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之后
我茫然的躺在的床上,睁着眼一眨不眨的望着小租屋的天花板放空。那天发生的一切,回想起来就仿佛是梦境一般。
在最后的时刻,fbi终于赶到。我被他们当做是受害人一样对待,得到了和杰西卡他们相同的待遇。一张厚厚的大毛毯,披在了我肩上。一个女警官扶着我走出了现场,让我坐在救护车的车尾。
直到我坐在救护车上,过了长长的二十分钟后。我才发现那个扶着我出来,并坐在旁边安慰了我整整二十分钟的,不是什么女警官,而是艾尔格林诺威。我曾经因为防备,而提前做过调查聊的bau里,有名的忄生犯罪专家。
这么说,是bau找到的我。
我不知道是用什么样的心情,联想到了这点。
在他们的询问下,我平静的,没有丝毫停顿的描述出了被大卫挟持的经过。我甚至还记得在末尾提了一句,杰西卡对tommy的虐待。
其实他们并没有立刻就对我进行询问,甚至他们曾劝说过我,如果不愿现在回忆,可以先回家休息一天。
可我拒绝了,我固执的连夜将事情的来龙去脉的说了明白。我感觉只有完全说了出来,我才完全放下,睡一个好觉。
浑浑噩噩的,那种紧张得眼前昏暗的感觉,终于被我抒发了出去。这么多年了,终于有人能让我好好的说说话了。
从五年前重生开始,被杀死的阴影,布莱恩的记忆,所有的一切都让我窒息。我到现在才发现,我在心理窒息的情况下过了这么久。
然后,我坐着警车的四平八稳的开过了夜里的闹市区。德瑞克摩根将我送回了家。
现在想来,当时在案发现场被一群人看到的样子是多么的狼狈。穿着一身不伦不类的ol装,满身是灰的才从地上站起来。甚至还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了。
我翻身将脸陷入枕头之中,脑袋里一片混乱。放在床头柜上叠的整整齐齐的衣服,还是bau小组的小学霸斯潘塞瑞德借给我的,他自己的衣服。因为我当时脱在案发现场的衣服,和身上的ol装,都要作为证据留在警局。
我再没有见过大卫一次。虽然我从路过的警察口中三言两语知道,他不止一次要求见我。但警方有义务将受害人和犯人隔离,那是为了防止受害人再受到二次伤害。
他要在监狱里呆到死,是已经可以确定的事了。
因为除了三年前的案子,他在迈阿密抛尸的地点也被找到了。前前后后一共有八十六个女性遇害。有女支女,有女大学生,甚至有还没成年的女孩。
终于,在大卫的事情落下帷幕以后。斯坦福大学开学报道的那一天来临了。
我一大早就出了门。本来已经经历过的一次大学开学的我,却因为第一次踏上了这所世界上最杰出的大学之一,而晃了神。
这是第一次布莱恩的思想没有出来叫嚣捣乱,也许这也是他想要的吧?从三万多的入学申请中脱颖而出,这可能也恰好满足了布莱恩那不甘寂寞的狂傲。
徒步走过斯坦福大学的前门大道,一棵棵棕榈树林仿佛站岗的士兵,看着每一年新生老生们来来去去。站在那标志性的红瓦土砖式样的大拱门前,我不禁握紧了拽着一边背包包带的手。
我穿着两年前第一次走出精神病院时的那一套衣服,穿了两年的马丁靴已经旧了,但却十分耐用,我穿着它又踏上了斯坦福大学。
虽然斯坦福大学基于我的经济问题免除了我的学费,并还获得了佩尔助学金,可是公寓租金和生活费也仍然是一个问题。因为我并不打算在大学期间打格外的零工。
为了节省工资积攒这些费用,这两年我除了每个季节必备的衣服外,就再也没添置过别的东西。全身上下的衣服,只用一个小小的旅行背包就能打包,鞋子也只有两三双。
但是我却并不在意,因为只要你有足够的自信和能力,在这里没有人会因为你穷而看不起你。
开学这一天有一场老生带新生熟悉校园的活动,还有各种社团摆摊招人,摊子上幸运的话还能拿到免费的小东西,比如马克杯,t裇,笔记本之类的物件。
随便跟上了一个由学长带领的小队参观校园,还几次被几个女生拦下来合照。她们跟了我一路,在后面嬉闹着对我指指点点,这让周围的男生总是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我,想着我究竟是做什么的。
其实被人注视着的感觉还不错,至少说明全美超模大赛的影响力,就算还没有播出也能给参赛者带来一定的人气。这些女孩们只是从官网上的硬照便认出了我。
