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三七章 徒劳的伏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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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呜呜……”

  远山连绵,旷野无边,苍凉的号角声悲鸣着,回荡着,仿佛在述说这条血泪之路上的凄凄惨惨戚戚,将悲哀和恐惧传递到了每个牧人心中,让他们不再像行尸走肉一般木讷,脸上现出了各种各样的表情。

  号角是为了示警,代表着汉军的再度接近。不过,示警已经没多大用处了。

  连日以来,汉军就像是死亡阴影一般,在牧人们的周围徘徊不去,无时无刻不在的威胁,还有示警的必要么?这号角声不过是在提醒大伙,威胁仍然在持续,安全依然遥遥无期。

  “天杀的汉将!他难道一定要把大伙都杀光才肯罢手吗?”一个老牧人高举双手向天,对着心目中的至高神明——长生天,大声控诉:“长生天在上,请您张开眼看看啊,这个恶魔正在残害您的子民,您最虔诚的子民啊!”

  “他连女人、孩子都杀!”另一个牧人咬牙切齿的补充着。

  其实,这也不能怪赵云残忍。草原的女人都生得粗壮,临敌的时候,经常会和男子一样,抡着武器迎敌,赵云这次奔袭本来就是抄后路来的,哪里有空分辨男人女人?

  开战前,他就被王羽反复叮嘱过,对付胡人断然不能有妇人之仁,要是因为敌人是女人就不下杀手,就等着被对方反噬吧。胡人最厉害的就是全民皆兵,战场上哪有滥施仁义的空当?

  何况,说这话的牧人似乎也忘了,他和他的祖先们,是怎么对付友好、和善的汉民邻居的。赵云只是为了战争的胜利而杀人,而他们却是为了杀戮而杀戮,一切最残忍的杀戮手段。都能在他们的历史上找到,对边关的汉民,他们犯下的累累罪行,罄竹难书。

  现在,只不过是报应罢了,而且是很温柔的一种方式。

  赵云在屠灭先前那十几个部落后,甚至还给没参与抵抗的女人和孩子留下了食物,在草原人对中原的侵攻中,这一幕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

  “大单于和大人们都在哪里?赶快来救救咱们吧。再没有援兵,大家就要被汉军杀光了!”

  “长老们在干什么?就是他们说可以且战且退的,结果现在却变成了这样,他们总该拿出个办法吧?现在他们在干什么?”

  骂赵云的声音只是少数,草原奉行的是强者为尊的法则。汉军比牧人们更强,赵云比长老们更有智慧,所以大伙挨打就是天经地义的。

  怨,只能怨长老们太过无能,大单于和大人们太不把大家的生死放在心上。

  长老们其实已经无暇顾及族人们的感受了,此刻,望着连绵的远山。望着苍茫的天空,他们热泪盈眶,互相拥抱着,激动得无以复加。

  “终于……到了!”这里。就是被鲜卑人称为玄马坡的地方。

  据说,这个名字本来就是汉人起的,当初封狼居胥的霍骠骑骑的就是黑马,在出塞作战之时。他曾在此地驻马安营,并于次日自玄马坡纵骑直下。直捣敌阵中军,击破了来迎战的匈奴大军,故而得名。

  长老们当然不是因为凭吊历史而激动,虽然他们自称鲜卑,已经斩断了和匈奴的联系,但汉军的威武战绩依然不可能鼓舞到他们。对草原强盗来说,这种地方只会引起不愉快的回忆。

  他们激动的最直接原因,是天空中正盘旋往复的一只鹞鹰。

  鹰犬,是牧人们最可靠的伙伴。

  这两种动物最初只是在狩猎中发挥作用,依靠狗的嗅觉可以追踪猎物,并可以让狗充当诱饵,捕猎那些危险的猎物。鹰,则不用说,它们锐利的双目,和居高临下的优势,使得它们成为了最优秀的哨兵。

  要不是猎鹰不能一直在天空飞翔,对黑暗也没什么办法,牧人们几乎不可能被人偷袭。

  不过,鹰虽然不是万能的,但其存在,依然可以在军事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那就是充当信使。

  那只鹞鹰飞翔的轨迹,清晰的表明了其猎鹰的身份。而通过代代相处的辨明地理的方式,长老们也确认了,这里就是事先约定好的玄马坡。

  种种迹象结合在一起,答案便呼之欲出了……他们成功了,成功的到达了会师的地点,成功的完成了诱敌的战略!

  为此,他们付出了事先难以想象的代价!

