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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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快走!”

  惨呼声中,雷顿回头望去,只看见旗长那雄壮的身影,已经被如同魔鬼一般用来的黑色骑士给淹没了。

  他的身体,被两支骑枪洞穿,可他依旧死死的抓着骑枪,试图以此延缓一下敌人的追击速度,为战友争取逃命的机会。

  可是,这一切都是徒劳的。

  随着斐烈骑士的战环一闪,旗长就已经被爆成了一团碎肉。

  雷顿咬着牙,策马冲上了一个山坡,在丛林中逃亡。无数树枝荆棘,迎面拂来,在他裸露的皮肤上,划出一条条血丝。

  在他的身后,一个个索兰士兵,正和斐烈骑士浴血厮杀。

  弓箭手拼命的放箭。哪怕手指已经是鲜血淋漓,依然一次又一次的把箭射向敌人。步兵们用刀,用长矛,向包裹在钢铁板甲中的骑士发动决死的攻击。哪怕他们单薄的身躯根本承受不住披甲战马的轻轻一撞。

  仅有的几个索兰骑士,策马在丛林中四处飞奔。哪里有敌人,他们就冲向哪里。骑枪早已经弯曲丢弃了,就连手中的长剑,也满是缺口。可这一个个浑身是血的身影,还在不停的战斗!

  这里是峡湾镇西北。

  如果从空中看下去的话,就能发现,五道黑色的铁流,以已经成为一片废墟的峡湾镇为起呈扇形向着北方滚滚而来。而在这五道铁流的旁边,还有数十支小股部队,正在攻击清剿沿途的村落和索兰溃兵。

  数百平方公里之内,到处都是激烈的战斗。

  索兰士兵拼尽全力的抵抗着,平民们扶老携幼往山林中逃,村落被焚烧,不断有人倒在血泊中。许多村落甚至已经被屠戮一空。

  哭声,哀嚎声,惨叫声,狞笑声。马蹄声和刀剑砍入**的撕裂声,回荡在整个峡湾战区上空。房屋边,田地旁,小溪畔,到处都是横七竖八的尸体。鲜血在流淌着,熊熊烈火燃烧,黑烟冲天。

  雷顿拼命的向北奔逃!

  身为一名斥候,他有着最快最好的一匹托克斯堡快步马。同时,他也是全队当中,跑得最快的人。他的任务。是把这里发生的一切。告诉慕尼城。

  身后。又传来了几声惨叫。

  雷顿没有回头。哪怕那熟悉的声音,已经和他相处了五年,彼此情同兄弟,他也没有回头。为了掩护他。这一路,已经有无数的同伴倒在了路上。他们从峡湾镇一路而来,斐烈人就在身后紧追不舍。

  雷顿不知道峡湾镇失守的时候,有多少人逃了出来。也不知道前面派出的斥候和信隼,有多少躲过了天空中那四个斐烈狮鹫骑士的追杀。他只知道,自己现在之所以能够活着,就是因为自己肩负的责任。

  自己死了不要紧,但如果因为自己的冲动,而导致慕尼城迟迟不知道峡湾镇被破的消息。那自己就是索兰帝国的罪人。

  雷顿穿过树林,策马冲进了原野的草丛。

  在他的身后,几名保护他的索兰骑兵,刚刚冲到树林边缘,就被一阵箭雨射下马来。

  其中一个被贯穿了喉咙。当场阵亡。另外三个受伤的士兵,则在地上一阵翻滚之后,亡命的冲向紧追而来的敌人。

  “快走!”

  一个索兰骑兵怒吼着,冲向敌人。浑身是血的他,只坚持了三秒钟,就在两名斐烈骑士的夹击下阵亡。

  又是两名索兰士兵扑了上去。

  其中一个已经失去了武器的士兵,干脆合身而上,将一名斐烈骑兵扑下马来,一口咬在对方的脖子上。

  斐烈骑兵惨叫着,拼命挣扎,用手中的长剑在索兰士兵的肋下刺了一剑又一剑。可那索兰士兵,哪怕身体控制不住的抽搐,也没有松开牙齿。至死,他都怒目圆睁,死死的抱着敌人。

  而另一个士兵,被策马而来的斐烈人团团围住了。

  他疯狂的挥舞着手中的长剑,就像一只被狼群包围的困兽,一次又一次的向带着一脸戏谑笑容的敌人发动进攻。

  “来啊!狗娘养的!”他叫着,挑衅着,被一枪洞穿肩膀,摔倒在泥泞的土地上,又飞快的爬起来,继续挥舞着手里的剑,“来杀我啊。来啊!”

