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胡忧进城的同时也成为了楚白云的部下做女人的部下在很多人看来是无法接受的事,对胡忧来说到不会有这样的困扰,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有本事就可以做领导,这有什么问题吗?
说到问题,胡忧此时脑子里还是有不少疑问的。就拿眼前的情形来说,他除了知道这座城市名叫新南城外,几乎对它是一无所知。不过他现在更想知道的是黄丹鸿和楚白云的身份,他是离开这个时代不少的日子,但那并不代表他对这个时代已经完全没有记忆,他清楚的记得,这个时代是没有城主的,楚白云和黄丹鸿看着也不像是城主。
“我们是雇佣军。”楚白云似乎看出了胡忧心里的疑问,主动解释道:“不错,各国都有军事力量在保护着自己的子民,但是要分到每一个城镇,甚至是乡村,那就力有不及了,我们是应运而生的,使命就是保护民众。”
“是保护出钱请你们的民众吧。”以胡忧的在经验,听到这里就已经能猜个大体,也许细节上还有些分歧,那已经不重要。
“你要这么说也行,我们也是拿命在搏,理应该获得回报,不是吗?”
“这话到是真的。”胡忧认同的点点头,正所谓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他们做了应该做的,就应该拿他们应该拿的。
“我这边说得也差不多了,还是说说你吧,如果我没看错,你应该不是本地人吧。”楚白云撩撩长发,露出较好的容貌,双眼好奇的看着胡忧。
“这年头,应该也不分什么本地外地了吧,我之前是在山里住的,不幸遇上蛮族,得以不死,跑到这里。”
胡忧半真半假的把自己的身世说了一遍,假里有真,真里有假,楚白云这里应该是过关了,也许楚白云跟本就不在意这些。
谁知道呢,这年头,今天不知明天的事。
在楚白云的有意告知之下,胡忧也知道了不少关于佣兵团的事,知道他们这个佣兵团名为平安团,楚白云和黄丹鸿都只不过是团中的小队长而已,在他们的上面,还有中队长,大队长和团长,他跟着楚白云混,身份不过是团中最小的兵罢了。
在新南城除了平安团外,还有一支大约两万人规模的正规军,名义上他们才是新南城的守护者,但那不过是说给老百姓听,安他们心的。事实上在一个月前的那场战斗中,正规军几乎全军覆没,他们早已经没有能力保护这座城市。
“所以你们就可以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了。”胡忧几乎是被用枪指着加入楚白云他们的,这心里自然是相当的不爽。
楚白云无所谓道:“随你怎么说,不过,这样的话,在我这里说说没什么,可不要到外面乱说,不然,后果可大可小,你也不是喜欢给自己找麻烦的人,对吧。”
雇佣兵和土匪还是有区别的,至于在新南城,平安团还是很有些水准,很是受到老百姓的喜受。
楚白云和黄丹鸿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倒班把守城门,也就是胡忧进城时走的3号城门。胡忧现在是楚白云的手下,守城门的工作自然也有他的一份。
曾几何时,胡忧就带人守过城门,这下好,又干回老本行了。
一天轮一班,工作不是很辛苦,胡忧可以空出不少的时间来打听关于这个世界的消息。这个世界整个几乎全都乱了套,各种各样的消息满天飞,就算是天上的神都很难分清楚那里是真,那些是假。
“胡忧哥,听说你打过仗?”田七边把手里的饭递给胡忧边问道。田七今年二十五岁,参加平安团差不多有一年的时间了,因为是后勤部的,所以一直没有机会真正上过战场,对在前线打过仗的人很是羡慕。
“听谁说的?”胡忧不以为意的接过饭,乱世的伙食总是很差的,这年头,能吃饱就已经很了不起,吃的是什么,并不是那么重要。
“大家都这么说。”
雇佣兵以打仗为生,可不都是像田七这样的菜鸟,什么人上过战场,什么人是新兵蛋子,他们一眼就能看出来。尤其是像胡忧这种长年在战场上生活的老兵,更是逃不出他们的眼睛,真以为楚白云收胡忧入旗下是因为胡忧长得帅?人家那是跟本一眼就看出了胡忧是老司机,拉上战场就能用。
“相信我,打仗并不是好玩的。”胡忧叹了口气,从第一次进入战场到现在,胡忧都已经记不得多少次在战场上睡着,可那又怎么样,战场是永远都无法让人真心去喜欢的怪物呀。
此时的田七并不知道,他所期待的战争场面一天之后就硬生生的摆在他的面前。
这天天气不是很好,太阳升起的时间比昨天晚了有半个小时,早餐是每人两个冷包子,说是包子,其实几乎没什么馅,田七做完了自己的活又来找胡忧聊天。
正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楚白云突然匆匆而来,跟在她身后的两个亲卫几乎是一路小跑的跟着都还有些跟不上。
“你,你,还有……你们拿上武器,跟我走。”
田七也是楚白云口中的‘你’,虽然不知道楚白云要领他们去哪,却还是一脸兴奋的跟着,胡忧本想提醒楚白云的,但想想还是算了,田七也已经不算年轻,既然加入雇佣兵,上战场那也是早早晚晚的来。
楚白云对留下来的人交待了几句,就领着胡忧一行近二十个人,带着武器急急从3号城门出城。这是胡忧加入雇佣军以来第一次出城,至于目的嘛,暂时还不知道。
离城走了大约十分钟,楚白云这才对任务做出解释。原来上头接到情报,有敌人的密探在城外活动,他们要找出并抓到这些人。
“记住,活的只要有一、两个就够了!”楚白云此时完全不像个女人,所有关于女人的东西,她全都已经收起来。
“你是不是一早就知道?”胡忧小声的问田七。
这次出任务非常的突然,事先没有任何的预兆,田七却带了大量的干粮在身上,这太不合常理。
“不,我真不知道。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听说这几天可能会有行动。”
有人想远离战争,有人却千方百计的拥抱战争,一种米养百种人,世界大了,什么样的人都有,胡忧不能说田七不对,舍身处地的话,他也不会那么做。
楚白云的情况也不知道是哪里得的,整整一个白天过去,不说是敌人,连战友都没见到过一个。
“队长,天快黑了,我们是不是先回城?”胡忧不认为今天会有收获,回城好好吃点东西睡一觉,明天再出来找看来是必然的了。
“上头下的命令是必须找到,找不到,我们不回城。”楚白云语气肯定,完全不像是在说笑。
“可是我们什么都没带,就田七那几块压缩饼,支持不了的。”
“胡忧,你能帮我的,对吗!”
