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实一共在西河乌丸那里呆了五天,一方面是借机了解对方的战术水平、风俗文化以及经济结构,同时也让自己麾下的士兵能够与对方多多交流,毕竟再怎么被汉文化所同化,现在的西河乌丸仍然是一个典型的马背部落,在对马匹的熟悉程度上绝对是一流的。
当然,学习的同时也会展现自家的肌肉,毕竟西河乌丸仍然还是草原部落,所以其依然愿意奉行“强者为尊”的理念。即使因为部落的发展不想找到一个过于强势的盟友但是如果己方太弱的话依然会被轻视甚至于会让对方动起什么糟糕的念头。
如果西河能够发展一段足够的时间的话,那么李书实倒是不介意肃清一下不太安分的家伙,纯洁一下自己的队伍,可是现在这个时刻,后院起火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所以当李书实领着苏小萝莉在西河乌丸的一顶顶帐篷里来回乱窜的时候,包括典韦和许褚在内的所有李书实的手下以及被抓过去当翻译的李敢都参与到了西河乌丸日常的各种放牧与狩猎的活动中去了,只不过因为职业限制的原因,他们基本上帮不上什么忙就是了。
是的,经过确认,虽然乌丸民族的物理职业只有两种,即乌丸骑兵和乌丸弓骑兵,但是这两种职业却都是远近皆能,只不过各项能力的成长上有些区别罢了,但是骑射和马上砍杀却是这两个职业都非常精通的攻击方式,尤其是骑射更是从幼年便要熟悉的技法。
正如后来几位高级将领与李之中逃出来,可是结果显而易见。
“有必要射箭吗?这些可怜的生灵已经落入罗网之中了,想必你们有更加方便的方法,可以拿到这些猎物。”赵云曾经这样问过指挥围捕猎物行动的乌丸牧民,那位指挥者当时也从背后抽出一支箭矢,神情严肃的锁定着草丛中的各种异动。
“可爱的汉人,不要以为我们过于残忍,这是一种练习,对于眼力和箭法的训练,我们的祖先持续这种训练已经有几百年了,这令我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成为了最优秀的射手。”
对方一边警戒着一边这样回答着赵云的问题,而且似乎感到眼前的情况暂时不需要他过于关注,他瞅了瞅赵云握在手中的那把巨大的铁弓,有些不以为然地说道。
“作为一个汉人,你的箭技相当出色,不过我敢保证,只要骑上了马,部落里面任何一个十岁以上的小孩,也绝对能够在实战之中胜过你。”
“是啊,哪怕是个女孩也能赢,因为我们从小就是这样训练箭技的,对于我们来说,你的弓太长了,虽然威力确实很强,但是却并不适合马上使用。”另外一位骑者插嘴道。
“要不要试试?”对方递了一壶箭矢过来。
“不用了,我相信你所说的一切。”当然,赵云虽然这么说,但是倒也没有人会认为他是个胆小鬼。因为就如同那个头领所说,如果光是比步射的功夫的话,哪怕是移动靶赵云也好徐晃也罢都可以算得上是一把好手,在西河乌丸之中也能排在前十之内,但是骑上马的话,虽然战马的颠簸对于以弓骑兵作为副职业的赵云而言不算什么大问题,但是在射速上,赵云的铁弓比起乌丸人手中的骑弓那就差的不是一星半点了。
而且赵云更加清楚的是,李书实已经秘密与骨塔达成协议,将用乌丸人的骑弓交换汉人的铁甲以及铁失。虽然因为某些原因数量不会太多,但是考虑到一把合格的骑弓的制作周期要长达三年的时间才算成型,缺乏时间的李书实只能先采购武器快速形成战斗力然后再去进行费时费力但是却是强军必须经过的武器自主研发。既然能够让李书实拿出如此血本,骑弓要是值不回票价的话那李书实岂不是太吃亏了么,赵云对于李书实的“商人”属性还是很认同的。
其实私下里赵云也相当欣赏这些草原子民的箭技,令他感到惊讶的是,这些人射箭的速度竟然如此迅速,好像根本就不需要瞄准一般。
当然更令他感到惊讶的是,居然没有人将弓弦拉满,顶多拉到一半就将箭矢射出去了,而且他们居然用拇指扣住弓弦。因为赵云自己曾私下里试了试,即使他在弓箭的这门技艺上浸淫多年,可是那种方式依然让他感觉别扭极了。
“不太习惯吧,我们的弓很硬,而且需要用最快的速度将箭射出去,如果用你那种扣弦的方法,我们的手指早已经和手掌分离了。”
