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班花长得不错,甚至麦千寻哪怕在整座一两千人的高中里面,都称得上前三之列的美人儿。
这个时期自然是憧憬着美女,哪怕就是麦千寻也不例外,对起班花有着一丝朦胧的情愫,或者称之为暗恋也不为过。
当时绝对是有着不少男生暗恋着长发披肩、明眸浅笑百媚生、带上两点明媚小小酒窝的班花。
这不过这实属于青春期内的懵懂情感,不可怪责。
最后,这朵明媚的班花终究是被班上一位富有诗情写意与颇有文采的男生摘得了,不知令得多少男生心碎了。对于这一件事,麦千寻承认自己有些妒忌那位男生,不过也仅仅如此而已。
班花对于他这种平凡得在人海中一抓一大把的男生来说,从来都是可望不可及的,他从来都不曾妄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够摘得这朵双八年华绽放得娇艳欲滴、美不胜收的鲜花。
有种人总是只能平凡得只能是对这种高高在上、华丽绽放的班花可望不可即。麦千寻就是其中一员。
高三下半学期,麦千寻终于算是认真了,尤其是在地理方面,他的成绩一向都是拔尖的。
其实以前地理成绩也是很差,不过高三第一次摸底测试,地理只有五十多分,本以为很低,没想到全班却是少有的几个能够达到五十分的人,包括勤奋以及成绩第一的班花都没有得到,在全级前十的优生里面竟然也是如此,让他略微有些自傲高兴。
原来这一次地理测试很难,能够达到六十分及格者,全级似乎只有一个人。
至此,地理成为了麦千寻的喜欢的科目,也是强科,每每都是班上名列前茅。
不过英语一直都没有改善。
甚至有一次英语听写单词,连续两天都叫麦千寻上黑板写,两次都空白一片。
第三次的时候,麦千寻做足准备,二十多个单词中只漏了一个临时忘记了,但也轰动了全班。
因为他默写单词的时候毫不犹豫,直接就是写起来,下笔铿锵有声,在这个男生集体英语普遍低分的班级里,是一个轰动人心的消息。
课后,英语老师高兴,托人奖励了他两颗糖果,让他一阵无言,拜托,他已经不是三岁小孩子了。
其实真正来说,麦千寻的英语并不差,在初中的时候更是拿过全级第一,只不过后来偏科严重而已。
高考冲刺百天中,麦千寻都感受到了学校中的紧张氛围,学习方面比起以前都要显得更加勤奋得多了。而且他选择的是文科,是高一分科的时候见到了班上普遍都是选择文科,故而跟随了大众,选择文科。
在文科综合方面,因为班主任是政治科目老师,而且要背的并不多,理解能力麦千寻也不错,故而成绩不错。
而历史更是硬背就可以了,每天麦千寻都是基本上是宿舍中最早起床的人,五点多摸黑起床刷牙,然后在后山的运动场上跑上几个圈,然后吃完早餐就花上半个多小时背历史,在教学楼外死记硬背下来的资料整整一页。
至此,麦千寻的文科综合成绩在高考的时候,虽然不高,但也不算太低,能够达到两百分,对于这座普遍成绩比不上重点中学的普通高中来说,已然是能称得上很不错了。
越是接近于高考,学校中的气氛就越是紧张,也唯有少数几个不在乎成绩的人依旧是懒懒散散。
每个星期六日,基本上都只有高三学生在加课,休息日都成为了追赶成绩而刻意的训练日。只要为了提高高考质量,学校可谓是用心良苦,虽然被所有学生暗地里不知道骂了多少次,但依旧是我行我素。
幸好,学校总算知道物极必反,必要时候都要适度放松一下,因此每个月总会在某一个星期天晚上将晚自习改为看电影,在课室中乌灯黑火,投影灯将电影投放在屏幕中,颇有在电影院看电影的感觉,也让得不少学生大呼过瘾。
其实很多时候,在星期天能够短暂外出的时候,一些班级都会偷偷在老师都不在的情况下播放电影看。
不过最为好笑的一次,则是班上的某一个男生,故意将例行电影晚的电影更改,并且换了名字,不让人察觉,结果却是岛国的爱情动作片,那婉转诱惑的低吟声通过教师的两个音箱放大,教室外都能够听见,教人听得脸红耳赤。
越是靠近高考,班级中平日间一些同学平日关系不算是多么融洽,但是临近高考完毕就分离的时候,都会下放下彼此昔日的诸多间隙,更是在临近高考的前几晚在不断拍照,留下纪念。
高考不是在这所学校中举行,高三六个班级三个文科班一个艺术班两个理科班的几百个学生需要坐车到达县城中的重点中学中考,为此也要在那里住宿三天。
自然,为了迁就麦千寻这些外来的学生,这所名为纪念中学的重点中学也让高一高二暂时性地搬迁出去。
高考期间,麦千寻班级上的人依旧不忘打篮球,轻松心情。
高考像是独木桥,不过他们都心知肚明,不会考到什么本科,所以能够轻松一点。
