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潼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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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潼关

  “我叫曹跃。”曹跃淡淡地说,“不敢当爷,你叫我爷爷,你得叫我爹什么?”他摘掉了黑色面巾,露出冷笑的牙齿来,就像是嗜血的大白鲨。

  原本他打算绑架王三少爷,现在他改主意了,这马太岁横行陕南近十年,悬赏令一直挂在潼关关口的城门楼子上,正儿八经的两千两白银一颗人头。这马子芳既然是马太岁的儿子,就算不值两千两,怎么也得八百两吧。这些钱足够留给父亲生活了,另外多出来的钱,曹跃还有一个打算,他准备离开陕西,前往天津。

  天津,小站,袁世凯。

  想到这里,曹跃越看马子芳越觉得他就是一个大元宝,那眼神看得马子芳汗毛都炸了起来,难道这汉子喜欢兔爷?马子芳只觉得菊花一紧,立即说道:“曹大王……你放了我,我爹给你五千两银子感谢。”

  曹跃冷笑道:“你还真把我当傻子了?我杀了你们只是为了一点小便宜放了你?哈哈哈,你在开什么玩笑?我斩断了你一只手,你能放过我?”

  那马子芳要说什么,又被曹跃一脚踢在脑袋上,晕了过去。为了防止他失血过多,张越在其余尸体上随便撕了几根布带绑住了马子芳的断手手腕,随后将他五花大绑,又捆放在马背上免得他掉了下来。那马子芳疼得已经晕了过去,任由他折腾自己。

  曹跃又从地上捡起了马子芳的手铳,估计是自己做的,有两支枪管,发射的是黑火药和弹丸,很是落后。

  “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这玩意,明朝用的嘛。”曹跃很不屑地将手铳扔在地上,不过又觉得可惜,还是捡了起来挂在腰间。

  几受了惊的马这时候居然自己溜溜达达走回来了,曹跃也不客气征用了,他直接将几匹马栓在了一起,将土匪的尸首都扔在马背上,自己寻了一匹最好的黑马。

  曹跃一面抬着尸体,一面盘算起来自己未来的打算来,首先肯定是把这个身体的父亲的病治好,然后找个地方安顿下来不做什么黄河纤夫了。不如跟自己去天津吧,八百两银子怎么也够在天津租界里买一栋小院子,曹老汉可以种菜卖给洋人赚点钱生活,即使发生战争了,天津租界里也不会有什么事儿。未来最可能发生的战争不过是庚子国变八国联军进北京,可是天津租界里毫发无损。然后去天津小站投靠袁世凯,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和对未来的判断傍上了袁世凯这棵大树,将来弄一个将军当一当。那草包曹锟都能当上北洋陆军师长,自己凭什么不能?难道还不如曹锟吗?

  曹跃自认为自己应该属于乱世,既然老天爷让自己借尸还魂到了清末,自己就有责任做点什么,可是他又觉得自己力量薄弱孤独。是啊,能做什么呢?

  趁着乱世,自己好好打下一块地盘,然后等着解放军一来一枪不放交出地盘,到那个时候自己也年老了,带着几十年搜刮来的钱再带着子孙后代,跑到南美洲去做富家翁去。

  要去就去巴西,那地方对华人不歧视,而且当地人得过且过的个性不会算计人。

  想到了自己都把几十年之后的退路都规划好了,曹跃觉得搬运尸体都是一件美妙的事儿,想着想着居然乐了出来。

  那曹老汉看到儿子杀了人吓得目瞪口呆,他知道儿子现在变了,变得聪明勇敢。可现在儿子如此娴熟轻易地杀人,还是让他措手不及,呆呆地蹲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是该劝还是还帮他?等到曹跃将尸体都捆好,骑上了马之后,曹老汉才从土丘上好不容易爬了下来,说:“儿啊,你这是……”

  “爹,你先回家吧,俺去潼关找县令领赏钱去。”曹跃摆弄着短铳说道。

  “可是,咱们……”

  “爹,关于咱们打猎救了王三少爷的事儿,就不要提了,正所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做好事不要计较名声和利益。”曹跃冲曹老汉眨眨眼睛说道,曹老汉只好闭了嘴,拎着兔子不知如何是好,曹跃牵了一匹马给张老汉说:“爹,带一匹马回去,这是咱们家的了。”

  “唉,不知是福是祸啊,咳咳咳咳……”曹老汉只得接受了这个命运,站在一旁看着儿子。

  这时候狗娃忽然说道:“大侠,大侠你救救我家少爷吧,我家少爷不行了。”

  原来刚刚的混战惊了毛驴,那王三少爷跌落下来,被受惊的毛驴踩中了脑袋,眼看着进气少出气多了。

  曹跃摇了摇头,道:“把你家少爷放驴背上带回家吧,他不行了。”

  狗娃哭道:“这可咋整,这可咋整。”

  “命呗。”曹跃道,“富贵在天生死由命,你们遇到的是马太岁,这就是他的命。狗娃,你回去就告诉你们老爷说,马太岁害死了你们少爷。”

  “啥意思?”