按照李书实的要求,不懂得地方就找相熟的乌丸人请教,反正赵云、典韦等人都已经得到了乌丸部落上下的认同,和不少人结下了牢固的友谊,打着交流武艺的旗号倒也没有人会怀疑,因为如果抛开箭术的优劣而单单比试武艺的话,赵云等人足以完暴整个乌丸部落。
也正是因为这样,乌丸人十分热情的回答了赵云的问题,而且对方还热情的翘起自己的拇指,让赵云去看拇指上套着的那个皮质护指。虽然因为长时间的使用皮质护指早已经磨损得破破烂烂,可是其对拇指的保护作用却也是显而易见的。
“你们好像都没有将弓弦拉满,是为了更迅速地射箭吗?”赵云一贯是个不耻下问的好孩子。
“不,这是为了让手更加稳定,同时也令箭矢不至于射入泥土太深,毕竟除了最为优秀的射手,我们部落中的一般人也做不到百发百中。而箭矢对于我们来说实在太珍贵了,必须珍惜每一支箭矢,即使它的箭头是用草原上数量相对比较多的兽骨磨制而成的。”
对方的回答被赵云原原本本的告知给了李书实,因为这又是一个证明对方生活和作战成本的重要情报,而对方当时那有些凝重的表情显然应该不是在诓骗赵云。
当然,李书实和苏小萝莉也不是光去钻帐篷而已,至少李书实便发现草原部落除了萨满这一法系职业之外还有一种法系职业,那就是巫医。
如果说萨满有些类似于策士和道士的混合体的话,那么巫医便类似于风水士和道士的混合体。他们不断研究着各种奇奇怪怪的巫术,也研究治病救人的医术,同时还研究既可以放翻动物同样绝对能够放翻身为高级灵长类动物的人类的毒药。
虽然北方草原民族的巫医的巫术比不过南方亚热带雨林里的那些南方巫医,不过他们普遍天生在武力潜力上要高于对方,所以经过千年之后,据他们所说他们已经和大汉南端的那些家伙有了一些差别。能够像策士和骑策的差距那么大么?李书实对此略感好奇。
说起来巫医这个职业还是更偏向于道士一些,同样萨满也是,毕竟北方是玄武的地盘,怎么说玄武在这里的影响力是相当巨大的。
当然以上的那个解释纯属李书实个人口胡,实际上巫医的研究方法确实和道士很相似。
虽然在作战中对于战士生命的恢复能力上风水士一系由于有着丰富的技能而在效率上明显高于道士职业,但是却也仅限于对生命力的恢复上。至于什么头疼脑热啦~岐黄之术啦~内外妇科啦~还是道士更加专业一些。
因为虽然掌握了大量的恢复生命力的法术,但是法术的本质其实和恢复用豆和恢复用米这样的军粮一样,都是利用某种方式将游离在空气中的生命力附着在某种物质上传递给需要的人,只不过法术的附着载体是精神力,而军粮的附着载体是民粮罢了。
而道士们则不一样,他们就如同炼丹师和大夫一样,追求着事物本源的奥秘,虽然使用的方法大部分在李书实这个来自于钢铁森林的家伙的眼中还很稚嫩和粗糙,但是即使是李书实也不能否认他们身体里那颗探究真理的心和某种程度上堪称科学怪人一样的行为。
是的,这里面最杰出的代表之一就是李书实迄今为止见过的某个堪称最为疯狂的家伙,大汉杰出的科学疯子,已故的反对党党团、教团领袖——张角同志。
可是虽然巫医们具有很高的探索精神,但是由于传承的缺乏,他们的努力有时候甚至不如苏小萝莉轻描淡写的一个觉醒来的方便快捷。但是让李书实目瞪口呆的是,知识广博的苏小萝莉就连岐黄之术也颇有涉猎,短短几天便又将乌丸部落中号称最有知识和头脑的一群人全部折服,以至于在他们的带领下,乌丸人险些在送别他们的时候上演一出“十里长街送总理”。
当然,李书实的好心情差不多也就只能到此为止了。虽然他返回离石的途中因为既没有货物拖累乌丸也派出了数十人予以护送,但是等到他回到离石城的时候,另外两支商队已经返回多日了,而且不论来去都堪称一帆风顺,只不过遭遇到了一些缺乏食物的野兽的攻击。
“看样子果然这离石城里的某些人应该去荒郊野地里建个坟冢了!”
在离石城的内部会议上,李书实对着离石城的几位高层咬牙切齿的说道。
36.流水才不会腐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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