  雷顿满是血丝和泪水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前方。

  那是他甩掉身后追兵时,所听到的最后的声音。

  .

  当最后一个索兰士兵倒在血泊中的时候,丛林中,一个身着黑色制服的瘦削青年,在数十名骑士的护卫下,策马走了出来。

  看着那个索兰斥候消失的方向,一名斐烈骑士从尸体上拔出血淋淋的长剑,向青年问道:“拿齐大人,我们还追吗”

  拿齐用马鞭轻轻敲着靴子,神色恹恹的摇了摇头道:“一个斥候罢了,没必要在他的身上浪费时间。”

  说着,拿齐抬头看了看天空。

  一名斐烈狮鹫骑士,正在远方的天空中游弋着,不时飞速扑进茫茫群山之中,显然是发现了敌人的行踪。而等到狮鹫再飞起来的时候,不是脖子的链条上多了一颗人头,就是爪子上多了一具尸体。

  在一位拥有荣耀等级的狮鹫骑士的追杀下,没有任何一个人能离开这片山区。

  拿齐打了个哈欠,说道:“那家伙不可能逃过狮鹫的眼睛,况且,就算他有命逃回慕尼城,那又怎么样。慕尼城得到消息再发兵到这里至少三天时间。这么长的时间,我们要还完不成任务,真该自己一头撞死了。”

  说话间,后面的骑士,已经杀光了丛林中的索兰士兵,向这边聚集过来。

  “说实话,我倒巴望着慕尼城的军队能快点赶过来呢,至少也能给这个游戏增添点乐趣。”拿齐一拉马缰,说道,“走罢,我们该去火狐村了。这可真是一个奇怪的名字,难道是因为那里曾经出过一只八阶的火狐吗”

  “是!大人!”骑士们一起策马跟上。

  一人问道:“大人。听说这次您跟布兹大人他们打了赌,看谁先拿下目标”

  “你们都听说了”拿齐斜看了那人一眼,皱眉道,“该死,这实在是一个让人打不起精神的任务,偏偏我分配到的还是最轻松的一个。一个村子里的哨塔。哈哈,我都不知道该不该哭一场”

  骑士们都是一阵哄笑。

  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长官拿齐是密奈大人的弟子,七色海五杰之一,天才横溢的青年指挥官。荣耀骑士。一阶天变骑士。

  这样的身份。就算是指挥一场数千人的战役也够资格了,可这一次,却被派来夺取一个设置在小山村的哨塔。

  这简直就是用魔纹炮打蚊子嘛。

  也难怪年轻的拿齐大人,一路上都没什么精神。别说他。就是他们这些骑士,随便派一个人去指挥,也把那哨塔拿下来了。

  索兰人或许不了解,可要问问这次进攻峡湾镇的斐烈士兵,就能知道,跟随在拿齐身旁的这些骑士,并不是普通的斐烈边军骑士。而是密奈麾下的黑闪电骑士。即便是在强者云集的斐烈国内,也是赫赫有名。

  追随密奈大人以来,他们百战百胜。帝国西北的蛮族。别说看见他们,就是听见他们的名字,也要吓破胆。

  八百名黑闪电骑士,除了五十个留在峡湾镇之外,身下的人。平均分成五队,跟随五杰向峡湾北部挺进。也就是说,拿齐身边,就是整整一百五十名黑闪电骑士。别说一座哨塔,就算是一百座,也能夷为平地。

  刚才问话的那骑士,笑着道:“大人您被指派夺取哨塔,这场赌注,岂不是稳赢了”

