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1:天赋使命到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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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云是某理工高校即将毕业的一名学生,现年二十二岁,擅长物理器械,喜欢玩三国游戏,是一名铁杆三国迷,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在电脑前冲锋陷阵一番。

  三伏天的大学寝室里,热的跟蒸笼似的,躺都躺不下。高云只穿一条裤衩儿,坐在电脑跟前,汗珠子还顺着头发往下滴。

  “M的,这亮荣公司越来越不给力了,出的三国系列一版比一版烂,让老子玩儿毛线啊!”

  高云一脸不耐烦,几十个版本的三国游戏目录,没一个能勾起他兴趣的。

  “滴滴滴”,扣扣儿上有人发来消息,高云打开一看,“天赋使命?不认识”。其实高云有好几百个好友,九成以上他都不认识。

  “帅哥,推荐你个新的三国游戏,保证你没玩过的,绝对刺激哦!”。

  这个“天赋使命”好像很了解高云似的,紧跟着发过来一个文件。

  “三国英雄谱?”。高云看着这个文件名,确实没听说过有这么一款游戏。“管他呢,闲着也是蛋疼,先看看再说”。

  高云点了文件接收,一边问那个天赋使命,“谢谢你昂,美女。我很抱歉的问一句,你是哪位来着?”

  “我啊?呵呵,我姓甄”。

  “姓甄?”,高云想了半天,没想起认识的人里有姓甄的,刚要再问,发现那边居然下线了。

  “这么了解我,肯定是我认识的人,但是姓甄的,这个真没有啊……”,高云想了半天也没想起个人来,索性不管了。

  游戏文件接收过来,高云扫描了一下,确认没毒之后。高云迫不及待的打开了游戏。

  本来高云对这个新游戏并没抱多大希望,反正睡不着,就当打发时间了。

  但是等玩上手之后,高云却发现,这款游戏的逼真程度大大出乎他的意料,几乎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不知不觉就到了凌晨三点,高云终于在乱世中建立了自己的势力,带领军队攻打涿郡。

  为了探明涿郡的情况,高云在城外逮了一个书生来询问,对话之后才知道,这个书生竟然也叫高云,字普方。

  高云觉得挺有意思,“这游戏设计的,打酱油的还有名有字的,还特么跟老子重名”。

  但是问了几句话之后,高云感觉这个书生似乎脑子有问题。你问他鲶鱼,他回答王八,完全驴唇不对马嘴。

  而且这个货非常的唠叨,一说起来喋喋不休,从天文地理到人生哲学、从诸子百家到鱼虾王八,犹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

  “我去你妹夫的吧!”,高云实在听不下去了,点了两下鼠标,想赶紧让这货闭嘴。

  但是满屏幕搜寻半天,居然只有两个选项,一个是“继续听”;一个是“弄死他”。

  “啊!?”,高云有点抓狂,“好歹是个玩意儿啊,不能说弄死就弄死咯”,试着点了两下“继续听”,这个货又是一通山云雾罩,唾沫横飞。

  “我滚你妹夫的!”,高云实在受不了了,点了“弄死他”。

  游戏里的自己伸手绰过长刀,咔嚓一下,把书生砍倒在地。

  突然,屏幕晃动起来,游戏画面居然变成了一连串流动的数字符号,紧接着这些符号又幻化成了一个黑暗的漩涡。高云看着看着就感觉头晕目眩,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呃!头好疼!准是玩儿时间太长了,给我累晕了”。高云苏醒过来,感觉脑袋疼的利害,拿手揉着太阳穴,坐了起来。

  “我地个咩!”,高云噌的一下蹦到地上,这一睁眼,差点没把高云再吓昏过去。

  眼前的情景好像是幻觉一样,自己穿着宽大的睡袍,跟前儿是一张十分考究的紫檀透雕架子床,床上还躺着一个珠圆玉润、凹凸有致、身材与脸蛋儿并存的美女。

  “你怎么了夫君?”那美女似乎反倒被高云吓着了,满脸惊慌的看着高云。

  “夫君!?你叫我夫君!?那你是谁?”,高云看着这个肌肤如脂的美女,一瞬间里,竟然觉得十分熟悉。

  “我是玉儿啊!夫君你这是怎么了!?”,那美女见高云状况失常,赶紧从床上下来,身上只穿着亵衣,却并没有丝毫害羞的意思。

  “玉儿!?不是我的小妾吗?咦!奇怪!为什么我会这么想!?我明明连媳妇都没有,怎么还有小妾了!?”。高云被脑子里突然冒出来的这些记忆弄蒙了,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嘡啷!”,似乎踩到了一件硬邦邦的东西。

  高云回过头,眼前是一杆明晃晃的长刀。高云伸手拿起来,看了看,“怎么感觉这么眼熟呢?”

