太多了,只好调来了羽林军维持次序。

  霍去病进宫去见刘彻,刘彻笑得简直嘴巴都要咧到耳朵根了,“这次该赏骠骑些什么呢?”

  这时著名的李粉司马迁走出来说:“皇上,霍骠骑一万人马才回来三千,河西走廊也没夺回来,再赏他恐怕不妥吧!”

  刘彻脸色一变道:“司马迁你以前就喜欢黑卫,现在又要黑霍。当然卫霍一家,你说到底就是要黑卫青。我们家去病一不抽烟,二不喝酒,三不赌博,四不泡妞,***基。这样一个长得帅又是五讲四美三热爱的青年标兵你也敢黑!”

  司马迁不敢说话悻悻然走下去。

  卫青欣慰地看着霍去病,这小子出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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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火烧东林

  进城之后,楚瑾墨马上去见了耀天太后。此时耀天太后的断手已经包扎好,见楚瑾墨回来,脸上露出激动的神色,道:“我就知道你不会死!”

  “母亲,东林的叛军已经围住了白水城,我派人将你护送出城!”

  耀天太后眼中射出深刻的感情,道:“孩子,城在我在,绝不会向叛军投降!你弟弟安国年幼,你要送就送他走吧!”

  站在一旁的楚安国闻言,全身剧震,道:“母亲,我……”

  耀天太后拉着楚安国,道:“我知道这件事情错不在你,而在东林的野心,他早就想夺权了。只是利用你离间你们兄弟的感情,你一定要相信你王兄!”

  楚安国朝楚瑾墨看去,低着头喃喃说道:“王兄,对不起!”

  楚瑾墨摇摇头,道:“弟弟,你年幼被奸人蒙蔽,我怎么会怪你。等会儿我派我的亲信保护你,将你送出城去,你一定要保留住我们越西最后一点血脉!”

  楚安国哇地一声大哭起来,道:“我不走!”

  我见楚安国拉拉扯扯纠缠不休,不由得怒上心头,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思哭哭啼啼,怎么一点男子汉的气概都没有!

  霍去病与楚安国年纪相差不大,却早已经是威震大漠,打得匈奴人闻风丧胆的不败战神。这楚安国倒好,先是被东林亲王花言巧语所惑,现在兵临城下就知道哭!

  “别哭了!”我发出一声怒吼。

  楚安国的脸上尚挂着泪水,被我的吼声震住,一时连抽涕都不会了,母子三人都转过头来看着我。

  我上前一步对着耀天太后行了一礼,转向楚安国大声说道:“哭什么哭!好男儿就该马革裹尸,战死沙场!如今你母亲王兄打算玉石俱焚,死守白水城,你不帮忙就算了,还在这里哭,再扰乱军心,别怪我不客气!”

  楚安国呆呆看着我,被我慷慨激昂的一席话震得面无血色。

  楚瑾墨眼中露出复杂的神情,第一次,我看到这双古井般的眼睛产生了一点涟漪。

  我说完之后再也不看楚安国,对着耀天太后说道:“匈奴使者还在城中吗?”

  耀天太后点点头,道:“昨晚叛乱刚起,我就命人把匈奴使者软禁起来了,现在命人正严加看守。”

  我暗自松了一口气,幸好我们手上还有一张王牌。

  我道:“东林叛乱就是因为他想投靠匈奴,如今匈奴使者在我们手上,他投鼠忌器。我们将匈奴使者带到城门口溜一圈,保证叫东林不敢轻举妄动!”

  耀天太后皱了下眉,朝楚瑾墨看去,楚瑾墨肯定给了她一个肯定的眼神。耀天太后吩咐手下道:“带匈奴使者!”

  片刻后匈奴使者被带了上来,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见殿上人人面色肃容。

  我走上前对匈奴使者说道:“使者,东林亲王已经投靠了霍去病,如今率军围了白水城,企图将你的人头献给霍去病!”

  匈奴使者大吃一惊,剧震道:“什么?!”

  耀天太后见我张口胡诌,也不拆穿我,一言不发。

  我继续说道:“使者请跟我来!”

  匈奴使者将信将疑跟着我往外走去,楚瑾墨使了一个眼色,左右迅速上来几个人跟在匈奴使者四周,看似保护,实则押送他往城楼走去。

  待走近城楼时,城外传来一阵阵震天的喊杀声,那原本十分倨傲的匈奴使者突然腿软,想往后退,他说道:“等等,我好像忘了东西!”

  在他左右的人此时不知道是该拦他,还是该放他回去,左右摇摆不定。

  我见此情况,立刻抽出一个随从腰间挂着的马鞭,朝着四周护送的随从们抽了一鞭子,嘴里大声呵道:“没有眼力劲的东西!使者急着上城楼视察,你们如此慢吞吞的,还不赶紧护送上去!”

  随从吃了我一鞭子立刻会意,马上靠近匈奴使者,不让他回头,几乎是把他架上了城楼。

  上了城楼之后,我将匈奴使者一把推到城池边缘,他一个踉跄,差点摔下去。琴南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他。

  我冷冷道:“使者请朝下面看看!”

  匈奴使者抬眼一看,只见黑压压一众军队将白水城团团围住,吓得面无血色,道:“这可怎么是好?”

  楼下围城的兵士喊道:“是匈奴使者,是匈奴使者!”

  我见计策已成,再演下去就穿帮了,立刻将匈奴使者拉下楼去。

  回到大殿,我对已经吓得腿软的匈奴使者说道:“使者莫慌,我们绝对不会让东林叛军伤害你。你现在十分危险,一切要听我的安排。”

  匈奴使者结结巴巴说道:“一切听你吩咐!”

  我对旁边随从使了一个眼色,道:“带使者下去休息!”

  匈奴使者踉踉跄跄退了出去,临了居然没有忘记给我行了一个礼。

  楚瑾墨见我此举,不解问道:“你有什么主意?”

  我朝他眨了眨眼睛,道:“请王子派人告诉东林,我们愿意以匈奴使者为交换,请他停止攻城。”

  楚瑾墨皱起了眉头,道:“你这是?”

  一旁的楚安国立刻叫嚷起来:“匈奴使者是我们的人质,放走了他,东林会放过我们吗?”

  我冷笑一声,道:“谁说我要给东林真的匈奴使者了?”

  楚安国一脸雾水,道:“你不是说拿匈奴使者去换吗?”

  我摇摇头,真是个草包!我懒得理会他,朝着楚瑾墨道:“可有地图?”

  楚瑾墨点头,对随从说道:“立刻去取地图来!”

  随从领命而去,.la

  我拿起地图直接摊开放在地上,问道:“这附近有没有道路又长又窄,四周树木交杂的地方?”

  楚瑾墨想了想,指着地图上一处地方说:“倒是有一个这样的地方,鹰肠道就在城南十里处。”

  我长舒了一口气,道:“东林围城的军队有上千人,这小小白水城要不了几日就会被攻破,根本不可能从正面突围,唯一的办法就是诈降!”

  楚瑾墨眼睛闪过一丝奇异的亮光,道:“你打算怎么做?”

  我笑道:“火烧鹰肠道,叫他东林有来无回!”

  楚瑾墨身躯剧震,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仿佛在看一个怪物。

  楚安国拍手称道:“这个主意简直太好了!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我当然不能告诉他是从电视上三国演义里跟诸葛亮学的,那可是东汉末年才发生的事情,只有我这个来自未来的人才知道。

  我眨了眨眼睛,道:“安国王子,你想跟你王兄一样做顶天立地的堂堂好男儿吗?”

  楚安国这辈子大概还没有人这样对他说过话,他听了先是一呆,接着挺起了胸膛,大声说道:“那是!”

  我不紧不慢地说:“我这里倒是有个差事,就是不知道你敢不敢去做,你要是胆子小就算了。”说完故意拿眼睛斜斜撇着他。

  楚安国不服气地道:“你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好!你去给我拔了匈奴使者的衣服!”

  “什么!”楚瑾墨和楚安国几乎同时脱口出口。

  耀天太后却不说话,只是面带微笑看着这对兄弟,也许在她的心里是十分期待楚安国能够和楚瑾墨同样有出息的。

  楚安国领了我的命令下去,我已经在楚瑾墨的安排下沐浴更衣,换回了女装。耀天太后看着我露出了疑惑的神情,看向楚瑾墨,而楚瑾墨漆黑的眼珠却紧盯着我。

  我给耀天太后行了礼说道:“耀天太后刚才我多有冒犯了,只是形势所迫,希望你不要介意。”

  耀天太后用单手把我扶起来,道:“之前多有得罪了,你不要介意才好。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慕兰”

  “慕兰,你究竟用什么办法退兵呢?”

  我道:“请耀天太后放心,我自有退兵之策。”

  说完朝楚瑾墨看去,道:“瑾墨王子,我们出发吧!”

  楚瑾墨和我一同出发,之前派出去送信的人已经和东林亲王谈好。东林生怕伤了匈奴使者,到时候匈奴人把气撒到他头上,发兵灭了他,所以立刻同意交换。

  这老狐狸肯定没那么善心,等迎回了匈奴使者,就会继续攻城,可我不会再给他这个机会。

  此时楚瑾墨的一个随从已经穿上了从匈奴使者身上拔下来的衣服,打扮成被我们挟持的样子。

  鹰肠道四周所有的树木已经被我们浇上了火油,几十个人拿着火石埋伏在树林里,只等一声令下。

  没过多久,就见到东林带人来了,我冷笑一声,果然如我所料,他必定亲自来迎接匈奴使者。

  东林带有百十来人,他一人头马走在最前面,根本没有预料到这将是一条不归路。

  楚瑾墨站在鹰肠道的尽头,东林走到二三十米的距离时停住不前。

  楚瑾墨上前一步道:“东林亲王,你可要说话算话,我们把匈奴使者交给你,你就不能再攻城了,越西仍由耀天太后主政!”

  东林抖动着满脸横肉,道:“那是自然!匈奴使者呢?”

  楚瑾墨将假匈奴使者往前一推,道:“在这里!”

  东林见到匈奴使者,不疑有他,一激动朝前走了一步,道:“使者可安好?”

  我朝上方埋伏的人看去,只见那人给了我一个东林部众已经全部进入鹰肠道的手势。我大叫一声:“行动!”

  顿时四下火光四起,杀声震天,被淋了火油的树枝在这干燥的天气里迅速蔓延开来,瞬间鹰肠道就变成了火的炼狱。

  楚瑾墨拉着我的手急速往后退去,之前埋伏的兵士迅速上前断后,长长的斜坡上滚下无数被点燃的干草团。

  东林未能幸免,我眼见到他被一个火团砸中,瞬间就被点燃了。

  被困在火阵中的叛军发出阵阵惨叫,但是没有一个人能逃出这个地狱,均被大火所吞没。

  我站在远处斜坡上看着这触目惊心的一幕,我的一个小计策竟然杀了这么多人。那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哀嚎在烈火中传入我的耳朵,我缓缓闭上了眼睛。

  楚瑾墨淡淡地说:“成了,回去吧!”

  此役东林及其亲信共一百二十人身亡,剩下的叛军见大势已去纷纷投降,耀天太后既往不咎,法不责众。

  匈奴使者对耀天太后十分感激,破口大骂东林卑鄙无耻,竟然和霍去病联手对抗匈奴。幸好耀天太后洞察先机,一举制服了东林叛军。他并保证回去之后一定跟匈奴单于大大进言,保越西无虞。

  耀天太后表示愿意跟匈奴和平共处,并赠予匈奴使者厚礼,派人将他送返匈奴。

  越西将士知道危机已除,人人欢呼耀天太后神威,王权在耀天太后手中更稳了。

  为了庆祝胜利,耀天太后下令白水城欢庆三日,人人有赏。

  我数次跟耀天太后请辞,她却以欢庆为由,拒绝我离开,热情邀请我一同参加他们的庆祝。

  我愁眉苦脸坐在屋中,看着桌上的青铜镜发呆。三日庆祝早就过了,可是耀天太后还不放我,楚瑾墨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不见踪影。

  我心里暗暗着急,不知道霍去病现在打到哪里了,我怎么才能从这里脱身呢?

  正在苦恼着,突然有人从背后蒙住我的眼睛,我反应极快,马上抓起青铜镜前面的簪子朝背后刺去。

  “哎哟!”楚安国发出一声怪叫,我锋利的簪子已经抵在了他的咽喉上。

  楚安国不敢动弹,害怕地说:“你可真凶!”

  我放开抵住他咽喉的簪子,淡淡地说:“你来干什么?”

  楚安国松了口气,朝我眨了眨眼睛,道:“十日之后城里有大喜事。”

  “什么喜事?”

  “嘿嘿,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我转过头去不看他,道:“哼,故弄玄虚!”

  楚安国往我手里塞了一个东西,转身跑了。

  我摊开手一看,是一个温润的玉环,上面刻着凤凰的纹饰,我心中隐约觉得不安,啪地一声将玉环扔到桌上。

  到了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突然听到窗户发生轻微的声响,有人在外扣动窗户。

  我悄悄下了床,走到窗户旁边,道:“什么人!”

  “是我”

  我打开窗户,见到楚瑾墨站在窗外,他将手里一个包袱扔给我,道:“马上换上跟我走。”

  “发生什么事了?”

  一阵沉默,楚瑾墨缓缓说道:“母亲已经将你许给了安国,十日之后就要成婚。”

  “什么!”我全身剧震,这耀天太后竟然过河拆桥,自作主张?

  “换上衣服,我送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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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十七话

  话说我和楚瑾墨站在小山坡上看火烧东林叛军。

  我拿了个鹅毛扇扇着,“这回火烧东林,王子觉得我的计策如何?”

  楚瑾墨道:“你个穿越来的,还拿鹅毛扇装什么诸葛亮!”

  我怒道:“老子装高贵冷艳行不行?你这第一次在露脸的龙套也敢跟我嘚瑟?要不是看你长得帅,小心老子下一章把你写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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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章逃离越西

  我穿着楚瑾墨所赠的男装,低头跟在他后面出城,一路上他都没有说话。

  快走到城门口时突然闪出一个人挡住了我们的去路,我就着月光看清来人,是琴南将军。

  此时琴南脸色阴晴不定,一张阴柔的脸仿佛黑得要滴下水来,道:“瑾墨王子,你要是放走了她,耀天太后会不高兴的。”

  楚瑾墨直视着琴南的眼睛,道:“你要拦我?”

  琴南一声叹息让在一旁,楚瑾墨不再看他,大步朝前走去。我迅速跟上他,等经过琴南身边时,他说:“我放你是因为你救了白水城,你走吧!”

  我低声说道:“多谢!”

  出了城门,已经有楚瑾墨的亲信牵了两匹马在等候,我和楚瑾墨各骑上一匹马朝城外急速驰去。

  经过一宿的赶路,估计再不会有追兵了,我和楚瑾墨才停下来休息。

  “耀天太后为什么要这么做?”我问道。

  楚瑾墨拿出饼分了一半递给我,道:“你火烧鹰肠道的计策让母亲刮目相看,认定你是一个能安邦定国的奇女子。她想要你辅佐安国,所以如此安排。”

  我接过楚瑾墨手中的饼,咬了一口,奇道:“难道继承王位的人不是你吗?”说完之后才发现自己这话大大的不妥,听起来好像在说嫁也该嫁给他楚瑾墨才对一样。

  楚瑾墨抬起头,用那双古井般的眼睛看着我,此刻他的眼眸里早已经没有了当初的冰冷,而是换上了一种温柔的视线。

  “如果继承王位的人是我,你…”

  我知道自己讲错了话,一时语塞,只好低头不语。

  楚瑾墨看了我一会儿,叹口气道:“其实母亲心里继承王位的人一直都是安国,并不是我。”

  我心中不禁为他难过,他英武过人,有胆有识,绝对是个难得的人才。而那楚安国年幼无知,毫无建树,遇到事情只知道嚎头大哭。

  能够断腕退敌的耀天太后怎么会如此不分轻重?看来这偏爱小儿子的习惯不止中原,很多王朝都有案例。

  楚瑾墨继续道:“你以前问过我,我们为什么要找霍去病,我当时不知你是敌是友,没有告诉你。现在你想听吗?”

  我立刻点头:“愿闻其详!”

  楚瑾墨缓缓地说道:“这件事情还要从千年前说起……”

  千年前在西域有个强国,名曰越西。越西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当时在位的越西王雄才大略一直实施仁政,善待百姓,将越西国治理得仅仅有条,国强民富。

  这时候从不知名的地方来了一男一女两个人,自称是来自天上的使者。男子擅长法术,女子擅长剑术。

  特别是那擅长法术的男子,能够呼风唤雨,种种神迹让人匪夷所思。而那女子剑术极高,越西国无人能敌。

  这一男一女来到越西国以后,跟越西王说愿意帮助他壮大越西国。越西王大喜,于是封了男子做越西国的大法师,他的名字叫霍雍。

  霍雍没有食言,他帮助越西国朝四周扩张,短短几年时间,周围的小国基本全部都被收服,在这一代越西王的手里,越西的疆土达到了历朝历代的顶峰。

  霍雍跟越西王进言,为了让越西国成为万国至尊,他要修建一种叫九浑天动仪的庞大仪器。

  这九浑天动仪一旦建成,九星移位,世间再没有任何人是越西国的对手,越西王此时对霍雍早已是言听计从,立刻采纳了他的意见。

  越西倾全国之力,花费了累计世代的财富,动用了数千人帮助霍雍建造九浑天动仪。

  此时朝中有人反对,说建造如此庞大的工程劳民伤财,会大损越西的元气。但此时越西王的双眼里只有至高无上的权利,根本听不进去其他的声音,甚至把反对的官员全部处死。

  几年下来弄得民不聊生,怨声载道,终于最后发生了叛乱。

  越西王急忙派霍雍平乱,但是霍雍说此刻正是启动九浑天动仪的关键时刻,绝对不能够离开,否则将前功尽弃。

  小小的叛乱越闹越大成为大祸,叛军集结攻破了越西皇宫,越西王身死。

  而霍雍在启动九浑天动仪的时候却发生了变故,不知道什么原因使得九浑天动仪发生了爆炸,整个越西被夷为平地。

  越西皇族仅有一位王子因为一直率军镇守边疆,才避过了这场祸事。

  霍雍在死前变作幻象,跟王子留下遗言:千年之后,南国长安,他将带着剑使去而复返。届时越西将成为万国至尊,确认他身份的标记就是他身上的九星印记。

  于是世世代代越西皇族皆以等待霍雍归来为使命,在边境上修筑了白水城作为保留越西最后血脉的地方,楚瑾墨和楚安国都是这越西王子的后人。

  听到这里,我打断了楚瑾墨的话,道:“这些和霍去病有什么关系呢?”

  楚瑾墨淡淡地说:“前几年白水城来了一个老神仙般的道人,他说我们要等的人已经临世了,此人是长安城里最闪耀的将星,所以我才会去大汉长安寻找。”

  “道人?”我皱眉,“他说霍去病就是霍雍?”

  楚瑾墨叹口气,道:“大汉人才济济,我们也不能确定那个将星到底是谁。但是就这两年的战功来看,霍去病应该是最接近他所说的人了。”

  “你能不能送我去找霍去病?”我问道。

  楚瑾墨像是下了巨大的决心,道:“可以,前几日我得到的消息是他已经进入了弱水,我们去小月氏,应该能遇上他。”

  那日的谈话之后,楚瑾墨不再跟我多说什么,只带着我马不停蹄地日夜赶路。一路上他对大漠的地形十分熟悉,该在哪里歇脚,哪里有水源,哪里可以补给食物都了若指掌。

  越是看到他平日里流露出的才能,我越是肯定耀天太后选楚安国做继承人是错误的,如此人才怎么能被埋没呢?

  他若是能掌握越西大权,必定会将越西治理地井井有条。说不定不用靠那虚无缥缈的霍雍,他自己就能重震越西。

  可惜耀天太后也不是什么善茬,切自己手腕跟切大白菜似的,像这样的女人一旦心中打定了主意,就绝对不会被轻易动摇。

  我摇摇头,我似乎太关心楚瑾墨了。我帮他解救白水城就已经是我的底线了,我不能再为他做的更多了。

  因为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霍去病。

  这晚我们在一处荒漠休息,楚瑾墨点起火堆,让我休息,他来守夜。

  我平躺在地上,身上披着楚瑾墨的披风,仰望着夜空中灿烂的繁星。一颗颗的星星看起来好像离得很近,仿佛触手可及。

  “睡了吗?”楚瑾墨轻轻问道。

  “还没”

  “我…想问你个问题。”

  我翻过身去面对着他,他此时坐在离我大概两米的地方,我说:“什么问题?”

  楚瑾墨手中把玩着一把匕首,淡淡地说道:“你被我抓住的那天是去找霍去病吗?”

  我一怔,他竟然看出了我的心事。我眼珠转来转去,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楚瑾墨见我沉默,轻声说道:“你是为了找霍去病才偷偷跑出来的吧?其实我早该猜到了,是什么样的感情才会让一个女子孤身千里去犯险,或者说这个人在你心中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我闭上眼,长吸了一口气,楚瑾墨的话说中了我的心事。

  千里大漠,我一个女子孤身上路,那些被绑在马后面奔跑的日子,我布满血泡的双脚,草原上那场暴雨,白水城兵临城下…这些事情每一件都几乎要了我的命。

  可是我每一次却都奇迹般的挺过来了,为的就是去见霍去病。

  我竟然已经是如此地放不下他。

  此时被楚瑾墨说出,心中柔肠万千,碎成了一片片花瓣绽开。

  而霍去病现在又在哪里呢?在做什么呢?

  楚瑾墨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你要是愿意,我可以去求母亲不让你嫁给安国。也许有一天母亲会让我继承王位,又或者我一世都无缘王位。但你是否愿意…”

  我猛地坐起身来,道:“你有没有听到什么?”

  楚瑾墨见我神色不对,附耳倾听,脸上血色尽褪,道:“是狼群!”

  狼群!大漠中的王者,他们有着锋利的爪牙和恐怖的速度。

  他们最可怕的却是集体行动,狼群可以轻易地吞没掉大漠里的商队,尸骨不剩。

  而此刻,长长短短从四周传来许多狼嚎,由远及近,数量不在少数。

  我迅速从地上爬起来去牵马,但是此时往日矫健的马儿竟然在听到狼嚎之后连腿都软了,怎么都不肯走。

  我心中气急,转过头去问楚瑾墨道:“怎么办?”

  楚瑾墨一言不发,眼睛死死盯着前方。

  前方出现了一点,两点,绿幽幽的亮光。我却知道那是狼饥渴的眼睛。

  刹那间茫茫旷野里狼啸声纷纷而起,一只只狼出现在或高或低的沙丘上、残壁上,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夜色中,一双双闪烁着绿光的眼睛仿佛点燃了通向地狱大门的引路灯。

  “慕兰,我引开狼群,你自己逃命去吧!”楚瑾墨慢慢举起宝剑。

  我身躯剧震,他竟然要拿自己的性命来保护我?为什么?

  “记住,一定要逃出去,你不是还要去找霍去病吗?”楚瑾墨一步步将我挡在身后,“朝着北方一直走你就能到小月氏了。要拼命地跑,千万不要回头。”

  我心中升起一股说不清的情愫,初遇此人时,认为他是恶魔一般的人物。可是这些日子相处下来,他却始终保护着我。

  “不想死就穿上!”他将一双黑色皮靴扔给我。

  “你还挺聪明,知道声东击西!”他将躺在大雨中筋疲力尽,已经绝望的我救起。

  “跟我走,母亲要将你嫁给安国!”他带着我逃离越西白水城。

  “如果继承王位的人是我,你…”

  一幕幕闪过我的脑中,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楚瑾墨已经在我心中烙下了痕迹。

  楚瑾墨举着宝剑,将我拦在身后,背对着我说:“记住我的话,如果我再遇到你,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把你留在身边”。

  我颤抖着,一步步退后,“不要死,你千万不能死!”几乎是用吼的说完这句话之后,我转身朝茫茫大漠跑去。

  风迎着我的脸刮来。

  身后传来狼的嘶叫和刀光剑影。

  我甚至不用回头,就能想象他挥舞着手中的宝剑,用一种几乎华丽得像舞蹈般的姿势斩杀着狼群。

  求你,不要死!

  楚瑾墨,原谅我真的不能为你做的更多了。

  我用尽全身力气在荒漠中奔跑,我不知道我已经跑了多远,我只知道我离楚瑾墨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不能停下,这是楚瑾墨以性命为我争取到的时间,每一秒都是他的鲜血,他的生命!

  泪水沿着我的眼眶在风中翻飞,我没有去擦,因为怎么样都擦不干净。

  我的身体里有一块地方在隐隐作痛。

  狂奔之后我终于脱力跌倒,沿着一个长长的斜坡摔了下去,我发出一声惊呼,之后头就撞在了一块石头上,失去了知觉。

  霍去病,我真的再也去不到你的身边了吗?

  大雪中,霍去病在舞剑。

  一片片的雪花竟然不能落到他的身上,他的身形快若奔雷,如蛟龙如水,酣畅自在。行云流水,气贯长虹。

  他犹如黑曜石般耀眼的黑瞳闪着凛然的英锐之气,如刀刻般精雕玉琢的脸俊美无比,身上散发出一股威震天下的王者之气。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我拿出丝帕为他擦汗,他却抓着我的手,他的眼睛像磁石一般叫我不能移开,他的脸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直到老槐树上面落下的雪块砸到他的头上,我们相视哈哈大笑。

  这些往日的情景出现在了我的梦中,我喃喃自语,不知道在说着什么。

  也许就这样把梦做下去,至少在梦里,霍去病是在我身边的。

  黑暗,无声无息地来袭。

  “启禀高校尉!前面发现了一个人!”

  高不识闻言跳下马来,他是霍去病派出来抓舌头的,没想到在这里竟然遇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

  高不识走上前去,发现是一个脸清秀地不像话的异族服装男子。高不识扶起地上奄奄一息的人,看到他头上有一块淤青。

  “拿水来!”兵士取下绑在马背上的水袋递给高不识。

  高不识接过后打开水袋,将水灌进了这个男子的口中,男子此时已经陷入昏迷状态。高不识将男子抱起,却发现他重量很轻,根本不像是一个成年男子的体重。

  没有多想便将他打横放在自己的马背上,“回营!”

  高不识带着救下的人返回了营帐。

  回到营帐之后去向霍去病复命:“霍将军,方圆几十里都了无人烟,只遇到一个受伤倒在路上的人,就顺手救了回来。”

  霍去病摆了摆手,表示知道了,大军开拔在即,明日还要继续赶路。

  高不识回了话之后,回到自己的营帐查看救回来的人。

  躺在床上的人此刻不知道在做什么样的梦,一会儿流泪,一会儿微笑。

  高不识看着这个人,心中升起奇怪的念头,他究竟做了个怎样的梦才会笑中带泪?不知不觉中竟然看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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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十五话

  话说我和楚瑾墨在草原上正在烧烤,突然四周钻出一堆狼群。我大声招呼楚瑾墨,“t上,抗住,我远程dps。”说完一个闪现到了四五米外搓寒冰箭。

  楚瑾墨举起大刀就砍,边砍边说:“你远程个毛线啊,明明你是t,非要洗了天赋,说到底就是怕死!再说了,这明明是个言情,怎么魔兽世界乱入了?”

  我邪魅狂狷一笑,“神经病的世界你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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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章酒泉来历

  霍去病坐在帅营中,不知道为什么今晚特别的心烦意乱。

  “兰儿不知道现在在做什么呢?是在弹琴还是在看星星呢?”霍去病心底升起一个念头,“也许我前段日子不该对她那么凶,她一定生我气了。”

  越想越觉得心里闷得慌,站起来在帅营里走来走去。

  “来人!”

  一个兵士立刻出现在帅营中,“将军!”

  “现在是什么时辰了?”霍去病问道。

  “启禀将军,刚过了亥时!”

  “下去吧!”霍去病挥了挥手,兵士立刻退下。

  “也罢,去瞧瞧高不识带回来的人,看看能不能问出些情况。”霍去病鬼使神差般想起高不识说救回来一个受伤的人的事情。

  霍去病走出帅营朝高不识的帐篷走去。

  等掀开帐篷进去后,却发现高不识竟然一动不动呆呆看着床上躺着的人,连自己走进都没有发现。霍去病心中恼怒,这个人竟然这样的轻率大意!当下重重地哼了一声。

  高不识听到声响急忙站起身来,这时才看到是霍去病进来了,一时慌张得手足无措。“霍将军!”

  霍去病面带怒色,朝床上的人看去,视线刚落到那张脸上便身躯剧震,像被雷电击中,呆呆不能自已。

  这是常在他梦里出现的那帐脸。两道弯眉似蹙非蹙,长长的睫毛,尖巧的鼻翼,一张红若欲滴的嘴唇紧紧闭着。那个女子,不知道和他相处了多少日夜,一直陪伴在他的身边,却从来没有发现她竟然如此好看。

  “兰儿!”霍去病抢上前去将玉人拥在怀中,却发现有什么不对劲。仔细一看,她的额头上,手上,双脚上全是触目惊心的伤痕。她到底经历了什么事情,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

  “传军医!”霍去病一声暴喝,抱起怀中的人儿便朝自己的帅营急急走去。

  高不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长长的一条黑暗隧道,只有前方有隐约的光芒,我追逐着光芒向前狂奔。在我的四周有一点一点盈盈的绿光,我知道那是狼群的眼睛。

  忽然楚瑾墨出现在我的眼前,他在朝我招手,我高兴地迎上去“你没有死!”。楚瑾墨却好像很生气的样子,似乎根本不想见到我。

  我站在原地,迟疑地想着,却什么都想不起来。回头处漆黑一片,前方却有楚瑾墨。我忍不住又朝前走去,楚瑾墨一脸哀伤,默默无语看着我。他的神情触动了我的记忆,“慕兰,记住一直跑,千万不要回头!”

  “求你,千万不要死!”

  一定要活着,一定要活着…

  克制着对黑暗的恐惧,我往后退了一步。楚瑾墨向我露出一个鼓励的笑容,他的笑容如此哀伤,就像他古井般的眼睛带着丝丝冰冷。

  向后每走一步,离光亮就越远一点,我的头好痛。原来每往前走一步是幸福,向后退一步是钻心的疼痛。

  可楚瑾墨在笑,他的样子那么欣慰,就算身体再痛,我也可以忍受。楚瑾墨,我还能为你做什么?值得你用生命为我挡住狼群?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我宁可自己疼痛,也不愿意让楚瑾墨伤心。一步又一步,举步维艰地向后慢慢退去。

  “兰儿!”一声惊喜,印入眼中的是霍去病憔悴而疲倦的脸。

  他此时坐在床榻侧处,小心翼翼地环抱着我。他的双手紧紧扣拢着,胳膊却不敢用力触碰我。这是一个看起来像是宣布保护和占有的姿势,可是我却在貌似坚强下看到了不确定和担心。

  我努力把头像他靠去,却动作迟缓,他帮我把我的头挪到了他的肩膀上,嘴角泛起一个苦涩的笑意。

  “少主?我又梦到你了?”我轻轻说道,喉咙间传来一丝干涩。

  我伸手握了握他的手,这还是个梦吧?就像梦到他在雪中舞剑,梦到神情哀伤的楚瑾墨。他们两人一一交替出现在我的梦中。

  究竟是谁牵袢住了谁?

  我的眼睛刚要闭上,霍去病却用力地摇晃我“不要睡,这不是梦!”

  我猛地睁开眼睛,这,是真的么?

  他的神情焦急而憔悴,长长的睫毛在俊美的脸上形成了温润的弧度,这光亮至美的气息从他的身上传染给了我。

  “少主?我终于找到你了!”我低低哽咽,这一路竟然走得如此艰辛。

  从树林被俘到雨夜狂奔,从白水城兵临城下到火烧东林叛军,从太后赐婚到狼群围堵。太多太多的磨难,终于换来了他此刻身体的温度。

  我将头放在霍去病的肩膀上,我满心伤痛,只觉得身子的力气一丝丝全被悲伤吞没,身子微微摇晃着,眼泪终于再不受控制地落下。

  霍去病急急给我拭泪,道:“兰儿,对不起,我不该对你那么凶,你别气了。我不知道你竟然会跋涉千里来找我,都是我的错。”

  我泪如雨下,怎么擦都擦不干净。不一会儿,霍去病的肩头已经湿了一片。从楚瑾墨为我独自抵抗狼群起,我心中就如同灌铅般沉重。

  此时我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是因为楚瑾墨伤心还是和霍去病久别重逢而哭,只知道心如刀绞,好难过。

  “好了好了,别再哭了。”霍去病轻声哄着我。

  终于,我找到他了!

  在军医的照料下,我的身体很快得到了复原。额头上因为摔下山坡时撞到石块而淤青,但幸好没有什么大碍。最难治疗的是我受伤的双脚,满满全是血泡和伤痕。

  霍去病取了金疮药,将我的双腿放在他身上为我上药。我老脸一红,跋涉千里,千难万险才找到他,可这样的气氛好像有什么不对?

  他却丝毫不在意,上完了金疮药之后又细细将我的双脚捆上了白纱布。

  “少主,我们现在要去哪里?”

  “小月氏。”

  小月氏?好像以前在哪里听过。脑中闪过一双冰冷得如同古井一般波澜不惊的眼睛,心里没由来得猛地一痛,是楚瑾墨告诉过我,往小月氏走,一定会遇到霍去病。

  霍去病见我神情异常,轻声问道:“怎么了?”

  我还没有答话,门外走进一个兵士,“启禀将军!”

  我的腿现在正放在霍去病的身上,他的手放在我包扎了白纱布的双脚上,这样的姿势在旁人看来极其暧昧,而我依旧还是一身男装打扮。

  果然那个小兵脸上的肌肉抽了抽,立刻低头以免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东西。

  我慌忙将腿收回来,把脸撇向床榻里侧。

  霍去病问道:“什么事?”

  “陛下派人送来了一坛美酒赐给将军。”

  “就一坛?”霍去病眯了眯眼。

  “是!”

  “知道了,你下去吧!”霍去病挥了挥手,那兵士立刻如蒙大赦,低头快步退出。

  汉武帝宠爱霍去病,溢于言表。打仗行军在外,竟然还不忘给霍去病送酒来。

  霍去病用手将我往里侧躺的肩膀翻过来,说道:“明日起我即将快马行军,要走很远的路,还有一场硬仗要打。你跟着我怕苦吗?”

  我猛地坐起身来,摇摇头“不怕!”

  “果然是我的好兰儿!”

  第二日大军开拔,在路过一条山泉边时,霍去病命令扎营休息,开锅造饭。

  他站在山泉边,风将他的衣袍吹起,黑色的盔甲在阳光下泛起丝丝冷意,他仿佛如神兵天临,不可一世。

  此时他的嘴角泛起了一个古怪的笑容,“拿陛下御赐的美酒来!”

  兵士立刻献上汉武帝千里派人送来的这坛美酒。

  霍去病单手举起酒坛,“将士们!这是陛下御赐的美酒,为的是给我们壮军威!这仗不是我一个人打的,所以这酒也不能我一个人喝。现在我将这坛御赐美酒倒入泉水之中,大家同饮此酒,一起上阵杀敌!”

  说完便将美酒上的封印撕开,将汉武帝赐给他的美酒尽数倒入那泊泊的山泉中。整个山谷顿时酒香弥漫,全体将士纷纷畅饮掺酒的泉水,欢声雷动。

  三军将士热血沸腾,心受感召,恨不得把这条命都交给了霍去病,一时间不知道谁先喊了一声“霍骠骑!”接着立刻汇成了万人鼎沸震天的吼声。

  “霍骠骑!”

  “霍骠骑!”

  这喊声震耳欲聋,响彻云霄。将军与士卒,要共苦,更要同甘。

  我走出帅营,远远看着这一幕,霍去病此刻犹如战神般威风凛凛,傲视天下!我心中恍然大悟,甘肃酒泉原来由此得名。

  我的笑意在眼眉间绽放,这个人永远都如此没有章法,出其不意,却比任何人都懂得如何抓住人心。

  这些将士们宁愿跟着他偶尔饿饿肚子,被他抓去踢蹴鞠,也愿意跟着他冲锋杀敌,不愿意去跟别的将军。因为跟着他必定能打胜仗,他本人就是胜利的代名词。

  胜仗等于有希望,能活着的希望。人人都愿意在这少年将军的手下当兵,人人都愿意为这天之骄子卖命。不管是汉人,还是匈奴降将。

  霍去病的将士全是自己挑选的,基本上都是没有根基的边民子民和匈奴降将。这些人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想要上位就只能靠自己一刀一枪地去拼杀,所以霍去病善于利用这些人的心理,时时鼓励他们。

  这也是霍去病能得到汉武帝厚爱的一个重要因素,霍去病与卫青同为帝国双壁。霍去病虽然同样是出自卫家,却并不代表卫家的权利。

  汉武帝刘彻是个雄才大略的皇帝,一般雄才大略的人权力欲就重,疑心也重。卫家势力遍布朝野,手握兵权,自然也受到了汉武帝的猜忌。

  卫子夫贵为皇后,卫青权势熏天,让汉武帝的猜忌心理泛滥,开始不相信卫家人了。

  先是让卫青离开前线部队,招到长安来居住议政,将卫青高高挂起。同时分化卫青家人,重用霍去病,让霍去病牵制卫青。

  霍去病对卫青感情深厚,但是他自己却也是天生的帅才,汉武帝发自内心的同时也有目的地宠爱霍去病,着意培养。这次千里送来御赐美酒的事情就是个很好的证明。

  我摇摇头,笑意在脸上褪去。

  绝对不能让霍去病陷入政治的漩涡,他是天生属于战场的人,不属于那些暗流底下的勾心斗角。

  夜里有兵士来报,配合正面进攻的公孙敖大军仍不见踪影。

  霍去病淡淡说道:“恐怕是在沙漠里迷路了吧!”

  待兵士退出帅营,我问道:“公孙敖是长跑大漠的老马了,怎么会迷路呢?莫不是出了什么岔子吧?”

  霍去病肯定地说道:“此次出兵,陛下为了牵制匈奴左贤王的兵力,避免他往河西增援,派出了张骞,李广进击左贤王部,以作策应。”

  我来了兴趣,这是第一次听霍去病讲述这场河西之战,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继续听他讲。

  “我和公孙敖分别领军由北地,陇西出塞,西进伐敌。原计划是两军在塞外合军后一同西进,现在他还没有出现,必定是在沙漠中迷失了方向。”

  我奇道:“为什么你不会迷路呢?”

  霍去病淡淡一笑,伸手刮了下我的鼻子“我两岁起就爬在舅舅的膝盖上学习看星星辨认方向了!”

  我拨开他的手,突然想起一事,急忙说道:“少主,我有件重要的事情跟你说。”

  找到他之后,先是忙着给我治伤,之后又是忙着行军赶路,根本没有时间跟他说话,今天终于找到机会。

  接着我将如何在树林被俘,如何到了越西白水城,如何收拾了东林等事一一告诉了他。

  这些事情动魄惊心,听到我被狼群追赶,楚瑾墨最后帮我以身挡狼,我才得以脱险,他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没想到你这一路竟然遇到这么多事情,楚瑾墨?本来听你说他胆敢抓了你,还把你绑在马后跑,我定要砍了他,没想到他居然为你挡狼,算他好命,死得早。”霍去病冷哼一声,手却悄悄伸了过来握住我,他的手心竟然微微渗出汗珠。

  “兰儿,你太傻了,以后千万不要再为我涉险,否则我一世都不能原谅自己!以后在我身边,都由我来保护你。”霍去病直直地看着我说。

  我发愣,一直以为是我在守护他,没想到现在竟然反过来了。眼前这个英气少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已经变成了我只能仰视的人物。

  “越西国与我到底有什么关系呢?”霍去病不解,“我从未听过你说的白水城,没想到越西国竟然真的存在。”

  我试探着说:“以后能不能找个时间去一趟,我想还是应该把楚瑾墨的事情告诉他母亲和弟弟。”

  霍去病点点头,“等我打完仗,我陪你去。”

  脑中又想起楚瑾墨那双如古井般清澈的眼睛,心中没由来的隐隐一痛。

  如果有来生吧,希望我能报答你。

  只是,今生今世,我的心中眼里只有眼前这个人。

  为了霍去病留在大汉朝,为了霍去病才能活着。

  原谅我,楚瑾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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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十六话

  话说头号李粉,专门黑卫霍的司马迁这天又跟刘彻说霍去病的坏话,“陛下,霍去病一点都不爱惜下属,你赏给他的食物,他吃不完宁愿倒掉都不分给士兵吃!”

  霍去病见这个老愤青又要黑他,立刻为自己辩解,“我又不是厨子,我怎么知道食物是吃完还是倒掉了!”

  刘彻点点头,“赏给你的,你爱吃还是爱分人那是你的自由。”

  司马迁不死心,“他还叫士兵饿着肚子陪他踢蹴鞠,士兵为了早点吃上饭,只好踢假球,谁知道他竟然说发现踢假球的一律军法处置!”

  刘彻怒道:“中国足球就是被假球害的!我们家去病做的没错,谁踢假球就该重罚!行了,去病以后有什么吃的,你也给将士们分分,免得喷子又拿来做文章!”

  霍去病苦着脸,“好吧,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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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河西大捷

  第二次河西之战,汉武帝派霍去病与公孙敖领数万骑兵进攻河西。霍去病与公孙敖原定计划是分开攻击匈奴,然后再两路会师于塞外居延海。

  之后大军绕到匈奴人的大后方祁连山西南麓的小月氏部落,然后再九十度大转弯,从西北往东南攻,在休屠浑邪王主力的背后狠狠捅一刀子,捅死算数。

  于是霍去病率军从灵武一带渡河,先翻越贺兰山而后又穿过浚稽山,沿着弱水走,通过小月氏地区,深入两千里,来到与公孙敖约定会合的居延海。

  简单来讲,就是往西北走、再西南走、再东南走,整个儿一两百七十度大旋转,绕了一马蹄型的大圈儿。

  这在军事上称为迂回,也就是避开敌之整个防御体系,创造更广阔的战略空间,向敌之翼侧或后方实施远距离机动作战。

  绕到侧翼为一般迂回,绕到后方称大迂回。大迂回是战略打击的最高境界,也只有霍去病这样的绝世名将才能干得这么漂亮。

  然而霍去病的这次大迂回,却非常艰辛。

  汉军这次远离国境数千里,穿越地狱般的荒野无人区,他们首先要征服的,是巴丹吉林沙漠和腾格里沙漠,这一片沙漠广袤无垠,恐怖得简直令人绝望。

  而且这两个沙漠还是流动沙漠,由于沙层干燥松软,沙丘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移动,其地形变幻莫测,非常容易迷路。

  不仅如此,它们还是中国北方沙尘暴的主要发源地之一,当碰上风沙四起,日月无光,再坚强的战士都不免胆寒。

  这真是一次考验人类体力与意志的绝地远征。又时值盛夏,烈日高悬,烤焦了天地万物,一眼望去,整个世界一片荒芜,只有无穷无尽的沙山绵延到天边,蜿蜒有如龙脊,高高低低、起起落落。

  除了壮丽如海的的连绵沙丘,沙漠中还有一种令人震撼的景色,那就是偶尔出现的胡杨林。它们生千年而不枯,枯千年而不倒,倒千年而不朽。傲立绝域,挺拔不屈,誓用三千年的信念坚守生命,这是怎样的一种阳刚与坚毅,这是怎样的一种伟大与坚忍。

  初次看到此等景色,我难忍心中感动,泪水差点盈眶,忽然之间,发现自己对于守护霍去病的决心,更加坚定执着。

  再恶劣的地形气候,再危险的孤胆之旅,也不能让霍去病和他的将士们为之却步。

  这就是所有为了自己的信念、为了民族的兴亡在战斗着的热血男儿的心声,他们就像这沙漠中的胡杨树一般,以自己的青春阳刚之躯,默然对抗风沙的打磨和高寒的凄冷,捍卫百姓生命的家园,并一步步走向坚强,一步步走向传奇。

  好男儿,不需要风花雪月;大丈夫,不流连烟火红尘。他们只求生命的怒放与辉煌,哪怕只有一瞬,英魂也将不朽。

  经过难以想象的艰苦跋涉,霍去病数万汉军终于走出大沙漠,临近居延海。当肥美的水草地与芦苇荡扑面而来,所有汉军将士全都沸腾了,他们欢呼着冲向湖水,发出孩子般快活的笑声。

  谁能想到,在这飞鸟难至,人烟断绝的黄沙包围中,竟然有如此美妙的一片绿洲。

  汉军开心的在湖边饮马,不少人甚者脱去铠甲,纵身跳入碧蓝碧蓝的湖水之中,欢快的嬉起水来。

  我也一时陶醉了,但见湖滨密生芦苇,草坪如毯,四下芦花飞舞,宛若柳絮。马牛驼群,随处可遇。

  湖中清波荡漾,鱼翔浅底。又见鹅翔天际,鸭浮绿波,碧水青天,树木葱笼,白鹭群飞,马嘶雁鸣,缀似芦草风声,真不知天上人间。

  居延海,今又称天鹅湖,美名如此,其间美景,可以想见。

  我忍不住脱下鞋袜,用脚轻抚水面。感受着水的湿润,十几天的长途跋涉,十几天的艰辛疲劳,在此刻全都消失殆尽。

  霍去病坐在我的身边,笑着对我说:“这真是个好地方”。

  夕阳照射在湖面,反射出一道道的光晕,有点不真实。我从来没有像此刻一般,感到幸福竟然离得如此之近。

  霍去病率军在居延海休整三日,搜集粮草,准备沿弱水南下,公孙敖部队依旧迟迟没有前来会师。

  左等右等不见公孙敖部来,于是过期不候,霍去病决定率部独自南下,孤军深入。

  数日后,霍去病完成了史无前例的战略大迂回,神迹般的出现在了敦煌以西祁连山以南的小月氏部落。

  小月氏人大惊失色,这里是河西走廊的大后方,前面都是匈奴人挡着。这里怎么会出现汉军,这里怎么可能出现汉军?

  霍去病不解释,他对他们只有一句话,投降。投降从宽,抗拒从严。尔等从犯不是首恶,只要归顺大汉,本将绝不难为你们。

  识时务者为俊杰,大汉天威远震,小月氏人哪敢螳臂当车?于是,自单桓王、酋涂王,及相国、都尉以下二千五百人向霍去病投降,并愿意作为向导,带领汉军攻打祁连山张掖一带之浑邪休屠王主力。

  霍去病适时采取的政治攻势,再次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能服而舍之,知功成则止。”这就是汉武帝对霍去病此役的评价。

  霍去病在两次河西之战中,都采用“舍服知成而止”的策略。只要敌军表示归顺汉朝,便会释放而不攻打他们,如果拒不归顺,才会以武力征服之。

  这样明显的对比,也对一些部族产生招抚作用。

  这日又有一个小部族被汉军收服,有一个人囔囔着要见霍去病。我和霍去病正在帐中说着话,听到外面有人吵闹喧哗,霍去病吩咐将吵闹的人带上来。

  片刻便带上来一个男子,他年纪大约在二十多岁,衣服破旧,但却依然掩饰不住一身的英气。

  那人见到霍去病之后非常激动,上前便拜倒在霍去病的面前,“拜见霍骠骑!”

  霍去病问道:“你是何人?为何要见我?”

  男子答道:“小人叫赵破奴,幼时一直在匈奴地区游荡,现在所在的小部族刚刚被骠骑将军的大军收服。我愿跟随霍骠骑麾下,鞍前马后,为将军效命!”

  霍去病淡淡说道:“我军中不收无用之人,你有什么本事?”

  赵破奴大声回道:“小的精悍强健,善于骑射。我本是匈奴人,对于匈奴境内山川道路了如指掌!”

  “好!我封你做军中司马,你先下去!”

  赵破奴喜形如色,满脸都是欢喜地下去了。

  赵破奴下去之后,霍去病对我说道:“兰儿,我心中有个想法,可惜一直没有合适的人选,现在见到了这个人突然有了计划。”

  “少主想用他做什么?”我奇道。

  霍去病神秘一笑,“我要用他除了赵信!”

  我不解,“赵信是谁?”

  “赵信原是舅舅手下一员大将,于兵败后投降匈奴。因赵信深知我大汉内情,匈奴单于伊稚斜像宝贝一样看待他,还特地为他兴筑了一个赵信城。”霍去病眼中杀机一闪而逝,“如此反复小人,我容不得他!”

  赵破奴拜在霍去病麾下之后,霍去病经常和他把酒言欢。这日在军中,霍去病又找来赵破奴喝酒,我扮作小兵在旁边伺候。

  两人喝得有些多了,勾肩搭背,称兄道弟。我按照之前去霍去病定的计划,给赵破奴倒酒时,故意将酒杯打翻。

  霍去病立刻拍案而起,“好你个赵破奴,我将你好酒好肉供着,你竟然给匈奴人做奸细!来人,拉下去重责八十军棍!”

  军士们冲上来二话不说,就把赵破奴按地上,几十板子把赵破奴打得皮开肉绽。

  霍去病冷冷说道:“招是不招?”

  赵破奴连喊冤枉,“绝对没有这种事,我没给匈奴人做奸细!”

  “不招是吧?行,夹棍烙铁一起上,让你生不如死,看你招不招!”说完霍去病不再理会赵破奴,转身走进了帅营后的屏风。

  我跟在霍去病身后进入内室,霍去病坐到案前不动声色地端起一杯茶来喝。我听着屏风后传来的声声惨叫,不禁心有余悸,怕他们把赵破奴打死。霍去病却异常平静,仿佛根本没有听到惨叫声一样。

  上了刑之后,赵破奴还是咬紧牙关,坚决不招,他长叹一声,“我赵破奴虽然是匈奴人,可好歹我也是大丈夫,行事光明磊落,一仆不侍二主。霍将军待我恩重如山,我怎么可能背叛将军,投降匈奴?我死不足惜,耿耿此心,可对天地!”

  霍去病在屏风后听到此话,递给我一个满意的笑容,站起来走出屏风,喝令左右“松绑,别打了,都退下去!”

  霍去病命令手下将赵破奴带去找军医敷药,涂上药之后,擦干血迹,换上干净衣服,重新引入帅营。

  霍去病见到赵破奴之后,走到他面前,行了一个长礼,吓了赵破奴一大跳。赵破奴急忙说道:“将军为何如此,我身上有伤,我没法给你还礼。”

  霍去病道:“对不起了,赵司马,我有重任交给你。你要去赵信城实施反间计!我为什么打你,这是苦肉计,我就是让你知道,你到了赵信城之后,有可能要受比这更大的罪,我怕你到时候受刑不过,所以先试试你。你要是熬不过,可就坏了我的事了。”

  赵破奴听完霍去病这番话,顿时豪气万千回道:“将军待我恩重如山,我必定粉身碎骨,万死不辞!请将军尽管吩咐,怎么办吧!”

  霍去病继续道:“我给赵信写封信,你将这封信带入赵信城。”

  我忙给霍去病备墨,霍去病提笔在一块白布上写了一封信。这信乍看之下非常平常,都是简单的问候语。但是词语之间,颇多隐晦,那话似说透又没说透。

  “上次一别,匆匆数日,将军身体可好?我们上次讲的事,你认真考虑了吗?”措辞之间全是暗语。

  霍去病写完之后,将这封信用蜡丸密封,藏在赵破奴的衣服里,嘱咐道:“你进入赵信城之后,不到万不得已,这封信别被搜出来。一旦这封信被搜出来的话,你就仰天长叹,说我辜负了霍将军,说我死不足惜之类的话。这些话你可会说?”

  赵破奴道:“会说!刚才受刑之时我就已经说了一遍了!”

  霍去病满意地说:“好!”一拱手,“赵司马请上路,我静候佳音!”

  待赵破奴走了之后,我说:“少主这招离间计实在厉害!”

  霍去病笑道:“我的随行小兵都懂得使计诈降,兵不血刃收回了白水城,我当然得比你更厉害了。赵破奴此去必定很快会有消息,在这之前,我要先把祁连山打下来!”

  时值盛夏,祁连山下开满了金色的哈日嘎纳花,整个草原一片金黄。数万汉军,就在这片金色的花海中纵马飞驰,闻风中幽香,看牧草翻滚,一路高歌猛进,豪情满云天。

  正因为这漫山开遍的金黄色野花,藏族史诗称这片土地为“黄金莲花草原”。蒙古人则称之为“夏日塔拉”,也就是“黄金牧场”的意思。

  清人梁份所著的地理名著中也说:“其草之茂为塞外绝无,内地仅有。”这里,简直就是牧民的乐土,牛羊的天堂。

  我为这片美景所深深沉醉了,但我对此却不敢有丝毫的流连。因为前方,就是霍去病即将浴血厮杀的战场,祁连山。

  虽然是盛夏,但祁连山峰依旧千里冰封,银装素裹,那山上皑皑的积雪,明净如妆,悠远清澈,白得不留一丝遗憾,叫人心驰神往。

  在古匈奴语中,呼天为祁连。谓其高耸,故祁连山又称天山。正是它山峰上终年的积雪,渗土成泉,流淌成河,滋养了这片肥美的草原,让匈奴人得以繁衍生息。但霍去病一来,这一切就要改变了。

  辽阔的原野上,牧歌与水草一起欢唱,轻柔、温暖得令人心疼。一眼望去,天似穹庐笼罩四野,流云飘逸轻盈舞蹈,美得叫人白日做梦。匈奴人正自陶醉,忽然一股杀气从后方直涌而来。

  霍去病来了,战神来了。

  浑邪王、休屠王吓得魂飞魄散,慌忙掉头组织军队应战,可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数万汉军已如铁流般倾泻下来弥散开去,将一个又一个广袤而肥美的牧场淹没。

  成功永远属于有准备的人,而失败则偏爱没有准备的头脑。汉军一攻来,近十万措手不及的匈奴军,转眼就被打了个没头没脑。

  上一次他们带着幸运金人都打不过霍去病,更不要说这一次了。于是各部乃纷纷败逃,如鸟兽散。这本来就是个临时拼凑的松散联盟,一旦不利自然土崩瓦解。

  霍去病,他带着万骑精兵,从高原上呼啸而下,扬鞭踏破祁连山,如一场沙暴,将一切挟裹劫掠。

  激情过后,云散风止,晓月残红,清点战果,所有人都惊呆了。

  此役汉军共斩首虏三万零二百级,俘获五个匈奴小王、以及他们的母亲、阏氏、王子共五十九人,并俘获其相国、将军、当户、都尉等高级官员共六十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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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十七话

  话说赵破奴以前在匈奴游荡,突然有一天觉得无聊便来到了长安城。见惯了大漠的荒凉突然见到繁华的都市,赵破奴就直接留在了长安,成为了长安城里一名黑户,天天跟城管斗智斗勇。

  这天赵破奴正想找个地方躺着晒晒太阳,突然遇到了正在指挥羽林军后备队在街上战斗的霍去病,赵破奴见这帮小孩个个锦衣华服估计自己惹不起,拔腿就跑。

  偏偏霍去病这个人有严重的被害妄想症。赵破奴要是原地呆着不动,霍去病绝对不会搭理他,结果赵破奴一跑,霍去病就认定他有鬼,立刻叫手下拿住了他。

  “见到本将军就跑,你肯定是个奸细!”

  “我不是奸细!”赵破奴身无长物,一不怕劫财,二不怕劫色,直接顶撞霍去病。

  “来人,给我揍他!”

  一群小孩冲上来对赵破奴拳打脚踢,打得自己都累得不行了,赵破奴还是没事。他是个流浪惯了的人,又天天跟城管斗智斗勇,相当的抗揍。

  霍去病见这人是个人才,就留了他在身边,就这样赵破奴成为了羽林军后备队第四期光荣的一名学员,从此跟着霍去病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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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章巧施离间

  霍去病河西之战大捷,立盖世之奇功。断匈奴之右臂,张中国之左掖,扬汉家之武威。

  故此大胜之地,后被汉武帝命名为“张掖郡”与“武威郡”。

  不过,浑邪王和休屠王还是跑了,不愧是马上的游牧民族,惊弓之鸟飞般的速度逃跑。

  河西双霸,竟然被一个二十岁的少年将军在同一个地方用同样的战术击败两次,窝囊,憋屈!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一直紧盯着东南边焉支山方向,汉军怎么会从西北边儿从天而降,这可真是输的莫名其妙。

  我只能说,霍去病果然就是匈奴人的克星。如果说匈奴军来去如风,战法如妖,那么霍去病的战法简直就如魔鬼一般。

  他总能最大限度的利用匈奴降卒降将,克服一切环境上与组织上的困难,在最不可能的时间,出现在最不可能的地点。

  鬼神莫测无法捉摸,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河西大捷,捕斩首虏四万余,匈奴河西部损失了近一半的军力,这是里程碑式的胜利。捷报传回大汉,整个长安都陷入了疯狂。

  几乎所有人都意识到,霍去病这个少年军事天才,将要流芳百世,名垂战史了。他这一仗,打得千古绝无,实在太漂亮了。

  深入沙漠无人区,经陕西到内蒙到甘肃再到青海,回身再入甘肃。

  深远迂回,高歌猛进,连续行军,连续作战,连战连捷,所向披靡。这可真是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光寒十九州。

  从古到今,从中到外,有哪个军事家敢行如此之大纵深外线迂回作战,而且还成功了?光这一点,霍去病就创造了世界战争史上经典绝伦之奇迹,成为大汉朝星空中最耀眼的一颗将星。

  回到长安之后,汉武帝大大嘉奖了出征将士,并益封霍去病五千户。霍去病在返回长安的路上,再次路过河东郡将霍光带回了长安。而赵破奴亦成功返回,跟霍去病报告了使用离间计的经过。

  赵破奴到达赵信城之后,开始执行霍去病的计策。见到赵信之后,跟赵信说:“我是霍将军派来的使者,霍将军说你要投降,你为何到现在还不投降?霍将军派我来问你,你什么时候投降?”

  赵信哈哈大笑,说:“我平时很敬重霍将军的为人,匈奴大汉虽为敌国,但是我们只有公仇,没有私仇。霍将军怎么如此行事,这么不光明磊落?谁说我要投降,我何时说过我要投降?你上门是来送死的吧!”

  之后下令将赵破奴押入地牢,然后上表匈奴单于伊稚斜,说汉将霍去病派了个奸细,非说我要投降,我把此人扣下了。

  伊稚斜一听,心里咯噔一下,赵信本是大汉降将,叛乱也是有可能的。所以立刻下旨,快马押解赵破奴进京,有司会审。

  赵破奴就被押到了匈奴的头曼城,三法司会审,严刑拷打。赵破奴都挺住了,因为之前已经受过霍去病一次考验了,咬牙坚决不肯承认。霍去病写给赵信的那封信就被发现了,交到了伊稚斜手里。

  伊稚斜看了这封信,心里起疑,就问赵信,这信是什么内容?

  赵信完全摸不着头脑,因为他压根就没看到那封信,此信藏在赵破奴的衣服里面,没有被发现。

  伊稚斜说:“这信上写自上次一别,你什么时候见过霍去病?”

  赵信说:“我没见过。”

  伊稚斜可不这么想,“你和他谈过什么事?”

  赵信有苦说不出,“我真的没有和他谈过什么事情。”

  伊稚斜认定赵信心里有鬼,定是藏着话不说,所以对赵信就不信任了,伊稚斜决定亲自审问赵破奴。

  赵破奴被押到伊稚斜的大帐里,他跪在地上,看到里面挂了个帘子,帘子内隐约有个人影,但看不清楚是谁。

  一会儿走出来一个人,来人说:“你这个奸细深入我匈奴国境,你还不从实招来!”

  赵破奴哈哈一笑,说:“我不是奸细,我也不是来找你的,我没什么可招的!”

  来人说:“既然没什么可招的,推出去斩首!”

  赵破奴一听要斩首,立刻嚎啕大哭,“我死不足惜,我对不起霍将军,耽误了霍将军大业,也连累了赵信将军。”

  坐在帘子后面的正是匈奴单于伊稚斜,他听见赵破奴的话,心下起疑“对不起霍将军?还连累赵信?看来这两人有事。”赶紧喝令,刀下留人,要亲自审问。

  赵破奴被带到伊稚斜面前,伊稚斜说:“我就是匈奴单于伊稚斜,你把事情给我说清楚!”

  赵破奴一把鼻涕一把泪,“赵信跟我们霍将军两人秘密约定,赵信答应归降,所以霍将军派我催他践约。没想到赵信太不地道了,我来了之后把我弄到此处,让我生不如死。”

  伊稚斜说:“你为我匈奴破获了一个大阴谋,你死不了了,下去养伤吧!”

  赵破奴养好伤之后,便悄悄逃出头曼城,回到了大汉投奔霍去病。

  听完赵破奴的报告,我问霍去病,“少主,伊稚斜会上当,诛杀赵信吗?”

  霍去病脸上露出肯定的神色,“伊稚斜此人心性多疑,必定不会听信赵破奴的一面之词。但是这颗怀疑的种子已经在他心里埋下了,很快就会发芽。”

  我笑道:“那赵信的死期不远了!”

  果然赵破奴回来后没过几日,就来了一个自称是赵信使者的人上门找霍去病。霍去病并不见他,只叫自己手下一个裨将陪着这人喝酒。

  我悄悄躲在帘子后面查看此人,只见在他和裨将喝酒时,聊起匈奴的水土风情是头头是道,可是问起他赵信府里的事情,却是支支吾吾,闪烁其词。

  我把偷看到的事情告诉了霍去病,霍去病笑道:“这人说起匈奴比谁都熟悉,可说起赵信府里的事却一问三不知。这实在是太明显了,他根本就不是赵信的人!”

  我眨眨眼,“少主说他是谁的人呢?”

  霍去病略一沉吟,便找来手下一个匈奴降将,对那人说:“你去看看赵信派来的使者是谁。”

  那人得令而去,片刻后回来跟霍去病报告,“启禀将军,那人是匈奴单于伊稚斜身边的红人,叫浑怒。”

  霍去病拍手大笑,“果然如此!”

  我不解道:“少主早知道他是匈奴单于派来的人?”一边说一边为他奉上茶汤。

  霍去病取过我递上的茶汤,“伊稚斜肯定不会听信我派去的赵破奴的一面之词,他现在派了人来冒充赵信的使者,很明显就是对赵信起疑了。”

  他冷笑一声,“哼,这赵信胆敢背叛舅舅,背叛大汉,到了匈奴却被伊稚斜当成个是宝。现在伊稚斜已经对他起疑,相信他很快就得到应有的下场!行了,回头派人将这个人打发了,我的计策已经成了!”

  我看着眼前这个少年,一股崇敬之心悠然而生。这一生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做大英雄的,但是能够跟随在大英雄的身边,却也是十分难得的精彩!

  我只知道此刻自己对霍去病无比崇拜,却完全没有料到自己张大嘴巴,一副花痴呆呆看着他的样子,已经落入了霍去病的眼中。

  “兰儿,你最近怎么老是用这种怪怪的眼神盯着我?”

  我赶紧收回视线,低头看自己的鞋子,“少主说笑了,哪里有这回事!”

  霍去病见我不肯承认,也不勉强,说道:“本将军今天高兴,带你去长安最出名的梅花居吃顿好的!”

  我一声欢呼,立刻跟在他身后往梅花居而去。

  梅花居位于长安护城河畔,依城而建,隐现于花草树木之中,处在梅花居的阁楼上放眼望去,就能将整个大都的美丽风光尽收于眼底。

  而梅花居内的景致也是十分美妙,布置大气雍容却又十分的雅致,更别提墙上还挂着不少的命人字画,跟寻常那些酒楼墙上挂的赝品可不一样,全都是真迹,一幅一幅,几乎看得人目不暇接。

  这梅花居长久以来都是贵人楚翘济济一堂,尤其很多豪门的子弟最喜欢在这里开诗会歌会,却不是有钱有势就行,若想要订上一桌,还得排上一两个月。

  可霍去病是什么人?拿我那个时代的话来说,霍去病大少可是逆天的富贵型私生子,长安城里排行第一的高富帅。

  像这样的富贵闲人没有变成纨绔子弟,却不知道怎么的变成了一个愤青,一个极端的民族主义者,堪称官二代中的战斗机。

  要是非要用一句话来概括他,那就是: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他去哪个酒楼吃饭,那个酒楼的老板恨不得跪着出来迎接,哪里敢说什么要定位子。

  正在胡思乱想着,霍去病拿手指戳了戳我的头,“你怎么老爱走神,也不知道你心里又在想什么奇怪的事情!”

  我忙收回心猿意马的思绪,拨开他的手指,“到了吗?”

  霍去病跳下马车,“到了!”

  霍去病带着我大摇大摆地走进了梅花居,梅花居的老板亲自出来迎接,笑得嘴巴都要裂到耳朵根上了,“骠骑将军,大驾光临,请请!”

  二楼这间最里面的雅座是梅花居专门给霍去病保留的,平日里从不接待其他客人。

  此时我坐在紫檀绣花榻上,可以闻见香炉之中传来的氤氲的香气,令人如临仙境,似幻似真。栏杆旁边就是护城河,一阵微风吹过来,夹杂着清新的空气吹进阁楼内,阁楼上的窗户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我看着这一幕,回头望向霍去病道:“这地方倒也别致。”

  片刻后有数名美丽的婢女鱼贯而入,都是清一色的碧色衣裙,容貌楚楚,非同于一般的姿色。

  婢女们恭敬地奉上了酒菜,我看了一眼桌上的宴席,倒是十分有特色。每上一道菜,婢女们就报出菜名和做法。锦绣凤尾鱼,山药鹌鹑,飘香鸡,神仙汤,芦荟醉鱼。都是霍去病平日里喜好的菜。

  我轻轻舀了一勺神仙汤送入口水,奇道:“这汤的味道还挺古怪。”

  霍去病淡淡地说:“这是十八种菌菇熬制成的。其中的一味,据说是生长在悬崖峭壁之上的野菇,一颗就价值千金,十分难得。”

  我不由得吐吐舌头,平日里他吃东西就挑剔得很,原来都是给这梅花居给惯出来的。

  我们正在说着话,突然外面传来了一阵喧哗,霍去病皱眉道:“吃个饭也不清净,我出去看看。”

  我放下筷子,为外面闹事的人担心,霍大少要是生气了,这帮人恐怕没好果子吃。

  霍去病刚走到门口,突然转过头对我说:“你在这里等我,不要离开。”

  我心中一暖,温和地说:“你去吧,我在这里不会走开。”

  霍去病这才放心,开门而出。

  我独自一人坐在雅室之内,静静地品着桃花酒,多喝了几杯,也不免面上飘红,摸了摸我的脸颊竟然添了三分暖意。自从我孤身千里去大漠找他之后,他去哪儿都带着我,生怕我离开他的视线。

  就在这时,突然有人推门而入,我还以为是霍去病,抬头道:“你回来了。”

  话音刚落,眼前却出现了一个十分意外的人。这人长得十分眼熟,一双朝露一般透明的眼睛,不是那若真入宫前的心上人李广利又是谁呢!

  此时李广利醉醺醺地走了进来,还端起桌上的一杯清酒,凑到我的身边,“你这姑娘怎么一个人在这里,我们相逢便是有缘,来和我干了这杯吧!”

  李广利一边说一边靠近我,还凑过脸来大声调笑,那一股酒气让我微微蹙起了眉头。我现在倒是有些慌乱,这蠢人怎么就偏偏在霍去病离开的时候进来了?

  慌虽然慌,毕竟我的实际年纪也是三十多岁了,平日里被霍去病那个二十岁的小孩调笑已经够窘迫的了,偏偏又来了一个二十来岁的小青年调戏,难道我魂穿之后,现在的这张脸还挺吃香么?

  我冷冷一笑说道:“你醉眼朦胧,你看清楚了,可知道我是谁府上的人?”

  李广利似笑非笑,意图伸手来抓我的手,大声道:“我管你是谁的人!”

  他的话音刚落,只听见“啪”的一声脆响,他的脸上已经挨了霍去病一掌。顿时紫胀起来,他正欲反击,霍去病早已经一拳将他打倒在地,他挣扎着还要坐起来,又被霍去病踹了一脚,好不容易终于爬起来,霍去病脚尖轻轻一点,他人就跌倒在地。

  李广利毕竟也是练武之人,此刻他的酒已经清醒了大半,看清来人,嘴里怒骂道:“霍去病,你好大的胆子,你以为你自己是谁,竟然敢打我!”

  话还没说完,嘴上已经被霍去病的靴子堵住了,霍去病狠狠一脚把鞋揣进了他的嘴巴里。

  随即不忍怒气,又抽出身上随身携带的马鞭,一扬手就狠狠抽了李广利一鞭子,怒声道:“你算什么东西,也敢碰她的手!真是吃了雄心豹子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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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十八话

  话说刘彻赐给霍去病一坛美酒,霍去病想起了刘彻吩咐过,要他把吃喝也给手下分分,免得司马迁这个老愤青又喷他。可这酒就一坛怎么分?突然灵机一动,不如兑点水分给大家好了。

  正好看到旁边有一个山泉,就想用泉水兑酒分给大家,谁知道手一滑没拿稳,整坛酒倒进了山泉里,索性招呼大家直接喝泉水。

  将士们没看到霍去病是手滑掉进的,以为他故意把美酒倒入山泉给大家喝。于是众将士喝了兑了酒的山泉水,觉得世界如此美好,高兴得不行,纷纷拥戴霍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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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章李敢救人

  此刻已经惊动了不少的人,外面的很多酒客都认识李广利,想要上前劝解,但都慑于霍去病的马鞭不敢近前。

  李广利虽然也是练武之人,此刻却因为醉酒浑身软绵绵的,唯有连连求饶道:“霍将军,霍骠骑!我错了,我错了!求你住手别打了!”

  霍去病手中却是更加狠辣,横眉冷笑道:“狗东西,也不看看是谁府上的人,什么人都敢调戏,你这是疯了不成!你不是喜欢调戏么?那就该承担后果!”

  李广利衣衫俱破,狼狈不堪,大口喘着气忙不迭道:“是!是!求霍骠骑饶了我这个醉鬼吧。从今往后我怕了你,见到你都躲着走,再也不敢胡言乱语了!”

  眼看着李广利被打得不成样子,终于有和他一起来的朋友想到此人毕竟是李夫人的弟弟,李夫人现在又颇为得宠,若是在这里出了事可不妙,便想要上前劝说。

  可是霍去病仍旧一鞭一鞭抽下去,谁来就跟着一块挨鞭子,于是大家只能眼睁睁看着。很快李广利被抽得头破血流,面上鞭痕累累,就连身上的衣裳也都是纷纷破碎,极为狼狈。

  有人看到我站在一旁,便向我告饶,劝说我让霍去病停手,可我却是袖手旁观。在我看来这渣男李广利必须要受些教训不可,否则他只会变本加厉。先是和若真不清不楚,现在又跑来我这里撒野。

  李广利惨叫连连,几乎连墙壁都要挠破了,门外传来一道讶异的声音,“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怎么如此喧哗?”

  看见来人,众人皆是一惊,继而大声道:“郎中令,你快劝一劝,霍骠骑十分恼怒,这快要打死人了!”

  我抬眼一看,原来是李敢。李敢见此情景吃了一惊,随即快步走了过来,他看了李广利一眼,只见对方满身泥土,脸上皮开肉绽,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

  李广利一下看见了李敢,立刻如同看到救星一般扑了过来,“郎中令,你可要救救我呀!”

  霍去病的鞭子正待落下来,却被李敢一把抓住,李敢神色十分冷凝,“霍骠骑,得饶人处且饶人。”

  霍去病冷冷一笑,只是冷声道:“那是对人,不是对畜生!”

  李敢眉头就是一皱,他从来都不喜欢霍去病这个人,听到霍去病如此不给面子,立刻就有了三分不悦,他坚定地站在那里,手中死死抓住霍去病的鞭子,低声说:“霍骠骑,今天无论如何我是不会让你打死李广利的!”

  霍去病似笑非笑,手中一运力,竟然硬生生从对方手中抽回了鞭子,却是毫不理会,又向李广利抽了过去,李广利“嗷”嚎叫起来,满地打滚。

  原本李敢还以为霍去病会就此收手,没想到他丝毫也不听自己的劝告,不由也有三分恼怒,心道这霍去病实在是欺人太甚了,竟然如此跋扈。

  在他看来李广利不过是一时酒后失德,并没有太大的过失,霍去病不应该过于苛责一个醉酒的人。

  我在旁边瞧见李敢的神情,也是明白了他的想法。不过摇头,李敢根本就不知道李广利和若真的事。再说若是借醉酒就可以趁机耍流氓,那杀了人也能原谅吗?

  李敢也不多话,身影一腾,就直接赤手空拳攻向了霍去病。霍去病冷冷一笑,不慌不忙,虚晃数招,引开他的攻势,却转过头来又给了李广利一鞭子。李广利叫得比杀猪还惨,众人瞧在眼中,不禁都掩住了耳朵。

  李敢出生名门,父亲是那被匈奴人称为飞将军的李广。他不但武功卓越,心性更是十分坚定。却没想到在自己的攻击之下,霍去病竟然还能回头给李广利一下又一下,一边交手一边教训,丝毫也不耽误,那动作流畅得叫人眼睛都不敢眨。

  李敢看到这种情况,眉头一皱,随即又上前与霍去病交手数十招之后,趁着空隙厉声对李广利道:“还不快走!”

  李广利立刻向外爬去,霍去病眼光冰冷,俊美面孔上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好战和狂妄。他转身反手一鞭,便将刚才急于要向外爬去的李广利索住脖子卷了回来。

  李敢见霍去病还是咄咄逼人,不肯放手,眸中不由寒光大盛,也抽出了长剑,瞬间使出自己的绝招。那长剑在空中闪出绵绵的银光,犹如一朵朵青莲盛开,直接向霍去病逼去。

  这两人一个是将门虎子,一个是不败战神。众人瞧见这样精彩的战斗,不免目眩神迷。

  霍去病一下子松开了李广利,李广利立刻扑倒在地,咳呛不已,面红耳赤,仿佛下一刻就要断气。

  霍去病又和李敢缠斗在了一起,此时他们两人在雅室之间不断变招。李敢也是师出名门,剑招大开大合,磅礴有力,几乎将这小小雅室内的空气都抽干了,我倒退了几步,站在了安全的地方。

  霍去病右足点地,身形腾起,一时之间,鞭影刀光如流星漫天。李敢面色一变,身形退后,一下子退到窗边,身躯微微一仰,好不容易避开了霍去病这一招攻式。李敢倒退了数步,差点栽下窗户去,他苦笑道:“霍骠骑真是好身手,李某佩服!”

  霍去病漂亮的不仅是那一张脸,这样的男人,强悍,硬气,溢满骄傲与自尊,却偏偏手段毒辣,毫不留情,可敬亦复可叹。

  霍去病看着李敢,对方武功高强,虽然落败,却是不露声色。这一场打斗,还觉得颇为过瘾。霍去病淡淡一笑道:“既然李兄说清,那我就饶了他,只不过若是再有下一回…”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目光已经笔直看向了李广利,李广利连声道:“不敢!霍骠骑,我刚才是喝多了酒,不知道这位姑娘是府上的人,绝对没有下一回!”一边说着,李广利就想要站起来退下去。

  却听见霍去病冷声说道:“从这里一直爬出去,爬回家去!”

  李广利吃了一惊,却是不得已匍匐前进,真的向外爬去。李敢看到这一幕,想要说什么,却是摇了摇头。

  旁人看到也没什么热闹可看便也散了,一时之间,屋里只剩下了我,霍去病,李敢三人。这时听见一声轻笑,一个美貌少女从门外走了进来,她轻声道:“霍骠骑的武功可比我兄长强多了”。

  我朝来人看去,只见一个年纪不到双十的女子站在那里,一张雪白脸庞,眉弯嘴小,笑靥如花。我心里却没有由来的觉得一烦,霍去病这一现,真是招蜂引蝶。同时却也惊诧自己怎么竟然会有这样的想法。

  霍去病却根本不看这个女子一眼,转而向李敢道:“李兄果然好功夫,不愧是师出名门。”

  霍去病刚赢了他,现在又夸他武功好,不是故意讽刺是什么?李敢只是云淡风轻地一笑,却不放在心上。

  那女子见霍去病没有搭理她的意思,便转头向着我笑道:“这位姐姐是谁?”

  我略一点头,“二位也是在这梅花居饮宴吗?”

  那女子点了点头道:“兄长说这里的酒菜十分美味,特意带我来尝一尝,却不料遇上了霍骠骑。”说到这里,她若有深意地看了霍去病一眼。

  此时李敢已经微笑,“既然如此,不如两桌并做一桌,不知霍骠骑意下如何?”

  李家与卫家一直不对付,今天霍去病耍够了威风,也就没有拨了他的面子,点头同意,“如此也好!”

  于是便有婢女重新收拾了雅间,另拼了一席。

  那女子似乎对我十分好奇,问道:“姐姐是霍府什么人?”

  我看了眼霍去病道:“我是少主的侍女。”

  那女子“哦”了一声并不在意,接着对霍去病说道:“我是李府的李梓微,以前就常常听说霍骠骑,今日总算见到了!”

  霍去病并不答话,只静静喝酒,李梓微顿时俏脸微红,有些恼怒。气氛瞬间变得有些窘迫,李敢见此情景,急忙为自己妹妹解围,“霍骠骑今日是否有些过了,再怎么说那李广利也是李夫人的弟弟。”

  霍去病冷哼一声,“他算个什么东西!”

  李敢见此人实在是狂得没边了,也暗暗摇头。

  霍去病平日里待其他人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寡言少语,唯有在卫青和我面前时时能见到他的笑脸。

  一顿饭吃得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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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十九话

  话说公孙敖在沙漠里迷路不能去和霍去病会师后,心下十分不安,回到长安之后先去找卫青。

  “大将军,肿么办?这次我迷路,死定了。你要救救我”,公孙敖愁眉苦脸。

  卫青安慰道:“没事的,你看人家李广和张骞打得不如你也没事嘛!”

  公孙敖道:“别提李广了,人家有司马迁工作室,大把水军帮忙洗白白。张骞就更不用说了,在匈奴呆了十几年都没背叛。我上次跟李广出去就被罚了一大笔钱,都快穷疯了,家里早一贫如洗了。还是跟着大将军好,随便出去打个酱油回来就封侯,有木有?”

  卫青拍拍公孙敖,“不用怕,好兄弟讲义气。我帮你跟皇上求个情,这笔钱我先借给你。”

  公孙敖这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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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章宴无好宴

  这日霍府收到帖子,是公孙敖派人送来的。

  公孙敖在河西之战中在大漠中迷路,大军找不到方向。面对充满危险,到处都是流沙的恐怖沙漠,公孙敖果断地撤回原地,以至于未能及时赶去居延海和霍去病大军汇合。

  后来公孙敖好不容易找到了路,霍去病那边却早已经结束了战斗。公孙敖只好跟着霍去病一前一后地回了长安。

  回到长安之后,汉武帝刘彻将他判处死刑。公孙敖急忙找卫青帮忙向汉武帝求情,在卫青的求情下,汉武帝同意他缴纳赎金免了死罪,却被削去候位,降为平民。

  我拿着公孙敖的帖子递给霍去病,“少主,公孙敖设宴请你呢!”

  霍去病接过帖子,看了看说道:“他主要请的是舅舅,既然也请了我,我还是去吧。”又轻叹口气,“公孙敖此人也算是大起大落了。”

  我来了兴趣,缠着霍去病讲下去,霍去病便将这位西汉时期悲剧将军的事迹讲给了我听。

  公孙敖和卫青那是有过命的交情。话说当年卫子夫因为在平阳公主府的一曲高歌,被汉武帝相中带了进宫,顺手把当时在平阳公主府当骑奴的卫青也带进了宫。汉武帝一次宠幸之后就把给卫子夫随手扔在一边,抛之脑后。

  一年多以后,卫子夫不忍深宫寂寞就给汉武帝上书,表示希望能够放她出宫。汉武帝看到了卫子夫的请辞书,就召来宠幸了她一次,很幸运的是她怀孕了。

  这一切被汉武帝的第一任皇后陈阿娇看在眼里,陈阿娇和刘彻是结发夫妻却一直未能有孕。

  “金屋藏娇”这个成语的出处就是当年刘彻说因为陈阿娇太美了,想要建造一座黄金的屋子给她。

  陈阿娇出于对卫子夫的嫉妒,昏招迭出,竟然派人绑架了卫子夫的弟弟,当时在建章宫当差的卫青。

  公孙敖得知此事之后,冒着得罪陈皇后的后果,义无反顾地从陈阿娇手中救出了卫青,所以卫青一直认为自己欠了公孙敖一条命。

  后来公孙敖跟着李广去打匈奴,他与李广各领一万兵马。他与匈奴交战时损失了七千人马,被判处死刑,缴纳了赎金,免罪为民。

  后来公孙敖又跟着卫青两次出击匈奴,因为战功被封为了合骑侯。没想到这次河西之战居然在沙漠里迷路,导致没有和霍去病大军汇合,他又被判处了死刑。

  卫青见此情况就向汉武帝求情,汉武帝念在公孙敖曾经舍命相救卫青,就放他一马,同意他缴纳赎金,削侯为民。

  所以公孙敖心里一直很感激卫青,一则是跟着他出去打仗时立功封侯,二则是感谢他为自己向汉武帝求情。

  我听完公孙敖的故事,不禁为这个老将军感到悲剧,要说他也打了一辈子仗了,可惜偏偏两次封侯,又两次被判处死刑。由此可见,上天并不会总是眷顾幸运的人,却是会一直眷顾有能力的人。

  只是当时我和霍去病都不知道,公孙敖后来还被判了两次死刑,这人到底是有多悲剧?一生竟然四次被叛死刑,汉武帝到底是有多想弄死他?

  我作为贴身侍女,跟着霍去病到了公孙敖府上,去了之后才发现今天请来的都是熟人。

  卫青坐在最尊贵的首席,公孙敖在一旁陪着,竟然连那李敢和李梓微都请来了。卫青见到霍去病略略点头,霍去病也回了一个招呼,便自己坐下。

  众人落座之后,公孙敖举起酒杯向卫青致意道:“多亏大将军为我在陛下面前求情,我才能免于一死。多谢大将军救命之恩,这杯酒请喝了吧!”

  卫青脸上依旧挂着中正温和的笑容,如同他的为人一般,像和煦的春风,又像是上午时分温和的太阳,“公孙兄严重了!”说罢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公孙敖放下酒杯叹口气道:“我总是想跟着大将军出去打匈奴,没想到却老是出这样的岔子。”

  卫青安慰道:“我大汉现在声势正威,公孙兄何愁没有建功立业的机会?失去的候位将来再挣回来就是了!”

  旁边一个皮肤黝黑,长得浓眉大眼的男人说道:“公孙兄不必介怀,打仗的事情本来就是说不准的!”

  我站在霍去病身后,低头朝说话的人看去。公孙敖也朝他看去,道:“张骞,我如何能和你比啊!你在匈奴十年都未曾变节,对我大汉,对陛下的忠心可昭日月。”

  我脑子一震,张骞?出使西域被匈奴人抓走了的张骞?在外漂泊十几年最后重回大汉,没想到竟然今天在这里见到他。

  我正打量着这位历史上的名人张骞,听见李敢不冷不热说道:“公孙将军走快走慢都一样,霍骠骑还是会打胜仗!”

  这是明摆着挑拨离间了!公孙敖因为跟着李广打败仗而被判死刑,又因为跟着卫青立功封侯,他心里对李家的人自然是没多少好感。

  但因为今天是庆贺他得以脱罪的宴席,不好只请卫青,显得他二人过于亲厚。索性将这次河西之战的人大半都请了,李广称病抱恙没来,派了李敢李梓微兄妹来,没想到李敢居然在席间说这样的话。

  霍去病不动声色,脸上看不出是什么表情,一句话也不说,好像只看得见眼前的酒盏。

  公孙敖面露愠色,对着李敢说道:“是我险些误了霍将军的大事,心中十分难过。霍将军天纵英才,打仗自然是战无不胜!”

  一时间宴席上的气氛变得诡异起来,李敢大笑三声,说道:“霍骠骑自然是战无不胜了,前几日在梅花居在下已经见识过了。李夫人的弟弟李广利因为调戏了霍骠骑的侍女,差点被霍骠骑用马鞭打死!”

  此话话音刚落,席间便起了一阵喧哗声。霍去病身体微微轻颤,显然是生气了。我素来知道他的脾气,怕他当场发飙,赶紧悄悄伸出手,在身后轻轻扯了扯他的衣裳。霍去病感觉到我在安抚他,静了下来,并不理会李敢。

  这时卫青皱起了眉头,问道:“去病,这是怎么回事?”

  霍去病站起来走到卫青面前说道:“舅舅,也没什么,就是小孩的小打小闹罢了!”他说得十分轻巧,那日可是把李广利打得没了人形。

  卫青还要再说什么,霍去病轻描淡写道:“大家比试切磋,一时失手而已,要是不服气再来打过就是!”

  席间又传来喧哗,人人交头接耳,谁敢和霍去病这个天之骄子比试,那不是找死吗?

  霍去病说完话之后就回到席间坐下,自顾自饮酒不再说话。

  卫青轻轻摇摇头,我知道他的想法,这孩子太狂了,但是,他有资格狂!

  公孙敖本来今日是请卫青感谢救命之恩,没想到倒是上演了李敢状告霍去病这一出。赶紧打圆场,“今日高兴,不谈其他的事情,只管饮酒!”众人纷纷顺着公孙敖的意思开始请酒,不再讨论其他事情。

  宴席过半有人开始告退,公孙敖稍作挽留,便将来客一一送走,后来便请了卫青单独到小厅饮酒说话。

  卫青走前交代霍去病,有话跟他说,叫他莫要离开公孙府。霍去病应了,之后觉得颇为无聊便带着我在公孙府的花园里闲逛。

  公孙府的花园并不算大,但是胜在十分幽静,我俩坐在这花园中的一处凉亭里说着话。

  “少主,真没看出来李敢还是个睚眦必报的人,居然跟主公告状。”

  霍去病淡淡说道:“他跟陛下告状我都不怕,人是我打的,大丈夫敢作敢当!”

  我心中一暖,他为了我差点把李广利打死,这份情谊早就超出了主仆之分。我在这里呆的时间越长,越是弄不清楚,究竟以前的一切是梦还是现在是梦?

  庄生梦蝶,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

  霍去病见我发呆,轻声说道:“你不必理会那李广利,只是我想起那天的事情就有些后怕,要是我再来晚一步…”

  说到此处,他情不自禁伸手握住我的手。我略一吃惊刚想抽回手,却撞上他温柔的视线,一时间竟然忘了把手抽回来。

  就在此时传来一声轻轻的“呀!”

  我急忙抽回手,转头去看,来人正是李敢的妹妹,李梓微。

  李梓微见到此番情景,十分惊讶,一双美目在我和霍去病身上扫了扫,说道:“我是来找姐姐的。”

  霍去病并不理她,如同李家人不喜欢卫霍一样,霍去病同样对李家人没有好感。

  我站起身来对李梓微说“李君找我什么事?”

  李梓微眼睛看了看霍去病,见他仍是一副神色冰冷的样子,有些懊恼,转过头对我说道:“过几日我们诗社要去我家别院办诗会,我想邀请你一起去。”

  大汉民风豪放,女子也并不像宋朝之后不能抛头露面。这长安城里的官宦女子很多都组织了诗社,常常在一起吟诗作对,办诗会为乐。只是她为何要邀请我?

  我淡淡说道:“我只是霍府一个侍女,恐怕不够资格参加李君的诗会吧!”

  李梓微别有深意地看了看霍去病才对我说:“不打紧的,只要会作诗,身份高低都可以来!”

  霍去病道:“她不是一般的侍女!”

  李梓微红了红脸说道:“姐姐,我过几日来霍府接你!”说完转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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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二十话

  话说张骞和李广在河西之战中奉命为霍去病大军策应,去攻打左贤王,以作牵制,免得匈奴增兵河西。

  李广率领了四千精锐在前面,张骞带着一万大部队随后。谁知道李广跑得太快,很快没影子了。张骞因为曾被匈奴人抓走关了十几年,打仗那是稳打稳扎,绝不贪功冒进。

  很快李广就被匈奴人围住群殴,四千精锐尽失。幸好张骞及时赶到救了李广父子。回来后,李广因为有司马迁工作室的水军制造舆论,洗白白了,这一仗算是无功无过。张骞却被扣了个延误军情的帽子。

  张骞气不打一处来,“李广以为自己是骠骑将军啊!人家骠骑将军跑得快,那是大迂回战术,要跑到匈奴人的后方。他跑那么快搞毛,害得我还要救他。救了他没功不说,还有罪。你妹啊,以后打死都不跟姓李的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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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被罚抄经

  在公孙府的花园呆了一会儿,就有仆人来报,卫青请霍去病过去。此时卫青和公孙敖已经叙完话,卫青正准备坐马车回府。见到卫青,霍去病先行了个礼。

  卫青说道:“去病,你怎么如此不分轻重,万一把那李广利打死了,李夫人必定不会善罢甘休啊!”

  霍去病却满不在乎地说:“舅舅,是他自己技不如人,喝点酒就在酒楼闹事,怎么怪我呢?”

  卫青淡淡看了看站在霍去病身后低眉顺眼的我,叹了口气道:“我和陛下都是太宠你了!也罢,你好久没去见你母亲了,她最近身体不太好,你抽个空去趟你母亲那里看看。”霍去病点头答应。

  卫青看着我说:“慕兰你也随你家少主一起去吧!”

  我恭顺地答道:“诺!”

  回到霍府后,我给霍去病端来了醒酒汤,“少主,夫人为何要见我啊?”

  我心中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怎么说霍去病鞭打李广利都是因我而起,莫非这八卦消息传播速度比光速还快,这么快卫少儿就要找我算账了?

  霍去病喝了一口醒酒汤说:“母亲一向都挺喜欢你的,就是久了没见你了,所以才想见见你吧,你跟着我去,无妨的。”

  他虽然这么安慰我,可我隐隐还是觉得不安,但既然卫青点名叫我跟着去,也不能推脱,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

  第二日便随着霍去病去陈府见卫少儿。

  跟在霍去病身后走入卫少儿的屋子,空气中弥漫着丝丝紫檀花的氤氲。屋子里摆设典雅别致,虽说比不上霍府,倒也看得出陈府善待卫少儿,没有丝毫怠慢。

  卫少儿此时用毛毡搭在身上,脸色看起来十分憔悴,见到霍去病有气无力地说道:“去病,你来了!”

  霍去病自出征回来后第一次见到卫少儿,没料到她竟然这么一副萎靡不振,病怏怏的样子,吓了一跳,快步走上前去说道:“母亲,你这是怎么了?”

  卫少儿脸上挤出一丝笑容,却是苦笑,“也没什么,受了风寒,稍一耽误这几日就越发沉重了,不碍事,你不要担心。”

  霍去病道:“怎么你身边都没有个伺候的人?”

  卫少儿有意无意地看了看站在一旁低头不语的我,说道:“我身边也没个可心的人,这些下人毛手毛脚的,看着就惹我生气罢了!倒不如你身边这个慕兰,又懂事又细心,叫人看着就喜欢。”

  我心道,肉戏来了!

  卫少儿说完这些话,仿佛废了很大的力气一般,拿着丝巾捂着嘴剧烈的咳嗽起来,身体颤抖着,看上起精神状态极差。

  霍去病急忙上去扶住卫少儿,一边轻轻拍着她的背部,一边说道:“是去病不孝,尽顾着打仗的事情,连母亲病了我都不知道。就让我来服伺母亲,让你早日康复。”

  卫少儿好不容易止住了咳嗽,连连摆手道:“你军务繁忙,哪里有空伺候我?再说了你在这里也颇为不便。”

  霍去病道:“那你就随我回府,我就能在你身边伺候你了!”

  卫少儿淡淡一笑,“傻孩子,你这说的是什么话。你要真有心,不如就让慕兰在我这里当几天差,等我病好了,再把她给你送回去。”

  霍去病一怔,忍不住回头看我,我低眉顺眼站在旁边并不答话。卫少儿见霍去病十分为难的样子,又是一阵咳嗽,好像都快要咳断气了。

  霍去病急忙说道:“母亲别着急,就让兰儿在你这里,直到你身体好了为止。”说完回头来看我,眼神中带着一丝恳求的意思。

  我虽然也舍不得离开霍去病,但是眼前这个情景卫少儿是很明显要将我强行留下,她做戏都做到这个份上了,我又如何能推脱呢?于是我点点头,“我愿意留下来伺候夫人。”

  霍去病见我答应了,松了一口气。

  又说了一会儿话,卫少儿便说自己身体乏了,叫霍去病回去。我送霍去病出去屋子,他轻声说道:“辛苦你了,母亲就拜托你了!”

  我道:“少主放心,我一定好好伺候夫人。”

  霍去病看着我,忍了半天,终于说道:“我身边也少不了你,只是母亲病得这样厉害,身边也没个称心的人照顾,她又不肯随我回去。你来照顾她我也放心,你就留下几日,等母亲好了,我就来接你。”

  我低头道:“我明白的。”

  送走了霍去病之后,我便返回卫少儿的屋子,听候她的差遣。

  隔着空气中缭绕的紫檀香,卫少儿的神情看起来有些严肃。上一次见她的时候,还是很和气的。可是现在却看不出什么意思,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上下打量着我。

  我端着茶盏给她,她却并不接过,只是看着我,也不说话。

  我神情平常,手里端着茶盏足足有半刻钟,她看我的姿势甚至都没有半点变化,自始至终保持着高贵雍容的仪态。

  卫少儿一双美目涟涟盯着我,淡淡说道:“慕兰,你跟在去病身边就该多多注意自己的言行。可不能因为他宠着你,你就骄纵,失了分寸。”

  我低声道:“慕兰不敢。”我脸上神色不变,口中毕恭毕敬地回答着,没有流露丝毫不满。果然不出所料,这鞭打李广利的事情被传到卫少儿的耳中,不知道已经演变成了什么版本。

  那日在酒楼看见霍去病动手的人不在少数,恐怕少不得已经演变成了为我争风吃醋云云。卫少儿听说之后,自然不高兴,便将我找来教训。

  卫少儿脸上露出冷淡的神情,“明白就好,你是个懂事的孩子,应该知道什么当做,什么不当做。今后去病的妻子必定是不可限量的人物,你虽从小跟着去病,但是也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

  她说到这里,我已经完全明白了她的言下之意。霍去病如今在朝中声望正日益攀高,隐隐有和卫青并肩的意思。将来霍去病娶的人必定不是一般的官宦女子,最好是和卫皇后亲上加亲,这样的话卫家在朝中的势力将会更加牢固。

  可惜我心中却知道她打错了算盘,历史上霍去病一生并未娶妻。无论是公主还是任何人,都不可能做他的妻子。只是这话我却没有说出口,仅在心中默默想着。

  我当然明白卫少儿的心情,不过毕竟她是霍去病的母亲,我没有必要当面顶撞,这样不理智而且愚蠢,更何况我如何能告诉她我已经知道霍去病将来的事?她一定会当做我胡言乱语,说不定还会暴打一顿就此赶出府去。

  卫少儿淡淡道:“既然你来了,便顺便帮我抄一抄佛经吧。”

  我低头应了一声“诺”。

  卫少儿的佛堂就在她屋子的后面,卫少儿站起身,我急忙放下茶盏上前扶住她的手。她淡淡看我一眼,就着我的手走进佛堂。

  进了佛堂之后,卫少儿径直开始念起经来。旁边在佛堂伺候的丫头向我示意,我便走到一旁的剔红福寿案边去,案上已有摆好了的笔墨和厚厚的三本经书的竹简。

  “这三本经书就是你今天要抄写的。”在佛堂伺候的丫头传达了卫少儿的意思。

  隔着重重的帘幕,我望了一眼正在闭目念经的卫少儿,答道:“诺!”

  足足四个时辰,我对着经书,一个字一个字地抄写着。佛经上的字体很小,而且这小篆体笔画十分复杂。我虽然来到这里渐渐学会了认识小篆,但是一下看到这密密麻麻的佛经,还是有些头痛。

  佛经上的字体很小,时间长了便会头晕眼花。若是一般人,早已经腰酸背痛坚持不住了。可是我却一直跪在案前抄写经书,既没有说一声累,也没有要求休息。只是沉默地,认真地垂手抄写着。

  我知道卫少儿此刻在帘幕后面打量着我,其实她对我倒是没有什么反感。相反她第一次见我时还将手中戴着的玛瑙手串给了我。她希望我能在霍去病身边好好伺候,对她也衷心,这样才能将母子之情更加稳固。

  只是这次霍去病因为我而鞭打李广利的事情让她认为我认不清自己的身份,怕将来我起了那些个攀龙附凤的心思。

  又是两个时辰过去,中间已经错过了一次用午膳和晚膳的时辰,卫少儿是早已用了点心。可是我却是饥肠辘辘,然而我却是手都没有抖一下。

  其实卫少儿哪里知道,我在未来时代的时候,经常对着电脑写稿子,常常一写就是七八个小时,经常错过饭点。对于忍饥挨饿早已经是家常便饭了,根本不会在意这一点小小的惩罚。

  与之相反,时间越长,我抄写的速度越快,字体也也是端正有力,久而久之,连卫少儿都放下了手中的佛珠,若有所思地望着我。

  一旁的丫头提醒道:“夫人你该歇息了”。

  卫少儿站了起来,缓步走了出去,走到门口时,回头看了一眼。我感觉到她的视线,却是连头都没有抬一下。认真地抄写手里的佛经,仿佛丝毫也没有注意到她的离去。

  终于我停下了手中的毛笔,这时候,外面已经是快要天亮了。

  我抬起头问道:“佛经抄完了,不知夫人还有什么吩咐?”

  那一直在佛堂伺候的丫头马上出去禀报,过了一会儿,进来对我说:“夫人说你把抄好的佛经供到佛前,就可以回去了。”

  我闻言,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埋怨,认真地将佛经供奉道佛祖面前,又叩了头,然后才起身离开。

  那丫头送我出府时,轻声说道:“慕兰姑娘你还真沉得住气。”

  我淡淡一笑,我心中岂会不知道,卫少儿明着是惩罚我,实际上是提醒我,木秀于风必摧之。

  我若是好好听话,卫少儿自然会许我一个好前程。可若是我不自量力地想要去攀龙附凤,那后果必定是她会将我从霍去病身边带离。

  这次不过是小惩大诫,本以为她还会多留我几日,现在倒是多余担心了,卫少儿并不是个不通情理的人。

  走出陈府,呼吸了一口早上的新鲜空气,一夜抄写佛经的疲惫一扫而空。现在这个时间,霍去病早就起身了吧?今天没有伺候他,也不知道早饭他吃了没?

  想起心中那个人,我面带微笑,走在清晨空荡荡的长安大街上,快步走上了回霍府的路。

  这个梦也许才是真的我吧?以前所经历的一切都是我所做的梦。

  究竟是慕兰梦中变成郭慕鸿,还是郭慕鸿梦中变成慕兰?究竟我是谁,是生活在2014年的郭慕鸿,还是活着西汉的慕兰?

  回头因叹浮生事,梦里光阴疾若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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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二十一话

  再来八一八李广,为毛李广每次出去打仗都被匈奴人群殴呢?

  因为他是六郡太守,所谓“太守”就是太会守了。每次匈奴人来攻,都破口大骂:“有种你出来,躲在城里放小箭算毛线啊!”

  所以后来匈奴人只要听说李广出来了,不管在哪里都迅速集结在一起群殴李广。李广自己也郁闷,要说公孙敖是个杯具,那他就是餐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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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章初次约会

  回到霍府,见到蕊儿正在院子里采摘露水,这活儿是我以前吩咐的,每天清晨取了花园里新鲜的露水,收集足够的量之后用来酿酒。

  蕊儿见我回来,面带诧异,走过来问道:“兰儿,你不是去陈府伺候夫人了吗?”

  我接过她手中的活,手指轻轻采起一滴露水,嘴里漫不经心地道:“夫人那是心病,如今既然知道了我的想法,自然就没事了。”

  蕊儿惊讶道:“心病?到底怎么回事?”

  我将采摘露水的瓶子还给蕊儿,淡淡说道:“也没什么,少主呢?”

  蕊儿道:“少主已经起身,在练剑呢。”

  我点点头,让她继续干活,转身朝内庭走去,去见霍去病。

  刚走进内庭,便看到霍去病在院中舞剑。在晨曦中,霍去病衣抉飘飘。只是在这样的晨曦微阳中,也唯有这般的晨曦,才能不在这样的男子面前自惭形愧,失了光华。

  剑若霜雪,周身银辉。虽是长剑如芒,气贯长虹的姿态,却是丝毫无损他温润如玉的气质。就像是最安谧的一湖水,清风拂过的刹那,却只是越发的清姿卓然,风月静好。

  剑气如同被赋予了生命,环绕在他周身自在游走。带起衣抉翩跹,顷刻间让人产生一种错觉,仿若这般舞剑,他就欲乘风归去一般。足不沾尘,轻若游云。我远远地看着,只觉得是哪里的云彩不小心飘落了凡尘。

  我情不自禁轻迈脚步,朝他走去,生怕惊扰了眼前这个不带一丝尘埃的男子。当我走到他的身后时,霍去病仿佛背后生出了一双眼睛,猛地一个潇洒转身,一把长剑直指我的要害。

  我吃了一惊,闪避不及。霍去病却比我更加吃惊,长剑险险避过我的胸口,往旁边刺去。他虽及时收住了力,仓促间我的身体却条件反射般朝后仰去。在千钧一发之际,霍去病伸出手揽住了我的腰身,顿时我半边身子都被他搂在怀里。

  心有余悸之际,却迎上了他的眼睛。这双眼睛眸子黑不见底,就像是一湖静谧的湖水。此刻我的影子被深深印在了那湖水中,如同一颗小石子,激起了一丝丝的涟漪,这涟漪在他的黑眸中渐渐扩散扩大,最终变成了他眼中的暖暖笑意。

  “兰儿,你下次可不要偷偷摸摸站在我身后了!”霍去病搂着我轻声说道。

  这话如同解除魔咒的解咒语,让我瞬间清醒过来。我挣扎了一下,竟然挣脱不开他的臂弯。

  霍去病盯着我,一字一句说道:“你还没有回答我呢!”

  他的脸离我如此地近,我只听见咚咚的心跳声,却不知道那究竟是他的心跳还是我的心跳,渐渐一朵朵红云飘挂在了我的脸上。

  “知道了。”我红着脸低声说。

  霍去病笑了笑,终于放开了我,我松了一口气,说道:“少主,你是不是有被害妄想症?”

  霍去病呆了呆,“这是什么话?闻所未闻!”

  我急忙说:“没什么,反正就是觉得你的警惕性也未免太高了些。”

  霍去病收起长剑,“我若是没有警觉,在战场上早不知死了多少回了!”

  他说得对,在战场上统帅三军,必定是有超出常人的警惕心和对周围事物极其敏感的观察力,若非如此,他也不可能驰聘沙场,成为令匈奴人魂飞丧胆的战神。

  “母亲的身体如何了?我看你回来了,她应该没有大碍了吧?”

  我答道:“夫人身体没有大碍,昨天吃了药调理之后,休息后已经好多了,她就让我回来了。”

  对于卫少儿罚我抄写佛经,提醒我不要生了攀龙附凤的心思这事我只字不提,不想霍去病去担心这些多余的事情,反正我也没那个心思。

  霍去病道:“既然她肯让你回来,那必定身体已经没有大碍了,如此甚好。”

  我伺候他洗脸更衣,用了早膳之后,霍去病说:“今日也没什么事,听说长安城里来了个杂耍团倒十分有趣,你想不想去看看?”

  我道:“我愿意陪少主去。”

  霍去病道:“瞧你这鬼机灵,也不说自己想去看。好吧,本将军就带你去看看热闹。”

  我笑道:“得令!”

  我也赶紧回屋更衣梳洗,打开首饰盒子,拿起一支玉钗想了想又放下,却无意间见到一个小红布包裹着。我打开这红布包裹,里面静静躺着大年初一那天霍去病送我的生辰礼物,梅花耳环。于是取出来戴上,对着青铜镜照了照便起身出去。

  霍去病在门外的马车旁等我,待我走近,看到我戴着的耳环,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奇异的光彩。我老脸一红,低头上了马车。

  在马车上我点上熏香,片刻后传来丝丝清香,端起茶盏奉给霍去病。他接过茶盏对我说:“第一次看你戴这个呢!”

  我低着头轻声道:“我也没什么首饰,今日出门才戴的。”

  霍去病怔了一下说:“我原以为你不喜欢这些东西,所以平日里才不爱打扮。你要是喜欢,今日我就带你去素芳斋,你爱什么就统统买下。”

  我急忙说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确实不爱这些首饰。只是这副耳环是你送的,所以才……”说到此处脸上飘满了红云,立刻禁口。

  霍去病看了我一会儿,才说道:“你跟着我,我一定好好待你。只是以前都不知道你的心意,今后你喜欢什么就告诉我,我全买给你。”

  我红着脸不敢看他,只是低头说道:“少主别寻我的开心了!”

  霍去病道:“我可不是寻你的开心!等过几日,我去见母亲,跟她说。”

  我的心狂跳不已,这是什么节奏?他去找卫少儿说什么话?卫少儿刚刚训了我,现在他再去说岂不是火上浇油。

  我含含糊糊地道:“现在还不是时候,过段日子等夫人身体完全好了再说吧。”

  霍去病点头,“那也好,等母亲身体好了,再去跟她说这事。”

  我把脸撇开,只装作没听见,霍去病也不再说话。幸好很快到了目的地,我们下了车。

  走到了长安城的街上,此时正是繁华的光景,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几个小孩子笑闹着追逐着朝我们的方向跑来。

  一个小孩子正好撞在我的身上,我被撞了一个踉跄,赶紧去看那小孩,那孩子却毫不在意,很快又跟着别的小孩们笑着一哄而散。

  霍去病伸过手来牵住我的手,我惊讶看向他,这长安城里如此多人,光天化日之下,这么做实在有些不合礼仪。

  他却不在乎地说:“人太多了,我怕你走丢了。”说完还用力握了握我的手。幸好这汉服袖口十分宽大,被他握住手别人倒也瞧不见。

  我还想挣脱,霍去病却已经牵着我大步朝前走了。我怕越是挣扎越被人看到,只好任由他牵着。

  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很快听见一阵叫好声,我们随着人群朝里走去,看到外地来的杂耍团已经开始表演。

  只见街中间摆了一张桌子,上面倒立了一个小女孩,小女孩头上还顶着一个碗。有几个男孩子在她身边翻着跟头,众人情不自禁地鼓掌叫好。

  接着另一个女孩对大家行了一个礼,竟然直接翻身倒立在了顶碗的小女孩的身上。众人都屏住呼吸观看,生怕一眨眼就错过了精彩的表演。

  之后那在上面的女孩子又接过下面的人递上来的三个花球,竟然在半空就开始抛耍。这扣人心弦的杂耍表演让人看得眼花缭乱,一时间欢呼声,叫好声响彻一片。

  我在纷纷扰扰中却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是有人在注视着我,这种感觉让我十分不舒服。

  我下意识地凭着感觉朝人群看去,却看到一个背影挤出了人群。这背影好熟,可一时之间却又想不来在哪里见过。刚想再去确认那背影,却听见围观众人对表演震耳欲聋的鼓掌声。

  表演结束之后,霍去病给要赏的艺人手里丢了一金,那艺人嘴巴张地老大,刚想感谢这位贵人,霍去病却已经拉着我走了出去。

  “少主,我们回去了吗?”我问道。

  霍去病摇头,“还有个地方没去呢!”

  “哪里?”

  他故作神秘一笑,“你跟我走就是了。”

  待走出杂耍表演的那条街,来到一间造型别致典雅的屋子,我抬头一看上面的招牌上写着三个字“素芳斋”。他还真把这事记在心上了?我还想说什么,他却拉着我直接进去了。

  进到素芳斋之后,里面已经有几个女子在挑选首饰。老板见到衣着华贵的霍去病,知道肯定是贵人上门了,忙不迭上前来招呼。

  那几个正在挑选的女子中传来一个声音,“霍将军?”

  我一看正是李梓微,她先是看霍去病,目光又转向我身上。我不着痕迹地松开霍去病握着的手,他这回也没勉强,顺利让我的手逃跑。

  “慕兰姐姐你来了?是来买首饰的吗?”李梓微朝我走来。

  我道:“不是的。”

  霍去病立刻道:“正是!老板把你最好的首饰全部拿出来。”

  我轻轻摇头,这人真是,无奈只好随他。

  李梓微显然也有些吃惊,面上神情瞬间闪过一丝诧异,却瞬间没了踪影。旁边走来两个和她一起来的女子,问道:“这位姐姐是谁?”

  我道:“我是霍府的侍女。”

  那女子惊讶道:“侍女也来这素芳斋买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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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二十二话

  话说公孙敖来见刘彻,哆哆嗦嗦道:“陛下,也不能怪我迷路,主要是一只猹的军队见到我都闻风而逃了,找也不到他们。你也不要太表扬我,这会让我失去前进的动力。”

  刘彻此刻脸黑得已经堪比剧场版的包青天了,他劈头盖脸骂道:“闻风而逃你妹啊!你以为你骠骑将军上身啊!一只猹知道你是哪根葱?不认识路也不知道带个人肉gps出去,你是白痴啊!”

  公孙敖吓得不敢说话,刘彻骂够了,说道:“看在仲卿给你求情,你这货交了罚金就滚蛋,老子这几年打仗手头紧得很!”

  公孙敖拿着卫青借给他的钱,速度缴纳了罚金给刘彻才得以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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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女子诗会

  素芳斋是长安城里最大的首饰店,以造型典雅华贵出名,当然它的价格也是长安城里最贵的。反而正因为价格最贵,使得许多官宦女子都趋之若鹜到这里来买首饰,戴着素芳斋的首饰就是长安城里身份的象征。

  然而这里的首饰肯定不是一个普通的侍女消费得起的,哪怕她是霍去病府上的侍女。所以这两人皆流露出疑惑的神情,再看了看旁边的霍去病,随即两人脸上都出现了“原来如此”四个字的神情。

  李梓微给我介绍两人,道:“这位是韩公府上的韩良辰,韩美景。”我对两人行了一礼。李梓微又向两人介绍我,“这位是霍府的慕兰姐姐。”

  那穿着鹅黄色衣衫叫韩良辰的漂亮年轻女子道:“早就听梓微说,霍将军身边有个知书达理的侍女,原来就是你,今日见了果然长得眉清目秀。”

  另一个穿着桃红色衣衫圆脸的叫做韩美景女子道:“今日来买首饰,遇到慕兰姐姐真是巧。”

  我淡淡一笑,这两位女子唤作良辰美景,还真是名如其人。两姐妹是双生胎,长得十分相似。

  老板已经将新款的首饰全部用盘端了出来,也给霍去病奉上茶汤。霍去病往席上一坐,喝着茶汤道:“你自己看吧!”

  李梓微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只淡淡看了正在饮茶的霍去病一眼,便伸手拉住我,十分热情地说:“慕兰姐姐快来,瞧瞧这些都是新到的首饰。”

  韩氏姐妹也拥着我说:“快一起来看看。”

  我瞧霍去病自顾自饮茶,根本不想参与,于是随她们三人朝柜台走去看那些首饰。老板十分贴心地将首饰全都分类装在木托之上,各种金钗,玉镯,玛瑙珠串令人目不暇接。

  李梓微拿起一只金钗比了比,问道:“这个如何?”

  我淡淡一笑,“李君花容月貌,这金钗十分配你。”

  韩良辰选了一只玉镯,韩美景正好也看上了,两人争辩起来。韩良辰说:“我是姐姐,这个我看上了就是我的。”

  韩美景嘟着嘴说:“我是妹妹,你做姐姐的就应该让给我。”

  韩良辰道:“妹妹不该和姐姐抢东西!”

  两人僵持不下,我看在眼里只觉得这对姐妹十分可爱。

  李梓微道:“好啦好啦,别争了,叫老板再拿一个一模一样的出来便是。”

  老板站在一旁伺候着,忙说:“对不起几位姑娘,我们店的首饰每一款都是独一无二的。”

  李梓微眼睛转了转说:“我倒有个主意,我们明日不是要开诗会吗?你们二人明日谁在诗会上拔得头筹,这玉镯就归谁。”

  良辰美景姐妹均拍手叫好,“这个主意妙得很,就这么办!”

  李梓微将玉镯拿起,“那我就先帮你们保管,明日谁赢了便是谁的彩头。”她又转向我问道:“慕兰姐姐可选了什么心仪的首饰。”

  我朝那几盘珠光宝气的首饰看去,那些金器珠宝竟然刺得我微微眼疼,我略略摇头。

  李梓微挑挑选选,拣起一根带着流苏的玉钗在我头上比了比,“这根玉钗倒是很别致,十分配慕兰姐姐淡雅的气质。”

  我沉默不语,李梓微放下玉钗道:“慕兰姐姐,我们明日要开诗会,你也一起来吧。”

  我刚想拒绝,良辰美景姐们都异口同声道:“一起来吧!我们诗会可热闹着呢!”

  我有点无奈,只好朝霍去病看去,他感觉到我在看他,抬起头说:“去去也无妨,以后你在长安城里也少不得要和这圈子的人应酬,现在多认识些人也是好的。”

  良辰美景颇为费解,彼此对看一眼,不明白霍去病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李梓微的眼中闪过一丝异常,立刻不动声色道:“那我明日派人来接慕兰姐姐。”

  霍去病站起身来说道:“选好了吗?”

  我轻轻摇头。霍去病走过来看了看,皱了眉,对老板说道:“全部给我包起来,一会儿送到霍府来。”

  良辰美景“呀”的一声轻呼,李梓微却轻轻蹙着眉头没有说话,老板笑得嘴都合不拢了,“骠骑将军慢走,一会儿包好就给您送到府上去!”

  我还要再说什么,霍去病已经在众目睽睽之下伸手过来牵住我往外走去了,只剩下满脸都是惊讶神色的韩氏姐妹和没有表情的李梓微。

  第二日李梓微果然派了马车来接我,说是去李府的别院参加诗会。我告之霍去病后,他让蕊儿陪着我一同去,并说回来时会来接我,我便带着蕊儿上了李府的马车。

  到了李府别院后,这间别院伫立在长安城外一处十分幽静的山下,翠绿叠峦,鸟啼花香,倒是个十分别致的避暑之地。

  跟着女仆走进内庭,见到了一众女人正在喝茶说话,李梓微见我到了便起来迎我,“慕兰姐姐你来了!”

  我淡淡环顾一圈,除了昨日见过的韩氏姐妹良辰美景,还有两个不认识的一男一女。那女子头上戴着昨日李梓微买的金钗,穿着一身翠色的衣衫。那男子年纪看着不大,锦衣华服,玉面金冠。

  李梓微跟我介绍那两人,“这是我表兄苏金城,表妹苏宝儿”。

  苏宝儿神情倨傲,斜眼看着我说:“听说你是霍府的侍女?”

  我淡淡说道:“是。”

  苏宝儿轻轻哼了一声道:“梓微怎么我们的诗会什么人都请啊?”

  李梓微刚要说话,苏金城噗嗤一笑:“宝儿,既然是表妹请来的,肯定是懂得吟诗作对的,你着什么急!”

  苏宝儿脸上红了红,不再说话。

  李梓微道:“我们今日诗会,那是凭的个人的本事,走吧,我们去船坊!”

  说完众人都起身朝外走去,李梓微走在我身边轻声说道:“宝儿年幼,颇受家里宠爱,慕兰姐姐莫怪。”

  我淡淡一笑,“没关系。”

  这船坊立在别院中一个小湖之中,此时正是盛夏时节,荷花绽放,一朵朵俏立在清波绿水中,一阵阵微风吹过,朵朵荷花随风摇弋,如同一个个美丽的女子轻摇着腰躯,十分动人。

  上了船坊之后,已经有丫头点好了紫檀香,并为众人奉上茶汤。

  李梓微道:“今日我们诗会的题目不限,大家尽情发挥,彩头就是这个玉镯。”说完晃了晃手中那只昨日良辰美景姐妹相争的玉镯。

  良辰美景互相对看一眼,两人都是一副胸有成珠的样子。

  李梓微道:“谁先来?”

  韩良辰抢着道“我先来!”众人皆道好,韩良辰略略沉吟,开口念道: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众人皆拍手叫好。

  韩美景见姐姐一举博得满堂彩,立刻道,“我来!”,她念道: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苏宝儿呆了呆,随即笑道:“韩美景你是想嫁人了吧!”李梓微听罢也用丝帕掩着嘴笑。

  韩美景脸上飘挂红云,“只是我们今日正好在船上,我才想起了这越人歌!”说完之后急忙躲到姐姐韩良辰背后去,又是引得众人一通大笑,苏金城正在喝茶,笑得差点被呛到。

  李梓微好容易止住了笑,说道:“回头让你姐姐给你求个好夫婿!”

  韩美景嗔道:“你还笑话我!”

  这姐妹二人皆念诵的是诗经,并不是自己所作。只是韩美景所念的是讲的一个女子看到心仪的男子,向男子唱歌求爱的诗歌,所以才会被众人笑话。

  苏宝儿道:“表姐,到你了,你的诗词在长安城可是一绝呢!”

  李梓微放下手中茶盏,对我说道:“慕兰姐姐先来?”

  我轻轻摇头,“李君先请!”

  李梓微不再推让,想来苏宝儿既然说她是长安城里有名的诗词大家,想必在诗歌上有一定的造诣。果然李梓微略一沉吟便开口念:

  “问花花不语,为谁落兮,为谁开兮?

  算春色三分兮,半随流水,半随尘埃兮。

  晓寒深处,春波碧草,相对浴红衣兮。”

  李梓微一曲颂完,众人皆拍手道好。韩美景道:“梓微的诗歌果然比我们的好,今日的头筹又是被你拔走了!”

  李梓微微微笑着,脸上却带着当仁不让的神色。苏宝儿一对漆黑的眼珠在我的身上不着痕迹地扫过,开口道:“慕兰还没有吟诗呢!”

  我心道,来了!这苏宝儿摆明是认定了一个侍女肯定没有念过书,怎么会懂得诗歌?如今这么硬架着我上,就是想让我出丑。

  苏金城显然也知道自己妹妹的脾气,说道:“慕兰不会也没关系的。”

  李梓微道:“慕兰姐姐你就试着随便吟一首,念得不好也没关系,反正大家都是以诗会友,不必较真输赢的。”

  苏宝儿嘲讽地笑道:“一个侍女竟然也来参加我们的诗会,真是贻笑大方!”

  苏金城轻轻皱眉,“妹妹!”

  我心中冷笑一声,顿时豪气云天,向前走了一步说道:“我会的诗歌也不多,既然大家今日有次雅兴,也就献丑了。”

  韩美景怕我出丑,道:“慕兰,不用勉强。”

  我朝她淡淡一笑,刚才听了这些小姑娘念的诗经汉赋皆是小女子的心情,而我来西汉之前实际年纪已经是三十多岁了,心中早就没有那些小女孩的儿女情长,本不愿与她们争强斗胜。

  只是偏偏这苏宝儿说话咄咄逼人,李梓微表面不动声色,却是抱着一副看好戏的样子,我又何必忍让?

  我朝船坊外看去,越过一池荷花,越过千山万水,仿佛直视祁连山下霍去病率千军万马征战沙场,尘土飞扬,金戈铁马。心中生了千般豪气,万般壮志。

  我站在船舷上,负手而立,一阵微风吹起了我的发丝。

  我开口念道: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

  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一曲词念完只听见咚地一声重物坠地,我微微侧身转过,只见苏金城手歪着,地上躺着一个茶盏,茶汤洒了一地。而剩下的韩氏姐妹,苏宝儿和李梓微皆睁大眼睛看着我。李梓微娇躯剧颤,“你这诗为何韵律如此地不同?闻所未闻!”

  苏金城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打翻了茶盏,用一种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我,脸上竟然红了,他朝我一步步走过来说道:“你一个女子竟然胸怀天下,如此豪情壮志!”

  我淡淡一笑,清风拂面,转过身去只看那一池摇曳的荷花。苏金城走到我的身后朝我行了一个长礼,“阁下胸襟令人赞佩!”

  我伸手去扶他,此时韩美景也朝船头走来,嘴里兴奋地说着:“梓微这长安才女的名号可要被慕兰夺走了!”话还没说完,她一脚踏在了地上淌着的茶迹之上,脚一滑便扑向苏金城倒来,引得众女子一阵尖叫。

  苏金城避无可避伸手扶住韩美景,没料到此刻小船轻轻一晃,苏金城便朝那湖中一头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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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二十三话

  话说长安城里有个游侠叫郭解,他有一次在街上揍抓小贩的城管时遇到了卫青。卫青见他行侠仗义,快意恩仇,十分合自己的胃口,便劝说郭解参军,郭解却拒绝了。

  这天卫青又上门来找郭解,“郭解啊,现在扫黄打非形式严峻,东莞不哭听过没?别混黑社会了,以后跟我混吧!”

  郭解叹口气道:“我还要攒钱去韩国整容呢!你看我长这样,对象都找不到!你长得那末萌,那末帅,粉丝又那么多,我真是羡慕”。

  卫青正想安慰,对着郭解一张猪脸却实在不知道如何开口安慰,只好说:“我也很羡慕你仗剑走天涯啊!”

  这两人一个羡慕对方长得帅,一个羡慕对方侠义,倒成了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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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蛇蝎美人

  苏金城落水之后,在湖中挣扎,叫着“我不会游水!”接着竟然被湖中淹没了头顶。

  见此情景,一众女子皆吓得花容失色,苏宝儿高声尖叫:“快来人,救救我兄长!”无奈此时我们的船坊正漂浮在湖心中央,别院的护卫都在远处岸边,根本无法施救。

  我没有多余的话,直接跳入湖中,朝着苏金城游过去。潜入湖底后,见苏金城在湖底剧烈挣扎,脚上竟然被缠住了水草。

  此时我游到他的身边,长长的头发散开,乌黑的发丝在水中飘逸。我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用力将水草割断,抱住他往湖上浮去。

  浮出湖面之后,护卫已经被惊动,我一手拉住护卫递过来的竹竿,一手抱住苏金城,让他的头仰着,一边奋力地朝岸边游去。

  上了岸之后,苏金城泡过水的脸苍白无力,整个人都毫无知觉。苏宝儿飞扑过来,抱住苏金城开始嚎啕大哭,“兄长,你怎么了!”

  李梓微也吓得不轻,急忙命令身边的丫头,“快去请大夫!”

  我顾不上喘气,急忙将苏金城的身体翻过来,让他把湖水吐出来,但是此刻他毫无力气,苏宝儿又哭得让我心烦。

  我大声呵斥:“别哭了!”苏宝儿楞了一下,晶莹的眼泪还挂在俏脸上。

  我没工夫理她,急忙双手压在苏金城的胸口上开始做心脏复苏术。众人看到我的奇怪举动纷纷莫名其妙,苏宝儿轻声道:“你在做什么?”

  我一连做了十几次心脏复苏术,苏金城都毫无反应,我将他的嘴巴扳开,捏住他的鼻翼,吸了一口气便朝他的嘴巴渡气,紧接着将他嘴巴合拢,鼻子放开。

  所有人都被吓傻了,如此大胆的场景在场的人都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但是此时我一心只为救人,根本没有想那么多。

  终于在我的努力下,苏金城呛出一口水来,接着就是剧烈的咳嗽。苏宝儿扑过去哭喊道:“兄长,你没事了!”

  苏金城惊魂未定,却是朝我看来,一双漆黑的眼睛中带着惊奇,感动还有一丝说不出的味道。

  我见他无恙,终于长长舒了一口气,跌坐在地上。李梓微慌忙命人搀扶我们下去,备了客房给我沐浴更衣,又送上了姜汤。

  蕊儿端上一碗热气腾腾的姜汤,“兰儿,你刚才可吓死我了!”

  我喝了一口姜汤放下后,开始梳理湿漉漉的发丝,“顺手救他而已。”

  蕊儿欲言又止,忍了半天终于说道:“你救人也罢了,为何还要亲他?”

  我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我何时亲过他了?”

  蕊儿小脸绯红,“刚才大家都看见了。你亲了苏金城几下,他就醒过来了。”

  我顿时无语,用手敲了敲蕊儿的脑袋,“小丫头,这不是在亲他,这是人工呼吸,把气渡到他的嘴里。”

  “人工呼吸?”蕊儿一脸茫然,随即又说:“我就怕这些人往外乱传,到时候被少主知道了可就不妙了。”

  我轻轻摇头,霍去病应该能理解的。

  过了一会儿李梓微过来客房,“慕兰姐姐,今天真是谢谢你了。要不是你,表兄今日在别院出了事,我可没法跟家里交代。”

  我淡淡一笑,“举手之劳,不必介怀。”

  李梓微看了看站在我身后的蕊儿,说道:“慕兰姐姐可否单独叙话?”

  我对蕊儿点点头,她便顺从地走了出去,只剩下我和李梓微在客房。

  李梓微道:“慕兰姐姐,我们年级相仿,又这么投缘,你就叫我梓微好了。”

  我道:“这如何使得?”

  李梓微道:“慕兰姐姐,你是个聪明的女子,我第一次见到你跟在霍去病身边时就知道了。”她说起霍去病时脸上立刻飘起了两朵红云。“慕兰姐姐兰心蕙质,肯定不愿意将来做人姬妾,何不早日为自己寻一个好前程?”

  李梓微见我不答话,继续说道:“慕兰姐姐要是愿意,这事就包在梓微身上了,我表兄家里虽不比霍府,却也是富贵一方的人家,今日你又救了我表兄,于情于理,我表兄都不会亏待你。”

  我呵呵一声笑出声来,李梓微又不是瞎子,她亲眼见到霍去病为我鞭打李广利,又见到霍去病大手笔带我上素芳斋买首饰,她且会看不出这其中的意思?

  她如今终于沉不住气,亲自来跟我说这些,明着是为我的将来考虑,暗里却是她钦慕霍去病。

  李梓微见我发笑,俏脸红了红,说道:“慕兰姐姐以为如何?”

  我止住笑声道:“人的命运应该紧握在自己手里,为何婚姻大事要任人摆布?”

  李梓微吃了一惊,我这番言论在这个时代实在是匪夷所思的大话。婚姻大事从来都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小小的女子如何能自己做主?

  “慕兰姐姐是否也对霍将军倾心?”

  我想了想,坦白说,我的确喜欢霍去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也许是他雪地舞剑那一天,也许是我孤身千里千辛万苦去塞外找他的时候。

  不知从何时起霍去病在我心中已经有了不可取代的位置。平日里和霍去病相处的点点滴滴泛上了心头,化作了心底一个肯定的答案。

  我点点头,“是的,我喜欢他。”

  李梓微眼中杀机一闪而逝,但是她随即放缓神色,说道:“慕兰姐姐既然对霍将军有意,我就不再多言了。已经命人备好热水了,慕兰姐姐这就沐浴更衣吧!”

  说完她站起身来走了出去,蕊儿见她出去,便走了进来,跟我说道:“这李梓微打的是什么主意?虽然大家都没明说,但是少主将来会收你入房的事情连夫人都是默认了的,她凭什么摆出一副少夫人的嘴脸?”

  我淡淡说道:“蕊儿,这话以后可别再说了,这就沐浴吧。”

  下人已经送进来热水浴池,蕊儿在旁边伺候。我脱去湿衣,掬起一捧清水,水汽从我手掌之中缓缓升腾起来,缭绕成一团看不清楚的烟雾。我闭起双目,周身在水中十分放松。

  就在这时候,从窗户外面出现了一阵极为轻微的声音。我猛地睁开眼睛,转头望去,却见到一只黑乎乎的东西从窗户爬了进来。

  “什么东西?”我冷声喝道。

  蕊儿闻言望去,一霎间,竟然腿软。我朝窗户看去,映入眼帘的竟然是一只背上褐红的蝎子,正在朝着水池的方向缓缓爬行过来!

  “蝎子!蝎子!”蕊儿惊呼,登时吓得面无人色,下意识地就要去取屏风上的衣裳,谁知另一只蝎子趴在衣服上,根本没法靠近,蕊儿不由自主缩回了手。

  蕊儿一发出声音,那在地上爬行的蝎子速度明显加快了,在寂静的屋子里,发出恶毒的摩挲声。

  蕊儿恐惧地道:“兰儿,我们该怎么办?”她深深吸了口气,望向蝎子道:“我上去抓住它,兰儿你快走!”

  “不行!”

  我几乎就在一瞬间明白了对方的想法,只怕此刻外面已经安排好了无数人,等着我丢尽颜面,然后身败名裂。

  这是李府的别院,除了李梓微实在想不出谁与我有仇。李梓微啊李梓微,你的心未免也太毒了些,就因为我刚才说我喜欢霍去病,便想出这样恶毒的招数对付我。

  蕊儿不由自主恐惧道:“兰儿,我害怕!”

  我低声道:“把你的外衣脱给我!”

  蕊儿一愣,随即想起我什么都没有穿,立刻脱下外衣。我迅速从水池里出来,将外衣裹在身上,蕊儿只穿着雪白的里衣,满脸惶恐地一直盯着窗户的方向,“兰儿,好多,好多蝎子!”

  从窗口接连爬进来四五个个头更大的蝎子,蕊儿被惊骇地连话都说不清楚,就要拉着我往外面跑,却被我拦住了,“现在我们衣衫不整地出去,有任何事情都是说不清的,你还不明白吗?”

  蕊儿惊慌失措地握紧了自己的领口,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惧满满写在她毫无血色的脸上,我轻轻抓住她的手,“别出声,蝎子喜热,必定往热水中去,我们悄悄退后。”

  无数蝎子已经近在咫尺,我的头上细细地渗出汗珠,紧握着蕊儿发抖的手,慢慢一步步往后挪去。

  就在这时候,突然有一个人从门外冲了进来,手中举着火把,飞快地冲向了蝎子。那些蝎子遇到火把,立刻忙不迭地向后退去,连接两三只掉下了水池,不一会儿就漂浮了起来,翻滚着肚皮,看起来十分恶心。

  举着火把的人满面关切,“慕兰你没事吧?”

  我看了来人一眼,松了一口气,“没事,谢谢苏君。”

  苏金城瞥到我只穿着外衣,脸上微红,立刻把头转向一边,“我刚才看到有人在你屋外鬼鬼祟祟的就悄悄跟着,没想到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问道:“可有人见到苏君进来?”

  苏金城头依旧转向别处,嘴里回道:“没有人看见我,就我一个人。”

  我轻声道:“此事关系我的名誉清白,希望苏君能为我保密。”

  苏金城刚把脸转过来,又猛地想起我此时仅穿着单衣,立刻背对着我,说道:“你对我有救命之恩,一个女子尚能不在乎世俗眼光给我以嘴渡气,我一个堂堂男儿岂能背信弃义?你放心,此事我绝不对第二人说起!”

  我道:“多谢!”

  苏金城道:“火把你拿去!”蕊儿走上前去接过火把,苏金城不再多话,快步走了出去。

  我让蕊儿拿着火把,对着地上还没有死尽的蝎子一一烧去,然后迅速把衣服穿好。蕊儿惊魂未定道:“我们快离开吧!”

  我轻轻摇头,好戏刚要上演,此刻怎么能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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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二十四话

  话说刘彻特别喜欢霍去病,总是开口闭口我们家去病。自从霍去病婴儿时期一声大哭治好了刘彻的病后,迷信的刘彻就认定霍去病是自己的幸运儿。

  三不五时就召霍去病进宫攒人品,两人的兴趣爱好也是高度一致,最喜欢讨论名马,名剑,打匈奴,还有霍去病的舅舅,刘彻的仲卿。

  这天刘彻做了个梦,梦到眉清目秀的卫青娶了个腰大腿粗,长了一巴掌护心毛的老婆,来自二次元的围观群众都以为新郎才是新娘,新娘才是新郎。不由得惊了一身冷汗。

  见到霍去病就问:“去病啊,仲卿最近怎么样?”

  霍去病道:“舅舅很好啊!就是太多人花痴他的颜了!最近又交了个叫郭解的朋友。”

  “纳尼?”刘彻心里想你妹的,胆敢有人花痴我的仲卿!后来他就叫人直接把这个无辜躺枪的郭解灭了。

  可怜郭解死了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惹上这阎罗王的。从古至今和别的女人抢皇帝那是九死一生,可是敢和皇帝抢女人或者男人,那就是十死无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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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章美人心计

  整间屋子只剩下无声的寂静和一地的死蝎子,蕊儿不放心拿着火把仔细检查了几次,确定再没有活的蝎子了。

  而我却早已梳妆打扮完毕,抽出了随身携带的匕首。这把匕首是从越西国白水城逃命时,我从一个烤肉的火堆上顺手牵羊的。刀虽说算不上什么好的质地,但是这把刀因为是塞外民族随身携带用以割肉的,所以小巧且锋利。

  我和蕊儿躲在屏风后,我手里握着匕首,静静在等待着什么。我有一种预感,只要留下来就能见到幕后黑手。

  或许是跟随霍去病这一年多受到他的影响,对于看不见的危险,我学会了一种极其敏锐的洞察力。而对于背后的真相,又有一种天然的直觉。

  等待了大概半个时辰的样子,终于听到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蕊儿紧张地望向我,手里还死死捏着那个已经熄灭的火把。我将食指放在嘴唇上,给蕊儿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透过屏风我朝外望去,见到一个身影蹑手蹑脚从门外走进来,见到一地的死蝎子,这人却并未如常人一般尖叫惊慌失措,而是踏过那些蝎子的尸体,直接往水池查看。

  我从屏风背后悄无声息地走了出来,手中的匕首泛着寒光,直接搭在了人影的脖子上,对方感觉到一把硬物抵住了咽喉要害,身体明显地一僵。

  我冷冷地说道:“转过身来!”

  来人慢慢将身体转过来,果然是她!李梓微此时脸上表情阴晴不定,一双美目中漆黑的眼中快速地转动着。

  她道:“慕兰姐姐,你这是做什么?我就是来看你是不是已经沐浴完了,既然你没事,我就走了。”说完她就想走。

  此时她刚轻迈出一步,我手中的匕首已经向她咽喉处逼近了一分,锋利的刀锋在她洁白的脖子上压出了一道细细的血痕。她朝门口方向看去,此时蕊儿已经将门从里关上了。

  我知道,如果是有人要害我,放了这么多蝎子进来,而我又近一个时辰的时间没有出去也没有发出尖叫。那幕后的人必定会怀疑我是不是被蝎子咬死了,就一定会来查看。

  我原以为会抓到实施计划的丫头婆子之类的人,再用他们去找李梓微的麻烦。没想到她竟然如此沉不住气,自己来查看我的死活,反而自投罗网,落入了我的陷阱中。

  李梓微身体微微颤抖,“你快把匕首拿开,这样对着我,到底是为了何事?”她一生何时受过这种委屈,现在虽然受制于我,但毕竟还是娇生惯养的官宦女子。

  她抬起头,眼神冷冰,一改往日的慈眉善目,恶狠狠地说:“慕兰,你是疯了不成?你一个小小的侍女,竟敢用匕首对着我,你以为自己是谁?我可是李府的女子!”

  我拿着匕首的尾端,用刀背在她脸上轻轻地划来划去,冰冷的触觉令她身体微微发抖,我冷冷地说道:“李梓微,蝎子好玩吗?”

  李梓微把头微微往后仰去,想要避开我的匕首,生怕我一不小心或者故意划花了她的脸。

  李梓微派人放完蝎子后,就一直守在附近,左等右等却不见我的呼救声,她不知究竟我是被咬死了还是计划出了意外,所以干脆自己进来查看,却没想到刚进屋就被我制住。此时她料定以我侍女的身份不敢对她造次,所以有恃无恐。

  我却淡淡一笑,“蕊儿,脱掉她的衣服!”

  李梓微刚想呼救,蕊儿眼疾手快已经将一团布条塞进了她的嘴里,接着三下五除二把李梓微拔了个精光,将她的衣服远远抛到了角落里。李梓微双手护着胸,全身不住地发抖。

  我走过去轻声说道:“你这么聪敏,该知道现在呼救是什么后果了吧?”下午刚出了苏金城溺水的事情,这别院里必定加强了戒备。再加上李梓微有心设计我,必定有不少护卫就在附近。只要听见叫声,必定会冲进来。

  在与人对峙时,心理战术十分重要。此时我穿戴整齐,而李梓微却赤身裸体,在心理上就已经压制住了她,让她产生了没有秘密可以隐藏的感觉。

  我高高在上看着李梓微,用一种老鹰打量猎物的眼神,“现在可以说说为何你要这么做了吗?”

  李梓微双手护住胸,低头说道:“我…我实在不懂你到底在说些什么。”

  我微微冷笑,“难道是误会?”

  李梓微立刻道:“当然是误会!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摇摇头,拿出丝帕包住手,找来两根竹夹子,低头弯腰夹起了一只死蝎子,转身给了李梓微一个微笑。

  “既然你说这是误会,你把这只蝎子吞了下去,我就相信你的清白,还给你赔礼道歉,以后好好跟你相处。”

  李梓微俏脸煞白,整个人都僵住了。她怎么也想不到,我外表看起来只有十来岁的模样,怎么会有如此的心计。先是诱她进屋,接着拔光她衣服,如今还要她生吞了蝎子。

  我手中的蝎子没有死透,突然开始扭动丑陋的被烧焦的身体,李梓微吓得全身一抖,连护胸都顾不上了,双手死死捂住自己的嘴巴,生怕我硬塞进去。

  我冷冷地笑着,一旁的蕊儿都打了一个冷颤,李梓微浑身剧颤着卷缩在地上。

  我缓缓地说道:“不敢吗?原来你刚才说的都是假话呢!”

  李梓微低声抽涕,眼中闪过一丝愤恨,却向我哀求道:“慕兰姐姐,我知道错了!你饶了我吧!我妒忌霍去病总是把你带在身边,我妒忌他给你买首饰,都是因为我的妒忌心,我再也不敢了!”

  我冷笑着看了看手中竹夹子夹住的兀自尚未死透的蝎子,“你把蝎子吃下去,我就相信你再也不敢与我作对,否则……”

  李梓微愣住,咬牙说道:“你不敢杀我的!可知道我父亲是谁!”

  我故作惊讶道:“我当然不敢杀你了!只是要你吃了这只蝎子而已!”一边说一边故意把蝎子往她面前凑了凑。

  那蝎子被烧得焦黑,半死不活,被我用竹夹子夹住,扭动不已,发出一阵恶臭。猛地被我推到李梓微鼻子前,她吓得面无血色,用手一把将蝎子打落,用脚远远地踢开,随即跪在我面前哭喊道:“姐姐饶命!”

  我却冷冷道:“蕊儿,再捡一只蝎子过来!”

  蕊儿走过来,接过我手中的竹夹子,又捡了一只蝎子递到李梓微面前。李梓微突然双眼向上一番,就晕了过去。

  蕊儿丢掉蝎子,走上去检查李梓微,转头对我说道:“她晕过去了,现在怎么办?”

  我冷笑摇头,“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把她拖到水池里去泡着。”

  蕊儿和我合力将不省人事的李梓微抱着拖进了水池,此时她一丝不挂,全身**,露出白皙的上半身搭在池边。

  将她摆好之后,我招呼蕊儿,“我们从窗户爬出去。”

  蕊儿没有做过什么体力活,费了半天工夫好容易才爬出了窗户。爬出了窗户后,我拉着蕊儿躲到窗户下。

  我对蕊儿眨了眨眼睛,然后大声尖叫起来。蕊儿吃了一惊,原本以为我会和她就此溜出李府别院去,却没料到我会放声尖叫。

  我给她使了一个眼色,蕊儿随即明白,也跟着我大叫起来。我们两人的尖叫声立刻引来了四周的护卫。

  “怎么回事?”

  “好像是客房传来的。”

  “啊,快进去看看!”

  我们躲在窗户下,看着几个侍卫一脚踹开了客房的大门,直接冲了进去。我冷笑一声,李梓微的计谋真是毒啊!先是放毒蝎子想咬死我,接着再补上一刀,若是我没被蝎子咬死,呼叫声也必定会引来别院的众多护卫。

  这些护卫都是成年男子,若是我的身体被他们看见,自然伤风败俗,不要说痴心妄想做霍去病的人了,恐怕一般的人家都容不下我。

  只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现在看热闹的人却是掉了包。变成了李梓微在里面沐浴,我却在外面看热闹。

  我躲在窗后朝屋里看去,众多护卫满脸都是惊诧之色,水里泡着赤身裸体的李梓微,还有一地的死蝎子。

  跟在众护卫后面还有苏金城和苏宝儿。苏金城一见一屋春色,立刻背过身去,大声呵斥:“谁让你们进来的?还不快给我滚出去!”众护卫这才反应过来,忙不迭地退出客房。

  苏宝儿下午刚刚受了刺激,没想到此时兄长没事了,表姐又出事了,吓得双腿一软,苏金城连忙扶住她,说道:“妹妹,你赶快去帮表妹把衣服穿上!”

  苏宝儿应了声,又害怕那满地的蝎子,说道:“我去叫丫头来!”说完就跑开了,只剩下苏金城一人关上门后,守在门外。

  他轻声说道:“出来吧!”

  我和蕊儿从躲藏的窗户后走了出来。苏金城看着我,叹了口气说道:“我没想到这事是表妹做的,如今自食其果,也怨不得别人。只是她终究是我的表妹,哎!”

  我淡淡说道:“苏君好生照顾梓微,我出去等霍府的马车。”

  说完再不看他,带着蕊儿往别院的偏厅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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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二十五话

  话说霍去病总是笑话我不识小篆,叫我练字。

  我气得把笔一丢,“练你妹啊,你读过书吗?有文化吗?回字的四种写法都会吗?”

  霍去病大笔一挥“回,廻,囬,”

  我惊呆了,“你孔乙己上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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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章初吻表心

  到了偏厅之后,有丫头奉上了茶汤,我端起茶汤轻轻押了一口,站在我身边的蕊儿轻声说道:“兰儿,你刚才好可怕。”

  我放下茶盏,望向她,她竟然打了一个冷颤,“蕊儿,如果今日在水池里的人是我,你觉得会怎样?”

  蕊儿低头想了一会儿,“会身败名裂,生不如死。”

  我淡淡道:“这就是了,如果没有能力保护自己,一不小心就会踏入无底的深渊。如今不过是将计就计,我绝不会无缘无故去害别人,但是别人若是要害我,先想想自己够不够资格!”

  这番狠话说出来后,蕊儿身躯一震,像第一次认识我般打量起我。就在此时,传来一阵脚步声。我抬头一看,是韩良辰韩美景两姐妹。

  韩美景见到我后,立刻快步走过来,“慕兰姐姐,原来你在这里!你好悠闲,可知道别院里出了大事了!”

  我不动声色,淡淡笑了笑,明知故问道:“在别院里能出什么大事?”

  韩良辰拼命给韩美景使眼色,叫她不要说。韩美景见到自家姐姐的神情,犹豫着该不该说,面部表情很是纠结。

  我故意激她,说道:“你不敢说就算了。”

  韩美景瞬间小脸涨得通红,“我怎么不敢说!梓微刚才在房里沐浴,不知道怎么的爬进去了许多蝎子,她被吓坏了高声尖叫,结果府里的护卫都冲进去了,把她的身子看到了!”

  韩良辰没想到自己妹妹如此藏不住话,还想帮着李梓微把此事隐瞒下来。可是世间没有不透风的墙,如此香艳的大事,如何能瞒得住?想必很快就会在长安城的街头巷尾传得沸沸扬扬。

  蕊儿应该是也想到了这一层,如果被看到身子的是我…她身体不由自主抖了抖。我不着痕迹地看了蕊儿一眼,转头对韩美景说:“呀,怎么喝个茶的功夫,竟出了这样的大事?”

  韩良辰怕自己妹妹再说多错多,忙抢着道:“李府出了这样的事情,也没功夫招呼我们了。但和梓微毕竟姐妹一场,我们去看看她的情况,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站起身来,“本该如此,请韩君带路。”

  我跟在韩氏姐妹身后,走进内庭,朝李梓微的闺房而去。这别院本是李府夏季避暑的去处,里面设施一应俱全。

  穿过一个小花园,便到了李梓微的闺房。还没有走近,便听到一声声高声尖叫。韩氏姐妹对看一眼,加快脚下步子走了进去。

  刚走进屋子,一个花瓶就朝着门外摔来。韩良辰走在最前面,眼看就要被花瓶砸中,我眼疾手快迅速伸手把她往后面拖去,这才险险避过了花瓶。

  韩良辰心有余悸看了看满地的花瓶碎片,转过头来对我说:“谢谢你!”我轻轻摇了摇头,接着把目光投向了屋内的情景。

  李梓微赤着脚站在屋子里,把手所能及的东西全部都摔在地上,谁要是稍微靠近,她立刻发出尖叫,“别过来!别过来!蝎子,好多蝎子!”

  苏宝儿无可奈何站在一旁,想要上前阻拦却毫无办法。我看了看,苏金城不在屋内,不知是为了避嫌,还是去处理刚才看见美人出浴的护卫去了。

  韩良辰走上一步,“这是怎么了?”

  苏宝儿哭丧着道:“表姐这是疯了!”

  韩良辰花容失色,“怎么可能?为何会如此?”

  苏宝儿摇头,“我也不知道,等我和兄长赶到的时候,她已经被蝎子吓晕过去了,醒了之后就成了这样,兄长已经去请姨母了。”

  李梓微将能摔的东西都摔完之后,便索性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丫头们见她不摔东西了,急忙上去搀扶。谁知道丫头的手刚刚碰到李梓微,她竟然抓住就一口咬下去。

  那小丫头的手掌立刻鲜血直流,吓得惊慌失措,慌忙求救。丫头们一涌而上,好容易把丫头的手从李梓微的嘴里夺下。她又抱着另一个丫头,朝对方的耳朵咬去。

  惊呼声,尖叫声,哭喊声顿时乱作了一团。我对韩氏姐妹说:“我们还是别在这里添乱了,出去吧!”

  韩美景早就被眼前的情景吓呆了。往日里的李梓微,对待温和,彬彬有礼,又是长安城出名的才女,总是一副大家闺秀的温顺模样。谁知道竟然成了失心疯,变成了这样乱叫乱咬。

  韩美景听到我的话,急忙拉着韩良辰,“慕兰说得对,我们也帮不上忙,快走吧!”

  说罢逃也似的飞快走了。

  我静静看着在被众人按在地上兀自挣扎不休的李梓微,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苏宝儿眼神颇为复杂地看着我,努努嘴,终究说道:“谢谢你救了我兄长!只是如今府里太乱了,改日再登门道谢!”

  我淡淡一笑,不再理会已经陷入疯狂的李梓微,转身走了出去。走出了内庭,便有仆人来报,说霍去病来了。

  我带着蕊儿快步走出了李府别院,看到霍去病正站在一棵木棉花树下,漫天飞絮,一地红花,惊心怵目。

  一朵朵红花飘落在他的肩头,他却并不拭去,只站在木棉花树下,微笑着对我说:“兰儿,过来!”

  我走了过去,轻轻将他肩头的花瓣抚去。他还不知道李府里有人为了他演出了多么精彩的一幕。如此精彩的表演,却独独缺了最重要的观众,何苦由来?

  霍去病笑道:“天气这样好,我们散散步!”

  蕊儿见我们走在一起,识趣地退在一边,远远跟在我们身后。

  我想起刚刚李梓微的自作自受,不禁轻轻摇头,霍去病道:“怎么了?”

  我淡淡说道:“少主可知道李梓微的心意?”

  霍去病愣了一下,“她的事情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顿时无语,襄王有梦,神女无心。李梓微不过是自作多情罢了,却不知霍去病丝毫都不放在心上。我轻叹一声,把今日别院的事情讲了一遍。

  霍去病听我说完,停住了脚步,漆黑的眼珠盯着我一字一句地说:“你说你为了救苏金城以口渡气?”

  我呆呆望着他,刚要跟他解释,不过是救人心切,绝没有其他的想法,刚刚张口。霍去病突然用手握住我的下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低头吻住我的嘴唇。

  跟在我们身后不远处的蕊儿一声惊呼,赶忙用双手捂住了双眼。

  霍去病吻得很霸道,似乎是在宣布所有权。他紧紧咬住我的嘴唇,直到我感觉到嘴里溢出了一丝血腥味道。

  良久霍去病才放开我,用手指摩挲着我被他咬得鲜红的嘴唇,“这事只有我能做,除了我不许任何人做!”

  我脸上挂满红云,想躲开他灼热的视线,却被他握住下巴,无处可逃,只能低低说道:“我知道了!”

  不过重点好像有什么不对。他对李梓微设计我反而被我陷害的事情,怎么不放在心上?反而对我以口渡气给苏金城这件事如此介意?

  那日之后,我总是有意无意躲着霍去病,也不知道到底是在害怕什么。每次伺候他饮茶布菜,总是红着脸低头什么也不说。只可惜我俩同住一个屋檐下,大多数时候总是避无可避。

  蕊儿亲眼见到霍去病吻我后,对我更加殷勤,俨然已经把我当成了霍府的女主人。

  这日我正在书房里练字,来这里这么久,对小篆已经完全熟悉认识了,有空的时候便拿出竹简毛笔练练字。

  蕊儿走进来说:“兰儿,我们去放纸鸢,你要去吗?”

  我低头练着字,“不去了,我要练字呢!”

  蕊儿走近,看着我写的字,“你又不做才女,为什么整天练字?”

  我笑道:“做才女也没什么不好。”

  蕊儿突然不语,我抬头看她,见她咬着嘴唇,我知道她定是想起了那长安才女李梓微。

  我放下笔,正要说话,突然瞥见门外有个鬼鬼祟祟的人影,我冷冷说道:“谁在外面,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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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二十六话

  致作者大人的信

  我作为本书第一大反派,为毛只有一个场景,还是通过别人口述,连句台词都没有?希望作者重新正三观,考虑吃剧组盒饭也不容易,给本人加戏,谢谢!

  匈奴单于一只猹上

  致一只猹的信,

  亲爱的一只猹,你真心不是本书第一大反派,你出现的剧情就是为了让霍去病虐你。如果你愿意被霍去病虐成渣渣,后面会给你增加戏份。

  三观很正的作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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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小弟霍光

  门外露出一个小脑袋,接着闪进来一个人影。他年纪约十岁,穿着一身青色的衣袍。

  他有着女生都羡慕的白皙皮肤,嫩嫩的,像是风一吹就会被刮破。长长密密的睫毛微微上卷,覆盖在一双明亮而又深邃的眼眸上,淡定的目光让人捉摸不定,增添了一份神秘的感觉。俊朗的身姿仿佛是缩小版的霍去病。

  我放下手中的竹简,朝男孩走去,“小少主,你怎么来了?”

  霍光手中拿着一只小巧的纸鸢,“你别叫我小少主了,听着别扭,你跟兄长一样叫我光弟吧!”

  霍去病河西之战之后,在回京路上再次路过河东郡,将霍光带到了长安。这段日子霍去病军务繁忙,没怎么照顾他,只请了先生在家教他读书。今日蕊儿她们要去放纸鸢玩,他是府里唯一的小孩子,便打算带他一起去。

  我蹲下身子,见他俊秀的脸庞,忍不住伸手去揉他的头发,“那我以后就叫你光弟了?”

  霍光小脸突然涨得通红,拿手别开我揉他头发的咸猪手,“我又不是小孩子,别揉我的头!”

  我忍不住轻笑,站起来拉住他的手,“走吧,我们去放纸鸢!”

  到了庭院,我们几个人开始玩起纸鸢。霍光毕竟年幼,虽然平日里举止颇为老成,但此时与小伙伴们玩起来的时候,还是露出了小孩子的天性。

  我拿着线,霍光在前面跑,“可以放了吗?”

  我见距离差不多了,高声道:“可以放啦!”

  霍光放开手中的纸鸢,我抖着线,顺着风,将纸鸢放到了半空。霍光跑过来,“放上去了吗?”

  我盯着飞到半空的纸鸢,“行了,给你!”

  霍光接过我手中的线,小脸因为刚才奔跑红红的,渗出了细细的汗珠。我拿出丝帕,轻轻给他擦掉。

  霍光对我说:“兰儿姐姐,你教我骑马好不好?”

  我惊讶道:“我的马术可比不上少主,为何你不求少主教你?”

  霍光眼神变得暗淡无光,“他总是忙,哪有空教我骑马?”

  我轻轻叹口气,心下不忍,“我明日带你去羽林军营骑马可好?”

  霍光摇摇头,“我不喜欢军营。”

  我奇道:“为何?”

  霍光不说话。

  半响,我轻声道:“如果你不喜欢长安城,我可以让少主送你回河东郡。”

  霍光摇摇头道:“我喜欢长安,只是我不喜欢行军打仗的事情。”

  我惊讶道:“你兄长是威震天下的骠骑将军,霍公也希望你能像你兄长一样成为国家栋梁之才,所以他才会让你跟着来长安。”

  霍光脸上流露出与十岁小孩完全不符合的老成神色,“为何治国平天下一定要武功将才?兄长已经是战神了,我无论如何努力都不可能与他齐肩。”

  “那你的打算是?”

  霍光淡淡说道:“文治贤臣同样可以安邦定国!”

  我身躯剧震,他一个小小孩童居然怀有如此的雄心大志。历史上的霍光三朝为臣,辅佐了三代君王,的确是个流芳百世的贤良文臣。

  不知道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意识到了。汉武帝武功极胜,千古一帝。又有卫青,霍去病绝世名将为帝国双壁,天下无人是他对手。这仗总有一天会打完,到时候将会是文治的天下。

  霍光小小年纪就意识到了这一点,难怪他不愿意去羽林军营,他选择了另外一条同样能够成为国家栋梁的路。

  我眼珠一转,说道:“那就不去军营了,我们去郊外骑马!”

  “就我们两个人吗?”

  “对!就我们两个人!”

  当晚霍去病回府,我伺候他和霍光用晚膳。我站在桌边布菜,我夹起一块烧鸡腿放在碟子里。霍去病以为我会把鸡腿放在他面前,却眼巴巴看着我将碟子放到了霍光面前,“光弟,你吃这个,长身体!”

  霍光毫不客气,没有孔融让梨,小霍光让鸡腿的意思,夹起来就开始吃。

  霍去病嘟嘟嘴,吃味地说:“兰儿,你什么时候和光弟这般要好了?”

  我哑然失笑道:“你自己没时间照顾光弟,怎么又来说我?”

  霍去病愣了愣,“我最近的确忘记了这事,”他转向霍光“光弟,我…”

  霍光一边啃着鸡腿一边说:“没关系,你军务繁忙,有兰儿姐姐陪我就好了,我们明日要去骑马呢!”

  霍去病惊讶道:“她教你骑马?她的本事还是我教的呢!”

  我无语,道:“对,我骑马是你教的,现在我教光弟,也不算泄漏师门秘密!”

  霍去病笑道:“那你好好教他,否则我将你逐出师门!”

  三人在欢笑声中,用完了晚膳。霍光走后,霍去病犹豫着对我说:“兰儿,有件事情….”

  我正点着香薰,不小心被烫到了手,“呀!”

  霍去病忙走过来,握住我的手查看,“伤到了吗?”

  “没事”我脸上微红,抽回手指,“你想说什么事?”

  霍去病愣了下,“哦,没什么!”

  我见他不说,也不再多问。

  第二日我从马厩牵出了两匹马,带着霍光去郊外骑马。

  出了城后,我们来到一片宽阔的树林前。霍光按照我说的要领,很快就掌握了策马前行,勒马止步等技巧。我看着眼前的小孩如此聪明绝顶,举一反三,不由得心下佩服。

  果然有些天赋是家传的!我当初学习骑马的时候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全身都淤青了,没想到霍光这十岁的小小少年,竟然这么轻易就学会了骑马。

  此时霍光骑在马上,遥遥领先,“兰儿姐姐,你快来呀!”

  我收住心思,朝前方的人影喊道:“等等我!别跑太远!”

  霍光却一马当先,很快就消失了在了前方的树林里。我赶紧策马跟上,走进了一条小道,霍光却失去了踪影。

  树林里只有偶尔传出一声声鸟叫,密密的枝桠中透出耀眼的太阳光斑,霍光不知所踪。

  我左右四下张望,放声大喊:“光弟,光弟,你在哪里?”回应我的却只有几只惊起的鸟儿。

  我下了马,朝林中走去,“光弟,别闹了,快出来!”

  “光弟!”

  “光弟!”

  任我怎么呼喊,霍光都没有回应我。我着急了,要是把霍光弄丢了,我可再没有脸面去面对霍去病了,必须马上找到他。他如此年幼,又刚刚学会骑马,莫非是摔倒在这林子里摔晕过去了?

  我心中万分焦急,胡思乱想着,一边走一边大声呼喊霍光的名字。突然林子前方出了几个人影,我大叫着:“光弟!”

  待我走近一看,倒吸了一口冷气,霍光被人拿剑制住脖子,清秀的小小脸庞望着我,却并不敢答话。在霍光的身边还有一个倒在地上的人,看衣着打扮分明是个女子,但是却看不见脸,不知道是谁。

  “慕兰,好久不见了!”

  我顺着声音朝拿宝剑的人看去,一个锦衣少年,脸上似笑非笑,一副富贵闲人的模样,手中的宝剑正抵在霍光的脖子上,不是越西国的楚安国王子又是谁!

  “楚安国,你想干什么,放开他!”我冷冷道,手中暗暗地往怀里的匕首摸去。

  楚安国将宝剑晃了晃,被阳光反射的光刺进我的眼睛,我微微眯眼。

  “别乱来,否则我就杀了他!”楚安国喝道。

  我转着眼睛,心中快速盘算对策。这时倒在地上的女子突然坐起来,嘴里大叫道“蝎子!好多蝎子!”

  我定睛一看,竟然是被我设计所害失心疯了的李梓微。她此时头发蓬乱,衣衫尽是尘土,坐在地上竟然哇哇大哭起来。

  楚安国踢了李梓微一脚,“晦气!”

  李梓微疯疯癫癫抱着楚安国的大腿一口咬了上去。

  楚安国一声惊呼,一脚用力踢开李梓微,两个侍卫急忙上去按住了李梓微。

  楚安国朝我冷笑道:“我来长安有段时间了,一直都在暗处跟着你。那日见霍去病带你去看杂耍,买首饰。你又与这女子来往甚密,可她后来竟然疯了。这事是你做的吧?你瞒得了别人,却瞒不过我的眼睛,也只有你有这样的心计和本事!”

  我心中暗暗懊恼,想起那日看杂耍时,在人群中见到一个十分熟悉的背影,当时没在意,却没想到竟然是楚安国。

  楚安国说道:“这女子喜欢霍去病,你也喜欢霍去病,可你说霍去病究竟是喜欢你还是喜欢她呢?”

  我冷冷道:“这事和他们两人都没关系,你放了光弟和李梓微。”

  楚安国脸上闪过一丝嘲笑,“我要娶你,你偏偏不肯。可我这人看上的东西不管付出任何代价我都要得到。为了让你清醒,我决定和你打个赌。”

  我吸了一口气,他要讲条件,自然对我有好处,就怕他伤害光弟。

  “赌什么?”

  “赌霍去病究竟是选你还是选她!”楚安国朝手下递了个眼色。

  一个身形高大的越西侍卫朝我走了过来,我退了一步,“你想做什么?”

  那人走到我的身边,伸手捏住我的下巴,用力扳开我的嘴,将一颗药丸塞进我的嘴里。接着扬手一个手刀打在我的后颈处,我双眼一黑,只听见霍光的惊呼声,便失去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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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二十七话

  李梓微:“我不是女二么!和传统的女二一模一样,是白富美,还不作死就不会死。从出场到杀青就是一个字:作!为毛我才出来露个脸就被你搞疯了?”

  我冷笑:“啥时候说过你是女二了?你连女三女四都排不上号啊!”

  霍去病:“你有考虑过我的感受么!别整天yy我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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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章生死选择

  我睁开眼睛,天空是澄蒙的蓝色,晨曦微露,夜还没有完全褪去,.la

  我站起身,发现自己被关在一个内凹的山洞里,剩下一面被木制栅栏封住,我走过去摇了摇,却发现手上竟然没有半点力气,那木栏纹丝不动。

  我的手被绳子缠着,腕上被勒出道道血痕。我心中又惊又惧,大声喊道:“楚安国,你干嘛关着我,快点放我出去!”

  被关在狭窄地方的感觉实在令人感觉不好,山洞里隐隐有老鼠的叫声,我心中害怕,声音都微微颤抖着。

  “给我住口!”几个越西侍卫走过来,其中一个朝我呵斥道。

  一个锦衣少年款款走来,一袭白衣,身后跟着另外几个侍卫,恭手跟随在他身后。

  “楚安国,你到底想怎么样?”我索性隔着木栏,坐在草地上,冷冷地问。

  “我不喜欢你这样跟我说话。”楚安国脸上似笑非笑,居高临下看着我。

  “你把我抓来,任凭处置,只要你放了光弟!”我艰难道,我心中最怕的就是他会伤害霍光。他这样大费周章,一定是有所图谋,不单单只是想关着我这么简单。

  楚安国闻言,面色微微一凛,随即冷笑道:“慕兰,你竟然不顾自己的生死,还惦记着那个孩子。”

  我心中一阵厌恶,卑鄙小人,说的就是他这样的人吧。

  “我已经说过了,想和你打个赌。”

  “赌什么?”

  楚安国仰唇一笑,道:“我昨天掳你回来的时候,已经放了那个孩子,让他将这个消息带去给霍去病。你被关在城北,李梓微被关在城南。你说,他会去救谁呢?”

  我重重一怔,心中有什么沉了下去,同时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如果子时之前霍去病没有来,你所在的石牢就会起火。”楚安国似乎很喜欢看我现在的表情,笑道:“你中了我的密药,无法使力。恐怕到时候,你就要香消玉殒了。”

  “你怎知道他不会来?”我嘴硬道。

  “因为李梓微所在的水牢,子时之后就会被水淹没。你自己说,他会去救谁呢?”楚安国的声音懒洋洋的,此时在我听来却格外刺耳。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抓李梓微,起码李梓微对他来说是一点利用价值都没有。

  “因为我讨厌你为了躲我而逃跑。”楚安国不假思索地回答,“更讨厌你跟着霍去病。所以我要你看清楚,并且是带着不甘和痛苦看清楚,你在霍去病心中究竟算什么。”他俊美的脸上没有任何狠毒的表情,平静的表情却更让人不寒而栗。

  我怔怔地看着他,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不管怎么说,跟霍去病有关的两个女子都在我手里,他今晚一定会做出选择。”楚安国眼睛一眨,轻笑嘲讽道:“你说他会去救谁呢?呵呵,慕兰,想让你当一次倾城美人,怕是也难吧。”

  说着,楚安国款款站起身,瞥一眼怔在原地的我,飘然而去。

  这一天,仿佛是我一生之中最漫长最难熬的一天。等死的感觉是否就是这样?可是我却满怀着希冀,霍去病,一定来救我的。

  脑中徒劳地回想着我与霍去病在一起的一点一滴。

  在大雪中他舞剑;

  在金戈铁马的沙场上,我生死相随;

  在木棉树下,漫天飞絮,一地红花,他吻了我。

  他曾轻轻地拥着我,我鼻息间缭绕的他如兰的味道仿佛还清晰如昨。

  这些对我,已是足以铭记一生的记忆。

  我对他来说,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存在呢?为什么有的时候,会隐隐觉得我们之间横亘着一道我无法逾越的墙?

  时光一点一点地过去,我抱膝坐在角落里,脑中回放着我来到西汉以来的所有回忆。

  也想起了楚瑾墨那双如古井般深沉隐忍的眸子,我们从仇敌变成朋友。他为了不让我嫁给楚安国,将我放走。为了保护我,在大漠独自留下来为我抵抗狼群。

  我恍然大悟,原来我心中的那道墙,除了我明确地知道霍去病一生未娶之外,还有楚瑾墨的存在。

  午夜梦回时,常常会想起楚瑾墨悲戚的脸庞。

  只是我心中只有霍去病,我甘情愿地为他画地为牢。我不相信他会置我不顾,放弃我而去救李梓微。我们曾经经历过那么多的事情啊!

  我心中肯定,他一定会来的,一定会的!

  日落西山,天黑得很快,仿佛不一会,深蓝的天幕上就布满了晶亮的星星。半弯月色清辉摄人,照亮了整片天空。

  时间仿佛凝滞了,直到石牢角落里泛起一星火光。橙色火焰连绵如潮水,烧成一片,火光冲天,浓烟滚滚。

  我退到木栅栏边,心中翻滚着刻骨的绝望。

  滚滚黑烟腾空而起,火越烧越大。

  我要就这样死去了吗?霍去病他没有来救我,而是选择了李梓微吗?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我不相信,绝不。我还没来得及问清楚,对他来说,我到底是什么?

  李梓微一再跟我暗示,她的身份才配得上霍去病,她故意接近我,而霍去病却不闻不问。昨晚霍去病在灯下,究竟要对我说什么?

  原来,一直以来,我都是在自欺欺人啊。

  我攥紧了衣角,忍耐了一天的软弱,终于痛哭出声。就在这时,石牢之外忽然传来隐隐的厮杀声。木栏外透进来火把的光亮,仿佛来了很多人。

  火势蔓延,我已被浓烟呛得意识不清,隐约听见开锁的声音,木门嘶哑一声被人推开。

  我心中重重一震,霎时有如春暖花开,那种惊喜无法言说,仿佛悬了一辈子的心终于放下了,泪光猛地睁开眼睛,目光却凝滞在半空。

  那是一张陌生的脸,他看见我怔忡的目光,急忙说:“是骠骑将军派我来的。”

  原来,不是他。

  我的心狠狠抽了一下,失望而痛楚,一抹绝望的酸涩无声地蔓延。

  “啊!”随着他一声凄厉惨叫,我的肩膀也是一疼,一柄长剑自后刺穿了他的胸腔,也一并刺破了我的肩膀。

  那人应声倒地,浑身无力的我也滚落到地上,肩膀上的伤口汩汩地流着血,我却不觉得疼。

  外面杀声震天,越西侍卫的剑如风般朝我挥来。我闭上眼睛,没有躲闪,因为我知道我躲不掉。

  没有预想中的疼痛,上空却传来金属碰撞的声音。

  我抬头,对上一双古井般波澜不惊的眼睛,楚瑾墨回头望着我说:“慕兰,你想死么?”

  “楚瑾墨!”我浑身无力,气若游丝,语气却带着惊喜,他原来没死!

  楚瑾墨微微一怔,无奈地看我一眼。手中宝剑一挥,轻巧格开越西侍卫砍向我的第二剑,眉毛一挑,对越西侍卫说道:“怎么,连我也不认识了?”

  “瑾墨王子息怒,就算借小人十个胆子,小人也不敢在瑾墨王子面前造次。”越西侍卫慌忙跪在地上,“只是安国王子吩咐下来,这贱人若是逃跑,格杀勿论。”

  “退下。我自会跟他说的。”楚瑾墨不耐烦地说,一把横抱起我。

  漆黑的眼眸望向我,神色有些难以捉摸。他低低说道:“你受苦了。”

  楚瑾墨怀里有种华丽寡淡的香气,我软软靠在他怀里,只觉疲惫不堪,再无力气说话。闭上眼睛,含在眼中的泪水缓缓留下,在脸颊上冰凉一片,渐渐失去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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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二十八话

  “请你谈谈霍去病究竟有没有诈死叛国?”

  赵破奴不耐烦地摆手,“诈你妹啊,以为在斗地主呢!”

  “那为什么大家都这么说?”

  赵破奴道:“老子封的是从骠侯,神马意思?就是骠骑将军的马仔,他的事情我还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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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章是去是留

  “慕兰,你醒醒!慕兰,你睁开眼睛看看我。”

  耳边传来切切的呼唤,我缓缓张开眼睛。眼前一切都有些模糊,一张熟悉的脸庞映入眼帘,记忆汹涌而至。我愕然开口,声音却有些沙哑。

  “楚瑾墨?”

  四目相对,他的黑眸深深的,灼灼而热烈,像要把人吸进去一般。我心中也有些动容,分别的时候根本没有想过,我跟他还会有重逢的一日。

  我依旧愕然地看着他,依稀记得第一次与他的树林相遇,被他掳走的事情。越西国的一切现在想来,仿佛都是前生的事。

  是不是我从来没有离开过越西,是不是这一切都是一场幻觉?

  “我怎么会在这儿?”我轻声地问,仍是气若游丝,声音中却带着几分迷茫。心中蓦地掠过霍去病风华绝代的脸庞,这样清晰的酸涩和痛楚,这一切,又怎么可能是梦呢?

  “你昏睡了三天了,一直喃喃说着梦话”楚瑾墨端过一碗汤药,说:“你醒了就好了,可别再睡下去了。来,快把药喝了吧,大夫说你身子虚弱着呢。”

  我心中本就苦涩,这中药浓烈的苦味更是让我难受,不禁皱了皱眉,摇了摇头。

  楚瑾墨低头俯视着我,眼神中包含无数复杂的情感。板着脸孔,瞳仁中却透出浓浓的灼热和关切,还有一簇失而复得的急促火焰在他瞳孔中跳跃。

  他忽地长嘘口气,轻抿一口碗中的汤药,忽然俯身吻上我干涸的唇。

  我猝不及防,他舌尖温柔,一点一点将苦药注入我口中。

  我没想到他会这样做,倏地睁大了眼睛。他无比接近地看着我,却不肯再放开我的唇,一手拥住我的腰,深深地吻着,温柔却又充满了侵略性。

  我没有回应,他缓缓松开我,眼中满是留恋,晃了晃手中的汤药,说:“怎么,想让我一直这样喂你喝药么?”

