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一队斥候策马跑到轲比能面前说道:“骑兵盟主,我军后方遭到两万多骑兵攻击,敌军打着选锋字旗号、、、、、、”
“什么,选锋军,从后方杀来了?”轲比能打惊道:“这,这不可能,我派遣六万大军拖住选锋军,就算没能成功拖住,但至少也不会没有消息,选锋军怎么可能会全部击杀我军六万人,这不可能。”
“慌什么。”黑衣人突然吼道:“不就是选锋军嘛,有什么好怕的,看看前方战场,我军已经取得绝对性优势,只要将战事进行下去,我军必胜,现在这个时候该慌的不应该是我们。
盟主,选锋军就算能杀回来又怎么样,他们必定已经是强弩之末,现在我军只要派人暂时拖住他们就行,前方北疆军的战车阵已经撑不住多久了,我们现在就全军压上,肯定能击溃选锋军。
盟主,请下令吧,我愿指挥两万人去拦住选锋军,为盟主在前方击破北疆军争取时间,我们好不容易将战事进行到这个地步,绝对不能功亏一篑啊。”
“好,都已经这样了,就拼一把。”轲比能吼道:“你从右翼挑选两万人去拦住选锋军,我在此指挥大军击破敌军,记住,我不说停,你就不能放选锋军进来。”
说完,轲比能就指挥中军四万大军前进,他也是打算拼了最后这一把,只要能击溃北疆军,这场战事就算结束了。到时候,长城以北的万里草原都会是鲜卑部落的牧场,不可一世的北疆军,也会向他们低头。
“敌军已经将最后的兵力压上来了。”高顺盯着前方战场,嘴里缓缓说道:“看样子是有什么变故了,现在要决战嘛,哼哼、、、、、、”
“要决战了吗?”突然,公孙续从卧榻上睁开眼睛冷笑道:“等不及了。哼哼,轲比能啊轲比能,你也不过如此啊,现在就将所有兵马全部送上来了吗?”
“主公,你、、、、、、”典韦连忙上前扶住公孙续说道:“主公请注意身体,你之前才吐血,现在正是需要休养的时候。指挥大军作战的任务还是交给正方吧。”
公孙续挥挥手示意典韦退开,从气色和神情上看。公孙续现在似乎并没有什么不适的地方,在场的大部分人都很惊讶公孙续怎么会在这个时候站起来,但惟独高顺和李儒没有太大的反应。
“传令下去。”公孙续缓缓说道:“让翼德将最后的两万骑兵调上来,发动最后的进攻,另外,恶来,你且去准备准备,虎贲军,随时准备出击。”
“诺。”听闻要马上出战。典韦也是兴奋异常,看了这么久,终于等到要亲自出手的机会了,虽然他对公孙续的行为还是有点不解,但现在公孙续并没有受伤的样子,所以,他也懒得去计较那么多了。
“正方。这里还是交给你指挥。”公孙续说道:“步军和战车阵我就交给你了,给我尽量拖住敌军,这场战事,也该结束了。”
高顺欣然领命,步兵这边他是最熟悉的,所以。现在公孙续交给他指挥,他也觉得很合适,只是,当高顺看着公孙续的背影的时候,他眼中流露出一丝陌生。
“主公,你、、、、、、”高顺看着走下指挥台的公孙续默念道:“你已经是个真正的强者了、、、、、、”
李儒在一旁听出了高顺话中的那种惋惜和敬畏,从这语气中。李儒也感觉得到高顺心中似乎对公孙续的这种转变有点不适应,以前,高顺敬重公孙续,将他当做主公,但也当做兄弟。此刻,李儒明白,高顺心中的公孙续,是纯粹意义上的主公了。
“将军这是何必。”李儒劝道:“这才是大将军应该有的风范,他是人中之龙,岂是你我这种庸人所能比肩的,将军或许是失去了一个以心相交的兄弟,但是,天下百姓却将会迎来一个明主。
昔年楚汉争霸的时候,楚霸王在彭城击溃刘邦的五十六万大军,并抓了刘邦一家,之后项羽在城下架起大锅,用刘邦家人威胁刘邦投降,紧要关头,刘邦的父亲都快被扔进油锅了,将军应该知道当时刘邦是怎么说的。”
“吾翁即若翁,必欲亨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高顺闭上眼睛说道:“当时刘邦处于绝对弱势,他这么做,却化险为夷,使得项羽没能攻破城池。”
“所以,才会有后来的大汉帝国。”李儒点头说道:“将军已经明白我的意思,所以,您应该庆幸才是啊,难道,你想主公成为楚霸王那样的英雄吗?呵呵,乱世之中,英雄或许耀眼,可一旦到了儿女情长的时候,那就英雄气短了啊。”
