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铃儿回过神,把对拓跋九霄的思念搁在一旁,勉强挤出笑容,道:
“当然是选衣料。[]”
她从妇人手中拿过自己的设计图,
“那我就自己做主了。”
说罢,扫了一圈柜台上以及妇人身后挂在墙壁上的衣料,她指着墙壁上最中间的位置挂着的一匹淡蓝色流光锦说道,
“就这个吧。”
妇人现出惊讶之色,转身将流光锦拿到了林铃儿面前:
“姑娘好眼力,这是大邱的流光锦,衣衫拂动之时,上面的鸟兽便活灵活现,跟真的一样。”
她看向阿莫礼,说,
“若是穿在这位公子身上,再配上姑娘这独一无二的设计,我敢说,在这斯南没人能比得了公子了,就连那三世子恐怕也是望尘莫及啊!”
噗……
林铃儿下巴直接跌在了地上:
“老板娘,您见过三世子?”
妇人尴尬地笑起来:
“姑娘,让你见笑了,我哪能见过三世子啊?只是听说他是咱们斯南最英俊的男人,不过眼前这位公子已经是我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了,我想不出还会有比他更英俊的男子。”
林铃儿瞟了一眼阿莫礼,只见他挑挑眉,一副自信得忘乎所以的样子。
不过,她不得不承认,阿莫礼的确好看,好看得出尘脱俗,没有王族的傲慢,也不像世人般平凡,浑身上下散发出的超凡脱俗之气,宛如从画中走出来的完美公子,这样的男人,的确会让人下如此定论。
两人就这样相互对视着,阿莫礼眼中的爱慕之情分分钟流露出来,溢于言表,妇人看着他们,不由说道:
“姑娘与公子往这一站,真是一对碧人,这店若还是我来打理啊,我一定花银子请你们来我这站着,什么都不用做,你们就站在这就行,我保证这生意肯定会越来越红火。”
她一边说一边不住地打量着二人,
“啧啧啧……真是般配,太般配了!”
林铃儿神情一震,这才发现目光在阿莫礼的身上停留太久了,赶紧收回,讪笑道:
“老板娘说笑了,我一个有夫之妇,哪能配得上他三世子一般的人物?还是帮我拿衣料吧,我还有别的事要办。”
妇人看了一眼阿莫礼,他默默地点了点头,妇人才道:
“好好,我这就给你拿。”
从艳阳坊出来,看看时间还早,而且七七有小英子照顾着,林铃儿还是很放心的,不由开始惦记起朱古力。
过了这么多年,她的记忆虽然久远,却应该是不会错的,她想去找朱古力,只是不知道他的拍卖完了没有。
“饿不饿,要不要去吃点东西?”
阿莫礼接过她手中的衣料,贴心地问道。
能这样照顾她,他甘之如饴。
林铃儿摇摇头,不自觉地往朱古力的方向走着,回答得心不在焉:
“不饿。”
“那……渴不渴?太阳这么大……”
“不渴。”
不等阿莫礼问完,她又摇摇头。
他叹了口气:
“蓝衣,别告诉我你的魂被那个不入流的假波斯人勾走了,你看不出来他是个骗子吗?”
林铃儿失笑:
“你也太小看我了,我的魂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勾走的吗?”
不过,她感到奇怪,看向他问道,
“你怎么知道他是个骗子?”
他明明坐在屋顶上,离得又高又远的,视力不会这么好吧?
阿莫礼笑道:
“别忘了我生长在哪里,不管是什么东西,我只要搭一眼便知好坏真假,他那副红玛瑙耳环,根本不值钱,恐怕在西域遍地都是,只是这里的人没去过西域,无从分辨而已,倒是让那个家伙赚了个盆满钵满。”
林铃儿点点头:
“说的有道理,但他也不能完全算是骗子吧?也许站在他的立场,这只算是一种营销手段,毕竟做生意不容易,能在这经济大潮中杀出一条血路更是难上加难,这说明那个朱古力还算有点小聪明吧?”
阿莫礼皱了皱眉头:
“什么营销?什么大潮?”
他忽而笑了,
“蓝衣,我发现有时你的措辞很奇怪,闻所未闻,不过……这也是你吸引人的一个原因之一。”
见她的脸色微变,他赶紧转换话题,不给她任何生气的机会,
“对了,你向来是个正直善良的人,怎么这一次这么容易就原谅了那个朱固力?不仅如此,你好像还很同情他,不会真的对他有好感了吧?”
她嗤笑一声:
“阿莫礼,我的眼光有那么差吗?”
他挑挑眉:
“你以为自己的眼光很好?身边放着这么一个高大英俊富有的世子不要,眼光还不算差?”