  这杆长刀很特别,通体铮亮锃亮的,刀刃一米多长,刀杆得有一米半多。刀杆是一根钢管,直径大约三厘米多,跟刀刃的宽度一模一样。整杆刀从头到尾笔直笔直的,连刀托都没有,俨然就是一把长柄的精钢唐刀。

  “钨钢的啊!?”,高云是理工大学的,一眼就看出这把刀的材质是极品钨钢。钨钢被称为现代工业的牙齿,那是绝对的硬质合金,主要就是用来切割金属、玻璃、瓷砖什么的。

  “咦!?这个造型?这不是我在游戏里用的那把一字斩军刀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铸造出来的!杀那个书呆子用的就是它啊?怎么会成了真的?难道我这是在游戏里!?不对啊!怎么会感觉这么真实!?咩了个蛋!谁特么告诉老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高云彻底抓狂了,但是时间不长,他又平静了下来,似乎有一种非常微妙的东西,在脑子里闪现,又不是很清楚。

  四下的打量一下这间屋子,架子床、红木八仙桌、鼓腿圆凳、宝座中堂、还有画扇屏风,全面的古香古色啊。

  高云看着看着,居然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理论上说自己是不可能认识这个环境的,但是记忆却清清楚楚的告诉他,这是他小妾玉儿的卧房。

  有一种不详的直觉在心头升起,高云下意识的走到床头梳妆台的铜镜前面,把脸凑过去。

  “啊!什么东西!?”,高云一下往后跳了好远,镜子里自己的脸,竟然跟游戏里被自己杀死的那个书呆子一模一样。

  高云吓的坐在了地上,自己不得不承认了脑子里那些记忆都是真的。

  其实,高云早在叫出玉儿名字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自己附体穿越了。因为他已经从这个书生的记忆里,找到了所有答案,只是他心里不愿意承认而已。

  现在看到了自己体貌的改变,高云不得不接受了这个现实。他已经不再是二十一世纪的人了,而变成了东汉光和五年的一位古人。

  接受了现实的高云开始浏览这个新躯体的记忆,被他附体的这个书呆子高云,也是二十三岁,世代都在涿郡逎县居住,家境相当不错,不说富甲一方,至少也是中上等的商贾之家。

  这个书呆子没有兄弟姐妹,母亲早亡,父亲也在一年前去世,唯有的家人就是他的一妻一妾。

  妻子名叫邹雯,跟高云同岁,是易县大商邹问的长女,嫁给高云基本上属于商业联姻。在高云的潜意识里,对他这个正房的媳妇儿,是有些抵触和畏惧的。

  小妾名叫玉儿,比高云小三岁,原本是高云的丫鬟。因为邹雯嫁到高家六年,仍旧没能生下一男半女。

  为了传宗接代,高老头儿这才把府里最漂亮的丫鬟—玉儿给高云收了二房。其实他哪知道,他这个书痴儿子,到现在还是处男一个呢。

  在这个时代二十三岁还是处男,一般说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实在没钱,娶不起媳妇儿;二就是身体不行,干不了那事儿。

  但是这个书呆子是个例外,家里有钱就不用说了,即便是这个呆子的身材,也是挺魁梧的,虽然缺乏锻炼,不怎么结实,但干那事儿是绝对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他之所以二十三岁还是处男,是因为他根本不懂男欢女爱是怎么个程序。这个呆子虽然长得眉清目秀,挺灵的样子,实际上是个有读书癖好的弱智。但是他这种专一的读书能力,却是异乎常人的强悍。各种各样的书籍,填满了他整个脑子,不夸张的说,那简直就是一间书库。

  “这一定是那个叫‘天赋使命’的捣的鬼,‘天赋使命’,难道这是天意?老天爷觉得我太喜欢三国了,特意让我真实的体验一下这个梦寐以求的世界吗?M的,反正来都来了,也特么不知道怎么回去。干脆搞起!”。