  我无奈,只好捏着鼻子,接过汤药咕噜咕噜喝了下去。

  “这样才乖。”楚瑾墨在我床边坐下,修长的手轻拂我的发丝,唇边的热气缭绕在我耳边,声音磁性而深情,“你还记得我们分开的时候,我跟你说过什么吗?”

  我眼中有悠然的叹息,怔怔地看着他,尽管前尘如梦境,我也依然记得。

  那日在狼群前,他说“如果我再遇到你,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把你留在身边。

  楚瑾墨轻衔住我的耳垂,呼出浓魅的热气,幽幽地说:“一生一世,你都别想再离开。”

  我不知道楚安国给我吃的密药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可的确是效力非常。

  这段日子里,楚瑾墨派了好几个大夫轮流来给我看诊。鹿茸,雪莲,人参等珍贵药材也像流水一般地送过来,我调养了半月有余,身体渐渐有了起色。

  那时肩膀被刺了一剑,伤口日渐愈合,皮肤上留下淡红色的痕迹。

  可是每每想起被楚安国关在牢里的那天,想起我在熊熊烈火中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等待霍去病的心情,就仿佛是一场噩梦,令我心寒不已。

  身心受创。要想真正恢复,恐怕还需要一段很长的时日。

  最近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楚瑾墨派来伺候我的丫环凝香为我梳洗打扮,看了看天色,说:“这个时辰,主公应该就快过来了呢。”

  她脸上带着钦慕,对我说:“姑娘,你可有福气,主公对你这般好。”

  我倚在床上,心下不知为何微微一动,楚瑾墨对我,也真算是很好了。

  想起刚刚醒来那日,自己也真是没用,他喂我喝药,轻衔住我的耳垂。我见到他本就有些百感交集,那时更是气血翻腾,竟兀自又昏了过去。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后来他再也没有对我做出任何越轨的举动,大概是怕我再昏过去吧。

  这半个月以来,他每日都跑到我房间来,完全把这儿当成了半个书房。窗下还搁着他的大书案,上面摆着各色毛笔和竹简。

  大部分时光里,他就坐在那里看他的竹简,我则倚在床头休息或者发呆。两个人都不说话,只是静默地陪伴着彼此,气氛倒也算融洽和谐。

  其实楚瑾墨对我的心意,我也不是一点都感受不到。可是我又能怎么办呢?很多个夜晚,那些与霍去病在一起的画面总是流光碎影般地在眼前划过。

  心里很乱,这一切的一切,我真的想不明白。

  我叹了口气,忽然觉得有些烦闷,于是对凝香说:“帮我更衣吧,想出去走走。”

  此时正是夏末,蝉鸣阵阵,带着一种盛夏荼靡的味道。前方是个朴实的院落,只有几处青砖瓦房,四周也并无园林花景点缀。

  我穿过几扇月牙门,穿花拂柳地沿着青石小路走,“这是什么地方?”

  “这是主公的别院。”凝香回答。

  想不到楚瑾墨竟然在长安安置了别院,是为了寻找千年前越西国大法师霍庸还是打探大汉军情?

  我摇摇头,想甩掉心中那些无关的挂碍,楚瑾墨的事情我不想去想,也许我该想想自己现在应该何去何从才是。

  回霍府?

  我身体里有个地方在隐隐作痛,霍去病那晚没有出现,我在熊熊燃烧的牢房里,最后一点希望被燃烧殆尽。

  不,也许是楚安国骗我的,他根本就没有告诉霍去病我被抓走了,要是霍去病知道怎么可能不来救我?

  心中的希望猛地死灰复燃,也许,也许他根本不知道我被关在那里呢?

  我停住了脚步,我应该相信霍去病,我要回霍府!

  凝香见我止步不前,疑惑地问道:“姑娘?”

  我转头对凝香说:“我要出去一趟,如果楚君回来了,他知道我去哪里了。”

  说罢不再理会她,大步朝外走了出去。

  出了楚瑾墨的别院,没有走出多远,发现这个地方竟然就在长安城繁华的地段。大隐隐于市,楚瑾墨倒真是个人才。

  远远地,我看见了霍府的大门,脚下快步上前,去病…我回来了。

  突然见到有人从大门中走了出来,我见到那人,脚下一个踉跄,差点站立不稳,怎么会是她?我扶住路旁一棵树,站在树下静静看着。

  我见到李梓微和霍去病一同走出了霍府,她身着轻纱黄衫,头上松松挽了个发髻,一只金钗斜斜插在上面,上面的步摇随着她走路的时候轻轻摇弋。她此时倩笑颜兮,举止大家闺秀,哪里有半分痴心疯的模样?

  霍去病和她站在一起,不知道说了句什么,李梓微轻轻发笑,身体有意无意往霍去病身上靠去。

  我呆呆看着她和霍去病一同上了停在霍府前面的马车,愣愣地看到马车消失在街道。原来楚安国说的都是真的,霍去病那天做出了选择,他去救了李梓微。

  我真是个傻子,竟然会对霍去病痴心妄想。

  那些说过话,那些温柔,那个吻。

  原来在他心里,我什么…都不是。

  我大彻大悟。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

  你有没有恨过一个人?

  其实那本是他们二人之间的爱恨情仇,我不过一个路人,模模糊糊被牵扯进来,是命中的劫数。

  一场劫数,梦醒之后,梦中如何,便忘干净。

  我失魂落魄地走在长安城的大街上,不知不觉竟然走出了城门。沿着官道不知道走了多久,泥泞沾满了我的鞋袜和裙角,我却懵然不知。

  不知不觉中来到了一片湖泊边上,水面上撒着阳光,几只飞鸟在湖面上飞曳。我透过湛蓝的湖水,竟然在湖中央见到了霍去病的脸庞。我下意识地抬起脚步,往前走了一步。

  立刻一个人从后面揽住我的腰,我转过头去,对上了那双古井般的眼睛,长长的睫毛闪动着。楚瑾墨对我说:“你不是要投湖自尽吧?”

  我挣脱开他的手臂,冷冷说道:“你怎么来了?”

  他不着痕迹地将手护在我的身边,像是怕我会跳下去,“从你出门开始就跟着你了。”

  他竟然一路都跟着我,那我看到的事情他也都看到了,我本以为他会开口问些什么。

  却只是听到他说:“你身体还没有好,这里风大,回去吧!”说完不由分说,便拉起我的手往回走去。

  回到楚瑾墨的别院之后,我直接回了房间,倒头就睡,把一脸担心的凝香关在了门外。

  到了夜里,辗转反侧,一直想着心事。

  霍去病既然已经选择了李梓微,我就不会再出现在他面前了。可是想着这两年来和他相处的点点滴滴,又怕他因为我的失踪而担心,心下不忍,终于站起身来,走到案边磨墨。

  我拿起毛笔,咬了咬嘴唇,就着手中的丝帕,写下了。

  “皑如天上雪,皎若云间月。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日沟水头。

  躞蝶御沟上,河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聚不须啼。

  愿得一人心,白头不相离。”

  又轻叹了口气,将耳垂上所戴的梅花耳环摘下,用丝帕仔细包好放入怀中,就走出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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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二十九话

  给大家八一八为毛匈奴单于叫一只猹,因为他的名字是伊稚斜。

  肿么了,是不是想起闰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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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章深夜诀别

  我在霍府门外徘徊良久却始终不敢进去。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有勇气的人,现在才明白对真正看重的人和事,只有患得患失,勇气似乎离得很远。

  想进不敢进,欲走又舍不得。

  百般无奈下,我心中一动,偷偷跳上别家的屋顶,立在最高处,遥遥望着霍去病寝居的方向。

  沉沉夜色中,灯光隐约可见,你在灯下做什么?

  这是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只有三两颗微弱的星星忽明忽灭。

  漆黑的夜色中,万物都沉沉睡去,可他却还没有睡。他对我而言,就像是这个晚上没有月亮的乌黑天空中的星星。

  我独自站在高处,夜风吹得衣袍翻飞。屋里那盏微灯却仿佛在告诉我,霍去病就在那里。

  那灯一直亮着,我就一直望着,不知道站了多久,隐隐传来几声鸡鸣方才惊觉天要亮了,我的心蓦然酸起来。

  一盏孤灯,一个漫漫长夜,独自一人,你又是为何长夜不能眠?

  我拿出怀中包着梅花耳环的丝帕,打了一个结,扬手用力抛进了霍府。

  街上就要有早起的行人,我不敢再逗留,匆匆跃下屋顶。未行几步,脚步一顿,瞬时呆在当地,楚瑾墨正站在街道当中。

  暗淡的晨曦下,他微仰头,一动不动地凝望着我站了一夜的屋顶,清冷的晨风吹过,他的袍袖衣角也似仍带着几分夜的寒意。他在此处站了多久?

  他低头看向我,古井般深黑双瞳中喜怒难辨,似乎没有任何感情,可即使隔着千山万水,依旧躲不开那样专注的视线。

  我的心一窒,不敢与他对视,仓促地移开视线。两人遥遥立着,他不语,我不动,沉默。

  路上偶有经过的行人看看他又望望我,满面好奇,却因为楚瑾墨的气宇不凡,又都不敢多看,只得快步走过。

  阳光由弱变强,明亮地洒满一地。

  他忽地笑起来,似乎笑得很是畅快,“我以为你会这样一直看下去。”

  我嘴微动一下,却嗓子发涩,难以回答。

  楚瑾墨走过来,将一件披风披到我的身上,“回家吧!”

  回家?家?我哪里有家。来到这里后霍府就是我的家,可现在已经不属于我了。不论是那个家,还是那个人。

  “楚瑾墨,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走了。谢谢你,不知道除了谢谢还能对你说什么。

  我一直以来都希望能够过平静的田园生活,再没有战争,再没有伤心。

  如今心事已了,我独自去寻找我的田园了,祝你幸福!

  慕兰”

  留下给楚瑾墨的书信,我独自上了路。我不知道要去哪里,雇了一辆车,让车夫一直往北走。

  从此之后,塞外牧马放羊才是我的归宿吧?心中微微疼痛,霍去病,曾经发誓要守护在你身边的我,终究还是走了。也许…你根本就不需要我的守护。

  车夫是个年纪颇大的老者,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刀刻般的痕迹,车夫扬起马鞭轻轻抽打在马儿身上,“小姑子,咱们再往北走可就进了匈奴的地界了,我是想送你去的,可是我家里人还不知道我已经走了这么远。”

  “阿翁,可否把你的马儿卖给我?”我问道。

  “这?”

  我拿出银钱,“这些钱够了吗?”

  “够了,够了!”车夫接过钱,忍不住说道:“你到底要去哪里,怎么自己也说不清楚?”

  我一愣,我从楚瑾墨别院出来之后,只知道一直往北走,可是到底要去哪里自己却完全没个主意。

  告别了车夫之后,我自己骑马在大漠中前行。

  八月的漠北正如三月的江南,莺飞草长,正是风光最艳,景色最浓的时候,只可惜这时候又偏偏已将近尾声。

  夕阳最美时,也总是将近黄昏。

  世上有许多事都是这样子的,尤其是一些特别辉煌美好的事。

  所以不必伤感,也不用惋惜,纵然到江南去赶上了春,也不必留住它。

  因为这是人生,有些事你留也留不住。

  一定要先学会忍受它的无情,才会懂得享受它的温柔。

  我一人一骑在茫茫大漠中不知走了多远,只知道沿途所见的人服装打扮渐渐从宽大的汉服变成了窄袖齐膝的匈奴服。也路过许多的帐篷,常常会遇到好心的牧民收留我。

  这天路过一片绿洲,便将马儿停驻饮水休息。我将鞋袜脱下,把脚沁入冰凉的湖中缓解疲劳。

  芦苇密生的湖边,一阵风吹过,芦苇垂下头飞舞摇摆,牛马驼群随处可见。阳光洒在湖面上,反射出一道道光晕,就像是跟随霍去病参加河西之战时路过的那片塞外居延海。

  我把头往身边转去,霍去病就坐在我的身边,笑道:“这可真是个好地方。”

  我急忙甩甩头,用力眨了眨眼睛,他的影子消失在空气中,原来竟然是个幻觉。

  “你这姑娘真有趣,莫不是被虫子咬了,怎么把头甩成这样?”

  我抬头望去,只见一个身材高大穿着短袍的男子正在湖边饮马。他国字脸,眼睛圆而大,鼻子挺拔,面相憨厚,给人生出一种亲近之意。此时他看着我,露出憨憨的笑容,“我叫赫连睿,要去头曼城。你去哪里?”

  我摇头道:“我也不知道,也许会一直走到北极再掉个头去南极。”

  赫连睿张大嘴巴,露出不解的神色,“你说的地方在哪里,怎么从未听过?”

  我淡淡一笑,却不解释这未来的地名。

  赫连睿的马儿不知道被什么虫子咬了一口,发出一声嘶叫,竟然挣脱缰绳跑出。赫连睿惊呼追出,“我的马!”

  他一边追一边回头对我喊道:“你要没地方去,就到头曼城来!”

  我笑着看赫连睿大呼小叫地去追他的马儿,心中惊讶,我有多久没如此开心地笑过了。

  当下随即感悟,黄粱一梦,何苦自寻烦恼?

  有朝一日梦醒时分,不过是一场情劫,劫数而已。

  倒不如去看看头曼城是何光景。

  很多人认为匈奴是游牧民族,没有定居的城市。其实不然,匈奴也有农居的人,也有城市,不过其规模远远小于中原。其中最大的城市便是伊沃尔加古城,位于东西伯利亚。而头曼城在未来的中国叫包头市。

  心中打定主意,休息之后,便动身前往头曼城。

  又走了几天的光景,终于接近了匈奴的头曼城。此时我也扮作了塞外女子的模样,扎着长辫,身着短袍,丝毫没有南国女儿的娇态。

  虽然匈奴大军吃了败仗,可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却要继续,牛羊依旧奔跑在蓝天下,集市也依旧热闹着。汉人、匈奴人和西域各国的人会聚在此,也依旧为生计而奔波。

  一个匈奴盲者,坐在街角,拉着马头琴唱歌,歌声苍凉悲郁。围听的众人有面露凄伤的,也有听完微微带笑的,还有的轻叹一声,给盲者面前扔下一两枚钱就匆匆离去。我驻马停步,静静听盲者唱着: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

  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亡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这是唱霍去病的民歌。汉武帝在霍去病打下祁连山之后设四郡,分别是:酒泉郡,张掖郡,武威郡和敦煌郡。此四地从此归中国版图,一直到两千年后都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霍去病改变了世界版图的格局。

  想到那一生没有败绩,独孤求败的战神霍去病,我的心抽了一下,他如何会败呢?他永远都是胜利者,不论是打战还是人的心,都赢得彻彻底底。

  心中的惆怅,让我不愿意再听这悲凉的马头琴,我转身离去,走进一家客店歇宿。我换衣抹身,没等等吃晚饭,便已倒在炕上睡着了。

  次晨醒转,只觉头痛欲裂,双眼沉重,半天睁不开来,四肢更酸软无比,难以动弹,便如在梦魇中一般。

  我想张口呼叫,却叫不出声,一张眼,却见地下躺著三人。我大吃一惊,呆了半晌,定了定神,慢慢挣扎著坐起。只见炕前坐着一人,正笑吟吟地瞧着我。

  我“啊”的一声,那人笑道:“这会儿才醒吗?”正是楚瑾墨。

  我这才宽心,说道:“这是怎么回事?”

  楚瑾墨微笑道:“你瞧瞧这三个是谁?”

  我爬下炕来,腿间只一软,便已跪倒。当即后仰坐地,伸手支撑这才站起,见地下三人早已死了,正是店主夫妇和店小二。说道:“你又救了我的性命?”

  楚瑾墨古井般的眼睛泛起一丝涟漪,说道:“怎么老是你啊你的。可别总这么乱叫。”

  我轻声道:“瑾墨!”

  楚瑾墨很满意,微笑道:“慕兰你一个女子行路,以后饮食可得小心些,若是跟我在一起,决不能上了这当。”

  我心中生疑:“我昨晚给人下了蒙汗药?”

  楚瑾墨道:“差不多罢。”

  我想了想,说道:“多半茶里有古怪,喝上去有点酸味,又有些甜甜的。这是黑店?”

  楚瑾墨摇摇头,道:“这客店本来是白的,你进来之后,就变黑了。”

  我仍然头痛欲裂,伸手按住额头道:“这个我可不懂了。”

  楚瑾墨道:“你住店不久,店主夫妇跟店小二见财起意,将这间白店改了黑店。在茶壶里撒上一把药粉,送进来给你。我见你正在换衣衫就回避了,等我过了一会再来看你,你早已倒了茶喝过了。幸亏这只是蒙汗药,不是毒药。”

  “你一直都跟着我?”

  楚瑾墨点点头,“从你出长安城起,我便一路跟着你。见你雇了马车,又一直出了大汉地界,不知道你究竟要去哪里。我就一直跟着你,到了这里。”

  我心中一暖,想起自重逢以来,每一次遇险他都在我的身边。这段日子,我独自来到头曼城,茫茫大漠以为天地间都只剩下我一个人,却没有想到他一直在暗处守着我,见我有难才现身相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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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三十话

  普及西汉时期的汉军名号

  1.大将军:地位崇高,武帝后大将军同为大司马。卫青便是大将军。

  2.骠骑将军:与大将军同列大司马。作为霍去病的脑残粉一定知道骠骑将军是谁。

  3.车骑将军:卫青第一次领兵出征,出上谷,直捣龙城,斩敌七百,封的就是车骑将军。

  下一章给大家八一八龙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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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杀猿救人

  跟楚瑾墨在头曼城呆了几日,常常都听到悲戚的马头琴唱着那首匈奴民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

  一遍又一遍地唱着,那歌声搅得我心中有无数个霍去病的影子在晃动,最后叠成了他惊心动魄的人影。

  “我不想呆在这里了!”

  楚瑾墨无所谓地道:“那你要去哪里?我陪你去。”

  我轻轻摇头,轻声问道:“天涯海角你都能相随吗?”

  楚瑾墨漆黑的眸子闪动着,肯定回答:“都相随!”

  他轻叹口气,“你如能超然物外,霍去病便不存在,从来没有出现过。你若认为他是真的,那么九世轮回中他是否都能与你形影不离,就像你胸膛下面的那颗心,永远都是你的一样?”

  我身躯剧震,呆呆看着他。

  楚瑾墨扬起手中的马鞭,抽打到我的坐骑上,马儿扬蹄奔跑,楚瑾墨在后面追着我道:“我们去打猎!”

  一路的策马奔驰,茫茫草原,让我的心情开阔了许多。抬起头见草间的几只草雀叽叽喳喳飞向天空,我的目光追着它们出了神。

  这样苍茫的大地,空阔的天空,那碧蓝和青翠完美的结合在一起,一眼望不到头,令人心旷神怡。

  楚瑾墨一骑白马,如同白电一样地横穿草地。他拿出弓箭,对准天上盘旋的一只苍鹰,弯弓便射,一箭命中。

  我下马朝落地的苍鹰跑去,捡起来一看,那箭命中喉部。

  我捡起猎物,朝楚瑾墨跑去,“你看!”

  还没跑近,突然从不远处窜出一只雪白的巨大物体,那怪物不知道是什么,只看见雪白一片,长毛附体,后面还有许多人在追逐着它。

  怪物像是凶性大发,朝着我快速移动而来,我一声惊呼,楚瑾墨已经把我揽在怀里在草地上滚了数圈,险险避开了白猿的攻击。

  我眯眼一看,领头的那个人头上编着十几根辫子,辫子上缠满了金色的铃铛,额头上还带了一根抹额,抹额上镶嵌着鸽蛋大的宝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样子此人身份非同凡响。

  此时他刚举起弓箭,便有人出声制止道:“大都尉,不可以杀它!白猿是左贤王最喜欢的神兽,伤了白猿,所犯的是死罪呀!”

  那人举起弓箭的手明显一僵,只得把弓箭放下,喝令左右道:“快去拿捕兽网!”

  那些人纪律严明,军容齐整,看上去像是训练有素的军士,.la几人策马拿着一张粗大绳索结成的大网迅速散开,另外几骑负责将白猿包围,使它活动的范围缩小。待到进入捕兽网的可及范围后,大网朝着白猿撒下。

  白猿被捕兽网困住,众人提着刀围上来,没想到白猿力大无穷,居然将那巨大的捕兽网撕了个粉碎。旁边一人正好走得近了,白猿一个翻身起来,将那人高高举起,用力一扯,竟然活生生将这人大腿扯下来。

  鲜血沿着残躯喷洒到了白猿的身上,将它全身白毛染了个血红。鲜血的腥味使得本来就凶性大发的白猿更加狂躁。

  他嚎叫着,发出鬼哭狼嚎般的恐怖声音。拔出地上的一众灌木丛,当成武器朝着人群挥去。所过之处,人仰马翻。十几个追逐的人纷纷落下马,惊慌不已。

  白猿双眼泛红,全身都是鲜血,又将一个人按倒在地,挥起手掌就要朝那人头上拍去。

  楚瑾墨举起弓箭,对准白猿,一箭掠过白猿手掌,却并未伤它分毫。白猿一惊,转过头朝楚瑾墨看来。

  楚瑾墨第二箭已经箭在铉上,再次射出,那箭矢从白猿的胸口上掠过,射下一撮白毛。

  我知道他这两箭是警告的意思了,可白猿却看成是挑衅,大怒着一掌甩在那人的头部,那人吐出一口鲜血,倒地不起。

  楚瑾墨从背后的弓箭筒中抽出一箭搭在铉上,左手将大弓平放,右手将弓拉满,第三箭!

  白猿暴跳如雷,狂吼着朝楚瑾墨奔来,他踏过的大地似乎都在震动,泥土飞扬。一箭从白猿的咽喉处透体而过!

  众人发出阵阵欢呼:“好箭法!”

  白猿中箭后依旧兀自狂奔,跑到楚瑾墨的面前,面对着面。

  它右手捂住咽喉,左手朝楚瑾墨的脸抓来,那巨大的肉掌距离楚瑾墨的脸最多不过十寸。

  我不由发出一声惊呼。

  楚瑾墨却面不改色,站在白猿的巨掌面前,我无法想象那一掌落下后,他将会是什么模样。可他此刻仿佛根本看不到眼前的危险,一双古井般的眼睛冷冷淡淡,俊美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这份气势,这份定力,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

  白猿全身剧烈抖动着,仿佛根本不相信发生的一切,它朝后仰天倒去。当它倒在地上,它护住咽喉的右手落下,鲜血像喷泉一般射出。

  楚瑾墨道:“快叫医工来,看看那人还有没有的救。”

  众人被楚瑾墨的气度所震慑,都呆呆站在原地不动。那被称作大都尉的人走过来说:“白猿死了。”

  楚瑾墨看着他,淡淡说道:“那叫你的手下把它的皮剥下来,拿回去做个纪念!”

  大都尉摇晃着脑袋,“你杀了我家主公的白猿,必须回去跟我家主公做个交代!”

  我心中一惊,这人已经是大都尉,他的主公必定是当今匈奴的权贵。

  楚瑾墨波澜不惊,转向我,对我说道:“放心吧,天大的事都有我来承担。”

  我们被带到一座金帐前,一路穿过重重的人群走了进去,发现那金帐里也是挤满了人。从衣饰上看,左边都是匈奴的贵族们,而右边都是草原上的军士将领们。

  帘子一动,所有人都向我们投来瞩目的眼光。楚瑾墨站在了一边,随即向帐子的中间走去。

  一个中年男子坐在铺着皮毛的高大王座上,上面的皮毛光华灿烂,珍稀无比,来这位就是那大都尉的主公了。

  他看起来四十多岁的年纪,头上戴着高高的帽子,上面镶嵌着金银玉石和祖母绿的宝石,毡帽之下露出数根结成小辫的黑发,发辫上还特别缀着许多深红色或者碧绿色的玉珠,身上穿着锦袍。

  与别人都不同的是,他的腰间佩戴着一把黄金为鞘,象牙为柄的弯刀,长相也是十分的肃穆、气派,那一双格外凌厉的眼睛和眉心深深的褶皱,无不透露出他年轻之时的骁勇和彪悍,他只是静静地在那边坐着,身上便有一种不可忽略的王者之气。

  大都尉喝道:“见到左贤王还不下跪!”

  我心中一跳,匈奴统治系统以单于为尊,左右贤王乃是单于的左膀右臂,其中又以左贤王为首。

  左贤王不怒自威,开口道:“免了。是你杀了雪山白猿?”

  楚瑾墨淡淡道:“是的。”

  左贤王一声暴呵:“太放肆了!竟然杀了雪山白猿!”

  楚瑾墨道:“在下一时情急,为了虎口救人才出此下策,射杀白猿。”

  左贤王问道:“你所救何人?”

  楚瑾墨摇头:“在下并不清楚。”

  左贤王冷哼道:“你连救的什么人都不知道,就贸然射杀本王的神兽?简直可恶至极,推出去斩了!”

  两名护卫立刻往前迈步。

  我上前一步,抢声道:“请大王息怒,虽然不知道所救的姓谁名谁,但是我知道他是一个人。”

  左贤王喝道:“大胆!雪山白猿乃是世上难得一见的奇珍异兽,而人在世上有成千上万,你竟然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侍卫就将它杀死,你太不知轻重了!”

  我不卑不亢道:“大王,我有个问题实在想不明白,不知道大王可否解答?”

  左贤王上下打量我,我并不畏惧他的眼光,半响他冷冷道:“说吧!”

  我吸了一口气,就赌上一把!反正霍去病已经有了他人,我也了无牵挂,万一赌输了,说不定脑袋一掉,这场梦也就醒过来了!

  我心一横,说道:“大王,不知道江山社稷和白猿相比,何者为重呢?”

  左贤王像是听到一个天大的笑话,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当然是江山社稷为重了!”

  我缓缓道:“大王,古语有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小侍卫乃是大王的子民,乃是国家之本,其重要当然远胜在白猿之上。”

  左贤王脸上露出一丝不明意味的笑容。

  我继续道:“白猿虽然是世上难得一见的奇珍异兽,但是它只不过是一头野兽。小侍卫虽然是微不足道的人,但是他始终也是个人。杀猿救人,我觉得此事根本没错。”

  左贤王一拍桌子:“花钱巧语,休得狡辩!”

  我低头道:“不敢!”

  气氛一时变得异常紧张,我不知道自己这一把究竟是赌赢了还是赌输了,因为左贤王还没有揭开筛盅,开大开小,天知道!

  半响,左贤王哈哈大笑起来:“顾念你们是初犯,饶你们一次,如果日后重犯,必定加倍重罚!”

  我松了一口气,朝楚瑾墨看去,他漆黑的眸子热烈地回应我。

  左贤王又说道:“你这女子有胆有识,这小子英武不凡,你们两人一文一武,若是日后助我大业,必定造福于民,确保我匈奴江山千年有继。”

  我还没有开口,楚瑾墨已经拜倒,“愿为大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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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三十一话

  八一八王昌龄流传千古的诗句“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当年语文老师解释说龙城飞将是李广,可惜王昌龄死得早,没给大家解释清楚。

  语文老师说法是错误滴!龙城飞将必须是卫青!

  公元前129年,匈奴来犯,武帝派李广,公孙敖,公孙贺,卫青各领万余骑兵四面出兵对抗匈奴。

  李广一生征战百余场,可惜没有一场拿得出手,不是被俘就是迷路。而在这次战争中,李广被俘,后来抢了匈奴的马自己逃了回来。如何称得上“不教胡马度阴山”?

  有个成语叫“李广难封”,你说武帝时代打了多少仗?能怪武帝不封你么!

  谁能横刀立马,唯我卫大将军!

  秦汉时中国对匈奴战争,从来就是输。这次战争四军出塞,其他三路皆是大败。只有第一次出征,出上谷,直捣龙城,杀了匈奴七百人的卫青取得了第一次胜利。

  后来霍去病在漠南之战中杀敌七万,可想而知卫青杀了七百都叫汉武帝刮目相看了,我们家去病一战杀了七万是什么概念?酷毙了,有木有!

  我们家去病是官二代中的战斗机,名将中的航母舰,当之无愧的西汉男神,有木有!

  汉武帝简直觉得自己祖坟上冒青烟了,做梦都笑醒了,这卫霍两个外戚既听话又能打仗,还长得帅。

  所以霍去病有那么多脑残粉了,额…作者也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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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章塞外孤女

  出了左贤王的金帐之后,我在前面急急走着,楚瑾墨快步追上我,“慕兰,你怎么了?”

  我赌气不说话,楚瑾墨叹了口气道:“你在怪我为匈奴做事?”

  “不敢,王子要做什么,是你的自由。”

  楚瑾墨绕到我的面前,拦住我的去路:“越西地处边陲,外有匈奴强敌,内有权力之争。如果我有左贤王做后盾,必定可以将王权夺回。”

  我看着他的眼睛,缓缓道:“我以为你并不愿意臣服匈奴。”

  楚瑾墨道:“人要懂得审时度势,做大事必须能屈能伸。”他眼里闪过一丝异彩,“你会帮我的,对不对?”

  我刚想拒绝,但是看着他那对充满希望的眸子,心中不忍,轻叹道:“瑾墨,我的确欠了你很多,但是我是个汉人,如何能帮匈奴呢?”

  楚瑾墨淡淡说道:“只要说起民族大义,就会一呼百应,有千千万的人愿意为你而死。可你只是个女子,没有人会说你胆小懦弱。或许…你是为了霍去病?”

  我心中一痛,在楚瑾墨面前,似乎永远都藏不住心事,他那双古井般的眸子可以轻易看透人心。

  楚瑾墨直直看着我,见我不语,终于叹口气说:“只要你在我身边,别的都不重要了。你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待在我的身边就好。”

  左贤王很看重楚瑾墨,时时招他入账议事。我已经走到了匈奴的头曼城,再往北走就是西伯利亚了,已经无路可走,也不想再走了,索性就跟着楚瑾墨在头曼城住了下来。

  楚瑾墨见我住不惯帐篷,便买下一座小院子,还找来一个小丫头伺候我。跟在长安别院时一般,在我的房间里放着他的书案,每天一定过来看书陪我。

  小丫头叫朵丽丝,她和哥哥一起来头曼城投靠亲戚,却不想在路上失散了。朵丽丝一个人流落到了头曼城,却怎么都找不到哥哥。身无长物,眼看就要成为乞丐,幸好遇到了楚瑾墨将她收留。

  我为了打发时间,想在院子里种些花草,于是这天带了朵丽丝出门,打算去买些种子回来。

  我在店里挑选着种子,朵丽丝跟我说:“主人,我想去黄米糕铺看看。”

  我知道她和哥哥就约在头曼城的黄米糕铺见面,楚瑾墨遇到她时,她便饿倒在铺门外。我点头答应,继续挑选花草种子,朵丽丝自己一人走了。

  等我买好种子,前往黄米糕铺却没有见到朵丽丝。我左等右等都没等到她,于是就问店铺店主是否见到朵丽丝。

  店主说:“那姑娘偷了荷包被人带走了。”

  “什么?”我皱起眉头,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我相信朵丽丝的为人,她绝不会偷别人的钱。

  店主说:“为什么偏偏要偷大都尉家里的东西,他们要把她送到官府去,在她的脸上刺字,幸好大都尉的女儿出面才把人送到他们家去了。”店主边说边摇头。

  我再问店主,“请问她被带到哪里去了?”

  店主给我指了路,我便朝着他说的方向去找朵丽丝。

  等我匆忙赶到大都尉的帐篷时,看到朵丽丝倒在地上,我上去查看,只见她浑身是伤,脸上带着血,明显是刚刚挨了打,被用了刑。

  我担心道:“朵丽丝,没事吧,你怎么样?”

  朵丽丝见到我,眼眶立刻红了,竟然说不出话来。

  我心中气愤,朝着旁边站着的一个中年女人说道:“你们这是干什么,就算做错事,怎么能把人打成这样?”

  一旁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什么事这么吵?”

  我抬眼看去,见到一个少女从帐篷里走出来。她穿着一身殷红色的匈奴女装,头上戴着一根金色的发带,发带上镶着一颗红宝石,正好挂在她的眉间。

  我对少女说道:“失礼了,我是楚瑾墨府上的人。听说我的侍女偷了贵人的荷包,应该是有什么误会吧?”

  楚瑾墨是左贤王的新贵,最近颇受左贤王重用,这少女是大都尉家里的,自然知道楚瑾墨是什么人。

  少女眼珠一转,对手中拿着棍子的下人怒道:“你们这是干什么,我不是让你们查一查真相吗?谁让你们无缘无故打人了?”

  下人一脸疑惑,“刚才不是姑娘说让我们狠狠地打,只要别打死就行吗?”

  少女脸色瞬间变得尴尬,我心中冷笑。

  中年女人见此立刻上前一步说道:“对不起,主人,你已经叫我放人了,但是我因为生气,所以…”

  少女道:“不该向我道歉吧!”

  中年女人对我行礼,“对不起!因为我怎么问她,她都不肯说是哪家的奴婢。”

  少女走到我面前道:“是这些无知的下人不知道分寸,请你见谅。教导这些卑贱的下人其实也很不容易。不过这偷东西的小毛病不容易改,我看在她犯下更大的错误之前,还是把她卖了吧!”说完她朝地上的朵丽丝看去。

  我淡淡道:“不管怎么样,你的钱我会找人给你送来。”

  少女摆手道:“不用了,我也伤了你府上的财产,就算是扯平了吧!”

  我摇摇头:“这个孩子不是可以买卖的东西,而是我的朋友。”

  少女疑惑:“什么?奴婢从来都是卑贱的人,谁有钱就可以买卖。”

  我道:“我觉得人没有贵贱之分,但是人格却有贵贱。虽然不知道今天府上丢了多少钱,但能比她心里的伤害还要多吗?”

  少女脸上露出不解的神情:“你说什么?”

  我淡淡道:“那么就当你饶了她,我带走了。”

  说完我扶起朵丽丝,往外走去,留下一脸疑惑的少女和她的下人们。

  “主人,我真的没有偷她的钱。”朵丽丝哭着道。

  “我知道。”

  朵丽丝睁大眼睛:“你真的相信?”

  我点头:“我相信你。”

  朵丽丝咬着嘴唇,泪珠从眼眶滑落,带着颤抖的声音说:“我刚才去黄米糕铺等哥哥,去的路上不小心撞到了大都尉府上的女人,她就说我偷了她的钱,把我抓过去毒打,可我真的没有!”

  这弱肉强食的强权社会,只是撞了她一下,便借口偷了她的钱毒打别人,我的心沉了下去。

  我用丝帕给朵丽丝擦掉眼泪,安慰道:“别哭了。”

  回到院子后,我将买回来的种子埋在土里,又浇上了水。朵丽丝已经清洗了伤口,上过了药,幸好都只是皮外伤,没有大碍。

  朵丽丝蹲在地上,好奇地问:“主人,你种的是什么?”

  我用铲子松着泥土,“是梅花。”

  朵丽丝又问道:“开花吗?”

  我点头:“开花,冬天的时候,而且很香很美。”

  为什么要种梅花?我也不知道。本来出门时是想买些葡萄种子,打算叫人在花圃搭个架子。选种子的时候,却鬼使神差地买了梅花的种子。

  正想着,突然背后传来一个声音,“你在种花?”

  我回头,楚瑾墨微笑着看着我。

  “今天回来得还早,可吃过了?”

  楚瑾墨点头,走过来蹲在我的身边,看我摆弄那些种子:“慕兰…你怎么不问我,为何不回越西?”

  我继续翻着泥土:“你要跟我说,自然会说,我又何必问你?”

  楚瑾墨低声道:“母亲已经将王位传给了安国,安国不懂理国,竟然干了阻断鹰路的蠢事!”

  我沉默不语,楚瑾墨继续道:“鹰就是海东青,用来捕猎用的一种俊鸟。匈奴贵族非常喜欢海东青,对海东青的需求量非常大。”

  “而这海东青只在越西附近的部族出产,捕捉到海东青送到头曼城的这条路就称为鹰路。”

  “匈奴单于派出专门下来捕鹰的使者,称为银牌天使。银牌天使下来收鹰,收到之后沿鹰路送去头曼城匈奴贵族的手里。”

  “由于这些银牌天使经常在越西下属的部族里面胡作非为,引起了越西人的反抗。经常有越西人阻断鹰路,在这条路上捣乱,截杀匈奴使者。”

  我奇道:“经常有这种事情发生?”

  楚瑾墨点头:“这次安国不知轻重,竟然纵容越西下属一个部族阻断鹰路,抓了匈奴的捕鹰使者。今日我在左贤王处听说,大单于得知鹰路被阻断,盛怒之下就要出兵攻打越西。”

  我漫不经心地说道:“你身在匈奴,心在越西,这可如何是好?”

  楚瑾墨神色有些黯淡:“你还在怪我为匈奴左贤王做事?”

  我放下铲子,站起身,转头吩咐朵丽丝给楚瑾墨备茶。等只剩下我二人时,我对他说:“王子今日留在匈奴得到左贤王重用,当然能够富贵平安一时。”

  我话锋一转:“但是我深知以你的才干绝不止做左贤王手下区区一个谋士。”

  楚瑾墨看着我,眼中射出深刻的感情:“那你说我能做什么?”

  我正色道:“做越西之主!”

  楚瑾墨身躯一震:“什么!”

  我一字一句继续说道:“现在是你夺回政权的绝好机会,你立刻去对左贤王说,你愿意带兵去越西解决此事。”

  楚瑾墨沉吟道:“左贤王未必肯给我兵权。”

  我浅浅一笑:“这有何难,你把自己的身份告诉左贤王。左贤王必定愿意以夷制夷,不用自己动手,让越西人打越西人,他肯定会给你兵权。”

  楚瑾墨直射我的眼眸:“你愿意帮我夺取越西国主之位?”

  我郑重地点头,楚瑾墨看着我不说话,忽而笑了,那微笑如沐春风,那些冰霜在他的微笑中散去:“慕兰,有你帮我,何愁大业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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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三十二话

  八一八什么叫刀笔小吏。

  古人用毛笔在竹简上写字,写错字了又没有涂改液,怎么办呢?他们就用刀刮下错字,再重新写,所以代办文书的官员就叫做刀笔小吏。

  根据的记载,李广因为在漠南之战迷路,卫青派了个文官去问他怎么回事,李广说“广年六十余矣,终不能复对刀笔之吏!”,说完就抹脖子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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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章越西之争

  正如我所料,楚瑾墨跟左贤王讲出自己是越西国大王子的身份,并愿意带兵攻打越西,夺回鹰路。左贤王大喜,立刻下令封楚瑾墨为主帅,大都尉呼延烈为副将,领兵三千攻打越西白水城。

  楚安国掌权以来,越西一改往日的韬光养晦。楚安国纵容下属部族,竟然敢和匈奴作对。匈奴雄踞大漠数十年,对付越西这样名不见经传的小国,简直不费吹灰之力,都不用自己用手,挑唆越西人打越西人,楚安国就受不了。

  匈奴大军未到白水城,前方已经传来消息,楚安国向匈奴臣服,表示愿意释放匈奴捕鹰使者,重开鹰路。

  呼延烈道:“既然如此我们不如退兵吧!”

  楚瑾墨沉默不语。

  我摇摇头:“大都尉莫急,说不定这是楚安国的鬼计。现在匈奴大军压境,他就献上鹰路,倘若我们走后他又阻断鹰路,大都尉回去如何向单于和左贤王交代?”

  呼延烈点头:“此话有理,那就下令大军在此扎营,观察几日。”

  大军在距离白水城百里的地方扎营休息,我找到楚瑾墨,对他说:“匈奴大军还没到,楚安国就投降了,要是这仗打不起来,我们的计划可就不好实施了。”

  楚瑾墨道;“安国已经投降,没有借口再攻打越西。呼延烈此人有谋有识,肯定不会同意我们强攻。”

  我淡淡说道:“想瞌睡还怕没人送枕头吗?我让大军在此停留,目的就是要找借口继续发兵。”

  楚瑾墨奇道:“你有什么计策?”

  我浅浅一笑,“你在越西的亲信可派上用场了。”

  三日后兵士来报,鹰路又被阻断了,这次楚安国更加胆大,居然杀了捕鹰使者。左贤王大怒,下令立刻出兵白水城,大军又继续往白水城进发。

  楚瑾墨在我身边轻声问道:“是你做的?”

  我骑在马上,走在他身边,说道:“楚安国胆小,匈奴大军还没有到,就投降臣服,重开鹰路,我不过让你的亲信冒名楚安国的部下又阻断了鹰路。”

  楚瑾墨摇摇头,“你叫他们把捕鹰使者都杀了,胆子也太大了。”

  我收敛笑容,“一不做二不休,箭在铉上已经不得不发。”我看向他,心中一柔,“瑾墨,我知道你顾及和楚安国的兄弟之情,可是现在如果你不下手,就永远失去越西国主之位了!”

  楚瑾墨身躯一震,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白水城前面有不少是越西的附属部族,这些小部族几乎都还是原始部落,平日里投靠着越西。但是见到匈奴大军一到,纷纷投降,为匈奴军带路。楚安国不得民心,可见一斑。

  匈奴军队到达白水城下,楚安国派使者前来交涉,当楚安国的使者见到楚瑾墨时,震惊得长大了嘴巴,竟然忘记自己来干什么的了。

  楚瑾墨高坐在帅营正中,开口问道:“越西王派你来做什么?”

  越西使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紧紧盯着楚瑾墨,接着跪拜在地,“见过瑾墨王子!越西王派我来跟大军商议,希望投降以退兵。”

  楚瑾墨冷笑一声,“恐怕没那么容易,楚安国胆敢阻断鹰路,简直就是以卵击石!”

  越西使者跪在地上,冷汗连连,忙道:“这事本来耀天太后是极力反对的,可是无奈耀天太后病重在床,无力回天,这才出了岔子。越西王表示愿意投降,希望匈奴退兵。”

  楚瑾墨身躯一震,“什么?母亲病了?”

  越西使者道:“是!耀天太后病重在床有段时间了。”

  楚瑾墨道:“你先下去吧!”

  待越西使者走后,我问楚瑾墨,“你打算如何?”

  楚瑾墨道:“我想入城去看望母亲。”

  我摇头,“不可以,你现在入城只会被扣下做人质,打下白水城再去看望耀天太后!”

  楚瑾墨猛地抬头,“可打下白水城,我如何能面对母亲?”

  我见他神色十分苦恼纠结,心中一软,柔声说道:“瑾墨你要三思,是做越西王还是做楚安国的臣子,就在此一役。”

  楚瑾墨咬咬牙,瞬间做了决定“下令攻城!”

  白水城虽然坚固无比,奈何匈奴兵强马壮,人多势众,再加上越西国下属的小部族纷纷向匈奴投降,阵前倒戈,很快越西就被孤立,白水城成为了一座孤城。

  此役,楚安国兵败率领残部丢下白水城逃走,不知所踪。楚瑾墨顾念兄弟之情,并未派人阻截。

  再次来到白水城,我心中轻叹,上一次把命都差点丢在了这里。现在故地重游,却是变成了带兵攻城。

  进了城后,楚瑾墨将所有的事情都交给大都尉呼延烈,带了我快步走进王宫去看望病重的耀天太后。

  在王宫门口,见到了那皮肤白皙,面相阴柔,如同女子一般的琴南将军。琴南已经知道这次领兵来的是楚瑾墨,现在见到楚瑾墨也并未吃惊,只淡淡说道:“耀天太后重病,恐怕时日无多了。”

  楚瑾墨身躯一震,快步进了耀天太后的寝宫。我抬眼望去,她身边竟然连一个伺候的宫女都没有,一个人半靠在床沿,垂着头,看不见脸。跟我第一次见到她那精明强悍的形象,实在是有天壤之别。

  “母亲!”楚瑾墨跪在耀天太后的床前。

  耀天太后抬起头,眼睛闪过一丝奇异的光彩,“瑾墨,你回来了!”

  楚瑾墨低低地说“母亲,我…”

  耀天太后摇摇头,“我早就知道你绝非池中之物,只是安国那孩子从小受我宠爱,这才铸成大错!”说到这里,她看到了站在楚瑾墨身后的我,她冷笑道:“慕兰,此事果然是你策划的!”

  我上前一步,恭顺地说道:“见过耀天太后!”

  耀天太后挣扎着站起来,用手笔直地指向我,嘴里狠狠地说道:“你使他兄弟二人反目成仇,如今又唆使瑾墨率兵来攻,杀我越西人,占我国土,造成我越西国不可估量的损失,你好大的罪过!”

  楚瑾墨忙上去扶住耀天太后,“母亲,这不关慕兰的事!”

  耀天太后不可思议地盯着楚瑾墨,“你这孩子是疯了不成?这样一个心思歹毒的女子,你不杀了她,还要留在身边?”

  楚瑾墨道:“都是我的错,慕兰绝不是你想的那样。”

  耀天太后突然哈哈大笑,甩开楚瑾墨扶住她的手,指着我一字一句地说道:“你别以为我死后你就能得到一切。”

  她看向楚瑾墨,“瑾墨,我要你答应我,一生一世都不许娶她为妻!”

  我神情平静地看着她,并没有说一个字为自己辩解。谁是谁非,如何说得清?从来自古都是成王败寇,楚瑾墨生来就是王者之相,就算我不帮他,日后也必定成为越西之主。

  楚瑾墨身躯剧震,“母亲,我不能答应你!”

  耀天太后死死抓住楚瑾墨的手臂,“你必须要答应我,不能让越西毁在她的手上!”

  楚瑾墨艰难地摇头,“我做不到!”

  耀天太后吐出一口鲜血,身体摇摇欲坠,楚瑾墨急忙扶住她,耀天太后身子一软就倒在了楚瑾墨的怀里。

  “母亲!”

  耀天太后死后,楚瑾墨悲痛不已。母亲死了,弟弟逃了,现在白水城虽然是他的了,可是却总是心带遗憾。

  这日大都尉呼延烈来找楚瑾墨说要准备班师回朝,我正带着朵丽丝在宫中整理,大战之时,许多宫人都逃跑了,很多事情我都不得不亲力亲为。

  呼延烈问我:“楚将军人在何处?”

  我叹了口气道:“他正在操办耀天太后的丧事。”

  呼延烈道:“左贤王已经下令大军回朝,他为何还不回去复命?”

  我道:“可否等耀天太后下葬之后再说?”

  呼延烈沉默不语,此时他手下一个将士来找他:“将军!军中有军务,请你回军营!”

  呼延烈冷哼了一声,转身就走。

  朵丽丝见到那个将士,身躯一震,“哥哥!”

  我顺着她的视线看去,只觉得那人十分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那将士听到朵丽丝唤他,也是猛地一震,“朵丽丝,你怎么会在这里!”

  原来此人就是朵丽丝的哥哥,约好和她在头曼城见面,却失约没有赶到。

  朵丽丝飞扑到哥哥怀中,大哭道:“哥哥你到哪里去了,我差点就见不到你了!”

  兄妹相见,自然是有千言万语的话要说,我正想回避,把空间留给这对兄妹。谁知,那朵丽丝的哥哥看到我竟然说:“啊!原来是你!”

  我迟疑地看着他,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他。

  他十分激动,走到我面前,“你不记得我了?我是赫连睿。那日在绿洲,你一直甩头,我还笑你呢!”

  我恍然大悟,原来是他,真没想到他竟然是朵丽丝的哥哥。

  朵丽丝和赫连睿互相讲了分开后的事情,原来他们两人一起去头曼城投靠亲戚,不想却在半路走失。赫连睿找不到朵丽丝,于是投了军,成为呼延烈手下一名将士,跟着来了越西打仗,却没想到能在这里见面。

  赫连睿知道楚瑾墨和我救了朵丽丝,走到我面前跪下:“多谢你救了我妹妹的性命,今后你就是我的主人,我赫连睿必定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我扶起他,眼珠一转,“不必客气,举手之劳而已。不过我要你继续留在呼延烈身边,等待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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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章杀大都尉

  我为了平定诸部,与越西下属的小部族经常来往,又帮他们制定了律法,解决了一直困扰他们互相仇杀的问题,这样一来,很多部族都与我示好。

  我听说有一个叫宁月的部族首领,他的父亲与匈奴大都尉呼延烈是莫逆之交,这位首领经常去呼延烈家里做客。

  于是我让楚瑾墨请宁月首领进宫,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赠金赠银,宁月首领高兴得乐不思归。

  “楚大王你这个地方实在太好了,天天有酒喝,金子、银子、玛瑙、玉器、珍珠、翡翠这么多好东西我可一辈子都没见过。楚大王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宁月首领问道。

  楚瑾墨放下酒杯道:“也不为什么,我这个人就是仗义,好交个朋友。我看大首领你豪气干云,就想认你这个朋友!”

  宁月首领感动不已,说道“楚大王有什么用得着我的地方,尽管开口!”

  楚瑾墨淡淡说道:“我倒是有个心愿。”说完故意不去看宁月首领。

  宁月首领立刻道:“楚大王有什么心愿,尽管说!你是越西之主,竟然肯和我这样的小部族首领交朋友,你的心愿我一定帮你完成!”

  楚瑾墨见机会到了,便说道:“我听说大都尉呼延烈有一把宝刀是左贤王所赠,此刀削铁如泥。我生平好武,所以特别喜欢这种精美绝世的宝刀。我很想见识这把宝刀,就是不知道这辈子有缘没缘见到这把宝刀。”

  说完楚瑾墨长长叹了口气,显得十分遗憾的样子。

  宁月首领一拍胸口:“不就是一把刀吗,没问题,你等着我给你拿来。”

  我问道:“宁月首领,说话可是一言九鼎?”

  宁月首领道:“兰姑娘你放心,错不了,那把刀我见过,这就给楚大王拿来!”说完他立刻起身告辞,扬长而去。

  很快几日后他便回来了,手中拿着宝刀,献给楚瑾墨,说道:“楚大王你看,是不是这把刀?”

  楚瑾墨拔开宝刀一看,寒光四射的刀身上刻着左贤王的名讳:“太好了,就是这把刀,是左贤王亲赠的宝刀!”

  我奇道:“宁月首领是怎么拿回来的?”

  宁月首领得意道:“我父亲和呼延烈是莫逆之交,我经常去大都尉家里做客。这把刀他平时都舍不得挂在身上,上阵杀敌的时候才用,平日就搁在刀架上。正好我去的时候,他打猎去了,我直接取了刀就回来了。”

  我淡淡一笑,呼延烈怎么可能那么碰巧正好不在府上,只不过是我送密信给赫连睿,让他怂恿呼延烈去狩猎。不过这番布置自然不能说给宁月首领知道。

  楚瑾墨笑道:“多谢宁月首领,我终于得偿所愿!”

  宁月首领忙摆手道:“楚大王言重了,你待我部族恩重如山,又将我看作是朋友,这点小小意思不足挂齿!”

  送走了宁月首领后,楚瑾墨问我道:“呼延烈的宝刀弄来了,下一步你想怎么做?”

  我道:“你命令在匈奴的暗线散布消息,务必嚷嚷得匈奴境内尽人皆知才好。”

  楚瑾墨眸子闪着光彩,“哦?说呼延烈背叛了左贤王?”

  我收敛笑容,正色道:“就说大都尉呼延烈归降大汉,以腰间佩刀为凭,但是被左贤王这个奸贼发现,把大都尉呼延烈处死,所以我大汉军民悲痛异常。大汉准备在边境上做一场盛大的法事,祭祀大都尉呼延烈。”

  楚瑾墨点头:“如此一来,让匈奴人尽知大汉仁义。”

  商量好之后,我找来楚瑾墨的一帮亲信,让他们扮作道士。打幡的,击鼓的,吹唢呐的,应有尽有,像模像样的道士祭祀团。

  我对众人道:“你们就当自己是真道士,声响弄得越大越好!”

  我和楚瑾墨易装后,带着这帮亲信侍卫扮作的假道士就奔着匈奴与大汉的边境去了,众人深入匈奴境内数里,我嘱咐众人千万不要跑得太远,跑太远可跑不回来了。

  到了边境,众人在山顶上将香案布置好,纸人纸马,全都具备,开始投放纸钱,烧纸钱。我事先在纸钱上抹了火油,一扔到火里,火光熊熊,高达数丈。

  楚瑾墨赞道:“你这功夫可做足了。”

  我将一把纸钱抛到火里,笑道:“就当是提前给大都尉送行了!”

  楚瑾墨对扮作道士的手下举了个手势,众人会意,开始行动。一时间经幡飘扬,鼓乐喧天,悲凉的唢呐声响彻大地。

  我将已经刻好的灵牌拿出来,正面用大汉小篆文书写着:大都尉呼延烈之灵位。背面刻着一篇祭文。

  然后将这块写着祭文的灵牌放在火里烧,关键的文字不烧,其他的地方残缺不全。

  烧得差不多了,我拿出来看,楚瑾墨凑过来念道:“大都尉弃暗投明,归我大汉,不幸遇害,呜呼哀哉,伏惟尚飨…”

  楚瑾墨念到一半,忍不住发笑道,“慕兰,我以为你最厉害的是计谋,想不到你写这种祭文也是一把好手!”

  我也笑道:“这种祭文虽然没写过,可见得不少。”

  楚瑾墨奇道:“你在哪里见过?”

  我当然不能告诉他,我来西汉之前在电视上可看得多了。当下朝他眨了眨眼睛,“这可不能告诉你!”

  楚瑾墨将从宁月首领处得来的宝刀放在灵牌的前面,说道:“大家向大都尉跪拜!”

  众人纷纷装模作样,向灵牌跪拜。

  这番动静闹得这么大,远远地匈奴巡逻兵就发现山上着火了。我在山上远眺,看见一队匈奴兵打马扬鞭,奔着祭祀场所冲过来了。

  楚瑾墨也见到了匈奴兵,他指挥众人,“匈奴兵已经被引过来了,任务完成,大家把道袍脱掉,迅速回撤!”

  众人将道袍一脱,上马就跑,跑得自然比匈奴兵还快,一会儿就消失在了匈奴与大汉的边境上。

  回到白水城后,要做的就是等我安插在呼延烈身边的暗线赫连睿的消息了。没过多久,赫连睿就跑回来了。

  赫连睿入城后立刻来拜见我,激动地说:“主人,计策成了!”

  我正举着一杯茶要送入嘴边,见到风尘仆仆的赫连睿,急忙放下手中茶盏,匆匆走下大殿,“如何了?”

  赫连睿喜形于色:“恭喜主人,左贤王已杀了呼延烈!”

  “当真?”

  “是真的!”

  我会心一笑,成了!当下又细细问明赫连睿事情的经过。

  赫连睿说:“当日匈奴兵发现山上着火,迅速来救。结果到了祭祀的场所,见到精美的祭祀香炉,都是真金白银。”

  我淡淡说道:“全是千两黄金做的祭品,这次楚大王可是下了血本了。”

  赫连睿继续道:“那些匈奴兵见到这些好东西,纷纷上前哄抢,之后就发现了主人留下的灵牌。领头的军官见上面写着:大都尉呼延烈之灵位,大呼不妙。又见到旁边摆着一把宝刀,拔出来一看,刀身上刻着左贤王的名号。”

  “祭文没有烧尽,关键文字全能读懂,领头军官当下断定,呼延烈肯定是叛变了,急忙上报左贤王:呼延烈叛变,证据确凿,物证俱在,人证全跑了,没想到这帮道士跑得这么快!”

  朵丽丝正在我身后为我打扇,听到她哥哥赫连睿讲到此处,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主人,他说你是跑得快的道士呢!”

  我忍住笑,“跑得不快岂不是被看穿了?赫连睿你继续说。”

  赫连睿也笑道:“主人来去如风,当然不能被匈奴兵抓到了。左贤王得知此事后大怒,他说不需要人证了,铁证如山。前几年呼延烈巡边,就曾深入汉朝境内,数日不归,不知道他去哪里了,说不定就去长安找汉朝皇帝谈判投降了!”

  我问:“左贤王如何处置呼延烈?”

  赫连睿道:“左贤王认定呼延烈必反,呼延族必须除掉,本想诛杀呼延烈全族,但是左贤王看上了呼延烈的妻子。”

  我奇道:“呼延烈的妻子是何人?”

  朵丽丝抢着道:“主人,我知道,呼延烈的妻子是匈奴出名的美人,叫莫烟。”

  赫连睿点头道:“莫烟的确是个美人,左贤王舍不得杀她,就把呼延烈一人赐死。呼延烈下狱后,左贤王派人拿着他所赐的宝刀去见呼延烈,使者二话不说,把宝刀双手呈上。”

  我笑道:“呼延烈拿着此刀必定是五味杂陈,莫名其妙丢了刀,又莫名其妙失而复得,但是这一次拿回来不再是拿它上阵杀敌。他呼延烈一定想不到,不死于敌,死于朝廷。”

  赫连睿道:“主人说得不错,呼延烈拿着这把宝刀就举刀自刎了。”

  我站起身来,“赫连睿,你做得很好,你不必再回去匈奴王庭了,今后就留在白水城和你妹妹团聚吧。”

  赫连睿立刻拜倒在地:“多谢主人!”

  呼延烈一死,再没有人在左贤王面前讲楚瑾墨的不是,撺掇匈奴来打越西。这样一来,楚瑾墨就能够腾出手专心治理白水城。

  不过还有个隐患,就是那逃跑的楚安国。此人不除,将来怕是大患。

  无奈楚瑾墨觉得自己抢了楚安国的国主之位,本来他就心生愧疚,连楚安国逃跑的时候都没有派军去追,现在更加不肯对付他了。

  当务之急是要平服诸部,强大白水城的势力,我心下拿定主意,下一步该让白水城强大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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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章计退匈奴

  解决了呼延烈之后,楚瑾墨开始着手白水城的管理。我见他事务繁忙,也不愿意多去打扰他。

  这日我领了朵丽丝去梅树林浇水松土。这片梅林是楚瑾墨送给我的,我经常会来这里给梅树浇水松土,看着树苗一天天长大,心里十分期待。

  我今天身着越西服装,曲裾深衣,紫色的长裙拖地,袍裾沿边均镶金线锦缘,袍身纹饰为雷纹和重菱纹。我劳作起来十分不便,朵丽丝接过我手中的水壶,对我说道:“主人,还是我来吧!”

  我将水壶递给她,坐到凉亭里看着她浇水,朵丽丝自从赫连睿来到越西之后,两人有了依靠,这小丫头脸上也时常露出笑容。

  此时正是下午时分,凉风阵阵,太阳刺得我睁不开眼睛,我微微眯起了眼睛,手枕着头就在凉亭边睡着了。

  小睡醒来,发现自己被笼罩在一片阴影之下,并没有被太阳晒到。我伸了个懒腰,唤道:“朵丽丝,都浇上水了吗?”

  朵丽丝毕恭毕敬地站在我身边,对我挤眉弄眼。我心生异样,回头一看,楚瑾墨竟然站在我的身后。

  他不知道已经站了多久,脸上渗出细细的汗珠,皮肤微红,将我整个人护在他的身影之下,以免被太阳晒到。

  我惊道:“你一直站在这里?”

  楚瑾墨点头,“见你睡得沉,不想吵你,又怕太阳晒到你,索性就站在这里了。”

  朵丽丝低声道:“大王在这里足足站了一个时辰了!”

  我轻叹口气,拿出丝帕递给他,楚瑾墨接过却并不擦汗,眼光扫过我身上的越西服装,淡淡说道:“你很适合越西的打扮。”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饰,浅笑道:“不过是入乡随俗。”

  楚瑾墨想说什么,终于没有说。

  我见气氛有些尴尬,转移话题,道:“前日我听到有人赞扬你。”

  楚瑾墨在凉亭内坐下,奇道:“怎么赞我?”

  我道:“说你为人宽容,能容物。平生不见喜愠。对于吃穿用的,丝毫不吝啬地赏赐给别人。如果有人与你意见相左,你也不会生气。”

  楚瑾墨道:“付出得越多收获得越多,懂得团结族人才能受到尊重,一毛不拔的人最后只会众叛亲离。”

  我一直都知道楚瑾墨是个很宽容的人,没想到他的为人之道同样适用在为君之道,他比起不知进退的楚安国更适合领导越西。

  在楚瑾墨的领导下,原来一盘散沙的越西人开始强大起来,周围的小部族有逐渐被白水城吞并的迹象,这天这些小部族的首领宴请我,我带着赫连睿、朵丽丝兄妹以及一众侍卫赴宴。

  宴会上多喝了两杯,头有些疼,在马车上稍作休息。突然外面传来喧哗,我让朵丽丝去问出了什么事。

  朵丽丝回报道:“主人,有人要投靠越西。”

  我掀开帘子一角往外看去,只见一个书生模样的人,一袭青衣,眉清目秀,拦在路中央。

  赫连睿上前呵斥道:“你是什么人,竟敢拦我家主人的马车!”

  书名连忙作揖道:“我听说越西白水城的兰姑娘是个聪慧的女子,我特意前来投靠。”

  我放下帘子,让朵丽丝出去对赫连睿说将此人带回白水城安置。越西现在要发展,自然要招贤纳士,此人看起来读过书,让他做个文书之职也可以。于是这个书生便跟随我的马车进了白水城。

  过了几日,宫婢前来请我,说楚瑾墨请我到大殿议事。我到了大殿之后,发现匈奴竟然派来了使者,楚瑾墨微微蹙眉,似乎有什么难题。

  楚瑾墨见我走了过去,便招手叫我到他身边,我对匈奴使者开口问道:“不知使者有何吩咐?”

  匈奴使者道:“我们匈奴跑了一个奸细,有人看到他进了白水城,你把人交出来。”

  我一头雾水,白水城虽然比不上中原大城市戒备森严,但也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入城出城皆要通关文书,况且匈奴的奸细为何跑到白水城来?

  我缓缓说道:“此事怕是有误会吧?”

  匈奴使者冷哼一声:“我可是大单于派来的,不是左贤王的人!这事绝对不会有错!你若是不交人,大军一到,叫你玉石俱焚!”

  我心中一跳,如果不交人,自然是得罪不起匈奴,小小越西,匈奴根本就不看在眼里。

  可是若真有人前来投靠越西,我要是交出去了,以后谁还敢来投靠?

  我看向楚瑾墨,他朝我微微摇头,我立刻明白他的意思,我转头对匈奴使者道:“上国向我越西交人,我肯定要交。可是这人不是越西人,不听我的命令,我拿他没办法,这事和越西没关系,我交不着。”

  匈奴使者吹了下胡子,眼看就要发怒,我继续说道:“使者请勿动怒,我看要不这样,我大开城门,以迎王师,你自己去抓捕此人。”

  楚瑾墨不动声色,一言不发,匈奴使者低头似乎在考虑我说的办法。

  我话锋一转,“但是,你若是进入白水城捉拿犯人,必定会惊扰到其他部族”,我轻叹口气,道:“我越西地荒人蛮,大军深入恐怕会受到惊吓。万一把使者你吓到了,我如何跟大单于交代?”

  匈奴使者沉吟道:“这?”

  我见他心思松动,立刻说道:“而且王师大军深入深山老林,你想抓捕的人早就跑了,你也逮不着,不如撤了算了。”

  匈奴使者想了想,道:“你说得也有道理。”

  我淡淡道:“使者千金之躯,犯不着为了几个犯人深入深山密林里,挨野蛮人冷箭啊!”

  匈奴使者站起身摆摆手说,“罢了,他们爱去哪里去上哪里,反正他们也不是真正是匈奴百姓。”

  送走了匈奴使者,我松了口气,转头对楚瑾墨说道:“好险!”

  楚瑾墨眸子闪着光,轻轻一笑道:“我可没觉得险。”

  我奇道:“你就这么信任我?”

  楚瑾墨直视着我,“这天下本就是因你才得来的,失去了也没什么可惜!何况我知道你绝不会这么容易就放人。”

  我心中一暖,他竟对我如此信任,感觉自己肩上的胆子更重了。

  我道:“其实匈奴这次不过是找个借口,想治一治越西。如果让大军深入白水城,不管是否为了抓捕罪犯,不管是否能抓捕到。假道伐虢,顺手把越西人一并烩了,后患就没有了!”

  楚瑾墨淡淡道:“这不是被你三言两语打发回去了吗?”

  我道:“匈奴使者一念之差,失去了灭掉越西的好机会,他此次回去复命,我们可以平安一段日子了。”

  匈奴使者走后,我让赫连睿去查这几日进城的可疑人物,查来查去,最后查出这人竟然是在半道上拦我的马车,跟着我进白水城的那个青衣书生。

  我唤人去把他召来问话,此人进了白水城后,一无功名,二无人缘,整日流连街头,无所事事。

  再次见到他,他依旧一副书生打扮,虽然落魄仍然掩饰不了他身上透露出的儒气。

  此时他低头立在下方,等待我的问话。

  “你是何人?”

  “小人冯荣。”

  “你可是匈奴跑出来的奸细?”

  冯荣听到此话,慌忙跪拜在地,“小人冤枉,小人绝不是奸细!”

  我冷冷道:“站起来,细细说清楚,要是有一句假话,我把你的鼻子割下来!”

  冯荣全身一震,打了个冷战,他抬头抬着我,仿佛不相信一个不满二十的女孩竟然如此心狠手辣。他与我的视线刚一接触,立刻又低头跪拜:“小人绝不敢欺骗兰姑娘!”

  “小人本是汉人,原籍河东,因为家乡水灾就一路游荡流落到了匈奴。因为小人读过书,微有些学问,就留在匈奴王庭侍奉贵族。小人虽然身在匈奴,却也不敢忘记故国教诲,所以从来不给匈奴人出伤害大汉的主意。”

  “后来大都尉背叛左贤王,因为我与大都尉是旧识,所以被此事牵连,我怕被杀头,于是连夜逃跑了。可我也没个去处,楚大王在左贤王处当谋士的时候,颇受到左贤王的赞扬说楚大王为人宽厚。我想楚大王必定能够收留我,才来此处!”

  冯荣跪在地上,虽然身体抖动不已,但是一席话道来倒是有序不乱。既说清楚了他的来历,又不着痕迹地赞扬了楚瑾墨,可见此人的确是个人才。

  我问道:“你会什么?”

  冯荣道:“小人擅长文书,也懂理财。”

  我心中有了计较,越西正好缺个可以管钱的人。不仅要管得住钱,还要完全不受匈奴的影响。此次为了救他,差点开罪匈奴,他自然是不敢回匈奴的。

  我道:“既然如此,你就留在宫中做个守藏使。”

  冯荣感激道:“多谢姑娘!”

  冯荣上任后果然勤勤恳恳,宫中所有账目都清清楚楚,国库的钱开始有了清楚的数据。我见自己选对了人也暗自庆幸,如此人才,实在不该埋没在匈奴。

  对了,他说他祖籍河东?想到河东,心头猛地一抽,去病家…也是在河东郡。

  不知他现在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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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章管家冯荣

  在越西人的地盘上,有一个叫乌林的部族一直不肯臣服楚瑾墨,楚瑾墨决定对乌林部用兵。

  我劝楚瑾墨道:“乌林部跟以前白水城吞并的这些个小部族不一样,跟白水城是不相上下的一个大部族,而且听说乌林部的首领石显父子很会用兵。”

  楚瑾墨道:“你说得有道理,那我就先派人去劝石显投降,派谁去呢?”

  我略一沉吟,唤来赫连睿:“你去乌林部,劝降石显父子,若是不投降白水城,楚大王必定亲征乌林!”

  赫连睿领命而去,很快就回来复命,石显毫不犹豫就拒绝了我的提议,决不投降。

  楚瑾墨决定出兵,我道:“乌林绝不好打,你此战千万小心。”

  楚瑾墨坚定地道:“白水城要发展势力,休养了这么久,也该试试手中的宝剑是否锋利了!”

  楚瑾墨点了两千将士亲自挂帅,命琴南将军留守白水城,在城门前祭旗后出发,大军开拔,剑指乌林部。

  临行前,我站在城楼上遥遥望着马背上的楚瑾墨。此时他身着黑色战袍,将手中宝剑高高举起,对我点头示意。

  阳光反射在他手中的宝剑上,刺眼的光芒让我微眯了眼睛,楚瑾墨对将士们发出命令:“传我帅令,大军出发,踏平乌林部!”

  战马扬起尘土,战旗迎风飘扬,两千越西男儿朝着乌林部前进。

  我望着楚瑾墨的背影,不知道怎么,心中想起了霍去病第一次出征时的情景,那个威风凛凛的骠骑将军,此时竟然和楚瑾墨的人影叠加成了一个人。

  或许楚瑾墨骨子里也和霍去病一样,狂傲、不屈、善战。但愿此役能够一战成功,打下乌林。

  楚瑾墨出征后,我在宫中无所事事,索性这日带了赫连睿,朵丽丝兄妹出宫,打算好好见识下白水城的人土风情。

  见到前面街上围了不少人,我心中好奇,也挤进人群去看个究竟。

  这是一个搭建的台子,上面有一个女人蒙着面,垂着头。

  我问赫连睿:“他们这是在干什么?”

  赫连睿道:“主人,他们这是在贩卖奴隶。吃不起饭的穷人,无力抚养女儿,只好卖给这帮人贩子,由他们统一买卖,从中抽取大量的佣金。”

  我皱起了眉头:“白水城经过楚安国的短暂统治,竟然搞得如此民不聊生。如今又要征讨不臣服的部族,这仗要是这么没完没了地打下去,白水城根本无力承担巨额的军费。”

  正说着话,台上走上来一个身着短袍,浓眉大眼的男子,他指着蒙面女子说道“来来来,各位请看。这个女子长得花容月貌,哪位贵人看上了,就买回去做个小妾!”

  台下有人大声囔囔:“你卖的女子个个都说花容月貌,谁知道是不是真的!”

  “蒙着脸还不给看,不会是又老又丑吧?不知道是不是噱头!”

  短袍男子回道:“遮住她的脸是因为她怕生,各位不必担心,用四个字来形容她的容貌,那就是…”他顿了顿,环顾众人,大声说出:“美若天仙!”

  下面的人开始起哄:“都是你说,没凭没据的,凭什么让大家花大价钱哪?”

  “就是啊!”

  短跑男子道:“谁出得起价钱就让他看,一个金看一眼!”

  一个头上插着一根羽毛,身材矮小的男子说:“我出!”

  短跑男子拱手道:“这位贵人有眼力,请上来!”

  那人上台撩开蒙面女子的面纱,看了一眼,点头赞道:“果然是个美人儿!”

  台下的人纷纷出价,“我出十金!”

  “我出二十金!”

  “二十五金!”

  短跑男子兴奋道:“二十五金!还有没有比二十五金更高的!”

  “一百金!”

  众人纷纷朝我看来,一百金买一个奴隶,这个价格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就算是天仙也不值这个价钱。

  我并不理会众人眼光,叫赫连睿上台付了钱,带着人转身就走。

  回到宫殿后,赫连睿将买回来的女子带到我面前。

  那女子年纪约莫十五六岁,一身绿衫,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我说道:“摘下你的面纱。”

  女子动手将面纱摘下,仍低着头不敢看我。

  我道:“抬起头来。”

  她缓缓抬起头,一张白皙的俏脸因为害怕显得更加苍白,俊眼修眉,鼻腻鹅脂。她美丽的容颜并没有被朴实的衣着遮掩,反而流露出一股清秀。她的目光刚与我接触,立刻收回视线低头。我心中一震,这女子真是好相貌!

  “你叫什么?你家里人呢?为什么被人贩子卖了?”

  女子低声说道:“婢子名唤洛巧儿,家中父母早逝,只剩下一个哥哥,前不久哥哥死在了战场了,我去投奔舅舅。可是舅舅家里也穷,根本养不起我,只好把我卖了。”

  朵丽丝站在我身后听到此话,禁不住偷偷抹眼泪。

  我叹口气道:“你想去哪里?我派人送你去。”

  洛巧儿慌忙扑倒在地:“婢子早就没有依靠了,主人买了我,我从此是主人的奴隶,求主人千万不要赶我走!”

  楚瑾墨为人朴素,并不喜欢宫中有太多的人伺候,所以宫人比耀天太后主政时减少了一半。我已经有了朵丽丝,但是如果现在赶走洛巧儿,她一个孤女无依无靠,少不得流落街头,饿死或者再被人所卖。

  想到这里,我道:“既然如此,你就留下来吧!”

  洛巧儿感激道:“多谢主人!婢子今后必定尽心伺候主人!”

  我对赫连睿说:“去唤冯荣来!”

  冯荣到了越西之后,我让他做了守藏使。这个官职主要是负责宫内和钱银有关系事物,相当于王宫的管家。

  一袭青衣的冯荣来见我,低头垂手。我说道:“冯荣,我今天在街上看到有人贩卖人口,都是些穷人家的孩子。你跟我说说,白水城现在的经济到底如何?”

  冯荣不假思索,立刻道:“白水城地偏人少,本来偏于一隅小安是没问题的,可惜经过东林亲王乱政,和楚安国不善国事,导致本来就不富裕的国家雪上加霜。要是现在再大举兴兵,恐怕族人的日子都不好过了!”

  我身躯一震,楚瑾墨空有一座白水城,兴国号称王,可惜实力太差,连百姓都养不起,如何能称霸四方?

  我沉吟道:“白水城现在缺钱,你有什么办法可以赚钱?”

  冯荣抬头,两眼射出精光,缓缓道:“属下心中早就想好了,就等着兰姑娘问属下。要充盈国库首先要大局稳定,我建议对四周的小部族颁行,封部落长,削弱他们的势力,潜移默化地消除潜在威胁。”

  我点头:“说下去。”

  冯荣见我同意他的观点,不再拘束,侃侃而谈:“第二,征收商人资产税,打击富商大贾,将冶铁、煮盐收归官营,禁止下属部族铸钱,实行货币统一。同时兴修水利,移民西北屯田,大力发展农业。”

  我站起身对冯荣行了一礼:“白水城今后的国库就靠守藏使了!”

  冯荣慌忙给我还礼:“兰姑娘千万不要这样折煞属下了!我落难之时,姑娘冒着被匈奴使者质问,引来灭顶之灾的危险都护着我,不把我交给匈奴使者。姑娘对我恩重如山,白水城就是我的再生父母,我必定为白水城鞠躬尽瘁!”

  冯荣是个人才,我很庆幸没有把他交给匈奴使者,这宝押对了,要是按照冯荣的计划推行,不出五年,白水城必定成为这片大漠上最富裕的部族!

  正说着话,宫人来报,“楚大王回来了!”

  我赶忙去迎,这场仗为何打得如此之快?

  还没有走出殿门,楚瑾墨已经风尘仆仆地回来了。一身烟尘,满脸倦容,眉目间似有着解不开的烦恼。我迎上去:“还以为你要过几天才回来。”

  他一言不发,只是看着我。我对冯荣等人道:“你们先下去吧!”

  众人退下之后,楚瑾墨走到榻前,直挺挺地躺下。我吓得赶紧去扶他,他伸手握住我的手:“不行了,天塌下来我也要先睡一觉。”说着话,呼吸变得沉重绵长,人竟然已经昏睡过去。

  我抽了下手,没有抽脱,他下意识下反倒握地更紧。我轻叹口气,坐在他的身边。他黑袍的下端满是暗红色印记,袖口处也不少,四周浮动着一股怪异的味道。我凑到他身上闻了下,马汗味夹杂着血腥气直冲脑门,立即皱着鼻子躲开。

  扯开毯子给他盖好,满心郁闷地瞅着他。从太阳正当头到天色全黑,他睡得和一头死猪一样,一动不动。

  我狠着心试图把他的手掰开,他居然在梦中还知道反手打开我,后来实在熬不住,看了看地上,铺的恰是厚厚的羊绒地毯,索性挨着榻边躺到地上,身上随意搭了点毯子边角,阖目而睡。

  难闻的味道一直绕在鼻端,我头疼地想了会,摸索着拿了条香薰过的帕子盖在脸上,方觉得心静下来,安然睡去。

  楚瑾墨拿下我脸上帕子的瞬间,我已经醒来。一屋灿烂的阳光,和着头顶一张更灿烂的笑脸,我一时有些恍惚,定定看着他。

  “好久没有见我,是不是有些想念?”他一手仍旧握着我的手,一手拎着帕子,用帕子角抚着我脸问。

  我挥手打开帕子:“你回来就占了我的屋子,我为何要想你!”

  楚瑾墨诧异道:“你怎么睡地上了,榻上这么宽,你为何不上来睡?”说罢就要拉我上塌。

  我赶紧挣脱他的手:“别胡闹了,先说说乌林的事!”

  楚瑾墨脸色一变,笑容从脸上褪去,叹口气道:“石显父子果然不白给,乌林很强大,石显父子也很会用兵,没打下来,我只好狼狈撤兵了。”

  我道:“白水城太穷,承担不起巨额的军费,更加承担不起失败的战争。我想过了,要对付乌林,既然啃不下这块硬骨头,我们就智取,不费一兵一卒拿下乌林!”

  楚瑾墨从榻上坐起身,直直看着我:“我也知道白水城打不起仗,可是如何智取?”

  我浅浅一笑:“你不必担心,我已经想到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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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章平定乌林

  待楚瑾墨沐浴更衣后,我唤来赫连睿,对他道:“你去匈奴左贤王处,告诉左贤王,说乌林部的石显父子谋反!你人机灵,一定要说得有模有样。”

  赫连睿答道:“主人放心,我必定完成任务。”

  赫连睿领命而去,到了匈奴王庭,跟左贤王的统军司添油加醋地一番汇报,说石显怎么怎么要谋反。

  我深知左贤王信任楚瑾墨,对他有种天然的亲近感,又封了他做官,楚瑾墨说什么,左贤王就信什么。楚瑾墨现在说石显要谋反,那石显就一定是要谋反。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赫连睿回来跟我汇报:“匈奴准备捉拿石显,替楚大王出头。”

  我又召来安插在乌林部的密探,问石显如今的情况。

  密探回话:“石显吓坏了,说楚大王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竟然撺掇了匈奴来打他,他又没有招惹匈奴。既然你楚瑾墨能派人去撺掇左贤王,我也能派人去!”

  我略略沉吟:“石显也派人去了匈奴?”

  密探回道:“石显为了表示诚意,带着自己的儿子,亲自去了匈奴王庭。”

  我冷笑道:“石显肯定说楚瑾墨不就是找了左贤王告状么,现在他定是要亲自去告御状,上访王庭,击鼓鸣冤。”

  密探道:“的确如此,石显父子去找匈奴大单于了!”

  我挥手道:“知道了,你继续潜伏在乌林部打探消息!”

  密探走后,赫连睿问我:“主人,石显去找匈奴大单于鸣冤,大单于会不会相信他不会谋反,反过来对付越西?”

  我缓缓摇头:“我也不知道,不过就算伊稚斜相信石显不会谋反,心中也必定会对他起疑,今后我们再对付石显就好办得多了!”

  来梅林浇水松土,已经成了我每日必做的功课。这天我带了朵丽丝和洛巧儿一起到梅林。

  梅树还是幼苗,经不起风吹雨打,就像是现在的白水城,稍有不慎,就会万劫不复。我不知道我现在做的一切是不是对的,但是我知道楚瑾墨此人雄才大略,.la

  “主人,你看这棵树好像长大了一点!”朵丽丝扶着一颗小树兴奋对我喊道。

  我走过去一看,浅浅笑道:“好像真的长大了。”

  朵丽丝道:“主人每天都来照看它们,它们也知恩图报,快快长大,快快开花。”

  我笑道:“你真聪敏,草木也是有灵魂的。”

  洛巧儿奇道:“草木也有灵?”

  我点头:“有人做过实验,让树木花草每日听半个时辰的音乐,它们会比平常的植物长得更好!”

  洛巧儿不信:“这怎么可能呢!”

  朵丽丝撅嘴,像是不满意洛巧儿对我的话质疑:“主人说会更好,就一定会更好!”

  洛巧儿低头小声道:“诺!”

  “慕兰,我就知道你在这里!”背后传来楚瑾墨的声音。

  我回头看他,眼前的男子,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俊秀。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那浓密的眉,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

  洛巧儿见到楚瑾墨,她身躯微微一颤,眼中快速闪过一丝倾慕的神色,迅速低下头掩饰。我不着痕迹地看她一眼,转头对楚瑾墨说:“你找我何事?”

  楚瑾墨走过来,看着梅林道:“你每日都来这里浇水松土,倒叫我觉得不该送你这片梅林,让你费了这许多心思!”

  我轻轻摇头:“我喜欢梅树,你不知道它开花的时候有多美。”后面的半句话硬生生地吞回肚子里“还有…霍去病也喜欢梅花。”

  楚瑾墨对我说道:“密探传回消息,石显父子到匈奴王庭找大单于告状。见了大单于石显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大单于听了石显一通汇报之后,觉得有理,石显平白无故地为何跟匈奴作对?”

  我道:“大单于肯定不相信你说石显要谋反的一面之词。”

  楚瑾墨点头道:“大单于是不相信石显谋反,还赏赐了他金银财宝。但是出于左贤王对我天然的亲近感,出于对我的无比信任,虽然赏赐了石显财宝,还是把石显本人留下来做人质,让石显的儿子回到乌林部做首领。”

  我喜道:“这么一折腾,乌林部以后再跟白水城抗衡,就处于绝对的下风头了!”又皱起了眉头:“可惜啊,没能够吞并乌林部!”

  楚瑾墨伸出手指抚平我的眉头:“不要皱眉,我喜欢看你笑。”

  我别脸避开他的手指,淡淡说道:“虽然这次没有达到吞并乌林部的目的,可是削弱了乌林部,壮大了白水城的势力。”

  楚瑾墨手指落在半空,半响终于缓缓放下,叹息道:“你想躲我多久呢?”

  我不答话,转过身去看梅林。楚瑾墨愣了一会儿,轻声道:“慕兰,不管怎样,你留在我身边就好。”

  一阵沉默,气氛变得尴尬。

  我对他说:“我让冯荣做守藏使,为白水城积累财富,咱们有钱了才能打得起仗。”

  楚瑾墨赞道:“这冯荣是个人才,他的推恩令、铸钱、屯田等政策都是针对越西制定的治国之策,我已经和他详细讨论过了,准备把这些策略都推行下去。”

  说到此处,楚瑾墨的眸子闪着光:“慕兰,我有时候在想,我们为什么还要找霍庸呢?得一个你这样的治国之才足以让我越西壮大。”

  霍庸,那千年前越西的大法师,他使越西的国力达到了巅峰。他死之后,越西四分五裂成了数个小部族,只有白水城保留了越西楚家这一脉。可是他真的就是霍去病吗?

  “千年之后,南国长安,我必将带着剑使去而复返。”他留下的这句遗言究竟会不会实现呢?

  楚瑾墨骑射的功夫厉害,这是在马上练出来的,他和一般的贵族一样有一个爱好,那就是打猎。

  这天楚瑾墨带着我和一众侍卫一同出去打猎。此时已经是秋季,蓝天白云,遍地金黄。

  楚瑾墨兴致正高,一骑白马像一道白色的闪电飞驰着,他回头笑着对我说:“慕兰,你高兴吗?”

  秋天的田野,一片金黄,好像给大地铺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地毯。温柔的秋风轻抚着大地,辽阔的田野一眼望不到边际。

  田野里成熟的稻子,颗粒饱满,沉甸甸的,随风起舞,飘散着醉人的芳香,翻腾着滚滚的金波,好像灿烂的彩霞撒落在田间地头。

  黄澄澄的谷子,被谷穗坠得直不起腰来,可它还是使劲地随风摇摆,好像是在为金色的田野唱着赞歌。

  我望着这片诱人的金黄,心中欣慰,等到庄稼都熟了,百姓就能够吃饱肚子了。百姓吃饱了肚子,卖儿卖女的事情也再不会发生了,更加不会造反了!想到这里,我点头道:“我高兴!”

  楚瑾墨不知我心中所想,以为我是因为出来打猎而高兴,他放缓脚步,策马走到我身边,“你要是喜欢,我们以后常来。”

  我正要答话,突然见到前方冲出来一群人,扬着马蹄横冲直撞,竟然直接策马骑入了田中。我脸色一变,喝道:“你们是什么人!”

  我的声音过小,那群人没有听到,依旧在已经成熟的庄稼地里践踏。我顿时无名火气,大声喊道:“不许踩坏庄稼!”

  楚瑾墨从未见过我如此词严厉色,呆了呆,马上反应过来,对侍卫说:“你过去阻止他们。”

  侍卫领命,打马扬鞭而去,和对方说了些什么,竟然无功而返。回来跟楚瑾墨报告道:“那是普敏部族的拓跋真首领。”

  我抬眼望去,领头一人策马朝着我们而来,他穿着墨色的缎子衣袍,袍内露出银色镂空木槿花的镶边。腰系玉带,手持白玉柄的马鞭。他的下巴微微抬起,杏子形状的眼睛中间,有星河灿烂的璀璨。

  他见到楚瑾墨笑道:“楚大王好兴致,你也来打猎么?”

  楚瑾墨淡淡道:“拓跋真你为何纵容属下践踏庄稼?”

  拓跋真呆了呆,随即笑道:“我在追捕猎物,猎物逃进了这里。不过是些庄稼地,没了再种就是了,何必介怀!”

  我轻轻摇头,说道:“你错了!”

  拓跋真朝我看来:“这位是?”

  我道:“我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百姓。这些庄稼刚刚成熟,野兽逃进了田中,你派人骑马去取,等到抓到猎物,庄稼已经剩余没有多少了。百姓辛苦一年的成果没有了,你叫他们如何生存!难道猎物比百姓的命还贵重?”

  拓跋真脸上依旧挂着笑,手中的马鞭却高高扬起朝我挥来,马鞭落到半空,被另一根马鞭缠住。楚瑾墨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淡淡说道:“拓跋真,她的话就是我的话!”

  拓跋真眼中闪过一丝诧异的神色,收了马鞭,悻悻然道:“那就是场误会了,既然如此,我这就告辞了!”

  说完他调转马头,带领属下离去,他在马上回头看了我一眼,表情似笑非笑。

  待他走后,楚瑾墨对我道:“此人是普敏部的首领拓跋真,普敏部是越西一个小部族。”他顿了顿说道:“慕兰,我没想到你不喜欢打猎。”

  我摇头,看着那些被踩坏的庄稼,心痛地说道:“我也喜欢打猎,也喜欢在马上驰骋这种感觉。可是打猎打光了母兽,幼兽们就无法过冬,百姓也猎不到猎物。庄稼被踩坏了,百姓吃什么?肚子都吃不饱,如何谈得上安民?”

  楚瑾墨身躯一震,呆呆看着我,我继续道:“匈奴贵族爱好打猎,还为了打猎用的海东青专门设置了鹰路。放纵鹰犬打猎,有害无益。”

  楚瑾墨顺着我的眼光望向金色的田野,点头道:“你说得对,这些庄稼是百姓的命根子,从今往后我再也不打猎了!”

  我对他露出一个鼓励的笑容:“不如设个围场,每年邀请部族首领进行一次围猎,既可以增进拉拢感情,又可以打猎,岂不是两全其美?”

  楚瑾墨听从我的建议,在越西设置围场,从此再没有出去打猎,并且要求自己的属下,绝对不许践踏庄稼。推行此举之后,百姓连声称赞,甚至编了童谣来歌颂楚瑾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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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章普敏叛乱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楚瑾墨下令十六岁以下的从军男子都回家帮助秋收务农,如此一来,整个越西人的地盘上都是一片丰收的景象。

  我打算亲自去田间看看今年的收成如何,越西要打仗就必须要攒钱买马买铁,但是这些军费万万不能影响到百姓的生存。我心中牵挂着此事,便带着赫连睿,朵丽丝兄妹出城去田间查看。

  走在金黄的田野间,看到许多越西的百姓正在劳作,虽然辛苦,但是他们的脸上都挂着笑容。

  我问一个正在劳作的老者:“阿翁,今年的收成如何?”

  那农民直起身子,黝黑的皮肤上有着岁月留下如刀刻一般的痕迹。他手中握着镰刀,脸上扬起憨厚的笑容:“今年的收成好啊,有这么多粮食,我们一家五口吃都有剩余呢!”

  旁边一位中年妇女接过话茬道:“是啊,全靠了楚大王的英明统治!”

  “是啊!全靠了楚大王!”

  我浅浅一笑,如此一来,越西壮大指日可待了!

  在回城的路上,我坐在马车里,心中想着二十一世纪的种植技术,如果能帮助提高粮食产量那就太好了。

  袁隆平的水稻杂交技术是怎么回事?水稻适合种在南方,因为南方降水多,热量条件适合水稻成长。而越西地处北方,天气干燥,适合小麦的成长。

  回头一定找人好好研究下,如何提高小麦的产量,不仅越西人自己够吃,最好还能出口,拿粮食去换武器。有钱了还能买铁,买盔甲,买马。到时候白水城就是越西地界上最强的部族。

  我心中计划着雄伟蓝图,一时不自觉地一丝笑意逸上了嘴角,哈哈一声就笑出声来。朵丽丝不解问道:“主人,你在笑什么?”

  我笑道:“我在想一石小麦能换几把刀。”

  朵丽丝更加困惑了:“什么?”

  正说着话,突然赫连睿一声厉喝:“你们是什么人!”

  接着听到一个男子声音说道:“我家主公请兰姑娘去做客!上!”

  我心中一惊,今天是便装出城,只带了赫连睿一个护卫,对方不知道有几个人,恐怕赫连睿要吃亏。是谁这么大胆,敢在白水城的地盘上公然抢人?

  外面传来打斗的声音,朵丽丝吓得面无血色。我挪到窗边,轻轻掀开帘子往外看去,只见四五个黑衣人围着赫连睿纠缠打斗在一起。赫连睿虽然武功高强,但是对付这么多人还是心有余力不足,没过多少招,就败下阵来。

  我知道赫连睿一定会舍命保护我,他此时双眼泛红,身上又被刺中一剑。我大声喝道:“住手!”

  我掀开门帘下了马车,赫连睿身上受了几处刀伤,鲜血直流,我皱眉看了看他的伤口,冷声对那几个黑衣人说道:“你们主公是谁,为何要见我?”

  其中一个黑衣人道:“兰姑娘跟我们去就知道了!”

  我道:“带路!”

  黑衣人刚往前迈出一步,想带我走,突然空中飞来一支箭,直直没入了他的胸口。他睁大眼睛不敢相信地低头去看那插入胸膛的箭,踉跄退了两步,接着就倒地不起。剩下的黑衣人顿时大乱,想过来抢我,赫连睿举起宝剑挡在我的面前。

  此时不远处冲过来十几骑,我眯眼一看,为首的是那如女子般,面相阴柔的琴南。他此时大弓握在手里,刚才那支箭就是他所射出的。

  现在的情况发生了变化,我们这边占了上风。黑衣人见情况不妙,琴南人多势众,赫连睿拼死保护。他们只好放弃掳我,迅速撤走。

  琴南一马当先冲到我面前,对一个手下说:“你带人去追!”那人领命,率领部众去追。

  琴南下马走到我身边,问道:“你没事吧!”

  琴南是个极美的男子,长眉若柳,身如玉树,长长的头发披在雪白颈后,简直可以用娇艳欲滴来形容。一个男子能长成这样,也是天下少有。

  我道:“没事,多亏将军及时赶到。”

  琴南像是松了一口气说道:“幸好我巡城走到这里,发现不对劲。他们是什么人?”

  我摇头:“不知道。”

  回到白水城,楚瑾墨听琴南汇报了此事,极为震惊,命令琴南立刻去追查这些来历不明的黑衣人。

  处理完此事,楚瑾墨对我说:“普敏部出事了!”

  我问道:“怎么了?”

  楚瑾墨叹口气道:“左贤王派人来说,普敏部的拓跋真叛乱了,左贤王要对普敏部用兵,来询问我的意见。”

  我沉吟道:“看来左贤王把你看成是他在越西地区的代表,只要越西一出事,先问你这个顾问的意见。”

  “恐怕这次普敏部是保不住了,都是我越西男儿,可惜啊!”

  我眼珠一转,轻笑起来。楚瑾墨不解,看着我。

  我收敛笑容道:“上次没能吞并乌林部,这次送给我们一个普敏部倒也是个划算的买卖!”

  楚瑾墨古井般的眸子热烈地看着我:“你又有什么主意?”

  我道:“你立刻派人去跟左贤王说,让他不要出兵,拓跋真这事交给你,保证干得漂漂亮亮的。不用天朝一兵一卒,不费天朝一刀一枪,你就能帮左贤王平了此次的叛乱!”

  我继续道:“左贤王想利用你来对付越西人,以夷制夷。但是一旦我们和普敏打起来,只会两败俱伤,最后匈奴得利。这次我们不但能获得匈奴的信任,又能发展自己的势力。”

  楚瑾墨带着我,亲自去普敏部拜会拓跋真。拓跋真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小小一个普敏部一念之差,拍案而起就敢跟匈奴干,拓跋真还真是不知道自己是吃几碗干饭的。

  到了普敏部,拓跋真出来迎接,“楚大王亲自光临,我普敏部真是蓬荜生辉!”,他的眼睛只在我身上转了转,就像是没有看到我的存在,和楚瑾墨一道走进了帐篷。

  拓跋真问道:“不知道今日楚大王前来所为何事?”

  楚瑾墨淡淡道:“拓跋真,你可知道匈奴左贤王已经下令派兵攻打普敏?你有几颗脑袋竟然敢跟匈奴作对?要不是我拦着,你拓跋真死无葬身之地!”

  拓跋真身躯一震,俊美的脸上闪过诧异的神色,随即说道:“我也不是想和匈奴对着干,只是你也知道如今的形势。大汉兵强马壮,又有霍去病这样的名将,匈奴如今无暇分身,我就想着现在是不是该单干的时候了?”

  我听到“霍去病”三个字,心中一痛,立刻不自然起来,楚瑾墨不着痕迹地看我一眼。

  他对拓跋真说道:“你好糊涂啊,匈奴再不济,雄踞大漠数十年,都不用自己动手,光是挑唆越西人打越西人,普敏小小部族就受不了。”

  拓跋真吸了一口冷气:“幸亏楚大王仗义,把这事拦下来,普敏不用受到匈奴攻击了。”

  楚瑾墨道:“我看白水城和普敏部最好结亲,联合起来,匈奴就不敢欺负我们。”

  拓跋真视线朝我看来,对楚瑾墨道:“我不是不相信楚大王,只是楚大王如何表示自己诚意呢?不如留下身边这个女人在我普敏部做客。”

  我淡淡说道:“楚大王行事光明磊落,既然你不信,那我留下来做人质。”

  楚瑾墨身躯一震,朝我看来,我递给他一个肯定的眼神。

  拓跋真哈哈一笑,站起身来,激动地拥抱楚瑾墨,两人行抱见之礼。拓跋真说道:“没想到我们越西部族有这么仗义的人,楚大王放心,我绝不会亏待慕兰姑娘!”

  楚瑾墨古井般的眸子深不见底,看不出心思想着什么,他淡淡道:“拓跋真你言重了,慕兰就留在你这里了。”

  拓跋真转头对手下吩咐道:“设宴,我要盛宴款待楚大王!”

  片刻后,宴会在拓跋真的大营里举行,因为普敏不用打仗了,部族的人都很高兴,放开了喝,我被送到一处营帐休息。

  正坐在营帐中梳头,帘子撩开走进来一个人。我在镜子中看到拓跋真的人影,他俊美的脸上似笑非笑,走到我身后道:“慕兰,请你来做客可真不容易!”

  我想起之前遇到想掳走我的黑衣人,淡淡说道:“你强掳不行,如今就开口跟楚瑾墨要,不知道慕兰何德何能能够得到拓跋真首领的抬爱”

  拓跋真眼珠晃了晃,“你果然如传说中一样的聪明。那日在田间见到你,我就想着胆敢当面呵斥我的女人,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一定要从楚瑾墨手里抢过来好好看看。如今楚瑾墨这么容易就把你送给了我,可见他对你也不怎么样!”

  我并不恼怒,脸上波澜不惊:“宴会设好了吧,请吧!”

  拓跋真俊目盯着我的脸庞,我却丝毫不畏惧,他似笑非笑,半响收敛笑容,认真说道:“你放心,我绝不会轻易像楚瑾墨一样把你送给别人!”说罢他再不看我,撩开门帘朝外走去。

  我心中冷笑,拓跋真,你如此不知轻重,不懂进退,今日就是你的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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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章吞并普敏

  宴会上,拓跋真得意忘形,和楚瑾墨有说有笑,这次普敏部叛乱,沒想到反倒不是祸事,居然因祸得福,不仅不用跟匈奴打仗了,还和白水城结成联盟。想到此处他又举杯跟楚瑾墨碰杯,我坐在席间冷冷看着。

  拓跋真酒后俊脸微红,“楚大王,你真是我越西男儿中的大英雄,连最心爱的女人都送给我了,你放心,从今往后我普敏部唯你楚瑾墨马首是瞻!”

  楚瑾墨脸上沒有任何表情,看不出喜怒,说道:“越西地处边陲,夹在大汉和匈奴两大强敌之间。我们越西人只有紧紧团结在一起,才能不被人欺负。”

  拓跋真道:“你说得对,喝!高兴!”

  这次盛宴普敏部所有的将领都参加了,酒瓶堆积如山,人人喝得脸红耳赤。

  我怕楚瑾墨也多喝了,一直在留意他。他感觉到我的视线,朝我看來,给我递上一个惊醒动魄的微笑。与楚瑾墨相处几个月,我们互相帮助,互相扶持,可以称得上是一起出生入死的朋友。

  此时见到他的笑容,不知道为何,竟然心猛跳了一下。我慌忙收回视线,今生绝不会再去爱上一个人了,霍去病一人就够了。

  普敏的一个贵族举着酒杯走到我面前说:“慕兰姑娘,敬你一杯!”

  我不喜饮酒,特别是越西的酒和匈奴一样,有一股难闻的马奶味。我皱了皱眉,刚想出声拒绝,只见拓跋真猛地抢过那人手中的酒杯,一口喝干,他的视线火热而炙烈。

  楚瑾墨沒有说话,只盯着眼前的酒盏,不知道在想什么。我却了解楚瑾墨,越是在生气的时候,他就会越沉默。平日里,他虽喜怒不形于色,但是只要他决心做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

  宴会一直开到晚上,拓跋真已经酩酊大醉,大营里的普敏将领都喝高了,躺在地上不能动弹。这时候,楚瑾墨动手了。

  一阵急促的脚步传进营内,进來几个越西侍卫,冲过來就拿绳子把众人捆了。普敏的将领此刻方知坏事了,想挣扎起來,无奈四肢无力,全身发软。眼睁睁看着如狼似虎的越西侍卫把自己捆了。

  拓跋真怒道:“楚瑾墨,你这是干什么!你疯了吗?”

  楚瑾墨将酒盏摔在地上,冷冷说道:“小小萤火之光也敢跟月亮争辉!你想要慕兰,你也配?”

  我走过去,居高临下看着被捆成粽子似的拓跋真,摇头说道:“拓跋真首领,你这人气量不行,连你的酒量未免也太差了些!”

  拓跋真喝道:“我平日里千杯不醉,这区区几坛酒怎么会醉!”他眼珠一转,随即想到:“莫非你在酒里下了药?”

  我点头:“不错,我们自己都先吃了解药,所以怎么喝都不醉。而你们普敏部的人…不对,今后再沒有普敏部了!”

  拓跋真睁大双眼,还要再说什么。楚瑾墨冷声道:“送去给匈奴左贤王!”

  走出拓跋真的大营,此时楚瑾墨带來的伏兵已经将普敏部剩余的残兵全部制服,普敏部众见首领拓跋真和将领们全部被俘虏,知道大势已去,纷纷投降。

  夜晚的一丝凉风吹过,我不由抖了下身子,身上立刻被披上了一件披风。我回头,楚瑾墨看着我,说道:“你为什么要答应拓跋真留下來做人质?”

  我轻声道:“只有取得了拓跋真的信任,才能这么顺利地拿下普敏部。”

  楚瑾墨面对着我,伸手过來握住我的手,他的手心竟然渗出了汗珠:“我那时候想当场动手,我真怕拓跋真对你做什么。”

  我不着痕迹地把手抽回來:“你沒有轻举妄动是对的,此战兵不血刃,不用劳民伤财就赢了,该高兴才是。”

  楚瑾墨怔了怔,终于轻叹口气,道:“走吧,去见左贤王。”

  來到匈奴王庭见左贤王,金帐里坐满了人,左贤王坐在铺着披着光华灿烂皮毛的高大王座上,衣着华贵,透着王者的气质。

  楚瑾墨上前一步:“楚瑾墨沒有辜负大王的厚爱,平定了普敏部拓跋真的叛乱!”

  左贤王满意地看着楚瑾墨道:“果然如你所说,不用我匈奴一兵一卒,不费一刀一枪,不仅平了叛乱,连拓跋真都送到匈奴來了。”

  旁人一个匈奴贵族道:“大王果然沒有看错楚瑾墨,他说能不费兵刀除掉拓跋真,果然做到了。以后越西再有不服的部族,就都由楚瑾墨去平定!”

  楚瑾墨道:“属下不仅将拓跋真送來了,还有他普敏部的所有将领和牛羊马匹都一并送來给大王了!”

  左贤王想了想道:“这些俘虏留着沒用,都归你了。牛羊马匹我们匈奴多得是,也都给你了。另外再赏你金银财宝,奖励你这次的功劳。”

  楚瑾墨低头道:“这次平乱全靠大王的英明领导,我楚瑾墨沒有尺寸之功。”

  四下里发出一片赞扬之声,左贤王点头道:“加封楚瑾墨为越西诸部节度使,以后越西诸部都由楚瑾墨管辖。”

  楚瑾墨谢道:“多谢左贤王!”

  我知道这个时候的楚瑾墨并沒有因为小小的胜利就利令智昏,他很清楚自己的分量,很明确越西目前是什么水平。将俘虏和牛羊都献给左贤王不过是以退为进,左贤王还看不上这点战利品。

  不过这样一來,楚瑾墨吞并普敏部就是名正言顺了,那可是为了匈奴平叛!

  我们在驿站休息,楚瑾墨道:“这回不仅吞并了普敏部,还捞了个节度使做,真是一箭双雕。”

  我正色道:“我早就想跟你说了,小小白水城区区几千人,加上周围的小部族也不过万把來人。如今你称王建国,匈奴岂会容你?不如趁此机会,顺水推舟,以后都称使君。一來是麻痹匈奴,二來是不让自己成为众矢之的!”

  楚瑾墨身躯一震:“慕兰,还是你想得周到。”

  我们正说着话,突然我感觉到有人在看我。我朝那人看去,不禁吃了一惊,赵破奴?

  那人浓眉大眼,身材彪悍,扮作客商的模样。此时他坐在驿站的席上,端着茶盏,眼睛直直望着我,正是霍去病的亲信赵破奴!他怎么会在这里?

  赵破奴站起身來,走到我的身边,对我说道:“慕兰姑娘?”

  楚瑾墨不待我回答,立刻说道:“阁下认错人了!”

  赵破奴肯定道:“你就是慕兰姑娘,我绝不会认错!”

  楚瑾墨一个眼色,手下几名侍卫立刻涌上來架住赵破奴,赵破奴寡不敌众,我怕他吃亏,连忙阻止:“不要伤他,放他走!”

  赵破奴挣脱侍卫,对我说道:“慕兰姑娘,你怎么会在这里?你可知道霍将军…”

  他话还沒有说完,楚瑾墨拔出佩刀,冷冷说道:“想要命就立刻滚,再说一个字,我就杀了你!”

  赵破奴脸色一变,就要动手,众侍卫纷纷拔刀相向。我对赵破奴摇摇头,“你走吧!”

  赵破奴想说什么,终于跺跺脚,转身出了驿站。

  回白水城的路上,我问楚瑾墨:“你怎么不问我?”

  楚瑾墨摇头:“我什么都不想听,你什么话都不用说,我好累,我们快回家吧!”

  在听到赵破奴说出“霍去病”三个字的时候,不仅我的身体震动了,一旁的楚瑾墨也是被震动。他深知霍去病在我心中的份量,此刻他的心中有太多的不安和不确定,宁愿学鸵鸟逃避。

  赵破奴为何千里迢迢來到匈奴王庭,他是來打探军情的吗?霍去病又要出击匈奴了吗?

  我轻叹口气,如今在他身边照顾他的人是李梓微,我又何必一直念念不忘!我打马扬鞭,随楚瑾墨朝白水城而去。

  在楚瑾墨的带领下,白水城越來越强大,但是楚瑾墨并不满足。我知道他心中有更宏伟的目标要实现,那就是统一越西,做所有越西人的领袖。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武装力量一定要强大。

  首先必须有兵器,而要有兵器,最重要的就是要有铁器,越西人并不会冶铁,所以得到铁器是目前的重中之重。

  楚瑾墨下令,往后白水城的人去任何部族做生意,首先要收集的物资就是铁器。不惜任何代价,名马俊禽,东珠黄金,只要能换來铁器这些都全给。

  白水城有些人就不乐意了,说这么多宝贝去换铁器,实在是太不值得了。这些话越传越多,一來二去就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我想着必须要给这些人做思想工作了,让他们明白铁器对我们目前的重要性。于是我让楚瑾墨设宴,请了这些不满的人來。

  在宴会上,酒过三巡,便有人提起了铁器的事情。

  我对他们说:“你们眼光要放长远一些,得到了铁器之后,我们的部族就会强大,其他部族就会被我们吞并。这些个我们给出去的名马俊禽,东珠黄金,早晚有一天还是我们的!”

  众人一阵交头接耳,琴南走出來说:“慕兰姑娘说得对,有了宝剑宝刀,这些给出去的东西抢回來就是了!”

  众人点头称是,我见思想工作做得差不多了,就说道:“大家一定要注意,现在对我们最重要的就是铁器,大家听我的,全体出去找铁!”

  从此白水城的人出去做生意,只要能跟邻部族换到铁器,不惜一切代价,山高水深,再远的道路也要运回到白水城中,用以打造兵器。

  白水城先有冯荣做守藏使,推行了一系列的富民政策;后又源源不断的铁器运回到部族。白水城国富兵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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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章王叔叛乱

  白水城区区几千人谈不上国,部族里的成年男子基本都是能打仗的,铁器的使用对于原始落后民族的重要性怎么形容都不过分。

  汉武帝北逐匈奴两千余里,打得匈奴漠南无王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匈奴人的箭头是用石头和骨头磨成的,无法射穿汉军穿的锁子甲。

  汉军骑兵冲锋的时候,身中多少箭都沒关系。插得跟刺猬似的,照样能打。到了隋唐时期,北方游牧民族掌握了冶铁技术,射出來的箭不再是骨头石头了,而是铁箭头,能够射穿锁子甲。

  此时中原就出现了带护心镜的铠甲,用整块金属制成的板甲,叫明光铠。这就属于板金甲,不再是锁子甲了。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白水城掌握了铁器,在对匈奴以及周边部族的战争中就能立于不败之地。

  楚瑾墨也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当邻部族满足于眼下美好的生活,小富则安的时候,楚瑾墨眼光非常长远,大量铁器进入楚瑾墨的部族。打造兵器,赶制刀枪,使用农具。

  经过这么一番楚瑾墨的励精图治,白水城变得比以前更加强大。其他部族在楚瑾墨面前就有两个选择,要么投降,要么灭亡。楚瑾墨大有统一越西之势。

  此时的楚瑾墨对于匈奴的态度还是相当恭敬的,想尽一切办法不要刺激匈奴,他知道这个时候还沒有到和匈奴抗衡的时候。

  楚瑾墨对匈奴恭恭敬敬,格尽职守,做好了越西节度使的本分。

  这时候有一个叫斜月的部族起兵叛乱了。斜月叛乱,楚瑾墨主动请缨,不用天朝大国出兵,微臣率所部足矣消灭叛匪。

  左贤王非常高兴,你这个越西节度使不是白干的,解君父之忧,这仗就你去吧!

  于是越西人看到一个完全不同于以往部族的越西人出动了,身披铁甲,腰悬铁刀,射出來的箭头是铁箭头。这样的武士跟裹着兽皮,放石头箭的人一打仗,结果可想而知,斜月部稀里哗啦就败下阵來,斜月部就被楚瑾墨吞并了。

  吞并斜月部之后,楚瑾墨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向匈奴王庭献俘,全靠左贤王英明领导,将士用命,我楚瑾墨自己无尺寸之功。

  打完了斜月部族之后,楚瑾墨沒有贪图战利品,而是主动给匈奴献俘。左贤王看了高兴极了,越是昏庸的人越是喜欢这样的臣子。

  左贤王道:“上次平定拓跋真叛乱,你就不肯收战利品。这次俘虏都给你了,至于战利品,我们这里猪牛羊全有,也都给你了!”

  就这样,不仅吞并了斜月部,战利品还都归了楚瑾墨。楚瑾墨背靠匈奴,是大树底下好乘凉,在匈奴的眼皮子底下发展自己的势力。

  由于白水城的吞并速度过快,有很多遗留问題沒有解决,吞并了一些新部落來不及消化,对楚瑾墨的民族认同感不强,这时候就出现了一些反对的声音,其中反对最激烈的就是楚瑾墨的叔叔,,楚宣迪。

  楚宣迪这个人我听楚瑾墨提过,不是个好人,心怀异志。楚瑾墨明升暗降,让楚宣迪做部族长老。

  我奇道:“部族长老是个什么官?”

  楚瑾墨道:“他自己原來有一个部族,这个部族什么都听他的,用人用财都归他。现在我让他做白水城部族长老,名誉上是部族的领袖,但是实际上他不掌握兵权了。”

  我点头道:“如此就可以打消他的势力了。”

  楚瑾墨道:“按说我对他已经够仁至义尽了,他想反抗我,我不但不处置他,还给他这么高的荣誉。他要是识相点,就把权利交出來,高高兴兴做他的部族长老,后半辈子也可以富贵平安了。”

  楚瑾墨的想法是仁慈的,可惜楚宣迪沒有自知之明,一门心思想篡夺白水城的领袖实权,铁了心了要跟自己的侄子过不去。

  楚宣迪不但唆使白水城部众反抗楚瑾墨,他还公开宣称现在是大家选边站的时候,让大家选择是站在他一边,还是站在楚瑾墨一边。跟着他走有肉吃,跟着楚瑾墨走沒命。搞得白水城人心惶惶,乱套了。

  毕竟楚宣迪是楚瑾墨的叔叔,部族的长老,他起來挑唆,一个很严峻的形势摆在了楚瑾墨的面前。面对自己的叔叔挑拨离间,部众人心离散,楚瑾墨该怎么办?

  楚宣迪这个时候甚至不惜引狼入室,勾结其他的部族。他勾结了越西最大的一个部族叫乌春,进攻白水城。

  此时内忧外患,眼看之前历经千辛万苦建立起來的基业就要毁于一旦,这个不着调的叔叔,宁可把基业都毁掉,也要反对楚瑾墨。

  这晚我让朵丽丝点了香薰,一盏青灯,拿了本书躺在席子上看,朵丽丝和洛巧儿在一旁伺候。

  待我把半本书看完,坐起身子,才发现楚瑾墨已经坐在一旁的席子上睡着了。我轻声问朵丽丝:“他來了多久了?”

  朵丽丝看了眼熟睡的楚瑾墨,小声回道:“有一会儿了,见你在看书,沒让吵你,结果他自己倒是睡着了。”

  我摇摇头,他最近太累了,由于楚宣迪的事情,部众人心离散,楚瑾墨沒有少操心。

  我取过一件外套,轻轻披在他身上,对朵丽丝和洛巧儿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让她们先行退下。

  等她们走后,我坐在楚瑾墨身边,看着他的侧脸。

  在淡雅如雾的星光里,他优美如樱花的嘴唇,细致如美瓷的肌肤白皙的皮肤看上去如同鸡蛋膜一样吹弹可破,在星光的照射下显得更加迷人,又长又密的睫毛像两把小刷子,随着呼吸轻轻的扫过肌肤。

  我想摸摸他如黑玉般的头发,伸出手却顿在半空,心中百转千回,半响终究沒有落下。

  “我以为你是个洒脱的人,一件小事怎么也想这么久?”楚瑾墨缓缓睁开那双如古井般的眸子。

  我赶紧缩回手:“你來了怎么也不说话,自己在这里傻等着。”

  楚瑾墨坐直身子:“我愿意等”,他看着我轻声说:“我就是个傻子!”

  我不知说什么好,低下头不语。

  楚瑾墨叹口气道:“我一直想给你安定,沒有战争的田园生活,却沒有想到这条路这么难走。”

  我道:“是不是因为楚宣迪的事?”

  楚瑾墨点头:“现在有些人愿意去跟着楚宣迪,如果我要是强留的话,强扭的瓜不甜,留住了人但留不住心。所以谁愿意去投奔楚宣迪,我就放行。”

  我道:“到了楚宣迪那儿之后,他们就明白什么是水深火热了!”

  楚瑾墨的做法是对的,我听密探回报,去投奔楚宣迪的人到那里一看,完全就不是楚宣迪说的那样。楚宣迪对待部众根本就不像楚瑾墨这般,他为人心胸狭窄,毫无度量,吝啬舍不得赏赐。

  而楚瑾墨的宽容厚德在这个时候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些去投奔楚宣迪的人又都回來了。

  走的人只要一有回來的,不管回來多少,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一下子散了的人心就又凝聚了起來,大家纷纷又回來投奔楚瑾墨。

  不但走的人回來了,连邻部族都有來投奔的,因为他们觉得楚瑾墨这个人太伟大了,部众逃散,他不但不镇压,不追杀,相反自由放行,任由部下离散。所以部族内的危机就算是化解了。

  但是楚宣迪还联合了其他部族來对付白水城。耀天太后执政期间,白水城韬光养晦,虽不富裕,但是至少沒有战争。而经过楚安国这么一闹,白水城重新休养生息。在楚瑾墨的治理下,大多数的小部族已经归附,或者就是服从了。

  目前对白水城还能构成威胁的,或者说跟白水城的实力能够抗衡的,主要就有四个部族。分别是乌春部、苍南部、宁达部和赤月部,号称四大金刚。

  楚宣迪为了篡权,上蹿下跳,四大金刚被他挑唆了三个,乌春部,苍南部和宁达部都被挑唆起來了。除了赤月部不听他的挑唆,也可能是他觉得力量已经够了。可见如今白水城形势的紧张。

  面对如此情况,楚瑾墨冷静分析,这三部中,威胁最大,离白水城最近,杀伤力最强的是乌春部。所以楚瑾墨再三告诫自己的族人,不要去招惹乌春。能忍就忍,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千万不要主动挑衅。

  这天宫人來报,说乌春部派人來了。楚瑾墨此时出去巡视,并不在白水城中,于是我叫人把乌春使者带上來。

  我坐在正殿中,捧起一杯茶,轻轻押了一口,眼睛斜撇了殿下那个倨傲不羁的乌春使者。他穿着一身赤色短袍,腰带上挂着一个长长的流苏坠子。

  乌春使者道:“你们白水城强行夺走了我们乌春部九十副盔甲!”

  我放下茶杯道:“是不是有误会?我们白水城的人绝对不会强买强卖。”

  乌春使者冷哼一声:“要是你们不认账,我们乌春就和白水城兵戎相见!”

  我身边的赫连睿十分恼怒,立刻就要拔刀,我对赫连睿摇摇头。

  转过來对乌春使者说:“这事是我们不对,九十副盔甲原物奉还!请使者回去后代我向乌春首领致歉。”

  送走乌春使者后,赫连睿问我:“主人,这明明是乌春部的挑衅,为何如此忍让?”

  我淡淡说道:“你都看出來是挑衅了,现在正是多事之秋,不要轻举妄动。”

  我退回盔甲的事情,让乌春部找不着借口出兵,可我知道他们还会有下一次。但愿不要來得这么快!再等等,等到白水城再强大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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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巫师治病

  楚瑾墨一心要走和平路线,休养生息,发展生产。对于乌春等部的公然挑衅,采取的态度是能忍则忍,以求和平共处。

  乌春等四个部族沒想到被匈奴封为越西节度使的楚瑾墨会百般忍让,他们明摆着就是拿盔甲的事情做文章,想挑起事端出兵,而我将盔甲奉还,还道歉。一时间乌春也找不到攻打白水城的借口,越西就得到了暂时的和平。

  在越西的地界上,白水城部、乌春部、苍南部、宁达部、赤月部,五个部族实力相当,五雄并立。自古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驱使着他们要通过不断吞并其他弱小部族的方法,达到壮大自己的目的。

  白水城这时候不愿意与同样强大的其他任何一个部族发生冲突,就是害怕两强相向会给越西人埋下隐患。

  这个时候,赤月部派來使者跟楚瑾墨提出要请白水城的巫师去治病。白水城的巫师是越西最好的巫师,一般其他部族的贵族生病了,都会來请白水城的巫师回去治病。

  我问道:“不知贵部是哪位身体抱恙?”

  站在殿下的赤月使者答道:“是我们赤月族长的妻弟,南宫云。听闻白水城的巫师名满天下,很多人都治好了病,所以族长特地派我來请巫师回去。”

  我深知在这个年代,特别是这种远离中原的地方,治病的方法比较简单。一般的办法就是请神,请巫师。

  所有的越西人都是信奉这种神,即万物有灵的长生天。请巫师來跳神驱魔,以达到治病的目的。而最能通神的巫师就是出自白水城。

  楚瑾墨道:“既然如此,救人要紧,我这就派遣巫师跟使者回去。”

  等到使者走后,我对楚瑾墨说:“现在是非常时期,巫师去的话,会不会出什么岔子?”

  楚瑾墨沉思道:“如果能治好赤月族长妻弟的病,我们就能联合赤月部对抗乌春等部,.la”

  我沉默不语,我总觉得此事沒那么简单,不知道族长妻弟得的究竟是什么病,万一治不好可就麻烦了。

  白水城的巫医跟随赤月使者到了赤月部治病,在赤月族长的营帐里做法跳神,结果不是很管用,治疗了一段时间之后,消息传回白水城说赤月族长的妻弟还是去世了。

  赤月部族人十分悲痛,为什么赤月族长的妻弟沒被治好呢?照赤月部的人看來这个很好解释,就是白水城的巫师沒给好好看病,因为巫师不是赤月部的人,是白水城的人。

  而他们根本就不会怀疑这种请神驱魔的治病方法沒用,因为越西一直以來都是这么看病的。不是这种跳神驱魔的方法不管用,而是巫师沒有正确使用这种方法。

  所以赤月族长的亲属们痛哭了之后,就把白水城派去的这位巫师给杀掉了。这个消息传到了白水城,立刻激起民众群情激愤。

  巫师在一个部族里的地位是相当神圣的,他是能跟长生天沟通的人,能够沟通天界和人界,相当于是一个部族最高的精神领袖,甚至有的时候巫师的影响力超过了手握实权的部族首领。

  赤月部杀掉了白水城的巫师,白水城的民众不依了,我们好心好意让巫师去给你治病,你自己的生命被长生天召唤走了,是他命该如此,不关我们巫师的事情。

  可你赤月部竟然把我们巫师给杀掉了,此仇不报,枉为人。

  一时间白水城的气氛紧张到了极点,甚至有的下属已经召集兵马,准备杀向赤月部,为白水城的巫师报仇雪恨。

  白水城和赤月部都觉得自己有理,开始只是部族之间的一些小摩擦,逐渐控制不住态势,赤月部率兵來攻。

  白水城经过楚瑾墨休养生息的治理,有冯荣的计策富民,又有我收集铁器的计策强兵,白水城实力绝不在越西任何一个部族之下。

  这次楚瑾墨派琴南领兵抗敌,琴南不负众望,将赤月部打得大败而归。沒想到很快赤月部又卷土重來,结果是又丢了一次人,又被琴南打回去了。

  经过了两次的战败之后,赤月部终于知道白水城今非昔比,打是打不过了,所以决定來软的,派出使者跟楚瑾墨议和投降,并且邀请楚瑾墨前往赤月部接受族长的臣服。

  我听完了赫连睿的报告,连连摇头:“这是赤月的计谋,要是楚瑾墨去了,岂不是被扣下來了?”

  赫连睿惊讶道:“赤月会如此卑鄙?可我听说楚大王已经同意前往赤月议和了!”

  “什么!”我身躯剧震,猛地站起身來,急忙去找楚瑾墨。

  等我找到楚瑾墨的时候,他正在和琴南谈事。我进去后,琴南知趣地退下,留我和楚瑾墨独处。

  “我听说你要去赤月部议和?”我不等坐下立刻问道。

  “你这么快就知道了?”

  我急忙劝道:“不可以去,赤月部不安好心。”

  楚瑾墨古井般的眸子射出炙热的感情:“你是在担心我?”

  我心一窒,下意识要摇头,抬头撞上他那对深不见底的漆黑眸子,终究缓缓点了点头。

  楚瑾墨俊美的脸上逸出一丝笑容:“为了你会担心我,我也会平安无事地回來。”

  顿了顿,他继续说道:“如今越西最强的除了白水城,就是乌春、苍南、宁达和赤月四部。”

  “其中乌春等三部听信王叔楚宣迪的挑唆,一直跟白水城不对付。只有赤月部保持中立,两边不帮。如果此次能够把赤月部争取过來,多一个朋友,我们就少了一个敌人,所以我一定要去。”

  “你非去不可?”

  “是的!”

  我咬咬牙:“好,你去之后,我必定在白水城等你平安回來。”

  楚瑾墨去赤月部之后沒多久就传回來坏消息,赤月部果然如我所料,出尔反尔,以议和诈降为名,卑鄙地将楚瑾墨扣了下來。

  楚瑾墨不知生死,白水城军民群情激愤,决定和赤月部决一死战。琴南來找我,要求领兵出征前去营救楚瑾墨。

  我对琴南说:“将军,你要留守白水城。如果这个时候你离开白水城,那么万一乌春趁机率众偷袭,后果将不堪设想!”

  琴南阴柔的面容似乎要扭成一团:“大王与我虽为主仆,但是待我如兄弟,我一定要去救他!”

  我摇头:“你留下守城!”

  琴南猛地抬头直射我的眼睛:“慕兰,你到底什么意思?如今大王深陷贼手,不知生死,你还让我坐以待毙,你究竟是何居心?”

  我淡淡道:“将军,你以为我是何居心?”

  琴南看着我,一字一句重重地说道:“你是汉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站在一旁的赫连睿出声厉喝道:“琴将军,你怎么可以怀疑主人!主人为了白水城做了多少事,哪件不是为了白水城好!”

  琴南道:“那怎么解释她不肯让我去救大王!”

  “那是因为…”赫连睿还要和琴南吵。

  我出声制止:“赫连睿,你退下!”。赫连睿忍住怒气退开,仍愤愤不平地睁大眼睛怒视琴南。

  我走到琴南面前,柔声说道:“将军,我需要你留守白水城,因为这是楚家的基业,是楚瑾墨辛辛苦苦攒下的本钱。乌春强敌环伺,危机四伏,你怎么能现在离开呢?”

  琴南冷哼一声,白皙的脸上流露出嘲讽的神色:“那你说怎么办!让我不顾大王的生死吗!”

  我郑重说道:“赤月既然敢扣下楚瑾墨,必定已经做好了和白水城决一死战的准备,我们斗得两败俱伤,最后剩下乌春坐收渔利之利。我打算带领小股人马,悄悄潜入赤月去营救楚瑾墨。”

  琴南不可置信地看着我:“慕兰,你…你要亲自去?”

  我缓缓点头:“不救出楚瑾墨,我绝不回白水城!”

  琴南身躯一震,倒身便拜:“刚才情急之下,我言语多有冒犯,请你不要见怪!”

  我扶起琴南:“我要你挑出十名最优秀的死士,这次我要的是拔尖的人才,随我前去赤月营救瑾墨!”

  “十名?”琴南疑惑道:“太少了!”

  我道:“我用这十名战士组成特种兵小队,出其不意,人多反而坏事,有时候小小的一个细节就能破坏整个计划。”

  琴南仍旧一头雾水:“特种兵?那是什么?”

  我并不解释,在我心中产生了一个大胆的计划。将未來的特种兵战术,用在两千年前的边陲之地。

  我对琴南说:“请将军留守白水城,等待我的救出楚瑾墨之后,将军立刻率众前來断后。”

  楚瑾墨对我來说,像亲人又像朋友,我们互相扶持,互相帮助,在这个战火纷飞的时代里彼此依靠生存,我绝不能让他死于敌手。

  大汉和霍去病对我來说,就像是上个是世纪的事情。而我在选择离开霍去病之后,只能蒙着眼睛朝前走。

  朝前,不能退,一步都不能!

  虽千万难,吾往亦!

  琴南从他的部队里,选出了十名最优秀的战士给我。我带着十名战士和赫连睿,乔装打扮成了香料商人,前往赤月部营救楚瑾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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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章营救瑾墨

  我带着赫连睿和十名死士扮作香料商队,马不停蹄赶往赤月部。路上赫连睿问我:“主人,你有什么计策?”

  我缓缓道:“赫连睿你相信我吗?我一定会救出楚瑾墨。”

  赫连睿道:“主人放心,我必定会拼死保护主人安全!”

  我挤出一丝苦笑,正要说话,远远见到前方行着两个猎人,这两个人一前一后骑着马,他们的肩膀上还各自架着一只鹰。我一眼便认出这两个猎人肩膀上架的鹰,是越西才出产的海东青。

  我心中一动,打马扬鞭赶上落在后面的一个人。他身形健壮,皮肤黝黑,打扮像是寻常的猎户。我骑马到了他身侧问道:“壮士这是去哪里?”

  猎人正拿着酒囊喝着酒,转头对我说道:“要去赤月。”

  我驱马与猎人并驾齐驱,又问道:“你是赤月部的人吗?”

  猎人道:“不错,我是给赤月族长捕鹰的。”

  我又试探着问道:“前边那个人也是捕鹰的吗?”

  猎人摇头,又灌了一口酒,大着舌头说:“他不是!”

  兴许是这猎人刚刚捕获了海东青,心中十分得意,毫无防备心理,一五一十,竹筒倒豆子跟我说了他的來历。

  此时我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看着前面那个猎人离我们还有一段距离,我对紧随其后的赫连睿使了一个眼色。赫连睿立刻会意,不动声色地接近了猎人,趁着前面走的猎人沒注意,一刀就把这个猎人捅死了。

  杀了这个猎人之后,我让赫连睿骑上这个猎人的马,学他的样子把海东青架在肩上。弄妥之后,我们又驱马去追赶前面那个猎人。

  待走近了,看到那个人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一身华贵。长相虽不如霍去病英气豪放,不如楚瑾墨内敛俊秀,却像是一颗未长成的小玉树,清俊孱弱。

  此时他喝着酒,唱着小调,一路高歌,正得意洋洋往前边走。

  一回头,他看到赫连睿骑着马,架着鹰追來了。估计他是喝大了,他都沒看出來这不是他的同伴,已经换人了。他居然问赫连睿:“你怎么走得这么慢,快给我跟上!”

  死到临头还敢发号司令,我冷笑一声:“动手!”

  赫连睿举起刀子,就想跟刚才一样來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正打算结果这个人。岂料赫连睿一刀落了个空,那人竟然硬生生地避开了这一刀,翻身滚下马,就地打滚就滚进了路边的灌木丛,站起身來拔腿就跑。

  这条道路是通往赤月部的必经之路,我求速战速决,冷声道:“杀了他!”。众死士正要驱马去追,突然看到前面又來了一队人马。

  我眯眼一看,是赤月部的人,再去看那少年已经跑得无影无踪,当下心中暗叹,只好放弃去追那少年。赤月部的人马行色匆匆,并未对我们多加注意,与我们擦身而过,于是我们继续赶路。

  快到赤月部的时候,看到路口有个关卡,有一队兵士在盘查入城的百姓。

  那士兵道:“你们是干什么的?”

  我道:“我们是贩卖香料的商队。”

  士兵道:“进了城就不能再出城了,这城门要三天三夜之后才会再开。”

  我奇道:“为什么要关三天三夜这么久?”

  士兵不耐烦地挥手道:“哪來那么多废话,这是赤月族长的命令,谁敢违抗!你们要是不进城的话,赶快走开!”

  赫连睿见到士兵态度恶劣,想上前理论,我急忙对他摇头,现在不可多生事端。

  我们纷纷下马,跟随人群进入赤月部。我跟排在我前面的一位老者搭话:“阿翁,这赤月部为何要关闭三天三夜呢?”

  老者道:“小姑子你还不知道啊?现在白水城和赤月要打仗,所以戒备森严,前不久刚抓了白水城的奸细,今天午时就要斩首!”

  “什么!”我身躯剧震,脸色瞬间变得苍白,楚瑾墨这么快就要身首异处?

  那老者继续说道:“听说白水城会派人來劫囚,所以我们赤月部的族长下令关闭城门,來个瓮中捉鳖呢!咦?小姑子,你怎么了?为何脸色如此难看?”

  我挤出一丝比哭还难看的苦笑:“沒什么,赶路久了,不太舒服。”

  老者关心说道:“那你可要好好休息!”

  我们进入赤月部之后,发现城中戒备森严,到处都有巡逻的兵士。先我们一步入城的密探已经找好了安置我们的地方,很快就把我们带到了一处幽静的院落。

  事不宜迟,我对众人说:“午时就要他们就要杀人,我们必须迅速行动。你们十人立刻前往法场找好位置潜伏起來,等待我的信号,见到城中起火就立刻动手!”众人按照我的计划,快速离开院落,前往法场布置。

  赫连睿问我:“主人,我们呢?”

  我冷笑道:“游击战!打他个措手不及!”

  赫连睿一头雾水:“游击战?”

  我道:“就是不与敌人正面交锋,想办法偷袭,打完就跑,绝不恋战!”

  我叫來已经在赤月蛰伏许久的密探:“赤月粮仓在何处?”

  密探回道:“在城北!有兵士把守的地方就是了!”

  好!诸葛亮上任三把火,我在鹰肠道烧过一回东林叛军,这次再來个火烧赤月。我握着怀中改良过的硫磺火石,心中想着。

  我和赫连睿摸到了城北,果然见到一个仓库前有几个兵士在把守。如今赤月部的兵士都忙着抓城里的奸细,这个粮仓却沒有多余的士兵守卫。

  我转头对赫连睿说道:“你有什么办法能够把那几个守卫的兵士都给引过來?”

  赫连睿想了想道:“我倒是会变戏法,可他们会來看吗?”

  事到如今,只能拼一拼了,我对赫连睿道:“不管用什么办法,你把他们引开,我去烧粮仓!”

  赫连睿点头:“主人自己多小心!”

  说完他从我们藏身的地方走了出來,走到粮仓外,大声吆喝:“变戏法喽,大家來看啊!”

  那守卫的兵士挥手道:“去去去,别在这里妨碍我们!”

  赫连睿憨憨一笑道:“别着急啊,你先看看我的戏法再说。”说完他从怀里摸出一块银子,又摸出一块方布,将银子罩在方布上,对着方布念念有词,走到兵士身边:“变!”

  兵士不明所以,赫连睿得意道:“在你的身上呢!”伸手一摸,果然从那兵士身上摸出一块银子。兵士大吃一惊,觉得有趣,纷纷聚拢过來。

  我见众人都被赫连睿的戏法吸引了,悄悄踱步走到粮仓的门边,迅速推门而入,潜进了粮仓。

  进去一看,不禁目瞪口呆。这个粮仓从外面看并不大,里面却重重堆叠着无数个麻布口袋。我掏出匕首,照着麻木口袋就是一刀,划开一看,里面都是雪白的大米。

  真是天助我也!我走过去把仓库点灯用的灯油全部打翻,从怀中摸出硫磺撒上,点燃火石,瞬间粮仓变成了熊熊火海。这用越西秘方改良过的硫磺火石遇火就着,橙色的火焰夹杂着火油爆炸的劈啪声作响,浓黑的烟雾腾空而起。

  等我跑出粮仓时,赫连睿还在给兵士们变戏法。他见我冲出來知道计策已经成了,

  兵士们闻到烟味,回头一看,大惊失色,慌忙大喊:“着火了,粮仓着火了,快來救火啊!”

  此时烈火已经烧到了屋顶,火势蔓延,就像是一片红色的炼狱,根本沒有办法救。

  我和赫连睿一同往法场跑去,我一边跑一边抬头看天,此时烈日当空,刚刚好到午时。我心中焦急万分,楚瑾墨,等等我,再等等我!

  我们还沒有跑到法场,就远远见到前面已经人仰马翻,鸡飞狗跳,乱作一团。琴南这次派给我的十名死士都是白水城最拔尖的人物,战斗力就是一个重火力加强排,最适合偷袭战。我见法场骚乱,知道他们已经动手了。

  路边停着一辆马车,车夫正站在一边看前面的热闹,我对赫连睿说道:“抢马车!”

  赫连睿立刻几个大步跨过去,翻身上马,伸手拉住我,将我拉上马车。车夫惊觉马车被抢,大声喊道:“有人抢马车啊!”可沒等到他唤出第二声,马车在赫连睿的驱使下,已经横冲直撞,撞翻了街上的一排货物,朝着法场冲过去。

  等我们冲进法场,看到十名死士举着刀正围成一个小圈,圈里护住一个人,我定睛一看,正是楚瑾墨!

  此时他脸上的表情依旧波澜不惊,淡淡的神情看不出喜怒,好像今天上法场被杀头的人不是他,他只是个过客一样。

  我心道:“都什么时候了,还耍酷!”

  赤月的兵士们团团围住,白水城的十名死士个个勇武绝伦,手起刀落,长剑染血,已经杀了不少赤月的兵士。

  赫连睿驾着马车越过众人,冲进了人群,我大声喊道:“上车!”

  永远淡漠如一口古井的楚瑾墨看到我,突然神色变得很紧张,众死士拼死护卫将楚瑾墨护送上车。赫连睿打马扬鞭,马儿立刻扬蹄狂奔。

  赤月的兵士纷纷喊道:“拦住他们!”有些不怕死的直接想冲上马车抢人,不是被马车撞开,就是被后面断后的死士斩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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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章少年南宫

  马车横冲直撞一路朝着赤月城门冲去,十名死士在马车后面断后,赤月的兵士们蜂拥而至,试图拦截疯狂的马车。

  我眼睁睁看着死士们被刺了一刀又一刀,他们的鲜血染红了天,染红了地,染红了对手,也染红了我的双眼。

  我在狂奔颠簸的马车上对着后面狂喊:“你们不要死,不要恋战,快跑啊!”

  楚瑾墨一把抓住我:“小心!”

  我声嘶力竭地趴在楚瑾墨身上,泪眼如同断了线的珠子一般滚滚落下。我不是个爱哭的人,到了西汉之后,哭的次数不超过三次。可是现在,我沒有办法控制。

  他们刚刚都还是活生生的人啊!是越西的大好男儿,是白水城最拔尖的战士。

  他们家里也有父母,也有妻子,也有蹒跚学步的孩子在等着他们回去。可是…他们永远都回不去了!

  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

  楚瑾墨拍着我的背,却说不出一句安慰的话來,和赤月部的这场对峙,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赤月的兵士们并不放过我们,他们本來各自为战,被死士们斩杀了不少,可是后來有了统一的指挥,很快就掌握了局势的控制权,将我们围住。

  赫连睿驾着马车,疯狂地撞开所有企图拦住我们的人,不能放弃,已经看到了城门,希望就在前面了!

  “用箭射死他们!”

  我听到无数弓箭夹着风声,射在马车身上,楚瑾墨紧紧拥着我,用身躯护着我,怕我被射中。

  突然听到轰地一声巨响,马车不知道撞上了什么东西,因为剧烈的撞击分成了两半。一半仍旧连着前面的马儿在狂奔,一半却支离破碎成了无数大的碎片飞扬在空中。

  我失去平衡,随着破碎的另一半马车滚下地,马车仍旧在狂奔,而我半截身子已经在地上拖着。

  楚瑾墨紧紧抓住我的手:“慕兰!”

  飞驰中,我叫道:“放手!”

  楚瑾墨大喊:“不!你撑着点!”

  一只箭唰地飞过來射进楚瑾墨拉住我的手臂,他咬着牙,依旧沒有放手。

  我往后看去,后面无数赤月的兵士追逐,领头是一个十來岁的白衣少年,他看到我掉下马车,先是一呆,接着大声命令:“不许放箭,给我抓活的!”

  马车仍旧在狂奔,城门近在咫尺。

  楚瑾墨上半身腾空,倒挂在马车上死死抓住我的手,鲜血顺着他的手臂流到他的手腕,再从他握住我的手,流到我的手上,溅到了我的脸上。

  “瑾墨,你放手!”

  楚瑾墨俊美的脸色变得苍白,汗珠不断渗出,他安慰我道:“再撑一会儿,马上就到了,沒事的,你相信我!”

  不,瑾墨,我是为了救你才冒险來到赤月部,怎么可以眼睁睁看着城门就在眼前,而拖累你?

  我一点一点松开楚瑾墨抓住我的手:“你快走!”

  “不!”随着楚瑾墨的一声大喊,我终于完全松开了他抓住我的手,从马车上滚落,在地上翻转了数圈。一时间全身疼痛无比,犹如在地狱一般。

  后面追逐的赤月兵士迅速涌上來。我忍着痛楚抬头,看到楚瑾墨痛不欲生的脸和那半截马车消失了在了城门。

  白衣少年策马到了我的面前,说道:“绑起來!”

  他的手下问道:“楚瑾墨还追吗?”

  少年冷笑一声:“有了她,还怕楚瑾墨不回來吗?”

  我被抓住了,关在了地牢里,“咣当”一声,狱卒锁上了牢门。

  我把地上铺着的稻草往一起拢,堆了厚厚一高垛,坐了上去。整座牢房只有栅栏前的一小块地方,有几缕阳光通过一方窄窄的石窗斜斜射进來。

  光柱中,万千微尘飞舞,看久了人变得几分恍惚,不知道微尘是我,我是微尘,或者大千世界本也是一粒微尘?

  一双薄靴,一袭合身熨帖的月白袍,阳光自他身后洒下,为他周身染上一层淡薄如金的光晕。在这个幽暗阴冷肮脏的牢房中,白衣少年的出现并不令我意外。

  “你还记得我吗?”少年的笑容明媚温暖,我不可置信地闭上了眼睛,再睁开时,他依旧在笑着。

  “不记得了?”少年似乎并不失望,“你上次见到我时可是想要了我的命。”

  我心中一震,闪过一个画面,他就是我來赤月的路上遇到的那两个猎人中的一个,其中一个被赫连睿杀了,再想杀他时,他翻身躲过了,从马上滚入灌木丛中逃跑了。

  “我要是出去了,也会再杀你一次。”我淡淡说道。

  少年先是一愣,接着哈哈大笑起來:“早就听说白水城的慕兰聪明无比,心计毒辣,为楚瑾墨先后铲除了石显和拓跋真,吞并了他们的部族,今日一见,果然有点意思。你沦为我的阶下囚,还敢说大话!”

  “你是谁?”我问道。

  少年道:“我是赤月族长的妻弟,南宫云。”

  我身躯一震:“你…你不是病死了吗?”

  南宫云脸上依旧挂着明媚的笑容:“我要是不诈死,怎么能够引得楚瑾墨來赤月呢?可惜我天性好动,族长吩咐了我不要乱跑,可我还是忍不住偷跑出去捕鹰,差点就被你杀了。”

  我淡淡道:“楚瑾墨已经离开赤月了,你抓了我也沒用!”

  “哦?我可是听说楚瑾墨迷你迷得要死,他一定会回來救你的。”南宫云缓缓道:“他要是一天不來,你就关在这里关一天。十年不來,你就关十年。我这个人是很有耐心的!”

  我把脸别过去,不再说话。

  南宫云道:“你企图杀我,又烧我粮仓,我不会那么轻易让你死的,哈哈哈!”他笑着踱步离开地牢。

  栅栏前投进的几缕阳光,慢慢从白色变成金色,牢房一点点暗下去,黑下去,终于最后一丝金光也消失不见。

  我卷曲着身子,抱着脚。楚瑾墨会回來救我吗?

  这样被关在牢房的经历让我想起了上一次被楚安国关押的那天,那一天我在牢房等待霍去病的心情还历历在目。

  我满怀希望,等着他,盼着他。可他,直到牢房被点燃熊熊大火都沒有出现。我的心被橙黄的火舌舔舐,最后一点希望也燃烧殆尽。

  可现在我却并不希望楚瑾墨來救我。或许,这就是爱情与友情的区别。我心中并不想用他來不來作为考验他的方式。我希望他逃回白水城,领兵來战,已经两次战败的赤月部绝不是他的对手。

  瑾墨,不要來!

  人的感情究竟有多么奇怪。那日我被关在牢房,不断祈祷霍去病來救我。可如今却一点不希望楚瑾墨出现。究竟我在纠结什么?这份感情到底是什么呢?

  第二天,天微微亮起來,我一夜未眠,从栏栅外看到深蓝色的天幕。两个狱卒走过來打开牢门:“带走!”

  我被他们带出了牢房,带到城楼之上,南宫云一袭白衣,脸上依旧挂着笑:“早啊,昨晚睡得好吗?”

  我微微蹙眉,他到底想干什么?

  南宫云对我招手道:“你來看看这里!”

  我走过去往下看,发现楼下便是护城河,碧绿的河水波光粼粼,看不出有多深。

  南宫云道:“我在想你除了心计智谋,还会些什么。我想了许久都想不出答案,不过我认为你这样的女子,唯有我亲眼见到才会相信你会什么。”

  “你究竟想干什么?”

  “我想知道,你这样娇弱的女子,竟然敢牝鸡司晨,妄议朝政。如果把你挂在这城楼上,你会不会屈服呢?”南宫云对我眨了眨眼睛。

  我不由自主吸了口冷气,倒退一步,背后碰到城楼上的土墙,双手扶住墙,往后看去,已经无路可退!

  南宫云把我倒挂在城楼上已经一天一夜。我滴水未尽,饥饿、口渴都不是最折磨人的。最让我难受的是这毒辣辣的太阳,我整个人像被放进了一个巨大的蒸炉。

  我的嘴唇已经干裂得流血,倒挂使我的血液都冲到了头顶,我头晕脑胀,而炙热的太阳使我更加昏眩。已经快要看不出东西,只看到整个世界都是倒过來的,还笼罩着一片水蒸气。

  南宫云站在城楼上悠闲地说道:“你要是受不了向我求饶,我就暂时放了你,只是暂时的!我就当粮仓的仇报了,可你杀我的仇还沒报呢!”

  他的声音此刻在我听來如同嗡嗡乱叫的苍蝇一般讨厌,在我耳边挥之不去。结实的绳子绑在我的腿上,把我倒吊着,我的手也被捆上了,连去擦下汗都不行。

  南宫云举起手,往下一指,我感到一直拖住我的腿的绳子骤然失去力量,我往下面的护城河急速坠去。

  我一声尖叫,猛地感觉腿上绳子一紧,力量又回來了,我整个人又被提了上去。

  南宫云道:“害怕了吗?那就快求我!”

  我被他幼稚的行为气得恼怒,脱口而出大声道:“我怕你妹啊,不就是蹦极嘛,姐们早就玩得都不想玩了!”

  南宫云疑惑道:“你怕我妹?我沒有妹妹啊?蹦极又是什么?你不是挂久了人变傻了吧,怎么净说些疯话?”

  我已经被他折磨地忘记这是两千年前的世界了,竟然气得用现代的话骂他。

  南宫云手再次往下指,我又如同失了线的风筝一般急速下坠,只是这一次他沒有及时收手,我整个人被坠入了碧绿的护城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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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章瑾墨被俘

  入水前我根本來不及闭气,猛地一头扎进水里,在水中剧烈地挣扎。突然感觉脚上的绳子又是一收一紧,把我拖了上去,我咳嗽着吐出刚才喝进去的水。

  南宫云似乎对这种玩法很感兴趣,我就这么被他一拉一放坠入水中数次。终于不知道他是玩够了还是怕弄死我,停了下來,却忘记把我放下來。

  夜里,我依旧被倒挂在城楼之上。这个地方昼夜温差极大,白天的太阳像是要把人烤干,夜里的凉风却吹得我牙齿不住地打颤。

  我死命回忆白天的炙热,却一点也想不起來热究竟是种什么样的感觉,此刻全身都在发抖。我晕了又醒來,醒來又昏过去,只见到太阳又从东方升起,四周一片金辉。

  两天了,我知道自己已经到了极限。这样也好,眼睛一闭一睁,说不定这场噩梦就会醒过來了!

  突然我见到前方沙尘滚滚,倒吊使我晕眩,我眯着眼睛朝那些沙尘看去,是军队!是白水城的军队!一面写了个“楚”字的大旗迎风飘扬,是楚瑾墨!他真的來了。

  南宫云的声音这个时候又传了过來:“看到了吧?我说过楚瑾墨一定会回來救你。哼!也不知道他喜欢你什么?你这样倔强的性子,就像是草原上最烈的马。长相又这么普通,根本看不出有什么值得一个男人看重的!”

  我心中却是翻滚着剧烈的感情,楚瑾墨,你为什么要回來?难道你为我做的还不够多吗?

  有些人彼此之间,仿佛有种很奇怪的吸引力,正如铁磁石一般,彼此只要一遇着,就会被对方牢牢地吸住。此时我对楚瑾墨來说,就是那块吸引他的铁磁石。

  等到那支军队接近,我清楚地看到了楚瑾墨。此时他手持宝剑,遥遥指着城楼上的南宫云,咬牙切齿。

  南宫云大声喊道:“楚瑾墨,你看到这个女人了吧!你不想她死,就一个人走过來!”

  “别过來!”我张嘴喊道,可惜我已经被折磨了两天,根本沒有半分力气,此时被倒挂着,喊出的声音连我自己都听不真切。

  我看到楚瑾墨身边的将士极力在劝阻他,楚瑾墨却力排众议,一个人单骑走到城楼下。

  “慕兰!”

  我看到颠倒的世界,颠倒的楚瑾墨。这个时候才发现,无论表情多严肃的人,假如你倒着去看,他那样子也会变得很滑稽。可惜,我现在连哈哈大笑的力气都沒有了。

  “放了她!”楚瑾墨一字一句抬头说道。

  南宫云点头:“好,我放!”说完,他的手往下用力一挥,我一声惊呼,绳子再次失去力量,将我坠入河中,只是这一次他沒有再拉我上去。

  我双手双脚都被捆着,沒有办法游泳,在水中立刻就沉了下去,不能呼吸,我的肺部感到一股巨大的压力。

  恍惚中看到一个人影朝我游过來。碧水粼粼,水波荡漾间,我看到楚瑾墨的一头黑发张扬在水中。

  我的眼睛渐渐闭上,两天的折磨和疲倦,此刻一入水便感觉自己再难以支撑下去。闭上眼睛之前,楚瑾墨游到了我的身上,他的嘴唇凑了上來,吻住我,以口渡气,一口空气进入了我的肺部。

  我睁开眼睛,对上他深不见底的眸子,此刻那对眸子里有焦急、关心、忧虑,还有深刻的情愫。

  楚瑾墨拥着我用力向上游去,刚浮出水面,就看到岸边已经站满了拿着刀的赤月部兵士。

  南宫云笑道:“如何?楚瑾墨究竟还是去而复返了!”

  我一直在怀疑,南宫云这个人是不是小时候受了什么刺激,让他的心理有些变态。之前他诈死引來了楚瑾墨,本來要杀楚瑾墨,现在却不杀了。

  原本他是把我倒吊在城楼之上,现在却将我也请到了这宴会之中。

  楚瑾墨坐在我的对面,而我坐在南宫云的身边。我与楚瑾墨隔着宴会对望,咫尺天涯。

  坐在主席正位上方的是一个有些孱弱的中年男子,他不时地咳嗽,身边伺候他的女子是一个穿戴华丽的女子,她的面相和南宫云有些相似。

  眼前的情形她好像是见怪不怪了,男子一咳嗽她便端着一个玉碗上前,请他喝药。

  中年男子推开面前的玉碗,脸上露出疲惫之色。他说道:“小云,你怎么把他们也叫到这里來了?”

  南宫云道:“姐夫,今天他们才是主角,我当然要请他们來了。”

  原來这个中年男子就是赤月部的族长李建。我抬眼打量他,四十开外的年纪,满脸都带着倦容,不断地咳嗽声让他看起來像是极受病痛的折磨。

  李建挥手道:“罢了,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我如今身体也不好了,将來族长的位置也是要传给你的。”

  南宫云脸上挂着明媚的笑容:“姐夫,你身体好着呢,现在就要有一桩喜事,你等着冲喜吧!”

  李建疑惑道:“什么喜事?”他朝楚瑾墨看來:“是抓了他吗?”

  南宫云笑道:“上次就抓过他一回了,这次的喜事可不是他。”

  李建奇道:“那是什么?”

  南宫云哈哈一笑,说道:“姐夫,我要娶亲了!”

  李建身边的华贵女子惊道:“小云,你要娶谁?”

  南宫云对那女子道:“姐姐,我要娶楚瑾墨最心爱的女人,就是她!”说着他伸手直直地指向我。

  我和楚瑾墨同时身躯一震,彼此对视,交换了一个眼神。

  在场被震惊的除了我和楚瑾墨,还有李建。他皱眉道:“听说这个女人花样百出,心计毒辣,你要娶她?”

  南宫云道:“不错!”

  楚瑾墨冷冷道:“你恐怕打错主意了!”

  南宫云道:“是吗?我还想请你喝下这杯喜酒呢!我今晚就要娶她洞房!”说着他手一晃,手上出现了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搁在我的脖子上,“怎么样,楚瑾墨,这杯喜酒你是喝还是不喝?”

  一个侍女端着托盘,举起一杯酒送到楚瑾墨面前。楚瑾墨沒有动,也沒有说话,冷冷看着架在我脖子上的那把匕首。

  南宫云似乎在自言自语:“看來你是不想喝了。”他的匕首朝前凑了凑,我的脖子上立刻感觉到了一股冰冷的寒意,紧跟着就是一丝疼痛,有湿润的液体顺着我的脖子流下。

  “怎么样?喝不喝?如果你不喝我敬的酒,慕兰会怎么样,你知道吗?”南宫云说道。

  楚瑾墨脸上露出罕见的怒气,白皙的皮肤变得微红,他缓缓拿起面前的酒杯,一口气,一仰头喝了下去。

  “哈哈,这就对了,不过好事成双,再喝一杯吧!”

  楚瑾墨又喝下了第二杯酒。

  南宫云并沒有罢手的意思:“喝吧,喝到烂醉。”他狂笑着,一杯一杯地不断灌着楚瑾墨。

  我望着楚瑾墨,心头如在滴血一般地疼痛,为什么他要回來?为什么他如此在乎我?

  我紧握着双手,直到指节发白都沒有察觉,指甲深深陷入我的手掌,却不及我心头十分之一的疼痛。

  瑾墨,我究竟该拿你怎么办呢?

  楚瑾墨又喝完了一杯,突然身体一晃,他眉头一皱,将酒杯摔在地上:“南宫云,你在酒里放了什么!”

  南宫云若无其事道:“当然是蒙汗药啊!”

  楚瑾墨一阵踉跄,跌倒在地上,用手支撑,强自半站着。我惊呼道:“瑾墨!”

  楚瑾墨抬头看向我,露出一丝微笑,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用力插在自己的大腿上,瞬间血流如注。他冷冷道:“我绝不会昏过去。”

  南宫云道:“沒想到你这么能撑,换做寻常人早就晕了,可你竟然还沒昏过去。”

  我大叫着,想扑过去,却被南宫云一把抓住:“不要着急,我给你的相好吃的是蒙汗药,不是毒药,他死不了,不过是怕他坏我今晚的事,才想让他先安静地睡会儿。”

  “你究竟想干什么!”我冷声道。

  南宫云对我眨了眨眼睛:“娶你啊,我不是说过了吗!”他招手对手下道:“把楚瑾墨关进地牢!”

  楚瑾墨把匕首拔出,几招就制住了一个赤月侍卫。南宫云摇头道:“楚瑾墨,你想我在慕兰的身上也划上一刀吗?”

  楚瑾墨身子一僵,就把武器丢在地上,我眼睁睁看着他被侍卫带了下去。

  宴会过半,李建身体不适早已经离席,只剩下南宫云和赤月的贵族们还在豪饮。

  南宫云将一杯酒递到我的嘴边:“喝吧!”

  我别开脸,伸手打翻酒杯:“不,放开我,我不喝酒!”

  南宫云用手撑着头:“好好,今晚…不勉强你。”

  他的眼光像是刀,看得我浑身不舒服。又听见他喃喃自语道:“你明明就长得很一般,为什么你冷冰冰的样子,越看越让人觉得心痒痒呢?”

  我狠狠瞪了他一眼,连话都懒得和他说。

  南宫云哈哈大笑,周围的贵族们纷纷上來给他敬酒:“恭喜,恭喜,今晚得良人美眷,人生快事!”

  南宫云來者不拒:“再倒再倒!今宵的酒味道特别好!”

  我坐在他身边,一股浓烈的酒气熏得我直皱眉,我坐在这里度日如年,希望他快点喝醉,最好是醉得不省人事,省得他说什么要娶亲洞房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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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章与敌周旋

  也许是我的祈祷起了作用,南宫云和贵族们竟然真的喝醉了。南宫云醉倒在席上,我站起身來,他依旧沒有反应。趁现在,假扮侍女也许不会被发现。

  但愿他们一直醉下去,千万别被发现,千万别醒來。

  楚瑾墨一定是被关在我之前被关押的地牢了,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他怎么为了保持清醒还刺自己一刀?我心中感觉到一阵疼痛,这个傻子,我究竟该拿他怎么办!

  远远看到地牢的入口,门口有兵士在巡逻。我闪身躲进树丛,听见他们说话的声音。

  “哈哈,城外的白水城军不敢有所行动!”

  “楚瑾墨和他的女人都被我们抓了,他们敢动吗?”

  “不愧是族长的妻弟,未來的接班人!”

  我躲在一旁的树丛中,思索着如何能进入地牢。突然一只手掌捂上我的嘴:“安静!我问你,白水城的慕兰姑娘在哪里?如果你不说我就杀了你!”

  我本來感到惊慌,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心中却充满了欢喜。我扭头看着來人道:“是赫连睿?”

  “咦?主人!”果然是赫连睿!

  赫连睿对我拜倒:“主人,我找你找得好苦,能在这里见面实在是太好了,我那天不知道你掉下马车被擒,等我驾着马车冲出城门后,才发现你不见了。感谢长生天,我终于找到你了!”

  我道:“赫连睿,楚瑾墨还沒得救呢!”

  赫连睿叹气道:“我和楚大王逃出去之后,就遇到了琴南将军派來的人,我们和琴南将军汇合后,楚大王就带兵來救你。我也一直在打探他的下落,可是不知道他被囚禁在哪里。”

  我望着地牢道:“一定是被关在这里的地牢。”

  赫连睿顺着我的视线看过去:“地牢?”

  “嘘,小声,地牢门口有许多兵士。”

  赫连睿小声道:“凭个人的力量不可能救出楚大王,只能通知城外的琴南将军想办法。”

  我深吸口气,缓缓道:“赫连睿,哈巴河的支流流过这座城外,如果堵住支流的下游,河水会逆流,泛滥进城内。”

  赫连睿身躯一震:“哦?”

  我继续道:“这座赤月城是用晒干的泥砖建造的,如果被大水冲击,整座城就会变成泥土!”

  我被倒吊在城楼上的两天沒有白呆,一览无遗地让我看遍了整座赤月的地理位置。

  我转头对赫连睿道:“通知琴南将军,无论如何要堵住河水,趁城内混乱时一举攻下,救出楚瑾墨!”

  赫连睿拜倒在地,拉着我的裙角:“诺,遵命!主人请随我出城吧!”

  我摇头:“不,两个人不容易逃出去,就算能侥幸逃出去,我也放心不下楚瑾墨。你快走,我假扮侍女潜入地牢去看看。”

  赫连睿从來不曾违抗我的命令,此刻也一样,他咬牙道:“诺!那么请保重,我们一定救出你和楚大王!”

  楚瑾墨在地牢不会错,我无论如何都要到你的身边去。

  我想见你,想见你!

  楚瑾墨,无论如何危险都阻止不了我见你的决心。

  侍卫们在巡逻,我若无其事地放慢脚步靠近地牢。

  “什么人!”

  我低头道:“我奉族长的命令给犯人送酒來。”

  侍卫嘟嘟囔囔不满道:“连犯人都给酒喝,宴会已经结束了吗?”

  我不理会他,直接走进地牢,终于潜进來了!

  进入地牢后,看到还有侍卫在里面巡逻,我迅速躲在墙角,等他们走过,探头去看,沒有异常!

  侍卫们巡逻的间隙给了我机会,我快步闪出墙角,朝着地下通道走过去。

  顺着台阶,我看到楚瑾墨被铁链锁着绑在柱子上,“瑾墨!”我飞扑过去。

  楚瑾墨见到我先是一愣,接着喝道:“你來这么干什么?不用管我,你为什么还不逃!”

  我抓扯着他身上的铁链:“我來救你!”

  楚瑾墨快速急声地说道:“不,你快逃跑,只要你平安就好!快逃!”

  我手中扯着铁链,说道:“无论在哪里,无论发生什么事,只要一想起你,我的心好像被撕裂般痛苦,我怎么能丢下你?”

  楚瑾墨一怔,接着狂喜的表情:“真的吗?”

  我用力扯着铁链,楚瑾墨道:“凭你的臂力弄不断的,趁沒有被人发现之前,你赶快逃走吧!”

  “不,我一定要弄断它!”

  “就算锁断了,也逃不出重重包围,你在白费力气,慕兰,别磨蹭了!”

  “哎,还是拉不断!”

  “凭你的臂力是不可能的,而且又沒有任何利器,你听我说,快走!”

  我不看他,继续弄着铁链:“不,我为了救你,好不容易才潜到了这里的。”

  “我叫你快逃,你敢违抗我的命令吗?”楚瑾墨急道。

  “不,我们也许只有这个机会,不能放弃!”我四下张望:“无论如何我要救出你,哪里有利器?”

  我在角落看到一根铁棒,走过去捡起來。

  楚瑾墨道:“慕兰,趁狱卒还沒发现之前,快逃吧!回到城外琴南将军那去。”

  我不看他,用铁棒锐利的一头去戳铁链:“赫连睿已经去琴南将军那里了。这链子求求你,快断掉。哎!一点效果都沒有。”

  正戳着铁链,背后传來一阵笑声:“呵呵呵,果然在这里。”

  我心头一震,南宫云竟然这么快就醒过來了!我还以为他烂醉如泥,会一直睡着。

  南宫云道:“不愧是慕兰,沒人告诉你,竟然这么快就找到这里來了,叫我愈來愈不放心你了!”

  楚瑾墨冷冷道:“南宫云,你竟敢把身为白水城王和越西节度使的我锁在这里,这份屈辱,我一定要加倍还你!”

  南宫云大笑道:“被囚禁在这里还敢说大话!”

  楚瑾墨道:“你敢羞辱我?”

  我抱着楚瑾墨被锁住的身体,说道:“别生气,忍一下,否则你会被杀掉。”

  南宫云道:“过來,慕兰!我的新娘,离开楚瑾墨,到我的身边來!”

  我躲到楚瑾墨的背后:“不,南宫云,你把我也关在这里吧,我要和楚瑾墨一起。”

  南宫云冷嘲道:“慕兰,如果你不顺从我,楚瑾墨会遭到什么后果,你想过吗?”

  这个卑鄙小人,用我和楚瑾墨对彼此的感情互相牵制我们。

  我贴着楚瑾墨的背,用只有我们两个才听得到的声音快速说道:“你先忍一下,我马上就会被带走。你静静听我说,哈巴河的支流流过赤月城外,我命令琴南将军将河水堵住,让河水逆流泛滥进城内。”

  南宫云不耐烦地说道:“來吧,慕兰,过來!”

  我继续小声说道:“如果河水泛滥,这座泥砖建的城会化为泥土,这座城会从内部坍塌。所以现在暂时忍耐,等待逃脱的机会,瑾墨,求你一定要忍耐!”

  南宫云失去了最后的耐心,走过來一把把我拉离楚瑾墨:“过來吧,慕兰,听我话,走!”

  楚瑾墨大声道:“南宫云!你这个胆小鬼!你就那么怕我,非得把我锁住才敢杀我吗?”

  南宫云回头:“什么?”

  楚瑾墨冷冷说道:“南宫云,你还算是越西男儿吗?如果你有胆量就堂堂正正地跟我一对一,决个胜负!我向你挑战,一对一!”

  他冷笑道:“呵呵!如果你不敢接受,那就代表你是胆小鬼!”

  南宫云脸色一变:“好!一对一决胜负,我接受!你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

  楚瑾墨道:“越西男儿一言九鼎,你说话算话吧?”

  南宫云咬牙道:“好,明天在赤月城中广场一决胜负!”

  说完他拉着我往外走去,边走边说:“可恶的楚瑾墨,我一定把你的头砍下來挂在城门上,胆敢向我挑战!”

  我回头看着楚瑾墨,心中快速思索他为什么要向南宫云单挑。对了!明天如果决斗,铁链一定会打开,而琴南将军在明天堵住河水,赤月城会从内部崩塌。楚瑾墨一定是考虑到这点,不然不等南宫云下手,他就会被水淹死了。

  南宫云把我带回到宴会上,旁边有人凑來问:“主公,听说楚瑾墨向你挑战,明天你们将在广场一对一决斗?”

  南宫云点头:“嗯!我要把他的头割下來。”他转头看向我:“夜深了,我带你回寝居吧!”

  我被他强行拉着,他转头对众人道:“各位,痛快地喝吧!”

  “干杯!”

  “哈哈,不愧是少年风流啊,真叫人羡慕!”

  大家的表情都笑得很诡异,我的身上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南宫云道:“走吧,我为你准备了一间漂亮的房间!”

  我被南宫云强行带到房间里,他一步步朝我靠过來,他步步紧逼,我步步后退。

  “你!你不是恨我吗?说我要杀你,还烧了你的粮仓!”我质问道。

  南宫云嘿嘿一笑:“我也把你关在地牢,倒挂在城楼,两天两夜,大家扯平!”

  我继续退后:“你要报仇就杀了我,现在算是什么!”

  南宫云继续往前挪步:“我本來是想杀你,可是无论我怎么折磨你,你都不肯投降,经受了就算是男子也受不了酷刑。我刚开始不明白为什么,可当我看到楚瑾墨为了救你跳进河里,看到他吻你的时候,我就知道是为什么了。”

  “为什么?”

  他一字字说道:“因为我爱上你了!”

  “什么?”我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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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章曼陀罗花

  我已经退到了墙壁上,南宫云走近我,双手抵在墙上,把我圈在其中:“我说我爱上你了!当我看到楚瑾墨看你的眼神,我就下定决心要娶你,我要得到你!”

  我避无可避,身躯微微发抖。

  南宫云的脸凑到我面前,低头吻住我。我心中一慌,张口就咬。

  他却不惧疼痛,伸手擦了擦嘴唇边被我咬出的鲜血:“你越是挣扎就越是激起我的征服欲,呵呵,我真喜欢像你这样烈性的女人!”

  “你变态!”我用力推开他,慌不择路,朝门口跑去。

  南宫云哈哈一笑,从背后把我抱住,一用力我就被他丢在床上,他翻身过來压在我的身上。我与他脸对着脸,眼珠对着眼珠,他的眸子瞬间变得混浊,呼吸也变得沉重。

  “慕兰,你究竟有什么魅力?竟然让我这么失控?”

  南宫云邪魅的眼睛微微眯起,不顾我的挣扎,粗暴地将我身上的衣服撕破。

  我抓狂地扭动起來,挣扎着不想让南宫云再碰到我的身体。但是我的举动不但沒让南宫云停下手中的动作,他反而轻声一笑:“你不要着急,你这样我更加忍不住!”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目光从我的脸上一路往下。微凉的大手触碰我的脸颊,摩挲半响后,竟然顺着我的颈部滑下,渐渐移到了我的胸部,一把握住胸前的一对大白兔。

  他的动作让我身体一颤,我的眼中迅速出现了泪珠。南宫云一怔,放开了手,直起身子,我立刻向床边爬去。

  床头的一个花瓶里面的花束吸引了我的注意,这管状,白色,裂片三角形的花不是曼陀罗吗?

  我快速地抓起一把曼陀罗花朝嘴里塞去。我宁愿死,也不愿意被他侮辱!

  南宫云看到我的举动吓了一跳,“啊?你吃下了毒花?”

  “來人啊!叫巫医來!”南宫云站起身子,大声喊道。

  我卷曲着身躯,我的喉咙,我的胸,好像在烧,好痛苦!

  南宫云脸色变得非常难看:“哼!你宁可吃下毒花,也不肯顺从我吗?”他将我拉扯下來的花束捏在手中,狠狠捏碎:“别以为这样就能摆脱我,休想!”

  他把我的头拖在臂弯中,冷冷说道:“我不准你死!我费心苦心才到手,打算在今晚得到你,而且打算天亮就告诉城外的白水城军队这个消息,狠狠地打击他们,你休想逃!”

  侍女听到响动,慌慌张张跑进來:“主公,什么事?”

  南宫云喝道:“巫医在做什么?还不快去找巫医來!”

  侍女慌忙退下:“诺!”

  南宫云拼命摇着我:“吐出來,你给我吐出來!”

  赶來的巫医被眼前的一幕吓到:“主公,请不要这么粗暴!”

  恍惚中我听到巫医说:“不知道她吃下多少曼陀罗,这种花草是毒花啊!”

  南宫云怒道:“反正你们非治好她不可,如果她死了,你们都要跟着陪葬!哼!这么娇小的女人居然敢处处违抗我,真可惜,差点就到手了。”

  他又转头命令巫医:“别慢吞吞的,快治好她!如果你们救不活她,我就把你们的四肢剁掉,倒挂起來!”

  巫医吓得赶紧回话:“这就治,这就治!”

  我拼命想睁开眼睛,却只看到朦朦胧胧许多人影在我面前晃來晃去,我被喂下了苦涩的药水。那股味道让我恶心反胃,不肯咽下去。

  我听到南宫云的声音:“不肯喝就把嘴巴撬开给我灌下去!”

  接着我被人七手八脚按住,苦药顺着被撬开的嘴巴流进了喉咙。这个变态神经病!我心中不断咒骂着。

  我要死在这里了吗?我的身体好像在烧,喉咙似有一团火,浑身难受。

  霍去病,想不到那晚屋顶眺望,一别竟然会是永别,你是不是已经把我忘了?

  两年來点点滴滴涌上心头,一时间百转千回,肝肠寸断。

  我像是回到了霍府的院子里,蕊儿正在采摘清晨的露水,她见到我,丢下手中的活:“兰儿,你去哪里了?”

  我刚要说话,蕊儿拉着我急急走进内院:“少主今天娶亲,你快來呀!”

  “什么?!”我被蕊儿跌跌撞撞拖着走。

  霍去病怎么会娶亲?怎么可能!历史上的他明明一生未娶啊!

  内堂里已经涌上了不少人,我挤进人群,看到霍去病和一个身着大红色喜袍的女子正在拜堂。

  周围的围观群众纷纷说着贺喜的喜庆话。

  “祝霍将军早生贵子!”

  “百年好合!”

  霍去病英气勃发的脸上荡漾着笑容,拉着新妇的手接受着众人的道贺。

  我冲到霍去病面前:“少主,去病!我在这里!”

  但是他好像看不见我的存在一般,脸上依旧笑着,手紧紧握着新妇的手。我朝那新妇看去,全身剧震,李梓微!

  她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和霍去病深情款款地对视。突然她转头向我看來,手里举起一只蝎子:“慕兰,你好狠的心,竟然逼我吃蝎子,现在你自己吃吧!”

  说完就要把那兀自扭动不已的丑陋的毒蝎子往我的嘴里塞來,我吓了一跳,转头向霍去病求救:“去病,救我!”

  霍去病却只是笑着,一动不动。

  人群中钻出一个年约十岁的小孩,他手里拿着纸鸢,走到李梓微的面前,拉着她的裙子:“梓微姐姐,我们去放纸鸢玩!”

  我看着那个孩子,喊道:“光弟!是我啊!”

  霍光朝我看來:“你是谁?”

  我惊道:“我是慕兰,兰儿姐姐啊!”

  霍光说道:“我不认识你,我的嫂嫂是梓微姐姐!”

  众人朝我走來,把我团团围住:“你走开!这不是你该存在的地方,这不是你该呆的世界!”

  我被众人越挤越远,遥遥看着霍去病离我越來越远,我高声喊道:“去病,你要去哪里!等等我!”

  正喊着,突然手上一紧,被人握住。我抬头看到楚瑾墨那双古井般深不见底的眸子:“慕兰,要是再遇到你,不管用什么办法,我都要把你留在身边,一生一世!”

  “瑾墨!”

  我回头朝着霍去病喊道:“去病!”

  突然眼前一道强光,所有的人都消失了,霍去病不见了,李梓微、霍光都不见了,连楚瑾墨也不见了。

  我被强光直射眼睛,用手挡住光,朝前看去,光中出现了一个人影。我微眯着眼睛,听到一个声音:“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是望月真人!我对着人影喊道:“望月真人!”

  望月朝我走來,白须飘扬,依旧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我早跟你说过了,不要去改变已经发生的历史,你杀了太多人,如今你双手沾满鲜血,你的前程被血污所蒙蔽,我已经看不出你的将來了!”

  我急道:“霍去病去哪里了?楚瑾墨去哪里了?”

