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母鸡护小鸡一样,穆耳与小郑子站出来挡在了她们的前面,朱固力则还是从前那副样子,拉着林铃儿和小英子就往沙丘的方向跑。
林铃儿哭笑不得,扯住了朱固力:
“师兄,”
她走到穆耳和小郑子面前,
“还有你们两个,不用紧张。”
说着,她转身走向了苍鹰等人。
穆耳不放心地一把拉住了她:
“蓝衣,他们不就是上次把你们抢走的沙匪吗?那个秃子,化成灰我都认得。”
秃鹰使诈用沙子迷了他的眼睛,这么卑鄙的小人他怎么可能忘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很明显,林铃儿和小英子是被这群沙匪送回来的,而且没有缺胳膊少腿,精神也很好,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林铃儿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哥,放心吧,他们已经是我的朋友了。”
“朋友?”
穆耳不相信地瞪起了眼睛,
“你跟沙匪做朋友?”
是啊,这话说起来真的是让人难以置信。
“说来话长,以后我再慢慢告诉你,现在,我得去跟他们道个别。”
说罢,她挣开穆耳的手走向了苍鹰。
苍鹰正指挥着手下把抢来的属于林铃儿的货物归还给她,还叮嘱其他沙匪不许再抢这支商队的东西,沙丘后的商人们偷看到这一幕,都惊讶得瞠目结舌。
“大当家的,谢谢你。”
她由衷地说。
苍鹰从骆驼上跳下来,目光落在七七的身上,眼中的喜爱之情溢于言表,他忍不住抬起手轻触了一下七七的脸庞:
“这就是你日思夜想的女儿?”
林铃儿点头:
“她叫七七。七七,跟大当家的说,苍鹰叔叔好!”
她抬起七七的小手朝苍鹰挥舞着,七七先是怔了怔,因为面对一个陌生人,总要先观察一番的,可能是意识到他对她没有伤害,随后便很给力地笑了。
她这一笑,苍鹰的心里好像绽开了一朵花,他不是没见过孩子,可是对七七的感觉却是格外亲切。
想了想,他从怀中掏出一块红绸,系在了七七的身上,说:
“七七,以后有了事情就用这块红绸召唤苍鹰叔叔,叔叔看到了一定会飞过来帮你。”
这样的苍鹰就像个普通的男人,没有沙匪的戾气,让林铃儿感到温暖。
“我代七七谢过苍鹰叔叔了。”
她微微地鞠了个躬,脸上是阳光般灿烂的笑容。
苍鹰指着前路,说:
“估计今天傍晚你们就会到达高昌帝国,那里还不错,当然,除了国王。”
听他如此轻松地提起国王,林铃儿倒是为他感到愤怒和遗憾,想起他屋子里的那道屏风,她问:
“对了,大当家的,有一件事我一直好奇来着。”
“什么事?”
“嗯……像你这么硬气的汉子,为什么屋里会摆着一道画着葡萄藤的屏风,没有人觉得不和谐吗?”
“不和谐?”
听了她的描述,他哈哈大笑起来,随后不住地点头,
“的确是有些不和谐。”
这句话出口,他的眸光渐渐暗淡下来,当中郁结了太多的情绪,仿佛一直在他的心底挥之不去。
她抿了抿唇,欲言又止间,他却笑着说:
“想问什么就问吧。”
她笑了:
“跟她有关,对吗?”
提到他心中的她,他的眼中现出了心疼的颜色,目光变得飘渺不定,唇边的笑也变得苦涩:
“她叫阿依木,意思是月亮般的女儿。她跟你一样,有着一双清澈的眼睛,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就像月亮泉。从前,我们总是会在葡萄园里约会,那里的葡萄藤又低又密,到了秋天,上面结满紫色的葡萄,很漂亮……”
她仿佛看到了他所说的葡萄园,夜幕低垂,星月满天,一对青年男女坐在葡萄藤下,女子时而浅笑盈盈,时而娇羞垂眸,男子则痴痴地看着她,移不开目光……
美好的爱情终究敌不过无情的权势,当他们被迫分离的那一刻,心该有多疼?
想到此,她竟悄然湿了眼眶,看向高昌帝国的方向,她只是喃喃道:
“阿依木,她的名字真美……大当家的,你现在还想着她,对吗?”
就像她想着拓跋九霄一样。
他没有回答她,只是同她一样,痴痴地望着高昌国的方向,其实他们离得并不远,可是他们之间却有一道永远都无法逾越的鸿沟。
良久,他说:
“我会在这里等着她,如果有一天她的和亲队伍从这里经过,我一定会把她抢回来。”
她看向这个刚毅的男人,不管美丽或是悲戚,爱情总是最能打动人心,这样的苍鹰让她感动、敬佩。
她忽然笑了:
“我就要去高昌国了,说不定会跟公主做生意,有没有什么话让我带给她?”