  高云想到这里,反而释然了,这是好些人求都求不来的奇遇呢,既然来了,干脆蹚它一趟,爽了再说。

  “夫君,夫君,你没事吧?”玉儿关切的问候,打断了高云的思绪。

  “哦,没…没事,刚才……做了个噩梦,睡吧”。高云应付两句,把刀放好,翻身上床。

  面对这样一个自己可以随心所欲的,如诗如画般的美女,此时的高云却提不起任何兴致。

  这事儿来的太突然了,也没个预兆,早知道的话,无论如何去黑市买点儿枪支弹药什么的,再买点儿历史材料什么的也好,脑子里翻来覆去的琢磨。

  “‘天赋使命’,老天爷到底让我来完成什么样的使命呢?突然给了我学一万年都不一定学会的这些知识,又让我带着这样一把削金断玉的神器过来,应该不会就是让我来爽爽的吧!?打江山?当皇帝?三宫六院?三千粉黛?哎呀!我这个小心脏……”

  高云东一头西一头的胡思乱想,激动一会儿、郁闷一会儿。

  “先不管这些吧,特么这个年头儿可不是闹着玩的,说死人就死人的。不管什么天赋使命,我也得先活下去。现在是一八二年,要是按照历史记载,黄巾起义还有一年半多。那些乱兵可是专杀大户的,我这样的家境,肯定要遭殃。不行!我得抓紧,先弄一支队伍起来……”。

  想着想着,高云睡着了,也不知道水了多久,耳边有人叫他。

  “夫君,夫君,该起床了”。

  “嗯!?”,高云迷迷糊糊的,感到有人在怀里推他,睁开眼,看到偎在自己怀里的正是玉儿。原来自己在睡着的时候,不知不觉的,像藤缠树一样把玉儿盘在了怀里。

  珠圆玉润的身躯,弹性十足的肌肤,一个从来没有体验过人生快乐的大处男。生理本能一瞬间激发,高云就觉得裆下发紧,荷枪实弹的弟弟顶着玉儿的身体,心砰砰的跳,呼吸急剧加速。

  玉儿虽然嫁给这个呆子将近一年,却从来没有被他抱过,突然被高云这样亲密的疼爱,竟然害羞起来,脸像桃花儿一样红。

  “起床吧,天都大亮了,再不起,我又要被大夫人骂了。到晚上吧……”。玉儿不再说下去,而是低下头顶在高云胸前,有点儿调皮的用那满头青丝磨蹭着高云的胸肌。

  “敢!?骂你我弄死她!到晚上我哪等得了啊?”,这时候要让高云克制住,实在是相当的困难。

  “你…!,坏死了,快起了!别让我挨骂!”。玉儿娇羞的推开高云,转过身去,开始穿衣服。

  高云看玉儿这样,也没办法了,总不能霸王硬上弓吧,只好也起床下地。

  玉儿拿过高云的衣服,从头到脚仔仔细细的给他穿好。

  从出生以来,只有小时候母亲这样照顾自己。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有这待遇。

  高云享受着有生以来最惬意的时光,这一刻他觉得,有这样一个美丽而贤惠的妻子,实在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洗漱完毕,跟玉儿一起去中堂用早餐。这绝对是高云有生以来吃过的最美味的早餐,各式各样的荤素菜点,自己几乎都不知道名称,但是却相当的好吃,色香味俱全,“古人的日子过的,实在太特么舒坦了”。

  吃过早饭,玉儿不知道去忙什么了,高云也知道,玉儿虽然是自己的妾侍,但是却经常被自己的正房使唤,“M的,我得找机会给玉儿翻身”。

  高云溜溜达达,走出房门,打算在这个他既熟悉又陌生的宅子里转转。

  高家大宅分为前后两院儿,面积很大,院子里种着好些桂树和槐树。当下正直八月,桂花飘香,满院子都是香气宜人。

  虽然现在这个院子的主人只有高云和他的一妻一妾,但是却并不显得冷清,因为府里光佣人就有好几十个。

  虽然这些家丁和丫鬟每一个见了高云,都尊称他为家主爷。但是高云却发现,在这些人的神情中似乎都带有一些隐藏的蔑视。

  “这个书呆子虽然迂腐,但是心眼儿并不坏啊,为什么会在自己家里受到这样的冷遇呢?”高云有些不解。

  正在疑惑着,就看见一个妖里妖气的女人,和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从对面正门走了过来。

  高云认识,这个妖娆的女人就是他的正室邹雯,而后面的汉子,则是新上任不久的管家王福。

  “见过主母!见过王管家!”与对高云的态度相比,这些佣人对邹雯和王福倒表现出十分的恭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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