  望月摇头道:“痴儿!现在还不醒悟,去吧!”说完他拿起手中的拂尘朝我挥來,我用手一挡,接着人就往下掉,像是坠入无底洞一般。四周,一边黑暗。

  我惶恐着,惊叫着,接着感觉自己跌倒了床上。我睁了下眼睛,一道光射进我的眸子。记忆前程往事汹涌而來,对了,我为了保住贞洁,不肯顺从赤月部的南宫云,吃下了曼陀罗花。

  耳边传來一个声音:“姑娘,你醒了?”

  我努力睁开眼睛,看到一个陌生的侍女正看着我。

  “谢天谢地,你终于醒了!”

  我挣扎着从床上坐起來:“我昏了多久?”

  侍女道:“整个晚上你都在说胡话,主公一直守着你,刚刚才离开!”

  沒有气力,站不起來,我对侍女道:“扶我起來!”

  侍女急忙上前扶住摇摇欲坠的我:“姑娘,你还不能起來。”

  我道:“我想看看窗外。”

  侍女奇道:“哦?看外面?”

  我点头:“我想看外面,我想看河,快快!”

  侍女扶着我走到窗边:“姑娘,你需要静养,别起來呀!”

  打开窗户,我朝外看去,太阳已经升起來了,楚瑾墨和南宫云的决斗就要开始了,哈巴河水还是沒有变化,难道琴南沒有遵照我的命令堵住河流吗?

  “喂!干什么?万一慕兰姑娘的病况恶化怎么办?她要是出了意外,我们全是死罪知道吗?”

  “还不快让她躺下來休息!”

  “真是的,一刻也不能放松!”

  几个巫医进來查看,对扶住我的侍女厉声喝道。

  我眼前发黑,沒有力气,刚刚躺下。门外又走进來一个人,正是我最不想见到的那个人,南宫云。

  他走到床边,看了看我:“你醒了?”

  我闭着眼睛不说话,猛地感觉身子腾空被人抱起。我睁开眼睛,怒视南宫云。他却无所谓地说道:“决斗要开始了,你不想看我如何把你的心上人的头割下來吗?”

  我用力挣扎,无奈刚刚中毒,这几日又被他倒挂着折磨,全身竟然使不出一点力气。

  南宫云抱着我走出房间,一直走到城中的广场,他丝毫不理会众人的眼光,搂着我上了城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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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章水淹赤月

  我往城楼广场中看去,.la他抬头望过來,见到南宫云搂着我的手臂,眼睛迅速地一眯,大声喊道:“南宫云,我们一对一决斗,无论是弓箭、刀、剑,任何一种武器我都接受!”

  南宫云哈哈大笑道:“楚瑾墨你说得真好,无论是弓箭、刀、剑你都接受,不愧是白水城之主,好胆量!竟然打算不带武器跟我决斗!”

  我怒视着南宫云的明媚笑脸:“南宫云!莫非…你不给楚瑾墨武器?”

  南宫云伸手捏着我的下巴:“呵呵,杀了楚瑾墨就可以得到白水城,得到你!既然楚瑾墨不要武器,我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我大声说道:“卑鄙!”转头去看楚瑾墨:“瑾墨,他骗你,不要上当!”

  南宫云哈哈大笑:“别白费心机了,他已经被重重包围,插翅也难飞了!”

  楚瑾墨冷声道:“南宫云,你后悔接受我的挑战,不敢跟我堂堂正正一决胜负了吗?”

  南宫云嘲讽道:“我依照你的愿望,用弓箭、刀、剑來刺杀你!”

  楚瑾墨咬牙道:“你岂止是卑鄙,简直不配做越西男儿!”

  南宫云接过侍卫递上來的一把大弓,拉弓对准楚瑾墨:“你尽管骂吧,让你先尝尝弓箭的滋味!”

  说完他手中的箭朝着楚瑾墨飞过去,我大惊失色,猛地扑到他面前,想夺下他的弓箭。他的弓箭被我这么一挡,失了准头,险险落在一边。

  南宫云恼道:“來人,给我拉开她!”

  立刻走上來一个侍卫想抓住我,南宫云甩手就给了那个侍卫一个耳光:“谁叫你碰她的!來个女的!”

  那挨了个耳光的侍卫一脸莫名其妙加无奈退下,刚才照顾我的那个侍女走上來扶住我,我想推开她,但是手上还沒有恢复力气。

  南宫云又搭上一根箭矢,对准楚瑾墨,嗖地一下,那箭射中楚瑾墨的肩膀。

  我见楚瑾墨受伤,心中万分着急,琴南将军怎么还不快点行动!

  南宫云大笑着:“如何?楚瑾墨,接下來按照你的意愿用刀!”他接过侍卫递上來的一把刀,翻身跳下城楼,挥刀朝着楚瑾墨砍去。

  楚瑾墨身子一扭一晃,避开他的攻击。

  南宫云赞道:“传言白水城楚瑾墨武功高强,果然名不虚传。不过不知道以勇猛著称的你,沒有武器,徒手是不是也能战胜呢?”

  他第二刀举起,又要朝着楚瑾墨砍去。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传來一阵震天的轰鸣声。

  在场的所有人都惊慌失措,高喊着:“是地震,地震來了!”

  我心中却知道这不是地震,是水声!一定是哈巴河的水声,琴南将军发动作战了,楚瑾墨你一定要坚持住!

  楚瑾墨趁乱抢过侍卫手中的一把刀,对着南宫云喊道:“可恶的南宫云,你给我的耻辱,现在一并还给你!來堂堂正正地决一胜负!”

  南宫云脸色一变,大喊道:“來人!围上來给我杀了楚瑾墨!杀了他!”

  楚瑾墨坚持住!河水马上会涌进城來,赤月部的人还沒有发现河水逆流了。楚瑾墨振作,不要输给卑鄙的南宫云!

  论武功,南宫云根本不是楚瑾墨的对手,刚一交手,立刻显出败象來,他对侍卫大声喊道:“你们还不上來杀了他,把他围住!”

  侍卫如潮水般,纷纷涌上來围住楚瑾墨,南宫云趁机迅速退后。

  哈巴河快点呀,求你了!快点流入城内,快!我心中不断祈祷。

  南宫云退到我的身边,一把抱住我。被众侍卫围住的楚瑾墨脸色一变,高声喊着:“放开她,南宫云你这个卑鄙的家伙,过來一战!”

  南宫云将我死死搂在怀里,对楚瑾墨喊道:“任你如何勇猛,就算你是越西第一勇士,可你毕竟是一个人,如何敌得过千军万马!”

  我被南宫云搂在怀里,手摸到他插在腰上的匕首,我拔出匕首就朝他刺去。南宫云一把握住我的手腕:“你打算刺杀我吗?”

  我怒道:“你无耻!”

  侍卫们围着楚瑾墨:“把他逼到角落!包围他,不要让他上台阶!”

  楚瑾墨一边和众侍卫厮杀,一边朝着南宫云喊道:“放开慕兰!滚开!”一脚将一个侍卫踢飞。

  南宫云握着我的手腕怒道:“中毒还沒有痊愈,也敢行刺我?”他手上用劲:“再不松手,就把你的骨头捏碎!”

  我的手腕传來一阵剧痛,“哐当”一声,匕首应声落地。

  楚瑾墨左突右攻,一手持剑,一手持刀,都是从赤月侍卫们手上抢过來的,在人群中不断厮杀,血液激起了他内心的狂暴,仇恨蒙蔽住了他的双眼。

  杀!杀!!杀!!!

  南宫云看着勇武绝伦的楚瑾墨冷笑道:“你这个时候还对他念念不忘吗?不论他有多么神勇,体力是有限的,士兵们,不要怕,上去杀了他!”

  震耳欲聋的声响越來越近,水声接近了!自古哈巴河就是一条急流,因为它水势凶猛,所以被称为塞外第一河。

  快,快涌进城吧!

  围住楚瑾墨的兵士们忍不住回头:“是什么声音,越來越近?”

  南宫云也忍不住往城外看去:“这声音到底是什么?”

  震天的声音越來越大,城楼的哨兵大喊着:“不好啦,是水!哈巴河大量涌入城内了!”

  众人纷纷高喊:“啊,是河水逆流了!”

  “昨天还流得很顺畅,好好的河怎么会突然倒灌进城!”

  “是白水城的军队!”

  “白水城攻过來了!”

  河水声夹杂着白水城军队冲锋的喊声:“冲啊!救出楚大王!救出慕兰姑娘!”

  南宫云惊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侍卫慌忙來报:“哈巴河逆流进城了,同时城外的白水城兵也发动了进攻!”

  南宫云脸色剧变:“河水逆流!怎么可能?”

  他指着在人群中厮杀的楚瑾墨道:“不能让楚瑾墨逃走,杀了他!”

  瑾墨再等一会儿,琴南将军发动进攻了,赤月的军心一蹶不振,汹涌的河水即将冲破城墙,战略一定会成功!

  突然一声巨响,石块落下,城楼上的人惊慌喊道:“城墙塌了!城墙被水冲坏了,快逃啊,城墙要崩塌了!”

  一时间所有的人都乱作一团,纷纷逃命,可是他们能往哪里逃!整座赤月城都会成为一片人间炼狱!

  大水冲破了城墙,带着巨大的轰鸣声冲进城内,水涨得飞快,迅速淹沒了道路。

  南宫云站在城楼上看着下面汹涌而至的滚滚急流,不可置信地说道:“怎么可能!整个赤月城内都是大水。”

  突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伸手捏住我的脖子,双眼泛红,厉声喝道:“是你改变了哈巴河的流向,是你要把我逼上死路,都是你干的,对不对?我要把你大卸八块!”

  他的大手掐住我的脖子,我无法呼吸,拼命挣扎,嗖地一声,一把长剑飞來,楚瑾墨跟随着长剑飞奔过來:“慢着,南宫云!”

  南宫云躲开楚瑾墨掷來的长剑,不得已把我放开,我滚落在地上,拼命地咳嗽,眼泪鼻涕同时流了出來。

  楚瑾墨举起刀朝着南宫云砍來:“南宫云,现在我们來决个胜负!”

  南宫云反手握刀,空气中传來金属激烈碰撞的声响:“楚瑾墨,你要來送死,我就成全你!”

  我看着城墙一块块地崩塌,趴在残岩断壁上大声喊着:“这座城就要化成泥土了,瑾墨快逃出去!”

  南宫云挥刀朝我砍來,我心中一惊,退了一步,却不想此时城墙已经被水泡软,我手中一滑,避开了这一刀,却坠下城去。

  “啊!”我尖叫着。接着一道人影同时和我一起从城墙飞下,楚瑾墨把我紧紧搂在怀里,落到地上,用他的身躯为我挡住地面的撞击。

  在两千年前的世界里,哈巴河逆流涌进赤月城内,在倒灌的逆流中,白水城和赤月决一死战。

  在战乱中重逢的我和楚瑾墨,两人紧紧拥抱着,咀嚼着这瞬间的狂喜。

  城墙上的南宫云想举刀來追,一众侍卫上前拦住他:“城墙要塌了,主公快走!”

  楚瑾墨喝道:“南宫云,别逃,來决一生死!”

  南宫云推开众人,红着眼睛,抡着刀子就冲上來了:“我无论如何都要杀了你!”

  两个人又紧紧缠斗在了一起,我咬牙跺脚喊道:“城快塌了,不要再打了!”

  可是他们两个人就像是上辈子有仇,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每次见面就拼个你死我活,根本不理会这汹涌的倒灌河水。

  这时候城楼上一块足足有半个篮球场大小的巨石开始崩塌,我眼睁睁看着这座城市因为我倒灌河流而变成一片人间炼狱,无数人的呐喊,呼救声在耳边回响,触目惊心。

  楚瑾墨一把拉住我躲开滚石:“小心!”

  落下的巨石块将广场分割,在汹涌的河流中,失去了南宫云的人影。楚瑾墨四下张望,怒喝道:“南宫云呢?你去哪里了!我要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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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章沙漠流沙

  琴南从人群中冲上來:“大王,泥砖砌成的城墙已经化泥了,危险!哈巴河水位不断上涨,这里就快撑不住了,赶快撤离!”

  楚瑾墨问道:“琴将军,现在战况如何?”

  琴南道:“乌春派來了援军!形势不妙!”

  楚瑾墨沉吟道:“现在跟乌春开战,对我方不利,好,传我的命令,立刻撤离赤月!”他朝着城内南宫云消失的地方喊道:“南宫云,今天就暂且饶你一命!如果你还有命活着的话!”

  赤月城被我截断的哈巴河倒灌,我看见满天满地都是汹涌的河水,我看见赤月引以为傲的城墙一块块崩塌,赤月城毁了,南宫云率领残军紧追不舍。

  在撤回白水城的路上,楚瑾墨带着我骑在马上,他问琴南道:“撤退的路线定的是什么?”

  琴南驱马上前道:“我得到消息,乌春部派出援兵在赤月到白水城的必经之路上拦截,我怕他们会设下埋伏,对我们很不利。”

  楚瑾墨沉吟道:“既然如此,我们就进入腾格里沙漠,迂回到白水城,让乌春军队扑个空!”

  我昨晚吞下曼陀罗,虽然经过巫医的及时抢救,命是保住了,但是身体仍然极度虚弱。此时突然觉得喘不上气,心口发痛。

  一旁的赫连睿道:“楚大王,主人的身体虚弱,让我服侍她休息一下吧!”

  楚瑾墨察觉到我的不适,问道:“慕兰,你沒事吧?要不要休息一下?”

  我摇头,艰难道:“不…快走,瑾墨!赤月这次吃了大亏,一定会追上來,我沒关系,快回去!”

  楚瑾墨拥着我的臂弯紧了紧:“我昨晚听到狱卒说,你为了保住贞洁,不惜吃下了毒花,我当时吓得魂飞魄散,慕兰…再也不要离开我了!”

  楚瑾墨抱得我的身体发痛,我忍着痛,心中却感到一阵细细的暖流流过。

  终于,不再孤单了。

  在这两千年前的世界,我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不再是无依无靠了!

  白水城就是我的家,瑾墨就是我的家人!

  他会为了我担心,会为了我奋不顾身,谁伤害了我,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天涯海角,他都会让伤害我的人付出代价。

  “嗯,再也不分开了!”我喃喃低语道。楚瑾墨的胸膛很暖,贴在他的怀里,他的心跳给了我鼓励和依靠。

  正在说话,突然见到后面烟尘滚滚,我心中一惊,手指着远方的烟尘道:“瑾墨,莫非那是赤月的追兵?”

  楚瑾墨眯眼看去:“会是南宫云吗?”

  琴南道:“那一定是赤月的追兵,大王,马上就要进入腾格里沙漠了!”

  刚才经过一场大战,兵疲马倦,赤月军队似乎不想错过这个机会,紧追不舍。

  楚瑾墨冷声道:“我们目前的形势不适合开战,南宫云也知道这点,以他们的來势,不久就会追上來,和赤月大军一战是避免不了的了!”

  我摇头:“不能开战,你全身都是伤。况且现在情况对我们不利,如果正面打,胜算不大。”

  琴南道:“大王,我们兵分两路,由我带领部众來阻挡赤月追兵。穿越那座岩石山,右边不远就是腾格里沙漠。”

  楚瑾墨看着远方道:“不,琴南,赤月军队不适应沙漠战,而我们白水城三面被沙漠包围,打沙漠战是常事。传我的将令,诱敌进入腾格里沙漠!”

  琴南高声道:“诺!”

  楚瑾墨用披风把我紧紧包裹起來:“來,慕兰,把身体包紧,进入沙漠很难受,不过忍耐点。”

  他抬头望着天:“开始吹东南风了!长生天刮起了沙漠的风了!”

  我惊讶道:“会发生沙尘暴吗?那我们在沙漠里动弹不得岂不是更加危险?”

  楚瑾墨肯定道:“不,这风只会造成沙风,从地上扬起的沙尘连自己的脚都看不见。”

  他转头对琴南下令道:“把五六匹马赶在军队的前面,在沙风产生之前,一口气进入腾格里沙漠!”

  琴南领命:“诺!”

  楚瑾墨高声对着部众道:“假装要笔直回白水城的样子,但是我们进入沙漠后立刻绕到右方!”

  “前进!”

  沙尘开始扬起了,我感觉十分难受。

  楚瑾墨忙道:“慕兰,你用布把自己包紧!”

  我喘着气道:“我…不能呼吸!”

  楚瑾墨神色紧张:“慕兰,你沒事吧?”

  我大口喘着气:“不,不…我沒关系,快走!”

  赫连睿驱马靠近:“大王!主人身体虚弱,不易进入沙漠,让我服侍她从别的路潜逃吧!”

  楚瑾墨神色犹豫,正要开口说话,突然前方传來骚动。

  “琴南,前面发生了什么事?”

  琴南高声回答:“赶在前头的马陷入流沙了!”

  众人惊叫:“是流沙!”

  “啊!马被流沙吸进去了!”

  “别接近,危险!”

  这是能把人、马、任何东西都吸入的恐怖的无底流沙,难怪楚瑾墨要把马赶在前头保护士兵们的安全。

  楚瑾墨下令:“绕过这地方前进!赫连睿的一队和我留在这里。琴南,你率领全军赶往居延海,在哪儿等我!”

  琴南惊讶道:“大王,怎么能让你留下!”

  楚瑾墨挥手道:“快前进,到居延海去等待汇合,等沙风扬起來了,大家会连路都看不见!”说完,他低头看了看我:“慕兰,你跟琴南先走,这里危险。”

  此情此情让我想起了一年前在草原上的一幕,楚瑾墨带着我回白水城,他打算独自领兵回去对付东林亲王,当时他对我说:“我派人送你走!”

  我反身抱着楚瑾墨,毫不犹豫:“不,我留下來!”

  楚瑾墨身躯一震,不再坚持,我们之间有太多的默契。我想到的事情,他也想起來了。

  后面一个兵士打马扬鞭飞奔过來报告:“大王,赤月的军队追上來了!”

  楚瑾墨嘴角逸出一丝冷笑:“南宫云已经到了么?好,把赤月军队全部引入流沙歼灭!赫连睿,注意风的动向!”

  赫连睿应声:“诺!大王,一定注意脚下的流沙!”

  楚瑾墨冷笑道:“南宫云的目标是我,你们大声喊,让赤月军队知道我在这里。”

  众人领命,纷纷大喊起來:“楚大王!楚大王!”

  远远地我看到了那个玉树般的白衣少年,南宫云骑在马上带着军队,遥遥相望。当他的目光与我接触时,瞬间微眯了下眼睛。他举起宝剑:“冲!冲散白水城的军队,杀掉楚瑾墨!”

  “冲啊!”

  “杀掉白水城主!”

  楚瑾墨冷冷说道:“來吧,朝着我笔直地过來吧!南宫云,我们的帐应该算一算了!”

  赤月军队遇到白水城的军队,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毁掉赤月的人就在眼前,人人红着眼睛,抡着刀子,打马扬鞭就冲过來了。

  楚瑾墨迅速调转马头:“撤退!”

  他带着我,和赫连睿的一队军士往后撤退。赤月军见我们跑了,毫不犹豫紧追上來。

  突然陷入了流沙!

  “怎么回事?”

  “是流沙!流沙!快!快离开!”

  “中计了!”

  等他们发现流沙的时候,已经太迟了。赤月军队几乎全部陷入流沙,这个圈套,让他们的无数兵士们被吸入无底的流沙内。

  陷入流沙的人,动弹不得,只要身体一动就会往下沉,就算不动也会被流沙淹沒。由于沙风飞扬,根本无法分辨附近的情况。

  楚瑾墨见到计策成了,拥着我驱马前进:“虽然沒有亲眼看到南宫云的最后下场,不过顺利摆脱了赤月的追兵了,走!去居延海和琴南汇合!”

  “琴南将军在居延海等候,在那儿让受伤的士兵们休养疗伤,走!”

  陷入流沙的南宫云和赤月军队不知道怎么样了?这次出征给了赤月部毁灭性的打击,不过沒有看到南宫云的最后,有点可惜。

  说话间我搂着楚瑾墨的手感到一阵湿润,我把手掌张开一看,全都是血,楚瑾墨全身都是伤。我心中一急,又感觉到不能呼吸了。

  楚瑾墨抱着我,紧张道:“慕兰,你很难受吗?马上就到居延海了,到了那儿你可以疗伤,再坚持下!”

  我想回答他的话,却喃喃说不出话,全身发热,似乎发起了高烧,头晕脑胀。居延海,我竟然又到这里來了!

  这片美丽的绿洲,有无数随风摇曳的芦苇,还有数不尽的牛羊。

  我光着脚丫坐在湖边,扭头就看到霍去病坐在我的身边:“这里真是个好地方!”

  他英气勃发的脸上荡漾着笑容,我情不自禁伸手去摸他的脸。这如剑一般的眉毛,星光浩瀚般的眸子,笑起來有幅度的嘴唇。

  去病!

  为什么离开你越久,对你的思念越深?

  等到我清醒过來的时候,正听到楚瑾墨问道:“赫连睿,还有多远到居延海?”

  赫连睿道:“大王,就在前面!”

  我又昏了过去。

  等我再醒來时,只听见四周都是士兵们的欢呼声。

  “大王平安抵达了!”

  “快通知琴南将军!”

  “太好了,终于摆脱赤月的追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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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章告别往事

  我努力睁开眼睛,看到琴南站在面前:“大王,你终于到了!遵照你的命令,全军都在此扎营守候!”

  楚瑾墨抱着我下马:“琴南,派人在各处站岗,替受伤的士兵包扎疗伤!巫医呢?在哪里?慕兰发高烧了!”

  琴南在前面引路:“诺!请这边走!”

  大军已经搭好了帐篷,楚瑾墨把我抱进了帅营,平放在榻上。他把手搭在我的额头上试探温度:“热得烫手,应该是体内的毒素还沒有解干净,快去叫军医來!”

  我迷迷糊糊抓着他的手:“是…去病吗?”

  那只手明显地僵住,我烧得糊里糊涂,只知道死死抓着他的手,如同抓住最后一丝希望,不肯放开。

  我全身都像在火里,身体被烈火炙烤,好难受。突然一丝冰凉印在我的额头上,就像烈火瞬间被浇熄。我把那丝冰凉握在手中,渐渐热度退去,身体的难受缓解,我沉沉进入梦乡。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缓缓睁开眼睛,手指一动,发现被我紧紧握在手中的那丝冰凉來自楚瑾墨的手。

  迎上他那对古井般深不见底的眼眸,他声音嘶哑:“慕兰,你醒了?”

  我定睛一看,发现他浑身是血,身上的伤口依旧沒有包扎,我急道:“血,快包扎。”

  楚瑾墨低头用嘴唇触碰我的额头:“烧退了,太好了。”他的嘴唇带着凉意,和梦中那丝印在我额头的冰凉相似。

  我难过道:“你一直在这里守着我吗?”

  楚瑾墨动情道:“你身体的余毒沒有解干净,一直在发烧,我很担心你,不敢走开。”

  我握住他的手紧了紧:“你不要担心我,快去包扎。”

  楚瑾墨反手握住我的手:“慕兰,你留在我身边好吗?留下來,再也不要离开了!”

  我心一窒,不知道如何回答。

  楚瑾墨急切说道:“你为了越西出谋划策,你为了救我甘愿涉险,你为了保住贞洁吃下毒花,这些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还你,难道你自己都不明白你自己的心吗?”

  我依旧沉默不语,松开握住他的手。我的脑子似乎一片清明,过往的事情都一清二楚地慢慢浮现,可又似乎很是糊涂,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所思所想,越不想想起的事情,反倒越发清晰,心里难受无比。

  楚瑾墨低声问道:“你是不是还在想着霍去病?”

  我盯着帐篷顶端,心中酸楚,缓声道:“我离开家乡,一个人到了大汉,霍府就是我的家,可是霍去病不要我了,只剩下我自己一个人了。”

  说到这里,想起那日在熊熊燃烧的牢房里等待霍去病的心情,想起不甘心地回去找他,却撞见他和李梓微在一起。心如刀割,再也说不下去。

  楚瑾墨身体一僵:“胡说,你怎么会是一个人,我会陪着你!”

  我望着他问道:“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楚瑾墨无奈道:“你是真傻还是假傻,我虽然沒有明说过,难道你就看不出來我一直都想娶你吗?”

  楚瑾墨凑近我,眸子闪着光:“你…有沒有一丝喜欢我?”

  楚瑾墨的眼睛直直盯着我,我垂下眼帘,不敢看他,只觉得脑袋混乱无比:“我不知道。”

  他长叹了口气道:“那你有沒有因为我而感到难受?”

  我拼命点头:“有!当我看到你被南宫云囚禁,看到你被铁链锁着,我的心都要碎了!”

  楚瑾墨的笑带着苦涩:“你心里是有我的,我们回去救被东林亲王围攻的白水城时,你明明可以自己先走,但是却硬要和我一起回去。你心里要是沒我,为什么要为我担心?陪我回去送死?”

  我心中一震,前尘往事涌上心头。

  他继续说道:“你心里要是不惦记我,为什么要跟我回越西?帮我出谋划策,平服诸部?你知不知道越西所有人都在说,说你是个了不起的女子,得到你就等于等到天下。”

  “我每次想到这些话,就觉得很自豪,这样一个绝世女子,竟然就在我的身边;可是我又好担心,我怕你有一天会离开我。”

  “你來赤月救我,当你掉下马车时,我死都不肯放手,我好怕,怕这一放手就永远失去你。后來又听说,你为了守住贞洁,不惜吃下毒花。我楚瑾墨一生从未对任何女子动心,可是你,慕兰你是我今生一定要明媒正娶的妻子!”

  “我知道你的心中还有霍去病,我只是比他晚一步认识你,如果是我先认识你,也许一切都会不一样。”

  我咬着嘴唇,只觉得心如刀绞,脑袋一片混乱,打断他的话:“你…别再说了。”

  楚瑾墨躺到我的身侧:“慕兰,不要再回大汉了,嫁给我吧!”

  我望着他沒有说话,他紧紧盯着我:“霍去病是大汉名将,千年难得一见的绝世战神,名扬天下。可我也不差,而且我一定会对你更加好,你忘了他吧!”

  我皱着眉头,霍去病英气的脸庞出现在脑海,他在雪中舞剑的身影,他在有着一轮红日的草地上踢蹴鞠的身影,他在金戈铁马的战场上策马杀敌的身影…

  楚瑾墨的脸猛地出现在我眼前,“慕兰,你嫁给我吧!”

  我望着他的脸,缓缓点了点头。

  楚瑾墨神色一呆,骤而狂喜:“你答应了?”

  我点头道:“是,我答应你。”

  楚瑾墨伸手把我揽入怀中,惊喜道:“是真的吗?”

  我感受着他胸膛的温度:“我慕兰答应嫁给楚瑾墨。”

  楚瑾墨松开手臂,伸出手指抚摸我的脸庞,犹豫了一下,搁在我的嘴唇上,他的手指立刻变得滚烫,身体也变得僵硬起來。他忽而长叹口气,猛地低头吻住我。

  我的身体变得又轻又软,脑袋似糊涂又似清醒,任由他的舌尖予取予求。

  许久,他放开我,极力克制着道:“你身体还沒有康复,等你好了,我们在白水城举行婚礼,我一定要让全越西都知道,我得到了天下最好的女子。”

  我被他抱在怀中,这怀抱是如此温暖,是如此让人感到安全。也许这样的爱才不会受伤,我知道自己很自私,明明忘不了霍去病,却又依恋着楚瑾墨对我的好。

  我在半夜醒來,只觉得头重脚轻,痛苦地睁开眼睛,看到楚瑾墨依旧躺在我的身侧,不可置信地闭上眼睛。

  心中快速回忆,昨天发生的一幕幕清晰又模糊地出现在脑海,他对我说的话,我似记得又似忘记。不知道自己在高烧时,究竟说了什么。

  猛地脑中闪现他跟我求婚的片段,我几乎痛苦地**出來,我恍惚记得自己答应了他。我一动不动地躺着,黑暗中,楚瑾墨翻了个身。

  我趁机从楚瑾墨的怀中轻轻挣脱,背对着他快速把衣服穿上,我站在黑暗中看着楚瑾墨,如果我真的答应了他,那我希望我能够对过去做个了断。就在这居延海,在这个我曾经和霍去病來过的地方,前尘往事,一刀两断。

  黑暗中楚瑾墨身体似乎动了动,我一惊之下,几步窜出帐篷。

  远处巡逻的士兵列队而來,我匆匆隐入,突然一个声音响起:“什么人?”

  我身躯一震,回去去看,见到赫连睿正一个人独自坐在帐篷外的地上。

  赫连睿见到我也是一惊:“主人,你怎么出來了?身体好些了吗?”

  我轻声道:“赫连睿,我已经沒事了,我想出去走走。”

  赫连睿站起來走到我身边:“你要去哪里,我陪你去。”

  我刚想拒绝,见到巡逻的士兵朝这边走來了,快速拉着赫连睿遁入黑暗,轻声说:“我想去看看这居延海。”

  赫连睿虽然不解,还是同意:“走吧,我陪你。”

  我摇头:“你去牵马來。”

  赫连睿怔了怔:“要走很远吗?楚大王知道吗?”

  我低声道:“我就想去看看,围着居延海走一圈,天不亮我们就回來了。”

  赫连睿道:“那好吧,我去牵马,你等着。”

  赫连睿很快牵來了马匹,我们上马在浩瀚星空下的大漠,绕着居延海前进。

  半弯残月斜斜挂在天上,静谧的星空下,凉飕飕的风刮着脸。我骑在马上,按照记忆中的路线,朝着霍去病第二次河西之战时驻扎的地方而去。

  是这里吧?当肥美的水草地与芦苇荡扑面而來,我停下脚步。湖滨密生芦苇,草坪如毯,四下芦花飞舞,宛若柳絮。

  是这里了,霍去病当日就驻扎在此处。

  那个英气勃发的男子,那个喜欢着黑衣的少年,那个一心想要把匈奴赶出大漠的将军,是与我生命纠葛,纠缠不休的霍去病。

  我站在湖边,吸着夜间冰冷的空气,心中对霍去病的思念愈來愈强烈,可我还有什么资格去想他呢?我已经答应了楚瑾墨的求婚,这样对楚瑾墨太不公平。

  就在今天,就在这里,告别吧!

  匆匆两年和霍去病在一起的一切都做一个告别,告别之后今生再无相见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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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一章陷入沼泽

  两年來一幕幕闪过脑中,他在雪中舞剑,他在草地踢蹴鞠,他在漫天飞絮,一地红花的木棉树下吻我,

  这一切都忘掉吧!

  我握着随身携带的匕首,从头上拔出一缕发丝,轻轻一割,半截黑发就被我握在手中。

  赫连睿一惊,想阻止我:“主人,你这是干什么?”

  我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我想把过去都留在这里。”

  赫连睿沉默不语,低头退下。

  我伸出握着半截黑发的手,手微微松开,黑发顺着风在空中飞舞。我大声喊道:“再见了!霍去病!再见了!我爱的你!”

  黑暗中几只飞鸟被我的呼声惊起,我忽而哈哈大笑起來。

  赫连睿见我一会儿眉头不展,一会儿开怀大笑,担心道:“你…沒事吧?”

  我回头给他一个和煦的微笑:“沒事,我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我从來沒想像现在这般好!”

  告别已经做了,过去该放下了。

  我在湖边站了很久,在深夜的浩瀚星空下,呆呆看着这片湖水。

  赫连睿忍不住出声道:“主人,你身体稍微好点,可是还不能在外面呆太久,别乱跑了,回去吧。”

  我恳求道:“我不会乱跑,明天就要出发回白水城了,再也不能來这里了,我是为了放下心中的牵挂才來这里的。”

  赫连睿捂住头道:“我们是瞒着楚大王出來的,如果被发现了,我脑袋要搬家了。”

  我喃喃说道:“我以前和自己心爱的人曾经來过这里,就在这居延海边,那天有芦苇飞絮,还有成群的牛羊,微风拂面,多美的画面。”

  我蹲下身子,捧起一捧湖水,轻叹道:“赫连睿,你知道吗?居延海形状狭长弯曲,犹如新月,不仅滋润了这片大漠,还是穿越云南巴丹吉林沙漠和大戈壁通往漠北的重要通道,.la只可惜后來逐年干涸,在现代这里叫天鹅湖。”

  半响沒有听到他的声音,我好奇转过头去看他,只见他目瞪口呆:“难怪越西人人都在传说你是圣女,能知过去未來,得到你就等于等到天下!”

  这回换做我吃惊了:“什么?!”

  我不是什么圣女,也沒有什么神力,只是比这里的人多了两千年的阅历,可是我从來沒想过,周围的人究竟会怎么样看待我。

  正说着话,突然见到芦苇丛中有动静。我吃了一惊:“莫非是被楚瑾墨发现了?”

  赫连睿面色一变:“不像是楚大王,带着武器,是沙漠的盗贼吗?”他拉住我:“以为这附近很安全,我还是大意了!如果被发现就糟糕了,快走!”

  我心中震惊,赶紧把面纱戴上。

  “什么人!”一声暴喝。

  我和赫连睿慌忙想去牵马,但是已经來不及了。

  “包围起來!”

  赫连睿护住我,要是他一个人,肯定能够突围出去,可是我知道他绝不肯自己逃走,此时我们已经被包围住。

  “不准动!”领头一个男子走过來。沒有想到他只是一个年约二十的少年,身姿挺拔如苍松,气势刚健似骄阳,剑眉下一双璀璨如寒星的双眸正充满探究地盯着我,脸上带着一抹似乎什么都不在乎的笑。我避开他刀锋般锐利的目光,低头看向地面。

  这些人是沙漠里的盗贼吗?我还是后悔自己的鲁莽,偷偷瞒着楚瑾墨离开营地,跑到居延海深处,无法求救。

  “竟然在这里会有女人,好像还是个少女,姑娘让我看看你的脸!”男子命令道。

  赫连睿立刻挡在我身前:“住手,不要碰我妹妹!”他从身上掏出一袋钱,对着男子扔过去:“如果要钱,你尽管拿去!”

  “滚开!她不像你妹妹,如果不让开我就杀了你!”男子拔出身上的佩刀。

  我喝道:“住手!不要血污染了这片美丽的居延海!”这里有我和霍去病的回忆,我不希望这里被血液玷污,忍不住出声制止:“我们沒有别的东西了,你拿着钱,快走吧!”

  男子先是一呆,接着仰天大笑:“把我当成盗贼了?”

  我却身体微微颤抖,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男子身上流露出的气息远比普通的盗贼恐怖。

  他伸手过來想扯掉我脸上的面纱:“让我仔细看看你的脸!”

  赫连睿大叫一声想扑过來,被几个人拦住,拼命挣扎。

  我被他一把抓住,瞬间就扯掉了我脸上的面纱:“好倔强的姑娘!”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來历,我想到被盗贼抓住后的恐怖结果,身躯发抖,手中在地上摸索,抓到一把沙尘,抬手就往他的脸上一扬。

  沙尘飞扬到他的脸上,落到眼睛里:“啊!”他放开抓住我的手,我立刻扑向一旁。

  男子举起手中的佩刀,指向我:“好大胆的女人,居然敢这么对我!”

  我闭上眼睛,等着他下一步的动作,沒想到半响沒有声音,我睁开眼睛去看,他脸色从凶狠变成不屑:“我还以为是个美人,原來长相不过如此!”

  赫连睿过來护住我:“沒事吧?”

  我摇摇头。

  男子冷冷道:“看來不过是一对沒什么用的男女在这里幽会,你们走吧!”

  我立刻如蒙大赦,低头拖着赫连睿的手臂疾步快走。我们牵了马,翻身上马,打马扬鞭而去。

  刚刚走出沒多远,有一骑和我们迎面而來。我见到那人身着一身赤月部的服装,我心中暗叫不好!那人和我对视一眼,脸上露出震惊的表情,迅速与我擦肩而过,奔向那群人。

  我回头去看,赤月兵在领头的男子附耳说了什么,用手指着我的方向,男子的脸上从思考的表情换做了不可置信的神情,他微眯着眼睛看着已经跑出去的我。喝令手下:“给我追!”

  我扭头对赫连睿道:“不好,我们被赤月人认出來了,快跑!”说完狠狠一马鞭抽在马儿后面,狂奔逃命。

  后面追兵紧追不舍,天黑不能视物,再加上因为恐惧慌不择路,我根本沒有发现我们已经偏离了來时的路。

  突然感到脚下马儿失蹄,脚下一软,身体就往下坠去。赫连睿和我一样,他一个翻身,飞扑到我的马上,和我并乘一骑。

  我并沒有像想象中摔倒在地上,而是慢慢往下陷入。赫连睿吃了一惊:“不好,是沼泽!”

  后面的追兵在沼泽外止步:“他们陷入沼泽了!”

  那领头男子恨恨道:“真可惜!听说这女人聪慧无比,竟然能够水淹赤月,本來想着抓回去为我所用,竟然会陷入沼泽,看來她今天命绝于此了!”

  我和赫连睿一起朝沼泽陷下去,脚底越是用力,沉得越快,陷得越深,我惊慌失措,我身子不及赫连睿高,脚下踩不到底。赫连睿用力抬着我的身子,拉扯着我。

  男子在沼泽边看到我们已经进入沼泽中心,距离岸边太远,他无法施救。终于,他下定决心,命令道:“撤退!”说完调转马头,其他手下跟着他一同离去。

  我和赫连睿在沼泽里扑腾,全身都是泥水,连追兵都不敢进入的沼泽地,难道我今天真的要死在这里了吗?

  我们在沼泽地里一点点陷入,时间仿佛过了很久。赫连睿道:“主人,他们都走远了,你不要怕,我会救你。”

  我抬头看他,不知道他究竟有什么办法能走出沼泽。突然感到身体被人抱住,赫连睿一手托着我的背,一手托着我的腿,一用力便抱我高高举起。

  我被他托到半空,见他咬着牙,憋红了脸,大喝一声,一步步朝着岸边走去。

  我们刚才拼命狂奔逃命,不知道自己已经进入了沼泽深处,此时离岸边还有几十米的距离。

  十米,五米!就快要到了!

  突然赫连睿手下一松,我险些掉下去,忙低头去看他。赫连睿的神色突然一松,低声道:“主人,求你好好照顾我妹妹。”

  我还沒有來得及说话,突然整个人腾空而起,像空中飞去。“啊!”我惊呼出声,接着就感觉自己落到了厚实的土地上。

  我在地上滚了几圈,停住后,立刻朝着还在沼泽地的赫连睿大喊:“快上來!”

  赫连睿对着我摇摇头,我看见他的身体一点点被吞入沼泽,我惊呼着扑爬滚打朝他爬过去:“不要!”

  赫连睿对我露出一个微笑:“我第一次遇见你的绿洲像极了这片居延海,其实我…”他的话被沼泽吞沒,我眼睁睁看着他的头顶陷入了泥潭中。

  “赫连睿!救命啊!來人啊!”我伸出手想去抓他,无奈这几米的距离,使我根本无法触碰到他。

  “赫连睿!坚持住!”

  我拼命大喊大叫,他一直在我身边守护着我,从初次在绿洲相遇,到后來被我派到呼延烈身边做眼线,从他在白水城做我的侍卫,到后來跟着我前往赤月营救瑾墨。

  从头到尾,赫连睿对我都是百依百顺,我杀人他就递刀子,我遇到危险他总是第一个冲出來保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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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二章顶替舞姬

  可是,为什么他竟然为了救我深陷沼泽,死在这个地方?

  我好后悔自己的冒失,是我半夜莫名其妙地感伤,跑到这里來做什么最后的告别,才会发生这一切。

  是我害死了赫连睿,都怪我,我如何向朵丽丝交代?

  我怎么开口对她说,她哥哥因为救我而死在沼泽里,而我连他的尸体都沒有办法带回去。

  我的心好痛,不断地后悔,不断地道歉。

  我哇哇大叫着,连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究竟在胡乱喊些什么,我只知道我此刻就像是疯了,脑袋里一片混乱,只知道大声喊叫,力竭声嘶來发泄心中的苦痛。

  霍去病快來救救他,楚瑾墨快來救救他!

  谁來救救他,不管是谁,求你救救赫连睿!

  明明知道已经不可能的事情了,我还是朝着漆黑不见底的沼泽大声喊着,泥水,泪水覆盖住了我的脸。高烧刚退,经此大难,眼前一黑,整个人就昏了过去。

  这究竟是个怎样的梦?怎么沒完沒了,我明明是个现代人,为什么会在梦中到了大汉?

  霍去病、卫青、汉武帝,我竟然见到了这些活生生的古代人。是梦?不是梦?

  或许我身处在平行宇宙?

  所谓平行宇宙经常被用以说明:一个事件不同的过程或一个不同的决定的后续发展是存在于不同的平行宇宙中的。

  这个理论也常被用于解释其他的一些诡论,像关于时间旅行的一些诡论,像“一颗球落入时光隧道,回到过去撞上了自己因而使得自己无法进入时光隧道”,解决此诡论除了假设时间旅行是不可能的以外。

  另外也可以以平行宇宙做解释,根据平行宇宙理论的解释:这颗球撞上自己和沒有撞上自己是两个不同的平行宇宙。

  如果这不是梦,那么就是说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霍去病身边有我这个人的历史;一种是霍去病身边沒有我这个人的历史。

  两种历史会朝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方向发展。

  在我所知的历史里,霍去病战无不胜,官拜大司马,封为冠军侯。可惜年纪轻轻二十四岁就与世长辞。关于他的死,历史上只有寥寥数句。一说是病死,一说是染了瘟疫而死。以前读來总觉得他的死因讳忌莫深。

  如果我介入了历史,是不是在这个平行宇宙中可以改变别人的命运?

  比如说赫连睿,比如说被我水淹赤月,那些因为我而死掉的人们,是不是我已经改变了他们原本的命运?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凡事莫要强求为之,不可逆天而行,已经发生的事情不能改变。一切顺其自然,你就可以回去了!”

  望月的话又在脑中闪现,可我已经改变了太多的人的命运,我是不是已经回不去了?

  千头万绪让我的头感觉到疼痛无比,我开口喃喃说道:“水!”

  一丝凉意流入我的嘴边,我伸手抓住递來的水,咕咚咕咚大口喝下。喝完后,我睁开眼睛,见到面前有个模模糊糊的人影。

  还沒有來得及看清楚是谁,我又昏了过去。

  等我醒來的时候,我发现我正在一个狭小的房间里。我动了下,挣扎着站起來,一站起來立刻感到头晕目眩,赶紧用手扶住一旁的桌子。

  环顾四周是个简陋的房间,我蹑手蹑脚走到门边,门轻掩着露出一条缝隙。我顺着屋里的烛光,看到门口站着几个人。

  “这姑娘是谁?小燕儿呢?”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传來。

  “大姑姑,小燕儿跑了!”

  “什么!跑了!”那叫大姑姑的女人先是一身怒喝,接着又压低了声音说道:“这次去乌春部表演,所有人都战战兢兢,唯恐出错,你们竟然让人跑了?主人的脾气你们是知道的,不要命了!”

  两人慌忙求饶道:“大姑姑,饶了我们吧!小燕儿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们实在沒有办法。您看看能不能先躲过这次,以后给您当牛做马!千万别让主人知道!”

  大姑姑冷哼一声,道:“不中用的东西,先下去!”两个男子连声答应,低眉顺眼地下去。

  我见大姑姑要推门进屋,连忙躲到门后,大姑姑进屋见床上沒人,也不慌张,径自走到桌前席地坐下。

  “出來吧!”

  我心一横从门后走了出來,也大大咧咧地走到大姑姑面前坐下。面前这位大姑姑三十來岁的年纪,保养得当,看起來也颇有风韵。

  大姑姑直直地看着我,半响说了一句“倒也是个好苗子!”

  “我怎么会在这里?”我问道。

  大姑姑道:“你在沼泽地旁边晕过去了,幸好你命大,有造化,被我们的人发现就把你带回來了!”

  “这里是哪里?”

  “乌春!”

  “什么!”我身躯剧震,脑中快速回忆,越西地界上四大金刚之一的乌春被王叔楚宣迪挑唆起來想要攻打白水城,上回乌春就借着盔甲的事情派出使者企图挑衅。沒想到我现在竟然被带到了乌春,我究竟昏迷了多久?

  我开口道:“谢谢你救了我,我要回去了,待我回去后一定有重谢送到府上。”

  大姑姑摇头道:“你不能走。”

  我奇道:“你留下我干什么,莫非要卖了我?我可不吃这套!”

  大姑姑一怔,突然笑了起來,说道:“有种!不过我们的手段你却是不知道的。”她顿了顿眼睛斜撇着我,想看我的反应。

  我心想这时候可不能怂,不答话,也回敬似地盯着她。

  大姑姑见我不像一般十几岁的女孩子吓得哇哇直哭,觉得有点尴尬,接着说道:“我们歌舞团这次到乌春部表演,为乌春部的王子祝寿,沒想到出了这个岔子跑了一个人。正好你也來了,就帮我们顶上。”

  “你乖乖听话,大家便好言好语,事情结束就送你回去。你要是不听话,少不得要吃些苦头,到最后还是一样要顶上。”

  我心中叹了口气,这里我认识的人能救我的也就只有楚瑾墨了,可惜我太冒失,半夜溜出军营,现在他大概着急得抓狂了吧!

  只可惜他应该还在居延海附近到处找我,根本救不了我,连我被人抓走了也不知道,我只能靠自己了。

  大姑姑见我不答话,上下打量我一番,啧啧称赞道:“好姑娘,倒是不惊不怕,不哭不闹,你的意思呢?”

  我面色一改,点头说道:“哭闹也沒用,只能吃你的苦头,皮鞭或者不给我饭吃之类的,我愿意听你的吩咐。”

  大姑姑点点头,道:“倒是个识趣的人。你叫什么?”

  我本想说真名,心念一转,我既然是慕兰,就当慕兰当到底吧!我说:“我叫慕兰”。

  大姑姑走过來,把我手上的绳子解开,道:“我是歌舞团的管事,别人都管我叫大姑姑。像我这般的管事,歌舞团有三个。你以后就跟着我了,我去叫人给你准备饭食热水。”

  “这里是哪里?”我揉着被绳子勒红的手腕问道。

  大姑姑转身出门前说道:“这里是王子府的一处别馆,我们七日后便要进王子府表演,所以你明日起便跟着姐妹们练习,时间不多了,务必好好学习。”顿了顿她又说道:“这个歌舞团的大小姐叫白千青,你记住了。”

  待大姑姑走后,我打量起所在的屋子,我走到窗前,推开窗子望去,这里环境完全陌生,黑暗中只见到几处小楼。我不认识回白水城的路,现在天已经黑了,逃走是绝无可能了。既來之则安之吧!

  第二日大姑姑便领着我加入舞蹈队去练习,姐们老胳膊老腿的,跟这些小姑娘可不一样,扭來扭去都是一团乱麻,毫无头绪。

  好在我想着赶紧把这事了了才能回白水城,所以练习地格外认真。一天下來,虽然说和别的姑娘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是也不至于像一开始那么笨拙突兀了。

  傍晚回到小屋休息,一身就跟散了架子似的酸疼,倒头便想睡,睡了一会儿肚子饿得难受,只得爬起來跟了众人去吃饭。

  这里的伙食跟我平日里用的天差地远,好在我饿得紧了,也不嫌弃,三下两下拔完。

  “这是你的银耳红枣羹”。

  我抬头望去,只见一个面容姣好,一身黄衫的女子从伺候伙食的婆子手中接过一个小碗。

  她伸手去拿那小碗时,我看到她的手腕上戴着一个镶着金丝的玉镯,做工精巧,不由得多看了一眼。

  “这是歌舞团的二小姐,芳心。”坐在我旁边的小玉见我在看芳心,好心给我解释。

  “哦,她不和我们一起吃饭的吗?”

  小玉轻笑了一下,仿佛在笑我的不懂事,说道:“她们顶头的几个小姐都是上流的人物,怎么会跟我们一起用餐呢!今天是她的丫头病了,她才自己來取,平时这些吃食都不许别人碰的。”

  “原來如此”。我心想这芳心还是个有洁癖的人。

  婆子点头哈腰说道:“二小姐还有什么吩咐尽管说。”

  芳心取了小碗,点了点头,也不看婆子和我们吃饭的一众丫头,径直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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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三章盗曲风波

  接下來的几天都是如此,别人在休息的时候,我依旧一个人不停地练习。

  一开始大姑姑看着我笨拙的舞步,眼神颇为焦急,渐渐地变成了肯定,再变成了赞扬,最后竟然带着几分欣赏。

  这天我正练着,突然有人拍了拍我肩膀。我扭头一看,是这歌舞团的另外一个管事,屏姐儿。

  “你去给我沏杯茶來。”她气焰嚣张地吩咐道。

  我不由得恼怒,在霍府时,虽然我是侍女,可霍去病并沒有要我做过这些事情。而我在白水城的时候,楚瑾墨更是把我当菩萨一样供着。如今真是倒霉,不仅天天跳个沒完,还要给人端茶倒水,我何时受过这样的窝囊气!

  “看什么看,还不去!”见我不动,屏姐儿呵道。

  “怎么回事啊?屏姐儿?”大姑姑走到我身侧來,这是给我解围了,我心下释然。

  “这新來的女子是你手下的?”屏姐儿手里随意拿起一张丝帕,漫不经心地问道。

  “是的,笨得很,还要练舞呢,主人的舞蹈要是练得不好,可要挨板子的!”大姑姑拿大小姐摆出來说,自然屏姐儿沒什么好说的了。

  果然屏姐儿捏着丝帕的手僵了一下,红唇轻启,对着我冷哼了一声,转身就走。

  “谢谢了!”我对大姑姑道。

  大姑姑笑了下,道:“继续练吧!”

  这晚我睡到一半想起來解手,便出了小屋,按照记忆朝着屋外走去。

  月亮在云后露出半边脸蛋,金黄的色光洒在园林里。我走过长廊,到了后门处,见到有个人影鬼鬼祟祟地张望。我立刻不动声色,弯着身子躲到一旁偷看。

  月色下我看到是一个人披着斗篷,看身形像是个女子,她好像是在等人。我看了一会儿觉得沒意思,正想溜走,突然听到屋外传來一声“布谷布谷”的声音。

  那女子便回了一声“布谷布谷”,这时从墙边坠下來一根绳子,女子顺着绳子爬去,墙外的人便使了力气把她拽出墙外。

  看來这个歌舞团的主人不怎么样嘛,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啊!怎么一个个的都要逃跑。我倒是还沒有见过这歌舞团的大小姐,不过见到此番情景心里对她的印象也大打折扣。

  女子已经翻过墙头,我看着也沒什么好看的了,便转身想走。突然一双手抓住我,接着听到一声暴喝:“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顺着抓住我的鬼抓手往上看去,这双手的主人正是白天要我沏茶的屏姐儿。

  我说:“我來解手!”

  屏姐儿一把扔开我的手,冷言冷语地说道:“半夜不要到处跑,解完手就快回去!”

  “是!”我低眉顺眼地应了,便朝屋里走去。屏姐儿的手上戴着芳心那镶金玉镯,她带得深,很隐秘,若不是刚才与我抓扯,又正好在黑暗中,我看到金色一闪。若是换了平日,肯定看不到。为什么这东西会戴在她的手上呢?

  这几日我暗暗打探了这里的地形,这个别馆是庭院式布局,前堂后寝,左右对称,由大门起,依次排列是小广场、门厅、正厅、后厅。两侧是花厅、书室等休闲之地。

  接着是个大花园,然后是三进式内宅,由八个四合院落组成,尊卑有序。院落前后间以庭院,植花木作点缀。

  主人的主楼设在八个四合院止中处。四周叠假山,凿泉池栽花植树,布列盆景,环境优美。

  别馆看似不大,但是守卫森严,逃跑是不太可能的。

  回到小屋,我心中盘算着如何才能离开的念头,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第二日半梦半醒间就被大姑姑叫醒,她黑着脸,只叫我赶快收拾好跟着出去。我不知出了什么事,见她神色肃容,也不便问什么,顺从地穿戴好之后跟着她走出去。

  跟着她來到大厅才发现气氛不对,歌舞团不像往日一般练习,所有人都直直地站着,头压得低低地,而在大厅中间跪了一个女人。我仔细一看,正是昨晚上见到的屏姐儿。

  “屏姐儿,你说昨晚见到的人可是她?”一把声音轻飘飘地传到我的耳中,我觉得这声音宛如夜晚的皎洁的月光一般懒洋洋洒下,又如同一曲温柔的音符动人心魄。

  我抬头看去,大厅上方端坐着一位女子。她的唇红齿白,面色红润,一把乌黑的头发轻轻挽了个发髻,一根金色的簪子斜斜插在发间,上面的步摇伴随着她说话轻轻摇曳。

  女子仿佛随意地坐在那里,但是气质高贵,说不出的好看动人,我生为女人居然也有几分动心。

  屏姐儿转过头看了我一眼,低头诺诺说道:“是!”,跟她昨晚对我说话时的盛气凌人完全判若两人。

  坐在上端的女子说道:“你是谁?我以前沒见过你。”

  我还沒有答话,我身边的大姑姑抢着向前一步,道:“主人,是我带來的!”

  “哦?你倒说说看。”

  大姑姑一咬牙,仿佛下定了决心说道,:“小燕儿跑了,王贵张柳去抓到她的时候遇到了慕兰,当时她晕倒在居延海附近,他们就把她带回來了!”

  那女子皱了皱眉说:“王贵张柳两人居然敢做这种事?我最近不怎么管事,倒是人人都欺负到我的头上來了。让这两个不知好歹的蠢货领一百个板子,罚一个月的月钱!”

  原來她就是这个歌舞团的大小姐白千青。

  白千青继续说道:“屏姐儿你是老人了,也该知道规矩。芳心带着我的乐谱跑了。我知道她一直想离开我,自立门户。芳心是一直跟着你的,你说这事怎么办?”

  一直跪在地上的屏姐儿抬头道:“主人,芳心虽然一直在我这边管着,但是她的性子你是知道的,她一直就有二心。只是沒想到这次竟然是千防万防,家贼难防。”说到这里,她拿眼角斜斜撇着我。

  看到这里我明白了,昨晚我看到跑的那个就是歌舞团的二主人芳心,看來这是要找替罪羔羊了。

  大姑姑说道:“主人明鉴,慕兰虽然來了沒有几日,但是我一直紧盯着她,在我眼皮子底下沒有出过错。这次芳心逃跑,跟她沒有关系!”

  我不由得看了大姑姑一眼,她待我倒是不错。

  屏姐儿冷哼一声道:“大姑姑,你丢了小燕儿,刚在大街上捡來一个外人带进歌舞团,就遇上芳心逃跑的事情,这可是巧合?”

  大姑姑怒目而视,道:“你这明明是血口喷人,你自己手下的人偷了乐谱,怎么还赖在我的头上!”

  屏姐儿道:“主人,平日里大姑姑就仗着自己管着歌舞团银钱处处压制着我。我昨晚可是瞧得真真的,”她伸出手直直指着我,“就是她,在后门帮着芳心逃跑的!”

  “除了你还有谁看见,还不是你嫁祸于人!”

  屏姐儿冷笑一声,仿佛留了一手,说道:“除了我,还有小玉看见了!”

  人群中一个丫头走了出來,她年纪不过十三四岁,听到屏姐儿叫她的名字,吓得魂飞魄散,几乎趴在地上断断续续说道:“小的看…的确昨晚看到慕兰在后门。”

  我不动声色,淡淡地看着眼前的事情,仿佛一切都跟我沒关系。

  大姑姑见到小玉出來作证,怔了一下,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我,似乎也在想着自己是不是不该帮我说话。

  屏姐儿见大姑姑不再说话,面露得意之色,从地上站起來,说道:“大姑姑这回可是你手下的人帮着芳心逃跑,看來偷乐谱的事情也和你脱不了关系!”

  “你!”大姑姑一时气结,半响说不说一个字。

  白千青真摆摆手,伸出玉指揉了下眉间,说道:“大姑姑既然这是你的人,你说怎么办吧!”

  大姑姑咬了下嘴唇说,叹了口气说道:“主人饶了她的性命,废了她一双腿就赶出去吧!”

  白千青点点头,道:“就这么办吧!”

  我呵呵笑出來声來,屏姐儿见我发笑,用嘲讽的语气对我说道:“你还有什么话说?”

  我不看她,只看向白千青说道:“这里的确有帮芳心逃跑的人,但是那个人却不是我。”

  白千青淡淡看我一眼,道:“那你说是谁?”

  “屏姐儿!”

  屏姐儿仿佛听见一个天大的笑话,说道:“死丫头,死到临头还嘴硬,我和小玉都看到你昨晚在后门,还说不是你!”

  我淡淡一笑,却不慌乱,道:“昨晚出现在后门的就是罪犯了?那如此说來你和小玉都是共犯了!”

  屏姐儿脸色一变,道:“你!”

  我不待她说完,径直快步走到她面前,一把抓住她的左手。这屏姐儿年纪不过双十,却不想我这十四五岁的模样力气却十分大,她挣扎了一下竟然挣脱不开。

  我把她的袖子撩开,手腕深处露出上面戴着的镶金玉镯。这镯子样式别致,自然让人过目不忘。众人都轻呼了一声,“啊!”

  屏姐儿脸色剧变,眼中闪过一丝惊恐,道:“你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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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四章无心插柳

  我不理会,抓着她的手,慢条斯理地说道:“屏姐儿,你帮芳心逃跑,就这是她给你的好处?”

  “我沒有!主人!”屏姐儿转头看向白千青。

  白千青脸上阴晴不定,道:“这典素斋的镯子只此一家,别无分号。这镯子是当日龟兹的王侯赠与芳心的,是芳心平日里最喜欢的首饰,怎么会到了你的手里?”

  我放开屏姐儿的手,淡淡说道:“因为女人总是爱美的,哪怕别人都瞧不见,也要自己过过瘾。明知道该等风头过了再戴,可惜这镯子实在太美,屏姐儿才忍不住刚从芳心那里到手,就迫不及待戴上。”

  白千青怒道:“想不到我们一个小小的歌舞团竟然也生出这许多是非來,这罪不在旁人,而在管事的人。一向以來,我都忍着不出声,岂知你们竟然变本加厉了,我再不能不说话了!”

  白千青看向我说道:“慕兰,你就放心留下來,以后有任何人为难你,直接跟我说。”

  我楞在当场,心中顿感失望,她要是把我赶走,我就可以回白水城了。若是我现在开口要离开,岂不是被人说成畏罪潜逃?当下只好给白千青行礼施谢。

  白千青向屏姐儿看去,凤目生寒,神情不悦。

  屏姐儿立感不妙,赶紧求饶道:“小人知罪!小人知罪!我只是收了芳心的镯子放她出去,可万万沒想到这小贱人竟然敢偷主人的乐谱!”

  果然白千青缓缓说道:“拖下去,废了双腿。我这里再不用你伺候了,你立刻给我有多远滚多远,否则别怪我不念旧情!”

  屏姐儿身躯剧颤,哭倒在地上。

  白千青又转向大姑姑道:“念在你跟了我这么多年,跑了小燕儿的事情我就降你为副管事,以后银钱的事情交给玉娘,你就不要再管了。有异议的立刻给我走人!”

  大姑姑松了一口气,连忙谢恩。

  白千青看起來文文弱弱,做事情倒是精明果断,这点倒是出乎我的意外之外。只是这下我回白水城就更加难了。

  白千青望向众人说道:“三天后就要给乌春王子表演了,别的事先搁到一边,现在沒有乐谱,只能重新改曲子。”

  大姑姑说:“主人可还有预备的曲子?”

  白千青摇了摇头,说道:“沒有,芳心把我准备的三支曲子都偷走了,现在只能我马上重新编曲,希望还得及。”

  她说话的样子十分苦恼,想來马上编出曲子应该并非易事。果然众人都不吭声,神色间皆流露出不可能的神色。

  白千青淡淡看了众人一眼,说:“当务之急我马上开始编曲,只是时间紧迫,恐怕來不及了。”

  她摆摆手,神情倦怠,站起身來道:“都散了吧!”

  经过这件事情之后,我在歌舞团倒算是站住了脚。因为有了白千青的关照,别人都不敢來惹我,又或者在言语上对我不敬,支使我端茶倒水的事情再沒有发生过。

  大姑姑和屏姐儿两个人同为歌舞团的管事,一直明争暗斗,这次把屏姐儿赶走了,大姑姑在歌舞团称得上是明降暗升。

  虽然银钱上的事情白千青不再交给她管了,可毕竟现在她是歌舞团最老资格的管事了,算是一方独大,这权利指不定什么时候又转回到她的手中,所以她心里也不着急。

  这天和众人一起吃完晚饭,我回房休息。刚进屋就听到敲门声,我去开了门,大姑姑进來了。

  “怎么,还沒休息?”

  “要休息了。”我暗想她有什么事情找我呢?

  大姑姑不客气地坐下说道,“你这几天的表现我都看到了,是个不错的姑娘,这歌舞团里现在我的地位和以前可大大地不同了。”我心道,果然來了。

  她看了我一眼,继续说道,“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是个人才。沒想到今天在大小姐面前也表现地进退自如,我越來越看好你,以后就把你当成自己人了!”

  “是!”我低眉顺眼地应着。

  大姑姑靠近我压低声音说道,“我一直在观察你,看你人老实,嘴巴也牢靠,我告诉你一个秘密,这歌舞团很快便要解散。知情者无不在为自己找寻后路归宿。”

  “什么?”白千青这个歌舞团名扬天下,多少王公贵族打她的主意,想收入府中。只是她有美貌,有才情,不甘心沦为贵族的姬妾。现在歌舞团要解散的话,莫非她是找到了自己的后路?

  大姑姑轻轻冷哼了一声道,“这次去乌春表演是她最后一次演出,之后她就要去投靠她的心上人…”

  大姑姑突然住了口,仿佛说了什么不该说的事情。

  我当做沒听到,说道,“原來如此,众人明里不说,暗地里应该都知道此事,所以才有人时不时地逃跑,为自己将來做打算。”

  大姑姑深深地看着我,动容说道,“我大半辈子的心血都在这个歌舞团里了,大小姐之前找我去说话,说将來给我一笔遣散费养老。可这里就是我的家,我能到哪里去养老呢!”

  “大姑姑的意思是?”我不动声色的问道,脸上不流露出任何表情。

  “大小姐答应给我遣散费,是念在我跟了她多年,这些年也帮她赚了不少钱了。可是待其他的人就沒有这般好了,其他人不是就地解散就是去做贵族的姬妾,更悲惨的流落街头,沦为娼妓。”

  大姑姑接着说,“我想过了,等大小姐走了,我就把这个歌舞团接下來。将來,你跟着我,保你荣华富贵!”

  原來是我要做她的心腹,我哑然失笑,真看得起我。我点点头说,“都听大姑姑的!”

  大姑姑大喜,拍拍我的肩膀说,“我就知道你是个可心的人儿!”

  距离表演的日子只有三天了。白千青昨日闭门不出一直为编曲而苦恼,这日有了思绪便召集众人,把她的所编曲目演示了一遍。

  这出因为原來的乐谱被盗,白千青按照记忆重新编排,已经和原來的有了很大的改动。歌舞演的是盛世繁华,凤凰來朝,仙人莅临人间。

  我第一次见到古代的歌舞,场上姹紫嫣红,裙舞飞扬,万千变化。而我自己居然还身在其中扮演一个跑龙套的,心中也有几分欢喜。

  看了白千青的歌舞,我才知道,乐谱,歌曲,舞蹈三者是浑然一体的。往日我看舞蹈,只看出尽风头的主角,如今身在其中才能身临其境地全面欣赏。

  三管事之一的玉娘带领了二十名女子,使用编钟,铃鼓,铜鼓等我叫不上來名字一些乐器负责音乐。

  这些古代乐器在众女子的芊芊玉手下发出和谐,温柔敦厚的声音,绝不会使人生出嘈杂之感。

  玉娘敲击编钟的姿势更加充满令人炫目的曼妙舞姿,难怪白千青对她颇为看重。即使她年纪不大,资历不够,也将管银钱的事情交给她。

  包括我在内的三十九名舞姬随乐起舞,大姑姑陪着站在白千青身边观看着这出,时不时跟白千青交头接耳,交换意见。不知道的人看在眼里,可绝对想不到大姑姑背后是想接手这个歌舞团。

  只是怎么排演白千青都觉得不如之前的舞曲,众人在她的指挥下练了一上午,一个个累得腰酸腿疼,面红流汗,却不敢言语。

  大家正在努力排演,一直在上方观看的白千青突然把手中的一把香扇扔到地上,恼怒地说道“别跳了!别跳了!”

  众人纷纷站定,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所措。这也难怪,这舞蹈少了乐谱,就如同少了灵魂。白千青怎么排都找不到感觉,难怪她要发脾气了。

  我心里想着你这么演当然不好了,沒故事沒情节沒张力,要是我演个,爱情才是人见人爱,永恒的主題嘛!这么想着不觉察神游身外,心不在焉。

  大姑姑走上前弯腰把扇子捡起來,递给白千青,说道,“大小姐觉得哪里不好?”

  白千青沒有接过扇子,凤目一一扫过在场的众人,当扫到我面前时,抬起玉指,面带愠色说道,“慕兰,你在想什么!你对这舞蹈可有什么意见?”

  突然听到叫我的名字,我呆了一下,这么问我话,是有点责备我的意思了。我也不能告诉她我正在想的剧情。

  只好答道,“我在想……”心念一转说道“大小姐何不将每节舞蹈都编上曲词,表达不同的情节。最后才以主曲带起高潮,合成一个完整小故事呢?”

  白千青不能控制地地娇躯剧颤,一对美目异采沥沥,不能相信的杏目圆瞪地看我。

  我感到有异,看到她的表情,大感尴尬道“我只是随口乱说,大小姐万勿放在心上。”

  白千青仍未能作声。

  今趟轮到我心中一震。恍然而悟。

  对二十一世纪的人來说,以歌舞表达某一情节或故事,是所有歌剧的常用手法,沒啥半点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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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五章古代歌舞

  在这汉朝的时代里,从韶乐脱胎出來的乐舞,仍保留在原始祭舞的形式,并不着重剧情,那要到宋元时才成熟。

  所以我刚才的这番话对白千青,自然可说是石破天惊之语了。

  白千青本是音乐奇才,只是表演前乐谱被盗,临时编曲,心中着急,听我这话反而茅塞顿开。

  大姑姑道:“这想法不但特别,还非常新鲜,大小姐可用作考虑。”

  白千青那对能勾人魂魄的美目闪着动人的光彩,目光在我脸上留连片刻后,心中有了计较。指点众人重新编排,她思如泉涌,很快便编好了舞蹈。

  结束排演后白千青身边的丫头走到我身边道,“大小姐叫你过去说话。”

  我跟着丫头朝白千青的房间走去,经过大姑姑身边时,她飞快地给我甩了一个眼色。我想起她昨晚跟我说的要把我当成心腹的话,也给她回了一个微笑。

  毕竟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对谁都低眉顺眼,虚与委蛇,是因为我现在只想快点结束这里的事回白水城,在居延海偷偷离开楚瑾墨,不知道他已经抓狂到什么样子了!

  走到白千青房前,跟着丫头进去。这屋子和我这样的临时找來的顶包舞姬所住的果然大不一样。

  虽然仅是别院,家具摆设倒是齐全,桌山一个紫金香炉淡淡逸出一丝青烟,一副盛世牡丹的大屏风立在屋内。白千青在屏风后换了衣裳出來,朝我招招手。

  白千青换上一件淡黄色的衣衫,与她细白的皮肤辉映生辉,整个人懒洋洋的样子看上去果然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

  大姑姑昨晚和我说的要是真的,白千青是为自己找到了后路,对这个歌舞团的人是要完全不顾死活的,所以我对她也有一分警惕之心。

  白千青拉着我坐下,笑盈盈地说道,“以前沒看出來,你对舞蹈倒也有些心得。”

  我回道,“谈不上,浅薄得很。”任我脸皮再厚,这时候还是有点谦虚,毕竟我还是不敢和眼前这位音乐奇才相较高下的。

  “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曲子?”

  被白千青这一问,我思索了下,我喜欢的曲子跟现在流行的歌舞完全不是一个风格!这怎么回答呢?

  白千青说道,“我新作了一首曲子,你听听看。”说完,她取过一只古琴,调了一个音,开始吟唱起來。

  说实话,白千青的歌声十分好听,一字字唱出來如同一颗颗圆滚滚的珍珠落到玉盘上,有如同一双细细的小手轻轻揉捏着心房。

  她歌曲的意境大概是讲一个女子遇到了心爱的男子,互相爱慕的意思。具体的咬文嚼字我也听不懂。

  一曲唱完,白千青问我,“如何?”

  我点点头,衷心地赞道“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白千青的手指不经意地琴弦上划过一个颤抖的音符,我无意之间说了句由衷的赞扬,沒想到她反应这么大。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她低头默默地念着我刚才信手拈來的唐诗,脸上露出惊喜之色。

  “可惜芳心盗走了我的乐谱,这次的表演…”说道这里,白千青美丽的双眼闪过黯然的神色。

  “大小姐何不另作一曲呢?”

  白千青问道“你会作曲子吗?”

  我摇摇头。

  白千青轻叹一声,“这本不是易事,时间紧迫,除非是在一天之内想出來,否则连练习的时间都沒有,哎!内贼难防!不过我也要对这事负上一些责任的。”

  白千青虽然手段专横,但是在这件事情上能够推己及人,心胸也十分难得。

  白千青双目中露出绝望的神色,“如今我也沒有法子了,只好装病避演一次,只是在乌春王子那里恐怕是无法交代了!”

  我心中一动说道,“要是我尝试作一曲,大小姐听听看能不能谱成乐谱呢?”

  白千青淡淡一笑,显然不把我做的曲子放在心上,语气露出轻蔑之意,“那你唱唱看吧!”

  曲子我倒不会唱,几首流行歌还是拿得出手的,我想了想,便唱起了邓丽君的歌。

  在我唱的时候,白千青先是淡淡地笑着,接着笑容不见了,渐渐变得凝重,之后变成惊讶。随着我一曲唱完,白千青已经是目瞪口呆。

  其实我哪里会做曲,只是我唱的曲子和古代的调子截然不同,饶是白千青这样的音乐天才也会大为吃惊。

  “这曲子这样的新颖,简直闻所未闻!”白千青不可置信地娇喘着,抚着自己的酥胸急问道,“你还会唱什么?”

  她又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对着旁边伺候的丫头厉声喝道,“还不给我滚出去!”

  那丫头慌忙离开。

  我想了想,又唱了首,第二曲唱完,白千青已经是兴奋状态,竟然抓起我的手,让我再唱。

  我平时不怎么爱去卡拉ok,來來去去也就会唱那么几首。本來想说不会了,但是见她兴奋莫名,拉着我的手连连请求,我只好搜肠刮肚把记忆中所记得的歌都唱了个遍。

  我本想将以前电视上看到过一些新颖的舞步像什么搓手舞,骑马舞一股脑交给她,但是想想自己多半会舞得不伦不类,反而招了笑话,于是作罢。

  白千青高兴极了,像得了大珍宝一样的打量我,直到看得我头皮发麻。

  “你以后就住到我的隔壁來吧,咱们可以多多交流。”

  我心想,“我这水平,哪里敢和你交流啊,连跳舞都不利索,怎么及得上你风靡天下的歌舞团大小姐。”但是脸上我依旧沒有露出什么特别的表情。

  “好了,你下去吧。我要把刚才所得的曲子整理消化下,你以后不用跟着大姑姑了,直接跟我。”

  “是!”我应了,其实我跟谁都无所谓,反正这事了了,我就得赶紧走人。

  从白千青房里出來,刚走到我的小屋门口,大姑姑已经在墙角等我。见我回來,连忙上來拉着我问,“如何?”

  我说,“沒什么,大小姐见刚才我的提议不错,就赞了我几句,叫我搬去她隔壁住。”

  “什么?”大姑姑惊讶的表情毫不掩饰地流露出來,“大小姐为何要你搬过去?”

  “我不知道”

  “这样也好,你亲近大小姐对我们也有好处。”大姑姑的称呼竟然变成了“我们”,明显是想拉拢我。

  我不动声色地点点头,回了自己的屋里。

  给自己倒了杯茶,我喝了一口,开始想目前的形势,这几天待下來,对这个歌舞团的情况已经基本摸清。

  白千青声色名扬天下,请她表演的不是皇宫贵族就是达官贵人,等闲的人连见她一面都不可能。

  她这些年应该是赚了不少银子的了,这样的一个风靡天下的才情女子自然是不肯做人姬妾的。

  大姑姑跟我透露的歌舞团解散的秘密,看來这个秘密已经不是秘密了。小小的一个歌舞团暗地里也暗波汹涌,各自为营。

  白千青的心上人是谁呢?莫非是这乌春部的权贵?

  看來我要小心翼翼,步步为营才能安全渡过这次的表演。

  接下來的几天排演十分顺利,白千青在我这里得了灵感,编排起來得心应手,很快全新的便编排成功。

  白千青十分满意,觉得较之前的好上几倍,不禁喜形于色,心情大好。歌舞团里也不像前几日丢了乐谱般时的人人如履薄冰了。

  终于到了表演的日子,歌舞团下午就进了王子府,王子府的管家带众人到了后院,吩咐交代不可乱走,不可喧哗。

  王家派头果然不一样,这王子府比别院大了许多,古典别致,造型典雅。黄昏时,有人來传上场,我跟着众人到了一片竹林。

  今日是乌春王子的寿宴,我朝主席上看去,看到一个紫衣少年端坐其中。我听楚瑾墨说过乌春主政的是他们的王子,夏夜星。沒想到竟然是个翩翩美少年。

  他白皙的皮肤,一双仿佛可以望穿前世今生的耀眼黑眸,笑起來如弯月,肃然时若寒星。直挺的鼻梁,唇色绯然,轻笑时若鸿羽飘落,甜蜜如糖,静默时则冷峻如冰。侧脸的轮廓如刀削一般,棱角分明却又不失柔美。我心中暗暗为这个少年的美貌喝彩。

  夏夜星身边的宫人对下方的歌舞团示意可以开始,玉娘敲击编钟,起了一个音,众舞姬翩翩起舞。

  一曲荡人心魄的轻扬而起,诸女长袖漫舞,无数娇艳的花瓣轻轻翻飞于天地之间,沁人肺腑的花香令人迷醉。

  众舞姬若绽开的花蕾,向四周散开,漫天花雨中,一个美若天仙的白衣少女,如空谷幽兰般出现,随著她轻盈优美、飘忽若仙的舞姿,宽阔的广袖开合遮掩,更衬托出她仪态万千的绝美姿容。

  众人如痴如醉的看着她曼妙的舞姿,几乎忘却了呼吸。那少女美目流盼,在场每一人均心跳不已,不约而同想到她正在瞧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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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六章乌春王子

  此时音乐骤然转急,少女以右足为轴。轻舒长袖,娇躯随之旋转,愈转愈快。忽然自地上翩然飞起。

  清颜白衫,青丝墨染,彩扇飘逸,若仙若灵,她好像是水的精灵般仿佛从梦境中走來。

  天上一轮春月开宫镜,月下的女子时而抬腕低眉,时而轻舒云手,手中水袖合拢握起,似笔走游龙绘丹青,玉袖生风,典雅矫健。乐声清泠于耳畔,如妙笔如丝弦,流水行云若龙飞若凤舞。

  众舞姬围成一圈,玉手挥舞,数十条蓝色绸带轻扬而出,厅中仿佛泛起蓝色波涛,少女凌空飞到那绸带之上,纤足轻点,衣决飘飘,宛若凌波仙子。大殿之中掌声四起,惊赞之声不绝于耳。

  一曲毕,众人鼓掌声响彻云霄,“沒想到天下闻名的白千青果然名不虚传!”

  “就算是中原的大汉朝,也难以找出这样的歌舞!”

  大家纷纷赞道,白千青浅浅行礼:“祝乌春王子如日之升,寿比松龄!”

  半响都沒有听到夏夜星的声音,白千青半蹲着行礼已经有一会儿了,她原本笑意盈盈的脸变得僵硬。

  宴席上原本热闹的气氛突然变得诡异起來,只听见一个声音:“王子,你怎么了!”

  我抬头一看,见到夏夜星白皙的脸上毫无血色,他似乎正在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宴席上所有人都惊慌失色。

  “不好了!王子的病情恶化了!”

  “快叫医工來!”

  夏夜星张大着嘴巴,急速呼吸,他用手抓扯着自己的胸前的衣服,像是呼吸困难,看上去好像是哮喘,可是又感觉跟哮喘发作的症状不太一样。我不是医生,不敢对他的病症随便下判断。

  由于夏夜星突然犯病,众人乱作一团,反而沒有人來管歌舞团了。白千青显然不想趟这趟浑水,吩咐众人:“我们自行退下!”众舞姬跟着她撤出宴席。

  退场之后,跟着众人一路往來时安置我们的去住走去。我故意放慢脚步,走在最后。大家今天在乌春王子面前表演成功,原本赏赐是少不了的,但是沒想到乌春王子竟然突然发病,所以人人都在讨论,沒有人注意到我。

  等到走到一处假山时,我迅速地闪进假山藏好,等众人都走远了,方才悄悄走出來。

  今日夏夜星寿宴,他又突然发病,人人的注意力都围绕在席间,我想趁着这个机会离开歌舞团,再找机会回白水城。打定主意后,便将之前穿戴的舞姬衣裳脱去藏在假山里,用石块掩饰。

  脱去外衣,里面是我早有准备穿戴整齐的普通衣服,我看上去就像是个王子府的侍女,沒有人会注意到我。

  可惜我天生路痴,转來转去都找不到出路在哪里,路过与我擦身而过的人个个行色匆匆,显然大家都因为王子的病情而手忙脚乱。

  我兜兜转转竟然又转回到了宴席的那片竹林,刚想退出去重新找路,沒想到肩上被人一拍,一个穿着侍女衣服的少女把一个玉盘递给我:“你不要到处乱走,王子犯病了,快把这个给医工送过去!”

  我低头一看,玉盘里乘着热水。少女见我发愣,催促道:“还傻站着干什么!还不快送过去!”

  我心中无奈,只得答应道:“诺!”

  转身走回宴席,此时几个医工正围着夏夜星治疗,我走进了,一个医工取过我手中的玉盘,将一方小布巾放入热水中,拧干了拿出來放在夏夜星额头。“王子,你好点了吗?”

  另外一个医工道:“沒办法了,我们派人去请白水城的巫师吧!”

  “不许去!”夏夜星痛苦地艰难道:“我们现在跟白水城有战事,绝不能去请白水城的巫师!”

  我身躯一震,抬头去看他,乌春受王叔楚宣迪挑拨,一心想要挑衅白水城,夏夜星的病这么严重,依旧强撑着不肯去白水城请巫师。

  只见他此时脸上汗珠大滴大滴渗出,张大着嘴巴急速地喘气,依旧上气不接下气,仿佛下一刻一口气上不來就要断气一般。

  “可王子你的病怎么办才好啊!”

  “不许…你们…去!”夏夜星断断续续道。

  我看着他的症状,突然脑中闪过一念,这个症状,我以前曾经见到过很类似的症状!是在什么地方见过?冷静,必须冷静!

  我脑中迅速回忆,快点想起來!我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症状。对了!在现代我上大学的时候,有个女同学晕倒被送进医务室,那时的症状和乌春王子现在很相似!当时好奇还专门查过,这种痉挛的病症在年轻人或者青春期的少年常患这种病。

  某种刺激引起病症发作,突然呼吸困难,手脚麻痹,意识模糊,严重时还会引起痉挛,我记得医生说,这个病叫做过度换气症候群!

  是由过快或过深的呼吸所造成,导致身体排出过多的二氧化碳,引发呼吸性碱中毒,影响了神经系统的正常放电生理过程。

  部分患者会感到在手、足、唇等部位感到麻痹或微微叮咬感、口齿不清、晕眩、胸痛、心跳加速、手脚冰冷、紧张地笑。患者越紧张,呼吸越快,令症状出现恶性循环,严重者更会昏厥。

  此时夏夜星意识逐渐模糊,医工们纷纷跪倒在地。

  “王子啊!求你千万保重!”

  “不好了,王子更加痛苦了!”

  “王子快撑不住了!怎么办啊!”

  我咬牙想着要不要试试看,我依稀记得当时医生救治的办法,如果能救了夏夜星,说不定乌春和白水城的战事就能停止。与其整天因为这个强大的敌人伺机环视,不如化干戈为玉帛,消除危机!

  不过不知道夏夜星是不是背后还有其他的病症,万一我的方法失败怎么办?我看了一眼痛苦中的夏夜星,及时有更大的病症潜藏在他身体里,这样继续发作下去,他的身体也会受不了。不可以再坐视下去!

  打定主意,我开始四下观望,塑料袋。啊!这里是两千年前的世界啊,怎么可能有塑料!有什么东西可以代替呢?我东瞅西瞅,突然看到一个医工身上挂着一个皮袋子。

  我丢下玉盘,快步走过去,一把扯下医工身上的皮袋子。医工回头看我,疑惑道:“你这是做什么?”

  我不理会他,快速将皮袋子里面的水全部倒出來,对着里面吹了一口气,就将皮袋子罩在夏夜星的鼻子上,众人发出惊呼,谁都沒有想到一个宴会上的侍女竟然会突然做出这匪夷所思的一幕。

  医工想上來阻止我,我冷声道:“想让他活命就不要动!”众人身躯剧震,以为我是抓住王子威胁他们。

  我对着痛苦喘息的夏夜星道:“乌春王子,我想帮你解除你的痛苦,你听清楚我的话,跟着我的节奏來,吐气!吸气!”

  “一次,两次,好!”

  “吐气…吸气…吐气,很好,继续!”

  这种病症的发作和血液中二氧化碳的浓度有关系,可是在古代抓不准病因,要是引起其他的并发症就危险了,可是此时我只有这个办法。

  众人们看着我的举动纷纷目瞪口呆,完全摸不着头脑,一时竟然忘记了來阻止我。

  我继续将皮袋子罩在夏夜星的口鼻上,让皮袋子伴随着他的呼吸扩大缩小:“慢慢的,吐气,乌春王子,我知道你很痛苦,一定要冷静,慢慢來。慢慢地呼吸,來吸气!”

  医工惊叫道:“王子的脸色恢复了!”

  夏夜星的脸色渐渐好转,因为我的办法,他血液中的二氧化碳浓度恢复了,慢慢呼吸变得平顺。

  此时他意识也渐渐恢复,睁开眼睛盯着我。

  “太好了!乌春王子你清醒了!”我喜道。他身体的痉挛也停止了,沒有出错!

  众人不可置信,医工凑上前來查看,“啊,真的停止了!”

  我长长松了口气,将皮袋子挪开。我伸手摸了摸夏夜星的额头:“王子,你的痉挛虽然止住了,但是还是有些发烧,好好休息,就会好起來了!”

  一个医工震惊地指着我:“你竟然治好了王子的病!平常都是要痛苦好久,你怎么可能这么快就解除王子的痛苦?”

  我道:“他这个病并不严重,只是发作起來很吓人。只要冷静不慌乱,慢慢地呼吸,这样就不会再发作了!好了我要走了。”

  我说完就想走。心中一震,感觉手被人握住,我转头去看,夏夜星眸子闪着光:“你是谁?”

  我低声道:“我是侍女!”

  医工盯着我,突然说道:“你不可以走,万一你走了,王子再发病怎么办?将王子送回房间,你负责伺候王子!”

  我心中暗叫不好,都怪自己多事,这下偷溜走的计划彻底失败了!

  夏夜星被送回了房间,我作为临时医生也一并被众人赶到了他的房间,刚刚进入就感到房间内空气混浊。

  再一看屋子里竟然放满了各种各样的盆栽,又听到有水流声,我一看,居然还有一个小小的水池。这个房间通风不良,他将这些东西都放在房间,难怪要犯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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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章充当大夫

  夏夜星躺在床上,经过刚才那么一番折腾,不一会儿他就沉沉睡去。我看他睡得香甜,轻手轻脚往门边走出,刚走到门口,推开门,外面站着两个侍卫,对我说道:“你去哪里?”

  我心中叹了口气:“我就是开门通通风,沒事了!”

  转身回到房间内,看着沉睡的夏夜星,无奈坐在他床边的羊毛地毯上,手撑着头,眼皮沉重,竟然也就睡去了。

  等我醒來的时候,对上一对闪亮如星的眸子。夏夜星看着我道:“我在病中,听到一个温柔的声音,呼气,吐气。以前从來沒有听到过这样的声音,那是你吗?”

  我身躯一震,赶紧站起身來:“你醒了?”

  夏夜星眼睛不放过我:“你真的是我府里的侍女?怎么以前从來沒有见过你?”

  我低声道:“在下白水城慕兰。”

  夏夜星吃惊道:“什么?!”

  夏夜星从床上坐起來,不可置信地说道:“平定石显,扫平拓跋真,水淹赤月。那个越西人口中传说的聪慧女子,白水城慕兰,就是你?”

  我沒想到他这么大反应,这回换做我吃惊了,想不到我竟然恶名远播。我苦笑着道:“应该就是我吧!”

  夏夜星直直盯着我,如星的眸子闪着光:“请你陪在我身边,为我治病。”

  我摇头道:“我不是医生,不过是碰到过这种病症,一时凑巧。”

  夏星夜道:“所有的医工都治不好我的病,我发作起來意识模糊,浑身抽搐,每次都会痛苦很久。昨晚经过你的治疗,是第一次这么快解除痛苦。你虽然不是医工,但是你比医工更加会治病!”

  他挣扎着想站起來,我急忙上去扶住他,这少年身体孱弱,跌跌撞撞使不出力气,跌倒在我怀里。

  正在这个时候,门外传來一声惊呼:“夜星你怎么了!”

  一个衣着华丽的中年女子带着仆人鱼贯而入,把倒在我怀里的夏夜星夺走,她脸上满满都是担心:“我听说你又发病了,可好些了?”

  夏夜星淡淡看了眼中年女子身边一个少女:“段巧笑,你又跟太后告状了?”

  那少女不过二八年纪,长相跟她的名字一样,十分俏媚可爱,听到这话急忙跪在地上:“表哥请息怒!”

  乌春太后道:“夜星,你昨晚发病也瞒着我,要不是巧笑告诉我,我还不知道这回事!”她抬眼朝我看來发怒道:“你是怎么伺候王子的!”

  我顿时无语,要不是我及时想起痉挛的治疗办法,说不定她今天就见不到她的儿子了,现在还训斥我?心中虽觉得冤,但是表面上却沒有露出一丝一毫不满。

  夏夜星道:“是她救了我!”

  “什么?”乌春太后和段巧笑同时朝我看來。

  夏夜星躺回到床上:“母亲,我昨晚发病,痛苦不已,幸好慕兰救了我。我想请她留在我的身边,为我治病,直到我的病好了为止。”

  乌春太后盯着我:“你是什么人?”

  夏夜星道:“她就是白水城的慕兰!”

  乌春太后身躯一震:“水淹赤月是你干的?”

  段巧笑张大嘴巴:“这怎么可能?”

  乌春太后瞪了她一眼,她立刻低头禁口。

  我低眉顺眼道:“太后,如今王叔楚宣迪挑唆贵部和白水城起了摩擦,可乌春和白水城都是越西人,只有我们两部言归于好,才不至于被匈奴欺负,要是我们两部火拼,最后得益的会是何人?请太后一定三思!”

  乌春太后眼中闪过一丝惊异,乌春一直对白水城虎视眈眈,可白水城的实力今非昔比,再加上有匈奴做靠山,楚瑾墨又做了匈奴的越西诸部节度使。越西哪一个部族对白水城不服,都要先掂量掂量后果。

  果然她说道:“乌春与白水城世代交好,当然不会因为别人的挑唆就动兵,这样对大家都沒有好处。你会治病?”她心中的头号重要事情就是宝贝儿子的病情。

  我摇摇头:“我不是大夫,不懂医术,只是凑巧曾经见过与王子一样的病症。”

  夏夜星淡淡道:“我的病沒有一个人瞧得好,所有的医工都素手无策。可昨晚你的的确确治好了我,所有人都有目共睹!”

  乌春太后听见夏夜星这么说,眼中闪着希望的光芒:“请你留下來,直到王子的病治好!”

  我在居延海不告而别,楚瑾墨一定到处在找我。我犹豫道:“这…”

  乌春太后立刻道:“只要你治好了王子的病,乌春愿意与白水城永结兄弟之好!”

  我心中一震,乌春实力强悍,离白水城最近,杀伤力最大。如此一來,就等于除掉了对白水城威胁最大的敌人。想到这里,我点头道:“请太后派人去白水城告诉楚瑾墨,说我留在乌春为王子治病。”

  我不懂医术,可面对这个孱弱的少年,还有他的母亲的殷殷期盼,我照顾他一段时间,等他身体好些了,我再回白水城。这样就可以帮助楚瑾墨减轻压力,只希望他明白我的苦心才好!

  乌春太后道:“巧笑,你留下來一同伺候王子!”

  段巧笑喜形如色:“诺!”

  这几日我已经摸清了乌春王族的情况,乌春如今主政的人是太后,因为王子夏夜星体弱,一直不能亲政。

  我看着倚靠在床上的少年,问他道:“外面阳光很好,你想不想出去走走?”

  夏夜星看了看外面,皱着眉头道:“我不喜欢出去。”

  整天躺在床上,沒病你下來走两步啊!我不死心继续说道:“你看,外面的花都开了,红的,粉的,紫的,一片姹紫嫣红,你难道不想去看看那些盛开的鲜花吗?”

  “表哥不用出去就能看到!”,段巧笑端着药碗进來,她放下手中的药碗,走到居室一个帘子前面,伸手一拉,将整个帘子拉开。

  帘子后面露出无数的盆栽,各种花草一应俱全,跟个小公园似的,最夸张的是竟然还喂了兔子,被关在笼子里默默吃着蔬菜。

  段巧笑得意道:“看到沒有,表哥想要观赏花草,这里什么都有!”

  我摇摇头:“就是因为屋子里摆了太多这些花草,才使得空气混浊,王子本就呼吸困难,再种这么多植物,岂不是雪上加霜么?对他的病情有害无益。”

  段巧笑面色微愠,还要再说什么,夏夜星已经撩开被子,伸腿下床:“我想出去走走。”

  我伸手去扶他,点头道:“你多走动,对你身体有好处。”

  他对段巧笑说:“你让人把这些花草都搬出去。”

  段巧笑怔了一下,答道:“诺!”

  我扶着夏夜星缓步走到庭院,散了一会儿,我让他坐在亭子里休息。看到桌上摆放着许多水果,我拿起一个苹果递给他:“吃个苹果!”

  夏夜星摇头:“我不吃水果。”

  我奇道:“为什么不肯吃水果?”

  一旁的段巧笑抢道:“表哥从小就不喜欢吃!”

  我拿起小刀开始削苹果皮,说道:“在我的家乡有句谚语是这么说的,每日一苹果,医生远离我。水果富含丰富的维生素,你应该每天都吃点水果才好。”

  段巧笑疑惑道:“你说的话我怎么听不懂?”

  我不理会她,把削好的苹果递给夏夜星,期待地看着他,他犹豫了下,伸手接过。

  “啊!”

  我听到惊讶声转头去看,乌春太后走进凉亭:“夜星,你吃水果了?”她看着我:“你可真有办法!”

  我淡淡一笑,看着夏夜星咬着苹果,一口口吃掉。忽而想起一事,问道:“太后可将我的消息告诉楚瑾墨了?”

  乌春太后眼中闪过一丝犹豫,开口说道:“已经派人去白水城了,过些日子就有消息了!这段时间还请你多照顾王子。”

  我相信了乌春太后的话,楚瑾墨收到消息应该很快会派人來接我,当下不再多想,只盼着夏夜星的身体早点好起來。

  最近夏夜星每日都在我的劝说下散步,他的痉挛再沒有发作过,这日我陪着他在庭院散步,看见几个侍卫正在练习武功。见到夏夜星,纷纷下跪行礼。

  夏夜星对着侍卫道:“你,过來和我过招!”

  侍卫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夏夜星从小身体不好,现在竟然要习武!我对夏夜星露出一个鼓励的微笑,多运动可以强健体魄。

  段巧笑急道:“表哥,你千万不要勉强!”

  夏夜星坚持道:“我要习武!”

  侍卫不敢违抗,放下刀剑纷纷立在一旁,等着当人肉沙包。

  段巧笑看看夏夜星,又看看我,跺跺脚,恼怒道:“我去告诉太后!”说完扭身就走。

  等到乌春太后被段巧笑请來的时候,已经过了一刻钟的时间了,此时她看到自己那从小病弱的儿子竟然跟着侍卫一拳一脚认真地习武。睁大了眼睛,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

  段巧笑凑上去道:“太后你看,慕兰不顾表哥的身体,竟然怂恿他练武!”

  “住口!”乌春太后呵道。

  段巧笑吃了一惊,闭嘴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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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八章再遇南宫

  我走到乌春太后前面,说道:“太后请到凉亭休息。”

  乌春太后随我到凉亭坐下饮茶,她道:“我从來沒想过,夜星有一天也能像这般习武,这都是你的功劳。”

  我看着庭院中大汗淋漓的夏夜星道:“王子的病其实很多少年都有,只要让他保持身心愉悦,强健体魄,平日里注意饮食,慢慢地就不会再发病。”

  乌春太后眼中射出感激的目光:“谢谢你!”

  我轻轻摇头:“只要乌春愿意不再为难白水城,我做的这点事情算不得什么。”

  我又问道:“白水城可有消息?”

  乌春太后迟疑道:“使者还沒有回來,想必也就这几日了罢!”

  我心中闪过一丝疑虑,楚瑾墨要是知道我在乌春,怎么会这么久都不派人來?

  到了晚上,我正准备就寝,忽然有人敲门;“慕兰姑娘你睡下了吗?”

  我开门,见到是夏夜星身边的侍女:“什么事?”

  侍女道:“王子身体不适,请姑娘过去。”

  我吃了一惊,夏夜星近來身体已经大有好转,难道又发病了?顾不得多想,急忙随她往夏夜星的住所去。

  进到夏夜星的寝居,侍女推门请我进入,然后退出去关了门。我走进去见到夏夜星正笑意盈盈地倚靠在大床上看着我。

  我问道:“听说你不舒服?”

  夏夜星点头:“我不睡着。”

  我走过去仔细看他:“咦,是觉得哪里不对劲吗?”

  夏夜星在我凝视下,脸上一红,说道:“也沒哪里不舒服,你能不能等我睡着再走?”

  我在他床榻旁边坐下:“你安心睡吧,我在这里不走。”

  夏夜星闭上眼睛,长长的睫毛伴随着他的呼吸微微扇动,这少年看起來是如此无害,就像是一只可怜兮兮的小兔子。我以为他睡着了,沒想到他轻轻说了一句:“楚瑾墨…他是个怎样的人?”

  我怔了一下,不知他为何突然问起楚瑾墨,想了下回答道:“他是个宽容厚德的人,重情重义,白水城在他的统治下,人民安居乐业。”

  夏夜星睁开眼睛,眸子闪着光:“我不是问这个,他对你好吗?”

  我点点头:“他对我很好。”

  夏夜星翻了个身,不再说话。这少年在我心中就像一直是个体弱多病的病秧子,也许是楚瑾墨在越西的声望,使得他生出敬仰之心,才会想了解楚瑾墨吧!

  等了很久,听见夏夜星的呼吸变得绵长,我轻轻站起身,退了出去。

  这日乌春召开宴会,邀请我参加。我在侍女的引领下朝着宴席走去,走到一处长廊,前方一个人斜着身子,懒洋洋的坐在长廊的边沿处。我见到这个背影,心中一惊,怎么会是他!

  那人听到脚步,缓缓转过身,露出一个和煦的笑容:“慕兰,好久不见了!”

  我脸上阴晴不定,南宫云!他竟然沒有死在流沙里,竟然还出现在乌春!莫非乌春和赤月已经结盟了吗?乌春、宁达、苍南和赤月并称越西四大金刚。如果四大金刚结盟一起对付白水城那就麻烦了!

  我心中快速盘算着对策,南宫云走到我的身边,对侍女挥了挥手:“我会带她去宴席,你退下吧!”

  侍女不敢阻拦,却也不敢任我就这样被带走,一时拿不定主意,呆站着不动。南宫云不理会侍女,抓起我的手,就往前走去。

  我用力挣扎:“南宫云,请你自重!”

  南宫云脸上露出一丝嘲弄的神色,贴近我的耳边说道:“如果那晚你沒有吃下曼陀罗花,你早就是我的人了!”

  我身躯一震,想起他粗鲁的暴行,心中又恨又怕,停下了手中的挣扎。

  南宫云继续道:“好你个慕兰,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然水淹赤月,毁了我的赤月城,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见我不说话,南宫云又道:“你沒想到我会出现在乌春吧?我们的帐慢慢算。”说完他拖着我朝宴席走去。

  我被南宫云拉着走进宴席,席中众人见我们亲密的举动,朝我们投來疑惑的目光,低声议论。

  “这是怎么回事?”

  “听说慕兰是白水城楚瑾墨的人,和南宫云有什么关系?”

  坐在席中正位的夏夜星见到我,刚刚露出笑容,见到南宫云拉着我的手,又皱了皱眉头。一旁的段巧笑脸上冷冷笑着,一副看热闹的表情。

  夏夜星站起身來,走到我面前:“赤月的南宫云,欢迎欢迎!慕兰,你坐到这里來。”

  我挣脱南宫云,跟着夏夜星坐到他身边,低声道:“谢谢。”

  刚刚说完,讨厌的南宫云就在我旁边的位置坐下:“那我就坐在这里好了。”

  夏夜星道:“赤月的贵客到我乌春做客,真是蓬荜生辉。”

  南宫云道:“赤月和乌春本就是兄弟之好,不像是白水城,一方独大,夏兄可不要随便听信别人的话。”说着他眼睛斜斜撇着我。

  赤月乌春真的结盟了吗?我心中暗叫不好,本來以为毁了赤月城,让赤月部元气大伤,沒想到一向独立的赤月竟然在这个时候和强大的乌春结盟。如今的形势,四大金刚结盟,白水城岌岌可危。

  正想着,南宫云凑到我身边:“慕兰,來喝一杯吧!”

  我别开眼前的酒盏:“我不会喝酒!”

  南宫云拿开酒盏:“对,我给忘了,我自己喝!”

  他故意做出的亲密之举,让我十分厌恶,他到底想干什么!

  宴席过半,够筹交错,我却坐立不安。南宫云在我身边低声道:“慕兰,我好想你!”

  我闻到他身上的酒气,捂着鼻子,把脸别开。

  南宫云伸手捏住我的下巴,喃喃自语道:“我早就说过,你冷冰冰的样子真让人心痒痒!”

  我心中叫道:“上帝啊,这人竟然是个受虐狂,求他千万不要看上我,我不好这口!”

  正在我心中默默自语时,段巧笑举着一个玛瑙杯走到我的面前:“慕兰,谢谢你这段时间对表兄的照顾,这是我乌春特制的月亮露,你要不要尝尝?”

  月亮露?好美的名字。我接过她手中的玛瑙杯,里面盛着碧绿的液体,波光四溢。

  南宫云咧嘴看着,脸上浮现不明所以的笑容,仿佛在鄙视我不敢喝。我狠狠瞪了他一眼。端着杯子尝了一口,入口绵长,香味扑鼻,索性一口气将这杯中的月亮露一饮而尽。

  喝完之后,立刻头晕脑胀,我站起來:“我不太舒服,先回去了。”话音未落,脚下一软,身子就软软倒下。

  南宫云一把将我搂在怀中:“呀!你怎么都给喝了,这是烈酒啊!”

  夏夜星道:“來人,送慕兰姑娘回去!”

  南宫云道:“不必了,我送就行了!”

  夏夜星走过了过來,想拉我:“慕兰是我乌春的客人,当然应该由我來照顾。”

  南宫云挡住夏夜星伸过來的手:“我与她是旧识,就不麻烦乌春王子了吧!”

  我心中气急,奈何酒醉人清醒,就是使不出力气推开他。

  夏夜星盯着南宫云刚要说话,突然席上急急走过來一个赤月的侍卫,走到南宫云身边耳语。

  南宫云听完脸色一变:“你说什么?姐夫病重?”

  侍卫道:“族长请主公立刻回赤月,有事交代!”

  南宫云看了看怀中无力的我,犹豫了下,瞬间拿定主意,将我推给夏夜星:“我有急事要回赤月,慕兰就拜托夏兄多照顾了!”

  夏夜星将我接过扶住:“这是当然,就不劳南宫兄费心了!”

  两人唇枪舌剑,丝毫不让,如同在过招。我被夏夜星扶着,南宫云走出宴席,回头看了我一眼,咬牙转头走了。

  我长吁了口气,每次见到南宫云就浑身不自在,明明是个不满二十的少年,偏偏让人生出畏惧之心。

  夏夜星将我送回寝居后,命人给我送來了醒酒汤,等我喝下之后,夏夜星说道:“南宫云应该很恨你吧?”

  我此时头痛欲裂,无奈说道:“所以请你千万不要把我交给他,否则我死无葬尸之地!”

  夏夜星身躯一震:“你放心,就是他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会把你交给他!”

  “谢谢你!”我捂着头:“我很难受,请你先出去吧。”

  夏夜星走后,我沉沉睡去。梦中感觉到有一双手在轻轻触碰我的脸,我睁眼在黑暗中见到一个影子,心中一惊,高声呵道:“是什么人在哪里!”

  侍女举着油灯慌忙推门进來:“什么事?”

  我顺着灯光看去,屋子里除了我和侍女,再沒有第二个人。“沒事,也许是我看错了罢!”

  梦中那个影子如影随形,我心中害怕,一夜沒有睡好。

  第二日侍女來伺候我洗漱,见我一脸憔悴,吓了一跳:“姑娘,昨夜睡得不好?”

  我接过她递上來的巾帕擦脸,想了想问道:“乌春可有什么鬼怪传说?”

  侍女吃惊道:“怎么青天白日问起这个。”说完她小心翼翼地往屋子四周环顾:“莫不是昨晚姑娘见到什么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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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九章乌春秘密

  我惊讶道:“还真有?”

  侍女赶紧低头:“不少人都在王子府见过一个黑影,可谁也不知道是什么。”又急急说道:“姑娘千万不要说是我说的,这事太后严令不许议论!”

  我是不信有鬼怪的,但是我昨晚的的确确看到一个黑影,他究竟是何人,为何要躲在黑暗之中?

  用过早膳之后,我去找夏夜星,陪着他去庭院散步,说起昨晚见到黑影的事情。夏夜星奇道:“呀,你也见到了?”

  我点头:“那究竟是什么人?”

  夏夜星摇头道:“我也不知道,只是不少人都说见过,可谁也沒看清楚,母亲不信鬼怪,不许下人议论此事。”

  散步之后,我们坐在凉亭休息。段巧笑端起一盘水果走过來:“表哥,你今天气色不错。”

  她放下果盘,我拣了两个果子,递给夏夜星一个。段巧笑依旧在笑着,但是她的笑容令我升起了一股寒意,她死死盯着我手中的果子,我心中一动,朝夏夜星看过去。

  他刚要张口去吃水果,我不知道为何突然心中抽搐,扬手打落夏夜星手中的果子:“不要吃!”

  夏夜星疑惑看着我:“怎么了?”

  一只小狗张口咬住被我打落在地的果子,瞬间口吐白沫,倒地不起。旁边伺候的侍女惊呼道:“來人啊,果子里有毒!”

  侍卫听到呼声,赶紧围了上來。侍女指着段巧笑高声道:“是她!她送來的果子!”

  侍卫立刻上去按住段巧笑,她挣扎着呼喊:“不是我!”

  我伸手抓起夏夜星的手,紧张道:“沒事吧?你沒吃下去吧?”

  夏夜星看了看被按倒在地拼命挣扎的段巧笑,缓缓摇头:“沒事!”

  我心中一宽:“谢天谢地!幸好你沒吃下去!”

  夏夜星被我抓着手,眸子闪着光,激动道:“你是在担心我吗?”

  我点头:“当然,你关系着乌春和白水城两个部族,我绝不能让你在身边出事!”

  夏夜星眸子暗了下去,低头不语。

  这时候乌春太后闻讯而來,紧张道:“夜星听说有人要毒害你!”

  我放开握住夏夜星的手,对乌春太后道:“幸好王子沒吃果子。”

  乌春太后看了看挣扎的段巧笑,走过去挥手就是一个耳光:“我平日里待你不薄,你竟敢毒害王子!”

  段巧笑捧着脸,嚎啕大哭:“姨母,我怎么会!真的不是我!”

  乌春太后冷冷道:“带下去!”

  段巧笑被侍卫押着,兀自挣扎痛哭不已,恶狠狠朝我喊道:“慕兰,你这个坏女人,我不会放过你!”

  乌春太后盯着我,激动道:“你又救了夜星一命,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

  我摇摇头:“此事十分可疑,请太后一定查清是谁要加害王子,若是王子出事,我一定第一个被怀疑,借刀杀人,想借此破坏乌春和白水城的关系,哼哼,好狠的毒计!”

  乌春太后身躯一震,冷声道:“我绝不会容许任何人伤害我儿子!”

  这件事情之后,人心惶惶,王子府的饮食加倍小心,生怕再发生下毒的事情。这晚正要入睡,一个面生的侍女來敲门道:“姑娘,王子有请。”

  夏夜星睡眠不好,时不时会來请我过去陪伴,只要我守着他,他总是很快就进入梦乡。所以我也沒有多想,穿好衣服就随侍女出去。

  走出一段路之后,我发现不对劲,这路并不是通往夏夜星寝居的路,我停步问前面引路的侍女:“你是谁,怎么以前沒见过你?这是要去哪里?”

  侍女道:“王子请姑娘去个地方,说去你就知道了。”

  我当下不再怀疑,跟着她前行。侍女将我领进一条长长的隧道,我低头走进,越走越感觉不对劲。大晚上的,夏夜星为何要我到这里來?

  我停步冷声道:“你究竟要带我去哪里?”

  侍女身躯一震,接着拔腿就跑。我大声呵道:“站住!”她脚步不停,闪身就不见了。

  我摸着隧道的墙壁朝前走去,墙壁上每隔几步就点着一个油灯,我走到侍女消失的地方,左右环顾才发现这里竟然有好几个路口。

  果然是中了暗算了。我心中叹气,懊悔自己怎么这么不警惕!

  我转身沿着來时的道路退出去,走了一半发现自己又走到岔路口,看來我是迷路了。我尝试着找了个看起來顺眼的路口,继续往前走。转來转去,始终都走不出这个隧道。

  心中暗暗着急,但是我知道越是危险越是要冷静。我天生沒有方向感,眼下被困在迷宫之中,更加茫然了。

  哎,霍去病一定不会迷路!心中一动,我为何又想起他來了?我不得不承认,认路这是天生的本事。卫家人都得到了遗传,霍去病也不例外。行军打仗时,仅靠着天上的星星和简易的地图,就能在茫茫大漠中精确追击匈奴几千里。

  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往前走,发现自己又转回了原地。好吧,我无奈停下脚步,眼前只有一个法子了!

  我虽沒有认路的本事,可是傻人有傻办法,我想起小时候玩迷宫的游戏时,与其在岔路口纠结,不如沿着一边的墙壁一路走到底。大不了将整个迷宫转一圈,总能走出去找到出口。

  我打定主意,伸手摸住左边的墙壁,一直走左边,见到岔路就转左。

  就这样又不知道走了多久,隐约听见水声,是流动的水!有水流就有出口了!

  我打起精神,顺着水声走去,终于手中的墙壁开始变得湿润,我摸到了青苔,我加快脚步朝前走去。是河!

  终于走出來了!出了隧道,我看着满天星光,还來不及感慨下,脖子上就被架住了一把刀,几个黑衣人围住我。

  “沒想到竟然被你走出來了!”

  我抬头望去,见到脸色恶狠狠的段巧笑。她怒道:“你为什么诬陷我,说我要毒害表哥!”

  我瞥了眼脖子上明晃晃的刀:“段巧笑?你不是被关起來了吗?我沒诬陷你,果子的确是你端上來的。”

  段巧笑冷冷道:“我从小在乌春长大,难道还沒有自己的势力,沒有几个死士救我出來吗?我要杀的是你,不是表哥!”

  我吃惊看着她:“你为什么这么恨我?”

  段巧笑冷笑一声:“你竟然还敢问我!自从你來了乌春,表哥再沒有正眼瞧过我一眼,都是你的错!”她咬牙道:“只要你死了,表哥就是我的了!”

  我缓声道:“你误会了,我对你表哥沒有一丝男女之情。”

  段巧笑道:“可表哥喜欢你!”

  拿到的黑衣人催促道:“少主,此地不宜久留,我们把她带出乌春再杀掉。”

  段巧笑点头:“绑了她,再拿布条蒙住她的眼睛!”

  我被蒙住眼睛,心中快速想着脱身之计,就这么死在这里那可太不值得了!黑暗中,被人推着走:“快走,别磨蹭!”

  正在此时,突然听见一声惨叫,黑衣人的刀离开了我的脖子,我被蒙住眼睛,只听见身边风声呼呼,耳边传來声声惨叫。

  段巧笑尖声叫道:“你是什么人!啊…怪物啊!”她的后半句话还沒有说完,就听见一声闷哼和坠地的声音。

  我双手被反绑着,无法把眼前的布条拿掉,从刚才的声音來看,段巧笑一伙人应该都被解决了,是谁救了我?或者他不是救我?

  一双手搭上我的手将捆住我的绳索解开,身后传來一个男子的声音:“你沒事吧?”

  看來是來救我的,我答道:“沒事!”

  我双手刚被解开,我便迫不及待地想摘下眼前的布条,突然那双手握住我的手:“不要解下來!”

  我疑惑道:“为什么?你是谁?”

  那声音迟疑了下,回道:“我叫夏烈阳。”

  我道:“谢谢你救了我,你姓夏?你是乌春人?”

  “嗯!我带你回去,你千万不要解开布条,见过我的人都要死!”

  我身躯一震,立刻联想到王子府黑影的传说,当下不敢解开布条,任由他拉着我朝前走去。

  走了许久,我忍不住说道:“夏烈阳,你长得很难看吗?为什么见过你的人都要死?”

  “难道从來沒有人见过你吗?”

  “夏是乌春王族的姓氏,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问了一连串的问題,都沒有回应。那双握着我的手一松:“到了,保重!”说完听见一阵快速离去的脚步。

  我犹豫了下,拉下布条一看,自己已经回到了最初隧道的入口,而夏烈阳已经不知所踪。

  第二日起身,侍女匆忙來报:“昨夜段巧笑企图逃走,被发现晕倒在牢房门口,太后请你过去。”

  我随侍女到了大厅,见到乌春太后和夏夜星。乌春太后道:“昨夜段巧笑那个贱人竟然想要逃跑,幸亏被抓了回來,不然不知道还要出什么事!”

  我把昨晚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乌春太后,当她听到救我的人名字叫做夏烈阳时,身躯一震:“你说什么?救你的人叫夏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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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章烈阳是谁

  我点头:“是的!可我沒有见到他的脸。”

  乌春太后脸上阴晴不定,身躯微微发抖,夏夜星忙问道:“母亲,你怎么了?”

  乌春太后看着夏夜星道:“沒事,这祭祀的事情要提前举行了!”

  “祭祀?”我问道。

  乌春太后朝我看來:“为了求长生天保佑,我们每年都会举行祭祀,最近发生了这么多不顺利的事情,今年的祭祀要提前举行。”她顿了顿:“慕兰,你也参加好吗?”

  我点头:“好!”

  我沒想到乌春太后所说的祭祀竟然有如此繁杂的程序。先是沐浴斋戒三日,接着在祭司的引领下经过几十道礼仪,哪一条腿先迈出门都不能错。

  我看着自己身上复杂的乌春衣饰,无奈道:“我就是个看客,不用打扮成这样吧?”

  祭司道:“祭祀过程中请不要说话!”

  我无奈闭口,被祭司领进一个大厅,见到同样穿着繁重衣饰的夏夜星。这少年平日里身体就颇为单薄,此时穿成这样,感觉像是被塞进了一堆饰品中,刚想发笑,却见到祭司表情严肃,只好强行忍住笑意。

  我们两人被祭司领着走到隧道口,乌春太后已经在众人的簇拥下在这里等候,我看着这个隧道心生惧意,低声对夏夜星说道:“上次就差点在这里迷路,我就不进去了!”

  夏夜星眨眨眼睛:“你别担心,有我在还能害你不成?这里面有我乌春的神像,祭祀就要是进去啊!”

  乌春太后笑着走过來:“时辰到了,你们随我进去吧!”

  我开始后悔自己來参加这个祭祀,事已至此,只好跟在乌春太后身后进了隧道。这次跟我上次來的时候不同,里面昏暗的油灯变成了火把,光线增亮了不少。我见身边有这么多人,稍稍安心。

  七弯八转之后,到了一处空旷的巨大石洞。里面立着一个巨大的神像,手持法器,庄重而严肃。我上次并沒有來过这里,看來这个洞穴的复杂远远超出我的想象,我不由得暗自庆幸自己居然上次能够走出去。

  乌春太后冷冷道:“把祭品带上來!”

  侍卫押上一个头顶蒙着黑布的人,取下她头上的黑布,我吃了一惊,段巧笑!此时她口中塞着布条,全身颤抖不已,眼睛惊恐着看着乌春太后。

  乌春太后道:“巧笑,你胆敢毒杀王子,已经犯了死罪,现在我把你贡献给神灵,愿神灵宽恕你的罪过!”

  段巧笑被侍卫按住跪在地上,眼中热泪滚滚,剧烈挣扎着。

  祭司念了一篇长长的祭文,接着拿过一把镶满宝石的匕首,走到段巧笑面前,一刀就刺进了段巧笑的心脏,鲜血喷涌而出,祭司拿着一个玉碗接住她流下的血液,将半碗心头血供奉在神像面前。

  乌春太后带领众人跪下祈祷:“伟大的神啊,长生天,求你保佑我乌春风调雨顺,求你保佑王子身体康健!”

  夏夜星拉扯着我的袖口一同跪下,我抬头朝段巧笑已经死去的身体看去,心中生出阵阵寒意,段巧笑怎么说也是乌春太后的侄女,竟然被当成祭品杀死,看來乌春太后的狠辣绝不在当年白水城耀天太后之下!

  礼毕之后,乌春太后对我道:“慕兰,现在由你和夜星一同进入神像后面的圣殿!”

  刚演出了段巧笑被当成祭品的一幕,我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此时不敢违逆她,垂首跟着夏夜星走向神像背后。

  走到一半不由得心生疑惑,这是什么情况,怎么越來越觉得不对劲?我回头朝后看去,只见乌春太后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朝我们看來。

  我快步跟上夏夜星,问道:“我们要去哪里?”

  夏夜星道:“我们去后面的圣殿,到了那里你就知道了!”

  我心中越來越觉得不安,见到夏夜星无害的笑容,想着自己和他无冤无仇,他应该不会害我,这孱弱的少年就像是一只令人心生怜意的小兔子,和他在一起就会激起保护他的欲望。

  我咬咬牙,跟他朝前走去。

  走进圣殿之后,才发现这里别有洞天,这里是一处建在洞穴之内的宫殿!

  建造得精美绝伦,上好白玉铺造的地面闪耀着温润的光芒,檀香木雕刻而成的凤凰展翅欲飞,青瓦制成的浮窗,玉石堆砌的宫墙。殿内水晶玉璧为灯,珍珠为幕帘,殿中宝顶上悬着一颗巨大的夜明珠,熠熠生辉。

  而在宫殿的正中竟然是一张华美的大床!

  我疑惑道:“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夏夜星柔声道:“这里是我历代乌春王举行婚礼的地方!”

  “什么!”我惊呼道。

  夏夜星看着我,眸子闪动着:“刚才的仪式就是乌春王的婚礼,今晚之后,我就是乌春王,你就是乌春王后!”

  我盯着他,忽而哈哈大笑:“你别开玩笑了!”

  夏夜星却沒有发笑,只是静静看着我,我尴尬地咳嗽两声,止住笑容:“我把你看做是弟弟,而且我本身也比你大上许多,我这么说你可能不理解,但是我真的比你大十多岁!”

  夏夜星上前拉住我的手,说道:“你治好了我的病,这事是母亲定下來的,当然我自己也很愿意,有你照顾我,我身体一天天好起來。我们成婚之后,母亲就把王权交给我,我就能保护你了!”

  这越西的太后们怎么一个个都爱自作主张。耀天太后这样,乌春太后也这样,就会过河拆桥。

  我甩开他的手:“可我不爱你!”

  夏夜星手在半空微微发抖,脸上露出受伤的表情:“你爱的是楚瑾墨?”

  我摇摇头,轻声道:“我与楚瑾墨是患难与共的知己,可我心中,哎!这事不提也罢。但是他承诺会照顾我一生,我也答应他了。所以请你停止吧!”说完我转身就往外走。

  夏夜星拉住我:“别走!”

  正在抓扯中,突然传來一声暴呵:“放开她!”

  我和夏夜星同时吃了一惊,圣殿中出现一个高大的影子,等他一步步走近,我不禁发出一声惊呼。

  这个人长得实在太可怕了!目测身长超过两米,身型巨大,脸上肌肉扭曲,五官凶狠,就像是一个怪物。

  夏夜星惊呼道:“你是何人!怎么会在圣殿之中!”

  那人重复着:“我叫你放开她!”

  夏夜星身体在发抖,但是仍然紧紧握着我的手不放,他挡在我的身前:“我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伤害我的王妃!”

  我心中闪过一念,盯着那人说道:“你…你可是夏烈阳?”

  那人一怔,惊喜道:“你记得我?”

  我点头:“你救了我,我当然记得你,可你到底是谁?”

  夏烈阳脸上露出悲戚的神情:“我是乌春王的长子,是夏夜星的哥哥。”

  “什么!”我和夏夜星同时脱口而出。

  夏烈阳嘲讽地看着夏夜星:“想不到吧,你竟然会有这样的一个哥哥,因为生來丑陋,刚生下就被送到这个圣殿,终日不见天日,如同蝼蚁般活着。”

  夏夜星使劲摇头:“你骗我!”

  夏烈阳愤怒道:“我沒有骗你!我把什么都让给你了,母亲的爱和王位。可是她!”

  他看着我,说道:“当她第一次來乌春我就见到她了,她为你治病,陪你散步,给你削果子。她那样看着你,那么温柔,当别人要毒杀你的时候,她紧张地要落泪。为什么这一切都是你的!”

  夏烈阳说到愤怒处,发出一声长啸,我觉得到整个地下宫殿都在抖动。

  夏夜星拉着我退了一步:“你别过來!”

  夏烈阳一步步逼近:“你说!为什么!难道我只想要一个像她一样的女子也不可以?我绝对不会把我最后想要的都给你!”

  我心中的震惊并不比夏夜星少,我对夏夜星就像是弟弟一般的看护竟然在别人眼里成了爱慕。难怪段巧笑两次想要杀我,难怪在夏烈阳扭曲的感情里理解成为爱。

  夏夜星轻声说了句:“跑!”,拉着我转身就往后跑去。夏烈阳发出一声痛苦的吼叫,追了上來。

  就在这时候,前方出现了人群,看來是夏烈阳震耳欲聋的吼叫声引來了众人。夏夜星拉着我朝乌春太后跑去,求救道:“母亲!”

  乌春太后见到我们后面紧追不舍的夏烈阳吃了一惊,大喊道:“烈阳!不要伤害你弟弟!”

  夏烈阳身躯一震,不可置信地看着乌春太后:“母亲,你也不肯把慕兰交给我?”

  乌春太后惊讶道:“你也喜欢慕兰?”

  夏烈阳坚定道:“不错!我什么都可以给弟弟,唯独她不可以。我一个人孤独太久了,我想要她陪着我。”

  乌春太后朝我看來,缓缓摇头:“烈阳,慕兰才能照顾你弟弟的身体,你要别的我什么都可以给你。”

  夏烈阳发出一声大笑,笑声让所有人都捂住了耳朵,他咬牙道:“从小我就生活在黑暗中,只能偷偷看着外面的世界,只有到夜深人静时我才可以出來活动。为什么你生下了我,却要夺走我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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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一章被困洞穴

  夏夜星身躯颤抖,不可置信地说道:“不,我不相信,你不是我哥哥!”他摇晃着乌春太后的手臂,说道:“母亲,你告诉我这不是真的!”

  乌春太后痛苦地看着夏夜星,艰难道:“孩子,他是你哥哥,他很苦,你别恨他!”

  夏夜星退了一步:“怎么可能!”

  夏烈阳望着乌春太后:“母亲,你答不答应把慕兰给我!”

  乌春太后摇头:“你要别的我都可以给你,唯独她不行。”

  夏烈阳的脸扭曲起來,看起來更加可怖,就像是來自深渊的怪物:“那我就抢!”说完他朝人群扑來。

  我惊呼一声,已经被他拦腰抱起。

  乌春太后扑上來抱住他的大腿:“烈阳,放下慕兰!”

  夏烈阳一声暴呵,抬起腿用力一甩,乌春太后整个人如同断了线的风筝飞了出去,直到撞上墙壁,她吐出一口鲜血。

  所有人都被这一幕吓呆了,夏夜星发出一声悲痛的呼喊:“母亲!”

  乌春太后抱住夏夜星断断续续说道:“我的骨头断了…恐怕活不成了…夜星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夏夜星哭喊道:“不!”

  夏烈阳抱着我朝我退了一步,嘴里反复说道:“我不想这样的,我也不想这样!为什么要拦着我,是你自找的!不是我的错!”

  说完举着我朝圣殿深处跑去,夏夜星惊呼道:“追!”

  我回头看到众人举着刀朝我们追來,我高声喊道:“救我!”无奈夏烈阳从小就在这个偌大迷宫般的地下洞穴长大,几步就把众人甩在身后。

  我被夏烈阳扛在肩上,心中害怕不已。此人生來丑陋,力大无穷,从小在黑暗中长大,刚刚又打伤了自己的母亲,此刻情绪暴躁,说不定双手一撕,我就成了两半。

  “求你放过我吧!”我在他的肩膀上恳求道。

  夏烈阳不说话,一直扛着我到了洞穴深处才把我放下。我一看这里竟然是一处精美的居室。物件摆设一应俱全,看來就是他平日里生活的地方。

  我缩到角落里,瑟瑟发抖。

  夏烈阳走近一步:“你别怕,我不会伤害你。”

  我朝里缩了缩:“你别过來!”

  夏烈阳眼中闪过一丝受伤,大步走过來抱起我,将我丢在床上。我滚了一圈,背靠着墙壁,伸手去摸怀里的匕首:“不要过來!”

  夏烈阳伸手握住我的手腕,匕首立刻脱手,他怒道:“你也想杀我?”

  我手腕被他捏住的地方剧痛,我听到骨头爆裂的声音,我发出一声惨叫:“啊!”

  夏烈阳怔了怔松开了手,我抱着手腕痛苦道:“我的手断了!”

  夏烈阳喃喃道:“怎么会这样?”

  我朝他吼道:“怎么会这样!还不是你干的,所有的事情都是你干的!你刚刚打伤你母亲,现在又弄断我的手。你除了懊悔就不会对你的行为负责吗!”说完我挣扎着下地,朝门口走去。

  夏烈阳一把抓住我,刚触碰到我的衣袖又像触电般躲开:“我力气大,我怕伤到你,你别走!”

  我捧着手腕,无奈道:“夏烈阳,我不是你的玩具,也不是你的亲人,怎么可能陪着你?”

  夏烈阳道:“我…我只想给你治伤。”

  等到夏烈阳把我的骨头接好,再拿木板固定好之后,他见我瞪着他,脸红了下。我想起我初次盯着夏夜星看时,他也脸红。心中叹息,这对兄弟外貌相差这么多,骨子里的性格却如此相似。

  我柔声道:“夏烈阳,你难道想在这里躲一辈子么?”

  夏烈阳猛地抬头:“有你陪着我就行了!”

  我摇头:“我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做,真的不能在这里陪你。”

  夏烈阳脸别向一边:“你要去找楚瑾墨吗?”

  我点头。

  他继续说道:“你别做梦了,母亲根本就沒有把你在乌春的消息告诉楚瑾墨。”

  “什么?”我不可置信道。继而想起每次我问到乌春太后时,她那吞吞吐吐的神情,心里也产生了怀疑。暗骂自己糊涂,像乌春太后这样过河拆桥的人,我怎么会相信她!

  夏烈阳道:“你和夜星的话我都听到了,你根本就不喜欢他,所以你不会嫁给他。可我也不要你回白水城嫁给楚瑾墨,你就好好在这里陪我生活吧!”

  我无奈道:“你送我回白水城好不好?”

  夏烈阳猛地站起身來,一拳打在墙壁上,整个洞穴一阵颤抖,掉下许多泥尘,我吓了一跳,怕他使出蛮劲把这里打塌了,当下住口,不再说话。

  夏烈阳大步走出去:“我去给你拿些吃的來!”

  我忙走过去观察他关上的门,门突然被推开,夏烈阳又走了进來:“我怕你走了,这个迷宫错综复杂,上次你是幸运才走出去,可千万别出去冒险!”

  我心中念头被他说破,好在我脸皮厚,看不出脸红,我道:“知道了!”夏烈阳这才放心离去。

  等他走后我开始打量这间屋子,发现在墙角堆放着不少竹简。我翻了翻居然是,再看还有竟然还有,等不少汉人的书。这个夏烈阳外貌虽然丑陋,却也是个好学之人。

  片刻后,夏烈阳回來了,手上拎着一个食盒,将吃食摆了一桌子。我一天沒进食了,此时食指大动,也顾不上跟他客气,坐下來用单手大快朵颐。

  等我风卷残云地吃完后,发现夏烈阳正呆呆看着我,我抹抹嘴:“不好意思,这几天因为祭祀,几乎沒吃什么东西!见笑,见笑!”

  夏烈阳呆呆道:“你倒真不像普通女子。”

  吃完收拾后,我问道:“你这些食物都是哪里來的?”

  夏烈阳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母亲有差人每日给我送饭,不然我这些年吃什么?”

  我道:“你就不想去看看乌春太后?她不知道受伤如何了!”

  夏烈阳身躯一震,低头不语。

  我继续道:“要是她伤重不治,你岂不是后悔一生?”

  夏烈阳伸手一拳打在墙上,整个洞穴为之一振,我吓了一跳,又來了!不敢再提此事,眼睛撇到地上堆放的竹简。问道:“这些书你都看过了?”

  夏烈阳朝竹简看过去:“都看过了,汉人学问博大精深,都是花上一辈子也学不完。”

  我赞道:“活到老学到老,人有了学问才能明理。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这些都是汉文化的精髓。”

  夏烈阳道:“你是汉人?”

  我点头:“是。”

  夏烈阳激动道:“那你可认识一个叫霍去病的人?”

  我身躯剧震,缓缓看向他:“你知道霍去病?”

  夏烈阳连连点头:“我听说他是汉人里的大英雄,把一直欺负我们越西人的匈奴打得抱头鼠窜。我好羡慕他,真希望有机会能够见见他!”

  我觉得很骄傲,霍去病声名远播,就连这越西蛮荒之地的小部族们都知道他的威名。继而又觉得心中一痛,垮了一张脸。

  夏烈阳见我神色异常,问道:“你怎么了?可是断骨处痛了?”

  我摇头,指着心脏:“是这里痛。”

  夏烈阳不解。

  我轻叹口气:“夏烈阳,你知道什么是爱吗?”

  夏烈阳看着我道:“就像你对夜星,无微不至地照顾他,这就是爱!”

  我摇头:“你明知道我不爱夏夜星。”

  夏烈阳又道:“就像你对楚瑾墨,总想回白水城嫁给他?”

  我再摇头:“真正爱一个人,是他笑你会笑,他哭你也会跟着哭,就算是全世界都抛弃他,你也不会离开他。可要是有一天,你知道只有你离开他,他才会幸福,这时候你就会义无反顾地离开。”

  夏烈阳喃喃道:“离开?”

  到了夜里,夏烈阳把床让给我,自己睡在地上。我听见他悄悄起身,开门出去。我猜想他一定是去看望乌春王后的伤势了。

  我下床推开门朝外看了看,昏暗的地道里,只有墙壁上的油灯亮着。我大着胆子推门而出,我虽同情夏烈阳,可我却不能真在这里一直陪着他。

  上次已经走过一次了,这次肯定也能出去。我按照记忆里记得路线,单手摸着墙壁,缓缓朝外走去。

  我用的是老招,碰到岔路就左转,走了不知多久,突然感觉到手上的墙壁抖了抖,继而听到夏烈阳的暴呵:“慕兰,你去哪里了!”

  我加快脚步,再不走,另外一只手也被你废了!

  我侧耳倾听,沒错!是水声,上次听到过的水声!我顺着水声快步走出洞穴,眼见到一条地下河在流淌。

  朝着水流的方向走,就能走出去!

  接着又听到夏烈阳一声长啸,我吓了一跳,拔腿开跑。地下河岸边的小石头扎得我脚疼,可是我完全不在乎,只想快点离开这个洞穴。

  洞口就在前面!出來了!

  我朝洞外跑去,一看立刻又泄了气。光滑无比的石壁足足有十几米高,我试了试,单手根本爬不上去。背后传來一阵震天的脚步声,听见夏烈阳的怒吼:“慕兰,你不要走!你想要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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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二章再落敌手

  不好,追來了!我背靠着石壁,吓得浑身发抖,这次是不是要捏碎我另一只手腕?就在我吓得心脏狂跳不已的时候,突然在我面前垂下一根绳子,我喜出望外,不管那么多,抓住绳子再说,绳子上端的人立刻用力将我拉上去。

  等我被拉上去后,我见到一张和煦的笑脸出现在眼前:“慕兰,我们又见面了!”

  南宫云!我一声惊呼身体朝后仰去,眼看就要掉回洞穴,南宫云伸手搂住我的腰身:“小心!”

  我低头去看,夏烈阳气得在底下直跳脚,手舞足蹈企图沿着光滑的石壁往上爬,奈何上面长满了青苔,无处搭手。他大声吼叫着:“慕兰,你回來!”

  才出虎穴,又遇饿狼,我闭眼痛苦想着自己的人品怎么这么差!

  南宫云拉着我的手:“上來!”

  他正好握住我的断骨处,我疼痛叫出声:“啊!”

  南宫云一怔,检查我的手:“骨头断了?”

  我抱着断手,默默不语。南宫云看了眼下面暴跳如雷的夏阳烈,冷冷说道:“拿弓箭來!”

  侍卫递上弓箭,南宫云搭上箭矢,将弓箭对准正在攀爬的夏阳烈,我急道:“不要伤他!”

  南宫云扭头看我:“可是他弄断了你的手!”

  我轻轻摇头:“他不是故意的。”说罢转身离去。

  南宫云盯着夏阳烈,终于放下弓箭,追上了我,得意道:“我早知道夏夜星不会把你让给我,而我相信凭你的智慧你一定能够逃出來,所以我故意先行离去,而派人监视你的一举一动,发现你被抓进这个洞穴,我就一直守在这个出口等你。”

  我沉默不语,此人虽然可恶,但是手段狠辣,城府太深。有他为敌,实在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南宫云有备而來,很快就带着我出了乌春。我一路都在思索着脱身之计,南宫云将水囊递给我:“你不要再打什么鬼主意了,这回你可跑不掉了!”

  我狠狠瞪他一眼,并不去接水囊,南宫云也不生气,自顾自打开水囊喝水,淡淡说道:“你考虑得很对,说不定我就在水里下毒了呢?所以这一路上你最好什么都不要吃。”

  我一把抢过他手里的水囊,仰着脖子咕噜咕噜就喝下几口水。南宫云哈哈一笑:“好娘子。”

  我一口水喷出來:“什么?”

  南宫云带着我离开乌春,我眼见离白水城越來越远,心中暗暗着急。晚上扎营休息,我问道:“你究竟要带我去哪里?”

  南宫云伸手來抓住我的断手,我惊呼一声,他道:“别动!我给你上药!”

  他将我手上固定的木板取下,从身上摸出一个瓷瓶,一点点小心翼翼地把药抹在我的断骨处,然后再将木板固定好。

  等做完这些,他道:“你的手要是不好好治疗可就废了,不过你不用担心,用了我赤月特制的药膏很快就好了。”

  我活动了一下,的确感觉沒那么痛了。我问道:“我几次要杀你,水淹赤月,毁了你的部族,你不恨我?”

  南宫云不假思索道:“当然恨你,不过…”他直直看着我:“就是因为恨你,所以要你用一辈子來偿还!”

  我身躯微微一抖,他的话可不像是在开玩笑,我要是被他带回赤月部,可就沒那么容易逃出來了!我咬牙道:“你杀了我吧!”

  南宫云凝视着我道:“我本该杀你,你毁了赤月,死伤了多少赤月的百姓,这天下间还有谁比你更该杀?”

  忽而他长叹一口气,低声道:“若是真杀了你,你倒是一了白了,可我又该怎么样呢?”

  我听完一怔,他说要娶我,我一直都当做是笑话,沒有放在心上,如今瞧他这模样,怎么有点为情所困的意思?

  南宫云看着我道:“你可愿意嫁给我?”

  我立刻下意识就摇头。

  南宫云盯着我,忽而咬牙切齿道:“莫非你要嫁给楚瑾墨?”

  我沉默着不说话。等不到我的回答,南宫云看着我的脸从期待变成冰冷,他猛地站起身,大声喝道:“來人!”

  一个侍卫撩开帐篷的门帘走进去:“主公!”

  南宫云冷声道:“去取木枷锁!”

  侍卫片刻后取來一个木枷锁,南宫云黑着脸亲手把木枷锁套在我的身上:“我这一世都锁着你,看你怎么嫁给楚瑾墨!”

  他转头看向侍卫:“把她给我带下去,好好看管!來人,给我拿酒來!”

  这副木枷锁少说也有三四十斤,我挂在脖子上就如泰山压顶般。我被带到一个帐篷,由一个侍卫看管着我。

  南宫云的喜怒无常我早就见识过了,他的残暴无情我也见怪不怪。不知道他还会想出什么办法來折磨我,应该不会是什么值得我期待的事情。

  我坐在地上,打量着看管我的这个侍卫。他看上去只有十几岁,白净的脸上稚气未脱。此时他双手环抱,冷冷看着我。

  我见他年幼,估计也不是个心思活泛的人,眉头一皱计上心來。我“哎呀”一声,装作十分痛苦的样子往下弓腰。

  侍卫开口道:“你怎么了?”

  我艰难道:“不好了,有老鼠咬了我的脚!”

  侍卫站起來:“老鼠?”

  我索性直接倒在地上:“我的脚,啊!是只有毒的老鼠,我恐怕活不成了!”

  侍卫慌慌张张就要往外跑,南宫云吩咐了严加看管,我要是被老鼠咬死了,他可就遭殃了。

  我见他要往外走,急忙叫住他:“你别走,老鼠在我的脚上,你把它给捉住就好了!”

  侍卫将信将疑走过來:“在哪里?”

  我把手搭在木枷锁上,朝地上乱指一通:“在这里,看见沒?快快,抓住它!”

  侍卫弓着腰在地上查看:“在哪里?我怎么沒瞧见?”

  待他走近了,我把木枷锁举起來用力往他头上一砸。这几十斤的木枷锁砸在身上可不是开玩笑的,只听到侍卫闷哼一声,就倒地不起。

  我拿脚踹了他一脚,见他沒有动弹,我放心朝门口走去,掀开门帘往外看。南宫云给我上了这副枷锁,认为我必定沒办法逃跑,所以只派了这么个少年侍卫看管我。

  此时已经是深夜,除了两三个守夜的人,其他的侍卫们都已经睡去。我趁着他们换班的时候,三步并作两步,快速逃离营地。

  深更半夜的,又沒有马匹,再加上这副几十斤的木枷锁,我根本就沒有办法跑远。但是我坚持着一直往前走,就是爬也要先离开这个地方再说!

  一直走到一处河流,我发现脚下湿润,抬头去看,河边到处都长着茂盛的芦苇丛。此时后面传來人声,我回头去看,不好,有火光,一定是被南宫云发现了,带着侍卫來追我來了。

  我情急之下,朝河中走去,想趟水过河,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浮起來,对了,这木头不就是救生圈吗?此时后面追兵已到,过河是來不及了。

  我拿定主意,返回河边,挑了一处浅水处,整个人直接平躺在水中,而木枷锁的浮力刚好使得我的头能够浮出水面呼吸。

  我听到南宫云暴跳如雷的声音:“一个女子带着那么沉重的木枷锁,怎么可能跑远,给我仔细地搜!”

  我在水中一动不动,祈祷着千万别让他搜到我。也许是我这个计策过于铤而走险,南宫云根本就沒想到我会躲在水里。侍卫们拿着明晃晃的刀,举着火把,在树丛和草丛中不断搜索。

  “什么人!”

  “这里有人!”

  我吃了一惊,是谁做了我的替死鬼?

  只听见一个人求饶道:“各位,不知道是到底什么事?”

  那人被带到南宫云的面前,南宫云冷冷道:“你是谁!有沒有见过一个带着枷锁的女子?”

  那人道:“我沒有瞧见什么女子。我是住在这里的牧民,因为昨晚贪杯多喝了两杯就睡着了,现在正赶着剪完羊毛的车往回赶呢!”

  我透过芦苇丛望过去,见到南宫云拔出佩刀就往羊毛车里刺去,那几刀又快又急,可见得他心中的愤怒。我咬牙抵抗着冰冷的河水,不禁想着这几刀要是刺在我身上,我可就活不成了!

  南宫云几刀下去,发现羊毛车上的确沒有人,对那人说道:“你既然是本地人,对此处一定熟悉,我在找一个女子,你给我带路!”

  那人见南宫云衣着华贵,带着一众侍卫,估计自己肯定惹不起,忙答应道:“诺!”

  一众人继续在河边搜索,那人也被迫加入了搜索的行列。他顺着河水拔开芦苇丛,一边找一边嘟嘟囔囔道:“这都是什么事,怎么会遇上了这帮阎罗王!咦?”

  他拔开的芦苇从正巧是我的藏身之处!我心中暗叫道完了!他肯定会马上告诉南宫云去邀功,我这次看來是擦翅难逃了!

  他一把抓住我身上的木枷锁,用力把我往水面上一拉。我上半身被他拽出水面,此时我与他四目对望,这人头戴毡帽,身裹羊皮,一副牧民的打扮,年纪不过二十,皮肤白皙,双目如剑,透露出一种不似普通人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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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三章苍南颜氏

  此时我与牧民四目相对,我料想他必定会出卖我,沒想到他看着我的眼神只犹豫了一秒钟,便又将我放回水里。

  我靠着木枷锁浮在水上,那人压低声音对我说:“你千万不要出声!”接着他离开我藏身的芦苇丛,朝着别处找去。

  我还沒有來得及庆幸自己人品爆发,就瞥见几个侍卫拿刀开始砍芦苇。我倒吸一口冷气,他们不会想把芦苇都砍光让我无处遁形吧?

  那牧民见此情况上前一步对着南宫云说道:“既然是个女人,还带着枷锁,天又黑,她肯定跑不远。我就住在这一片,我估计她应该都沒有逃到这里來,不如原路返回从头仔细搜查一遍。”

  南宫云站在河边,他离我藏身的水面只有数米远,我平躺在水中,因为寒冷牙齿一直打颤,却强制克制着自己,一动不动。

  南宫云盯着河水,缓缓说道:“慕兰,你可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他转身:“重回营地,从头搜一遍!”

  我听到南宫云带着侍卫们离去的脚步,心下舒了一口气,突然芦苇丛被人拔开。

  那牧民又出现在我的眼前。他快速地说道:“你赶快逃走,要是被抓住了,千万别说见过我,也不要说我救你的事情,我可惹不起这群人!”说完他走回岸边,驾起羊毛车跟在队伍后面离去。

  我等到他们都走远了,从河里站起來,木枷锁泡了水,竟然比原來更重了些。我全身湿透,不住发抖,看了看黑漆漆的四周,再看看自己身上的木枷锁。

  这么逃肯定不是办法,背着这副几十斤重的枷锁,我不可能逃出多远。刚才那个牧民肯救我,也许我可以去找他,求他帮我?

  打定主意之后,我顺着羊毛车的留在地上的轱辘车印,摸索着前进。牧民那车羊毛很重,在地上留下的车印很好辨识,.la

  刚走到门外就听到里面传來一个女声:“哥,你怎么现在才回來!是不是又偷偷溜出去喝酒了?”

  “不用说,肯定是,羊毛车也弄得乱七八糟的!”有人附和道。

  “沒有沒有…嗝。”一个男子声音正在辩解,不留神打了个酒嗝。我辨认出这就是救我的牧民的声音,于是我挑开门帘,就钻进了帐篷。

  帐篷里三个人见到我都吃了一惊,我也知道自己此时带着个巨大的木枷锁,浑身湿透,样子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那牧民道:“不是叫你赶快逃走么,你怎么找到我家來了?”

  我道:“我沒有地方可以去,请你收留我一晚上。”

  牧民忙摆手道:“那群人刚才逼着我做向导,我好不容易才溜掉。可他们还沒有走远,领头的人说等到明天白天还要搜,你还是赶紧走吧!”

  他身边一个娇俏可人的少女立刻道:“哥,别人有难,我们怎么可以不帮?兔子被鹰追赶钻到草丛,草还帮兔子呢!羊被狼追赶躲到山里,大山还帮羊呢!如今她落难到我们家,我们难道还不如草和大山吗?怎么可以见死不救!”

  另一个少年看向我说道:“妹妹说得对,你别怕,留下來!”

  牧民一拍脑袋:“哎,你们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

  三人帮我弄开了木枷锁,又给我拿來了干衣服换上,我吃着少女给我的馍馍,从她口里得知他们的來历。

  这三人是兄妹,救我的是大哥,叫颜逸,二弟叫颜循,小妹叫颜小莲,他们都是苍南部的人。

  我奇道:“我已经进入苍南部的地界了吗?”

  颜小莲点头道:“这里就是苍南部。”

  苍南离白水城更加远了,我必须得想个办法尽快回白水城。正想着,颜逸凑过來说:“那群人明天肯定还会來搜查,你先藏在这里,等他们走了,我再送你走。”

  我感激道:“多谢你!”

  颜逸想说什么,终究摇摇头。

  第二日在外面望风的颜循就慌慌张张跑回來报信,说南宫云又带着人來搜查了。帐篷就巴掌大的地方,一眼就看光了,根本沒有藏身之所。颜小莲灵机一动:“快去藏在羊毛车里!”

  我钻进了羊毛车,厚重的羊毛压在我的车上,臭气把我几乎快要熏过去,我只好用手捂住鼻口,一是怕臭,二是怕羊毛飞进鼻子里,打个喷嚏就不妙了。

  “给我仔细地搜!”是南宫云的声音,看來他昨晚一定是把这附近翻了个底朝天都沒找到我,于是今天开始沿着牧民家挨家挨户地搜查。

  这一眼就看光的帐篷真是沒有什么可搜的,南宫云的眼光就又转到了这车羊毛上來。我听见脚步声朝着羊毛车走來,我屏住呼吸,心脏狂跳。

  突然听到一个少女咯咯的笑声,颜小莲笑道:“这羊毛车哪能藏人呢,这大热的天要是人在里面捂也捂死了!”

  南宫云的脚步声停住,他对侍卫说道:“去别的地方搜!”

  等到他们离去,颜小莲帮着我把我从羊毛车里弄了出來。我拍着身上沾上的羊毛,感激她救了我。

  颜小莲道:“我们当初落难的时候,也是靠着牧民的保护才能活着逃出來,所以救你的事情不要放在心上。”

  我奇道:“你们遇到了什么事情?”

  颜小莲眼眶一红:“我们家原本是苍南的贵族,只可惜在王位斗争中被牵连,一家几十口人就剩了我们兄妹三个了!”

  我摇头叹气,想安慰她,竟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这时候颜逸走上來是:“他们都走远了,我送你走。”

  我行了个长礼:“大恩不言谢,有机会必定报答!”

  和颜小莲,颜循道别后,我跟着颜逸骑马往苍南边境走去。颜家不富裕,总共就九匹马,颜逸仍然赠给我一匹。

  我们骑出去不远,就有一队人打马扬鞭朝着我们而來,我吃惊怕是追兵,吓得急忙低头。等他们与我们走近了,却是擦身而过。

  颜逸喃喃道:“这伙人瞧着真是面熟。”

  等我们快要走到边境的时候,颜逸突然一拍脑袋:“我想起來了,他们好像是盗马贼!”

  “什么?”

  颜逸脸色剧变:“不好了,他们去的方向正是我们家附近,我们家的九匹马就是我们的全部财产,要是被盗走,我们兄妹三人可就活不下了!”

  我吃惊道:“那赶快赶回去看看!”

  颜逸调转马头,对我说道:“我不能送你了,你自己走吧!”

  我追上他:“你们家对我有大恩,我随你同去!”

  颜逸不再坚持,打马扬鞭朝着家疾驰而去。

  回到家之后,颜逸跳下马朝着平时放马的草地而去,见到颜循和颜小莲正蹲在地上哭,急忙问道:“咱们家的马呢?”

  颜循见大哥回來,扑上來哭道:“哥,不好了,我们的马被盗马贼偷走了!这可怎么办啊!”

  颜逸跺脚道:“我刚才出去就觉得事情不对劲,果然他们是冲着我们家的马來的,他们走了多久了?我现在立刻去追!”

  颜小莲哭道:“哥,你不要去,他们那些人杀人不眨眼!”

  颜逸冲进帐篷,取出一把布包着的长枪挂在身上。红着眼睛对颜循道:“好好照顾小莲!”说完翻身上马,就要去追盗马贼。

  我拦住他:“我和你一起去!”

  颜逸心急火燎地答应,立刻顺着拍马而去,我看了眼颜小莲道:“小莲你们不要着急,我们一定把马找回來!”说完我朝着颜逸追去。

  颜家的马都是不下马驹的老马,跟盗马贼的快马沒法比,我们足足追了一天一夜才追上。

  远远我看见一个马栏,周围有好几十匹骏马,旁边只有两个看马人在牧马,沒有见到其他的盗马贼,估计那些人又出去干盗马的勾当了。

  我趴在山坡上观察了一刻钟,确定只有这两个人之后,对颜逸道:“我去引开这两个人,你趁机去打开栅栏夺回马匹!”

  颜逸点头答应,朝栅栏摸索而去。

  我策马到了看马人面前,说道:“你们的首领叫我來传话,他们领了新的马匹回來,叫你们两个人过去接。”

  两人对看一眼,问我:“在哪里接?”

  我抬手指着远方:“就在那里!”

  两人驱马朝着我说的方向而去,我朝栅栏看去,颜逸已经打开了栅栏,他自己跨上一匹,带领着马匹朝外冲去。

  两人听到响动,大惊失色:“不好了,马匹被放走了!”

  其中一个人盯着我厉声问道:“是不是你干的!”

  我身躯一震,转身就跑。两个人拿着套马杆,高声叫喊着朝我追來。后面马蹄声疾驰,眼看我就要被追上,突然听见身后传來一声惨叫,我回头去望,只见一人已经跌下马,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不知生死。另外一个人正在和颜逸搏斗。

  颜逸真人不露像,有着一身好武功。他此时长枪在手,骑在前面,看马人在后面紧追不舍。颜逸举起长枪,回头就刺,一枪就把看马人刺下马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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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四章颜逸复仇

  我惊异于颜逸的好身手,一开始认识他时,我还以为他只是个普通的牧民。从颜小莲口中得知,他们颜家原本是苍南部的贵族,因为王位争夺中失败,被苍南王灭族,全家几十口人只剩下他们三兄妹。隐姓埋名,过着普通的牧民生活。

  颜逸救了我之后,举着长枪挑起看马人的尸体查看,他对我说:“都死了。”

  我策马上前,说道:“那些盗马贼很快会回來,一不做二不休,我们带着这几十匹马一起走!”

  颜逸点头,驱赶群马,朝着苍南边境而去。

  回到家之后,我对颜逸讲,为了怕盗马贼前來寻仇,建议他们最好马上搬家,离开这个地方。

  颜循本以为找回來自家的九匹马恐怕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沒想到颜逸不止找回原來的九匹老马,连同盗马贼的窝子都端了,还带回來这几十匹马。一时心里惶惶,同意我的看法,和颜小莲立刻收拾行李准备搬家。

  他们也沒有什么贵重的家当,最值钱的也就是那九匹马,现在连同盗马贼的几十匹马,等于拥有了一笔横财,很快就收拾妥当准备上路。

  颜逸对我说:“你可要与我们同去?”

  他们对我有大恩,我想着自然是把他们安全送到,安顿好后,我才能心安,于是点头答应。颜逸取了营盘,拔营而走。

  我随他们一同寻找水草丰美之地居住,一路上我与颜小莲并驾齐驱。颜小莲不过十五六岁年纪,天真烂漫,与我十分亲近,一路上都有说有笑。

  走了几日终于找到一处适合居住的地方,估计着盗马贼找不到这个地方了,于是颜逸一家就在此处安顿下來。既然他们一家已经安顿好,我也就可以回白水城去找楚瑾墨了。

  于是这晚跟他们道别,三人一直挽留我,颜小莲更是眼泪汪汪地挽着我的手,说什么都不肯让我走,好说歹说颜循才将她拉走。只剩下我和颜逸两个人坐在火堆前,喝着马奶说话。

  颜逸对我说:“明天你就要走了,今天我也有事情想求你。”

  我道:“你们家对我有大恩,不要说求这样的话,我一定办到。”

  颜逸用树枝拨弄着火堆,脸上露出一丝痛苦的表情:“我们家原本是苍南部的贵族,父母和睦,一家人其乐融融。”他咬咬牙:“当今苍南王上位之后,下令对我家诛杀,就因为我父亲曾经帮助过他的对头。”

  这事我听颜小莲提过,只是不知道我能为他做什么。

  颜逸道:“我带着弟弟妹妹逃了出來,心灰意冷,三人相依为命。我不敢去寻仇是因为我怕我死了之后,弟弟妹妹两人无依无靠,现在得了这盗马贼的几十匹马,他们两人足够过安定的生活了,所以我想要回苍南寻仇!”

  我惊讶道:“什么?”

  颜逸继续道:“我希望我走之后,如果我弟弟妹妹今后遇到困难,你能够帮助他们。”

  我郑重道:“我一定会尽我所能去照顾他们。”

  颜逸拨弄着火舌:“白水城慕兰,帮助楚瑾墨夺回白水城。平定石显,不费刀兵生擒拓跋真,再加上最近你水淹赤月。你在越西已经被传说成智者近妖的人物,越西四大金刚都想得到你,传说得到你就可以征服整个越西。”

  我身躯一震,我跟着楚瑾墨回越西之后,只是想着尽力去帮助他发展壮大越西,从來沒有想过别人会怎么看我。

  树大招风,难怪就算我与南宫云有毁城的大仇他依旧沒有杀我,难怪夏夜星以治病为由强留我在乌春。都是因为这些莫须有的传说!

  我淡淡道:“不过是别人以讹传讹罢了,我要是真有如此厉害,也不会被人追得惶惶如丧家之犬。”

  颜逸也不反驳,只说道:“我已经下定决心,我要潜回苍南复仇,我一定要杀掉苍南王!”

  我劝道:“你凭一己之力,如何能杀掉一个部族的王?他身边有多少侍卫,还沒有等到你近身刺杀,你就已经人头落地了!”

  颜逸低着头,看着火堆不再说话。

  我也不再说话,靠着火堆,竟然就沉沉睡去。

  早上醒來的时候,已经不见颜逸,我急忙进入帐篷叫醒颜小莲:“看见你大哥了吗?”

  颜小莲揉揉眼睛:“大哥不是和你在一起吗?”

  我转身翻箱倒柜一顿翻找,颜循和颜小莲都是一脸莫名其妙。我遍寻无果,对着他们两人说:“坏了,你大哥的长枪也不见了。他定是回去苍南寻仇了!”

  两人对看一眼,立刻惊呼:“什么?”

  颜逸昨晚拜托我照顾他弟弟妹妹,就是下定决心要回去报仇,只是沒想到他竟然会不告而别,走得这么快!

  颜小莲眼泪夺眶而出:“大哥丢下我们不管了,他怎么能一个人回去送死?”

  颜循低头不语,身躯却在微微抖动着,心中必定承受着巨大的煎熬。

  颜逸如果真的一个人回去苍南刺杀苍南王,就算他武功再高,也不可能对付得了众多侍卫。就算是侥幸得手,也逃不出苍南的千军万马。这次他鲁莽的行为,怎么看都是死定了!

  我看了眼哭泣不已的颜小莲,叹口气道:“小莲别哭了,我现在就去追上你哥哥。”

  颜循挡在我的身前:“我和你一同去!”颜小莲吃了一惊,急忙伸手拉住颜循的衣袖。

  我摇头:“现在你大哥生死未卜,你要是也离开,你妹妹怎么办?”

  颜循回头去看颜小莲拉着自己的手,犹豫不决。现在他要是也像兄长一样走了,这个妹妹就真的无依无靠了!

  我道:“你们放心,我一定会追上你哥哥,不让他去涉险。颜循你留下來好好照顾你妹妹。”我顿了顿又说道:“如果我和你哥哥都沒有回來,你们就去白水城找楚瑾墨,把整件事情告诉他。”

  颜循缓缓点头,我拿出手帕擦干颜小莲的泪痕:“我走了!”我把手帕塞进颜小莲的手里,不再看他们,转身掀了帘子出去。

  颜小莲追出帐篷:“慕兰姐姐,你一定要把哥哥带回來呀!”

  我翻身上马,策马朝着苍南部的方向前进去追赶颜逸。颜逸比我早走半天,如今恐怕他已经先我一步进入苍南了。我必须快马加鞭,赶在他做出鲁莽的行为之前阻止他!

  进入苍南境内,我正在思索应该去哪里找颜逸。突然见到前方有一队兵士列队而行,我驻马停步观望,听到旁边有路人在交谈。

  “苍南王出來打猎了!”

  “看还带着他的侧妃呢!”

  “如今这侧妃安雅玉十分得宠呢!听说她刚生下的小王子会取代大王子呢!”

  我静静听到路人的交谈,凑上去问:“阿翁,苍南的王位继承者要换人了吗?”

  “嘘!小点声!大王子现在因为这件事情十分生气,我们可千万不要自找麻烦。”路人急忙给我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他左右看了看,小声说道:“你不知道呀,苍南王好色,自从这美若天仙的侧妃安雅玉进宫后,他就冷淡了王妃和大王子母子。现在安雅玉又生下了小王子,看來大王子的位置岌岌可危啊!”

  苍南内部出现问題,这对于想要复仇的颜逸來说可真是个天大的好消息,我心中突然有了一个模糊念头,渐渐清晰起來形成了一个计划。但是我必须要先找到颜逸!

  他是來找苍南王复仇的,会不会就在这附近跟着出來打猎的苍南王呢?想到这点,我翻身上马,远远跟在这队兵士的后面,希望他们带路带着我去找苍南王,颜逸必定也在附近!

  跟着兵士们走了许久,见到前面搭着一个巨大的金帐。我眯眼一看,金帐前高高在上的台子上,坐着一个中年男子,锦衣玉带,怀里拥着一个衣着华美,全身柔若无骨的女子正在饮酒,而在他们的四周有许多带刀的侍卫。

  我把马儿拴在树上,悄悄地躲在树丛中观望,四处寻找颜逸的身影。心中祈祷他千万不要干傻事,现在冲出去刺杀苍南王,必死无疑!

  就在我焦急万分的时候,突然感觉身后有人,我伸手握住怀中的匕首,反手就是一刀刺过去。

  我的手腕被人抓住,我见到來人,一阵欢喜:“颜逸!”

  他放下我的手腕,低声道:“你怎么來了?”

  我把匕首收好:“我怕你莽撞行事,不仅报不了仇,反而送了自己的性命!”

  颜逸和我一同躲在树丛中,他盯着远处正在饮酒的苍南王,咬牙切齿道:“杀父灭族的仇人就在眼前,我如何忍得住!我在这里已经藏身许久了,可是这个家伙身边的侍卫都不见松动!”

  我顺着他的眼光看过去,此时苍南王搂着身边的女子拥吻,一副猴急色眯眯的样子,我冷声道:“要报仇未必要用手,用脑子比用手高明得多!”

  颜逸不解朝我看來,我缓缓道:“凭你一人之力,不可能刺杀得了苍南王。与其送死,不如智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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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五章混入戏园

  我既然答应了颜逸要帮助他杀掉苍南王,为颜氏一族复仇,就一定要做到。然而我并不是沒有私心,苍南与乌春等部并列为越西四大金刚。

  如今四大金刚中的赤月元气大伤,乌春王后被大儿子夏烈阳打成重伤,这二部已经不足为患。如果能趁机灭掉苍南,我当然乐见其成。

  我心中的计划是利用苍南王和王子的微妙关系做文章。苍南王好色,娶了侧妃安雅玉之后,日益冷淡王后和王子母子。再加上安雅玉又刚刚为苍南王生下了小王子,王子的地位更加岌岌可危。

  可是如何在王子身上下手却是个问題,颜逸家出事被苍南王灭族的时候,他们三兄妹年纪尚幼,是被仆人冒死救出。所以苍南王族都不认识颜逸。

  我的想法是让颜逸去投靠王子,可是怎么才能进入王子府却是个愁人的问題。为了找这个突破口,我已经和颜逸在戏园子里无聊地呆了好几天了。

  颜逸道:“王子会到这里來吗?”

  我坐在二楼的雅居里,居高临下看着下面正在上演的戏目,说道:“听说王子喜欢看戏,常常会到这里來。”

  我看着台下咿咿呀呀唱的戏目,觉得颇为无聊。古代的戏目來來去去就是讲忠孝的故事,并不像现代电视里演的那些儿女情长。想到此处,灵光闪现,我突然有了个大胆的念头。

  我转头对颜逸说道:“你去叫园子的老板來,我有话跟他讲。”

  颜逸不解道:“你想问园子的老板,王子什么时候來么?”

  我摇头:“我想守株待兔!”

  老板來了之后,态度颇为恭顺,我们这几日每日都在这园子里看戏,打赏也颇为丰厚,老板俨然把我们当成了贵客。

  老板低头垂手道:“不知贵客有何吩咐?”

  我道:“老板,你这园子生意如何?”

  老板道:“左右不过是混口饭吃罢了,平日里全靠客人们的打赏,可园子里的戏子们颇多,要养活这么多张嘴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啊!”

  我道:“老板,若是我给你指条明路,让你这园子成为苍南最出名的戏班子,你认为如何?”

  老板抬头,吃惊道:“这是什么意思?”

  我拿出一块金子,放在桌上,这其实已经是我的全部家当了。我故作神秘道:“你可知道越西最出名的舞姬是谁?”

  老板盯着金子,不假思索道:“自然是白千青,莫非你是?”

  我嘿嘿一笑,在白千青的舞蹈团混的那几日也沒有白混,如今竟然还借着她的招牌狐假虎威起來了。我道:“我与白千青是旧识,她的舞蹈如何你自然清楚。我在你的戏园子里观察了数日,觉得你这个班子是可造之材。”

  老板看着我,又看了看桌上的那锭金子,突然给我行了个长礼:“多谢姑娘抬举!”

  老板把我引入戏园子后院,召集了戏班子所有的姑娘给我选角。我在十來个姑娘中踱步,看來看去也沒有挑选出合适的主角。

  我在这个时代见过最美的女子,头三号当属卫皇后,若真和那神秘的柏梁庙祝,而这园子里的女子姿色不过尔耳,连以上三位的十分之一都及不上。我叹气道:“老板只有这些人了吗?”

  老板点头哈腰:“这班子所有的人都在此处了,可有满意的?”

  我摇头,绝色女子自然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可又不能就这样放弃,不如先把戏排出來,.la

  打定主意后,我把我想排演的戏目大概跟老板讲了一遍。老板听到先是一脸迷茫,接着张大嘴巴,最后竟然对我连连鞠躬表示崇拜。

  为了方便排演,我决定在这里园子里住下。颜逸问道:“你跟老板说要排演的剧目到底是什么?怎么从來都沒有听过这个故事?”

  我排演的是古希腊的神话,伊俄卡斯达是古希腊神话中俄底普斯王的母亲,俄底普斯受到命运诅咒,传言长大会轼父娶母、带來灾难,遂被父亲抛弃。

  后來俄底普斯被人收养长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又因为破解斯芬克斯之谜取代父亲成为国王、娶了伊俄卡斯达,,他的母亲。

  神为了这种罪行降罪于俄底普斯统治的王国,后來俄底普斯求得神谕知道真相后刺瞎双目自我放逐,他的母亲伊俄卡斯达自杀。

  我之所以选这样一个故事,就是要用儿子像父亲复仇这样的戏目去试探王子。这个古希腊的神话故事被我改头换面,变成了一个王子被父亲抢走挚爱,然后弑父的故事。

  我对颜逸道:“我用这样的戏目故意去试探王子,如果成功的话,必定能顺利混入王子府。只可惜到现在都选不出一个合适的主角!”

  颜逸叹息道:“沒想到你竟然还认识名满天下的白千青,若是她的舞蹈团里选出个人,一定能担此大任。”

  想到那个如舞蹈精灵般的白千青,不知道乌春一别她究竟去投靠了谁?

  正说着话,我瞥见园子里有个人影鬼头鬼脑地朝我张望,我朝着颜逸使了一个眼色,他立刻会意,猛地站起身來,把躲在树丛后面的人给揪了出來。见到此人,我和颜逸都吃了一惊:“小莲?”

  颜小莲嬉皮笑脸地看着我们:“哥,慕兰姐姐,我找的你们好苦!”

  我上下打量着颜小莲,柳叶眉,杏核眼,樱桃小口一点点,杨柳细腰赛笔管,说话燕语莺声。俨然就是一棵好苗子!

  颜小莲被我看得发毛,不解道:“慕兰姐姐,我脸上可脏了?”说罢就拿手去擦脸。

  我拉住她的手,问道:“小莲,你怎么來了?我不是叫颜循好好看着你吗?”

  颜小莲道:“二哥这人呆头呆脑的,怎么看得住我?”

  颜逸立刻想到我心中所想的,他摇头道:“小莲不可以!”

  我也不是不知道颜小莲不可以,她这样可爱美丽的女孩,沒有人会忍心将她推入险境。颜氏一族只剩下他们兄妹三人,要是为了复仇,再搭进去一个妹妹,颜逸是绝对不肯的。

  我叹口气道:“小莲,我和你大哥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你赶紧回家去!你这样偷偷跑出來,你二哥该有多担心!”

  颜小莲撅着嘴道:“我就是怕你们危险才出來的,可我刚才看到你在教园子里的姑娘演戏,我瞧着好玩,我不回去!”

  颜逸从小就宝贝这个妹妹,她撒娇起來也沒有办法,我们对看一眼,只要看紧她,不让她加入这个戏目就不会有事了罢!

  可是我却沒有想到,凡事都是讲个因果。世间万物都是缘定,缘起缘灭,都是注定。谁能阻止命运?谁能抵挡注定发生的事情?

  戏目编成之后,已经推出竟然大获成功。不出几日,整个苍南都奔走相告。要想看这出戏必须要提前预订,而且并不是有钱都能看到。

  我给老板定下,高价卖票,每日只接待十位客人。沒有预定的人,不管你出多少钱都恕不接待。一时间,这出戏竟然被炒得火热,凡是看过的人都拍手称赞,而订不上位置的人则懊恼不已。

  而出演这部戏的两位主角也成了苍南最炙手可热的戏子,身价比原來翻了几十倍。老板对我更加礼貌恭顺,唯恐我不再帮他排戏,我趁机提出将一直屈居在驿站的颜氏兄妹接进园子居住,老板满口答应。

  这日老板满头大汗來找我:“姑娘,不好了,十娘跑了!”

  我吃了一惊:“什么?”十娘是我选出來的主角,是这个戏班子里的台柱。沒想到她刚刚借着这出戏成名,竟然就不告而别。

  老板跺脚道:“这个十娘,本來就心比太高,总想着攀高枝。以前是她身份卑微,现在唱红了,竟然就去做了人家小妾。哎!这可怎生是好?”

  我道:“既然如此,再选一个出來做主角。”

  老板忙道:“來不及了,王子府派人來传话,今日王子就要來看戏了!”

  我差点将手中的茶盏打翻,千算万算,沒料到盼着许久的正主苍南王子竟然会挑这个时候上门!

  这时候站在我身边的颜小莲红着脸站出來道:“慕兰姐姐,你看我行吗?”

  我惊讶地扭头去看她,这几日她一直跟在我身边,而我排戏的时候也从來不避讳她,因为我已经打定主意,不让她参加这出戏。

  颜小莲清了清嗓子,张嘴开唱了一段:“君子偕老,副笄六珈。委委佗佗,如山如河。象服是宜。子之不淑,云如之何?”

  我身躯一震,颜小莲唱的实在是比原先的十娘好太多了。唱完后她红着脸低着头,轻声问我道:“慕兰姐姐,她们唱的我都学会了,我可以上去试试吗?”

  我咬着嘴唇不说话,老板像是在看宝贝地看着颜小莲,兴奋道:“颜姑娘唱得实在太好了,你完全可以当我这戏班的台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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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六章人算天算

  我尚未出声反对,颜逸已经撩开帘子,走进來大声否决道:“绝对不可以!”

  颜小莲大声道:“为什么不可以?我也想为颜家出一份力!”

  颜逸道:“小莲,家里的事有我和你二哥,你只要好好的照顾自己就行了。”

  颜小莲红着眼睛,撅着嘴不说话,我见气氛不对,转头对老板说道:“你先下去,主角的事情我会想办法。”

  老板急道:“今日王子就要來看戏了,姑娘务必拿个主意!”说完跺跺脚转身走了。

  我站起來软声安慰颜小莲道:“小莲,你大哥也是为了你好,不想你去涉险,你一定要明白他的苦心啊!”

  颜小莲还沒有说话,颜逸喝道:“你给我回家去!”

  颜小莲猛地抬头看着颜逸,一张小脸上写满了委屈,又看看我,不再争辩,转身出去了。

  我叹了口气,现在迫在眉睫的事情是苍南王子马上就要來了,我必须先找个主角出來。想到这里,我也沒有功夫去安慰颜小莲,忙着去找老板商量换角色的事情。

  我刚刚把换角色的事情给定下來,就看见小厮慌慌张张來报信,说苍南王子到了。颜逸全身剧震,脸色变得凝重,我伸手拍拍他,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眼神。准备多日,如今成败就在此一举了!

  我立刻回屋子,拿出一套男装穿上,自从我水淹赤月之后,我在越西就有了些许的名头。我可不想因为被苍南王子认出來,而误了帮助颜逸报仇的大事。

  等我穿戴好,我与颜逸,戏园老板一众人都垂手立在门口,安静地等着苍南王子。戏园老板见到我男装打扮愣了一下,我对他眨眨眼睛却不解释。戏园老板素來知道我是个有主意的人,也不便多问。

  苍南王子的车辇停在门前,立即有两个十七八岁的侍女下车。我随众人躬身行礼,两个女子侍奉苍南王子下车,一身华服的苍南王子立在了我面前。

  苍南是越西四大金刚之一,实力不在任何一个部族之下。这几日我在苍南已经打听清楚了苍南王族的來头。苍南王族姓孟,王子名唤孟初寒。

  原本孟初寒的储君之位是稳稳的,岂知半路杀出一个安雅玉侧妃,很快为苍南王生下了小王子,再加上苍南王好色,十分宠幸这个新欢及小王子。以至于流言四起,苍南王妃和孟初寒地位岌岌可危。

  孟初寒看上去在二十五岁左右,他身着白长袍,袍内着轻黑短衣。袍脚上翻,塞进腰间的白玉腰带中,脚上衣着浅棕色皮靴。

  漆黑的头发在头顶梳着划一的发髻,套在一个精致的白玉发冠之中,从玉冠两边垂下淡绿色丝质冠带,在下额系着一个流花结。

  孟初寒道:“起來吧!今日本王子是专门來看戏的。”戏园老板忙给孟初寒叩首行礼,在前面领路,恭敬地道:“专门为王子准备了静室,园子里的戏班子都已经在恭候王子。

  我打量着孟初寒,或许是我自己都沒有注意到,此时我看他的眼光就像是老鹰在打量着猎物,冰冷且不带一丝感情。

  孟初寒从我身边走过时,或许是感觉到我在打量他不善的眼光。他两眼露出寒光,朝我身上扫射过來,我立刻恭顺地低头垂首。孟初寒问道:“你是这园子里的戏子吗?”

  戏园老板忙回道:“这幕戏曲便是这位…”老板看了看我身上的男装,他转向孟初寒说道:“这位颜兄弟编排的。”

  戏园老板倒是乖觉得很,帮我掩饰了我的女子身份。孟初寒看了看我,不再说话,在众人的簇拥下进了园子。

  古希腊神话悲剧被我改编成为了汉代曲目,是为了试探孟初寒而为他量身定制的。此时我低眉顺眼地坐在下首处,眼睛却一直在观察孟初寒的神色。

  弦弦思念声声情,沙场悲壮处缠绵儿女情,彼此矛盾又彼此交映。虽然因为主角十娘的不告而别,而重新找人顶替,可毕竟这样的戏目在这个时代是闻所未闻的。

  新颖的剧目情节,再加上台上的戏子唱得入木三分,立在孟初寒下首两侧的两个侍女眼眶都有些发红,孟初寒神色也微微有些发怔。

  “唱得很好,戏也演得很好,不过本王子不希望这出戏再演。”戏园老板闻言,脸上血色立即褪去。他还指望这出戏让他发财,刚刚在苍南打出名堂,如今就要被禁演了。

  孟初寒看向我,我忙起身行礼:“谨遵王子旨谕。”

  孟初寒笑着点了下头,挥手让戏园老板退下。他细细看着我,点头赞道:“好一副七巧玲珑心,偏偏还有勇有谋…”

  我低头镇定回道:“我不懂王子的意思。”

  孟初寒双眼露出寒光:“你故意编排这出戏,不就是想引我來吗?如今我來了,你有何目的就大大方方讲出來吧!”