高考的分数是个相当戏剧性的成绩,不多不少四百分,连三流的上等院校,俗称3A的资格线都不到。
对于此时的麦千寻来说,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就是花钱一年一万多进入在平民中号称小贵族院校的省会城市的华丽院校,要么就是赶赴省西部的一座好歹都算得上是公办院校的三流中的三流院校。
倒也不是嫌弃贵族院校的学费昂贵,消费高,只是占其中一部分原因,对于此时的麦千寻家庭来说,早就是不算得上问题了。
最大两个姐姐先后嫁出去了,而第三个也找到了不错的工作,家里也花费了一点钱在小平房的基础上建起了第二层,装修得还不错。
一万块虽然还是有些昂贵,不过对于这个家庭来说,完全承担得起。
只是更多的原因是听闻西部的那所坐立在一个麦千寻出生以来头一次听说的落后小县城中的所谓公办院校,环境幽静,山清水秀,而且有着不少的水灵灵妹子,比起大城市中的女孩都要多上几分山水中的活泼灵气。
而且再如何也是公办,不至于差到那里,故而最后麦千寻选择个这所院校。
不过三个月后,麦千寻第一次来到这所公办院校的时候,立刻后悔了,以至于过了不到一个星期就打电话回家:“妈,我想回去复读考本科。”
虽然最后还是留在这所学校里了,不过可想而知这里的环境到底如何了,让千月都后悔得想要复读回家。
来到这里的时候,麦千寻真怀疑自己是来到了乡下一样,这座名字鲜为人知的县城实在是落后得可怜,四面环山,交通一点也不便利。甚至麦千寻数度怀疑,若非因为这所公办院校的缘故,恐怕这座城市更加落后了。
而且这座小县城的领导以及居民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将公办院校的名义交回去上级管辖的地级市那里。为此许多来到这里的学生都是抱有着相当大的怨言,太落后了,让他们这些不少是来自于大城市的学生如何挨过去两年呢。
因为这所公办院校的缘故,学校中的宿舍居然是八个人一间也完全不够,大二就要搬出去租房子住。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建立出租房出租的人大多都是学校中的老师或者领导,颇让人感到无语。
学校设备相当落后,相对好一点的电脑室一台在外界两千多即可买到的普通的电脑老师居然声称需要六千才能买到。
而且学校领导面对着学生说不是不想建立起更好的校园,只是学校还有着四千万的亏空欠款,所有学生当听到了这个消息之后震惊之余马上就心里猜测,四千万的亏空恐怕十有八九是被这些领导贪污了吧。
因为大二学生居住在外,靠近学校前的街道上,所以快餐很发达,称得上快餐一条街,而且普遍比起学校饭堂里面的都要显得便宜与丰盛,故而造就了发达的快餐业。
居住在学校里面的麦千寻以及宿舍中的人基本上都是以在校外快餐为基准,大二除却少数自己购买做饭电器之外,基本上其他学生都是天天快餐,营养饮食十分不均匀,而且不卫生。
可想而知,这是一所何等落后的院校,基本上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学生都是后悔到了这所院校中。
麦千寻没有什么愿望,只希望在两年后平安地渡过去,完成自己想要做的事情,这样就好了。
学校的生活很简单,麦千寻和另一位相对健谈、关系不错的被他戏称死为鱼的舍友参加了一个名为定向越野的社团,自然,还参加了交谊舞。
其实参加后者只不过是想要看看学校里面的美女而已,仅此而已。
来到交谊舞的时候,麦千寻怯场了,一向都鲜少与女孩打交道,长相都称不上英俊帅气,那个时候打扮更是显得有些老土的他自然不是被瞩目的人,想要找个女舞伴都有些困难。
不过幸好麦千寻并没有打算真的去找,他只是去玩耍玩耍而已,来到这里本来就只是想要娱乐一下身心而已。
至于泡妞,他压根都不敢,因为他一向都有些内向,尽管有时候他骨子里是疯狂的,但也只是面对熟人而已。
第一次参加定向越野比赛的时候,麦千寻被一位阳光而有气质的小美女叫住了,请教如何走下去。那个时候麦千寻穿着一件宽衬衣,短裤,说实在很土,一点也不时尚,但他自然也没有想要泡妞,帮助了女生。
后来在星期五傍晚参加交谊舞的时候就是神奇地再次遇上了对方,没想到对方居然也参加了交谊舞社团。
最后,双方都成为了彼此的舞伴,因此再后来这位成为了麦千寻大学生活中相当重要的红颜知己经常不叫他的名字,而是称呼一声拍档的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