苍鹰狐疑地看着她,眸中满是惊诧:
“你这个小姑娘,胆子可不小哇,你就不怕那个贪婪的国王吃了你?”
她一甩头:
“不怕,为了你们的爱情,值得!”
他不得不对她更加另眼相看了,犹豫着,抬起手落到了她的肩膀上:
“蓝衣,谢谢你。”
思忖片刻,他说,
“如果你见到她,请帮我告诉她,天涯海角,有她便好。”
她看着他的眼睛,甜美地笑了:
“嗯,我记住了。”
告别了苍鹰,整个商队的气氛开始变得诡异,大家感叹林铃儿命大,也有人说三道四,更有人极力讨好,想借用林铃儿的力量来保自己周全。
对于这些,她不过是一笑置之,路上她与小英子给大家讲述了在沙鹰寨的经历,听的人仍然心有余悸,但毕竟事情已经顺利过去了,此刻说起,也不过是生命中的一段经历而已。
重要的是,他们都在,都活着,她又能抱着她的七七了,对于未来,她不敢再多想。
如苍鹰所说,傍晚十分,商队真的到达了高昌帝国。
这里与中原很不一样,人长得不一样,以林铃儿的眼光来看,比较像现在的维吾尔族人,房屋不一样,街道不一样,食物也不一样,样样都很新奇。
不过这里的人看到他们倒是不觉得奇怪,经过丝绸之路往来通商的大有人在,彼此之间已经见怪不怪了。
到了这里,原本若大的商队便纷纷散去,各自寻找下榻的地方,一些有过经验的人已经有了固定的落脚点,而林铃儿却变得彷徨起来。
她看着身后几十人、几十匹骆驼的商队,有些不知所措,这么多人、动物、货物,她该怎么安顿?
倒是朱固力的经验派上了用场,他把他们带到了一处专门供中原商人休息卸货的场院里,这里面积很大,聚集了不少中原来的商人,朱固力说这是高昌帝国专门为中原商人准备的交易市场,很多买卖都是在这里做成的。
高昌国的商人会在这里买下中原商人的货物,然后拿到自己的店里去卖,以此赚取差价,另外还有类似的交易地点,商品是高昌国的特产,供中原商人买下带回本国去卖,因为丝绸之路的形成,这样的交易市场已经形成规模,极大地方便了两地的商人。
当然,如今受益的人还包括了林铃儿。
因为人多货多,林铃儿包下了这里不少房间,派一部分人去值夜看守货物以及牲畜,另一部分人休息,半夜再换一次岗,以此防止货物丢失。
晚上休息的时候,七个人聚在一起,商议今后的方向。
朱固力说,一般中原商人带来的货物因为在沙漠里都会被沙匪劫走一部分,剩下的自然要高价售卖,这样才能把损失的部分补回来,所以售价都会很高,而他们的货物却完好无损,因为不能低价出售坏了规矩,所以可想而知,他们赚的钱会是普通商人的两倍还多。
这一点着实让精于算计的朱固力兴奋了一番,没有什么比赚钱更实惠了。
林铃儿想了想,问:
“那么高昌国的人买走我们的货物,会卖到什么样的价格呢?”
朱固力说:
“他们当然会卖得更高,一般是两到三倍不等。”
林铃儿的眼睛眯了起来:
“这么说,如果是我们自己开店做生意的话,赚的钱起码会再翻一番?”
“那是自然。”
朱固力一个劲地点头,忽然他眼睛一亮,
“师妹,你的意思是,咱们不做批发,直接开店做生意?”
“有什么不妥吗?”
她问。
“不不不,倒是没什么不妥,只不过一般的中原商人家都在中原,他们选择走这条路是为了多赚些钱,之后一定会采买些高昌国的东西带回去,不会在这里常住的。按照你的意思,咱们以后不再回去了?”
“家在中原……”
林铃儿咀嚼着这句话,握着茶杯的手不由得收紧,她已经没有家了。
小英子与小郑子都发现了她情绪不对,小郑子忙在桌下踢了朱固力一脚,朱固力也才反应过来,不好意思地抹了抹鼻子。
“嘿嘿……”
小郑子马上笑了起来,
“蓝衣,我看你的主意不错,咱们就自己开店做生意,等赚够了钱,咱们就招兵买马,到时带着大部队回去找王爷,我看那阿兴还敢不敢威胁你!”
噗,小郑子,你说的话也不咋地好吗?
579.578 天涯海角,有她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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