  这出戏的确是为了引他來,而孟初寒也看明白了戏里弑父的故事,我深吸了口气,缓缓说道:“王子可知道你如今的形势是大大不妙?随时都有人头落地的危险?”

  孟初寒脸色一变,身边的侍卫已经拔出刀來,对我呵斥道:“你竟敢在王子面前放肆!”

  我望着明晃晃的大刀片子只是冷笑,我感觉到我身边的颜逸身躯在微微发抖,他自然不愿意看到我就此人头落地。

  孟初寒盯了我半响,沒有他的命令,侍卫绝不可能动手。良久他说道:“都给我退下去。”

  众人退下,只剩下孟初寒,我和颜逸三人。我的手心不知不觉渗出了冷汗,我将双手握紧成了拳头藏在衣袖里,一开始孟初寒虽然咄咄逼人,但是他既然肯屏退左右,必定对我的话产生了兴趣。

  果然他开口说道:“现在你可以讲讲了,我为什么会人头落地。要是敢在我面前装神弄鬼,我叫你今日就身首异处!”

  我并不惧怕他的威胁,我整理了下思路,淡淡说道:“如今安雅玉侧妃为苍南王生下小王子,众人皆知,而安雅玉又是苍南长老的侄女,按辈分算起來,这小王子还是苍南长老的侄孙。”

  孟初寒道:“长老是我的师傅。”

  我点头:“不错,如果沒有这个小王子,苍南长老必定是会对王子尽心尽力,全力扶持你,将來可做依靠。可如今有了小王子,不知道王子觉得是侄孙的关系亲近还是师徒的关系亲近呢?”

  孟初寒身躯一震,像是被我的话所震惊,半响,他说道:“师傅难道不会支持我?”

  我摇头道:“王子目前最紧要的就是取得苍南长老的承诺,让他全力支持你,否则将來小王子继承大位之后,王子再无立足之处!”

  中原王朝像这样兄弟争位,互相残杀的事情屡见不鲜,一点都不不稀奇。不仅是在中原,像在越西这样的边陲之地也并不少见。

  白水城先是由楚安国继承,楚瑾墨投靠匈奴带兵來攻,楚安国仓皇逃出,不知去向。大位只有一个,胜利者才能登上王位。失败者要么一辈子做个不争权的富贵闲人,要么就只有死路一条。

  孟初寒生长在王族,太了解这里面的凶险了,如今王妃年老色衰不再受宠,谁知道苍南王会不会听了年轻貌美的安雅玉的枕边风把王位传给尚在襁褓里的小王子?

  孟初寒盯着我,道:“你为何要帮我?”

  我拉着颜逸给他拜倒:“我与兄长二人早就听说王子的风采,知道你绝非池中之物,我们愿意效忠王子,只求将來得个富贵!”

  颜逸被我拉着,虽然有些不情愿给杀父仇人的儿子下跪,可是他也明白大局为重,顺着我的力量拜倒,并未挣扎。

  孟初寒沉凝片刻,上前将我二人扶起:“你们随我回王子府,今后就是一条船上的人了!”

  “多谢王子!”

  我取得了孟初寒的信任,复仇计划第一步成功了!

  孟初寒道:“戏也看了,我也该回府了。你们收拾东西,这就跟我回去。”说罢孟初寒迈开脚步,朝外走去。

  我和颜逸跟在孟初寒的身后出了静室,在出园子时,路过一片小池,此时正是秋初季节,池中的满池荷花早已凋谢。那枯黄的,干沽的残花败柳布满了整个池子,看上去一片惨败的气氛。

  此时池边一个小小的人儿背对着我们,人倚水波,亭亭玉立。孟初寒盯着她背影看了半晌后,方低声问:“这是何人?”

  我眯眼朝着那个背影看去,不由吃了一惊,颜小莲被颜逸呵斥一顿之后,竟然站在这里发呆。

  孟初寒轻叹一声:“一个背影竟然让人浮想联翩,想看她的容貌,可又怕失望,她的容貌万万不可辜负她的身姿,这等忐忑的心情倒是许久未曾有过了!”

  我朝颜逸看去,此时他也是脸色苍白。原本以为不让颜小莲演出,过几天送她回家就沒事了,岂知她一个背影竟然就引起了孟初寒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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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七章斩断情丝

  孟初寒呆呆看着那抹人影,摆手示意侍女都留在原地,他放缓脚步向水池走去。我和颜逸面面相觑,竟然想不出办法阻止他。

  脚步声终于惊动了颜小莲,颜小莲霍然转头,脸上尚挂着泪痕,模样我见犹怜。她刚欲说话,看清來人,一惊后立即明白,向孟初寒行礼。

  孟初寒立即道:“起來说话。”

  颜小莲盈盈站起,身如修竹,青裙曳地,只用一根碧玉簪绾住一头青丝,除此外再无其它首饰。

  孟初寒又细细看了颜小莲一眼,笑着侧头看向我:“是美玉,而且是绝世美玉‘和氏璧’,我方才竟然被她容光所慑,心中极其不愿她下跪。”

  我心中的惊骇程度可想而知,都说姻缘天注定,不管是好的姻缘还是孽缘,似乎都是注定的。颜小莲的模样虽不是国色天香,可是她年轻可爱,不加修饰,不做作的样子令人见了生出怜爱之意。

  再加上她刚才背对着孟初寒的无心之举,反而勾起了孟初寒的心。可我们去王子府是去进行复仇计划,前方是龙潭虎穴,颜小莲怎么能跟着去!

  正在胡思乱想之际,孟初寒开口问道:“你是何人?”

  颜小莲朝孟初寒身后的我和颜逸看來,小脸苍白,身躯微微发抖,此时就像是一只无助的小兔子,半天沒有开口回话。

  戏园老板见颜小莲不答,以为她是怯怕,便凑上來抢着回答:“这是颜家的小妹,叫颜小莲。”

  我心叫不好,冷冷地瞪着戏园老板怪他多话。若只说颜小莲是园子里的寻常丫头,孟初寒最多也就是一时兴起。可现在我们竟然表明心迹,愿意投靠他,他掌握了颜小莲不就等于掌握了一个可以控制我们的人质么!

  戏园老板见我面色不善,立刻禁口。但是已经晚了,孟初寒笑着对我说道:“既然是你们的妹妹,就跟着一块入府吧!”

  我化名为颜循,女扮男装,假扮是颜家二弟,与颜逸,.la我和颜逸为孟初寒的谋士,颜小莲既沒有安排差事,也沒有让她做侍女之类的活。可越是这样我却越是担心。

  颜家出事被灭族的时候,颜小莲年纪尚小,根本不知道上一代的仇怨。她到苍南來找我们之后,才慢慢了解到这件事情。

  有时候我观察颜小莲看着孟初寒的眼神颇为怪异,不自觉间流露出小女儿态的爱慕之情。我心中着急,仇还沒报,可不能把颜小莲给搭进去!

  这晚我來找颜小莲,我决定把此事开诚布公地和她谈一谈。颜小莲正在屋子里埋头绣着东西,见我來了,脸上一红,立刻把正在绣的东西藏在身后。

  我走进屋子,在她面前坐下,淡淡道:“拿出來吧,我都瞧见了!”

  颜小莲脸上露出不好意思的神情,红着脸蛋把一张丝帕从背后拿了出來。我接过丝帕,见到上面绣了一朵精致的莲花。

  我道:“好手工!这是做给你自己的吧?”

  颜小莲咬着嘴唇并不答话,我脸色一变:“莫非你是绣给孟初寒的?”

  我猛地站起身來:“小莲,你好糊涂!”

  颜小莲被我的举动吓了一跳,不明所以,两只漆黑的大眼睛直直地望着我。我叹了口气,走过去把房门锁上,转过身來拉着她小声道:“小莲,你不可以喜欢孟初寒!”

  颜小莲低声道:“我知道,可是因为上一代的事情?”

  我点头,继而又摇头:“不仅是因为这个,还有将來的事情!”

  颜小莲不解道:“将來会有什么事情?”

  我贴近她,压低了声音道:“你可知道我们來王子府是做什么的?”

  颜小莲眼中露出慌张的神色:“我…”

  “我们來王子府就是为了报仇,颜家全家被孟家灭族,这样的大仇,你大哥沒有一天忘记。孟初寒将來肯定不会有好下场,你怎么可以跟着他?”我劝道。

  颜小莲身躯微微发抖:“他说他是真心爱我,要立我为王子妃。只是碍于我的身份并不显赫,只能立为侧妃,等将來他当了苍南王,就立我王后!”

  “什么!”我惊呼出声:“你们两人竟然已经私下定情?”

  我知道孟初寒第一眼见到颜小莲的时候,他就十分奇怪,却沒有想到他竟然会爱上颜小莲。可这份爱究竟是为了他的真心爱慕还是为了控制我和颜逸死心塌地地为他效忠?我不得而知。

  颜小莲低着头:“我知道我不该爱上他,可是慕兰姐姐,他是那样好,而且他并不知道我的身份。”

  我柔声道:“小莲,这世上你爱上谁都可以,唯独孟初寒不可以!”

  颜小莲猛地抬头,眼眶盛满了晶莹的泪珠:“慕兰姐姐,我该怎么办呢?”

  我语气坚定,一字一句说道:“把这份感情埋藏在心底,不要说我不同意,你大哥二哥绝对不会同意此事,如果我们的身份被拆穿,孟初寒知道了我们是來报仇的,我们三人走不出苍南不说,就连远在家乡的颜循也会身首异处!”

  颜小莲身躯一震,在眼眶打转的泪水终于滴下,她看了看手中那张绣了一半莲花的丝帕,咬咬牙,猛地拿起针线筐里的剪刀,一刀一刀将丝帕剪了个粉碎。

  她抬起头,脸色惨白,对我说道:“我知道了,我不该放纵自己的心思,更加不该爱上他,杀父灭族之仇不共戴天。你和哥哥为了报仇潜入王子府,我又怎么能够为了一己之私而误了大事。我最亲的人只有哥哥,还有慕兰姐姐你。从今往后,我再也不会为孟初寒动半点心思!”

  我知道这样做很残忍,我逼着颜小莲表明决心,要她放弃和孟初寒的感情。这种肝肠寸断的滋味,我曾经在霍去病身上受过,我了解失去一生挚爱是什么感受。

  可是造化弄人,谁会料到上一代的仇恨会误了两个相爱的人呢?颜家兄妹对我有救命之恩,我既然决心帮他们复仇报答他们,就一定要保护他们的安全。

  更何况我怀疑着孟初寒对颜小莲的感情,这里面有多少忠贞真心?有多少虚情假意?颜小莲天真烂漫,我不能让她被卷入这场纷争。

  颜小莲在听了我的劝说之后,决定对孟初寒断了心思。这几日都避而不见,孟初寒不知道原因,吃了闭门羹。情急之下坐不住了,竟然找來我和颜逸问情况。

  我道:“这事…咳咳,小妹年纪还小,或许不懂这些。而且我们的身份实在低微,配不上王子,还请王子收回心思吧!”

  沒想到孟初寒倒是个多情种子,他竟然说:“我已经决定立小莲为侧妃,我会好好对她,绝不会亏待了她!”

  颜逸冷冷说道:“不行!”

  孟初寒诧异地看着颜逸,问道:“为何不可?”

  颜逸冷声道:“王子现在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儿女私情,还是不要把心思放在小妹身上好!”

  孟初寒脸色一变,我和颜逸不过是他身边的谋士,如今他卑尊屈膝跟我们讨人,沒想到我们不但不领情,还敢拒绝,眼看就要发怒。

  我上前一步说道:“王子,这男女之情终究是要两情相悦的,我们的意见终究不能代表小莲的心思。我看要不这样,把小莲叫來,你亲自问她的意思可好?”

  孟初寒点头:“既然如此,那我就自己问个明白,要是小莲同意,你们做兄长的就再沒有理由可以反对了!”

  颜小莲被人传到大厅,见到孟初寒,也不说话,只低着头走到我的身后來。

  孟初寒看着颜小莲,语气变得温柔起來:“小莲,现在你两位兄长都在这里,我已经跟他们提亲了,不知道你自己的意思呢?”

  颜逸并不知道颜小莲曾经和孟初寒私下定情的事情,此时他瞪着颜小莲,眼光里充满了威胁的意思。

  颜小莲低着头,声音小的像是要被风吹散:“我不愿意!”

  孟初寒身躯一震:“你说什么?”

  颜小莲抬起头,声音不大,语气却异常坚定:“小莲身份卑微,配不上王子,谢过王子的错爱!”

  孟初寒一张俊脸,此时青一半,白一半,他猛地站起身來朝着颜小莲缓缓走來:“小莲,你说的可是真的?”

  颜逸朝前一步,有意无意地把颜小莲挡在身后。

  孟初寒声音微微颤抖着:“小莲,你真的不愿意?”

  我轻轻摇头,心中叹息,沒有想到孟初寒竟然会对颜小莲用情至深,此时他的失魂落魄的模样让我相信了他的真心。可是又能怎么样呢?他的真心注定了一生一世都不可能得到回报!

  颜小莲几乎用哭腔在吼着:“我不愿意!不愿意!”

  我说道:“王子,请放过小莲吧!她年纪还小,什么都不懂。”

  孟初寒直直看着颜小莲,脸色惨白:“为什么?”

  颜小莲别过脸,狠心说道:“我从未有过一刻喜欢你,难道你这都不明白吗?”

  孟初寒惨笑道:“莫非一直都是我在自作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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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八章小莲惨死

  我叹了口气,刚想劝说,突然下人急忙跑來禀告:“王子,大王來了!”

  颜逸脸色一变,不自觉地伸手按住佩刀。我急忙拉扯他的衣袖,好在此时孟初寒因为颜小莲的拒绝失魂落魄,否则他岂会看不出端倪?

  我说道:“王子,还请打起精神,小莲的事情以后再说!”

  孟初寒呆呆看着我,还沒有说话,就听见门外传來一阵爽朗的笑声:“初寒,还不出來迎接父王!”

  孟初寒收起脸上的惨败神色,走到门口对苍南王拜倒:“儿臣拜见父王!”

  在众多侍卫的簇拥下,苍南王走了进來。颜逸神色阴晴不定,我生怕他按耐不住就要在此刺杀苍南王,我赶紧给他又是使眼色,又是摇头。若是现在刺杀苍南王,就算侥幸能成功,我们三人也绝对不可能走出苍南!

  颜逸咬咬牙,终于接受了我的暗示,低头垂首跟在孟初寒身后迎接苍南王。

  我抬头打量苍南王,他年纪在四十开外,衣着华贵,只是总是感觉眉宇间拧着一团,估计外界传闻此人好色,并不是空穴來风。他的腰间别着一把镶满宝石的弯刀,象征着他王者的尊贵身份。

  苍南王也算得上是马上天子了,年轻的时候在残酷的政权斗争中夺得王位,东征西讨,靠着武力吞并臣服四周的小部族,不断扩张苍南部族的势力,才使得苍南成为了越西四大金刚之一。

  苍南王在正位坐下,说道:“今日去野外打猎,回宫的时候经过你这里,想到你许久也沒进宫了,就來看看你。”

  孟初寒低头道:“儿臣让父王挂心了,该是儿臣经常去宫里问安才是!”

  苍南王哈哈一笑,说道:“你的心思我知道,是不是在怪我冷落了你的母亲?”

  孟初寒并不答话,沉默的答案却是肯定了苍南王的说法。苍南王盯着孟初寒,叹了口气道:“我对安侧妃是偏爱了些,沒有考虑到你母亲。”

  孟初寒低声道:“儿臣不敢!”

  苍南王道:“这样就好,父子之间嘛,总不能为了些小事就心生隔阂!”说着他的眼光突然瞥见了角落里的颜小莲,他的双目生光,盯着颜小莲长大嘴巴道:“这个女子是何人?”

  颜小莲身躯一震,立刻低头,不敢和苍南王目光对视。而我心头更加震惊,都说苍南王好色,莫不是跟他儿子的眼光一样,也看上颜小莲了?

  苍南王见颜小莲不说话,提高声音呵道:“我在问你的话,竟敢不答!”

  颜小莲双腿一软就要跪倒,孟初寒上前一步有意无意地扶住颜小莲,转头对苍南王说道:“她叫小莲,是我即将迎娶的侧妃。”

  苍南王看着怯怯的颜小莲,她不施粉黛,一头青丝只用一只玉簪挽住。小小的脸蛋唇红齿白,模样说不出的清秀,让人心生怜爱。苍南王盯着颜小莲,赞道:“好一个佳人!”

  他的目光像是一头饿狼在打量着一只无力反抗的小兔子,不仅让颜小莲吓得腿软,就连我也有些胆颤。

  终于苍南王开口说道:“这女子生得好模样,初寒,你不是还沒有立她为侧妃么,也不用立了,我要带她回宫!”

  “什么?”孟初寒不可置信地说道。

  颜逸咬牙切齿就要拔刀,我急忙按住他的手,缓缓摇头。颜逸盯着苍南王,半响,他的手颓然落下。

  苍南王不等孟初寒反驳,站起身來:“行了,我该回宫了!”

  他身后几个侍女走过來围住颜小莲:“请姑娘进宫!”

  颜小莲看了看颜逸和我,又看了看孟初寒,露出一个惨淡的笑容,跟着侍女走了出去。

  孟初寒盯着颜小莲离去的方向,喃喃说道:“小莲…我…”,他转头看向我:“我是不是太懦弱了?”

  我咬牙道:“是!你是天下间最懦弱的男人,夺妻之仇不共戴天,你怎么能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小莲被苍南王带走?”

  孟初寒一个踉跄,竟然就要站立不稳,他说道:“那我该怎么办?”

  我冷冷说道:“你要是真心爱小莲,就召集部众兴兵起事,反了苍南王,把小莲抢回來!”

  孟初寒惨笑道:“可那是我的父王!”

  我道:“王子!你还不明白吗?安雅玉对你的位置虎视眈眈,你的储君之位随时都会被夺走,别说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了,你连自己的命都保不住!”

  孟初寒身躯一震,沉吟道:“这事要从长计议,我去与我师傅商议。”说完,他大步走出去了。

  颜逸看着孟初寒的背影,对我说道:“他的师傅是苍南长老,会不会阻止他不要夺位?”

  我摇头道:“安雅玉就是这老狐狸送进宫的,论辈分,小王子是他的侄孙。孟初寒去问举事,他必定双手赞成。”

  颜逸不解道:“为何?”

  我道:“孟初寒要是杀了苍南王,那他赞同就是功臣。”我顿了顿继续说道:“孟初寒要是输了,小王子是他的侄孙,他送安雅玉进宫,扶持小王子,一样也是功臣!”

  我所料不错,孟初寒在傍晚时分回來后就叫我和颜逸前去议事。他低声对我说道:“师傅一听我要反了,立刻就赞同了。他说父王贪恋女色,久不理朝政,苍南人心离散,早就想反了!”

  我心中冷笑,这苍南长老果然是个老狐狸。嘴上却说道:“王子请立刻召集亲信部众,策划一个万全之策!”

  孟初寒点头:“我已经秘密召集了我的亲信,三日后便起兵!”

  我与颜逸对看一眼,成了!三日后就可以报仇了!不管孟初寒是否能杀得了苍南王,这对苍南來说都会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我与颜逸虽然出发点不同,但是目的一致,就是要把苍南搅得天翻地覆。他是为了报杀父灭族大仇,而我是为了防止苍南与其他三个部族联手对付白水城。

  就在我们商议的时候,突然门外传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孟初寒脸上寒光一闪,谁敢在他的王子府里如此放肆?他冷声道:“是谁?”

  “小的是宫里的,特地來给王子报信!”

  孟初寒身躯一震:“进來!”

  我与颜逸对望一看,刚刚决定好起兵,莫非现在出了什么岔子?來人连滚带爬扑到孟初寒脚下:“小的沒用,沒有保护好莲姑娘,她…她!”

  孟初寒脸色剧变:“她怎么了?”

  來人哭喊道:“她沒了!”

  “什么!”屋内的三人纷纷出声。

  孟初寒上前一步,一把揪住他安插在宫里的密探,急声说道:“到底怎么回事,好端端的下午才进宫,怎么会沒了?你把话给我说清楚!”

  來人吓得魂不附体,急忙说道:“小的受王子吩咐,好好照看刚进宫的莲姑娘。可是大王带着莲姑娘进宫后,就马上就要宠幸莲姑娘。莲姑娘抵死不从,还打了大王一巴掌,结果…结果就!”

  孟初寒冷声道:“结果怎么了?”

  來人道:“结果大王动了大怒,把莲姑娘衣服扒光挂在树上,活活用皮鞭抽死了!”

  我双腿一软,扶住案桌,颜逸拔出佩刀,就要往外冲。孟初寒一把夺过颜逸手中的佩刀:“你要什么!”

  颜逸道:“我要杀了苍南王,给我妹妹报仇!”

  孟初寒咬牙道:“夺妻杀妻之仇应该不共戴天,我这就进宫去报仇,你敢不敢和我一起去!”

  我沒有想到看起來懦弱的孟初寒对颜小莲情深至此,为了给她报仇,竟然敢进宫去刺杀苍南王。我开始后悔,为什么要强行拆散了这对有情人?我做错了,我真的错了!

  可现在不是懊悔的时候,报仇成败在此一举,想起颜小莲我见犹怜的可爱模样,我冷冷道:“我们一起去!”

  孟初寒是苍南大王子,虽然目前受到少许冷落,可毕竟还是下一任苍南王的继承人,宫中的侍卫一向对他态度恭顺,此时见到孟初寒杀气腾腾地进宫,虽然有些吃惊,但是无人胆敢阻拦。

  就这样孟初寒带着我和颜逸一路畅通无阻地进了宫。苍南王此时正搂着安雅玉在举行宴会,饮酒作乐,舞姬翩翩起舞,宴席上一派歌舞升平的情景。

  苍南王见到孟初寒,举着酒杯说道:“初寒,你怎么來了啊?”

  孟初寒阴沉着脸道:“父王,我來找小莲。”

  苍南王一愣,随即说道:“那个女人简直不知好歹!我封了她做侧妃,这是多大的荣耀,她竟敢不识抬举,我已经把她处置了!”

  说完胡须抖动,看上去对于颜小莲的事情还相当介怀。他身边的安雅玉眼珠一转,像八爪鱼一样地爬上了他的身体:“大王,犯不着为了个贱婢生气,來喝酒!”

  苍南王喝了一口安雅玉送上來美酒,搂着她亲了一口,转头对孟初寒说道:“不就是个女人嘛,你要多少有多少,明日我在宫中寻一个好看的送你就是了!你还找那个贱婢做什么?”

  孟初寒咬着牙齿,一字一句道:“父王,小莲是我最心爱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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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九章杀父割鼻

  苍南王面对孟初寒的质问,毫不在意,依旧搂着侧妃安雅玉饮酒作乐,此时听到孟初寒的话,呆了呆:“你说什么?”

  孟初寒突然拔出佩刀,冲到苍南王面前,大声说道:“我要给小莲报仇!”说罢挥刀就朝着苍南王砍了过去。

  苍南王虽然近年來由于沉迷女色,体力远不如从前,可毕竟是马上天子,一辈子都是在腥风血雨中走过來的。此时见到自己儿子竟然举着刀朝自己砍來,心中惊骇之际,本能反应朝着一边躲闪。

  他这一躲闪,孟初寒的刀偏了准头,原本是想一刀看下苍南王的头颅,却不想一刀劈在了苍南王的脸上,顿时苍南王脸上血流如注。

  “啊!我的鼻子!”

  我在混乱中定睛一看,孟初寒竟然一刀割下了苍南王的鼻子!越西这个蛮荒之地,人们的行为都颇为原始,对待不服从的俘虏一向的做法都是割掉鼻子,苍南王一辈子不知道割了多少人的鼻子,沒想到临了自己的鼻子被人割了去。

  人的鼻子上有很多毛细血管,此时苍南王的鼻子被割掉,鲜血喷涌而出,满脸鲜血的样子十分吓人。

  孟初寒鼓着一口气对苍南王动了手,可当他看到这血淋淋的一幕,却再也沒有砍第二刀的勇气。孟初寒丢下手中宝刀,转身就跑。

  众人沒想到大王子孟初寒竟然对在宴会上突然发难,再看到苍南王全身是血的样子,人人吓得惊骇莫名,一时间竟然沒有人想起应该阻止孟初寒逃走。

  颜逸还想上去补刀,我拉住他:“他活不了了,快走!”

  我们混入人群,混乱中我随手抓住一个小太监,恶狠狠地问道:“下午被苍南王杀害的那个姑娘尸体在那里?”

  小太监见到我凶恶的模样,指了一个方向,颤声回答道:“送到火场去了,眼下应该还沒有烧掉。”

  我抓着小太监道:“快带我们去!”

  小太监刚想拒绝,颜逸上前一把捏住他的肩膀,冷声道:“你敢说个不字,我就捏碎你的骨头!”

  小太监吓得魂飞魄散,拼命点头答应,带着我们去了火场。好在苍南王宫不大,很快就到了火场。

  这个地方是苍南王宫里平时堆放柴火的地方,有些不好处理的废物也放在这里烧掉。沒想到颜小莲惨死之后,竟然被扔到了这里。

  远远我见到在柴火堆里趴着一个人,我放开小太监冷冷说道:“滚!”小太监如获大赦,连滚带爬地逃走了。

  我朝着那个人影一步步走过去,她的身上全是伤痕,血肉模糊,和我心中那个天真可爱的颜小莲差别天差地远。我无法把这具冰冷的尸体和可爱的颜小莲联系在一起,我闭上眼睛,把她的身体翻转过來。

  颜逸发出一声悲愤的呼喊:“小莲!”

  此时颜小莲身上只披着一件破烂的单衣,早已经沒有了呼吸,我脱下身上的外袍给她披上。

  颜逸抱着颜小莲冰冷的尸体痛哭道:“都是大哥害了你,小莲!”

  下午离开的时候,她还是好好的,不过几个时辰,就已经离开人世。世事无常,谁能想到这样一个无辜的女孩子临死前承受了多大的伤害和羞辱?

  我安慰悲痛不已的颜逸道:“把小莲带出王宫,我们趁现在苍南大乱带她走。”

  颜逸抱起颜小莲的尸体,和我一同朝宫外走去。刚出了王宫,就见到孟初寒,刚才他为了给小莲报仇,在宴会上动手弑父,将原本周密的兴兵计划全盘打乱,此时他沒了主意,看着我问道:“我竟然杀了我父王,我该怎么办!”

  我道:“事情已经发生了,王子现在绝对沒有后退的道理,也沒有后路可以退。王子立刻去投奔苍南长老,他是你师傅,一定会救你!”

  孟初寒盯着颜逸怀中的人儿,颤抖着道:“这是小莲?”

  颜逸看了眼怀中已经死去的颜小莲,悲痛地点头。孟初寒上前一步,掀开我给颜小莲盖上的外衣,见到那一道道触目惊心的伤痕,他的脸变得惨白:“都是我的错,是我的错,我不该让父王带走你。”

  孟初寒死盯着颜小莲的尸体,嘴里翻來覆去喃喃说着。忽而他咬咬牙,翻身上马就朝着苍南长老的营帐而去。

  颜逸看着我道:“为何不杀了他斩草除根,你却要给他指路?”

  我看着孟初寒离去的背影道:“我指的路未必就是一条光明大道,也可能是一条死路。”

  我转头看着颜逸道:“孟初寒已经动了手,他成功还好,要是不成功我们作为他的谋臣一定跑不了,现在我们先找个地方躲起來,静观其变。”

  颜逸点头,脸上出现了一抹痛苦的神色:“小莲死得太惨了,我对不起她!”

  颜小莲死得惨烈,但是却因为她的死激起了孟初寒弑父夺位的决心,为颜家报了大仇,所以也算是死得其所。

  我安慰道:“我们先找个地方把小莲送走。”

  我与颜逸來到城郊,找到一处风景秀丽的地方,将颜小莲火葬。颜逸说他要带着颜小莲的骨灰回家,所以选择火葬。此时颜逸劈了一块木条,一言不发用刀一刀一刀刻着颜小莲的名字。

  我想起初次见到这个可爱的女孩时,当时我从南宫云手中逃出,找到颜逸。颜逸正当犹豫不决是否应该帮我的时候,是颜小莲说的话才救了我。

  她说:“别人有难,我们怎么可以不帮?兔子被鹰追赶钻到草丛,草还帮兔子呢!羊被狼追赶躲到山里,大山还帮羊呢!如今她落难到我们家,我们难道还不如草和大山吗?怎么可以见死不救!”

  而当南宫云准备搜我藏身的羊毛车时,颜小莲咯咯笑道:“这羊毛车哪能藏人呢,这大热的天要是人在里面捂也捂死了!”

  这个美丽少女的聪明才智救了我的性命,可是我竟然让她枉死在这里。死前不仅被迫拒绝了自己心爱的人,是我强迫她和孟初寒一刀两断。而且还送到王宫,不肯顺从苍南王而被活活打死。

  我紧紧握着双手,发白的指甲陷进了肉里也沒有察觉到。如今颜家的仇不仅仅是他们的仇恨了,还要再加上我这一笔!我不仅要杀了苍南王,而且要让苍南大乱!至于孟初寒,我挑了挑眉毛,颜小莲在地下那么孤独,就让他下去陪伴她吧!

  我和颜逸在城郊埋葬颜小莲的地方住了下了,每日颜逸去城里打听消息。这日颜逸回來告诉我说道:“苍南王死了!”

  我抬眼看他:“意料之中!”

  这可是两年前的世界!这样的外伤根本沒有办法治,就算是在中原发达,都不可能医治得了,更不要说在这蛮荒大漠之地了。

  中国古代能治的仅仅是普通的病症和跌打损伤,针灸,中药。可鼻子掉了怎么治?给他推拿?针灸?

  颜逸报了大仇,杀害颜家的凶手终于偿命,可是这却是拿颜小莲的命换來的!我们两个都沒有办法高兴得起來。我们静静在桌前坐着,我和颜逸沉浸在各自的心事中,谁都沒有开口讲话。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窗外透进來的阳光渐渐变暗,直到屋子里完全黑了下去。黑暗中,传來颜逸轻声却坚定的声音:“苍南王已死,接下來该轮到孟初寒了!”

  颜小莲这笔命债不仅算在了苍南王身上,也和孟初寒挂上了钩。如果当初苍南王要带走颜小莲时,孟初寒肯出声制止,也就不会发生后來的悲剧。

  所以在颜逸看來,他们都该死。而在我看來,苍南越混乱越好,这样他们就抽不出精力來对付白水城了!

  也是孟初寒命该如此,第二日颜逸去城里打探后传來消息,孟初寒前去投奔他的师傅苍南长老,这只老狐狸先是不动声色地收留了他,接着派人去宫里查看苍南王的情况。

  等接到苍南王的死讯之后,苍南长老立刻就将孟初寒绑了,命令侍卫就地乱刀将孟初寒砍死。然后带着孟初寒的尸体进宫,拥立自己的侄孙小王子为王位继承人。

  安雅玉则以王母的身份升任生母太后,孟初寒的母亲受他连累,被苍南长老下令为先王殉葬。

  小王子尚在襁褓,不能亲政,因此苍南长老自命为摄政王,独揽苍南大权。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该报的仇都报了,是时候该功成身退了。我把想要动身回白水城的打算告诉了颜逸,他一言不发,沉默半响后,跟我说道:“我护送你回白水城!”

  颜逸武功高强,苍南距离白水城路途遥远,有他护送我,自然是好事,对我來说有益无害,所以当下我也沒有多想就点头答应了。

  后來回想起來,是我自己忽略了颜逸当时眼中那抹怪异的神色。我以为我们曾经共患难,他救过我,而我帮助他杀死了苍南王,我们之间应该是值得信任的朋友才对,可惜我忽略了颜逸心中的仇恨,因为颜小莲惨死的仇恨。

  这笔命债,我也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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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章被人出卖

  苍南大王子孟初寒在宴会上杀死苍南王,还沒有取而代之就被苍南长老以雷霆手段击杀,尚在襁褓的小王子继位。

  之前企图跟随孟初寒兴兵起事的部众见大势已去,纷纷按捺下來不敢有所行动,一时间苍南改朝换代,风云变色。而我和颜逸在一片混乱中,顺利地逃出苍南,朝着白水城而去。

  终于要回白水城了,要见到楚瑾墨了!

  想到楚瑾墨,我心中升起了一股愧疚之情。如果我那晚不是去了居延海,现在恐怕我们已经在白水城成亲了!

  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还在找我呢?以他的性子,恐怕已经将越西翻了个遍了!他一定想不到我先是被带到了乌春当了大夫,又落入南宫云手中,接着再到苍南当了一回谋士。

  想到楚瑾墨,我嘴角泛起笑意。对我來说,楚瑾墨如亲人如朋友,是那个永远会等候我的人,我从來不曾担心过会有一天会失去楚瑾墨,可能就是因为不论什么时候,只要我一转身就能看到他在我的背后。就像是一种承诺,一种让人心安理得的依靠。

  已经走了两天了,我和颜逸在一处高地生火休息。我盯着火堆上正在烤着的野兔,眼睛一眨也不眨。

  突然听见颜逸说:“你为何心心念念要回白水城呢?”

  我的视线离开火堆上那只烤得油气吱吱作响野兔,我咽了口口水,头也不回地说道:“因为楚瑾墨啊!”

  颜逸问道:“传说楚瑾墨十分迷恋你,为了你不惜到匈奴借兵回去攻打白水城,而你也沒有让他失望,为他出谋策划迅速扩张白水城的势力。”

  我道:“其实很多事情都只是传闻,不可信。我之所以想要回白水城,是因为我与楚瑾墨患难与共,他对我來说就像是一个亲人,而白水城就是我的家。人在外面漂泊久了,终究是要回家的对不对?”

  颜逸喃喃自语道:“是啊,就像是小莲也应该是要回家的。”

  我心中一震,抬头去看他,见到他伸手轻轻抚摸着怀中装有颜小莲骨灰的白色瓷坛,那眼神就像是小莲依旧活着,笑着依偎在哥哥身边撒娇。

  “颜逸…”我想要说几句话來安慰他,却是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兔子熟了。”

  “啊!”我立刻将目光转移到烤兔身上,掏出匕首,将兔肉割下來。

  第二天我们继续出发,我认路的这项技能槽一直都是空的,以前对于霍去病能在茫茫大漠中准确找到敌人精确打击,觉得实在是不可思议。

  沒有gps,沒有详细的地图,大漠中的参照物永远都是一模一样的。沙漠沒有形,风一吹沙堆就移位了。

  李广、公孙敖都找不到路,唯有霍去病这个二十岁的小将永远都不会迷路,这不得不说认路是一个天赋技能。

  现在我跟着颜逸一路朝着白水城而去,想要趁此机会好好学学认路,所以一直问颜逸地形的事情。可他却表现得十分冷淡,问三句话能答上一句。

  我看他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便问他原由,他只说是因为颜小莲的去世伤心。我叹了口气,不再多问,当下便自己用心观察地形。

  我虽然认路技能欠缺,但是胜在第六感一直很灵。我越看越不对劲,就问颜逸是不是走错路了?怎么看都不像是去白水城的路啊?

  颜逸肯定回答我,就是这条路沒错,去白水城最近的路,再走一天就到了。

  我想颜逸认路肯定比我厉害,于是我也就不再担心,安心赶路。

  这天停下來休息的时候,颜逸递给我一个水囊。我接过喝了几口,入口酸酸甜甜的味道,我心中突然想起我刚到头曼城住店的时候,店家就是给我喝了这个味道的茶,我才被蒙晕了。

  我心中一惊,转头去看颜逸:“这水不对!”

  颜逸表情复杂地看着我:“你累了,好好睡上一觉吧!”

  我还想提醒他,突然脚下一软,身子就斜斜地歪了下去。

  蒙汗药这个东西也不是经常能吃到,而我居然吃过两回了,不得不说还觉得有点小荣耀呢!妈蛋!现在不是计较这个时候!

  等等,我眼睛是不是瞎了?为什么一片漆黑?

  我伸手去摸,动作猛了点,手肘一下子撞击在一个硬物上面。我想用另一只手去揉揉,却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

  这里是哪里?为什么我什么都看不见?

  我伸手去触摸四周,触手的地方都是像木板一样的硬物,我抬脚发现脚也动不了。我用手仔细将四周摸了一遍,头上的汗越出越多,虽然黑暗中什么都看不见,可是我所在的地方像是…像是一口棺材?

  我心中一跳,我明明就沒死,为什么要把我装进棺材里?我将手握成拳头,拼命去捶打头顶的木板。

  不行不行,剧烈运动之后,发现呼吸有些困难了。是了,在这样密闭狭小的空间里,空气是有限的,如果我过于紧张呼吸急促,只会使得空气消耗得更快!

  必须冷静!我要先搞清楚,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摸了摸自己的心脏,还在跳动,我还可以呼吸,沒有错,我依旧活着,我并沒有死。

  可我为什么会被装在棺材里?脑中迅速回忆清醒之前最后的记忆片段。啊!是颜逸!难道他见我喝了那水昏过去之后,以为我死了就把我给埋了?他就不会确定下我是不是断气了,是不是真的死了?怎么会这样粗心大意把一个大活人就给埋了?

  冷静!一定要冷静!这一幕在哪里看到过?

  是了!电影中女主就是被装进棺材给埋了啊!女主是怎么逃出來的?啊,我想起來了,她跟白眉道长学了功夫,用手直接把棺材给打穿逃出來的!

  我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我也能做到!然后学着电影里看到的场景,将五只手指并拢放在头顶的棺材上,呼了一口气,我打!我一拳头用力砸在棺材板上。

  这一拳下去,眼泪都快疼出來了,我又沒有跟白眉道长学过功夫,怎么可能打得穿这棺材板啊!

  哎!我放弃了用暴力打穿棺材逃命的想法。不知道我被颜逸埋在了哪里呢?有沒有给我立碑呢?万一将來霍去病或者楚瑾墨要來给我上坟怎么办呢?会不会连我的墓都找不到呢?

  胡思乱想中,只觉得额头渗出的汗水越來越多,呼吸越來越困难,头晕,我知道是缺氧造成的。如果沒有空气,我很快就会闷死在这里。

  我用手拍打着棺材板,无力地呼喊着:“救命!救命!”

  突然我感觉到棺材动了动,接着传來开锁的声音,“吱呀”一声,棺材被打开了!而我也被强光刺得睁不开眼睛。

  我用手捂住眼睛,挡住强光,听见一个男子说:“做得不错!这回你可立了大功了!”

  “多谢大王赏识!”

  我心中一惊,这谢恩的人不是颜逸吗?我从指缝间望过去,见到我面前居高临下站着两个人。一个是衣着华贵,一袭蓝衣身材高大的男子,而另外一个恭顺地立在一旁的就是颜逸!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开口问道。

  蓝衣男子伸手将我从棺材里拉了出來:“慕兰姑娘,欢迎你到宁达來做客!”

  我望着眼前的男子,身姿挺拔如苍松,气势刚健似骄阳,剑眉下一双璀璨如寒星的双眸,这人竟然十分眼熟!

  他咧嘴一笑:“当日居延海边匆匆一别,原本以为你葬身沼泽,沒想到你竟然如此命大,我们还有相见的一日!”

  “啊!是你!”我眯眼想了一会,这个人就是当日我和赫连睿在居延海遇到的盗贼,当时他原本说要买下我,看了我面纱之后的样貌又不买了。但是我还是被赤月的人认出來,被他一路追赶而陷入了沼泽。

  “得蒙姑娘挂念,在下不胜荣幸!待会儿有宴会,给姑娘洗尘!”蓝衣人淡淡笑着说道。

  我望向他身边的颜逸,此时颜逸低着头,不知道在想着什么。我不可置信地问道:“颜逸你出卖了我?”

  颜逸抬起头,眼中射出冰冷的视线:“你害死了小莲,所有害过小莲的人都应该得到报应!”

  我身躯一震,他竟然把颜小莲的命债算在了我的头上。我盯着颜逸,他毫无愧疚地直视我的眼睛,在他心里,只要是参与了这件事情的人,不管是谁,不管是哪一方的,所有参与者都是杀害颜小莲的凶手。

  我被颜逸出卖了,他以护送我回白水城为由,而将我带到了宁达。这个蓝衣男子就是宁达王,秦落秋。

  原來我在想,取了这样一个既有一种淡漠,又带着些许温柔的名字的男子,应该是个性情极好的人,可当我被秦落秋甩进一堆侍女中时,我彻底扭转了我心中这个美好的幻想。

  “姑娘,请沐浴!”

  “姑娘,这是芙蓉头油,请让婢子为你抹在头发上!”

  “姑娘,这些首饰都是大王交代要给你戴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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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一章封为圣女

  就这样在一群侍女的折腾中,终于我被打扮成头上戴着至少五斤重各种莫名其妙金器玉器的发饰,我的脖子已经快被压断了,这使得我不得不歪着头走路。

  “姑娘,你哪里不舒服吗?”侍女看着我的歪脖子疑惑问道。

  “哦,沒什么,就是头上东西太重了,能不戴吗?”我歪着脖子问道。

  侍女诚惶诚恐地说道:“大王吩咐,婢子不敢违抗,请姑娘不要为难婢子!”

  我也不想为难她们,我知道越西的传统服饰是复杂的曲裾深衣,楚瑾墨为了让百姓便于劳作,令人将这传统长裙做了改变,窄口短衣更加适合民众。

  我曾经赞扬过他的做法,我说让部众穿着这样便利的衣服拉弓上马,总比让他们整天穿着不切实际的长衣子曰诗云得好!

  沒想到宁达居然还保留着越西的传统服饰,而我就成了这个品牌的形象代言人。如今我头戴数斤重物,身上里里外外套了七八件长裙,歪着脖子,小心翼翼走路,生怕一不小心就踩到自己不知道哪一件衣服的裙角了。

  当我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秦落秋的宴会上时,我从众人失望的目光中明白,他们心目中无所不能的我,竟然是这个鬼样子。我还在歪着脖子的视线中看到了一个大臣盯着我又是摇头又是叹气。

  秦落秋看到我的模样时,却并不像是其他人一般的失望,只不动声色地邀请我落座。“你还是很适合我越西服饰的!不过,你的脖子怎么了?”

  我哭丧着脸:“秦大王,很感激你邀请我赴宴,不过我实在不习惯这样的穿戴,可你的侍女却由不得我拒绝,希望你以后不要再让我戴这么重的东西了,我的脖子快要断了!”

  秦落秋正在喝酒,听到我说的话,放下酒杯淡淡说道:“哦,她们自然不敢违抗我的命令,如果她们沒有伺候好你,就会被砍去手脚。”

  他轻描淡写的话让我身躯一震,砍去手脚?那不是成了人棍?你秦落秋当自己是吕后么!

  “当日居延海一面,沒有从你忠心的侍卫手里把你买下來,真是可惜,后來看到你落入了沼泽,我虽然不舍得,可想着你不为他人所用,倒也是好的。”

  秦落秋继续说道:“你明白我的意思,如果你不能为我所用,那我宁愿杀了你,你是聪明人,应该会想明白的!”

  他的话让我升起一股寒意,看似轻描淡写的话语,满不在乎的态度,这些都说明了他有着与他的外表及名字毫不相符的残忍和冷漠。

  秦落秋高声对众人道:“慕兰从今天开始就是我宁达的圣女,负责为宁达祈福。从今往后,我宁达必定国富兵强!”

  众人一声哗然,纷纷朝我看來。

  这是什么情况?圣女?我连忙摆手道:“我不做什么圣女,而且我也不懂祈福,所以还是请你尽快让我离开吧!”

  秦落秋脸色一变,冷冷说道:“圣女还是不要胡言乱语的好!圣女这个位置岂是你想不做就可以不做的?我劝你还是死了想离开的心罢!”

  怎么还赖上我了?我刚想反驳,突然大厅传來一声唱和:“王后驾到!”,在座的人纷纷起身行礼,在众人的簇拥下,我见到白千青众星拱月般地走了进來。

  身着绯色衣裙,长及曳地,细腰以云带约束,更显出不盈一握,发间插着一支九尾凤钗,映得面若芙蓉,面容艳丽无比。

  一双美目媚意天成,双目含情,一头青丝梳成华髻,繁丽雍容,那小指大小的明珠,莹亮如雪,星星点点在发间闪烁,莲花移步來到殿前,柔柔俯身:“千青见过夫君!”

  我原本一直认为越西的服饰太过复杂,可此时穿在白千青身上却觉得浑然天成,丝毫不觉得复杂多余,而在如此繁杂的饰品衬托下,更加显得她艳光四射。白千青真不愧是我在这个时代见过的排得上前几名的美女。

  当日在乌春的时候,就听说夏夜星的宴席将是她最后一次表演,之后她将会去投靠她的心上人。沒想到她的相好竟然会是宁达王!

  “千青,到我的身边來!”秦落秋伸出手,白千青盈盈起身,伸手握住,坐到了秦落秋的身边。

  秦落秋看着白千青,做出深情款款的模样:“你今晚更美了!”,而白千青同样是含情脉脉地回应他。

  我想此时不光是我,四周的众人应该也和我一样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俗话说,秀恩爱,死得快!这两人不知道么?

  我环顾四周,想找出志同道合的人,却看到大家对此景象见怪不怪,纷纷当做看不见,要么喝酒,要么低头看着桌前的菜肴。

  我在宴会上并沒有看到颜逸,不知道他在宁达究竟是什么身份。间谍?侍卫?还是仅仅是个生意人,把我卖到这里后就拿钱走人?

  “千青,來,我给你介绍,这位是我刚刚册封的圣女,她叫慕兰!”秦落秋对着白千青说道。

  白千青身躯一震,一双美目透露出不可置信地神情朝我看來。此时她看着我的眼光十分古怪,最早遇见我时,以为我只是个流落在外的孤女,沒想到转眼间竟然变成了宁达的圣女,怎叫她不感到惊讶!

  我对白千青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当日隐瞒身份实在有不得已的苦衷,而我也帮她顶替了舞姬,当了一回枪手,也算是大家扯平吧!

  估计白千青不这么想,她的眼光分明就表现出对我的敌意。她美目一转,随即收起了眼中的敌意,转头对秦落秋说道:“恭喜夫君!”

  我作为情侣去死去死团的团员,对于秀恩爱的人一向都沒有什么好感。在宴会上,秦落秋和白千青两个人你喂我喝一口酒,我给你夹一道菜。这对狗男女眉來眼去的,我只当看不见,学着别人埋头苦吃。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不吃饱了,怎么有力气逃跑!

  宴会结束后,我被送回屋子休息,我居住的院子是个十分偏僻的院子,在院子里种了许多竹子,像极了林妹妹的潇湘院。我虽然暂居在这里,可我却绝非是柔弱的林妹妹。

  这个地方看似偏僻安静,其实守卫重重,要是想从里三成外三成的守卫中混出去,貌似不会成功。我不做沒有把握的事情,一旦失败,以秦落秋的残暴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对付我,现在好吃好喝供着我,不过是我沒有表现出反抗的意思。

  我该怎么逃出宁达呢?脑中快速思考着,这里守卫森严,秦落秋对我看似客气,其实是囚禁着我。而我在宁达这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想凭自己的力量实在难逃虎口。

  这样过了几日,我实在闷得发慌,我转身对侍女说道:“我要弹琴,你去取一把长琴來。”

  侍女应声而去,片刻后拿來一把长琴。

  我坐在古琴前,轻轻抚着面前的古琴,仿佛要把这把古琴上的尘埃统统都擦拭干净。侍女在桌前点起熏香,一丝青烟淡淡袅袅直上,立在一旁等待我起音。

  我却似乎无意弹琴,只是低头,用指尖反复摩挲着古琴。若有所失的目光,停在细细的弦上。

  香优雅地燃着,暗红色的点,渐渐降到低处,使劲地闪烁几下,终于熄灭了。

  “为何不弹?”秦落秋从石屏后走了出來,踩着地上蜿蜒的青砖石块,停在我的面前。

  我恍若未闻,仍怔怔瞅着那琴,此时心中突然划过白千青那双含恨的美目。对了!或许她是个很好的突破口,可以为我所用。

  “这把琴是王后的心头爱,刚才见你遣侍女去给你取琴,我便叫人给你送了來。”秦落秋说道。

  我既不作答,也沒有感谢。

  秦落秋转头要走,“你想听我弹琴吗?”我低声用几乎微不可闻的声音说道。

  秦落秋惊讶转身,眼中闪过一丝惊喜:“甚好!”

  我拨弄琴弦起了一个音,双手搭在古琴上,一连串音符从我的指尖滑出。音色一改往日我偏爱的峥嵘之音,如长流细水,又如杜鹃鸟啼,声声惊心。

  忽而声调一变,琴音高亢,宛如龙吟,在嘎然而止的琴声中,我抬头对上了秦落秋漆黑的眸子。

  “千青的琴声已经是天下无双,想不到你的琴声竟别有一番滋味!”秦落秋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原本以为你这样的女子,谋人心玩手段,就算弹琴也该是萧瑟肃杀之音,可现下听來,你仿佛和传说中完全不同。”

  “有何不同?”

  “让人觉得你不过也是个普通的女人。”

  我目光转动,半空中与秦落秋四目相对的目光缓缓分开,落在他身后,淡淡地停住。

  秦落秋若有所觉,回头去看,一道优雅庄丽的身影,跳入眼帘。

  白千青身着隆重华丽的紫色长裙,一袭纯白色的披风搭在手臂上,头戴式样复杂繁琐的九尾凤冠,脖子上紧贴一串琉璃色宝石项链。樱桃红唇,灿星亮眸。

  身后八名侍女低头敛眉,伺候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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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二章利用王后

  见秦落秋回头,白千青雍容一笑,说道:“见起风了,我便拿了披风來给你。”她目光一转,移向秦落秋身后,柔声对我说道,“慕兰姑娘兰心蕙质,这琴声实在动人心魄。”

  “王后殿下。”我将手离了琴,缓缓站起,隔着秦落秋,向他身后的白千青遥遥行了一礼。

  秦落秋脸色变了变,一瞬后微笑起來:“你什么时候來的?”走到白千青身边探了探她的手,“这么冷,为何不叫我一声,却在这里站着?”

  “如此琴鸣,难得的美景,听得人心神迷醉,怎么舍得打断?”白千青柔顺地让秦落秋牵了手。

  一起进了厅里坐下。侍女们端上热茶。三人各怀心事,低头品茶,看着茶碗中热气袅袅,一时都无言。

  白千青坐于厅中秦落秋旁边,偏头打量了我半晌,忽然笑道:“慕兰姑娘刚刚弹的曲子真好听,不知曲名是什么?”

  我放了茶碗,不卑不亢答道:“曲名。”

  “化蝶…”白千青沉吟,仿佛咀嚼了这个名字一番,点头道,“曲好,名字也好。”

  “王后夸奖了。”

  “可以再弹一次吗?”

  秦落秋刚巧放下茶碗,未等我回答,关切地问:“千青用了晚膳沒有?我特地吩咐了厨子们准备了点心。上次你吃了一块,不是一直说还想尝尝吗?”

  说罢秦落秋举掌击了两下,唤了一名侍女上來,吩咐道:“快去,将准备好的点心都端上來,还有送一壶酒上來。”

  不一会儿,点心和美酒都送了上來,点心都是出自宁达大厨之手。

  秦落秋屏退侍女们,亲自为白千青倒了一杯酒,送到她唇边。白千青瞅他一眼,目光在看不出表情的我脸上稍停,乖乖仰头喝了秦落秋送上的酒,又用了两件点心,不再做声,脸色平静。

  我瞧着白千青看我的眼神,太明白她心中所虑了!原本像她这样多才多艺的女子,是不需要为他人争风吃醋的。可是一旦她爱上一个男子,便会从高高在上的七窍玲珑心变成一个痴人。

  她的眼神泄露了她对秦落秋的爱意,出卖了她的感情。而我,正是需要利用她的妒忌心。我不过是一个路人,置身其外,不带半点感情,自然看得比她清楚。

  我夹起一块点心,摇摇头,放下。

  秦落秋问道:“怎么?”

  我道:“虽然是宁达的佳肴,却不是我所爱。”

  秦落秋略略沉吟,说道:“既然如此,我派人去找个白水城的厨子回來。”

  我笑道:“如此多谢了!”

  我眼角撇到脸上微微变色的白千青,执了酒壶,款款为白千青倒了一杯酒,忽然露出一个亲切到极点的微笑,柔声道:“外面风已经停了,眼看月亮也要出來了。不如开了大厅的门窗,让月光慢慢透进來,王后一边喝酒,一边听慕兰弹琴,既解闷,又雅致。可好?”

  “嗯,听着这打算就舒服。”白千青点头,唤人來开了客厅的门窗。塞外秋天日短,从院里进屋不过一个时辰,夜幕已经降下來了,明天似乎是个晴天,星月都看得清楚。

  黄晕月光,流水般泻进厅中。

  侍女们肃静无声地抬了放琴的几案进來,不一会儿,将白千青的古琴抱來,端端正正摆在案上。

  白千青看着她的古琴,眼中闪过一丝受伤的表情,转瞬即逝。

  我净手,焚香,脸上已经多了一分庄重秀色。坐在琴前,屏息闭目,将指轻轻触着弦,勾了一勾。一个极低的颤音,仿佛哽咽着在弦上吐了出來。

  此音传入耳中,我叹了一声:“好琴,难怪大王为王后所寻的好琴。”浅浅一笑,看向白千青道,“也只有这等好琴,才配得上王后。”

  秦落秋回给白千青一个宠溺的笑容,并不做声,只用温柔的目光抚摸着她的眼眸。

  我试了一下音,觉得心已经静下來,抬头问:“王后想听什么曲子?”

  “点曲这样的大事,要交给熟悉琴者的人才行。”白千青目光落到秦落秋脸上,淡淡道,“就请夫君代我点一曲吧。”

  秦落秋想了想,问:“,如何?”

  我点点头,闭目潜心,养了一会儿神,再睁开眼时,眸中已多了一种不容忽视的自信和神采。

  轻轻按住琴弦,再熟练地一挑指。与刚才试音时截然不同的轻快琴音,顽皮地跳了出來。琴声到处,生机顿时盎然。少了冬日的阴寒,仿佛时光一下子走得急了,让人骤然想起,冬去后,便是春。

  微急的曲调,一点也不让人感觉烦躁,却像看到春雨连绵,屋檐下水珠一滴滴坠落,温柔而又活泼。琴声越奏越快,到了高昂处,似明媚的春光铺天盖地而來。沒有一丝杂质,沒有一丝沉重。一切都是欢快的。

  鸟儿鸣叫着穿梭于林间,嫩色的小草从冰雪刚刚融化的泥土里钻出來,老树舒展身子,准备换上新的绿衣。安静了一冬的小兽从里悄悄探头,不一会儿,已纵了出來,亲近林中第一朵害羞的。

  一幕幕,在琴声中毫无保留地展开,仿佛连空气也充满了泥土芬芳的气味。厅中人听得如痴如醉,想象三月春光撩人心醉。

  终于,琴声渐低,似一日已尽,雀鸟飞回巢中,累了的小兽自去寻清澈的水源休息。嫩草经此一日,仿佛又高了不少。老树从容,含笑看顾着在树枝上蜷缩睡着的小松鼠。余音绕梁,久久不绝。

  过了许久,白千青才惊醒了似的,由衷赞道:“天下竟有这样的琴声。大王今后有慕兰姑娘相伴,真是太有耳福了。”

  我受了夸奖,并无得意之色,恭敬答道:“慕兰如今住在宁达,王后要听琴,随时唤我就好。”

  白千青貌似甚欢,点头笑道:“那最好了,还能再弹吗?”

  “当然,不知王后想听什么?”

  白千青想了想,问道:“既有春明,那么夏秋冬,也应该各有一曲吧?”

  “是的。春明,夏盛,秋声,冬寂各有一曲。”

  “那……”白千青轻轻吩咐,“都弹來让我听一听吧。”

  我应了一声,腰身坐正,肩膀微抬,双手又抚上了琴。悠扬琴声从精致华丽的窗门冉冉而出,回荡在偌大的竹院中。

  春明,夏盛,秋声,冬寂。

  春明媚之景,夏盛放之色,秋声瑟之虫,冬寂静之语。

  奏过,已往。秋正瑟瑟徐至,苍而不凉。院内院外,被琴声浸润得如在天外,至琴声悠然而止,才恍然察觉,原來倾心迷醉中,也已到了尽头。

  这琴目极为耗神,我勉强弹了三曲,倦色藏在眉间,此刻手抚琴,准备接着弹那。

  一直沒有说话秦落秋突然伸手制止了,转头向白千青道:“千青,马上就要入冬了,听更添寒意,远比不上前面的、、有意思。不如不听那,留一点余韵,权当回味?”

  “夫君说得对。”白千青点了点头,意犹未尽地徐徐评道,“方才这三曲各有特色,但若单论气魄,我还是最喜欢后院听到的那。”

  在秦落秋答话之前,我立即接着白千青的话说道:“不听,那就让我再弹一次给王后听吧。”

  秦落秋以为白千青也瞧见我的疲弱,眼神盼望着白千青当下拒绝,不料白千青却点头笑道:“好。”

  秦落秋脸上闪过一丝不悦,又不好做声,眸光微黯,脸上却不动声色,仍坐着静听。

  我端坐了,又勾了弦,轻轻一挑。弦颤动起來,发出优美的音,却似乎沒有原先的清越,几个高音好似临渊而立,有不稳之势。

  我喘息渐重,肩膀摇晃了几下,竟向后软倒。秦落秋猛然从椅上跳起,刚好将差点倒在地上的我接在怀里,色变道:“慕兰!”

  “怎么了?”白千青也是一惊,起了身走过來。

  秦落秋无暇答她,抓了我纤细的手腕,在腕上静静探了一会儿,将我打横抱在臂弯中,绕过回廊,小心安放在卧房,才对随后跟來的秦落秋沉声道:“脉息有点乱,她一路颠簸到了宁达,大概累着了。”

  白千青愣了一下,道:“我不该命她弹琴的。”露出歉色。

  “都怪我自己身子弱。”我躺在床上低低说道,心中却笑破了肚皮,我实在太喜欢看白千青这副吃醋的样子了!嗯哼?宫斗?你白千青先看完再说吧!

  秦落秋看着我,突然伸手捋了捋我的发丝,温柔说道:“好好休息几天,就会沒事的。”

  我点头,低声道:“多谢大王。”

  秦落秋忙了一会儿,又唯恐外面的脚步声惊扰到我,亲自为我放下床前垂幔。回头时,看见白千青站在身后,默然不语。

  秦落秋这才将心思转回到娇妻身上,柔声道:“千青你累了吗?要不你先回去休息可好?我立刻就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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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三章惊心一夜

  “不必了。”白千青满怀柔情,语气中却兴致全无,她强笑道,“我只是來瞧瞧。”

  “千青…”

  “我们俩是夫妻,日子长着呢。”白千青低声道,“我也该清清静静地好好休息一夜。”眸子不动声色地一转,瞥了垂幔深处的我一眼。

  秦落秋低声道:“那我明日一早回去见你。”虽仍是往常轻佻甜蜜的语气,表情也极真挚,但听在我耳中,总觉得他松了一口气似的。

  “我走了。”

  “我送你回王宫。”

  白千青心中气苦,碍着身份,又不能显露丝毫,道:“不必。”这两字说得生硬,连我都听出语气中的不快,秦落秋怎会听不出來,他身形一僵,锐利精明的眸子直视白千青。

  白千青被他定定一看,反而心生不安。她将秦落秋看得极重,明白若让秦落秋将她看作心胸狭窄的妒妇,从此便会失了秦落秋的宠爱。

  赶紧隐藏刚才不慎流露的不满,换了另一种羞涩语气,别过脸嗔道:“一路回去,谁不瞧在眼里?都是夫妻了,还送來送去的,生疏得像外人似的……”

  秦落秋温柔地笑起來:“千青多虑了,我们是夫妻,永远都不可能是外人。送到王宫怕人笑话,那就让为夫送你到大门,总不会这也不行吧。”

  白千青不再反对,露出女儿娇态,乖巧地让他携了手。

  我见两人一道亲亲密密地迈出大门,秦落秋短短一路便奉上无数甜言蜜语,绵绵柔情,让白千青矜持的脸上逸出花般笑容。

  夜已深,大地一片沉寂。秦落秋并沒有回王宫休息,而是返回了我的屋子。秦落秋坐在床边细细审视我苍白的脸,忽而他伸手,轻抚我的脸。

  我此时闭眼装睡,双手攥紧垂在腿侧,心一阵狂跳。夜深人静,孤男寡女,又是在私密的卧房里,正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时候。若秦落秋对我起了龌龊的心思,那可怎么办好?

  我往日里总是仗着自己的小聪明行事,现下才发现在这些王室贵族的眼中,我的命和一只蝼蚁其实并沒有什么区别。

  秦落秋对我的紧张浑然不觉,只是用手指反复描着我的眉目,虽然我闭着眼,还是感觉他的目光有些怜惜。

  我死死监视着秦落秋的一举一动,他触碰我的每一个动作都令我万分不安,既盼他的指尖快点离开我的脸庞,又怕那手一离开,就会伸到更叫人害怕的地方去。

  这可怎么办啊?再这样下去,就要大事不好了!生平第一次,在心中强烈地怨恨起霍去病。

  人的感情真是奇怪,在高兴时会想他,悲伤时会想他,烦恼时也会想他。如今竟然在害怕的时候也会想他了!

  就在我紧张到几乎无法再继续装睡的时候,秦落秋终于停下摩挲我的脸,从床边站了起來。

  我这才松了一口气,只道他看够了,一千一万个盼他快走。不料沒有听到他离去的脚步声,我眯着眼睛,看到秦落秋站起來转身,竟伸手去解自己的腰带,一副宽衣的姿态。

  我一声轻呼脱口而出:“啊!”

  秦落秋看向脸色惨白的我,说道:“呆看什么?连宽衣都不懂吗?”

  宽衣?我一颗心猛地悬起來,现在我孤零零,毫无防备,不由浑身打了个冷战。

  “大王……要在这里宽衣?”

  “是。”秦落秋一边答着,自己脱了外衣。

  我见他当真要在这里睡下,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秦落秋是宁达王,偌大的宁达都是他的人,就算叫起來,也是沒有人搭理的。何况,不说别人,就只是他一人,我也应付不了。

  这可怎么办啊!

  “夜深了,你也早点睡吧!”秦落秋吩咐了一声。

  “……”我含含糊糊应了一声,身子却不肯挪动,咬着下唇,焦急地打量房间四周,我的匕首在换衣服的时候已经被侍女收走。

  我的目光在床头的小石像上停了一下,当即打定主意,若秦落秋要是强來,我就抓着这个往他的头上砸过去!

  秦落秋身为宁达王,看样子也是会功夫的,身手敏捷,这么一砸未必能有用,说不定自己还会沒了小命,但只要能坏了他的兴致也是好的。

  柔弱女子遇上强壮的男人,即使是能生白骨活人命的医术也全无用处,事已至此,还能有什么法子?想到这里,不由得悄悄向小石像方向挪了两下。

  秦落秋已经坐上床沿,将剩下的半边垂幔放下,他就要挨着我躺下。趁着空当,我一把将小石像抓了藏在袖中。只要他有所动作,我就拼尽全力一砸!

  寂静中,却听见秦落秋喃喃自语般说了一声:“我抱着你,会暖和点。”

  幔内传來轻微动静,秦落秋的手臂放在我所盖着的被子上,我咬着牙齿,忍不住就要伸手拿出小石像朝他头上砸去!我的神经绷得紧紧,竖直了耳朵,秦落秋竟沒有做声,仿佛睡去了。

  我手中握着小石像,满手冷汗。等了许久,幔内平缓均匀的呼吸声隐隐可闻,像真的睡着了。我仍不放心,小心翼翼眯起眼睛窥探秦落秋。

  秦落秋却安安静静的,与我脸贴着脸,彼此毫无防备,睡得像个孩子。我愣愣瞅了半天,悬起來的心总算放了下來,继而大奇,这到底算怎么回事?

  我缩回了手,看着秦落秋的睡容,思來想去,到底不敢大意,握着小石像,死死盯着他。挨了个把时辰,倦意一重一重袭來,眼皮子也越发沉重起來。

  夜來勉强弹了几曲,虽是为了诱白千青起嫉妒,也着实耗了神。睡着之后,又做了一个回到长安霍府的梦。

  一切都那么平静,安详。

  平日里我惬意地和蕊儿玩闹,无忧无虑。踢毽子,荡秋千,点新娘,捉迷藏,放纸鸢,还可以和霍去病一起出去打猎骑马爬山。等霍去病下朝回府时,伺候他更衣用膳,总是欢声笑语。

  我低头正在绣荷包,突然手上的荷包被人夺走,我抬头一看,见到霍去病面色凝重地看着那个荷包:“兰儿,你打算绣个小狗吗?”

  我无语,明明是梅花!梅花啊!和狗有什么关系?

  霍去病把荷包还给我,一脸嫌弃:“我不要这个,你重新给我做一个。”

  “呀!谁说是给你做的?”我愤愤不已,这人毫无抽象艺术的天赋!

  霍去病眼珠一转,又把荷包抢了去:“小狗就小狗吧!改日别人问起,霍将军,你怎么堂堂骠骑将军用个绣着狗的荷包?我就说哼哼,沒瞧过吧!本将军岂能和你们似的,只知道用些花啊草啊的俗物!”

  我噗嗤一声,笑着要去打他。

  如果我沒有离开霍去病,那一切是不是还是和从前一样?

  不!回不去了!

  我心中一痛,从美梦中昏昏然醒來,一张陌生的脸庞跳入眼帘,我蓦然向后一缩,定睛再看。

  “怎么了?”秦落秋睁开眼睛,微笑着问。

  我坐起上身,别过眼睛:“大王怎么睡这里了?”

  “你身子弱,昨夜怕你难受就留下來了。”

  我责怪道,“大王请自重!”

  秦落秋不禁一愕,半晌,冷笑道:“倒是,毕竟你还不是我的妃子。”他下了床,一边自行拿了衣裳穿上。

  昨夜我生怕秦落秋做什么冒犯的事情,蜷着睡着了手里还握着那沒派上什么用场的小石像。此时掀开被子坐起來,手里的石像立刻就暴露了。

  秦落秋一眼看到,转过身,对我沉声道:“你不用慌,手里攥着的东西还是扔了吧。我在这里真要干什么,整个宁达谁能拦得住?”原本秦落秋还极有风度,可是一夜沒有他意的温馨被毫不留情地打碎,再好的风度也荡然无存。

  “我劝你还是尽早有觉悟才好,你可是宁达的圣女。”秦落秋心中恼火,咬牙道:“你的身子早晚都是我的,而且你只能伺候我一个人!”

  骤然听秦落秋这么一句,我的心里又惧又气,瞬间脸色苍白。我只觉得仿佛心上被人戳了一刀,身子一颤,摇摇欲坠。

  秦落秋慌了,连忙扶了我,为我揉着背心,柔声道:“我说错话了,你快不要急。”大概他惹了白千青,都是这般哄劝,随口就说了,也不觉得低声下气。

  侍女进屋來送上热水,我就着喝了一口,再瞥秦落秋一眼,他眸中的关切却是真的。我想起自己千方百计要逃开这人,虽然可恶,样子倒也不像是做作,也不知恨好还是气好,半天缓过气來,低声问:“大王今天要出门吗?”

  “怎么?”

  见他握着自己的手腕,我默不动声色地挣脱了,幽幽道:“沒什么,大王要是不出门,就为我画一幅画吧,将來瞧不见了,权当是个念想。”

  秦落秋反驳道:“胡说,你就在这里,怎么会瞧不见?你不见了,我上天入地都要找回來。”

  “什么上天入地?这些话怎么能当真?”我淡淡回了一句,心思却飞到了霍去病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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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逃出王宫

  此时秦落秋跟我说着话,我心里却忽然想起霍去病说过会好好待我的话。不能当真的话,我曾真的信着。这些话,怎么能当真?如梦初醒。凄切的酸楚涌上鼻尖,猝不及防地,豆大的泪珠涌了出來。

  秦落秋却不知道我的心思已被牵到远处,安慰道:“我说的字字都是真话。别哭,我今天哪儿也不去,为你画画,画好了裱起來,就挂在这屋里。可好?”

  我满腹苦楚,听着秦落秋的柔声安慰,更觉前路彷徨,将霍去病恨得咬牙切齿。

  秦落秋虽知白千青在王宫里等着,但白千青显然比我好哄,当即派人赶往王宫,为今日不归找个借口,然后取出画纸画笔,精心为我画像。

  秦落秋每日都会到我的院子里陪我,有时和我说些无关紧要的话,有时陪我吃饭。只是有过那日的争执之后,他不再留下來过夜。

  我有时候想着我这个宁达圣女其实还是做得挺舒服的,秦落秋好吃好喝供着我,而我既不用装神,也不需弄鬼。要不是挂念着楚瑾墨,想着留在这里混吃混喝也是不错的选择。几日下來,发现我的脸竟然长圆了点。

  昨日秦落秋來告诉我说,他将要离开宁达,快则三五日,慢则十几日才会回來。临走前还很冷酷地交代侍女好生照顾我,要是回來时发现我消瘦了多少,就从侍女身上割下多少肉。吓得一众侍女跪地求饶,连呼不敢!

  自从上次弹琴之后,我就再也沒有见过白千青,这位王妃好像也忘记了我的存在。

  第一次见到白千青就觉得她长得很美,和秦落秋算是一对璧人。她瞧秦落秋时深情款款的模样,似乎对秦落秋相当在意。

  我此时悠闲地躺在躺椅中,悠悠将目光移向天空,云淡风轻地笑了,箭在弦上,引而不发,不是真的不想发,而是要等到恰当的时机。她越表现得对我不在意,心里越是在意。

  她要的时机是等秦落秋走后,可我却不害怕她趁秦落秋离开时杀我。我故意利用秦落秋,引起她的嫉妒,可妒妇也有聪明和愚蠢之分。

  白千青这样一个有才情,歌舞震动越西的女子,在众多的追求者中选了宁达王秦落秋,她绝不是愚蠢的女人。

  如今她身为宁达王妃,她也很清楚,秦落秋费尽心血将我带回來,又如此待我,如果贸然杀了我,他们的夫妻恩义就算完了。

  秦落秋不在宁达,这是白千青赶走我绝好的机会,我确定像她这样一个聪明的女人,绝对不会白白放过这样一个好机会!

  门外侍从们的高声唱喏恰好在这个时候传來。

  “王后驾到!”

  我猛然从躺椅上站起來,定了一下眼神,來得好快!

  刚出了屋门,已经看见白千青被侍女们众星捧月般的身影正朝这边过來,我便停住脚步,低头行礼。

  白千青的表情像是下定了决心,一言不发,匆匆而來。过了后花园,看见我低头行礼,心里一凛,反而放慢了脚步,在仔细打量过我单薄的身影一番后才袅娜而至,在我面前从容停下。

  “王后。”我轻轻说道。

  白千青居高临下,只能看见我白腻光滑的低垂颈项。

  白千青静静看了片刻,才随口道:“免礼吧,大王临行前再三嘱咐我看顾你,特此來看看。”边说着边跨入屋中,乌黑的眸子四周打了个转。

  我屋中布置华美,一物一器都是精致货色,以我过去的经历來看,就算是宁达王妃的屋子也不过如此,不可能比我住的更好,俨然我已经是王妃主母寝房的架势。

  白千青选了一张近窗的椅子坐下,吩咐道:“你也坐吧。”然后接过侍女献上的热茶,目光落到帘内的古琴上,啜了一口茶。

  这古琴原本是白千青所有,我当日要求弹琴之后,秦落秋便将这架古琴留在了这里,不曾吩咐人拿回去还给白千青。她此时看到这架古琴,心头的滋味,我完全可以体会。

  我知道机会來了,大事将至,不动声色,只一味地表现得恭敬乖巧些。

  白千青瞧够了那琴,才看向我,露出一丝温柔的笑容:“那日遇上你病了,走得匆忙,只听了曲儿,却未聊上几句。你在这里过得好吗?缺点什么沒有?”

  “都好。”

  “那……”白千青打量我的脸色,笑问:“想家吗?”

  此话问得蹊跷,语气也古怪得很。我心中一动,感到十分惊讶。我只道白千青会在秦落秋离开后,想个名目把我弄出王宫里或者别的让秦落秋找不到的地方。

  只要囚禁的地方不是戒备森严的宁达王宫,只要离开这个重重守卫的地方,看守的人不知道我的厉害,定会放松警惕,那时候要逃也就不再那么难。

  可现在白千青的话却全然和我设想的不同。瞬间千百个念头闪过我的脑海,但脸上却看不出一丝波澜,轻声答道:“慕兰是孤女,哪有什么家?”

  白千青还是笑着:“那把宁达当成你的家,不就挺好吗?”

  此话里面的意思,细想更怪异。我听在耳里,心里寻找到一种几乎不可能的假设,不敢置信地猛然抬头,大胆地直接迎上白千青笑盈盈的目光。她与我都是玲珑剔透的心肝,电光石火间,已经知道对方心意。

  白千青有放我离去的打算。

  怎么可能?

  但此刻已不容多想,时不待我,机不再來。我暗中一咬牙,从座位上站起,不由分说对白千青行了个大礼,俯跪着道:“请王后为慕兰做主!”

  白千青端坐在正位上,悠悠地问道:“为你做什么主?大王待你不好?”

  “大王待慕兰极好,只是大王虽然疼惜慕兰,却不知道慕兰的心意。”

  “你的心意?”

  “慕兰……一直想过自由自在地生活,不受世俗羁绊。”我仰头,凄然道,“宁达王宫样样周到,可高墙玉璧同锦绣罗衣,在慕兰看來,就像是囚笼。”

  白千青蹙眉问:“你想离开?”

  “是,求王妃成全。”

  “你是大王极看重的人,又被封为圣女。我要是让你走了,待大王回來,又怎么向他交代呢?”白千青的样子看起來十分为难。

  “王妃和大王是一家人,夫妻恩爱,又何必交代?”我伶俐地答道,“大王疼惜我,要我留在宁达,王妃也是疼惜我,才让我离开。夫妻同心,王妃这是为了大王,才成全了我,大王怎么会为此怪罪王妃呢?请王妃成全慕兰!”说完又低头俯拜。

  头顶上一丝声响也沒有,我能够感觉到白千青的目光正牢牢定在我的脊背上。

  屋中的熏香袅袅而起,曲线曼妙如舞,在一片寂静中舒展身姿。

  不知过了多久,白千青的声音才从头顶传了过來:“都是女人,你就是和我说实话,我也不会为难你。你还想着楚瑾墨吧?离了这里,要回去自己的男人身边对吗?”

  我霍然抬头,睁大双眼,道:“王妃既然知道我心中所属,又何必多问呢?”

  白千青道:“可我听说那日大王是留在你的屋子里过夜,第二日还为你画了一整天的画像!”

  我摇头道:“王妃应该了解大王,他不会强迫别人,不过…”我叹了口气,“可是他又能保持君子风度到何时呢?”

  白千青闻言,猛地站起身來:“当日我在居延海救你性命,今日又放你回白水城,我不需要你报恩,只要你离开大王,永远不要回宁达!”

  我毫不掩饰脸上的喜悦,惊讶道:“王妃是答应让我离开了?”

  白千青叹道:“有什么办法呢?你过得好,大王也只会高兴,我还有得选择吗?打算什么时候动身?”

  “王妃做主就好!”我是真心想回白水城见楚瑾墨了,自然希望快点离开,可越是到了这种时刻,越是不能表现出我的着急,绝不能让白千青反客为主。她请我走,和她赶我走,完全是两种概念。

  白千青打量了我一番,雍容端庄的脸上闪过一抹犹豫,半天才踌躇道:“既然如此,也不必耽搁时间。你收拾下,随我的车骑出去,将你送到城门吧。”

  我从來到宁达的第一日就筹划逃跑,早想好要带什么上路,不一会儿就收拾好一个包袱。说实话我也沒什么行李,从白水城出來后一直两手空空,一路被人追杀,一路逃命,惶惶如丧家之犬,现下最贵重的也就是身上这套穿戴了!

  考虑到我的路费问題,想着干了这么久的圣女也不能白干不是?这些个金器玉器的首饰我就毫无愧意地当做是自己的工钱了。哈哈,要是次次都能这么捞上一票,我也不介意做什么劳什子圣女!

  白千青等我收拾妥当,一手携了我,唤來侍女吩咐道:“准备车骑,我要回去了。”

  一路出了后院,中庭的护卫见我在百千青身边都怔了一怔,秦落秋不在宁达,王宫里就属白千青身份最尊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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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五章再生变故

  侍卫们们见了白千青,都知道她是宁达至高无上的王妃,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有一两个胆子大的跨前一步,可接触到白千青凛然不可冒犯的目光,又怎敢再开口?

  一众护卫呆了眼地看着宁达王妃白千青携着我离开,眼睁睁看着我们跨出大门,上了马车。

  “这里有一些银钱,路上带着用吧。”白千青的马车上已经准备了一个装满盘缠的包袱,交给我收好。

  她轻轻叹了一声,对我道,“女人的命都不好,你要真能从此无牵无挂,与楚瑾墨相伴到老,倒真的比我强。”

  我勉强笑道:“王妃有大王疼爱,怎会不比我强?”

  白千青不知何事触动心肠,再叹一声,不再做声。两人在华丽宽敞的车厢里,默对无语,静听车轮滚动的声音。

  不一会儿,马车停下,有侍卫在帘外朗声禀道:“王妃,已到城门。”

  我神情一动,看向白千青,唯恐她忽然改了主意。

  白千青淡淡道:“下车吧。”

  我拜倒:“多谢王妃!”

  “我该多谢你,你肯自己离去。”白千青似乎深有倦意,挥挥手道,“去吧,望你一路平安,不再受苦受累。”

  我一手背了包袱,一手扶着马车车身下了车。我站在城门前,看着白千青的车队远远去了,恍恍惚惚,宛如做了一场不可思议的梦。

  我抬头看看头顶上的太阳,又转身看看城门外茫茫的黄土大道,不敢置信地低声自言自语道:“她竟然真的放了我,还把我送到城门。”

  突然心中一动,也许因为城门处人多,将來很多人都可以作证,我就是从这里自由地离开的?

  在经历了颜逸的背叛之后,我不敢再轻易相信别人。我原本也是心思敏锐的人,头脑快速地转了几圈,心里一紧,探询的目光看向城门。

  我仿佛嗅到危险气味似的警惕着,看看天色尚早,暂不需出城,不如去瞧瞧这宁达城的集市。

  因为一直秉承自力更生,不涉争战的宁达确实比越西三大金刚更为安定。虽然被王叔楚宣迪挑唆四大金刚联手对付白水城,战争的乌云覆盖着这个曾经安宁的部族,但都城的市集暂时未受到波及,依旧车水马龙,人潮涌动。

  卖花生的、豆浆的、糯米粽子的,杂耍的,领着小狗小猴讨饭的,侍女们三三两两地逛着,挑选胭脂水粉,少不了也受了吩咐,要带一两件回去给不能出门的夫人。

  我选了人最多的地方走着,倏地转进小路,七拐八弯地兜着圈子,步速甚急,不一会儿,就來到另一条繁华的街道上。

  我手提着包袱,脚跟不着地,已经在宁达城中逛了很久了。我的目的是甩开后面的跟踪,其实我只是猜的,这么多人,也看不出是哪个跟着我。

  若是霍去病或者楚瑾墨,一眼便可看出人群中谁会对己不利。但是我却沒有这种本事,天生的敏锐让我察觉到危险,只能尽量躲避。

  脚步更快地走了一会儿,我忽而在一个小摊面前停下來,对着小贩说道:“渴了,买碗豆浆喝吧。”

  小贩接过我放下的两枚小钱,“姑娘,你的豆浆。”

  接过豆浆时,我却手一抖,一碗豆浆洒了大半出來。躲闪不及,我被泼个正着,袖子都被溅湿了。

  “哎呀!”我连忙放下豆浆,“都怪我笨手笨脚的,这可怎么好?”着急地四处张望,瞧见一个面慈目善的大娘站在自家门口伸脖子向这边望着,连忙走了过去,带着一脸楚楚可怜道,“大娘,借个地方让我整理一下衣裳,行吗?”

  我身上穿着华美,又举止有礼,宁达民风淳朴,大娘爽快应道:“有什么不行的?姑娘快进來吧,这个模样,可怎么在大街上走动?”大娘让开门,将我领进屋里。

  大娘瞧着我落汤鸡似的模样,啧啧道:“豆浆里面有糖,衣裳便是干了也会黏糊糊的,姑娘脱下來,我帮你洗洗吧。”

  我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衣服,道:“我这衣裳弄脏了,回去娘定要骂的。大娘给我一点水,让我自己洗了它吧。”

  “哎哟,别自己洗,进了我的门,就是我的客,哪有让客人自己动手洗衣服的道理?”大娘心肠甚好,殷勤地找了一套旧衣裳出來,“姑娘先换上,这是我媳妇的,身段该不差多少,沒你的料子好,但是干净。”

  我正中下怀,连声道谢,赶紧到里屋换衣,从包袱里掏一块银子。

  换好衣裳出來,大娘将我换下的脏衣接过來:“我去洗,一会儿就好。哎哟,这料子一定很贵,啧啧,好绸子啊。”

  一见到大娘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我便将那块银子放在桌上。刚转身,又踌躇一下,将土蓝色的桌布扯了拿在手中,方才离开。

  不能从大门出去。要真有人跟踪我,现在那些人就等在门外呢。我是看中这家的院落大才有意接近这位大娘的,依普通民宅的格局,若有较大的后院,也该有扇小侧门才对。

  果然有门!我蹑手蹑脚出了侧门,身处一个僻静的后巷。将我的头发打散,松松挽了个最寻常的发髻,不一会儿,便换了另一副模样。

  我将偷來的桌布展开,包裹在包袱外面,现在他们也认不出我的包袱了。我得意一笑,走出后巷,脚步放缓,就像是难得逛市集的普通农家女子。

  我的目光定在远处一块高高挂起的招牌上,露齿一笑,该住店了。对方一旦发现我逃了,一定会立刻追出城门。既如此,不如在城里住上两天,等追兵都远去了再上路。

  等我住下之后,将刚才在集市上分散买來的东西取出,对着青铜镜折腾了一番,再一看。

  镜子里已经变成了一个男人,又高又瘦,头上一顶大斗笠遮挡了大半的脸,只露出黑黝黝的尖下巴。

  “呵呵……”轻微的笑声从斗笠下逸出。

  衣服里垫了垫肩,让我的肩膀宽了许多,衬得腰身瘦了些,我又将加厚底的鞋子穿上,大摇大摆地出了屋子下去用餐。

  店中伙计送上饭菜,我刚举起筷子准备开动,忽听得一声马蹄声响,几个人乘马冲到店前,下马入店,却是七个侍卫,我心中怦怦乱跳,白千青果然留了后手!

  七名护卫坐到桌旁,拔下身上的佩刀,放在桌上。其中一个高高瘦瘦的侍卫叫道:“拿酒來,拿饭菜來!”喝了几下,店主远远瞧着,哪敢过來?

  一名侍卫骂道:“他妈的,不拿酒饭來,咱们放火烧了这家黑店!”

  掌柜的一听要烧店,忙道:“是,是!这就拿酒饭來,快快,快拿酒饭给众位军爷。”

  我右手拿着茶杯缓缓啜茶,衣袖纹丝不动,脸上神色漠然,心中却满是惧意。

  侍卫们骂道:“那个小娘们儿,竟然光天化日就不见了!这下可怎么交差?”

  “我看,她定是逃出城去了,我们吃喝完了赶紧出城去追!”

  “叫你们少废话!”一个看起來像是头领的人狠狠扔掉空空如也的酒壶,恶声道,“奶奶的,密探那群沒用的东西,在都城里跟踪个娘儿们都能跟丢,现在倒好,害我们还得去追。王妃说了,此事事关重大,完成不了,我们就得一辈子不要想回宁达了!”

  一个贼眉鼠眼的侍卫说道:“听说白水城的楚瑾墨迷她迷得都快疯了,连大王都拿她当宝贝似的,等抓到了我可要好好见识见识!”

  “哈哈!不如先说好了抓阄,免得到时候伤了兄弟间的和气!”

  那个头领那头领冷冷警告:“随便怎么玩都可以,可不能弄死了。弄死了她,你们自己把自己的脑袋割下來给王妃做个交代罢!”

  我自幼便受霍去病宠爱,在霍府俨然是半个主子。流落他乡后也始终被以礼相待,何曾听过这等污言秽语,当即气得手脚发抖。

  这时店主送上酒菜,一壶酒在每个侍卫面前斟得半碗,便即空了。一个侍卫拍桌骂道:“这一点儿酒,给军爷独个儿喝也还不够。”

  店主早就全身发抖,更加怕得厉害,转身又去取酒。

  我灵机一动,跟进厨房,谁也沒加留意。只见那店主拿了酒提,从坛中提了酒倒入壶中,双手发颤,只溅得地下,桌上,坛边,壶旁到处都是酒水。

  我取出一锭小银,交给了他,说道:“不用怕。这是我的饭钱,多下的赏钱。我來帮你倒酒。”说着接过了酒提。

  那店主大喜过望,想不到世上竟有这样的好人。

  我道:“这些侍卫凶得很,你去瞧瞧,他们在干什么?”店主应了,到厨房门口向店堂张望。

  我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纸包,打开后,尽数抖入酒壶,又倒了几提酒,用力晃动。

  店主转身道:“他们在喝酒,沒……沒干什么!”

  我将酒壶交给他,说道:“快拿去,他们发起脾气來,别真的把店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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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六章回白水城

  店主谢不绝口,双手捧了酒壶出去,口中兀自喃喃地说着:“多谢,多谢,唉,真是好人,.la”

  众侍卫抢过酒壶,各人斟了半碗,喝道:“不够,再去打酒。”

  我见七名侍卫毫不起疑心,将碗中药酒喝得精光,心中大喜,暗道:“臭侍卫枉自武功高强,连这一点粗浅之极的江湖之道儿,也不提防,当真可笑,这酸酸甜甜的味道可好吃吗?”

  我吃过几回蒙汗药,也算是有经验了。这药放在茶水里会有酸酸甜甜的味道,而放在酒里味道会被酒气所掩盖。刚才在集市,花了大价钱才买到的蒙汗药,原本想着防身,沒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我回到饭桌上,不动神色地继续吃饭,悄悄观察那伙人。一个侍卫一把抓住店主道:“你这酒里是掺了水吧!怎么味道不对?”

  店主吓得双腿直哆嗦,连连摆手道:“沒有!沒有!绝对不敢欺瞒各位军爷!”

  侍卫怒喝道:“你这个可恶的东西!”一甩手,那个店主便一个踉跄被甩到墙上,吐出一颗门牙,满嘴是血。

  那些侍卫见状纷纷哈哈大笑,那侍卫仍不罢手,上前揪住店主暴打:“敢给军爷喝掺水的酒,先打死你,再一把火烧了你的店!”

  我十分焦急,怎么蒙汗药还不发作?莫非量放少了,这些人又武功高强,不怕蒙汗药?

  眼见侍卫就要把那无辜的店主打死,突然他双腿一软,我看他那样子,料定是蒙汗药药力发作了,再也顾不得凶险,袖中暗藏匕首,笑嘻嘻地走过去,笑道:“军爷,你在干什么?”

  我急速向左一闪,防他反击。匕首锋锐无匹,入肉无声,刺入时又是对准了心脏,这侍卫心跳立停,就此僵立不动,但双手仍抱住店主不放。店主不知他已死,吓得只是尖声大叫。

  我走上前去,扳开那侍卫手臂,在他胸口一撞,低声对店主道:“想活命就听我的。”

  那侍卫一离店主的身子,慢慢软倒。余下几名侍卫大惊,纷纷上前。

  我叫道:“站住!我神功无敌,这侍卫无礼,已把他治死了。谁要踏上一步,一个个叫他立刻便死。”

  众侍卫一呆之际,砰砰两声,两人摔倒在地,过得一会,又有两人摔倒。

  那领头的侍卫内力深湛,蒙汗药一时迷他不倒,却也觉头脑晕眩,身子摇摇晃晃,哪想得到是中了蒙汗药?他站起來朝着我走进两步,身子一晃,摔在一张桌上,喀喇一声响,登时将桌子压垮。

  我对吓得面无血色的店主道:“不好了,这些人在你的店里出了大事,他们都是惹不起的啊!”

  店主张大嘴巴,缺了一颗门牙的嘴还在流血不已。

  我从身上摸出几块金子,交给他:“这金子你拿着,赶紧逃命去吧!”

  店主看了看手中的金子,又看了看我,对我行了一个长礼,迅速跑出小店。这几块金子足够买下这样的几家小店了,他估计是怕我反悔,所以跑得这么快!可我怎么会反悔,反正这趟來宁达赚了不少。

  我握紧匕首,给昏迷在地的侍卫一人一刀,也不管有沒有捅死,将火油尽数浇在店里他们的尸体上,取回了自己的包袱,一个火折子就扔在了地上,在漫天大火中,我转身出了小店。

  纵火这事我干得太多了,但是此刻心里还是有点小激动呢!

  出了宁达,我仍旧是一副高高瘦瘦的男子打扮,还特地剪了一缕头发,黏在嘴上假装是胡子。

  在路过一个小镇的时候,买下了一匹马,问清楚了去白水城的方向,解决了追兵之后,不紧不慢地朝白水城而去。

  回想起这趟出來的经历,从去赤月救楚瑾墨算起,赤月,乌春,苍南,宁达四大金刚我都去过了。

  赤月被我算计得最惨,城池被哈巴河所淹沒;乌春太后被弄死了;苍南让他改朝换代了;宁达看在白千青的份上,就拿些了金银走人,也算是大家互不相欠。这样一來,四大金刚被我折腾了个遍,估计暂时也腾不出手來对付白水城了。

  想到得意处,我禁不住在马上哼起歌儿來:“我是谁家那小谁,身强赛过活李逵。貌俊赛过猛张飞,擀毡发型亮又黑,是走南闯过北,气质出众又拔萃…”

  “哈哈!驾!”我一马鞭抽打在马儿的身上,白水城已经近在眼前了!

  到了白水城城下,我翻身下马,牵着马儿就要进城。一个侍卫拦住我:“站住!你哪里來的,你的通关文书呢?”

  我抬头看他,朝他眨了眨眼睛:“小三子,你不认识我啦!”

  小侍卫被我叫出名字,一时呆住。我哈哈一笑,摘掉了斗笠,在脸上抹了一把,把假胡子抹了下來。

  小三子盯着我,先是疑惑,接着露出狂喜的表情:“啊!慕兰姐姐是你!”

  我道:“是我,是我,我回來了!”

  小三子突然欲言又止:“慕兰姐姐,你知不知道…”

  “什么?”我扭头去看他。

  “慕兰!”

  我顺着声音去看,琴南走了过來,激动地叫住我:“慕兰,真的是你?”

  “琴将军,好久不见!”

  琴南接过我手中的缰绳:“你快去王宫吧,自从你走丢之后,大王一直耿耿于怀,现下你回來了,真是太好了!”

  我点点头,朝着王宫而去,瑾墨…我回來了!

  刚走进王宫,便见到处都张灯结彩,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我心道,这么快琴南就把我回來的消息传过來了?这人不做将军倒还能做个管家,如此会揣摩人心!竟然这么快就布置起來,庆祝我回來了。

  可心里又隐隐觉得不对劲,我遇到琴南不过是半刻钟前的事情,就算消息传了回來,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布置妥当。莫非王宫里有什么喜事吗?

  我踱步进了王宫,忙碌布置的宫人见到我立刻给我行礼,我问道:“大王在何处?”

  宫人低头道:“大王正在书房!这就为姑娘通报!”

  我摆摆手:“不用了,我自己去找他。”

  來到楚瑾墨的书房前,门前的侍卫刚想出声给我行礼,我拦住他,微微一笑,推开了书房的大门。

  笑容在我的脸上僵硬,我竟然看到楚瑾墨和一个女子抱在一起。许是我看错了?我立刻把门给关上,想了想,呯地一脚把门踹开。

  楚瑾墨刚好站在门口,一下躲闪不及,被门给撞了脸。“啊!”

  我急忙拉开他捂住脸的手查看:“怎么了?”

  楚瑾墨一把把我搂在怀里:“慕兰,你回來了!”

  “是!对不起!让你担心了!”我喃喃说道。

  良久我直起身子,见到屋内还有一人,却是我的侍女洛巧儿。此时她死死地盯着和楚瑾墨相拥的我,脸上有不可置信,难过,痛苦,还有一丝受伤。见我看向她,立刻低头:“主人和大王一定有很多话要说,我先下去了!”

  “等等,刚才?”我想起刚才所见忙问道。

  楚瑾墨一把拉住我:“你去哪里了,快跟我说说,为何耽误了这么久?”

  我还想追问洛巧儿,她已经出门去了,还顺手把门给带上了。

  也许真的是我看错了?

  我拉着楚瑾墨坐下:“你可知道,我这趟有多惊险,好几次都以为自己死定了…”我将居延海分别之后所发生的事情细细叙说了一遍。

  被带到乌春,为夏夜星治病,而引出了乌春隐瞒世人的大王子夏烈阳。之后又被南宫云抓住,躲在河中被颜逸所救。

  为了报答颜逸的救命之恩,陪他前去苍南复仇。撺掇大王子孟初寒刺杀苍南王,事成之后再让孟初寒去投靠苍南长老,而将他逼上死路。

  不料被颜逸出卖,被他装在棺材里带到了宁达。在宁达被封为圣女,诱使白千青嫉妒,而将我送走,却又派人來追杀我。在料理完杀手后,终于回到白水城。

  这些事情每一件都是惊心动魄,讲到惊险处,楚瑾墨也微微皱眉,握了握我的手。好在一路有惊无险,在四大部族捣了一通乱之后,顺利回來了!

  “沒想到分开不久,你竟然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我还以为…”楚瑾墨的声音轻得像是要被风吹散。

  “以为什么?”我笑道:“你以为我要逃婚了?”

  我眨了眨眼睛:“放心吧,既然答应了你,就不会再逃了!”

  “慕兰…我…”楚瑾墨欲言又止的神色叫我觉得很奇怪,他从來都不是个吞吞吐吐的人。

  我站起來伸了个懒腰:“终于回家了,我可要好好洗个澡!你想说什么?”

  楚瑾墨摇摇头:“沒什么,你先去沐浴更衣,待会儿我就过來陪你。不过,朵丽丝…”

  我叹了口气,要來的始终都要來,对于赫连睿的死,我必须要对朵丽丝做一个交代!

  我站了起來,拉开大门,又回头对着楚瑾墨笑笑:“刚才看到王宫里到处张灯结彩,是为了庆祝我回來了么?谢谢你,我真开心!”

  楚瑾墨脸色变了变,立刻说道:“慕兰,我们明日就成婚可好?”

  我老脸一红,迅速点了点头,转身夺门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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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七章梅林情变

  还沒有走回到我的屋子,朵丽丝已经奔出大门,拉着我又是哭又笑:“主人,你终于回來了!”

  我安慰着她:“别哭了,我这不是回來了吗?叫你担心了!”

  “有人说你死在了大漠,有人说你不会再回白水城了,我却不相信,天天都等着你回來,盼着你回來!”朵丽丝哭道。

  我拍着朵丽丝的肩膀安慰她,我轻叹了口气,面色变得凝重:“朵丽丝,我有件要紧的事情,一定要告诉你…”

  我拉着朵丽丝进了屋子,将当日赫连睿为了救我而葬身沼泽的事情给她说了。朵丽丝脸色变得惨白,当她听到赫连睿最后的遗言是要我好好照顾她的时候,再也忍不住,抱住我嚎啕大哭。

  “对不起,对不起…”我喃喃说道。

  朵丽丝哭了一会儿,抬起头,坚强地说:“主人,哥哥为了救主而死,耿耿忠心可昭日月,是个顶天立地的好男儿,朵丽丝为他感到骄傲!”

  我心中的难过不亚于朵丽丝,赫连睿对我來说并不仅仅只是一个衷心的侍卫,还是像我朋友一般。现在看到朵丽丝这么对我说,我更加觉得对不起她。

  我道:“今后我会好好照顾你,把你当成亲妹妹一般。”

  朵丽丝脸上挤出一丝笑容,看起來却是那么伤悲。

  等我更衣沐浴之后,我问道:“洛巧儿呢,为何不见她來服侍?”

  朵丽丝低声道:“她如今身份不同了,伺候人的事再也不用做了。”

  我奇道:“哦?她可是许了好人家?我來猜猜看,是琴南?”

  朵丽丝摇摇头。

  我想了想,笑道:“那一定是冯荣了,好啊,这小子真是好福气!”

  朵丽丝又摇摇头。

  我奇道:“这两人都不是,那是谁?”

  朵丽丝低头不语,我央道:“别卖关子了,赶快告诉我!”

  朵丽丝咬咬牙:“是大王!洛巧儿昨日已经被封为侧妃了!”

  “什么!?”我一声惊呼,手中茶盏落地摔了个粉碎,茶汤洒了一地。

  洛巧儿做了楚瑾墨的侧妃?这是什么情况?一定是朵丽丝搞错了,这两个毫不相干的人,怎么可能成了一对儿?

  “你瞎说!”我无力辩驳道。

  朵丽丝道:“是真的!我绝对不敢欺瞒主人!大王昨日封了洛巧儿做侧妃,整个白水城的人都知道,你回來的时候难道沒有看到王宫里到处都张灯结彩吗?”

  我站了起來,朝屋外走去:“我自己去找楚瑾墨问个清楚!”

  刚推开门,就看到洛巧儿跪在我的门口。见我开门,她扑到我的腿上:“主人,婢子刚才就想跟你坦白,可是沒有机会,这事早晚你都会知道,我现在是來请罪來了!”

  我看着她耸动的肩膀,冷冷道:“那你倒是说说看。”

  洛巧儿跪在地上:“大王昨日封了我做侧妃,我只是想留在大王身边伺候大王,绝对沒有要和主人抢大王的意思!”

  我抬腿一脚踢开她:“笑话!我的东西别人能夺走么?你也配?”

  洛巧儿抬起头,满脸都是泪痕,急急说道:“是!是!婢子不配的!我从未想过争宠,正妃之位永远都是姐姐的!”

  我哈哈一笑,她口中的称呼居然从主人变成了姐姐,看來还真是姐妹情深啊。

  我冷冷看着她,一字一句说道:“洛巧儿,你怎么成为了楚瑾墨的侧妃的,你给我一桩桩一件件交代清楚了。我的手段你是知道的,倘若敢有半句谎话,莫说你是小小一个侧妃,就算是这越西地界上任何一个部族的王妃,我都叫你死无葬身之地!”

  洛巧儿身躯一震,她作为我的贴身侍女,我在越西的恶名,她清楚得很。

  我转身走回了屋子,朵丽丝已经将刚才打翻的茶盏收拾干净,我收敛了心情,重新端起茶盏,冷冷瞧着洛巧儿。

  她愣了一下,随即扑进屋子,跪在我面前,说道:“是!是!我全部都说,求姐姐饶命!”

  朵丽丝在一旁冷冷蹦出一句:“无耻!”

  洛巧儿脸色一白,却不敢在我面前放肆,只好隐忍不发。

  我斜着眼睛瞧着洛巧儿:“说吧!”

  “是!”洛巧儿道:“那日大王从居延海回宫,回來之后沒日沒夜地醉酒,宫里的人都知道大王是因为姐姐伤心,却无人敢劝慰大王。因为谁敢提起姐姐,大王都下令重罚!”

  “有一日我在梅林浇水,这些日子姐姐虽然不在,可姐姐的梅林我总是细心照顾着。那日我先是忙别的事情,等到天色晚了,才有空过來浇水。等我浇水之后,却发现大王一个人呆呆地站在梅林里。”

  “我就走过去给大王请安,谁知道他竟然把我当成了姐姐。”说到这里,洛巧儿脸上一红:“大王就…就…在梅林里宠幸了我。”

  我冷哼了一声。

  “那晚大王是喝醉了,真的是喝醉了,请姐姐一定要相信。”洛巧儿急急说道。

  “后來呢?”

  “后來大王似乎将这件事情给忘了,等了两日大王又來了梅林,见到我先是一愣,接着明白那天宠幸的人是我。”

  “所以他就再次宠幸了你?”我不紧不慢问道,语气里不带有一丝一毫的火气,可我自己都知道,越是这样平静的语气,越是叫人毛骨悚然。

  果然洛巧儿脸上飘起红霞,低头小声说道:“大王宠幸我,只不过因为我是姐姐的婢子,大王把我当成了姐姐了吧!”

  我摇头:“如果说第一次是把你当成了我,可后來的二次三次就不再是了,他宠幸的是你洛巧儿,而不是我慕兰。”

  洛巧儿道:“我绝不敢代替姐姐,也绝对代替不了姐姐在大王心中的地位。”

  我道:“既然他已经封你为侧妃,想來也会好好对待你。这事情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洛巧儿低眉顺眼道:“是!”

  等到洛巧儿走后,我半响都沒有说话,只是呆呆在屋子里坐着,朵丽丝摇头叹气,立在一旁不再说话,静静陪着我,

  我就一直这么坐着,一直从正午到太阳落山,金灿灿的光线洒了一地。

  梅林?楚瑾墨在梅林宠幸洛巧儿?我想象着楚瑾墨把洛巧儿的身子抵在梅树上,一下下地释放自己。而洛巧儿则柔弱无力地瘫软在楚瑾墨的身上,承受着他的爱怜。

  我被自己脑补的画面气得快要吐血,气得咬牙切齿,猛地站起身,身旁的朵丽丝见石像一般的我竟然动了,吓了一跳:“主人…”

  我道:“你帮我去找花匠要两把斧头过來。”

  朵丽丝素來知道我的性子,了解我的狠毒,低低道:“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我冷笑道:“你去取就是了!”

  朵丽丝从來不曾违抗我的命令,转身去了,片刻后拿來两把斧头,我接过,一手一只放在手里掂了掂,说道:“倒还衬手。”

  朵丽丝见我就要出门,急忙挡在我面前:“主人,可要三思啊!”

  “你放心,我不会去砍死那对狗男女!虽然他们该死!”

  朵丽丝脸上肌肉抽了抽,敢叫大王和侧妃狗男女,我给了她一个大大的震撼!

  我双手提着斧头,一脸凶神恶煞就像是越西版的陈浩南,我从朵丽丝身边走过时,她跺跺脚,跟在我身后出了门。

  见我朝着梅林而去,朵丽丝松了一口气,可我接下來的举动却又叫她倒抽了一口冷气。我走进梅林,面无表情举起斧头就朝着幼树砍去!

  这片梅林是楚瑾墨送给我的,说好了每年冬天都会陪我看花。可如今我只要想起他和洛巧儿曾在这里欢好,心中就忍不住地恶心。不要说看花了,我连看都不想再看到这片梅林!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楚瑾墨在我心中已经有了一席之地,我常常会拿他和霍去病比较,遇到事情的时候总是会想着换了他二人又会怎么做呢?

  我留在白水城为楚瑾墨谋划,助他平服诸部,扩张势力,是因为他曾在大漠中为我抵抗狼群。

  我孤身前去赤月营救他,被南宫云倒吊在城楼受尽折磨,又为了守住贞洁吃下毒花,险些丧命,是因为我把他看得比自己还重。

  可现在这一切看起來就像是个笑话,就如同这片梅林一般根本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上。

  我疯狂地砍着幼树,一棵棵曾经被我呵护的树苗散了一地,一棵两棵,渐渐我四周的梅树都被我砍光,在我身边只剩下半截光秃秃的残枝,就像是怪兽一般将我围成一个圆。

  我大叫着,抡起手中的斧头朝着前面继续砍去:“你以为你是谁,能困住我?”

  我疯狂地砍着树,手中挥舞的斧头过处便有树苗应声倒地,我砍断的不仅仅是楚瑾墨送我的心血,更加是我的情丝。

  原來人的潜力真的是无穷的,特别是在悲伤的时候,等我想起來好像我也沒有什么值得伤心的时候,好好的梅林已经被我砍了个七零八落。

  好了,好了就了。梅林不在了,原來对楚瑾墨的情意也不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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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八章一场情殇

  或许我真的是个极度自私的人,既不愿意付出,也不愿意失去。总是患得患失,既害怕孤独,又害怕失去,所以不愿意去拥有。而当拥有的时候,我沒有一刻不担心失去。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穷鬼突然得到了一笔巨大的财富,总是担惊受怕这笔不属于自己的财宝会被偷走。

  一旦有一天真的失去的时候,我倒显得轻松了,我的瑾墨终于离开我了。

  在光秃秃的,丑陋的残枝中,我见到了脸色苍白的楚瑾墨。他面色痛苦,不可置信地看着被我砍光的梅树,一地的残数败枝,破败的景象让人心生寒意。

  楚瑾墨缓缓说道:“你知道了?”

  我丢掉手中的斧头,点点头:“我知道了。”

  楚瑾墨吸了口气,道:“慕兰,你听我说,她只是侧妃,你才是我的正妃。”

  我摇头:“我不是你的正妃。”

  楚瑾墨脸色一变,神色更加苍白:“你答应要嫁给我,你忘了吗?”

  我答道:“我沒忘,我也跟你说过,我要的感情是一生一世一人。你既然做不到,我就不会再嫁给你了。”

  楚瑾墨脸上露出一丝绝望,咬咬牙,忽而道:“你那晚在居延海答应嫁给我,你却逃走了,我以为你再也不会回來了。我伤心不已,我的痛苦你可知道?你不要把我当成霍去病,我是真的在乎你!”

  我的心像是被狠狠刺了一刀,楚瑾墨和霍去病在我的心里,就像是拽着我的心的一根绳子。楚瑾墨握着一端,而霍去病握着另外一端。

  不管是谁用力拉扯,我的心都会疼痛,我一直都纠结在这根绳子的两头,可现在我清清楚楚听到了咔擦的声音,楚瑾墨握着的那头…断了。

  从此之后,他再也不能左右我的心思了。

  我云谈风轻一笑:“谢谢你的好意,你救过我,而我帮你做了不少事,再算上四大部族这一茬,我们俩之间也算是扯平了,从这一刻开始我们互不相欠,就当是个路人吧!”

  楚瑾墨身躯一震,摇摇欲坠,低声道:“怎么可能算得清?”

  我轻叹了口气:“瑾墨,那天我不是逃跑,居延海曾经有我和霍去病的回忆,我之所以出了营地是想去和过去做个了断,虽然沒想到后來因为逃避追杀而被带离了你。”

  “我的心里一直都是有你的,我把你当成亲人,当成朋友。为了你敢孤身一个人去赤月,为了你把四大部族搅得一团乱,就是怕他们联手对付白水城。很多话我沒有说出口,却并不代表我不重视你。”

  楚瑾墨缓缓抬头,俊秀的脸上沒有半分血色。

  我继续说道:“我曾经以为霍府是我的家,可是现实告诉我,那不是。我跟了你之后,曾经的确想着和你一生一世,我必定是会嫁给你的。”

  楚瑾墨艰难道:“你是不是在怨我,你把这片梅林都砍了去,这是我送你的…”

  我尴尬一笑:“你不要介怀,听说你在这里宠幸了别人,不过是一时发泄。我活了一把年纪,道理还是懂一点的,从此你我便河水不犯井水罢!”

  楚瑾墨仍将我定定地望着,顿了良久,才道:“慕兰,不是这样的。那日你离开之后,我找了你很久,便是回到白水城之后,我也未曾片刻停止寻你。后來我想了很多,我明知道你爱着霍去病,我嫉妒他。慕兰,我心中只有你一个。”

  这些甜言蜜语跟旁人说或许十分奏效,而我只定了定神,叹道:“你不是只有我一个,你这一生永远都在追求已失去或求不得的东西,一旦你得到了,也便绝不会再珍惜了。”

  楚瑾墨的眼中竟蓄出泪來,又是良久,涩然笑道:“你这样说,只是想少些负担是么?你当初便从未爱过我对不对?所以我娶了洛巧儿,你才放手得如此潇洒,其实你早就对我厌烦至极了对不对?”

  胸中好不容易平复下去的血气立刻又涌起來,我咬牙冷笑道:“你做了这般的错事,还指望我海量,同洛巧儿共侍一夫?如今这倒成了我的不是。你只道洛巧儿她是个弱女子,须得你怜惜。纵然我再坚强,心也不是铁石做的,被你们两个这样践踏,也会鲜血淋淋。”

  楚瑾墨脸色苍白,伸出手想握住我,在半空中僵了许久,默默收回去时,脸上一派颓然之色,只沙哑道:“我们再也回不去了么?”

  四下全是雾色,衬得他那嗓音也飘飘渺渺的,很不真切。

  其实,略略回想一番,记忆深处也还能寻出当初第一次见到楚瑾墨的情景。他俊秀内敛,外貌和性格十分相似。想不到短短的时间,我们的缘分便到了尽头。懊丧颓然,时间这个东西,果然十分地磨人。

  这一番惆怅感叹下來,当初深深的背叛感倒也淡得多了。如今回想同他那一番前尘往事,一桩桩一件件,心中四平八稳,再生不出一丝波澜,更遑论“回去”二字。

  我望了望一地的残枝,无可奈何道:“我只是你的心结罢了,心结终有一日会解开的,否则你也不会这么快就娶了侧妃。”

  他一双古井般的眼角微微泛红,衬得容色越发内敛俊秀,并不答话,只深深盯着我。

  我稳了稳心神,柔声道:“像今日我们这样平和的说话,以后再不会有了。瑾墨,你确是我慕兰这些年來除了霍去病唯一倾心爱过的男子。可沧海桑田,我们回不去了。”

  楚瑾墨身子一颤,半晌,涩然道:“我明白得太迟,自暴自弃,把对你的心思用在别人身上,想借此试探你,却沒想到我伤害的竟然是自己。”

  我点了点头,于楚瑾墨再沒什么牵挂,叹了句:“日后即是路人,不用再见了。”

  楚瑾墨脸色一变:“你要离开白水城?”

  我点头:“王宫我自然是不会再住下了,今后我的去处你也不用问了。”

  楚瑾墨迅速道:“可你因为我在越西树敌太多,从你水淹赤月之后,人人都传说你有通天彻地的本事,你要是现在离开白水城一定会被人强抢了去。”

  我叹了口气,无奈道:“那倒也是。”

  楚瑾墨见我松动,又说道:“既然如此,你还是留在白水城吧,至少…至少在我势力之下,我还可以保护你的安全。”

  我斜着眼看了看他:“上次去打猎那个地方倒是不错,我就搬去城郊吧。”顿了顿:“我只希望安安静静的生活,不希望有人來打扰我。朵丽丝,我要带走。她哥哥临死前,将她托付给了我,我已经认了她做妹妹。”

  楚瑾墨点头:“我送你。”

  我淡淡一笑:“不必了,保重!”

  在简单收拾了行李后,我便带着朵丽丝出了王宫,洛巧儿奔到我面前痛哭道:“姐姐,你不要走,都是我的错。”

  我不着痕迹地抽回她拉住我的衣袖,淡淡说道:“我的妹妹只有朵丽丝一人,什么时候有了侧妃你这个妹妹我却不知道?侧妃要是对我有些许敬意,今后就唤我一声姑娘,或者直接叫我慕兰也可以。只是姐姐二字,万万担当不起!”

  我故意将“侧妃”两个字说得极重,说完再不看她,携着朵丽丝出了王宫。

  走到城门之时,琴南已经在此等候:“我是來送你的,城郊有处院落已经布置妥当。”

  琴南望向城楼:“其实这事也不能全怪大王,哪个男子不是三妻四妾,更何况他是堂堂越西节度使,白水城城主。你是在怪他沒有知会你,就先娶了侧妃吧?”

  我问:“琴南,你有沒有爱过一个人?”

  琴南呆了呆,摇头。

  我又问道:“那你有沒有恨过一个人?”

  琴南想了想,又摇了摇头。

  我淡淡一笑:“既然如此,你又怎么会明白呢?”

  琴南不再说话,做思索状。我顺着他刚才的目光,往城楼上看去,见到一个黑影立在风中,风刮起了他的衣袍,可他却纹丝不动。

  琴南拱手:“马车预备好了,请上车吧。”

  我耸耸肩转身上了车,感觉到身后有一道深深的视线。你爱站多久跟我也沒关系了,既不会心疼,也不会难受。砍完那一片梅林之后,我反而轻松了,像是放下了一直以來的包袱,或许在我心底深处,终究还是不愿意嫁给楚瑾墨的。

  感情的事情,从來都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我究竟对楚瑾墨是怎样的感情,恐怕连我自己都说不清楚。

  霍去病对我來说,是一场情劫。

  楚瑾墨于我來说,却是一场情殇。

  如今是劫也好,是殇也罢,都放下了,自此之后,云淡风轻,逍遥四方,岂不快哉?

  约莫坐了半个时辰的车,琴南在外叩门:“到了。”

  我下了车,见到是一个十分清洁素雅的小院子,院子里种着高高的两棵玉兰树,这树节短枝密,树体较小巧,但花团锦簇,远观洁白无瑕,妖娆万分,又有古雅之趣。我点头赞道:“这花倒是符合我的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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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九章大战来临

  院子旁边有几间屋子,墙外还有一圈篱笆,篱笆上面的绿色植物刚好把院落的主体恰好地掩盖起來。

  琴南道:“这地方原本是大王少年时常來居住的,平日里虽然沒有人,也时时有人來打扫,倒也干净。我会暗中派人保护你,所以安全你也不必顾虑了,只是…”他顿了顿:“只是你又何苦非要搬出王宫,舍弃正妃之位?”

  我笑着打断他:“辛苦将军了,我们终究还是一场朋友。”

  琴南还想再说什么,我却已经拉着朵丽丝转身进了屋子。

  我自从搬來这个小院,便觉得心中再无牵挂,一身轻松。我和朵丽丝整理出一块空地,种上了蔬菜,隔壁好心的大娘又送了我一只小狗看家护院。

  朵丽丝见我种菜感到颇为奇怪:“主人,你以前不是爱种些花花草草吗?怎么现在弄起蔬菜來了?”

  我道:“以前伤春悲秋那是吃饱了撑的,现在要是再‘天凉好个秋’我们可就沒吃的了!”

  朵丽丝脸上抽了一下,她觉得我很实在!

  从此倒是过上了我一直所期望的平静的田园生活,要是像这样再也沒有打打杀杀,再也沒有阴谋算计该有多好!

  我为了回报大娘送狗的情意,便教她的孙子读书写字,一传十十传百,村子里都知道这里住了一位女先生,而且还是免费的,所以白天我的院子就成了村子里的学堂,许多孩子都到这里來念书识字。

  有空的时候,我还指点了下村民如何用砂石净水,如何采桑养蚕,如何治疗简单的疾病,如何将肉夹在馍里,而不是吃单一的馍馍。

  我甚至画了一幅水车的设计图,拿给村民,叫他们照着去做,我的想法是利用水车灌溉,更加节省人力。

  不仅是朵丽丝,周围的村民全都对我的博学瞠目结舌,大概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也只有我这个來自两千年后的人懂。

  我也沒有洋洋得意,反正我左右闲着无事,大家整日给我送些打到的猎物,捕到的鱼,还有新鲜的瓜果,我总不能不回报大家不是?

  只是每每到了晚上小黄,哦,就是那只小狗。它会对着外面狂叫,我猜想大概是某个伤心人在这里徘徊,可我终究不再是那另外一个空荡荡的孤魂野鬼,帮不了他。只是丢给小黄一个肉包子,让它不要再叫唤。

  过了几天,小黄却不再定时叫唤了。我叹道,每日都來,小黄如今都认识外面那个孤魂野鬼了!刚感叹完,我就清清楚楚地见到了楚瑾墨在我的篱笆前。

  “能进來么?”

  我脸上肌肉一抽:“我能说不么?左右这里也是白水城的地界不是?”

  楚瑾墨轻声叹了口气,推开篱笆门走了进來:“我來讨杯茶喝。”

  我点点头,唤道:“朵丽丝!”

  朵丽丝从屋里走了出來,见到楚瑾墨,急忙行礼:“拜见大王!”

  我道:“去备茶吧!”

  朵丽丝瞧我肯见楚瑾墨,以为我必定是原谅他了,给我使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眼神,便退了下去。我心中无奈,这都哪儿跟哪儿,我从來都沒有恨过楚瑾墨,又何來的原谅?

  “你还在怪我么?”楚瑾墨低声问道。

  我顿时无语,这么一个个都认为我是在怪他,恨他,气他呢?我从头到尾都很淡定,好吧,我承认我砍梅林的时候是破坏了植物,破坏了水土,让这原本就贫瘠的土地更加荒漠化。

  正胡斯乱想着,听到楚瑾墨说道:“四大部族终于按耐不住,对白水城下手了!”

  “什么?”.la

  王叔楚宣迪为了篡自己亲侄子的位,上蹿下跳,四大金刚被他挑唆了三。楚瑾墨面对这种情况,一直采取的态度是忍让,不主动挑衅,乌春等部一时找不到攻打的借口。

  楚宣迪上蹿下跳了这么久,折腾这么半天,一瞅,好不容易被自己挑唆起來的战事沒有打起來,楚宣迪自己也觉得沒劲了,就灰溜溜地退出了这场争斗。

  楚瑾墨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王叔楚宣迪,获得了部族的信任,但是被楚宣迪挑唆起來的四大金刚却迫不及待地想要吞并白水城,于是毫无借口地向白水城发动了进攻。

  朵丽丝这时将茶具送上,我倒了一杯漱干净茶盏,重新盛上热茶,递给楚瑾墨。我问道:“他们的战术是什么?”

  楚瑾墨接过茶盏道:“这次原本置身事外的赤月也加入了联军,而且这次还是南宫云领的头。他们兵分两路,赤月苍南从南边进攻,乌春宁达从北边进攻,现在白水城是两面受敌。”

  我问道:“你打算怎么办?”

  楚瑾墨道:“我决定分兵抵御,由我带兵对付南边,琴南带兵对抗北边。”

  我沉吟道:“南宫云是报水淹赤月之仇,乌春太后病危,苍南新王年幼,他们和白水城沒有深仇大恨,都是被南宫云挑唆起來了。不如派人去游说两部,你看如何?”

  楚瑾墨叹气道:“我派了冯荣去游说,但是他们不肯退兵。”

  “这样一來,就只好开战了!”我举起茶盏:“以茶代酒,祝你凯旋归來。”

  楚瑾墨古井般的眸子深深看着我:“我绝不会败,我要守住白水城,给你留一个栖身之所,让你能够在这里安稳地生活。”说罢,他毫不犹豫起身离去。

  我抬头望着天,乌云挡住了月光,战争笼罩在了越西的土地上,这场四大金刚对抗白水城的大战就要开始了,这是越西历史上从來沒有过的最大规模的战争。

  刚开始琴南就战败,赤月苍南的联军从南边攻入了白水城的地盘。本來楚瑾墨面临着两线作战的危局,南线已经告急了。

  在这个时候,老天爷帮忙了,北线的乌春宁达部行军阻于大雨,大雨下了几天几夜,昼夜不停,而且下的是冻雨,落地就结冰。在这种情况下,乌春宁达部无法行军,乘兴而來,败兴而归,悻悻然就退兵了。

  看來是楚瑾墨命不该绝,多好的一个南北合兵,两路夹攻的机会,结果北线的乌春宁达两部只能白白放弃。北线的敌人自己退了,就只剩下南线的赤月宁达了。

  琴南连连节败,打不过两部合兵,楚瑾墨要是现在去救援,远水救不了近火,缓不济急。这个时候可以看出來,楚瑾墨是个天生的将才,在战场上发挥出的战术水平深合兵法。

  楚瑾墨用了一招围魏救赵,不用上战场和赤月苍南两部的主力军硬拼,而是直接挥兵去了这两部的主城。这场大仗,全族倾巢而出,青壮年能打仗的都出來了,那楚瑾墨这时候就端了对方的老窝。

  到了主城下就发动猛烈的进攻,一进攻就得手了。赤月苍南想回援自己的大本营也來不及了,那就只能讲和。

  可是这次的议和却失败了。

  楚瑾墨胜利凯旋,又鬼鬼祟祟在我院子外徘徊,我放下手中正在看的竹简,说道:“你要瞧到什么时候?”

  楚瑾墨推开篱笆院门走了进來,悻悻然一笑:“我还以为你不会让我进來。”

  我朝他招招手:“过來坐。”

  说到底楚瑾墨和我还是朋友一般,虽然我之前因为他娶了侧妃的事情和他闹翻,并且搬出了王宫,可是时间久了,倒也不觉得有什么背叛感了。倒是总是念及他的好处,又给我地方住,又派人保护我。这种感情,我已经清楚地明确了是友情,而不是爱情了。

  楚瑾墨坐在我身边道:“你倒是好兴致,我刚在外面看着你躺在这里看书,那样子如此安详恬静,我真的不忍心打扰你。”

  我问道:“听说议和失败了?”

  楚瑾墨叹了口气道:“是,失败了。”

  我奇道:“为何会失败?南宫云虽然这次打不过你,可却是老天爷帮忙下了场大雨,断了另外两路联军的路,可要是下次四部联军再來,恐怕就沒那么容易打发走了!”

  半响,楚瑾墨道:“因为南宫云提了一个我永远不可能接受的条件。”

  我问道:“什么条件。”

  楚瑾墨扭头看着我,轻声吐出一个字:“你!”

  我身躯一震,避开他如古井般的漆黑眸子,南宫云要我肯定是为了报水淹赤月的仇,要是我落到他的手上必定死无葬身之地。想着想着,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楚瑾墨看在眼里,心疼道:“他要什么我都可以答应,唯独要你,我是万万不会答应的,你安心在这里住着便是。我已经派人把洛巧儿送到庙里去了,让她落发为尼…”

  我摇头:“你不必如此,洛巧儿既然已经是你的侧妃,你就该好好对她。”

  楚瑾墨急急道:“自从你回來之后,我再也沒有见过她,难道你就不肯原谅我,回到我身边么?”

  我打断他的话,摆手道:“你要再和我说这些,以后就不要來了。”

  楚瑾墨叹了口气,轻声道:“战火要再次燃烧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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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章再次大战

  南宫云的狂妄绝非一般人所能企及,赤月主城被占,只能和楚瑾墨议和,可就是在这样劣势的情况下,他依旧提出要楚瑾墨交出我的条件。主城虽然被占,但是赤月主力尚在,丝毫未损,势力不容小觑。

  总算不枉费我跟楚瑾墨一场,他一口拒绝了南宫云的要求,南宫云气急败坏呵斥道:“你不是已经娶了妃子了么?为何还霸占着慕兰不放?她好端端的一心一意想要跟着你,你为何把她打碎了?”

  这些话是朵丽丝八卦给我听的,八卦这个东西,从古自今,从中原到边陲,一直以來都是以光速在人们身边传播。

  朵丽丝虽然和我一起搬出王宫,但是她在王宫呆的时间久,有不少熟识的宫人常來看望她,我有时候眼巴巴地看着,还颇有些羡慕她的人气。

  朵丽丝为人天真烂漫,热心助人,跟我这种处处算计人心的人有很大的不同,连家里的小黄都乐意跟她玩。我常常会想,也许村里的孩子都是因为朵丽丝才來读书识字的。

  朵丽丝跟我八卦完之后,问我:“主人,你不是说南宫云要你是为了报仇么?怎么听着不像要把你千刀万剐的意思?”

  我摇头道:“你可千万不能用正常人的心理去揣摩南宫云,这个人大概幼年有什么阴影,内心阴暗,手段毒辣,年纪小小,城府极深,是个很可怕的人。”

  朵丽丝被我唬住了:“呀,听你这么说我才知道,原本我还以为他爱上你了呢!”

  我对她翻了一个白眼。

  这次南宫云实际上是下定决心要和楚瑾墨决一死战,这两个人就像是上辈子有仇,这辈子见面就开打。南宫云明知道楚瑾墨无论如何是不可能答应的,可是他还是提出了这样的条件,就等于是把自己逼到了非要决战的地步。

  楚瑾墨要是把我送出去,今后也不要再想好好统治白水城了。我对白水城有功,四周臣服的小部族都视我为主,甚至超过楚瑾墨。

  更何况我曾是王妃的候选人,虽然出了岔子,这婚沒结成,可是在所有人的眼里,我已经是楚瑾墨的女人了。要把自己的女人送了出去议和,楚瑾墨今后恐怕就再难控制人心了。

  南宫云这次联合了宁达部,乌春苍南不再参战,南宫云组成联军气势汹汹向楚瑾墨杀來。楚瑾墨整军经武,与南宫云的联军展开了决战。

  开战前楚瑾墨沒有必胜的把握,因为双方力量对比悬殊,所以楚瑾墨就想到去找救兵。

  楚瑾墨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宗主国匈奴,他这么受左贤王信任,又被封为越西诸部节度使,是朝廷命官。现在赤月宁达联军來攻,就是反对朝廷,匈奴不会坐视不理。

  因此楚瑾墨派使者去匈奴搬救兵,请匈奴出兵相救。然后又派人去找自己的盟友海姑部,让海姑部出兵援助。

  去匈奴的人此去匈奴路途遥远,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到的,援兵也不是马上能來的,缓不济急。

  去海姑部的人倒是带回來一个坏消息,海姑部叛变背盟了,加入到南宫云联军一方,要跟楚瑾墨作战。

  这个时候的白水城危若累卵,联军已经杀到家门口了。现在前有强敌,后无援军,楚瑾墨手中的兵力又非常有限,白水城已经到了四面楚歌的绝境。

  楚瑾墨下令兵分两路,自己带领一队,由琴南带领另外一队在雀儿湖这个地方列阵,以楚瑾墨三扬旗,三击鼓为信,两路夹攻,进攻联军。

  本來联军的人数就占优势,现在楚瑾墨分了兵,人数就更少了,看到联军黑压压地过來,白水城部众个个面有惧色。

  我身着束身短衣,一马单骑冲到阵前,楚瑾墨急声道:“你怎么來了?”

  我转头看向黑压压的联军,说道:“兵到一万,无边无沿,兵到十万,彻地连天。看这个阵势,少说也有好几万人吧!”

  我驱马靠近楚瑾墨,说道:“南宫云人太多了,搁谁谁也害怕,谁也不是三头六臂,你想想敌人数量这么多,千军万马,四蹄腾空就冲过來了。”

  楚瑾墨心里也沒底,毕竟白水城整个兵力才一万,现在还分了兵。

  我道:“哀兵必胜,我有个主意!”

  楚瑾墨古井般的眸子射出深刻的感情:“你说怎么打就怎么打!”

  我淡淡一笑,做出了一个极其疯狂的举动,我传令下去,命令全体将士下马,给马喂水,让大家也喝水,拿水洗洗脸。

  楚瑾墨不解看着我,我将马匹上带着的水壶递给他:“你也下马喝水。”

  白水城的将士们从马上下來,给马一喂水,自己一洗脸,一喝水,奇迹发生了,大家的心平静下來了。马喝了水,马也平静下來了,马是有灵性的动物,知道这么人肯定是要打仗了。大家这么一冷静,畏惧心一去,争强好胜的心就上來了。

  楚瑾墨明白,这一仗的结果有可能就是整个部族灭族之祸,所以楚瑾墨一看部下都冷静下來了,水也喝了,脸也洗了,气也喘匀了,汗也擦干净了,就在马上大声喊话。

  楚瑾墨高声说道:“大家听我说,各位都是白水城响当当的铁骨男儿,就前面那帮乌合之众,根本不是我们的对手。我们楚家世代在这里经营,别看我们人数少,他们人数多,我们肯定能够战胜他们!”

  楚瑾墨转头对我说道:“今日之战,若是胜了当然是皆大欢喜。万一有不胜,就是灭族之祸,我肯定就战死在这里了。你在马上远远看着,千万不要介入战事。若是我死了,你不用给我收尸,青山处处埋忠骨,也不用马革裹尸那般矫情。”

  我点头,郑重说道:“若是你战死,我会立刻驰马前往匈奴,找左贤王乌维,系籍受印,跟匈奴乞师灭联军给你报仇!”

  这一战楚瑾墨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了不起今天就死在这里了,破釜沉舟的心已下。战斗一开始,楚瑾墨身先士卒,手持宝剑冲在最前面,扬旗击鼓,身为军先,冲在众军最前面,一副玩命的架势。

  “南宫云,今天有死无生,有你沒我!”远远我听见了楚瑾墨的暴呵声。

  白水城部众一看,大王都冲上去跟人玩命去了,谁也不甘落后于人。前进一步生,后退一步死!宁可战死了做烈士,也比活着苟延馋喘做奴隶强!

  所谓将报必死之心,士无贪生之念,所以楚瑾墨的部下整个都是亡命徒,红着眼睛,抡着刀子,抱着必死之心冲上來,联军就吃不消了。

  联军是骄兵必败,楚瑾墨是哀兵必胜。此战白水城的部众都沒打算活着回去,就是來和联军拼命的,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南宫云的联军认为白水城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上次的大战完全是因为老天爷帮忙,阻了两部的行军,所以才侥幸获胜。

  而这一次的大战,联军人数占优势,多出白水城好几倍,势力这么大,楚瑾墨应该投降,主动交出牛羊,金银宝贝才对。

  沒想到楚瑾墨不但不送东西,这帮人一个个红着眼睛抡着刀。而且这刀还是铁打的,穿着砍不透的铁甲,而且射出來的箭也是铁的,跟联军玩命來了。

  联军一下就大败,退到雀儿湖。楚瑾墨早就在这里安排了伏兵,楚瑾墨命令琴南带兵在此埋伏。当初兵分两路,现在看是对了。

  两下夹攻,联军溃不成军,被俘士兵无数,丢弃的军用物资,白水城的人捡了好几天都沒有捡完。

  此役海姑部族长被俘,宁达王秦落秋重伤,而南宫云就跟兔子似的跑得无影无踪。这场大战之后,赤月宁达元气大伤,再无力和楚瑾墨对抗,从此退出越西争斗的舞台。

  而当时因为冻雨被阻的乌春部,并沒有放弃对抗白水城,联系了一个小部落,叫冬维部。

  这个冬维部摄于楚瑾墨的威名,臣服了。等四大部族联手进攻白水城,冬维部就后悔了,认为当初投降只是一念之差,楚瑾墨使用强权之术征服越西各个部族,不得不降。

  现在四大部族联手,冬维也想來分一杯羹,觉得自己该扬眉吐气了,所以冬维部就想脱离白水城。

  正好有一次,冬维部首领家中失火,他不问青红皂白,就说是邻部族干的,要起兵攻打邻部族。他的邻部是个小部族,就跟白水城求援,楚瑾墨就出面调停。楚瑾墨这么一调停,冬维部想攻打邻部族就沒能成功。

  冬维部更是对白水城怀恨在心,当时一念之差投降了楚瑾墨,被吞并,现在谋求独立,攻打自己的邻居小部族,楚瑾墨多管闲事,出面制止,所以冬维部对白水城就特别地不满。

  就在冬维部想造反的时候,乌春部找上门來了。据说乌春部太后伤重病逝,夏夜星将自己的哥哥夏烈阳带回王宫,这次就是夏烈阳主动请缨。夏烈阳找到冬维部,说咱们两个部族联手,把白水城给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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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一章越西之主

  冬维部首领受了夏烈阳的挑唆,想灭掉自己原先臣服的楚瑾墨,被鼓动得热血沸腾,于是乌春冬维两部组成联军进攻白水城。

  现在的楚瑾墨对付乌春可以说是手到擒來,上次那么大规模一场血战都能应付下來,现在就剩下乌春一个单蹦的,联合一个烂泥扶不上墙的这么一个小部族,胆敢兴兵犯境,绝对沒有好下场。

  这次派的是当初败于乌春的琴南出兵,楚瑾墨想给琴南一个翻本立威的机会,当初败在乌春手上,这次要他风风光光的赢回來!

  琴南这一次果然不负众望,大败乌春,杀死了夏烈阳,而且活捉了叛变的冬维部的首领。

  战胜了这三部之后,白水城在越西中的霸主地位,就基本上确立了。然而楚瑾墨却沒有丝毫的松懈,因为在他眼前,还有一个拥有强大实力的部族沒有归附,那就是四大金刚中仅剩的苍南。

  苍南王被大王子孟初寒割鼻致死,孟初寒又被苍南长老杀死,只剩下一个尚在襁褓的小王子继承大位。苍南部经此大劫,本來就不如从前,现在更是在劫难逃。

  苍南要是主动伸头,楚瑾墨就会伸刀子,所以苍南长老害怕了,就去找匈奴,请求匈奴居间调停。

  为了这件事,楚瑾墨又來我的小院找我,上次去战场找他之后,我们的关系改善了一些。对于楚瑾墨三不五时地出现在我的小院里,我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我听楚瑾墨讲完了事情的经历后,我开口道:“匈奴不愿意管这事,上次你去搬救兵不就沒成功吗?匈奴的想法是你要是能压制越西所有部族自然是好,若是你压制不住,越西人打越西人,打成一锅粥才好,他们正好乐见其成。”

  楚瑾墨叹气道:“匈奴如今是首尾难顾,你可知道河西战败的两个小王,休屠王和浑邪王打算归降大汉?”

  “什么?”我身躯一震,两次河西之战,休屠王和浑邪王都被霍去病打败,把匈奴在河西的势力连根拔起。而这两个小王号称十万之众,如今他们要投降大汉,匈奴等于断了一只手臂。难怪上次四大金刚联手攻打白水城时,匈奴沒有出兵相助。

  楚瑾墨接着道:“匈奴一看苍南既然求到他了,就派來了一个使者,不做个姿态也不合适。现在匈奴插手了,莫非眼睁睁看着失去灭掉苍南最好的机会?”

  我摇头:“既然你都说了匈奴是在做姿态,匈奴使者的态度必定是三心二意,你只需要虚以委蛇的应付一番,打发使者回去复命就好了。”

  我所料不错,匈奴的使者本來也沒打算真心管这事,只是碍于苍南的请求才派出使者,如今楚瑾墨态度强硬,不给匈奴面子,匈奴也不可能为了苍南就打白水城,所以匈奴使者就走了。

  匈奴使者这一走,苍南一看自己孤掌难鸣,原來四大金刚现在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了,只剩下一条路,就是举手投降,苍南就归降了白水城。

  自此在越西地界上称霸多年的四大金刚全部都被楚瑾墨收拾干净了,白水城一方独大,楚瑾墨终于称霸越西,成为越西之主。

  俗话说水满则溢,月满则亏,楚瑾墨刚刚称霸,匈奴这边就坐不住了,急招楚瑾墨前往王庭述职。

  现在匈奴面临着河西休屠王和浑邪王十万部众的背叛,如果这个时候再把楚瑾墨逼反,那就是两面受敌,再加上强敌大汉,根本无法应付。

  好在楚瑾墨虽然称霸越西,可还是有自知之明,对于匈奴依然是以宗主国之礼相待。

  召楚瑾墨去王庭是自然,可是把我一起召去是什么意思?我反复询问了前來宣读旨意的使者,使者道,是左贤王乌维的妻子莫烟说想见我。莫烟?就是那个匈奴第一美人?她为何要见我?

  我虽隐居城郊,不想再过问世事,但是事情却总是來找上我。想到自己虽说是隐居,好歹这个容身之所也是楚瑾墨给的,好吃好喝把我供着,碍于楚瑾墨的面子,我只好硬着头皮和他一起前往匈奴。

  再次见到左贤王还是在他的金帐之中,只是这一次见到左贤王感觉他神色憔悴了些,想來河西十万之中的背叛,必定引起了大单于伊稚斜的滔天怒火,这绝对够他头疼的。

  我跟在楚瑾墨身后一同进了金帐,楚瑾墨恭顺地给左贤王行礼。左贤王见到楚瑾墨,两眼射出精光:“瑾墨,沒想到几日不见,你竟然大败四大金刚联军,白水城成了越西最大的部族!”

  楚瑾墨低眉顺眼道:“这事沒有來得及跟左贤王禀告,请勿见怪!我扫平了越西不肯归附的势力,这样一來,大单于对于后方也高枕无忧了不是?”

  一席话说得四平八稳,丝毫找不出破绽。

  左贤王哼哼两声:“你还记得你是越西诸部节度使就好,可不要学那休屠浑邪二王,不知进退,上次河西之战战败不说,见到霍去病要么逃命要么就是躲了起來,河西十万大军打不过汉朝区区一个二十岁将军带的一万兵马,脸都丢尽了!”

  河西之战时我一直跟随在霍去病身边,对于这两次大战的经历十分清楚。第一次河西之战,霍去病杀光了匈奴军的全部精锐,斩首八千九百六十级,并擒获了大量俘虏与辎重。折兰王被杀,卢侯王被斩,浑邪王之子及其相国、都尉,全体被擒。

  第二次河西之战,霍去病捕斩首虏四万余,匈奴河西部损失了近一半的军力。

  凭借如此的赫赫战功,霍去病成为匈奴人心中的战神,是不败的战神。

  心中正想着霍去病的事情,又听见左贤王说道:“瑾墨,我一直都很欣赏你,认为你是做大事的人,你还沒有迎娶正妃吧?我给你许了一门亲事。”

  楚瑾墨身躯一震,就要拒绝。左贤王冷冷说道:“你身边这个女子,做个侧妃尚可,正妃还得是我匈奴人,这样才能表明你对我的忠心不是?”他转向我:“慕兰,你说呢?”

  我低头答道:“大王说得极是。只是正妃也好,侧妃也罢,都不是慕兰心中所想要的。慕兰只求一人逍遥自在,快活四方。”

  楚瑾墨古井般的眸子深深看着我,透露出深刻的绝望。从洛巧儿的事情之后,我们就回不去了。他夜夜在我的小院外徘徊,终于鼓起勇气进來,见我当他如朋友一般,原本以为我会心软,沒想到现下左贤王竟然要给他安排正妃,怎叫他不绝望?

  也许我此刻反对是有用的,可是首先我无意反对,楚瑾墨娶谁都与我无关,一生一世一人他做不到的。其次就算是我反对也沒用,左贤王既然开口了,又岂容楚瑾墨推诿拒绝?

  左贤王道:“我要许给你的正妃,是莫烟的妹妹,也是个玲珑剔透的美人,她和莫烟都是休屠王的女儿,你现在就去休屠王部迎娶你的正妃吧!”

  楚瑾墨盯着我,盼着我出声拒绝,见我纹丝不动,脸色渐渐苍白,语气带着绝望,咬牙道:“遵命!”

  左贤王满意地点头:“你这次去休屠王部,不止要迎娶正妃,你还要为我办件事情。大单于对于这两部打算投降大汉的传闻十分震怒,我现在就派你前去质问休屠王,务必要把这件事情办妥,绝对不能让休屠王和浑邪王投降大汉!”

  出了金帐之后,一言不发的楚瑾墨终于说道:“你真的希望我娶别人做正妃么?”

  我淡淡说道:“瑾墨,我同意不同意有什么关系呢?难道你到现在还不明白,我和你终究是无缘么?”

  楚瑾墨像是胸口被人刺了一剑,他惨笑道:“可你上次单骑到战场上來,还说若是我战死了必定为我报仇。”

  我轻叹了口气道:“我们终究朋友一场不是么?”

  楚瑾墨喃喃道:“朋友,只是朋友么?”

  也许是我不对,沒有狠心拒绝楚瑾墨,所以让他一直还抱有希望,如今他迎娶了正妃也好,这样就会彻底断了念想。我打算等他成婚之后,就离开白水城,从此之后浪迹天涯,逍遥四方。四大金刚都不存在了,我也沒什么顾忌了。

  这时候有个侍女走到我面前道:“慕兰姑娘,夫人有请!”

  我回头去看楚瑾墨,他仍旧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轻叹了口气道:“瑾墨,夫人请我,我过去瞧瞧。”

  他“嗯”了一声,我转身跟着侍女走了。

  莫言号称是匈奴第一美人,我一直想见见她,终于有了机会。当我见到她时,心中涌起了四个字:名不虚传!

  莫烟此时正抱着一只小羊羔,她低头爱抚着小羊羔,那模样不带半点尘埃,平静的面容上面挂着淡淡的微笑。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普通的少女,那平和的模样,让人不禁生出敬仰之心。

  我心中一震,这个女子太厉害了,难怪当初左贤王在处置呼延烈叛变时,沒有灭族,只杀呼延烈一人,就是为了留下莫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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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二章前往河西

  侍女上前轻声向莫烟禀报,.la莫烟抬起头看向我,对我点头露出一个微笑。饶是我是个女子,对她这一笑也有些招架不住。她的美平和庄重,骨子里却又透露着几分妖娆,让人一时分不清她究竟是天上的仙子还是地上的妖精。

  莫烟放下手中的小羊羔,对我招招手:“慕兰,我早就听说你了,一直想见见你,今日终于见到了!”

  我走上前去,行了一礼:“见过夫人。”

  莫烟笑道:“人人都说你是越西最聪慧的女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心计智谋丝毫不输于男子。可现在看了你竟然是这样是一个可人儿,真叫人想不到!”

  我低声道:“夫人过奖了,传闻的事情当不得真的。”

  莫烟叹了口气道:“传闻的事毕竟也不全是空穴來风,就像是这次休屠王和浑邪王率众叛变的事情,就决计不是胡乱传闻。”

  她话锋一转:“听说楚瑾墨与你两情相悦,你可怪左贤王把我妹妹莫小桃许给楚瑾墨做正妃夺你所爱?”

  我淡淡说道:“瑾墨胸怀大志,既然是匈奴所指派的越西诸部节度使,自然是要忠于左贤王的,能够得到左贤王厚爱结亲,这是好事。何况慕兰只想逍遥四方,对于情爱之事早就不放在心上。”

  莫烟看着我,朱唇轻启:“你的意思是你不愿意嫁给楚瑾墨?”

  我浅浅一笑:“慕兰求的是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莫烟喃喃反复念着我的话,半响说道:“我真羡慕你,竟然有这样的想法,女子一生求的是什么呢?还不是一个能够白头到老的人。”

  我见她神色伤感,不知道她是不是想起了自己的前夫呼延烈。呼延烈是被我设计陷害,在狱中自刎而死。可怀璧有罪,呼延烈娶了像莫烟这样一个绝色佳人,又怎么可能不被比他权势更大的人所觊觎?

  就算我不杀他,早晚他也会死在左贤王手中。只是这么想倒有点为自己开脱的意思了。

  莫烟道:“左贤王以为楚瑾墨许亲为由,派他去休屠王部娶亲,其实他的真正目的是要楚瑾墨阻止休屠王叛变。河西二王手中十万之众,要是都投降了汉朝,我们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我点头:“夫人说的极是。”

  莫烟忽而对我行礼,我急忙扶住她:“夫人这是?”

  莫烟抬头,说道:“我想求你一件事!”

  我忙道:“夫人先起來再说。”

  莫烟起身,道:“我想请你帮我救出我妹妹莫小桃!”

  我皱眉,莫小桃和莫烟都是休屠王的女儿,莫小桃已经许给了楚瑾墨,这事怎么也轮不到我來管吧?

  莫烟见我不语,急急道:“你的智慧谋略在越西已经人尽皆知,我害怕这一次小桃会被连累枉死,你一定帮我把小桃带回來!”

  我为难道:“这…”

  我原本的打算是从匈奴回去白水城就带着朵丽丝远走,不再留在越西。可沒想到现在莫烟竟然会求我去休屠王部带回莫小桃,我该答应她吗?

  莫烟又要再拜:“求你了,慕兰姑娘!”

  我忙道:“夫人,这事我现在不能答应你,容我考虑下。”

  从莫烟处回來后,去见了楚瑾墨。沒想到楚瑾墨一下就猜出莫烟找我的目的:“她是不是要你和我一同前往休屠王部?”

  我惊讶道:“你怎么知道?”

  楚瑾墨淡淡说道:“其实我也有这个想法,只是这次去河西的事情十分凶险,休屠王浑邪王两王已经决定叛变,我作为匈奴使者前去质问,只怕是有死无生,左贤王毕竟还是不肯任我壮大越西,自由发展。”

  我心中一震,左贤王真是好谋划!先借着楚瑾墨之手铲除越西所有的势力,再将楚瑾墨派往河西做使者,那二王已经心生反志,说不定一不做二不休就宰了楚瑾墨。这样一來,越西人只会把这笔账记在叛变的二王和大汉身上,而不会怪他左贤王。

  楚瑾墨盯着我:“你可愿意陪我一起去河西?”

  我叹了口气,道:“如果只是莫烟叫我去救出莫小桃,我恐怕还是要拒绝的,因为毕竟这事和我沒什么关系。”我顿了顿:“瑾墨,这是我能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了。”

  楚瑾墨古井般的漆黑眸子荡起一丝涟漪:“你的意思是?”

  我道:“这件事情之后,我就要离开白水城了,希望你能成全。”

  楚瑾墨脸色一变,眸子中划过一丝疼痛,半响抬起惨白的脸庞,说道:“好,我答应你!”

  这次无论是否能够成功,我已经决定离开白水城,离开楚瑾墨了!我和他纠缠得越久,对大家都沒有好处,不如离去。

  我和楚瑾墨一起拜别左贤王,前往河西。一路上我想起了从前的许多事,想着跟随霍去病在这里征讨四方,势如破竹。沒有想到,从居延海到河西走廊,我竟然把从前我们两个人走过的路,又独自走了一遍。

  到了休屠王部的时候,远远见到一群人正在马上打马球。匈奴马上民族,民风彪悍,我在人群中见到不少女子。

  忽而马球朝着我飞來,我避闪不及,眼看就要被当头砸中,我发出一声惊呼:“啊!”

  接着眼前一道黑影,楚瑾墨扬着马鞭甩成了之字型,三两下就把马球的力道卸去。转头问我:“你沒事吧?”

  我摇头:“沒事。”

  此时一个少女策马跑來,她身着一身绯红色的短袍红衣,额头上横挂着一根发带,发带正中镶着一颗红宝石挂在眉心,看上去娇媚动人。

  少女冲着我们喝道:“我的马球呢!”

  楚瑾墨淡淡道:“你这样乱打一气,伤着人怎么办?”

  少女嗔怒道:“我爱打谁就打谁,你管得了吗!”说罢手中马鞭就朝着楚瑾墨甩來,楚瑾墨动都沒动,我都沒看清楚他是怎么出手的,少女的马鞭已经被他牢牢握在手中。

  少女挣扎了几下,都无法挣脱出楚瑾墨的手掌,小脸气得通红,转头对着后面的人群喊道:“我被人欺负了,你们都是死人吗,还呆呆看着做什么!”

  后面的侍卫恍然大悟,就要上來相助。突然传來一个极其浑厚的声音:“小桃,不得无礼!”

  众人让开一条路,我见到一个身材彪悍,衣着华丽,腰间插着一把弯刀的中年男子走上前來,他的脸上有着如风雕刻过的痕迹,显露出他的阅历和地位。

  楚瑾墨手轻轻一放,少女一直紧紧抓扯着马鞭,一不小心险些从马上摔下來,她红着脸,又要举起马鞭朝楚瑾墨挥來。

  那男子喝道:“住手!不得对节度使无礼!”

  少女恨恨地瞪了楚瑾墨一眼,转身跑了。

  中年男子走上前來拱手道:“欢迎使君大驾光临,我是休屠王。”

  我跟在楚瑾墨身后被迎进了休屠王的营帐,刚才那个少女也在帐篷之中,坐在休屠王身侧,见到楚瑾墨对他做了一个鬼脸。

  休屠王道:“左贤王派使君來迎亲真是高兴,越西是个好地方,今后小桃去了我也放心。”

  那少女便是莫小桃,听到此话,恶狠狠地朝着楚瑾墨瞪來,仿佛示威一般。

  休屠王叹口气道:“你看我这个女儿,从小给惯坏了,以后跟着使君,还望使君多多包涵。”

  楚瑾墨淡淡道:“迎娶侧妃是左贤王的命令,瑾墨不敢不从,令嫒跟着我,恐怕是要受苦了。”

  “什么?侧妃?”休屠王说道。

  楚瑾墨点头:“是侧妃,正妃之位瑾墨心中已有人选。”

  莫小桃猛地站起身來,红着脸道:“谁稀罕嫁给你!”说罢扭身跑出了帐篷。

  休屠王冷冷道:“左贤王说是嫁给越西之主做正妃,我想这门亲事也不至于委屈了小桃,可使君现在说是侧妃是什么意思?”

  楚瑾墨不紧不慢道:“休屠王考虑我的亲事是不是为时过早了?眼下恐怕你就要杀头灭族了,我能给你女儿一个容身之所,你该感激我才是!”

  休屠王猛地拔出佩刀:“大言不惭,竟敢在我的地盘上放肆!”

  楚瑾墨连脸皮都沒有抬一下,纹丝不动。休屠王手握着佩刀,死死盯着楚瑾墨,一把将刀甩在地上,哈哈一笑:“果然好胆色!我生平最是敬重英雄,來來來,我敬你一杯!”说罢举起了马奶酒。

  楚瑾墨举起酒盏,一饮而尽,说道:“休屠王,你在河西经营多年,好歹也是雄霸一方的霸主,如今你竟然要投降汉朝,去了之后流落异乡,汉朝可不可能给你划出一片水草丰盛地地盘供你几万人生存!如今你还不是死到临头了?”

  休屠王脸色一变,说道:“我原本也不想投降,可我自从两次被霍去病大败,单于对我就日益生疑,以为我是为了保存实力,不愿跟汉军交战,才让别人挡在前面做了炮灰,天神知道,汉军这只军队來无影去无踪,鬼影一般就出现在我的身后,我想调转枪头根本就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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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三章临阵反悔

  休屠王如同上了年纪的人一般,絮絮叨叨地给楚瑾墨讲述河西之战,他是怎么防不胜防才输掉的,又大骂霍去病打仗沒有章法,带着一万骑兵神出鬼沒,竟敢大迂回到他的背部包抄,还把他的祭天小金人给抢走了。

  楚瑾墨脾气一向甚好,只静静听着不说话,而我在旁边听着却是肚皮都要笑破了。沒想到这个休屠王竟然是个话唠。

  最后休屠王又大骂浑邪王拖他一起下水投降汉朝,搞得他现在被单于下了追杀令,沒有办法在匈奴立足,两边不是人,只好投降汉朝。

  楚瑾墨听他讲了大半个时辰后,终于说道:“休屠王,我劝你这件事情还是多加考虑,汉人有句话叫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汉朝和匈奴两军打了几十年仗了,彼此死伤都以数十万计,你想你去了汉朝,汉武帝能给你好果子吃?你怕他有一天想起來你是匈奴人,一刀把你斩了祭奠死去的汉军将士?”

  休屠王身躯一震:“这…这?使君看我可怎么是好?”

  楚瑾墨道:“这件事情,我劝你还是就此打住,留在河西,你好歹也是个王,有自己的牧场草场,再怎么不济,也不需要看人眼色做人,你若是肯回头,左贤王一定帮你给单于美言,保你不死。”

  顿了顿,楚瑾墨继续道:“要是你一心投降汉朝,不仅匈奴再也容不下你,汉朝的君王从來都是反复无常,恐怕也容不下你。到时候不光是你,你的数万部众恐怕都会被汉人屠杀殆尽!”

  休屠王大汗淋漓:“多谢使君提醒!我其实也有这样的顾虑,你放心,这事我不干了,我这就去跟浑邪王说,大家一拍两散,各走各的,他要去投降,他自己去,老哥我可不奉陪了!”

  说罢休屠王起身,急急忙忙出了营帐找浑邪王去了。

  我对楚瑾墨道:“休屠王此去必定有死无生,他回不來了,我们任务完成了,赶紧走吧!”

  楚瑾墨奇道:“你怎么会知道?”

  我咬咬牙,说道:“现在投降的事情已经是箭在铉上,他临阵反悔,你以为浑邪王会怎么做?还敢一个人去找浑邪王,不是送死是什么呢?”

  楚瑾墨盯着我道:“你原來早就知道了!”

  我点头:“很多事情,的确早就知道,但是我不能说。”

  我这里的话意思是我是來自未來的人,很多事情当然是未卜先知,可这话我不能告诉楚瑾墨,虽然我知道历史依旧会朝着固定的轨迹而去,但是我不敢冒险,蝴蝶效应的威力很可怕。

  楚瑾墨依旧深深地看着我:“慕兰,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好像有隔阂了,我们中间有了一堵墙,可我不知道怎么才能越过这道墙。”

  我叹口气道:“或许,这道墙是我们自己筑成的呢?”

  楚瑾墨低头不语,我道:“我要去找莫小桃了,我答应她姐姐把她带回去。”说罢我挑开门帘走了出去。

  等我找到莫小桃时,她正一个人在小山坡上拿着她的小马鞭抽打着草地,一边恶狠狠地念叨:“我讨厌你!讨厌你!”

  我走了过去,问道:“你讨厌谁啊?”

  莫小桃猛地转身,见到我,盯了半响,奇道:“原來是你!”

  我点头:“是我。”其实刚才我认出她了,只是沒有说明。我曾经在大都尉府上见过她一次,当日她冤枉我的侍女朵丽丝偷了她的钱包,把朵丽丝带去毒打了一顿,被我及时赶到救走了朵丽丝。

  莫小桃道:“哼!沒想到你竟然和他是一伙的!”

  我淡淡一笑:“他?他是谁?”

  莫小桃脸上一红,布满红霞:“可不就是他么!楚…”

  我正色道:“你姐姐莫烟叫我带你走,你父亲休屠王打算投降汉朝,你快跟我走吧!”

  莫小桃想了想,摇头道:“姐姐那里我不爱去。”

  我道:“那你想去哪里?”

  莫小桃低头,小声问道:“他…楚瑾墨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我轻叹了口气,我虽然不再爱楚瑾墨,沒想到他还是很有行情的。就这么打了个照面,就轻易地俘获了一颗少女的芳心。可现在的我竟然生不出半分醋意,也许是楚瑾墨背着我娶了洛巧儿为侧妃这事对我來说太深刻,心中竟然再也起不了半分涟漪。

  我走过去,拉着莫小桃,和她并肩坐在草地上:“楚瑾墨是一个很好的人,宽容厚德,平生不见喜愠,为人大度,对违逆了他意思的人也不会怪罪,对属下更是不吝封赏。”

  莫小桃红着脸,盯着我,我继续说道:“以前曾经发生过部众离散的事情,可楚瑾墨不仅不怪罪那些人,还任由部众离散,可见得他胸怀宽广。”

  莫小桃急忙道:“那后來呢?”

  我道:“后來走了的人又都回來了,连令部族都有來投奔的,因为他的宽厚是人心所向,白水城在他治理下人民安居乐业,现在他扫平了越西所有的敌对势力,成为了越西之主。”

  莫小桃心生向往,喃喃道:“沒想到他竟然是这样一个人。”

  我点头:“是啊。”

  莫小桃红着脸道:“那你可是他的侧妃?第一次见你时,你就说你是他府上的人。”

  我摇头:“我不是他的妃子,我们…我们是朋友。”

  莫小桃又问道:“那他说他要迎娶的正妃是何人?”

  我尴尬道:“呵呵,这个…这个我也不清楚。”

  莫小桃咬着嘴唇:“要是我知道他喜欢的女人是谁,我一定要和她比个高下!看看谁才是这草原上最美丽的女子!”

  我趁机道:“既然如此,你也要和我回去见莫烟不是。”

  莫小桃眼睛转了转道:“你留在他身边这么长日子了,一定知道他喜欢什么,你都告诉我好不好?”

  “这…”我迟疑道。

  莫小桃拉着我的衣袖,急急说道:“我要在成亲之前就得到他的心,你告诉我,我就跟你回去见姐姐!”

  我叹了口气:“那好吧。”

  我扭头开始想楚瑾墨到底喜欢什么呢?想了许久居然不得要领,平日里和他在一起时,总是按着我的喜好來,细细想起來,我竟然不知道他的喜好。

  在莫小桃的催促下,我终于想起楚瑾墨似乎对我泡的茶似乎情有独钟,只是这幻化花草的本事却也不是一时三刻就能学得会的。

  莫小桃见我犹豫,道:“你说茶?我们这里也有茶!不过是茶砖,应该差不对吧?”

  我道:“那也得看了才知道。”

  莫小桃急忙站起身,拉了我:“那我们现在就去看看!”

  我一边被她拉着往她的帐篷去,一边摇头,看來爱情真不是个好东西,一旦爱上了,谁都会变成傻子!

  在莫小桃的帐篷里,她翻出了一块茶砖,我掰开一小块细细磨碎,泡了茶,握住茶盏一摇晃,打开茶盖,在杯底幻化出一朵绽开的牡丹花。莫小桃啧啧称奇,强烈表示想学。

  我回到帐篷时吓了一跳,楚瑾墨竟然坐在我的帐篷里,我尴尬一笑:“你怎么会在这里?”

  楚瑾墨盯着我,正色道:“慕兰,你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

  “什么?”

  楚瑾墨站起來走到我面前,一步步逼近,他近一步,我退一步,等被他逼到无路可退的时候,他抓起我的手,字字句句清清楚楚说道:“我要娶你做正妃!”

  “可你不是答应放我走吗?”

  楚瑾墨摇头:“我反悔了,我今生今世只爱你一个,绝不会娶别人做正妃!”

  话音刚落,门口传來啪地一声重物坠地,莫小桃端着茶盏兴奋跑进來:“慕兰姐姐,你看我刚才练习的结果!”见到楚瑾墨和我的对话,手中茶盏落地,不可置信地盯着我和楚瑾墨。

  楚瑾墨握着我的手仍然不肯松开,莫小桃眼眶一红:“原來你是在骗我!”转身就跑了。

  我叹了口气,挣脱他:“你是何苦由來?”

  我刚想出去找莫小桃,忽然下人慌慌张张來报:“不好了!休屠王被浑邪王杀死了!”

  楚瑾墨身躯一震,说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來人道:“小的听大王的吩咐,一直跟着休屠王,眼见到他进了浑邪王的帐篷,里面一会儿就传來了争吵声。小的大着胆子偷偷在外偷听,原來是休屠王反悔了,不愿意投降,浑邪王不同意两个就吵了起來。”

  “后來呢?休屠王怎么会被杀死?”

  來人继续道:“休屠王和浑邪王吵起來之后,片刻就看到休屠王怒气冲冲地从浑邪王的帐篷出來,可是沒想到浑邪王也追出了帐篷,趁休屠王不备,一刀就从后面杀了他!”

  楚瑾墨看着我道:“事已至此,我们不能再这里呆坐着了,我们马上离开此地!”

  我道:“可是莫小桃?”

  楚瑾墨抓着我的手:“來不及了,快走!”

  刚刚走出帐篷,门外齐刷刷地围了十几个侍卫,手中拿着明晃晃的大刀,一个锦衣华袍,满头扎着辫子的中年男子走上來道:“越西节度使,楚瑾墨,楚使君,幸会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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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四章重逢去病

  这人便是河西双霸之一的浑邪王,在斩杀了休屠王之后,他立刻带兵包围了休屠王部,接管了休屠王的兵权。知道匈奴派來了楚瑾墨,二话不说,就把我们拿下了。

  还好浑邪王虽然打算背叛匈奴,好歹楚瑾墨是越西之主,虽然臣服匈奴到底不是匈奴人。二來楚瑾墨与他无怨无尤,他也不愿意与越西结怨,所以并沒有把我们如何,而是待如上宾,引进了帐篷。

  浑邪王道:“使君不用慌张,这事过去之后,我自然会派人把你送回白水城。”

  楚瑾墨淡淡看着他:“浑邪王,你果真要投降?”

  浑邪王咬牙道:“那是自然!大单于以为我是保存实力,才不肯与汉军主力硬拼,可是两场大战打下來,我的精锐已经损失殆尽,我又何苦一直给他人做嫁衣裳!可悲的是大单于竟然为了打了败仗就要杀我,吞并我的地盘,我是不得不降大汉!”

  楚瑾墨还要开口以三寸不烂之舌游说,浑邪王摆手道:“使君这件事情不用多言,我已经杀了休屠王,把自己逼上了绝路,我现在已经沒有了回头的可能,只有投降大汉一条路了!”

  楚瑾墨皱眉,浑邪王又道:“我主意已定,休屠王想反悔,这个反复小人,事到临头又变卦,敢耍我,光明就在眼前又想把我拉回去,想害我沒门!使君,你就陪我走这一遭吧!”

  浑邪王杀了休屠王后,休屠营大乱。浑邪王立刻下令手下军士将休屠王的阏氏以及王子日磾全抓了起來,宣布接管休屠王部队,前往黄河北岸,奔向光明的彼岸。

  而楚瑾墨和我也被一起请进了队伍,更糟糕的是浑邪王下令将我们分开严加看守,这么多人我一时找不到楚瑾墨,跑是跑不掉了。

  浑邪休屠两王为匈奴大族,其众号十万,如若真心归附大汉,这可是送上门的美事,汉武帝必定要敲锣打鼓唱歌跳舞以示庆祝。但若是诈降,而欲趁其无备偷袭大汉边郡呢?那可就是引狼入室惹祸上门了。

  万一如此,汉武帝必为胡虏所笑,千载不可复也!显然,这是一次机遇,也是一次冒险。所以慎重,要慎重。不能被送上门的肉包子毒死了狗,饿死事小,丢人事大。

  于是,汉武帝派四万大军前來武装受降,一颗红心,两手准备。如果是真降,朋友來了有好酒,到时可别怪我们太热情。如果是诈降,豺狼來了有刀枪,到时可别怪我们太心狠!

  另外一边,浑邪王与休屠王接到汉朝的指令,让他们率领部众在黄河北岸接受整编。地点选在汉国境之外,这显然是出于国土安全之考虑。

  然而事情果然沒有那么简单,临行之前,休屠王反悔了。毕竟,投降对军人而言,是种巨大的耻辱。况且此去汉朝,前途未卜,他舍不得美丽的祁连山大草原,他更不愿做一个臣服强者的小可怜。

  浑邪王杀了休屠王之后,载着毡房器械、赶着牛羊牲畜,拖着家带着口,终于來到了黄河。黄河两端汉军匈奴双方遥遥相望,老对手再次重逢,竟然是这种情景,当真令人嗟叹。

  我遥遥望着对面的汉军大旗,一个霍字陡然出现在眼前,一时间全身剧震,心中翻起惊涛骇浪。

  千年时空的错乱,命盘的翻转,深陷其中的我对霍去病情愫渐浓,无奈伤心诀别后,远走越西。国土纷争,战火纷飞,在沙场之上陡然相遇,而我究竟该何去何从?

  周围的人群喧闹,但是对于我來说,眼中只有那个霍字,我久久不能动弹,不知不觉中轻轻说出一句:“怎么是他?”

  身边响起了一个声音:“怎么又是他!”

  霍去病两战河西,是老对手了,这地方熟悉,情况也熟悉,汉武帝派他來武装受降是再合适不过的。

  霍去病在汉人中是战神,可在匈奴人眼中就是恐怖的代名词,想起他那诡异莫测的战法和血洗祁连山的河西之战,我发现周围的匈奴军队出现了骚动。

  此次受降,出师不利,先是休屠王临阵反悔,被浑邪王所杀。然而就在此时,又出事儿了。

  原來,匈奴的小王以及副将们看到庞大的汉朝军队,又大多不肯降了,他们的想法跟休屠王差不多,总之是一种命运操于人手的无助感,让他们悲怆,让他们恐惧,这样的心理在匈奴人中像瘟疫一样的蔓延着。

  终于,有人忍不住拨马掉头,振臂高呼道:“不愿降者随我北归!”一声呼,万人应,顿时,望风从者无可胜数,浑邪王傻眼了。

  什么时候哗变不好,偏偏这个时候哗变,而且人数如此之多,这下连心狠手辣的浑邪王也一时束手无策了。

  我策马观望,知道现在必须当机立断,否则只拖上片刻,事情就将无法收拾。我遥遥望着对面阵营中的霍字大旗,去病,你会怎么控制这个局面呢?

  这时候一骑如飞,驰入匈奴乱军之中,径直奔至浑邪王面前,睥睨四顾,道:“浑邪王,你可是真心归顺我大汉?”

  身穿黑色盔甲,腰佩飞鸿宝剑,不可一世的英气面庞。霍去病!他竟然以其惊人之机智果断,单骑闯入匈奴乱军之中!

  所有匈奴人都惊呆了,正在跑的,还沒跑的,除了跑远的,全被霍去病超凡绝伦的胆气给震住。

  这,便是一个天下名将的自信与威势。当年项羽喑哑叱诧,千人皆废。今日去病单骑闯营,万人俯首。

  原本炸锅了一般的原野,顿时一片宁静,匈奴人气为之夺,胆为之摄,可怜浑邪王惊魂未定,呐呐然口不能言。

  浑邪王回过神后,心悦诚服地跪了下來,道:“霍将军单骑见我,坦坦之心,皓如日月。小王腑愧难当,只愿诚心归附,万死以报将军。现在哗变作乱者,皆为之前受休屠逆王蛊惑的部众,事发突然,小王无为约束,一切听将军命令。”

  霍去病欣然下马,扶起浑邪王,笑道:“既然如此,我便替大王清理门户!请你们等真心归降者,速速放下武器,原地不动。凡是拿着武器的,乱跑者杀无赦!”

  浑邪王又跪了下來:“一切听凭将军处置。”

  霍去病翻身上马,又旋风般驰回汉阵,立马扬剑,高声命令:“浑邪王已降。令鹰击司马赵破奴率兵五千在此监视。其余将士,随我追击匈奴其余亡者,放下武器者不杀,顽抗者格杀勿论!”

  全军立时爆发出一阵山呼海啸:“将军威武!将军无敌!”

  也难怪大家激动至此,人这一生或许不能创造传奇,但只要参与并见证了一段传奇,哪怕只有一次,足矣!就像今日骠骑将军之传奇,便已深深铭入大家的脑海,情景永在,毕生难忘。

  霍去病挥手止住欢呼声,策马一声长啸,率军追入大草原,朝着不肯投降企图逃跑的匈奴人杀來。

  我被周围的人群越挤越远,不知道自己是该逃还是该留下,从见到霍去病那一刻起这颗心仿佛就不是自己的了。眼睛一直跟着他,心也一直跟着他。

  人群中骚扰越來越大,不愿投降的,愿意归顺的,拿不定主意的,一时间万人的队伍乱成了一团。

  霍去病率军掩杀过來,匈奴人本就无心恋战,只想逃跑,一时间汉军如饿狼入羊群,勇武绝伦的汉军将士手起刀落,无数匈奴叛军被斩杀。

  汉军那要将人震聋的狂吼和匈奴叛军临死前凄厉的惨叫同时传入耳中,我终于清醒过來。

  “抽鞭,快跑!跑啊!”

  满耳都是杀戮声,血光映红漆黑的眸子。“啊!”又是一声惨叫。我转头,惊惶的眼眸对上一道叫人停住呼吸的目光。

  霍去病骑着马,就在眼前,威风凛凛,不可一世。当目光相遇,我已经心碎了。我从不知心可以碎得如此轻易,沒个声响,就散成了千万瓣。泪眼婆娑中,我惊觉,霍去病正策马越过营地边缘的围栏。

  我立刻不假思索地勒转马头,挥鞭。跑吧,跑吧,在百里茂林中狂奔,逃开这人,再不要相见。这感觉如此熟悉,像当日我被关在牢房中看着火起时的重演,同样肝胆俱裂,心痛似绞。

  “兰儿!”身后传來霍去病的吼声。

  我闭上眼睛,抽鞭,任风呼呼地刮在双颊上。别追,已经无可挽回,沒什么可以挽回。泪水模糊双眼,依稀看见往日他温柔的笑容。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挥鞭,再挥鞭!不顾刮得脸生疼的风,只要逃出他目之所及,逃出有他呼吸的天地。

  身后马蹄声仍在,霍去病在追。我疯了似的,只管向前冲。两人两骑,在黄昏淡红色的天光中疾速地穿过茂密的树林,直冲山峰之巅。

  不顾一切的策马狂奔仿佛持续了一个轮回,我再次举起手中的鞭,骏马竟猛然嘶叫一声,前腿立起,将我摔了下去。

  “小心!”霍去病的惊呼传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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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五章堕入山崖

  我重重摔在草地上,一阵头昏眼花,咬着牙勉强站起來,终于明白自己的马为何忽然剎步,前面竟是深不可测的断崖。

  面对沒有退路的断崖,我居然平静下來,站在断崖边上,悠然回头,朝正欲飞身扑上來的霍去病微笑,柔声道:“数月不见,少主可好?”满怀柔情,眼中泪光颤动,依依不舍地凝视霍去病。

  霍去病盯着我,激动说道:“你沒死,你真的沒死。我刚才看到你的脸,那一刻觉得自己的心跳都要停止了,兰儿,我找到你了,终于见到你,太好了!”

  他此刻的真情流露却再也无法弥补我当日心头所受的创伤,我忍住泪,垂首轻问:“少主为何要追來?”