她的脚步突然就停下了,忿忿然地瞪着阿莫礼,好像他又说了什么不该说的。
阿莫礼走在前面,背对着她,已然感受到了她冰凉冰凉的目光,小心肝一阵慌乱,真是没想到,他堂堂世子爷,居然会被一个小女子如此左右着,汗颜啊。
默默地倒退了几步,直接退到她的身后,这样就不会如芒在背了,不知她会不会感受到他灼热灼热的目光呢?
犹豫了片刻,他终是大胆地抬起双手扶住了她的腰,忽然就推着她往前走:
“好了好了,我带你去看你的骗子朱固力,这样总行了吧?”
“放开我……”
林铃儿的心是有些发慌的,在别人看不到的角落,她为阿莫礼保留了一个位置,她知道,如果拓跋九霄知道的话,就算把她的心脏切开,也要把阿莫礼挖出来。
可是她没办法不去在意这个男人,没办法忽视他为她的付出、为她所做的一切。
这辈子,也就只能这样了吧,怀着对他的愧疚与感激,等待着另一个男人,因为她的爱,已经给了别人,而且,只能给他一个人。
朱固力还在用力叫卖着他从西域倒腾来的货物,人们也乐此不疲地跟着竞拍,朱固力的脸上汗水淋漓,喉咙嘶哑,却仍然不肯放弃一丝商机,林铃儿被阿莫礼一路推着来到这里,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在外围站定,林铃儿终于有机会挣脱他的双手,往旁边挪了又挪,刻意与他拉开距离。
阿莫礼看着自己的双手,掌心沁着一层薄汗,慢慢地握成拳,血液里流淌的都是幸福。
“小矮子,看得到么?要不要我再带你飞一下?”
他调侃道。
林铃儿白了他一眼,鉴于他就要走了,所以对他所做的一切她都打算采取宽容加装傻的态度。
他走了,不知道还会不会回来,就算回来,从斯南王宫到这里,一来一回至少也要一月以上,到时她的境况会如何,谁也说不准。
还是不要让他留下太多的不开心和遗憾吧,对他,她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么多了。
“不知道朱古力打算卖东西卖到什么时候……”
她喃喃地说。
“你找他有事?”
阿莫礼问。
想来想去,也没什么可隐瞒的,林铃儿便直言道:
“是,有点事,想跟他聊聊。”
“要不要我去把他叫来?”
他试探着。
林铃儿头摇得像拨浪鼓:
“不要了吧,你这个会飞的人去找他,我怕他会吓着。”
这里的人如今看到阿莫礼,谁不对他敬畏三分?气宇轩昂不说,还藏了一身的功夫,多吓人!
“你打算在这里等?”
他表示怀疑。
林铃儿抬头看了看太阳,现在怎么也快十一点了吧,昨天下了一夜的雨,今天的太阳好像为了弥补昨日的亏欠,格外的火热照人,晒得人就快冒油了。
“在这里等的确不太合适哈。”
她干笑两声,然后观察了一下周围,指着刚刚阿莫礼飞上去的茶楼说,
“要不就去那等吧,二楼正好可以看到这里,方便掌握朱古力的动向。”
“走吧。”
阿莫礼很满意她的提议,手臂悄悄地在她的身后悬起护着,两人一同走向了茶楼。
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朱固力,林铃儿喝了几口茶,便托腮望着他,脑中的记忆开始如潮水一般涌动起来。
阿莫礼对朱固力则不感兴趣,他也托着腮,却是看着林铃儿,目不转睛地,但愿今后他的人生中会被这样的日子、这样的瞬间占满。
林铃儿真的很佩服朱固力的耐心和毅力,整整一个上午,哪怕他已经累得筋疲力尽,还是在坚持着,她喝了茶,又点了几样小吃,到了正午太阳最毒辣的时候,朱固力终于忍受不了了,不光是他,看热闹买东西的百姓也经受不住太阳的炙烤,这才纷纷散了去。
见人群散了,她马上来了精神,站在窗口朝朱固力招手叫道:
“喂,朱古力,这里,这里……”
距离不算很远,何况这里不是现代,没有震天的音响干扰,她相信朱固力应该听得到。
可是,她却看见朱固力急急忙忙地收拾起东西,套好马车就走,好像没听到她的呼喊。
难道是急着去客栈?
林铃儿心想着,那叫什么客栈来着?对,好像叫缘来客栈。
“老板,结账!”
遂站起来喊了一声,也不管阿莫礼是否吃完,便匆匆地催促起来,
“快快快,他没听到,我得赶快去追他。”
阿莫礼从窗口看了一眼渐渐远去的朱固力,他是真的没听到?
511 真是太般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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