将我的推特和油管账号告诉了她们,并且毫不犹豫和她们推特互粉后,我才心满意足的离开。圈粉能力从来不是我的弱项,而在发展初期有几个死忠粉帮你安利,转发在她们的脸书推特和汤不热账号上,是对新人十分有利的情况。
开学第一天并没有课,我领到了自己的学生id卡和学校网络账号,背着装了一堆免费东西的包包离开了学校。
但我的目的地却并不是那间小小的公寓,我转车来到了旧金山市区。
在大卫那件事发生后,虽然脑子里一度充斥着混乱不堪的思绪,但我也仍然清楚的意识到一份□□的重要性。
不管是因为bau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找到我的不安。还是大卫那轻易不露痕迹的化名的刺激。我通过以前的房东,在一周内联系到了一位曾经在业内比较有名的专家,制造假证的专家。现在已经退休的专家,在旧金山开了一间钟表店。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原来的房东,会有这样的人脉。但是在大卫被捕那天,房东打来电话安慰时露的口风,让我毫不犹豫的决定了要抓住这个机会。
以前便一直觉得,那个能被街边的小混混都尊称一声南夫人的老太太,背景可能不简单。但能接触到那么稀奇古怪的人,还是让我吃了一惊。
相处了两年的房东太太对我很了解,了解到能轻易的发现我对警察,对fbi表露的不安。我还没做贼就心虚的不安,担心用真实身份接近德克斯特,会被哈里警长驱逐的不安。
我因为种种原因束手无策的时候,南夫人都看在眼里。她什么都不问,就像是两年前在我因为生活窘迫没钱交房租时,故意不提起的那种贴心。她总在我对一件事无比需求的时候,将我想要的东西无声送上。
这是在旧金山一条僻静小街里的古典钟表店。
推开镶嵌有玻璃的木门,门边的风铃叮呤当啷作响,本该充斥着木头檀香味的古典钟表店内,却有一股若有若无的血腥味。
我皱了皱眉向里走去,脚步轻落,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此时若是正常情况,钟表店老板早该听到风铃声出来招待客人了才对。
我继续向里走去,打开了柜台边的小门走进柜台后,入眼便是钟表店老板的尸体。而且似乎是中枪死的,头部有一处枪眼,血液已经干了,但仍然可以看出来是近距离射击。
不知道这个老板究竟是接了什么危险的任务,竟然在已经养老之后阴沟里翻船。我四处打量了一下这处狭小的工作间,从背包里掏出一包纸巾拿出了两张叠在手上,开始翻找我让他制作的□□。
似乎是因为提前说好了今天提货,所以店主事先已经将东西准备好了。我在工作台上的一小叠信封中,找到了贴有我相片的假证。
假护照上的名字是卡尔布莱克,除了照片就连出生年月都是与布莱恩不同的,但与真正的护照却根本看不出差异,通过海关时的鉴定机器也是无法查出不同的。这家店出品的假证甚至连警方数据库中都有备份,只需要更改成假证使用人的照片就可以了。
我将证件收起便准备离开。报警这种事还是留给下一个好心人做的为好,我可不想多事的和警方接触。
然而天不遂人愿,我刚从柜台后的小门钻出,正准备离开小店的时候,钟表店的门再次被推开。我将正脸偏过一边,瞟了一眼没细看,似乎是一个带着绅士帽一身高级定制西装的男人,和一个矮胖带着眼睛的技工模样的男人。
我快步从他们身后经过,就在我推开了钟表店的木门准备离开的时候,那个带着绅士帽的男人却突然高声喊道:“抓住他,彼得!”
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到了一声细微的□□上保险的声音,然后一个低沉的男人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不许动!fbi,举起手来!”
fxckmylife。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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