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万里起云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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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了接近一个时辰的时间,袁买才把这些小器件安装到了弓臂和弓弦上。自己理想中的弓总算成型了,不由得长舒一口气。虽然不敢说威力比得上穿越前的弓,但应该也差不了多少,出去一试便知。
    别看这些小东西不起眼,但却是袁买根据自己前世的经验制造出来的,功能相当于稳定器、瞄准器、增压器等部件,这都是二十一世纪射箭选手用的弓上必备的零件;可以让弓的准确度更高,力道更足。
    只是受限于制造条件,袁买自己用手工造出来的小零件跟两千年以后由车床精确制造的高科技产品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但袁买也相信,有了这些起辅助作用的部件,一定可以让这张弓的威力增强许多。
    “终于好了,我们到营外试射一下看看!”
    大功告成,袁买满心欢喜。看看外面时候尚早,月色皎洁,照耀的旷野如同白昼。便拎起弓,让周仓帮自己提着箭壶,一起出了营寨,到外面试射一下。
    两个人一前一后出了军营,也不敢走远,只是在附近找到了几棵树,准备在树前试验一下弓箭的威力。
    袁买试着拉了一下弓弦,估计射程能够达到三百米上下。便步量着退出了二百七八十步左右的样子,吩咐周仓递给自己箭支,然后弯弓搭箭,朝着远处的杨树射出了一箭。只是距离太远,箭支飞到二百六十步左右的时候便成了强弩之末。缓缓的跌落在地下。
    “哇呀……竟然能射出二百六十步的距离,至少一百三十丈哪,太厉害了!”周仓欢呼不已,兴奋的有点忘乎所以,“这可是两石的强弓才能达到的射程,想不到这么小的一把弓居然也能做到,太神奇啦!”
    虽然周仓兴奋不已,但袁买却有点失望。本来以为能射出三百米左右的距离,现在看来是达不到了。根据箭支落地的距离来看,射程最远也就是二百八十米左右。去掉变成强弩之末的一段距离。估计可以造成杀伤的有效范围在二百五十米到二百六十米之间。
    虽然有些失望。但在这么简陋的条件下,能制作出这么精良的弓也算不错了。毕竟两石的铁胎弓也仅仅只能射出二百一十多米的距离,而且那样的弓体积庞大,根本没法突施冷箭。相比之下。自己这张融入了二十一世纪科学元素的弓优点就太多了。
    比起威力强大的铁铁胎弓来说。自己的这张弓不仅射程远了四五十米。而且体积轻盈,两军对阵的时候可以躲在同伴的身后突施冷箭,想必一定会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另外。这张弓虽然射程远,但在放箭的时候却不需要付出很大的力气,完全可以起到四两拔千斤的效果。否则,别说袁买现在的箭伤还未彻底痊愈,就算他身体无恙,生龙活虎,凭他现在的体格,想要拉开两石强弓,无异于痴人说梦!
    向前走了二十步的距离,袁买再次从箭壶中抽出一支箭,拉得弓弦如满月,朝着杨树再次射出。只见离弦之箭如同闪电,周仓眼皮还没来得及眨一下,便“咄”的一声射进了树干。
    “厉害哇!不仅仅是弓箭厉害,公子的箭术也是令人佩服!”周仓鼓掌叫好,大声喝彩。
    袁买走上前去,查看了下箭支,射进了树干大约七八公分的深度,对这个力度觉得还算满意,如果自己再靠前十步的话,至少能射进树木十几公分,而这个力度足以穿透一般性的铠甲了。
    至于周仓夸自己箭术厉害,袁买觉得还是算了吧,这么大的一颗参天大树,自己如果都射不到的话,上一辈子算是白活了,还谈什么争霸天下,趁早隐姓埋名,到乡下讨个婆娘看娃儿去好了!
    “树木参天,公子若是射不到的话,岂不羞愧死了?”袁买摇头笑道。收了弓箭,命周仓把箭支从杨树上拔出归鞘。这箭支来的不易,可不能浪费了。
    周仓却是个大实在人,挠着头皮不好意思的道:“按照公子的意思,俺周仓就该羞愧死了?别说隔着二百多步,就算是只有一百五十步,俺也是射不到的。两石的弓俺倒是能拉得开!”
    袁买笑笑:“无所谓,各有专长,你的长处是力气大,而且你的刀法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你也不用羞愧。”
    两人并肩向大营返回,周仓又提议道:“公子的这张弓简直是绝世珍宝,难道公子不打算给它取个名字么?”