  霍去病徐徐举步,在我面前停下。“为了你。”霍去病沉声应道,牵过坐骑,翻身上马。坐定后,霍去病在马上伸出手,凝视着我:“随我上马來,我们回家。”

  我如遭落雷,浑身一震,仰头凄声道:“去病!”恍若三生三世的哀怨情愁在一剎那都全数涌來,道不尽其中酸甜苦辣,只余流也流不完的热泪。

  霍去病沉默半晌,叹道:“你肯叫我名字,可见得不再逃避了。”仰天长笑,状极欢畅,笑罢低头,眼中透出前所未有的温柔,伸手道,“兰儿,到我这來。”

  我静静凝视那满是茧子的宽大手掌。还记得它的热度吗?这只手曾经紧紧握着我,我的哭泣和欢笑,都是这只手的主人。

  这手递在半空,稳重得仿佛永世不会移动半分。又是一个抉择,魂魄寻得一个归宿,便要忘尽大漠、越西还有所有的前尘往事。

  只是从此以后,真能忘却?我的手,千斤重似的,艰难抬起。一寸一寸,怯生生地,穿越千年时光,穿越纷飞战火,穿越不知道谁辜负谁的相思意。

  一寸一寸,移动。终于轻轻地、轻轻地触到那温暖的手掌。“啊!”手被蓦然握紧,一股大力涌向腰间,双脚已经腾空,被扯入马上人的怀里。

  霍去病熟悉的笑容映入眼帘:“兰儿,月亮出來了。”我仰头,果然,月亮出來了。好亮,弯弯的,哪家的银盘子,笑弯了腰?

  “我对月起誓,今生永不相负。”霍去病一字一顿认真道。

  我看着他深邃的眼睛,闭眼低头,从见到霍去病的那一刻起就整个人都处于魂魄游离状态,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真的原谅他,不知如何能再面对他。

  清冷的月光下,霍去病拥着我,取道云崖索道回营。

  “为何皱眉?”霍去病在马上低头看着怀中的我。

  我蹙眉,迷惑地说:“说不出來是什么感觉,只是觉得心里闷闷的。”

  “有什么可闷闷不乐?”霍去病低头轻轻吻我的发际,安慰道,“以前的事情都过去了,什么都不要再想了。”

  云崖索道在望。

  “我……能问你一件事情吗?”我忐忑不安地打量霍去病。

  霍去病不露声色道:“问吧。”

  “那天,你为何沒有出现?”这是一直困恼我的问題,我想知道答案,可是又害怕知道答案,但是如果我永远都不知道答案会不会好受些呢?

  “那日你和光弟出去骑马,光弟一人跑回來找我,说你和李梓微被抓走,分别关在两个城南城北。我当时就要去救你,可是舅舅正好与我在一起,舅舅说李梓微是李广老将军的女儿,万不可让她出事。我沒办法违逆舅舅,只好先去救了她。等我赶到你那时,只见到一片火海…”

  我凄然一笑:“果然你不是沒有來,而是去救了别人。”

  霍去病内疚道:“对不起!”

  他还要再说什么,突然间,索道忽然猛地摇晃起來,发出危险的嘎吱声。

  “怎么了?”霍去病觉出不妥,一扯缰绳,人与马立在索道上。

  索道的另外一头站着一个人,我眯眼一看,这红衣女子不正是莫小桃吗?此时莫小桃面无表情地盯着我,冷冷说道:“慕兰,想不到你竟然是汉军的奸细,你凭什么能得到楚瑾墨的心?”

  我道:“莫小桃,你想做什么?”

  莫小桃忽而咬牙切齿道:“你死在这里,楚瑾墨会以为你是在混战中被汉军杀死,你就安心地去吧!”

  电光石火间,我明白过來,莫小桃因为知道楚瑾墨对我的心意,起了杀心,所以弄松了索道等待我的到來。

  嘎吱……嘎吱……

  快要崩断的索道发出令人心悸的刺耳声音。

  我几乎魂飞魄散,对霍去病尖叫道:“快退!索道被割断……”还未说完,索道轰然从中断开,我身体一轻,已经失去任何支撑,直直向下坠去。

  “啊!”

  在空中,手腕猛然被人拉住,原來是一同下坠的霍去病一把扯住了我。狂风掠过耳爆急速下坠中,霍去病勉强揽到我的腰,将我紧紧护在怀中。

  我闭上眼睛,直直坠向下方黑漆漆的人迹罕至连地图都沒有标明其中情况的恐怖深谷。

  风往耳中猛灌,我紧闭双目,只感觉霍去病温暖的大掌用力搂着自己的腰,整个人被猛地一掀。原來霍去病在半空中,搂着我用尽全力翻了个身,将自己的脊背对准下方。

  几声咔嚓的脆响后,我们穿过茂密的林子,随着被撞得七零八落的断枝继续下坠。这百年老林树木高大茂盛,横枝层叠。

  咔嚓声中,撞穿层层厚实的枝叶,下坠之势弱了几分,我知道快要着地了,深知必无幸免,搂紧了霍去病,再不肯松手。

  这也该算生死相随了。

  扑腾!扑腾!安静的老林里发出两声沉闷的声音。身体触地,沒有听见预想中身裂骨碎的声音,只是两声古怪的声音,地似乎是软的,身体竟笔直插入那软绵绵的土地中,将两人下坠的强大冲力完全化解。

  我睁开眼睛,不敢相信自己依然还有命在。霍去病和我同时向四周看去,都“啊”的一声叫起來,又惊又喜。这片野林不知长了些什么野果树,连绵数里。

  由于幽深偏僻,从无人迹,因此花自开自落,熟透的野果无人采摘,也落在树下,年复一年,落下的野果和花叶积成厚厚一层,现在恰好又墅熟落地的时节,腐烂的果实和花叶淤积成足有大半个人高的救命垫子。

  因缘造化,前有层层叠叠的茂密枝叶阻挡,后有天然的厚垫子缓冲,竟救了我们一命。

  当真是天无绝人之路,霍去病朝着我展开笑容,我唇角微勾,笑意未展开时,却忽然凝住,露出一丝古怪神色。

  见我这般模样,霍去病笑容也凝住了,漆黑的眼眸瞅着我。

  我想起落地前他坦诚当日碍于李广老将军而去救了李梓微,弃我于不顾的事情。脸色越來越沉,到后來竟如同蒙上了一层寒霜,转身从这片深到胸口的果叶中走出,在略高的地方选了一处沒有累积太多果叶的平地,坐下休息。

  霍去病怅惘地看我走开,愣了一会儿。脱下身上脏兮兮的战袍,右臂上鲜血直流,指间不停滴落殷虹,我蓦然一颤,又狠心别过脸去。

  霍去病见我不理他,自己从战袍里掏出一包常带在身边的上好的金创药,撒在伤口上,然后用牙齿袍爆撕出布条來包裹伤口。

  “兰儿…”霍去病小心翼翼叫我的名字,“我当日碍于李广将军而先去救了李梓微,我也派了人去救你。可当我救下李梓微,再赶去找你时,我才知道自己竟然错得这般厉害。”

  我冷笑道:“我只是个下人,当然不值得少主费心。”

  霍去病叹了口气,继续说道:“我去的时候,只看到大火滔天,我整个人像是疯了一般冲进火海,可是只在牢房中找到一具烧焦的尸体。我当时以为那是你,你知道我有多后悔吗?”

  我不答话,心中却想起了当日在火海中等待他的绝望心情。

  “后來我检查骸骨,发现身形和你不一样,我才知道那不是你。那些日子我把整个长安城都翻过來了,可是都找不到你,你就像凭空消失了一般。直到前去匈奴打探的赵破奴回來跟我报告说在匈奴见到你,我才确定你沒死。”

  “我说过要好好对你,却让你一个人被抓走,而且还沒有先去救你。我知道自己错了,想弥补你,可你究竟上哪儿去了?直到那天我在院子里捡到你的丝帕…”霍去病说着从怀中小心翼翼取出一方丝帕,打开,里面他送我的梅花耳环。

  “当我看到这丝帕的字迹和耳环时,我才知道我伤你伤得有多深,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这是你的心愿,可我竟然让你失望离去。”

  我别过脸去,不说话,眼泪却如同珠子,一串串掉下。只有在他的身边时,才能任意绽放我的快乐和痛苦。这就是我深爱的人呵,可我害怕,怕这一切都是一场梦,过去经历的事情实在太痛苦。

  那晚通宵立在屋顶,看了他的屋子一夜,清晨时将他送我的梅花耳环和写着的丝帕扔进了院子,终究他还是捡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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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六章近情情怯

  我猛地站起身,从他手中抢过丝帕,远远丢了开去。

  霍去病颤声道:“你…不肯原谅我么?”

  我语气冰冷:“慕兰不过是一个普通女子,实在承受不起霍将军错爱,你弃了我,去救李将军的女儿自然是无可厚非!”

  “对月起誓,永不相负。”我反复念了两次,忽然仰头放声大笑,“哈哈……慕兰呀慕兰,你这个傻子!”笑声凄厉入骨。

  霍去病听得心都寒了,在战场上面对匈奴的千军万马时也未曾有过这如置身冰窟般的冷,脸上血色尽退,颤着唇道:“我……我……”

  他为了卫家的权益,顺从卫青,不肯得罪李广,而弃我于不顾。我心中的这份委屈和悲痛又如何能轻易化解?

  听到霍去病“我”了半晌,我心里发堵,眼泪潸潸落下來,竟是一个字也说不出來。

  月高悬空中,林中寂冷无比。霍去病摇摇欲坠,虚弱地靠在树干上,好半天才缓缓坐下,启唇低声道:“你不要着凉,我生火好吗?”

  我靠着另一棵树曲腿而坐,目光一直对着别处,面无表情说道:“你爱做什么便做什么,你的事和我无关!”

  霍去病一怔,点着头连说了两个“好”字,只是抿着薄唇冷冷一笑,站了起來,转身就走。

  “去哪?”我听见他的动静,冷冰冰问了两字,目光还是沒移过來。

  霍去病气恼道:“自然是去做风流快活的事情!”也不管我如何反应,便踯躅林中。

  霍去病这一世从未有过像今日这般卑躬屈膝和人说话。他天生富贵,深得汉武帝喜爱。从小便是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人,从未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今日再三跟我好言好语,我都给他脸色看,难怪他也有些生气了,可我却怎么也无法接受他的道歉。

  当下我重重哼了一声,待他走开了,又忍不住转头看。

  黑暗中,听到霍去病的脚步并未远去,见他只是在附近的矮丛中弯腰拾掇,并沒有走远,暗自放下心來。这种野林里猛兽毒物颇多,普通人多半沒命走出去。这样一想,心里虽然恼恨自己心软,目光却更离不开霍去病。

  不一会儿,霍去病走回來,战袍下摆兜了许多东西,哗啦啦全倒在我面前,有刚刚成熟的色泽不错的果子,有不知名的草根。我把脸侧过去,和他走开时一个姿势。

  霍去病坐下,拿起一个果子,悻悻道:“这林中的野果虽然能吃饱肚子,不过我猜你肯定认为我不安好心,你还是不吃为妙。”

  我不做声,霍去病又抓起刚刚挖來的草根:“这些草药自然也是有毒的,你还是不要用的好,刚刚坠落时身上被刮到的伤口流血说不定血腥味就会招來蛇蚁毒虫。”

  霍去病赌气说了两句,见我还是不理不睬,更心灰意冷,便不再说话,自己拿起一个果子放在嘴里嚼,嚼了几口又扔掉,背靠着树干上发愣。

  林风到了午夜更为猖狂,寒入人心。

  两人都不做声,目光也不相碰,我低头看脚下,霍去病脸转向旁边。相距不过数尺却觉得隔了千里,怎么也靠不到一起,说不出的冰冷。

  想起不久前他在断崖上的誓言,就如一场奇怪的梦。就算是梦,也醒得太快了。

  我乏累无比,觉得快虚脱了,可眼睛怎么也闭不上,偷偷瞅一眼石头似的一点动静也沒有的霍去病,眨眨眼睛,泪珠又忍不住顺着脸颊无声滑落。开始还用手背抹抹,后來索性不抹了,就让泪不停淌着,心里反而痛快了几分。

  霍去病侧耳听着我的哽咽,忍着不去看我,终究走了过來,把外袍脱下披在我身上。我哀怨的目光移向霍去病,咬咬唇,不说话。

  霍去病弯腰拿起那些扔在地上的草根,走到我身侧。忐忑不安地伸手,触触我手臂上因为摔下來而受的擦伤。

  “你这个人啊,不像我,皮糙肉厚的,又经常受伤。你这几处擦伤还好只是皮外伤,不然现下沒法治疗,可就坏了。”

  我身子一僵,脸色依旧阴沉,但却沒有做声,也沒有动作。霍去病似暗松了一口气,抿着唇,用石头把草根磨出汁,均匀涂在我的伤口上。

  右臂一阵冰凉,说不出的舒服。霍去病的手轻轻地抚在我受伤的手臂上。

  折腾半晌,才把伤口包扎起來。霍去病略为疲累地审视一番,满意地点点头,站起來要转回刚才坐的那棵树下。

  我立刻伸手握住他的手,霍去病小心翼翼地回头看我。我什么也沒说,把脸别开,手却握着他不放。

  霍去病轻轻叹口气,坐在我身边,略微用力,将我拉进怀中,让不盈一握的腰落入他左臂中,受伤的右臂艰难抬起,轻抚我的脸。

  我瞅着月光下霍去病的脸,乖巧地顺从他的意思,将头靠在他厚实的胸膛上。

  怦、怦……霍去病的心跳声传入耳中。

  也许,是我的心跳。

  “我错怪你了吗?”我叹道,“去病,告诉我。”

  “我该自豪吗?”霍去病轻声道,“你竟然这么在乎我?”

  我生平第一次生出无力的感觉:“我该拿你如何是好?”

  “你会信我吗?”

  我沉默,我想要去相信。可是不论是从前还是现在,在他身上还是楚瑾墨身上,相信得到的却是背叛,一股无奈涌上心头。

  佛经有云:如人在荆棘林,不动则刺不伤。妄心不起,恒处寂灭之乐,一会妄心才动,即被诸有刺伤。

  我喃喃说道:“有心皆苦,无心即乐。”

  月光前所未有的美丽,连同方才可恶的林风,也出奇地温柔起來。寒冷的感觉一去不回,暖流从四肢渗透百脉。

  什么都别说,什么都别改变。就这样,安安静静的,静到心能听见心的声音。两人互相偎依着,看月儿隐去,橙红太阳从东边跳出,鸟儿欢快喧闹起來。

  我仿佛从美得不像话的幻境中惊醒过來,轻轻挪动一下,伸了个懒腰。转头去看霍去病,他长长的睫毛随着呼吸抖动,想伸手去触碰,终究手落在半空沒有落下。

  我轻轻挪动,刚想站起身,霍去病的手臂却如铁箍一般无法挣脱,忽而他睁开眼睛,朝着我一笑:“真像是一场梦!”

  我微微一怔,脱口而出:“万一…这真的只是一场梦呢?”

  霍去病拉着我的手放在他的胸膛上,笑道:“你摸摸看,在梦中可摸得到我的心跳?”

  我脸一红,手方接触到他的心跳,立刻触电般缩了回來。我站起身,拍拍衣裙,说道:“这里究竟是哪里?”

  霍去病也站了起來,左右看看:“这里还是在祁连山脉,我们应该可以走出去。”说罢他伸手來牵我,我犹豫了一秒钟,将手背在背后。

  霍去病轻叹口气:“你还在恼我?可你终归是要跟我回长安的不是?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流落到河西來,也不知道这几个月你是怎么过的,但是既然找到你了,就不要再恼我了,这么久不见也不给我点好脸色看,哎!”

  我赌气道:“谁要跟你回长安!”

  霍去病一愣:“你不跟我回长安,你要去哪里?”

  我道:“我先回白水城接了朵丽丝,然后带她一起浪迹天涯,逍遥四方!”

  霍去病不怒反笑,说道:“你要去接人,也要先从这里出去不是?走吧!”说罢转身欲朝前走,转身看了看犹犹豫豫的我,做了个请的手势。

  我嘴上虽然不乐意,脚步却还是跟上了他,霍去病这认路的本事真是天生的,就算是在这样的不知名,了无人烟的山谷之中,他也能轻易地辨明方向。

  林中只有鸟儿的叫声,太阳透过树枝照射进來光影斑驳的明亮,霍去病拿着宝剑在前面开路,将挡路的枝枝蔓蔓尽数砍掉。我跟在他的身后,看着他的背影,生怕一眨眼他就消失不见了。

  失而复得比得不到更加患得患失,因为从未得到就不知道它的珍贵。而得到却失去,再失而复得的时候,就会倍加珍惜。也许除了我,霍去病也是这样想。

  忽然霍去病的身子定住,手朝着后对我做了一个停步的手势。他低声说道:“兰儿小心,不要过來。”

  我顺着他的视线朝上看去,立刻倒吸了一口冷气,在树枝上盘踞着一条蛇,朝霍去病的方向吐着信子。我全身僵硬,原地不敢动弹,心中又为霍去病担心,一时间竟然沒了主意。

  那条蛇死死盯着霍去病,猛地朝霍去病飞射过去,我一声惊呼:“啊!”,条件反射般就冲过去抱住霍去病,要咬就咬我好了,只要他沒事就好!这是我当时心中唯一的念头。

  只听到霍去病的心跳和闻到他身上熟悉的兰香,我紧紧闭上眼睛,半响,却沒有如预期般被蛇咬到。

  时间仿佛过了很久。

  霍去病笑道:“美人在怀,我是很乐意的。可你要一直这么抱着我,我们可就天黑也走不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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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七章我心未改

  霍去病的话提醒了我,我一把推开他,见到那条蛇在我扑过去抱住他的电光火石间,已经被他手起刀落,一剑劈成了两半。

  我立刻满脸通红,自己太不自量力了,还想凭一己之力去保护他。他可是威名赫赫的骠骑将军,又怎么会对付不了小小的一条毒蛇!

  霍去病笑道:“这条蛇出现的真是时候,早知道你这么关心我,我真希望再出來几条蛇!”

  我重重哼了一声,别过脸去不看他。

  霍去病道:“走吧!”

  我哼了一声,跟上他。

  霍去病转过身,我跟得近了,一下撞上他的背,我揉着被撞疼了的鼻子,瞪着他。

  霍去病笑道:“兰儿,你最近是不是嘴巴有问題,怎么就会哼哼,像不像某种家畜?”

  “哼!”我又哼了一声。

  霍去病笑了笑,伸手过來牵我的手,我刚想挣扎,手才稍稍动了下。霍去病立刻叫道:“蛇!”

  我下意识反手紧紧握住他,连沒有被他握住的另一只手,也伸过來挽住他的胳膊。脸贴在他的身上,左顾右盼轻声问道:“在哪里?”

  半天沒有找到蛇的影子,我抬头对上霍去病带着笑意的眸子,才发现我上当了。恼怒地就要甩开他的手,霍去病一把握住我,拉着我往前走:“快走吧,我们天黑前要走出这个山谷,出去了再让你打我出气!”

  “哼!谁愿意打你!”我嘴上倔强,却怯生生地握了握他的手心,任由他牵着我在树林中穿梭。

  有多久记不起他手心的温度了?爱恨嗔痴的幻影,温柔了穿越千年的时光。就算是此刻万箭穿心,我也不愿意放开他的手。

  一晃一天过去,霍去病抬头看天:“看样子今天我们是走不出去了,晚上林子怕是会有野兽,我们还是找个地方过夜吧!”

  我指着前方的一个小光点说:“那是什么?”

  霍去病眯眼看去,喜道:“有灯光的地方就有人家,太好了,我们过去看看。”

  待走近了,发现是一户民居,外墙上挂着兽皮。霍去病上前敲门,住的是一对靠打猎为生的老夫妻,霍去病礼貌道:“老人家,我和拙荆行至此处,还望行个方便,让我们投宿一晚。”

  我老脸又是一红,什么时候成了你的拙荆了?好在天黑看不真切,当下仗着自己脸皮厚,抱着侥幸也许别人都看不见。老夫妻爽快地答应下來,让出一间干净的小房间给我们过夜。

  我在屋内更衣,从山顶掉下來时,身上的衣服早就被树枝刮得破败不堪,一路上都是穿着霍去病的外袍,老妇人见此,热情地取了一件自己的粗布衣服给我换上。

  我听见霍去病在屋外请教那老妇人:“大娘,这附近山里可有苏木草?”

  “满山遍野都是呢,这草粗生,到了冬天也不会冻死,到前面山脚下,拨开雪就能看见,一摘就是一大把。”大娘奇怪地问,“你要苏木草干什么?那不是疗伤的药吗?”

  “沒什么,”霍去病笑道,“山上的路不好走,我见我娘子的手上好像受了伤,我去采些苏木草给她疗伤。”

  “那倒是。这草治伤是最灵了,我觉得比人参还好呢。”偏僻地方寂寞惯了,难得有个人聊上两句,大娘呵呵笑着,脸上的皱纹都开了花。

  “那我去摘点回來。”

  “路上石头多,小心点。”

  霍去病走了两步,又不放心地转回來:“请大娘转告我娘子一声,我摘药去了,很快就回。大娘,你可要帮我照顾一下她啊。”

  “知道了,你放心吧!”

  我推开门,霍去病正要出门,见我穿着一身粗布衣裳,笑笑道:“你这样也挺好看,我出去下,你先休息。”

  我忙道:“天马上就要黑了,你不要出去了。”

  霍去病道:“沒事,我马上就回來。”

  我回屋等着霍去病,走了一天又累又乏,不小心就睡了一觉,悠悠醒來,叫了一声:“去病?”屋内空空。

  “去病?”下了床,又轻轻唤了两声,还是沒有人应。我透过木窗往外头看看,天色已经半黑。

  有人掀帘子进來,我高兴地回头,却发现是那好心的大娘。

  “姑娘,你夫君采药去了,说你手上被树枝割伤了。”大娘慈祥地笑着,“饭已经做好了,一起吃吧,就是沒什么菜。”

  “谢谢大娘。”我柔声应了,露出一个感激的微笑,随大娘到了简陋的小厅。那位哑巴大叔已经坐在桌旁。桌上放着干净的碗筷,一碟萝卜丝,一碟白菜,半锅杂米熬的稀粥,热气腾腾。

  哑巴大叔打着手势:“啊啊……啊!”

  只有大娘明白他的意思,对我道:“姑娘,坐下來吃点吧。别担心,你夫君说了只到山脚,很快就回來的。”

  “谢谢大叔、大娘。”我看一眼窗外半黑的天。

  虽是粗茶淡饭,但这两位老人家殷勤相待,令小屋充满了温暖的感觉。我放下碗筷,再看看窗外,天已经黑沉。仍不见霍去病身影,不由得担忧起來。

  “啧,怎么你夫君还不回來啊?”大娘也焦急地和我一同向外看,“过去就是山脚,沒有多长的路,这个时候也该回來了。”

  我心里隐隐不安,在门前小院中來回踱了几圈。想着霍去病虽然勇武绝伦,但夜晚的山区可不是好玩的,野兽过冬饿狠了,要是刚好撞上还了得?

  从前我不见的时候,霍去病总是说如何担心我,我还道他多心。如今才知道担心别人的滋味比担心自己更不好受。

  自从在战场上遇到霍去病之后,我们这两日几乎是形影不离,此刻分外焦急起來,忍不住道:“大娘,我还是出去找一下吧。”

  哑巴大叔呀呀叫了几声,用力挥着手。

  大娘道:“再等等吧,不然你夫君回來不见了你,又要着急了。”

  “不不,我就在前面山脚转一转,马上就回來。”我借了一根火把,问清楚了霍去病出去的方向,嘱咐道,“大娘,他要是回來,你可千万要他不要再出门。我在山脚不见他,立即就回來的。”

  大娘叹道:“果然是两夫妻呢,他走的时候再三叮嘱我照顾你,你又叮嘱我照看他。好姑娘,就只在山边看一看就好,天黑了,不要上山。”

  “知道了。”

  虽是夜晚,风并不大,我一路急走着,火苗在半空中拉出一条长长的尾巴,似乎是追着我的身影直去的。

  不过一会儿,就到了山脚。一路上白茫茫一片的月色,到了这里就是尽头了,月光再也侵不进这片林子里去,树枝的黑影一重重向人迎面压來。我举着火把四下寻觅,哪有霍去病的人影?

  “去病!去病!”看了一会儿,我放开嗓门叫了两声,回音一浪一浪从看不见底的树林深处涌回來。

  我在林边仔细看着,几棵大树下有雪层被挖开的痕迹。我连忙凑上去看,确实有人曾在这里挖过草药,断根还留在土里。

  我沿着痕迹一个一个找过去,很快发现几个脚印浅浅地印在雪上,要不是拿着火把,又认真地找,恐怕真会疏忽过去。

  我缓缓地沿着脚印一步一步地走,林影完全遮盖了头上的天,我抬起头來,霍去病进这林子里去了?不知为何,心蓦然一缩,一激灵便痛起來。

  “去病!去病!你在哪里?”我大声地用劲地喊起來。

  一种苍凉的悲哀冲进我的心里,似乎从來不曾这么无助。我面对的不是人,是沉静的大山。这沒有敌人、沒有陷阱的地方却比沙场还叫人胆怯,我不知道该怎么应付。山峦和林影沉默地敌视着,我从不曾感觉如此孤独。

  “你在哪里?”我骤然转身,火把照亮我苍白的脸。凭我满腹的智慧,竟手足无措起來。为何才刚刚见到他,难道又要这般错过?我平白无故胆怯起來。

  站在茫茫白雪中,左边是盈满大地的月色,右边是黑沉沉的森林。冬虫的低语无从听晓,我忽然明白过來,我只身一人。

  “你在哪里?”我低声问,不复方才的高亢。火把燃烧着,发出轻微的声音。这轻微的声音,却是这片寂静中唯一的节奏。脑海中浮现的,是一双锐利深邃的炯炯黑眸。

  坚定强壮的臂膀,我原以为一辈子都会被那双臂膀紧紧搂着,怎知如今变成独自在黑夜中徘徊?

  他有无双的剑,惊天的勇,却沒有一颗能让我安定的心。

  无人的深夜,情不自禁地低泣起來。连我都不明白,怎么藏在心底的苦,就忽然翻腾起來,让眼泪在这望不到尽头的黑林入口滴淌下來,渗入脚下的雪,留不住一点痕迹。

  我低着头,死死咬牙,在火光下将下坠的泪珠一滴一滴看得清楚。猛然间抬头,叫道:“去病!去病!你在哪里?”带着哭腔,凄怆得渗人。

  “兰儿!我在这!”沉默的林子里忽然跳出一个清脆的回音。

  我反而被吓住似的僵了,举着火把怔怔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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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八章东都洛阳

  其实是我觉得被他这样牵着走路,.la

  “我陪你!”他简单地回绝了,换言之,他就是打算赖到底了。

  我懊恼道:“去病!”

  “什么事,小猪!”霍去病笑望向我,那双湛湛的黑眸看起來邪恶极了。

  “不要叫我小猪!”我恼得脸都红了。

  “你本來就是我的小猪!”他理所当然的当街轻捏我的鼻尖。

  我整张脸蓦地涨红,在这么多人的地方,他羞不羞呀,唉!早该知道他皮厚得彷若铜墙铁壁,看來这世上沒有他不敢做的事,我只好气嘟嘟的任他牵着我的手一起逛街。

  街市上人來人往,只是已近黄昏,黄昏的太阳霞光闪闪,映得街市的屋舍楼宇一片金碧辉煌,看在眼里,交织成奇特的景观。

  一整天下來,我的双腿走得累极了,只想休息,突然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走进一条昏暗无人的巷弄里,正想找路出去,霍去病却倏地抱住我,轻悄无声地飞上屋檐,捂住我到口的惊叫声。

  “怎么了?”霞光印在我的眸子,轻声点出了我心中的疑问。

  霍去病以眼神示意我不要出声,厚实的大掌仍捂住我的口,无声无息的将我紧抱进怀里。

  望着远方的夕阳,我在心中暗忖,莫非他是想带我上來看夕阳,跟我來个“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嘿嘿!沒想到他还挺浪漫的。

  渐渐的有打斗声由远而近的传來,我这才明白霍去病为何捂住我的口,飞上人家的屋檐,这跟我想象中的场景差太远了,轻叹口气,难怪别人说恋爱中的女人会变笨,我感觉自己昔日的聪明智慧已经离我远去,消失殆尽。

  其实,霍去病早已发现巷弄间有人在打斗,但我们若再由巷弄里寻路退回去,只怕会与來人碰上。

  我立刻明白,霍去病一听那声音就知道这不是一般的格斗,他要保护我全身而退本是轻而易举的事,但他不想介入别人的恩怨,趁來人尚未发现有旁人在场,他还是先上屋檐等这伙人表演完毕再走吧!

  昏暗的巷弄隔着大街有好几条距离,即使大声尖叫也不会有人听见,的确是下手的好地方。

  我依稀可以看见是两个男子夹攻一个女子,我见了不禁皱眉,怎么这么不公平,我第一次看到会武功的女子,不知不觉竟然十分担心,那个女子已有点撑不住了。

  我着急摇晃霍去病捂住我的大手,希望他能想想办法,我笃定霍去病的武功修为绝对比底下那两个欺负弱女子的男人要好上千百倍。

  霍去病盯着我的眸子,只在一瞬间就投降了,他轻轻叹息,抱着我翩飞落地,顺手送上两掌,将两名男子打飞出去,不知翻落到哪里去了,眨眼之间,事情就结束了,我甚至还未看清楚这一切的经过呢?

  只见那名女子,一脸迷惘的站在那里,她不懂自己方才明明生命垂危,怎么现在竟然平安无事了,一阵清风拂过,清醒了呼吸紊乱的她,看來是有高人出手相救。

  女子向前踏出一步,抬眼正要感谢,却愣在当场呆若木鸡,一双美目不可思议地睁大,投射入眼的是那人夺人魂魄、绝世无匹的俊颜,如花般的艳容剎那间羞红了双颊,简直可以与夕阳比拟。

  她怔怔地看着眼前俊挺伟岸的男子,他好高大,她甚至不及他宽阔的肩膀,无言的呆望着他,一颗心不可自制的怦怦跳个不停,完全无暇去注意他手中还牵着一个女子。

  我担心地看着眼前的女子,看她呆呆的站在那里,不会是哪儿受伤了吧!她的样子十分狼狈,一头长发凌乱的披在身后,香汗淋漓,但仍掩不了她惊人的美貌。

  刚刚远望,我还看不清这名女子的容颜,如今近看,才发现她具有足以倾国的姝艳绝丽,不会吧!这样一个天仙也似的谪仙尤物,怎么会有人舍得夹击她。

  “姑娘,你还好吗?”唉!这个大美人看起來好象随时要倒下去了。

  我的问话惊醒了那名女子,她这才羞愧的发现自己踰矩了,竟盯着一个大男人看了那么久,瞬间,她满脸羞红的低下头,脸上一片热烫烫的,她的模样看起來很失态。

  “多谢阁下出手搭救,请问两位尊性大名!”女子低着头,朱唇轻启问道。

  “姑娘不必言谢,我们只是过路人,就此别过!”霍去病不想与外人再有牵扯,场面话一说完,他已牵起我转身而去。

  女子看着霍去病毫不留恋的离去,一时愣在当场,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或许是从來沒有男人在见到她的容颜后竟然毫不留恋转身就走。

  这样就走好吗?我边走边回头,却意外的看到那女子竟然软绵绵的昏厥过去。

  “不好了,那姑娘昏倒了!”我直觉地想跑过去看,却被霍去病的大手包握得更紧。

  “那不关我们的事!”霍去病坚决地拉着我往巷外走。

  不知道为何,我看到这个女子竟然想起了远在塞外的朵丽丝,我抵抗着不肯走:“怎么能把她一个人丢在这里,反正已经救了她了,好人做到底啊!”

  霍去病湛然的双眼一沉,将我整个抱起,压抵在巷弄里的墙上,猛地吻住我尖叫不休的嘴,我眼睛睁得大大地盯着他,他放开我颤抖的红唇,开始一路亲吻到我的耳朵和颈项之间。

  “不……不要……”我困难的在他的啃咬吮吻中吐出巍颤颤的话语,两颊早已一片绯红。

  霍去病把脸埋在我的颈窝间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看着我:“以后不许为了别的不相干的人跟我争执!”

  我双颊早就绯红,已经屈服在他的“体罚”下,生怕一拒绝他会做出更加疯狂的举动,自从我对他表明心迹之后,他对我的态度就明显的和以前不同了,占有欲一天天的强烈起來。

  霍去病同意救起那位姑娘,但是却怎么都不肯将人带回别院,他说那是我们在洛阳的宅院,不是救济院,我们只好在城里找了一家客栈安置这名昏厥的女子。

  那女子才醒來,便想掀被坐起,然而她捂着心口传來的抽痛,像是感到一阵昏眩,只好先暂时躺在榻上,静待那阵昏眩过去。

  “你醒了!”我坐在榻前问道。

  “这里是什么地方!”她睁眼看到我了,轻声开口问道:“是你把我带來此地的!”

  “这里是客栈,你是谁,为什么你会被人攻击!”这是我最想了解的事情。

  女子道:“我叫明儿,我和姐姐出來游玩,一时兴起贪玩,竟跟护卫玩起捉迷藏,在人群间闪闪躲躲,最后竟在人潮中和姐姐失散,于是我跟护卫兵分两路,分头寻人,谁知寻人不着,竟被跟踪!”

  原來两名蒙面黑衣人趁她转入巷弄中包抄她,她虽能应战,但因经验不足,竟吸入对方乘机洒向她的粉末,渐感不支,就在她要倒下之际,被我们所救。

  “那位侠士是你的兄长吗?”

  我愣了一下,兄长,立刻反应过來她问的是霍去病。

  “是啊!他是我兄长!”我眼睛一转就顺着她的话说了。

  明儿闻言,喜出望外,原本清艳绝丽的她因而更显娇美,如同一朵喜悦盛开的牡丹花:“那,你可以告诉我你们的名字吗?”

  我噗嗤一笑,看明儿娇羞的模样八成是看上霍去病了,我慢悠悠地说:“可以呀,我兄长他叫…”她的目的明明就是想知道霍去病的名字,那我直接跳过自己也是无妨的。

  谁知,此时背后竟突然传來一个充满磁性的浑厚嗓音:“叫什么?”随着话语的落下,霍去病人已踏进房门,威胁性十足地立在我的身后,居高临下地瞪视着我,他那双怒气腾腾的精锐双眼,暗示着他已听到所有的谈话。

  我瑟缩了一下,沒敢回头,直觉感到背后有一双眼睛几乎要烧透我的身子。

  明儿一听到霍去病的声音,娇羞不已,一副被他迷得怦然心动、不能自己的样子。

  她害羞地低下头,所以沒看见我们之间奇妙的关系,但沉寂了一会儿,仍不见任何人开口,她慌张得抬起头,看见静静看着她的我,这才放心的低下头。

  “兄长,不如你自己告诉明儿姑娘你的名字吧!”我笑着打哈哈。虽然霍去病的表情平静淡然,但他眼内的寒芒令人发毛,惨了,看來他气得不轻呢?想到他“体罚”我的方式,令我不自觉又瑟缩了一下。

  “在下霍杨,这是舍妹霍柳!”霍去病不动声色地看向含羞带怯的明儿,一手按上我的肩头,我明显地感受到自己的身子微微一颤。

  咦,他为什么要改变他们的名字,我不解,猛地想到,杨柳…是了,他叫杨,我便叫柳,來自肩头沉重的压力让我不敢轻捻虎须,只有乖乖闭嘴,一切配合他。

  “明儿姑娘,看來你极需休息,那我们兄妹俩就不多打扰了!”霍去病扔下了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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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九章江都密旨

  话语方歇,霍去病随即当着明儿的面,一把抱起沒有心理准备的我,在我惊呼之中,大步跨出厢房,扬长而去,留下错愕的明儿独自怅然的面对满室的空寂。

  月色中霍去病抱着我翩然跃上屋顶,轻巧迅疾的几个起落,已在城池之外,回到别院后,霍去病将我抱进书房,一同坐在书桌前的坐席上。

  “说吧,你为什么要跟别人说我是你兄长。”他的声音轻柔,好听得不得了,但从他收紧的双臂中,却泄漏了他隐藏的火气,他正等着我的解释。

  我虽然看不见他的神情,但可以想象得出來,他一向深邃精湛的双眸此刻必已凝聚了山雨欲來前的阴霾风暴。

  眼睛盯着面前的案几,我不断地试图汇集足够的勇气,使得自己可以面对他,但被困在桌案和他高大雄伟的身体之间,虽然背对着他,然而却是坐在他的腿上,困在他的两臂之间。

  后面贴着的是他强壮宽阔的身躯,前面贴着的是实心的原木书案,我的声音自然就减弱好了几分,根本壮大不起來。

  “嗯。”他的嗓音依旧轻柔,双臂却加重了力道。

  “去病,我…我不过是逗逗她。”我冷汗直冒,清清喉咙,鼓起勇气:“我看她好像很喜欢你…”

  “哦!”他的语气还是那么轻柔,彷佛在等待我的下文。

  “看到别的姑娘喜欢你,觉得有趣,所以就顺着她的话说你是我兄长了…”

  “你真是个笨蛋,难道看不出那姑娘武功身法有高人传授,她的衣着谈吐根本就不是一般的官家女子么!”

  “啊。”我吃惊道。

  “兰儿,我只想和你在一起,现在我的婚事却是关系着家族的利益,拿捏在陛下的手上,这个节骨眼上,千万不要再多生事端了,知道吗。”他向前侧身,脸颊贴住我的耳旁,吸住我的耳朵,伸舌舔弄,轻轻吐字。

  随着话语淡淡的落下,他的一双大掌探向前,隔着我的上衣,双掌随即罩上一对大白兔,慢慢收拢直到完全掌控,开始轻揉慢捻。

  他揉捻轻抚的劲道逐渐加强,我感到被他明显的男子气概抵住,开始隔着衣裤向上在我的身上來回地摩擦。

  “去病……别这样……”

  整个气氛放任得令人脸红,我轻喘着,简直快说不下去了。

  “兰儿,你还沒答应我以后再也不这么做了。”他的气息变得灼烫,热呼呼的气吹在我的脸颊上,他的语气依旧轻柔,然而他的动作却呈现出完全相反的力量。

  “我…我答应你就是了。”我红着脸,想稍微和他拉开距离,无奈前面有桌案阻止,后面有他坚实的身体紧紧贴着,根本无处可逃。

  “我想朵丽丝。”我幽幽地说着。

  霍去病身体一僵,随即道:“你是觉得那个叫明儿的姑娘和朵丽丝长得像!”

  我轻轻点头。

  “那你写封信,我派人带着去把她接來长安!”

  就着面前书案上的墨宝,我摊开丝帛开始给朵丽丝写信,可霍去病却不放开我,依旧贴在我的背上,紧紧贴着我,直到两人间再也找不出一丝空隙來。

  “你都是这么看别人写信的。”一边被他严重干扰,一边抖着手写信。

  霍去病贴着我的耳畔,轻轻说:“兰儿,我想要你!”

  手中笔一抖,一滴墨珠就滴在了丝帛上,虽然早就和他心心相印,也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可我就是紧张得不得了。

  “兰儿,你肯不肯。”霍去病轻咬着我的耳垂,喃喃问道。

  此时我的脑袋“轰”地一声,就像是一堆浆糊,被搅得乱七八糟,不知道是该点头还是摇头,他却丝毫沒有给我考虑的机会,一直贴在我的身上制造混乱,就在我快被他折磨得疯掉的时候,门外传來了叩门声。

  霍去病叹口气:“怎么总是在关键时候就有人打扰。”随即大声道:“什么事!”

  门外有人道:“小的奉命送來陛下密旨!”

  我暗暗吃惊,不知道汉武帝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交给霍去病,急忙从他身上跃下,霍去病拉住我,低头在我唇上轻啄了一口,“你先去睡,我一会儿过來!”

  我红着脸点了头,开门见到來人正垂首在门口等待,示意他进去后,顺手把门关上。

  进屋之后发现只有一间软榻,别院不像是在霍府的居室有内室和外室分开的两间榻,不过马上自我安慰,可以想招,不用担心,踌躇了一会儿,决定去隔壁的客房睡。

  进了客房在软榻上躺下,闭着眼睛一会儿就睡着了,正在半睡半醒之间,发现有人掀开被子钻了进來,心中一惊,随即被人搂住,刚想叫喊出声,又闻到他身上熟悉的兰香,立刻明白过來是谁。

  “兰儿,你怎么睡在客房。”霍去病搂着我轻声问道。

  我被他的手臂圈进了怀抱,我在脑子变成浆糊之前,果断地选择了装睡,随即闭上眼睛死活不肯开口。

  霍去病在我耳边叹息,轻声说道:“累了,那快睡吧!”

  我继续装睡,只听到自己的心咚咚咚狂跳不已,片刻后,听到他的呼吸变得绵长沉重,轻吁了口气,却发现他圈着我的手臂不见松动,不忍心掰开他的手臂,自己也终于困了睡去。

  第二日天还未亮,梦中听到霍去病在唤我,我朦胧中睁开眼睛,见他已经穿戴整齐,我问道:“怎么了!”

  霍去病在我耳边说道:“兰儿,陛下密旨传我前往江都有要事,事发突然,不能带你去,你在洛阳等我,我很快就回來!”

  我点点头,他又用力抱了我下,转身离去,见他就要开门走出屋子,我赶紧撑起上身,唤道:“去病!”

  他回头看我。

  “要小心,我等你回來。”我轻声说道。

  “一定会。”他的眸子像是有星光在闪耀,轻易就让人沦陷其中,他在我的眼前印下一个明朗的笑容后,开门走了。

  霍去病去了江都之后,我便一个人留在别院等他,虽然别院不似长安霍府那么大,倒是胜在清幽,无人打扰。

  我白天在书房看书,或者在院子里品茶,累了就靠在躺椅上小睡一会儿,看着别院里的一个伺候我的模样清秀的小丫头,想起了远在塞外的朵丽丝。

  当日离开白水城时,未想到会重逢霍去病,就这么把朵丽丝一个人丢在了塞外,我还答应她哥哥要好生照顾她呢。

  好在已经写信给她,霍去病派人带着信去接她來长安,想到信,不由想起那晚坐在霍去病怀里,在他严重的干扰下完成的那封信,瞬间脸上变得绯红滚烫起來。

  越想越觉得又羞又恼,以后可不许他再这么胡闹了,可再想想,心中竟又隐隐盼着他快点回來,一时间矛盾不已。

  扳着手指算算,霍去病已经走了整整十二天了,不知道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汉武帝用密旨把他召去了江都。

  我无助地趴在窗台上,看着满院子的寂寥,感觉自己就像是个深闺怨妇,不行,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伸出双手,啪啪在自己脸上拍打了两下。

  拉开屋门,出去走走是个不错的主意,应该可以减轻对霍去病的思念,已是初冬季节,我仰头闭上双眼,享受新鲜空气中被阳光亲吻的感觉,并深深地吸了一大口气。

  别院后面有一片树林,一大片绽满枝头的梅花,随着微风吹拂,偶尔飘落地面,像满天细雪一样,惹得我沾了一身清香的花气。

  “姑娘,该回去了,天色渐晚,寒气渐重,再不回去,姑娘着凉了可就不好。”跟我一起出來的侍女在一旁适时地提醒我。

  我点点头,不舍地离去,雪花慢慢落下,今年的初雪落下了,可惜沒有炸鸡和啤酒,才踏进回廊,就被一双铁臂拦腰抱起,旋身将我放在栏杆上。

  “你上哪儿去了。”低沉磁性的嗓音在耳畔响起,是霍去病。

  我抬眼望进一双深湛的黑晶眸,惊喜道:“什么时候回來的!”

  “刚才。”他将我圈抱在怀中,突然感觉我天生就是为了契合这个怀抱的。

  “怎么去了那么久。”挣不过他的强悍力道,只好乖顺地待在他怀中。

  “江都王刘建意图谋反,陛下派我宣读圣旨,审讯江都王,把公事处理告一段落后,心中很想念你,就马上赶回來了!”

  “哦,谋反。”我艰难挡开他欲上下其手的大手,问道。

  “刘建是江都王刘非之子,为第二代江都王,极度荒淫,淮南王反叛事败露,朝廷惩治同党、涉嫌者,牵连到江都王刘建,陛下派我前去审讯,刘建恐慌,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畏罪自杀,于是封国废除,封地并入朝廷,成为广陵郡。”霍去病将此次前往江都的來龙去脉讲给我听。

  我心中微微抽搐,不希望这些政治斗争与他有关,他是天生属于战场上的人,我多希望他永远都不要被牵扯进那些黑色的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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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章卫长公主

  霍去病盯着我道:“刚回來便回房想看看你,却发现你不知上哪去了,侍卫只知道你和一名侍女出门,却不知去哪里!”

  “我去后面的树林逛逛!”

  “为什么不说一声就跑出去。”他微愠地将我抱在怀中。

  我仍推托着:“又不是小孩子,留什么话!”

  “那就留个字条,或告诉下人一声。”霍去病咬牙切齿地大声交代,随即叹气道:“我真担心你会像上次一样突然不见了,找遍所有地方都找不到你,哎,兰儿,我该拿你怎么办才好!”

  “只是散个步而已。”看见他瞠大的双眼,我委屈地住了嘴,我又不知自己要去哪里,只是随意晃晃而已,他这一走就是十來天,我一个人在别院里多无聊啊。

  “下次说一声,嗯。”霍去病温柔地在我耳边低语,顺便咬住了我的耳珠。

  我羞得只想找个地洞躲起來,他真不知羞,这边有这么多人在看,他竟伸舌舔弄我的耳珠,我吞下呜咽,只想将自己藏起來。

  所有经过回廊的人,包括仆从、侍卫、侍女,每个人都不禁红了脸,只敢目不斜视地走过去,沒人敢多作停留,但大家都看到了,霍去病正搂着我温存。

  我恨恨地跳离他的身边,“你走了那么多天,也不陪我,还说带我來洛阳游玩!”

  霍去病一愣,随即笑道:“原來你在气我这个,好,今日就带你出去逛个够可好!”

  大街上人声鼎沸,熙來攘往的好不热闹。

  “去病,我想吃那个。”我摇摇他的手,指向不远处的糖葫芦。

  “别吃那些了好不好,你净吃些零食,正餐沒见你吃多少,我们上馆子去吃,嗯!”

  “好。”我爽快地点头,仍一脸甜甜的笑意,不过继续说道:“但我想先吃糖葫芦!”

  霍去病闻言不禁一哂,仍顺遂了我的心愿,买了一串糖葫芦给我。

  突然,一声惊喜的娇呼从背后传來,“霍少侠、霍姑娘,你们也出來逛街!”

  我转头去看是之前所救的少女明儿,霍去病异常高大的背影,在人群中显得特别突出,犹如鹤立鸡群,十分好认,她远远看见了,便连忙赶了过來。

  在她身后追着另一名身着黄衫的少女,边追边喊着:“明儿,你怎么突然走那么快!”

  抬头一看,后面那黄衫少女正好看见回头望向她们的霍去病,瞬间,她惊讶得张大嘴巴,久久说不出话來,只能瞠大一双美眸,愣愣地看向霍去病。

  霍去病淡淡地看向明儿,当看到立在她身后呆望着他的那黄衫少女时,我明显感到霍去病的眸子收缩了一下,但他平静无波的脸上叫人看不出來他心底的情绪。

  他冷淡的与人保持距离的样子使得娇羞的明儿不知该怎么接下去,她正踌躇不前时,我适时化解了她的尴尬。

  “明儿姑娘,真是巧。”我笑道。

  黄衫少女走上前來,转头向明儿问道:“这位就是你说的救你的霍少侠,霍杨!”

  明儿点点头,娇羞地偷偷瞄向霍去病。

  黄衫少女噗嗤一笑,看着霍去病说道:“表哥什么时候改名了!”

  这黄衫少女竟然叫霍去病表哥,这不由得使我疑惑地向他看去,霍去病淡淡说道:“出门在外,图个方便而已,公主出宫还是多多注意安全为好。”说罢眼光无意似的瞥向人群中的暗卫。

  公主,这是什么个情况,我一头雾水。

  黄衫少女又看向我,皱了下眉,疑惑道:“不知你什么时候多了个妹妹!”

  一旁的明儿似乎和我一样摸不着情况,不解道:“霍柳姑娘难道不是他的妹妹!”

  黄衫少女看看四周來來往往的人群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不如到前面的落花居坐下慢慢谈可好!”

  待一行人到落花居的雅室坐下,我才知道了她们的身份,明儿是西域乌孙国送來大汉学习礼仪的乌孙公主齐明儿,而这黄衫少女竟然是偷偷溜出宫游玩的卫长公主刘玉。

  想到卫少儿打算把卫长公主许配给霍去病,我全身就不自在起來,此时打量着刘玉,见她身着一身黄衫衬得皮肤细腻柔滑,一头乌丝只用点点的珍珠作装饰,她继承了卫子夫的美貌,却又因为年轻而显出另一番活泼韵味。

  刘玉看向我道:“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我收敛心思,恭顺道:“民女慕兰!”

  刘玉看了眼霍去病,笑道:“表哥待你倒还不错!”

  霍去病只看着眼前的茶盏,并不答话。

  齐明儿忽而道:“慕兰,你可曾见过角力赛!”

  “角力赛。”那是什么。

  “那我们一起去看好不好,我看过几次,不过都是宫中举办的比赛,不知民间办的是怎样的情形呢!”

  角力赛,也就是肉搏战,规则为画一个圈圈为范围,男子皆光着上身,抹上油,看谁先把对方清出圈外,谁就是赢家,这种角力赛不能比武,只能较力。

  照说,这种比赛一般未婚女子是不宜观赏的,但卫长公主一向胆大妄为,常偷溜去看,看到精采处还会跟着人一起叫好。

  我此时尚不知道角力赛什么,不知死活地一口答应:“好啊。”我的想法是古代的一切对我來说都是稀奇的,能涨涨见识为什么不看。

  齐明儿兴奋道:“那我们说好了一起去。”又转向刘玉:“长公主,你也要一起去!”

  刘玉笑着点头:“那是自然的,我们又多交了个新朋友。”说着她看向霍去病:“表哥,你可愿意放慕兰跟我们一同去玩!”

  一直在旁边沒有说话的霍去病显然不愿意融入这闺蜜的圈子,弯身拉起我,平淡扫了一眼刘玉和齐明儿,说道:“两位公主,兰儿身子骨薄弱,不适合在外久待,我们就此别过了。”在众人愕然的目光之下,他转身拉着我大步离去。

  我隔着他宽阔厚实的肩头望过去,依稀仍可看见两位公主震惊而失望的神情。

  回到别院,我挣脱霍去病的手,径直往前走去,霍去病在后面唤道:“兰儿!”

  我闻言不但不理他,反而加快了脚下的脚步。

  霍去病一个大步就挡在我面前,直直盯着我的眸子问道:“我不让你去看角力赛你生气了!”

  我扭头回答:“沒有。”但是语气中的僵硬连我自己都知道我在说谎。

  霍去病愣了下,随即辩解道:“那角力赛的男子都是光着上身,你一个即将出嫁,为人妇的女子怎么可以去看!”

  我脸上微红,原來角力赛就是摔跤,虽然在我的时代摔跤是项常见的运动,但是在两千年前这样男子赤身的场面的确不适合女子观看。

  我别过脸,说道:“我什么时候要出嫁了!”

  霍去病伸手想來拉我,“你要嫁给我啊!”

  闻言我脑中突然想起那美丽的卫长公主,心中一抽,她和霍去病无论是身份、外貌、家族利益,怎么看都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见到霍去病的手伸了过來,我不自觉地竟然往后缩了缩。

  我低下头,快速道:“我累了,我先回房了。”说完不等他反应,转身就想往屋子跑去。

  还沒有跑出两步,霍去病大手一捞就把我搂住,“你因为卫长公主生气了!”

  我用力挣脱开他,“沒有的事!”

  霍去病轻叹,柔声道:“兰儿,我从小在宫中做天子侍中,和卫长公主自幼相识,但是我对她只有兄妹之情,绝对沒有男女之意啊!”

  他不提还好,一提卫长公主我又想起卫少儿给他安排的这桩婚事,一时心中如千根刺哽咽,我冷冷说道:“我和你沒有关系,这事不用说给我知道!”

  一丝受伤的神情划过他的脸,随即咬牙切齿道:“你说什么,沒有关系!”

  我恶向胆边生,冲着他吼道:“对,就是沒有关系!”

  霍去病一把把我扛起,放在肩上就往卧房掠去,我吃了一惊,趴在他的肩上拳打脚踢,“你要干什么,快放下我。”无奈我的花拳绣腿打在他的身上犹如蚊子叮咬,根本无法撼动他半分。

  别院内的仆从们听到我的叫喊声,纷纷跑出來查看,一看到霍去病发怒的神色,却只敢垂首立在一旁,无人敢上前劝阻。

  我心中惊惧,他这是要做什么,我惊惧且愤怒地狂喊,全然不顾后果,“你放开我,我叫你放开,听到沒有。”我全力挣动着。

  霍去病额上的青筋隐隐浮动,看來是动了真怒,天又开始降雪了,雪花落在他的身上却化仿佛做一道蒸腾生烟的水气,宛若他心中正愈升愈高的热火,足以燎原,他全然不顾我的挣扎抗拒,大步迈向别院的卧房。

  “出去。”他一脚踹开屋门,对屋内的侍女说道。

  “不要,小芳,小菲你们留下來陪我。”一进房中,仍挂在霍去病臂弯的我不禁害怕了,我叫着侍女的名字让她们留下。

  两人看到盛怒中的霍去病,根本不敢多作停留,立刻低头快步退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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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一章感情危机

  霍去病踏进内室,空出一手,另一手仍稳稳地搂抱住兀自挣扎不休的我,落栓下锁,将两人关在偌大的卧房当中。

  “我要出去!我不要和你呆在一起!”我抗议道。

  “不准!你只能留在我的身边!”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冷冷说道。

  “你凭什么不准?你凭什么限制我的自由?”

  “凭我将是你的丈夫!”

  “你才不是!我们之间一点关系都没有。”

  “哦,是吗?”

  他将我拋到榻上,在我来不及挣扎起来的同时,人已跟着扑压上我的身子。双唇随即如鹰一般,猛然攫住我的唇,吞掉我所有的呜咽。

  “不!不要!”我好怕,我想起了在赤月时南宫云对我做的事情,现在的霍去病就像是那时的南宫云,而他比南宫云更加粗暴!

  我捶打的拳头如雨点般落在他身上,他却不痛不痒,整个人压在我身上,又重又沉,压得我好难受,差点喘不过气来。

  他终于放开我的唇,却仍压在我的身上,只是撑起上半身看向我,啊,他终于停止了吗?

  我以为霍去病恢复了理智,决定放开我,便抬头一看,却发现他的眼里正跳动着火光,那是一双野兽般的眼睛。

  我吓得撇开双眼,我再一次挣扎起来,然而,我的挣扎却只促使他的身体变得更加僵硬,他的呼吸也渐渐急促起来。

  嘶的一声,他一把撕开我的衣服,远远拋落在地上,他伸出双手按住我的一对丰润绵软开始强力地揉弄挤搓。

  “不要,去病!你放开我,你放开……”我吓得连忙求饶,不知该如何阻止他放肆的进犯,我拼命抵抗,却全然没有用。

  他沿着我的颈项一一烙上紫红交错的印记,我痛得皱眉,却躲不开他唇齿的啮咬。

  他猛地将衣服扯至腰间,露出厚壮的身躯,他低头埋入我的颈窝间,深吸了口气,伸出大手扯下我的小裤,捧住我的臀按向自己的硬热男剑,紧紧地抵住。

  “不!”我大惊失色,但躲不开他有力的掌握,我感觉到大腿间有个硬硬的东西在刺探着。

  “我会恨你的!不要让我恨你!”我吓得泣不成声,好害怕他接下来的动作。

  “不会的,你不会恨我的,一辈子都不会!”他咬牙。

  一股剧痛刺透了我的身体,犹如雷击般瞬间击垮了我所有的意识。

  我的腿只能软绵绵地被他雄伟壮实的躯干分开,悬在他结实有力的长腿之外,垂于半空中,跟着他来回攻击的动作,上下左右地晃荡着。

  痛,混合着无助的感受,直令我想昏厥过去,他为什么还不结束?在泪眼朦胧中,我只能任由他蛮悍地剽占掠夺、攻城掠地。

  外面的雪越下越大,似乎一整夜都没有停……

  数日后回到长安,那夜之后我一句话也不想和霍去病讲,跳下马车就匆匆跑进院子,听到身后霍去病的一声叹息,和他追上的脚步声。

  霍去病追上我,伸手牵住我,他手心传来让人安心的温度,我脸上一红,心中一柔,终究低头任由他牵住。霍去病看着我脸上的红霞,露出温柔的笑容,拉着我进了府。

  刚进大厅正堂,我骤然停住了脚步,是卫少儿!卫少儿身着紫衣华服,面色庄容,此刻正高坐在正位上慢条斯理地饮茶。

  “夫人!”我低眉道,手一松就放开了霍去病的手。

  卫少儿一双美目在我身上扫射,我本就心虚,此刻更是被她的目光看得发毛,在感觉一秒钟像是过了一年的时候,卫少儿终于开口道:“去病带你去洛阳了?”

  我刚要回答,听见传来霍去病的声音:“是的!”

  卫少儿转向霍去病道:“去病,你随我进宫见皇后,正好你也好久没见卫长公主了吧…”

  “我还有军务在身。”霍去病不等卫少儿说完,便冷冷打断了她的话,“母亲,陛下召我办的事,我还要整理之后向陛下汇报,你还有别的事情吗?”

  卫少儿被他一顿抢白,气得想要发作,好不容易深吸了几口气,冷静下来,说道:“既然你有军务,我也就不耽误你了!”她站了起来,眼睛瞟向我,“慕兰,你送我出府。”

  “诺!”我恭顺地跟在卫少儿的身后,霍去病皱眉,我急忙对他微微摇头,示意他不要阻拦,在霍去病犹豫的瞬间,我已经跟着卫少儿跨出了正堂。

  一直送卫少儿到了霍府大门,卫少儿在侍女的搀扶下上了马车,她掀开帘子一角,对我说道:“你随我进宫去。”

  我一愣,原本以为就只是送她到此,怎么还要进宫?

  卫少儿见我迟疑,不耐烦地说道:“怎么,还不上来?”

  “诺!”我心中轻叹口气,只好也上了马车。

  一路上卫少儿都无话,只是冷冷地瞧着我。我眼观鼻,鼻观心,心里给自己打气,不要紧张!

  马车到了宫门前,已经有卫皇后派出的女官在等候,看来卫子夫对待姐姐颇为用心。

  我直到现在也不能确定这到底是个怎样的梦境,我竟然来到了两千年前的汉朝皇宫。西汉皇宫主要分为两个宫殿:长乐宫为皇帝处理政务的地方,未央宫为皇帝后宫所在。

  我现在所在之地就是未央宫。远远望去只见一片金碧辉煌的建筑群,殿宇重叠,楼阁灿烂。我一路上略略算了下,未央宫由好几十个宫殿组成,其规模远远超出我所去过的故宫紫禁城。

  行走在这千年前的宫殿中,我心中万分激动,脸上却不敢露出半分喜色,恭恭敬敬跟在卫少儿身后。

  女官带我们来到一处造型精妙绝伦的宫殿前,我抬头看到三个字“椒房殿”。这里住着的便是集万千宠爱及一身,凤临天下长达三十八年的卫子夫卫皇后的居所。

  “生男无喜,生女无怒,独不见卫子夫霸天下。”民间的一首歌谣唱出了卫子夫的一生传奇。

  女官进去通报了之后,我跟在卫少儿后面踏进了这座天下女子人人都想当主人的宫殿。

  上好白玉铺造的地面闪耀着温润的光芒,檀香木雕刻而成的凤凰展翅欲飞,青瓦制成的浮窗,玉石堆砌的宫墙。殿内水晶玉璧为灯,珍珠为幕帘,殿中正中上悬着一颗大大的夜明珠,熠熠生辉。

  卫皇后端坐在宫殿上方,和我上次见到她一样。如一轮悬在夜空皎洁的明月,又像是一江暖洋洋的春水。秀美如水,润云若玉。

  我跟在卫少儿后面给卫皇后行礼,卫皇后抬手道:“不必客气,姐姐请坐。”

  “谢皇后。”卫少儿走到一旁,跪坐在席上。我跟着站到卫少儿身后,低着头,不动声色。

  卫皇后看向我道:“这就是去病的侍女,突然会开口讲话那个?”

  “是。这丫头从小是个哑巴,在去病出征之前,突然开口说话了,人人称奇。”卫少儿答道。

  卫皇后朝我看来,声音轻柔说道:“抬起头来。”

  我稍微抬头,与卫皇后的视线刚一接触,又立刻低头。

  卫皇后道:“我大汉国运昌隆,上天也降下奇迹让哑巴开口。这姑娘看着倒也温顺。你叫什么名字?”

  “民女慕兰。”

  卫皇后把目光转向卫少儿:“姐姐,去病这侍女是不错,也难怪去病喜欢她了。”

  卫少儿叹口气道:“要是勉强做个侧室,我也没什么意见。可去病这孩子非要娶她做正室,还说非她一人不娶,皇后,我实在没主意了才把人带到这里来。”

  卫皇后惊讶道:“哦?”她淡淡笑道:“姐姐也不必担心,谁没有个年轻的时候呢!去病这孩子从小性子就烈,你要是硬逼着他反而会把事情弄遭,我看就把慕兰先留在宫中吧!”

  卫子夫眼睛一转:“还是皇后有主意,慕兰。”她唤我:“你就暂时留在皇后身边吧!”

  我从卫少儿身后走出,低眉顺眼道:“诺。”

  晚上我睡在这诺大冰冷的皇宫中,怎么都睡不暖,站起身来拨弄着炭炉,开始想念留在霍去病身边的温暖。

  外面飘着大雪,我披上外衣走到窗边,轻轻一推,一股刺骨的寒风迎面扑来,我缩了缩脖子,伸出手去,一片片冰凉落在我的手心。

  已经是冬天了呵!

  回头去望,烛影绰绰,更觉得这个宫殿阴森恐怖,多少女人想成为这椒房殿的主人,多少阴谋诡计在这椒房殿一幕幕上演。

  我知道卫皇后最后的结局,我知道霍去病最后的结局,我知道卫青最后的结局,我知道所有人最后的结局,可我…唯独不知道我最后的结局。

  第二日,卫皇后派女官来给我传话,说要带我一起参加宴会,我隐隐约约有种不祥的预感,就像是去参加鸿门宴的感觉。

  跟着卫皇后到了宴席,恭顺地和其他侍女一样立在一旁。汉武帝已经高居其中,我稍稍抬头,看到席间已经有很多人在了,我瞧见不少熟悉的面孔,卫青、李广、公孙敖等人都一一在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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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二章无以为家

  视线忽然对上一双漆黑的眸子,是去病!我昨夜整夜未归,留在了皇宫,他应该已经知道是卫少儿把我带进来的,此时他看着我,目光是那么专注,让我心中一窒。

  汉武帝道:“今日与众位爱卿欢饮,来来来…”

  够筹交错间,透过舞姬们翩翩轻舞飞扬的身影,我遥遥望着霍去病,咫尺天涯,忽然间感觉我与他之间的距离似乎就像是道不可逾越的鸿沟。跨越了两千年,可怎么也跨越不了这王室和平民间的身份!

  他也看着我,似乎想把肯定的力量透过眼神传给我,我知道他在说,兰儿,相信我!

  宴会过半,汉武帝忽而笑道:“去病,河西受降你有大功,果敢英武,在匈奴降众变乱的紧急关头,率部驰入匈奴军中,斩杀变乱者,稳定了局势,浑邪王得以率数万余众归我大汉,做得好!”

  霍去病道:“陛下英明,将士用命,大汉天威远播四海!”

  汉武帝笑道:“我给你修了一座宅院,你的旧宅院也该换换了!对了,长公主说前些日子见到你了…”

  我心中一震,我猜到了汉武帝下面要说什么!我朝卫子夫看去,她的嘴角露出温和的笑意,似乎和汉武帝心有灵犀。难道事情就要朝着不可挽回的局势发展吗?

  就在此时,霍去病猛地拜倒:“匈奴未灭,无以为家!”

  喧闹的宴席突然安静下来,所有人都被这八个字震撼了!我身躯剧震,原来这句话是他在这样的情况说的。

  霍去病为人少言不泄,有气敢任。他的话从来不多,但字字句句斩钉截铁,从不废话。

  这句话当时震撼了汉武帝,震撼了群臣,并长长久久,震撼了千年来的中华热血男儿,它甚至震撼了整个中华民族奋发向上,自强不息。

  从此每当胡氛嚣张,民族危亡,中国总有仁人志士想起这句话,站起来,冲上前,因公忘私,舍生忘死,万众一心怒吼前行,用血肉与生命去驱逐胡虏,护卫家园。国破家亡也罢,山河碎裂也罢,只要有这种精神在,中国就永远不会亡。

  有的人洋洋洒洒长篇大论,却听者昏昏入睡,有催眠之奇效;可霍去病只说了短短八个字,却听得叫人血脉沸腾,灵魂向上。

  汉武帝盯着霍去病,所有人都盯着霍去病。我藏在袖子里的双手捏成拳头,指甲深深陷入了肉里,直到关节泛白,我也没有感觉到。细细的汗水从我的额头渗出,我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这般紧张!

  汉武帝给霍去病取名去病,叫什么不好你叫去病,你取个霍感冒也不用我整天担心他啊!现在又要插手他的婚事!

  半响,汉武帝大笑起来:“说得好!你的志向在于平灭匈奴,而不是长安的富贵温柔乡。只要使命未达,草原不空,宅邸再大再豪华,也留不住你。千里大漠,寇可往,我亦可往!”

  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泪水瞬间充盈了眼眶,他答应我一生一世一人,如果做不到,他宁愿一生不娶。是的,他做到了!

  我呆呆看着他,这就是我决定一生守护的人呵,他是这样一位盖世英雄,是这样一位了不起的人物!

  宴会尚未结束,卫皇后已经跟汉武帝告退,我恋恋不舍地跟在卫皇后身边离去,未曾回头,可我知道他一定也在看我。

  到了椒房殿,卫皇后对我说道:“慕兰,没想到去病竟然对你用情至深!”

  我低着头,却掩饰不了心中那份甜蜜。

  卫皇后轻叹道:“罢了,姻缘自有天定,我的长公主是没有这个福气了!你去罢!”

  我抬头,不可置信:“皇后?”

  卫皇后淡淡一笑:“去病这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从来都是坚定执着,我要是再把你留在这里,只怕他会来抢人了!”

  我感激道:“多谢皇后!”

  跟着宫人出了宫门,不过是一天的时间,却感觉到像是从地狱回到了天堂,我实在不喜欢住在这样看似华丽无比,却偌大冷清的地方。想到心中那个人,不由加快了脚步。

  刚走到宫门,已经见到马车在等候,前面立着一个人,我眨了眨眼睛,以为自己看错了,霍去病正笑盈盈地看着我。

  “你在等我?”我惊讶道。

  霍去病点点头:“陛下不会再逼我娶亲了,皇后自然也不会再留着你不放,我们回家吧。”他伸出手。

  我走过去拉住他的手,这双手给了我多少安定,多少信任。

  随霍去病回了霍府,走到卧房前,突然踌躇不前,想起那夜在别院的事情,脸已经红了。

  随着房门的掩上,霍去病转身将我压在门上,他声音低哑:“兰儿,我好想你。”我闻到他身上除了熟悉的兰香外,还多了一丝亢奋的味道。

  当他粗糙的大手蓦地一把罩住我的臀时,我心中一骇!喝!他是什么时候褪下我的小裤的?我的手紧抵住他的厚实心膛,发现两人的上衣都还完好的穿在身上,可是,身体传来一痛一热……他已长驱直入!

  我全身软绵绵的,脑袋热烘烘的,竟使不上力抗拒他强力的入侵。

  他大手一手拉住我的细腕,向上高举抵在门板上,方便让自己的心膛可以贴压揉擦着我面前的一对丰润绵柔,借以抒解身体亢奋高涨的热火;另一手则整个捧住我的臀,按压住并迎向自己往我身体深处攻击的动作。

  我的玉钗不堪两人在门板上的剧烈牵扯,早掉到地上,一头挽好的青丝此时已散乱的落在耳旁、披泻肩上。

  一身淡色的裙袍不堪他用力过猛的攻击,衣服早已滑落,岌岌可危地披挂在我半露的身体上,裸露出大片的雪肤,及**上纤白的风光。

  我能感觉到霍去病的心弦震颤、欲罢不能,他忘情地将我更往门板上压,狂猛不止地紧抵住我一记又一记的攻击。

  灼灼的疼痛混合着一种不知明的张力,松软了我的四肢、红了我的脸。

  “兰儿,我好想像这样…爱你。”他的话伴随着动作,被带进了我的心里。

  “去病,不要…离开我。”我抱着他,将自己毫无保留地交给了他。

  “不会,永远都不会。”他吻住我的唇,将我的话全部都咽下。

  外面又开始下雪了,屋内的暖意却将这个冬日所有的寒意都驱散…

  在霍府大家表面上虽然仍然把我当做霍去病的侍女,但是大家心里却都明白霍去病待我如何,我就这样没有身份地跟了霍去病。

  冬去春来,又到了新年,我在院子里看着府里的侍从们高高兴兴地挂灯笼,布置新年气氛。蕊儿拉着我剪红纸,做窗花。

  我正低头剪红纸,突然被拥入一个熟悉的怀抱,霍去病贴在我的身后问道:“在做什么呢?”

  这人在府里从来都是待我如妻,像这样当众搂搂抱抱的场面众人都已经见怪不怪了,蕊儿笑着识趣地退了下去:“我给少主备茶。”

  我继续摆弄着手里的红纸:“在做窗花,你看快要新年了。”

  霍去病轻叹口气道:“又是一年了,时间真快。”

  我笑道:“怎么了,你莫非在感慨青春易逝,年华易老?”

  霍去病摇摇头,“我觉得抱歉,对不住你,又过了一年,却还是不能娶你。”

  我没有说话,低着头,霍去病一句“匈奴未灭,无以为家。”虽然成功地摆脱了汉武帝让他娶卫长公主的意思,但是却也是把自己逼入了不能娶我的死角。

  霍去病伸手抚弄我的发丝,温柔道:“兰儿,虽然我暂时不能娶你,但是我这辈子是赖定你了。”

  我能够感受得到他的真心,我靠在他怀里说道:“我不在乎什么身份,只要能像现在这样待在你身边就好。”

  “你再等等我,等两年后跟匈奴决一死战,等我胜利归来我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把你迎入霍府。”霍去病一字字说道。

  我撑起身子,奇道:“两年后和匈奴决一死战?”

  霍去病点点头,“陛下的雄图霸业是要把匈奴永远驱逐出大漠,可这几年一直在打仗,国家一直这么消耗下去也不是办法,再等两年,等攒够了钱,就和匈奴一次算清,以后就再也不用打仗了!”

  我心中暗暗想着,最后一次大战来临的那一天,一定要守在他的身边,不能让历史上的事情发生,绝不能让他死。

  霍去病突然道:“对了,这次上林苑狩猎你跟着我一起去吧。”

  “狩猎?”

  霍去病点头:“过几日陛下将率领一众朝臣前往上林苑狩猎,我也要去,这一去就得好长时间,我不想和你分开,所以决定带你一块去。”

  上林苑,是汉武帝于建元三年在秦代的一个旧苑址上扩建而成的宫苑,规模宏伟,宫室众多,有多种功能和游乐内容。现代已经不存在了。

  上林苑既有优美的自然景物,又有华美的宫室组群分布其中,是包罗多种多样生活内容的园林总体,是秦汉时期建筑宫苑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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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三章猎上林苑

  上林苑亦是当时汉武帝尚武之地,在此处有皇帝的亲兵羽林军,并由大将军卫青统领。

  我随着女眷的队伍一起跟在大队伍后面朝着营地而去,休息的时候,见到一张明媚笑脸,“慕兰,真的是你?”

  我抬头一看,竟然是乌孙公主齐明儿,她此时俏脸笑意盈盈看着我:“刚才瞧着觉得像你,没想到真的是你。”

  我对她行礼:“见过公主。”

  齐明儿左顾右盼:“你来了,霍将军可来了?”

  我暗想,莫非她当真看上了霍去病不成?嘴上却恭顺道:“少主随陛下在一起。”

  齐明儿兴奋道:“他真的来了!太好了!”又随即发现自己的失态,红着脸对我说:“你可别笑话我,对了,你真的是霍将军的侍女?”

  我点点头。

  齐明儿又是一阵欢呼:“那你可以告诉我,他的喜好吗?跟我说说他的事好吗?”

  我犹豫道:“这个…这个。”我如何能把霍去病的事情讲给别人知道?

  正在犹豫怎么推脱这个霍去病粉丝的时候,听见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妹妹,你在这里做什么?”

  听到这个声音,我全身僵硬不能动弹,因为我太熟悉这个声音,太害怕这个声音的主人了!南宫云!这可是在大汉,他怎么会到了这里?

  齐明儿道:“哥哥,我在和姐姐说话呢!”

  南宫云笑道:“哪位姐姐?”

  我被齐明儿拉着转过身来,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快要化成石头了,僵硬得转过来,对面一身白衣翩翩少年,脸上永远挂着和他内心不相符合的和煦笑容,不是南宫云是谁!

  南宫云见到我也是一惊,虽然还在笑着,眼中的惊讶神色却明显出卖了他,他死死盯着我,仿佛老鹰在打量着自己的猎物。

  不知情的齐明儿笑道:“哥哥,你怎么看得眼睛都直了?”

  南宫云道:“你这位朋友看上去倒是个不错的姑娘。”

  齐明儿呵呵一笑,“她是我跟你提过的霍将军的侍女呢!”她还要再说什么,突然走来一个宫女上前说道:“公主,长公主请你过去说话。”

  齐明儿点点头,“你们先聊,我去去就回。”说完便跟着宫女走开了。

  我心想此时不跑更待何时,低头道:“失陪。”便想趁机溜走。

  南宫云一个跨步就挡住我的去路,他淡淡说道:“慕兰,你竟然是霍去病的人?”

  我眼睛一转,“南宫云,你现在可是在大汉,不是在越西!你若是还要小命就不要胡来!”

  南宫云脸上露出满不在乎的神情,“你倒是真让我意外了,我去白水城找你,没想到你已经离开楚瑾墨了,可是却没有人知道你的去向。我把越西翻遍了,都找不到你,真没有想到你竟然会到了大汉。”

  他四处找我?完了,肯定是找我报仇,我当日水淹赤月,这笔账还没有跟我算呢!我镇定了下情绪道:“我本就是汉人,在大汉有什么稀奇的!倒是你,你明明是越西赤月的人,怎么又变成乌孙国的人?”

  南宫云淡淡道:“我姐姐南宫玉本就是乌孙人,我的姨母是乌孙国的贵妃,所以齐明儿就叫我哥哥。”

  这么说起来,他的身世倒是乌孙版的霍去病了?我正在胡思乱想之际,又听见他轻声说:“慕兰,你为何一直要逃离我身边呢?既然你已经离开了楚瑾墨,为何不肯到我的身边来?”

  我身躯一震,这内心扭曲的少年不会爱上我了吧?我尴尬道:“南宫云,有的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就算没有楚瑾墨我也不会和你在一起,你要明白…”

  “因为你真正爱的人是霍去病么?”南宫云毫不犹豫地打断了我的话。

  我还没有回答,可是我这一滞的表情已经留在了南宫云眼里。每次和这少年在一起都觉得浑身像是有刺一般,时刻要想着他心里究竟在想什么,实在太累,我迅速道:“我还有事,先走了。”

  这次南宫云出乎意料地让开一步,我低头快速从他身边走过,听到他在背后轻声说道:“这次我一定会追上你。”我心中一顿,随即又加快了逃离的脚步。

  回到自己的帐篷方才长长舒了一口气,被南宫云看上可不是闹着玩的,想起他以往种种折磨我的手段,我不寒而栗。心中只想立刻逃走,可转念一想,霍去病就在队伍前面,我怕毛线啊!这么一想心中稍微安定了些。

  幸运的是之后南宫云没有再来找我的麻烦,但是心中隐隐觉得他一定是有别的计划,更加不安。

  就在我的不安中,队伍终于到达了上林苑的营地,我正在营帐中休息,突然侍卫通报,我让他走了进来,他怀中抱着一只兔子。我问道:“哪里来的兔子?”

  侍卫道:“霍将军捕获的兔子,让小人送来给姑娘。”交给我后,侍卫低头退出。

  我看着这毛茸茸的可爱兔子,心中一暖,他竟然还打了兔子送给我。逗了一会儿兔子,手中一滑,兔子三步两步就窜出了营帐。

  我惊道:“你去哪里?”赶紧跟了出去。

  这次随汉武帝出来狩猎的人很多,营帐也是扎满了,兔子很快就逃了出去,我快步跟上兔子,想把它抓回来,不知不觉就走出了营帐。等我小心翼翼抓到兔子时,发现自己到了一处山坡。

  我把好不容易抓回来了兔子抱在怀中,刚想返回营地,突然听见有人说话的声音。

  “若真,你刚才说的可是真的?”

  若真?那个被送进宫的舞姬,后来被册封为美人的若真?我靠在山坡后面,偷偷伸出头去张望。

  我见到若真一袭红衣,打扮得雍容华贵,听说她被封为美人之后很快就生下了小王子,想来她日子应该过得不错。在她对面的人背对着我,看不真切。

  又听见若真道:“我要你帮我,夺取太子之位!”

  那人坚定道:“我一定会帮你,无论你叫我做什么我都会做!”是李广利!

  我倒抽了一口冷气,为什么这对狗男女每次幽会都被我撞破,真不知道我人品是好还是坏,总是窥见别人的秘密。

  刚想偷偷溜走,不想衣服被树枝勾住发出了“嘶”的一声。山坡下两人迅速朝我这边看来,我顾不得许多,转身就跑,我实在不想被卷入这无端的是非之中!

  慌乱奔跑中,突然从树林中伸出一只手抓住我,我来不及发出惊呼,嘴上就被捂住一双大手,南宫云把我拉进树林,低声道:“别出声!”接着就看到李广利提着剑从树林外掠过。好险!若是被他发现,我身体不禁抖了下。

  忽然想起虽然走了猛虎,可身边还有一头饿狼!我转过去看着南宫云,此时他的眸子正盯着我,眸子深不见底,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心中一抽,道:“多谢!”说完就想逃走。

  南宫云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兔子从我怀中趁机跳出跑了,我恼道:“你要做什么!”

  南宫云的眸子就像是野兽一般跳动着火,他缓缓说道:“你说,要是现在我把你带走,你还逃得掉么?”

  我故作镇定道:“那你也不可能走得出大汉地界!”

  南宫云紧紧盯着我,他的目光就像是刀,我全身被割得体无完肤!他贴近我,在我耳畔说道:“或许…你是对的。”说完之后,他忽而笑起来,笑得那么和煦,仿佛我俩是最亲密的朋友,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不愉快。

  “我送你回去。”

  我刚想拒绝,又想起刚才偷听到了若真和李广利的秘密,要是一不留神一刀被气急败坏的李广利杀了那可就大大地不妙了,于是点点头勉强答应。

  可南宫云绝对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主!跟他走回营地这短短一段路,我感觉自己的汗水都渗出来了。心中生怕他改变主意,强行把我带走。一时胡思乱想心不在焉,一不留神脚下一滑,“啊!”

  “小心!”

  身边的南宫云大手一捞,我就稳稳被他搂在怀中。我恼怒地推开他,“南宫云,请你自重!”

  南宫云居然出乎意料地没有像从前般变色,只柔声说道:“慕兰,你冷冰冰的样子还是那么让人心痒痒!”

  我心中恼怒,这个变态神经病受虐狂!一看已经进入营地,再也不理会他,提起裙子大步跑回了营地。

  霍去病跟随汉武帝去打猎,一整天都没有回来,我实在等得乏了,又害怕南宫云来偷袭,想来想去终究合衣靠在坐席上就睡着了。

  朦胧中感觉到有人在抱我,我心中惊惧,下意识就挥拳去挡,手却被人握住,手背落下轻轻的一个吻。我睁开眼睛,霍去病正笑意盈盈地看着我:“怎么了?在恼我这么晚才回来?”说完他把我抱上了榻,自己也躺了上来。

  我嘴巴一撇,钻入他的怀中,身子竟然在瑟瑟发抖,此刻抱住他才感觉到安定。

  霍去病愣了下,摸着我的长发,柔声问道:“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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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四章猛虎惊魂

  我道:“如果有个人,他总是莫名其妙地不放过你,偏偏又想尽办法来折磨你,你说这个人可怕不可怕?”

  霍去病想都没想,就道:“有什么好怕的,.la”

  我无语,这个人真是个天生暴力狂。我叹了口气,道:“去病,我好怕。”

  霍去病拥着我的手紧了紧,“兰儿不要怕,我在你身边,谁都不能伤害你。”

  霍去病的话给了我力量,有他在身边就什么都不用害怕了。他又说道:“我送你的兔子,你可喜欢?”

  我叹了口气:“我喜欢,可是它跑了。”

  霍去病笑道:“没关系,我明天再给你捉一只。”他翻身压到我的身上,我刚想抗议,他却伸手打落了帷帐。

  狩猎是人类最早掌握的谋生技能之一,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狩猎逐渐地具有了娱乐、军事、体育的多重性质,成为习武练兵、强身健体、振奋精神、谋取收获的一项集体性的综合运动。

  中记载君王四季田猎,分别称作春搜、夏苗、秋收、冬狩,作为礼仪的田猎被后来的统治者沿袭了下来。而汉武帝刘彻是非常热衷于狩猎这项活动的。

  在狩猎场上搭了一个高高的台子,汉武帝及亲贵大臣高坐其中,此时各国的使臣也纷纷上前拜见。

  我远远坐在女眷席中,听到太监高声唱到:“乌孙国使者进谏!”我眯眼一眼,齐明儿和南宫云一起上前拜见汉武帝。

  汉武帝点头赞道:“乌孙国人杰地灵,出的人物也是如此俊俏。”

  南宫云道:“多谢陛下。在下有一不情之请。”

  汉武帝今日心情不错,笑道:“讲!”

  南宫云抬头缓缓道:“听闻大汉骠骑将军霍去病勇武绝伦,在下虽是来自乌孙边疆小国,却也十分仰慕骠骑将军的风采。”

  汉武帝一听南宫云夸奖霍去病,心情更是大好,笑道:“说得甚好。”

  南宫云继续道:“在下想要和骠骑将军比试骑术,不知陛下是否恩准?”

  汉武帝点头,唤道:“霍去病,你可愿意跟乌孙的南宫云比试?”

  霍去病踏步而出,“臣领旨!”

  我心中暗想,南宫云在打什么鬼主意?想提醒霍去病小心,无奈众目睽睽之下无法接近他,只能暗暗着急。

  霍去病和南宫云的骑术比试,规则是在一道长约一千米的路上比试,两旁相隔不远就插了一根箭矢,要求两人在整个过程中,不仅要避开障碍物,还要将箭矢尽数拔起。

  汉武帝兴致勃勃在一众大臣的簇拥下观看比试,一名侍卫手持红绸发号司令,红绸一甩,两人两骑一起射出。

  一开始势均力敌,两人几乎是并驾齐驱,可没有跑出多远,霍去病就领先了,在战场上训练出来的扎实的骑术就显露了出来。众人见霍去病一马当先,纷纷高声喝彩,激烈的比赛让我心情也十分忐忑紧张,最后一段路了,快到终点了!

  霍去病就像是一阵风,所向披靡,我看着他率先到达了终点!赢了!在所有人的欢呼声中,霍去病下马,走到汉武帝面前,说道:“臣不负陛下期望!”

  汉武帝大笑道:“做得好!”又看向南宫云:“南宫云也是少年英雄!”

  南宫云脸上露出一丝难以捉摸的神色,很快消失不见,他拱手道:“霍将军赢了,佩服!”

  一场骑术比赛就这样落下帷幕,宾客尽欢,汉武帝兴致大好,正要下令大摆筵席,突然有人来报,说李广利等人正在捕猎一只老虎!汉武帝一听,立刻下令一起去围观。

  我跟着众人远远看到十几骑在围堵一只老虎,李广利赫然其中,我转眼向若真瞧去,她跟在汉武帝身边,小鸟依人。

  我看着那只老虎,心中隐约觉得有些奇怪,此时人们纷纷往前涌去,渐渐形成包围之势,老虎被困其中,无法逃出捕猎圈。

  我心中隐隐觉得不安,并不随着人群走进,慢慢竟落在了后面。就在此时,我身边一个侍女突然一声尖叫,我转头一看,瞬间一颗心被提到了嗓子眼,竟然有一只老虎悄悄出现了在了营地!

  一名婢女惊叫一声,丢了托盘便向后飞奔而去,其他的众人们被这一声叫的惊醒过来,全都离开席位,四下找地方躲避,一时之间,原本花团锦簇的宴会乱成一团。

  我向后退去,然而那只老虎像是有灵性一般,飞快地向我奔来,我心头猛地闪过一个念头,我突然意识到今天这一场戏都是演给自己看的!

  什么捕猎老虎,根本只是攻击我的武器。李广利捕猎老虎将众人全都吸引过去,分明是想要让自己命丧当场!老虎体型巨大,速度却极快,它笔直地朝着我扑了过来!

  侍卫已经拔出了长剑,可是一剑却扑了个空,老虎此刻像是疯了一样,侍卫一剑一剑砍过去,它却更加疯狂地,一甩身子,侍卫还没防备过来,一把长剑竟然硬生生被老虎的尾巴甩脱出去。

  我此刻已经跌坐在地上,猛虎眼看再次扑到了我的裙边,血盆大口张开就像是要将我一口吞下。

  我没想到这猛虎移动的速度竟然如此之快,让我根本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再如何镇定,看到那张血盆大口,闻到近在咫尺的腥臭味,我也禁不住心头一跳,猛地蹙眉,整个人向后退去,下意识地从怀里拔出了一直藏着的匕首。

  我把匕首紧紧握在手中朝前一刺,面对一只猛虎,手中有一把匕首和赤手空拳其实没有任何区别,我闭上眼睛唤道:“去病!”

  久久不见动静,我睁开眼睛,关键时刻,却见到那猛虎突然昂起身体,原本要攻向我的动作戛然而止,反而在地上仿佛无限痛苦地剧烈扭动起来。这时,一双手已经将我拉了过去,我惊魂未定地回头,却撞进了霍去病的眸子。

  那只老虎却已经扭动着在地上死去了,头顶的地方,俨然是一根箭矢,血汩汩地往外流着。这样的东西想要在老虎的头颅上穿个洞,简直是匪夷所思。

  众人都震惊地站在那里,不敢置信地看着霍去病。霍去病同样也是心跳擂鼓,刚才他距离我太远,我以为他根本来不及救我!

  而在老虎倒下后,我见到了脸色苍白的南宫云,此时他手中的宝剑也同时插进了老虎的身躯,却远不如霍去病那一箭毙命。

  被霍去病搂在怀中,我望向了主座的方向,不期然的,看到若真的表情,那神情之中带了一丝冷笑,更多的是失望。失望我没有死吧?我心头冷笑。

  感觉到霍去病的身体竟然在微微发抖,他盯着我道:“兰儿,你没事吧?”

  我摇头,此时南宫云仍脸色苍白地看着那只死去的猛虎。

  霍去病走到老虎旁边,俊眸满是冰冷的寒意:“这老虎分明是有人故意放出来的。”

  众人见猛虎已死,刚才四散逃走的人们这才重新聚拢过来,看着这巨大的老虎,面上都是心有余悸的神情。

  我轻轻拂去裙子上的灰尘,面色平静。事实上,从李广利围捕老虎的时候,我便有一种奇异的预感,等看到那老虎丢下其他人,只追着我跑的时候,这份预感便已经成真了。

  汉武帝从护驾的侍卫中走出,怒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侍卫总管走出来,吓得跪在地上:“陛下息怒!”

  汉武帝道:“为何会有老虎跑入营地?你这个侍卫总管是怎么当的?”

  侍卫总管哆哆嗦嗦道:“启禀陛下,当时人人都去围观捕猎猛虎了,没想到竟然有一只从背后来偷袭…”

  李广利闻言立刻跪下:“臣有罪!”

  汉武帝摆摆手,“罢了!幸好只是一场虚惊。”

  其实每次的狩猎像流箭伤人,猛兽挣脱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所以大家并不会怎么去计较。可当我看到若真的表情时,却告诉自己,这绝对不是一次简单的意外!莫非她知道偷听到她和李广利谈话的是我?

  这场意外事故,使得霍去病无心狩猎,只想守着我,我安慰他道:“没事,我回去休息下就好了。”

  霍去病点头,送我回营帐。

  狩猎的地方距离营帐尚有段距离,现在是春天,万物复苏,碧草青青,漫山遍野的花都开了。霍去病摘下一大把茉莉花扎成花束递给我,“送给你!”

  我接过花束,放在鼻尖轻轻一嗅,抬头笑着对他说:“好香!”话音未落,一个孤单的白色人影落入我的眼帘。

  我眯眼一看,南宫云仍然像初见时那般清俊孱弱,如玉树秀丽。他此时站在我们的前方,似乎已经等了我们许久。

  我心中一窒,不知道南宫云又要耍什么花招,随即想到霍去病就在我的身边,在这个时代除了汉武帝这个boss级别的人物,其他各路人马一律通杀,一点不需要害怕。想到这里,心中镇定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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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五章若如初见

  我尚未开口,霍去病已经说话:“南宫云?有何指教?”

  南宫云看着霍去病,仿佛要在他的脸上看出一个洞来,良久才说道:“骠骑将军,我是输了。”

  这话旁人听来定是一头雾水,刚才的骑术比试,胜负早已经分晓,为何他偏偏现在才来认输?

  霍去病却仿佛与南宫云心意相通,微微点头,“是,你输了。”

  我看看霍去病,又看看南宫云,不知道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南宫云将视线移到我的身上,说道:“慕兰,我要走了,我是来跟你告别的。”

  我沉默不语,心中快速想着他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南宫云轻叹了口气道:“我原本以为我只是输在武功骑射,当那只老虎出现的时候,我才知道,我远远及不上他,有他待你如此,我也不必强留,毕竟这是人生,留也留不住。”

  我更加莫名其妙了,“南宫云你到底在说什么?”

  南宫云脸上随即又出现往常般的灿烂笑脸,“你不懂最好,有些事情懂了未必会开心。”他看向霍去病,“拜托了。”

  霍去病点头,郑重说道:“你放心。”

  南宫云盯着我,轻轻吐出两个字:“保重!”说完竟然头也不回地就走了。

  我当时就有一种看美剧没有字幕的感觉,这两个人究竟在说什么!为什么南宫云的话我完全听不懂,而霍去病还能和他聊这么久?

  我看着南宫云渐渐走远的背影,问道:“你们在说什么?”

  霍去病亲昵地摸了摸我的头发,说道:“兰儿,他喜欢你,你不知道么?”

  我嘴角抽了抽,说道:“他这个人变幻莫测,上一刻还在对你笑,下一刻就会狠狠地折磨你。他的喜欢当不得真。”

  霍去病淡淡说道:“可当那只老虎朝你扑过来的时候,他却是没有丝毫的犹豫就提着剑冲过来了。”

  我低头不语,想起了和南宫云纠葛的往事。第一次遇见他时,我就想杀他。之后我被他吊在城楼上受折磨,我引哈巴河的河水水淹赤月,害得他姐夫病况恶化,一命呜呼。而我为了避免他的强迫,吃下了曼陀罗毒花,险些尚命。

  后来在乌春重遇他,只因一言不合,他就给我套上枷锁,把我锁了起来。我们两个之间的恩恩怨怨,真是说也不完,理也理不清。可当我真正遇到危险的时候,没想到除了霍去病,竟然还有他会挺身而出来救我。

  我眯眼看去,南宫云的身影已经缩小成一个白点,他从营地里拉出一匹马,竟然就这么翻身上马远去。

  这白衣少年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或许我当初一直认为他内心扭曲阴暗是我太片面了?

  霍去病拥着我,轻声说道:“白云聚了又散,散了又聚,人生离合,亦复如斯。”

  我心中三分伤感,三分留恋,又有三分宽慰,望着南宫云的背影消失在苍茫大漠之中。我知道南宫云这一生永远会记着赤月城中那个一身倔强的女子,他是要去寻找她。

  他自然找不到,但也可以说,他早已寻到了,因为那个女子早就藏在他的心底。真正的人,真正的事,往往不及心中所想的那么好。

  这时天色突然开朗,一丝金黄色的阳光,破云直照了下来,照着大地,照着我,也照着霍去病。

  这阳光就像是特地为我们照射的。

  这场狩猎虽然有惊险,但自从老虎事件之后,霍去病怕我再出意外,一直守在我的身边,遇到汉武帝召见他时,命令侍卫将我的营帐团团围住保护,又再三叮嘱我不可外出。在他这样严密的保护下,终于狩猎结束了。

  回到长安之后,霍府收到了一个名帖,意外的是请的人不是霍去病,而是我,送名帖的人是即将回国的乌孙公主齐明儿。

  霍去病一开始并不想我去,可转念一想,认为皇宫是天底下最安全的地方了,也就点头同意了,就这样,我第二次来到了西汉皇宫。

  进了宫门,下了马车,我安静地跟在女官身后往皇宫深处走去,虽然是第二次来,但是给予我的震撼还是如同第一次一样,大气磅礴。想到这千年前的宫殿在现今早已经不复存在,心中又涌起了怅然若失的感觉。

  齐明儿与卫长公主刘玉感情极好,所以一直住在刘玉宫中,我跟随女官到了刘玉的宫殿外的回廊处,此时正好看到一个年约七八岁的小女孩,她伸手想要去抓回廊上挂着的鸟笼,无奈身子不够高,怎么都够不着。

  我打量那小女孩,一张白皙的小脸因为跳跃透着红扑扑的,嫩嫩的小手怎么都抓不着鸟笼,旁边的两个宫女不知所措,一直在旁边跪着。

  我朝着那排鸟笼看去,里面各关了一只小鸟,女孩虽然够不着鸟笼,但是丝毫没有放弃的意思。我看着那鸟笼中扑腾翅膀的小鸟,突然心中一动,朝着女孩快步走过去。

  我伸手将挂着的鸟笼尽数打开,笼中小鸟逃脱牢笼,张翅高飞,一时间回廊中到处是逃走的鸟儿。

  旁边的宫人对我大声呵斥:“你是何人,竟然在此造次!竟敢放走卫长公主喜欢的小鸟!”

  我垂首立在一旁,但是面上却毫无悔恨的意思。最恨莫过于生于帝王之家,这皇宫再华美不过是一座牢笼,小女孩有心放走小鸟,我举手之劳为何不帮?

  小女孩盯着我,忽然上前摸了摸我的手,说道:“谢谢!”

  我朝她看去,给她递上一个鼓励的微笑。

  小女孩转身对宫人说道:“我自会像长公主解释的。”说完又看了我一眼,方转身走了。

  我跟着宫人进了卫长公主的宫殿,见到刘玉和齐明儿正在说话,我俯身行礼:“民女慕兰见过卫长公主,见过乌孙公主!”

  刘玉笑道:“慕兰,你来了,快坐,齐明儿正在念叨你呢!”

  齐明儿站起身来道:“慕兰,我等你好久了!”

  我恭顺坐在下首,齐明儿道:“我明日就要回国了,狩猎的时候好不容易见到你,还没来得及和你说说话,后来就出现了老虎,可把我吓得魂飞魄散,再后来就没瞧见你了。”

  我淡淡道:“多谢公主挂心。”

  齐明儿咬咬嘴唇,忽而脸上一红。刘玉见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说道:“你怎么见了他府上的人也这般扭捏?要给什么东西快拿出来罢!”

  齐明儿恼道:“长公主你又笑话我!”

  我还没有理解什么意思,齐明儿快速塞了一个香包到我的手里,红着脸低头道:“你帮我把这个交给霍将军可好?”

  我张开手看向手中的香包,小巧精致,透着一股清香,上面的针法比起我平日里摆弄的那些可要好得太多了。我拿好香包,道:“我定会帮公主转交给霍将军。”我嘴上这样说,心里却有些吃味,霍去病,你也太招蜂引蝶了!

  齐明儿轻叹一声道:“我这趟来大汉,学了不少礼仪,但是最庆幸的事情还是能够认识霍将军。”她微红着脸,脸上露出神往的神色,“那日在洛阳见到他,落日的光芒将整个大地都投上了金色,可偏偏不及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光芒。”

  随即她神色暗淡,“可惜我就要回乌孙了,今生恐怕再无相见之日。哥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本来想叫他帮我看看霍将军,谁知道他和霍将军比试之后竟然招呼也不打就独自走了。”

  我听到她提及南宫云,心中一跳,面上仍然是波澜不惊。

  刘玉道:“明儿,你也不必伤感,我表哥那样的人物原本就是谁都瞧不上,你知道他跟父皇讲了什么吗?他竟然说‘匈奴不灭,无以为家!’我看啊,他这辈子都不想要娶亲的!”

  齐明儿幽幽叹了口气,不再说话,一时间竟然气氛竟然有些低落。我忽而想起刚才来的时候的事情,当下便将此事跟刘玉讲了一遍。

  我低眉道:“放走了长公主的鸟儿,请长公主责罚!”

  刘玉摆摆手,笑道:“没事,左右不过是些玩物罢了!你定是遇上安卿公主了!”她叹口气说道:“安卿的母亲身份低微,不受父皇宠幸,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幸而安卿活泼可爱,父皇待她也很好。”

  我心中恍然大悟,难怪安卿公主想要放走那些小鸟了,生在帝皇之家,虽然是金枝玉叶的公主,可像卫长公主这样受宠的和安卿公主这样不受宠的,区别可差太多了!

  天下间最是勾心斗角的地方便是在这皇宫里,这里的人个个皆是见风使舵,见到卫长公主受宠自然是把她捧在手心上。

  而像安卿公主这般不受宠的,图有个公主的身份,恐怕她小小年纪也是见惯了这世俗丑恶的嘴脸,不然也不会放走小鸟,希望自己也能够像小鸟一般有朝一日挣脱牢笼,自由自在地在天地之间翱翔吧!

  又跟她们说了一会儿话,见已经日落西山,刘玉方才放我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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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六章塞外许约

  临走前,又换我道:“慕兰,这些日子都有明儿作伴,她这一走,我也怪寂寞的,你要是没什么事的话,过几日就进宫来陪我说说话吧!”

  我不解其意,还是答道:“诺!”

  在回霍府的马车上,手中捏着齐明儿送给霍去病的香包,心中一阵无奈,这种定情的玩意儿干嘛找我去传递,自己拿去给他不行吗?无奈碍着刘玉的面子,不得不帮忙,想到此处又是叹了一口气。

  刚刚一口气叹出,忽然听到马车外也是一声重重的叹气,“哎!”

  我心中一动,高声问道:“什么人在外面!”

  话音刚落,帘子被掀开一角,一人迅速钻了进来将我搂在怀中,剑眉星目,不是霍去病是谁?

  霍去病笑道:“你出了皇宫我就上了车当你的车夫,听到你一路上唉声叹气的,到底怎么了?”

  我嘟嘴道:“你怎么来了?”

  霍去病道:“带你去个地方!”

  我将齐明儿的香包递给他,“给你!”

  霍去病接过来,翻来覆去地看,开始是高兴,接着变成疑惑,“兰儿,不像是你的针线啊,是你做的么?”

  我酸溜溜地说道:“是仰慕你的人做的,乌孙公主齐明儿,可还记得?”

  霍去病笑着又来搂我,“你是吃醋了么?你吃醋了对不对?我真开心!”

  我呸了一声,骂道:“神经病!”

  他被骂了还高兴,不知道是不是脑子坏了,他将香包抛了抛,说道:“你别生气了,这东西我回头就赏给别人,不是你做的我可不要。”

  我“哼”了一声,心中却涌起一股暖意。

  霍去病笑道:“小猪就爱哼哼!”

  他低头来轻啄我的唇,我赶忙推开他,红着脸道:“还在马车上呢,不要动手动脚的!”

  霍去病大手一捞,就把我抱着坐到他的腿上,嘴巴贴在我的耳边呼着热气,“兰儿不如我们在这里…”

  我脸刷的更加红了,越发在他怀里手脚并用的撒泼闹腾,霍去病乐呵呵地圈住我,拳来胸挡脚来任踢。

  霍去病搂着我,笑着软声求饶,“好了好了,我错了,恩?好了…乖,不闹了,我带你去个地方。”

  我又在他身上捶了一拳,无奈打到坚实的肌肉上痛的是我的手,我问道:“去哪里?”

  霍去病朝我眨眨眼,“到了你就知道了!”

  马车不久就驻步,霍去病拉着我下了马车,我定睛一看,发现我们到了一处湖泊,在案边停泊了一叶小舟,有一个船夫拱手请我们上船。

  我看了眼霍去病,不知道他到底在卖什么关子,看他神神秘秘的样子,也不再多问,随他牵了我的手上船。

  船驶了一会儿,到了湖心中央的一个亭子,下了船进了亭子,天色已经完全黑了,我对霍去病说道:“说吧,你到底在搞什么名堂?”

  他将手指放在唇边,“嘘”了一声,接着朝岸边指去。我顺着他的手看去,突然发现岸边亮起了一个个的红灯笼,一个连着一个,就像是一条红色的长龙,星星点点,连绵不绝。此时在夜色中看去,宛如仙境一般。

  霍去病从身后拥着我,轻声问道:“美吗?”

  我拼命点头。

  霍去病道:“兰儿,等我把匈奴赶走,天下再无战事的时候,我们就去塞外打猎放牧可好?世间的恩怨荣辱,从此再也别理会了。”

  霍去病乃是一把绝世利剑,是汉武帝这位千古一帝手中的绝世利剑,利剑过处数万人头落地。我从来没想过,原来他早就厌倦了这样刀头上掐命的生涯。

  霍去病贴在我耳边,柔声道:“在塞外草原中驰马放鹰,纵犬逐兔,从此无牵挂,当真开心得多。兰儿,你将来随我去塞外可好?”

  我脸上一红,低声道:“你不是说‘放牧’么?你驰马打猎,我便放牛放羊。”

  我声音虽小,这几句的意思,霍去病也听得明明白白,我是说要和他终身在塞外,再也不回中原了。

  犹记得霍去病第一次出征时,我追到祁连山下,千里奔波。后来的两年里日夕相亲,才处处感到了他的温柔亲切,此刻更他听到直言吐露心事,不由得心意激荡。

  霍去病伸出粗大的手掌,握住了我的小手,说道:“兰儿,你对我这么好,以后我不做将军了,不会厌弃我么?”

  我道:“我……我喜欢跟着你,这是真心诚意,半点也不勉强。”说到后来,声音有如蚊鸣,细不可闻。

  霍去病大喜,突然抓住我的腰,将我身子抛上半空,待我跌了下来,然后轻轻接住,放在地下,笑眯眯地向我瞧了一眼,大声道:“兰儿,你以后跟着我骑马打猎、牧牛放羊,是永不后悔的了?”

  我正色道:“就算跟着你杀人放火,打家劫舍,我也愿意。就算跟着你吃尽千般的苦,受尽万种的熬煎,我也永不后悔。”

  霍去病大声道:“霍去病得你如此,今生再也无憾。兰儿,你再等我几年,等到赶走匈奴咱们便到塞外打猎放羊去也!”

  第二日我正在书房里整理,忽然管家陈叔来找我,“兰姑娘,有一位校尉带了一个小姑娘来见你。”

  小姑娘?我心中一动,忙说道:“陈叔,请你把人带进来,哦,不不,我自己去瞧瞧。”说完我急急朝外庭走去。

  刚走到外庭的院子,见到一名军士立着,他对我拱手道:“霍将军派我找的人找到了。”

  “主人!”朵丽丝满脸泪痕从军士身后走出,扑到我的怀里。

  我拍着她的背安慰道:“对不起,朵丽丝,让你一个人受苦了。”说着自己的眼眶也红了,朵丽丝在我心中早就如同妹妹一般,这么长时间没见到她,心中甚是挂念。

  “好了好了,来到这里就算是到家了,以后有好日子了。”我帮她擦干眼泪,安慰道。

  带了朵丽丝进府,介绍一众人给她认识,朵丽丝的长相与中原人有些不同。深眼眶,褐色的眼珠,头发还有点自然卷,一笑起来鼻子两边就有点点的雀斑,看起来十分可爱,再加上她自己跟了我在白水城王宫那么长的日子,颇懂礼节,很快就和大家打成一片。

  待安顿好之后,我问起越西的情况。朵丽丝叹口气说道:“越西的四大部族原本就已经臣服白水城了。可自从你走了之后,大王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变得残暴多疑,将投降部族的王族全部杀光。”

  “什么?”我惊呼道:“他都杀了什么人?”

  朵丽丝叹口气道:“昔日越西的四大金刚王族基本都被杀光了,现在越西只要提起楚大王人人自危。他在征服了越西所有的部族之后,没有履行之前承诺的绝不杀害王族的约定,反而大开杀戒。”

  我喃喃道:“怎么会这样?”

  朵丽丝道:“谁也不知道怎么会变成这样,现在的大王早就不是当初的大王了!不仅是投降的王族,就连白水城的人也是一样,稍微犯点错,就杀无赦。”

  楚瑾墨为人宽容厚德,平生不见喜愠,这一直都是他为人称道的优点,怎么会完全变了一个人?我不能理解。

  朵丽丝又说道:“我有好几次看到大王来咱们住的小院徘徊,在外面站了很久,就是不进来。”

  我沉默不语。

  朵丽丝道:“主人,你现在还在恨大王么?所以你才回了大汉,我们再也不回越西了么?”

  我说道:“朵丽丝,我从来都没有恨过楚瑾墨,这种感情我不知道你是否能够理解。但是我原本就是汉人,霍府才是我的家,这里有我要一生守护的人,你懂么?”

  朵丽丝坚定地点头,“我懂!就跟哥哥要守护你一样,我也会一直在你身边守护你!”

  正说着话,蕊儿进屋子来跟我说:“兰儿,卫长公主派了马车来接你。”

  我微微皱眉,想起乌孙公主齐明儿走之前,卫长公主的确说过叫我过几日进宫去陪她,没想到竟然真的派了马车来接我。我对蕊儿说道:“蕊儿,朵丽丝就交给你了,她刚来,年纪又小,你多照顾她。”

  蕊儿笑道:“你放心吧,我和朵丽丝亲热着呢!”

  我见到她们熟络的样子,当下放了心,出府上了马车进宫去见刘玉。说实话,我并不是很热衷于进宫,一来是觉得刘玉于我来说怎么算都是情敌,说不到一块去。二来是真心不喜欢皇宫那压抑的氛围,不如在霍府自由自在。

  进宫后到了刘玉的宫殿,我款款行礼:“见过长公主。”

  刘玉扶我起来,笑道:“你说话不算数,说好了过几日进宫来看我,却总也不来,我只好自己派人来接你了。”她又热情地将我给我赐座,唤人上茶。

  我总觉得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对她这样的热络有点吃不消,于是开口问道:“不知长公主今日召唤,有什么吩咐?”

  刘玉噗嗤一笑,“你瞧瞧你这个鬼灵精,瞒得过那木纳的齐明儿,还瞒得过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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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七章巫蛊之计

  我当时很无语,刘玉这小妮子也就十来岁的年纪,还管我叫鬼灵精,我怎么说来西汉之前都三十好几了,你该叫阿姨啊!当下只好说道:“慕兰不懂。”

  刘玉笑道:“表哥喜欢你对不对?”

  我呆了一下,望向她,刘玉面露得意之色,说道:“我早就看出来了,表哥看你那个眼神,啧啧啧,一看就是在看情人的眼神。只有齐明儿那个没心思的傻瓜,才看不出来。”

  我低声道:“这个…”

  刘玉说道:“你别担心,我对表哥从来只当他是哥哥,他这个人平日不爱说话,就喜欢打打杀杀的,来了皇宫也从来不跟王子公主们玩,整天就知道和父皇讨论怎么打匈奴,太没意思了!”

  我顺口接道:“正是少主和陛下兴趣相投,才受到陛下厚爱。”

  刘玉点头,“可我偏生不喜欢他这样的,再说了…”她漆黑的眼珠在我身上转了一圈,“表哥那么喜欢你,别人再也不会瞧在眼里了,我又是何苦由来去受罪呢!”

  我淡淡一笑,这刘玉,还挺会察言观色,难怪是汉武帝最宠爱的公主。

  刘玉轻叹口气道:“这是齐明儿那个傻丫头,见到表哥被迷得魂都没了,哪里顾得上看表哥眼睛是看向谁呢!”

  之前见过她几次,她都不指明,等到齐明儿回了乌孙之后,才和我说这番话,的确用心良苦。

  刘玉道:“齐明儿这乌孙公主,注定了和我表哥无缘。不过,表哥上次说匈奴不灭,无以为家,他就不打算娶你么?”

  我低头道:“慕兰只是侍女,身份太卑微了。”

  刘玉不屑道:“什么身份!父皇能娶母后,舅舅能娶舅母,谁说非要门当户对来着?”

  刘彻娶了歌姬卫子夫,而平阳公主嫁给了骑奴卫青。刘玉从小对家族的事情耳濡目染,当下便说了她心中这番想法。

  我开始有点喜欢这个卫长公主了,敢爱敢恨,不掩饰自己的感情。突然心中闪过一念,将来不知道她的结局如何呢?

  正想着,刘玉又对我说道:“慕兰,我看得出你也喜欢表哥,我就要嫁人了,希望你也能和表哥早日有情人终成眷属。”

  “哦?”我奇道。

  刘玉脸上一红,低声说道:“父皇将我许配给了平阳侯曹襄,下个月就要出嫁了!”

  我笑道:“恭喜长公主!”

  刘玉道:“我在宫中也怪寂寞的,之前齐明儿一直陪着我,现下她走了,再没人陪我说贴心话了。慕兰,我就要出嫁了,你这段时间也常常进宫陪我可好?”

  我点头,“好!”

  又和刘玉说了一会儿话,我看天色不早了,就跟她告退,由宫人领着往宫外走去。在路过花园时,见到一个小小的身影坐在亭子的台阶上。我对宫人说道:“请稍等片刻。”

  我走近亭子,一看那小小的身影竟然真的是上次见过的安卿公主,我柔声道:“公主,你一个人在这里做什么?”

  安卿抬起头来,看到是我,眼中闪过一丝惊喜,接着又看了看我身后的宫人,低头不语。我转身对宫人讲:“可否稍待片刻,容我和安卿公主叙话?”

  我如今正是汉武帝最宠爱的卫长公主的客人,宫人自然知道我的身份,立刻答应道:“诺!”退开十几步,给我和安卿留下一个空间。

  我说道:“旁人都走开了,公主,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安卿小小年纪,竟然叹了口气,说道:“我认得你,你帮我放了小鸟,你是好人。”

  我温柔笑道:“既然公主知道我是好人,那你告诉你,你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

  安卿点点头,.la我并不催促她,只柔声安慰道:“一个人要是有不开心的事情,憋在心里会生病的。你要是不想说给旁人听,就找个树洞,告诉树洞可好?”

  安卿歪着脑袋想了想,又摇头,“告诉树洞有什么意思呢?”她像是下了决心,轻声对我说道:“姐姐,我告诉你,你不要告诉别人。”

  我点头,伸出小手指,“拉钩!”

  安卿怯怯地伸出小手指和我拉钩,然后从怀中摸出一个小娃娃递给我,说道:“我前日在母后的宫殿外玩耍的时候,在墙角发现的。我想拿去交给母后,可是又怕责罚,母后是不许我在泥地里挖东西玩的。”

  我接过她手中的小娃娃,笑道:“原来是这样,左右不过是个娃娃,皇后仁德,绝对不会责罚你的。”话还没有说完,突然笑容在我脸上褪去,换上的是极其震惊的表情。

  这手工布制的小娃娃,无论是服饰还是样貌竟然和汉武帝相差无几,我心中一动,急忙把娃娃翻了个身,掀开娃娃身上的衣服,立刻大汗淋漓。这娃娃身上刻着生辰八字!

  虽然不确定这生辰八字是何人的,但是既然是这娃娃样貌酷似汉武帝,那多半这生辰八字…我用不确定的眼神看向安卿,这样小的娃娃难道是被人利用?

  安卿见到我面色肃容,直直盯着她,不禁有点害怕,小声道:“姐姐,母后会责罚我的对不对?”

  我缓缓道:“公主,你这娃娃到底怎么来的,你仔细说给我听。”

  安卿被我的神色吓住,颤声道:“我没撒谎,真的是在前日在母后宫殿外挖出来的,你看,这里还有泥巴。”

  我一看娃娃的身上果然还残留着泥土,安卿小嘴一瘪,就要哭了,“姐姐,你相信我,我没有撒谎,母后会责罚我吗?”

  我看着安卿小小的模样,心中不忍,考虑再三,一咬牙迅速把娃娃拿丝帕重重包起来放进怀里。对她说道:“公主,我带你去见皇后,我会帮你向皇后求情的,只是这件事情万万不可以对第三个人说起,否则…”想了想还得吓唬她才行,“否则皇后一定打你一百个板子!”

  安卿立刻伸出手捂在嘴巴上,连声音都不敢发。我唤来宫人道:“我有事要去拜见皇后,请带路。”

  宫人低头道:“诺!”

  我牵着安卿跟在宫人身后往椒房殿走去。巫蛊之祸!四个字出现在我的脑中。这巫蛊之祸可是灭门的大罪,多年前陈阿娇就是因巫蛊之祸被废,而卫子夫亦在汉武帝晚年时受巫蛊之祸不能自明而死。

  卫子夫凤临天下三十八年,巫蛊之祸这件事情算一算应该还有二十多年才会发生,可为什么会提前了?难道历史真的改变了?我心中隐约觉得不对,可又说不上来到底是哪里不对。

  带着安卿到了椒房殿,通报后,宫人传我入内。我带着安卿进去了。见到卫子夫行了礼,垂首立在一旁。

  卫子夫笑道:“慕兰,你来看我,真是好。安卿也一起来了?”

  安卿听到此话,腿一软就跪下了,“母后…”

  卫子夫奇道:“怎么了?”

  我一咬牙,“请皇后屏退左右,慕兰有要事相告!”

  卫子夫稍一犹豫,便屏退左右,对我说道:“你现在可以说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拿出怀中所藏的娃娃走上前递给卫子夫,卫子夫接过看了一眼,立刻神色大变,颤声道:“这是哪里来的?”

  我轻声道:“是安卿公主在皇后的宫殿墙角找到的!”

  “什么!”卫子夫神色大变,身躯微微发抖。

  我快速说道:“皇后,这件事情明显是有人要对付你,企图用巫蛊来诬陷你,这娃娃能够埋在椒房殿的墙角,说明一定是出了内奸,当务之急,就是要找出这个内奸。”

  卫子夫盯着我,缓缓点头,拿起那个娃娃走到金制的灯烛前,将娃娃点燃,扔进了火盆,看着娃娃一点点被化为灰烬。

  卫子夫看向安卿,神色严厉,冷声说道:“安卿,你把事情给我说清楚!”

  安卿被吓了一跳,眼泪流了出来,可又不敢大声哭,边哭边将事情的经过讲了。卫子夫又反复问了几遍,发现她的话中的确没有漏洞,不是在撒谎,才命宫人上来将她带了下去。

  我对卫子夫说道:“皇后,安卿公主最好暂时留在你的宫里看管,以免她将此事外泄。”

  卫子夫看向我,半响说道:“慕兰,你对我可是忠心的?”

  我毫不犹豫,立刻拜倒:“少主与卫家同一血脉,卫家一旦有事,少主也必定会受到牵连,我绝对不能让少主有事,所以对皇后绝无二心!”

  卫子夫点头,“好!也不枉去病待你如此。这件事情,我记在心上了。我宫里的人我定会彻查。”

  出了皇宫,方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深吸了一口气,只想快点回到霍府,见到那个能让我心安的人。

  回到霍府后,我不待说话,就急忙拿起茶盏给自己倒了一大杯茶,咕隆咕隆喝完,朵丽丝急忙嘱咐:“慢点喝,慢点喝,这是怎么了?”

  一杯茶喝完,我定了定神,抹了抹额头上的冷汗,对朵丽丝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朵丽丝,我像是在鬼门关走了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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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八章身陷险境

  霍去病回来得很晚,等他回来后,我急急忙忙拉着他进来里屋,还特地把门窗全部关了个严实。

  霍去病笑道:“兰儿,你这么着急?好,我也不能让你失望不是。”说罢就要来搂我。

  我急忙推开他,正色道:“我有事情跟你讲。”

  霍去病见我面色肃容,也收敛了笑容,说:“好吧,你说。”

  尽管已经关了门窗,我依旧贴在他的耳边,用只有我们两人才能听见的话把今天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霍去病越听面色越凝重,“看来有人要对付皇后,这事非同小可!”

  我点头,“正是这样,我才如此,若不是安卿公主贪玩,在椒房殿的墙角挖出这个东西,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霍去病咬牙道:“陛下最恨这样的事情,之前就已经杀了不少人了,是谁竟然会想出这样的毒计来陷害皇后?”

  我在电光火石间想起一件事情,像是在一团乱麻之中抓住了一个线索,当日狩猎的时候撞破若真求李广利为她的儿子谋求太子之位,可当今太子刘据尚在,除非卫子夫被废。

  又想起撞破他们的谈话之后,紧接着发生的老虎事件。我心中一抽,便把这事说了。

  霍去病冷声道:“李广利真是不知道自己长了几颗脑袋,竟然帮若真做这种事情,你的意思是这件事情整个都是若真在背后搞鬼?”

  我犹豫道:“这只是我的猜测,毕竟现在还没有证据证明和她有关系。”

  霍去病叹气道:“我真的很不喜欢这样的权力斗争,心中感到厌烦。”他搂紧了我,“兰儿,我真怕你受到牵连,你年纪还小,对于这种事情的可怕程度还不了解。”

  我躺在他的怀中,觉得整天的心惊肉跳都一扫而空,我轻声道:“去病,有你在我的身边我就什么都不怕了,我要守护你。”

  过了几日卫少儿来到霍府,说是卫子夫想见我,叫我进宫去说话。我自然知道卫子夫为了不单独召见我引人疑心,所以借卫少儿来找我。这样一来,我因为是霍去病的侍女的关系,由卫少儿带着进宫就名正言顺了。

  可是卫少儿看来并不知道这其中的缘故,在马车上冷冷看着我,半响说道:“慕兰,原本以为你是个乖巧的,没想到现在竟然连皇后都向着你,你究竟有什么本事?”

  我低头恭顺道:“夫人,慕兰只知道少主是卫家的人,慕兰的心也就会向着卫家的人。”

  卫少儿盯着我的头顶看着,终于说道:“好,你既然心里有去病,也就该一切以卫家的利益为重!”

  我低眉顺眼道:“夫人教诲,慕兰铭记于心。”

  到了椒房殿,见到卫子夫,她依旧秀美如水,行礼之后,和卫少儿叙着家常话。末了,卫子夫对我说道:“瞧我这记性,对了,慕兰,前几日陛下赏了我不少进贡的新鲜水果,你给去病带些回去。”

  我低头道:“诺!”

  卫子夫站了起来,“姐姐,你稍待片刻,我带慕兰进去选水果。”

  卫少儿也跟着站了起来行礼。

  卫子夫对我招招手,“慕兰,你随我来。”

  进了宫殿内室,卫子夫遣退身边宫人,低声对我说道:“我身边果然出了奸细!”

  我道:“奸细已经除了吗?”

  卫子夫点头,“没想到竟然是跟了我多年的人。现下我宫中的人都是细细查过一遍的,再不会出问题了。”

  我道:“安卿公主呢?”

  卫子夫道:“我打算将她养在我宫中,陛下也恩准了。”

  我道:“皇后万事小心。”

  选好了水果出来,卫子夫道:“我和姐姐还有话要说,慕兰你先回去吧”。

  我应了,给卫子夫和卫少儿分别行礼后,由宫人领着出了椒房殿。我跟着宫人一路穿过青砖小路,来到一处颇为僻静的花园。

  忽而见到花园中有一个贵妇在众人的簇拥下坐着,宫人对我说道:“是若美人。”

  我当然认出了是若真,她也看到了我,无奈只好上前行礼,“见过若美人。”

  若真穿着绣有海棠花的红衣,艳光四射,绽放的美丽如同一团燃烧的烈火,令人炫目。

  她对我微微一笑,“我听皇后提过你,你是霍将军的侍女,上回跟着陛下去上林苑狩猎还见过你。”

  我低头道:“是的。”

  若真站了起来,说道:“正好乏得很,你陪我走走。”

  我恭顺地跟着她,一直走到一棵桂花树下。一阵风吹来,气息中弥漫着浓郁的花香。若真娇躯微微颤动,道:“狩猎可巧了,我无意发现一块被树枝扯下来的衣料,后来发现竟然是你身上的。”

  我淡淡一笑,“我不懂美人在说什么。”表面上波澜不惊,心中却快速盘算,当日无意撞破她和李广利的秘密,难怪她那么快就布下杀招,莫非是我逃走时衣服被划破,被她发现了?

  若真转身看我,眸子中杀机一闪而过,“我不管你是什么人,不过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你应当有分寸。”

  “不管我是什么人,美人只要知道我是一个对你无关紧要的小人物就行了。”我轻声道。

  “很多事情往往疏忽在无关紧要的小事情上”。若真摘下一束桂花,走到我身边,将桂花轻轻插在我的发髻上,脸上仍挂着惊艳绝伦的笑容。

  我淡淡地说:“宫里风大浪大,美人多多珍重。”说完便朝她行了一个礼,转身离去。

  我见过若真之后,心里十分担忧,当日我亲耳听到她要求李广利帮她谋图太子之位,接着又发生了针对我的猛虎事件和针对卫子夫的巫蛊事件,看来她一心一意想要铲除所有妨碍她的人。

  在经过一处宫殿时,我对宫人说道:“我还要去看望卫长公主,我认识路,不必麻烦了。”

  宫人抬头一看,卫长公主的宫殿就在前面,便行礼退去。我刚想进去看看刘玉,突然眼睛瞥过一个小小身影在我前面跑过去,那是安卿?

  我唤了一声,“安卿公主?”

  那个身影快速地没入前面的小径,我当时没有多想,便跟着进了小径。

  那个身影去的极快,我一路跟随,发现自己到了一处湖泊。前面的湖水中,浮着一个影子,我心中一跳,“安卿公主?”

  我快步走了过去,那个影子浮在水面看不见脸,我走近湖边,蹲下身子,伸手一抓,却只抓起了一件衣服。

  没有人?正在疑惑间,一回头,突然见到一个人一个手刀打在我的脖子,“啊!”我眼前一黑便掉入了湖中。

  我被推落下湖之后,在电光火石之间就明白了,这是想杀我的计谋,刚刚在花园里见过了若真,马上就被算计推下湖,看来她实在是太想杀我了!

  我最后的记忆是我拼命在冰冷的湖水中游着,我不能死,我还要回去见霍去病,说好了等赶走了匈奴,天下在没有战争的时候,我们要一起去塞外打猎放牧,过自由自在的生活,我怎么能死在这里?

  像是一直在做梦,梦中光怪陆离,仿佛像是一只怪兽一直在追着我跑,忽而前面有光,我朝着光跑去,见到我在现代的家人,朋友,他们在对我微笑招手,我大喜跑过去。可是等我跑到之后,却发现他们依旧在前面。

  场景一换,我又见到了霍去病,他张开双臂,仿佛在前方等待着拥抱我,我朝他跑过去,“去病!”我抱了一个空,什么都没有。

  “去病!”我大喊出来。

  “兰儿!”

  我努力睁开了眼睛,落入的是霍去病泛红的双眼,他焦急地看着我,我叫着:“去病?”我觉得自己已经很用力了,可是声音还是小得几乎微不可闻。

  霍去病却清晰地听到了我唤他,他一把将我半个身子抱起,拥在怀中,臂弯竟然在微微颤抖,仿佛在表达着他的不确定和不安。

  “去病?我怎么了?”我问道。

  霍去病将我稍微放开,说道:“你在宫中落水了,昏迷两天了,好多大夫来瞧过了,连皇后都从宫中派了御医来,可是你还是一直不醒过来,我好怕。”

  我轻声道:“傻瓜,你怕什么?”

  霍去病盯着我,“我拍你再也醒不过来。”

  我伸手抚摸他的脸,“不会的,我们说好了,我要守护着你,不会离开你的。”

  霍去病抓着我的手,轻轻吻在我的手上,“兰儿,告诉我,这是个意外,还是有人要害你?”

  我闭上眼,努力回忆,摇头道:“我只记得有人推了我,不知道是谁。”

  霍去病声音微微颤抖,“宫中竟然有人要害你,究竟是谁?我要杀了他!”

  不管那个人是谁,我一定会叫他付出代价,我能够在塞外扬名,帮助楚瑾墨除掉越西四大金刚,我岂会是好相与的?我声音虽然轻柔,却带着一股坚定,“去病,这是我自己的战争,我不会让害我的人得逞。”

  在我生病的这段日子里,算是享了大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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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九章准备反击

  我原本不是什么大病,不过是因为落水寒气入体,却因为霍去病的紧张,而搞得整个霍府都紧张起来。

  人参、雪莲、燕窝,我叫得出名字的和我叫不出名字的珍贵药材如流水一般送到我的面前,刚开始我还是比较兴致勃勃看霍去病为我紧张的样子。可是到了后来,我想坐着非让我躺着,我想走着非让我坐着,我开始考虑是不是该和他谈谈了。

  于是我非常委婉地跟他说:“去病,有时候把一个人盯得太紧,会让人造成压力,距离和空间才能产生美感,懂?”

  谁知他连眼皮都不抬一下,说道:“嗯?你把这碗燕窝喝了再说。”

  我只好乖乖喝完,然后开始郁闷。

  卫子夫派人来看过我两次,后来见我有所好转,已无大碍才放心,传话说叫我好了再进宫。

  霍去病却坚决不同意我再进宫,生怕我又遭了暗算,最后我不得不拉下老脸跟他撒娇,又哄了他半天,他才勉强进宫必须由他寸步不离地守着我。

  就这样,在霍去病的精心呵护下,我的身体渐渐好了起来。于是我央求霍去病带我进宫去见卫子夫,我落水致病这段时间,不知道她和若真的斗争究竟如何了。

  霍去病再三叮嘱,不可以离开他的视线,不可以靠近水池,不可以在皇宫过夜等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我都一一答应了,他才带了我进宫。

  跟着霍去病到了椒房殿,宫人禀报后引我们入内,刚一入内才发现若真和尹婕妤都在。

  若真见到我,仿佛极其关切地问道:“听说你前些日子不慎落水,身体可好了些?”

  我恭顺道:“已经没事了,多谢美人。”

  若真拍着胸口道:“那就好,听说你是在卫长公主的宫外落水的,卫长公主出嫁了,她宫里的守卫就松懈了些,没想到竟然出了这样的事!”

  一旁的尹婕妤美目流转,笑道:“瞧若美人说的,不知道人的看了,还以为你是在说因为卫长公主出嫁慕兰才落水的呢!”

  若真闻言脸色一白,.la卫子夫道:“好了,就听见你们在这里说话,去病,今日怎么有空来看姨母?往日怎么叫你也不肯来。”

  霍去病道:“早该来看皇后了,就是怕你总是唠叨。”

  卫子夫笑道:“你这个孩子,你也不要怪我唠叨,长安城像你这么大的还有几个没成家的?”

  霍去病道:“皇后要是再唠叨,我就搬了家去羽林军营住。”

  卫子夫摇摇头,说道:“你啊,也别总说什么匈奴不灭,无以为家这样的话了。你等得,你身边的人可还等得?”

  霍去病闻言朝我看来,我赶紧低头,就在这时宫人禀报:“陛下来了!”

  众人慌忙起身迎驾,汉武帝带着爽朗的笑声进了椒房殿,笑道:“老远就听见说话声,皇后这里好热烈!去病也在?”

  霍去病道:“参见陛下!”

  汉武帝道:“正好想找你来着,你也别整天都在兵营里混了,你要是再多读点兵书,仗就打得更漂亮了。”

  霍去病满不在乎地道:“行军打仗要善于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兵书自然要看一点,可是打仗不能光靠兵书。”

  汉武帝闻言一愣,随即大笑,道:“也就是你霍去病敢这么说话!”

  我有时甚至觉得汉武帝恨不得霍去病是他的儿子,这样就可以培养他成为古往今来第一帝王。可惜霍去病姓霍,不姓刘,汉武帝只能培养他做古往今来第一战神。所以才会叫他读兵书。

  霍去病这样狂傲的脾气简直对极了汉武帝的胃口,无论霍去病说什么,汉武帝都觉得有道理,现在也不例外。

  汉武帝道:“你这两年好好练兵,等我攒够了钱,准备好战马粮草,还有你立大功的时候!”

  霍去病喜道:“多谢陛下!”

  卫子夫笑道:“你们两人一见面就只知道讨论打匈奴。”

  汉武帝道:“说起这事,我昨日在宫中眺高望远,发现这柏梁台正好挡住了视线,才发现王宫竟然不是这长安城中最高的地方。”

  卫子夫道:“陛下这么一说,臣妾想起好像的确是这样。”

  汉武帝叹了口气,道:“柏梁台又是神台…”

  坐在下首的若真开口道:“陛下,臣妾以为柏梁台素来以神灵灵验闻名,陛下不如在柏梁台祭天,祷告神灵,为驱逐匈奴祈福。”

  汉武帝点头道:“美人这个主意不错。”

  若真继续道:“陛下是天子,住的宫殿自然应当是天下间最尊贵的地方,柏梁台虽然是神台,但是也不应该比陛下的宫殿高,祈福之后,就可以另外起宫殿了。”

  汉武帝道:“就这么办吧!”

  若真见汉武帝这么容易就听从了自己的建议,难以掩饰地从眼中闪过一丝得意之色。我抬眼向卫子夫看去,她依旧笑意盈盈。心中暗自想到,光是气度这一点上,卫子夫就无人能及,难怪她能稳坐皇后之位将近四十年。

  又聊了一会儿,霍去病起身告退,带着我离开了。在回去霍府后,我问霍去病祭天是怎么回事。

  霍去病道:“祭天先是由监星官根据天象选出黄道吉日,陛下沐浴斋戒之后,率领众人在柏梁台祷告祈福。”

  我心中有了一个模糊的计划,虽然还不能具体说出来,但是却十分有把握能利用这次祭天的契机扳倒若真。

  霍去病见我沉思,问道:“你有什么主意?”

  我笑道:“你先别问,我怕我到时候捅了篓子要你来收拾。”

  霍去病满不在乎道:“你捅了天大的篓子都不用怕,有我在就没事。”

  我眨眨眼睛道:“你不怕我把你坑了?”

  霍去病道:“那有什么办法,我心甘情愿!”

  他的眸子就像是有繁星闪烁,令人移不开眼睛,我伸手圈住他的脖子,笑着仰起头,在他唇上轻轻地啄了一下。他很快就反应过来,低头想来寻我的唇。我立刻笑着躲开,问道:“我问你,你怎么把我在外间的卧榻弄走了?”

  霍去病皱皱眉,不解道:“反正每晚都睡在一起,为什么还要摆两间榻?”

  我脸上一红,羞道:“你这么做,别人不都知道我们晚上都在一起了吗?”

  霍去病伸出左手搂紧我,右手按住我的后脑,轻轻说道:“你以为还有谁不知道吗?”

  我还来不及争辩,他嘴唇微开,将我的唇吸住,柔柔地吸吮。一个长长的吻,结束了我们之间的谈话,却开启了我们另一段更加令人炫目的交流。

  皇权自古以来就是至高无上的象征,可在长安城之内,最高的建筑物却并非汉武帝的长乐宫,而是皇城之内的柏梁台。

  柏梁台素来有神明灵验的传闻,信众甚多,所以汉武帝不能轻易地拆除另建。但是从那日他的语言来看,他对柏梁台高于皇宫,超越了皇权,非常地不满。

  祭天的日子很快就到了,此时隆重的祭天仪式刚刚结束,在柏梁台的前面的宫殿设宴,观看道士在柏梁台继续施法祈福。

  殿内地上铺着厚厚的嵌金丝的地毯,梁上挂满了精巧的彩绘宫灯,结着绚烂的绸子。大殿四周有八对高高的铜柱子,柱旁皆摆设一人高的雕花盘丝银烛台,上面早早点起了蜡烛,烛中掺着香料,整个大殿中弥漫着一种温暖和煦的醉人气息。

  大殿的正中心设着汉武帝的龙椅,他的身边坐着皇后,下首是若真、尹婕妤、李夫人等地位较高的妃子,再下首,则坐着颇为受宠的几位美人。

  大殿下方,左边是男宾席,依次是太子、宗室,随后便是按照官员的品级排列,右侧则是女眷,按着男宾同样的排列方式。此次祭天是属于正式的官方大典,各家女眷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皆得按各自的品级正式出席。

  我没有品级,也不是霍去病名义上的妻子,原本是没有资格参加这样的盛大活动的,但是在我的央求下,霍去病还是将我带来了,此时我的位置远远排在女宾席的最末端。

  在我旁边的几个女子对我窃窃私语道:“她的头饰应该是未出阁的女子,怎么坐在这里?”

  “你不知道呀,她是霍将军最宠爱的宠姬。”

  “难怪啊!”

  我微微咬住银牙,这帮女子怎么如此八卦,今天的重头戏是祭天,可不是在我的身上,为什么老是要议论我?这可是我始料未及的。我稍稍坐正,不去理会她们。

  我朝最前端望去,我不由自主将目光落在若真的身上,虽然她给我的仅仅是一个侧面。

  她额上的蓝色宝石,显得素净而清新,远远看去,她的半张面孔在微光下闪出淡淡的光彩,宝石和乌黑的云鬓配在一起,就像是迷离春夜中那让人遥想的月亮。

  她肤色本白,根本不需要搽粉,今日略搽了一些,显得肤色更为白净。上面还浅浅地抹了一层胭脂,称上雪白的肤色,就像早晨初升的云霞,娇嫩美艳,让人怀疑它一吹就会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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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章柏梁祭天

  若真身上穿着的是一等缎子做成的大袖衣和束腰的长裙,乍一看去是紫色,实际上却是一层薄薄的紫纱轻轻笼罩在衣裙外面,勾勒出了一幅美好的曲线。

  我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遥遥望着她。她比我第一次见她时更美丽了,从前她不过是个舞姬而已,身段和脸蛋都未长成,一晃两年多过去,她已经变成了一个受到滋养的美人,昔日娇嫩的花蕾已经怒放开来。

  但或许是因为她日日被自己的野心压迫着的缘故,她这般美丽的容颜,在我的眼睛里也变得有一种妖异的美艳。

  我注意地看着,心中想到的是,要毁掉这样一个漂亮的少女,真是太可惜了。

  就在这时候,若真似乎察觉到了我的目光,幽深的眸子投向了我。在这一瞬间我甚至出现了幻觉,觉得眼前这说得上是个上佳美人的脸上,蒙上了一层模糊的云雾。

  我微微蹙起娥眉,眼中尽是冷冷的厌恶和轻视,最后这些感情忽然间都融化了,凝成一份嘲讽。若真的脸上出现一丝恼怒,眼中带着欲除之而后快的狠辣,我撇开眼睛不再看她。

  就在这时候,一个笑盈盈的美人走到了汉武帝的身边,卫子夫仪态万千地坐在了皇后的宝座之上。

  我的目光不由落在了卫子夫的身上,美人是要比较才有高下的。仔细一看,卫子夫美得不同凡响,端庄秀丽,国色天香。往那一站宛如芍药笼烟,花树堆雪,将原本今天所有盛装打扮的嫔妃都显得毫无光彩,甚至让满殿的灯火都黯淡下去。

  我之所以能用一种平常心看着卫子夫,是因为我自己并不是靠容貌吃饭的,所以对于别的女人比自己美丽这种事情不是特别在意。

  而另外一边的若真却已经连平常心都保持不了了。她偷偷地用目光剥着卫子夫的脸,一寸一寸,一毫一毫,审视着,分析着,仔仔细细地和她相比,越比越是心惊。

  这位卫皇后果真是举世罕见的美人儿。不仅任何一个细节都不输于她,气质更是高贵得宛如夜空中的皎月。

  若真她唯一凭借的就是美貌,如果连美貌都输给了别人,她还有什么好依仗的!这番妒忌之心,在她的脸上一点点的泄漏出来,但也只是一点点便稍纵即逝。

  汉武帝道:“今日难得各位爱卿都欢聚一堂,若美人提议祭天也算没有白费心思。”汉武帝笑着,回头对若真说道:“辛苦你了。”

  若真露出和煦而温顺的笑容,说道:“能为陛下分忧本是臣妾该做的事情,举办这次的祭天,也是为了让大汉祈福啊!”

  汉武帝点头道:“多亏你这个主意。”

  卫子夫也赞道:“若美人兰心蕙质,能为陛下分忧,真是好事。”

  若真仍然谦卑而和煦温和地笑着,丝毫看不出有任何不满意的地方。

  这里各种勾心斗角、刀剑横飞,那边各种珍馐美味流水般端了上来,各桌旁的宫女手脚伶俐地为各位贵人温酒布菜。

  我环视一圈,眼光飘向远处的霍去病,霍去病却像是知道我在找什么一样,对我做了个稍安勿躁的表情。

  若真笑道:“陛下,臣妾鲁莽无知,承蒙陛下不弃,此次偶然寻得一块吉石,特地献给陛下,请陛下笑纳。”

  汉武帝笑道:“真的?快送上来与朕瞧瞧。”

  其实汉武帝此时并没有多稀奇,再多的奇珍异石宫中也见得多了,可是当若真将这块如同男子拳头般大小的石头献上来的时候,连汉武帝都吃了一惊。

  “难得,竟然是这样的极品的奇石啊!”汉武帝看出了这一块石头的不同寻常,笑得更加开心。

  “陛下,这块有红色印记的石头,是红心石。表现天下民心所向、百姓归心,我朝自高祖建大汉以来,第一次有极品红心石现世,这正是大吉之兆啊!”

  一旁的官员们见状,连忙起身附和,好像这次看到了极品奇石,就预兆着四海富饶、天下太平了一样,我嘲讽地看着这些人牵强附会,不管是哪一朝的皇帝,都喜欢别人说吉兆来了。

  这种荒唐的事情,哪朝哪代都不会少。我看着连霍去病都起身向汉武帝恭贺,不由微妙地勾起了唇。

  卫子夫笑道:“果然是吉兆,天佑我大汉。”

  汉武帝的脸上也是无限开怀之色:“这等红心石要找到可是不容易,若美人,你是如何得来的?”

  若真面上仿佛无限光荣,道:“回禀殿下,这红心石不是我特意寻来的,而是我要前几日在沐浴斋戒之后,在跟神灵祷告的时候,偶然被我发现后,竟然从水中浮起,实在是没想到啊!”

  汉武帝被她所描绘的奇景所震慑,姑且不论真假,这的确是个大大的吉兆,所以更加开怀,居然主动端起酒杯,道:“若美人,你不仅请了祭天,还替朕引来了吉兆!”

  若真连忙道:“能为陛下分忧,这是臣妾的本分,也是臣妾的福气啊!”若真的神情无比谦卑,态度之崇敬比之汉武帝身边的任何人有过之而无不及,汉武帝十分满意,特意吩咐赐给若真不少的金银珠宝。

  我心中想着,这吉兆未免也来得太巧了吧?

  有了这一茬,宫宴的气氛更加热烈了,大家看出若真圣眷正隆,便纷纷恭维逢迎,把若真捧上了天。

  我仔细观察若真的神情,却并没有见到一丝的骄傲之色,连眉梢眼角都没有动一下,若非真的不在意这种赞誉,就是心机深沉到半点都没有表现出来。

  然而就在这时候,尹婕妤突然惊呼了一声,道:“陛下,你看!”

  汉武帝看了一眼,随即从龙椅上站了起来,那一颗带着红色印记的红心石头,竟然从红色印记中留下了红色的液体,宛如鲜血一般。

  守着红心石的太监跪了一地,瑟瑟发抖,首领太监连忙上去看了,回禀道:“陛下…红心石…红心石流血了!”

  众皆哗然,卫子夫面色一变,怒声道:“若美人,你这块红心石是怎么回事!”

  若真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口中断断续续道:“臣妾…我…我也不知道啊!自从得到此石以来,都是好好的,怎么会突然?”她立刻跪倒在地,请罪道:“陛下,臣妾有罪!”

  汉武帝的脸色很难看,本来不过是块石头,可是刚才众人都说它是吉兆,它就流血了,岂不是大大的糟糕!吉兆能流血吗?!肯定不能啊!吉兆若是流血了,就一定有什么灾祸发生!

  众人看见汉武帝脸上阴云密布,刚才那些说红心石是吉兆的人,一个个都像是哑了口,全都面面相觑地看着,整个大殿里鸦雀无声,就连女眷们都是屏住了呼吸。

  就在这时候,外面大踏步走进来一位仙风道骨的老道士,声如洪钟道:“陛下!此事大大的不吉!乃是有妖星在殿中啊!”

  全部的人都无比惊讶地看着这个老道士,立刻有人认出了他,竟然是刚才在柏梁台施法祈福的道士。

  一片安静中,我心中快速捕捉到一个信息,这莫非是个圈套?是若真设下的圈套吗?我朝若真看去,却从她的表情上找不出任何信息。

  那道人头戴香叶冠,身穿八卦袍,正神情肃然地看着汉武帝:“陛下,红心石是吉兆,可偏偏却在祭天的时候流血,说明有人是危害大汉运势的妖星。贫道有法子,一定能叫此人现出原形来!”

  汉武帝本来就迷信,立刻瞪大了眼睛,道:“果真?!”

  若真扫视了一眼众人,目光落在了我的身上,虽然只是一扫而过,却带了一丝冷笑。她微笑道:“陛下,天师从来没有算错过,他既然说了这殿中有妖星,必定是真的,否则,无缘无故陛下的吉兆怎么会被克制而流血呢?”

  她特意强调了克制两个字,不知怎的听在我的耳中就特别的刺耳,我的心中,升起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道人淡淡道:“要登上乩台,然后我会让那妖星自动现形!”

  我冷冷瞧着,越看越是觉得有什么不对,这个老道士突然出现,事有反常必为妖,看来要小心应对才是!

  汉武帝当然应允,不但如此,更亲自带着文武百官们走出大殿,站在宽阔的台阶上,目送道人登上了乩台。

  这座乩台,足足有四五米高,是专门建造用来祈福之用。道人披着发,在乩台上神鬼乱舞。

  此刻,就连女眷们都好奇地走到外面,看着乩台上的道人,议论纷纷起来。

  我淡淡地看着,一语不发,直到霍去病走到我跟前,悄声道:“待会儿一定会有很有趣的事情发生。”

  我低声道:“你安排了什么?”

  霍去病笑道:“包管叫你满意就是。”

  他英气的脸孔在眼前熠熠闪光,我奇怪起来,可是看他两只眼睛放光地看着自己,不由轻轻咳嗽一声,转过了头去。这个小子,不知道做了什么,居然露出这么狡黠的表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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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一章妖星现世

  青铜礼钟连响了九声后仪式开始,有一队太监手持灯帽将周围的烛火油灯全数熄灭,台上光线暗淡,使整个仪式都蒙上了几分神秘色彩。

  乩台上的道士大声地道:“陛下精诚敬天,不敢稍有懈怠,为何天不肯赐大汉江山风调雨顺,赐陛下之臣民和泰安宁?”

  这时候,天上却是阴云密布,闷雷阵阵,像是很快便要下大雨的征兆,而道人的身体颤抖的更厉害了,筛糠似的摆个不停。

  再配上飞沙走石、天气骤变,这仙风道骨的老道士,好像真的与天地相通了一般。众人见到这种奇景,便瞪大了眼睛,大气都不敢喘,直勾勾的盯着眼前的一幕。

  我冷笑了一声,突然想到一个极为简单的化学原理。红心石上的红色印记如果是铁,那么在这样阴雨潮湿的环境中,必然会发生化学反应,所谓红色的血液,不过是铁水而已。

  只是若真想要借此铲除的人到底是谁?莫非是卫子夫?卫子夫高高在上,稳坐皇后之位,要想一下子将她击倒,必须在众人面前亲自表现这一幕,待会儿只要引天说出祸害是卫子夫,那么她这条命,就算是到头了!

  我身躯一震,朝若真看去,她勾起了唇畔,脸上露出一丝残酷的笑容。

  此时,天空有数道闪电惊过,外面的风也骤然间大了起来,挟着尖厉的呼啸声刮进殿去,不但把殿外的人们刮得东倒西歪,更像是疯了一般把窗户吹得吱嘎乱响,殿里的纱幔也乱飘起来。大风一下扫倒了一个案几,将一个珍贵的瓷瓶摔在了地上,当场粉碎。

  台上,那道人在一片风云变色之中,猖狂大叫一声:“何等祸害,竟能妨我大汉江山?”

  就在此时,天空中飘下一张黄纸,飞落于地面。太监连忙上去捡了,道:“陛下,您看!”

  道人在台上大声道:“此人虽美貌聪慧,但天生有克君之相。此人活着,恐怕对皇诈不利!”

  此刻天空的铅云更加厚实,旋转速度加快,上面电蛇缠绕,似乎随时都将脱离而出,良久,铅云能量似乎集聚到了界限,一道雷电轰出。

  突然那道雷电从天而降,划破了半片天际,竟然正中道人的头顶,他正说的眉飞色舞,却突然惨叫一声,身体如同死猪一般,从足足四米高的台上滚下来,啪的一声,摔在了地上。

  一下子便溅起无数血浆,骨头都摔碎了,引来站在台下的一名宫女的惊声尖叫,那尖锐的叫声一下子打断了所有人的注意力,甚至于连汉武帝都来不及仔细看那纸上的人,就被自己敬重的仙道人被雷劈死的事实震在当场。

  正在殿前宽阔的屋檐下站着的人们同样目瞪口呆地看到了这一幕,刚才还在台上呼风唤雨的道人如同破布一般被由天上陡然降落的电蛇击中,所有官员呆若木鸡,汉武帝大声叫道:“快!快去看看道长如何了!”

  立刻有太监不顾从头降落的暴雨飞奔而去,然而他回来的时候,却是一副如丧考皮的模样:“陛下,道长的身体被闪电烧焦,面目全非了。”

  汉武帝捏紧了手里的纸,无比震惊,几乎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这一幕,看在若真的眼睛里,也是无比的震撼。她亲自安排了这一出戏,为了让这出戏真实可信,道人认真测算了天时。

  依据他所懂得的一些天文知识,算到今夜会有狂风大作、倾盆大雨,这样的异象,最适合用来宣布箴言,因为汉武帝笃信道教,所以宫中大小事宜全都要经过测算。

  道人说今日最适合,那宴会自然于今日举办,可若真万万想不到,原本装了避雷针的高台上,怎么会引来了天雷!

  这时监星官上前说道:“陛下,这道人许是泄露了天机才会遭到天谴!”

  泄露天机?这么说道人是因为说了真话被老天给惩罚了?众人的脑中不由自主都这样想到。

  不能怪他们迷信,刚才那道人在台上挥舞了片刻,便是电闪雷鸣、狂风大作,实实在在的天有异象,再加上眼前这监星官说的有鼻子有眼的,实在是由不得人不信。

  我微微笑了起来,看了一眼已经隐没在人群中的霍去病,他正好也向我看过来,眼睛里含着笑意。

  我终于明白,霍去病说的安排是什么了。他想必是在那台上的避雷上动了手脚,不,或许是在那老道士的身上动了手脚也不一定,我很想知道,他到底是如何做到的。

  看着那道人经过闪电,轰隆,倒地,翻白眼,最后外焦里嫩,这一幕,实在是太惊心动魄了!

  不知他可算到,今天是他的死期呢?原以为他是来陷害卫子夫,害得我紧张了很久,但现在看来,遭殃的应该另有他人了。

  监星官再度行礼道:“陛下,天师豁出性命也要泄露天机,请陛下好好看看这纸上的人,一定要除掉这个祸害啊!”

  汉武帝闻言,真的展开手中的符纸,认认真真地端详片刻,随后,如同他也被雷劈中了一样,面色变得异常难看。

  卫子夫吃惊地看着他,也去看他手中那张纸,结果看完了之后脸色也极为古怪。

  符纸上是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很漂亮的女人,而且这个漂亮的女人汉武帝很熟悉,这个女人有足足两年的时间都睡在汉武帝的卧榻之侧!

  汉武帝勃然大怒,啪地给了正站在一旁得意洋洋等着卫子夫倒大霉的若真一个耳光!

  若真毫无防备,一下子被打地整个身子都歪了过去,啪的一声竟然从高高的台阶上滚了下去,钗环滚落了一地不说,更是摔得满身泥水。

  符纸上除了一张酷似若真的脸,还有一行字,此女者,乱天下。

  汉武帝的手指着若真,面上无限愤怒:“你这个贱人!竟然是你!竟然是你啊!”

  道人之前说有人克了汉武帝,还能克大汉的天命,颠覆皇帝的江山!

  底下的众嫔妃皆吓得花容失色,“好可怕,若美人怎么会是妖星啊!”

  汉武帝几乎是暴跳如雷:“你居然就是妖星!朕这么多年对你多么宠爱,你竟然要祸害朕的天下!”

  这时候,汉武帝联想起了南方的水灾,北边的兵祸,这样一想,这种事情从她进宫后每年都会发生,若真果真是个天生的灾星啊,她带来这么多的祸患,老天爷不是早已有了先兆吗,他竟然没有发现!

  倾盆的大雨落下来,砸在若真的身上。她的妆容已经全都花了,白白的粉末变成了水从脸上滑下来,重重的胭脂花成了一团,原本精致的妆容变成了无比可笑的脸。

  她放声大哭:“陛下,陛下,臣妾没有,臣妾冤枉啊!”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啊!明明那纸上的人应该是卫子夫,怎么会变成自己呢!

  若真不过是平阳公主送进来的舞姬,在宫中除了自己的儿子和昔日的情人李广利,根本没有任何靠山。

  而此时汉武帝震怒之时,没有任何人敢上前劝说。我在人群中没有找到李广利,我轻轻叹气,若真你不仅选错了对手,还爱错了人。汉武帝迷信道教,经常吞下丹药,祈求长生不老。在这种情况下,他是宁肯错杀一千,也绝对不会放过一个!

  汉武帝的眼睛越来越冷,看着若真的眼睛已经没有了一丝往日的温情和宠爱,现在他的眼中,若真已经不是一个他宠爱的女人,而是一个妄图谋害他江山的女人!这样的女人,纵然错杀,也绝对不可以放过一个!

  此时的汉武帝,极为无情冷酷,简直和往日里判若两人,一旁的诸位妃子们原本想要求情的都不敢再开口,原本幸灾乐祸的也觉得帝王翻脸无情。

  若真看着汉武帝冰冷的脸庞被吓得花容失色,往日里的高贵、端庄,全都已经不见了,她拼命地叩头道:“陛下,一日夫妻百日恩,您不念在臣妾服侍您多年,多少念在小皇子的份上啊!陛下,不要相信那道士的话啊!”

  说到小皇子,汉武帝脸上露出犹豫之色,他的子嗣不多,若真之前才生下了皇子,现在杀她是否是最好的时机?

  就在汉武帝犹豫的这一瞬间,突然天空中又劈下几道白光的闪电,接着在一阵巨响轰鸣中,有人开始惊呼:“不好了!是天火!”

  “啊!天火劈中了柏梁台!”

  我朝外望去,前方相隔不远的柏梁台被闪电劈中,燃起了熊熊大火。天火从来都是不详的象征,汉武帝脸色非常难看,看着哭倒在地的若真,冷声道:“拖下去,打入冷宫!”

  若真被两个宫人上前架住双臂,拖着往殿外而去,若真仍不相信已经发生的事实,哭喊着:“陛下!饶了我吧!陛下!”随着她的哭声远去,她的后半生也必定注定了是悲剧。

  柏梁台就这样被烧了,烧了个干干净净,从此之后,在长安城内最高的建筑物就是汉武帝的长乐宫,再没有能够超越皇权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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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二章天降天火

  回到霍府之后,我环抱双臂,笑意盈盈地看着霍去病。他举高双手,笑道:“好好!我都招了!”

  原来霍去病的安排就是在利用今日祭天,在柏梁台放置了引雷针。这么做的目的,一来是因为祭天是若真的提议,柏梁台被烧,她肯定会被汉武帝认为是不祥之人,而受到冷落。

  二来,霍去病早就看出汉武帝想要拆了超越他皇权的柏梁台,却因为没有恰好的时机而无法完成心愿,于是他要帮汉武帝一把。

  只是没有想到若真竟然作茧自缚,胆敢利用道士来对付卫子夫,霍去病正是看出了她的野心,所以立刻改变了计划。命人将引雷针悄悄放在了道人的身上,还顺手给他来了个调包,调换了他的符纸。

  这么一来,天雷顺利被引雷针引下,劈死了道人,将妖星的矛头指向了若真,令她百口莫辩。难道她说这场闹剧原本是她设计来陷害卫子夫的?接着天火又烧毁了柏梁台,来了个死无对证。

  我听完他这胆大妄为又惊世骇俗的计划,被骇得连连惊呼,摇头道:“你也真是太胡来了。这计划一环扣这一环,要是有其中一环出了差错,岂不是满盘皆输?”

  霍去病笑道:“我不打没有把握的帐,既然要做就一定会成功!”

  柏梁台上的殿宇随着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灰飞烟灭了,惟余残楼独耸。这一场大火烧掉了柏梁台上的宏伟建筑,却使一个宏大壮丽的巨制——建章宫横空出世势压未央。

  柏梁台大火给了汉武帝大展鸿猷的机会,使一个藏在他心中许久的梦想提前出炉。柏梁台“牺牲”得值!

  过了几日,霍去病进宫,我也跟着进宫去见卫子夫。霍去病将我送到椒房殿门口,对我说道:“你去跟皇后说话,我去见陛下,一会儿来接你。”

  我点头,进了椒房殿之后,发现卫少儿也在。我恭顺地行礼,“见过皇后,见过夫人。”

  卫子夫大概是跟卫少儿说过什么了,如今卫少儿见我的眼光也不像之前那么敌视了。

  卫子夫见我来到,递给我一个檀香木盒子。卫子夫道:“你打开看看。”

  我打开手中的檀香木盒子,看到里面有一个红色的绳子结成的如意扣,可是如今却像是被剪刀剪断分成了两半,静静躺在盒子里。

  我轻轻皱眉道:“这是?”

  卫子夫轻叹了口气道:“这是若真差人送给陛下的。”

  我疑惑道:“她不是已经被打入冷宫了吗?”

  卫子夫淡淡道:“她在冷宫里,还是不忘陛下,差人送这个如意扣给陛下,宫人说,这是她原来和陛下一起结的,如今倒是剪成了两半。宫人不敢擅自送去,便先送来给了我。”她轻叹口气:“陛下可是个重情的人。”

  我道:“只要陛下还有情,若真就有翻身的机会。”

  一旁的卫少儿道:“若真的儿子呢?”

  卫子夫皱眉道:“在宫中抚养。”

  卫少儿轻声道:“皇后,你也知道陛下是个重情的人,若是见到这如意扣难免不会想起往昔宠爱若真的情景。为了不让她死灰复燃,有些事情是必须要做的。”她轻轻吐出四个字:“斩草除根!”

  若真的孩子不满两岁,以卫子夫在宫中多年的经营,要弄死这样一个失宠母妃的孩童简直轻而易举。可就算是我这样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人,在面对面前的抉择时,也犹豫了。

  卫子夫朝我看来,我低头不语。

  卫少儿道:“皇后,这事你早日决断才好,慕兰,你说呢?”

  我心中叹气,在做圣母和保护卫家利益的选择,我只能选择后者,我道:“夫人说得极是!”

  卫子夫美目一闭,再睁开时已经不见了刚才的犹豫,说道:“我知道了!”

  回去的时候,霍去病来接我,见到卫少儿行礼道:“母亲也在?”

  卫少儿对着卫子夫叹气道:“皇后你看,这孩子真是片刻也离不开慕兰。偏偏又说什么匈奴不灭,无以为家的话。”

  霍去病笑道:“母亲你不是不同意吗?”

  卫少儿摇头道:“我不同意有什么用吗?你这么一直拖着自己的婚事,还是早日把这事办了吧!”

  霍去病喜道:“母亲同意了?”

  卫少儿勉强点头,卫子夫笑道:“好了,这下宫里又有喜事了。”

  我和霍去病的事情总算是得到了卫少儿的首肯,可是我现在却高兴不起来。杀一个两岁的孩子,这件事情是错的。我明明知道是错的,可是我却无法阻止,也无法去反抗。

  难怪都说莫生在帝王家,有多少的不自由和不能够。其实这些都是虚的,生在帝王之家,第一件事情就是能够保住的自己命。可他也许命该如此,活不到长大了。

  事情发展得很快,超乎我意料的快。没多久,宫中便传出,说若真的儿子在荡秋天玩耍的时候,不慎飞了出去,撞在了石头上,没了。

  若真被汉武帝认为是不祥之人,是妖星被打入冷宫。而皇子意外致死,竟然也没有多大的追究,只是将当值的宫人处死,此事便不了了之。

  我认为我和若真之间必须有个了断,于是我主动跟卫子夫提出想去冷宫看望若真。

  卫子夫一双美目在我身上流转,“慕兰,你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我低头道:“会给皇后一个满意。”

  卫子夫略略沉吟,点头道:“好!”

  我在宫人的带领下到了冷宫,昔日陈皇后陈阿娇被贬入长门宫,司马相如作。如今这座冷宫已经不是当初的长门宫,却依旧散发着绝望的味道。

  虽然不是想象着那般残垣断壁,朴素惨白的宫墙却透露出深深的寒意。不再受到帝王宠爱的废妃,只能永远地关在这里。

  见到若真,她依旧穿着那一身绯红色的长袍,乌黑的秀发梳得一丝不乱,挂着长长的流苏。

  她见到我,眼中略过一丝惊讶之色,问道:“你怎么会来?”

  我淡淡道:“若美人在这里可好?”

  若真轻轻一笑,“慕兰,你不必在这里假慈悲,我们之间的恩怨心里都明白。只是你不要得意太早,我虽然输了一局,可陛下一定会接我出去!”

  我摇头道:“美人未免太看重自己了,江山和女人孰轻孰重,陛下乃千古一帝,他会不明白么?”

  若真脸上微微变色,道:“我还有儿子,等我儿子将来封王,去自己的领地,一定会带我一起去!”

  我轻轻叹了口气,摘下头上戴的披风斗篷,道:“我来就是想要告诉你皇子的事。”

  若真闻言身躯开始发抖,她猛地冲到我的面前,抓住我的胳膊一阵狂摇,“他怎么了?”

  一旁的宫人都知道我是皇后身边的人,急忙上前拉开疯狂的若真,嘴里呵道:“你不要冲撞了贵人!”

  若真被众人七手八脚拉开,身体剧烈挣扎,朝着我声嘶力竭地吼道:“他怎么了!到底怎么了,你说啊!”

  我猜想在若真的心里,应该早就想到了这样的结局,只是她一直都抱着侥幸心理期待她儿子能够平安长大。就像她抱着侥幸心理,不自量力地想要扳倒卫子夫一样。

  我理了理被若真拉扯的衣裳,看着她一字一句说道:“皇子没了!”

  若真一张俏脸瞬间变得毫无血色,她伸出抹着蔻丹的红色手指,指着我想说什么,可是她的喉咙却发出一阵怪异的声响,一双美目睁得大大的,死死盯着我,样子就像是来自地狱索命的冤魂。

  半响,她没有说出一个字,突然身子朝后重重地仰去。宫人上前查看,急忙掐人中施救。转头对我说:“姑娘,她昏过去了。”

  我淡淡道:“好生照顾。”将斗篷重新披上,转身出了这座冰冷的宫殿。

  走出了冷宫,那一阵阵萦绕在身边的阴冷之气忽然不见了。在太阳金光的照射下,我转身回头去看那座冷宫。一墙之隔,却像是两个世界。一边是冷的,一边是热的。一边是绝望,一边是希望。

  若真不会再有翻身的机会了,失去了汉武帝的爱,又失去了儿子,她永远都不可能再翻身。

  当天便传来消息,说若真撞墙而死。死的时候,从头上迸裂出来的鲜血溅满了那面惨白的墙壁。

  我听到之后,心中不快,霍去病见我闷闷不乐,便说带我出去走走。我问道:“我们去哪里?”

  霍去病道:“带你去山里打猎可好?”

  我点头,也好,出去走走好过整天为了这些宫里的纷争不开心。于是跟着霍去病两人两骑出了长安。

  霍去病说的山里是一座离长安城不远的山,可是他一路上却不急着打猎,只带我朝山里走。林中葱葱绿绿,听着鸟儿的叫声,看着霍去病英气的脸庞,很快抑郁的心情就一扫而空。

  约莫走了半日,我们在一个小木屋前面停下。简洁干净的小木屋建在林中,散发出清新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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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三章打猎记事

  霍去病拉着我进屋,推门一看,屋里的家居摆设一应俱全,都是用竹子造的,而且看上去很干净。我伸手探了探被褥,竟然还是新换的。

  霍去病笑道:“刚派人来打扫过了,这个地方你还喜欢?”

  我点头,环顾四周,倒还真是不错。

  霍去病道:“你在屋里歇着,我出去打猎,不然咱们晚餐可没着落了。”

  他出门后,我找出水壶,用水缸里取了水,发现竟然厨房的炊具也是应有尽有,便生火烧水。

  没多久霍去病便回来了,笑道:“打了只野鸡,怕不够吃,又去河里捉了两条鱼。”

  我接过他手中的猎物,犯愁道:“这活的东西我不会做啊?”

  霍去病放下猎物,奇道:“你竟然不会?那以后我们可怎么过日子?”

  我白了他一眼,看着那扑腾翅膀的野鸡和活蹦乱跳的鱼,商量着说道:“要不先养着?我看地里还有不少蔬菜呢!”

  于是我们的晚餐从野味变成了一桌素菜,平时在府里霍去病吃东西是个挑惯了的,没想到他吃我做的平淡无味的素菜倒是吃得很香。

  第二日一早,我还在梦中,霍去病便摇晃我,“兰儿快起来了。”

  我睁眼看了眼窗外,天还没有亮,我将被子拉过头,“再睡一会儿。”

  霍去病将被子拉下,“别睡了,我带你去山上看看。”

  我又从他手中抢过被子,昏昏欲睡。霍去病软声叫了我一会儿,见我没反应,一双大手便伸进了被子。

  我急忙掀开被子坐了起来,“我起来了!”

  霍去病笑道:“你原来怕这个。”

  我瞪了他一眼,昨晚还不够累吗?一大早就不放过我!

  爬上山之后,见到一片云海萦绕在山际,我激动得跑到前面,深深吸了一口早上新鲜的空气,笑道:“简直美极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景色。”

  霍去病笑道:“是啊,喜欢吗?”

  我拼命点头:“喜欢!”

  霍去病指着前方对我说:“那云层下面便是南山,属于秦岭山脉。再往前有座大山,就是老鹰山。”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想往上再爬。霍去病忙道:“别走太快了,我怕你累着!”

  我回头一笑,“累着?不会的。你知道我小时候父亲是怎么教我爬山的吗?他总说要学习羚羊的那种劲头,它什么山都能爬上去,什么路都能走。”

  我指向前面一个小坡,道:“看我给你露一手。”说完,便将裙子挽了起来打了个结,朝着山坡爬上去。

  霍去病急忙道:“兰儿,你小心!”

  我边往山坡上爬边回道:“没事!”

  等我手脚并用爬上了山坡,我朝着霍去病喊道:“这里风景更美,你看!全是羚羊!”

  霍去病也往上坡上爬来,“我来了!”

  他爬上来之后,问道:“羚羊在哪里?”我指给他看。

  他笑道:“瞧!还有一对小鹿!”

  忽然他问我:“你闻到香味了吗?又被风刮走了。对了,是火龙草!”

  我忙道:“在哪里?”

  霍去病指着一处岩石道:“在那里,你等着,我去给你摘。”

  我心惊胆战看着他爬上峭壁,去采长在岩石缝隙里的火龙草,我叫道:“小心脚下!”

  霍去病却轻松地采到火龙草,朝着我挥手。

  回到木屋之后,我一边给他洗果子,一边说:“我小时候也去山里玩耍,那时候和很多同学一起,也在山上这样的屋子住过呢!”

  霍去病伸手接过果子,“你去过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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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去病问道:“你在傻笑什么?”

  我把头轻轻靠在他的肩膀上,“要是能够永远像这样,把那些烦恼和纷争都远远抛在脑后,那该多好啊!”

  霍去病笑道:“你很适合做家里的小女主。”

  他低头轻吻我,忽然他停住,握着我的手,深情地说:“兰儿,我之前都不能娶你,一直都觉得很对不住你,我想了很多,或许那些困难都不是什么过不去的。只要我们在一起,一直在一起,什么都不用担心。”他顿了顿,“你可愿意嫁我为妻?”

  他的眸子如同星芒闪闪发亮,我轻易就陷入其中,和他在一起这么些年,早就习惯了有他的日子,没想到真的能有与他长相厮守的一天,我缓缓点头,“我愿意。”

  霍去病看着我,温柔道:“你再说一遍。”

  我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我愿意嫁霍去病为妻。”我贴在他的耳边,轻声道:“我爱你,深爱。”

  他拉我坐到他的大腿上,然后缓缓地将我圈抱进怀里,最后整个搂抱住我。他一手搂着我的腰,将我紧紧贴向他厚实的心膛,一手则罩住我前面的起伏。他低头来吻我的唇,渐渐地力道从温柔变得霸道。

  从他吻我那一刻起,我的心就开始狂跳,哦,不,也许是霍去病的心跳。当他触碰到我的身体,更是令我瞬间晕眩。在这个只属于我们两人的世界里,静静地分享着彼此心跳的感觉。

  我只觉得他将我拥得好紧好紧,而他的人好强壮,力量好大。还有他的身体好热,好热…他呼出的气息也好热,好热…

  我头脑昏乱到甚至没发现就在我的臀下,有一个鼓胀的东西正在隔着衣服对我摩弄!

  霍去病开始沿我的脸颊吮,吻向我的耳,然后再往下延伸到我的颈上,在我的脖子处留下了许多青紫的印子。他的大手也开始克制不住冲动地在我身上四处摩弄游走。

  麻麻刺剌的热浪一阵又一阵地冲向我的四肢百骇,瞬间冲散了我的意志、融化了我的筋骨。

  他抱着我,将我放倒在刚被初升的月亮照进的地板上,冷冷的磨石子地板熨贴上我温热冒汗的柔滑背部曲线,凉气瞬间透过衣服,渗进我的暖背,使得原本昏沉发热的我在剎那间被冷醒了过来。

  “去……去病?”我不太确定地喘着微弱的气息,寻找他在微光的黑暗中的身影。

  接着,一具强健的男性躯体密实地压了上来,温热地贴上我面前的一对丰饱,压住我整个身体。他将自己粗硬的男子气概紧抵在我的腿间,摩擦了起来。

  “我爱你。”他热热的气息吹喷到我的脸上,他直起身子,拉开我的足踝,猛力地向前推进,深深一刺。我承受着他在自己身体里驰骋的力道,一记一记地敲击着我的心。

  “我爱你……”他咬住我的唇,进而彻底侵占我的唇舌。两人口沫相濡,唇舌交缠,他几乎要将我吸吮进他的灵魂里。

  炙人的烈焰焚烧着两人的身体,他带着我一起跳入烈焰,死也不愿分离。

  等到整个世界都平静下来,我侧着身体,用手轻抚着霍去病脸上的曲线。手指轻轻拂过他如剑般的眉,他英气的鼻梁…

  霍去病伸手握住我的手,说道:“怎么了?”

  我咬咬嘴唇道:“我怕我会失去你。”

  霍去病伸手将我拥入怀中,温柔道:“你怎么会失去我呢?”

  我轻声道:“其实我不是慕兰,我并不属于这个世界,我是来自未来的人,两千年后的未来。”

  霍去病用手摸了摸我的额头,道:“又在说什么傻话呢?”

  我握着他的手,担心地说道:“我好怕有朝一日我会身不由己地离开这里,就像我当初并不想来这里一样。”

  霍去病坚定道:“如果你像上次一样消失不见了,不管你去了哪里,会去多久,我都会一直在这里等你。”

  我摇头,“上次我是去了越西,并不是离开这里。我一直都以为我在这里的一切只是一场梦,以前总是盼着这场梦快点醒过来。可现在我好怕,怕这真的只是一场梦。”

  霍去病柔声安慰道:“在你的梦中可听得到的我的心跳?就算是梦,我们也在一起,不会分开。”

  我问道:“你为什么爱我?”

