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决战(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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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事一起,郑德衍坐不住了,也学他一样拉着横杠站起身,举起挂在胸前的千里镜,因为烟雾的影响,看不很真切,不过那种激昂的号音,隔着多大的烟雾也能听得见。手机端

  “如何斗起来了?”

  刘禹凝神看着战况,排除烟雾的因素,这样大的炮火投放量已经超过了后世那些战争片的场面,在发动进攻后也是按着操典并没有错漏,寻常的封建军队在这样打击下一早崩溃了,哪里会有刺刀膛的一刻?

  “要不要忠武军去冲一下?”

  郑老爷子有些忧心,刘禹想了想摇摇头。

  “这个时候不合适。”

  话说得很客气,老爷子一听明白,两军是友军战场既有合作关系也有竞争,在对方没有主动开口前,算是刘禹下令,也势必打击军心士气,更何况那是射声军的头等主力,前厢。

  只听刘禹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刺刀是拿来肉搏的,若是连敌前白刃都不敢,一旦火器打光了,难不成便要溃逃么?”

  他双手抓住横杠,冷冷地说道:“我的兵,算肉搏也要打得鞑子望风逃窜。”

  郑德衍不再多说,刘禹与他一块儿从千里镜里观看前方的战况,自家事自家知,露个面鼓励士气没问题,具体的战术指挥是不会插手的,前头有各厢的厢指,后头有指挥心的一干幕僚,发生什么情况都自有主张,不需要他开口。

  镜头所见,前边已经有了动静,只见配给各厢的火炮都收拾了行具,弹药手扛起炮弹箱子向前跑,他们至少向前推进了三百步左右,几乎抵在队伍的背后,甫一放下炮身,炮手们忙碌起来,不必说,射击诸元是由前线的军士测得的,这么近的距离,准头自然是有保障的,只是双方已经战在一块儿,炮火可是不认人的。

  郑德衍的神色也凝重起来,忠武军的火炮是同样的标配,可毕竟时日太短,协同方面要差许多,根本达不到条令要求的两百步,可人家呢,看这情形,怕是连八十步都有可能,那意味着,炮火刺刀见红一般地拼杀在前,要知道,一枚炮弹重3斤多,一枚手_榴弹才多重?杀伤的范围要大许多,难怪人家被称为铁军,靠的并不完全是枪弹,还有一往无前的勇气。

  果不其然,火炮的怒吼掩盖了战场所有的声响,将那些好不容易集结起来的敌人队伍横腰斩断,然后毫不停留地向后延伸,不让增援的敌人轻易集结,火红的旗帜顶着纷飞的炮火向前猛冲,明晃晃的刺刀将剩余的敌军步卒击溃,把他们赶向被弹区,这么近的距离,简直是在刀尖跳舞,一不小心会误伤自己人,可前厢打得是这种险仗,第一军可以打出五十步以内的协同,他们这些军怎么也要在百步以内,否则羞也羞死人了。

  这样,元人的一个个步卒万人队顶着近在咫尺的猛烈炮火拼死前阻挡,层层尸体在大营堆叠起来,密密麻麻地几乎形成了墙体,再加那些遍布营的挡车、阻碍、土墙,使得进攻者每前进一步都意味着数百条性命的消失,北伐以来何曾打过这么激烈的战斗,所有人的血气都被激发出来,喊杀声震天动地,连炮火的轰鸣都难以掩盖,只有各军的军指和厢指还保持着清醒,他们不断地将推进距离报给身后的火炮都,以便让他们即时修改参数,始终将炮火的攻击范围保持在五十到七十步左右,尽量减轻对于已方的误伤。

  李大椿已经退到了营百步以外,眼见宋人的炮火像是一道密不透风的屏障,让每一支冲去的队伍都损失惨重,这等密集的炮火,之昌平县城那阵子大了何只百倍,算算时辰,至少已经连续轰击了半个时辰未曾停歇过,腾腾升起的烟雾和火光炸得眼前一片狼籍,无数砖石瓦砾、沙土泥块、木屑残垣和血肉断臂、破烂的兵器甲仗在空飞起又落下,泥沙灰土四溅散去,迷得人眼睛都睁不开。

  身前的挡车不知道挨了多少下,摇摇晃晃地似乎随时会散架,他用背部死死抵住车子,两只手抓在木梁,脑子里一片混沌、眼前谍影重重、耳轰然作响,感官慢慢变得麻木,宋人的炮火开始向前延伸时,几个亲兵死命地抓住他向前拖,刚跑出去没多久,身后的那架挡车被铺天盖地的炮火淹没了。

