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工。WwW.⒉”
兰杰收回剑的时候,他的对手已经倒在了地上,周围的人响起了一阵轻呼:“那可是铁隼啊,有十多个好手,加起来有三四十人的大型盗贼团啊,就这么被一个人干掉了。”
“怎么回事,他不是厄运传播者吗,不就是一个三流的猎人吗,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你们不知道吧,这几年来他已经变强了很多啊,已经是个一流的猎人了。现在他的佣金很高来着。”
兰杰突然转过身,大叫道:“别吵了,你们这些家伙吵死了,赶紧把尸体拖走啊。真是的,难道让他们放着烂臭啊,还是说这种活也要本大爷来干!”
附近的男人们连忙闭上嘴巴,把街道上的尸体拖走。一个胖如圆球似的男人走过来,笑咪咪地说:“很感谢兰杰阁下所做的一切。”
“要谢就感谢你的钱吧。”兰杰朝后头叫了声:“喂,艾莉丝,收钱了。”
从人群里挤出来的女孩已经长大了许多,现在看上去有十五六岁的模样。她比之前漂亮了不少,特别是两条腿又细又长,看得那胖子都在咽口水。突然一把匕拍在他的胖脸上,他吓了跳,却是兰杰搂着他笑嘻嘻问:“那是我的女儿,长得不错吧?”
胖子笑了起来:“简直就像公主一般美丽。”
“没错,这可是我为之得意的事情之一。我说胖子,收起你的口水。要不是今天老子心情好,敢这样看我女儿,我早把你两颗眼珠挖出来了。”
然后才放开了胖子,对艾莉丝说:“我先去酒吧了。”
“别喝那么多酒,不准喝醉,因为我抬不了你!”
“知道了,知道了。”
走到胖子前,艾莉丝摊手手掌。胖子从怀里摸出一个钱囊放到那雪白的手掌上,艾莉丝掂了掂,眯眼道:“少了一点。”
胖子搓着手说:“我也不是第一次委托兰杰先生了,这次就收我便宜些吧。”
“不行!”艾莉丝大声道:“那每一分钱都是兰杰用命拼回来的,一分钱也不能少。”
听到这句话的兰杰回过头,道:“没错没错。”
胖子这才苦着脸,从怀里掏出另一个钱囊。
坐在酒吧的椅子上,兰杰已经喝得有几分醉意。眼前有几个人坐了下来,他打了个酒嗝说:“你们瞎了啊,要喝酒不会上别的地方去,这张桌子是我的。”
桌子的另一边摆放着牛奶和面包,那是给艾莉丝准备的。但坐下来的不之客里,其中一个皱眉把这些东西移到一边。冷不防一把匕插在他手旁的桌面上,再过一分,就扎进他手掌里,于是他的表情变得愤怒起来。要站起,却给另一只手拦住。兰杰看着那人道:“别动我女儿的东西,明白了吗,小子。”
这几人里,明显以一个中年人为。他有着一张威严的脸孔,胡子显然经过修剪,穿戴的护甲擦得雪亮,简直就像哪个王国的骑士。这样的人不该出现在这种地方,毕竟这里是穷乡僻野。然后就听他说:“兰杰先生,我们是青色风岚佣兵团的,我是副团长。我们想邀请兰杰先生加入我们佣兵团,如果兰杰先生答应的话,团长承诺会给兰杰先生一级佣兵的待遇。”
“佣兵?就是那些只要有钱,就可以去任何战场的家伙?”兰杰摆手道:“不去不去,我不为任何人打仗,我只为我自己。哦,不,现在还得加上一个,也为了我的宝贝女儿。知道吗,先生们,养女儿可太花钱了。得给她买好看漂亮的衣服,得让她喝牛奶和面包,还得小心哪个混蛋小子打她的主意,简直比养儿子累多了。”
听着对面的男人明显偏离了话题,几个男人都露出不耐的神情,那位副团长仍耐心道:“兰杰先生,虽然佣兵团要上战场,但报酬比你当猎人要高得多。以你的实力,就算让你成为九星猎人,一次任务倒到的报酬,还不如我们佣兵团一级佣兵的月俸多。你是一个人才,我们团长很赏识你,切勿错过良机。”
“啰嗦死了,都走开,我女儿快来了。我得趁她来之前再喝几杯,要不然她肯定又要数落我了。”兰杰掏了掏耳朵。
副团长站了起来,点头道:“我们会在镇上停留几天,希望兰杰先生能够回心转意。随带一提,在来的时候我们打听到一些消息。有人正在找你,兰杰先生,而且我认为,对方不怀好意。”
兰杰眯了眯眼,沉默地拿起酒杯又喝了一口。
在他们离开的时候,艾莉丝走了过来,在她的食物前坐下道:“刚才那些是什么人?”
“青色风岚的家伙,想叫我加入他们。”
“佣兵团?我听说过他们,他们很厉害的,你答应了没有?”