  霍去病道:“命中注定要遇见,要倾心,要不顾一切,要和你在一起。”

  他低沉的嗓音就像是有让人心神安定的作用,我在他的怀中甜甜睡去。爱上一个人就像是中了一个蛊,你解不开它。

  我们又在山里住了几日,之后便回了长安。回到霍府之后,日子也像往常一般,我默默祈祷我们会一直这么幸福下去。

  这日霍去病练兵回来,我正在院子里看着园丁摆弄葡萄架子,见他回来,笑着朝他招招手。霍去病脸上露出笑容朝我走来,他伸手来握我的手,我刚想去牵他的手,忽然眼前感到一阵白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

  霍去病的脸在我眼前变得模糊,我下意识朝四周看去,所有的一切景物都变得模糊,我一抬头,天空出现一道强光。

  “去病!”我伸手朝他探去。霍去病察觉到我的异常,快步朝我走来。

  “兰儿!”

  “兰儿!”

  他的人突然离我急速退去,周遭的一切就像是老式的电视机出现花白屏幕,整个世界在瞬间消失。

  这一切都发生得太快,在电光火石间天地已经骤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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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四章梦醒时分

  我眼皮跳了跳,努力睁开,发现阳光洒满了房间,那道刺得我睁不开眼睛的白光,原来是窗帘透进来的光亮。

  我从床上坐了起来,揉揉了头发,一看手机,怎么一觉睡到了下午。迷迷糊糊中,感觉自己好像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可是究竟是什么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最近睡眠不好,昨晚睡觉的时候特意开了个催眠的app,听着海浪的潮汐声才睡着,我好像有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可是醒来之后,梦中的一切却完全不记得了。

  我伸了伸懒腰,起身换了衣服,出门吃了个饭。吃完饭回家,打开电脑上网。正在上网,好友花花打来电话,“你在哪里呢?下午出来逛街!”

  “好的,在老地方见!”我说道。

  去见了花花,她朝着我招手,“这里!我一个人在这里等你好久了!林浅心也没来。”

  我坐下后,她一脸的诧异,问道:“你昨晚干嘛去了,怎么顶着两个黑眼圈就出来了?”

  我摸摸脸,说道:“还好吧?就是昨晚睡得不好,做了一堆乱七八糟的梦,醒来后全忘光了!”

  花花一脸的坏笑,“不是做春梦了吧?”

  我认真地想了想,“好像也有?”

  花花笑道:“梦到和哪个帅哥?”

  “我真忘了!”我无奈道。

  “林浅心这个死丫头,又放我们鸽子。”花花左顾右盼说道。

  “不用说了,肯定是邵大总裁不放人!”林浅心的男朋友是个高富帅,很粘她,我和花花都知道这事。

  “算了,不理她。”

  和花花逛完街,我们又去看了场电影,然后回家。我一整天都有些魂不守舍,因为我总是觉得好像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日子像平常一样如流水般过去,没有什么期待的事情发生。这天,天快要下雨了,我打着伞小跑着想追上靠近站台的公交车,无奈小包裙迈不开腿,终究没有追上。

  我叹了口气,无奈地站在站台上,无聊中去看站台上的广告牌。一则广告吸引住了我的目光,“全场掌声67次,观众大笑103次,本年度你不能错过的音乐剧。”

  是什么内容值得换来这么多的笑声呢?我扭了扭头,想不出。在这个城市蔓延着一种麻木,每个人日复一日地重复着自己的事情,就像是机器。

  机器也会有大笑的时候吗?我小时候也梦想着自己将来能够拯救地球,可是现在却发现我连自己都无法拯救自己。

  回到家之后,打开电视,看到正在介绍西安旅游,节目做得很有看点。我用电脑百度了一下,发现西安有很多值得去的景点。兵马俑,华清池,法门寺等等。

  最近日子过得颇为无聊,不如出去走走。我是个比较随性的人,常常想起了就会一个人背着包出去旅游。于是立刻订了张去西安的机票,随便收拾了几件衣服就出了门。

  飞机降落在西安,我到酒店住下,背着包去逛了自己想看的景点。去法门寺的时候特别幸运,因为佛骨舍利子只有周末才开放,而我刚好赶上了。

  三天的时间便已经将西安附近的旅游景点都逛遍了,我拿着手机百度,想看看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去看看的。一个名字出现在我的眼前“茂陵”。

  “汉茂陵,是西汉武帝刘彻的陵墓。位于西安市西北40公里的兴平市城东北南位乡茂陵村。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元前139年—前87年间建成,历时53年。”

  “茂陵封土为覆斗形,现存残高46.5米,墓冢底部基边长240米,陵园呈方形,边长约420米。至今东、西、北三面的土阙犹存,陵周陪葬墓尚有李夫人、卫青、霍去病、霍光、金日磾等人的墓葬。”

  看到这段介绍,我心中涌起了强烈的想去看一看的愿望,于是立刻去汽车站买了票,上了车。

  在高速公路上看着窗外不断退去的景色,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就像是要去见一个故人。当我买票进到茂陵博物馆的时候,这种感受越发强烈起来。

  我跟在旅游团后面,听着导游介绍,“霍去病元狩六年,也就是公元前117年病逝,汉武帝为纪念他的战功,在茂陵东北为其修建大型墓冢,状如祁连山。封土上堆放着巨石,墓前置石人、石兽等。”

  我的胸口像是忽然被人重重地捶了一下,莫名其妙地剧痛起来,我好像失去了什么珍贵的东西。

  我不由自主地离了人群朝霍去病墓走去,青葱郁郁,上了几步台阶,走近那巨大的墓碑,上书“汉骠骑将军大司马冠军侯霍公去病墓”,我伸手去摸“去病”两个字,大脑在一瞬间变得空白,眼泪刷地就流了下来。

  梦中的记忆光景如残片,一片一片被我拼凑了起来,是啊,我怎么能忘记他呢?我想起来了,我在梦中变成了一个叫慕兰的女子,深爱霍去病。

  梦中那几年的经历逐渐清晰了起来,霍去病、楚瑾墨、南宫云…一张张脸庞出现在我的脑海,这场记忆失而复得,我感觉呼不上气,手抓扯着剧痛的心口。

  去病,我是真的去过你的身边,还是只是一场梦?如果是梦,为什么我此刻感觉到这样的痛彻心扉?

  我和你在一起的经历是梦还是真?是因为我的存在而改变了你的故事吗?如果这一切都是因与果的关系,那我应该怎么做呢?

  那像是隔着两千年的梦,如今我在这头,却只能守着你的坟墓。在梦中,我一直想离开那场梦,可今天我站在这里,却又无法忘记梦中的你。我们之间隔着两千年,无法触摸彼此。

  原来我最不舍的是你,最不能放弃的是你,那时我的生命仿佛只为你而活着。可现在我怎么样才能去你的身边?

  从西安回来之后,我几乎陷入了疯狂,每日只想着怎么才能再回到梦中,为了让自己能够快速睡去,甚至去医院开了安眠药。可是吃了安眠药之后,睡得沉却没有梦,第二天头疼欲裂。

  我一遍遍在网上搜着霍去病,然而那一切与我所知的相似却又不同。我看着电视里演的中霍去病的出场片段,明明不是他的脸,却依旧泪流满面。

  我不愿意将这件事情讲给别人听,因为我害怕别人以为我是神经病,想穿越想疯了。也没有人可以理解,如何会爱上梦中的一个人。

  时间一晃这场梦醒来已经过去两年了,可是无论我再怎么努力,我却再也没有回到那个梦中。

  我一个人走在街上,闷热的天气没有一丝风,几颗雨点落下,接着豆大的雨点像是倾盆而下。我没有躲雨的意思,走在雨中,任凭大雨冲刷。一步一步,整个人像是与这场雨连在一起。

  我在街上盲目地没有目的地走着,终于直到我再没有一丝力气。我蹲下来,仰头朝天空看去,大雨让我睁不开眼睛。去病,我究竟怎么才能穿越这两千年的岁月,重新回到你的身边?

  这时候一把伞撑在我的头上,我心中一顿,继而狂喜,转头去看。却看到花花一脸的担心,“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我看着花花的脸,再也忍耐不住,嚎啕大哭起来。花花拍着我的肩膀,安慰道:“你究竟是怎么了?先别说了,先回家!”

  回到家之后,花花帮我换了衣服,倒了一杯热水给我。

  我接过杯子,忽然道:“花花,你说怎么才能回到过去呢?”

  花花愣了下,“你这两年的时间一直不正常,你怎么想的尽是不可能的事情呢?你想回到什么时候?”

  我咬咬嘴唇,“两千年前!”

  “老天,两千年前?那不是汉朝吗?”花花用手扶住额头,做无奈状,见我一脸严肃,完全没有开玩笑的意思。她试探着说道:“不如去医院挂个号看看?”

  我叹了口气,道:“你也觉得我是精神病吗?”

  花花摇头,“我认为你是抑郁状态。”

  我认真地说道:“我真的没有生病,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花花道:“要不去试试催眠?我看最近好像很多人都说催眠疗法不错。”

  “催眠?”

  花花点头:“就是像电视里演的那样,人通过催眠去治疗一些心理疾病。”

  我拒绝,“我没病!”

  花花见我怎么都肯去看病,随口说道:“你要真那么想回到汉朝,我看你不如穿上汉服,假装自己是汉朝人,也算是一种心理暗示!”

  花花的话给了我灵感,我立刻朝门外冲去,花花大喊:“你去哪里?”

  “去买汉服!”

  我按照梦中的记忆,穿戴了一身汉服,头发也梳了汉朝的发式。我将家里所有的现代物件都用白布罩住。

  我反锁了门,关了手机,拉上所有的窗帘,让一切都不能来打扰我入梦。

  我躺了下来,一遍一遍告诉自己,我在西汉,我睁开眼睛我就能到西汉。在不断的自我暗示中,我渐渐有了困意,我慢慢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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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五章梦回西汉

  黑暗中,我感觉到有人在摇晃我的手臂,“兰儿醒醒!”耳边传来一声声轻唤。

  我慢慢地,努力地睁开眼睛,心开始狂跳,这里的景物和两年前在梦中看到的一模一样!我朝眼前的人看去,一个绿衫的小姑娘正摇晃着我的手臂,她对我说道:“兰儿,你怎么靠在围栏上就睡着了?”

  是…蕊儿?是的,是霍府和我要好的丫头蕊儿。那这么说来,这里是…

  我猛地站了起来,霍去病不知道在哪里?我左顾右盼,极想寻找到他的影子,我提起裙子,朝内堂跑去,留下一脸错愕的蕊儿。

  等走到霍去病的屋子前面,我的脚步却突然停了下来,这里的一切竟然都没有变,和我离开的时候一模一样。

  可是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年,他还好吗?我不在的时候,他又是怎样和真正的慕兰相处的呢?

  我鼓起勇气,伸出手,一寸寸,怯怯地推开门,心中朝思暮想了两年的人就在眼前。霍去病一身黑衣,金发束冠,正埋头在案前看着一张羊皮地图。

  他的脸一点都没有变化,和我记忆中一样。如剑的眉毛,似星瀚无穷的眼眸,微闭的嘴唇,勾画出我心中那张挚爱的容颜。

  我静静站在他的面前,呆呆看着他。霍去病感觉到我的到来,微微抬眼,立刻低下头继续去看羊皮地图,轻声说道:“兰儿,我说过很多次了,这里不用你伺候的,你下去吧!”

  我心中一窒,忍不住抬脚朝他走过去。我安静地站在他的身边,含笑看着他,生怕一眨眼他就会消失不见。

  霍去病见我靠近,轻叹了口气,转头看我,说道:“你先下去吧,不是你的错,是我自己…是我自己终究不能面对你。”

  我依旧一动不动地望着他,他的眼中有着深深的伤痛。他缓缓伸出手,却在我的面前垂下。霍去病将手握成拳头,别过脸去。

  我不忍心见到他伤痛的模样,轻声问道:“为什么你不能面对我?”

  “因为你不再是你了。”霍去病说完这句话,突然身躯一震,疑惑着看向我。

  我微笑着,唤道:“去病…”

  霍去病神情猛然愣住,颤抖着声音说道:“是你吗?”

  眼泪从我的眼眶涌出,两年的思念,两年的等待在见到他这一刻都是值得的。我伸手抱住他,急急唤道:“去病,是我呀!”

  霍去病像是呆了一般,推开我,怀疑道:“真的是你?”

  我流着泪,轻声说道:“是我,我回来了,因为离开了这个梦,我就无法听到你的心跳。”

  “兰儿!”霍去病激动地一把拥住我,他的力道把我勒得几乎不能呼吸,“我知道是你,我认出你了,你才是我的兰儿!”

  “为什么你能认出我呢?”

  霍去病用手擦着我的眼泪,“两年前那天,你突然又不会说话了,变成了以前那个哑女兰儿。对我的态度也变回了原来的恭顺,我立刻就知道不是你。或许说,兰儿还是兰儿,但是却不是我所爱的那个。”

  “所以你就疏远了慕兰吗?”我问道。

  霍去病点头,“我也很痛苦,每次看到兰儿,就想到之前会说话的那个你。我只好强迫自己疏远她,可是只要一见到她,我的心就好痛。兰儿,你不会再走了吧?”

  我摇头,“我真的不知道我能在这里呆多久,不知道自己能陪你多久。去病我好自私,我想爱你,却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爱你。”

  霍去病手臂再次紧紧抱着我,“我不在乎,一年也好,一月也好,一天也好,我都愿意!”

  他拉着我,指着地图道:“兰儿,你看,又要打仗了。这次陛下下定心和匈奴决一死战,此战之后,漠南再无匈奴!”他看着我,继续说道:“你还记得吗?我说过,等这场仗打完,天下再无战事时,我就娶你。”

  我点头,“我记得,我们说好了要一起离开中原,去塞外打猎放牧,过自由自在的日子。”

  霍去病深深地看着我,“两年了,我好想你。”

  “我也是。”我看着他的眸子,轻易就陷入其中。

  “这两年究竟在你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你去哪里了?天!我有好多话想问你,可是现在你在我的身边,我竟然不知道该先说什么好!”霍去病面对我,竟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离别是为了下一次的重逢…去病。”我轻轻唤着他的名字,慢慢朝他靠近,轻轻吻在他的脸上,眉眼上,鼻子上,唇上。

  霍去病低头来吻我,咬着我的唇,像是要把两年的思念都在这个瞬间倾注给我。

  他吻着我的力道越来越大,双手不知道什么时候解开了我的衣服,罩上了我胸前的一对大白兔。他的双手在不知不觉间渐渐加重了力道,我感到心口间一阵说不出的难受。

  他的右手下移,伸进了我的长裙,隔着薄薄的一层衣料轻抚我,一阵微痛的感觉逐渐在我的身体里蔓延开来,随著他的动作而转浓变烈。

  我睁开微闭的眼睛,看到自己双手勾着霍去病的脖子。我上半身的衣服被他半褪下,面前一对大白兔半遮半露着,躺在他的怀里任他予取予求。我的脸瞬间涨得通红,羞涩地将头埋进他的怀里。

  霍去病眼睛一眯,打横将我抱起来,朝屋子的里间走去,将我放在榻上,他眸光深沉,伸手抽开我云发间的玉簪,顿时,一头乌丝在我的身后流泄。

  “兰儿,我想你想得好苦,两年来天天见得到你,却不能碰你!”

  “去病…”有一瞬间,我看到闪烁在霍去病眸中的,不只是狂炽的眷恋,竟还有着更深的爱意。瞧进他深沉的星眸之中,我的心窝儿不由得轻轻一颤。

  “我从来…从来没有想过你这么爱我,去病,我再也不想离开你。”我的性情不同于一般女子,我敢爱敢恨、是非分明,尤其是在感情上会特别的执着。

  他在我耳畔低声道:“你就算想离开我,我也不会允许。”

  他的话让我心思停顿,“去病…”我紧抿着唇,肆意的浪潮几乎要将我淹没窒息,快要不能呼吸。

  他脱下自己的衣服,露出没有一分多余肌肉的身体。他用膝盖分开了我的腿,他抬起沉眸凝了我一眼。

  忽然他眸光一冷,往前一刺,一阵说不出的感觉自我身体的深处开始迅速蔓延,我伸手紧紧地捉住了他的肩头,指甲在他的身上划出了几道血痕。他只是淡淡一笑,轻吻着我的脸颊、颈窝,缓滑而下。

  我微睁开眼眸,望着他的脸庞,在朦胧的泪雾之中,我想瞧清楚我今生将要跟随的男人。谁教你的一颗心要为他疼痛,谁教你这辈子注定了要爱上他!

  “啊!”天!他的动作让我就要疯狂了!

  如果这就是天堂,如果这就是地狱,却犹带着一丝丝如蛊毒般窒人心魂的欢愉。

  随着我重新搬进霍去病的屋子,府里的人都知道我又获宠了。特别是对于我再次开口讲话一事,众人都惊奇不已。

  我第一次开口讲话是在霍去病首次出征的时候,而这一次的漠北之战,霍去病被汉武帝钦定为三军首帅,我在这个时候,又开口讲话了,所以大家都认为这一次霍去病一定也是大胜。

  蕊儿和朵丽丝围着我,蕊儿从下到上仔细打量我,惊奇道:“兰儿,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朵丽丝拉着我左看右看,又哭又笑,“主人,你真的不一样了,现在才像是我在越西认识的你!过去的两年你压根就不认识我!”

  我微微笑着,问道:“去病他也这么说吗?”

  蕊儿连连点头,“一开始我还以为你们只是吵架了,可是后来却发现你又变成以前那个小哑巴,不会说话了。少主把你赶出了他的屋子,却又常常偷偷来瞧你。府里的人都快被你们两个折腾死了!”

  朵丽丝道:“我也以为是霍将军变心了,我跟你说了好几次,要是在这里不开心,我们还回塞外去。可你怎么都不肯走。咿咿呀呀的,我也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我从两千年后来到这个世界,霸占了这个身体。我不知道原来的慕兰去了哪里,我只知道我不愿意离开。我就是慕兰,梦中人。

  漠北之战,霍去病终于迎来了他人生中最顶峰的一战,我早已经知道此战的经过和结果。可我没有说,因为我深深知道,就算是在梦中,历史也不会有丝毫的改变。与其这样,不如静静旁观。

  汉武帝雄心壮志,霍去病摩拳擦掌,谁都知道,这一战之后将为汉武帝的千古一帝写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将为战神霍去病留下永世不灭的传说。

  终于在元狩四年春,汉武帝决定倾国之力跟匈奴单于伊稚斜来场最后的对决,这一战将决定两个民族最终的命运,让后世子孙永远不用再受北方之累,可以安心的大踏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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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六章剑指漠北

  为此汉武帝在战前又是改革币制,严厉打击私自铸钱;又是征收财产所得税,还大搞盐铁专卖,从富得流油的盐铁商人那里掏钱。

  总之汉武帝是历时两年的时间,终于为远征军筹集了足够的财力与物力。所以汉武帝告诉众将,你们给朕狠狠地打,不要在乎钱,朕有的是钱。

  你们要明白,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要用锋利的刀,就别怕割伤自己的手。朕不想再跟匈奴耗了,朕也耗不起了,朕要一劳永逸。

  刘彻明白伊稚斜的心思,这家伙正是想激怒我大军进入漠北,然后欺负我军后勤困难,想来个以饱待饥、以逸待劳。很好,既然你想要我点颜色,那朕就给你开间染坊!

  不就是区区一个大漠吗?寇可往我亦可往!无非黄金铺路而已。朕绝不会让你在漠北养足元气卷土重来,朕要打就打个大的,将你打残打废,有可能的话,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不翻身最好。

  决战,最后的决战,汉匈以来绝无仅有之决战!这是**中的**,史诗中的史诗。千秋以下,万载之后,天下都将铭记这一刻。决战将至,卫青霍去病李广等大汉名将的热血都沸腾了,整个帝国的热血也都沸腾了。

  于是一时间,在帝国的各个角落,万民风动,羽檄星传。士卒,民夫,武器,战马,车辆,粮草……数不清的人员物资从四面八方排山倒海般向长安汇集。

  这是真正的全民总动员,不包括帝国内部的运转人力,武帝这次一共出动了十万骑兵,均配备最优良的粟马,也就是吃小米的战马,伙食比人都好,自然精壮无比,另外还有官兵自备的辎重马十四万匹,以及步卒数十万人在后面运输粮草。

  这数十万的步卒,无异于一个移动的后勤补给基地。这样一番安排,可使汉军既能保持机动性,又能保证持久性,跟在家门口打仗一般无二。

  唯一的缺点,就是花费太大了,刘彻这是掏空了整个国家在打一场战争,如果不胜,他就是千古罪人,而卫霍等名将也将遗污后世,所有英名一朝丧尽。

  所以,一定要胜,还要大胜。否则不仅对不起天下百姓,而且也对不起整个中国历史。

  面对如此关键之一战,汉武帝具体军事部署如下:

  第一:由大将军卫青率前将军李广、左将军公孙贺、右将军赵食其,后将军曹襄,以及戴罪立功的校尉公孙敖,以骑兵五万出代郡,远绝大漠,求左贤王主力决战。

  闲居在家四年的卫青,再次寒刀出鞘;总无立功机会的李广,也终于获得了前锋的重任。

  第二:由骠骑将军霍去病率校尉李敢、徐自为,得力老战友从骠侯赵破奴,故河西匈奴降王因淳王复陆支、楼专王伊即靬,以及昌武侯赵安稽,以骑兵五万出定襄郡,深入匈奴后方,寻伊稚斜主力决战。

  霍去病的五万骑兵,都是敢力战深入之士,还有很大一部分匈奴归义胡兵。这是汉军王牌中的王牌,就应对付匈奴单于主力这张王牌。

  何况,伊稚斜手下第一谋臣赵信跟随卫青多年,他太了解卫青的战法了,一旦交锋,胜负难料。而霍去病用兵天马行空无羁无绊,他正是伊稚斜和赵信的最大克星。

  总之,两路大军,从帅到将到兵再到战马,全是帝国的绝对精锐,这才是真正的全明星阵容。

  这阵子因为出征的事情,霍去病几乎天天都呆在兵营里,我不想和他分开,便像以前一样,扮作他的亲兵跟随在他的身边。

  出征之前,汉武帝亲自来到霍去病的兵营视察。整装待发的大军,.la

  他对霍去病说道:“去病啊,这次朕给你留了个好处,朕将匈奴大单于留给了你,你可要给我狠狠地打!”

  霍去病道:“陛下请放下,去病定不负陛下重望!”

  汉武帝检阅军队,指着一个身材矮小瘦弱的兵士问道:“这个怎么体格看起来和别人不一样?”

  霍去病道:“启禀陛下,这个可是军中的兽医。大军出征,万一马匹生了病,可就麻烦了。别看他个子小,不仅能打仗,还会给马看病。”

  汉武帝点头,“不错!”往前走去,又指着一个兵士道:“这小子可真黑!”

  霍去病道:“他的鼻子可是出了名的,在茫茫大漠中,他能够凭着风带来水的气息轻易地找到水源。上次河西之战,在沙漠里全靠他了。”

  汉武帝笑道:“真有办法。呵呵!这个人看起来像是匈奴人啊?”

  霍去病道:“陛下说对了,他就是匈奴人。你看看他特制的兵器。”

  那匈奴兵士将自己身上的兵器解下来,摆在地上,汉武帝看着奇奇怪怪的不同于中原用的兵器,点头赞道:“只要能杀敌,自己用着顺手就好!”

  又对霍去病说道:“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去病你的办法好,野路子加野路子就是新路子。”

  大战在即,我当然知道霍去病会胜,如往常一般地大胜,他这一生何曾输过!这次大战,会离开长安短则数月,长则半年。我和霍去病刚刚经历了两年的生离死别,这次是说什么都不肯再分开了,所以他很痛快地答应了带我一起出征。

  可是朵丽丝就不行了,军中本就不能带女眷,我已经是特例了,还得女扮男装装成是小兵才可以。

  我安慰郁闷的朵丽丝道:“你好好留在长安,你留在霍府有个归宿我才安心,要是带你上了战场,你要是有个万一,我可怎么办呢?”

  朵丽丝长得可爱,为人又十分乖巧,在霍府早就和众人打成了一片。蕊儿听说她也想跟着我出征,急忙劝道:“是啊,朵丽丝你好好留下吧,兰儿她有少主看着,你就放心吧!”

  劝说好了朵丽丝,我拉着几个丫头一起整理霍去病出征的东西。明日就要出征了,霍去病进了宫,和汉武帝讨论最后的细节。

  正忙着,忽然有人来报,说夫人来了。我急忙出去迎接,“见过夫人!”

  卫少儿“咦”了一声,左右看了看问道:“去病不在吗?”

  我答:“少主进宫了!”

  “哦!”她看向我,我低着头,目光不与她接触。卫少儿道:“慕兰,真没想到,这两年的变化可真大!”

  我抬头看去,不知她所指的是什么。

  卫少儿轻叹口气道:“过去的两年,去病因为你又不会说话了,变得闷闷不乐,心情郁结。我还以为他对你是没兴趣了,谁知道他怎么也不肯娶亲。我也不知道你到底是怎么了,不过现在看到去病又恢复了往日的英气,我才放心了!”

  我心中划过一丝甜蜜,霍去病待我如他说的誓言一般,“今生永不相负!”

  卫少儿轻声道:“慕兰,我把去病交给你了,这次大战出征,你要好好照顾他!我心中早就认了你了,你莫叫我失望。”

  我郑重点头,“夫人放心!”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就在大军即将出征之际,汉军在边境俘虏了一名匈奴探子,得到可靠情报,说匈奴单于主力已然东移。

  于是汉武帝重新调整战略部署,将两路大军掉了个个儿,让霍去病兵团改由东路从代郡出塞,卫青兵团则改由西路从定襄郡出塞。

  漠北之战,霍去病战神生涯的巅峰之作,我已经预知了结果,但是却不知道过程。我骑在马上,看着彻地连天的兵马,看着前面意气风发的霍去病。我轻声念出李白的:

  “汉家战士三十万,将军兼领霍嫖姚。流星白羽腰间插,剑光秋莲光出匣。天兵照雪下玉关,虏箭如沙射金甲。云龙风虎尽交回,太白入月敌可摧。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胡无人,汉道昌。”

  李白没有夸张,霍去病此战几乎把整个匈奴左翼都打光了,以至千里万里胡无人,简直打疯了。

  在卫青兵团出塞后不久,霍去病兵团也从代郡出塞了,并很快与右北平太守路博德在与城会师,稍事休整,然后准备穿越蒙古大漠。

  路博德单独出塞居然没有迷路也没有迟到,光这一点就很难得了,看来这也是个将才,霍去病赶紧把他召来共商军情。

  路博德提醒霍去病,从各种迹象来看,匈奴单于伊稚斜并不在我军的前进路线上,之前的情报有误。我们这次的对手很可能是匈奴左贤王乌维。

  霍去病闻言沉吟了一会儿,问道:“太守与乌维交手多年,此人用兵如何?”

  路博德默然良久,而后长长叹了口气。在路博德看来,匈奴左贤王乌维是个久被汉朝低估的可怕对手,此人用兵狡猾,作战剽疾,有利则风动而至,遇险则远遁千里,神出鬼没实难对付。

  且因之前汉攻匈奴多在西线,而使东线左贤王部得保全羽,屡掠汉境而益强,其至此已有部众二十余万,军队十余万。两年前李广张骞北征左王,李广部几乎全军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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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七章砸锅卖铁

  “离别是为了下一次的重逢…去病。”我轻轻唤着他的名字,慢慢朝他靠近,轻轻吻在他的脸上,眉眼上,鼻子上,唇上。

  霍去病低头来吻我,咬着我的唇,像是要把两年的思念都在这个瞬间倾注给我。

  他吻着我的力道越来越大,双手不知道什么时候解开了我的衣服,罩上了我胸前的一对大白兔。他的双手在不知不觉间渐渐加重了力道,我感到心口间一阵说不出的难受。

  他的右手下移,伸进了我的长裙,隔着薄薄的一层衣料轻抚我,一阵微痛的感觉逐渐在我的身体里蔓延开来,随著他的动作而转浓变烈。

  我睁开微闭的眼睛,看到自己双手勾着霍去病的脖子。我上半身的衣服被他半褪下,面前一对大白兔半遮半露着,躺在他的怀里任他予取予求。我的脸瞬间涨得通红,羞涩地将头埋进他的怀里。

  霍去病眼睛一眯,打横将我抱起来,朝屋子的里间走去,将我放在榻上,他眸光深沉,伸手抽开我云发间的玉簪,顿时,一头乌丝在我的身后流泄。

  “兰儿,我想你想得好苦,两年来天天见得到你,却不能碰你!”

  “去病…”有一瞬间,我看到闪烁在霍去病眸中的,不只是狂炽的眷恋,竟还有着更深的爱意。瞧进他深沉的星眸之中,我的心窝儿不由得轻轻一颤。

  “我从来…从来没有想过你这么爱我,去病,我再也不想离开你。”我的性情不同于一般女子,我敢爱敢恨、是非分明,尤其是在感情上会特别的执着。

  他在我耳畔低声道:“你就算想离开我,我也不会允许。”

  他的话让我心思停顿,“去病…”我紧抿着唇,肆意的浪潮几乎要将我淹没窒息,快要不能呼吸。

  他脱下自己的衣服,.la他用膝盖分开了我的腿,他抬起沉眸凝了我一眼。

  忽然他眸光一冷,往前一刺,一阵说不出的感觉自我身体的深处开始迅速蔓延,我伸手紧紧地捉住了他的肩头,指甲在他的身上划出了几道血痕。他只是淡淡一笑,轻吻着我的脸颊、颈窝,缓滑而下。

  我微睁开眼眸,望着他的脸庞,在朦胧的泪雾之中,我想瞧清楚我今生将要跟随的男人。谁教你的一颗心要为他疼痛,谁教你这辈子注定了要爱上他!

  “啊!”天!他的动作让我就要疯狂了!

  如果这就是天堂,如果这就是地狱,却犹带着一丝丝如蛊毒般窒人心魂的欢愉。

  随着我重新搬进霍去病的屋子,府里的人都知道我又获宠了。特别是对于我再次开口讲话一事,众人都惊奇不已。

  我第一次开口讲话是在霍去病首次出征的时候,而这一次的漠北之战,霍去病被汉武帝钦定为三军首帅,我在这个时候,又开口讲话了,所以大家都认为这一次霍去病一定也是大胜。

  蕊儿和朵丽丝围着我,蕊儿从下到上仔细打量我,惊奇道:“兰儿,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朵丽丝拉着我左看右看,又哭又笑,“主人,你真的不一样了,现在才像是我在越西认识的你!过去的两年你压根就不认识我!”

  我微微笑着,问道:“去病他也这么说吗?”

  蕊儿连连点头,“一开始我还以为你们只是吵架了,可是后来却发现你又变成以前那个小哑巴,不会说话了。少主把你赶出了他的屋子,却又常常偷偷来瞧你。府里的人都快被你们两个折腾死了!”

  朵丽丝道:“我也以为是霍将军变心了,我跟你说了好几次,要是在这里不开心,我们还回塞外去。可你怎么都不肯走。咿咿呀呀的,我也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我从两千年后来到这个世界,霸占了这个身体。我不知道原来的慕兰去了哪里,我只知道我不愿意离开。我就是慕兰,我就是梦中人。

  漠北之战,霍去病终于迎来了他人生中最顶峰的一战,我早已经知道此战的经过和结果。可我没有说,因为我深深知道,就算是在梦中,历史也不会有丝毫的改变。与其这样,不如静静旁观。

  汉武帝雄心壮志,霍去病摩拳擦掌,谁都知道,这一战之后将为汉武帝的千古一帝写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将为战神霍去病留下永世不灭的传说。

  终于在元狩四年春,汉武帝决定倾国之力跟匈奴单于伊稚斜来场最后的对决,这一战决定两个民族最终的命运,让后世子孙永远不用再受北方之累,可以安心的大踏步前进。

  为此汉武帝在战前又是改革币制,严厉打击私自铸钱;又是征收财产所得税,还大搞盐铁专卖,从富得流油的盐铁商人那里掏钱。

  总之汉武帝是历时两年的时间,终于为远征军筹集了足够的财力与物力。所以汉武帝告诉众将,你们给朕狠狠地打,不要在乎钱,朕有的是钱。

  你们要明白,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要用锋利的刀,就别怕割伤自己的手。朕不想再跟匈奴耗了,朕也耗不起了,朕要一劳永逸。

  刘彻明白伊稚斜的心思,这家伙正是想激怒我大军进入漠北,然后欺负我军后勤困难,想来个以饱待饥、以逸待劳。很好,既然你想要我点颜色,那朕就给你开间染坊!

  不就是区区一个大漠吗?寇可往我亦可往!无非黄金铺路而已。朕绝不会让你在漠北养足元气卷土重来,朕要打就打个大的,将你打残打废,有可能的话,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不翻身最好。

  决战,最后的决战,汉匈以来绝无仅有之决战!这是**中的**,史诗中的史诗。千秋以下,万载之后,天下都将铭记这一刻。决战将至,卫青霍去病李广等大汉名将的热血都沸腾了,整个帝国的热血也都沸腾了。

  于是一时间,在帝国的各个角落,万民风动,羽檄星传。士卒,民夫,武器,战马,车辆,粮草……数不清的人员物资从四面八方排山倒海般向长安汇集。

  这是真正的全民总动员,不包括帝国内部的运转人力,武帝这次一共出动了十万骑兵,均配备最优良的粟马,也就是吃小米的战马,伙食比人都好,自然精壮无比,另外还有官兵自备的辎重马十四万匹,以及步卒数十万人在后面运输粮草。

  这数十万的步卒,无异于一个移动的后勤补给基地。这样一番安排,可使汉军既能保持机动性,又能保证持久性,跟在家门口打仗一般无二。

  唯一的缺点,就是花费太大了,刘彻这是掏空了整个国家在打一场战争,如果不胜,他就是千古罪人,而卫霍等名将也将遗污后世,所有英名一朝丧尽。

  所以,一定要胜,还要大胜。否则不仅对不起天下百姓,而且也对不起整个中国历史。

  面对如此关键之一战,汉武帝具体军事部署如下:

  第一:由大将军卫青率前将军李广、左将军公孙贺、右将军赵食其,后将军曹襄,以及戴罪立功的校尉公孙敖,以骑兵五万出代郡,远绝大漠,求左贤王主力决战。

  闲居在家四年的卫青,再次寒刀出鞘;总无立功机会的李广,也终于获得了前锋的重任。

  第二:由骠骑将军霍去病率校尉李敢、徐自为,得力老战友从骠侯赵破奴,故河西匈奴降王因淳王复陆支、楼专王伊即靬,以及昌武侯赵安稽,以骑兵五万出定襄郡,深入匈奴后方,寻伊稚斜主力决战。

  霍去病的五万骑兵,都是敢力战深入之士,还有很大一部分匈奴归义胡兵。这是汉军王牌中的王牌,就应对付匈奴单于主力这张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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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十七话

  话说赵破奴以前在匈奴游荡,突然有一天觉得无聊便来到了长安城。见惯了大漠的荒凉突然见到繁华的都市,赵破奴就直接留在了长安,成为了长安城里一名黑户,天天跟城管斗智斗勇。

  这天赵破奴正想找个地方躺着晒晒太阳,突然遇到了正在指挥羽林军后备队在街上战斗的霍去病,赵破奴见这帮小孩个个锦衣华服估计自己惹不起,拔腿就跑。

  偏偏霍去病这个人有严重的被害妄想症。赵破奴要是原地呆着不动,霍去病绝对不会搭理他,结果赵破奴一跑,霍去病就认定他有鬼,立刻叫手下拿住了他。

  “见到本将军就跑,你肯定是个奸细!”

  “我不是奸细!”赵破奴身无长物,一不怕劫财,二不怕劫色,直接顶撞霍去病。

  “来人,给我揍他!”

  一群小孩冲上来对赵破奴拳打脚踢,打得自己都累得不行了,赵破奴还是没事。他是个流浪惯了的人,又天天跟城管斗智斗勇,相当的抗揍。

  霍去病见这人是个人才,就留了他在身边,就这样赵破奴成为了羽林军后备队第四期光荣的一名学员,从此跟着霍去病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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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八章剑指漠北

  何况,伊稚斜手下第一谋臣赵信跟随卫青多年,他太了解卫青的战法了,一旦交锋,胜负难料。而霍去病用兵天马行空无羁无绊,他正是伊稚斜和赵信的最大克星。

  总之,两路大军,从帅到将到兵再到战马,全是帝国的绝对精锐,这才是真正的全明星阵容。

  这阵子因为出征的事情,霍去病几乎天天都呆在兵营里,我不想和他分开,便像以前一样,扮作他的亲兵跟随在他的身边。

  出征之前,汉武帝亲自来到霍去病的兵营视察。整装待发的大军,高昂的士气让汉武帝连连点头。

  他对霍去病说道:“去病啊,这次朕给你留了个好处,朕将匈奴大单于留给了你,你可要给我狠狠地打!”

  霍去病道:“陛下请放下,去病定不负陛下重望!”

  汉武帝检阅军队,指着一个身材矮小瘦弱的兵士问道:“这个怎么体格看起来和别人不一样?”

  霍去病道:“启禀陛下,这个可是军中的兽医。大军出征,万一马匹生了病,可就麻烦了。别看他个子小,不仅能打仗,还会给马看病。”

  汉武帝点头,“不错!”往前走去,又指着一个兵士道:“这小子可真黑!”

  霍去病道:“他的鼻子可是出了名的,在茫茫大漠中,他能够凭着风带来水的气息轻易地找到水源。上次河西之战,在沙漠里全靠他了。”

  汉武帝笑道:“真有办法。呵呵!这个人看起来像是匈奴人啊?”

  霍去病道:“陛下说对了,他就是匈奴人。你看看他特制的兵器。”

  那匈奴兵士将自己身上的兵器解下来,摆在地上,汉武帝看着奇奇怪怪的不同于中原用的兵器,点头赞道:“只要能杀敌,自己用着顺手就好!”

  又对霍去病说道:“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去病你的办法好,野路子加野路子就是新路子。”

  大战在即,我当然知道霍去病会胜,如往常一般地大胜,他这一生何曾输过!这次大战,会离开长安短则数月,长则半年。我和霍去病刚刚经历了两年的生离死别,这次是说什么都不肯再分开了,所以他很痛快地答应了带我一起出征。

  可是朵丽丝就不行了,军中本就不能带女眷,我已经是特例了,还得女扮男装装成是小兵才可以。

  我安慰郁闷的朵丽丝道:“你好好留在长安,你留在霍府有个归宿我才安心,要是带你上了战场,你要是有个万一,我可怎么办呢?”

  朵丽丝长得可爱,为人又十分乖巧,在霍府早就和众人打成了一片。蕊儿听说她也想跟着我出征,急忙劝道:“是啊,朵丽丝你好好留下吧,兰儿她有少主看着,你就放心吧!”

  劝说好了朵丽丝,我拉着几个丫头一起整理霍去病出征的东西。明日就要出征了,霍去病进了宫,和汉武帝讨论最后的细节。

  正忙着,忽然有人来报,说夫人来了。我急忙出去迎接,“见过夫人!”

  卫少儿“咦”了一声,左右看了看问道:“去病不在吗?”

  我答:“少主进宫了!”

  “哦!”她看向我,我低着头,目光不与她接触。卫少儿道:“慕兰,真没想到,这两年的变化可真大!”

  我抬头看去,不知她所指的是什么。

  卫少儿轻叹口气道:“过去的两年,去病因为你又不会说话了,变得闷闷不乐,心情郁结。我还以为他对你是没兴趣了,谁知道他怎么也不肯娶亲。我也不知道你到底是怎么了,不过现在看到去病又恢复了往日的英气,我才放心了!”

  我心中划过一丝甜蜜,霍去病待我如他说的誓言一般,“今生永不相负!”

  卫少儿轻声道:“慕兰,我把去病交给你了,这次大战出征,你要好好照顾他!我心中早就认了你了,你莫叫我失望。”

  我郑重点头,“夫人放心!”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就在大军即将出征之际,汉军在边境俘虏了一名匈奴探子,得到可靠情报,说匈奴单于主力已然东移。

  于是汉武帝重新调整战略部署,将两路大军掉了个个儿,让霍去病兵团改由东路从代郡出塞,卫青兵团则改由西路从定襄郡出塞。

  漠北之战,霍去病战神生涯的巅峰之作,我已经预知了结果,但是却不知道过程。我骑在马上,看着彻地连天的兵马,看着前面意气风发的霍去病。我轻声念出李白的:

  “汉家战士三十万,将军兼领霍嫖姚。流星白羽腰间插,剑光秋莲光出匣。天兵照雪下玉关,虏箭如沙射金甲。云龙风虎尽交回,太白入月敌可摧。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胡无人,汉道昌。”

  李白没有夸张,霍去病此战几乎把整个匈奴左翼都打光了,以至千里万里胡无人,简直打疯了。

  在卫青兵团出塞后不久,霍去病兵团也从代郡出塞了,并很快与右北平太守路博德在与城会师,稍事休整,然后准备穿越蒙古大漠。

  路博德单独出塞居然没有迷路也没有迟到,光这一点就很难得了,看来这也是个将才,霍去病赶紧把他召来共商军情。

  路博德提醒霍去病,从各种迹象来看,匈奴单于伊稚斜并不在我军的前进路线上,之前的情报有误。我们这次的对手很可能是匈奴左贤王乌维。

  霍去病闻言沉吟了一会儿,问道:“太守与乌维交手多年,此人用兵如何?”

  路博德默然良久,而后长长叹了口气。在路博德看来,匈奴左贤王乌维是个久被汉朝低估的可怕对手,此人用兵狡猾,作战剽疾,有利则风动而至,遇险则远遁千里,神出鬼没实难对付。

  且因之前汉攻匈奴多在西线,而使东线左贤王部得保全羽,屡掠汉境而益强,其至此已有部众二十余万,军队十余万。两年前李广张骞北征左王,李广部几乎全军覆没。

  一年前乌维又率军数万侵入右北平郡,杀掠汉民千余人,简直视路博德之边防军如无物!

  霍去病在听完路博德的沉痛陈述后,却笑了,笑得云淡风轻春光灿烂。

  可恶的匈奴,今天霍去病便为右北平军民报仇雪恨,永除边患。其远遁千里又如何,神出鬼没又如何?此次即便追至天涯北极,瀚海星辰,亦要犁庭扫穴,全灭左贤王其部!

  路博德看着戎装磊落、笑靥明媚的霍去病,只觉如沐春风心神俱醉,一时间竟看得痴了,谁能想到,这个容貌如此俊美的年轻人,心中竟有着如此强大的从容与自信。

  他这辈子都没见过此等绝世华丽、倾倒众生的人物,想来即便上天见了他,恐怕也不免会感到些许嫉妒吧!

  路博德走后,我对霍去病说:“太守所言极是,左贤王乌维的战略与伊稚斜如出一辙,也是在大漠以北严阵以待。不过左贤王的部队远比单于部多,总计有十余万,且战略纵深也更长。”

  霍去病笑道:“乌维肯定想若是打不赢最多再后撤千余里,逃到狼居胥山里去,那是匈奴经营日久的漠北单于庭所在,他可以依靠山高地险打持久战,再不济他就逃到瀚海去,那里冰封万里,极北极寒。”

  我噗嗤一笑:“他一定想不到,我们霍将军还真有这样的想法,当时之天下,张骞已经走到了他能走到的西边极限,那个北边极限,我们霍将军为何就不能去试试呢?”

  霍去病赞道:“果然是我的好兰儿,当真了解我!当然,如果能在大漠北缘就将左贤王一网打尽,那是最好的,省钱省力。但左贤王要是实在太狡猾太能跑,我也从来不介意做史上第一远征者,去瀚海畔刻行字:大汉骠骑将军霍去病到此一游。”

  不过,现在说这些还太早,霍去病当前第一要务,是必须穿过那传说中的大漠,先找着左贤王主力再说。

  读过世界地理的人都知道,过了内蒙草原后就到了戈壁滩,这里干旱缺水,昼夜温差极大,且人烟稀少,越往北越荒凉,荒凉的无所谓时光,无所谓方向,没有流转,没有变迁,大地亘古不变,荒凉的尽头还是荒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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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十八话

  话说刘彻赐给霍去病一坛美酒,霍去病想起了刘彻吩咐过,要他把吃喝也给手下分分,免得司马迁这个老愤青又喷他。可这酒就一坛怎么分?突然灵机一动,不如兑点水分给大家好了。

  正好看到旁边有一个山泉,就想用泉水兑酒分给大家,谁知道手一滑没拿稳,整坛酒倒进了山泉里,索性招呼大家直接喝泉水。

  将士们没看到霍去病是手滑掉进的,以为他故意把美酒倒入山泉给大家喝。于是众将士喝了兑了酒的山泉水,觉得世界如此美好,高兴得不行,纷纷拥戴霍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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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九章漠北之战

  长期面对这样一成不变的景色,会让人有一种永远走不到终点的感觉,某些心志脆弱的人很容易因此而产生绝望的情绪,这时霍去病便会在军营里组织一些娱乐活动,比如说:蹴鞠。

  汉武帝和霍去病都是非常狂热的球迷,两人经常在宫廷内各组一队拼杀,玩得不亦乐乎。现今霍去病竟又把球场搬到了不毛之地的戈壁滩上,甚至搬到黄尘滚滚的大沙漠来了。

  并且还美其名曰丰富军营将士的生活,同时锻炼体魄,培养大家机智敏捷、勇敢果断、坚毅顽强与战无不胜的优良品质。

  之前在河西之战的时候,霍去病已经组织过很多次蹴鞠比赛了,这一次他也毫不犹豫将这招又移到了漠北之战来。

  这就是霍去病,离经叛道的霍去病,毫无顾忌的霍去病,不屑人言的霍去病,爱恨交织的霍去病。

  除了塌鞠,我们家去病还喜欢狩猎,这大戈壁上虽然荒无人烟,但天空中却有很多高飞的苍鹰,这些鹰盘旋天际,自在翱翔。

  每当纵马同它们一起在苍茫辽阔的天地间奔驰、追逐,心中总会油然而生一股万千豪情,天空的尽头是天空,戈壁的尽头是戈壁,腾云流转,一路向北,奔向天地的尽头。

  如果说楚瑾墨是山涧的猛虎,刚烈率直,终其一生的好斗,从来不甘心蛰伏。那么霍去病就是大漠的苍鹰,豪迈自信,目空一切的骄傲,云下万物都是蝼蚁。

  在戈壁红色的大地上驰骋了数天,某日黄昏,景色终于变了,扑面而来是一片干尘的气息,金黄色的沙丘和三三两两的野生骆驼映入汉军将士们的眼帘。

  湛蓝天空下,大漠浩瀚、苍凉、雄浑,千里起伏连绵的沙丘如同凝固的波浪一样高低错落,

  远征终于完成了大半,霍去病仰天一声长啸,一马当先纵入漫漫黄沙之中,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沙漠壮丽,他的身影却显苍凉。

  于是这亘古寂寞的沙漠,自此迎来万马奔腾,当太阳从地平线上轻轻跃起的一刻,远处终于浮出一线左右望不到边的匈奴军队。

  霍去病赶紧命令大军止步,争取这短暂的时间休息片刻,并饱餐战饭,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大战。

  路博德提醒霍去病,数日急行军,大军已把辎重部队远远抛在后面,剩余的粮草已经不多了,吃饱这顿可没下顿。

  霍去病大笑道:“不打紧,待我们揍扁了这乌维小儿,自可取食于敌!”

  太阳越升越高,靛蓝色的天幕下,汉军疲惫的战士们被一层温暖的阳光轻轻笼罩着,感觉大漠的晨光竟然如此温柔。匈奴军越逼越近,但蹄声明显有些慌乱,他们没想到汉军竟然会来得这么快。

  霍去病突然倏地一扬剑,大喊一声:“冲!”五万汉军顿时一齐出动,但见马蹄翻涌,沙尘扬天,如同怒海惊涛,转眼覆盖了整个地平线。

  匈奴军慌忙应战,但一经接触就明显落了下风,他们没想到经过如此长久的行军,汉军将士居然还能如此勇猛。

  短短半个时辰,汉匈第一波遭遇战就结束了,左贤王损失了近万前锋军队,匈奴小王比车耆被汉军斩杀,就连伊稚斜派来左贤王部监军的近臣章渠也被生擒了去。而汉军只损失了不到一千兵力。

  霍去病下令:五万汉军将十余万匈奴部队三面包围,前锋部队再次冲入了匈奴阵地,后方部队则三面射击,对其进行火力支援。

  乌维怒不可遏:比车耆简直太没用了,真丢本王的脸;章渠更加没用,把大单于的脸也给丢了。看来本王只好出动秘密武器了,左大将,你上,这次别丢脸了。

  所谓左大将,就是匈奴左贤王部的军事总指挥。此人能做到这个位置,自然是有几分本领的。

  果然,左大将一至中军,匈奴军立刻稳住了阵脚,开始疯狂向汉军反扑,结果,占尽上风眼看就要冲溃敌人阵线的汉军,又被迫退了回来。

  在平坦无边的沙漠上,如果能对一支全骑兵部队加以迂回包围,肯定会产生下述两种结果:

  第一:对于一支全骑兵部队而言,能将另一支全骑兵部队包围,这是一种可以想象到的极大战术优势。

  因为我方可以对敌人进行四面八方的射击,即使只是从三个方向包围,敌人也必处于一种极其恶劣的战术情形中。霍去病现在要做的就是极尽可能的扩大这个战术优势。

  第二:由于包围所形成的恶劣的战术情形,敌人将不得不撤出据守的地域。不过包围敌军后接着就想把他们一举歼灭,这却不是一个容易达成的直接目标。

  因为对于任何一支全骑兵的部队来说,只要他们的编制和实力基本上完整无恙,同时又位于一个合适的地形中,那么通常他们可以非常轻易地突破这个临时组成的包围圈。

  因为他们是机动性很高的部队,其指挥官可以突然集中兵力,选定一个恰当的地点冲杀出去。

  所以,全歼骑兵一般是不可能的,但要严重打击包围圈中的敌人,这倒是非常容易做到,不过其前提必须是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敌人指挥不当,或者指挥官已经决定牺牲一部分兵力以挽救其他部队。比如前述伊稚斜弃军而逃的情形。

  第二:战斗力破碎,已经发生了崩溃和解体的现象。

  霍去病意识到,他现在必须向第二种情形努力,才能获得最大的战果。而要实现第二点,其先决条件就是破坏敌人的组织结构,设法使敌军在防御上处于分散状态,以便各个加以击破。

  而一旦敌军被彻底击溃,还应全力追击以求扩张战果,设法使敌人永远丧失重整兵力的机会,这又要求速度至上,以尽最快的速度组织追击部队和必要的补给体系。

  想到这里,霍去病立刻将众校尉召来帐内,问:“这波敌人甚是顽强,诸校尉谁愿陷阵却敌,斩将搴旗,领我大军跟进破之?”

  李敢遂长笑一声,昂然而出,道:“左贤王本校尉早有领教!斩将搴旗,非我莫属!”

  众校尉的眼光齐齐望向一个人。

  谁?李敢。

  正是那个两年前曾领十余人穿破左贤王四万人大阵如入无人之境的李敢。

  我看着这个与霍去病年龄相仿的青年,心中暗道:“李敢!几年不见,想不到他早就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在酒楼莽撞救人的少年,如今也在霍去病麾下效命了!”

  霍去病点头,“好,就派你去!”

  两年前,左贤王军曾让李家军四千子弟几乎全军覆没,这可真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李敢率领着千人汉军闪电般冲入匈奴敌阵,左右冲突,勇不可挡,杀得全身上下如同血洗一般。

  在汉军汹涌杀气的裹挟之下,左贤王部全体将士终于认出了这个宿命的敌人,大呼:李敢,李敢疯子又来了,快逃啊!

  匈奴左大将一见大事不妙,满心斗志也顿时化为须有,赶紧弃军撤回后方。李敢趁势直入匈奴中军,一通砍瓜切菜,将其指挥车上的亲兵与旗、鼓手等十余人全部送上西天。

  然后自己纵身一跳,直接缴了匈奴的中军指挥车,扬旗鸣鼓,威风八面地开了回来。

  霍去病大喜,再次命令全军冲锋,此时匈奴的指挥系统已遭李敢彻底破坏,全军陷入混乱之中,哪里还挡得住五万汉骑倾巢而出的冲锋,顿时全线崩溃,左贤王绝望了。

  他现在明白霍去病为何能八百骑纵横漠南,一万骑扫荡河西了。而今霍去病有五万,足足五万精骑,兼麾下强将如云,谁还能是他的对手!撤吧兄弟们,这仗没得打了!

  于是乌维领军迅速退出大漠,向北撤入了草原,此战他虽损兵数万,但至少保住了大半主力将近十万人,他已该感到无比庆幸了。

  但很可惜,更可怕的事情还在后面。

  夕阳西下,晚霞如血,将黄沙覆盖的大地映出了一种朦胧而奇诡的淡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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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十九话

  话说公孙敖在沙漠里迷路不能去和霍去病会师后,心下十分不安,回到长安之后先去找卫青。

  “大将军,肿么办?这次我迷路,死定了。你要救救我”,公孙敖愁眉苦脸。

  卫青安慰道:“没事的,你看人家李广和张骞打得不如你也没事嘛!”

  公孙敖道:“别提李广了,人家有司马迁工作室,大把水军帮忙洗白白。张骞就更不用说了,在匈奴呆了十几年都没背叛。我上次跟李广出去就被罚了一大笔钱,都快穷疯了,家里早一贫如洗了。还是跟着大将军好,随便出去打个酱油回来就封侯,有木有?”

  卫青拍拍公孙敖,“不用怕,好兄弟讲义气。我帮你跟皇上求个情,这笔钱我先借给你。”

  公孙敖这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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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章封狼居胥

  但见遍地死尸,秃鹰飞旋,这种荒凉与浓艳的反差,使人仿佛置身于外星异域。

  汉军满载着匈奴军的俘虏、头颅,以及粮草辎重等战利品,高唱凯歌驰出大漠,大踏步奔向北方的草原。

  骠骑将军霍去病有令:大军继续北进,追击左贤王败部,务求全歼之!

  于是各路汉军,追着匈奴军的屁股后面打,就像撵兔子一样,在无边舒展的草原绿毯上你追我赶,马蹄踏碎了青草,伴着猩红的鲜血化作春泥,滋养着草原上的野花绽放。好一个明媚的春天啊,一如霍将军明媚的心情。

  还是那句话,骑兵大会战本身的杀敌人数是有限的,更大的战绩需要通过追击溃散的敌军来获得。所以真正的好戏,只不过才刚刚开场。

  乌维一路狂逃,却又一路损兵折将,大急,遂令左大将在梼余山据险布防,阻击紧迫不舍的汉军追兵。

  霍去病一眼看穿了左贤王的诡计,乃留路博德率部在梼余山与左大将纠缠,汉军主力则绕过梼余山,继续向北,跋越离侯山,涉过弓闾水,马不停蹄一路狂追,终于在狼居胥山下追上了左贤王部主力。

  乌维没办法了,只好回身再打一仗,好在狼居胥山已是匈奴的大本营,左贤王以主迎客,占尽地利人和,这一仗有的打。

  霍去病就怕匈奴人逃,现在他们停下来肯打仗了,这再好不过,于是令北地都尉卫山为前锋,对狼居胥山发动了猛攻。

  卫山这一路打过来还没有立下战功,心中正自焦急,忽闻有此好事,大喜,赶紧一拍马冲了上去,数千北地郡勇士紧随其后,长驱直入,摧枯拉朽,迅速冲破匈奴前锋阵地,擒获匈奴小王屯头王、.la

  前方捷报,汉军士气大震,纷纷请战,可霍去病却老神在在,先令全体将士饱餐战饭,准备正午时分再对狼居胥山发动总攻。

  死命吃,甩开膀子吃,吃空了不要紧,打赢这一仗,狼居胥山西麓的匈奴单于庭里有的是酒肉粮食。吃过午饭,汉军将士已憋足了劲儿要打一仗。

  霍去病这才正式颁下军令:以校尉徐自为、赵破奴率部为第一波冲锋,以故归义因淳王复陆支、楼专王伊即靬、昌武侯赵安稽率其部众为第二波冲锋,霍去病自率中军为第三波冲锋,李敢率其部殿后。依梯次顺序攻打狼居胥山,争取在黄昏前解决战斗。

  又是一场血战,血染狼居胥。

  到得黄昏时分,路博德击溃左大将赶到狼居胥山下准备增援的时候,大战已经结束了。此役,匈奴十万大军损失过半。

  被汉军俘虏的将军、相国、当户、都尉合计八十三人,而汉军只损失了不到一万人。同时路博德在梼余山一战也斩首捕虏二千八百余级。

  乌维连战连败,已接近被打傻的状态,这次竟带了一万残兵和少数粮草辎重就仓皇向极北之地逃窜。大本营不要了,其他被打散的残兵也不管了,一路往北逃入冰原,与那里的丁零部落会和。

  好嘛,你霍去病牛,你是光,你是电,你是唯一的神话,那我不跟你玩儿了还不行吗?

  是夜,汉军全体将士在匈奴漠北王庭举行了盛大的庆祝晚会,大家点起篝火,欢歌纵酒,疯了整整半夜,直到将近黎明时分才酣然睡去。

  霍去病和我都没有睡,我们并肩卧倒在无边的草原上,望着漫天闪烁的星辰,凝眸,微笑。

  星空浩瀚而神秘,偶尔,会有一两颗流星拖着绚烂的黄色焰火划过天幕,迅忽而又璀璨。伴着清凉的晚风与淡淡的草香。

  霍去病柔声道:“兰儿,我的每一场大战你都在我的身边,只要有你在我的身边,我就觉得自己毫无牵挂,战无不胜!”

  我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轻声说道:“能够在你的身边,爱着你,三生有幸。”

  总有一个人,存在于你记忆最深处,即便是离别,也不会有残缺。再次重逢,会是在梦里,在另一个世界,在彼此的心里。

  霍去病揉着我的头发,说道:“我觉得现在很满足,很幸福,能够大败匈奴是我毕生所愿,而你更是我一生挚爱,现在两个都得到了,此生无憾!”

  我轻叹了口气,霍去病问道:“怎么了?”

  我咬咬嘴唇,轻声道:“我有时候真的很怕,怕会像上次一样,身不由己地离开你。”

  霍去病伸手拥着我,柔声安慰道:“不用怕,我能够认出你,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对你的爱都不会改变。如果你真的又离开了,我会一直在这里等着你。今生永不相负!”

  我躺在他的怀里,闻着他身上熟悉的兰香,感觉此刻是一生中最浪漫的时刻。仿佛我之前的生命仿佛都是为了等待这一刻,而之后过的所有日子都是为了一遍遍地想这一刻。

  霍去病低头来吻我,我伸手环住他的脖子,热烈地回应着他的吻。霍去病喃喃说道:“兰儿,你给我生个孩子好不好?”

  我愣了下,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了,为什么一直都没有怀上孩子呢?莫非是我的梦中没有生育的能力么?电光火石间,我突然想到了什么,对了!在现代我查过,霍去病有一个儿子!那个孩子是我所生的么?

  我身体瞬间一僵,霍去病不知道我心中已经飘远了的思绪,翻身压到我的身上。我羞得脸瞬间就红了,“不要在这里。”

  他却已经伸手来剥我的衣服,“浩瀚星空下,天为被,地为席,此时正和天地自然。”

  我还想抗议,他却牢牢地拥住了我,温热的右手伸向我的颈项,轻柔地抚娑着柔嫩的脖子,将我的小脸按向他,张牙咬著我微张的唇。

  “去病,不要在这里,他们随时会闯过来…”我的身子一阵烫热。

  “他们不敢。”霍去病的唇在我冰凉的颈肤上烙下唇痕,一瞬间,我易感脆弱的肌肤上有如渗血般妖红。

  他的眸色阴黯深沉,修长的指尖略带著丝强硬,灵巧地褪开了我身上的衣服,拉开了我月白色的绢裳,让我坦露在他眼前,细致的肌肤泛著淡淡的红晕。

  我伸出手用力地想推开他,躲避他带来的窒魂感受,然而他太过强壮,他的双手太过有力,我只能在他的怀抱中继续受著煎熬。

  霍去病抬起头来,捧起我的脸,吻住了我的唇,用强壮的身躯分开我的腿。

  “唔......”一瞬间,他一寸寸地闯入了我的身体。然而,随著他的攻击,花苞终於习惯了他的存在,微微的撕扯疼痛转成了欢愉,他在我的身体里面燃起了一把熊熊赤焰,他一次次攻击,强迫着湿嫩的花朵为他不停地绽放盛开。

  强烈的攻击,浑身的火烫,爱慕的心思,交杂在我纤细柔弱的身体里,化成了声声的呜咽。

  他一次次地攻击着我的身体,在身体的火花逐渐高涨燎原,霎时我的身子窜过了一阵近乎死亡的感受,击溃了我所有的理智,脑海中一片空白,四肢百骸泛起了痉挛的欢愉。

  我举起拳头,捶向他,“都怪你,不要在这里。”霍去病只是一笑,又压在了我的身上。

  第二天,霍去病登上儿狼居胥山,筑坛以祭天,接着,又向西南十余里登上姑衍山,辟场以祭地。这两个盛大的仪式合起来叫做“封禅”。

  自古以来,只有改朝换代、江山易主,或者在久乱之后,振兵释旅,致使天下太平,才可封禅天地,向天地报告重整乾坤的伟大功业。所以近千年来,只有秦始皇和汉武帝才在泰山搞过封禅大典,其他君王统统没有资格。

  但霍去病却封禅了,不仅先汉武帝一步,而且还是在匈奴人的圣山上,这小子真狂到没边儿了。

  然而霍去病完全有这个资格,因为他此次远征,前后一共斩获胡虏七万零四百四十三人,其数据超越历次汉匈战役的总和。如此大胜,开天辟地,无远弗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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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二十话

  话说张骞和李广在河西之战中奉命为霍去病大军策应,去攻打左贤王,以作牵制,免得匈奴增兵河西。

  李广率领了四千精锐在前面,张骞带着一万大部队随后。谁知道李广跑得太快,很快没影子了。张骞因为曾被匈奴人抓走关了十几年,打仗那是稳打稳扎,绝不贪功冒进。

  很快李广就被匈奴人围住群殴,四千精锐尽失。幸好张骞及时赶到救了李广父子。回来后,李广因为有司马迁工作室的水军制造舆论,洗白白了,这一仗算是无功无过。张骞却被扣了个延误军情的帽子。

  张骞气不打一处来,“李广以为自己是骠骑将军啊!人家骠骑将军跑得快,那是大迂回战术,要跑到匈奴人的后方。他跑那么快搞毛,害得我还要救他。救了他没功不说,还有罪。你妹啊,以后打死都不跟姓李的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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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一章瀚海杀敌

  十年前,卫青龙城斩首七百,已足振人心;今日霍去病斩首七万,那当何如?

  祭地禅典过后,众将群立在姑衍山巅,俯视着整个蒙古高原,齐齐为这壮丽的景色所绝倒。耳边,风吹的声音从每一颗草尖传来,碧绿的响声,在连绵起伏的青绿山脉间大片倒伏,又大片翻起。苍穹之下,汉旗如云,江山如画。

  我们来了,我们看到了,我们踩在脚下。

  良久,路博德躬身对霍去病道:“今我军封狼居胥,禅于姑衍,功业至极也!请将军示下,大军何时班师回朝?”

  霍去病头也不回地说道:“太守已经忘记了我当初说过的话么?此次即便是追到天涯北极,瀚海星辰,我也要全灭左贤王其部!传令下去,大军休整三日,三日之后,继续北进!”

  大家闻言全傻,什么还要北进?再往北可就是西伯利亚冰原了!

  “那又如何?”霍去病冷冷地说道。

  大家都不敢说话了。一时间,只有山风呼呼的吹着,四野一片宁寂,极目都是浓云积卷在天边,如同千军万马环绕着雄姿英发、气冲霄汉的霍去病,将他向上涌,向上涌……

  忽然,霍去病展开战袍,披襟当风,昂首一声鹰啸,天地为之动容。

  山下漫延无边的四万汉军将士亦应和着发出胜利的欢呼,其声响彻云霄,久久回荡不息。

  “将军无敌,战无不胜;大军北向,一往无前!”

  “将军无敌,战无不胜;大军北向,一往无前!”

  “将军无敌,战无不胜;大军北向,一往无前!”

  顿时,路博德整个心灵都被震撼了,.la

  在古典诗词中,“逐嫖姚”三字经常出现,因为这是千古文人的最大梦想。逐,追随之意也。

  做不了英雄,能追随英雄,亦是一种莫大的荣耀与天幸。

  于是,大军继续向北进发,历经千辛万苦风雪冰霜,终于来到瀚海,立刻为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淡水湖所尽折腰了。只见湖水清澈如同空气透过水面,四周银山雪树,两相辉映,奇丽无伦,令人目眩神迷。

  谁能想到,这个冰天雪地的西伯利亚荒原之中,竟然有如此一颗巨大的蓝色明眸,怪不得左贤王要往这儿跑了,这简直就是人间仙境嘛!

  不仅汉军吃惊,乌维也惊傻了,这样汉军也能追来,这是什么世界,还让不让人活了!

  只有霍去病不吃惊,不但不吃惊,反而摆酒阵前,遥望乌维,邀他过来共饮一杯。

  此时的霍去病,白裘胜雪,秀眉如画,站在那儿虽风华绝代空灵绝傲,却好似并无半点杀气,但即便如此,乌维还是不敢去,傻子才去。

  霍去病哈哈大笑,自举杯饮尽了风雪,一挥手,汉军如潮出动。乌维再无处可逃,只得引兵迎战,做最后的困兽之斗。

  霍去病用兵,“常与壮骑先其大军”,从来冲锋在前,临敌指挥。但这一次是特例,因为匈奴军已穷途末路,他信心满满,所以毫不担心,竟依旧坐在原处,一面饮酒,一面高声唱着他信手拈来,随性而作的:

  “四夷既护,诸夏康兮。国家安宁,乐未央兮。载戢干戈,弓矢藏兮。麒麟来臻,凤凰翔兮。与天相保,永无疆兮。亲亲百年,各延长兮。”

  回到战场上来,这边霍去病瓮酒未尽,稍有醉意,汉军已大胜归来。左贤王乌维全军覆没,无奈孤身逃走,不知所终。剩下的丁零部落只得全体向汉军缴械投降。

  现在,从草原到戈壁,从戈壁到沙漠,从沙漠到高山,从高山到冰原,再也没有大股的匈奴军队了。北氛荡清,众神已死,霍去病终于功德圆满。

  这一年,霍去病只有二十二岁,这在许多人来说只是人生的开始,但他却已经走过了许多人几辈子都走不完的路,这很伟大。他将生命的华丽压缩到了极致。

  漠北一战,匈奴总计损失了十万兵马,其政治中心单于庭与经济中心赵信城也被汉军尽数摧毁,实力遭到空前之重创,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群龙无首的混乱状态,原来大单于伊稚斜在惨败后竟然走丢了!长达十几天的时间,大单于就好像人间蒸发一般,无影无踪了。

  不但敌人追不到,就连自己人也找不到,这才是逃跑的最高境界。看来匈奴左右贤王之逃跑本领,差他们的老大伊稚斜远矣!

  国不可一日无君,眼见伊稚斜生死不明,匈奴右谷蠡王便喜滋滋的站出来,自立为单于,以为号召纠合匈奴残部。然而伊稚斜竟没有死,他一直躲在山里,直到确认汉军彻底退回中原后,这才鼓足勇气再度出山。

  右谷蠡王见势只得宣布去单于号,垂头丧气回归原位,这人倒是挺老实。后来大难不死的赵信和左贤王乌维也陆续寻路回到伊稚斜身边。

  元气大伤的匈奴民族开始在废墟上重建家园,从此十数年不敢进入漠南,汉朝边郡百姓终于可以过上安静太平的日子了。

  于是,汉武帝令汉军大举渡过黄河,东起朔方西至令,处处开通河渠,设置农都尉、护田校尉等武职田官,遣吏卒五六万人在此军屯,把以前的草原牧场,变成使用牛犁耕种的农业区,开垦出一片片碧绿的农田,以逐渐向北蚕食匈奴故地。

  历史学家黄仁宇先生认为经年雨量不及15英寸,则无法经营农业,此观点基本正确,但也有特例,比如河西地区就多有大河发源于积雪之祁连,可以引水灌田,故其降雨之多寡实无关紧要。

  在顶峰时期,汉朝在河西共拥有三四十万移民,如果加上朔方则有六七十万移民,如果没有发达的农业做支持,这是根本无法实现的。总之汉代时的甘肃地区,山川秀美,宜耕宜牧,比我们想象的要富饶多了。

  直到有了富庶的农业区做中途补给,这才算是真正凿开了丝绸之路。当公元前106年第一批中国商队到达波斯,再由波斯进入罗马,整个世界史至此便融会贯通了。

  此外,由于匈奴左贤王部几近覆灭,原先由其统治的东北乌桓部落也因而投降了汉朝。武帝依河西胡人之旧例,将乌桓举族由西喇木伦河以北迁徙到了东北五郡的塞外,为汉侦察匈奴动静,并设“护乌桓校尉”,持节管理、监督乌桓,以断绝其与匈奴之联系。

  匈奴,从这世界上最强大的马上名族,一战回归秦朝以前,一役退出强国之列,这是伊稚斜毕生的大失败大耻辱。但事已至此,他的荣耀已成灰,他的野心已入土,日薄西山,穷途末路,他也只能无可奈何花落去了。

  五年后,这位篡权上台十三年之久的单于落寞的病死在漠北遥远草原之上,终其一世也没能再回到他梦中的漠南。

  霍去病这边凯旋而归,卫青那边也不差。因为错误的情报本来汉武帝安排给霍去病的单于伊稚斜碰上了卫青。

  卫青作战风格不似霍去病,每战单于总是前后左右布置分明,包抄合围稳中求胜,对其嫡系苏建是如此,对老将军李广也是如此,说起来还真谈不上特意排挤。

  总之,此时卫青部下的汉军编制不齐,人马疲敝,远非全盛阵容,相比匈奴单于军主力处于绝对劣势。如若先战不利,则势必影响士气,甚而导致全军覆没,故此殊为不可取。

  所以,为了达到先守后胜的战术目标,卫青决定动用当世最强大的防御性武器:武刚车。

  所谓武刚车,车如其名,既武且刚,是一种非常坚固的军用战车。它外有车围,上有车盖,乍看倒像一个巨大的箱子。

  其车上又置枪,以刃外向,并垂皮革以防火攻。同时列士卒于车外,前行持枪盾近距离掩护,后行持弓弩远距离射击,如此车阵一旦首尾环接,瞬间便可结成一道铜墙铁壁之防线,而使敌骑不得冲突,弩箭不能贯穿。

  看来卫青原先车骑将军的名号并非叫的好听而已,他不仅精于骑战,且通晓车战,属于多项全能,不似霍去病专以骑兵战术独领风骚。

  这时他见匈奴凶猛攻来,便命令将所有武刚车迅速并拢,围成一个环形堡垒,汉军士卒躲在车阵后面,以猛烈的强弩箭雨消耗敌人的机动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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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二十一话

  再来八一八李广,为毛李广每次出去打仗都被匈奴人群殴呢?

  因为他是六郡太守,所谓“太守”就是太会守了。每次匈奴人来攻,都破口大骂:“有种你出来,躲在城里放小箭算毛线啊!”

  所以后来匈奴人只要听说李广出来了,不管在哪里都迅速集结在一起群殴李广。李广自己也郁闷,要说公孙敖是个杯具,那他就是餐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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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二章李广之死

  这下可好,匈奴射不到汉军,汉军却可射的到匈奴,如此环形车阵,正是当年李广盾牌环形阵的升级版。现在我们可以稍稍放心了,卫青胜未可知,但至少败不了了。

  本来是匈奴以逸待劳,卫青一个武刚车阵摆上,汉军反倒变成了以逸待劳。结果匈奴人当时就震惊了,他们生于草原,长于北荒,哪里见过这等古怪的战法。

  卫青打退了匈奴第一波攻势,完全稳固好防线后,便令校尉公孙敖率精骑五千,前去挑战,一试匈奴实力。

  伊稚邪身为大单于,当然也毫不示弱,乃立刻精选一万余名最彪悍的匈奴骑士迎战,并吩咐他们击溃公孙敖前锋后,立刻乘胜冲击,以速度对坚固,一举冲破汉军车阵,然后大军掩杀,活捉卫青,则千载之功一朝可成也!

  匈奴军虽是汉军的一倍,但卫青并没有因此撤回公孙敖,也没有派兵增援。有车阵的远射强弩作为掩护,五千对一万,应该吃不了多大亏。

  这就叫守中带攻,攻中带守,完美的拖延挫锐战法。另外,此时汉军地形、人数皆处于劣势,卫青必须先保存实力,而等待适当的时候给予匈奴决定性一击。

  这个适当的时候具体是什么时候,卫青原先的想法是等李广赵食其的部队赶到,以从匈奴侧背发动包抄,这样汉军的兵力就不吃亏了,再加上一番前后夹击,伊稚邪必死无葬身之地。

  然而卫青失算了,李广他们并没有按期到达,他们在大漠里迷路了,随着时间一点一点推移,李广他们神兵天降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小,卫青必须做出决断,重新寻求战机。

  漠北冬春交接之际,日短夜长,很快的,太阳就耐不住性子要下班了,它对战争的结局并不感兴趣。

  可它这一走不要紧,沙尘暴老兄来了,大风卷起黄沙,漫天扑面而来,一时间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到天涯,交战双方谁也看不清谁了,箭弩已然无用,只好短兵搏杀,扭打一团,沙血纷飞,天下大乱。

  更可怕的是,在战场的某些地方,松软的沙层被风吹动,竟不断向下塌陷,将战士连人带马吞噬…援军不至,天气突变,这真是卫青战匈奴以来最危险最困难之一役。

  但是没办法,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自然灾害,谁也无法控制。一旦碰上此恶劣情形,普通的将领通常只会惊慌失措,而真正的名将,不仅能遇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且能从中找出绝妙杀机。

  这个普通的将领就是伊稚斜,这个真正的名将就是卫青。伊稚斜当时头脑中第一个反应,就是先把部队撤回来,等风沙退了再打,他以为卫青也是这么想的。

  偏偏卫青就不是这么想的:多好的机会啊,沙漠地利,本是匈奴人占优,可风沙一来,大家就面对同样的困境了,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乱拳打死老师傅,卫青生性稳重一般不打乱仗,但偶尔一打必可收奇效。

  于是卫青当机立断,命令把武刚车都给撤了,全部给我上,大军从两翼齐出,呈v字蛇阵,包抄合围匈奴军。黄沙一片,也不必讲究啥严密阵型进退有据了,完成合围后,就死命的压上去,杀他个痛快!

  大家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稳重的卫青下的军令,但既然大将军都豁出去了,那我们也豁出去吧,迎着黄沙,冲过去!

  不要怀疑,不要奇怪。战争,乃是充满偶然性的领域,任何意外都可能发生,这个时候最考验统帅的智慧与勇气。而真正的名将,往往就在此时被激发出所有的潜力,让他的对手瞠目结舌,心胆皆丧。

  果然,伊稚斜万没想到卫青有如此决断,当下傻了,但见四周漫天的风沙里尽是汉军骑士的黑影曈曈,一时好似恶魔军团般降临人间,鬼哭狼嚎,杀声震动天地。

  风沙掩盖了汉骑迂回包抄的路线,隐藏了汉军的真实兵力,同时也瓦解了伊稚斜本来就不甚稳固的斗志。

  于是,身经百战的大单于第一次战栗了,他不想死,更不想糊里糊涂的死在一片黄沙之中。

  赵信也怕死,更无颜做老上司卫青的俘虏,当即便大声对伊稚斜喊:“汉兵多,而士马尚强,战或不利,大单于不如撤出战场,收拢士卒,且待明日再战!”

  这话真是太对伊稚斜心思了,当下传令撤退,然后调转他那六匹骡子拉的王车,带着几百名匈奴壮骑,在汉军西北边冲开一个缺口,溃围而逃。绷了那么久的一场决战,李广旷课,伊稚斜早退,连我都替卫青同学感到没劲。

  别怪伊稚斜,车守骑攻,两翼合围,风沙突袭,这都是他从来没见过的战法;此外一向谨慎的卫青,忽然又变得大胆无比,迎风猛进,如此高妙之指挥,实在出人意表。

  所以,两军目前虽然胜负未分,但在心理上匈奴已经完败,加之伊稚邪知己而不知彼,又主动尽失,逃跑自然是他最明智的选择。

  伊稚邪虽然跑了,但匈奴大军仍然在跟汉军鏖战,直杀的天昏地暗、天翻地覆。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他们的大单于已经临阵脱逃了,更不知道大单于已下令全军撤退。

  一场喋血鏖战,汉匈两军杀伤数大致相当,各损兵数千。不久,风沙散去,匈奴人待要再战,却发现大单于早已弃军而逃了,群龙无首顿时大乱,于是纷纷向北溃散。

  汉军左校尉趁势捕得单于亲卒数人,一番审问,卫青这才得知伊稚斜竟然早跑了,便赶紧派一支轻骑连夜追击,并亲率大军紧随其后,马蹄踏碎了残月,却踏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如今匈奴军狼狈四逃,汉军追亡逐北,胜利已无悬念,但只要伊稚斜没有落网,这场胜利就并不完满。

  之后卫青派了个文官去问李广怎么回事,为何会迷路,导致跑了伊稚斜?李广羞愧难当,说:“老夫已经六十余岁了,不愿意被刀笔小吏责问。”说完竟然就抹脖子自杀了。

  一代名将,就此陨落,可悲可叹!

  不过,虽然匈奴被打残了,但汉朝方面的损失也不小,伤亡数万人,马死者十余万匹,运输和制造兵车衣甲的费用更是不计其数。而且由于路途遥远,汉军没能运回全部的物资缴获。

  故经此一役,汉朝财政窘迫,马少难继,再也不可能支撑起如此规模之骑兵大战了,匈奴也因此挽回一线生机。

  但即便如此,汉武帝还是超大方的赏赐了有功将士足足五十万金;并益封霍去病以五千八百户、赵破奴和赵安稽三百户;同时封路博德为邳离侯,卫山为义阳侯,复陆支为杜侯,伊即靬为众利侯,李敢为关内侯,徐自为爵大庶长。

  奇怪的是,同样立有大功卫青居然没有加封,他的部将也没有,统统没有。早知如此,李广和公孙敖争这个前锋有什么用!

  要说公孙敖这个人也挺倒霉可怜的,于李广不遑多让,他一生四次被封为将军,六次出击匈奴,只有在突袭右贤王一战中有功封侯,其余出战不是无功就是失利,多次弄得倾家荡产、缴纳赎金、削职为民才得以保命。

  看来这人要是没能力,碰上多大的贵人也是没用,公孙敖一生的悲剧就是明证。

  此外,汉武帝还授予了卫青与霍去病大司马之加官。大司马,位在丞相之下,权却在丞相之上,实为朝廷文武百官之首。这样,霍去病就与卫青平起平坐于官位巅峰了,而且算封邑的话霍比卫还多上五千多户。看来,长安的风向要变了。

  于是,原先对卫青阿谀奉承极尽讨好之能事的官员们全都改投到了霍去病的门下,这些人全都得到了汉武帝赏赐的加官进爵。

  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中,一向对于政务不感兴趣的霍去病也开始积极维护卫家的利益。为了确保太子刘据的地位,霍去病给汉武帝上书,册封皇子为王,让他们去自己的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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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二十二话

  话说公孙敖来见刘彻,哆哆嗦嗦道:“陛下,也不能怪我迷路,主要是一只猹的军队见到我都闻风而逃了,找也不到他们。你也不要太表扬我,这会让我失去前进的动力。”

  刘彻此刻脸黑得已经堪比剧场版的包青天了,他劈头盖脸骂道:“闻风而逃你妹啊!你以为你骠骑将军上身啊!一只猹知道你是哪根葱?不认识路也不知道带个人肉gps出去,你是白痴啊!”

  公孙敖吓得不敢说话,刘彻骂够了,说道:“看在仲卿给你求情,你这货交了罚金就滚蛋,老子这几年打仗手头紧得很!”

  公孙敖拿着卫青借给他的钱,速度缴纳了罚金给刘彻才得以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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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三章李敢刺卫

  这日卫子夫召我进宫,霍去病自从我在宫中被人推落水之后,就再也不肯单独放我进宫,于是陪着我一起进宫。

  走进椒房殿,跟卫子夫行礼后,看到平阳公主也在。虽知道平阳公主一见到霍去病立刻站起身来,重重地冷哼了一声,拂袖而去。

  霍去病莫名其妙问卫子夫:“皇后,去病怎么惹舅母生气了?”

  卫子夫叹道:“你不知道大将军被李敢刺伤的事情吗?”

  “什么?”霍去病吃了一惊。

  霍去病是什么人?那是傲到骨头里的人,这世上除了刘彻和卫青,他一个也不放在眼里。

  李广,什么东西?老家伙一个,仗打得一塌糊涂,命苦还好意思怪政府?

  李敢,什么东西?霍去病手下冲锋陷阵一鹰犬而已,就为了他那不中用的老爹,竟敢刺伤他敬爱的舅舅大将军?这简直是目无尊上胆大包天!

  霍去病脸上立刻变色,拉着我转身就走,我急忙给卫子夫行礼告退。回府后,霍去病找来赵破奴,让他去详细查清楚这件事情。赵破奴见霍去病脸色铁青,知道他动了怒气,不敢怠慢,很快就回来禀报。

  原来李敢从漠北之战回来后,因获大功被封为关内侯,食邑两百户,同时接替父亲任郎中令,位列九卿,前途一片光明,然而他一点儿都不开心,不仅不开心,反而很悲愤。

  因为世人皆传是卫青害死了李敢敬爱的父亲李广,以至他们两父子生死相隔,天人永别,甚至在父亲生命最后的一段时间里李敢都未能鞍马相随以尽孝道,如此深仇大恨,岂能不报!

  李敢的性格绝对是冲动型,李广之死或许是卫青间接害死的,但就这样明目张胆的去找大将军报仇,这不是找死么?他爸李广当年报仇都等知道等官复原职压人一头了后再下手,他却什么都不管的就上,这小子太傻太犟。

  结果可想而知,卫青怎么说也是大将军大司马,才力绝伦武艺高强,身边护卫的人更是一大堆。李敢虽有万夫不当之勇,但猛然一击只伤及卫青左肩,待再要下手,却被卫青奋力推倒,随从一拥而上,将他死死制住。

  卫青捂住左肩伤口,眉头紧蹙,指间的殷红触目、惊心,有如伤痕刻划的记忆。

  漠北一战,他虽无意加害李广,但李广之死确由他的行为引发,这里面他或多或少是有些责任的。如果当时他能好言抚慰李广,甚至代其向天子求情,说不定老将军就不会死了!

  随从们见卫青不说话,纷纷道:“李敢行刺大将军,罪不容恕,请大将军吩咐如何处置!”

  卫青转过头去,闭眼道:“我不追究此事,放了他吧!”

  什么?大家全傻了,面面相觑,莫名其妙。

  卫青大声道:“我说放了他吧!还有,这件事以后谁也不准提,就当没发生过,违者军法处置!”

  如若此事真的就这么过去了,这还真是段一释泯恩仇的佳话,可惜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事情最后还是传出去了,而且传到了霍去病的耳朵里,这下子糟糕了。

  霍去病本就是个冲动派,只不过他位高权重气焰嚣天,所以有恃无恐而已。说起来李敢是目无尊上,难道他就不是目无法纪么?

  李敢是有罪,但罪不至死,就算至死,也不该由他动手;何况两人还曾携手北征,那也是出生入死同甘共苦过,难道就连一点儿战友情面都不讲吗?只能说霍去病太狂太傲太冲动。

  于是,两个冲动的年轻人,联手演出了一场悲剧。

  这年的春天,汉武帝到甘泉宫狩猎,霍去病带我随同前往。此时春光潋滟,万物勃发,但是谁都没想到接下来出了件大事,让汉武帝雷霆暴怒,漫天春色变成了乌云惨淡。

  我见到霍去病紧跟着李敢,心中暗叫不好,策马跟在他的后面,担心他有事。可我的骑术比起霍去病实在差得太远,等我驱马赶到的时候,霍去病已经将弓箭举起来对准了李敢。

  霍去病冷冷说道:“李敢!你竟然刺伤大将军!”

  李敢吃了一惊,没想到霍去病竟然这么明目张胆地在狩猎的时候发难,颤声说道:“霍去病,我随你出生入死,沙场杀敌,今日你要在这里杀我么?”

  霍去病冷笑道:“你也举起箭来,出箭!”

  李敢见霍去病并不像开玩笑,只好举起了弓箭,可他怎么敢射霍去病?脸上肌肉抽动,嘴里大喊着:“霍将军!”

  霍去病大喝道:“出箭!”话音刚落,手中的箭矢便飞向了李敢。

  李敢闭着眼睛射出一箭,却根本不敢对准霍去病,箭矢远远飞了开去。霍去病的箭却笔直地射中了李敢的眉心,李敢咚地一声从马上坠地。

  我惊呆了,用手捂住嘴巴,不可置信地看向霍去病。在场的随从们也全都惊呆了,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他们的这两位竟会闹到如此地步,顿时愣在当场不知所措。

  霍去病一人飞驰至汉武帝车驾前,下马跪倒请罪,“陛下,臣杀了一个人!”

  汉武帝慢悠悠道:“你杀了何人?”一点都不放在心上的样子。

  霍去病咬牙道:“关内侯李敢!”

  汉武帝顿时感觉自己一个头顿时变成了三个大。李敢击伤卫青是有罪,但他毕竟是有功将领堂堂九卿之一的郎中令,你霍去病却当着他手下的面把他说杀就杀了,这可叫他这个当皇帝的怎么处置。

  李广之死天下已经有很多怨言了,现今李敢又被擅杀,如果武帝再不追究霍去病之罪,那舆情将会怎样汹汹,那青史将会如何怨责?

  汉武帝气急败坏,喝道:“谁都知道,李家世代从军,忠君报国,在天下军民百姓中颇有威望,可你霍去病却恃宠生骄居功自傲如此胡来,你这是置朕与何地啊!”

  “你以为当初李敢击伤卫青,此事能逃得过朕的耳目吗?为什么没处理,这难道你还不清楚吗?”

  霍去病低着头,沉默不语。

  我远远站在远处,不敢上前,手指深深握成拳头,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个地步?汉武帝会怎么处置霍去病?

  不管怎么说,霍去病是不世出的军事奇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天之骄子,拿他换李敢不值当。

  汉武帝长长叹了口气,说道:“舆情汹汹就汹汹吧,青史留污就留污吧!刘彻既已对不起李广一家,那就永远的对不起下去吧,怪只怪你们倒霉了!”

  接着汉武帝淡淡地对身边人道:“李敢如此猛将,今天居然被野鹿给刺死了,真可惜啊!”

  大家一齐叹道:“真可惜,真可惜…”

  刘彻最终没有追究霍去病任何责任。但卫青知道此事后还是忍不住狠狠骂了他一顿:“去病啊去病,你怎么就不了解我一番苦心呢?唉!”

  后来,为了弥补错误挽回局面,卫青将李敢的两个遗孤一子一女送入太子府照顾,后两人都受宠于卫太子,女孩儿成为刘据的宠妾,男孩儿成了刘据的好友。此外卫青还推荐李广长子李当户的遗孤李陵做了侍中建章监,这正是卫青当年起步时所任职位。

  所有这些,都是为了消解卫李两家的仇怨,冤冤相报何时了,上一代已经错了,下一代不能继续错下去。卫青之用心良苦,可以想见。

  可汉武帝也不是完全不惩罚霍去病,他单独叫霍去病去说话,长安你是呆不住了,你去朔方思过吧!

  于是霍去病回到霍府告诉我,我们将收拾行囊,远赴朔方。霍去病道:“兰儿,你会不会怪我?”

  我摇摇头,“我早说过了,就算跟着你杀人放火,打家劫舍,我也愿意。就算跟着你吃尽千般的苦,受尽万种的熬煎,我也永不后悔。”

  霍去病叹口气道:“咱们去朔方也好,远离了长安这个是非之地。”

  我柔声道:“你不是说要带我去打猎放牧么?塞外许约还算数么?”

  霍去病点头道:“当然算数,今后咱们就再也不回长安了,到朔方打猎放牧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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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二十三话

  话说长安城里有个游侠叫郭解,他有一次在街上揍抓小贩的城管时遇到了卫青。卫青见他行侠仗义,快意恩仇,十分合自己的胃口,便劝说郭解参军,郭解却拒绝了。

  这天卫青又上门来找郭解,“郭解啊,现在扫黄打非形式严峻,东莞不哭听过没?别混黑社会了,以后跟我混吧!”

  郭解叹口气道:“我还要攒钱去韩国整容呢!你看我长这样,对象都找不到!你长得那末萌,那末帅,粉丝又那么多,我真是羡慕”。

  卫青正想安慰,对着郭解一张猪脸却实在不知道如何开口安慰,只好说:“我也很羡慕你仗剑走天涯啊!”

  这两人一个羡慕对方长得帅,一个羡慕对方侠义,倒成了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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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四章被贬朔方

  我心中的铉却绷得紧紧的,霍去病今年刚好二十四岁,已经到了史书上说的时间。他所有的饮食我都亲自过手,生怕出了差错。但是看他生龙活虎的样子,一点都不像是会生病的模样。越是这样,我就越加担心。

  圣旨已下,很快收拾好行囊,带着朵丽丝一道,跟着霍去病前往朔方。朔方郡在长安的西面,我们一行人只带了几名侍卫。

  这天赶路的时候,侍卫来报,刚才去找水的侍卫不留神掉进了河里。闻言,我吃了一惊,跟着去看。我去的时候,落水的侍卫已经被救上来了。

  被救上来的侍卫惊魂不定,却不是因为落水,他说道:“这河里真邪门,我掉下去之后,看到河里有一道门!我刚想游近看看,就被水草缠住了脚,差点丢了命!”

  我奇道:“河里有道门?”

  侍卫点头,“我绝对没有看错!”

  我看向霍去病,他也觉得奇怪,不过他这个人素来胆大包天,当即便脱去外衣,决定下水去看。我现在对他简直是惊弓之鸟,立刻表示要和他一起下去。

  于是在加上侍卫,一群人浩浩荡荡就下了水,朝着河底深处游去。侍卫没有说谎,河底的确有一道奇怪的门。除了门,还连着一个小房间,就像是从一个大型建筑物上生生剥离下来的一样。

  只是河底比较暗,且藏得很深,若不是那个侍卫不慎落水,被卷入河底,也不会发现这个奇景。

  前面带路的侍卫合力将门撞开,进去探了探,回来比了个可以进入的手势,于是大家跟着进入了那道河底的门。

  进入之后才发现,这里真的就像是一个大型结构的一体,不知何故会沉入河底。而更令人惊奇的事情是进入门后,游过一道回廊,上面有台阶,上去后里面竟然没有水!而且可以呼吸,可见得这里另有通气的渠道。

  前面的侍卫惊呼道:“那是什么?”

  我们现在处在一个类似祭坛的地方,周遭的墙上画着怪异的图案纹饰,像是某种奇怪的召唤仪式。而在祭坛的中央,立着一个雕像。

  霍去病带着众人一步步走进那个立着雕像,我轻声道:“去病,别去!”

  霍去病却仿佛听不见我的声音,我无奈,只好跟上他。等走近了那个雕像之后,才发现这雕像竟然是一个大型的冰块!而里面模模糊糊能看到似乎有一个人影。

  众人皆被这诡异的情景吓呆了,谁也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霍去病伸手想去触碰那个雕像,他自言自语道:“我怎么觉得这里好像很熟悉?”

  当他的手指接触到那个冰雕的时候,怪异的事情发生了,嘶地一声,冰雕裂开了一道长缝。

  “哗!”缝隙越来越大,一块冰块从上面脱落,接着噼里啪啦的响声,冰块纷纷脱落。

  众人护着霍去病退后,就在众侍卫拔出剑的那一瞬间,一道人影从冰块中飞出,没有人看清楚是怎么回事,所有人的剑在那一瞬间都被纷纷击落。

  这样的变数是没法预料的,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朝那人影看去,只见她有一头银色的长发,脸上的皮肤却是红润,吹可弹破,一张美丽的脸庞说不出的妖艳,她的美貌竟然不在我所见过的任何美人之下!

  此时她的手中握着一把散发着刺骨寒气的长剑,她轻轻说道:“我不许任何人在你面前出剑。”

  这话明显是对着霍去病说的,霍去病盯着她,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是你?”

  我轻声道:“你认识她吗?”

  霍去病立刻摇头,“不认识。”

  “那你为什么说是你?”

  “我也不知道。”霍去病转向那个女子,“你是谁?”

  那女子盯着霍去病,脸上露出温柔的笑容,柔声道:“我是你的剑使,赵冰玉。”

  这是什么情况?剑使?霍去病的?我在一团乱麻的思绪中隐隐捕捉到了一丝讯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关键在哪里,正在我苦恼的时候,赵冰玉看了看四周,朱唇轻启道:“这里结界已经破坏,马上就要移位了,我们快离开这里!”

  大家虽然搞不清结界和移位是什么,但是纷纷认为离开这里是个不错的主意。于是众人又按照原路迅速退了出去。

  霍去病拉着我往上浮去,我低头去看我们出来的那道门,只听见哄的一声巨响,河底泥沙竟然瞬间变得混浊,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河床上翻天覆地一般。

  众人游上了岸后,赵冰玉竟然像是贴身保镖一样,跟着霍去病形影不离。霍去病道:“姑娘,你的家在哪里?要不我派人送你回去?”

  赵冰玉摇头,“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你,我是你的剑使。”

  霍去病无奈道:“可我不认识你啊!”

  赵冰玉轻声道:“没关系,我认识你就好了。”

  我脸上肌肉抽了抽,这什么情况?丢雷楼某哇!我是要被撬墙角了么?一种危机感让我重重地咳了一声。

  霍去病忙道:“你不能跟着我,我们还要赶路。”

  赵冰玉淡淡说道:“我的使命就是在你的身边保护你。”

  我无奈去瞪霍去病,他举手做投降状。

  赵冰玉的坚持真是可怕,在被霍去病拒绝跟随后,竟然置若罔闻跟在我们队伍后面。朵丽丝悄悄对我说:“我怎么觉得这个女人怪怪的,就像是一块冰,明明长得很美,可又感觉很大的压力。”

  我的感受更加明显,因为我的目光时刻都跟随着霍去病,而现在竟然发现了一个和我相同眼光的女人。而她看起来就像是没有任何目的,就为了跟着霍去病。只远远地跟在我们后面,没有人跟她说话,也绝不会靠前。

  可她就这么远远跟着,还是让人感到了不舒服,我隐约觉得她功夫很厉害,她拔剑的时候快地根本看不清楚,像是比霍去病还要厉害。我的直觉是正确的,在我们到达朔方的半个月后,出事了。

  这日我我瞧见赵破奴来找她,他们聊了一会儿之后,朵丽丝红着脸回来了。我笑道:“可是有了好归宿了?”

  朵丽丝俏脸红红的,说道:“我又没说喜欢他。”

  我柔声道:“赵破奴这个人不错,是去病手下的大将,你能跟着他,我也放心。”

  正说着话,忽然有人来报,说外面有人找我。带上来之后,是一个十来岁的少女。她见到我之后,急忙上前跪拜,哭道:“求姑娘救救我家主人!”

  我奇道:“你主人是何人?”

  “李梓微!”

  我身躯一震,当初因为李梓微我远走大漠,差点错失霍去病。回到长安之后一直没有她的消息,没想到竟然会现在找上门来。

  我问道:“你家主人怎么了?”

  少女道:“我家主人去外地省亲,没想到竟然在路过朔方的时候遇上了风沙,现在快不行了,求姑娘赶快去看看!”

  我皱眉,霍去病出去巡城了,我和李梓微说到底也没什么交情,就算有也绝对不是友情。要不要救她?犹豫着,那少女急急向我求救。

  李广因为卫青而死,霍去病又杀了李敢,若是我再对李梓微见死不救,那和李家的仇就永远都解不开了。

  我叹了口气,道:“你带路吧!”

  我带着侍卫出了朔方郡,朝着李梓微所在的位置而去。走出去没多久之后,朵丽丝轻声提醒我,“主人,这路是朝着魔鬼城去的,看起来不太对劲啊!”

  魔鬼城是在大自然鬼斧神工长期作用下形成密集而又错落有致的砂岩奇异形体,举目眺望,俨然是一座城堡巍然屹立于戈壁苍茫大漠之中。

  我也察觉到异样,收紧缰绳止步,叫道前方带路的那个少女,“你到底带我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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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二十四话

  话说刘彻特别喜欢霍去病,总是开口闭口我们家去病。自从霍去病婴儿时期一声大哭治好了刘彻的病后,迷信的刘彻就认定霍去病是自己的幸运儿。

  三不五时就召霍去病进宫攒人品,两人的兴趣爱好也是高度一致,最喜欢讨论名马,名剑,打匈奴,还有霍去病的舅舅,刘彻的仲卿。

  这天刘彻做了个梦,梦到眉清目秀的卫青娶了个腰大腿粗,长了一巴掌护心毛的老婆,来自二次元的围观群众都以为新郎才是新娘,新娘才是新郎。不由得惊了一身冷汗。

  见到霍去病就问:“去病啊,仲卿最近怎么样?”

  霍去病道:“舅舅很好啊!就是太多人花痴他的颜了!最近又交了个叫郭解的朋友。”

  “纳尼?”刘彻心里想你妹的,胆敢有人花痴我的仲卿!后来他就叫人直接把这个无辜躺枪的郭解灭了。

  可怜郭解死了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惹上这阎罗王的。从古至今和别的女人抢皇帝那是九死一生,可是敢和皇帝抢女人或者男人,那就是十死无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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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五章新仇旧恨

  我的话音刚落,那小丫头打马扬鞭拔腿就跑,这时候从岩石后面突然冒出来许多人影,.la

  那些人提着剑朝我们围拢,我心中暗叫不好,后悔不该这么冒失出城。这时从人群中走出来一个身着束身短衣的女子,“慕兰,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我微微眯眼,“李梓微?”

  李梓微见到我之后咬牙切齿道:“我要霍去病的命,只好委屈你了!”

  我叹了口气道:“冤冤相报何时了!”

  李梓微恨声道:“他杀了我兄长,陛下也不肯为我李家做主。一直寻不到机会,终于他离开了长安,所以我带着我家的旧部来了。”她盯着我,“而你就是霍去病的死穴!”

  李梓微的手下将我的侍卫尽数缴械,然后让他们回朔方跟霍去病报信,叫他单独来。

  魔鬼城地形奇特,藏身在这里没有熟悉的人带路恐怕几年都找不到。我见到李梓微之后,许多前尘往事都涌上心头。当年被楚安国抓住,我在大火的牢中等待霍去病。现在已经没有了那种忐忑,因为我知道霍去病一定会来。

  我靠着一块岩石,圈着腿坐着。李梓微在一旁盯着我,“慕兰,听说当年霍去病没有去救你,不知道现在他会不会来呢?”

  我只看着自己的脚尖,不理会她。

  她狠狠说道:“他霍去病就算是再勇武绝伦,没有了冲锋陷阵的将士,他也不过是一个普通人!”

  我淡淡说道:“你为何恨他?”

  李梓微咬牙道;“我为何不恨他?卫青害死了我父亲,霍去病又杀了我兄长!当初我瞎了眼才会爱慕他!”

  我叹了口气道:“他一定会来找我的。”

  话音刚落,就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不错,我当然会来!”一身黑衣,金冠束发,英气的脸上有着桀骜不驯的表情,不是霍去病是谁?

  一个李家旧部举起了剑,一把明晃晃的剑架在我的脖子上,李梓微狠狠说道:“霍去病你一个人走过来!”

  周围的岩石上,在日光的反射下,零零落落地反射着剑身的光芒,都是李家的旧部,誓杀霍去病报仇的。

  霍去病看着我脖子上的剑,冷声道:“李梓微,你最好放了慕兰,否则我就杀光李家所有的人!”

  李梓微示意手下,架在我脖子上的剑朝前凑了凑,我感到刀锋处一阵冰冷,我强忍着不吭一声,霍去病漆黑的眸子突然紧缩。

  李梓微道:“你放下手中的佩剑,朝前走十步!”

  霍去病扔下手中的飞鸿剑,朝前走来,一步两步…十步!突然四周的李家旧部全部举起弓箭对准了霍去病。他已经走进了李梓微设计好的埋伏圈!

  这个疯女人狂笑着,“霍去病,你最终还是落在了我的手上!我恨你,我恨你!我要看着你在我面前痛苦死去!”

  “不要!”我出声阻止,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但是箭雨却没有像预期般射出,周围的那几十个李家旧部几乎在同时纷纷闷哼倒地。混乱中我只看到一片闪烁的剑光,在人群中飞舞,那人绝代芳华!

  当最后一个举着弓箭李家旧部倒地,那片剑光骤然停下,接着挟持我的那个人也发出一声闷哼,手中的剑垂下。这个时候,我才看见一头银发的赵冰玉和她那把无双的剑!

  这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眨眼之间!赵冰玉绝世的剑法让人不寒而栗,杀了几十个人竟然就在短短的电光火石间,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人剑合一?

  李梓微和我一样的震惊,没有人知道这个神秘的银发女子来自何处,可她永远也不会知道了,因为下一秒钟,赵冰玉的剑已经刺穿了她喉咙!

  我愣在原地,霍去病大步朝我走来,双手搭在我的肩上,着急问道:“兰儿,你没事吧?”

  我呆呆地去看地上,李梓微的眼睛仍旧睁得大大的,她的脖子处有一个殷红的血点,没有流血,没有伤口,这种可怕的武功我还以为只有小李飞刀李寻欢会使。

  霍去病道:“谢谢你救了兰儿!”

  赵冰玉此时背对着我们,像是初见她时的那座冰雕,听到霍去病的声音,她缓缓转过身来,轻声道:“霍庸,我都想起来了。”

  霍庸!我在电光火石间突然捕捉到从赵冰玉自称剑使出现后的困扰!是了,千年前越西的祭使和剑使,留下“千年之后,南国长安,我必将去而复返。”的话的祭使!传说剑使有着无双的剑术,竟然就是眼前那个银色长发,谜样的美人,赵冰玉!

  霍去病不如我在越西呆了那么久,根本联想不到一块去,只轻轻皱眉,“霍庸?”

  赵冰玉盯着霍去病,热切地盼望着他,“你是祭使霍庸,我是你的剑使!从冰封中苏醒后,直到刚才出剑我才想起来这一切。我沉睡得太久了,足足有一千年了!”

  霍去病皱眉道:“我叫霍去病,不叫霍庸,你认错人了。”

  赵冰玉急急道:“不会的,就算你转世后,我也认得你,你是幽皇的法使,你的身上是不是有块九星印记?”

  霍去病愣了下,他身上的确有块这样的印记,我也知道此事。不过此时赵冰玉的话实在是太过匪夷所思,霍去病认为此人多半有病,所以说道:“谢谢你救了兰儿,不过我不是你要找的人,我们要走了。”说完他拥着我就要离开。

  赵冰玉拦在我们面前,“霍庸,我既然已经被你唤醒,我们就要继续我们的任务,幽皇派我们来到人间,建造九浑天动仪,使九星移位,幽皇能够重返人间。”

  霍去病摇头,“你的话我完全听不懂。”

  赵冰玉缓缓道:“你现在想不起来,等你见到九浑天动仪,你就能够全部想起来了。”

  说完她朝我看来,我一愣,心里涌上一种不祥的预感。果然她话音刚落,我只看到眼前人影一闪,我就被她从霍去病身边夺了去。

  赵冰玉可不像刚才那些李家旧部,她的剑太快,武功太高,鬼魅一般的存在。我此时被她拉着,霍去病立刻紧张起来,他忙道:“不要伤害慕兰!”

  赵冰玉的脸突然闪过一丝痛苦之色,她轻声道:“我绝不会伤害她,可你要到越西来,记住,我在越西等你!”

  我看着霍去病,知道他也不敢在这个绝世剑客赵冰玉面前轻举妄动,面对千军万马的沙场,他天下无敌,独孤求败,谁也搞不定他。而官场上又有汉武帝护着,就连擅杀九卿都能没事儿,如此牛人,恐怕也只有这种神秘人能够收他。

  这就是所谓的高手遇到蒙面人吧?

  在胡思乱想中,忽然眼前的霍去病离开我的视线,赵冰玉竟然带着我几个起落就轻松地远去。

  我惊呼着:“去病!”

  而远处传来霍去病逐渐模糊的吼声,“兰儿!”

  赵冰玉虽然如鬼魅一般的存在,但是她对我似乎并没有恶意。我听到她说要带我去越西,不禁开始感受到人生的无奈。第一次去越西是被楚瑾墨抓去的,想不到现在又是被人挟持着去。

  我轻声问她:“你到底是什么人?”

  赵冰玉淡淡说道:“我是霍庸的剑使。”

  我心中想此人多半有病!我轻声道:“你说你冰封了一千年,莫非你是活了一千年的人?”

  “没错!一千年前我和霍庸一起来到人间,现在我就要去寻找当年遗留在越西的九浑天动仪。”

  虽然我也曾经多次听到关于越西祭使和剑使的传说,可我一直都认为只是个传说,没想到现在活生生的剑使就站在了我的面前。突然我又想到,我自己就是来自两千年后的世界,还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呢?

  朔方距离越西并不遥远,而且赵冰玉根本不需要问路,直奔白水城而去。当看到白水城熟悉的城门的时候,我心叫完了完了,转了一大圈,又回到这里了!

  我问道:“你要进入白水城?可时间已经过去了千年,而且我听说当初霍庸建造的九浑天动仪早就爆炸灰飞烟灭了。”

  赵冰玉摇头道:“没有灰飞烟灭,霍庸在临死之前用法术建造结界,将九浑天动仪移到了虚空之中。而当时的祭坛也被四分五裂,我就是被冰封在其中一处,移位到了河底。”

  她所说的这一切实在是太过匪夷可思了,可我却不由自主地相信了她,或许是她这个人本身就带着一股不似人类的气息,就如同妖魅一般存在。

  或许她和我一样,都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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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二十五话

  话说霍去病总是笑话我不识小篆,叫我练字。

  我气得把笔一丢,“练你妹啊,你读过书吗?有文化吗?回字的四种写法都会吗?”

  霍去病大笔一挥“回,廻,囬,”

  我惊呆了,“你孔乙己上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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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六章重回越西

  进入了白水城,赵冰玉直奔王宫,守卫见到我本来十分震惊,在见到满头银发,却偏偏生得艳光四射的赵冰玉时就更加震惊了。

  赵冰玉道:“去告诉越西王,说剑使回来了!”

  守卫完全摸不着头脑,我使了个眼色,守卫才慌忙进去禀告。片刻之后,楚瑾墨带着一众人疾步出了王宫。

  见到我的时候,楚瑾墨脸上荡漾起了微笑,古井般的眸子起了涟漪,他柔声道:“慕兰,你终于回来了!”

  我脸上肌肉抽了抽,呵呵一笑。楚瑾墨见我神色古怪,方才向我身边的赵冰玉看去,大概是看出了我是被她控制着,楚瑾墨皱眉道:“这位是?”

  赵冰玉道:“你是现在的越西王?”

  楚瑾墨点头,“我是越西王,楚瑾墨。”

  赵冰玉满意道:“果然是楚家后人,我是剑使赵冰玉!我是来继续千年前的任务,重建九浑天动仪,使越西成为万国至尊!”

  楚瑾墨身躯一震,剑使!传说千年的剑使竟然活生生在眼前!他立刻问道:“为何只有你一个人?祭使霍庸呢?”

  赵冰玉淡淡道:“霍庸很快就会回来。”

  我们被迎入了王宫,受到了盛大隆重的款待,故地重游,我心中真是感慨万千,我差点就成为了这座宫殿的女主人。

  楚瑾墨请我去到我之前所住的宫殿,推开门一看,所有的摆设物件都没有动过,包括我看了一半的书,仍旧静静地摆放在几案上。

  楚瑾墨轻声道:“慕兰,我一直在等你回来,一切都像原来一样。”

  我心中一软,随即又摇头,轻叹道:“瑾墨,不可能和原来一样了。”

  楚瑾墨柔声道:“你不是已经回来了么?我喜欢你,慕兰,我和以前一般的喜欢你。”

  我缓缓地一字字道:“可是我已经是霍去病的人了!”

  楚瑾墨的古井般的眸子划过深深的伤痛,随即说道:“我不在乎!”

  我无奈,转过脸去不想看他,轻声道:“我累了。”

  楚瑾墨往后退了一步,看了看旁边的赵冰玉,说道:“那你和剑使在此好好休息。”

  我撇了眼没有表情的赵冰玉,她似乎对刚才我和楚瑾墨的谈话并不感兴趣,我悄悄吁了口气,好在她不八卦我这段过去。

  权利是什么?是能够一点一滴侵蚀人心的东西。此时的匈奴已经被大汉打残了,漠南无王庭,千里大漠成为真空地带。而越西地处偏远,远离匈奴和大汉的纷争,现在匈奴更是无法威胁到越西的壮大。

  此时的楚瑾墨已经是越西王,凭着自己的文治武功一统越西,按理说只要他趁现在这个大好时机好好发展,越西必定会有一番作为。可是当赵冰玉对楚瑾墨说出“万国至尊”四个字的时候,楚瑾墨明显动心了。

  作为越西王族嫡传血脉,楚瑾墨一直都在寻找传说中的祭使,而没想到千年前的传说成真,剑使已经回来了。那么祭使回来之后,越西难道不会如千年前一般称霸么?

  三天后,琴南来报,说有人单枪匹马,连挑了几处哨岗,冲进了白水城。楚瑾墨道:“那人一定是祭使了,你去请来。”

  琴南脸色怪异,说道:“他是祭使?他说…他说他叫霍去病!”

  我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他这么快就找来了,卫家人认路的本事还真是天生的。楚瑾墨显然也没料到霍去病会是越西等待了千年的祭使转世,他朝我看来,我太了解他,知道他定然是想起了我们三人之间的纠葛。

  楚瑾墨毕竟是一国之君,他对于此事必定是万分慎重,于是他对琴南说道:“你去将霍去病请进来。”

  我站了起来,在王宫大殿中走来走去,心中盼着快点见到霍去病,遇到赵冰玉之后,我所遇到的事情几乎已经超过了我的认知范围,只想和霍去病远离这里。

  赵冰玉一头银色的长发垂在脑后,手中握着那把透着丝丝寒气的剑。她一直站在我的身边,有时还是庆幸,多亏了她在,避免了我和楚瑾墨单独见面的尴尬。

  听到脚步声,我朝来人看去,黑衣金冠,霍去病仍旧是那个无敌的骠骑将军。他大步走进宫殿,看到我,脸上露出一丝安慰的微笑。

  “去病!”我的眼中也只有他,忍不住脚步朝他奔了过去,霍去病伸手握住我的手,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多年,早就已经契合无比,熟悉对方的身体,已最快的速度牵手并肩站在一起。

  楚瑾墨愣楞地看着我们,古井般的眸子颜色变得越来越深,一张俊秀的脸上却越来越发白。他用一种极其缓慢的语气说道:“霍去病,你就是我们越西等待了千年的祭使霍庸?”

  霍去病也看见了楚瑾墨,他有意无意地挡在我面前,淡淡说道:“我不知道这位赵冰玉跟你说了什么,但我并不是你们要找的人。我来这里,是来找慕兰的,现在找到她了,我们也该告辞了。”

  赵冰玉摇头,“霍庸,就算转世轮回,沧海桑田,我也认得你。千年前的变故,你耗尽法力设下结界,将九浑天动仪封在虚空之中,以致你的魂魄受损,才会想不起以前的事情。”

  楚瑾墨道:“千年之后,南国长安,我必将带着剑使去而复返!祭使这是你千年前留在越西的遗言,我越西王族千年都在等待你的归来,因为你说过会让我越西成为万国至尊!”

  霍去病道:“既然剑使回来了,那想必也会助你一臂之力,我实在听不懂你们在说什么。我叫霍去病,是大汉人,不是什么祭使。我要带兰儿走了!”

  赵冰玉道:“霍庸我只是跟随你的剑使,我的剑术虽强,但是比起你的法术根本不值一哂!你千年前设下的结界就在此处,你随我打破结界,进入虚空你就会明白一切了!”

  赵冰玉说到这里,突然将手中的冰剑往上空一抛,那把冰剑竟然违反了物理原理,在空中飘浮没有落下,所有人都被这个场景镇住了。

  霍去病拉着我的手,将我挡在身后,赵冰玉的剑术实在是深不可测,而现在她的举动更加匪夷所思。

  那把冰剑飘浮立在半空中,赵冰玉的手迅速地结了数个奇怪的手印,双手已极快的速度不断变化手印,嘴里用一种从未听过的语言念着一种咒语似的话。

  忽然四周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涌起了寒气,继而变成一种雾气,将整个大殿都笼罩在其中,侍卫们如梦初醒,急忙上前去保护楚瑾墨。

  楚瑾墨被众人围住后退,他朝我看来,喊道:“慕兰!”

  四周全被雾气笼罩,霍去病紧紧握着我的手,我面对这样诡异的情景也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反手握紧了霍去病,站在他的背后紧紧贴着。

  赵冰玉的冰剑忽然分裂成无数把冰剑,升到大殿的顶上,这么多把剑悬在头顶上当然不是什么开心的事情。她手中结印,念道:“破!”接着那无数把剑忽然又合成了一把,变成一把长大数倍的冰剑。

  巨大的冰剑立在半空,对准了一个方向,在赵冰玉那一声“破”字之后,立刻朝前刺去。我立刻感到四面八方有一股侵入骨髓的寒气袭来,耳畔甚至听到了呼呼的风声,霍去病转身把我拥在怀中,把我的头埋在他的胸口。

  这一切都在一瞬间完成,接着四周骤然安静了下来。我抬头去看,竟然发现我们已经不在王宫大殿之中了!

  这里是一个巨大的空间,四周都没有边际,而在我们眼前竟然有一个宽阔的像是祭坛的地方。我看着那个祭坛,发现和我们在河底找到赵冰玉的那处地方竟然十分的相似!不过与眼前的庞然大物比较,明显小了很多,就像是眼前建筑的一部分。

  在祭坛的正中间,有一个巨大的球体悬在半空,静静地悬挂着,看不出是什么东西。从下面看过去,就像是在看一个大型的热气球一般。

  我朝脚下看去,发现脚下踏着的竟然是深不见底的黑暗!我心中一跳,又感觉脚下踩到的是实地。这说不出的诡异情景,让我害怕地情不自禁用力握紧了霍去病的手。

  霍去病也被眼前突然变化的景物吓了一跳,他盯着那个球体,问道:“这里…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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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二十六话

  致作者大人的信

  我作为本书第一大反派,为毛只有一个场景,还是通过别人口述,连句台词都没有?希望作者重新正三观,考虑吃剧组盒饭也不容易,给本人加戏,谢谢!

  匈奴单于一只猹上

  致一只猹的信,

  亲爱的一只猹,你真心不是本书第一大反派,你出现的剧情就是为了让霍去病虐你。如果你愿意被霍去病虐成渣渣,后面会给你增加戏份。

  三观很正的作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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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七章虚空幻境

  站在我们面前的赵冰玉转过头来,缓缓说道:“这里就是虚空幻境,是你千年前设下的结界,唯有我们幽冥族能够将这个结界打开。你看到了吗?这个就是我们建造的九浑天动仪!”

  我们一步步朝那个悬空的巨大球体走进,待走近了,发现这个球体悬在半空,而且上面刻着数不清的古怪字符和花纹。

  “九浑天动仪?”我喃喃说道:“这究竟是个什么鬼?”

  赵冰玉道:“千年前幽皇被神族和龙族联手大败,遁入黑暗。为了重回人间,幽皇制造了霍庸和我,并且注入了他一半的法力给我们。霍庸有无上的法术,我有无上的剑术。”

  “我们来到越西,建造了九浑天动仪,就是为了九星移位之际,重开黑暗之门,让我们的主人幽皇重临人间。霍庸,你想起来了吗?”

  霍去病只是看着九浑天动仪,他松开了我的手,一步步朝着九浑天动仪走过去,我吃了一惊,在他身后唤道:“去病!”

  他对我的呼唤置若罔闻,我上前一步想要拉住他,却发现自己竟然像是被隔开了,手无法触及到他。这虚空幻境中的一切都无法用常理来思考!

  霍去病走到九浑天动仪前面,伸出手想要去触碰,我大声叫道:“不要!去病!”

  话音刚落,突然从那个巨大球体中落下一道白光将霍去病罩住。我紧张得大喊他的名字,“去病!去病!”

  可是他像是完全听不到我的声音,保持着抬头,手伸向九浑天动仪的姿势。天啊,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这短短的瞬间对我来说像是过了一万年!被白光罩住的霍去病,突然动了,他伸手像赵冰玉一样结了一个古怪的手印,白光渐渐变淡,霍去病身上却像吸收了从九浑天动仪中投下的白光,浑身像是发光一般。

  赵冰玉轻声道:“他醒了,霍庸回来了!”

  我呆呆地看着霍去病,他猛地睁开眼睛,双目如炬,我清楚看到他的眸子不同于往常,那其中多了一分说不出的诡异。

  我心中暗着,霍去病这不是中邪了吧?妈蛋!难道赵冰玉是个千年大粽子?怎么办,我不天真,可不是吴邪,没有黑驴蹄子啊!

  不能怪我胡思乱想,实在是眼前的事情太过于诡异,从河底捞起来自称冰封千年,长着一头银发,偏偏妖艳无比的貌美女子。

  她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突然我们到了这个奇怪得不像是在地球上的地方,然后眼前还挂着一个像是星球挂在宇宙般的大铁球!

  霍去病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看得我毛骨悚然,我暗暗下定决心,等出去之后,立刻去找黑驴蹄子塞到他的嘴巴里!

  霍去病开口道:“我想起了,我是幽皇祭使,霍庸!”

  赵冰玉恭顺道:“属下一直在等祭使回来!”

  我颤抖着轻声问道:“去…去病,你还记得我是谁么?”

  霍去病朝我走来,在我面前停下,拉起我的手,柔声道:“兰儿,不管我变成什么样子,我对你的感情永远不变!”

  我松了一口气,忙问道:“你真的是霍庸?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霍去病道:“我的确是霍庸转世,原本我自己已经忘记了这一切,直到刚才我千年前封印在九浑天动仪的记忆启动,我才想起来所有的事情…”

  上古时期这个世界由三大种族统治,神族,龙族和幽冥族。在一次九星移位,天象变更之际,神族和龙族联手大败了幽冥族的幽皇,致使幽皇重伤,遁入黑暗。

  一千年前,幽皇用幽冥族秘术制造出了祭使霍庸和剑使赵冰玉两人,并且将自己一半的法力倾注给两人。祭使拥有无上的法术,能够点石成兵,呼风唤雨。剑使有着无上的剑术,能够人剑合一,杀人于无形。

  而九星移位的时候,最靠近的地方就是在越西这里。于是祭使和剑使从幽冥界来到人间,找到当年的越西王,以帮助越西壮大发展为由留下来了。

  这两位神秘的使者,他们的能力实在是太过于匪夷所思,整个西域的小国家在短短的时间里就被他们扫平,越西王大喜,事事都听从祭使。

  这个时候,祭使提出要建造九浑天动仪,帮助越西国成为万国至尊,世间再没有任何国家是越西的对手。于是越西王动心了,倾尽全国之人力物力来打造九浑天动仪。

  可是越西王根本不知道祭使的真正身份,他被权势的诱惑蒙蔽了眼睛,以为越西真的能够成为万国至尊,自己能够成为万国之王。不知道一场巨大的灾难即将降临在越西国。

  灾难的爆发是源于建造九浑天动仪。连年的战争,本就使得这个小国家风雨飘摇,越西王的野心还得不到满足,他妄图称霸世界。而九浑天动仪的建造更加雪上加霜,终于不堪受苦的人民发动了叛乱。

  原本的小小叛乱竟然如同星星之火一般,瞬间燎原。越西王着急了,派祭使去平定叛乱,没想到祭使竟然以九浑天动仪在启动的关键时刻不能离开为由拒绝了。于是叛乱终于越变越大,叛军攻破了王宫,越西王身死。

  我打断霍去病:“这段历史我曾经听说过,可后来呢?九浑天动仪怎么会爆炸,祭使又怎么会死?剑使怎么会被冰封千年?”

  霍去病陷入了回忆,慢慢说道:“当时正是九星移位之际,在我启动九浑天动仪的关键时刻,神族终于坐不住了,派出了大将紫英。紫英偷袭了正在施法的我,使得我身受重伤,剑使被冰封,我和紫英的这场大战也使得整个越西灰飞烟灭。”

  “之后我倾尽全身法力,将九浑天动仪设下结界,移位到虚空幻境。并且将这段记忆封印,存于九浑天动仪之内。只要有朝一日,我回到这里,就能够找回这段记忆。我身死之后堕入轮回,将前尘往事尽数忘却,这一世成为了霍去病。”

  这画风不对啊?霍去病这位大汉名将竟然和历史上根本没有记载的越西国有着这样千丝万缕的联系?

  赵冰玉道:“霍庸,现在你都想起了,实在太好了,我们应该继续我们的任务!”

  霍去病道:“什么任务?”

  赵冰玉睁大眼睛,道:“重启九浑天动仪,使得幽皇重临人间啊!你不是都想起了么?”

  霍去病摇头,道:“我的确想起来了,可是我不会这样做的。”

  “为什么?”赵冰玉不可置信。

  “因为我是霍去病,已经不再是祭使霍庸了。幽皇重临人间,带来的只有黑暗和仇恨,这个世界如此美好,为什么要毁灭呢?”

  我伸手握住霍去病的手,“去病,还好你还是你。”这话说得有点莫名其妙,但是霍去病理解我的意思,伸手握紧了我的手。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虚空幻境的一切变得晃动起来,这未知的恐惧使得我心跳加速。

  半空中出现一个小小的黑洞,接着慢慢放大,四周的一切就像是被这个黑洞吞噬,从黑洞中出现了一个声音,听在耳朵里如同撕裂,异常难受,我不禁伸手蒙住了耳朵。霍去病见我痛苦的样子,心疼得立刻伸手护住我的双耳。

  那个声音说道:“霍庸,我已经等待了数千年,九星移位的时机马上就要到来,立刻打开天枢仪座,启动九浑天动仪!”

  赵冰玉全身剧震,对着黑洞跪拜:“剑使参见幽皇!”

  霍去病坚定道:“不!我绝不会这么做!”

  那声音发出一阵大笑,我心中觉得血气上涌,喉咙感到一阵甘甜,哇地一声喷出一口鲜血。霍去病立刻将我的头按进他的怀中,双手护着我。

  那声音阴测测地说道:“霍庸,难道千年的时光改变了你?你竟然以为你是一个人么?”

  霍去病镇定道:“我当年身死的时候,看到一阵白光笼罩着自己,感到我的意识在一瞬间炸裂开来,将整个疯狂颠倒的空间陡然笼罩住,所有的意识全部都在疯狂旋转,最后被碾碎。”

  “霍庸死了,却化作了另外一个人,就是我自己,一个幽魂。我静静地浮立在虚空中,瞧见无数光芒从混沌震荡的空间中遁入黑暗。”

  “我将目光朝远方望去,瞧见千年前的越西国大火滔天,整座城池在熊熊燃烧,无数越西国的子民被屠杀。突然所有的一切都泯入黑暗,无数破碎的意识开始充斥着,无数悲欢离合,生离死别,痛苦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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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二十七话

  李梓微:“我不是女二么!和传统的女二一模一样,是白富美,还不作死就不会死。从出场到杀青就是一个字:作!为毛我才出来露个脸就被你搞疯了?”

  我冷笑:“啥时候说过你是女二了?你连女三女四都排不上号啊!”

  霍去病:“你有考虑过我的感受么!别整天yy我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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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八章幽皇祭使

  “我仿佛经历过无数生死轮回,无数次的人生。我在轮回之海中孤独地游泳,却永远都到不了彼岸。一千年了,我的魂魄终于拼凑起来,我是霍去病,不再是霍庸了,所以,”霍去病顿了顿,慢慢说道:“我不会再启动九浑天动仪!”

  那声音听完霍去病的话,说道:“霍庸,没想到你竟然在轮回中变成了一个人,真是出乎我的意料。剑使!”

  赵冰玉立刻道:“剑使在!”

  “启动九浑天动仪!然后,杀了霍庸!”

  赵冰玉全身剧震,白皙如冰的皮肤上竟然渗出了细细的汗水,她咬牙道:“剑使遵命!”

  黑洞迅速由大变小,变成一个黑点,继而在半空中消失。

  赵冰玉道:“幽皇只能在虚空幻境中现身,但是也只能停留片刻。”说完她抬头看向霍去病。我心中一抽,赵冰玉鬼魅一般的剑术,恐怕霍去病不是她的对手。

  霍去病淡淡说道:“玉儿,你会怎么做?”

  听到霍去病的声音,赵冰玉双目竟然蓄出泪来,“你…你以前就是这么唤我名字的,没想到你还记得。”

  霍去病轻叹道:“记得又如何,忘记又如何?你还是玉儿,可我不再是霍庸了。”

  赵冰玉眷恋地看着霍去病,低声道:“我羡慕你能够在轮回中拼凑出灵魂,而成为一个人,不再是幽冥之中的一个幽魂。虽然现在的你不再是霍庸了,可我还是一眼就能认出你。”

  她留着泪,叹道:“可是幽皇是我们的主人,给了我们身体和法力,我无法背叛他。我不想伤你,可我只能这么做!”

  我心中一跳,赵冰玉的人一晃已经来到我们面前,我连惊呼都来不及发出,就发现自己身体软绵绵地使不出一分力气,向地上滑去。霍去病和我一样,只是他仍旧紧紧拥着我,没有放开。

  霍去病道:“玉儿,你要做什么?”

  赵冰玉转身不再看我们,走到九浑天动仪下面,双手开始结印,她念道:“幽寰证此约,七魄俱为凭,神袅还无明,诸厉化纷英…”

  不知道从哪里刮起来一阵大风,吹起了赵冰玉满头银丝。她的手上出现了鲜血,一滴滴飘向半空,她继续念道:“吾心共天契,请凭神御临…”

  悬挂在半空静止不动的九浑天动仪竟然动了,自己转了起来。霍去病脸色一变,说道:“不好,她用幽冥族的鲜血契约打开了天枢仪座!”

  我惊道:“那怎么办?快想想办法!”

  霍去病苦笑道:“我记忆虽然回来了,可是法术却没有回来,我没有办法阻止她。”

  四周的景物开始变化,剧烈晃动起来,九浑天动仪转动速度越快,空间就晃动得越厉害。连霍去病都无法阻止赵冰玉,我只能闭上双眼,还好霍去病在我的身边,只要他在,我就能安心。

  忽然我感到自己的手指能动了,我猛地睁开眼睛,霍去病拉着我坐了起来。我朝四周看去,“咦?这里是哪里?”

  我们所处之地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小道,两旁有着烧焦漆黑的树木,我惊呼:“我想起来了,这里是鹰肠道!”

  不错,这里就是当年我初到越西白水城的时候,火烧东林亲王的鹰肠道,没想到竟然又回到了这里。

  时间真的是一个轮回,身边的人来来去去,还好霍去病一直都守护在我的身边,不曾离开。

  “霍庸,你没事吧?”赵冰玉出现在眼前。

  霍去病道:“没事。可玉儿,你终究还是打开了天枢仪座。”

  赵冰玉脸上微微露出痛苦之色,我想她在幽皇和霍去病做出的选择一定也是十分艰难。

  这时候前方出现零零落落的人影,我眯眼看去,竟然是楚瑾墨带着侍卫来了。楚瑾墨见到我们,快步上前道:“慕兰,你还好吗?”

  我点头,咬咬唇,想起了他说还在等我的话,又看了看霍去病,低下了头。

  楚瑾墨激动道:“刚才剑使的法术实在太厉害了,一瞬间你们三人就不见了踪影,我立刻亲自带人四处寻找,好在找到你们了。现在祭使和剑使都回来了,我越西称霸指日可待!”

  霍去病摇头道:“楚瑾墨,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启动九浑天动仪,越西只会大祸临头,你还记得千年前的越西国是怎么灭亡的么?”

  楚瑾墨愣了下,可对权利的狂热**使得他失去了清醒的判断,他立刻道:“千年前出现变故是因为叛军冲破了王宫,可现在越西在我的统治下固若金汤,根本不可能有叛乱!”

  霍去病道:“你错了,我只是在利用越西帮助我制造九浑天动仪,根本不是为了帮助你成为万国至尊。”

  楚瑾墨热切道:“能够帮助祭使建造九浑天动仪是我越西的荣耀,祭使你当年不是也帮助越西扫平了整个西域大漠么?”

  霍去病叹息道:“那是我做的错事,可现在一切可能又会重演了!”

  楚瑾墨奇道:“怎么回事?你们刚才去了哪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道:“九浑天动仪已经重新启动,九星移位之际,幽皇将重临人间,瑾墨,你醒醒吧!”

  楚瑾墨望向我,眸子里有着深刻的感情,“慕兰,连你都回到越西了,还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呢?”

  我叹了口气,楚瑾墨现在已经被权力欲蒙蔽,说什么他都听不进去了!

  楚瑾墨道:“诸位先随我回王宫吧!”

  我望向霍去病,他点点头,楚瑾墨令人拉出马匹,我们翻身上马,打马扬鞭朝着白水城而去。

  事情已经演变到完全超出我的预知和正常的范围内了,若是以前还顾忌楚瑾墨会杀霍去病,可现在霍去病可是祭使转世,身边又有无上剑术的赵冰玉,我倒是不用担心他有事了。

  回到王宫,我熟门熟路地往自己居住的宫殿而去,霍去病道:“这就是你以前在越西住的地方?”

  我点头,“去病,以前的事情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

  霍去病微微一笑,指着前方一片梅林道:“这是什么?”

  看着那片七零八落的梅林,我又想起了当初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洛巧儿的事情,恐怕我已经嫁给楚瑾墨了。

  我道:“是我干的,都是被我砍光的。”

  霍去病笑道:“你明知道我喜欢梅花,好好的一片梅林,怎么弄成这个样子?”

  身后传来一声咳嗽,跟在我们身后的楚瑾墨驻步,我回过头去,楚瑾墨俊秀的脸上变得十分难看,他说道:“慕兰,我到今天才知道,原来你喜欢梅花是因为霍去病喜欢。”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沉默着。楚瑾墨轻声道:“今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你们先休息吧。”他轻叹了口气,说罢转身离去。

  霍去病道:“看来他还没有忘记你。”

  我道:“你担心么?”

  霍去病笑着摇头,“不担心,我知道你的心在我这里。”

  夜里睡到一半,伸手一摸,发现霍去病不见了。我披上一件外套,推门而出,月色下,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立在院落里。

  我走过去,从背后轻拥着他,“怎么了?”我轻声问道。

  霍去病道;“我在想如果我们不能阻止九浑天动仪,幽皇降临人间之后,很快黑暗就会来临。”

  我道:“幽皇真的那么可怕?”

  霍去病点头,“很可怕,幽冥界是无穷无尽的虚空,没有欢笑,没有悲伤,只有一片永无止境的黑暗和无数幽魂。”

  我身躯微微发抖,“去病,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霍去病伸手握住我的手,“兰儿,就算是到了无穷无尽的虚空,我也不会放开你的手。”

  一道人影从屋顶落下,赵冰玉出现在我们眼前,她轻声道:“霍庸,是我做错了。”

  霍去病摇摇头,“玉儿,你的魄晶在幽皇手中,你不能有自己的意识,只能听从他的命令,我不怪你。”

  我奇道:“魄晶是什么?”

  霍去病道:“幽冥界中的幽魂想要凝结成型,必须要魄晶,这个魄晶就像是人类的心脏一般。我和玉儿都是幽皇利用魄晶凝结而成的人偶,只是我经过千年岁月洗涤,有了自己的灵魂,可是玉儿却没有。所以她只能听从掌握她魄晶的幽皇。”

  赵冰玉低头道:“自从我以鲜血契约打开天枢仪座之后,我发现我做错了,我是你的剑使,我应该只听从你的命令。可我竟然背叛了你,我…”

  霍去病柔声道:“玉儿,那你是否愿意帮助我,一起对抗幽皇,阻止他重临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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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二十八话

  “请你谈谈霍去病究竟有没有诈死叛国?”

  赵破奴不耐烦地摆手,“诈你妹啊,以为在斗地主呢!”

  “那为什么大家都这么说?”

  赵破奴道:“老子封的是从骠侯,神马意思?就是骠骑将军的马仔,他的事情我还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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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9章神族紫英

  赵冰玉抬头,脸上带着泪痕,“什么?”

  霍去病道:“这个世界这么美好,人们繁衍生息,一年四季,都充满了生机。你看看四周,这些景色虚空中有吗?你闻闻花香,这些味道都是虚空中不可能有的啊!还有爱,玉儿,你知道什么是爱吗?”

  赵冰玉摇摇头,看着霍去病,忽而又点头。

  霍去病看向我,拉着我的手,深情地说道:“爱就是能与你并肩,不再回首没用的过去,不用揣测无疑的未来。只想和你在一起,生生世世。”

  我被霍去病的眸子吸引,深深印在他的眼眸里。

  赵冰玉看着深情对视的我们,轻声道:“我只知道我是你的剑使,我的责任就是守护着你,听从你的命令。你让我对抗幽皇就对抗吧,从今往后,我再也不会违逆你的意思了!”说完这句话,她别过脸,轻身一纵就飞上了房顶。

  我轻叹口气,千年的等待,没想到霍去病却从未对赵冰玉动心,她傻傻地守护只能伤了自己。可我,却也不能对霍去病放手。

  第二日一早,宫人来报,说楚瑾墨有请,于是我和霍去病一起到了大殿。楚瑾墨见到我和霍去病在一起,料想到我们晚上住在一起,古井般的眸子闪过一丝伤痛,但是很快就平复了下来,开口说道:“这位望月真人便是当年告之祭使出现的人。”

  望月真人?我身躯一震,朝那仙风道骨的道人看去,童颜鹤发的紫衣道人,竟然真的是他望月!当年在平阳公主府,一语便道出我来历的望月真人!可是他怎么会出现在越西?

  望月真人看着我,道:“天命难测,没想到两个来自异世的人竟然会在一起。”

  他说的两个来自异世的人,自然指的就是我和霍去病了。可是众人却没有什么惊讶之情,看来他们以为望月说的是霍去病和赵冰玉。

  霍去病道:“这位是?”

  楚瑾墨介绍道:“这位是望月真人,当年他曾游历到白水城,告诉我们霍庸转世已经重现人间,是大汉最耀眼的将星,我当初猜想可能就是你,没想到真的就是你。”

  身边的赵冰玉忽而亮剑,恨恨说道:“是你?”

  众人都知道剑使的剑术,一时间所有人为这个变故震惊。望月真人不慌不忙,说道:“不愧是幽皇剑使,一眼便认出了在下!”

  霍去病眸子一缩,冷声道:“神族紫英!”

  望月真人朝霍去病看来,“祭使别来无恙?”

  霍去病对赵冰玉道:“玉儿,收剑,先听听他说什么。”

  赵冰玉冰剑回鞘,却依旧狠狠地瞪着望月真人不放。

  望月真人道:“我一直都找不到被封印的九浑天动仪在哪里,直到昨天感觉到了九浑天动仪被启动了。九星移位之际马上就会来到,你们是否还想像千年之前一样,让幽皇重临人间?”

  霍去病摇头,“紫英,你是神族,我前世是幽冥族,你我是敌人。可我也没必要骗你,一千年了,我现在不在是霍庸了。重启九浑天动仪这是个意外,现在我们正在想办法阻止它运行。”

  望月真人道:“九浑天动仪在哪里?”

  霍去病道:“被封印在虚空幻境中。”

  望月真人沉吟道:“九浑天动仪乃是幽皇秘术而建,一旦启动运行,便无法停止。我必须回去禀告神族长老,商量如何处理此事。”

  楚瑾墨道:“真人你在说什么?难道这九浑天动仪不是为了壮大我越西,消灭所有势力,使越西国成为万国至尊才建造的么?”

  望月真人冷声道:“人啊,你竟然这般可笑!为了自己的势力和权利,不惜借助幽皇的力量!你以为它为什么要帮你,只不过是在利用你。当九星移位,幽皇重临人间,带来的只有无边的虚空,什么都不会留下!”

  楚瑾墨喃喃道:“怎么会这样?”越西王族千年来根深蒂固的思维便是等待祭使和剑使重返越西,使越西成为万国至尊。

  一代一代的越西王传下来的血统,固执地坚守着这一信念。可是现在坚守千年的信仰却在一瞬间崩塌,霍庸只是在利用他们?

  我看着望月真人远去的背影,却顿感无奈,什么神族,死道友不死贫道,居然跑了?

  霍去病看向赵冰玉,“九星移位什么时候开始?”

  赵冰玉掐指一算,道:“七日之后。”

  霍去病道:“我们必须在这七日之内找到阻止幽皇降临人间的办法,否则将铸成大错。”

  赵冰玉道:“神族这帮家伙只会装神弄鬼,龙族早就隐居东海蓬莱,更加不会理这件事情。”

  霍去病皱眉道:“你能否带我再次进入幻境虚空,我想要再看看九浑天动仪,来想下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它的运行。”

  赵冰玉点头,“我可以带你进去。”

  我忙道:“我也去!”

  霍去病看着我道:“兰儿,你上次进入幻境虚空的时候,因为幽皇幻影的出现,你被震得吐血。你在这里等我,我很快就回来。”

  赵冰玉道:“我能带霍庸进入幻境虚空,就能够把他再带出来,你只是普通人,如果幽皇幻影再次出现,你的身体是无法承受的,轻则内伤,重则身亡!”

  霍去病安慰道:“你放心,我一定平安回来。”他转头向楚瑾墨道:“楚兄,我进入幻境虚空之时,请你照顾兰儿!”

  楚瑾墨点头道:“不必你说,我也会照顾她。”

  他们都这么说了,我也不好坚持下去,只好看着赵冰玉施法打开结界,带着霍去病消失了。

  留下我和楚瑾墨颇为尴尬,我道:“我出去走走。”说罢,也不理会他,就往外走去。

  虚空幻境这个东西实在是太过匪夷所思,他们所说的结界,在我看来像是一种连接平行宇宙的虫洞。通过一种未知的神秘频率,以到达和虫洞的共振,然后他们就可以进入另外一个空间了。

  当然我只是按照自己所知的知识来解释这种不可思议的现象,可是究竟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空间,为什么在那个幻境虚空之中会出现类似黑洞吞噬掉的空间,为什么会出现幽皇这种未知生物,实在超出了我所能理解的范畴。

  而这一切连我这个来自两千年后的文明世界的人都不明白,在汉代这个时代的人来看就只能当作是鬼神现象了。

  不过在我的心里是不信鬼神的,毕竟我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接受了党那么多年的唯物主义教育,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幽皇在我看来只有两种可能性。

  第一,是上古时期,经历了进化,而且躲过冰河时期的一种生物,可以发出一种类似脑电波的东西,所以才能够在虚空幻境这个平行宇宙传播声音。

  第二,是外星人。不知道哪个年代留在地球上的外星人,他要求霍庸和赵冰玉为他建造的九浑天动仪就是ufo,他所谓的九星移位之际,很有可能就是他的星球最靠近太阳系的时候。而重临人间,就是驾驶ufo返回自己的星球!

  上学时那一百多本卫斯理的真没白看啊!我被我自己脑补的画面震惊了,对!一定是这样的。等霍去病回来,一定马上把我所想到的东西告诉他。

  我的思维实在是太扩散了,以至于我没有看到迎面而来的一个推着车的人,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快要和车撞上了。

  “啊!”我惊呼一声,接着就感觉到后面有人拉了我一把。我忙道:“谢谢!”

  来人道:“你没事吧?”

  我一抬头,发现竟然是几年不见的琴南。他阴柔的面容如同当年初见时一样,只是感觉比以前憔悴了些。见到故人,我笑道:“琴南将军,别来无恙?”

  琴南道:“大王让我跟着你,保护你。慕兰,听说这几年你跟了霍去病?他真的是祭使么?”

  我轻叹口气道:“这个事情我其实也不太明白,不过他的确和此事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琴南道:“三年前你的离开,让大王变了许多,就连洛巧儿后来生下的儿子,大王也不许带回宫中抚养,至今还养在庵堂。”

  我停住脚步,皱眉道:“还有此事?他又是何苦?”

  琴南咬咬牙,一并说了,“不光是这些,你也清楚大王以前为人是如何宽容厚德,否则也不会有这么部众心甘情愿跟着他。可是现在大王变得猜忌多疑,杀人重刑是家常便饭,四大金刚投降的王族们全部都被杀光了。那些被降服的旧部族们蠢蠢欲动,隔三差五就有叛变。”

  我不可置信,轻声叹道:“怎么会这样呢?难道说越西现在不安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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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二十九话

  给大家八一八为毛匈奴单于叫一只猹,因为他的名字是伊稚斜。

  肿么了,是不是想起闰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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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0章兄弟相残

  琴南道:“越西只是表面统一,其实大小叛乱不断,探子回报这两日又有一股军队在集结,来势汹汹,只怕这场仗不好打。”

  我忙问道:“可知是来者何人?”

  琴南摇头道:“尚没有打探到,不过此人十分厉害,已经说服了不少部族首领,其中还包括昔日四大金刚的旧部。”

  就在这时候,有兵士前来报告,“将军,大王急召你回宫商议军事!”

  琴南看向我,我道:“我和你一起回去。”他点头,带着我回了白水城王宫。

  刚才听琴南说了楚瑾墨的变化,再见到他的时候,我心中升起了一种说不出的感受。或许是内疚,或许是同情,更多是一种对命运的无奈之感。只是当时没有说出来的话,以后都不要再提,若是错过了那一秒,怎样都是不合时宜。

  我想不到的是,朵丽丝竟然在王宫之中,她见到我,激动道:“主人!我终于找到你了!”

  我惊道:“你怎么来了?”

  朵丽丝道:“你被抓走后,我就出发来找你,听说你是被抓到白水城,我就自己来了!”

  楚瑾墨道:“慕兰,朵丽丝对你真的很忠心。”

  我拉着朵丽丝的手点头,他对着琴南说道:“琴将军,这股叛军据说有三万人,在雀儿湖已经集结完毕,来头不小啊!”

  琴南道:“大王,臣愿带兵前往平乱!”

  楚瑾墨冷笑一声,“不过是些乌合之众,现在你还是留在白水城,平乱的事情我会派别人去。”

  我沉默着没说话,这时楚瑾墨转向我,“慕兰,你说派谁去好?”

  他的目光变得无比温柔,我心中一窒,更加觉得往事不可追。还未答话,突然宫人来报,说城楼外有人送了一封信来。

  楚瑾墨问道:“是谁送来的信?”

  宫人摇头,“不知是何人,.la”

  楚瑾墨打开信,神色一变。我见他神态有异,轻声问道:“信上写了什么?”

  楚瑾墨脸上阴晴不定,把信递给我,我打开一看,上面寥寥几行字,“篡位者退位可饶你不死,否则大军踏平白水城!”

  我疑惑道:“这信?”

  楚瑾墨点头,“是楚安国。”

  “竟然是他?”我皱眉道。

  当初耀天太后偏爱小儿子楚安国,扶持楚安国继承大位。楚瑾墨远走匈奴,投入左贤王乌维帐下,向匈奴借兵,攻破了白水城。耀天太后病重身亡,楚安国逃亡不知所踪。没想到,他不仅没死,反而还撺掇了越西被吞并的那些部族来攻打白水城。

  我看向楚瑾墨,问道:“你有何打算?”

  楚瑾墨叹口气道:“安国是我亲弟弟,当初为争王位,弄得兄弟相残,我不希望历史再重演了。”

  我柔声道:“瑾墨,别人都说你变了,可在我看来你还是和以前一般重情重义。”

  楚瑾墨看着我,古井般的漆黑眸子泛起涟漪,他激动道:“慕兰,如果一路上风风雨雨,如果生命一直兜兜转转,只要最后还是你还在就好。”

  我脸别向一边,才发现琴南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悄悄退下去了,我叹了口气道:“楚安国对白水城的情况了若指掌,又集结了三万部众,这场仗你要小心了!”

  说完再不看他,径直走了。虽然转身,可是我却也感觉到两道投射在我背后的炙热视线。

  这一次进入幻境虚空,看来并不顺利,上一次我们进入时间没有超过一个小时,可是现在已经过去好几个小时了,太阳都快要下山了,霍去病和赵冰玉还没有出来。

  我开始担心焦急起来,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会不会出了什么差错?今年霍去病正好二十四岁,正是历史上记录他去世的年纪,难道是…

  不会的!我安慰自己,赵冰玉剑法那么厉害,一个人能搞定一个加强排,她肯定会保护霍去病的。越是胡思乱想,越是着急,可偏偏我呆坐了一个晚上,霍去病和赵冰玉都没有回来。

  到了早上,我红着眼睛跑去找楚瑾墨,告诉他霍去病还没有回来。楚瑾墨道:“昨天就已经派人出去找他们了,到现在也还没有找到。你放心吧,他们不是普通人,应该不会有事的。”

  琴南上殿道:“大王,敌军已经在白水城三十里外列阵!”

  楚瑾墨皱眉道:“来得好快!琴将军,你驻守白水城,这一仗,我亲自去!”

  琴南已经知道对方是楚安国,犹豫道:“大王可否三思?”

  楚瑾墨摆手道:“不必多说了,我们兄弟早晚都要见面的!”

  他把目光转向我,说道:“慕兰,你在白水城不要离开。”顿了顿又说道:“霍去病也许很快就会回来。”

  现任去了什么鬼虚空幻境,前任又要上战场,偏偏我只能在原地等待。当下顿感无奈,只好说道:“我在这里,不会走开,你一切小心。”

  楚瑾墨淡淡一笑,古井般的眸子一瞬间荡漾开来,“你要等我回来。”他的眼底带过清矍的痕迹,面容上的线条更添肃峻。眸子异常清冷。他缓缓后退几步终于转身离开了,而我始终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凝望着他离去。

  他离去得很随意,仿佛只是出去转转,很快就回来,但是我看见了他攥紧的拳头。我的眼角缓缓划落一滴泪,晶莹别透,无声无息。我眼底的他渐渐模糊,离我也越来越远,那份模糊却清晰至极,深深的刺痛不经意地袭入心房。

  如果后来我知道,那会是此生最后一次见他,我定然会将他看个清清楚楚,铭刻在心,永不忘却。

  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生死离别只是在一瞬间的事情,上一刻还在一起说话的人,也许只是转个身,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他的笑容就会永远定格在记忆里。

  我目睹过战争的残酷,目睹过血腥的杀戮,目睹过满目的疮痍。我是幸运的,因为我跟随的是一生没有败绩的战神霍去病,我从来不知道一场惨败的战争是怎么样的。

  我知道,在经历了几次大战后,白水城的钱粮很空虚,虽然平定四方,却叛乱不断,尚未恢复元气。在这场战争中,楚瑾墨败了,我没有预料到。

  因为白水城将士已经不再上下一心,他们求的只是温饱,斗志早已被那饥寒交迫的日子磨光。这场战争等于不战而败,楚安国的三万大军轻而易举地战胜了楚瑾墨的四万大军。

  第七日,霍去病没有回来,楚瑾墨回来了。他是被抬回了白水城,而他的军队则逃的逃,散的散,投降的投降,战死的战死。

  “主人,不好了…主人…”守在门外的朵丽丝一声声焦急的呼唤着,我一切的思绪悉数打乱。

  脚步声渐近,我疑惑地由妆台上起身,才回首,寝宫之门被人重重的推开。外头冬雪之寒风扑打在我脸上,将我未梳好的发丝吹起,纷纷扬扬地纠结在一起。

  来人是琴南,他面色十分凝重,眸子中含着挣扎之态,“慕兰”,听他唤着我的名字,我的心猛然一室,心跳得厉害。

  “大王他…去了。”

  这句话仿若一个晴天霹雳打下,我怔怔地望着琴南,寝宫满处的红帐飘飘攘攘晃在眼前就变成猩红的血液,溅了满地。双腿一软,重重地坐回冰凉的席上。

  宫门紧闭,独留我孤坐妆侧,凝睇镜中,熠熠眸中竞无一丝泪光,只是淡莞轻笑。恍惚问又想到了什么。

  我立刻起身,推开朱红的窗,大雪纷飞如鹅毛飘进窗,倾洒在我身上、脸上。勾起淡淡的笑容,我接下几片雪花,耳边浮现的却是琴南对我说的话。

  “大王本就无心伤害楚安国,在这场大战原本该是胜利的时候,他却多次犹豫不决。”

  “楚安国趁机率军冲杀,大王不敌,此时军中又发生了哗变,前方的战士一退,后面的战士就全跟着退了下来。”

  “白水城已经守不住了,请你尽快离开,我会率领最后的一兵一卒死守白水城,也不负大王的重托。”

  塞外长烟孤鸿影,漫天霜雪寂寒宵。

  我举头仰望着白茫茫的大雪将整个苍穹皆笼罩而下。

  当年,带我来越西的是楚瑾墨,如今有谁来带我离开越西,谁再来陪我走完这条我用尽全力却也走不完的路呢?

  当年,我因为楚瑾墨的背叛而离开,因为放不下霍去病而拒绝。可是走了三年,我仍旧停留在原地,停留在这白水城的宫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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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三十话

  普及西汉时期的汉军名号

  1.大将军:地位崇高,武帝后大将军同为大司马。卫青便是大将军。

  2.骠骑将军:与大将军同列大司马。作为霍去病的脑残粉一定知道骠骑将军是谁。

  3.车骑将军:卫青第一次领兵出征,出上谷,直捣龙城,斩敌七百,封的就是车骑将军。

  下一章给大家八一八龙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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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1章人生如梦

  瑾墨,为何你要先走,为何不能好好活着?

  瑾墨,你是越西王,为何不肯好好治理,偏要因为我的离去而性情大变?

  瑾墨,我们虽然天各一方,可我却从未恨过你呀!

  我无力地靠在窗槛之上,看着窗外这片破败的梅林,脸上浮现出淡淡的笑容,是甜蜜,是幸福,是哀伤,是沉痛……梅林,承栽了我许多许多的回忆。

  瑾墨,却承栽了我数年的悲与欢。

  深深呼吸着淡淡的空气,还夹杂了一抹清冷,我的眼帘斩渐合上,脑海中闪现出与瑾墨的第一次见面,瑾墨为救我独自留下抵挡狼群,瑾墨要我做他的正妃,瑾墨对我的试探和伤害,瑾墨对我的痴与怨…

  这些年所发生的一切就像一场梦,竟然就这样在脑海中匆匆划过,好快。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忍不住还是推开了寝宫之门,“瑾墨他在哪里?我要去看看他…”门被咯吱推开,我的声音粹然而止,僵在原地痴痴凝着。

  他竟然就在殿外。

  琴南阴柔的脸庞惨白,几个侍卫将楚瑾墨抬在担架上放在我的殿外,琴南的声音就像是在天边,飘进我的耳畔,“我知道他最想见的是你,不见到你最后一面,他舍不得过忘魂川。

  楚瑾墨满身是血,黑色的战袍被血渗染,变成了一种妖异的黑,仿佛是一朵朵黑色的莲花绽放在他的四周。

  他明秀的脸褪尽了血色,好像一块白瓷,一触即碎。

  在劫蒙尘,诸事天定。

  我颤抖着伸手触摸他身上的战袍,他黑色的长袍突然裂开,露出没有一丝多余肌肉的上半身。只见他的身上突然出现一道道的血痕,那十几道刀伤一条条加深,一寸寸深入肌理,.la

  鲜血像泉水一样,从他的伤口,从那些伤痕激溅出来,黑色的长袍转眼便被血染透,宛如泛黑的莲花。而他在莲心中安详躺着。

  “不!”我尖叫着,骇然冲向楚瑾墨,血花溅到身上,忘魂川忘魂,可你怎么能就这么跨过忘魂川,忘了前世人?

  满地的越西人惊得魂飞魄散,都朝楚瑾墨身首跪拜下来,捶胸顿足,悲鸣哀号之声,冲到了九霄云外。

  我跪着一路爬过来,惨白的俏脸,像一片灰败的云。我匍匐着去碰楚瑾墨的身躯,像触及一块千年的寒冰。

  地上的石砾像染了血般,尽成了赤红,一片怵目惊心。楚瑾墨躺在那儿,茫茫野风扫过他狂乱的头发。他脸上满是尘沙,浑身有残殇的鲜红血迹。

  四周传来喊杀声,喧闹的声响在王宫内也听得真切。琴南脸色惨白,催促我道:“叛军势如破竹,已经攻入白水城,你快走,否则你也会死在这里。”

  走?我还能去哪里?霍去病不知所踪,楚瑾墨战死沙场。我能依靠的人一个个离我而去,我还能走到哪里?

  我像是失去灵魂的木偶,只觉得被人推着往前走,骤然间我想起了什么,回头去看那躺在地上的楚瑾墨,我挣扎着嘶喊:“不!瑾墨还在这里!”

  “兰姑娘!”一人奔到我面前跪下。

  泪眼婆娑中,我睁眼去看,一身素衣,满头青丝已经半白,洛巧儿跪在地上,面容却是我从未见过的镇定从容。

  “婢子拜见兰姑娘!”她手中抱着一个小小的婴儿,小小的,蠕动着。

  她看向怀中的婴儿,露出无比温柔的神情,她伸手轻轻抚摸了下婴儿的脸,转而看向我,“今日叛军攻破王城,求兰姑娘看在与大王往日的情分上,照顾大王的子嗣。”

  她伸手把婴儿递给我,这是楚瑾墨的孩子?我颤巍地伸手接过,孩子在襁褓中盯着我,仿佛是努嘴笑了笑。

  “你不跟我出城吗?”我抬头问道。

  洛巧儿轻轻摇头,“这几年我早就把一切都看透了,我知道,我永远都得不到他的心。可是那又如何呢?我与他终究是两个寻不到归宿的孤魂,你相信吗?孤独的人终会相逢,然后像一束光,拥抱另一束光,照亮彼此。”

  她朝楚瑾墨看去,站了起来,一步步走过去。我抱着她的孩子,呆呆地望着她。洛巧儿柔声道:“大王,我来寻你了。”

  话音刚落,她朝着一根柱子飞扑而去,然后身子软软地滑了下来,她的额头的鲜血犹如花朵中的蕊心,触目惊心。

  我向后退了一步,看着手中托付给我的婴儿,他咀着手指,漆黑的眼珠看着我,我心中一窒,这分明就是楚瑾墨那双古井般的眸子啊!

  朵丽丝接过我手中的婴儿抱住,琴南将我一推,“快走!”几个侍卫涌着我,朝着殿外而去。

  奔出王宫,白水城已经是一片狼藉,无数无辜的百姓被践踏在叛军的铁蹄之下,明晃晃的刀子滴着血,我的眸子凝视着,大雪中只有纯净的白和满天的红。

  四周的人群在狂呼,在逃命,在杀与被杀。我被众人推攘着,朵丽丝和我一起,怀中抱着小小的婴儿,快逃走!

  朵丽丝被一个人重重推了一下,脚下一个踉跄,就往地上摔去。一瞬间她转了个身,将怀中的婴儿朝上,避免他被摔到地上。

  在地上滚了几圈,还有定住,手中突然一松,怀中的婴儿就被人夺了去。一个兵士狰狞着从朵丽丝手中抢过孩子,抛向空中就要刺去。

  “不要!”我尖叫道,那把刀眼看就要把婴儿的身体刺穿,难道我负了楚瑾墨,连他的孩子都守不住么?

  忽然眼前一个人影一晃,飞扑过来接住了婴儿,接着只看到剑光一闪,那个兵士竟然被削去了半个脑袋!

  霍去病伸手将我从地上拉了起来,关切问道:“兰儿,你怎么样?”

  “去病?”我的声音瞬间哽咽,七天了!他已经离开我七天了!这七天就像是一个世纪一样漫长,漫长到瑾墨战死,白水城被攻破!

  霍去病看了眼怀中的婴儿,皱眉道:“这是?”

  我哭道:“他是瑾墨的孩子,瑾墨他…死了!”

  霍去病迅速将孩子往前一送,递了给朵丽丝,对她说道:“你带着孩子先走!”几名侍卫上去保护朵丽丝,他又急急嘱咐道:“把孩子送到长安,交给我舅舅大将军卫青,如果我没有回来,这个孩子就当是我的孩子。”

  朵丽丝满含泪水,回头对我喊道:“主人!”侍卫们拉着她上马,狂奔而去。

  霍去病一手拉着我,一手举着剑,朝前面挤去。霍去病一出现,犹如狼入羊群,所过之处,无人能挡。渐渐地叛军们发现了这个可怕的敌人,纷纷朝我们聚拢过来。

  霍去病护着我们一时间分了神,眼看一把长剑就要贯穿他的肩膀,突然一声金属碰撞的声音,赵冰玉的长剑拦下了对方的剑,一剑刺穿了对方的喉咙。

  她长剑一挥,又斩杀了围上来的几个人,转头对我们说道:“没有时间了,霍庸。”

  我不清楚她说的没有时间是什么意思,我只知道此时我们已经陷入千军万马之中,且战且退。

  混战中,我见到远方人群中让开一条道路,楚安国遥遥坐在马上与我们的方向对望。当他的眸子与我对视,明显一缩,接着他挥手,指挥众将士朝我们杀来,做了个杀无赦的手势。他既然已经杀了楚瑾墨,就必定会杀我斩草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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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三十一话

  八一八王昌龄流传千古的诗句“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当年语文老师解释说龙城飞将是李广,可惜王昌龄死得早,没给大家解释清楚。

  语文老师说法是错误滴!龙城飞将必须是卫青!

  公元前129年,匈奴来犯,武帝派李广,公孙敖,公孙贺,卫青各领万余骑兵四面出兵对抗匈奴。

  李广一生征战百余场,可惜没有一场拿得出手,不是被俘就是迷路。而在这次战争中,李广被俘,后来抢了匈奴的马自己逃了回来。如何称得上“不教胡马度阴山”?

  有个成语叫“李广难封”,你说武帝时代打了多少仗?能怪武帝不封你么!

  谁能横刀立马,唯我卫大将军!

  秦汉时中国对匈奴战争,从来就是输。这次战争四军出塞,其他三路皆是大败。只有第一次出征,出上谷,直捣龙城,杀了匈奴七百人的卫青取得了第一次胜利。

  后来霍去病在漠南之战中杀敌七万,可想而知卫青杀了七百都叫汉武帝刮目相看了,我们家去病一战杀了七万是什么概念?酷毙了,有木有!

  我们家去病是官二代中的战斗机,名将中的航母舰,当之无愧的西汉男神,有木有!

  汉武帝简直觉得自己祖坟上冒青烟了,做梦都笑醒了,这卫霍两个外戚既听话又能打仗,还长得帅。

  所以霍去病有那么多脑残粉了,额…作者也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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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2章幽皇临世

  想不到短短几年流亡的时间,楚安国从当初那个只知道依靠母亲的少年,成长为一个弑兄夺位的男人。白水城被屠城也必定是他下的命令。

  他恨楚瑾墨,他恨白水城,他恨这里所有背叛的他的人,所以他要把这里的一切都毁掉。

  杀!杀!杀!

  围住我们的军队越来越多,就算是霍去病勇武绝伦,赵冰玉剑法无双,此刻也是双拳难敌四手。

  赵冰玉的剑在大雪中划过的光芒像是雪花飞舞,但是比雪更快!她又斩杀了两个企图靠近霍去病的兵士,急急说道:“没有时间了!”

  霍去病抬头朝天空看去,神色骤变,低声说道:“九星移位开始了!”

  我顺着他的目光朝天上看去,白水城霎时刮起狂风,像天地作悲愤的叫唤,漫天里愁云惨雾,电雷疾走,突然在天空中出现了一个黑点,小小的,我心中一紧,莫非是幽皇即将临世?

  霍去病拉住我,手用力往前一带,对我说道:“兰儿,九星已经开始移位,幽皇重临人间,真正的屠杀马上就要开始了!”

  黑点在瞬间又由一个点化作了一团浓黑不定的光团,而从这里面则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正疯狂地吞噬着周边的空间。

  一个阴测测的声音在黑洞中响起,“一千年了,一千年了!我终于重返人间!我要吞噬这一切,你们这些蝼蚁全部都将被我踩在脚下!”

  霍去病变色道:“来了!”

  四周的叛军仍旧在疯狂地屠杀,直到一道闪电从空中击落,从黑洞中落下无数天火,整个白水城在瞬间陷入了火海!我眼睁睁看着远方的楚安国落下马来,很快就被踩在失去理智的人们的脚下,成了肉泥。

  我们此刻视之如天地大劫的战斗,或许在幽皇的眼里,只不过是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情。

  感知到了宇宙的恢弘和伟大,便能够明了到我们自己的微小。

  刚转化变异的幽皇黑洞此刻还并不能迅速地吞噬一切,但是所有的光线路过它,因为幽皇身边的时空曲率已经强大到连光都无法从其视界逃脱,使得它的周边越来越黑。

  整个空间的炁场都因为幽皇黑洞的出现而变得紊乱不堪,这种变异甚至已经引发了山脉灵气的潮汐,整个大地都在抽搐,不停地晃动。

  高山之上的积雪又开始崩塌,这种变化产生了蝴蝶效应,甚至已经上升到了一种全球的高度,天地之间的炁场再一次的衰弱,无数的宏观炁场都在纷纷发生着改变。

  幽皇本身并不是黑洞,世间的黑洞何其多也,连银河系核心处都有一个百万亿太阳质量的黑洞,但是它们却并不会危害到什么,然而它这般的状态,却远远比我们所能够想象还要厉害。

  如今的宇宙在混乱和守序中一直存在着,而倘若幽皇黑洞的出现打破了这一个奇妙的平衡,那后果将是所有人都难以想象得到的,难怪当年神族和龙族要联手将幽皇赶到幽冥界。

  我们所有人都感觉到自己的身子不由自主地朝着幽皇黑洞,而我在吐了几口积血之后,这时头顶传来了一阵巨大的长啸,望月真人,哦,不对,该称呼他为神族紫英,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就在我们所有人都朝着反方向走去的时候,紫英的身躯却是凭空地浮起,一道银色的光芒冲天而上,径直地落在了幽皇黑洞的上面。

  然而这道光芒并没有任何的攻击力,直接透过了它,落在了它的身上来。银光荡漾,宛若流水滑落,将幽皇黑洞给完全覆盖住了。

  这道光芒并没有什么杀伤力,然而却是一道时空标记,在渲染了幽皇黑洞的一瞬间,我们头顶上的无尽虚空顿时开始疯狂地转动起来,无数的星辰化作了旋涡,传来了极为恐怖的力量。

  这力量,可以吞噬一切的物质,便是以幽皇之能,也有些抵挡不住了。

  刚刚临世的幽皇本来想要给这些人一点颜色看看,然而还没有来得及施展出它那恐怖的威能,立刻就被这星光罩上,无数的引力牵引住了它身上所有的一切。

  幽皇黑洞挣扎着,一股毁天灭地的气息平平压了下来,幕天席地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我身边的所有建筑物都往下放沉去,而我也感觉到整个世界都化作了黑暗,接着意识就往着下方沉沦而去。

  我的心中狂震,因为所有的意识都在告诉我,如果我就此沉沦,只怕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这就是死,是最黑暗无尽的世界,比那灰飞烟灭更加彻底,斩断我在世间留下的所有线索,从此以后,世间再无我——可是,我的亲人,我的朋友以及我的爱人,他们该怎么办?

  我不能死!

  我伸手抓紧霍去病,大叫道:“不!”

  我整个的世界都化作一片混沌,无数的罡风洗涤我的身体,暴戾而无序,让人根本无法稳住身形,而我仿佛如同那怒海之中的一叶扁舟,不断地漂浮着,每一刻都有翻船的可能。

  而就在在我即将就要覆灭的时候,突然天地一清,感知又如潮水一般浮现在了我的意识中,天地一暗,继而清明,我则一下子坐在了地上。

  一股携着清冷和腥臭的冷风从远处徐徐刮来,划过了我的脸庞,接着又朝着别的地方徐徐推去。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然后环顾四望,发现我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天地只有一片雪白,无边无边,身边的人有霍去病,赵冰玉。

  抬头望去,然而那仿佛遮天蔽日的幽皇黑洞却不见了踪影,地上正散发着阴寒入骨的气息,我感受不到一点儿生命的气息,唯有一丝恐怖的威严在这里停留,昭示着某一个伟大而令世间都会震撼的存在,就在这里。

  “这里是哪里?”我问道。

  霍去病道:“这里是罗睺城,幽皇的老巢。”

  我问道:“我们怎么会来到这里?”

  霍去病道:“我和玉儿之前在虚空幻境,发现九浑天动仪其实只是整个仪器的一半,另外的一半在罗睺城。于是我与赶来的紫英联络,通过他的法力将我们送入罗睺城。”

  赵冰玉道:“不错,九星移位之际,幽皇重临人间,是他在人间最强,其实也是在虚空最弱的时候,只有这个时候我们才能来到罗睺。”

  赵冰玉的冰剑腾空而起,瞬间在半空中胀大数倍,接着又变成了无数把剑,她的手迅速变化着复杂的手印,从虚空中慢慢浮现一个巨大的铁球,和我之前在虚空见过的那个铁球形状构造相同。

  我道:“这就是另外一半的九浑天动仪!”

  霍去病道:“不错,虚空幻境中的那一半已经被我和玉儿毁掉,只要把这一半也毁掉,幽皇将永远留在幽冥界,再也不能来到人间!”

  赵冰玉对霍去病道:“开始吧!”

  霍去病点头,赵冰玉双手开始结复杂的手印,在她的四周出现了一层冰冷的寒气,忽然天空中传来一个声音,“霍庸,赵冰玉,你们竟敢妄图毁掉九浑天动仪?”

  之所以说是声音,因为从头到尾都没有看到这个恐怖的敌人到底身在何处,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是一个巨大的虚空,前后左右全是无限延伸的空间,就连幽皇到底是不是和我们处在同一空间也不能确定。

  霍去病冷声道:“幽皇,九浑天动仪毁灭之后,你将永远留在幽冥界,我是不会让你重临人间的!”

  之所以说是声音,因为从头到尾都没有看到这个恐怖的敌人到底身在何处,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是一个巨大的虚空,前后左右全是无限延伸的空间,就连幽皇到底是不是和我们处在同一空间也不能确定。

  幽皇道:“一千年了,我终于等到了九星移位的时间,而你们竟敢趁我重临人间的时候,勾结神族,我宣布对你们二人的判处,我将神临明界,捏碎你们的魂晶!”

  魂晶我听霍去病说过,他和赵冰玉从前都是来自幽冥界的一缕魂魄,幽皇利用魂晶造成他们的肉身,同时利用魂晶控制他们。

  千年前霍庸死后,转世轮回,漫长的千年岁月让他不可思议地产生了自己的灵魂,可是他最初毕竟是来自魂晶,到底魂晶被捏碎后,他能否安然无恙,我不敢确定。

  赵冰玉在听到幽皇的声音的时候,手中却没有丝毫的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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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骑将军笑传第三十二话

  八一八什么叫刀笔小吏。

  古人用毛笔在竹简上写字,写错字了又没有涂改液,怎么办呢?他们就用刀刮下错字,再重新写,所以代办文书的官员就叫做刀笔小吏。

  根据的记载,李广因为在漠南之战迷路,卫青派了个文官去问他怎么回事,李广说“广年六十余矣,终不能复对刀笔之吏!”,说完就抹脖子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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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3章幽皇凭体

  赵冰玉不断地变换手印,冰剑在她的身边飞绕,然后涨大数倍,在她念出“破!”的瞬间,冰剑直直地飞射进虚空的半个九浑天动仪。

  那悬在半空的巨大铁球骤然被笼罩上一层寒气,越聚越多,就像是一个大型的雪球。突然裂开一条长长的缝隙,接着是两条,三条,短短的一瞬间整个雪球就像是被内部压力胀裂,一块块脱落下来。

  幽皇的声音从四面八方涌来,“你竟敢毁掉九浑天动仪!我要捏碎你的魄晶!”

  那声音无比恐怖,接着听到像是玻璃碎裂的声音,我颤抖着紧紧拥着霍去病,等待着即将发生的变故。

  面前的赵冰玉突然“哇”的一声喷出一口鲜血,霍去病赶紧上前扶住她,“玉儿,你怎么样?”

  赵冰玉无力道:“我的魄晶被毁,从此摆脱幽皇对我的束缚,可是我也再不能回到人间了!”

  半空中出现一个蓝点,渐渐扩大,像是一朵跳跃着的蓝色火焰,其实妖艳怪异,火焰越变越大,渐渐在火焰中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影子,遮盖住了半幅天幕。

  霍去病道:“是幽皇!他回到幽冥界了!”

  天空中悬浮的幽皇冷冷道:“不仅是你,你们所有人都回不去了!哼!霍庸,没想到千年的岁月竟然让你有了自己的灵魂,不受魄晶控制。可是你终究还是要留在这无尽虚空,幽冥界罗睺城,永远地陪伴我!”

  我不敢相信,望着霍去病,颤声道:“去病?我们回不去了么?”

  霍去病没有说话,只是伸手握住了我的手。

  赵冰玉对着天空中的幽皇道:“幽皇,我和你谈一个条件!”

