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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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吴老喊出了那声“bravo”的时候,戚暮就注意到了他。。
    能够坐在二层包厢的除了一些富人外,更多的还是业内专业人士,而吴老便是其中的佼佼者。吴老名为吴盛涛,是s市音乐学院的荣誉教授,老人家一生做过多首交响乐曲,更有几首代表作享誉海外。
    这样一个德高望重的老人家忽然站在自己的面前,就算是戚暮都稍稍有点惊讶。谭正辉将他喊了过去,戚暮礼貌地向两位老人家打了招呼后,就老实地站在一边不吭声。
    “老吴,我们好像也好久不见了吧。”谭老叫了戚暮过来后就好像忘了他似的,一直没有再提到他,而到现在他才仿佛刚刚想起来戚暮,对吴老说道:“你也很久没见着小七了吧?”
    吴盛涛其实在刚进后台的时候就看见了戚暮,只是一直悄悄地望着他不吭声。而如今他上下望了戚暮一番,脸上没什么特殊表情,语气淡淡地说道:“嗯,是很久不见了。”
    戚暮见状也是哭笑不得。
    他自然知道吴老为什么对他是这副脾气。
    吴盛涛年少成名,哪儿遇见过戚暮这样叛逆的孩子敢当众斥骂他?当年原主要卖小提琴的时候,几位前辈中吴老可是最有魄力的一位。那段时间,吴老可是被原主暗地里骂了好久,甚至连当面的讽刺也不少。
    要不是原主当年在s市得罪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他恐怕也不会离开戚家关系网深远的s市,搬家去b市了。
    戚暮稍稍思索了一番,然后恭敬地说道:“吴老,好久不见,您的身体还好吗?”语气不卑不亢,声音沉着有礼。
    吴盛涛轻轻地“嗯”了一声,没有多回答。戚暮见状只得又自己找了几句话说说,就在他觉得自讨没趣打算离开的时候,谁料吴老忽然轻飘飘的哼了一声,然后说道:“晚上我和老谭几个老朋友要一起聚聚……戚暮也来吧。”
    戚暮刚刚抬起的步子突然一顿,他诧异地抬眸看向吴老。只见这个一向不苟言笑的老人还是那般冷冰冰的模样,但是眼中的雪霜却融化许多,他叹气道:“你今天的表演我也看到了,以你现在的步子走下去,伊蒂丝……早晚会是你的。但是戚暮,如果你还想卖了她,我拼了这把老骨头都不会让你得逞的。”
    戚暮郑重地答应。
    不过多久,在一个年轻人的搀扶下吴老先离开了后台。戚暮目送着老人蹒跚的背影远去,忽然便听到一个叹息的声音在自己耳边响起:“我把你母亲当作亲生女儿看,老吴……可是把你父亲当作是亲生儿子看待了。他儿子去世得早,也没什么后人送终,你当年可真是太让他伤心了。”
    闻言,戚暮立即转首看向一旁的谭老。只见在舞台闪耀刺目的灯光下,谭老染黑的头发里竟还有几根白色的发丝,反射得灼灼的银光,刺得他眼睛生疼。
    “要是你还是那样不长进,老吴这辈子也不长了,恐怕就要带着悔恨的感情进棺材了。”
    听着这样简直诛心刺骨的话,戚暮的心中倏地一痛。但是他却明白,在原主的记忆里根本没有在乎过这些老人,又或者说……原主对吴老的印象只有那一个挡着他不给他卖琴的身影。原主想重回顶点,但是却不想和这些老前辈再有牵连。
    戚暮慢慢垂下眸子,纤长的睫毛在眼下落了一层淡淡的暗影,他低声说道:“我知道了,谭老。”
    听着戚暮的话,谭正辉转首看向他,道:“你今天表现得不错,能够得到老吴的表扬,你在华夏基本上是可以独当一面了。前几天你没有想去慕尼黑,是怎么回事?”
    戚暮没想到谭老会在这个时候突然抛出这个问题,他稍稍一愣,然后道:“谭老,我的年龄还没到那种地步,而且……我在华夏还有很多成长的空间。”
    谭老一开始就没打算从戚暮的口中听出真实的答案,他也没再多过问这件事,只是说了几句“记得晚上来吃饭”类似的话后,便先行离开,留了戚暮和乐团里的成员一起庆祝第一次演出成功的事情。
    等到晚上去参加了那场所谓的“几个老朋友聚聚”的晚餐时,戚暮看着那满座笑眯眯的前辈,恍然明白了从今儿个早起就一直跳着的眼皮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七啊,怎么不敬敬酒?难道还要我教你不成?”作为戚暮的乐团指挥,谭正辉站起身就像个长辈一样的引导戚暮开始准备敬酒。
    那一边,一位言笑晏晏的贵妇笑着掩唇,道:“小七是很久没有见着我们了、非常高兴吧。酒就不用了,倒是和我们说说今天那首德沃夏克的《第六》第二乐章的一个过渡吧,处理得不错。”
    另一个面容刚毅的中年男人倒是放了手中的杯子,望着那贵妇说:“程婷文,你个女人家的怎么喜欢上德沃夏克了?门德尔松不才是你们女人家的喜好?小七你跟我说说,你觉得杜胜那首《e小调》怎么样?”