能说不吗?
胡忧苦笑摇头,是非只应强出头呀,没事找楚白云说这些干什么。
住的问题不大,这天不冷不热,弄点什么树叶,再有堆火,也就差不多了,难的是找吃的,生在乱世的动物日子也不怎么好活,要想弄到二十人份的晚饭,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胡忧哥,你说我们有可能打到野猪吗?”田七挺义气,主动报名做胡忧的帮手,跟着胡忧一起出来找食。
“这里四周没有农作物,可食用的植物也不多,并不适合野猪生存,不太可能有野猪,能有兔子就不错了。”
“那我们是要抓兔子吗?”
“不,我们抓鱼,刚才经过河边的时候我看到河里有水草,应该会有鱼。”
二人边说往河边走,田七在前,胡忧在后,就快要到河边时,田七突然感觉眼前一黑,还没反应过来,就像是被牛撞到一样,整个人往侧边倒,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几乎是不分先后的钻进田七的鼻子。
直到此时田七才看清楚他们与敌人面对面的遭遇上了,一个敌人正要开枪,胡忧一个箭步抢前把田七撞开,手中的匕首顺势刺进死人的心口。
那是真正的血呀。
田七曾经无限的向往战争,希望能眼身去前线体验,而现在,他只希望这都是梦,梦醒了什么事都没有。
“快去通知楚白云!”
看田七还在那发呆,胡忧毫不客气的一脚踢过去,他们找了一天的敌人正在河边喝水,要是让他们跑了,怕是半个月都休想再找到他们。
跑?
这些人可没有跑的意思,同伴的血让他们陷入疯狂。手中的枪流水一样的向胡忧的方向疯狂进攻。
所谓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人家用的是枪,就算是胡忧,也吃不了几颗‘花生米’。
抢过一支枪,胡忧边战边退,楚白云他们距离这边并不是很远,只要能支持个几分钟,他们应该就能赶到了。
其实让田七去通知楚白云不过是给他离开的理由,以楚白云的能力,听到枪声肯定会过来查看的。
如胡忧料想的一样,楚白云一听到枪声就知道出事了,马上领着所有人马赶往枪声的方向,半跑又遇上往回跑的田七,更是基本掌握了应该掌握的信息。
做大队长楚白云怕是能力还不够,做小队长她却是做得不错的。她只用很短的时间就分清形势,命人从两个方向包围而上。
敌人方面差不多也有二十人,在人数上,他们并不劣势,但是在心理上,他们和楚白云这边的人可是不一样的。楚白云是出来找人的,他们是不想给人家找到的,楚白云更愿意跟他们打,而他们更希望能安静的来而安静的离开。
无法离开的话,那就拼了。
胡忧他们这一次遇上的敌人是超现代人,在武器方面,他们要更为先进,之前是因为不想打,所以才处处被压制,现在起了拼命之心,楚白云手里几支破枪想要拿下他们,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这样下去不行。”胡忧怎么说也是小队中的一员,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形势逆转而不理。
“你有什么好办法,快说。”楚白云连着失去好几个手下,急得嗓子都快冒烟了。
“看到那边那棵树了吗,集中所有的手雷,一起往那里砸。”
“这……”楚白云知道胡忧是老兵,可他是不是一个有能力的老兵,还需要时间来证明,万一他要是不灵,今儿这二十几条人命可全丢在这了。
“快,没时间了!”胡忧看楚白云居然这个时候还在犹豫,急得差点像踢田七那样给她一脚。
“好!”楚白云银牙一咬,这把她只能赌了。
轰轰轰……
楚白云其实也不知道胡忧为什么要让她集中全队的手雷去炸树,现在嘛,她多少知道了一些。
炸树并不是目的,胡忧真正炸的是树下的石头,那些石头是一个支撑点,正好支撑着超现代人那边的掩体,支撑倒则掩体倒,掩体倒了,超现代人也就跟鱼摆上砧板没两样了。
“居然会这样!”田七做梦也没想到形势会瞬间改变,整个人都傻在那里。
“快上!”楚白云的反应极快,打地鼠似的一起打中好几个,最后在其他部下的合力下,抓到三个活口。
任务到这里算是圆满的完成。
“我就知道你有本事,果然没让我失望。”楚白云还是第一次打这么漂亮的仗,兴奋得都快忘记自己姓什么了。
“先不要激动,等我们有命回到城里,再高兴也不晚。”
“怎么,敌人死的死,伤的伤,还有什么好怕的吗?”
“他们应该不是这次出来的全部人马,同伙说不定就在附近,现在天这么黑,我们是回不了城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找个地方藏起来,等天亮了再做打算!”
“行,听你的,你说怎么就怎么。”楚白云这会也冷静下来,她知道胡忧是对的,在自己没有想出更好的办法之前,最好就是听胡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