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北伐(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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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帆坐在一块石头上,将裤腿上的布条解开,因为缠得太紧,感觉整个小腿肌肉僵硬无比,他在空中做了几个蹬踏的动作,似乎好了一些,又将脚上的那双帆布胶鞋脱下来,翻过来一看,黑色的胶底已经磨得有些泛白,这才是第一天行军啊,他不觉有些心疼。

  这种鞋的军中名称是“作训鞋”,意思就是训练和平时用的,作战时他们会换上直筒皮靴,鞋面做了钢筋加固,对脚面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不过这种靴子在长途行军时,会磨脚,军士们更喜欢穿胶鞋,同时配合绑腿法一块儿使用,据说可以缓解脚部疲劳,是以命令的方式强制性推行的,对于具体的绑法和力度都有要求,不能太紧也不能太松,在云帆看来,这种绑法最大的好处就是让裤脚贴在腿上,避免走路带上泥土。

  射声军是三天前离开琼州的,在海面上飘了一天一夜,到了钦州只休息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就开拔上了路,原因很简单,他们前厢第一军是全军的箭头,后头还有五万之众陆续前来,到一部走一部,才能避免人马猬集在一块儿,给后勤增加压力。

  军部给他的命令是一日一夜行军八十里,沿着钦水上行,两天后到达第一个县城灵山,那里已经是钦州的边缘,顺水而行是古往今来所通行的法则,人可以不吃饭却不能不喝水,因此行军的路线再怎么变也变不出花去,云帆并不担心路上有什么危险,且不说骑军早在十多天前就登上过这片土地,就是现在真发现了什么敌情,他也有信心应付。

  凭得就是麾下这二千五百名军士。

  从天刚蒙蒙亮开始行军,八十里路走下来,已经接近了傍晚,对于平均负重四十斤左右的军士来说,这个速度并不快,基本上就是平常的步伐,和所有的军士一样,云帆的左肩上挂着一支七斤重的前装燧发枪,腰间的牛皮弹丸包左右各有一个,每个装着一百枚钢珠,每枚重16克,再加上两百袋5克重的定装火药,总重九斤多,背上是一条折叠睡袋,约有六斤重,一把多功能工兵铲重五斤,杂七杂八的水壶、饭盒、刺刀、急救包、十二份半斤重的口粮,足够他们六天的用度。

  云帆从卸下来的背包里拿出一个纸箔圆筒,撕开纸边一股饭香和油味便扑面而来,放进嘴里咬上一口软乎乎地,里面竟然还夹着肉丝和青菜,除了没有热气,口味比他在南洋时吃过的干饼子要好多了,那玩艺硬得和石头一样,咬得牙齿生疼,没有大量的水根本吃不下去,一般都是放在嘴里慢慢泡软乎了,再一点一点咽下去,好在味道很甜,如同吃糖似的。

  可再好吃的糖,也不如这米饭有味道啊,云帆一口口咬进嘴里,看着周围的手下忙忙碌碌,他们以队为单位,用枪枝搭成架子,找来柴火堆在下面,用火机点燃了,架上一口大锅子,“咕噜咕噜”地开始烧水。

  军中规定,哪怕是在野外,也尽量不要喝生火,实在没有加热的条件,也要用一种药粉撒在里面,说是可以杀灭病菌,这个常识还是他的神医娘子教的,云帆自然是无有不从。

  “哇!”

  一阵欢呼声从河边传来,他扭头看过去,一名军士兴高采烈地举着手中的军刺,军刺上串着一条不断扭动的大白鱼,好家伙怕不得有两斤重?看着那群呼呼咋咋的手下,云帆的心情不禁明亮起来,这群狗日的,有这么好的口粮还不满足,居然弄来了鱼汤。

  “还是宋人的官家仁义哈。”一个新投军的北地汉人感概地说道:“跟着蒙古.....鞑子,走到哪抢到哪,有时候也能吃好一顿好的,可大头都被上官们拿去了,两年多了,吃到的饱饭一只手数得过来,更别提在那个尖尖上被围住了,最惨的时候,草根根也啃过哩,哪像你们,有吃有喝还是热乎的,瞧瞧这饭锅子,都是铁造的呢,还有这铲子,多好的钢口,做农活得有多得劲?就连盛饭的盒子都是一般,难怪大汗心心念念要南下,要南下,来抢你们。”

  “啥大汗,那是鞑子头儿。”张德全不满地纠正了一句,男子忙不迭地说道。

  “教员说得是,叫顺口了,一时没改过来。”

  张德全没理睬他,手上不停地用刀子刮鱼鳞片,然后将内脏等物扣出来扔到一旁,把清理好的鱼放到石面上,双手执起工兵铲猛然下戳,将硕大的鱼头剁下来扔进已经煮沸的铁锅里,发出“啪”得一声轻响。

  一众军士没有再说话,全都看着他握住鱼身,用刀子将鱼肉一片片削进锅里,微微的腥味被沸水一冲,化做腾腾雾气,与水里暗含的姜、椒等气味混在一起,变成了一种极为诱惑味蕾的香,勾起了所有人的饥肠。

  “想不到张教员年纪不大,还有这么一手?”