    这话一落地,席上另一人倒是先不高兴了:“喂喂,朱广你说话前看看人,我还在这儿呢你就让小七评价我?”说话的正是b市交响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杜胜,他笑了笑,佯怒:“看样子你们s市交响乐团是想来场比赛了?”
    ……
    之前曾经说过,戚暮从小就经历过各种人情冷暖、也懂得以他的家世想要在欧洲古典音乐界生存下去,他就必须圆滑、懂得取舍进度。
    但是这也不代表他就能面对这么一大群老油条了啊!
    一晚上过去,戚暮只感觉自己是被抽了半条命出去,深深体会到了——
    什么叫做华夏的酒桌文化!
    等到第三天上飞机准备赶往h市进行表演的时候,戚暮简直是头也不回地就赶往机场,生怕再碰上那些个所谓“偶遇”的前辈们。
    这短短的三天,前辈们简直就是用生命在考察他。
    脾气好点、手段委婉点的前辈还会以交流指点为借口,考考他现在的水平,看看他是否真的是“改邪归正”了;而脾气差点、直白粗暴的前辈甚至直截了当地拉着戚暮,先是看看他到底是真变了、还是装着的,最后再给他留下一两句远大的目标,比如说……
    “哦小七啊,等你什么时候登上了维也纳的舞台,你叔叔我给你送一卡车的鲜花去祝贺啊。”说这话的是s市交响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朱广,他大大咧咧地龇了一口白牙,全然不知没过一两年,他就要为这句话负责起来。
    逃离了s市那个狼窝,戚暮总算是舒心下来。他走下飞机、踩着h市的大地,忽然感觉到了亲人一般的温暖:没有可怕的前辈,一切都是好的!连空气都是这么清新!
    不过……
    小七啊,事情真有那么简单?
    前辈们的影子,可遍布了大江南北、走遍了祖国的大好山河啊!
    -
    此时的柏林,正是阳光明媚的下午。
    地中海气候让深秋的欧洲也依旧空气湿润,温度稍冷却没有华夏那般的刺冷,柏林爱乐乐团的成员们乘着飞机从新加坡回到柏林的时候,各个是兴奋异常,没有一点疲惫的模样。
    他们有的提着琴盒、有的两手空空的走着,远远看去便如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有人曾经说过,每当奥运会、世锦赛的时候,看着德国的运动员们便是一种美的欣赏。男人是金发碧眸、英俊帅气,女人是漂亮高冷、气质卓然,就算是上了年纪的,都有一种独特的绅士风度,让人觉得心情愉悦。
    所以当他们一起走在柏林机场的时候,不少游客纷纷朝这个人数众多的团队投来欣赏的目光,有些认出了他们身份的人还欣喜地上前向他们索要签名。
    而在所有人的最后,是一个高大俊美的黑发男人独自一人地走着。
    他双手插在风衣的口袋里,步子慢得不快,就这么悠然地走在硕大的落地窗前,神情淡漠冷静,不知在想些什么。
    不过片刻,一个拖着两个大大行李箱的金发男人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闵,你的助理呢?玛丽那女人怎么又不见了?!说好的去取行李,我都没见着她人!”
    闵琛抬眸望了丹尼尔一眼,道:“你走太快,她在你后面追着呢。”
    “……”
    丹尼尔拖着两个32号的行李箱早已是累成了狗,一下子让他知道居然是因为自个儿走得太快导致助理无法追上他,而让他拖了一路箱子的时候,简直是想要去见上帝了。
    等到众人一起上了各自的车后,面容冷峻的男人靠着车后座柔软的椅背,闭目养神。
    当车开始缓缓启动时,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丹尼尔翻着自个儿的平板电脑,说:“闵,明天晚上的演出结束后,我们是后天下午去b市的飞机。这样会不会太赶了一点?虽然成员们的状态都还不错,但是我们这才三个星期,就已经要进行6场演出了。”
    闻言,闵琛连眼睛都懒得抬一下,薄唇轻启:“你可以问问他们,想要演出结束一起放假还是想要现在就休息?”
    “一起放假!”在驾驶座上开车的玛丽立即大声回答道。
    丹尼尔面色古怪地说:“这……这很难说吧,我觉得放假也重要、休息也重要啊,闵。”
    听着丹尼尔犹豫为难的话,闵琛难得地睁开了凤眸,深邃的目光上下打量了丹尼尔一眼,忽然问道:“那你先休息吧,等我们放假的时候去加班?”
    “我要放假!!!”
    闵琛不置可否地抿了薄唇,将笑意隐藏。
    前排座位上,金头发的经纪人早已转过身子,小声嘀咕着:“这么着急去b市干什么嘛……又不是没去过,怎么突然就这么想回华夏了。”
    再小的声音在安静的车厢内也依旧造成了一点回音,听着丹尼尔的这话,闵琛唇边本就淡淡的笑意慢慢消失。良久,他才轻轻叹了一声气,转首看向了窗外不断变化的风景。
    当一个人心累了,就总是想要回家,想要找到一个依靠。
    即使不是在那里长大……
    华夏,也终究是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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