  硝烟还未散尽,一面红旗当头挑起,两把交叉的金色火枪下,无数红色的身影呐喊着冲出来,明晃晃的刺刀鲜血淋漓,沉重的靴子将那些四分五裂的木头架子踩进泥泞里,人人像是地狱里的魔神般可怖,李大椿的心和身体一起抖成了筛子,脑子里只剩了一个念头。

  逃得越远越好。

  阿塔海的大纛离着不过百步左右,厚实的挡车只让他露了半个头盔在外面,当那些“叮叮当当”的破片打在面时,会让人忍不住缩下头,即使这样,也难以挡住心的恐惧,可他却一步也不能退,身后的大营渐渐有混乱之兆,这是由于前方不断有溃兵退下来的结果。

  前营二十万人马的大多数都是他从济南城下撤回的老卒,这些老卒经历了辽东之役和京东之役,对于目前的大元来说是最宝贵的财富,每一个都损失不起,可是他却要将这些老卒一队队地推到前面去送死,只是为了争取一丝希望,坚持到天黑,因为只有老卒才不会在那么猛烈的打击下一触即溃。

  可是亲眼所见,老卒也仅仅做到了没有一触即溃而已。

  宋人的炮火竟然在百步左右炸开,不知道从哪里飞来的炮弹将刚刚展开队形的千人队砸成数截,更有那不长眼的,直接将旗手和战旗撕成碎片,即使冒死冲过了火,面对的也是明晃晃的刀丛,再是骁勇的步卒到这个时候也只剩了三分斗志,还能呐喊着冲到刺刀跟前的,远不只精锐可言,可是这等千里挑一的精锐,也不过让宋人的脚步稍稍滞了一下,等到三四把刺刀从不同的方向挑开身体,高大的身躯连同厚重的铁甲变成宋人战靴的垫脚之物,种种惨象看得他心神巨震,拖过一个亲兵在他耳边吼道。

  “准备好了么,准备好了么?”

  “宋宋人的炮火太猛,不去啊。”

  “死也要死去,再不来不及了。”

  阿塔海狂叫出声,震得那亲兵耳膜发痛,连滚带爬地朝后营跑去。

  离此不远的一处营地里,四下被一队队白色衣甲的骑军团团围住,空气弥漫着一股子呛人的气味,里面的人却毫无所觉,玉速帖木儿带人走进去,为首的千户提着鞭子将人从帐子里赶出来,人挨人地站成几列,看去既没有队形也没有精神,让他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这些人可用么?”

  “回必阇赤长的话,都可用,犯事了没跑的、穷得只剩条命的、刀头舔血不在乎性命的,全都是不把命当命的人,银钱给足了什么都肯干,这些天好吃好喝伺候着,连女人也没断,等大汗用得的时刻。”

  玉速帖木儿一边听他说一边在这些人面前走过,这些人有高有低,面相各异应该是什么族的都有,他从头走到尾,想要挑剔几句,听到前面传来的炮火声又没了兴致,只挥挥手说了一句。

  “开始吧。”

  那千户听了吃惊地说道:“不是说等天黑么?”

  “前方要紧,等不到天黑了,让他们吧。”

  眼见对方的神色不霁,千户哪敢再多说话,提着鞭子走到队伍前面,扯着嗓子吼道。

  “事情你们一早知道了,大汗仁慈,赦了你们的罪过,还给银钱女人,这神仙的日子也过了,是不是该回报了,你们的家人,大汗会照拂到底,人死屌朝天,不死万万年,是爷们的,为了家人舍命算个屁呀,大伙说是不是?”

  再是不惜命,临到头了也难免脚软,可听着这厮的如簧之舌,看着周遭的骑军手明晃晃的刀子,谁不知道后果如何,既如此还不如索性卖给大汗,至少能给家人换个盼头。

  “干,死便死罢,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也有混叫着:“给碗断头酒吃罢。”

  千户急忙拿眼去瞧玉速帖木儿,后者微微一颌首,他马跳脚大叫:“有,有,大汗御赐,人人管够。”

  在他示意下,一队队军士推着大车进入营地,车堆着大坛酒瓮,泥封拍开之后,一股酒香勾得人人饥肠漉漉,军士给在场的每个人都盛了一盏,不能多也不能少,玉速帖木儿没有吱声,因为酒有壮胆之用,没有它这些人或许根本起不到作用,而喝多了又会误事,等到人人一口喝光,将粗陶大盏扔到地,“噼噼啪啪”地响成一片,他再度扬起手。

  “赶紧得,给他们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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