  幽皇冷声道:“剑使,你魄晶已毁去,你还有什么资格和我谈条件?”

  赵冰玉道:“你刚才在人间现身,被神族所阻拦,又被我们毁掉了九浑天动仪,必定身受重伤。我自愿成为幽皇凭体,我的条件就是你把他们送回人间!”

  “玉儿!”霍去病吼道:“你明明不喜欢,甚至害怕这个无穷的虚空,你为什么要自愿留下来?”

  赵冰玉对着霍去病露出一个凄美绝艳的笑容,柔声说道:“霍庸,千年前我就追随你,我生存的唯一目的就是在你的身边保护你。”她转向我,又继续对霍去病说道:“你曾问过我什么是爱,我想能够完成你的心愿就是爱。”

  她对着幽皇大声说道:“幽皇,我自愿成为你的凭体,送他们回人间,你可答应这个条件?”

  幽皇哈哈大笑,“我曾将一半的法力注入到你们的身体,你自愿成为我的凭体,对我恢复疗伤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了。霍庸已经有了灵魂,不再是祭使,留着也没有用,我答应你!”

  赵冰玉说道:“好!”

  她将冰剑一扔,走到幽皇下面,双手结印,念道:“逆破阴阳九重封朔,乱辰玉倚钧天俱丧…”,在她身边突然出现一道蓝色的光芒。

  霍去病忙道:“玉儿!快住手!”,他伸手想要去拉回赵冰玉,但是他的手方一触碰到那蓝色的光芒便像是再也不能靠前。

  霍去病变色道:“是天契律障!哼,这东西岂能挡得了我!”

  他再次伸出手,一点点,再一点点,他的手透过了那道蓝光,在蓝光内的赵冰玉感受到,转回头来,见到霍去病将手滴进了天契律障想要拉她回来。

  “啊!天契律障竟然…”霍去病一把握住了赵冰玉的手。

  蓝光聚拢在一团,飞速地旋转,想起来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蓝色罩子将赵冰玉罩在其中,唯一的缺口就是霍去病与她相握的手。

  蓝光不仅将赵冰玉阻隔起来,而且在她的那一端像是有一种吸力,赵冰玉的身体渐渐飘了起来。

  霍去病喝道:“玉儿!难道你连我的话都不听了么!”

  赵冰玉的脸上凄美而悲伤,满头的长长银白发丝在空中飞舞,“你别难过,因为我会一直在这里,哪里都不会去。不论是千年或是万年,在下次幽界之门开启的时刻,我会等着你来。”

  霍去病紧紧抓着赵冰玉的手,想将已经飘起来的她拽回来,咬牙道:“不!千年的等待已经够了!我不要你再继续等待了!”

  赵冰玉的眼睛滴下一颗眼泪,“让我走吧!凭神之契的愿誓上达三天,下传八荒,而天契律障的至上之力,即令神魔至尊都不能违逆。”

  “绝不!我以幽皇祭使之名,我决不让你走!”霍去病拉着整个人已经飘起来的赵冰玉说什么都不肯放手。

  “别这样,我感到天契律障的力量越来越强了,再这样下去,就算你是祭使托生也会抵受不住,求你放手!”

  “不管怎样,我绝不会松手!”霍去病咬牙道。

  那道蓝光爆发出巨大的力量,霍去病整个人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撞飞了出去,“不!”

  “终究还是别了!”赵冰玉的脸上有无尽的哀伤,她被蓝光罩在其中,飞到半空。

  “玉儿!”霍去病吼道。

  赵冰玉整个人像是悬浮在半空,她与空中那团蓝色的火焰重叠,幽皇整个黑影笼罩住她。在她的周围出现了几条蓝色的光晕,像是一个转动的绝大光环。

  我冲过去扶起被撞飞的霍去病,他望着空中的赵冰玉,绝望喊道:“玉儿,你真的要离我而去么!”

  那些蓝色的光芒在赵冰玉的身边飞速旋转,形成一个古怪的符号,她张开双臂,在蓝光中像是受刑的基督,猛地她睁开眼睛,双眼变成了恐怖的血红色,她的唇畔勾出一丝妖冶的微笑,那是幽皇的声音,“霍庸,吾等后会有期!”

  那不断围绕着赵冰玉旋转的蓝光突然在一瞬间炸开,就像一个蓝色的炸弹在眼前爆炸一样,我的眼睛受不了这样的强光,立刻闭眼将头埋在霍去病怀中。

  “啊!”剧烈的强光之后,久久不见动静,时间像是静止了,直到霍去病轻声道:“我们回来人间了!”

  我抬头睁眼一看,我们身处一片不知名的空地之中,远处的天空黑烟腾腾,遮云蔽日,我眯眼一看,“那是白水城的方向。”

  话音刚落,一个声音在背后响起,“世间再没有白水城了。”

  我立刻转头,霍去病道:“是紫英!”

  紫英捂着胸口像是受了极重的伤,他望着远处,说道:“幽皇吞噬了那一片,没有白水城,也没有越西了,只留下无尽的荒芜,什么都寻不到了,你们所见的不过是沙漠扬起的风。”

  我喃喃道:“什么都没有了?”

  紫英转向霍去病道:“你已经有了自己的灵魂,不再是幽皇祭使霍庸,今后再不受幽皇的束缚了。我的任务已经完成,就此别过!”

  紫英走了之后,我仍旧不能相信他说的,白水城没有了?整个越西都没有了?我转头去看霍去病,他仍旧呆呆看着天空,脸上露出悲伤的神情。

  我轻声道:“去病,玉儿她…”

  霍去病道:“她留在了幽冥界,自愿成为幽皇凭体,永远都回不来了。”

  我知道他心中凄苦,忍不住上前握住他的手,霍去病缓缓道:“经过这一次,我更加体会到了要珍惜眼前人,失去的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

  “兰儿,人这一辈子会去很多地方,漫无目的在这个世上兜兜转转,如果最后没有停靠在你的港湾,那我一生都在迷路。”他握着我的手,“谢谢你,还在我的身边。”

  在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之后,我们更加珍惜彼此。霍去病决定带我返回长安,毕竟那里才是我们的家。

  车水马龙,人来人往,长安城繁华如昔,再路过一座酒楼时,我说道:“去病,要不先吃点东西吧?”

  霍去病点点头,我们携手进了酒楼,找了处靠窗的位置坐下,店家很快送上来热气腾腾的汤菜。

  旁边一桌几个书生打扮的人在大声议论着国事,我不禁侧耳倾听,一人说道:“元鼎元年大将军长子卫伉因矫诏罪被削去侯爵,元鼎二年御史大夫张汤被丞相庄青翟以及他手下的三长史陷害,自杀,陛下处死了庄青翟以及三长史,太子太傅赵周继任丞相。”

  霍去病也开始仔细听他们说话,“短短的几年间,朝廷发生了激烈的震荡,死了两个丞相,一个大将,一个御史,分封了三个诸侯王。无论是内朝外朝都出现了很大的人员变动啊!”

  “是啊,要不是霍将军去世得早,兴许就不会发生这么多事情!”

  霍去病身躯一震朝我看来,我的视线也正好看向他,“霍将军去世得早?”霍去病明明就活生生地在我眼前啊!

  我心中像是想到了什么,站起身来,走到那桌面前行了礼问道:“请问各位说现在是什么年份?”

  “元鼎五年啊,你这人真好笑,怎么连现在的年号都弄不清楚!”书生对我的问题嗤之以鼻,正好店家菜送上来了,那几人转头去吃菜都不再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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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4章终成眷属

  我回到座位,对霍去病悄声道:“我们走的时候是元狩六年,陛下的年号六年一改,他们说现在是元鼎五年,莫非时间已经过去了五年?”

  霍去病疑惑道:“恐怕是跟我们进入幽冥界罗睺城有关系,先不要惊动别人我回来了,悄悄找人打听虚实。”

  我点头同意,再无心吃饭,和霍去病出了酒楼,他说道:“赵破奴是我的亲信,我先找他问个明白。”

  我道:“不如你先不要露面,我把赵破奴约出城外与你见面。”

  霍去病点头,“这样也好,你一切小心。”

  我独自前往赵府,霍去病则在城外的十里亭等候,当我报上名字找赵破奴之后,他急匆匆地出府,见到我无比惊讶,“兰姑娘?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道:“赵司马,有人约你在城外相见。”

  赵破奴疑惑道:“是谁要见我?慕兰姑娘,自从霍将军去世后,你就不知所踪,这五年你究竟去了哪里?”

  我道:“你见了自然会知道,请随我来。”

  赵破奴是霍去病的亲信,知道我是霍去病的人,当下不再犹豫,跟着我出城到了十里亭。

  见到霍去病的时候,赵破奴的嘴巴张得大大的,先是愣住,用力眨了眨眼睛,在确定是霍去病无疑后,快步走到霍去病面前行礼,热泪盈眶道:“将军!”

  “赵司马快快请起。”霍去病将他扶了起来,“现在长安城是什么情况?”

  赵破奴理了理思绪,从头说起,原来当日霍去病因为射杀李敢被汉武帝派到朔方去之后,不久就传回消息说他去世了。

  我想也许是当日塞外那场重大的变故,幽皇重临人间,吞噬空间,整个越西的版图都消失了,当时实在是太乱了,.la

  汉武帝对霍去病的死非常悲伤,他将边境五属国的所有汉胡将士全部调来关中,让这数万兵马身着黑色铁甲,排列成阵,从长安一路延伸到茂陵,护送霍去病的灵柩去往墓地。以甲士送葬,此为王礼,大臣本不得使用。

  武帝还将霍去病墓的巨大封土修成了河西祁连山的模样,从祁连山运来巨石块,雕成石人、石马、石兽,堆积在霍去病墓前,以彰其马踏匈奴的赫赫战功。

  霍去病谥封景桓侯,取义“并武与广地”,彰显其克敌服远、英勇作战、扩充疆土之意。

  而朵丽丝带回来的孩子,被卫青误认为是霍去病和我的孩子,取名霍嬗,汉武帝让他袭冠军侯。

  听着赵破奴将这五年的事情娓娓道来,竟然和历史没有丝毫分差!我所知的历史,霍去病死于二十四岁,正是五年前!

  赵破奴道:“将军,你既然没有死,请你回去吧!”

  霍去病沉默,半响,他摇了摇头,说道:“我已经是死去的人了,如何还能回去呢?”

  赵破奴睁大双眼,他跟随霍去病多年,深知霍去病少言敢任,但是没想到他竟然会不再回去长安。

  霍去病官居大司马,封骠骑将军,已经到了人臣的极致,他虽长于倚罗,却从来都不留恋富贵,毕生的心愿是“匈奴不灭,无以为家”,现在匈奴被远驱两千余里,漠南无王庭,天下再没有大的战事了。

  霍去病说道:“赵司马,你见过我的事情,不要对他人说起,从今往后,这世上再没有骠骑将军了。”

  赵破奴身躯一震,泪眼哗地就掉了下来,痛声道:“将军!”

  霍去病拍了下他的肩膀,说道:“你这就回去吧,这应该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保重!”

  赵破奴拜倒在霍去病面前,说道:“末将一生受将军大恩,永世不忘,望将军好自珍重!”

  说完他站了起来,我问道:“朵丽丝可好?”

  赵破奴点头道:“请兰姑娘放心,我已经娶了朵丽丝,必定会好生待她。”

  我感激道:“如此多谢了!”

  望着赵破奴离开的身影,霍去病拥着我,轻声问道:“兰儿,你说你是来自未来的人,你告诉我,两千年后的世界是怎么样的?”

  两千年以后是什么样的?我一下愣住了。

  要说得太多了,大汉持续了四百年亡了,之后三国乱战,群雄并立,又经历了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宋、元、明、清。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时代,终于被辛亥革命推翻。

  之后我们又打跑了小日本,建立了新中国。在那个新的时代里,孩子们都读书,人和人之间是平等的,中国gdp排名世界第二,人民安居乐业。

  千言万语,最终从我嘴里吐出的只有一句话:“两千年以后,山河犹在,国泰民安。”

  “山河犹在,国泰民安,山河犹在,国泰民安……”霍去病喃喃地咀嚼着这句话,他的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柔声说道:“兰儿,我曾和你说过,等赶走了匈奴,天下再没有战争的时候,我就娶你,现在你可愿意嫁我?”

  我拼命点头,霍去病笑道:“你不嫌弃我不做将军了?”

  我不加思索道:“将军也好,平常百姓也罢,你是霍去病,我便嫁你。”

  霍去病道:“那好,我们从此就离开长安,既然人们都说霍去病已经长眠,我便再也不是骠骑将军了,从今往后,我们便去塞外打猎放牧去吧!”

  霍去病是行动派,立刻便带着我动身。离开长安之后,我们在一个女娲庙举行了简单的婚礼。没有喧锣打鼓,没有喧闹人群,只有在神灵见证下的我和他,他和我。

  在喜房内,我穿着大红色的嫁衣,一对红烛下,霍去病柔声道:“兰儿,你终于是我的妻了,今后再也不分开了。”

  他伸手拿下我的玉钗,一头青丝如瀑布般落下,他取来放在案几上的檀木梳,一下一下将我顺滑的发丝梳得又直又亮。为我梳发,这样女人家的琐碎事情,他不但为我而做,并且做得心甘情愿。

  “你为何我这么好?”我伸出手轻轻触着他英气的俊脸。

  “我没办法。”霍去病轻声说道:“我只想把一切都给你,让你永远快乐,永远没有悲伤。”

  “去病…”我情不自禁叫着他的名字。

  霍去病低头在我的耳畔说道:“兰儿,你再叫我一次。”

  “去病…去病…”我一遍遍轻声唤着他的名字,仿佛是这世间最宝贵的事物。

  霍去病伸手解开我的嫁衣,随着衣衫一件件落下,我面前一对雪白的大白兔蹦了出来,我羞涩地想要伸手挡住。他却掌控了那对丰软,贴上来吻住我的唇。

  他兴奋的大手已从被他揉成一团的裙裢边缘探了进去,沿途往上触碰到我腿间柔嫩的娇谷,隔着小裤被他揉压、摩擦。我全身不由自主地紧绷了起来,在他的口中轻叫出声,却也逗得他更加亢奋了。

  他继续揉搓娇谷,一边抱着我转身,将我压住,整个壮躯重重的压上了我。他精壮的上身开始揉压着我面对的一对丰软,揉压得我整个人都快酥软无力。

  他男性雄健的气息整个笼罩了我,他把我圈在双臂中,牢牢地吻住我的唇,堵住我思考的能力,我只感觉到腿间湿得一塌糊涂。

  快忘了呼吸是什么了,渐渐的,热吻氤氲的滋味软化了我的身体、软化了我的脑袋、软化了我的心。

  他似乎也感觉到我的软化,于是放开了我的唇,改而沿着我脖颈细滑的曲线一路往下婉蜒品尝,途中若遇上衣衫阻碍他的前进,便会将衣物解开,拨到一旁。

  他再次重重地压上我的身,抬起我的大腿,将自己硬热亢奋的前端抵住我腿间的潮湿地带,向前缓缓地推了进去。

  “唔!”我忍不住轻呼了出来,伸手挡住自己嘴巴。

  霍去病的大手拉下我的手腕,不让我捂住柔媚的叫声,另一手则捧起我的臀,更迎向自已的进击。

  “兰儿、兰儿,我好喜欢你的叫声,叫给我听……对,就是这样……让我知

  道……不是只有我在享乐……你也是喜欢的……”

  他随着一次又一次的进攻,说出自已心底曾有过的所有的狂野想像,冲到最后受不了时,他的脸整个理进我的颈间,改用两手捧住我的臀,迎向自己硬热的亢奋愈来愈控制不住的冲击,方便自己完整又彻底的侵入我身体的最深处。

  “去病…我爱你…”

  炙热的热焰冲击着我的身体,欢悦的痛楚愈攀愈高,渐渐的我再也承受不了,只觉得整个人都快绷断了。然而,他在我耳边诉说的呢喃爱语,却也让我的心同时处在一种既疯狂又甜蜜的边缘。

  每当我以为自已已经不行的时候,他总是又将我推向更接近天堂的那一方…

  我和霍去病从幽冥界罗睺城出来之后,发现时间已经过去了五年,所有人都以为霍去病已经死了。而因为塞外的这场变故将一切都吞噬了,没有留下丝毫痕迹,所以对于霍去病的死因众说纷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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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5章时空错位

  一说病死,一说是喝了匈奴埋下死牛羊的水,而得了瘟疫致死。就连记录事情事无巨细的司马迁对于霍去病的死因,也是语焉不详。

  经过了这么多的事情,既然已经被认定去世,霍去病也就打算和我就此遁世,塞外打猎放牧,从此过着远离红尘纷扰的生活。

  我们在塞外找到一处水草丰美之地安顿了下来,白天他去打猎,而我则牧马放羊,村子里的人都很善良和蔼,我们终于拥有了我一直向往着的平淡的田园生活。

  “霍大嫂,这是今天我们家那位打的猎物,来给你分分。”村里的一位慈眉善目的农家妇人拿着一只野鸡给我。

  “多谢大娘!这怎么好意思!”我急忙接过猎物。

  “别客气!你们搬来这里之后啊,我们打到了比以前更多的猎物呢!你丈夫真是很厉害的人呢!”

  霍去病善于骑射,打猎更是不在话下,总是带着村民们打到许多猎物,使得村里人人都当他是大英雄。

  我送走大娘之后,翻出霍去病的旧衣服拿去河边清洗,正在洗着,听到一阵马蹄声,我抬头去看,霍去病骑在马背上远远对着我招手,看来今天的收获不错。

  霍去病身着黑色粗布衣裳,平常的打扮却依旧掩盖不住一身的英气,他打马扬鞭朝着我而来,我站起身子,擦了擦手,笑着朝他跑去,“去病!”

  天边一轮红日照着大地,我所爱的人就在眼前朝我而来,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如果一切真的就能这么美好下去。

  我脚下一滑,身体失去平衡,竟然就摔进了河里,河水十分湍急,我一下就被冲出去好几米远,远处的霍去病脸色一变,朝我急速奔来。

  “兰儿!小心!”

  我想抓住点什么,河水太急,什么都抓不住,我心中一急就喝进去一口水,我用力扑腾了几下,突然之间,天空出现一道白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我用手挡住,勉强从指缝中看去,看到四周的景物突然扭曲变形。

  我心中一惊,这样的场面似曾相识,我朝霍去病看去,他离我尚有一段距离。

  不!难道历史又要重演了吗?

  我的泪从眼眶中飞出,我伸开双臂大声喊着:“去病!”

  世界变得扭曲模糊,一瞬间就像是旧电视机一般出现了黑白雪花,朝我奔来的霍去病突然急速往后退去。

  “兰儿!”

  我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的一瞬之间,强光笼罩着天地,景色变得扭曲黑白。

  “去病!去病!”我拼命地唤着他的名字,伸手想要抓住离得越来越远的他。

  “不要!去病!”

  我猛地坐起身来,看到身处在自己的房间,我从扑爬滚打冲到卫生间,镜子里的人——不是慕兰,不是梦中的那个慕兰。

  镜子里的那个人脸色苍白,脸上都是泪痕,这个人是我,我又回到我的世界了,我跌坐在地板上,无法克制汹涌的泪水,这一次我没有忘记他,我清楚记得梦中的一切,可我终究还是离开了那个世界。

  不!不!我重新躺回到床上,求求你,回到西汉,回到有霍去病的时代,我不想要再醒来!从天黑到黑天,无论我怎么努力,都无法再入梦。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像是木偶一般生活着,苦苦思念着两千年前的霍去病,纵然我们之间相隔着两千年,却怎么也无法忘记梦中的他。

  或许这一切真的都只是一个梦,短短一夜的梦,我却在梦中经历了一生。如今梦醒时分,我依旧盼着能够重新回到那个梦中。

  我再次去了茂陵,在我的梦里,霍去病并没有葬在这里,可我依旧觉得这里是能够感觉得到他的地方,能够告诉我,他是真实存在过的人,而不是我的梦而已。

  人生如梦,梦如人生,我早就分不清楚哪个才是真正的人生了。

  有人说时间是良药,或许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时间的确是一剂很好的良药,能够让人忘了伤痛,淡了过去,放下执念。

  可时间也不是能够抚平一切的,有些人有些回忆,纵然是以为已经忘了、淡了、放下了,可在夜深人静,午夜梦回的时候,无意间想起,心中那些记忆又会汹涌而至。

  原来从来都不曾忘了、淡了、放下了。

  梦中的你就像我头顶凝聚的云朵,看似永驻,其实风一吹,你就散了。有时候也像乌云,看似宁静祥和,却在下一秒让我的世界泪雨滂沱。

  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好好活着,坚信还会有相逢的一天。而在那一天到来之前,你我都要好好的,忍受孤独,莫忘初心。

  我用了一年的时间去游学,去了很多地方,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一直走在路上,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相聚离别。或许这就是人生,留也留不住。

  一年的游学生活结束之后,我返回了家乡,继续过着真实的人生。

  这天晚上我正在回家路上,突然发现一滴冰凉落在额上,抬头一看,一滴两滴,继续落在我的脸上。

  周围的人说着,“是初雪!”“下雪了啊!”

  花花在电话里说:“喂喂!你怎么不说话啦!”

  我慌忙回答:“下雪了呢!”

  花花道:“真的?那一会儿该堵车了,你在老地方等我啊!”

  “好的。”

  挂掉电话,我伸手接住一滴雪花,,又是一年冬天,时间过得好快,梦中的他那里是否也像我现在一样有雪呢?

  将视线收回,往前一看,在人群中撇到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那英气的脸庞,那双漆黑的眸子,那微微扬起的嘴唇…我的心像是被重重捶了一下,呆呆望着。

  时间仿佛静止了,在落着初雪的大街上,周围的人群仿佛都和我隔离开来,我的眼中只有那个人。

  他从人群中朝我走来,我手一松,手中拿着的东西摔在了地上,那人伸手接住雪花,在笑着,如同我们分开那日,他对我笑着一般。

  去病,是你吗?

  如果不能回到我的身边,我安慰自己应该停止爱你。如果不能再见到你,我真的想忘了你,忘掉我心中全部的你。努力想将你遗忘,却怎么也忘不了。

  那人朝我走来,却从我面前走过,像是完全没有看到我一般,我中了蛊一般跟在他的身后。

  他走进了一家书店,我快步跟了上去,他在翻看一本书,我拿起一本书假装看着,挪步到了他的身边。我偷偷打量着他,像极了我梦中的那张脸,他究竟是谁?如果是去病,怎么会不认识我?

  那人买下了手中的书,出了书店,我赶紧跟了上去,忽然在人群中失去了他的踪影,我着急得四下张望,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响起,“你在找我吗?”

  我猛然回头,那个和霍去病长了相似的脸的人,笑着问我。

  我直直望着他,说道:“你…记得我吗?”

  那人笑着摇头,“你认错人了。”

  或许真的是认错人了?

  他对我说道:“你想去喝杯咖啡吗?”

  我点头,他指指前面,“走吧!”

  来到咖啡店,我们面对面坐着,那人笑道:“你要是再这么看着我,我真的会很不自在。”

  我没有意识到自己一直紧紧地盯着他,慌忙低头道:“对不起。”

  “你在找朋友吗?”他问道。

  我看着他,现在在灯光下仔细地看,才发现他长得真的很像霍去病,可是仅仅是像而已,他并不是霍去病,我心中一窒,眼泪就要落下。

  他说道:“或许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和电话?”

  我猛地站了起来,说道:“对不起!”接着不理会错愕的他,慌慌张张跑出了咖啡店。

  我真是可笑,思念成空,竟然会把别人看做是霍去病。我们分开有多久了?整整三年了吧,那张脸怎么可以忘记呢?那眉毛,那眼睛,那嘴唇都该是一笔一划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的,怎么可以忘却?

  三年来我做过各种各样的梦,可是再也没有梦到霍去病,没有梦到属于我们的那个梦中。

  这一夜我醉了,喝了很多酒,将三年前的痛苦统统发泄了出来,一个人在家里哭得声嘶力竭。

  去病,告诉我,怎么样我才可以穿过两千年的时光,重新回到你的身边?而你,是否会一直等着我回来?

  塞外许约终成空。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头疼欲裂,接到花花电话,被她一顿臭骂,“说好了在老地方见,你电话也不接,害我一个人等了两个小时,你到底干嘛去了!”

  这才想起来,昨晚的确约了花花,“抱歉!抱歉!”我忙着道歉。

  “你老实说,你是不是又搞不清楚现实和梦了?”

  我沉默不语,作为我的好朋友,花花一直很清楚我被梦境困扰。

  “哎!你怎么还是这样呢?梦终究就是梦啊,你醒来之后还不是要在现实中生活!”

  “花花,我昨晚好像看见他了,可又不是他。”我犹豫着道,因为我实在也不确定为何会看到相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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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6章流逝的你

  “要是那个人真的是现实中的人,我就要阿弥陀佛了!”花花叹气道。

  挂了电话,我揉揉脑袋,或许花花是对的,我的确是分不清楚现实和梦境,或许真的该振作起来了。

  我重新地投入现实生活,努力工作和活着,这样也好,至少我不会觉得那么累,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这天我像往常一样下班后,吃饭散步,然后上了会网,躺下准备休息,困意涌上,我闭上了眼睛,梦就此开始了。

  当我有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身处在一片湖畔,我朝四周望去,满地的芦苇随风摇曳,几只飞鸟划过天际,湛蓝的湖水就像是一颗宝石在阳光的折射下闪耀着夺目的光彩。

  居延海!这里是居延海!我怎么会来这里?

  我从没想过竟然还能回到这里,虽默默祈祝了万万千千回,但我心中其实明白,那全是奢望。

  三年前便离开了霍去病,不管想尽了多少办法,都无法再回到梦里。我做过许多梦,可是那些梦里都没有霍去病。

  我朝着湖边走过去,拔开芦苇,干脆脱了鞋子,慢慢走近湖泊。只是手脚不由自主地发抖,怕见不到霍去病,怕这个梦依旧没有他。

  当整个居延海出现在眼底时,我放缓了步子,第一次和霍去病来到这里时,便觉得这里如同仙境一般美丽。飞鸟,鱼儿,芦苇,湛蓝的湖水,三年来,我终于再次看见了居延海。

  日光透过云层照下来,湖畔立着一个黑袍男子,正微微探身,修长手指伸出,仿佛想握住风。

  我屏着呼吸往前挪了两步,生怕动作一大,眼前的情景便一概不在了。

  他转过头来,风拂过,树上的烟霞起伏成一波红色的海浪。他微微一笑,仍是初见的模样,英气的眉眼,漆黑的发。

  在他转头的一瞬间,天地间再没有其他的色彩,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

  他伸手轻声道:“兰儿,过来。”

  慕兰和霍去病的故事到此就告一段落了。可故事里伤心的人,由痴怨种下的因,却一直掩埋在时光的长河中,静静地等待着。

  两千年后

  七月的藏区已经进入了雨季,喜马拉雅山北,雅鲁藏布江大水滔滔,成了赤褐色。朴薇安大部分时间都倒在车上睡觉,偶尔睁眼,看到的就是远处庞大的绵绵不绝的大山。

  朴薇安今年24岁,是目前炙手可热的电影明星。她的美貌是特殊的,体态极为风流轻盈,肤色略白,有着属于青春特有的红润气色和极光洁紧致的质地,也是叫所有人都羡慕的地方。

  她可以不事打扮,脂粉不施,依旧光彩照人。然而最让人神魂颠倒的,却是她的眼睛,宝石般闪耀的大眼睛。

  黑幽幽的却又奇异地透出蓝蓝的微晕,在不同的光线下,不同的心情下,变幻出或深或浅的色彩。无数男人都迷失在那两团蓝色的宝光里,连命都可以双手捧上来奉送给她。

  她自己也了解它们的魔力,在她谦虚的时候,是尽量不拿这双美目去瞧人的,却总是因此被解释为她矜持傲慢。

  她傲慢和不傲慢的分界,总是没有人分得清。

  这次因为拍戏来到西藏,此去千山万壑,道路极其颠簸。一路奔腾了数百里,车队路过日喀则盆地,众人都因为藏区的美丽而惊叹起来。

  大草原有羊和牦牛,导演要拍摄一户游牧人家,于是大家进帐篷跟女主人讨了酥油茶喝。

  朴薇安受不了酥油茶的味道,便一个人在草地闲逛着,.la朴薇安走过去,说道:“你好啊!”小男孩不懂汉语,没法交流。

  朴薇安想了想,从包里摸出一块巧克力递给小男孩,小男孩不敢接。朴薇安拆开包装,掰开一半,放在自己嘴里,再把另外一半递给小男孩,男孩这才接过吃了,立刻眉开眼笑。

  小男孩对着朴薇安鞠了一躬,递给她一个转经轮。朴薇安接过小男孩送她的转经轮,听说转经轮里面有经文,顺时针每转一圈就相当于念了一遍经文。

  朴薇安不为了念经,倒是想起了桑央嘉措,那个为了爱情失去活佛地位的神秘男子。为了爱情,失去王位,失去一切,值得吗?

  “朴薇安!你在哪里,朴薇安?”一条人影子,一边在大草原上奔跑,一边尖叫。

  朴薇安惊了惊,觑起眼睛细看,不由得蹙了眉。

  朝着她飞奔而来的是个二十来岁的女子,披散着一头黑咖啡色的头发,一张小三角脸,平日里该是颇秀丽的,此刻却变得极其苍白和单薄,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加上在高原上疾跑,大口喘着气。

  是金丽丽,这部电影男一号于斌的助理。于斌是眼下屈指可数的当红电影明星,一直爱慕着朴薇安,他在媒体面前丝毫不掩饰对朴薇安的热爱,两人的绯闻闹得满城风雨。

  朴薇安恼怒,嘴唇抿得薄薄的,转身朝反方向去,不料金丽丽已经眼尖看见了她,狂奔过来。

  “朴薇安小姐,于斌起了高原反应,现在正发着高烧,你去看看他吧!”金丽丽揪住朴薇安的胳膊,声泪俱下道。

  朴薇安慢慢回过头,斜睨着金丽丽道:“你不是他的助理吗?这个节骨眼儿,找我做什么?”

  “他爱你!他发着高烧却一直念着你的名字!”金丽丽含悲带怒地控诉,却紧紧抓住朴薇安不敢放手,“你发发慈悲去看看他吧!”

  朴薇安嗤地一笑,“发发慈悲?那我得先检查我背上有没有长出翅膀,只有天使才有慈悲心,我是普通人,也不过就是动物的一种!”说完甩开金丽丽的手,继续朝前走去。

  金丽丽哭得双肩一耸一耸,朝着朴薇安的背影投去恶毒憎恨的目光。

  走了一会儿后,朴薇安回到营地。女主人已经准备好了晚餐,大家吃饱喝足后就在帐篷歇下了。

  第二天继续赶路,走到仲巴的时候,向导气急败坏地来向导演报告,说因为连日的大雨,通往仲巴的路被冲垮了,完全不能走了。

  洪水断路,藏族司机建议大家走另外一条比较险峻的路,虽然会比较绕路,但是是目前唯一能通行的路了。

  在大家商量后,决定采纳藏族司机的建议。毕竟是藏族同胞,常年在山里跑,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而且拍摄的行程不能耽误,所以就马上启程走另外一条线路。

  可是等到他们赶到后,却起了大雾。山里的雾有一种俗称叫团团雾,就是一团一团的整个区域都被笼罩在大雾里面,完全伸手不见五指。别说开车了,走路都走不了。

  这时候于斌的高原反应依旧没有好转,金丽丽忙得伺候于斌吃药,吸氧。于斌却拒绝,坚持要朴薇安来照顾他。

  在金丽丽声泪俱下的哀求下,在导演苦头婆心地劝说下,朴薇安无奈只好答应。

  有了朴薇安的照顾,于斌身体渐渐好转,烧也退了。这天朴薇安正准备拿氧气瓶给他吸氧,突然于斌对着一直守在一旁的金丽丽说:“你出去下,我有话和薇安讲”。

  金丽丽呆了呆,看了眼朴薇安,转身出了帐篷后却躲在门口偷听两人谈话。

  于斌突然从背后抱住了朴薇安,朴薇安挣扎,于斌死死抱住,他说:“薇安,我就说一句话。”

  朴薇安不再挣扎,想听他说什么。于斌说:“我们结婚吧!”

  朴薇安挣脱开于斌,嗤然一笑,转身走出帐篷。于斌没有追出去,他有点懊悔自己的冒失。

  金丽丽听到于斌对朴薇安的求婚,用手紧紧捂住不断抽动的嘴,热泪从眼眶汹涌而出。

  突然看到朴薇安走了出来,她赶紧迅速躲到一旁,这个恶毒的女人果然没有答应。金丽丽走进帐篷,看到于斌神色黯然地趴在床上,想安慰他,却不知从何说起。

  朴薇安走出营地,正好撞上导演,导演问:“你去哪里?”朴薇安视而不见。

  导演无奈,耸耸肩,大声说:“别走远了,雾大别迷路了!”

  美貌具有征服性的力量,她每一次都证明了这一点。这种力量之惊人,往往连她自己都感到骇异。

  朴薇安不是不知道于斌对她的爱,男人因为她的美貌深陷其中,难道这就是爱?真正的爱情是守护对方,无论过去多少岁月都在身边守护着。这就是她对爱的定义。

  朴薇安胡思乱想地走着,等她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走到了一处裸露的石滩,这里已经没有雾了。

  四周阴森森的,怪石嶙峋,而石滩上到处都是骷髅!人头骨张着黑洞洞的眼睛嘴巴,仿佛在对人笑着。天下着蒙蒙的毛毛雨,更加显得这里阴惨惨的。

  她迷路了!朴薇安现在不敢乱走,怕越走越远。先冷静下来,仔细回想来时的路。就在她专心想着回去的路时候,突然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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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7章黑暗的光

  那种感觉就是有人在狠狠地盯着你,毛骨悚然的恐怖感觉。朴薇安大着胆子抬起头来一看,差点叫出声来,不是不想叫,是完全吓傻了,叫不出声音了。

  在她的面前,至少有五六只狼,正滴着口水看着她。为首一只狼,体型巨大,头顶长着一撮白毛,应该是首领。狼群已经把她当成了它们的猎物。

  狼是有智慧的生物,听说狼会把手搭在人的背上,等到人一回头,狼就一口咬掉人的脖子!反正她也逃不掉了,狼群现在完全是在欣赏她的恐惧,等玩够了,再慢慢吃掉她。

  朴薇安想到自己年纪轻轻,居然会在荒山野岭被狼吃掉。而且尸骨无存,血肉不剩,难道这就是她的命运?

  不能!不能等死!人在绝望的时候,无论是谁都会产生强烈求生的意志!朴薇安摸了摸包,看看有什么能吸引狼群的东西,突然她摸到了之前小男孩送她的转经轮。

  没办法了,现在转经也不知道来不来得及,求佛祖显灵吧!朴薇安拿出转经轮,闭上眼睛,诚心地开始转起来。狼群看到这个女人古怪的动作,慢慢开始围住她。狼首领第一个一步步向朴薇安慢慢走近。

  朴薇安心里一片空明,什么都不想,只是转着经纶。狼首领一步步逼近,完全把她当成了玩弄的玩物。

  突然朴薇安觉得小腿一阵剧痛,狼果然是想慢慢玩弄她,慢慢吃掉她,才没有一口咬在致命的地方。在狼首领咬了第一口之后,剩下的狼群就准备一拥而上了。

  朴薇安闭上眼睛,继续转着转经轮,等死。过了很久,却不见动静。她忍不住睁开眼睛,接下来她看到了一辈子都不敢相信的画面!

  在狼群的中央出现了一个穿着紫红色长袍的高大男人,而所有的狼群都向他跪拜!男人微微一笑,挥了下手,狼群马上就逃命似地散了。

  男人走近朴薇安说道:“这里叫孔雀滩,有狼群出没。这一带又经常起雾,几天都不散,所以时常有迷路的人走到这里被狼群吃掉。你还能走吗?我带你去安全的地方给你疗伤。”

  朴薇安挣扎着站起来,刚站起来就跌倒了。朴薇安的眼泪不争气的掉下来,说:“我的腿是不是废了,我没法走路了。”

  男人走过来看了看薇安的伤口,从身上取出一颗紫色的珠子,浑圆的珠子,没有一点遐丝,透着神秘的光泽。男人拿珠子在朴薇安的腿上轻轻地抹了几下,血立刻就止住了,也不疼了。

  男人皱了皱眉说:“你的腿断了,我只是暂时给你止住了血,必须要马上治疗。我来背你走吧。”在这种情况下,朴薇安没法拒绝,只好爬上了男人的背。

  她的心里有好多疑问,为什么狼群见了他会跪拜?为什么他的珠子那么神奇?男人的背很宽厚温暖,朴薇安在经历了可怕的狼群事件后,再加上腿伤,竟然什么都没问,迷迷糊糊爬在男人身上就睡着了。

  等她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身处在一个山洞里。男人背对着她,在她面前生了一堆火。男人看她醒了,递给她一块干粮,朴薇安饿坏了,狼吞虎咽地就吃完了。

  吃完后才发现男人正笑盈盈地看着自己。脸上一红,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腿已经被绑了上木板接好了。心里一阵感激,红着脸说:“谢谢!”

  朴薇安开始打量眼前这个男人。他拥有仿佛精雕细琢般的脸庞,英挺、秀美的鼻子和樱花般的唇色。他嘴唇的弧角相当完美,似乎随时都带着笑容。

  这种微笑,似乎能让阳光猛地从云层里拨开阴暗,一下子就照射进来,温和而又自若。

  他欣长优雅,穿着一件紫红色的长袍,却又不是常见的藏袍。手上一枚黑金闪闪的蛇头戒指显示着非凡贵气,整个人都带着天生高贵不凡的气息。

  这世上竟然会有这样好看的男人!还好朴薇安想起了现在不是花痴的时候,终于问道:“你是谁?”

  男人说:“我叫修夏。”

  朴薇安继续问:“狼群为什么会怕你?”

  修夏说:“我是夜郎王族的后裔,夜郎国灭亡后,我们剩下的族人就到了西藏的喜马拉雅山继续生活,我们重新建立了国家。我是夜郎国的王,我有夜郎国流传下来的佛珠护体,所以我有神通,一般的野兽都会惧怕我。”

  修夏看了看天,问道:“你的腿可以走吗?现在天色还不晚,我送你回去吧!”朴薇安咬咬嘴唇,不知道为什么有点不舍。但是想到他是王,身居在这大雪山里。而自己是个现代人,他们之间是根本不可能的。

  朴薇安叹口气说:“我好像可以走了。”

  修夏说:“那我们走吧,我扶着你。”

  等到回到营地的时候,雾还没有散,所有的人已经乱成了一团。特别是于斌,因为他冒失的求婚让朴薇安出走失踪。心里想着朴薇安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自己一辈子都无法赎罪,几次要冲出去找朴薇安,全靠金丽丽拦着。

  金丽丽说:“你冷静点,现在雾太大,手机,对讲机都没有信号。朴薇安已经失踪了,你现在出去找她,你再走丢了怎么办!?”

  工作人员纷纷上前劝阻,正闹到不可开交的时候,突然帐篷外传来了朴薇安的声音:“你别闹了,我没事!”

  于斌听到朴薇安的声音,急忙冲出去,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你去哪里了,没事吧?”

  朴薇安说:“我没事,只是遇到了狼群受了伤,是他救了我!”说完指了指身边的修夏。

  于斌本想对修夏道谢,但是看到他居然亲密地扶着朴薇安,而朴薇安几乎半个身子都靠在修夏的怀里。顿时心里无名火气,只是淡淡地对修夏点点头。

  于斌突然看到朴薇安腿上绑着木板,忙问道:“哪里受伤了,是腿吗?我看看!”

  朴薇安说道:“腿上被狼咬了一口,本来以为死定了。结果没事了,奇怪,现在也完全不疼了呢!”

  修夏对朴薇安说道:“我救你也是因果,这里快要下大雪了,这次的暴风雪会连续下五天,你们最好尽快离开这里!”

  朴薇安惊讶地说道:“你怎么知道?”

  修夏淡淡一笑,说道:“你最好相信我的话,赶快离开。”朴薇安望着修夏发呆,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对他充满了信任。

  于斌看到朴薇安居然对一个奇怪的男人看得双眼发直,气呼呼地说道:“你是天气预报吗?你怎么知道就一定会下雪!”

  修夏看了看于斌,摇了摇头,说:“我告诉你们会下暴风雪已经泄露了天机,而你…”

  于斌不屑地说道:“而我怎么样!”

  修夏叹了口气说道:“而你恐怕难逃此劫”。

  在所有人诧异的眼光中,于斌突然冲到了修夏的面前,挥拳就往修夏身上打去。

  朴薇安大喊:“不要!”

  可于斌的拳头并没有落到修夏的身上。修夏的身子如同一根随风飘荡的芦苇,一转一摇,居然鬼魅一般地晃到于斌的左侧去了。

  于斌以前曾经跟朴薇安炫耀自己是空手道黑带四段,所有的武打戏都不用替身,都是自己亲身上场,曾揍得几个武师不敢接他的戏。

  而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一出手竟然连对方的衣袖都没有碰到。此时,于斌动了真怒,眯起来狭长的眼睛,那里面满满都是血腥的杀气。

  这不仅仅是为了朴薇安,更多的是为了自己空手道黑带的荣誉,男人的荣誉不可侵犯!

  在于斌凶猛的攻击下,修夏的脚步转移到了极致,犹如重影交叠一般。于斌一击不中,立刻回手用手肘重重地拐向了在他身侧的修夏。

  坦白说,如果于斌这一击若中,修夏必定会受伤。可惜的是,修夏再次避开了。

  所有人的眼睛不由得都瞪了起来,朴薇安目不转睛地瞧着修夏闪避的动作,一切都如行云流水般流畅。

  修夏仿佛能够预见于斌下一步的动作,并且提前避开一样。修夏再次避开于斌的一拳,说道:“你若是再逼我出手,只怕会吃点苦头了。”于斌并不理会,此时的他犹如一头愤怒的狮子,只想把面前的修夏撕碎。

  修夏摇了摇头,按照卦象的方向走了一个方位,然后他发起了进攻。反击的过程很简单,修夏踏步前方,然后将自己闪躲,扭胯,收腰等一系列动作积累的势能,用简单的一拳往前击去。

  而这个时候,于斌如同早就预计好了这一拳,将自己的前胸生生往这猛然的一拳,迎了上来。

  于斌即使在愤怒,也在依靠自己所有的力量在反击,不留一丝余地。而他,却错了,他怎么都逃不出修夏的算计!修夏的右拳击中了于斌的前胸。

  空气中仿佛出现了看不见的波纹,气压在短瞬之间收缩,被击中的于斌果断地飞了出去,身子重重地跌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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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8章你的国度

  金丽丽一声尖叫,立刻冲上去扶于斌。

  修夏回头望着朴薇安说道:“放心,我没有伤他。记住,马上离开这里!”话还没有说完,人已经飘然在数米开外。

  朴薇安瘸着腿,一拐一拐地想追上去,口中直喊着修夏的名字。可是他的背影却迅速消失在了大雾里。

  金丽丽扶起于斌,于斌捂着胸口,虽然疼痛,却如修夏所说,并无大碍。

  导演向朴薇安走来,问道:“你被狼咬了?我的天啊!赶快让人帮忙处理下伤口”。说罢便招呼工作人员来帮忙。

  于斌站起来扶着朴薇安坐下,看到朴薇安小腿上简易的木板,心疼地说:“这种伤口必须要消炎,护理的办法太简陋了。你把木板拆开,我重新给你包扎固定!”

  朴薇安因为于斌刚才打修夏的事情生他的气,一把推开他。

  于斌其实自己心里更觉得丢脸,没想到自己堂堂的空手道黑带四段居然连对方的身体都没碰到。

  导演见到两人怄气,急忙过来打圆场,叫一个工作人员帮忙。等到把朴薇安腿上的木板拆开,奇迹发生了。

  除了小腿伤口处的裤子破了,皮肤完好无损,一点都没有受伤的痕迹!所有人都跑来看,觉得完全不可思议。

  于斌咳咳两声,说:“你好好休息吧,你受到惊吓了。”朴薇安自己也觉得太神奇了,带着满脑袋的疑惑回了帐篷。

  朴薇安突然想起修夏临走前说过的话,急忙大声喊导演。导演听到朴薇安的叫声进了帐篷来问什么事。朴薇安说:“那个人说会下大雪,我们还是离开这里吧!”

  导演很为难,说:“这么大的雾根本没有办法开车,一不小心掉进山里怎么办?要不问问藏民司机的意见吧!”

  说完转身出了帐篷去找藏民司机,司机拍着胸口保证说:“这个天气是不会下雪的,我从小就在藏区山里跑。再说雾太大,我可不敢开车啊!”

  导演回来转告了司机的话,又给朴薇安讲摄制行程的已经因为洪水断路耽误了好几天了,现在只能等雾散了再走。

  朴薇安又问于斌的意见,于斌因为被修夏揍了一顿,正在气恼中。虽他说救了朴薇安,自己对他却没有任何好感,立刻附和导演的话道:“我们还是跟着大部队吧!”

  朴薇安见所有人都不相信修夏的话,只好转过身去不再说话。

  到了夜里,朴薇安梦到白天遇到的狼群,为首的头上长着白毛的狼首领口中滴着口水恶狠狠地扑向自己,一下子被恶梦惊醒。

  醒来后发现自己满头大汗,擦掉头上的汗,又看着自己腿上不可思议复原的伤口,突然想起那个转经轮,会不会是修夏听到自己在转经轮才出现的呢?

  现在转下试试?有了这个想法后朴薇安立刻开始找转经轮,手伸到口袋,没有找到转经轮,却摸出了修夏的神秘佛珠!

  这下朴薇安更加疑惑了,为什么佛珠在这里?难道是因为修夏把佛珠放在自己的身上,所以自己的伤才复原得这么快吗?

  可这佛珠该怎么还给他呢?帐篷里没有点灯,佛珠自身散发出朦胧的紫色光芒。闻着有一股淡淡的香味,拿在手里感觉很圆润而且有点暖。

  朴薇安捧着佛珠,心里念着修夏,突然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你还好吗?”

  朴薇安吃了一惊,以为有人在偷看她!仔细检查了帐篷,发现并没有任何异状。又传来声音说:“我是修夏。我感觉到你在叫我,佛珠随我多年,有我的气息,所以我可以和你说话。”

  这简直就是现代的通讯器啊!不对,通讯器在深山里可没有信号。朴薇安忙问道:“修夏,你在哪里?”

  修夏说:“我在你们营地附近,你一定要跟我走,不然这次的暴风雪你必死无疑!”

  朴薇安犹豫了一会儿,手里捧着佛珠,想起修夏的脸庞。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他,总觉得他是自己很熟悉的人,而且是可以完全信任和依赖的人。

  坚定了这个信念后,朴薇安对着佛珠说:“我去哪里找你?”

  修夏道:“你把佛珠拿在手里,念着我的名字,出了帐篷朝着西走,你就能见到我了”。

  朴薇安点头答应,穿戴整齐后,手捧着佛珠,出了帐篷。按照修夏的指示,果然没走多远就在茫茫大雾中见到了背手而立的修夏。

  修夏转过身来,微笑着问道:“腿已经完全好了吧!”

  朴薇安看着修夏,刚才那种对修夏感到非常熟悉的感觉变得更加强烈,可自己确定以前真的不认识他。

  朴薇安问道:“他们怎么办?”说完把佛珠递给修夏。

  修夏接过佛珠,说:“他们自有机缘,只是你,不该来西藏。”

  朴薇安奇道:“为什么我不能来这里?”

  修夏一阵沉默,说:“你想想白天遇到的狼群,想想马上就要发生的暴风雪,接下来不知道还会遇到什么,而这一切都是冲着你来的。”

  朴薇安吃了一惊,说道:“我做错了什么吗?”

  修夏摇摇头说:“你跟着我走吧,不出半个小时就要下雪了。”说罢拉着朴薇安走进了大雾中。朴薇安被修夏牵着手,他的手异常的柔软温暖,自己竟然不自觉地就这样被他牵着。

  修夏说:“暴风雪会一连下五天,这五天你就跟着我去我的王国吧!这样才能保护你。至于你的疑问,我国的法王会给你答案。”

  朴薇安奇道:“你的王国?”

  修夏点点头,说:“对,夜郎国!”

  朴薇安跟着修夏向未知的夜郎国走去,一路上问起关于夜郎国的事情。

  修夏说:“夜郎国始建于战国时期,兴于汉朝,是当时西南区最大的王国。国力最鼎盛的时期,周围许多小国都来附属。汉武帝多次招安,都被夜郎国王都拒绝了。”

  “夜郎国一共存在了四百多年,直到后来遇到了一场极大的灾难,夜郎国才灭亡了。但是因为夜郎国历代的王都拥有佛珠,皆有异能,所以世世代代靠着佛珠轮回,一直到现在。”

  朴薇安说:“想不到你们的国家在这个大雪山里存在了千年,这真是历史上的奇迹啊!不,这是全世界的奇迹!”

  修夏笑笑说:“我们亡国的人,算什么奇迹呢。因为那场大灾难,族人几乎都死光了,只剩下几个王族和一些随从千山万水来到西藏,重新建立我们的国家,让我们的族人可以延续下去,我们只想过与世无争的日子罢了!”

  两人边说边走,路越来越难走。修夏倒是如履平地,朴薇安却感到太吃力了,修夏只好扶着她走。朴薇安有点不好意思,但是心里却莫名其妙地窃喜。

  想到自己在外面的世界是大明星,无数人的粉丝。可是这个住在大雪山里的夜郎国,与世无争的王偏偏不认识自己。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多少人的梦中情人,想想都觉得郁闷!他会觉得自己漂亮吗?

  朴薇安一直对自己的外貌很有信心,但是在修夏面前,完全像个初恋的少女一般,一路上尽胡思乱想。

  突然修夏带着笑转过来看了看她,朴薇安这才想起修夏有神通,连狼都向他跪拜,读心术什么的肯定懂的!

  想到这一层,脸刷地就红了,然后说:“哈哈哈,走得好热呢!都出汗了呢,哈哈哈,脸都走红了呢!”

  修夏抿着嘴只是笑,朴薇安觉得更加尴尬了,也不敢胡思乱想了,只好专心赶路。

  两人通过荒原,进入峡谷。峡谷高耸入云,地势也变得十分陡峭,两侧石壁刻着巨大惊人的神佛,不知道是否为了阻止外人,佛像面目都狰狞险恶,看着十分可怖。

  山径旋转而上,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突然拐过一个大弯来,便远远看见一片金碧辉煌的建筑群,殿宇重叠,楼阁灿烂,仿佛是另外一座布达拉宫,但是比起布达拉宫要辉煌十倍!

  “这里就是夜郎国?”朴薇安惊讶地问道,她也算是见过不少大场面的人,但是看到眼前的情景,觉得以前见到的完全都是小儿科了。

  修夏说:“跟我来,到我的王宫去。”

  一路上见到不少居民,家家户户门不闭户,见到修夏全部都下跪跪拜,搞得朴薇安十分不自在,但是修夏好像从小就完全接受了这种理所当然的跪拜。

  朴薇安向高处眺望,山下是明艳光大的土地,良田金翠,屋舍稠密,最远处的小山上,有一座远远就能看见的绮丽宫殿。

  朴薇安想,那一定就是要去的地方了。一路跟在修夏的后面,因为路上人们的朝拜,朴薇安不敢和修夏同行,所以就默默跟在后面。

  到了修夏的宫殿后,自然不用讲,金碧辉煌,奢华无比。突然,朴薇安心里竟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这是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修夏,他结婚了吗?有王后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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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9章痛的记忆

  修夏转过身来,握着朴薇安的手说:“.la”朴薇安不自觉地抿嘴笑了,自己也不知道在期待什么。修夏的目光很温柔,让人情不自禁地陷入他那双黑不见底的眼眸里。

  就在两个人握着手对视的时候,突兀地插进来一个女人的声音:“王!”

  修夏放开朴薇安的手,转过身去,淡淡地说:“大祭司你来了。”

  朴薇安打量这位大祭师,不仅吸了一口冷气。她穿着异族的服装,并不同于藏装。她头上戴满了饰品,手里持了一根蛇头的金色长杖。

  她绝对是属于高贵冷艳的美女,一双细长的丹凤眼,面带桃花,红艳的嘴唇。而她手里的蛇头金色场长杖正是显示了她尊贵的身份。朴薇安知道在宗教国家,大祭师的身份仅仅次于王。

  大祭司说道:“王,我感应到您的佛珠曾经离开您的身边。您要知道,我们夜郎国的古老预言:佛珠离身,必有大祸!”

  修夏淡淡说:“我是为了救这位姑娘的性命,才暂时把佛珠放在她的身上。”

  大祭司接着说:“王,您怎么能带外人到我国来。这些年我们避居在此,不就是不问世事,不与外界来往吗?”

  修夏挥挥手说:“是法王告诉我,她与我有未了的因缘,我必须要了结这段因缘才能继续轮回。”

  大祭司恨恨地看了朴薇安一下,朴薇安被她狠毒的眼神吓了一跳,尴尬地说:“佛珠我已经还给王了,请不要怪王了。”

  大祭司说:“属下不敢!”说完转身就走了。

  朴薇安舒了一口气,说:“她好像很在乎你啊!”

  修夏微微一笑说:“没关系,你不要放在心上,她也是为了我的国家。她叫天瞳,是我夜郎国世袭的大祭师。她有很高强的法力,一直保护着我的子民,所以我一直很敬重她。”

  修夏说:“走吧,我带你去看看我的王国。”走出宫殿,本来朴薇安以为别人会认为她是异族,但是发现并没有人另眼看她。

  修夏带着她走在辽阔的石庭,正前是一座座拔地凌空而且的大殿。

  大殿鎏金铜瓦琉璃墙,飞檐如凤,直指蓝天,殿前一列盘龙黑柱,好比千年参天的巨木。大殿之后,起起落落,重重叠叠,还有更高,更远,数也数不清的楼台殿阁,其恢宏,俊丽,巍峨,简直到了惊心动魄的地步!

  在雕着莲花的九级白玉石阶,一位老僧顺着玉阶走到两人面前,先是向修夏行礼,然后转向朴薇安,说道:“法王有请贵客!”

  朴薇安看着修夏,修夏皱了皱眉,说:“那就请上师带路吧!”

  老僧说:“王请留步,法王只见这位贵客。”

  朴薇安望向修夏,踌躇不前。修夏安慰她说:“没事,你去吧,我在这里等你。”朴薇安点点头,随老僧去了。

  朴薇安跟着老僧,一路上也不敢说话。老僧顷刻便把朴薇安领进一个深曲的红石回廊,路过一片绿叶金花的菩提林。

  突然一阵风吹来,金色的花瓣落到朴薇安的身上,朴薇安伸手拍掉。抬头看,却发现花瓣竟然不能落到老僧身上,正在惊奇,人已经踏入一座深暗的大厅。

  大厅黑色的四壁,绘着金盘龙,却有阳光从五彩玻璃处射下,照见整个地面全是玛瑙,晶莹夺目,两旁一字排开的护法长老,手持各种法器,高大魁梧。大厅深处有一个金雕玉砌的狮子宝座,坐在正上方的正是传说中的夜郎国法王。

  法王身着黑色的袈裟,在狮子宝座上端坐,更见得那股昂藏的威严,让人不寒而栗。朴薇安不知道这里的礼节,于是按照现代的礼数,给法王深深鞠了一躬。

  法王点点头,说:“我国数百年来你是第一个来的外来人,是贵客。”

  薇安颔首答道:“因为遇到危险,得到王相助,所以才来打扰,请见谅。”

  法王道:“你可知为何王会救你?”法王突然提出的问题,让朴薇安一怔,是啊,为什么修夏要数次救自己呢?两人之前并不认识,如果说第一次救了被狼群围困的她是巧合,那么第二次的暴风雪呢?于是茫然地摇摇头。

  法王说:“你们前世有一段未了的因缘。如果不能了结这段缘,王便不能再轮回,夜郎国也就灭亡了,所以我请你过来,希望你能了结这段缘。”

  朴薇安问:“我应该怎么做呢?”

  法王看着朴薇安,沉默了许久,说:“我夜郎国虽是小国,千年前就灭亡了,剩下的遗民避世到这大雪山里,一直与世无争。但是如果王不能再轮回,那么夜郎国就真正地灭亡了,所以……”

  朴薇安好奇问:“所以?”

  法王说:“你是否愿意为王牺牲?只有你死了,你们的因缘才能了结。”

  朴薇安怎么也没想到法王要的是她的命,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为了一个认识两天的男人去死,就是为了延续他们的族人?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

  法王叹了口气,道:“我修禅百年,一切都是为了王,为了夜郎国。但冥冥中自有天数,我就算有再高的法力也不能强求天命。如果夜郎国到这一代真的该灭亡了,那也是天意如此。”

  朴薇安正想答话,却见法王双手结金刚印,对着朴薇安大喝一声:“洽!”

  朴薇安突然觉得头上怪怪的,于是仰头瞧去,什么都没有瞧见呢,便感觉一道黑光从天垂落到自己的头上。

  紧接着,一股磅礴的意识便冲击到了朴薇安的脑海里,轰得一声,朴薇安便感觉自己的脑袋在那一瞬间就爆炸了,一句话都没有说,眼前一黑,人便往后倒去。

  昏迷之后,便是永恒的黑暗吗?非也。人生如梦,梦如人生。在昏迷的那一刹那,一阵磅礴宏大的意识,便在朴薇安的意识之海中爆发开来。

  黄昏时分,太阳落下,一场战争刚刚结束,空气中弥漫着鲜血的味道。一位将军满身带血急匆匆地冲进一座黑色大殿。大殿中端坐在宝座上的便是当今的夜郎王修宁。

  只见他低着头,十根指头插在自己的头发里,仿佛正陷入深深的苦恼中。将军冲进大殿见到修宁立刻跪下,脸上带着深深的悲戚说道:“王,我们快守不住了!汉军不出五日便会兵临城下!”

  修宁从宝座上走下来,急忙把将军扶起,问道:“我们还有多少将士?”

  将军咬咬牙说:“加上王的亲兵,也不过两千人!汉朝派来的陈立实在是老奸巨猾,善于布阵,汉军来势汹汹,我无数将士子民都被屠杀了!而之前跟我国联盟的那些小国见形势不对,都纷纷倒戈投降了!”

  修宁点点头说:“将军辛苦了,先将城里的老儒伤兵从密道悄悄送出城去。剩下的两千将士就由我亲自带领,死守夜郎城!”

  将军的血顺着脸颊留下,但他并没有伸手去擦。他再次下跪,拔出宝剑横放在手中,低着头道:“属下愿意跟随王!永不相叛!”

  修宁伸出双手把将军扶起来,说道:“你现在就去安排撤退的事情,莫要张扬被汉军发现,可记住了?”

  将军道:“领命!”说罢转身离去。

  空荡荡的大殿里只剩下修宁一个人,昔日不可一世的夜郎国难道就要葬送在他的手里吗?向汉朝宣战难道终究是错了?

  这时大殿中轻轻传来一个声音,“王!”

  修宁没有转头,依旧陷入在复杂的情绪中。从修宁的身后慢慢走近一人。她身着紫色的衣饰,上面镶有繁复华美的金色花纹,浅绣桃花,款式雅致,绣纹精美绝伦。

  只见她身材高挑纤细,一头青丝挽成高高的美人髻,前额佩戴着一串精美的额饰。衣领微微敞开,露出曲线优美白皙修长的脖子,一身紫衣更衬得肌肤如雪,漆黑的眸子深不见底,让人觉得好一个绝美又不失温婉的女子。

  “紫月,你说我究竟是不是做错了?”修宁问道。这女子便是夜郎国大祭师紫月,身怀高强的法力,担负着守护王族的重任。

  紫月摇摇头,轻声说:“王没有错,只是输在天运。”

  “天运!”修宁哈哈大笑:“难道我夜郎国气数已尽?”

  紫月道:“陈立得知王有佛珠,有大神通。这厮不知从哪里寻来了五件宝珠,克制住了佛珠,所以王才会败。”她顿了顿,说道:“属下愿意为王盗取那五件宝珠,守护我夜郎国!”

  修宁吃了一惊,转过身来看着紫月,半响他说道:“你可知道那陈立是出了名的好色之徒?如果你有什么不测,我……”。

  紫月坚定地说道:“为了夜郎国,为了王的子民……更是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做。”

  修宁伸手握住紫月的手,说道:“我知道你的心意,我早就想立你为后,只是没想到这场战争来得这样快!”

  紫月摇摇头轻声说道:“王有这份心意就足够了,我这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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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0章千年往事

  此时汉军帅帐内,陈立和数名大将正拥着美女饮酒作乐。这次夜郎国联合了下属的五个附属国,又胁迫了周边二十多个邑县一起反叛汉朝,汉成帝派他出征。这场仗刚打起来时,汉军节节败退。

  精通法术的他看出了端倪,派出密探到夜郎国打探,才得知原来夜郎王有一颗神秘的佛珠,有大神通,刀枪不入。他派人寻遍天下终于找到相生相克的风火雷水土五颗宝珠克制住了夜郎王的佛珠,这才把夜郎王打得大败。

  不出五日大军便可直达夜郎城下,到时候一定生擒了夜郎王修宁这个小子!想到得意处,不禁地哈哈大笑,帐内一片春色。

  紫月单人一骑快马到了汉军营地,此时的她换了一身黑色的夜行衣,紧贴的修身衣服更加显得她身材玲珑凸翘。刚把马藏好,就看到几个士兵押送着一队被俘虏的人群走过。

  紫月带上面纱,悄悄尾随其后。进了汉军大营,俘虏们即将被安排到一座巨大的牢笼里,等着被杀或者被卖。趁此时紫月离开人群,悄无声息地往正中央的帅营潜去。

  帅营内一个将领向陈立敬酒道:“将军这次可是立了不世奇功,把那个嚣张的夜郎王打得落花流水,五天后直接灭了他夜郎国!到时候回到汉朝,还不加官进爵,哈哈哈!”

  陈立大笑道:“到时候当然也少不了诸位的好处!”正说到得意处,陈立突然大叫一声,只见身上的五颗宝珠突然离身飞去。

  众人惊慌失措,就在此时,看到帐篷的顶部陡然出现一个一身黑衣的女人,她手中握着一颗拳头大小黑色的石头,而那五颗宝石便被吸附在上面。

  帐篷里的人乱作一团,纷纷摸出各种暗器向女子身上招呼。那女子身形犹如鬼魅一般,身体舞动得眼花缭乱,在帐篷顶上如履平地。

  那些暗器如同箭般射出,竟然没有一件打到她的身上。陈立倒是个狠角色,关键时刻十分冷静,一直站在一旁蓄势待发。

  突然,陈立伸出肉掌向女子身上拍去!似乎感受到了危险,女子在半空一顿,生生避开了这一掌,却被逼得落下帐篷。

  众人见女子落地,以为机会来了,纷纷持着武器冲上去。那女子却不惊慌,从袖子里射出一道红光,只见四周传来一阵阵大叫,众人纷纷中招倒地。

  仔细一看,那道红光竟然是条食指长的小蛇。这蛇周身血红色,头顶上长着鸡冠,被蛇咬过的人不出一分钟便没了气息。

  陈立不怒反笑:“想不到来的竟然是美貌名震天下的夜郎国大祭师!把你的面纱摘下,也让我等凡人见识见识!”紫月宝珠得手,哪肯停留,化作一道黑线,便朝帐篷外飞射过去。

  陈立大叫道:“哪里走!”说罢,双手在空中一挥,凭空多了一件招魂幡。这黑色的招魂幡,呈三角形,上面绣着各种恐怖的脸,仿佛无数亡灵被封印在里面。

  只见陈立一晃招魂幡,那上面便多出一团黑气,把紫月笼罩在其中。黑气中发出声声恐怖的尖叫,出现一张张鬼脸。紫月一声口哨,唤回鸡冠蛇。

  陈立一边舞动招魂幡一边大笑道:“美人儿,这招魂幡里面有多年来被我杀掉的无数敌手,都被我剥离了魂魄,封印在这招魂幡里。我可舍不得杀掉你,你还是交出宝珠,我就让你做我的随军夫人,如何?”

  紫月并不答话,双手结印对着无数鬼脸拍去,只见鬼脸触到紫月的双手便变成了一阵阵白烟。鸡冠蛇对活人致命,对这些鬼物却无奈,只能立在紫月身边充当护法。

  陈立见紫月越战越猛,便手持招魂幡,照着紫月迎头劈来!紫月伸出双手与陈立对拼了一掌,立刻倒退数步,吐出一口鲜血。此时鸡冠蛇瞄准机会,向陈立飞射过去,陈立伸手便掐住了鸡冠蛇的七寸,鸡冠蛇一阵扭动,全身变软,开始萎缩。

  紫月见此机会,迅速从袖子中射出一道丝线,踏地而起连飞过几个帐篷,瞬间不见了踪影。陈立大怒道:“给我追!”

  紫月逃到马儿的藏身处,刚翻身上马,又吐出一口鲜血,不作多想立刻策马往夜郎国飞奔而去。紫月受伤极重,心中血气翻涌,全靠多年的修行压制住内伤。

  从她出发盗珠到得手赶回夜郎国已经是第三天了。这三天修宁不吃不喝一直在大殿门口等待紫月,随从们也不敢多话,此时人心惶惶,不少宫人都悄悄收拾包袱逃跑了。

  就在此时,修宁眼前出现一抹黑色,他全身一阵激灵,终于看到了紫月!等到紫月策马飞奔到达宫殿前,便翻身堕下马来。修宁冲上前去,抱住落地的紫月。

  紫月缓缓说道:“属下幸不辱命,终于盗回五颗宝珠!”说罢,从贴身的衣服里把宝珠取出交给修宁。修宁的眼睛射出深刻的感情,紧紧抱住紫月。

  突然紫月一阵咳嗽,一连吐出好几口鲜血。修宁大惊道:“你受伤了!”

  紫月苦笑:“陈立果然乃汉朝猛将,名不虚传,我受了重伤,恐怕撑不过今天了!”

  修宁大叫:“不!”此时修宁的眼泪一颗颗掉在了紫月的脸上。

  紫月伸出双手,接住修宁滴在她脸上这颗晶莹的泪珠,说:“王,您知道吗?这颗眼泪对我来说比世上任何的珍珠都要珍贵,我想用一只白玉金樽把它收藏起来。”

  但泪珠却已经慢慢渗开,慢慢地消失了,只是它已经渗进了紫月的皮肤,与她的生命和灵魂结成了一体。

  紫月握着修宁的手说:“修宁,我只求你一件事。”

  这是紫月第一次直呼他的名字,修宁忙说:“你说什么我都答应!”

  紫月挣扎着说:“我夜郎国大势已去,再无力对抗汉朝,王不要死守夜郎城,你活着靠佛珠轮回才能保护剩下的族人啊!”

  修宁本就心灰意冷,听到紫月这么说,连声答应。

  紫月又说:“这五颗宝珠不可放在一起,你派人分别送到我夜郎国在中原秘密修建的四座神殿中去。这颗风珠,你就留在身边做个念想吧!”

  修宁低泣道:“我以夜郎王的名义向你发誓,今生不能立你为后,来世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去找到你。”

  紫月眼中一片深情望着修宁,低声唱道:“人生百年,镜花水月。红尘繁华,瞬即变迁,缠绵难久远,纵使高处不胜寒,也应胜人间…”

  紫月死后,修宁按照紫月的遗愿将四颗宝珠分别送出。烧了夜郎城,带着剩下的族人前往遥远的喜马拉雅山,从此避世不出。而存在了四百年的夜郎国一夜之间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白驹过隙,沧海桑田,夜郎王靠着佛珠一代代轮回守护着重建在大雪山里的夜郎国,两千年过去了。

  荒凉的,寂寞的呼喊在朴薇安的耳边回荡不休,它仿佛是修宁的声音,又仿佛是别人在她的耳边低声呓语。

  接着朴薇安看到一阵白光笼罩着自己,她感到自己的意识在一瞬间炸裂开来,将整个疯狂颠倒的空间陡然笼罩住,所有的意识全部都在疯狂旋转,最后被碾碎。

  紫月死了,却化作了另外一个人,就是自己,朴薇安。她静静地浮立在虚空中,瞧见无数光芒从混沌震荡的空间中遁入黑暗。

  朴薇安将目光朝远方望去,瞧见千年前紫月守护的夜郎城大火滔天,整座城池在熊熊燃烧,无数夜郎国的子民被汉军屠杀。她看到修宁悲戚的脸庞,想伸手抓住修宁。

  突然所有的一切都泯入黑暗,无数破碎的意识开始充斥着朴薇安的脑海,无数悲欢离合,生离死别,痛苦挣扎。

  自己仿佛经历过无数生死轮回,无数次的人生。朴薇安在轮回之海中孤独地游泳,却永远都到不了彼岸,也找不到修宁。

  彼岸就在前方,与朴薇安只差一步一遥,然而它又远在天边,让朴薇安永远都无法触及。

  所有的悲凉,难过和痛苦挣扎都聚集在朴薇安的心头,这些情绪让朴薇安仿佛又成为了千年前那个誓死守护修宁的紫月。

  过了很久,记忆像潮水一样地退去,沙滩上只残留着一些湿痕。朴薇安某一刻感觉自己又拥有了滔天的法力,是可以保护夜郎大祭师紫月。

  而下一刻,朴薇安竟然睁开了眼睛,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是呆呆地瞧着面前这位高深莫测的法王。

  法王轻声叹口气道:“千年前你为守护王而死,王对你许下了诺言,种下了因。而王一直都没有实现他的诺言,导致今生不能再轮回,这就是果。”

  法王平静地对朴薇安说:“你想起来了么?紫月?”

  紫月是谁?我是谁?

  朴薇安皱着眉头,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这个问题的答案。紫月就是自己,而自己就是紫月。

  朴薇安的意识在渐渐恢复,耳边传来法王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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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1章不祥预感

  “你今生可愿意守护王,让他继续轮回?守护我夜郎让我们的子民延续?”

  朴薇安依旧沉默不语,她的脑海全是刚才的意识,这些千年前的意识仿佛要把她的脑袋挤爆,让她无法思考。

  法王挥挥手,说道:“带她下去吧!”一直伫立在旁边的老僧对法王双手合十施礼,将像木偶般的朴薇安领了出去。

  出了回廊就见到在那里等待的修夏。修夏见到朴薇安立刻走了过去,轻声问道:“法王对你说了什么?”

  朴薇安缓缓地抬起头,满脸尽是泪痕,一时竟然不知道从何说起。

  修夏一惊,轻轻将朴薇安拥入怀中,安慰道:“法王是不是说要你死了,我才能轮回?”朴薇安点点头。

  修夏叹口气,放开朴薇安,说道:“我不会让你死的,你是无辜的。在遇到你之前我也想过要不要这么自私,可是遇到你之后我改变了我的想法。前世的事情都已经是过往云烟了,夜郎年前就灭亡了。现在就算我不能轮回,没有王…”

  他停顿了一下,说:“还有大祭师在,她能够担当起保护遗民的责任。所以你不用牺牲。等暴风雪停了,我就送你回去。”朴薇安叹口气,不再说话。

  夜里朴薇安在修夏安排的宫殿里休息,翻来覆去,夜不能寐。想来想去,决定出去走走,好好思考应该怎么办。

  而且她也很担心摄制组的人遇到暴风雪到底怎么样了。她拿出手机,想给他们打个电话问问情况,可惜手机依旧没有信号。朴薇安叹口气,希望佛祖保佑,他们都没事吧!

  朴薇安走出宫殿,在这个偌大的古代遗国漫步。因为想着心事,所以不辨方向,胡乱走着,信步来到一座黑色的大屋前。屋前两侧立着一排造型各异的女神形象,姿态撩人,却又不失尊贵,让人面红耳赤。

  朴薇安刚想离去,突然大屋的门自动打开了,里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道:“进来吧!”朴薇安听出是大祭师天瞳的声音。

  本来不愿意见这个高贵冷艳的女人,但是既然被她邀请了,朴薇安只好硬着头皮走进去了。

  这里陈设和夜郎的风格完全不一样,其他的宫殿都是金碧辉煌。而这间屋子虽然很宽敞,但是摆设却很简单。

  正中摆放着一张桌子,几个架子上面放满了各种法器。墙上简单地挂着几幅画,画里描绘的是一些古代的事迹。朴薇安大概看了一下,估计应该是讲古代夜郎国故事的画作。

  天瞳先开口了:“请坐。”朴薇安诺诺坐下,她心里始终对这个大祭师有点害怕,不知道是因为她惊为天人的美艳还是她大祭师的身份。

  朴薇安说道:“你好大祭师。”

  天瞳点点头说:“今天法王召见你了吧?”

  朴薇安答:“是。”

  天瞳继续说道:“我夜郎国在千年,全盛时期所有西南的小国家都附属我国,那时我们的国家比中原还要富饶,人民过着幸福的日子。”

  天瞳继续沉迷在千年前的往事中,慢慢说道:“我们的王都是有异能的,可以生生世世轮回,所以夜郎永远不会灭。而我们大祭师是世袭的,每一个大祭师都有神秘高强的法力,可以保护我们的国家子民,所以我们才能够面对强大的汉朝军队的时候立于不败之地。”

  突然天瞳眼色暗淡下来,继续说道:“如果不是那一场大灾难!我们的国家灭亡了,我们的战士全部战死,我们的子民被汉朝军队杀光。倘若不是大祭师保护王逃走,我们夜郎国就真的消失在历史里了。”

  薇安这是第一次听天瞳说夜郎国的历史,虽然她已经不记得这个遗失在遥远的历史长河中的古国。但是听到天瞳讲起这些往事,想起紫月,心里突然觉得很难过。

  想到天瞳身为夜郎国祭师为了保护这个避世在雪山里的子民,身上不知承担了多大的压力。所以天瞳才会对王拿佛珠救她性命的事情,耿耿于怀吧!

  正想着,天瞳突然一改刚才黯然的神色,正色道:“你可知道你犯了大错!”

  朴薇安吃了一惊,完全摸不着头脑。

  天瞳厉声说道:“我们夜郎第一代王得到佛珠起就流传一个古老的传说:佛珠离身,必有大祸!如今王把佛珠给了你,虽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是你已经闯下了大祸!”

  朴薇安头都大了,说道:“可是我只是带在身边一天而已,并没有做过什么啊!”

  天瞳说道:“我们的传说是不会有错的,为了避免这场大祸,我送你一件法器,你带在身上,希望可以渡过这场劫难。”

  朴薇安想起进入西藏后的经历,差点被狼群吃掉的恐怖,天降暴雪。而修夏也说过她不该来西藏。

  当下不敢推辞,只好答应。天瞳进入后间,双手捧出一个小巧精致的盒子,上面镶满了玛瑙宝石,一看就是有年头的非凡之物。

  朴薇安知道这肯定是非常贵重的东西,且不说盒子里是什么,光是这个盒子,拿到外面去也是价格不菲。本来想拒绝这贵重的东西,但是事情和修夏有关系,事关重大,朴薇安只好接过。

  天瞳说道:“盒子你必须随身携带,绝对不能告诉别人,连王也不可以。”

  朴薇安惊讶问道:“连修夏也不行吗?”

  天瞳瞪了她一眼,厉声说道:“绝对不可以!因为盒子里有法器,如果一旦泄露就不能保护王了!”

  天瞳举起手里的金色蛇头手杖,对着朴薇安开始咏诵起来。一种类似于梵唱和咏叹调的空灵之音不知从何处传来。

  这声音仿佛运用了不同的发音手法,包括真言,咒文,以及空灵梵唱,让人听在耳中,便觉得有一种飘飘欲仙,灵魂脱体的虚幻之感。接着朴薇安感觉到一股庞大的气息从身边掠过,顿时脑袋一阵清凉,异香扑鼻。

  过了半刻钟,天瞳结束了这神秘的施法,说道:“我已经给你下了一道屏障,没有人能知道你有这个宝物,连法王和王也感应不到。所以你安心一直带在身边就好了!”

  朴薇安点点头,天瞳说:“好了,你出去吧。”

  朴薇安道别后把盒子小心收好,转身离去,却没有看到天瞳嘴边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第二天一早,修夏就来敲朴薇安的门,问道:“睡得好吗?”

  朴薇安不敢告诉他昨晚遇到天瞳的事情,答道:“很好呢!”

  修夏说道:“我带你去认识一个朋友。”

  朴薇安好奇问道:“是什么样的人?”

  修夏微笑说道:“去了你就知道了。不过她脾气嘛有点暴躁,但却是个好人,你不用担心。”

  两人出了宫殿,往雪山走去。朴薇安说道:“修夏,你对外面的世界了解有多少呢”

  修夏答道:“我从来不去外面的世界,所以对外界一无所知。”

  朴薇安说道:“你知道吗?我在这个雪山里,突然想起了一个故事,你想听吗?”

  修夏微微一笑,说道:“反正还有一段路程,你就说说看吧。”

  朴薇安问道:“你知道拉普兰德吗?”

  修夏摇头,回答:“不知道。”

  朴薇安接着说道:“我小时候很孤独,很喜欢看书。我看过一本书,叫。女王所在的地方就叫拉普兰德,那是在欧洲芬兰的一个地方。那里也是雪山,和这里一样。”

  修夏奇道:“那个女王也和我一样是住在雪山里的王吗?”

  薇安点头说道:“对啊!传说地狱的魔王做了一面可以控制人心的镜子,他想用这个镜子统治这个世界。但是被天使识破了他的诡计,把镜子打碎了。”

  “镜子变成无数的小碎片后散落到了人间。这些碎片掉进了人的眼睛里,只要有人的眼睛里掉进了碎片就会变得分不清楚美丑,不辨是非。”

  “有一天雪之女王乘坐着她的马车路过小镇,见到了一个叫加伊的小男孩,正好加伊的眼睛里就掉进了碎片。女王打开马车的门,邀请加伊上车,加伊因为眼睛里有了碎片就上了车,跟着女王到了拉普兰德。”

  “到了拉普兰德之后因为太冷了,加伊冻得全身发抖,嘴唇都变成了紫色。雪之女王就吻了加伊的嘴唇,加伊立刻就觉得不冷了。女王说,不能再吻你了,如果我再吻你,你就会冻死。”

  “女王问加伊,你为什么要跟我来拉普兰德?加伊鼓起勇气回答,因为…爱你”

  修夏转过头,呆呆地看着朴薇安。不知道是听了这个跟他一样住在雪山的王的故事,还是因为朴薇安这样单纯的表白。

  两人正在沉默,突然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一阵尖锐的笑声:“羞羞羞!”

  朴薇安发现声音是从天上传下来的,于是便抬头往上看,只见一位白衣飘飘仙女似的女子骑着一只白色的三足鸟,正在天上盘旋打趣地看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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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2章尽头的我

  修夏说道:“射姑仙子我来看你了!”

  那射姑仙子拍拍那三足鸟的头,鸟儿便乖乖地飞下。射姑仙子踏雪上前,眼前的画面就跟古代的神仙一般。朴薇安完全看呆了,自从到了西藏,见识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眼前这一幕还是相当震撼!

  这射姑仙子看起来年纪不过30来岁,步履轻盈,一身白苗族的打扮。朴薇安低声问修夏:“她是你姑姑吗?好漂亮!”修夏含笑不语。

  射姑仙子走上前来对着修夏说道:“你小子,这么久也不来看我。这次来还带个漂亮小姑娘。我年纪大了,耳朵不好了,也没有听到什么亲亲嘴,我爱你的话。”

  朴薇安的脸都红到脖子根了,低头说道:“阿姨您好!”

  射姑仙子打量了朴薇安一番说道:“你倒是真是个美人胚子,不过比起我当年还是差远了,哈哈!”

  修夏说道:“法王告知最近出现天兆,我国怕是会出什么乱子。”

  射姑仙子跺跺脚,说道:“谁叫你提他来着!我这辈子也不愿见到他!”修夏禁声不敢再言语。

  射姑仙子拉起朴薇安的手说道:“走,进我的屋里去吧,这里冷。”

  朴薇安看了眼修夏,射姑仙子笑道:“你放心,让这小子也跟着来吧!”

  朴薇安感到很好奇,所有的人都对修夏很尊敬,为何这位射姑仙子偏偏把修夏当成小孩子一般,不知道她究竟是什么身份呢?

  射姑仙子的屋子在前面不远的草地处,小小的瓦屋,门前立着一个大水车,好惬意的光景!

  进屋后,射姑仙子端出茶水,说道:“我就不爱喝酥油茶,所以经常叫下山去的人给我带茶叶。”朴薇安接过茶水道谢。

  射姑仙子说道:“你这姑娘看着招人喜欢,也难怪这些年修夏从未带人来过。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朴薇安答道:“我叫朴薇安。”射姑仙子默念了一遍,突然沉思起来。

  朴薇安看修夏,修夏也不说话,只好闷着。

  半响,射姑仙子叹气道:“算了,天命不可违。我当年也是看破红尘,才避世在此。”

  朴薇安奇道:“您也是夜郎人吗?”

  射姑仙子笑道:“我不是夜郎人。我法号叫射姑仙子,原籍在贵州,我是白苗人。我从小养蛊,村里的人都说我是百年不遇的奇才。”

  “我仗着自己一身的本事,到处寻人挑战,打败了苗寨三十六洞所有的蛊主,以为从此天下无敌。我最厉害的蛊是金蚕蛊,是用罐子加上秘药将金蚕和其他最厉害的的蛊密封让他们互斗,埋在地底,十年之后,挖出罐子,金蚕蛊也就成了!”

  朴薇安听着射姑仙子侃侃而言这些恐怖的毒物,心里有点发毛,但是又不敢表现出来。修夏悄悄握了握朴薇安的手,安慰她不必害怕,朴薇安才稍微定下神来。

  射姑仙子突然叹口气说道:“若不是听说在喜马拉雅山深处,有一个古代遗国,是千年前夜郎国留下的遗民。他们有一位法王,据说法力深不可测。”

  “我那时候年轻气盛,想找他比试一番,才千里迢迢来到了这雪山,找了一个月终于找到了夜郎国,但是法王居然不肯跟我比试!”

  射姑仙子恨恨地继续说道:“他不肯跟我比,我就非要缠着他比。就这么天天坐着我的鸟儿飞进他的宫殿找他比试,缠了他三个月,他终于答应和我比试了。”

  “可是他的条件是,如果我输了,就再不能找人比试了,说我性子太急,终会遇到高人被打败,到时候只怕性命不保。我花了这么几个月的功夫向他挑战,他终于答应跟我比试,虽然他的条件很奇怪,但是我还是答应了。”

  朴薇安听得入神,忍不住问道:“比试结果如何了?”

  射姑仙子先是咬咬牙,然后叹了口气,说道:“我们当时约定在岗仁波齐神山山顶比试。他就站在离我二十步的地方,我算了距离,这绝对是金蚕有效的攻击距离。我正准备出手,可是却发现没有办法出手!”

  朴薇安奇道:“怎么会呢?”射姑仙子独居多年,修夏也不是经常来看她,突然遇到一个这么有兴趣的听众高兴地不得了。

  她便耐心地给朴薇安解释:“一般的人练的是外体,真正的高手练的是内气。当达到一定的境界的时候,他的身边就会散发出一种气场,根本无法靠近。太极大家杨露禅有鸟不飞的绝技也是这个道理,因为根本没有破绽!”

  射姑仙子继续说道:“我和法王对峙了很久,他只是站着不动,我却感觉到越来越大的压迫力,逼得我不得不先出手。当时我虚晃一招,脚轻踏在雪上飞到他身边,刚一出手,就知道晚了。他动作太快,我根本看不清楚,就发现自己已经被他的法器抵住了咽喉!”

  “我当时懊悔极了,就说‘你杀了我吧!’”

  “他却说,‘我为何要杀你?你既然答应了我不再找人比试,遵守承诺就好。我们后会有期!’我呆在当场,没想到就这么电光火石间就输了,他居然也不难为自己。而且…”射姑仙子的脸突然红了起来。

  朴薇安问道:“而且什么?”

  射姑仙子恼道:“小姑娘问那么多干什么!”

  修夏笑着接着射姑仙子的话说道:“后来射姑仙子就在这里住下来了。”

  射姑仙子说:“对对!我还要找他比试!”

  朴薇安喜欢射姑仙子率真的性格,安慰道:“您下次一定会赢的!”

  射姑仙子两眼看着前方,轻声说道:“赢了又如何?输了又如何?问世间情为何物啊!”

  朴薇安见她神情奇怪也不敢再问。射姑仙子说道:“小姑娘,你是可要看好修夏了,他虽然是王,但是肩上却担负着保护子民和国家的重任,不能出一点差错。”

  朴薇安咬咬嘴唇,想到修夏和自己天差地别的身份,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如何帮助他?

  射姑仙子说道:“今天你第一次来,我送你个见面礼,这个是小玩意儿,你带着”。”朴薇安接过来一看是个槐木佛牌,上面刻着一个可爱的小女娃娃。

  射姑仙子说道:“这是跟了我多年的小孩,名字叫思思,你就留着吧。她很听话的,你有事的时候叫她就会出来了。”

  朴薇安一惊:“不会是古曼童吧!”

  射姑仙子呆了呆,奇道:“古曼童?那是什么名字?反正思思是草木成的精,在你有危难的时候可以帮你的。思思出来吧!”

  说罢,只见一缕青烟从槐木牌中冒出,屋里凭空多了一个大概五六岁的可爱小女孩,粉雕玉琢的脸庞,梳着西瓜头,穿着一件绿色的小裙子。

  思思说道:“婆婆我都听见啦,你不要我啦!”说罢眼泪就留下来了。

  射姑仙子心疼地把思思抱在怀里安慰说道:“你我的缘分尽了,跟着这位姐姐你会有新的机缘,你跟我修炼了十几年也学到了不少东西,难道你不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吗?”

  朴薇安看到思思舍不得射姑仙子,又觉得带着这个小孩实在太过招摇,本想拒绝。刚想说话,射姑仙子对朴薇安摇了摇头,朴薇安只好不语。

  思思看看朴薇安,又看看射姑仙子,突然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哭道:“我舍不得婆婆,我走了谁陪你啊!”

  射姑仙子安慰道:“傻孩子,你以后可以常常回来看我啊!乖,跟姐姐走吧。”

  朴薇安最见不得小孩哭,拉着思思的手说道:“射姑仙子让你跟姐姐走,一定是有她的用意。以后你想射姑仙子了,我随时都可以带你回来,好不好?”

  思思哭着说道:“那好吧,我以后要回来姐姐就要马上带我回来,拉钩!”说罢伸出小手指。

  朴薇安笑着也伸出手指,说道:“拉钩!”

  修夏向射姑仙子施礼,说道:“谢谢仙子,那我们也就告辞了。”

  射姑仙子叮嘱道:“修夏记住了,凡事不可强求,自有天数!”修夏点头答应。

  朴薇安拉着思思出门,射姑仙子站在门口看着三人离去,久久不肯进屋。思思一直回头看射姑仙子,终于咬咬牙,变成一阵青烟钻进了槐木佛牌。

  修夏说道:“射姑仙子是真心喜欢你,才会把她的宝贝思思送给你,你要好好待她,槐木佛牌要收好了。思思是草木成精,是实体的。如果被人看到你就说是你领养的妹妹吧!”

  朴薇安点头答应,小心地把槐木佛牌挂在了脖子上。

  回宫后,修夏去大殿处理事物。朴薇安回到自己的寝宫,招呼思思出来。朴薇安很喜欢这个粉琢玉雕的可爱女娃娃,问道:“思思你平时喜欢吃什么?”

  思思说道:“我喜欢吃肉!人肉!”

  朴薇安吓了一跳,说道:“那可不行,你为什么要吃人肉啊?”

  思思答道:“人可以吃我们植物,难道我们就不能吃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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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3章生死瞬间

  朴薇安想了想,也不知道怎么跟思思解释生物链这个科学问题。只好拿出外套,摸了半天,终于找到一块能量棒,递给思思说道:“你试试吃这个。”

  思思接过,咬了一口,嚼了半天,表情怪异,说道:“还不错!”

  朴薇安笑道:“还有很多好吃的呢,比人肉可好吃多了!等去到外面的世界我带你去吃好吃的,带你去迪斯尼玩。”

  思思眼睛发光,问道:“迪斯尼是什么地方?”

  朴薇安摸摸思思的小脸说道:“是一个游乐园,有各种各样好玩的东西,是和你一样年纪的小朋友他们最喜欢的地方。”

  思思兴奋地说道:“那姐姐一定带我去哦!”

  朴薇安连连答应:“好好好!”

  朴薇安又问道:“思思你平时都住在槐木佛牌里面吗?”

  思思回答道:“是的,当我有记忆的时候,我就发现我是一株绛珠草,长在雪山的山崖上。有一天婆婆乘坐三足鸟飞过发现了我,于是把我的精魄招了出来。为了不让我的精魄散掉,又四处给我寻找百年的槐木,最后给我做了这个槐木佛牌,让我住在里面。我跟着婆婆修炼了十几年了,婆婆教了我不少东西。”

  朴薇安说道:“射姑仙子真是个好人!”

  思思说道:“是啊!可是婆婆其实经常不开心。”

  朴薇安问道:“为什么?”

  思思答道:“我具体也不清楚,但是我经常看到婆婆望着这里的宫殿流眼泪,这里一定住着坏人!但一定不是修夏哥哥!”

  朴薇安说道:“修夏哥哥当然不是坏人了!”

  思思突然问道:“姐姐你喜欢修夏哥哥吧?”

  朴薇安脸红了一下,嗔道:“思思你还是个小孩子好吧!”

  思思笑道:“修夏哥哥是我的!你不许和我抢!”

  薇安又好气又好笑地说:“好好好,我们睡觉吧!”

  思思说道:“我要练功,婆婆传我每晚都要修炼,你睡吧!”

  薇安躺到床上,看到思思走到窗边盘坐,对着月亮开始修炼,也不敢打扰她,迷迷糊糊就睡着了。

  这几天修夏不忙的时候就陪着朴薇安在雪山漫步,有时候会把思思叫出来,三个人一起玩雪。思思虽然是草木成精,但始终是小孩子性情,有人陪着就玩得疯疯癫癫,差点都叫不住,朴薇安也由着她玩闹,并不制止。

  朴薇安甚至在想要不就一辈子留在这里,留在修夏身边,不再去外面的世界,什么大明星,什么电影,通通都不要了。可是想到在外面等她的朋友,却又不忍心这么做。

  朴薇安思索良久,决定这次拍完戏之后就到这里来长住一段时间。只要有修夏在身边,她就什么都不在乎了。

  终于五天过去了,这天修夏早早地来寝宫门口等朴薇安,朴薇安收拾时拿出天瞳给的小盒子,自从那晚之后就再没有见过那位冷艳的大祭师。想起她的警告,这个盒子可以保护修夏,于是朴薇安郑重贴身把小盒子收好。

  朴薇安跟着修夏走出宫殿,原路返回,一路无话。快走到营地的时候,朴薇安停住不前了。修夏转过身来问:“怎么了?”

  朴薇安深吸一口气问道:“修夏,你有想过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吗?”

  修夏叹了口气说道:“我的责任是保护我的王国和子民,我不能离开这里。”

  朴薇安低头不语,良久说道:“那我们就用外面世界的礼节做道别吧!”说罢朴薇安踮起脚在修夏的嘴唇上轻轻一吻。修夏当场呆住,看着朴薇安。

  朴薇安尴尬地挥挥手说:“我们的世界跟朋友道别的时候都是用这种方式的。”

  修夏奇道:“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朋友也是一样吗?”

  朴薇安假装镇定地说:“对啊!反正这就是道别的方式!”

  修夏微笑说道:“那我也该回礼了。”刚说完一把抱住朴薇安,深深吻住了她的嘴唇。良久修夏才放开朴薇安,说道:“前面就是营地了,我在这里看着你过去,你多保重!”

  朴薇安转身过慢慢往营地走去,她忍不住回头,看到修夏在原地含笑看着她。

  等朴薇安回到营地,第一个看到的人是导演。当导演看到朴薇安的时候大声地叫起来:“天啊!你这几天去哪里了!我们所有人都快疯了!于斌病了,你赶快去看看吧!”朴薇安听到于斌病了,快步跑进于斌的帐篷。

  于斌的帐篷挤了好些人在里头,个个都面带忧色。金丽丽此刻挨在床边的椅子上,脸埋在双手里,头垂地低低的,散乱的头发都披到前面来了。

  朴薇安朝床上探了探,不禁吓了一跳。于斌的情况比导演说得还要严重。这个高大英俊的男人整个人脱了形,头发贴在前额上,双颊凹陷,嘴唇干裂呈紫黑色,身上插满了管子,看样子离死期不远了。

  他时而睁眼,时而直视,喃喃自语不知道在说什么,时而用手去扯那些管子,急得金丽丽连忙上前阻止。

  朴薇安看着于斌,她化作了冰,脸上凝着一层寒霜,线条是麻木的,然而她的全身却在颤抖。

  金丽丽抬起泪脸,乍然惊喜,朴薇安却不看她。

  “于斌”她喊道。床上垂死的男人迟迟睁开混浊的眼睛,“是我,薇安。”

  于斌的眼睛绽出一缕光辉,一只苍白松软的手向朴薇安颤抖地伸来。一边的金丽丽急忙让位给朴薇安,旁人也都退了开去。也许于斌深爱的朴薇安能够挽回他的生命,他们在心里可怜地祈祷着。

  “于斌”,朴薇安仍然站在原位,别无其他动作,她的声音和冰块一样的冰冷,“如果你认为伤害自己,就能够博取同情;如果你以为结束自己的生命,就能得到爱情,那你就错了!活人的世界没有爱,死人的世界就更没有了!”

  那只手跌落下去,那双眼眸溘然闭上。

  金丽丽如同一头受伤的野兽,发出一声嚎叫,“朴薇安”她嘶喊:“我要杀了你!”

  但朴薇安却像一阵风地卷出了门口,留下众人在哪儿七手八脚按住发了狂的金丽丽,同时赶紧找来随行的医生。

  朴薇安在草原上疾走,对金丽丽撕心裂肺地喊叫置若罔闻。她狭窄的长裙过于绊脚,怎么也走不快。一气之下,她停下来,俯身抓起裙角,从接缝处狠狠一撕,撕开一大幅。然后,她扬起马靴,甩开大步,霍霍地走了。

  苍茫人世,悲欢离合。朴薇安死命咬住抖索的唇,情绪在她的眉梢,她的嘴角,她脸上的肌肉一点点的涣散。她撞进自己的帐篷,往地上一躺,喘着,汹汹喘着…在人前控制的意志力整个崩溃,满脸都是滚滚而下的泪。

  于斌要死了,于斌要死了!一个男人,以爱她为理由,以自戕为手段,把自己送上了绝路。她恨他,她恨他,她恨他们所有人,用爱这样高压的姿态对待她!

  爱是痛苦的,爱是伤人的,爱是邪恶的,这是一个永远不能相信,不能接近的东西,难道没有一个人懂得?

  朴薇安忍不住悲愤,出手一挥,帐篷里的东西纷纷被扫下地,她趴在地上痛哭起来。千年前紫月为了守护修宁而死,现在于斌为了她崩溃而死,而法王要她为了修夏的轮回牺牲自己。难道爱一个人就必须要为他死吗?

  于斌的死给所有人带来了巨大的打击。导演已经快疯了,本来得到一大笔投资,有大牌的男女明星。结果男一号竟然在拍摄期间猝死。他该如何向投资方交代,如何向公司交代!

  此时金丽丽倒成了最镇定的人,她用睡袋把于斌的遗体收敛,处理了于斌的身后事。

  这晚金丽丽来到朴薇安的帐篷前,掀开帐篷直接走了进去,朴薇安正背对着金丽丽坐着。

  金丽丽说道:“你那天告诉我们有暴风雪,我们都不信,结果真的没多久就下起了暴风雪。很大的雪,还夹杂着狂风,车子全部都陷在了大雪里,帐篷全塌了,我们都在车里躲着,不断向上帝祈求。”

  “于斌之前的高原反应本来已经好了,可是因为你的失踪,于斌几乎精神崩溃,加重了他的病情。”

  “先是开始发烧,后来出现肺水肿的症状。我想送他去医院,可是暴雪一直下着,雪太大,根本走不出几米远。到了第五天终于雪停了,于斌的情况却越来越严重。”

  “我们都以为你葬身在暴雪里了,雪停了之后,导演带着人出去找你。找到了一片乱石滩,到处都是死人骨头。那些藏族人全部发狂似地跪下朝拜,说这里是孔雀滩圣地,外人不可以来的。我们是触怒了神灵才遭到了天谴,才会遇到罕见的暴雪。”

  朴薇安依旧背对金丽丽,一言不发。

  突然金丽丽恶狠狠地说道:“你会有报应的,朴薇安!你的傲慢,你的轻蔑,你的不懂珍惜,这一切都会给你带来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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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4章祭师诡计

  “我永远都会睁大我的双眼,看看老天爷将会给你怎样的惩罚!”

  朴薇安转过身,缓缓说道:“爱一个人就是伤害他吗?什么是真正的爱,你懂吗?”

  突然金丽丽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量冲到朴薇安面前,把她扑倒在地,死死地掐住朴薇安的脖子,尖声嘶吼道:“于斌那么爱你,可你却从未正眼看过他!他现在客死异乡,一个人好孤独,你下去陪他吧!”

  朴薇安被金丽丽掐住脖子,喘不过气,双手在空中挥舞,想抓住什么,却什么都抓不住。金丽丽因为仇恨而扭曲变形的脸庞近在眼前,她已经完全疯了,只想掐死朴薇安。

  就在这生死瞬间,突然朴薇安胸前的槐木佛牌冒出一阵青烟,凭空出现了一个粉雕玉琢约莫五六岁的小女孩。小女孩一把推开死死掐住朴薇安脖子的金丽丽,扶起被按在地上的朴薇安,朴薇安这才能够呼吸,不住地咳嗽。

  金丽丽不可置信地看着这个凭空出现的小女孩,思思朝着金丽丽做了个鬼脸,突然脑袋变大了数倍,对着金丽丽阴测测地笑。

  金丽丽连滚带爬逃出帐篷,大声尖叫起来:“鬼啊!有鬼!”

  工作人员听到动静纷纷出来查看,金丽丽随手拉住一个人大声喊道:“朴薇安是鬼,她是鬼!”

  工作人员吃了一惊,心想大概是因为于斌的死给金丽丽打击太大,导致精神失常,安慰着她,强行把她拖走。

  思思拍着咳嗽不止的朴薇安,问道:“薇安姐姐,那个女人为什么要杀死你啊?”

  朴薇安深深吸气,轻声说道:“思思,你知道什么是爱吗?”思思想了想,摇了摇头。

  朴薇安苦笑:“还好,.la”

  说到这里,眼前突然闪过修夏的脸庞。如果没有爱,故事怎么以圆满收场?

  这部电影因为男一号的猝死,已经无法拍摄了。第二天天不亮摄制组就开始收拾营地,准备回拉萨,再坐飞机回上海。所有人都收拾好了,只有朴薇安还没有好。

  自从来到西藏后,她遇到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修夏的出现,千年前的夜郎国,于斌的死,这一切都让她心神恍惚,根本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刚把一件衣服放进去,又把一件衣服拿出来。正在恍惚间,突然一个盒子掉了出来。朴薇安弯腰捡起来,发现这是大祭师天瞳送她的小盒子。

  朴薇安想起天瞳曾经对她说过,这个盒子只要她贴身收好就行,就可以保护修夏,但天瞳并没有说不能打开盒子。

  朴薇安仔细观察盒子,上面的玛瑙珍珠对她来说一点意义都没有。盒子没有扣子,找不到打开的地方,只是上面镶嵌着大小不一的宝石看起来很奇怪。

  朴薇安按了几下,没有反应。正在想是不是应该按照某种顺序来按,突然咔地一声,盒子开了。

  盒子露出一丝小缝,朴薇安还没来得及完全打开盒子,突然从盒子里窜出一条食指长的小蛇!小蛇周身通红,头上长着血红色的鸡冠,最恐怖的是小蛇窜出盒子后,竟然前半身是直立地站着!

  朴薇安周身发抖,不敢动弹。这就是天瞳给她保护修夏的宝物?这明明就是要她的命啊!电光火石间,朴薇安想起法王说过的话,“你们有未了的因缘,只有你死了才能了结这段缘,修夏才能轮回,夜郎国才可以延续。”

  而天瞳身为夜郎祭师,不可能不知道这件事情,她为了保护修夏,为了保护夜郎国,所以才下决心要杀死自己。

  在这紧急的关头,一阵青烟从朴薇安脖子上的槐木佛牌冒起,思思钻了出来。朴薇安看到思思,心里镇定了几分。问道:“这是什么?”

  思思轻声回答:“这是夜郎国的鸡冠蛇,专门保护王族的。平时都是大祭司保管,看来是天瞳要害你。”

  薇安问道:“怎么办?”

  思思说道:“我拦住它,你找机会跑出去。记住一直跑,跑到孔雀滩就没事了!那里是圣地,鸡冠蛇不敢轻易过去。”

  朴薇安点点说道:“那你小心了。”

  思思双手舞动,地上开始疯长绿色的青草,青草长出后便缠住了鸡冠蛇,但青草碰到鸡冠蛇的身体后,却纷纷变成焦黑色,化作灰烬落下。

  思思变色道:“这怪物果然厉害,毒性太强!薇安姐姐,你退后!”朴薇安慢慢地一步步挪到了帐篷的边缘。

  思思双手持咒,空气中开始产生动荡的力量,将鸡冠蛇死死缠住。鸡冠蛇像公鸡一般左右摇晃脑袋,扭曲的身体舞动着。

  思思小小的腮帮子鼓得红彤彤的,看得出来她已经快坚持不住了。突然鸡冠蛇停住了扭动,两颗黑豆子般的眼睛死死盯住朴薇安,嘴里吐出长长黑色分叉的蛇信子。

  思思大叫:“薇安姐姐小心!”

  但来不及了,鸡冠蛇朝朴薇安飞射过来。它速度实在太快,根本看不清楚,更不要说避开了,何况朴薇安已经双腿发软。鸡冠蛇窜到朴薇安身上,一口就咬到了朴薇安的脖子上!

  突然传来一声撕心裂肺地吼叫,“不!”朴薇安用最后的意识看到了修夏,接着伤口处传来一阵剧痛,然后周身开始麻木,渐渐失去知觉。

  修夏冲进帐篷,鸡冠蛇看到修夏不敢攻击,想躲到盒子里去,但是修夏没有给它机会。

  修夏双手结印,周身散发出紫色的光芒,对着鸡冠蛇喝道:“灭!”鸡冠蛇疯狂地扭动几下,便不再动弹,尸体迅速萎缩。

  修夏冲到朴薇安身边,抱起濒临死亡的朴薇安,用力地摇晃她。朴薇安的生命正渐渐地在消逝,她用尽全身的力气道:“修夏,我终于守护了你,你可以轮回了!”

  修夏吼道:“我不要轮回,我还要和你去外面的世界!”朴薇安剧烈地挣扎了一下,终于闭上了眼睛。

  修夏眼泪从眼眶滑落,这是他这一辈子第一次掉眼泪,身为王者的他,从小就便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从未尝过如此深刻的感情。

  他低泣道:“你还没有和我道别,怎么可以死?!”说罢,他低头吻住了朴薇安,良久不愿意离开朴薇安渐渐失去温度的嘴唇,虽然他知道朴薇安已经死了。

  思思蹲在旁边大哭:“对不起修夏哥哥,我没有保护好薇安姐姐。我太弱了打不过怪物,我害死了薇安姐姐!呜呜呜!”

  帐篷里的骚动引起了营地外人的注意,大家纷纷跑到帐篷来,却被眼前的一幕吓傻了。看到朴薇安倒在地上,脖子上有两个明显带血的牙印,一个男人抱着薇安,而一个小女孩蹲在地上哭。

  导演认出这个男人是之前送被狼咬伤回来的朴薇安的那个男人,导演问道:“这,这究竟是怎么了?”

  修夏淡然道:“她死了。”

  “什么!”导演全身剧震。于斌刚死,朴薇安又死了,难道真的如藏民所说,是因为他们踏足了孔雀滩禁地才会受到了诅咒?

  金丽丽此时也冲进了帐篷,她看到已经死去的朴薇安,目光一愣,然后拍着手大声笑道:“朴薇安死了,她死了,于斌再也不寂寞了!哈哈哈!”

  修夏不理会发狂的金丽丽,抱起朴薇安的尸体便往外走去,思思哭着跟在修夏后面。众人见此事太过怪异,纷纷让路,不敢阻拦。

  金丽丽看到修夏想带朴薇安走,大声喝道:“不许带她走!于斌生不能和她在一起,死了我也要他们合葬!”

  说完便冲过来想抢回朴薇安的尸体。但她还没有靠近修夏,就莫名其妙地被修夏隔空撞开,踉跄地摔了个跟头。她趴在地上,恶狠狠地朝着远去的修夏尖叫道:“不许带她走!你回来!”

  修夏抱着朴薇安的尸体来到孔雀滩,把她平躺放在石滩上,伸手抚摸着她美丽的脸庞。她脸色鲜活,依旧那么美丽,如同活着的时候一般。

  她紧闭眸子,那张被自己吻红了的嘴唇半开着,那样惹人心动。然而她一双浓密美丽的眉却蹙着,像有解不开的愁怨,更使得修夏心悸。

  修夏的胸口一阵滚烫,不禁泪水盈眶。人人都说他是高高在上的王,注定生生世世都要守护夜郎国,然而他不知守护这个千年前就灭亡的古国的意义是什么,是这个女人让他尝到爱恨离别与挣扎,欢乐和痛苦,众生所在的无边苦海。

  修夏从胸口处掏出那紫色的佛珠,轻轻地对着朴薇安说道:“一直以来所有人都说你是来守护我的,是为了让我轮回的。可他们都错了,没有了你,轮回又有什么意思?我这一生的担子太重了,想放一放了,现在就让我来守护你好吗?”

  修夏说完之后,用手便将佛珠按在朴薇安的心口处,修夏口中开始念起冗长的咒语,佛珠闪着奇异的光芒竟然慢慢地渗入了朴薇安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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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5章我守护你

  佛珠渗入朴薇安的心脏后,她的身体周身透出紫色的光芒,她发出轻轻的一声**,慢慢睁开双眸。

  修夏抱着朴薇安,他感觉到朴薇安用指尖轻轻沾着他带泪的脸庞,朴薇安嘶哑道:“修夏,不要哭……跟我一起走。”

  修夏的热泪却淌在她的脸上,他那深沉悲痛的神色,使得朴薇安伸手把他抱住,他的身躯是温暖的,有着熟悉的味道。朴薇安的整颗心,整张脸都不自禁涌起了对修夏的爱意,她把脸深深埋在修夏的怀里,而修夏的身子却突然一震。

  连朴薇安都感觉到了,大地有着奇异的震动,风声萧萧,跌宕离奇。修夏心里明白,他今夜突然离开来救朴薇安,惊动了夜郎人,现下大批兵士搜索,四面八方而来。

  修夏急忙把朴薇安拉起来:“快,我们离开这里!”

  朴薇安反手抓住修夏的袖子,喊道:“你也走,跟我回上海!”

  修夏突然把朴薇安拥住,灼热的双唇贴在她冰凉的耳边,急迫哀伤,切切地说:“你使我喜悦,使我快乐,你给我机会让我知道什么是爱情。可我不能走,我生生世世都要轮回在这大雪山里的夜郎国,永远守护我的子民”。

  朴薇安这一生所遇的男人,对她无一不是贪求恋栈,爱慕她的美貌。唯独这个大雪山的王,一心只求舍下她,这使得朴薇安倍感徨惑,伤心,因此更加执着。

  她双手抱住修夏的腰,噙着泪咆哮:“丢了夜郎国,把佛珠还给他们,你跟我走…”

  骤然间,雷鸣一般的马蹄声震断了朴薇安的话,修夏惊道:“他们怎么这么快?”

  修夏这才回身,便有百匹骏马轰轰烈烈地驰来,飞沙走石几乎掩没了孔雀滩。飞尘中,修夏看到了天瞳及宫中数名长老。

  天瞳看到朴薇安竟然没死,而且周身散发着紫色的佛光,大叫道:“王!你在做什么!你竟然把佛珠给了她!”

  修夏淡淡地说:“是的。”

  天瞳跳下马来,一个箭步冲到修夏面前,大声喊道:“王!她已经死了,你和她的因缘已了,她的使命也就完成了。可是你现在竟然把佛珠给了她,一个死人!?就为了救她?你还怎么轮回!”

  修夏转过身,直视着天瞳的眼睛,淡淡地说:“你是大祭师,掌管着保护王族的鸡冠蛇。朴薇安之前是怎么死的,你比谁都清楚吧!”

  天瞳怔了怔,倔强地说道:“我没有错!我是夜郎国大祭师。我和你一样担负着保护王国和子民的责任!而你,王,是我第一个要守护的人!夜郎国要延续下去,你必须轮回。而她,必须死!”

  修夏摇摇头,说道:“我没有了佛珠,我不再是你们的王了,让我们走吧!”

  天瞳不可置信地看着修夏,眼里充满了失望,落寞还有更多复杂的感情。决然地拦在修夏面前,绝不肯放他们走。

  她咬着银牙,说道:“我绝不会让你离开!请王跟属下回国!”众人一拥而上恭请修夏上马。

  朴薇安眼见众人不肯放他们离开,就要将修夏拱上宝马,带回夜郎国。

  终于她按耐不住,从修夏的怀里跳出来,指着修夏对众人冷笑道“你们当他是王,是菩萨,是活佛,那就大错特错了!他不过是凡人,和一般的男子没有两样,你们抬举他做王,可是他却爱慕着我…”

  话说到一半,朴薇安的脸蓦然涨红脸,她和修夏之间彼此的爱慕是能说的,能揭露,能公布的吗?不,不,她不能够,也不愿意!

  但是是绝望逼她选择最绝的路,她的心裂成两半,一半是痛苦,一般是羞赧。唯有让修夏不再是王,他们才能安然离开西藏。

  朴薇安把牙根一咬,继续说下去:“他不仅把他的心给了我,连他的佛珠,你们流传千年,生生世世守护夜郎国的佛珠,他也给了我!这样的人已经没有资格继续守护夜郎国了,不如趁早把他的王位废了,驱逐出境。你们回去再另立新君,免得贻笑大方!”

  朴薇安这是铤而走险,硬下心来毁害修夏。修夏一旦被废,被驱逐出夜郎国,前途茫茫,必然会死心塌地跟她走。她毁了他也是为了占有他!

  修夏人在马边,马身迸出来的腥热,一阵阵熏进他的鼻腔,他感到昏眩摇荡,立不住脚。他怎么会不明白朴薇安的用心?但是朴薇安自己却不知道这将给她招来杀身之祸!

  “你这妖孽!”天瞳跳出来怒吼:“狼群围攻你,你就该死!天降暴雪你就该死!被人掐住脖子时你就该死!被鸡冠蛇咬你就该死!数次都被你逃过死劫,竟然还敢在这里得寸进尺,胡言乱语,诬蔑我王!这是死罪,来人,将这个女人给我乱刀砍死!”

  顷刻有几名武士提刀奔马,把朴薇安包围,白森森的锋刃电光一样地砍下来,她连眼睛都睁不开,倒地时,滚在遍野的石砾上,害怕得都不觉得疼痛。

  她感觉到一刀刀撞击在身上,然而迟钝且隔阂,仿佛那乱刀砍的不是她的身子,与她并不相干。可是她心里很清楚,那是濒死前的麻痹,感觉不到自己血肉模糊。

  她等着自己断魂,咽下最后一口气而死…但是为什么她的心跳得这样响,气喘得这样厉害?为什么除了她的心跳气喘外之外,还有另一个人的心跳气喘?

  朴薇安颤索索地睁眼,发现修夏在她身上,伸开双臂整个人牢牢护住她。几名武士在周围昏头转向,控制不住马,刀剑如霜掉了一地。

  修夏飞身过来抢救朴薇安的时候,硬生生为她受了那十二刀的劈斩,整件长袍被划得稀烂。他明秀的脸褪尽了血色,好像一块白瓷,他低头凝视朴薇安,眸色里依旧饱含一个男人的温柔与不悔。

  “你…你…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朴薇安抖抖索索说不出一句利索的话,伸手摸着修夏的脸。

  修夏贴近她的耳边,用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轻声说:“因为…爱你!”

  天瞳跌跌撞撞,颤巍巍走上前来,疮痛地问道:“王为什么舍生忘死到这个地步?竟然不顾国家百姓,这夜郎国的苍生顾全自己?”

  修夏面对天瞳说道:“在劫蒙尘,诸事天定”。

  修夏说完这句话,便合上眼睛,他紫红色的长袍突然裂开,露出没有一丝多余肌肉的上半身。只见他的身上突然出现一道道的血痕,那十几道刀伤一条条加深,一寸寸深入肌理,好像是他的肉身直接受到刀砍过去。

  鲜血像泉水一样,从他的伤口,从那些伤痕激溅出来,紫红色的长袍转眼便被血染透,宛如泛黑的紫莲花。而他在莲心中自我舍弃生命,毅然而死。

  “不!”天瞳尖叫,骇然冲向修夏,血花溅到身上,一股无形的力流把她狠狠推回去。

  孔雀滩霎时刮起狂风,像天地作悲愤的叫唤,漫天里愁云惨雾,电雷疾走,满地的夜郎国族人惊得魂飞魄散,都朝修夏身首跪拜下来,捶胸顿足,悲鸣哀号之声,冲到了九霄云外。

  天瞳跪着一路爬过来,惨白的俏脸,像一片灰败的云。她匍匐着去碰修夏的身躯,像触及一块千年的寒冰。

  她狂颤抬起染血的手,指向朴薇安,把毕生的修为都凝聚在这个悲恨的姿势上。

  “你引王入歧途,害得他因你折损自身”她从齿缝迸出话来,酸嘶得不成声调:“天地有灵,天地鬼神都要惩罚你!惩罚你堕入无穷无尽的绝地,不得超脱!惩罚你今生今生再不能以狐媚身蛊害众人!”

  即使有佛珠保护,也不能抵御这样一声声的毒誓和恶咒,朴薇安遍体像有千针万刺般扎入血肉,钻入肺腑,使她痛苦地在石滩上翻滚。天瞳的悲号轰着她的脑门,她的神智开始化黑,天旋地转,堕入无穷无尽黑暗的绝地…

  天瞳疾声下令:“快!把王扶上马,马上回去!”

  一名武士指着地上昏迷不醒的朴薇安,询问天瞳:“大祭师,这位姑娘如何处理?”

  遍野的石砾像染了血般,尽成了赤红,一片怵目惊心。朴薇安躺在那儿,茫茫野风扫过她狂乱的头发。她脸上满是尘沙,浑身有残殇的鲜红血迹,她并没有受伤,然而只剩下游丝一线的气息。

  天瞳眼神闪烁不定,眼中杀机一闪而逝。把她丢在这里,任她自身自灭当然是最好不过。可是转眼一想,王现在不知生死,佛珠还在朴薇安身上。终于叹了口气说:“你把她也扶上马,带着她走!”

  一群人快马加鞭往夜郎国赶回去,现在只希望法王能够救修夏一命了!

  回到夜郎国,天瞳也不等通报,命人抬着修夏和朴薇安冲到法王黑色的大殿中,法王依旧端坐在那狮子宝座上。

  见到法王后,天瞳猛地往地上一跪,哭着说道:“天瞳做错了,求法王救救王,天瞳愿意接受任何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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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6章为谁人生

  法王站起身来,来到修夏的身边,叹了口气说道:“佛珠是夜郎王世代随身的宝物,上面沾染了千年来历代夜郎王的气息。所有的王都靠佛珠才能轮回,现在没有了佛珠,别说轮回了,恐怕连修夏的命都保不住了!”

  天瞳咬咬牙说:“那就用我的命换王的命!”

  法王摇摇头,说道:“你是世袭的大祭师,你没有后代,也没有传人。如果你死了,我夜郎国也就相当于失去了屏障。”

  法王继续说:“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我先设法把王的命保住,然后再从这位姑娘身上找回佛珠。”

  天瞳指着朴薇安问道:“她怎么处置?”

  法王说道:“你先将她安排到宫殿住下,派人好生照顾。她身上有王的佛珠,切不可大意。”天瞳点头称是。

  法王继续说道:“我要施法救王,这期间不可以被人打扰。玄渡!”法王唤道。

  “在!”之前给朴薇安带路的老僧原本入定般站在法王身边,仿佛根本不存在一般。当法王唤他时,便走出来,双手合十,立在法王面前。

  法王对玄渡和尚说道:“将王抬到密室,你在门口为我护法。任何人不可打扰,违者格杀勿论!”

  玄渡和尚答:“是!”

  昏迷不醒的修夏被抬到了后间的密室,法王又吩咐了玄渡和尚一遍,才进屋关上了门。天瞳本想在门口守候,但见玄渡和尚金刚般立在门口,不敢靠近,悻悻然走开去了。

  修夏被抬进法王的密室后,法王从身上拿出一个药瓶,取出一粒褐红色的丹药给修夏服下。

  见到修夏满身带血,道道刀伤怵目惊心,暗叹一声:“王,你这又是何苦!情爱苦恼,众生执迷,千年来你生生世世轮回转人间,为何还参不透这其中的道理!”

  说完走到密室的架子边上,架子正中摆放着一把法器。这法器小巧,大约10寸长,通体透着幽暗的黑色。上半截是鸡冠蛇头,下半截是男子人身造型。

  法器静静地置于架子上,仿佛等待了主人多年。法王郑重地取出法器,走到修夏的身边端坐下来。

  法王对着昏迷不醒的修夏说道:“王,你失去佛珠,便失去了夜郎千年来历代王所携带的气息。你现在魂魄已散,我必须召唤这雪山所有的能量来唤回你的魂魄。这各种能量到了你的身体虽能救你性命,但是日后还得靠你自己去控制他们。”

  坐定之后,法王双手结着复杂的手印,开始低语念诵佛号。随着金刚般佛号的念出,空气中渐渐地产生了一种看不见的能量,一股虹光从法王的结出的手印向上空射去,直指蓝天。

  在大殿外守候的人都看到从雪山四面八方凝聚起来的光芒,这些光芒汇聚到一起,笼罩在法王黑色的宫殿上。

  修夏的身边渐渐涌现出许多白色的光芒,一道道光芒游离不定,整个密室都在抖动。法王高举法器,如金刚狮子吼一般,大喝道:“归位!”突然那些游离的白光如箭一般一道道射入修夏的身体。

  修夏身体一震,睁开了眼睛。法王走上前来,问道:“王,你感觉如何?”

  修夏眼神迷离,好一阵才聚焦到法王的身上,挪了挪身体,说道:“法王,我觉得全身难受得紧。”

  法王呼出一口气说道:“你失去佛珠,散了魂魄,我召集这大雪山所有的能量才招回了你的魂魄!现在这些能量在你身体互相撞击,所以你才会难受,不过暂时是不打紧的。”

  修夏捂住伤口,拉住法王的衣袖,急切地问道:“她呢?”

  法王拍拍修夏的肩膀,道:“她没事,只是你在情业中迷失,犯下大戒,自毁修持。”

  几天后,在法王的黑色宫殿中。法王端坐在狮子宝座之上,玄渡和尚和天瞳分别立在左右,而修夏和薇安两人则坐在大殿两侧的椅子上。

  法王对着修夏说道:“其实从朴薇安姑娘踏入西藏境内我就感应到了会有今天的结局。不过大错已经铸成,无法挽回。”

  修夏和朴薇安对望一眼,朴薇安伸手悄悄握住了修夏的手。进入西藏后,发生了太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的经历,而每一次都是修夏舍命相救。

  法王继续说道:“我夜郎国自从第一代王得到佛珠,便靠着佛珠生生世世轮回。千年岁月,本该早就勘破死关,不知多少年载,糊里糊涂,明明修为实力都已经足够成佛。”

  “成也佛珠,败也佛珠。因为千年的轮回,使王陷入了瓶颈,总是冲不破那道坎,而这道坎就是情关!”

  法王说道这里望向朴薇安,说道:“王与朴薇安姑娘的相遇是必然的,当朴薇安姑娘踏入西藏境内,我就让王去寻你。因为你的出现,一个真正的生死选择出现在了王的面前。要么勘破情关成佛,要么死!”

  朴薇安问道:“所以我才会在数日之内一次次遇到死亡的危险?”

  法王点点头,继续说道:“王若是勘破情关,这世间万物至理中的那遁去的一,自然而然也就解开了,可惜…王现在把佛珠给了你,佛珠已经渗入你的心脏,与你的血脉连成一线。”

  法王对着朴薇安将左手一辉,朴薇安的身体顿时一阵空虚,胸前的竟然变成了透明,清晰地看到皮肤肌肉,以及骨骼。而在她的左心房处,盘踞着一颗紫色浑圆的珠子。

  众人惊讶,凝视着那佛珠,只见佛珠伸出许多紫色的氤氲,这些氤氲纤细得如缕如丝,伸在朴薇安的血管和神经末梢里,与之紧紧相连,和朴薇安一同呼吸,涨缩同步。

  法王从手中冒出一股青光,修夏刚想要出手阻拦,但是却发现自己只有意识能动,身体却僵直着。周围的玄渡和尚,天瞳包括朴薇安自己在内,除了脸上的肌肉可以动之外,也都动弹不得。

  在那一刹那,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除了法王,所有人都停住了。

  青光深入到朴薇安的体内,那青光入体后,性温良,围着佛珠不断地旋转,试图将佛珠上面的氤氲从朴薇安的体内剥离下来。而佛珠已与朴薇安息息相关,生命相连,这一番拉扯,朴薇安感觉身上的痛感器官瞬间爆发出来!

  朴薇安感到天昏地暗的疼痛,潮水扑来,将她淹没。猛地青光从朴薇安身体里抽离而去,朴薇安这才感觉到可以身体可以动了。

  俯头看去,却见消失不见的肌肉,骨骼和皮肤都已经恢复了,衣服也紧紧裹着,意识沉浸,感觉到那佛珠依然在体内。

  那青光不断闪耀,如同怒放的鲜花,摇摆不定,过了一会儿后顿敛,凝聚成一个点,印在法王的手里。

  众人此时皆恢复了行动力,修夏紧张地握住朴薇安的手,用眼色询问。朴薇安微微摇头表示没事。

  两人的动作被天瞳看在眼里,她突然抬了抬眉毛,眼中杀机瞬闪而过。法王立刻察觉到了,头也不回地斥责天瞳:“大祭师若是再想杀人,也是取不出佛珠的。”天瞳心事被窥破,立刻低头不敢造次。

  法王说道:“你们看到了,佛珠已经与朴薇安姑娘的性命连成一线,你在佛珠在,你死佛珠也毁。”

  朴薇安一听佛珠竟然在自己的身体里扎下了根,急忙问道:“那怎么把佛珠取出来呢?”

  法王叹口气说道:“该来的终究会来,我预见的天兆果然发生了!佛珠离身,必有大祸!你们可知道当年我夜郎国为何会在鼎盛时期一夜间覆灭,最终被汉朝所灭?”大家都不知道法王在此时为何旧事重提,一起摇摇头。

  法王接着说道:“当年我夜郎国第一代王在偶然间得到了这天地孕育而成的神秘佛珠,得了大神通。从此便征战西南四方,战无不胜,又统治了周围的五个小国。一时间权倾天下,成了西南最大的国。到了汉朝,当时的王胁迫周围二十多个邑向汉成帝宣战。”

  法王摇了摇头,继续说:“这实在是最大的错误!中原能人异士数不胜数,汉朝派出一名叫陈立的使者,此人精通五行,善于布阵。他得知我王有佛珠,遍寻天下找出了五件法物对付我王。终于我军被大败,节节败退,一路厮杀,血流成河,战死的将士不计其数。”

  法王接着说道:“我王发现了佛珠被克制的原因,于是派出当时的大祭师去盗取那五件宝物。大祭师幸不辱命,终于盗取回来那五件宝物。”

  “陈立虽然宝物被盗,但是我夜郎国元气大伤,再无力和汉朝对抗。于是派出数名死士,将那可以克制佛珠的几件宝物分别藏于我夜郎国在中原秘密修建的四个神殿之中。这五件宝物分别代表,风,雷,火,水,土。”

  “最后一件宝物来不及送出王就被陈立派人追杀,于是我王就带着剩下的王族和随从躲进了雪山,从此便不再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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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7章没有爱情

  修夏是夜郎王历代的轮回,.la但是朴薇安第一次见法王时,就受到了法王秘法的醍醐灌顶,隐隐约约知道自己就是千年前守护夜郎国的大祭师紫月。

  可当时那些磅礴的千年前的记忆早就如潮水般退去,如今隐隐约约只记得一些片段,好像是一场梦,却又好像不是梦。

  朴薇安试探地问道:“那没有送出的宝物可是风珠?”

  法王点点头,说道:“对!”说罢,翻手从袖子里取出一颗白色的鸽子蛋大小的珠子。

  朴薇安看着这颗纯白的风珠,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心里一阵疼痛,那些模糊的记忆碎片如同潮汐的海水般拍打着她的心房。

  修夏奇道:“这珠子有什么用处,为什么可以克制住神秘的佛珠呢?”

  法王说道:“这个问题我也思考了很多年,所谓五行相生相克,当这风雷火水土聚在一起的时候便能生出自然源源不断的力量。我想这宝物和佛珠一样应该是上古之物,不可能是人为造就的。只要你们找到剩下的四颗珠子带回来给我,我就有办法取出佛珠。”

  修夏说道:“已经过去千年,我夜郎国的神殿也许早就不存在了,上哪里去找剩下的四颗宝珠?”

  法王说道:“用相生相克的五行珠来取出佛珠是唯一的办法,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朴薇安急道:“法王,我愿意去!请您告诉我那四座神殿的位置,我要把佛珠还给修夏!”

  法王用赞扬的眼神看了朴薇安一眼,说道:“我这里有一幅羊皮地图。我国当年国立鼎盛,修建神殿时耗费了无数金银和能工巧匠的心血。当时的王想统治整个中原,所以秘密地在中原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修建了神殿,没想到终究是一场梦!”

  朴薇安走上前去从法王手里接过羊皮图,仔细一看,天啊,这画的是什么啊?一堆乱七八糟的山川河流,东南西北各自标注着一个红点。一时也看不懂,只好先贴身收好。

  修夏问道:“你真的要去?”

  朴薇安肯定地说道:“我要守护你,你的佛珠一定要还给你,所以我必须要去!”

  修夏点点头,说道:“我们一起去!”

  这时一直都没有说过话的天瞳吃惊地喊道:“王,您也要去?”

  修夏说道,“是,我去之后,夜郎国就靠大祭师守护了!”说罢,拉着朴薇安便跟法王告退。

  刚出了法王大殿的宫门,就听见背后传来一声切切的呼唤,“王请留步!”修夏回过头,看到天瞳朝他们走来。

  天瞳走近二人,开口说道:“王轮回千年,不论是修为还是实力早该成佛,如今却为了一个女子陷入情业。”说到这里,看了眼朴薇安。

  她继续说道:“情业苦海,所谓的爱不过是为了实现种族的延续和繁衍,再没有其他理由了。所以只因为爱情带来的短暂的快乐幻象,就牺牲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这种事情请王千万不要做!”

  修夏紧握住朴薇安的手,眼睛看着朴薇安说道:“如果有必要相遇,就终究会遇到的,不是吗?如果遇不到,就说明我们之间没必要相遇。这是我在千年轮回中慢慢悟出的道理。”

  朴薇安听到修夏的话,心里想起这些日子来经历的事情,如果不是修夏,自己早死了好几次了。修夏为她赶走狼群,带她躲避暴风雪,为她舍命挡刀。历历在目,情不自禁地反握住修夏的手。

  修夏淡淡一笑,转过脸,看着天瞳说道:“无论是否情愿,该发生的事情总会发生的,这就是命运。”说罢再不理会天瞳,拉着朴薇安离去。

  天瞳望着两人远去背影,泪水从美丽的眼眶滑落,身体仿佛失去了支持的力量,瘫软在地上。此刻昔日高高在上的大祭师,和一个失去爱人的普通女子没有什么区别,“你们两千年是爱,难道我对你二十年就不是爱吗?”

  朴薇安问道:“我们什么时候走?”

  修夏说道:“今天就走,不过走之前,我得去跟射姑仙子道别”。

  修夏带着朴薇安来到射姑仙子的住处,在简要地说明了目前的情况后,射姑仙子急得直跺脚,说道:“什么!他竟然让你们去找千年前的夜郎神殿!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沧海桑田那么多年,什么东西早就化为尘土了。我进宫找他理论去!”说罢便要往外冲去。

  修夏拦住着急的射姑仙子,说道:“法王必定有他的用意,请射姑仙子稍安勿躁。”

  射姑仙子摇了摇头,叹口气问道:“你们有什么打算?”朴薇安拿出之前法王给的羊皮图纸递给射姑仙子。

  射姑仙子接过后,仔细看起来,不再说话,大概过了一刻钟的时间,恍然大悟道:“我大概知道在哪里了!”两人急切地把目光投向射姑仙子,等待她的指点。

  射姑仙子指着羊皮图纸说道:“这地图年代久远,很多山川河流肯定有了明显的变化,和现在不一样了。”

  “但是当年夜郎国耗尽国库去修建四座神殿,在选址上必定是风水极好的养气之地,想借此来助长夜郎国的国运。只是山脉河流一旦改变,对风水也会产生变化。不过不打紧,现在知道大概的位置,只要懂得寻龙辨穴,一定能找得到!”

  两人对望一眼,说道:“可我们都不会寻龙辨穴啊!”

  射姑仙子突然噗嗤一笑:“哈哈,其实我也不会!不过中原天下之大,有多少能人异士。你们现在就去内地吧,只要找到会寻龙辨穴的能人,那么就有希望了!对了,思思呢?”

  思思听到射姑仙子唤她,立刻从槐木佛牌中钻出来,欢快地扑进射姑仙子的怀里。射姑仙子疼爱地抱着思思,说道:“你啊,平时就是太贪玩了。这次你跟着他们去,这可是你修行的好机会!”

  思思鼓起红红的腮帮子道:“婆婆你再多教教我本事!最好把那肥虫子也送我!”

  射姑仙子刮了刮思思的笑脸说道:“那可不行,你的力量还不足以驾驭金蚕蛊,到时候反而会被它所控。你本身是草木所化,法力来自于自然。我之前传给你的,你只要坚持修炼,十年之内必有大成。”思思连声答应。

  射姑仙子转向两人问道:“你们什么时候出发?”

  修夏说道:“今天便动身。”

  射姑仙子说道:“好,我让我的三足鸟送你们一程,此去前途茫茫,万事小心!”

  三人走出屋外,思思化作青烟钻进了槐木佛牌。射姑仙子吹了一声口哨,顷刻功夫,三足鸟便从天而降。

  射姑仙子爱抚地拍了拍三足鸟的头说:“鸟儿,你把他们送出雪山,到了有人的地方就回来,不要被人看到你了。”三足鸟嘶嘶地叫了几声,表示明白。

  两人爬上三足鸟,三足鸟踏雪展翅而起,飞上了天空,一会儿工夫就不见了影子,射姑仙子看着两人远去的背影,叹息道:“一切自有命数,愿你们吉人天相!”

  风呼呼地在耳边刮过,修夏把朴薇安紧紧拥在怀里。朴薇安心里感到无比幸福,轻轻问道:“修夏,我们如果找不到神殿怎么办?”

  修夏将唇贴在朴薇安的耳边,低声说道:“如今我的佛珠在你身上,从此之后,天涯海角,只好你去哪里,我就跟着去哪里了。”

  朴薇安一惊乍喜:“真的?”修夏含笑点头,正待说话,突然将食指放在朴薇安的嘴唇上,暗示她不要说话。接着拍了拍三足鸟的头,三足鸟听话慢慢下落,将二人送到地上,便展翅飞走。

  朴薇安正想询问,修夏一把把她拉到一旁,躲在一群居高临下的巨石之后,悄声说:“这里有动静。”

  朴薇安从巨石的细缝里望眼看去,只见前方搭着一个简易的帐篷,地上匍匐着两个男人,一个穿着颜色艳丽的冲锋衣,一个穿着常见的藏装。虽说是匍匐着,但是在这雪地里却分外明显。

  再往两人望去的方向看去,不仅倒抽了一口冷气。只见一个至少两米多高的巨型怪物,全身覆盖着白色的长毛,忽而钻入雪地,忽而又钻出来,仿佛在戏耍一般。

  那两个男人也屏住呼吸,如临大敌,窃窃私语仿佛在讨论战术。就在此时,雪怪突然朝两人的方向看过来,一定是两人悄声细语的声音惊动了雪怪。

  雪怪大步走过来,每走一步,大地就震一下。终于穿着冲锋衣的男人按耐不住,就地一个打滚,对着雪怪就开了两枪!

  两枪都打在雪怪的肚子上,它摸了摸肚子,突然看到涌出红色的血,一下子变得暴躁无比。朝着冲锋衣冲过来,一巴掌就把冲锋衣给拍飞去几米远。

  这时穿着藏装的男人迅速从地上爬起来,试图吸引雪怪的注意力,接着右手反手从背后把一把藏刀抽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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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8章我心跟随

  雪怪受伤后,性情大变,力大无穷。朝着藏装男冲了过去,藏装男一个漂亮的闪身躲过,藏刀在雪怪的肩上留下一道长长的伤痕,血流如注。

  朴薇安忍不住在心里叫好,这个藏装男一看就是个经验丰富的猎手,身手了得。

  雪怪不甘心又朝藏装男冲过去,藏装男一边凭借着矫健的身手,数次躲过雪怪致命的攻击,一边帅气地耍起藏刀跟雪怪战斗。

  而一旁被拍飞的冲锋衣挣扎着爬起来,刚站起来就吐了一口血,这下子他的脑袋反而变得无比清醒。

  雪怪已经受伤,中了两枪,又挨了几刀,现在全凭着一股子蛮劲,但他们只是普通的人类可不能跟这两米多高的巨型雪怪比体力。于是冲锋衣悄悄地绕到雪怪后面,准备找机会给雪怪致命一击。

  藏装男看到了绕到背后的冲锋衣,给他打了个眼色,准备联手对付雪怪。

  就在此时,雪怪突然发狂地扑向藏装男,雪怪体型巨大,至少有数百斤重。藏装男连忙就地打滚往旁边躲开,雪怪扑了个空,开始哇哇大叫起来。

  冲锋衣看准机会瞄准雪怪一顿突突,子弹全部打在了雪怪的背上,雪怪这下子彻底暴走了。只见它迅速从雪地上爬起来,朝着冲锋衣扑过去。冲锋衣连忙扣动扳机,却发现已经没有子弹了。

  这危急的时刻,藏装男把藏刀往冲锋衣一扔,大叫:“刺它心脏!”

  就在冲锋衣接到藏刀的一瞬间,雪怪已经冲到面前。在这生死关头,冲锋衣潜力大爆发。接过藏刀,不按常规,却使出了一套怪异的刀法。

  朴薇安见情势危急,问道:“修夏,我们要帮忙吗?”

  修夏看着冲锋衣怪异的刀法,轻轻摇头说道:“雪怪不是这人的对手”。

  此时冲锋衣双手握刀,扬手便是一刀,喝道:“迎风一刀斩!”一刀砍出,雪怪立刻感到劲风扑面,瞬间感受到凌冽寒意。

  如修夏所说,冲锋衣的刀技实在了得,身手利落,出刀精湛。只是这藏刀用起来似乎并不顺手,没有发挥出他全部的刀技,即便是这样,雪怪也被逼得步步退后。

  冲锋衣的刀光闪烁宛若一道龙卷风把雪怪困得死死的,而雪怪仅仅靠一身蛮力和一双肉掌勉力支撑。

  突然冲锋衣挽了一个剑花,朝雪怪心脏刺去,雪怪避无可避,啊地大叫一声,低头一看胸口莫名多了一个血洞。

  雪怪朝天一声巨吼,靠着全身最后的力量用肌肉紧紧夹住冲锋衣的藏刀,伸出巨大的肉掌朝着冲锋衣拍去。

  冲锋衣双手握刀,此时刀被雪怪死死夹住,眼见就要被雪怪一双巨掌拍死,修夏暗叫一声:“不好!”话音未落,人已经朝雪怪飞来。双手结了一个古怪的手印,对着雪怪后背便拍去。

  雪怪没料到腹背受敌,终于轰然一声巨响,直挺挺跪下,不再动弹。

  冲锋衣原本紧闭双眼等着被雪怪一双巨掌拍死,没想到突然听到一声巨响,睁开双眼竟然见到雪怪直挺挺地跪在自己面前。吃了一惊,冲着藏装男喊道:“扎西,你来看看死了没有?”

  那个叫扎西的藏装男走上前去检查仔细,连蹦带跳地一声欢呼:“死了死了!”

  冲锋衣这才松开刀柄,瘫软在地上,连声说道:“妈呀,吓死我了!”突然想起刚才在背后给雪怪一掌的人,连忙爬起来,朝着雪怪背后看去。

  冲锋衣见到雪怪背后站着一个身着紫红色长袍,长相异常俊秀的男子,刚才就是他出手相助打死了雪怪,急忙说道:“好朋友,谢谢你啦!”

  此时朴薇安也从躲藏的巨石后走了出来,走到修夏的身边,打量着雪怪,啧啧称奇。

  冲锋衣看到修夏身旁的朴薇安,伸手指着她,张大着嘴巴半天合不拢嘴,说道:“你!你!你不是大明星朴薇安吗!”

  朴薇安微笑道:“我是朴薇安,你好!”

  女神一笑,冲锋衣顿时感觉一阵清风扑面而来,急忙连滚带爬地跳到朴薇安面前,伸出双手激动地想和朴薇安握手。修夏看到他满手鲜血,皱了皱眉头,不动声色地挡在朴薇安面前。

  冲锋衣也颇为识趣,看了看自己满手都是雪怪的血迹,急忙把双手在衣服上用力擦拭,说道:“哈哈,不好意思啊!”

  朴薇安打量着冲锋衣,只见他体型高大,身材肥硕,长相略显猥琐,一张圆脸此刻笑嘻嘻地,仿佛根本没有发生刚才那惊心动魄的一幕。

  朴薇安好奇地问道:“你们在这里做什么?”

  冲锋衣双手一边在衣服上擦拭着血迹,一边回答道:“我叫王远航,是个野外摄影家。”说到这里又用手指了指藏装男,继续说道:“这个是我的向导,叫扎西。前段时间听说有人在这里看到了雪怪,我就想着来拍照。我们在这里守了三天三夜了,终于等到了雪怪。可是没想到照片没拍成,差点连命都丢了!哈哈!”

  朴薇安见王远航刚刚经历生死关头,居然处乱不惊,还有心思跟自己打哈哈,觉得此人有些意思,含笑略略点头。

  王远航又像看怪物一样看着修夏问道:“你刚才那一掌是什么来头啊?太厉害了,一掌就把这个大怪物给拍死了!”

  修夏说道:“雕虫小技而已,你们既然无事,我们也就走了”,说罢拉着朴薇安就要离去。

  王远航见女神就要被这个男人拉走,连忙冲上去,递出一张名片,说道:“大恩不言谢,以后有用得着我王远航的地方,尽管开口!”

  修夏接过名片,点点头,拉着朴薇安转身离去。

  王远航望着两人远去的背影,对着一旁检查雪怪尸体的扎西说道:“这个人是面瘫吗?那么酷!我可是朴薇安的粉丝啊,至少让我要个签名啊!扎西?”

  一旁的扎西不知道朴薇安是谁,对于王远航的话完全无动于衷,他兴奋地指着雪怪的尸体说:“我们居然杀了雪怪!这是我作为一个猎人无尚的光荣啊!你快过来帮忙,我们把雪怪带回村子,让大家都来见识见识,今天一定要喝个痛快!”

  王远航见扎西心里只想着回去炫耀雪怪,说道:“你就知道雪怪,连我们国民女神朴薇安都不认识!哎!不过那个面瘫到底是谁啊?”

  修夏和朴薇安二人走了一天终于见到一个村子,搭了藏民的车来到了县城,又包了一辆车到达拉萨,在跋山涉水到了拉萨之后,便找到一个酒店住下。

  两人安顿好之后,朴薇安给自己的经纪人陈辰打了电话,叫她马上搭最快的航班到拉萨来,务必要带上一个叫李刚的人的身份证。

  陈辰接到朴薇安的电话已经快要疯了,一直急切地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大家都说她死了?朴薇安回答一切见面再说。

  等打完电话之后,朴薇安问修夏说道:“我们要坐飞机回上海,也不知道你们夜郎国有没有和我天朝建交?”

  修夏笑笑,回答道:“建交恐怕没有。”

  朴薇安说道:“我就知道!所以你是黑户,没有身份证,没有护照,哪里都去不了!不过你放心,我有个朋友和你长得有几分相似,一会儿再给你化个妆,保证能过关!”

  经纪人陈辰的效率很高,几个小时后就到了酒店。见到朴薇安立刻扑上去,哭着说:“这次出大事了,你知道吗?于斌死了!他们说你也死了,我完全不相信,现在见到你平安无事,我就知道你没死!那些人说得跟真的似的,吓死我了!”

  朴薇安安慰陈辰说道:“没事,你看我不是好好地吗!李刚的身份证带来了吗?”

  陈辰一边擦着眼泪,一边从包里摸出一张身份证递给朴薇安,问道:“你要这个干什么?我好话说尽别人才肯借给我的。”

  朴薇安拿起身份证仔细端详上面的照片,又看了看修夏,笑道:“绝对没问题!”

  陈辰这才发现屋子里还有一个高大的男人,见他身着一身紫红色长袍,问道:“这位是?”

  朴薇安急忙回答:“我在暴风雪里走失了,是他救了我!还一路护送我来到拉萨。”

  陈辰对着修夏点点头,说:“那可真是谢谢你了!”

  朴薇安说道:“陈辰请你订三张回上海的机票,这位跟我们一起走,另外还需要你的特效化妆。”

  陈辰一听吃了一惊,急忙把朴薇安拉到一旁说道:“你要身份证就是干这个事?他那么大的人,为什么要用别人的身份证?”她偷偷瞟了一眼修夏,悄声说道:“难道他是逃犯吗?”

  朴薇安一边笑一边把陈辰推出房间,说道:“什么逃犯,他就是忘记带身份证了,又有重要的事情一定要去上海,你快去订机票吧!”

  送走陈辰后,朴薇安跟修夏解释道:“她是我的经纪人陈辰,一直很照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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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9章一场痴恋

  修夏说道:“我看得出来,不过我们一定要坐飞机吗?”

  朴薇安笑道:“你还知道飞机?”

  修夏点头道:“夜郎国虽与世隔绝,却也不是对外界一无所知,常有人下山去带回一些书籍。”

  第二天三人从拉萨贡嘎机场搭乘飞机回到上海。陈辰本想和朴薇安坐在一起,但朴薇安坚持和修夏坐一起。问到理由,朴薇安回答道:“他第一次坐飞机,我怕他会害怕。”

  陈辰不可置信地看着修夏说道:“这么大的人以前都干什么去了,居然是第一次坐飞机?”

  飞机起飞后,修夏问朴薇安:“你刚才说我会害怕?”

  朴薇安笑笑说道:“我只是想和你坐在一起”接着又撅撅嘴说:“到了家之后,必须好好处理你这身打扮,你在大雪山时看起来真的很酷,可是到了现代社会就会觉得很奇怪。”

  修夏扭过头对朴薇安问道:“那你之前看到我,也觉得我很奇怪吗?”

  朴薇安刚想回答,转过来头来却发现修夏的脸近在眼前,只有几厘米的距离,双目对视,两人沉浸在这甜蜜的时刻,都不再说话。

  回到上海已是深夜,陈辰把两人送到朴薇安的家,拉着朴薇安再三说:“就算是救命之恩,你给他一笔钱也就算是报答了,为什么非要带他到家里来!”

  朴薇安回答道:“这个有其他的原因,有机会再好好跟你解释,你先回去吧”。

  陈辰无奈,说道:“最近的娱乐报导都是你们在西藏出事的新闻,你最近不要上网,不要看娱乐新闻,知道吗!”朴薇安点头送走了陈辰。

  淮海路,昔日的霞飞路,昔日的法租界。百年香樟林荫,枝影重重,林荫之后的大宅大院,在夜色里仿佛比百日尘封了更多的苍茫人世,悲欢离合。

  朱淋大铁门亮着一盏灯,朴薇安拉着修夏拔足走进深阔的庭院,青石砖路,投入那暗幽幽的屋子。这是朴薇安的母亲留下给她的,像冷宫一般寂寞,阴森,春天的暖风永远吹不进来的古老宅子。

  修夏随朴薇安走进屋子,打量着这华丽的内室。月色如烟映照在壁炉上方一幅画上,宽银框子镶着一个女子的肖像,样子与朴薇安极为相似。

  她身着黄缎珠绣的传统韩国服饰,修长娇艳,一双含情的美目,依稀在等待,在渴望……在流泪。

  修夏问道:“这是你的母亲?”

  朴薇安此时躺在一张贵妃椅上,听到修夏的问话,缓缓站起身来,走到画像面前,说道:“是的,她是我的母亲…朴秀宜。”

  朴薇安盯着母亲的画像,久久不说话,顷刻间眼泪从美目中一颗颗滑落。修夏握住朴薇安的手,说道:“她是如此美丽。”

  朴薇安轻声说:“她很美对么?每一个见到她的人都移不开双目,可惜正是因为她的美丽给她带来了灾祸…”

  朴薇安仿佛陷入了回忆,玉唇轻启,缓缓说道:“我随母亲姓朴,因为我恨父亲那个姓氏…”

  1986年日本京都古城的四月笼罩着雾,雾里恍惚的白影子,红影子是樱花。一路叫人看不尽的,是一片樱花的海洋。沉甸甸的,红艳艳的,惊世骇俗地开,开得千枝白条都失去了负荷,重重坠了地。

  垂地的樱花就像是发了狂的女子,爱了人,要夺他的心,他的注目。于是,拼尽了性命地开花,不惜从枝头沦落下地。

  朴秀宜,一个饱含神韵,神秘而美丽,难言的,记忆中丝丝缕缕的名字,总有人忘不了她,总有人追随着她。因为使得这一夜在文化会馆的演唱大厅座无虚席。

  她唱了一连三支意大利曲,两首英文歌,两首日本民谣,压轴的却是首凄艳绝伦的中国曲子:红豆词。

  灯色乍暗,投下来月白的一道光,使得那舞台显现出一种绝崖似的孤高,清旷,而朴秀宜便是那绝崖上的一抹红兰。

  她身穿露肩红绫晚礼服,朱唇一启,歌破崖顶。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

  全场观众都为之如痴如醉,整个大厅一片平息聆听的张力。一曲红豆词末了,台下雷鸣般的掌声响彻全场。

  这位美丽而拥有般嗓音的温婉女子便是有着歌坛美誉“出尘之音,中尘之声”的中国歌唱家朴秀宜。

  掌声未绝,献花的来宾便纷纷涌上台去。朴秀宜宛然含笑,接过一束束鲜花,三次谢幕后,走回了后台。突然有个人踉踉跄跄跌进她的怀里。

  那是个高大英俊的年轻男人,肤色如白瓷,浓眉深目,贵族般古典挺俊的鼻子,但是他的脸上沾着血迹,满脸都是惊悸,风霜和疲倦的神色。

  他抓住朴秀宜的双臂,恳求道:“帮帮我,小姐!求你,帮帮我!有人要杀我!”

  朴秀宜是个极为娇弱依赖的女子,一生中只有别人照顾她,呵护她,追随她。从来没有照顾过别人。

  然而这个男人仓皇求助却激发了她天然的母性。她望着这个男人慌乱且乱颤的眼神,她在那一霎间决定,任何人都不能从她手上伤害他。

  朴秀宜把这个陌生男人藏在化妆室直至深夜,然后偷偷带他回了暂居的公寓。那一夜,她甚至不知道这个男人的姓名,这个男人的来历,便在一种气氛,一种想象,一种叫缘分的解释下,就那么爱上了他。

  她用温暖的娇躯去安慰这个受惊的男人,从那一夜开始,朴秀宜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他。

  朴秀宜正如同所有陷入情网的女子一样,以为只要有爱,只要是在爱的名义下,就可以奉献出自己的一切,而在这样毫无保留的奉献下,她会得到应有的幸福。

  她一辈子都坚持这样的信念,然而她这一生都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简单的幸福,她得到的…只有痛苦。

  这个男人来自韩国,名叫车秀贤。出生名门,家族是韩国最大的s&c集团。他本该是这个韩国首屈一指的财阀集团继承人。可惜车秀贤母亲早逝,父亲续弦后又生了一个儿子车秀辉。

  车秀辉此人城府极深,趁着父亲年老病重,尚未来得及立下遗嘱传达谁是集团的接班人,就开始挑起事端,排挤车秀贤,最后用尽手段终于将车秀贤赶出韩国。

  车秀贤的父亲没有挨过那个冰冷的冬天就撒手人寰。得了权势的车秀辉仍不罢休,派出了几波杀手来追杀车秀贤,车秀贤一路亡命天涯。

  车秀贤在海外漂流了几年,居无定所,他思念着家乡又恐惧车秀辉狠毒的手段,只敢来到日本,寻求机会回到韩国。不料刚到日本就泄露了行踪,杀手接踵而至。

  那天若不是遇到了善良的朴秀宜救了他,他恐怕无法活命。朴秀宜收留了落难的车秀贤,在结束了日本的巡演之后,带着车秀贤来到了美国。两人过起了极度隐秘的生活,为的是保护车秀贤。

  他们在惊恐中度日,时时觉得恐怖,步步惊心。然而却又在爱里谴绻,像是天寒地冻中的一对小鸟,紧紧相依为命而活,绝望地甜蜜在彼此的爱情里。

  终于有一天一群人异国人破门而入,把车秀贤从朴秀宜的温香软玉中拉起来,车秀贤自知杀手到来,绝望地以为必死无疑,恐惧地颤抖着,紧紧抓住朴秀宜温暖的双手。

  谁知,那群人却喜形于色,告诉车秀贤,他可以回国了!

  原来车秀贤的父亲病重死后,车秀贤的几个叔伯联合起来,与车秀辉展开激烈的夺权斗争,之后车秀辉莫名其妙地出了车祸而亡。豪门恩怨本来就是一部血泪史,赢了便得到了权利,成为话事人。

  作为韩国首屈一指的财阀继承人回国,车秀贤还带回来他国色天香的妻子朴秀宜。本族得势,车秀贤站上了继承者的位置,这个位置上有着一张金色的保护伞。原本车秀贤和朴秀宜从此应该是锦衣玉食,幸福快乐,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车秀贤虽然名为继承人,但是掌权的全是他的叔伯。他不得不继续兢兢战战地过日子,感受着别人的淫威。

  怀疑和恐惧原本就是他命运里沉重的负担,而朴秀宜的美丽使得他负担上的加上了更大的压力。

  车秀贤的豪宅里经常来客盈门,他们全是慕朴秀宜的美名而来。其中不乏掌权的叔伯,还有和集团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上流显贵。在车秀贤的心中,这些人都是可以左右他生命的人,不得不让他美丽的妻子陪侍他们。

  月色清凉,朴秀宜换上传统的韩国服饰,蓝银色的上杉绣着纤巧的花朵,长裙纯白摇曳,峨眉朱唇的中国美人为前来的贵客奉上了水晶杯盛满的美酒,贵客情不自禁地拉起朴秀宜的手。

  朴秀宜不着痕迹地抽回手,却不得不应承来客的要求,唱起了般的歌声,这一切被车秀贤看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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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0章她被丢了

  恐惧啃噬着车秀贤的心,而怀疑把那颗嫉恨的心又再啃噬了一遍。客人走后,车秀贤把朴秀宜打到遍体鳞伤,他跌落在地上,抱着朴秀宜哭泣说道:“我爱你!我怕失去你!”

  这是第一次,也是朴秀宜宿命痛苦的开始。命运之轮开始转动,这个可怜的女人在感受过短暂的幸福后,迎来了她一生悲哀的命运。之后的每一次宾客仰慕朴秀宜的来访,都会激怒车秀贤而暴打她。

  朴秀宜的爱情支持着她去相信车秀贤,去原谅车秀贤,一遍又一遍,成为了她生命中的宿命。除了原谅,朴秀宜什么都不能做。而车秀贤除了被原谅,也什么都不能做。

  直到车秀贤开始搜罗情妇,开始夜不归宿。他从别的女人身上得到了一个重大的领悟,那就是他不怕失去的东西,就不会让他感受到痛苦。这样的信念一直麻痹着他,直到那年的秋天得到了朴秀宜怀孕的消息。

  车秀贤的脸上交织着矛盾却又特殊的神情,初为人父的他内心涌出了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的喜悦和幸福,他匆忙跑回家找朴秀宜,想要拥抱她,想要亲吻她。

  远远地车秀贤看到朴秀宜背倚着花园的亭子的柱子,轻轻用手抚摸着隆起的小腹。她看着车秀贤的眼神依旧是那样的柔情,然而她的脸上却带着一抹挥之不去的忧伤,这样忧伤的神情突然惊醒了车秀贤。

  车秀贤停驻了奔向朴秀宜的脚步,他是一个最没有用的丈夫,一个最受挫折的父亲。他无力保护朴秀宜,他害怕失去。

  恐惧和怀疑让他终于离开了他们的家,那栋空荡荡的豪宅。从此车秀贤整日流连在外,躲在外面女人的怀里,对怀孕的妻子不闻不问。

  当仆人在车秀贤其中一名情妇的香闺里找到他时,他正醉倒在那个情妇的怀里。仆人告诉他:“太太就要临盆了,请您赶快回家!”

  车秀贤恍惚着,以为这一切只是醉了一场酒,只是一场梦,他和朴秀宜依旧幸福地隐居在美国。

  他急匆匆赶回家,从朴秀宜的手中接过那小小的,软软的襁褓中的婴儿。车秀贤的热泪一颗颗淌落在那眉目玲珑的小脸上。

  车秀贤颤抖着问道:“是个…是个男孩儿吧?”

  “是个女孩儿,秀贤你给她取个名字吧!”朴秀宜充满着母亲的爱怜回答道。

  “什么!”车秀贤瞬间赶到天旋地转,他整个人的热度在骤然间消逝,命运在他的身体里发出嘿嘿的冷笑声。是个女孩儿,是个和朴秀宜一样美丽的绝色佳人。

  他保护不了自己的妻子,如果生的是个男孩儿,至少他的儿子可以保护自己。但,是个女孩儿,而且长得很朴秀宜一模一样。将来这个女孩儿的命运根本就如同他一样,被人控制,甚至沦为交换权利的砝码。

  不不不!车秀贤脖子上绷出一条条青筋,他伸出手掐住女儿的脖子,他狂吼着:“我要杀了这个小祸胎!”

  朴秀宜眼见女儿要被车秀贤掐死,披头散发地翻下床,赤脚冲到化妆台边,伸手抓起一把剪刀,将刀锋抵在自己皓白的脖子上。

  她嘶喊着:“你先杀了我,再让她跟我走!”,她的双手颤抖地几乎握不住那把尖锐的剪刀。这是朴秀宜仅有的,唯一的一次和车秀贤的仇敌对峙。

  车秀贤的眼睛充满了血丝,怀里的女婴因为他的大手掐住脖子在不住地哭泣,朴秀宜的剪刀已经在洁白的脖子上划出了一丝血痕。终于,他丢下女婴,转身离去。

  在朴薇安的记忆里,父亲这个称呼仅仅是高高悬挂在书房上的那幅雕框油彩画像。她只知道他的长相,却不知道他怀里的温度。

  等到她长到三岁的时候,第一次见到了父亲。那个下午她独自在花园里玩耍,看到一个高大的男人远远地,站在一棵树下面用一种奇异的眼光看着她。

  她摘了一大把杜鹃花,走到那个男人面前递给他。这个男人突然把她抱起来,朴薇安吓坏了,像一只愤怒的小野兽狠狠地一口咬在这个男人的手臂上,然后快速地跑掉了。这是父女俩第一次见面,此后的许多次也如同这次一般闹得很不愉快。

  慢慢地在朴秀宜寂寞且漫长的日子里,出现了一位同情她的人,是车秀贤的表弟车恩硕。

  车恩硕善舞长袖,长于经营,将车秀贤所继承的s&c集团打理地十分出色。当年许多被车秀贤同父异母的弟弟车秀辉夺走的股权纷纷回到车秀贤的名下。

  车恩硕是个善于交际,有着丰富知识,风趣而又有礼貌的男人。他出于对朴秀宜的同情,常常来陪她说话。讲起当年朴秀宜风靡乐坛的事情,让这个被丈夫常年冷落的女人脸上时常涌起笑容。

  但是这些事情传到车秀贤的耳朵里,却成了绘声绘色的风言风语。车秀贤的脑海里想象着龌蹉的画面,那是他心里最不可触及的地方,是他最害怕的失去。他忍得下车恩硕,因为他需要车恩硕帮助他打理集团生意,可是他却忍不了朴秀宜。

  这晚车秀贤冲进朴薇安的卧室,粗暴地将抱着她的母亲朴秀宜拉起来。朴薇安伸手紧紧抓住母亲的手,小小的手臂却无力抵抗父亲的愤怒。

  朴秀宜很久没有见到车秀贤,一时反应不过来,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被车秀贤拖在地上强行拖走。

  车秀贤把朴秀宜拖到他们的居室,狠狠地甩到床上,翻身上床压住朴秀宜,狂怒地吼道:“你就如同妓女一样的肮脏!没有男人就不能活下去对吧!”朴秀宜挣扎着,哭泣着,但是面对车秀贤的愤怒依旧不知所措地逆来顺受。

  朴薇安被眼前这一幕惊呆了,她冲过去,紧紧抱住父亲的腿,呲牙大口咬在车秀贤的腿上。

  她用她仅仅三岁的所有的力气去救她的母亲,但是迎来的却是父亲狠狠的一脚。她被父亲一脚踹开,脑袋撞到了一张梨花椅的拐角处,迷迷糊糊晕了过去。

  等她醒来的时候,母亲正把她抱在怀里,眼泪把她胸前的衣襟都打湿了,朴秀宜哭泣着道歉:“宝贝,对不起,不要怪他,他是爱你的!他也爱妈妈!”

  这就是朴薇安一生中第一次领略到爱:他爱你,所以他打你。

  在往后的日子里,朴薇安三番五次见到这样的场面,豪门的大宅里,一个男人用他的暴行表达着对妻子的爱。这样的行为在朴薇安幼小的心里一道道如刀一般划上了伤口,鲜血淋漓。

  每一次见到父亲,朴薇安就如同野兽一般发出狂野的吼叫,扑过去用牙齿咬,用小拳头打。

  车秀贤忍受不了女儿的疯狂,命人把她交给保姆,从此她再没有机会保护母亲,整整五年没有见过母亲。

  她被隔离起来,在惊恐,慌张,怨恨和孤独的情绪下渐渐长大。她变成了连自己都不了解的一个暴躁,任性,轻蔑和痛苦的女孩。外面的世界怎么变化,她同样不了解。

  车秀贤表面上是集团的领袖,但是实际上真正掌权的却是他的叔叔车泰坪。车泰坪对朴秀宜仰慕已久,暗示车秀贤要帮助他掌权。屡次在车秀贤面前提到朴秀宜,车秀贤只装糊涂。

  可是车恩硕却清楚地知道,车秀贤是真装糊涂也好,是利欲熏心想要夺权也罢,朴秀宜这个可怜的女人不该落得这样的下场。

  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里,朴薇安在熟睡中被保姆急急唤醒,匆忙中只给她简单披上了一件外套。保姆在她耳边悄声说道:“别出声,我带你去找你的母亲。”

  保姆领着朴薇安悄悄跑出被隔离了五年的小房间,带着她从侧门溜出,把她推上车恩硕早早停在那里等候的黑色轿车。一路上朴薇安的身体在颤抖着,因为冷,更是因为害怕未知的命运。

  车恩硕把车开到机场,深夜的停机坪里孤独地站着一个披着黑色头巾的女人。是妈妈!朴薇安打开车门扑进母亲怀里。

  朴秀宜紧紧抱着年幼的女儿,朴薇安感受到母亲这五年的变化,她消瘦得只剩下一张苍白的脸,身上处处都是受折磨的痕迹。她美丽依旧,但是正因为这美丽依稀的轮廓,让人更加承受不了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悲伤气息。

  车恩硕把母女两人推上他的私人飞机,抓住朴秀宜的手切切地说:“不要告诉我,你们去哪里!以后永远都不要回来!”

  车恩硕用自己的私人飞机偷偷将朴秀宜母女送出韩国,两人回了上海的故居。起初朴秀宜还试着打探韩国的消息,但是车恩硕决然跟她断了联系。

  朴秀宜知道车恩硕这是为了保护她,这个老宅是她祖上传下来的,连车秀贤都不知道这个地方的存在。

  朴秀宜人虽然回到了上海,但是灵魂却几乎都留在了韩国那栋空荡荡的豪门大宅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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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1章新的朋友

  支离破碎的她时而清醒陶醉在往昔甜蜜的幸福回忆中,时而糊涂一个人呆呆地潺潺流泪。

  在清醒的时候,她总是不断地重复地说道:“他是爱我的!他一直都是爱我的!”

  朴薇安没有办法唤醒母亲,三年后母亲死了。从此朴薇安对于爱情种下了永久的仇恨之心。

  依旧是在这个上海的老宅里,身边站着的人不再是她那美丽却为了爱情而失去灵魂的卑微的母亲,而是换做了温暖的修夏。

  朴薇安转过脸,看着修夏,脸上带着泪痕说道:“我恨他们,恨他们所有人。”

  修夏握着朴薇安的手,把她拥入怀中,轻轻拍着低泣的朴薇安:“薇安,你的母亲得到的爱情虽然是痛苦的,但是她一直都相信爱情。所以你也不要紧闭你的心扉,只有打开它,你才能看到没有月亮的乌黑天空中的星星。”

  朴薇安喃喃地重复着修夏的话“没有月亮的乌黑天空中的星星?”

  修夏低头吻住了朴薇安,朴薇安在接触到修夏柔软的双唇后,顿然失去了自我的意识。她回吻他,那吻变得狂热,醉人,令人失去理智。

  她攀住修夏的肩头,把身子重重压在他的身上,长裙滑落,暴露出她玲珑的曲线和她整片光洁柔滑的背部。他们彼此都感到晕眩,不能呼吸。

  两人卧倒在地,赤露露的不仅仅是躯体,更是渴求,那种相爱的**,是过了两千年的时光也不能忘却。

  修夏把十指插在朴薇安柔曲的秀发里,她的每一口喘息都送进他的口里,与他的呻.吟缠绵,缠绵到极致的时候,已经分不清是谁的气息了。

  久久之后,惊涛骇浪的喘息终于平静下来,修夏的胸膛内还有着重重的心跳,他睁开眼看着缠绵后熟睡的朴薇安,伸手缓缓摸着她美丽的脸的轮廓,轻声在朴薇安耳边说道:“我会守护你,一直守护你,绝对不会让你像你母亲一样受到伤害。”

  朴薇安仿佛在梦里听到了修夏的承诺,转了一个身,紧紧抱住修夏。

  如果不是陈辰数日后的到访,两人还一直沉浸在爱情的喜悦中。陈辰来的很突然,没有事先打电话,她告诉朴薇安晚上务必要参加一个晚宴。

  作为当红明星这样类似的日程本来是排得满满的,但是因为西藏的拍摄事故,朴薇安暂时停止了工作。

  修夏这几日在朴薇安一手的打造下,已经从一个神秘的紫红衣长袍夜郎王变成了现代花美男。朴薇安得意地打量着被自己改造后的修夏,恐怕连天瞳一时也会认不出修夏吧!

  剪了短发的修夏显得更加英俊帅气,一身非常合身的黑色西装把他完美的身材表露无遗,胸前别了一枚黑玛瑙飞马领带夹,更显得气质出众。只有手上那枚象征着夜郎王标志的蛇头戒指残存着古老的气息。

  上了保姆车,陈辰疑惑地看着修夏,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冷傲的朴薇安身边出现了这样一个男人。

  朴薇安解释道:“他是我的保镖。”陈辰依旧毫无头绪,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人。

  三人上了全黑色的保姆车,不久便到达了目的地。这里是高度繁华的地域,上海最高级私人俱乐部的大厅,来来往往的都是明星和社会名流,十里洋场,觥筹交错。

  朴薇安选了一件丝绒短上装,是郁金香的紫,银纹长裙,搭配了一双亮面长筒马靴,落落大方,配上她卷曲波动的长发,让人眼睛都移不开的穿着。

  朴薇安却觉得这种地方很无趣,她简直不知道在这里活着干什么。若不是陈辰再三强调今晚是公司安排的重要的晚宴,她是绝对不会来的,好在还有修夏在身边。

  朴薇安顺手从侍者手里拿过一杯红酒,才转身,又顺手放在另外一个路过的侍者托盘里,她觉得无聊死了。修夏倒是仿佛对这种地方也没什么不适应,静静地站在她身边。

  大厅中间有个人正在侃侃而谈,他口若悬河,面前围了一堆人都在听他的高谈阔论。突然有人碰了碰朴薇安的手臂,朴薇安转头一看是陈辰。陈辰见她百无聊赖的样子,说道:“你打起精神来吧!”

  朴薇安指着正在高谈阔论的男人问陈辰:“那个是谁?”

  陈辰回答道:“这人是现在红透半边天的野外摄影家,会多国语言,男男女女都为他疯狂,听说连小学生都是他的粉丝呢!”

  陈辰说:“走吧,我们过去跟他认识一下。”

  朴薇安皱皱眉说道:“不用了吧?”

  陈辰却不理,拉着朴薇安走过去。朴薇安因为穿着长裙,裙子收得窄,只能走小碎步。当她跌跌撞撞走到那人面前的时候,面色已经极其难看了。更尴尬的是,那个所谓的知名摄影家根本看都不看他们。

  朴薇安恼火地说:“我们走吧!”

  陈辰说:“等下”,然后大声喊:“王先生!”那个人转过头来,嘴上依旧和别人在谈笑,但是目光落到朴薇安脸上的时候,明显一怔,手里端的红酒竟然洒了一半出来。

  朴薇安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觉得很眼熟,一时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修夏悄声在旁边说:“雪怪”。这个野外摄影家正是他们出夜郎国时遇到的在雪山里拍摄雪怪的王远航。

  王远航见到朴薇安激动地走过来,撇下刚才谈笑的人,搞得别人甚是尴尬,他却不理会。大步走到朴薇安面前,笑道:“真是巧啊,朴薇安小姐!”

  朴薇安打量这个眼前的这个胖子,完全没有了当日被雪怪围困那种落难样。一身白色的西装,圆圆的脸上堆满了笑容。

  朴薇安心里想着“是多卖骚的人才会在公共场合穿一身纯白的西装”,嘴上却淡淡地跟王远航打招呼。

  王远航一眼撇到朴薇安身边的修夏,略带惊讶,然后马上反应过来:“摆面摊的?哦,不不,你好!上次相救,还没有请教大名呢!”

  修夏略略点头:“修夏”

  王远航在脑袋中快速地搜索这个姓氏,却毫无头绪。说道:“这个姓氏倒是很特别啊!这样,上次的事情必须要感谢,明天晚上我在凌璇阁摆酒致谢,请两位务必光临!”

  朴薇安刚想拒绝,突然有一人走向王远航热络地打招呼,将他拉走。王远航回头朝着朴薇安说道:“明晚七点我等候两位大驾!”

  朴薇安跺跺脚,朝着消失在人堆里王远航的背影说:“这个死胖子,我们什么时候答应你了!”转头问修夏:“去吗?”

  修夏想了想说:“他倒不是个坏人,去去也无妨。”

  朴薇安奇道:“你还能看出好人坏人?这个世界可不是你想得那么简单!”

  修夏拉起朴薇安的手说:“我们来过了,也算是跟陈辰交差了,走吧!”说罢拉着朴薇安就往外走。

  走出大厅,晚上的微风徐徐吹来。他们没有开车,一路步行。修夏说道:“薇安,有时候我真的很想做个平凡人,不要做什么夜郎王。娶个自己心爱的女子,平平淡淡过一辈子。”

  朴薇安有点惊讶,这是第一次听到修夏吐露心声。想到现在对那四座千年前的夜郎神殿的位置毫无头绪,又有点沮丧。

  第二天晚上两人准时到达凌璇阁,这个地方属于会员制,极为私密,想来那王远航也是有些门道,考虑到朴薇安的明星身份,才安排了这么一个高雅又私密的地方。

  王远航已经在包间等待,就他一个人。见到两人到来,急忙站起来圆圆的脸上又堆满了习惯性的笑容,朴薇安怎么看都觉得他笑起来很猥琐。

  桌上摆着一些上海特色小吃,有翡翠烧麦,蟹粉小笼,梅花糕,千层油糕等等,待三人坐定,王远航开始讲了大堆感谢的话,修夏只是点头,并不作答。朴薇安点了菜,看着两人一冷一热的聊天,觉得也颇为有趣。

  王远航见修夏怎么都还是那幅面瘫样,修养极好,也不生气,开始找朴薇安讲话。朴薇安对他那天大战雪怪的刀法颇感兴趣,便随口问道:“你那天耍的刀法看着挺厉害的!”