  张德全神色有几分黯然:“那是家父小时候所教,差不多已经快要忘却了。”

  他将最后剔成架子的鱼骨放进去,透明的鱼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变白,一片片浮上水面,张德全解下腰间的包囊,拿出一个袋子,撒了一撮雪白的精盐进去,舀上一瓢汤吸上一口,满意地点点头。

  “成了,每人一勺,多了没有。”

  军士们欢天喜地排起队,在他的手上舀上一勺鱼汤,至于里面有没有肉,全靠运气。

  邵成的运气不错,饭盒里漂着好几片鱼肉,远远地闻到香味,云帆站起身,看着他走过来。

  “修己,后营的骡马队安顿好了么?”

  “好了,三百乘牛车、二百乘骡马,随行民夫一千人、工匠百人,皆已安置妥当,派了一个都押送,每三天轮换,你最看重的那些火炮,是重中之重,不会有差池的。”

  “你管后勤,自然不会有什么差池,只是循例问一声罢了。”

  云帆从他手中接过饭盒,倒出一半给自己,手中的饭团已经吃了一小半,被他拿在手中,在汤里一烫,送入嘴里,更是满口溢香。

  “好喝,这样的吃食,是琼州百姓一口一口省下来的,是民夫们一里一里运来的,远征千里,路在脚下,咱们才是刚刚开头,传令下去,明日一早起程,直至灵山县城,一百二十里路,就是下刀子,也一定要走完。”

  邵成看着这个熟悉的同窗,默默地一点头。

  ......

  静江城外,刘禹站在漓江边上,远处的城池高大巍峨,与几年前没有多少区别,只是上头少了些旗帜和人影,显得十分萧索。

  天色已经亮了,他的穿越行为也告一段落,三十辆军用大卡在江边一字排开,周围散布着三三两两的骑兵,这些骑兵是在三天前到的,他们传回消息之后,刘禹才从后世启程,将物资送过来,否则他连卸货的人手都没有。

  “抚帅,姜老总到了。”

  刘禹转过头,从城池的方向冒出一串烟尘,长长的鍪缨时隐时现。

  “吁。”

  姜才在十步左右的距离上勒住马儿,从马背上跳下来,摘下帽子捧在手里,大步流星地走上前,向他一恭身。

  “有劳抚帅久候。”

  “你这是连夜赶来的?”

  姜才站起身,“嗯”了一声:“从全州过来的,抚帅不也辛苦了一夜。”

  “听你的人说,静江城发现了一些百姓?”

  “正是,属下领军到此时,城外的田地已经有人在耕种,蒙古人一直在迁移百姓,从荆湖北路一路下来,这里是最远的一路,百姓约有五十户,管民的百户是个汉人,据他所说,本路田地全都分与了蒙古贵胄,忽必烈的儿子脱欢一人就分得万顷,按照规矩,凡是迁移到此的百姓,都会是他的农奴,所以百姓们不愿意来,这五十户全都是被强迫的,全州有民一百余户,也被尽数拿下,正要等抚帅发落。”

  “就照之前议定的办吧,把他们都聚拢起来,留下一小队人看管,留给后面的步卒,你的人将车子上的事物卸下,等待步卒前来交割,你们的补给也在里头。”

  “要送入城中吗?”

  “不必了,照计划,第一支步卒最多还有七、八天就会到,把事物卸完,留下一千人看守,你的人继续向前,看看这几年,鞑子究竟到了哪里?”

  姜才心领神会,赶紧带人去卸车,三十车超过一千吨的物资在江边的空地上堆成了一座小山,到了夜里,又是同样三十车物资摆在了同样的位置上,那些初次所见的军士人人惊讶不已,一个传言在军中散播开,这些神奇的事物,当真是从天而降,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众人的眼前。

  整个过程持续了三个夜晚,到了第四日清晨,从前方的探子传来消息,鞑子的旗帜,飘扬在潭州城的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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