兰杰摇摇头。
“为什么不答应?”
兰杰白了她一眼:“笨蛋,佣兵不同猎人。猎人出任务都是独自行动,我可以把你带在身边。但佣兵,他们是要上战场的,一上战场没有几个月是回不来,而且也不能把你带在身边。”
艾莉丝咬着面包说:“我已经长大了,我可以自己保护自己。”
“保护个头,你看镇上那些混蛋盯着你的眼光,哪一个不想把你生吞活剥了。要不是我在你身边,那些混蛋早吃了你。我可不放心把你留下来。”
艾莉丝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
“苏西姐姐说,有时候你就像一只护崽的老母鸡。”
“什么,那个臭女人敢这么说我,回去后我一定要好好教训她。”
天亮的时候,兰杰带着艾莉丝离开了镇子。艾莉丝自己骑着一匹白马,那是兰杰送给她的十五岁生日礼物,她给白马取了个名字,白风。
白风跑得很快,就像一阵风似的。兰杰自己仍然骑着他那匹瘦马,瘦马已经老了,跑得不快。于是骑在白风上的少女总会在兰杰身边跑来跑去,有时会抛下兰杰跑开一阵,接着又像风似的跑回来。骑在马上的艾莉丝是快乐的,阳光下她的笑脸如同花儿般娇艳。在过去的几年里,艾莉丝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似乎已经从童年时的阴影里走了出来。
“别跑太快,笨蛋,小心摔下来。”兰杰叫道。
在中午的时候,他们在一片小树林边休息。艾莉丝正清点着行囊,里面装着一件件礼物,兰杰一脸心痛的说:“不用买这么多东西吧?”
“这是给苏西姐姐的,她总送给我们食物,而且你老在人家酒吧赊帐。”艾莉丝翻动着里面的东西:“还有这是给帕德的,这是给小劳比的,他们也很照顾咱们呢。”
兰杰抱着剑哼哼说:“我也很照顾他们呀,又不见他们买礼物给我。”
“别这么小气啦,要跟大家处好关系,懂吗?”
“切,又是苏西那女人教你的吧,我早说过她别教你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才不是乱七八糟呢。”
兰杰正想再数落她几句,忽然神情一变站了起来。他眯着眼,看向树林外的远方,正是烈日当空,远处一片金灿灿的,片刻之后,有一道黑影出现在一个山坡处,并朝他们这个方向走来。
“收拾东西,我们该走了。”兰杰小声说。
艾莉丝也没有问,立刻把东西收拾好,两人上了马。兰杰指了个方向,两人骑着马远远地绕过了那个人。白风跑到瘦马身边,艾莉丝问:“那是谁?”
“不知道。”
“不知道你跑什么?”
“笨蛋,有一种东西叫直觉。总之,听我的准没错。”
数天后,他们回到了月光镇,艾莉丝一回来就往酒吧跑。兰杰就坐在酒吧里,看着艾莉丝把带的礼物分给镇上的人,兰杰叹了口气道:“那可是老子的血汗钱啊。”
“叹什么气,现在谁不羡慕你有个好女儿。”苏西把一杯酒放到他身边,坐了下来道。
兰杰哼哼道:“他们何止羡慕,还想把艾莉丝从我手上拐跑吧。”
“她长大了始终要嫁人的啊,难道你要守着她一辈子。”
兰杰叹了口气:“你说得对,只是我不放心啊。那个孩子,她以前经历了一些不好的事……”
“她终究要自己去面对的。”
“或许吧。”兰杰一口气把酒喝光:“反正在她没有十八岁之前,我是不会让人拐走她的。”
苏西忍不住笑了起来,瞥了他一眼道:“你还是我认识的那个混蛋吗?”
兰杰别过头去不说话。
又过了几天,兰杰在自己的卧室里醒来,第一句话就是:“艾莉丝,帮我买酒去。”
“不去,要去你自己去买!”艾莉丝在隔壁叫道:“还有,别喝酒了,我已经做好早餐了哦。”
“真严厉,到底谁才是大人啊。”兰杰挠了挠脑袋,走出卧室说:“早餐什么的呆会再吃好了,我先去买点酒。”
艾莉丝哼道:“迟早我叫苏西姐姐不卖给你。”
“她敢?”兰杰哼着歌出了门,打着呵欠走向广场的酒吧。似乎还很早的原因,小镇显得很安静。只是,安静得太过诡异了。当兰杰走到广场时他僵住了,广场上躺着一个个人。或者说,一具具尸体。难怪今天会这么安静,因为镇上的人悄无声息地死了。这时烈马酒吧的门被人推开,一个男人走了出来。他手上的剑淌满了血,阳光下,他看向兰杰微笑道:“早安,我的兄弟。”
兰杰和他之间的事物渐渐淹没在了黑暗之中,接着两人之间有一条血路浮起,然后血路上就腾起了火焰。两人各据血路的一端,犹如宿命的安排。
燃血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