“正方受教了。”高顺点点头说道:“主公心怀天下,我必将辅佐主公,踏平天下。”
“以前,你们是因为主公重情重义,所以才会心甘情愿跟随他。”李儒点点头说道:“现在,主公已经是个合格的政治家了,我们更应该跟随他才是。”
李儒的话中带着一丝欣喜,似乎公孙续在他心目中才应该是这个样子,以前的那种重情重义,肝胆相照对李儒来说都是无关紧要,只有能够将权谋熟练的玩弄于股掌之中的公孙续,才算得上是合格的北疆之主。
高顺没有多说什么,渐渐的,他眼中的那种惋惜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坚毅。无论如何,公孙续一直都是他主公,不管是当年救他于危难之中,还是现在任命于非常时刻,公孙续都是高顺的恩人,是他可以将性命相交的人。
“战斗吧,鲜卑军都安奈不住了,我北疆男儿,岂能输给这群草原蛮夷。”高顺指着前方战场吼道:“将士们,敌军快撑不住了,给我杀上去,杀他个片甲不留、、、、、、”
高顺在这边鼓舞士气,另外一边,公孙续则已经翻身上马,后边八千虎贲精锐全部聚集在公孙续身边。所有人都知道,这是公孙续要亲自出战的节奏,虎贲军将士一个个都兴奋的热血沸腾,他们又要跟随自己的主公征战沙场了。
“吹号角,击鼓、、、、、、”公孙续长槊一挥,总攻的号角声响起,雷鸣般的鼓声响遍战场,紧接着,一阵阵战马马蹄击打大地的声音传来,不少人都感觉得到这片大地似乎是在震动。
战车阵之中,两万钢铁洪流在向前移动,许久未曾出现在战场上的重甲骑兵,这一次又露出了狰狞的爪牙。张飞作为重甲骑兵的统帅,他已经有很多年没有率领自己的部下于战场之上,敌阵之中了。为了准备这一战,公孙续从回到雁门关的那一刻就立即下令从各地调集重甲骑兵前来雁门关集结。
这些年,由于条件限制,公孙续并未频繁动用重甲骑兵与敌军作战,在与中原诸侯较量的时候,重甲骑兵一直没有出现过,哪怕是与袁绍对峙的时候,重甲骑兵都继续在后方呆着。当初北伐河套的时候,双方之间的较量还没使得公孙续调用重甲骑兵,而且,重甲骑兵这些年还一直在完善之中。
现在的重甲骑兵加起来其实也就两万人不到,但相比于早年东征鲜卑的时候的那三万重甲骑兵,此时的北疆军才算是有了一支成熟的重甲兵种了。不论是战马还是士兵,都是精挑细选出来后加以长久训练,同时,北疆的能工巧匠也都在重甲骑兵的铠甲,兵器,战马的披挂和各种防具上都动用了心思,综合各方面条件,才有了现在这真正意义上的重甲骑兵。
两万人在加速,他们所带来的震撼竟然都超过了鲜卑军数万骑兵冲阵时候的场景,鲜卑军阵地这边的轲比能现在还没有看到重甲骑兵的影子,不过,他已经能从这震动之中感受得到北疆军是动用了秘密武器了。
在鲜卑军眼中,像选锋军这样骑着高头大马,全身都被精良铠甲盖的严严实实的骑兵就已经算得上是重甲骑兵了,因为鲜卑军中绝大多数士兵都穿着皮甲,连普通的铁甲都比不上,所以,他们脑海中完全没有真正意义上重甲骑兵的概念。
对于他们来说,一匹战马加上一名士兵加起来或许也就不超过五百斤,可如果当一名骑兵加上一匹战马超过千斤出现在眼前的话,他们肯定会彻底惊呆。
而现在,整整两万穿着黑甲,拿着长枪大刀的重甲骑兵就出现在最前排鲜卑军视野中。一人一骑的重量就超过千斤,这两万人加起来,那该有多重啊。
公孙续选择发动进攻的时机很好,这正是鲜卑军骑兵相互之间轮换冲阵的间隙,自己这边的步兵阵地已经是凌乱不堪,陷阵营将士此刻都在向两边撤离,他们,早就从这震动的大地上感受得到后方的杀气。
很快,重甲骑兵就快要将速度提升起来,张飞也身穿重甲,手持丈八蛇矛冲锋在最前边。正常情况下,重甲骑兵都是木枪配重甲,只有那些膂力过人之辈才会拿着几十斤重的铁枪。毕竟骑兵冲击的时候力量太大,不少士兵根本没有那样的臂力握住长枪,一不小心,他们还有可能会赔上自己的双臂,只有那种比较容易折断的木枪才是重甲骑兵的良配。
第七百八十二章:王牌出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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