  曹跃笑道:“夯货!按照我教你的这么说,你回去就没责任了,知道不?”

  狗娃想了想,立即重重地点点头。

  曹跃又对曹老汉说:“爹,我去潼关领完赏钱就回来,快得很,这就走了。”

  “早去早回啊,娃,以后……”曹老汉担心不已,却不因为口拙不知如何叮嘱他,儿子现在比老子出息了,可是这种出息反倒不如当初他傻傻的时候踏实。他窝囊了一辈子,当初儿子傻,如今儿子忽然病好了,却有担心他出事儿,当爹的不容易,能不给儿子扯后腿就不扯后腿吧。

  曹跃挥手道:“走了,爹。”言罢便带着四匹马四具尸首和一个昏迷过去的俘虏朝北面的潼关县城走去。

  曹老汉一直看着儿子,直到儿子的影子从眼前消失,叹了口气,爬上了马背,转身向村里走去。

  潼关有天下第一关的美誉,自古以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汉代有潼关之战,曹操率领十万大军与马超率领的十万大军在此一决雌雄,曹操大军一战而定关中,彻底将西凉军从汉末强阀位置上抹去。南北朝的时候,东魏与西魏又在潼关大打一场,历史上也称之为潼关之战。而到了明末,李自成的大军在潼关被洪承畴杀的只剩下十八骑,被迫逃入商洛山之中。

  杜甫有诗感慨道:“夜深经战场,寒月照白骨,潼关百万师,往者散何卒。”又有司空图赞道:“楼下公孙昔擅场,空教女子爱军装。潼关一败胡儿喜,簇马骊山看御汤。”

  曹跃在穿越前几次想来潼关一窥美景,然而却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耽误了,没想到真的见到潼关是在这种情况下。

  高达数丈的潼关耸立在远处,两旁的高山要想回应,远远地望去宛如天地之间的咽喉一般。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直到元朝,潼关还是天下第一关,历经了千年的风霜雨雪,见证了数十个王朝的兴盛衰灭。

  远远地看着巍巍城楼,千年关隘遥遥在即,曹跃忍不住心潮澎湃起来,那马子芳醒了过来虚弱地说道:“曹二郎,你若真把我送到朝廷去,你也不会有好下场,我爹定会杀你全家给我报仇。”

  曹跃不啻笑道:“大丈夫生当做人雄,死后为鬼杰,岂有拖拉后悔之时?再说了,就凭我杀了你们四个喽啰又把你一只手砍断这份‘交情’,你觉得你爹能放过我?”

  “我跟我爹求情。”马子芳忙道,“放心,我说放过你就放过你。”

  曹跃冷笑道:“我凭什么相信你?”

  “我可是……”

  “谁要是把土匪的话当真,那才是真正的傻子。”曹跃打断他说道。

  潼关分大关和小关,大关朝东,小关朝西,潼关当初建立的初衷是用来防备东面各国来敌。县城就在大关和小关中间,住着几万百姓,说起来潼关也是陕西第二大县城,城中的客栈货栈非常多,出了潼关向南就是河南,向北就是山西,交通要道促使这里称为自古兵家必争之地。

  清廷原本派一牛录的八旗兵在潼关,然而八旗兵造成了废物,清廷无奈又在这里派了绿营骁勇,第一任潼关绿营守备姓代,此后这营清兵便被称呼为代字营。

  因为潼关的位置着实重要,又是三省咽喉之地,来往行商的厘金自然少不了,因此甘陕总督府上下官员都想在此插上一脚。

  守备小关的是代字营的前营,大关驻扎着潼关守备高英心腹中营和右营。各营驻地安排也是有讲究的,潼关大关油水多,自然是交给高英的本队和小舅子李存孝的右营,前营最能打,油水少的交给了前营,至于左营和后营只能驻扎在城里,偶尔打点野食。

  潼关守备高英的后台原本是前总督谭钟麟,不过去年谭钟麟胜任两广总督了,年前新任甘陕总督陶模上任,高英还没来得及去送礼,而下面的几个手下各怀心思,让高英很是心烦。尤其是前营把总康三石,高英对他是又爱又恨,这家伙能打但野心不小,势力盘根错节,康家又是陕西大户人家,高英着实拿他没什么办法。

  潼关绿营各种势力盘根错节,暗中争斗不休,此时曹跃傻乎乎地带着马子芳和太平山响马的尸首便在此时来到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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