  拿齐翻了个白眼道:“要不我领着你们追杀这帮羸弱的斐烈人干嘛权当是打打猎,浪费点时间罢了。不然,就这么直扑火狐村,夺下哨塔,就算赢了赌局,我哪里有脸跟他们要赌注”

  “不知大人的赌注是什么”另一位骑士好奇的问道。

  “贝大师所制的一件套件。”拿齐道。

  骑士们一听,顿时就瞪大了眼睛,一阵骚动。

  虽然在斐烈帝国,七色海家族也算是一个大族了。不过,和那些传承数百年的豪门大族比起来,七色海家族仅仅是依靠密奈,才能有今天的地位。短短一二十年,各方面的底蕴还是薄了一些。

  尤其是魔装战铠这种核心力量,一直都被那些老牌贵族牢牢控制着。无论是独有的制造方法和能够制造战铠的魔纹师,都被各大家族视为禁脔,旁人休想染指。任何人的觊觎,都是不死不休的死仇。

  贝大师是七色海家族唯一的一个魔装战铠魔纹师。为了得到他,密奈将军可是费尽心思,并且付出了不菲的代价。

  初到七色海的时候,贝大师只掌握了一种一级魔装战铠,也就是五杰身上的这套。在各种一级的魔装战铠中,这套战铠只能算中等。天变之后,能够让骑士的动作速度增加百分之六十。

  不过,短短两年之后,贝大师就在密奈将军的帮助下,拍到了一位魔纹师的秘传魔晶,并且花了半年的时间破解出来,终于得到了这第二种魔装战铠——。

  当时,力量漩涡的出现,轰动了整个七色海城。

  这套魔装战铠,虽然也是一阶,但是,其威力却排到了一阶战铠的前列。甚至比起一些二级战铠也毫不逊色。

  而且,贝大师曾经说过,这套魔纹他还没有完全吃透。再给他几年时间,等他把其中的奥秘完全解析,他完全可以凭借这套魔纹体系,创造出一种崭新的二阶魔纹战铠。全面提升七色海家族的实力。

  不过,贝大师再厉害,毕竟也只有一个人。他每天要花大部分的时间用于魔纹研究,同时也不能放下冥想和修炼。再加上制造魔装战铠需要耗费极大的精神力,小心翼翼,一点也不能出错,因此,贝大师的产量并不高。

  时至今日,贝大师制造出来的力量漩涡战铠只有一套。就在密奈将军的手里。而除了这一套之外,每一个月。贝大师才能制造出一个力量漩涡的套件出来。凑齐下一套,需要大半年的时间。

  由此可见这套魔装战铠的珍贵。

  大家伙儿一直都在猜测,看五杰当中,谁能最先得到第二套力量漩涡战铠。而他们没想到的是,这次五杰的赌注,竟然就是力量漩涡的套件。

  那可是第二套力量漩涡的第一个套件啊。谁得到这个套件,基本就可以确定谁能得到这套魔装战铠了。

  见麾下骑士们一片惊讶,拿齐道:“也只有这个赌注,算是有一点乐趣了.”他经过一名倒在树下的索兰士兵的尸体时,脸上露出一丝轻蔑的冷笑。“不然。和这帮垃圾作战。还不如去打猎刺激呢。”

  说完,他策马向前行去。只留下声音,在满是尸体的惨烈林地中回荡。

  “帝国迟早要征服这里,索兰人的抵抗。没有任何意义。什么自由,尊严,都是做梦。除了死亡,他们什么也得不到。”

  .

