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的这么急?那你跟南妮的婚礼……”风影把话说到一半就停住了,洪爷夫妇过来是参加他的婚礼的,婚礼遇到突发状况,没有完成,按理说洪爷夫妇应该留在这里,筹备补办婚礼的,瞳眸选择离开,绝不会是因为胖猫的事情,而是已经知道了南妮的决定,这婚礼已经是遥遥无期了,所以,继续说下去的话,只会是李鼎的伤口上撒盐。
谁知道李鼎淡然一笑,“现在南妮的嫂子得了癌症,南家现在哪里还有心思操办喜事?我和南妮的婚礼就往后延一延,这对我们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其实,我一直觉得我和南妮的婚礼办得太仓促了一些,现在一切顺其自然倒还好些。”
风影这才明白南妮还没有跟李鼎说和敖珏的事情,现在李鼎还在想着怎么样吧和南妮的感情经营的更完美呢,不过,这样也好,有一点希望在心里总比完全绝望好。
他其实不知道那场婚礼过后,李鼎和南妮已经有了心照不宣的默契了,他们之所以没有把最后的那层纸给捅破是因为都不想伤害对方,不想给对方造成压力。
“你说的没错,感情就是需要水到渠成的。”风影只是轻轻的说了这一句,他并没有说“你和南妮一定会有一个美好的将来”这样的话,这样的话,在他知道了南妮的选择之后就显得太虚伪了,李鼎向来都是真诚待人,他自然也会真诚以待了。
“对了,昨天雅倩跟我说,要到清江那边取玩,我已经答应让她了,她现在应该已经准备好了,你去房间找她吧,我先回办公室拿件外套,然后和你们在大堂里会合。”
“你是不是有很多事情要忙?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忙你的,我陪雅倩去就可以了。”风影一直觉得照顾雅倩是他自己的责任,可是以前每次雅倩来圣城的时候,都是李鼎陪着她,他觉得是自己给李鼎造成了困扰,所以现在他就想承担住属于自己的责任。
谁知道李鼎淡淡的一笑,“我没有什么事情,如果我不去的话,雅倩一定会怪我失信于她的,我可是一个男人,怎么能失信于一个女人呢?你快点过去吧,叫她多穿一点衣服,外面冷得要命,小心感冒了。”
“我吧,我这就过去,你也快点。”风影只好点点头,他算是看出来了,李鼎是整形的想对雅倩好,这应该和自己没有多大的关系。不过,像雅倩这么漂亮,乖巧懂事的女孩子谁看见不想怜惜一番呢?
当他拿着花束敲雅倩的门的时候,里面传来轻快而充满着喜悦的声音,“来了,你稍微的等一下,不要这么急嘛。”
门一打开,精美的小脸一愣,“尹峰,是你呀,我以为是李鼎呢。”随即又笑开了,“百合花?你这百合花是送给我的吧?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百合花吗?这可是我第一次收到,太美了。”她一把把百合花抱在怀里,然后低头去嗅花香。
眼睛微微的闭着,长长的睫毛翘起,形成一道完美的弧线,在眼睛的四周投下漂亮的阴影,令那微闭的双眸有了一丝含羞带涩的优雅美感,白瓷一样完美无瑕肌肤和花瓣衬在一起更显得妩媚动人,那潋滟的双唇更是诱惑着所有的目光……
风影被眼前的美好给吸引了,一直默默的看着,唇角微微的上扬,露出一抹满足的笑意:像雅倩这样的女孩子应该永远像百合花一样娇媚才对……
“快进了坐呀,在门口杵着干什么?”花香嗅了个够,雅倩这才抬起头来嘻嘻一笑,把风影拉了进来。
“像你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在大学里一定会有很多倾慕者,想要送花给你的男生一定从宿舍的门口排到学校大门口呢,我还真没有想到你会稀罕我的送的百合花,早知道你这么喜欢百合花,我就多买些过来,把这房间里都插满。”其实买花就是一个很随意的冲动,他还真没有想到雅倩看见话比看见他这个人还要高兴,他也觉得高兴,因为让黄雅倩快乐也是他的人生目标之一,这样他心里的愧疚才会减轻一些。
“你说的没错,送花给我的男生很多,读书的时候,我们宿舍里出来都没有断过花香,因为每天我都会收到花,后来毕业以后上班,办公室里也没有断过花,我的那些同事还开玩笑给我取了一个雅号——花仙子,他们说那些花是因为我的存在才变得那么漂亮的,可是,事实上我并不喜欢那些花,那些花都是各式各样的玫瑰花,开的娇艳无比,我觉得太艳俗了一些,就喜欢清新淡雅的百合花,因为那些花是别人的一番心意,我又不好意思拿去扔了,只得摆在那里,时间一长,我自己都觉得有一种玫瑰花强迫症了,现在一看见玫瑰花,我就想别过脸去。还是你了解我,送的百合花合我心意,不过呢,一束就够了,你难道不知道物以稀为贵吗?如果我这房间里都插满百合花的话,难保这时间一长我又有了百合花强迫症了。”黄雅倩一边说着,一边已经找来一个玻璃瓶,把百合花插在里面。玻璃瓶是一个很简单的款式,看上去修长而婉约,插上百合花以后,就像是一个风姿绰约的少女一样,有着淡雅的风姿。
她说的没错,这花就一束才显得出它的独特来,如果很多花凑在一起的话,只会给人炫目的感觉,而且忽略一个个小小的细节。
听到她的长篇大论,风影就知道她的心情很好,现在的黄雅倩比起他立刻历城的时候开朗了很多,她现在就像是迎着阳光绽放的花骨朵儿,让人不禁的去想象当她完全绽放的时候是何等的靓丽,何等的艳惊四座,如果他一直留在她的身边,她根本就不可能有这么大的转变,看见现在的她,风影才觉得自己离开历城真的是正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