    周仓这么一说倒是提醒了袁买,自己的坐骑叫做“穿云乌骓”,自己的佩剑叫做“冲霄剑”,也该给自己的弓起个响亮的名字才对。在这遥远的年代,这张融入了二十一世纪科技元素的良弓的确算得上是一件宝物了。
    极目四顾,周围树木葱葱,在月色的笼罩下,渐渐生起了一层烟雾,概因上党周围多水,有一条漳河存在,每当傍晚,便会滋生薄雾。如梦如幻,仿佛万里云烟。
    此情此景让袁买想起了自己前世玩游戏时候获得的极品强弓,名字叫做“万里起云烟”,颇有一番诗情画意,便信口拈来:“就叫做万里起云烟吧!”
    周仓虽然斗大的字不认识几个,但也觉着这个名字好听,夸奖道:“好名字,好弓,真是般配!”
    次日,天还未亮,高干的军营中便传来“隆隆”的鼓声,这是召集各部人马生火造饭的命令,让各营早点吃饭,然后前往上党城西面五十里的襄垣境内与匈奴大军一决死战。
    田丰悄悄的把麴义和袁买叫到一块,指着上党地形图,建议道:“以丰之见,匈奴人已经有了退去之意。今日一战之后,无论胜败必然退却,可令王双率领骑兵绕到襄垣西面的这块叫做坑赵坡的地方设伏,若是匈奴人败走,便可以半路伏击,必然大有收获!”
    麴义手抚虬髯,质疑道:“何以见得?”
    “匈奴人口稀少,算上老幼妇孺,不过五六十万人。初平元年匈奴各族又发生内乱,死了十几万人,现在阖族上下不过三十多万人,能参军作战的精壮想来也就是七八万人。这次匈奴单于于夫罗调集了五万多人围攻上党,多半是应了公孙瓒的邀请,为了缓解易京的压力而来……”
    “前日上党城下一战,匈奴人已经折损近万,对于这个以游击战为主的民族来说,已经是不能承受的损失。于夫罗约我军到襄垣一战,多半是想利用平坦的地形讨回点便宜,无论胜败,此战过后,匈奴人必然遁走。而坑赵坡正是西去的必经之路……”田丰双目囧囧有神,用手指在地形图上来回的比划,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好,我觉得元皓先生言之有理,便派一人去坑赵坡设伏便是!”袁买颔首赞许,支持田丰的建议。
    麴义也觉得田丰说的有理,倘若能够伏击匈奴人,杀他们个措手不及,抢一批匈奴马匹来,定然能极大的补充我方骑兵的实力,便也同意了田丰的计策,只是觉得不该让王双去设伏,而是应该让郝昭去设伏:“王子全武勇过人,郝伯道冷静沉着。某认为应该让王双到阵前与匈奴人厮杀,而应该让郝昭带一支人马去设伏!”
    “有理,叔通将军这点比丰想的周全。”田丰颔首赞许。
    袁买高兴的道:“这一战由久经沙场的叔通将军,与足智多谋的元皓先生合力,必胜无疑也!”
    遂唤来郝昭,命他从王双手下挑选三千骑兵,趁着天色未亮,人缄口马摘铃,由小道绕过襄垣,到西面二十里的“坑赵坡”一带设伏,倘若匈奴兵败走,趁势掩杀。若是两军旗鼓相当,则从匈奴人背后杀出,两面夹攻。
    “末将领命!”郝昭答应一声,领了令箭,提了凤凰枪,便去点兵去了。
    一个时辰之后,三军早饭完毕,高干命吹响号角,留下一万人守备营寨和城池,剩余的五万多万马,浩浩荡荡的杀向西方五十里的襄垣城,准备与匈奴人一决死战。
    高干率领本部在中,总计骑兵五千余人,步兵两万;袁买与麴义率领两万步骑混合兵在右翼;张郃率领本部一万在左;三路大军总计五万五千余人,向着襄垣挺近。上党太守郭援则带领三千人马在后方作为援兵接应。
    匈奴单于于夫罗见汉军果然应约来战,遂传令全军拔营,兵分三路与汉军一决死战,无论胜败,此战过后,便退过吕梁山脉,到河西一带去休养生息,过些日子再来寇略并州。
    襄垣一带沃野百里,地势平坦,最适合骑兵冲锋作战。尤其利于匈奴兵的高头大马发挥速度快的优点,所以于夫罗与呼厨泉、去卑等人商量之后,才约汉军在此一决雌雄。
    一望无际的平原上,汉胡两族接近十万人,列成泾渭分明的两个阵型,准备展开一场恶战。本来阳光明媚的天气顿时被遮天蔽日的黄沙掩盖,变得愁云惨淡起来,一场恶战即将来临。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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