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六章 君子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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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说蒋权错了,当然,李素觉得自己更没错。.:。△↗頂,
    一个物件,从正面看,从反面看,落在眼睛里的样子是不一样的,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一件事的看法也是如此。
    李素是来自千年后的人,爱国情怀不是没有,可是毕竟价值观里掺杂了太多现实主义的东西,做任何事情,求的是结果,而非过程,所以,为了这个结果,李素可以不择手段,甚至并不在乎过程有多不堪,这些不堪里,包括了抱头鼠窜。
    一切只为了活着,活着达到最终的目的。只有活着,才有翻盘的机会,才能转败为胜,才能把敌人踩在脚下,笑到最后。
    蒋权显然不一样,或者说,这个年代的人的想法都与李素不一样,他们重气节,轻生死。
    求生是所有动物的本能,一刀劈过来,任何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都会下意识地用胳膊去挡,这个“挡”的动作,便是求生的本能反应,把它化而大之,当城池即将失陷时,逃跑也应该是人的本能反应,当一个漠视自己的生命,只为气节而慷慨赴死的人出现在李素面前,李素会敬重他,仰望他,但绝不会效仿他,因为他觉得自己的价值观是最正常的,买卖也好,战争也好,如何保存有用之身,去达到利益最大的结果,才是一个正常人应该做的。
    道不同,不相为谋,李素很惋惜,当然,他也不会强求,千年后有一位变法失败者在大狱里写过一句诗,我自横刀向天笑,笑完我就去睡觉……嗯。去留肝胆两昆仑。
    “去”与“留”都是昆仑,李素选择“去”的那一个,都一样嘛,不必挑拣了。
    …………
    …………
    人生谈崩了,战争还得继续。
    那焉已被李素下令看管起来了,包括那焉整支商队里的伙计。护卫等等。
    那焉是个很不错的朋友,李素对他很有好感,当他财大气粗地帮李素的房子付帐时,李素便已悄悄把他当成了人生的知己,如果此战过后大家能活着,一定与他痛饮三百杯顺便动用自己舌灿莲花的口才劝他答应在自己的新宅里挖个人工湖……
    可是,在战争时期,特别彼此都是敌对国关系的战争时期,那焉这个人必须待在李素随时能掌握的地方。没错,李素就是这么霸道地圈禁了这只磨人的老妖精……
    西州度过了仍旧安详宁静的一晚。
    天刚亮,西面城门悄然打开,一队唐军将士走出来,开始清理城墙脚下堆积的尸首,尸首有敌人的,也有唐军的,将士们面色平静地将数百具尸首从尸堆上抬出来。再将敌我区别开来,唐军的尸首运回城里。敌人的则一具具整齐地在城外空地上摆成一排。
    清理完一切后,城门再次关紧。
    没过多久,静悄悄的敌军大营里也走出一队将士,从大营到城门前,足足三里地,这队敌军将士竟步行而来。而且身上未带任何兵器,走到城门下,沉默地朝城头的唐军单膝跪地为礼,然后将尸首抬起,带回大营。
    而城头的唐军也沉默且冷漠地看着他们抬走那些尸首。从始至终没人放冷箭,没人喊打喊杀,似乎此刻大家在做一件与战争完全无关的局外事。
    李素也站在城头的箭垛边,冷眼看着守城的将士和敌人抬走各自袍泽的尸首,眼中却闪烁着几丝复杂的感慨。
    君子之战。
    这个年代的战争,似乎有着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这些规矩包括公平,人道,以及礼节。没错,战争也有礼节,如古时那样,挂上免战牌,敌人便自动自觉地休整,战争暂停的空隙,敌我双方的尸首任由彼此清理等等,在这充满了杀戮和血腥味的战场上,这些礼节成为战争里唯一带着温情的风景线,如冰雪天里的一丝暖风。
    李素静静看着这一切,说不上震撼,只是心中多了一丝对生命的领悟。
    活着,只是为了背负某个使命,“使命”这个字眼并没有那么高不可攀,救国救民是使命,庸碌无为地养活一家老小其实也是使命,逝去了,使命才真正卸下,无论有没有完成它,都应该得到尊重,所以世上才有“入土为安”“死者为大”一类的词汇,给予逝者最后一丝尊严。
    现实的是,活着的人,仍旧要为自己的使命拼尽全力。
    敌我双方的尸首抬回去没多久,城外敌营又吹响了牛角号,悠长呜咽的号声在茫茫的大漠里传扬。方才战场上仅剩的一抹温情,在号声中消失殆尽,空气中迅速被一股肃杀之气充斥。
    “整军!备战!”
    李素的双眼再次闪烁着疯狂又冷静的赤红光芒,扯着嗓子嘶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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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骑快马飞驰入长安。
    马上的骑士面色惨白,两眼涣散无神,显然长途奔波已耗尽了他的体力,可他仍咬着牙支撑着不肯倒下。
    骑士三十岁左右的年纪,正是男人一生阅历和精力最充沛的年纪,他是蒋权身边的亲卫,名叫盛封,与蒋权不仅是上下从属关系,而且还是蒋权多年的朋友。
    军营里交朋友很容易,某场战争,帮某人挡住某一刀,磕飞某一箭,从此便是生死袍泽,永远能将自己的后背亮给对方的那种。
    盛封就是这种朋友,很多年前,他为蒋权挡住了一支冷箭,于是,他成了蒋权的生死兄弟,这些年来,蒋权最隐秘最重要的事情,都放心交给盛封去做,盛封也从未让他失望过。
    这一次也不例外。
    马至长安,盛封下了马,很老实地跟着商贾和路人走进熙熙攘攘的长安城。
    盛封是个做事很成熟的人,不像毛头小子那般急躁,进了城后,他牵着马漫无目的地在长安的大街上闲逛,甚至还坐在路边的小摊上要了一块面饼和一碗胡辣汤,一阵狼吞虎咽后,盛封的脸色渐渐恢复了红润,方才进城时的苍白和虚弱已消失不见,一双眼睛竟也变得黑亮有神起来。
    扔给小贩几枚钱的同时,盛封顺便打听了卢国公府的所在,然后牵着马,闲庭信步般在长安的大街上缓缓而行。
    小半个时辰后,不慌不忙的盛封站在卢国公府前,看着门楣上高挂着的黑底金字的牌匾,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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