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坐于王马汉家中的李重九,尚不知李虎对他这番父子之情。不过他也是明眼人,听闻二当家要鞭打众人时,就明白了其中玄关所在。在管理学中,讲究的就是恩威并用,有恩亦有威。七千寨之中,小四百号人。抛去老幼妇孺,伤残,真正青壮,亦不过百来号的人手。这一口气杀了十几个,不是人心大乱,但是不顾义气,弃同伴而逃,又不能不明正典刑,否则以后就没有威信可言了。
故而必须将板子高高举起,再轻轻放下。这当然必须要一个唱红脸,一个唱黑脸的人。这出戏里唱黑脸的人,当然就是王君廓,而唱红脸的人,还有谁比自己这少当家更合适。
否则为何早不处置,晚不处置,非要在数天之后,自己养好伤以后再处置。李重九心底暗暗佩服,这厚黑学王君廓,用得高明,自己若是不能从中领会意思,也就是太没有眼色。如此愚笨,自是不配当这少当家。
现在李重九看着眼下被救下的十二个山贼。他们对自己看法虽未必改观多少,但是无论如何说,都是欠下自己一条人命。人情债最难还,何况还是救命之恩。
现在为了感激,李重九的相救之恩,由王马汉做东,十二个山贼们都是聚在王马汉的家里。王马汉家住在山寨的东头,搭盖了三间屋子,甚是宽敞。要知道七千寨之中,生活并非富裕,不用受官吏盘剥,不用服徭役,也就是比普通百姓好上一些。
但是为了答谢李重九救命之恩,故而王马汉的浑家,就是之前哭昏过那个女人,也得做了大方,又向左邻右舍动东借了一些,西挪了一点食材,来拼这宴席。一人一张桌子的分食宴席,并非寒门贫家办得起的。故而所有人拢在一张桌子上合食,在当时是很常见的事。
众人在王马汉家中,围成一圈,胡坐在地上。宴席之中,自是无酒不欢。王马汉的浑家,去家后院里一大酒缸子,舀了一大桶酒来。这一桶子,看去是粟米酿制的黄酒。
而王马汉的浑家先是将网眼筛子,将酒筛过一遍后,之后放火上温热。温热时浓郁的酒香即扑鼻而来。她一面温酒,一边在厨房那边,三个别家妇人也来帮手,下手整治着酒菜。
李重九见山贼众人,闻着酒香,都是一个个馋虫大动的模样。而王马汉倒是沉静,与众人闲聊。不久之后酒已是温热,王马汉的浑家,用竹勺将酒舀出。王马汉先是给李重九倒了小半碗,再给自己倒了小半碗。至于其余各人都是,先倒上半碗。
王马汉先将碗举起,开口言道:“少当家,某是个直性子,有话直说,以往多有得罪。”
“今日,唉,啥也不说了,敬你。”
说完王马汉亦不顾酒尚且温热,就一口气咕嘟咕嘟地喝下去,看来倒是天生豪爽性子。李重九微微一笑,这些山贼虽是粗鄙,但是都是直性子,容易打交道。在上辈子,商场上见惯了西装革履,文质彬彬,但是背后却下刀子的人,眼下与这些人相处,至少轻松自在。
李重九心底也渐渐适应了自己山贼的身份,当下言道:“王兄弟,言重了。”说完李重九接过酒碗也是缓缓喝干。
“少当家,好酒量!”
眼见李重九露出碗底,众山贼们皆是响起了暴天价的喝彩声。
“来,少当家,我牛二进敬你一碗!说实话,以往看你不过花架子,中看不中用,今日之事,俺记在心底。”
“真不会说话。”
当下几个山贼出口骂道。
这牛二与李重九年纪相仿,他亦是这十二个山贼中,年纪最小的,方才王君廓鞭挞时,所有山贼中就属他一人哭了。
王马汉眼睛一横,言道:“就屁大的小子,也站起来敬酒,小心你家大人锤你。”
“爹娘才不锤我呢?”