  罗伊率领的队伍,无声无息的在林中前行。

  三百多人在群山之间宛若一条延绵的长龙。

  天空一碧如洗,大地绿草如茵。山巅之上,一条条瀑布高挂。宛若一幅幅错落有致的白色幕布。白云之上,栖息的云雀成群结队的跃下云层,形成了另一种瀑布。和大地美景交相辉映。

  从队伍行走的半山腰看过去。一座座农居或掩映于林中,或坐落于谷底溪边。石头和木条垒起的牧场栅栏圈起了大片的草地。黑白相间的奶牛和白色的羊群,散落于绿色的大地上,给人一种宁静祥和的感觉。

  这里是暖水湖堡的北面。有红叶骑士团将斐烈军挡在峡湾以南,因此。这里一直都没有遭受战火的荼毒。

  谁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能持续多长时间。

  战士们都知道,现在的峡湾镇恐怕已经被敌人给攻陷了。只要等斐烈人拿下了红石岗和暖水湖两条线,构筑起一个坚固的桥头堡,那么,不光是这里,就连美丁城和慕尼城,也迟早会化为废墟。

  不过,相较于之前的紧张和担忧,现在队伍里的气氛变得轻松了许多。

  无论是两百名骑兵,还是年轻的学员们,一边走,都一边用羡慕的目光注视着罗伊身旁的十九名身穿黑色魔装战铠的骑士。

  不,现在应该称呼他们为天变骑士了。

  从他们穿上那套魔装战铠那一刻起,他们就一步跨过了原来的实力台阶,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现在的他们,才是真正的战争机器。

  一路上,新晋的天变骑士们都在熟悉他们的战铠。以至于斐烈人还没见到,沿途的树木岩石倒有不少遭了殃。

  力量风暴所过之处,可谓一片狼藉。

  若只是一个骑士单独出手也还罢了。可现在天变骑士们已经开始进行战阵配合。二十个人,两个标准的战阵小队,一齐出手,那简直是一场灾难。

  如果不是已经接近峡湾镇,随时都可能爆发战斗,只怕这帮兴奋过头的家伙,能把这片山林全都给毁了。

  有这二十名魔装天变骑士,再加上六十名精灵游猎者,这支队伍的战斗力就是成倍的增加。虽然对面的敌人依然强大,但大家已经憋足了劲,要给入侵的斐烈佬一个让他们永生难忘的惊喜!

  到了这个时候,队伍里已经没有任何人对罗伊的领导力有质疑了。

  十位长骑士和他们的扈从骑士们就不说了。就连美丁城临时调派给罗伊的两百名骑兵以及统领军官,一路上看向罗伊的目光,也是信服和敬畏。

  这位长官虽然年轻得有些不像话,可大家都觉得,能跟着他打仗,也是大家伙儿的运气。看看那些魔装天变骑士,看看那些不断从林中飞掠而来的精灵,有他们在身旁,自己这条命,就多了十倍的保障。

  虽然当兵打仗,战死沙场几乎就是宿命。可要是能活着,就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死。

  几个祷时之前。大家伙儿都还觉得这一仗完全没有生还的希望。许多人甚至都已经做好了拼一个算一个的准备。

  可现在,大家想的已经不是如何拿下西线的城堡了,而是怎么在这一战中,多杀几个斐烈佬,挣下一份军功,一份足以流传子孙的富贵,同时也是一个能让亲人为自己感到骄傲的荣耀!

  又走了几个祷时,队伍在一个山谷里停了下来。

  “大人,”索格问道,“我们怎么走”

  过了这个山谷。前方就是一个分岔口。这里实际上已经绕到了暖水湖堡的西南。距离西线的火狐村和野牛军寨也不远。如果是从路线上来看。罗伊明显是绕了路,并不符合迅速夺取暖水湖堡的战略目的。

  不过,罗伊显然另有打算。

  “往这里走!”罗伊在展开的地图上,画下了一个圈。

  “这是.”长骑士和骑兵军官们。都一阵惊讶。

  罗伊指定的这个地方,位于火狐村和野牛寨之间,是一个漏斗形的峡谷。一条并不算宽阔的乡村土路横穿期间,四周山坡上,零星分布着几户农家。因为土地贫瘠,遍布乱石,因此,这里也被称为乱石谷。

  “我的想法是这样.”罗伊道,“我们知道。这次斐烈佬进攻峡湾是蓄谋已久。不过,峡湾南部的山路崎岖难行,这也是为什么一直以来,斐烈佬宁肯在美丁城投入重兵,也不愿意来碰峡湾的原因。”