  王远航见终于有人欣赏自己,还是女神,不禁高兴起来,开始给朴薇安讲自己刀法来历。

  原来王远航小时候身体不好,经常生病,父母为了让他休养身体,便将他送去日本。结果在日本偶然遇到了世袭的灵官,认为他是个好苗子,不仅将一身东洋刀法传授,还传授给他许多天文地理知识,为他后来走南闯北打下了坚实的根基。

  “灵官?”修夏终于开口问道。

  王远航见修夏终于有了反应,也不枉费自己口干舌燥讲了这么久。他喝了一口茶,说道:“所谓的灵官是日本从幕府时代开始设立的一个朝廷官位,原本是负责观星看相,为当朝者占卜祸福。这灵官嘛,就跟中国古时候的钦天监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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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2章一起流浪

  “灵官代代世袭,不传外人,后来改朝换代,灵官也渐渐没落。灵官家族里也有人改行去做了的别的,但是总算有一脉传了下来,就是我师傅山崎佳树的家族。原本灵官不传外人,更何况是个外国人,我也算是机缘巧合,颇和我师傅投缘,才学了他一身的本事。”

  朴薇安听到此处,突然想起那不知所云的羊皮地图,试探问道:“你师傅可懂寻龙辨穴?”

  王远航回答道:“寻龙辨穴在下略懂,这个还得是当年的胡八一厉害啊!”

  朴薇安皱皱眉:“胡八一是谁啊?”

  王远航露出一副神往的表情:“那可是个奇人啊!江湖中至今都流传他的传说啊,可惜听说移民去了美国,没有缘分认识!哎!”

  朴薇安心心念念着羊皮地图的事情,用筷子沾了茶,根据记忆在桌上画起了羊皮地图的大概记载。

  王远航开始看得漫不经心,却渐渐露出一副惊讶的表情,说道:“这个,看起来不像是今天中国的版图啊?倒像是汉朝时期的。”

  朴薇安点点头:“是汉朝的,上面这几个地方你能找到吗?”

  王远航凑了过来仔细看桌上的茶迹地图,沉思许久,说道:“我现在看不出来是什么地方,我们灵官嘛,得靠天相吃饭。这个图,你有原本吗?”

  朴薇安想着事关重大,原本自然不能轻易拿出来,便说道:“你把你的电邮给我,我回去传给你照片。”王远航点头答应。一顿饭吃完大家握手再见。

  在回家的路上,朴薇安兴奋地问修夏:“你说他能不能看懂羊皮地图?”

  修夏想也不想便回答:“能。”

  朴薇安颇为吃惊:“你看人就那么准?”突然想起初遇修夏时,修夏便说过于斌难逃雪灾一劫,“难不成你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修夏爱怜地摸了摸朴薇安的头发,说道:“佛珠在身时,我的确能够看到一些事情。但是现在只是一种感觉罢了!”

  朴薇安说道:“那你为什么确定那胖子就能看懂?”

  修夏道:“此人不简单,不仅仅是他一身灵官授业,光是那天看他怪异的刀法,就绝非泛泛之辈。”

  朴薇安撅撅嘴说:“可我始终觉得这个胖子做事不靠谱,单身一人就敢去西藏找雪怪。差点就死了,还那么高兴。”

  朴薇安也没有想到这个她心目中猥琐的胖子,将来成为了她和修夏最重要的伙伴。

  开车路过正在修建中的迪斯尼乐园,朴薇安突然一拍脑袋,说道:“瞧我这记性!我答应过我的宝贝思思带她去迪斯尼乐园玩的!”

  回到家之后,朴薇安忙不迭地把思思唤出来,思思伸了一个大懒腰,“这一觉睡了好久了!”

  朴薇安有点不好意思忘记了这个宝贝,又突然想起那晚和修夏的儿童不宜不知道她看到没有。当下承诺思思,以后想呆在槐木佛牌里面还是呆在外面的世界,由她决定。

  思思欢呼着兴奋地在朴薇安偌大的古宅里跑进跑出,外面的世界对于她和修夏来说同样都是新鲜的。

  修夏自从失了佛珠,反倒觉得一身轻松。往日高高在上做夜郎王时,总是担心自己的族人,努力去保护他们,事事都要亲力亲为。现在到了外面反而觉得做个平民老百姓是种幸福。

  朴薇安拿出珍藏的羊皮地图,小心翼翼放到大大的书桌上,开始拍照。拍好之后在电脑中保存好,然后挑了几张清晰的传给了王远航的电邮。王远航第二日便有了消息。

  王远航第二天一大早就打电话给朴薇安,兴奋地问道:“这个地图你们是哪里来的?这绝对是个古董啊!”

  朴薇安直奔主题,说道:“你先别管怎么来的,你能找到上面标注的地方吗?”

  王远航回答道:“电话里面不方便讲,我现在在上海是住的酒店,叫你们来也不方便,我直接去你们的住处吧!”

  朴薇安当下把地址告诉了王远航,听见王远航在电话里飞快地记录,说:“我很快到!”

  王远航来得比预想的还要快,他站在淮海路这栋古宅的朱淋铁门前暗赞,女神就是女神,住的地方都这么别致。按了可视电话的门铃等着。

  片刻门开了,开门的是个小女娃娃。王远航突然见到这么个粉雕玉琢的可爱女娃娃吃了一惊,心想,“女神这么快就和面瘫生了孩子了?”顿时觉得眼前一黑,心下暗叹。

  却见那可爱女娃娃大声喊道:“薇安姐姐有人来啦”!说罢朝王远航扮了个鬼脸,领着他朝内走去。

  王远航长嘘一口气,自己都在胡思乱想什么啊!忙不迭跟随思思走入大厅,打量着这古宅,物件考究,想不到大明星的家是这样的古朴。

  朴薇安见到王远航,连忙招呼他坐下。王远航坐定之后,拿出打印的地图照片,对朴薇安说道:“我昨晚看的时候就认为这个是汉朝的地图,回去一比较果然是西汉时期的地图!”

  王远航指着照片说道:“你看,这里西南部缺了一大块,就是当时没有平定的西南的小国家和西藏。你的地图一共标注了四个位置,我昨晚根据天相研究了一晚上,其他三个不能确定,但是这个。”

  王远航又从包里拿出一张现代的地图,跟照片对比着说道:“今天的新疆流域便是西汉时期的西域都护府,我能确定的就是这个红点就是在当年玉门关内的敦煌郡,今天的甘肃省内的敦煌市!”

  “敦煌?”朴薇安惊讶道。

  “不错!”王远航肯定地点头。此时思思乖乖地端了一杯茶上来,王远航接过思思的茶水,问道:“这个小妹妹真可爱,是你的妹妹吗?”

  朴薇安略一迟疑,连忙回答“是的!是我表妹,叫思思。”

  “哈哈,原来是这样!吓我一跳!”王远航一颗贼心这才落下。

  “你为什么吓一跳?”思思好奇问道。

  “这个,没什么,哈哈哈!”王远航心虚连忙打哈哈忽悠过去。

  修夏站在一旁说道:“汉朝时西域各国并未同一,大的有楼兰国,车师国,龟兹国。小的有精绝国,小宛国。所以这个红点位置没有出玉门关应该是对的,毕竟那时我国的势力还不足以对抗西域等国。”

  王远航并不知道修夏所谓的我国是夜郎国,还以为是说的是汉朝,点点头说道:“摆面摊儿的,我没想到你对汉朝历史还是很了解的!”

  “摆面摊儿的?”朴薇安一时反应不过王远航这话的意思,王远航怕被女神识破“面瘫”,赶紧说:“啊,这个嘛,就是我觉得他皮肤很白而已!哈哈!”

  “对了,你们找这个地方干什么?”王远航连忙岔开话题。

  修夏说道:“这个地方有我们要找的东西。”

  王远航一听连忙兴奋地直搓手:“难道是宝藏?这个是寻宝图吗?”

  朴薇安见王胖子对寻宝颇有兴趣,心下好笑,宝藏也许没有,宝珠是肯定有的。却又听到王远航说道:“能不能算我一个!我给你们当向导!”

  朴薇安刚想拒绝,修夏点点头:“可以!”

  朴薇安朝修夏看去,修夏递给她一个肯定的眼神。朴薇安只好说:“那就带上你吧,你这个向导不靠谱的话到时候半路就给你打发回来!”

  王远航拍着胸口保证:“我这个向导绝对靠谱,你是不知道我去过多少地方了,国外国内,这敦煌我也不知道去过多少次了。再说了,我还没有报答上次遇到雪怪你们救我的恩惠呢!”

  是不是为了报答恩惠不知道,不过王远航的确是多年只身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想到这一层朴薇安立刻明白了修夏同意的原因。当下三人商量了计划,定下了路线和需要准备的装备,王远航便起身告辞。

  朴薇安以身体抱恙为由向陈辰告假。陈辰在电话里很担心,急得马上要来看她,被朴薇安几句话打发了。

  两天后在开往甘肃酒泉的长途汽车上,修夏和朴薇安并排两张床,王远航一人在隔壁。修夏闭目养神,朴薇安和王远航聊着天。

  本来朴薇安是打算直接坐飞机到甘肃的,但是王远航神神秘秘地对朴薇安说:“我带了一大堆违禁品,要是坐飞机,妥妥地被扣押在安检口子上,所以就委屈你坐长途汽车吧!”朴薇安想起修夏没有身份证也坐不了飞机,无奈只好答应。

  出了省境收费站,车子下了高速,在山沟里转来转去。司机是个老手,多次路过惊险的胳膊肘大弯连眉毛都不抬一下,车上放着电视,众人都昏昏欲睡。

  王远航问道:“你们都走了,你的妹妹思思呢?”

  朴薇安敷衍回答:“啊,她有人照顾的。”王远航以为思思被送去亲戚家里,当下不再多问。

  到了酒泉之后,三人来到预定的酒店,王远航在前台登记时取了一个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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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3章踏上旅程

  开好房后,他又神神秘秘地把修夏,朴薇安两人拉进自己的房间,说要让两人见识见识。

  王远航打开包裹外包装,里面露出一个长型的木质盒子,得意地说道:“各位观众,你们可别眨眼!”

  说罢小心翼翼打开了盒子,盒子里静静地躺着一把日本东洋刀。王远航双手将刀身托起,只见这把东洋刀通体黑色,周身并没有什么复杂的花纹。

  王远航深吸一口气,打开刀鞘。刀一出刃,修夏忍不住叹道:“好刀!”

  此刀曲度幽雅上翘,刀姿匀称,近刀背部份较厚,依次渐薄而下。它是王远航的师傅山崎佳树请名家精心冶炼的刀,冰冷却神圣。

  王远航得意地把刀递给修夏观赏,说道:“我那天就是没带我的刀,那藏刀使得不顺手,我才打不过那雪怪的!”

  修夏观赏着这把静谧的刀,明亮一如日本武士精亮的眼神、半睁半闭闪动着鬼魅的灵幻之光,美丽而凄清。

  朴薇安噗呲一笑:“你有刀也打不过!”

  王远航也不恼,接过刀小心放好,说道:“寻宝没有家伙怎么行!嘿嘿,一刀在手,天下我有!”

  三人稍微收拾后,便出了酒店准备去市区走走,找到一个当地著名的特色餐厅便进去找位子用餐。

  朴薇安刚刚夹了一口菜,还没来得及递进嘴里,修夏拉了拉朴薇安的袖子,悄声说:“我们被人盯上了!”

  朴薇安一惊,不敢四下张望怕被发现,悄声问:“怎么回事?”

  修夏说道:“刚在街上时我就感觉到了,到了这里我才确定,的确有个人在跟着我们!”

  王远航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货,兴奋地说道:“那我们先吃,让他干瞪眼,等我们吃完饭再找个地方收拾他!”三人商量好,.la

  等吃完饭,三人出了酒店,专挑没人的地方走,等走到一条黑暗的小巷子时,修夏暗声说道:“来了!”接着感受到背后一阵劲风刮来,对方的目标却是朴薇安。

  修夏迅速转身,双手护住朴薇安,倒退数步。王远航也不闲着,朝着对方就是一脚扫去,对方闪身躲过。

  这时才看清楚来人是个老头。只见这个老头仙风道骨,精神矍铄,那一把漂亮的雪白胡子将他衬托得跟电视上那些世外高人一个模样,让人心中好不敬仰。

  他的脸色微红,有着老年人所没有的光滑和健康,皱纹也细密些,骨骼精奇,让人觉得这老头的躯体里面,藏卧着一头猛虎。这老头天生一副好相貌,想到年少之时,定是一位翩翩美少年。

  老头指着朴薇安说道:“没想到今天走了大运,你竟然身怀异宝,赶紧乖乖交出来,否则我胡老三叫你们吃尽苦头!”

  老头话一出口朴薇安刚生出的敬仰之心一扫而空,觉得心惊肉跳,自己身体里有修夏的佛珠,难道被这老头看出来了?

  “胡老三?”王远航念了一遍老头的名号,一怕脑袋说道:“原来是鼎鼎大名的胡三爷!失敬失敬!”

  胡老三冷哼一声,说道:“想不到你这小子也知道老头子的名号!”

  王远航习惯性地满脸堆笑,说道:“您在倒斗界的名号无人不知啊,只是多年不在江湖行走。听说您转行做了古董商人,是位国学大家,特别是对少数民族,有相当的研究。”

  俗话说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胡老三听到王远航的奉承,不紧有些得意,说道:“知道老头子的来历就好,把这小姑娘交给我,我保你们无事!”

  王远航晃了晃脑袋,说道:“胡三爷要的东西自然不敢不给,只是这位嘛…却是我的心上人,是万万不能给你的!”胡老三听到王远航满口胡诌,呸了一声,伸手便向朴薇安抓来。

  修夏和王远航同时出手,只见修夏一双肉掌化作万千光芒,朝着胡老三周身笼罩而来。胡老三见此人出手不凡,也不敢托大,大叫一声:“来得好!”

  手一抖便甩出一条长鞭向修夏挥去,修夏下意识地往左边一躲。王远航看老头难缠,又暗恨没带宝刀出门,只得使出日本传统的空手道,单手向老头劈去。

  老头一个擒拿手接住了王远航的偷袭,奇道:“日本人?呸!老头子最恨小鬼子!”说罢,不理会修夏,专心向王远航攻击。

  胡老三的长鞭此时挥舞地如同一条灵活的蛟龙,王远航狼狈地左躲右闪,大声喊道:“修夏快来帮忙啊!老头子太厉害了!”

  修夏当下将身体气海中的雪山能量催动,凭空生出了一股无形之力,贯足于全身,使出一种诡异的身法,朝着胡老三逼近。修夏当下身子一扭,顺着胡老三的长鞭移到了他的身后,伸出双手双掌拍在胡老三的背后。

  胡老三一阵踉跄,倒退了几步,恨恨地说道:“没想到现在还有这样的高手,今天暂时放过你们!但是我保证你们走不出酒泉城!”说罢,朝着夜色飞奔而去。

  三人舒了一口气,王远航说道:“这胡老三真是个硬骨头,居然还有民族歧视!可我明明是中国人啊!”

  朴薇安奇道:“他怎么会说我身怀异宝?难道他看出了我身上有佛珠?”

  王远航道:“这老头以前就是个倒斗的,倒斗是什么知道吗?就是盗墓贼!后来赚够了就金盆洗手,把自己给洗白了。可能是他多年盗墓,对奇珍异宝有着狗一般的嗅觉吧!”因为胡老三的民族歧视让王远航愤愤不平,所以对胡老三没有嘴下留情。

  修夏说:“佛珠乃是上古之物,本身就带着一种神奇的能力,只是你不会使用罢了,不然十个老头也近不了你的身!也许王远航说得对,他可能是感应到了佛珠的能量。此地不宜久留,我们速回酒店,明早就出发吧!”

  第二天一早,三人出发,乘坐长途汽车前往目的地。刚开始的时候,还是高速路。王远航和朴薇安聊着天,而修夏则在一旁闭目养神。

  后来路越来越难走,等到了之后,一下车,便有许多拉车的民夫围了上来,兜揽生意。三人包了一辆面包车,继续往山里去。

  司机大约三十多岁,皮肤黝黑,一路上看他们的样子以为他们是登山客,便热情地为他们介绍当地的风景,最后表示他们要去的地方,就只有他们家开的招待所有住宿,否则进了山里就得搭帐篷了。

  王远航走南闯北,经验自然比避世的修夏和常年在城市里生活的朴薇安惊艳丰富了,经过和司机的讨价还价,终于一行人安顿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司机的见他们准备出发了,还不住地提醒,“这个季节山路不好走,你们进了山,一定要注意安全,有事就返回招待所来,我送你们去汽车站。”

  三人答应了之后,便朝着大山出发了。

  他们要去的目的地,经过王远航这个不职业的灵官推测,应该是在鸣沙山。一开始的时候,朴薇安对千里大漠的雄壮风景还颇感心情,不过很快就因为疲劳而泄气下来。

  一望无际的黄沙,走不完的路,看起来几乎都是一样的风景,的确会让人产生疲惫的心理。

  他们走了很远的路,晚上的时候,找了一处干燥的地方扎营露宿。

  王远航和修夏轮流守夜,而朴薇安则一人在帐篷休息。等到轮到王远航守夜的时候,他打着哈欠出来,正好看到坐在帐篷外的修夏。

  王远航走了过去,和修夏打招呼,让他休息。修夏摇摇头,在帐篷外用一种奇怪的姿势在打坐。

  王远航挨着坐了过去,观察了一会儿。奇道:“你到底是什么人啊?我感觉到在你的身上有一种神秘的力量。”

  修夏道:“你都感觉到什么了呢?”

  王远航想了想,“我具体也说不上来,只觉得你在的时候,整个气场都变得不一样了,就像是一种气势磅礴的力量围绕在你的身上。”

  修夏没说话,突然他皱起眉头看向远处某一点。王远航奇怪地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可是却什么都没有,只有黄沙中的一片漆黑。

  “你在看什么?”

  “嘘!”修夏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不用修夏解释,王远航也看到了,在远处的漫漫黄沙中,渐渐出现了一个小黄点,像是在旋转地高速运转,而且是朝着他们笔直而来。

  王远航吸了一口气,冷哼道:“这玩意儿到底是什么?”

  修夏站了起来,很快那黄点便飞到了他们面前,绕着他们转了一圈。王远航倒也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见到这样的诡异情景,反而感觉到有些兴奋。

  接着看清楚了那个黄点,大概成年男子拳头般大小,此时绕着朴薇安所在的帐篷不住地在飞。

  修夏双手结印,对着飞旋着的黄点喝道:“定!”

  那个黄点在空中定住,不断地挣扎,但是似乎怎么都逃不出修夏设下的结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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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4章乌孙雷珠

  王远航赞道:“好手段!”

  说罢便从背后反手抽出刀来,修夏说:“不要伤它,它没有恶意。”

  那黄点在空中不断地挣扎,发出呜呜的声音,在帐篷中睡觉的朴薇安听到这呜呜的声音,被吵醒,撩开帐篷一角,刚想发问,就看到这样一幕奇怪的景象。

  朴薇安迅速地披上外衣,从睡袋里爬了出来,走到修夏身边,问道:“这是什么呀?”

  修夏双手迅速收拢,在空中不断挣扎的小黄点越变越大,亮光也越来越来亮,在这黑暗中就像是一盏黄色的大灯,比帐篷外的火堆还要亮。

  然后拿黄点渐渐成了形,竟然变成了一个人形的影子,亮光渐渐淡去,他们的面前站着一个大约三十多岁的美貌妇人。

  那妇人走到朴薇安面前,盈盈跪倒,说道:“圣人!”

  朴薇安和修夏面面相觑,迟疑道:“你叫我?”

  美妇人点点头:“是的,我在这里徘徊了许久了,见到佛光,终于忍不住前来参拜圣人。”

  朴薇安和修夏倒是心知肚明,是朴薇安身上的佛珠吸引了这里的鬼灵精怪。

  王远航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觉得一头雾水,问道:“你到底是个…”他本想说,你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但是见到美妇人美艳无比的容貌,硬生生地说成了“你到底是什么人?”

  美妇人道:“我是在这鸣沙山修炼百年的狐狸,不幸被猎人打死,我的孩子孤苦无依,也被猎人捉了去。求圣人救出我的孩子,不然它就会被扒皮了!”她说着竟然眼中蓄出了泪水,在朴薇安面前跪下。

  朴薇安看了看修夏,见他不语没有反对,便问道:“你的孩子被捉去哪里了?”

  美妇人道:“就在面前南方二十里的村子里。”

  朴薇安点头,“你放心,我们明天就去看看。”

  美妇人感激再三,告退而去。

  第二天三人朝着美妇人所指的方向而去,果然在翻过一个小山头之后见到了一个小村庄。

  进村前,朴薇安一拍胸口把思思唤了出来,让思思先去查看小狐狸被关在哪里,思思得令腾空而去。

  在一旁的王远航简直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结结巴巴说:“怎么,怎么思思她一直跟着我们?难道她也是也是?鬼?”

  朴薇安见这个平时爱吹牛的胖子,竟然被吓得双腿哆嗦,笑道:“她不是鬼,是草木成的精。”

  王胖子呼了口气,“我原来就猜想到你们来历不凡,没想到竟然超出我的意外之外了。这可不成,咱们三人一起上路,你们可得好好给我交代你们到底是什么来历,别让胖爷我不明不白的呀!”

  “好,会慢慢告诉你的。”朴薇安笑道。

  很快思思就传回了消息,说小狐狸的确是被关在村子里。于是三人进了村子,直奔思思找到的那家人而去。

  走到门前,王胖子去敲门,里面传来一个沉重的中年男子的声音:“谁啊?”

  门应声而开,看到门外嬉皮笑脸的王胖子,迟疑道:“你是?”

  王胖子赶紧递上一张名片,“我是个摄影家,听说你们家有不少野生的动物,想来看看。”

  那中年男子还要诧异要不要开门,毕竟这小村子里,很少有人来的。门接着就被打开了,一个中年妇女抢过她男人手中的名片,翻来覆去地看王胖子那张扬的烫金的名片,嘴巴都笑到耳朵根了,“有的有的,你们进来看吧!”

  三人进去,看到屋子里的墙上挂满了不少兽皮,朴薇安担心小狐狸是不是已经被害了,赶紧问:“有没有狐狸?”

  那女人呆了一下,随即笑道:“你们运气可真好,我还真有狐狸,跟我进来!”说完打发了她男人去干活,把三人领进了后院。

  后面的院子里,零零碎碎放着不少东西,终于在一堆木材下面,朴薇安看到了被拴住的小狐狸。它全身的毛色是白和黄色,眼中充满了恐惧,哆哆嗦嗦地躲在墙角。

  朴薇安一看就知道这个肯定就是美妇人的孩子,于是直接问道:“我们买这个,多少钱?”

  那女人想了想,伸出五根手指。

  朴薇安点头,“好!”

  王胖子一看,女神要买东西了,赶紧付钱,然后还得意洋洋地瞟了眼修夏,如何,摆面摊儿的?胖爷就是土豪!

  修夏却依旧是一张没有任何表情的脸,王胖子有点失落,却马上自我安慰,没关系,女神肯定会知道土豪的好,这小子一看就是没见过市面的,啐!

  那女人拿了根布袋子把小狐狸仔细装进去,然后交给朴薇安,笑道:“以后要买什么,直接来我这里好了,算你便宜的!”

  事情办妥了,也不跟她废话,直接带着小狐狸走人。

  走出了村子老远,确认四周都没有人了,朴薇安才将小狐狸放了出来。小狐狸在她的脚下蹭个不提,呜呜叫着,似乎是在感谢她,又似乎是想带她去什么地方。

  朴薇安稍稍迟疑了下,问修夏:“它好像想带我们去哪里,我们去吗?”

  修夏还没回答,小狐狸已经咬住朴薇安的裤脚往前拖了,朴薇安只好跟着它走。修夏和王胖子也紧跟了上去。

  小狐狸带他们走了很远,思思从槐木牌里面飞了出来,撒下青木诀,沿途做了标记。

  他们一直走,走到没有路的时候,小狐狸倒是很轻松地从灌木丛中钻了进去,然后对着他们只叫唤,似乎在催促着。

  思思飞到半空,用青木诀开道,很快四周挡路的树木枝枝蔓蔓全部都自动避开,形成了一条天然的小路。

  王胖子这个时候,已经大概知道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可亲眼见到思思的本事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啧啧称奇。

  他们走到一个山洞前,小狐狸钻了进去,王胖子看看四周,疑惑道:“这里好像是一处古迹。”然后第一个走了进去。

  这里果然是一处古迹,四周的建筑都和中原地区的有很大的不同,王胖子来了兴趣,左看看右看看,不停地给朴薇安讲解:“这里应该是汉朝时期的,距今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我认为这个文化不同于中原文化,看着倒像是乌孙国的东西。”

  “乌孙国?”朴薇安一头雾水。

  “不错!”

  “那是什么地方?”

  王胖子带了手套,小心翼翼地轻轻擦拭了一下在大殿中央的一个烟炉,说道:“乌孙国是汉朝时期西域的一个小国家,他们的文化很有特色…”

  他拿起了那个烟炉,话还没有说完,接着烟炉上面的盖子突然掉了下来,金属的盖子,落在地上发出“呯”的一声清脆的响声。

  “呵呵,不好意思。”王胖子刚想伸手去捡起来盖子,突然又咦了一声,“这里面好像有东西。”他指着烟炉说。

  朴薇安刚走了过去,突然感觉到一阵白色的亮光从烟炉里冲了出来,而在这个同时,从她的身上也发出了一阵金光,和白光瞬间交汇在了一起。

  修夏怕事情有误,立刻伸手牵住她的左手,而在这个同时,王胖子也伸手牵住了朴薇安的右手。三人在不经意之间,突然就连在了一起,接着他们还来不及诧异,就从金色白色交汇的亮光中,看到了像是放电影一样的画面。

  一条线两条线,一个点两个点,慢慢地在三人面前竟然出现了一副神奇的画面,就像是把他们和尘世间瞬间隔开,单独地让他们旁观这个画面,却又不能进入到画面里面去。

  画面中,朴薇安神奇地感觉到有一股意识,似乎在引领着他们去旁观整个故事。

  他们看到的,是一座宫殿,清清楚楚地出现在了眼前。不仅是朴薇安,此刻和她连在一起的修夏和王胖子,也看到了同样的画面。

  故事开始了。

  赵清浅成亲的那天,是个非常晴朗的日子,宣瑾十三年农历二月十二,黄历上说是个好日子。

  现下是春初,虽然酷寒的严冬已经过去,可因为融雪的关系,京城的天气竟然比腊月的时候还要冰冷。

  这会儿皇宫内宁静的望用小阁里赵清浅忍着委屈的眼泪,端坐在喜床之上,母妃的谆谆教导尚在耳旁:“清浅,我的孩子,你受委屈了。”

  自从匈奴被大汉打败后,乌孙国和精绝国两国一直交好,再无战事。他们本都是西域的小国家,以前匈奴强的时候,便听从于匈奴。现在匈奴被霍去病打败,他们便听从于大汉。

  为了维系和平,乌孙和精绝两国皇族间婚嫁不断,就是想联合起力量,能够不被欺负。

  乌孙国的震西王南宫云向精绝国赵真求亲,指名要迎娶精绝国最美丽的合德公主——赵疏影,但是赵疏影却与大将军颜连城相爱,非君不嫁。

  赵真拿这个最心爱的女儿没有办法,只好允许了她与颜连城的婚事。现在南宫云来精绝国求亲,赵真竟然偷天换日将赵疏影同母的妹妹赵清浅代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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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5章代嫁新娘

  赵疏影、赵清浅是同母所生的姐妹,虽是同母所生,可是赵疏影自幼便是艳冠群芳,凡是见过她的人无不被她的绝世容光所震慑。

  赵清浅生得也颇为秀丽,可是比起那如仙子般的姐姐,却只能被她的光芒所掩盖。

  赵清浅从来就没想过,有朝一日她竟然被迫当一名冒名的假新娘。身为皇室公主,金枝玉叶的她,虽然比不上姐姐赵疏影,可是她自幼便是个有主意的人,她心头向来清醒,明白这世上有很多无可奈何却又荒谬无比的荒唐事。

  可是明白归明白,现在教自己撞上了,她不认为这世上会有什么事比得上自己现在的处境。

  因为怕这出戏教人拆穿,所以要让生米煮成熟饭,因此父皇要求南宫云在宫里先同她成亲,回乌孙国后再补办婚礼。

  以前她十分羡慕姐姐赵疏影与颜连城至死不渝的爱情,总以为自个儿会像姐姐一样,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可现在她却要代替姐姐远嫁乌孙国,匪夷所思的是她居然答应母妃,陪着父皇演这场荒唐戏!

  “公主,你放心吧!一切都已安排妥当,四王子、十三王子正在前头绊着驸马,一会儿驸马进了新房,灵歌就立刻熄灯,不留半点光线在你的房里,你别担心!”

  宫女灵歌安慰着赵清浅,一面张望着喜房外头,一面等着事先安排好的小太监发信号。

  “灵歌,有谁的新婚之夜是一片乌漆抹黑的?”沉寂间,赵清浅幽幽地问道。

  灵歌愣住了:“公主,这只是权宜之计,等到明日礼成之后,震西王就会明白,你才是陪伴他一生一世的人。”

  “而我就是那个被牺牲的人。”

  “公主!”

  “不是吗灵歌?这个权宜之计还有回头的可能吗?”掀开头上凤冠霞帔上的红盖头,赵清浅苦笑道。

  “公主…”灵歌望着赵清浅那张惨白的脸,语音哽咽,竟然说不出一个字来。

  “别安慰我,该说的话母妃都已经说过了。”扯下红盖头,赵清浅伸手绞住床头上刺眼的鸳鸯绣花枕头。

  “皇上已经下了旨意,公主你千万不要生别的心思。”灵歌着急道,伸出手想盖好赵清浅的红盖头。

  “别说了,那些我都懂,没有人能违抗圣旨。”赵清浅苦笑道,她别开脸不想再多说什么,“你先出去吧!”

  “可我要等外头发暗号的人啊!”

  “别管了!我会把灯吹熄,一会儿他进来,什么也瞧不见就不知道我是谁了!”

  “是,公主,你要记着待会儿千万别出声啊!”灵歌不放心地叮嘱道。

  “我知道了,你出去!出去呀!”赵清浅终于不耐地从喜床上站起来,半推半挤的把灵歌推出了门外,然后猛地关上房门。

  被赶出了喜房,灵歌无奈地呆在房门口,半晌她垂头丧气走到园子中央,等那个给她打暗号的小太监。

  赵清浅转身靠在门上,在眼眶里打转了半日的泪珠终于不争气地流下了。她的身子慢慢滑下门边接触到冰凉的地面,一想起待会她得忍受一个陌生男人侵犯自己,她的身子就情不自禁地颤抖。

  “公主!”灵歌惊惶的声音从门外传进,她急急忙忙说着“公主,驸马要回房了,快吹熄红烛,灭掉灯光!”

  赵清浅倏地抬起脸,她瞪大眼睛,呆呆地望着那两支垂着蜡炬的花烛,苍白的脸蛋上明显挂了两行泪痕。这一切好荒谬!这一切多像一场闹剧!而这滑稽荒谬的事情竟然就发生在自己身上!

  “公主,你听见了没啊?公主?”灵歌拍着门板,她慌张的声音又在外头响起。

  赵清浅慢慢地从地上站起来,全身僵硬地走到花烛前,好几次险些踩到自己的裙角而跌倒,她的目光却离不开那璀璨的烛光,那一片喜气洋洋的假象。

  “快啊!公主,快来不及了!”灵歌的声音又在外头响起。

  赵清浅盯着花烛,想到姐姐赵疏影当新娘嫁给颜连城的时候,和她比该是多么天差地别的景象!

  “公主!”灵歌还打算再拍门催促,房里的烛火忽然就灭了。灵歌悬在半空中的心终于放下,接着她就听见园子里的小径传来脚步声。

  “来了!”灵歌急忙躲进附近的树丛。

  南宫云推门而入,喜房里暗得伸手不见五指。床上的人儿没有丝毫动静,难不成她已经睡下了?

  借着柔柔的金色月光,南宫云凝视着喜床上纠结成一团的软被。突然那团被子里的人动了一下,他嘴角微动,逸出一丝笑容。过多的酒精让他步伐不稳,他放慢速度走近喜床。

  若不是四王子和十三王子一众人一杯接着一杯敬酒,他怎么会醉?可比起塞外的烈酒,这种甜酒的劲道就差得多了!

  南宫云慢慢走近床上的人儿,半年前他来精绝国遇到合德公主赵疏影的情景一幕幕浮现眼前,那彷佛还只是昨天的事。

  他只是匆匆惊鸿一瞥,便对赵疏影惊为天人。也正因为如此,他回乌孙国后就立刻禀明乌孙国王,今生非卿不娶。如今终于得偿所愿,娶到她做自己的新娘。为什么他一眼就看中赵疏影,完全是因为赵疏影和他心中的那个人有几分相似。

  呵呵,慕兰,你跟了霍去病之后,可过得还好吗?如今,我虽然远在塞外,可是能娶到和你有几分相似的人,却也是心满意足了。

  “睡了?”南宫云开口问道,他有些讶异自己的嗓音竟然显得如此小心翼翼。

  他扶着床沿,脑子里突然想到那精绝国王给他喝的甜酒该不会有鬼吧?该死!他可不想错过这千金不换的**一夜。南宫云翻身上了床,蜷在被筒子里的人儿依旧没有动静。

  “现在不管你是真睡还是假睡”,南宫云压低声音,柔声道:“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

  南宫云的声音出奇得低沉,好听。赵清浅知道他现在就贴在自己身后,在这么近的距离下他刻意压低了声音,热气和酒气吹拂在她的耳畔,古怪的感觉让她情不自禁地抖瑟。

  赵清浅拼命告诉自己千万别出声,别乱动,才能忍受自己想要尖叫逃走的冲动。

  “你肯定不知道,”南宫云低沉的声音又回荡在耳畔,赵清浅紧闭着眼睛,因为这个陌生男人的靠近而全身僵硬,他身上浓烈的酒气简直快让她窒息了!

  父皇不知道灌了他多少酒,就是希望他醉眼蒙眬,最好是能一觉昏睡到天明。赵清浅衷心希望但愿能奏效,可现在他已经钻进被窝里来了!

  “你肯定不知道,打从第一眼见到你,我就被你的外貌吸引,接着又被你天真可爱的性子给迷住,不能自已了。”他低柔地笑着,一字一句地叙述着他们相遇时的情景。

  赵清浅紧紧抓着被子,一听他说被姐姐赵疏影的外貌吸引,她的心就凉了半截。

  她知道自己没有赵疏影好看,父皇的注意力从来就只跟着赵疏影兜转,整个皇宫的人都因为父皇对赵疏影的偏爱,而对她相当重视,这皇宫里从未有一刻专注过自己。

  “是当真睡了?还是不敢面对我?”南宫云轻轻地笑着,他感觉得到被窝里的人儿全身是绷紧的。

  南宫云慢慢靠近,他身上传来一阵阵呛鼻的酒气,粗糙的手掌若有意无意地坲过她的后颈。赵清浅缩起身体,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赵清浅拉紧身上的被子,将自己紧紧裹在里面。回想起昨夜,母妃同她说过有关于那些男欢女爱的事情,她全身就情不自禁地发抖,她说什么也做不出那样的事。

  “我知道你喜欢的是颜连城,原本我以为你铁了心要嫁给他。”南宫云突然说出口的话让赵清浅愣住了。

  原来他对赵疏影用情已深,还知道赵疏影已经对颜连城倾心,那么他又为何要来精绝国求亲?

  “我知道你想嫁给颜连城那小子,我很清楚地知道你的心思。”南宫云停了一下,语气里挟着明显的醋意:“可颜连城是个不解风情的家伙,他不像我,我知道该怎么宠爱你,知道该怎么疼惜你。”

  “只要是你喜欢的,你想要的,我全都能给你!如果你心烦了,不高兴了,我也知道该做些什么来逗你开心!”他的声音虽然温柔,但语气却很强烈。

  赵清浅呆住了。

  南宫云低沉的嗓音,温存的话语,在诉说着他对赵疏影的深情。赵清浅突然开始恨自己,恨自己怎么会这样狠心,怎么会对一个用情至深的男人这么残忍?

  赵清浅全身冒冷汗,忽然觉得自己连同父皇母妃一起欺骗他,实在太可耻了!

  虽然无法面对南宫云,赵清浅还是强迫自己忍住说出实话的冲动。谁都不知道,如果在新婚夜告诉一个新郎倌他娶的不是自己深爱的女子,而是一个冒牌货的时候,这倒霉的冒牌货将会得到什么样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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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6章惊心一夜

  她害怕!南宫云摸上她身子的手掌大得吓人,而且他的大掌心里还布满了粗砺的厚茧。

  赵清浅不敢想象,一旦他知道自己原本满心欢喜迎娶佳人,却被设计娶了另一名陌生的女人。恐怕没有一个男人会咽得下这口气!一旦他发了疯,第一个遭殃的人当然会是自己!

  更何况乌孙和精绝两国几十年无战事,如果这个乌孙国重臣知道自己被设计了,气急败坏之下会否挥兵西进?到时候精绝国百姓生灵涂炭,她赵清浅绝不敢冒这个天下之大不韪!

  她生长在皇家,见惯了父皇赵真的后宫三千粉黛,就算是母妃也从未曾得到过父皇的真心。

  她曾经以为这世上是绝不可能有痴情男子的存在了,可是在她见识到赵疏影和颜连城的爱情之后,她开始相信忠贞。

  忠贞!是啊,多可贵的忠贞啊!

  爱情里如果没有忠贞,她不明白另一方为什么要那么执着地付出。这也是她对赵疏影的痴情终究得到回报而羡慕不已的原因。

  “还在气我?气我这么快就向你父皇提亲,让你不得不离开颜连城而嫁给我,所以你不肯理我?”南宫云带着醉意,缓慢又低沉的嗓音再一次传过来。

  “别不理我,影儿!”南宫云的手扶到了赵清浅的腰上,高挺的鼻梁凑上前去磨蹭她敏感的颈窝。他鼻端呼出的灼热气息,让赵清浅全身像触电一样掠过一阵痉挛。

  纵然赵清浅一言不发,但在酒精的催使下南宫云的手渐渐放肆起来,探进了严丝合缝的喜服下摆。

  赵清浅倒抽了一口冷气,南宫云的大手突然往上移,隔着胸衣捂在她最柔软的大白兔上面,她的心跳在这一刻也几乎同时停止。

  “你明知道我对你的心意,为了得到你,我费了好些功夫才让你父皇点头,同意把你许配给我。虽然我做了些不择手段的事,可那全是为了你!现在你或许会怨我,可日后你总会明白的。”

  南宫云温存地贴着她耳畔低语,鼻端贪恋地嗅着的她身上幽幽的香味。

  赵清浅的心揪紧了,她仍然不能响应他。可她抓着被褥的拳头松懈了,僵硬的身子放软了,她的心也淡淡地酸了起来。

  她相信,南宫云的深情是真的。可姐姐是绝对不可能嫁给他了!他的深情注定一生一世都得不到回报。

  赵清浅不明白,天上不是有看管人间姻缘的月老吗?可为什么这世上还有这么多无奈?而她自己除了代替姐姐嫁给他,她还能代姐姐替他做些什么?

  这是多么错误的一桩姻缘!

  “影儿,我心爱的女人,我今生今世最爱的人。”南宫云的声音含糊而缓慢,手掌却仍然坚定有力。他转过赵清浅纤细的肩膊,赵清浅并没有抗拒他。

  “过了今晚,你就完完全全地属于我了,再也没有人能把你从我身边夺去。任何人都不行,包括颜连城!”南宫云喃喃说着,灼热且含着浓浓酒意的气息喷拂在赵清浅冷凉的脸蛋上。

  他贴得那么得近,近得教她狂跳的心脏几乎要冲出了心口。

  “你好香…”南宫云呢喃着,热切的唇终于贴上了赵清浅冷凉的小嘴。

  “唔!”赵清浅软弱地抗拒着,羞赧比不上她此刻的震惊。她无法立刻适应南宫云的接触所带来的惊吓,何况她上身的衣服已经被他不耐烦的手扯脱,此时他正在拉扯她胸衣上的细带。

  “我知道你没睡,”南宫云低沉的笑声挟着沉重的呼吸,他粗砺的大手已经握住一只颤巍巍的大白兔。

  “呀!”赵清浅倒抽口气,坦露在冰凉空气中的身体先是绷紧了,之后因为南宫云手掌热腾腾的温度和粗暴的捏握而抖动。

  “真是一团柔软的羊毛!”南宫云粗俗的话语让赵清浅在黑暗中连耳根子都透红了。

  “我弄痛你了?”感觉到赵清浅身体微微的颤抖,南宫云轻轻笑出声:“那我轻些。”他的声音忽然挟着浓浓的倦意。

  一定是那天下第一的烈酒终于起了作用,不枉费父皇把进贡的烈酒全端上了酒席意图灌醉南宫云。

  “该死!该死的……”南宫云懊恼地喃喃自语,语气却明显地含糊起来,像是渐渐有了睡意。

  他的手正往她裙底探去,就在赵清浅几乎忍不住要伸手拍掉他的大手时,南宫云的手突然颓然滑下,他整个身体的重量几乎全压在她身上,赵清浅紧绷着身体不敢动弹,可紧接着就再也没了动静。

  赵清浅僵在床上好一阵子,直到耳边传来南宫云绵长而规律的呼吸声。

  “老天!”赵清浅艰难地轻呼着,南宫云壮硕的身体压得她连呼吸都不顺畅,只能一寸寸地移动,挣扎着从他身下逃脱。

  终于从他身下挣脱后,赵清浅不断喘着气,过度的体力透支让她全身浸染了汗水。

  她一骨碌翻身下了床,两手紧紧拉拢了四下散开的衣襟,呆呆地坐在床沿边上看着床上那个人影,耳边回响着他规律的绵长呼吸。

  现在她该怎么办好?赵清浅怔怔地呆想着,两眼因为过度用力瞪着黑暗中的人影而酸涩。

  她能就这么逃走吗?

  赵清浅心底清楚得很,答案当然是不能!

  离天亮还有好长一段时间,赵清浅蜷缩在大床的另一角,把脸埋在两膝里,毫无倦意地等待着天明,看来今晚即将是她此生中最长的一夜。

  即使是这辈子最长的一夜,也有天明将近的时刻。

  四周寂静的教人难受,夜色已泛出一丝蓝光。赵清浅蜷缩在床角,她大大的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瞪着床上的男人,那个从昨夜起忽然就变成她夫君的男子。

  一整夜她完全没办法合眼,这一夜她心底掠过千头万绪,生出万般滋味,却始终无法预料明日面对她的夫君时可能发生的情况。

  待天一亮,他就要发现躺在他身边的妻子其实是个冒牌货了!

  而现在天马上就要亮了,赵清浅实在不敢想象等南宫云醒了以后,自己会面对怎样的狂风暴雨。

  伴着一束蓝色的天光,赵清浅渐渐看清楚那个已经成为她夫君的男人。

  南宫云黝黑的脸上有一对浓密的眼睫,高挺的鼻梁,棱角分明的薄唇。他的身材超乎想象的魁梧,宽大的喜床在他的身下竟然显得局促。

  瞪着那深刻的五官和魁梧的身材,赵清浅想象着当那对眼睛睁开来盯着她看时,眼底的毫芒肯定比父皇还要狂妄逼人。

  赵清浅晶莹的眸子轻轻颤动了一下,一股异样的感觉划过她敏感的心湖,她简直无法把眼前这个粗犷的男人同昨夜那个深情温柔的男子联想在一起!

  这个矛盾的综合体,这个强悍粗犷的男人就是她将要伴随一生一世的良人吗?

  昏暗中南宫云魁悟的身体忽然动了一下,赵清浅缩进了床角,下意识地蜷起小小的身体,该来的一刻终究还是来了!

  意识渐渐恢复,南宫云两眼都还没睁开已经感觉到半边脑袋头痛欲裂。昨夜一幕幕骤然涌进他的脑海,一想起他朝思暮想的女子此刻就睡在身畔,他猛地睁开眼睛,可床畔是空的!

  “你是谁,公主呢?”南宫云环目四顾布置华美的喜房,他终于发现一抹瘦弱的,渺小的,畏缩的小身影。

  南宫云眯起眼睛,盯着缩在床边的影子,质问这个看起来满脸惊恐的小人儿。

  该死的精绝国王不知道给他喝了什么酒,竟让他晕睡一夜错过了**!

  “我…我…”赵清浅的眼睛闪烁着,她低头回避着南宫云的凝视。他盯着人看时的样子吓住了她,不知怎么地,她喃喃低囔几声,就是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因为她实在太心虚了!

  南宫云瞪了赵清浅看了半晌,直到看清了她身上穿着的大红喜袍,他微眯的眼突然放大。

  “到底怎么回事!影儿呢?!”南宫云沉声喝斥,冰冷的口气转而严厉。

  影儿?

  赵清浅不解地抬眼望住南宫云,他铁青的脸色简直要拧碎了她的心。

  “我是问合德公主在哪里?!”南宫云重复了一次,他的口气明显得不耐烦起来。这一次他从头到脚仔细端详了赵清浅一遍,一个长了一双闪吧闪吧的大眼睛,瘦不拉叽,畏畏缩缩的小人儿!

  “她…我…我就在这儿。”赵清浅垂下了头,声音软弱无力得出乎自己意料。

  叫她该说什么呢?

  父皇和母妃设计了一场戏,成全了姐姐却牺牲了她,她又该拿什么理由告诉他,他也是这场闹剧的牺牲者之一?

  “什么她的我的,给我把话说清楚!”南宫云眯起眼,一手撑着疼得快裂开的前额,皱着眉头瞪住那双惊恐的眼睛。

  赵清浅深深吸了一口气,她蹙着眉尖,慢慢抬起头,望着那对不带一丝感情的冷眸子。

  “我不明白你说些什么,昨夜和你成亲的人是我。”赵清浅屏着气,终于把该说的话说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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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7章计谋败露

  南宫云死死盯着赵清浅,他脸上的表情彷佛她说的是外族话,半句也教人听不懂。

  这短暂的沉寂竟然像是永恒!

  就在赵清浅以为自己的心跳就要停止的时候,南宫云终于开口了:“你的意思是,你就是合德公主,也就是昨夜我迎娶的女人?”他一字一句地吐出口,低哑的嗓音带了一丝冷冷的嘲弄。

  “是的!这是已经发生了的事情。”赵清浅顺着南宫云的话答道。

  南宫云瞪着她,两眼睁得老大,接着他突然仰头大笑,彷佛听见了全天底下最可笑的事情。赵清浅呆呆地盯住他,不明白有什么好笑的。

  “你以为你是谁!”南宫云终于止住笑,从抿紧的口中冷冷地蹦出一句。他严厉的口吻让赵清浅揪紧心口,待看清楚他脸上的表情,他狰狞的模样儿吓住了她。

  “给我把精绝国王叫过来!”南宫云突然大吼一声。

  赵清浅小小的身躯颤抖了一下,此时她的脑子嗡嗡作响,可看到南宫云凶恶的眼神,那副穷凶极恶要吃人的模样,她知道躲也躲不过了。

  赵清浅缓下声,轻轻柔柔地低声道:“你刚睡醒,我唤人给你送一盆洗脸水进来伺候你洗漱。”

  “你胆敢耍我!”南宫云暴吼一声,赵清浅瘦小的身子震动了下,被吓住的她只能呆呆望着南宫云那双喷火的眸子。

  “父皇这会儿正在临朝,他没空过来。”赵清浅这话说得好心虚,此时心慌意乱,她多希望自己从来不曾答应母妃的这个荒谬无理的要求。

  “你这该死的!”南宫云咬着牙,一字一句地说道:“你们精绝国把我当成什么了人?!”

  赵清浅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呆在床角边,直到南宫云突然探手抓住她的手臂。

  “啊!”

  她错愕地瞪视着南宫云暴戾的举动,那蛮穔的力道让她痛得眼泪险些掉下来。

  “该死的!”他粗鲁地掐紧她纤细的臂膀,根本不理会她小脸上痛苦的表情。

  “你!你叫什么名字?”

  “清浅”,赵清浅抖动着身躯,怔怔地瞪住南宫云那双不善的眸子:“我叫赵清浅!”

  剎那间南宫云冷硬的脸孔掠过一抹厌恶,是极度的厌恶!

  “赵清浅?这是你的名字?”南宫云冷冷地撇起嘴角,轻蔑地质问,语气已经不再激动,却多了一丝叫她心寒的冷峻。

  “嗯。”赵清浅强迫自己故作坚强地点头,然后心虚地垂下头,再也受不住他盯着自己的那冷厉的目光。

  “好!好得很!”南宫云的脸孔变得扭曲起来,忽然使出蛮力把她拽下床。

  “啊!”

  赵清浅管不了膝头是不是磕破了,此时南宫云的粗暴,那是从来也没人敢对她做的事。已经把她这个出生便是高高在上的金枝玉叶,皇室公主完完全全给吓住了!

  “你要拖我上哪儿去?”赵清浅捂住自己剧痛的手腕问道。

  “去见你那该死的精绝国王!看看在满朝文武百宫面前他会给我一个怎样的解释!”南宫云怒吼着,他已经管不了是否身在精绝国首府京城,也管不了说这等大逆不道的话会给身在敌国的他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因为他终于想明白了!

  这些该死的精绝国人联手演了一出戏,他们根本就不会把一名娇贵的皇家公主嫁给他。如果精绝国王以为他会一声不吭地咽下这口气,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

  至于这个该死的,胆敢冒充影儿的女人,他是绝对不会客气的!

  赵清浅的脸色变得霎白,却无法阻止他的暴行。明知道一旦闹上了朝廷,非但父皇的面子挂不住,两国间也可能因为这样撕破脸,乌孙精绝两国几十年的交好也有可能毁于一旦!

  赵清浅挣扎着,闹拧着,可她微薄的力气根本无法阻止南宫云,已经无法阻止这个已经陷入盛怒的乌孙国震西王!

  南宫云才拖着赵清浅出了房门,一整夜守在房外的灵歌已经奔上前,她抓住南宫云魁梧粗壮的手臂。

  “驸马!你这是做什么?快放了公主!”灵歌惊骇万分地盯着狼狈,鬓发散乱的赵清浅。

  南宫云停下来看着灵歌,他冷冰冰地说道:“你叫她公主?”

  他脸上浮现出滑稽的表情:“她还是个公主?”他的话嘲讽戏谑,除非灵歌是个傻子,否则决不会听不出他话中的嘲弄味。

  “公主本来就是公主,这不是众人皆知的事情吗?驸马你这是怎么了,为何要这么对待公主!”赵清浅原本就是公主,灵歌这话说得完全是理直气壮。

  南宫云挑起眉,冷笑一声后撂下一个粗暴的字:“滚!”他一甩手,灵歌就摔到了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不要啊!”赵清浅艰难地呼唤灵歌的名字:“灵歌!”

  南宫云却早已拽着她往紫宸殿的方向而去。

  赵清浅知道南宫云已经气疯了,她苦苦哀求道:“你放开我,我要看看灵歌!”

  “闭嘴!”南宫云凶恶的语气让赵清浅当场呆住,她错愕地失去反应,只能任由南宫云拖着自己往紫宸殿的方向而去。

  “公主!”

  后头传来灵歌的呼喊声,赵清浅回过神慌忙转头朝地上的灵歌看去,却见到灵歌流了嘴边淌着血,触目惊心的鲜红色影像吓得她傻住了。

  这一幕瞧在宫里的宫女和小太监们的眼中,他们自然没胆子去冒犯盛怒之下的驸马,机灵的小太监早奔到殿前去回禀了太监总管。

  谁都瞧得出来,这个新驸马丧了心智,发了狂,竟然不顾性命地在皇宫里发起疯来了!

  一路上,赵清浅简直是被他拽拖着走的。他贱暴地,粗鲁地对待她,不管她身上的衣服是不是扯裂了,膝盖是不是撞破了。

  他压根儿就不会怜惜她全身磕青,磕紫的各种伤口,因为这些伤口根本就无法企及他心头所受到的伤害!

  “这是怎么回事?”精绝国王赵真高坐在殿堂上,看着南宫云将赵清浅拖到了大殿上。

  赵真皱着眉头审视狼狈不堪的女儿,以及昨夜才成为驸马,一脸蛮傲不驯的南宫云。

  “问得好!不过我才是那个该问明白的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甩开手里头一脸惊惶的小人儿,南宫云忿恨地瞪着赵真。面对精绝国王,他直率的眸子没有丝毫的退缩和回避。

  赵真挑起眉,半晌,他终于咧嘴而笑:“怎么?头一晚洞房,小夫妻俩就吵架了?”

  南宫云微眯起眼睛,漆黑的眸光变得阴鸷:“我现在不想听笑话!”

  赵真笑得更加开怀:“俗话说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如果驸马能把清浅的任性当成是笑话,那就是清浅的福气了!”

  听到赵真避重就轻地打哈哈,南宫云的心已经凉了一半。看来精绝国王是下定决心和他说瞎话,抵死也不肯认这个错了!

  或者这根本就是精绝人设计的陷阱!而他一开始就料想到了,精绝国王舍不得把公主嫁给他,所以匆匆忙忙地找了一个卑劣的女人来充数!他不该这么大意的,他应该一到京城就先找影儿!

  “我要娶的人根本就不是她!”南宫云伸出手指着地上狼狈的赵清浅,南宫云石破天惊的话一出口,就惊得一旁的众人发出惊叹和窃窃私语声。

  赵清浅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她像个木偶一般呆愣着,用麻木来忍受这难堪的羞辱。

  “经过了昨夜,莫非驸马想反悔?”赵真的语气没有变,脸孔却多了几分冰冷。

  南宫云皱起眉头,他当然明白赵真在暗示什么。

  “昨夜我喝醉了。”说到这儿,一股不对劲的直觉忽然掠过他的大脑,乌孙国里人人知道他千杯不醉,为何昨晚在喜宴上喝了几杯那甜丝丝的酒就醉了?说到底他并没有会喝醉的理由!

  “我醉得倒床就昏睡,一整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南宫云毫不心虚,坦荡荡地直言道。

  赵真盯着南宫云,冷冷说道:“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他望向赵清浅,一接触到父皇的眼神,赵清浅像是被天上的闪电给击中一般心惊。她明白,父皇的眼神是在暗示着她开口。可众目睽睽下就算她肯撒谎,却如何能开口说那个事?

  撒谎,父皇要她撒谎。

  赵清浅看到了在父皇的眼神里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要她一口咬定,经过昨夜,驸马已经同她圆房,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了!

  但那不是事实!天啊,这样的事情叫她一个皇室公主怎么说得出口?

  “公主!”

  就在赵清浅犹豫不决的时候,衷心的灵歌奔了过来,她已经拭去满嘴的鲜血,看起来除了撞掉几枚牙,大概没什么大碍。

  “灵歌,昨夜你是不是站在公主房外,守了一宿?”赵真转而去问灵歌。

  “回皇上的话,奴婢的的确确守在房外,一整夜都不敢擅离职守!”灵歌跪在地上,她的嘴角磨破了,说起话来有些含混不清,可相信这话在场的人都听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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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8章殿前对质

  “我们俩什么事也没发生!”南宫云眯起眼睛。

  “就算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可公主同你在一间房里睡了一夜,你一句话难不成就可以不认帐吗?”赵真动怒道,这个乌孙国的震西王竟然敢挑战精绝国王的权威!

  “原来如此!”南宫云捏紧拳头冷笑道:“你不想把合德公主嫁给我,就随便找了一个卑贱的女子替代!好个精绝国,我南宫云总算知道精绝国赵家行事的手段了!”

  这嚣张的话语让所有的人替他捏了把冷汗,连赵清浅也不例外。虽然不欠他什么,可赵清浅心底觉得对不起他。她紧张地望向父皇,心里担心南宫云的直率会惹来杀身之祸。

  “驸马,我们精绝国赵家行事的手段就是给你一个货真价实的公主,但从来没说过,不满意可以休妻的!”赵真淡淡地道,三言两语化解了难堪的情势。

  赵真自知理亏,这件事他答应得太欠熟虑,只考虑到赵疏影,而没有担心过赵清浅的处境,现在的南宫云的怒气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赵真轻描淡写地把话挡回去,虽然让赵清浅暂时松了口气,可赵真却把话锋转向了她:“清浅,昨晚你到底做了什么,竟然惹得驸马不高兴了?”赵真以开玩笑的口吻质问着赵清浅。

  赵清浅红了脸,赵真使个眼色,身边的太监总管高声唱道:“退朝!”大殿上的人全都识相地悄声退下。

  “清浅,灵歌是你的贴身宫女,这里没半个外人,有话你就直说。”赵真沉声道。

  南宫云阴鸷的眸光斜斜刺向她,她看得出来他的眼中充满了质疑和不信任,天知道她多想说什么都没有发生!

  “昨夜,”赵清浅垂下眼,避开南宫云鸷冷的眼神,屏着气说出早已预先想好的答案:“昨夜里还好好的,儿臣也不明白怎么就惹驸马生气了!”她喃喃低声回话的同时红透了脸颊。

  言下之意,昨夜两人已经好好地圆过了房,一切都已经发生了!

  “你撒谎!”南宫云眼中迸射出凛冷的寒光:“昨夜我醉得倒头就睡,何况她身上的喜服都还没脱,我又怎么可能破她的身,好好地同她圆房了?”南宫云冷冷说道,说出的话轻蔑得近乎侮辱。

  他出乎意外的冷静。

  看来精绝国是准备把这个假公主栽赃给他了,就算他再激动、再生气,只会称了这些精绝人的意!

  赵清浅缩着肩头,揪着心口,虚弱地退了几步。一听见他不堪入耳的轻蔑言词,她的双颊转眼间苍白得近乎透明。

  她知道自己冤枉了他,在父皇面前被逼着说出那话的时候,她压根不敢想他会原谅自己,可却没料到他的反击是那么地不留情面,那么残忍。

  “驸马,”赵真的态度从容不迫,口气却冷硬了起来:“你的意思莫非是指责清浅拿自己的清白冤枉了你?”

  南宫云眯起眼,他刚想说话,赵清浅忽然冲上前丢揪住他的衣袖:“求求你别再说下了好不好?我承认就是了。总之昨晚是我不好,是我使了性子,可谁让你喝得满身酒气,熏得让人受不住呢?”

  “况且到头来你不也称心如意了?为什么还要闹到父皇这里呢?”赵清浅仰着脸,不顾羞耻地同他扯了一段虚构的闺房情事。

  南宫云看着她那张近乎惨白的巴掌小脸蛋,瞬间他简直不敢相信一个精绝国的公主居然如此不顾羞耻,低贱卑颜到这等地步。

  当然很可能她根本不是什么公主,只不过是一个用来替代影儿的低贱女人。她为了生存,为了不违逆国王,任何下贱无耻的谎都说得出口!

  “回去吧!”赵清浅两只手揪着南宫云的衣袖,低声下气恳求地近乎卑微:“求求你,往后再也不会了!。”

  南宫云英俊的面孔抽搐着,一连串的怒喝几乎要脱口而出,但不知道为何接触到赵清浅眼中那抹虚伪的哀求,竟然不由自主地止住了口。

  赵清浅继续温言软语地说着一些不知所谓的话,一双迷迷蒙蒙、水光潋滟的大眼睛却做着最真诚、无声的哀求。

  南宫云不肯承认自己被那双眼睛打动,她那可怜兮兮的小模样虽然堵住了他的口,却让他更火大。

  “既然你肯在你父皇面前认错,”南宫云死死盯着那张虚情假意的脸蛋,他幽幽地说着,一字一句清晰却冰冷:“那这回我就不计较了!”

  赵清浅清澈的眼底熨上深深的迷离,虽然他说不计较了,可他话里的冰冷寒意莫名地让她心头掠过一阵战栗,她不明白他为何要原谅自己的理由。

  离开赵清浅那对迷蒙的眸子,南宫云抬起头,阴冷的眸子地对上赵真,既然他们硬要说这是个公主,那也就等于给了他羞辱精绝国的机会。现在就算他们肯认错,他也不会罢休了!

  他决定好好回报这个满口谎言的公主和这该死的精绝国王!

  回到乌孙国,是南宫云新婚当天做的决定。赵清浅知道这是父皇乐见的结局,因为这个决定就等于驸马接受了事实。所以她不置一言,同意让她的夫君决定她的命运。

  不知道为什么,赵清浅总觉得自己欠他的。就在新婚夜那晚得知他对长姐的深情之后,赵清浅对于自己答应父皇骗他一事,心底开始有了深深的内疚。

  但在命运的捉弄下,她同样只是一颗无奈的棋子。现在她终于深深体会母妃的话,明白了何谓身不由己的苦衷。

  她的行李在出阁前已经收拾妥当,准备好出嫁第二日远行到乌孙国。

  即将随她西行的嫁妆,有百匹御赐的骏马、百名秀女、二十名宦臣、以及百来箱陪嫁的金银。

  这么丰厚的嫁妆大概是父皇给她的补偿吧!赵清浅在心底苦涩地想着。

  “公主你就尽管放宽心,什么也别想了,总之咱们同驸马回到乌孙国之后,你就多下点功夫服侍他,日子久了驸马自然会明白公主的好。到那时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什么也抵不过夫妻间的恩情。”马车上,随行的灵歌安慰她。

  “但愿如此。”赵清浅苦笑。

  马车住北行了半日,晚间有人来敲赵清浅的房门。

  “谁啊?”灵歌正服侍赵清浅更衣,扬声问道。

  “管事让阿色娜来服侍公主。”那进门来的漂亮丫头面无表情地道。

  “驸马呢?”灵歌问,对于丫头冷冰冰的态度不以为然。

  “震西王有事,今晚不进房。”阿色娜回话,两只眼睛毫不避讳地瞪着赵清浅。

  “这是公主,你家主子难道没教你礼数吗?”灵歌不高兴地质问,心里气这丫头欺主,一进门来竟然不知道先问安。

  “灵歌,算了。”赵清浅唤住自己的丫头。她从镜台前站起来,望住那名婢女。

  那婢女很美,身上的服色也不似一般丫鬟,“你叫阿色娜吗?”

  “是啊!”她瞪着赵清浅,脸上还是冷冰冰的,没有半点表情。

  “嗯。”赵清浅点点头,勉强扯开嘴微笑,“谢谢管事的好意,有灵歌服侍我就够了。”她道。

  “也好,今晚我还得服侍震西王,恐怕也分身乏术了!”阿色娜道。

  灵歌一听这话,气得想破口大骂:“你这刁奴才!”

  “灵歌!”赵清浅扯住灵歌的衣袖,摇了摇头。

  阿色娜瞪了灵歌一眼,“平日里都是我在服侍震西王,除了我,震西王是不让人近身的,公主,这点要请你多包涵。”

  “我明白,谢谢你了。”赵清浅息事宁人地道。

  灵歌翻了个白眼,要不是赵清浅拉着她的衣袖,她早就发作了。阿色娜低身行了一礼,转身走了。

  “瞧那婢女嚣张的!公主,你怎么咽得下这口气?”灵歌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问。她觉得公主似乎变了个人,受了这么大的委屈竟然不生气?

  “别说了,”赵清浅撇开脸,心里一直不好过,“是我们先对不住人家。”

  “公主,错根本就不在你,是皇上他。”

  “不是,”她打断了灵歌的话,“为了母妃,我也有私心。”

  “公主!”灵歌叹了一口气,然后红着眼眶怨道:“驸马也真是的!才新婚第二夜就不进房,扔下新娘子一个人,别说连奴才都会欺主了,这么多随行的人都有眼睛的,怎么不教人说闲话?”她仍然替自己的主子抱不平。

  “算了。”赵清浅走到床边一言不发地上了床,两眼失神地瞪着床沿上的纱笼。

  灵歌一见她的公主如此,疼得心都快碎了。“公主!”

  “天晚了,你快回房去睡吧,灵歌。”不等灵歌再开口,赵清浅闭上眼、翻个身对着床内壁。直到听见房门开了又关的声音,她知道灵歌走了才又睁开眼睛,怔怔地瞪着单调的墙板。

  灵歌并不明白,她不是不生气,只是没有立场生气,尤其是在知道了他对赵疏影的深情之后。回想起母妃同她说过的话,赵清浅嘴角牵出一抹晦涩的苦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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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9章委屈出嫁

  “母妃,你不会不明白那是压根儿不可能的事,既然如此,你实说了也罢,又何必哄我?”瞪着白粉墙,她痴痴地呢喃,两道泪悄悄滑下了眼角。

  她不是不认命,只是心疼。心疼她的母妃只要一沾到情字,自始至终都在自欺欺人。

  一连几十日,庞大的队伍以十分缓慢的速度往西方推进,终于来到了大漠外疆。

  打从新婚第二晚起,赵清浅的丈夫就不曾再进过她的房。

  但越往西走,马队扎营的机会就越多,她的睡帐虽然总是同他的睡帐相隔老远,就算再远也远不过这一队人车的距离。

  远远的,她总能望见他,同时望见那名唤阿色娜的丫头,用一种爱慕的眼神人前人后地跟着他伺候他。

  “太不象话了!”灵歌甩下帐帘,像跟谁生闷气似地鼓着一张脸嘟囔。

  “怎么了?”赵清浅转身问她,心里已经有了谱。

  “还不是那个丫头,什么东西嘛,人前人后地黏着驸马!她以为自己是谁?难不成她想当王妃吗?!”灵歌气忿不乎地道。

  赵清浅愣了半晌,灵歌见她没反应,便按着往下说:“公主,从前你不是一直羡慕合德公主的爱情吗?”

  赵清浅抬起头,“什么意思?”

  “驸马不来找你,你可以去找他啊!”

  “你要我上他的睡帐去找他?”赵清浅怔怔地反问灵歌。

  “是啊!反正你们已经成了亲,也睡过一晚了,有什么不可以?”灵歌大剌剌地道。

  想起那一夜,赵清浅的脸蛋微微泛出红霞。

  “公主,你再不主动一点,难不成要一辈子同驸马这么相敬如冰?”灵歌替自己的主子干着急。

  “我…”赵清浅垂下头,盯着自己的手指头,直到灵歌再也不耐烦了,她才幽幽地开口,“我会去见他的。”停了半晌,她终于在心中做了决定。

  “真的?今晚吗?”灵歌一听高兴极了。人家说:女追男隔层纱,只要公主能主动,驸马的气早晚会消的。

  “嗯。”赵清浅回答,轻轻拧起眉头。

  “那太好了!用过晚膳后我替你好好打扮打扮,叫那丫头明白谁才是正主王妃!”

  赵清浅没再回话。她知道灵歌一片忠心,可她同母妃一样,都把事情想得太单纯了。

  晚间,灵歌伺候赵清浅用过了晚膳后,便细心替主子打扮起来。赵清浅像个木头娃娃一样坐在镜台前动也不动,任由灵歌替她扑粉、点胭脂。

  她沉重的心情相对于灵歌的积极,简直没有半点儿新嫁娘该有的热情反应,可一厢情愿的灵歌显然并不明白。

  上好了妆,换上了最美的锦绣牡丹团服,灵歌跟着她越过了一整排睡帐,在众人的窃窃私语声中,在他们既好奇又猜疑的目光下,终于来到了震西王的王帐。

  “有事吗?公主?”阿色娜拦在王帐前,手里捧了一盆清水,正要掀开帘子进去。

  “怎么?有事还得同你禀报不成?”灵歌的胸口起伏,声音是严厉的。

  阿色娜的脸色一变,她迅速眯起眼睛,蠕动着双嘴似乎想说什么。

  “阿色娜,快让开!”管事老王厚实的声音在阿色娜开口前阻止了她。从赵清浅盛装打扮出了睡帐,管事老王就一直跟在她身后。因为他想弄明白,这名主子不要的女子到底想做什么?

  “管事。”阿色娜的嘴终于吐出两个字,她望向管事老王的眼光却带着明显的桀骜不驯。

  “让开,阿色娜。”管事老王再说了一次。

  见到有人撑腰,灵歌骄傲地在阿色娜面前仰起头,同时催促着赵清浅。“快进去吧,公主,你不是有体己话要同驸马说吗?”她故意暧昧地道。

  赵清浅何尝不明白灵歌的心思,只能在心底苦笑。

  进王帐前,赵清浅忍不住回眸看了阿色娜一眼。她看见塞外的凉风吹起阿色娜的发丝,在劲风的吹拂下,飘起的细丝线一条条拂过阿色娜面无表情的脸孔。

  “谁让你进来的!”帐帘起落,男人低沉而严厉的声音猛地吓了赵清浅一跳。

  “我…我有话要同你说。”抬眼望着面无表情的他,不明白,为什么在他面前总觉得心虚。

  “我跟你还有什么话好说?”南宫云撇起嘴,语带讥讽,冷冷地问。

  是因为亏欠吗?

  “我是想。”深深吸了一口气,赵清浅终于鼓起勇气,把在这些日子以来盘桓在她心中多时的话说出口,“我想跟你说实话。”

  南宫云挑起眉冷笑,对于“实话”这两个字嗤之以鼻。

  再一次鼓足勇气,她颤着声接下道:“如你所说的,我确实…确实不是长姐合德公主。”

  之所以坦白的理由,是因为她明白这件事从头到尾,只是她和母妃在自己欺骗自己罢了。因为他早就知道她不是赵疏影,再伪装下去也仅是一个笑话,更何况这对他并不公平。所以她决定坦白,至少自己的良心不会再那么过意不去。

  “终于肯说实话了!我还在想你的戏要演到什么时候,会不会累?”他嘲弄着,措词尖锐而且冰冷。

  赵清浅垂下脸,对于他的讥讽她几乎麻木了。

  “对这整件事我只能说很抱歉,”她平静地往下说:“可这一切全是因为因为长姐已经嫁人了,她如何能再嫁你?”

  乍听她说出事实,南宫云的脸上掠过一阵木然,紧接着取而代之的是愤怒。他冷冷地盯着赵清浅,深黑色的瞳眸里有一把愤恨的火焰。

  当初是那样地爱着慕兰,可她的心里却只有霍去病,连楚瑾墨都容不下,更何况是他?终于过了这么多年,把这段感情放下了。

  在遇到赵疏影的时候,他恍然觉得她竟然和慕兰长得如此相似。于是他把一颗心都给了她,可是没想到!

  “闭嘴!”他凶狠地狂吼她,不仅巨大的手掌捏成了拳头,连额头上的青筋也浮跳了出来。

  赵清浅揪着胸口的衣襟惊吓的退了两步,他凶恶的表情吓住了她。

  “虽然,虽然这话也许残酷了些,可这是事实,你总得接受的。”纵然心中害怕,但她还是把话给说完了。

  南宫云瞪着她,深邃的眼慢慢眯起,粗大的手掌更用力的拧出一团纠结的青筋。

  “接受?”半晌他终于开口,声音粗嘎得接近嘶哑,“我接不接受,根本就不关你的事!”坚硬的冰珠子,一字一句扔回给赵清浅!

  她哽住了,迷蒙的大眼望住他,“我没那个意思,我只是希望,希望你能想开些。”

  “我说了,”他咧开嘴,冰冷的眼珠子却没有丝毫笑意,“不关你的事。”

  她垂下脸,软弱地点头,“我知道,你恨我气我、甚至讨厌我,可我也是身不由己的。”抬起脸,她由衷地说:“可是不管你恨我、气我或者讨厌我都不要紧,有些话我还是得说明白的。”

  她揪着心坎的小拳头悄悄掐紧了,顿了顿,才接着往下说:“刚才我已经承认我不是长姐,不是那个你想娶的人了。所以,”她深深吸了口气,幽幽地往下说:“所以,我想你该有你的自由。”

  “什么意思?”南宫云面无表情地问。

  “我是说,你可以当我们的婚约不存在,当我是个隐形人,不管你要纳侧妃或怎么着,都可以不用理会我的想法。”她努力地,认真地说完话。

  南宫云英俊的睑孔抽搐着,嘲弄的冷光从他眼底一掠而过。“你,就是特意来告诉我这个?”他嘲弄地瞪住她。

  “是。”她诚心诚意地点头。

  南宫云突然撇开嘴,发出轻蔑的嗤笑声,“我可承认过我们有婚约存在?再者,我纳不纳侧妃,可没考虑过你的想法。”瞪着她,他面无表情地道。

  赵清浅愣住了,怎么也料不到这是他的答案,这么无情而且冷绝。

  “算了!”看到她那副要哭不哭的表情,南宫云忽然转变态度。

  “什么?”不明白他的意思,赵清浅怔怔地望住他。

  “我的意思是,”顿了顿,他懒懒地往下说:“你不必内疚了,事到如今我也没打算怪谁。”冷眼看着她,他冰冷的眸底掠过一抹诡光。

  之所以喜欢赵疏影,是因为被她天真直率的性格所吸引,对比之下,眼前这只小兔子吞吞吐比的模样只招来他的厌恶。

  赵清浅的眼睛瞪圆了,因为他一句话,让她低落到谷底的心情又重新振作起来。

  “你当真不怪我?”她傻傻地,痴痴地问。

  “怪你也没用。”南宫云云淡风轻地说,他似乎真的不当一回事了。

  “可是我那样欺骗了你,又当着父皇的面说谎,你不生气吗?”她不安地再一次追问他。

  “都说不怪妳了,一句话不必问第二遍吧!”

  “哦。”红着脸,赵清浅垂下头,“你不怪我就好了。”

  “不过,”等她抬起脸,南宫云才接着往下说:“关于娶侧妃的事,目前我没考虑那么多,所以你大可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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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0章表明心迹

  “你真的误会了,我不是担心,我是真的希望你能找到自己的幸福。虽然我表面上的宽大为怀其实有自私的目的。是因为怕你休了我,所以我只好自己来找你。”她莹白的小脸忽然透出一抹寂寥。

  南宫云挑起眉,“既然不在意我去找别的女人,那又为什么怕我休了你?”

  “因为…”咬下唇,赵清浅犹豫着该不该说。

  “说啊!”

  “因为…因为我怕没面子。”胡乱编了一个理由,只为了要保护母妃。如果她被休了,父皇不会对自己生气却会怪罪母妃。

  “没面子?”他撇撇嘴,“这倒是个好答案。”他略带讥剌地道。挑了挑眉,对于她的答案南宫云不置可否。

  “所以你不生气了?”抬起小脸,她期待地问。

  “我说了,没什么好生气的。”他道。

  “那就好。”吁了口气,听到他不生自己的气了,这么多天来赵清浅第一次感到心安。

  “不过我还是要再说一遍,往后你大可以不必理会我的看法和想法,当然也包括不必履行夫妻的义务。”她红着脸说。

  南宫云挑起眉。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赵清浅接着往下说:“可喜欢一个人是不能勉强的。所以只要名义上我仍然是你的妻子,私底下你可以不必顾虑我,可以自由喜欢任何人。”

  他们亏欠他太多,她想了好几天,唯一能弥补的只剩这个方式了。

  “我明白了,意思就是,我不必和你圆房是吧?”他咧开嘴。

  赵清浅倒抽了口气,不明白他是不是故意的,把话说的这么白,“我的意思是,你不必勉强自己。”垂着脸,她嗫嚅地说。

  “勉强?”他幽暗的视线掠过她娇红的脸蛋,最后来到水嫩的小嘴上。“那倒也不见得。”他有意无意地道。

  因为这句话,赵清浅的脸又红了。

  “天晚了,不打扰你了。”别开脸,她急着退下。忽然想到了什么,她回过头。“阿色娜她很美。”犹豫了半刻,她没头没尾地说。

  “你想说什么?”南宫云仍然站在原地,对于她来了又走显得无动于衷。

  “如果你要她,就别顾忌了。”轻轻拋下心头打转了几日的想法,只是不知为何话出口后,心中却没有释然之感?拧起眉头,赵清浅略过蓦然浮现心头的疑问,掀开帐帘出去。

  灵歌一见赵清浅回到睡帐便呆住了,“公主,你不是去见驸马吗?怎么又回来了?是不是驸马还在生你的气?”灵歌拉着赵清浅的衣袖问了一连串问题。

  “你别担心,我已经把该讲的话全讲清楚了。”赵清浅道。

  “什么该讲的话?”灵歌愣住。

  “我想过了,我没理由骗了他,又绑着他,他不是傻瓜,我那么自私是行不通的。”

  “公主,你这在说什么傻话啊?你该不会把详情全都跟驸马实说了吧?”

  “嗯。”赵清浅没有否认。

  “什么!你当真跟驸马实说了?”灵歌急得跺脚,却又无可奈何。“公主,你真是个小傻瓜!你这么做不是把自己害得更惨吗?”现下灵歌再也顾不得这么形容她天真又单纯的主子,是不是该死犯上了!

  “不会的,他知道真相后一点也没生气,而且他刚才已经原谅我了。”赵清浅是这么相信的。

  灵歌瞪大眼睛,“驸马亲口说他原谅了你?”

  “是啊,他非但不生气,还让我别胡思乱想。”垂下小脸,不知名的热潮熨上了赵清浅莹白的粉脸。

  “要真是这样,那倒也是件好事。”灵歌犹豫地道,一方面细细偷觑着赵清浅脸上的神情。

  “好什么?”赵清浅抬脸问灵歌,她不明白。

  “那表示你同驸马之间再也没有心病,往后驸马就再也不会借故疏远你了。”

  是这样吗?赵清浅在心底问自己,却不像灵歌一般肯定。“也许吧。”她淡淡地回答。

  “公主,你该趁这个机会多接近驸马。”

  “我累了,灵歌,有话明天再说吧!”避开灵歌,赵清浅走到镜台前拿起了玉梳子。

  “公主,你别嫌灵歌啰嗦,这事关乎到你的终身幸福,你别不当一回事。”灵歌跟到赵清浅身边。

  望着铜镜里的人儿,拿玉梳子的手还停在半空中,赵清浅轻轻吁出一口气,“就算我当回事,又能怎么着呢?”她幽幽地说。

  她不认为感情的事能勉强,拿母妃来说吧,就是个最好的例子。凭谁都清楚得很,母妃就算穷一生一世之力,恐怕也招不来父皇一眼怜惜的顾盼。

  “别又说傻话了,”灵歌接着道:“你是好女孩,慢慢的驸马明白了就会喜欢你的。”

  “可是。”

  “别可是了!既然已经是夫妻了,你该主动一点,别怕羞啊!”

  “主动?”赵清浅睁大眼睛,迷惑地盯着灵歌。

  “是啊,主动一些才不会教人有机可乘!”灵歌一语双关。

  赵清浅不是傻子,她当然明白灵歌指的是南宫云身边的贴身婢女阿色娜。可阿色娜从来没欺骗过他,更何况她一直在南宫云身边服侍,是最亲近他的人。要她同阿色娜争,她争得过吗?

  灵歌已经开松开她头上的发髻,开始替她梳起长发,“瞧这乌黑油亮的长发,粉扑扑的鹅蛋脸,红嫩可爱的小嘴儿,两道弯弯的柳黛眉。别说是个男人了,就连我怎么瞧也瞧不腻,每瞧一回就爱一回。”

  两手忙着梳理赵清浅的长发,灵歌不忘由衷发出赞叹。

  凝视镜中的自己,赵清浅当然明白自己的美丽,更清清楚楚的肯定自己女孩儿家的身分。只不过她的美丽在父皇以及她的夫君心中,永远也比不上长姐!

  小的时候,她多么盼望自己能长得像长姐那么美,像她那么讨人喜欢,可她明白那是不可能的事。

  她就跟母妃一样悲哀,可母妃的际遇却比她更不幸,因为母妃这辈子所做的努力,殷殷期盼着父皇的心有一天曾惦在她身上,在现在和可预见的未来,都只是徒劳的空盼。

  望着镜中的自己,头一回,赵清浅竟然不再希望自己长得像一直以来她既嫉妒又羡慕的长姐赵疏影。

  甚至,此时此刻她居然庆幸自己长得不像赵疏影,这奇怪的心情让她困惑。曾经她为了这张长得一点也不像赵疏影的脸孔恨透了老天爷。

  赵清浅怔怔地出神,心想着如果灵歌说的话都能实现,那么,南宫云肯定不会把一点都不像赵疏影的自己当成是替身了。

  她就是她,是赵清浅。

  队伍往北又行了两日终于来到乌孙国所属的疆界。进入乌孙国的当日,宫人们在储宫里安置妥赵清浅的住所,她就被告知夜晚将有一场篝火大会。

  所谓的篝火大会就是娱乐助兴的意思,每年约莫七、八月,牲畜肥壮的季节,就会举行篝火大会,这是塞外人民一年一度为了庆祝丰收所举办的盛大节日。

  会上有各种乌孙国所擅长的摔跤、射箭、骑马等比赛,还有营火会、烤肉、唱歌、跳舞等余兴节目。

  因为赵清浅的身分特殊,所以一抵达乌孙国后就被请到大会上位,广场的女人全都笑着、忙着准备晚间营火会的伙食,所有的男人都到竞技场上摔跤、骑马、射箭去了,当然震西王也不例外。

  赵清浅孤孤单单地坐在一堆烤干的柴火堆前,灵歌留在帐梩整理她的衣物,她一个人有些无措地呆望着广场上忙碌的众人。

  “如果我料得没错,你是今天晚上震西王最重要的贵宾了?”男人话语中带着笑意,饱含磁性的声音从赵清浅的后方传过来。

  她转过脸,看到一名帽上别着翎饰、外挂上头加了件补服的男人。一看他的服色,赵清浅自然知道他是乌孙国人,而且是有权势的贵族。

  一见到赵清浅的模样,男人忽然眯起眼。“你听不懂我的话?”他再问了一遍。

  看见她又一脸茫然,终于确定她实在不懂他在说什么。

  “你不是乌孙国人?”他的神色有些异样,声调忽然显得低沉。“原来我误会了,你不是震西王邀来乌孙国的瑞莲公主。”

  “你也不是乌孙国人?怎么会上这儿来的?”赵清浅却对他充满了好奇。这么多日来她头一回见到不是乌孙国的人,不免有惺惺相惜的感觉。

  “楼兰国的常皓,现是乌孙国的参将。”自称常皓的男子说着,跟着顿了顿,他甩开身前的发丝,俊逸的脸孔往下一压,俯视比他矮了几乎两个头的小人儿。“我听说精绝国公主下嫁到乌孙国,莫非你就是合德公主?”

  常皓?赵清浅的记忆回到过往,模模糊糊中跳过了十年,她印象中有个老跟在自己身边保护她的俊俏男孩儿也叫常皓。“你是楼兰和硕端庆公主的长子,常皓?”她想起来了!

  那鹰一样犀利、吓人的眼睛,他总是能吓退一些想欺负她的人。

  “你?”乍听到赵清浅呼唤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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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1章故友相逢

  常皓倏地瞇起眼,脸色大变,“你是清浅?!”他皱起眉头,.la

  “真的是你!常皓!没想到能在这儿遇见你!”听见他叫出自己的名字,赵清浅笑开了脸、忘情地扯住他的衣袖。回忆起孩提时代的情谊,眼前高大、陌生的男子不再显得生疏。

  “怎么会是你!我以为嫁到乌孙国来的是合德公主,莫非你是陪合德公主来到乌孙国来的?”常皓的眉头没有因为这意外的重逢而舒展开,他俊美的脸上反而蒙了一层阴影。

  赵清浅兴奋的表情忽然隐去不见,她垂下脸,半晌后才轻摇头。“不是,合德公主已经嫁给了大将军颜连城,又怎么能再嫁人?”她间接的否定,也等于说明了自己的处境。

  “你这是什么意思?”常皓的神色忽然凝重起来,拒绝听懂她话里头夹带的弦外之音。

  “我答应代长姐出嫁,于是父皇把我许给了南宫云震西王。”她淡淡地解释。

  “你居然答应这种事?”常皓的表情平静得近乎冷漠,但是从胸腔发出的低沉共鸣却有一股明显的激动。

  受邀来到乌孙国参加篝火大会却没料到会遇见她,第一次见到赵清浅那年,她只有六岁。打从见面的第一眼起,常皓就迷上了这个小公主,而不是小不点前头那个如明珠宝玉一般光彩耀眼、人见人爱的合德公主赵疏影。

  虽然赵清浅的任性是出了名,同常皓一直就明白,她真实的性子坦率得几近可爱,更难得的是她长在深宫却从不忸怩造作。

  虽然乍看下赵清浅任性、叛逆,但真实的她却多情善感,甚至会为了一只小猫、小狗的死亡而哭泣、伤心数个月。

  赵清浅矛盾、脆弱的个性跟赵疏影的聪慧、伶俐有着天壤之别,从小赵清浅就是赵疏影身后的影子,这是宫里谁都知道的事。

  可常皓心底清楚得很,这正是他迷恋上赵清浅的地方,当年他迷上的是那个年仅六岁、明明脆弱得不堪一击,却又强扮坚强的小不点儿,一直到今天这份惦念依旧,却有更深刻的情感悄悄深埋他心中。

  当年他自愿来到大漠从军,就是为了挣得彪炳的战功,再求精绝国王将朝思暮想的赵清浅许给自己,可是如今看来,他所有的盘算此时此刻全都化成了一场空。

  “我,”赵清浅想解释,却发现自己竟然无话可说,只能别开了脸,心虚得不敢直视常皓向来炯黑、咄咄逼人的深邃眼眸。

  常皓的表情变得严肃,重逢竟然是在如此难堪的情境下,他的胸口隐隐作痛,更多的是心寒。

  “怎么?常皓,你不去骑马、射箭,躲在这儿做什么?”南宫云的声音从大帐后头传过来。看到赵清浅也在现场,他挑了挑眉,眸光显得玩味。

  南宫云突然出现让赵清浅有些窘迫,“你们有话说,我下去找灵歌。”

  “不必了,我还有事恕不久留。”常皓的目光始终停留在赵清浅身上,根本不看南宫云。

  “我还会再来看你。”他对着赵清浅说,话锋却直指南宫云,语气里有明显的挑衅意味。

  赵清浅呆呆看着常皓离开的背影,直到南宫云的声音唤醒她。“原来你们是旧情人?”他调侃地道。

  “什么?”赵清浅回过神望住他诡异的神情,一时间不明白他的意思。

  “不明白?那我就干脆说的更白一点。一会儿在篝火大会上我会跟族人介绍你的身分,往后你仍然有你的地位,最好记着别失了分寸。”他冷淡地提醒她。

  赵清浅终于弄懂他的意思,“你误会了,我跟常皓只不过是儿时的相识,我们之间…”

  “不必跟我解释,”南宫云明亮的星目掠过一抹唯一的暗影,顿了顿他才接着往下说:“我没误会什么、更没什么好误会的。我无意干涉你,就像你也明说了不干涉我一样。只是你必须明白毕竟我的身分特殊,在乌孙,我的妻子贞洁与否对我而言可是很重要的事!”

  “我知道,”赵清浅认真地点点头,“我很清楚的,我同常皓之间真的没有什么。”

  “别对我解释。”打断她的话,南宫云接下道:“我不在乎那个,只要在外人面前作戏就成了。”他漫不在乎地道,忽然倾身压向她小小的身体,“不过我倒很疑惑,你又何必解释得这么认真?”他问,略薄的唇抿成一弯邪气的弧线。

  她冰凉的脸蛋忽然热起来,两眼怔怔地瞪着他看,他壮硕的身体笼成一片阴影密密地裹缚住她,忽然让她意识到自己的软弱。

  “我只是不希望你误会。”奇怪的感觉压得赵清浅喘不过气来。她怔怔地瞪着他迫近的脸,感觉心跳快得简直要死掉。

  “误会?”他问,玩味的眸光盯住她通红的脸蛋,“误会什么?”

  她屏住呼吸接下说:“我不希望你误会,毕竟、毕竟我是你的妻子。”她的声音越来越小,简直就是心虚的。

  “妻子?”南宫云敛下眼嗤笑,眸中瞬间掠过一抹阴性的诡光,“你可知道,这两个字代表了什么含意?”

  “嗯!”赵清浅点点头,她是那么认真的,“我明白自己的身分,上回你提醒过的,我没忘。”

  他掀了掀眉毛,似笑非笑,“我提醒过妳?这么说来你很清楚自己的义务了?”

  她张大眼睛呆呆望着他,不明白他话里的“义务”指的是什么。

  “你母妃让你冒充合德公主的时候,没对你说清楚你该尽的义务和责任吗?”

  她傻了眼,过半晌才想起什么似地倒抽一口气,羞红了脸,然后急急忙忙地垂下头去!她虽然不谙人事,可也不傻,何况母妃确实同她说过新婚夜夫妻间该做的事,她并非当真一无所知。

  见到她生涩、别扭的反应,他大笑,“你还真可爱!”

  听到他的评语,赵清浅的心头彷佛被根针扎了一下,虽然不痛却有一股说不出的酸闷,“我回去找灵歌了。”胡乱找个借口,她转身就走。

  “如果是我的妻子,你当真以为什么事都没有,什么义务也不必尽?”说话的同时,他忽然伸出手抓住她的手腕。

  从来没被男人碰触过的身体,突然之间有了这么实实在在,几乎是震撼的接触。几乎是一瞬间,她反手想扯回自己的手臂,同他却抓牢了她不放,甚至捏痛了她。

  “怎么了?”他嘶哑她笑出声,俊俏的男性脸孔透出一丝揶揄味,邪气地道:“不习惯?还是故作矜持?”

  望进他似笑非笑的幽漆眸底,她迷惑于他语气中若有似无的恶劣成分,“常皓没这么待过你?”他挑起眉,一字一句地拖的又慢又清晰。

  赵清浅拧起眉心,脸儿惨白中逼出一抹不白然的腥红,“你说什么?”

  她又热又冷的脸蛋终于逼出了一片大红色,他手上的温度提醒两人肌肤相触的事实,而他话里头的含义却教她心颤。

  “别想否认,任谁都能从常皓盯着你瞧的模样,看得出他喜欢你。”他口气轻柔得让人觉得危险。

  “你别胡说!”

  “胡说?”他嗤笑,把她扯得更近,“看起来你不是很明白,你的美貌能挑起男人的欲念。”

  他喷在她脸上的气息,让她察觉到危险,她的脸蛋几乎要着火了!

  “你别瞎说了,我同常皓从小就认识了,才不是你说的那样!”她辩解。

  虽然他的话像是在夸奖自己,可因为他所用的言词、以及这几乎身贴着身的窘迫都让赵清浅觉得呼吸困难。

  “从小就认识?这么说他从小就觊觎你、偷偷爱恋着你了?”他邪气地、肆无忌惮地嘲讽着她。

  赵清浅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他竟然说出这种话。“你疯了!”

  “温室里的花朵,”盯着她惊恐的大眼睛,南宫云笑得放肆,“看来你大概真是个公主,只不过不是我要的那个!”

  他的话提醒了赵清浅,她纤细的身子瑟缩了一下,原本泛红的脸蛋儿忽然没了血色。

  “那晚我早已经同你坦白过了,我确实不是长姐。”她垂下小脸。

  他像是想起什么似地突然问:“对了,我倒忘了问,既然你不是合德公主,那么你到底是谁?”

  望着他,赵清浅实在无法坦白,只能别开了眼道出自己的身分。“我叫赵清浅,是精绝国解忧公主。”她垂着眼轻轻说明白了。虽然早已经坦白过的,可她心中仍然留有先前撒谎时的心虚。

  “解忧公主?就是那个除了任性,没什么名声的解忧公主?”他平静无波的声调里挟着一丝淡淡的调侃意味。

  传闻并非仅是传闻,她确实常常任性企图来吸引父皇的注意,因此她无法否定他的疑问,只能沉默地垂着头。

  “果然是你。”他压低了声音,低沉的嗓音挟着一丝若有似无的嘲谑。

  “那是传闻,从嫁给你开始我就没任性,这你是知道的。”她垂着头,虚弱地分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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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2章篝火大会

  “倒也是。”南宫云撇开嘴角,可有可无地承认。

  “我知道外头传了这话会让你没面子,往后我不会再随意任性了。你别担心,不会再有传闻教你丢脸了。”抬起眼,她似水的眸子凝望他,做出了的保证。

  “丢脸?”南宫云笑出声,“你以为我怕这个?”

  “不是吗?”她不解地望向他。

  他咧开嘴笑的更开心,另一双大掌探上她杨柳细的纤腰,抓住她纤瘦的身子。“看来你当真是个不经世故的小女孩。”他的声音突然压低,嘶哑地柔声道。

  “什么?”

  “还是不懂?”他咧开嘴,突然一使劲,两人的身子就贴在一块儿了!

  她屏住呼吸,怔怔地瞪着近在咫尺的男人脸孔,那阳刚的气息冲击着她的感官和知觉。赵清浅全然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才那么一眨眼的瞬间,她的心就全然乱了节拍?

  南宫云眯起眼,享受着她软绵绵的身子紧贴着自己舒服的感觉。虽然她的应对显得生涩,但她却已经发育成十足的女人。

  “说实在的,我真不想动你。”半晌,他嘶哑地,喃喃低道。

  “你在说什么?”什么动不动的,他忽然这么说让她不懂。

  南宫云咧开嘴,“我不想害你。”敛下限,他幽邃的眸底掠过一抹莫测的暗影。

  “害我什么?”她问,试着喘气。

  他挑起眉,慢条斯理地说:“害你嫁不出去。”

  她瞪大了眼睛,暂时忘了两人肌肤相接的事实。“嫁不出去?”她还能嫁人吗?

  “开玩笑的,你当真了?”他咧开嘴,邪气的俊脸埋进她乌云般的秀发里。

  她怔怔地望住他,然后释怀地点点头。“不,我们来约定好了。”

  “约定?”他挑起眉。

  “嗯。”挣开他,她平静地道:“约定了我们不造成彼此的负担。”

  “你在开玩笑?”他没听过有哪一对夫妻做这种约定的,“你还是怕我跟妳圆房吧?”

  赵清浅的脸蛋又涨红看了,“我认真的。”她掐着拳头,义正严词地驳斥他的邪念。

  “我看不出来,这种约定对我有什么好处。”他两臂抱着胸,好整以暇。

  “如果你能相信我的话,你会放心许多。”

  “所以,这叫什么?互不侵犯条约?”他嗤之以鼻。

  “如果你这么想也无妨。”她忧郁地让步,“我只是想让你明白,上回我同你说的话全都是真心的。”

  “你高兴怎么玩随你,你大可遵守约定,至于我,我可没答应你什么。”他说。

  他的不合作,让她有些许尴尬,“上回我同你提了,关于阿色娜的事你考虑过了?”赵清浅问。

  “订这种鬼约定、又这么急着把阿色娜推给我,是要彻底跟我做一对貌合神离的夫妻?”他冷淡地道。

  “我是为了你好。”她垂下脸,避开他的视线。她不明白他在犹豫什么,会做那约定,也只是想让他放心。

  南宫云撇撇嘴,不置可否,“既然约定了各管各的,我想收谁入房,就不关你的事了。”

  原以为他会高兴她的懂事,可没料到他却不以为然。她弄不懂他不收阿色娜入房的理由,莫非是她弄错了,他同阿色娜之间只是单纯的主仆关系?

  “那么你就当我没说好了。”她垂着头呢喃,心中涌出莫名的释然感,可对于自己的猜疑却有些羞赧。

  “我真的该去找灵歌了,她许久没见到人,肯定开始担心我了。”

  “篝火大会就要开始了,酉时记得过来。”他提醒她。

  “我有些不舒服,能不能不过来?”赵清浅根本不想见人。这里的人对她不是有着敌意就是对她视而不见,压根不把她放在眼里。

  “不出来?”他挑起眉,眸光有些冷淡,“除非你想让我没面子。”

  赵清浅无话可说,“我知道了。”她幽幽地回答,转身离开。

  他会在意吗?回自己帐蓬的路上赵清浅想,这几日他同她根本不睡同一座帐蓬,人们能说能想的,不早就说完想完了?他在意自己的面子,而她的呢?一路上胡思乱想着,最后吁了口气,赵清浅还是释怀了。

  会造成今天这种局面毕竟是自己的过错,他没欠她什么、她没资格要求他,而自己欠他的却不能不还。

  “公主,你上哪儿去了?”

  远远的,她看见灵歌从自己的新房里出来,赵清浅迎上前去,拋开心中的问题暂时不再去想它。

  晚间的营火会赵清浅被安排坐在南宫云身边,至于坐在他另一边的贵客,则是来自龟兹国瑞莲公主。阿色娜坐在远远的另一头,同一众奴仆坐在一起,可她阴冷的眸光姶终盯着赵清浅不放。

  因为没见到常皓,赵清浅一晚上都在人群中搜寻他的身影。在一众陌生的乌孙国人中她觉得分外孤单,何况分离了将近十年才能再一次见到儿时的童伴。

  她当然兴奋,虽然那时她只有六岁,而常皓早已经是个十六岁的翩翩美少年了,可赵清浅永远不会忘记他对自己的好。

  “找常皓吧?”南宫云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她一晚上的心不焉,早就看在他眼底。

  赵清浅吓了一跳,一整个晚上他不曾开口同自己说过话,第一句话却是问这个。

  “没,没有。”她否认,却觉得惭愧。才说好不让他担心,可她心底却想着常皓。想见他,想同他聊天说话解解乡愁。

  “真的?”他撇撇嘴,突然拉住她的手腕把她扯向自己。

  “你!”

  他霸道的嘴堵住她还没开口的话。

  所有在场的人都发出起哄的鼓噪声,但紧邻着南宫云两侧,跟着南宫云来的乌孙国武士们心中都是一凛,他们这是头一回见到震西王对这个精绝国女人如此亲昵,本来他们心中十分轻蔑这个得不到主子爱怜的异族女子。

  “嘘。”他哑声哄住在他怀中挣扎不止的赵清浅,“如果想在乌孙生存下去就顺从我,否则往后你将得不到所有乌孙国人的尊重和爱戴。”

  她睁圆了水雾朦胧的大眼,怔怔地望住他。

  “不明白?”南宫云低笑两声,嘲谑地接续道:“我们乌孙国是大漠里的野蛮民族,看重的是女人能否得到丈夫的疼爱。如果我不曾当众表示对你感兴趣,你以为其它人还会把你的存在当一回事?”

  “可是,”红着脸,她压低声想为自己的自由分辩,他却不容许。

  “别以为可以讨价还价。”他打断她,眼中有着一抹让她不解的诡邪,“这里是乌孙国,而你是精绝国的人。”他提醒道。

  他说的确实没错!虽然乌孙国和精绝国同样都是大漠中的民族,可乌孙国人一生驰骋在马背上,过着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民族性异常的慓悍。

  而精绝小国不擅于这些,两个民族间的差异早就不可同日而语,相对的民族间的歧见也日益加深。

  他最后这两句话,赵清浅是绝对明白的。红着脸,因为他的解释有理,她只得由着他抱在怀里不再挣扎,可不远处阿色娜刀子一般锋利的眼光却刺入她的双眼。

  之后,阿色娜忽然从营地站起来,手里端着酒杯走到南宫云面前,“震西王,阿色娜平时受到震西王的照顾,这杯酒是阿色娜敬你的。”话刚说完,不等南宫云回答她先干为敬。

  那酒想必烈得很,阿色娜一干杯立刻引来全族人的喝釆声,她娇艳的脸庞也因为那暗澄色的酒液而染上一层娇媚妖娆的红霞。

  仗着三分酒意,阿色娜的眼波开始大胆地在南宫云的脸上兜转,那情意绸缪,含着春意的媚眼毫无顾忌地逗留在他身上。

  忽然,阿色娜婀娜地舞动起来,赵清浅听到一旁传来沙沙的铃鼓伴奏声,阿色娜的腰枝如同一条灵活的水蛇,原始地灵动着,任何男人多看上一眼只怕都要把持不住。

  赵清浅的视线转回南宫云脸上,看到他正半眯着眼,似乎在享受着阿色娜那具青春的身体,所带来的视觉享受。

  赵清浅的胸口在看到他那专注的视线时不经意地揪痛了一下。铃鼓声在片刻后转而急骤,回过神后赵清浅毫不考虑地挣扎着离开他无心的怀抱。

  “安静坐着。”南宫云搂住她,低沉地命令。但是他的眸光始终不曾离开阿色娜妖娆的躯体,他的话和铁钳一般强悍的双臂都警告她不许擅离他的掌控。

  “我该走了!”赵清浅不放弃挣扎,封闭自己的听觉和视觉,当作完全看不见这场戏。

  “怎么?”他敛下眼,眸光终于正视她,“那日你才提议让我收阿色娜为妾,现在这样你就受不了了?”淡淡的语调里挟着嘲谑。

  他的嘲谑让她微微瑟缩,但片刻后她挺起纤细的肩膊,“我是说了不会干涉你的行为,可是至少我不必看着这一切发生吧?”她道,强迫自己的目光同他直接对峙。她承认不想瞧见这一幕,可她的退让,并不代表必须承受这种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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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3章醉酒生病

  “当真受不了?”南宫云咧开嘴,霸道的把怀中的她压向自己,“你口口声声说是被迫嫁我,现下倒是受不了什么?”他沉下声,男性化的音调出奇的慢条斯理。

  “我虽然说过你要怎么着随你,同我是不奉陪的。”说完,她挣开他的手臂。

  “给我回来!”他硬生生把跨出自己怀里半步的她扯了回来。

  “啊!”她痛呼。

  他粗鲁的动作扯痛了她脆弱的手臂,赵清浅回头瞪住他,迷蒙的眸光恢复了以往的倔强。

  这一幕,在场所有的人全看见了。铃鼓的伴奏声戛然而止,阿色娜也停止舞动那水蛇一般勾魅男人的腰枝,她深黑色的眸底更透出一丝异样的诡谲。

  “这可不是精绝国,随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他的态度转而冷硬。

  她睁大了双眼,半晌后一字一句的问他,“难不成,我连走的自由也没有?”酸苦的感觉涌上赵清浅的心窝,她的喉头莫名地哽塞,他的冷酷蛮强更让她心寒。

  这几日来和平的假象在这一刻彻底的幻灭了!周遭人群的目光彷佛在嘲笑她的天真。

  从答应父皇的那一刻起,她一直希望自己保持清醒,同现在证明她仍然像个傻子一样,世上有很多事,并不如她想象的单纯。

  原本她以为只要自己诚心忏悔,他也会以诚相待,同现实却不像她想象的一般简单,她压根就摸不透他的心思。

  “少跟我谈什么自由!路是你自己选的,难不成你以为现在自己还是精绝国的公主?”南宫云撇起嘴,冷着脸嗤笑一声紧接着讽声道:“啧啧,你的表现,简直像一名吃醋的妻子!”

  赵清浅的脸色惨白,她怔忡的大眼里反射出阿色娜讥笑的眼神。

  “震西王,瑞莲公主还等着咱们敬酒。”

  可那龟兹国的瑞莲公主却自始至终垂着颈子,缩在营区边角,南宫云的霸道似乎让她不能承受。

  “震西王别动气,让阿色娜再为你舞一曲吧!”阿色娜回头示意铃鼓再敲起,她再一次动起妖娆的腰肢。

  赵清浅大大的眸子里噙着泪,表情木然的宛如一只雕塑娃娃,让人于心不忍。直到阿色梛放肆的舞近南宫云身边,甚至贴上他阳刚的身体。

  赵清浅再也受不住了,她咬着牙甩开那箝紧自己的铁臂,差一点就扯脱了自己的肘上脆弱的关节。

  “公主!”

  管事老王挡住她的去路,他不能让赵清浅就这么离开,要是她就这么走了,往后她在乌孙国会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族人们没见到你当新娘子的模样,请公主喝了这杯酒,”老王接下道:“在下代族人先干为敬!”他即刻仰头一饮而尽。

  这话化解了尴尬的景况,一听到老王提议让新王妃当众喝下烈酒,全族人的鼓噪声顿时震天价响。赵清浅怔怔地瞪他,一时不明白老王忽然要求自己喝酒的用意。

  “要融入乌孙人之中,就看你愿不愿意学聪明。”南宫云冷淡的声音像针一般扎进她的耳底,听在赵清浅耳中像带了刺的讽喻。

  抬起脸,她对上阿色娜的双眼,阿色娜那双媚态横生的眸子彷佛在嘲笑着她的胆小和无能。

  一时间赵清浅的心口又揪紧了,接着她从老王手中夺过酒杯,仰头喝下那杯味道浓冽的烈酒。

  “咳咳!”

  勉强喝了一口,从来都不饮酒的她立刻被那又烈又刺鼻的酒味呛得几乎窒息。

  “喝光了!喝光了它,才是咱们乌孙的人!”人丛中有几个人拔高了声鼓噪着。

  南宫云好整以暇地冷眼旁观她的狼狈,像是没看见她早已被烈酒呛得满脸通红。赵清浅抬眼就接触他冷淡的眼神,她按住胸口,委屈的泪水几乎夺眶而出。

  “快喝啊!喝光它!”更多人在一边怂恿,吆喝着。

  她木然地瞪着她的夫君,那个冷淡得近乎冷血的男人。终于屏住呼吸强迫自己灌下酒伓梩剩余的苦汁。

  众人爆发出欢呼声,见底的空酒伓让南宫云没有表情的冷脸牵动了一下,同时赢来乌孙国人热情的掌声。

  可被那浓冽的酒气一醺,赵清浅两侧的太阳也开始隐隐作痛起来,心跳更快速的几乎超过她的负荷。

  “不舒服,对吧?那可是乌孙最强劲的烈酒。”南宫云冷冷地道,深幽的眸光中闪耀着异样的星芒。

  赵清浅皱起眉头,试着分辨他的话里是否有一丝讥讽的意味。可灌下那杯烈酒同时几乎是立即的她的眸光开始涣散、脑袋开始晕眩,耳边铃鼓的声音又响起,像是有意分散他放在她身上的注意力。

  赵清浅迷蒙的眼望见阿色娜妖魅的身影再一次动起来,在强喝了那杯烈酒并没有改变什么,他的视线又重回阿色娜身上,不再注意她。可也许因为他的注意力放在阿色娜的身上之故,至少,他没有再强迫她了。

  阿色娜妖娆的舞蹈让乌孙国人的情绪高昂起来,情绪激昂的众人没有一个人注意到赵清浅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步履蹒跚地离开营区,这一次,包括她的夫君在内。

  大漠的气候同它的月色一样寒苦、凄冷。

  赵清浅踏着紊乱的步伐,凭着记忆往宫人领她走过的后殿而去,一路上透骨的寒气简直把她冻得失去了知觉。

  她的头疼越来越厉害了,酒热把她体内剩余的热度散发到体外,酒醉的晕眩感虽然退了一些,可冰冷的寒气却钻进她的身子,开始在她的额头两侧发作起来。赵清浅的意志力再也抵不过可怕的疼痛,终于倒在通往储宫的小径上。

  “清浅!”常皓的声音像做梦一样忽然出现在她耳畔。

  赵清浅挣扎着半睁开眼,看到常皓熟悉的,每回总能教她安心的脸孔出现在自己的头顶上方。

  “你病了!”看到她异常酡红的面颊,他不由分说地抱起她,俊毅的脸孔透出深深的怜惜和不舍。

  “我的头好疼。”她虚弱的痛苦的低喃,这时连说一句话,疼痛都在凌迟她的意志。

  “嘘,我明白。”常皓放慢动作缓缓蹲下,将她安置在怀里最舒服最温暖的位子,之后脱下身上的狐裘覆在她身上。

  “好暖。”当常皓身上的狐裘覆盖在她上那一刻,赵清浅发出满足的叹息。

  打从赵清浅离开营场那一刻起,他就一直跟在她身后。事实上他完全知道今晚在营区所发生的一切,也知道她赌气喝下烈酒,那是连一名武士也咽不下三口的辣酒。

  阿色娜之所以能毫不在乎的喝完一整杯酒,与她的出身有关,阿色娜的双亲都是乌孙国知名的酿酒人,她自小在酒气中长大,早已经习惯了各式酒味,就算是如此,她顶多能喝一杯辣酒面不改色。

  看到赵清浅痛苦地皱紧了眉头,常皓的心如刀割,他几乎想立即开口问她,是否愿意同自己一起离开?他想带她到遥远的海角天涯。可他也明白,现实也许十分紧迫,但现在开口绝对不是最好的时刻。

  按捺不住心头的激动,他把额头紧贴在她冰凉的前额上,感觉着她温热、馥郁的呼吸。他作梦地无法想象,再见面竟然是在这般教人心痛、无奈的景况下!

  “看来你先找到她了。”

  南宫云低沉的声音唤醒了常皓的警觉,他猛然转头同时轻轻放下怀中的惦念。

  “我正打算到营区警告你,王妃她…”

  “刚才她多喝了杯酒,我也正在找她,看来倒是先让你遇见她了。”南宫云英俊的脸孔掠过一抹冷冽的笑痕。话才说完,他理所当然地走到常皓面前,抱起他的王妃。

  “我正好经过,看起来王妃她人不太舒服。”常皓的语气转为僵硬,此刻他的脸部毫无表情。

  “是么?看来清浅是染了风寒,”他取下赵清浅身上的狐裘交还给常皓,同时拥紧怀中的人儿,故意将她无力抵抗的身体压向自己,直到看见常皓的脸孔扭曲。

  “接下来我会妥当照顾她,就不劳常将军烦心了。”

  清浅?这么亲昵的称呼,几乎要绞碎了常皓的心。

  “我怕清浅的病情加重,就不同将军多聊了。这会儿营区还未散会,将军可以回到营场尽情享乐。”

  说完,南宫云不等常皓回答转身就抱着赵清浅离开,不让常皓的目光有机会再在她的脸上多停留一秒。

  方才他清清楚楚的看见,当常皓的狐裘覆上她的身子时,她脸上那该死的满足表情!他不会让她有机会得到快乐,他要她痛苦,就像他失去所爱的女人一样!

  怔立在小径上的常皓不自觉地掐紧了拳头,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南宫云把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带走。

  刺骨的寒冷、以及头痛让赵清浅紧贴着温暖宽大的胸膛取温,舒适的温度包裹住她的身体,奇妙的减轻了可怕的痛苦。

  当赵清浅慢慢睁开眼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躺在温暖的房间,屋子里的灯火剔亮,一名男人背着光、身上的暗影正覆盖在自己的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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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4章改善关系

  赵清浅皱起眉头,努力分辨暗影中的男人脸孔。

  “常皓?”

  她最后的记忆是常皓抱起了自己,因此理所当然的,她以为现下坐在床边照顾她的人是常皓。

  “猜错了!如果我以这一点判你通奸,你马上就能如愿回去精绝国,见你的父皇。”

  南宫云低哑的声音嘲谑地响起,他的嘴角不自然地撇起,英俊的脸孔显然有一些扭曲。因为她无心的猜测,一股莫名的忿怒忽然从他的心口涌上喉头。

  “是你!”

  一弄清楚坐在自己床边的人是他,赵清浅紧张地坐起来。

  “呃!”

  因为起身太猛的缘故,稍缓的头痛又加剧地折磨她。

  “躺下,大夫刚来过,交代过今晚你还不能下床。”他沉声道,霸道地按住她的肩膊。

  奇妙的肌肤交触在赵清浅的身上划下一道电流,忽然意识到被单下自己的身子是完全赤露的。

  她先是掀起被单瞧清自己的处境,等证实了猜测后,她倒抽一口气想抓紧盖在身上那条微不足道的薄被,酸痛的身子和不听话的手臂却让她力不从心。

  “我?你怎么?”

  她想问他,为什么自己身上连一件衣衫也没有?更想问他,她身上的衣物是怎不翼而飞的?!可窘迫和不安让她连一句话也开不了口,粉脸上的红霞已经泛滥到雪白的颈子上。

  “你病了,病了好几天,又发抖又冒汗,我只好脱了你身上的湿衣服,免得妳的寒症刚好又因为穿著湿衣裳染了病。”他笑着道,全然不理会她的困窘,仍然坐在床边。

  赵清浅呆住了,他说他?他脱了她身上的衣服?

  “我现在好些了。”她虚弱地讲理,希望他能明白自己的弦外之意,自动走出房间。

  “我知道你好多了,只不过头还有些晕眩,加上四肢无力、全身酸痛、无法翻身。”他悠哉游哉地道。

  怎么她身上的症状全让他给说中了!

  “灵歌会照顾我。”她道,忍着全身的疼痛,试着慢慢坐起来。不料挣扎了半天还没撑起上半身,身上的被子却滑了下去。“啊!”

  赵清浅吓出一身冷汗,想伸手去垃被子,两只手臂却半点也不听使唤!

  雪白娇躯骤然暴露在眼前,南宫云两眼眯起,完全没有避开的举动。

  “求求你别理我了,灵歌她会照顾我的。”

  呆了半晌,在万分羞愧下赵清浅终于挪动了双臂,但也仅能遮住胸口,仍然露出大半片雪白的肩膊。

  “她也病了。”他丢下一句。

  赵清浅彻底地呆住了,“灵歌也病了?怎么会?她的病情严重吗?”

  “有人照顾她,你不必心急。”

  他顺势在床沿坐下,右掌像是不经意地压在轻薄的丝被上。他手掌上的压力扯动了被子,本就无力的赵清浅哪来多余的气力同他对抗。

  身上的丝被自然而然地被他往下压,赵清浅屏住了气不声不响地往床角里缩。脸蛋儿红得好似熟虾,她说什么也不敢开口提醒他“高抬贵手”。

  只巴望他别低头往下看,瞧见她羞人的“那么,你可以拨一名侍女给我吗?只要我能起床了,立刻就把人还你。”

  赵清浅顾左右而言它,一旁暗地里偷偷扯被子,可他的力气像是全按在那只手掌上了,尽管她拼了全身的力气也扯不出压在他掌下的被角。

  “要人?当然可以。”他咧开嘴,眸光始终盯在她的脸上。

  不知为何,赵清浅觉得他的笑容有一丝鬼祟。

  “别忘了你的身份是王妃,要宫里任何人只要吩咐一声就好,原不必经过我同意的。”他的声调委实太过柔和了些。

  赵清浅咽了口口水,微微拧起两道弯弯黛眉。“谢谢!”

  “不过,”他打断她的话,突然接下道:“既然你是王妃,自然明白自己该尽的义务。”

  “义务?”

  “难不成,你以为我会让你独守空闺?”他道,眸光忽然往下移。

  赵清浅屏住了气,就在他的目光停在她的身体上时,她全身僵硬,简直羞愧到不能自己!可他似乎没打算就这么放过她,被子仍然让他压在掌下,可他的手已经覆上了她雪白的身体。

  一开始,赵清浅傻傻地盯着他的手,直到他的指扯痛了她,她才回过神来,用尽全身的气力抗拒。

  “不要!你别这样!”

  两道泪不争气地垂下了眼眶,她永远记得前晚他看阿色娜的眼神。她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这么疯狂?说好了是作戏的,难不成今晚的放肆也是作戏的一部分?他,到底是怎么看待她的?

  “怎么了?”南宫云问。

  他粗嗄的嗓音竟然让她有温柔的错觉!

  “你明明说了,我们之间只是作戏。既然是作戏,请你自重,也给我该有的尊重。”

  压抑着委屈,她努力把话说完,尽量不显得软弱。她宁愿他休了自己,也不要这么无耻下贱,忍受他轻蔑的对待!

  “就因为那句话,所以惹你哭了?”他低笑,猜中了她话里隐藏的喻意。

  “我没哭。”

  她想伸手擦去不争气的泪,他压住被子的大手却先一步上移,温柔地拭去垂在她颊畔的泪珠。这般温存的举动几乎揉碎赵清浅的心,她不敢置信地睁大了眼睛瞪着他。

  “不知道为什么,那天看到常皓看你的眼神,竟然让我妒嫉。”停了半晌,他沉声解释,背着烛光他眸中掠过一道幽黑的暗影。他的声音虽然低柔,赵清浅却听得一清二楚。

  “虽然你说常皓只是儿时的童伴,但我却认为他心底可不是那么想的!”他接下道。

  “不管他是怎么想的,我心中并没有其它的想法。”他执意不放手,让她垂头也不是,瞪着他也不是,只能别开脸,双肩却因为紧张,僵硬的几乎抽筋。

  “为什么?男欢女爱很正常,反正你不是自愿嫁给我的,也说过咱们俩之间互不干涉。既然如此,你何必拒绝常皓?”他佣懒地在她肌肤上画圈圈。

  因为她全身硬邦邦地戒备着,妨碍了他,他索性坐到床头把她压进怀里。这回,她又僵住了。

  “怎么?你是讨厌我,还是怕我?”他哑声低笑。

  “别啊!”

  “我喜欢你,不管是你的身体,或者是你的反应。”贴着她的秀发,他低哑地呢喃。

  赵清浅锁紧了眉头,他的话让她心悸,给了她一个似是而非的期待。可这样对吗?赵清浅问自己。他对她时好时坏、教人无所适从,她甚至摸不透他真正的想法!

  “我不否认男人是比较兽性的,我喜欢这样疼女人,不过,”感觉到怀中的小身体僵硬,他勾起嘴角,接着往下说:“不过男人也懂得分别,对我来说你当然是不同的。”

  她没回话,身子也没有放松的迹象。他的所谓不同,对她而言是模糊又伤人的承诺。

  “就老实对你说了吧!”她呆滞的反应正如他所料,他低笑,捏住她僵硬的下巴,将她木然的小脸蛋转向自己。“这不同的意思就是对别的女人,我可没耐心抱着她们这么温柔。”他道。

  “我宁愿你别对我这样。”她虚弱的低喃,心口缩得疼。若不是这样,她怕自己的眼泪又会流出来。再一次,她就再也无力收拾了。

  他冲着她咧开嘴,“为什么?”低哑地问。

  她屏住气,他的笑容让她快崩溃了,“你爱的是十四阿姐。”她提醒他。

  “我是喜欢她。”他面无表情地扯开嘴角,俊脸掠过一抹阴霾,“可诚如你所说的,我跟她之间已经不可能了。”

  “就算是这样,你怎么能这么轻易就忘记自己爱着她?怎么能这么随便就同别的女人调笑?”她指控他。

  这也是她一直以来不明白的,关于男人的心态。自小她看尽了父皇的薄幸,她不懂,她真的不懂!

  “我说了,男人也懂得分别。”顿了顿,他英俊的脸孔蒙上一层暗影。

  慕兰,在我的心里谁能比得上你的特别?可我却不得不把对你的爱转移到另外一个人身上,可没想到,现在又转移到像你的那人的妹妹身上。

  这样,我就不会那么痛了吗?

  慕兰?

  “那么,我算什么?我同长姐又有什么分别?”

  她看到南宫云眼底深处的痛苦,明知道不该碰触的伤口,她却忍不住去撕裂它!因为若不是这样,她无法制止他攻城掠地,侵入她的心房!

  “你凭什么质问我这个?如果我记的没错,是你提出所谓互不干涉的鬼约定!”他的口气转为嘲讽。

  “我!”

  赵清浅无言以对。南宫云说的没错,那约定确实是她提出的!忽然她觉得好羞愧。困窘中她挣扎着要逃脱他的怀抱,不料他却箝制的更紧。

  “怎么,想逃?再挣扎就更证明你心虚!”

  南宫云毫不留情地点出她的矛盾,同时紧紧的锁住怀中的她,笑道:“想反悔了却怕我嘲笑你?”

  “我没有。”她反驳,声音却虚弱到完全没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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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5章或许是爱

  赵清浅娇弱的纤手反握住他铁条一样粗硬的手腕,却没办法无法阻止他进一步侵掠。

  “没有?”南宫云嗤笑一声,箝住她想转开的脸蛋,“没有的话为什么要逃?你怕我吧!至于为什么怕我…”

  他突然停住,不再往下说,待赵清浅慌张地抬起眼盯住他时,他忽然粗鲁地吻住她的嘴。他的吻野蛮、狂烈、霸道,强横到不容她为了呼气摆脱片刻,强横到压迫她濒临窒息。

  当赵清浅还迷迷糊糊,无所适从的时候,他却突然罢手,“如果你是赵疏影,我要了你,或者会理直气壮些。”他突然说出这样的话。

  混沌中乍听到“赵疏影”这四个字,赵清浅的脑子里轰的一声,猛然惊醒过来,心口莫名的揪痛,像是被人狠狠地重击过!刚才她是怎么了!怎么会忘了所有,放任自己那么沉沦下去?!

  “我跟别的男人不同,坦白告诉你也无妨,我之所以跟你父皇求亲,是因为我早已认识赵疏影,而且深深的迷恋她。”他彷佛没事一般,说出口的话冷静到几乎残酷。

  “我明白。”

  赵清浅轻声回答,悄悄拉紧了滑下腰间的薄被,低垂的脸蛋儿惨白到没有一丝血色。新婚那夜,她已经明白他对长姐用情之深,所以她不敢奢望什么,更被他的深情所感动。

  可方才,那又算什么?为什么他会突然对自己说这些话?

  “你明白就好。”南宫云顿了顿,接着往下道:“如果我们之间没有感情基础,无论如何我不会同你圆房,这也是我不愿纳阿色娜为妾的原因。”他慢条斯理地续完话。

  赵清浅的身子缩进被子,眼神空洞地瞪着床头上喜气洋洋的鸳鸯忱。她心头反复想的却是他刚才说过的话。他说了,不会让她独守空闺的。

  可她不明白呵,当一个男人目不转睛地瞧着一个女人跳那羞人的舞蹈时,这男人心中当真没有丝毫轻薄的念头吗?

  况且他方才对自己做的事。莫非,当真要像母妃说的,圆房才能代表男女肌肤相亲的真义?

  “我不否认男人看到美丽的女人偶尔会动心,”他往下说道:“但动心跟动情大大不同,现在我说的是动情。当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动情,往后任何女人就再也让他动不了心!也包括赵疏影在内。”

  他这番话,没让赵清浅的心情好转,反而加深她心底深处的不安。他不是深爱着长姐吗?难道他心里真正所爱是另有其人?那人到底是谁?

  “你为什么要同我说这些?”抬起脸,她的表情有深深的迷惑。

  “刚才我说不会让你独守空闺,是跟你开玩笑的。”像是对她的想法完全了然于心,他的声音放柔,低哑地道:“我说了,常皓的眼神让我妒嫉。也许,我该先弄明白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他温存的语调又让赵清浅揪紧了心口,他说的话是真的吗?她说不出半句话来,心底深处是那么没有把握,那么不确定。

  “我不喜欢你跟他说话,如果你听话就离他远一点、最好从此别再理会他!”他低柔地催眠她。

  “你不要误会。”

  “没有误会,只是不高兴,极度的不高兴他找借口接近你。”打断她的话,他贴近赵清浅的红唇,他的气息喷拂在她羞红的脸颊旁。

  赵清浅屏住呼吸,这般亲昵简直让她无法承受。

  “别惹我生气,懂吗?”像在哄小孩似的,他轻柔的嗓音让任何女人无法拒绝。

  她突然变得好脆弱,被一根针扎进了心口、钉在他的罗网里再也挣扎不开。

  “你的病才刚好,好好歇着,明日我再来看你。”语气温柔依旧,这回揉入了若有似无的宠溺。

  “你要走了吗?”不舍的话冲口而出,她再也管不了对或错,再也压抑不住胸口翻腾的感情!

  “怎么,想要我留下?”他略薄的唇勾出一撇笑痕,伸出双手捧住她清纯秀气的脸蛋。

  赵清浅答不出话来,迷蒙的眼眸出卖了她的心绪,浮现了太多的眷恋和依赖。

  他咧开嘴,像是看透了她的心,用力将她娇弱纤细的身子揉进自己怀里,“你的身子太弱,再休息几日,到时候就算你不留我,我也会自己留下。”

  邪气的话语让她红透了脸蛋,摆布着她纤细的、脆弱的感情。赵清浅虚弱地垂下眼,不敢正视他的视线。

  “乖乖待在房里歇息,我答应你,明天一早就来看你。”他承诺。之后,不等她回答就放手走开,推开房门走出她胶着的视线外。

  一整夜,赵清浅躺在却未曾合眼,纷乱的念头像雪片一样纷至沓来,翻腾的情绪久久无法平抚。

  一夜辗转反侧,未曾好好休息的结果,是病情又有些加重的趋势,好不容易因为疲倦至极刚刚要沉入睡,却被房外的声惊醒。

  “谁?”她猛地从坐起来,匆匆忙忙套好衣衫就冲下床直奔房门。

  “公主!”门外站的是灵歌。

  “灵歌?我以为你病了!”她睁圆了眼睛

  “我是病了,不过这点病算不了什么,我必须要来照顾你啊!”灵歌贴心地道。

  听到这番话,赵清浅感动得眼泪几乎夺眶而出。

  “公主,你身子还好吧?”灵歌关切地问。

  “嗯,还好。”她瞒住自己的头又有些晕沉的事实,不要灵歌又替自己担心。

  “那么,你同我一起走吧,有一个人急着想见你!”话才说完,灵歌就拉着赵清浅的手往房门外走。

  “灵歌,你要带我去见谁?是谁要见我?”她虽然不想离开房间,可虚弱的身子却没力气阻止灵歌,只能任由她拉着自己往储宫外走。

  她心底惦着南宫云承诺过的话,他说过今天早上会来看她,所以她根本就不想离开房间,更不想出宫去。

  “你就别问了,一会儿见着人就会明白了!”

  赵清浅怎么也料想不到,灵歌带她去见的人会是常皓。

  “公主,你同将军先聊聊,一会儿我会再回来。”说完话,不等赵清浅回答,灵歌半句话也不解释就避了开去。

  “灵歌!”

  赵清浅想叫回灵歌,虚弱的身子却追不上她的速度。

  “清浅,你还好吧?”等灵歌走后,常皓大步跨过来挡在她面前。再一次见面,他的语调中有着浓浓的关切,眼神中透露出深深的痴情。

  赵清浅不知所措的楞住,因为昨夜南宫云一席话,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有事吗?”低下头,她避开常皓的眼睛。

  “病好些了?我一直想来看你,却没有机会。”

  “好多了,谢谢你的关心。”匆匆忙忙地答话,她心急着想离开,想回到储宫。

  常皓欲言又止,他看得出她回避的态度,却不明白为什么。莫非是因为他过了两日才来看她?

  那一夜营火会稍晚,他在储宫外遇见赵清浅的贴身宫女灵歌。灵歌自小就跟在赵清浅身边早就认得常皓,也知道他从小就十分爱护赵清浅。

  因此当常皓要求灵歌把赵清浅带出储宫,借口关心的理由,说明自己想见见她。灵歌不知道赵清浅同常皓已经见过了面,因此答应常皓的要求把赵清浅带出储宫。

  但碍于南宫云,他得等到赵清浅的夫君不在的时候才能见她,一直等到今日早上灵歌才找到机会。

  由于灵歌是赵清浅从精绝国带来的婢女,因此能自由进出储宫,这才得以将赵清浅带到常皓面前跟他会面。

  “清浅,我让灵歌找你出来,是因为有件事我必须亲口告诉你。”他道。

  “什么事?”见到常皓欲言又止,她忍不住好奇地问。

  “你知道不知道瑞莲公主来到乌孙国的目的是什么?”

  赵清浅愣住了。

  “是为了乌孙和龟兹国联亲的事。”他道。

  “联亲?”赵清浅望着他,水样的眼神因为迷惑而显得朦胧。

  “看来你什么都不知道。”常皓苦笑。

  “我该知道什么?”

  常皓没有直接回答她,只是道:“你明白自从大汉名将霍去病横扫大漠之后,匈奴被打残了,漠南无王庭,而原来大漠中强大的越西也在这一战之后崩离。”

  “这我明白。”

  “所以你也清楚,即使你贵为精绝国公主,今日嫁到乌孙,对于乌孙人来说你只是一名异族女子,他们并不认为你是皇朝的贵族。”他道。

  “你到底想说什么?”

  “你还不明白吗?或者是你不愿意明白?”

  “我该明白什么?你把话说清楚!”她的脸色略显苍白。

  “南宫云从前是越西四大金刚之一赤月部的继承人,但是在越西大战之后,赤月被毁,他因为姐姐是乌孙国的贵妃而被封为震西王。在这个动荡的年代,他的婚配关系到太多的利益。而你,绝不可能是乌孙国王婚配给他正妃的人选。”

  他定定地盯着赵清浅,一点一滴透露出言下之意。

  “你的意思是,龟兹国瑞莲公主,才是乌孙国王婚配给他的妻子?”她问,声音轻弱的近于飘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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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6章你的宫殿

  “你终于明白了。”常皓道,他选择残忍的告诉她实情。

  “那不关我的事。”冷淡的回答他,她苍白的小脸上平静得没有一丝情绪的涟漪。

  “清浅!”常皓追上前,抓住她纤细的手腕,“你怎么一点反应也没有!难不成你当真不在乎做一名牺牲品?”

  “那又怎么样?”她直视他的眼睛,冷淡地说。像小兔子一样的朦胧大眼透出冰晶一般漠淡的神色。

  “那对你不公平!”他不敢相信,她竟然接受这样的待遇。

  “不公平?”她笑了,表情苦涩而且绝望,“公平又如何?不公平又如何?我能改变什么,命运吗?”

  “我可以带你走,咱们走得远远的,远远的离开这一切!”他说着,情不自禁地捏紧了她的小手。

  赵清浅看着他,彷佛看着一个自己不认识的人,“不,”她轻轻低喃,声音柔得彷佛耳语,“我不会跟你走的,常皓。”

  柔情褪下他的脸孔,取而代之的是错愕和僵硬,“为什么?”他质问。

  “我不能。”挣脱开他的掌握,她一步步退开他的面前,“我就是有不能跟你走的理由。”

  他没有跟上去,只是握紧了拳头,瞪着她飘忽的眼神和疏离的态度,心底的痛却像火焰一样渐渐深层,刻进他的心,“你爱上他了。”

  赵清浅惊恐地抬起头,瞪进他阴暗的眼睛,他的声音凭空划破两人之间的沉默,猛烈得像一道惊蛰的闪电!

  “你,爱上他了。”他重复一遍,望着她的眼底充满不信和不甘心。

  赵清浅哽住声。她想否认、想斥责他、想喝骂,可是声音却哽在她的喉头,咽住她的否定。

  “你爱他,可他要的人却不是你,而是合德公主。”常皓残酷的点出事实,提醒赵清浅的自作多情来减轻自己的伤害。

  他冷笑着:“你以为南宫云真正爱的人是合德公主吗?你错了。”

  他打碎了她的乌龟壳,“他真正爱的人是多年前越西的一个女人,很多年前那女人的智慧使得白水城成为了越西之主,甚至那女人用计水淹赤月,毁了南宫云的人生。可是他却一直深爱她,这些越西的陈年旧事,你难道不知道?”

  她巴掌大的脸孔果然一瞬间惨白,“没有…没有!你胡说,你胡说八道!”

  赵清浅转身跑开。

  像溺水濒死的人一样,她用尽所有的力气逃开那可怕的,犹如忏语的诅咒。她告诉自己她不爱他!不爱他!不爱他!

  因为…他不爱她!

  一路跑回储宫中,直到看见自己的房门,赵清浅已经虚弱得要死去,心神严重的恍惚让她没留意到被人打开的房门。

  “上哪儿去了?”

  她全身一震,南宫云低沉的声音吓住了她。

  “你什么时候来的?”她站在门口,勉强自己若无其事的微笑,她苍白的笑容在他看来更像是心虚。

  “我问你上哪儿去了?”他没回话,反而加重语气质问她。

  “我起得早,所以到外头的花园走走。”

  “谎言!”他暴喝一声,粗鲁地打断她的话,“守门的卫士看到你跟灵歌一起出了宫门。怎么,你该不会想告诉我卫士看花了眼?”

  赵清浅呆了半晌,然后转过身开始收拾起出门前来不及整理的凌乱被褥,不再试着解释什么。

  “无话可说,所以默认了?”他讥诮的口气。

  她没回话,依旧面无表情地收拾着。

  “说话啊!现在又成了哑巴?!”上前一步,他不耐烦地抓住她的手,强迫她扳过身子面对自己。

  “你要我说什么?”她幽幽地问,垂眼望着地面,不跟他霸气的目光对峙。

  “解释!”

  “你很清楚我的行踪,有必要再听我解释一遍吗?”她淡淡地笑,苦涩的唇角却没有任何笑意。

  南宫云眯起眼,对于她近乎冷漠的平静起了疑心,“你跟常皓见面了?”他的眼神很冷。

  她不点头也不摇头,像木头娃娃一样毫无反应。

  “见了一面,所以**,一触即发,旧情复燃了?”他深黑色的眼瞳危险的眯起。

  “至少,名义上我还是你的妻子,你说这些不会侮辱我,却会侮辱你自己。”她一字一句,平静无波地道。

  她的冷淡让他极度不悦。他动作粗鲁地把她的身子扯向自己,像抓小鸡一样抓住她纤细的身体。

  “什么时候你也学会伶牙俐齿了?”捏住她的下巴,逼她抬起头面对他。

  “放开我!”赵清浅的手抵在他胸前,固执的保持着两人间的距离。

  “怎么?如果我记的没错,昨夜你还舍不得我走,现在却要我放开你?”他嘲弄地道。不但没放手,反而拉开她碍眼的双手。

  “我好累,有话可不可以改天再说?”放弃挣扎,她面无表情地问他。

  现在的她根本挣不开他的掌握,但是她真的好累好累,他为什么不肯放过。

  “你看起来很疲倦,昨夜没睡好?”他忽然关心起她。

  “我很好,只是有点累。”她视线始终不对正他。

  “看着我!”他伸手锁住下赵清浅的下颚,强迫她的小脸转向自己,“你不对劲,别想再对我撒谎!”

  她不说话,垂下眼,固执地瞪着地面。

  他的视线停留她脸上搜寻了半晌,最后他冲着她咧开嘴,“你在生气!常皓同你说了什么?”他眯起眼。

  “我没有,他也什么都没说。”

  “果然,不会撒谎的小东西!”捏住她小小的身子,他嫉妒的语气含里有一股愠怒,却也夹着一丝突如其来的宠溺,“你果然背着我偷偷去见他了!”

  呵呵,她是这样一个不会撒谎的小东西。比起那聪明无比的慕兰,她就是那么容易被人一眼看穿。

  他霸气的语调乍听起来蛮撗无理,强烈的意味却要揉碎了她的心。

  “我是去见他了!如果不是见到他,我不会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根本不是你要的。”

  终于,她还是说出口了!不争气的泪逼到了眼眶,赵清浅因为痛苦和虚弱而全身颤抖着。

  “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南宫云眯起眼质问她。

  “我全都知道了!”抬起泪雾迷离的双眸,她喊着:“龟兹国的瑞莲公主才是你要娶的妻子,你能否认这个事实吗?”

  他挑起眉,终于知道这个小东西心底梗着的是什么玩意儿!

  “如果我说不是呢?”他咧开嘴。

  “别骗我了!”常皓没有欺骗她的理由。

  “原来你气的是这个,小傻瓜!”他笑着捧住她避开的脸,看着她如丝如媚的眼眸滑下两行透明的泪珠,“好可爱,居然为了这种事情吃醋!”

  把她的身子围住让她再无法挣扎,他耍赖的吻像雨点一样落在她哭花的小脸上。

  “不要,你走!”

  “我为什么要走?”他几近于无赖的放肆弄红了她的脸蛋。

  “你别再这样。”

  “我高兴对我的妻子怎样,谁敢说我错了?”

  “瑞莲公主才是你的妻子。”她幽幽地提醒他。

  “我只知道我的妻子是你。”他笑着说,那若有意似无心的笑刺痛了她的心。

  “你不要再开玩笑了,”她扭身避开他的手,“乌孙国贵族的婚配向来是乌孙国王说了算的。”

  “笑话!你当真以为我会理会那个?”

  他的话在她封闭的心湖间开了一道出口,赵清浅屏着气,试着重新锁紧那道失守的防线,“可是乌孙国王。”

  “管他什么国王!”他放肆地狂言,强壮的手臂突然扣紧她纤细的腰枝。

  “啊!”赵清浅惊叫一声,紧接着她的双腿忽然离了地,“你要做什么?”

  “带你去看看我为你布置的屋子!”他道。

  屋子?就在赵清浅怀疑自己听错时,他已经抱着她往储宫后方而去。紧锁着眉头,她虚弱的无力跟他计较。

  一直等见到那美轮美奂的楼宇、曲岸流水、花台水榭出现在自己面前时,她才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忘了头痛的现实。

  “喜欢吗?”他得意地问。

  “这是…这是怎么回事?”赵清浅惊讶得连话都说不全了。

  “是为你而建的。”他道。

  事实上,应该说这里其实是为了合德公主的到来而建造的。他知道精绝国无论住的、吃的、穿的一律讲究。

  比排场,他堂堂乌孙国的王储自然不会落于人后,加以他爱慕赵疏影的心,因此特地从中原运来上好的酸枝、梨花木为建材。

  而且他还同时征召了一批建筑工人,并且重金礼聘苏杭的园林名家在这水草不生的北方窝子里大兴土木,就为了替她筑幢称心合意的新房。现在,无论她是真的或假的公主,这幢为了公主而建的新屋总算还有利用价值。

  “为我?”赵清浅怔怔地凝望他,表情仍然显得困惑。

  “当然是为了你,这么诗情画意的造景可不是我的调调,乌孙国女人也绝不会住这么花巧的屋子。”他咧开嘴,挥退守门的侍女后踼开了门,抱着她越过了门槛进到屋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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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7章我的真心

  如果说这整幢建筑让赵清浅惊奇,那么屋子里这些精美的描花瓷器、山水字画,就更教她吃惊的久久说不出半句话,更别说还有月牙窗前轻盈飘逸的纱帘,那丝一般透明轻薄的水缎子,忽然像潮水般拂进了她的心坎。

  “屋子是现成的,里头的装潢却是我为了你花费心思摆设的。”他亲吻她的颊畔,眸底掠过一抹暗影。

  他把赵疏影当成了慕兰,而慕兰是汉人,来自中原,所以他所有的一切都是按照中原的摆设。可那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慕兰早就跟霍去病成亲了吧?

  “为什么?”

  她喃喃轻呢,莹白的粉颊突然泛上红色,迷蒙的眸子氲上一层水雾。她怀疑自己是不是正在清醒的做着梦。她仍然不敢相信,这美丽的楼宇是为了她而设的。

  他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问她:“喜欢这屋子吗?”

  赵清浅哽住了声,说不出话来,只能命令自己点头,“可我以为自己会住在储宫后殿。”

  “本来确实安排你住在那里没错。”他低笑,语气低哑了几分,“不过,为了防止常皓再找上你,我得把你藏起来才成!”

  他似真似假的话又让她红了脸,“你别胡说啊!”她垂下头,嗫嚅地轻喃。

  “还没告诉我,你喜欢这屋子吗?”他问。

  “嗯。”她坦白承认,这屋子真的很美,比起她在精绝国的居所丝毫不逊色。

  “喝杯茶吧!”他从桌上倒了一杯清茶,“可是只有茶砖,烧开了以后加几勺和一点盐,然后滤掉茶梗和茶叶子就成了奶茶。那东西自然没有多讲究,我们乌孙国向来也不喝清茶,不过我让人从中原替你带了一些,够你喝上大半年了。”

  赵清浅接过茶水,嗅着从热呼呼的茶碗里透出来的第一泡茶香,那是叶尖儿掐出来的上好嫩茶,浓冽的香气让她要命的头疼顿时减轻了许多。

  显然是他命人随时冲换新茶、泡好备着,等她一回房就能喝到浓淡恰好的清茶。可他为什么要待自己这么细心?

  “这茶还可以?”他笑着问。

  “很好。”

  “不是嗯就是很好,你还有没有其它话可说?”他调侃她。

  “你要我说什么?”抬起小脸望着他,她认真地问。

  “说你还吃不吃醋,还会不会随听信别人的话误会我!”他笑着说。

  赵清浅红着脸,孩子气地分辩:“我才没有吃醋!”

  “当真?”南宫云似笑非笑地盯住她红透的脸蛋,“那么刚才是谁绷着一张脸,哭着说要赶我走?”

  “我…”她心虚的胡乱想找借口搪塞,“我以为你,我真的以为…”

  她说着,眼底竟然莫名其妙的噙满了泪。如果刚才他承认娶瑞莲公主的事是真的,她想自己肯定会往他走之后死掉。因为她的心好痛、好痛,痛得她根本就受不了。

  “你以为什么?”他抱住她,贴在她耳边。

  “我以为那是真的。”她承认了,心中的堤防已经宣告溃决。

  “所以?”他诱导她往下说。

  “如果那是真的,我会死掉。”

  “为什么?”他微微推开她,发亮的眼睛望进她软弱的眸底深处。

  “因为…”他捧住牠的脸,他盯住她的眼睛让她无法呼吸,“因为我…我好在乎你!”

  终于听到她承认心中的感情,他深沉的眸底掠过一抹异样的星芒,他突然扣紧她的小蛮腰。

  “啊!”赵清浅惊喊,因为他突然把她抱上了案几。

  “我现在就想要你!”他突然说。

  这么直接毫不遮掩的要求吓得赵清浅张大了小嘴,说不出半句话。

  “现在?”赵清浅不安地盯着他瞧,粉扑扑的脸蛋上无限的娇羞。

  “就是现在!”

  “可是…”毕竟没经过人事,想到一会儿他要对自己做的,赵清浅忽然有些退缩。

  “你还没解释为什么去见常皓!”他接着指控她:“你居然背着我去偷会情人!”

  “常皓不是我的情人。”她红着脸分辨,强迫自己努力集中精神,不能因为他的放肆而分散注意力。

  “给我一个理由,让我相信你。”

  “他本来就不是,啊!”

  她呆住了,一个硬硬的异物突然顶住自己腿,一股异样的感觉吓得她无法动弹!

  “我不信,除非…”

  他打住,两手一使劲,邪恶的往前扣紧她,赵清浅险些岔了气。

  “除非什么?”

  “除非你成为我真正的妻子。”

  没有点灯的屋子有些暗沉,赵清浅掀开被子,摸黑穿上扔在床头的衣裳,然后才下了床推门出去。

  “公主,你醒了。”屋外一名守门的侍女弯腰问安。一听那丫头说的竟然是精绝国话,虽然不甚流利,但赵清浅却觉得很有亲切感。

  “屋子里头好黑,你可不可以帮我点盏灯?”她有礼地问,一手搁在身后,偷偷轻揉酸疼的腰际。一想起今早南宫云激越的动作和姿势,她就情不自禁地脸红。

  “是!”

  一会儿屋里点起了几盏灯。

  “公主,你的身子还好吧?你的脸好红!”

  “没事的。”为了避开这尴尬的话题,赵清浅问那名侍女,“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燕喜儿。”小丫头回答。

  赵清浅点了点头,垂着脸羞怯地问:“燕喜儿,你知不知道震西王他上哪儿去了?”

  “主子同武将们在议事厅里谈事情。”

  “这么晚了还要谈公事吗?”

  “通常都是这样的,听阿色娜说,主子常常一整夜不睡处理公事。”同赵清浅聊开,燕喜儿变得比较大胆,话也多了一些。

  阿色娜?赵清浅心口揪紧了一下,如果南宫云一夜不睡,那么留在他身边服侍的就只有阿色娜了。

  “那他有没有说什么时候会回来?”她试着再问。

  “这倒没听说。”燕喜见回道。

  “我知道了。”赵清浅点点头忽然想到了什么,于是问燕喜儿:“你知道议事厅在哪儿吗?”

  “知道!”

  “那你带我去好吗?”

  “这个嘛。”燕喜儿有些犹豫。

  “怎么了?”

  “主子吩咐过,要你醒来后待在房里等他的。”原来燕喜儿担心的是这个!

  “我是去见他,不打紧的。”她笑开了脸,心底涌出一丝甜滋滋的味儿。他肯定是不放心她,担心她再去找常皓,所以才叫燕喜儿看紧她。

  “这也对,那我就带你去找主子好了。”

  燕喜儿答应后就领着赵清浅,上议事厅去找南宫云。燕喜儿把她领到议事厅后就离开了。

  赵清浅自己走到厅前,隐隐约约听到里头传出来的对话。

  “不可能找不到人,无论花多少时间,一定要找到慕兰为止!”

  听到“慕兰”这两个字,赵清浅便愣在房门口,两腿再也无法移动。

  “震西王,这事儿在下查探过,听说长安城的人说,据描述确实是慕兰姑娘。兰姑娘确实是往大漠而来没错,只不过她似乎刻意隐瞒行踪,一进大漠境内便消失了踪影。”回话的是一名陌生男人的声音。

  “找不到人唯一可能就是她已经易容,改变身分!”南宫云的口气严厉,“告诉探子,彻底清查所有大漠境内的汉人,不管慕兰的外表怎么改变,以她的聪慧,很容易被认出来的!”

  “是,下官明白了。”

  对话暂告一段落,议事厅的门骤然被推开。一看到赵清浅站在门口,推门而出的陌生男子愣住了。

  “你来做什么?”一见到她,南宫云皱起眉头问。

  “我…”

  “你先出去。”盯着门口彷徨不安的小人儿,南宫云使个眼色。

  “是!”那名武将应声匆匆离去。

  “你站在外头偷听多久了?”等那名陌生男子走了以后,他问。

  “我不是有意的,我只是听到你提起一个叫慕兰的名字。”

  “那又怎么样?”他冷冷地打断她。

  “你为什么还要找慕兰?”她问他,却害怕他将说出口的答案。常皓说的是真的,南宫云心中真正挚爱的人,不是长姐,更不是她,而是大汉的慕兰。

  “有些事总得弄清楚,问明白。”南宫云面无表情地道。

  弄清楚?问明白?

  “你还不死心吗?”

  南宫云沉下脸,“这不关你的事!”

  “今早你说过我是你的妻子,为什么你现在却说不关我的事?”赵清浅厚着脸皮,不死心地追问。

  “你确定妻子的权利大到可以过问我的言行举止?”他的语气挟着讥诮。

  被他的话一激,赵清浅不加思索地冲口而出,“谁都知道,你爱的是慕兰!哪怕越西已经不存在了,可你从来没忘记她!”

  南宫云眯起眼,表情从不耐烦转为冷酷,“既然谁都知道,那你最好也弄清楚,别以为跟我上过床就有权利管我的事!”伤人的话冷得像冰珠子。

  赵清浅认真的小脸一瞬间惨白,“我不是想管你,我只是…只是…”只是什么她自己也不明白,“我是你的妻子啊!”她喃喃自语,彷徨又无助。

  “我可没要你当我的妻子!”南宫云轻率地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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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8章短暂爱情

  赵清浅像是被人揍了一拳,她揪着心口狼狈的后退,“这是你的真心话?”她的语调脆弱,嘶哑得简直不像自己的声音。

  看到她颊上突然滚下两道泪,他的表情僵住。半晌,他皱起眉头,粗声质问她:“你哭什么哭!”

  赵清浅摇了又摇了头,眼泪却越流越多,简直在她脸上泛滥成灾。

  “喂,不许哭了,听到没有!”他凶她,企图吓住她惹自己心烦的眼泪。

  “我想哭,难道人家连哭的自由都没有了?呜…”被他一凶,她索性大声哭起来。

  让她突如其来的孩子气弄得有点狠狈,南宫云捏紧的拳头收了又放,终于被那张皱成一团,可怜兮兮的巴掌小脸蛋,以泪水攻势整得投降。

  “好了。”

  他伸手一揽,他把不断抽搐的小身体纳进怀中,“别哭了!哭花了脸,不怕让人笑话?”低哑的声音放柔了许多。

  “你好凶。”她哽咽着,小头埋进他的怀里,小手牢牢攀上他的颈子,像个任性的孩子紧握着手中的风筝线。

  她明白,短时间他不可能忘了过去,也庆幸他不是那么薄情寡义的男人。可她仍然忍不住妒嫉呵!毕竟她是那么、那么的在乎他啊!

  “我说笑的,我只是不喜欢让人管太多。”他抱着她解释。她抱得那么用力,小小的身子严丝合缝地贴着他,从那小小的身体熨过的热度让他惊讶。

  “我再也不问你了,好不好?你也别再生我的气、别再说那些伤人心的话了。”她的声音还有残余的哽咽。

  “嗯。”

  等了半晌,赵清浅终于听到他的承诺。她吁了一口气,把脸理得更深,直到贴紧他颈边的脸颊感觉到他身上的热气。

  “刚才我真的好怕好怕,我好怕你会赶我走,甚至把我赶回精绝国去。”她幽幽地呢喃。

  “别傻了。”他沙哑地回答,.la

  从他温暖的颈窝间抬起小头,她傻气地问他:“你会赶我走吗?云?”这是她头一回在他面前唤他的名字,却在心底早已温习了无数回。

  他壮硕的躯体震颤了一下,“不会。”回答的声音有些嘶哑。

  她像是完全放心了,忧愁的小脸上总算有了一丝笑容。“那就好。”她安心地躺回他温暖的怀抱

  “别抱得这么紧,这会让我误会你的意思。”他撇起嘴角取笑她。

  “什么?”

  “我会以为你在挑逗我。”他嗄声逗她。

  “人家才没有!”弄懂他的意思后,赵清浅羞红了脸。

  “真的?”他挑起眉,然后撂开手,“那你走吧,我还有事要忙。”

  “你说过不赶我走的!”她反手抱住他,像个孩子一样突然耍赖。不料,太过猛烈的动作却撞到他的重要部位,他倒抽一口气,痛苦的表情把赵清浅吓呆了。

  “你怎么了!要不要紧啊?我不是故意的。”

  “该死的,你想谋杀亲夫?”南宫云低吼一声。

  赵清浅满脸愧疚的伸出手想弥补,“撞到哪儿了?很痛是吗?要不要我给你揉揉呀﹖”

  一听到她傻气的话,他简直想大笑。“当然痛了,你差点要了我的命!要是不好好揉揉,我会打你一顿屁股!”

  他威胁她,同时抓住她的小手按向自己的硬热,这回换赵清浅倒抽了一口气!

  “你你…我我…”

  她结巴了半天,瞪着在自己的心手里慢慢肿大的硬热,脸蛋早就红得像熟苹果。

  “还不快动手?”他撇撇嘴。

  赵清浅两眼瞪着地面,羞得不能喘气,“这样可以了吗?”她娇柔的声音发颤,脆弱得简直五音不全。

  “不可以!我还没觉得舒坦。”他恶劣地欺负她。不知道为什么,他开始有些习惯她傻呼呼的孩子气,甚至开始喜欢欺负她的感觉!

  “那你什么时候才舒坦?”她可怜兮兮地问他。

  “你尽管揉就是,等我舒坦了,”他咧开嘴,“你自然会知道!”补充道。

  赵清浅停下手,红着脸,睁大了眼睛瞪住他,“原来你欺负人!”她说什么再也不肯揉了,原来他是作弄她!

  “你觉得吃亏?”他挑起眉眼,笑得好邪气,“那我也替你揉揉。”

  “不要啊!”

  赵清浅尖叫着转身就跑,却被他一把抓住,“想跑?我这个人从来不欠人!”

  欢愉之后,看着怀中抱着的赤露的小女人,南宫云对自己失控的自制力皱起了眉头。

  “我希望灵歌回来陪我。”怀里的人低声要求道。

  他脸色沉下来,“不可能!她能带你去偷会常皓,就有下一次!”

  “不是有意的!只因为从前在精绝国的时候,常皓一直很照顾我,这点灵歌是知道的,所以她才会这样。”

  “不必废话了,我不会答应。”他拒绝得很干脆。

  “灵歌是我在这里唯一能说话的人了,”赵清浅说着,眼泪又要掉下来,“我求求你让她来陪我好不好?”

  “我已经找了一名会讲精绝国的话的侍女陪你了。”他指的是燕喜儿。

  “那是不一样的。”

  “随你吧!你想要哪个侍女就要哪个侍女,以后这种事别再来烦我!”南宫云突然暴躁起来。

  赵清浅以为他是因为灵歌的事不高兴,她不再吭声,两人间的气氛又紧张起来。

  “你出去吧!这里是办公事的地方,以后不许擅自到这里来!”转眼间他又冷漠的像是另一个人。

  赵清浅心头一阵慌乱,那种不确定的感觉再一次盘据她的心房。她默默转过身,穿好衣服,离开议事厅,没敢多问什么,就怕惹他不高兴,刚才的争执又会重演。

  “公主,这是将军托我转交给你的信,他希望你能好好看过这封信。”

  “信?”赵清浅犹豫地接过灵歌手中的信笺。

  “你不打开来瞧瞧吗,公主?”灵歌看赵清浅拿到信后只是瞪着信笺发呆,似乎没有打开它的打算。

  “不看了。”半晌,赵清浅摇头。

  “为什么?”紧锁着眉头,她的心事,灵歌当然不懂。

  “没什么,等想看的时候再看吧!”

  灵歌欲言又止,似乎想说什么,却终究没说。

  回到赵清浅身边转眼过了十日,这日晚间灵歌到水泽边洗衣服的时候,看到几名储宫里的侍女在另一头洗衣服,却不时望向她这头指指点点的,脸上的模样儿不安什么好心眼,一伙人不知道在笑些什么。

  灵歌衣服洗到一半再也受不了,她收拾好篮子里的衣物正准备要走,却看到燕喜儿朝这头走过来。

  “燕喜儿你来得正好。”她唤住一见到自己,掉头就要走的燕喜儿,“你干嘛见了我就走?”灵歌问她。

  “没什么啊!”

  对头那伙人又哄笑起来,还不时指着同灵歌说话的燕喜儿,表情有些轻蔑。

  “她们说些什么?”灵歌皱着眉头,朝那伙人努了努嘴。

  “也没什么。”她转动的眼珠子出卖了她的心口不一。

  “你别骗我!她们肯定在说公主的坏话吧?”灵歌在宫里待久了,自然懂得察言观色,她一瞧就知道燕喜儿在骗自己。

  “没有啊。”

  “我们都服侍同一个主子,将来公主更好了,你不也沾光吗?你的心该向着公主这边的。”灵歌对她晓以大义。

  “我…”

  “她们欺负公主和我,如果真是有关公主的事,你可不能装聋作哑,假装不知道啊!”

  燕喜儿苦着脸,犹豫了半天终于松口,“我只是犹豫该不该说。”

  “为什么?”

  “因为就算说了也没用。”

  “到底是什么事?”灵歌逼问她。

  燕喜儿叹了口气,终于一五一十地把这两日听到的消息同灵歌说了。

  奔回赵清浅住的屋里,灵歌还来不及歇气,就一路冲进屋后。

  “公主!”

  蹲在衣箱前的赵清浅正在沉思,一见到灵歌,她绽开微笑,“灵歌,我找不着那件月牙白的衣裳,你来帮我找找好不好?母妃说过我穿那件好看,震西王一定会喜欢的。”

  “公主别管那些了,你过来这边坐,灵歌有话要同你说。”突然间,灵歌喉头有些哽咽。

  “哦?”看到灵歌的神色凝重,赵清浅听话地合上衣箱,走到灵歌身边坐下。

  “怎么了?”她眨着大眼睛,抬头看灵歌。

  “公主,有句话灵歌不知道该不该说。”

  “有话你说啊,怎么同我生分了?”赵清浅依然笑着。

  咬着牙,灵歌狠下心道:“我听说瑞莲公主来到乌孙国的目的是为了做震西王妃!”

  “这件事我早就听常皓说过了,原来他也告诉你了!他信里头还是要提这事吧?赵清浅的笑容消失不见。

  “常将军?”灵歌的表情显得很困惑,“不是啊,这话不是将军同我说,是刚才我在水泽边洗衣服的时候,听到几个侍女说的!”

  赵清浅愣住了,“那肯定是空来风,你也明白下人们最爱嚼舌根,那些闲话没什么好听的。”

  “可是,公主,你一点也不担心吗?”灵歌担心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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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9章一场骗局

  灵歌不是喜欢大惊小怪的人,可自从她回到公主身边以后,有些事她实在看不过去了。

  “你说震西王喜欢你,所以为你布置了这间屋子,可是这几日灵歌根本没看见震西王到这儿来看过你。”

  赵清浅心口抽痛了一下,“他是王,有许多事要他处理的。”

  这也是她安慰自己的理由。因为南宫云不让她去找他,赵清浅怕惹他生气,所以听话的每天守在自己的屋子里等他。

  “再怎么忙也不会连一点时间都抽不出来见自己的妻子的!”

  灵歌并不想那么残忍,可当她见到公主每天求她细心打扮自己,然后就守在厅前等上一天,见到公主这样,她只能替自己的主子干着急;

  “不会的,每个男人都不一样,你别这样比较。”

  “可常将军呢?灵歌偷看过常将军写给你的信。信里常将军说他会每晚在泽地等你,一直等你肯见他为止。常将军能待你这样,可震西王却为什么那样待你?”

  赵清浅怔怔地问:“你偷看了信?”

  “公主一直不看信,灵歌担心常将军有重要的事,所以自作主张替公主看了信。”灵歌忸怩地道。再怎么说,偷看了常将军写给公主的信毕竟是自己不对。

  赵清浅没说什么,半晌她才幽幽地道:“那不一样,常皓待我,同震西王待我是不一样的。”她自欺欺人地道。

  “那为什么常将军能那样待你,震西王就不能同样待你?”灵歌不服气,“那是因为震西王爱的是别人!”

  灵歌这话一说口就后悔了,她是想提醒赵清浅,却不想伤她的心。可当她看到赵清浅粉扑扑的脸蛋一瞬间转白的时候,她恨不得打烂自己这张该死的嘴巴!

  赵清浅怔怔地望着灵歌,这几天来,她心底一直不愿意承认的事,终于让灵歌说破了。

  是啊,当男人待一个女人不经心,那么他爱的就不是她。

  “公主,还有件事,灵歌一定得告诉你。”她多不忍心啊!可是这件事她却是非说不可的。

  赵清浅抬起小脸望向灵歌,她失神的眼有些空洞,让灵歌瞧着好心疼。

  “公主,你听了别难过,一定要答应灵歌别难过啊。”

  “到底是什么事?”赵清浅问。

  她从来没见过灵歌这么小心翼翼,这么怕她难受过。不知为何,她的心口莫名地凉了半截。

  “是有关于震西王纳妾的事。”再不忍心,灵歌还是说出口了。

  “纳妾?”赵清浅呆呆地重复灵歌的话,彷佛一时之间没听懂。

  “是啊。”灵歌紧盯着赵清浅的脸,她忧心地留意到公主的模样有些恍神。

  “灵歌,你说什么我没听懂,你说得清楚些。”她惨白的脸蛋虽然没有表露出情绪,同那苍白的模样却是瞒不了人的!

  “公主,是燕喜儿告诉灵歌的,这几日储宫里最大的事就是…就是震西王已经纳阿色娜为妾了!”

  灵歌的话说完了,赵清浅却完全没有反应。

  “公主?你怎么了?你听见我说的话了吗?”灵歌连忙一把抱住毫无反应的赵清浅,“公主!你说说话,你别这样啊!”

  灵歌紧贴着赵清浅的颊边,沾到冰冰凉凉的湿意,她睁圆了眼睛,看到两道泪雨无声无息地滑下她的脸颊。

  “我不相信,你一定是骗我的,那一定是燕喜儿胡说的。”赵清浅空洞的大眼睛望着灵歌,喃喃自语。

  “燕喜儿没胡说,我去看过阿色娜的新房,这一切都是真的!”

  “不可能、不可能…”

  赵清浅摇着头,她还记得他说过喜欢她,还记得他说过不会纳阿色娜为妾。“我不相信,我要自己去问问他。”

  “公主!”

  灵歌还来不及阻止,赵清浅就跑出了屋子,她不相信灵歌说的话,宁愿相信自己心底所相信的事实。

  直到她亲眼看见她的夫君,同新纳的宠要在花厅里放恣地调笑,她的心才骤然冷去,紧接着一阵揪心的痛苦开始凌迟她的胸口。

  然后她唐突地推开花厅的大门,里头的男人因为她无礼举止而发怒,“谁让你进来的?!”南宫云眯起眼质问。

  “如果我不来,就永远不知道你纳了新妾。”赵清浅的目光移到阿色娜脸上,后者的脸上有胜利者明显的得意。

  “你知道了!”他像是结语一般平静的语调,丝毫没有做解释的打算。

  “恭喜你,你不必瞒着我的。”赵清浅苍白的微笑,忽然她的笑容逝去,两道泪取代了她的情绪。

  “可你说过你跟阿色娜之间没感情,你不会娶她为妾。”她怔怔地问他,要的不是答案,而是解释。

  他撇开眼,无视于她颊畔像河水一样涓流的泪,无情地说:“有关系吗?我跟你之间也没有感情,我还不是一样要了你。”语调冰冷,他伤人的话让她几乎心碎。

  “你是什么意思?”她失神地问。

  “竟然还听不出来主子的意思。”不等南宫云回答,阿色娜已经掩住嘴笑出来,轻鄙的眼神中充满不屑。“主子先前说过的话都只是在耍你,你同精绝国王欺骗了主子,你想主子会要你这种女人吗?”

  望着她的夫君,赵清浅凄迷的眼眸嵌在苍白的脸蛋上,像是黑色的冰晶一样空洞无神。

  “她说的话是真的吗?那真的是你心底的想法?我要亲耳听你说。”她的声音好脆弱,断断续续的,彷佛随时会消失逸去。

  南宫云面无表情地瞪着她苍白,毫无血色的小脸。“就算知道了又怎么样?我还可以再告诉你,为了乌孙国的利益,我决定迎娶瑞莲为正室,识相一点就别来妨碍我!冷冷地撂下话,为这预设的伤人结局收尾。

  为了报复她的欺骗,他设计了一出精采好戏。一切正如阿色娜所言,他对赵清浅说过的话,为她所做的一切全都是刻意营造的假象。

  他要她爱上他、心甘情愿把清白的身体献给他,紧接着就是好戏登场──他要她彻底跌入地狱!

  他无情的话像冰剑一样刺穿赵清浅的心窝,她全身的血液彷佛凝结了,周遭的一切全被她隔离在感官之外,她再也看不到、听不到这让她伤透心的世上一切。

  “你放心,我不会妨碍你的。”

  一步步的后退,赵清浅空洞的大眼睛失去焦点地执着于她深深深爱的容颜,那瞬间,她飘忽的模样竟然让他有心痛的错觉!

  撇开脸,他皱起眉头,拉过阿色娜。

  “主子,啊…啊!”

  男人与女人的相撞,阿色娜的娇啼像尖锐的利刀一样划破寂静。

  赵清浅看不见这让她心碎的一幕,她木然的转身离开,所有的知觉早在他承认一切的时候已经封闭。

  她丧失知觉地走出花厅,一接触到厅外灿烂的艳阳立刻刺得她睁不开眼,太过于明亮的阳光让她畏缩。

  两名侍女带着鄙夷的眼神瞪着从厅里走出来的她,并且当面对着她指指点点、掩嘴讪笑。

  虽然听不懂她们说些什么,可那些轻蔑的眼神,让赵清浅再也承受不住。她下意识的往厅侧的柱影下缩,两名侍女走进花厅以后,她也遁进树丛,茂密的枝叶立刻掩没她廋瘦小小的身影。

  赵清浅把脸深深埋进阴影里,避开阳光、也避开所有人的眼光。

  “啊…主子…”

  花厅里传来男欢女爱的声音,赵清浅捂住耳朵两眼死死地瞪着地面,她雪白的小脸毫无血色。

  时间一分一秒的溜过,直到四周一切归于沉寂,她的泪也从此流干了。

  天黑了吗?

  从藏身的树丛里走出来,赵清浅漫无目的的在小径走了很久,她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直到天色黑了,她下意识地出了宫,往泽地而去。

  “清浅?”

  乍见到赵清浅,常皓的表情充满了惊喜。等了将近半个月,她终于肯来见他。

  “怎么?发生什么事?”等看到她空洞的眼神,他立刻知道出了事!

  赵清浅慢慢抬起头,见到常皓那一剎那,她的意识仍然没有回神。

  “清浅,你到底怎么了?”抱住她几乎失温的躯体,看到她空洞、失神的大眼,他心痛地问她。

  “带我…”

  “什么?”

  她的声音微弱而且,他根本听不见她说的任何一个字。俯身贴近她冰冷的唇边,常皓终于听见她说的话。

  “带我离开这里。”

  竟是他梦寐以求的答案。

  “你是认真的?”他不敢相信,却欣喜若狂。只要她开口要求自己带她走,常皓不想知道是什么原因让她改变主意!

  赵清浅再也没有力气说任何话,她无力地点头,证实自己的肯定。再也没有犹豫,常皓拥着虚弱无力的赵清浅转身要走。

  “谁?”

  就在此时,他发现一道躲在沙丘后方的人影。

  既然被发现了,沙丘后的人也不再躲藏。

  “你们走不了的,我已经遣人去通知主子,一会儿主子赶来了,你们这对奸夫**就等着被点天灯吧!”阿色娜从沙丘后方走出来。她的声音很冷静,说出口的话却阴柔得教人血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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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记

  这是我的第一本,从五月份开始写,到七月底完本,四十一万字写了将近三个月。

  速度不算快,也不算慢了,因为时时都对着电脑,导致我眼睛视线内出现了黑点。医生说是飞蛾症,没法医治。感觉像是得不偿失。

  第一次听说霍去病的大名是在1994年的一堂历史课上。当时老师讲完骠骑将军的英雄事迹,还说了一句,霍去病听名字就像是天生身体不好,要不怎么取这么名字呢,所以才会英年早逝。如此一来,对霍将军的第一印象就特别深刻。

  少年就身居高位,官拜大司马,那可相当于是全**区总司令了,那年他才22岁。

  第一次率八百羽林军出征就斩敌两千余人,两次河西大战斩首四万余人,河西受降斩杀叛乱者八千余人。而他最辉煌的漠北之战杀敌七万,一直追到瀚海

  匈奴这个游牧民族拢共才多少人?霍去病一人就灭了匈奴十二万人。难怪匈奴人要高唱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在这里把霍去病的一生从头整理一遍,不添加任何主观思想。

  先说霍去病的出生。

  霍去病出生在一个传奇性的家庭。他是平阳公主府的女奴卫少儿与平阳县小吏霍仲孺的儿子,这位小吏不敢承认自己跟公主的女奴私通,于是霍去病只能以私生子的身份降世。

  率八百羽林军第一次出征

  元朔六年,十七岁的霍去病被汉武帝任命为骠姚校尉,随卫青击匈奴于漠南。

  与轻勇骑八百直弃大军数百里赴利,斩捕首虏过当,斩获敌人2028人,其中包括相国、当户的官员,同时也斩杀了单于的祖父辈籍若侯产,并且俘虏了单于的叔父罗姑比,勇冠全军,以一千六百户受封冠军侯。

  两次河西之战

  元狩二年,汉武帝任命十九岁的霍去病为骠骑将军。于春、夏两次率兵出击占据河西地区浑邪王、休屠王部,歼敌4万余人。俘虏匈奴王5人及王母、单于阏氏、王子、相国、将军等120多人。

  河西受降

  同年秋,奉命迎接率众降汉的匈奴浑邪王,在部分降众变乱的紧急关头,率部驰入匈奴军中,斩杀变乱者,稳定了局势,浑邪王得以率4万余众归汉。

  从此,汉朝控制了河西地区,为打通了西域道路奠定基础。匈奴为此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漠北之战

  元狩四年春,汉武帝命卫青、霍去病各率骑兵5万,“步兵转折踵军数十万”分别出定襄和代郡,深入漠北,寻歼匈奴主力。

  霍去病率军北进两千多里,越过离侯山,渡过弓闾河,与匈奴左贤王部接战,歼敌70400人,俘虏匈奴屯头王、韩王等3人及将军、相国、当户、都尉等83人,乘胜追杀至狼居胥山,在狼居胥山举行了祭天封礼,在姑衍山举行了祭地禅礼,兵锋一直逼至瀚海。

  经此一战,匈奴被汉军在漠南荡涤,匈奴单于逃到漠北,“匈奴远遁,而漠南无王庭”。

  他和卫青发起的对匈奴的进攻性战争,改变了汉朝长此在对匈奴战争中的守势状态,一举打败匈奴。从而长久地保障了西汉北方长城一带,也就是在漠南地区的边境安全,此战为汉朝进击匈奴最远的一次。

  官至司马

  元狩四年,汉武帝设置大司马位,大将军卫青、骠骑将军霍去病皆加官为大司马。

  同时下令,骠骑将军秩禄与大将军相同。汉武帝于建元二年罢太尉之位,直到设置大司马位,以代替太尉之职,卫青和霍去病因为有了大司马这一加官称号,得以名正言顺地管理日常的军事行政事务。

  英年早逝

  元狩六年卒,年仅24岁。陪葬茂陵。谥封“景桓侯”。取义“并武与广地”,彰显其克敌服远、英勇作战、扩充疆土之意。

  汉武帝对霍去病的死非常悲伤。他调来铁甲军,列成阵沿长安一直排到茂陵东的霍去病墓。他还下令将霍去病的坟墓修成祁连山的模样,彰显他力克匈奴的奇功。

  总的来说,是按照历史来写的,尽量还原了真实的霍去病。至于最后的结局么,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

  在大多数人的心里,都是希望霍去病能够善终,而不是死去。他的死是个迷,事无巨细的司马迁对于此事的记录只有一句话“骠骑将军自四年军后三年,元狩六年而卒。”

  翻遍整个历史,唯有霍光给汉武帝的奏折中有提到霍去病的死因“臣兄骠骑将军去病从军有功,病死,赐谥景桓侯,绝无后,臣光愿以所封东武阳邑三千五百户分与山。”

  霍去病留给后人的不仅仅是赫赫战功,还有他传奇的一生。他把生命压缩到了极致,这样的人生也就没有遗憾了吧!

  骠骑将军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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