正当牛二进满脸通红,要和王马汉理论时。李重九却站起身来,倒了半碗黄酒,言道:“来,我们干。”
说罢李重九将酒碗放在唇边喝干。
一旁的山贼,低声交谈言道:“我从来不知道,少当家是如此豪迈,酒量如此好。”
“是啊,我也是今日第一次见得。”
“哈哈,王马汉,可不要舍不得你的酒啊。”
李重九两杯酒下肚,微微一笑,商场征战多年,论起喝起酒,还未见谁是他的对手。
特别这种未蒸馏过的酒,酒味甚淡,喝得犹如白水,不过他也没有故作豪勇,只是将酒一口口缓缓吞入。
三杯吐然诺,五岳颠倒倾。虽皆是山贼,但也是有血性的燕赵男儿,别人敬我一尺,我敬他人一丈。众山贼见李重九,喝酒干脆,不由都是竖起大拇指。若说方才李重九救下他们,只是感谢他的救命之恩,现在都觉得少当家颇有几分豪气干云的味道。众人在心底奇了怪了,怎么这少当家与以往全然不同呢。
李重九酒量甚豪,当下十二个山贼都是个个站起敬酒。李重九则是酒到杯干,一个不落喝完。众山贼们已由之前的惊叹,到现在的钦佩了。酒量高,则气更状,古来英雄那个不酒量过人。
众山贼皆是放下了酒碗,偷眼打量王马汉,本来一番戏弄的心思在也不见。而王马汉现在亦是心服口服。就在众人吃酒时。王马汉的浑家先端上了一大盘猪下水。
猪下水都在汤里捞过,算是白煮。三个猪心,片片被切成八瓣,上撒了一些葱花,至于肠子肚子亦在碗旁围了一圈。在北方羊肉常见,但猪肉却甚少。所以众人有猪下水,开荤都是大喜。
众山贼们也是毫不客气,自取了蒜泥,沾来吃。要吃羊肉,最好是配胡椒,但胡椒需从西域进口,百姓消费不起,而吃猪肉却不需那么讲究,直接用蒜泥一沾就好。之后一盆盆热菜端出,荤的有猪羊鱼,嫩鸡酿鹅,素有藕菘(注2)韭,香蕈口磨。
三杯酒下肚,菜肴虽是粗糙,但却是肉管饱。正是山贼们大口吃酒,大口吃肉,大秤分金的生活。不多时,众人已是面憨耳热,闹了个关公脸,李重九脸上也有几分酒色,不过一双眼睛却愈加清亮。
当下所有人皆打开了话匣子,天南地北地聊起。一群粗鲁汉子聚拢在一起,所聊的除了女人以外,就是棍棒拳脚。对于李重九来说,上一次败给李三娘的事,大家都是以之为耻,所以倒有默契的不谈。
说起拳脚棍棒上的功夫,山寨中是王君廓居首,而李重九父亲数年前一次劫掠中交手,伤了肺尖后,捞下病根,所以之后就很少动手。接下来,就是其他三位当家,亦各自有一身不错的武艺。
李重九一直诧异既然穿越到隋唐时候,现在中国的古武术,到底厉害到什么程度。李元霸,宇文成都,罗成的骁勇,到底几分演义,几分史实。秦琼,程咬金,尉迟敬德他们的武术到底到何地步?力敌百人,万人之猛将,到底有没有。当下李重九将话题,不动声色扯到王君廓武艺。
王马汉表面上人虽粗豪,但是心思却细密,说起武艺更是门儿清道:“二当家的武艺,自是不用说,双臂数百斤的气力,等闲十几个人,近不得身子。”
“不过若说到百人敌,恐怕就难了。”
“这百人敌嘛,当世或许是有的,但若是千人敌,某家是不大信的,万人敌更是别提了。”
李重九听王马汉这么说点点头。在他看来,这比较贴近事实,但从几位山贼话中,他知道论气力,山寨中王马汉,仅次于王君廓。
此人惯用两柄宣花大斧,遇上官兵时,逢人就劈个两半,也是一个狠人,放在水浒,也算是一个小李逵。王马汉说完,当下又几个人,七嘴八舌言道。他们是不信王马汉之言,只是对王君廓武艺比较推崇。
聊天之中。李重九还打探到,王君廓加入七千寨后,李虎曾有意,让李重九拜下王君廓为师,学一身好本事。记得王君廓当时很犹豫,先是全身捏了一番自己的筋骨后,命自己扎一个马步,若可支持两个时辰,则可拜入他的门下为徒。可惜是,当时自己坚持不到半个时辰,就不济了,所以没有收录。
听到这里,李重九对古武术了解了大概。首先王君廓肯定是练就某种古武术,否则李虎不会让自己拜师。其次,这种古武术对人的资质,有着严苛的要求并非等闲人可以练就,需要附和条件之人才行。
而李重九显然资质上,并未达到王君廓的要求。这令李重九有些失望,但是以他想来,这也没什么,天下古武术应该不只王君廓这一家。既到了这个时代,无论如何亦要见识一下,才不枉费走了一趟。
注1:菘,即白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