  “不过。这一次,他们依靠阿道夫大公,把我们的主力吸引到了夜色峡谷。如此一来,他们就有了夺取峡湾的机会。但他们的前锋兵力,不会有太多。必须是一支精锐的小规模部队。估计人数在三千人左右。”

  这些都是罗伊早就思考了无数次的,此刻开口,没有丝毫的迟疑。

  他说道:“夺下峡湾之后,他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清剿败兵和四周的几个营地,确保把峡湾镇牢牢的掌握在手里。这里,他们大概会留下一半的兵力。而剩下的兵力,用于夺取五个战略要地,已经足够了。”

  众人都点了点头。

  他们都知道,红石岗和暖水湖这五个地方虽然重要,但是,其地理位置也是失去了峡湾镇之后才凸显出来的。因此,以前掌控峡湾镇的时候,索兰军并没有在这些地方驻扎多少部队。

  而现在,失去峡湾的保护,这五个地方就是脱掉了裙子的女人,完全任斐烈人予取予求。

  如何有效率的使用兵力,是一个指挥官的基本功。如果一只猎狗就能抓住一只兔子的话,那么,斐烈指挥官绝对不会犯下用五只狗抓一只兔子,而使得另外四只兔子有了逃跑或者反抗准备的错误的。

  “我想,我们现在最大的优势,就是敌人并不知道我们的存在。而夺取暖水湖堡,就等于把我们暴露在敌人的面前,成为他们的靶子。不说拿不拿得下暖水湖堡,就算我们拿下了,他们也会立刻集中优势兵力来攻击我们。

  索格问道:“那长官,您的意思是”

  “与其让斐烈佬集中兵力,倒不如趁着他们兵力分散的时候,把他们逐一歼灭。”罗伊微微眯起来的眼睛中,闪烁着如同看见猎物一般的光芒。

  他指着地图道:“你们看,火狐村位于红石岗和暖水湖这两条线之间。这里的哨塔之所以重要,就是因为它能沟通全局,监控四周。而乱石谷,又是沟通火狐村和其他地方的必经之路,距离都不远,如果斐烈佬的一支部队在乱石谷遭遇了袭击,你们说,附近的其他部队得到消息会怎么样”

  众人的心跳,瞬间加速。

  用脚趾头想他们也知道,斐烈军必然会迅速向这边增援。可是,来增援的部队有快有慢,占据着火狐村哨塔的己方,在六十名精灵游猎者的帮助下,完全可以以逸待劳,将其各个击破。

  如果说,几个祷时之前,这种全歼敌人的想法只是白日做梦的话,那么,现在看看自己身上的魔装战铠,大家就知道,这不是梦,而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斐烈人怎么也想不到,有一支拥有二十名魔装天变骑士的队伍,已经潜伏到了他们的眼前。以有心攻不备,这一仗的胜算极大。只要歼灭斐烈佬的这支精锐,那红石岗和暖水湖这些地方,守不守都没有什么关系。

  被拔了牙的毒蛇,不过是玩物而已!

  “怎么样”罗伊抬头看向众人。

  能够制定出这个计划,他更多的是凭借多年来在魔兽森林中狩猎时养成的本能。就算已经是深思熟虑,但他毕竟没有过军队指挥作战的经验,害怕自己的计划,太过想当然,从而把大家置于险境。

  不过,他的顾虑显然有些多余。

  他并不知道,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战争和狩猎其实就是一回事。他在魔兽丛林中学到的东西,都是生死之间的领悟,远比学院里的军事课程更有用。而他凭借这种本难和直觉做出的计划,也更有攻击性。

  一听到他的计划,无论是长骑士们还是骑兵军官们,都是眼放精光,摩拳擦掌。

  “这个计划太好了,”索格拍案叫绝,第一个赞同,“长官,咱们跟着你干!”

  众人纷纷附和。

  “那好,我们先赶到乱石谷,”罗伊开始详细讲解伏击方案,“刚才,我们的游猎者已经传回了第一次情报,现在可以确定的是,暖水湖和野牛寨,都还没有遭受斐烈人的进攻,不过”

  正说着,忽然,罗伊眉头一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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