  仅仅三天多的路程,就有一万多牧人倒下了,剩下的也是神不守舍,如同一群惊弓之鸟一般。

  因为担心泄露机密,被赵云察觉并针对,所以长老们并没有将整个计划公示于众,只有部分嫡系才知道后续的部分,大多数牧人只知道长老们要且战且退,借地势甩开敌人的追击,让敌人知难而退。

  因此,牧人们感到的是绝望,长老们却有着绝处逢生,绝地翻盘的喜悦。

  “接下来,就是报仇雪恨了!”步度根最年轻,血性胆魄也最足,他第一个攥起了拳头。

  “先别慌,不要在最后关头忙中出错,功亏一篑。”慕容夺到底老辣,很能沉得住气,“先想办法通知援军,告诉他们咱们的位置,让他们收敛一下,不要露了行迹,悄悄的潜行过来;步度根,你想办法和援军接头……”

  老慕容按部就班的做着各项布置,将战前千头万绪的准备工作梳理得井井有条,和慕容部头领一贯的低调全然不符。熟悉他的长老们都知道,老头这是豁出去了。

  对智慧这种无形而有质的利器,牧人始终保持着一种又敬又怕的态度。

  他们喜欢智慧带来的种种便利,但因为自身先天条件所限,很难拥有智慧,所以又很惧怕别人拥有智慧。后世满清鞑子的文字狱,就是这种心态发挥到极致后的一种歇斯底里的体现,他们希望世人都和他们一样蠢。然后就能安享万世太平。

  所以,后世常说的草原人淳朴,其实是一种假象,那只是因为他们对智慧的憎恶而形成的副作用。

  与淳朴并称的,还有草原人翻脸的速度,前一刻还笑脸相迎,下一刻就拔刀相向,这种行为在中原会被称为口蜜腹剑,形容很有城府的奸人。但在草原上。任何一个牧人都有可能做出这种举动,而且越是看起来淳朴的牧人,就越容易发生这种情况。

  在这种氛围下,慕容部就比较异类了。

  牧人们最推崇的是胜利者,其次就是勇者。再次是普通人,智者和工匠、牧奴属于差不多的地位。以智谋著称的慕容部虽然不至于被人喊打喊杀,但排挤鄙视什么的是难免的,所以,慕容部的头领一贯也保持低调,很少在众人面前展露锋芒。

  危急关头,慕容夺也是拼老命了。

  眼看如此。其他人也不可能继续装傻充愣,你一言我一语的加入讨论,没有争吵,没有互相指责。在死亡阴影的笼罩下,长老们精诚团结,毫无保留的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一个完美的作战计划渐渐成形。

  ……

  当然,世上本不存在完美的事物。所谓的完美都只是相对的。

  鲜卑人的作战计划之所以看似完美,只是因为他们的信息不充分。假使他们的猎鹰能看到疾风骑兵军议的场景,听到赵云等人的商议,并且能将这些事清楚的对长老们表达出来。那么,长老们就会惊觉,自己这些人的完美,放在汉军眼前,是多么的简陋而错漏百出。

  赵云的军案是个简易折叠桌,平时可以折起来放在马上驮着,用的时候打开就是个桌子。这是临行之前,王羽的赠礼——据说这是月英夫人无聊的时候做出来的游戏之作,被主公拿来借花献佛了。

  虽然只是个玩具似的东西,但秦风和田豫却都羡慕了很久。

  秦风羡慕是出于精神层面,夫人亲手做的桌子诶,这是相当了不起的荣誉,不羡慕才怪呢。田豫则只是单纯的觉得这东西很实用。

  出塞奔袭,一路行军的辛苦就不必说了,真正让他郁闷的是,吃饭的时候连个桌子都没有,只能和一群人围在一起在一口锅里捞东西吃。他倒不是嫌弃疾风骑兵的将士们,只是单纯的不习惯而已,好歹他也是个名士出身的,大小就习惯了分食的吃法。

  天知道他有多怀念桌子,看到赵云随手拿出这么神奇的物件,他扑上去抢的心思都有了。

  当然,他只是想想而已。赵云对这玩意也看重得很,夫人亲手制作,主公亲手赐下的,青州军中独一份,就算是赵云这样的老实孩子,难免也会有点小虚荣,怎么会不视若珍宝呢?

  再说了,行军之事,有这么个东西的确很方便,要是没有桌子,想写写画画还是很麻烦的。

  正如此刻,桌子上平铺着一张舆图,上面依稀能看到几个熟悉的地名,但大多数却都是空白着的。一条曲折往复的虚线,穿过山水草原,从弹汗山的位置延伸出来,一路到了白山以北的某个无名之地停下。

  若是慕容夺等人在此,肯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这条虚线代表的,正是他们最大的底牌,将赵云绕晕的信心所在——这就是他们的逃亡路线!

  只有凭这条路线绕晕汉军,慕容夺的合击战略才有可能实现,现在,这条路线居然被赵云画成了地图,看起来还能和关内的地理对得上,这叫他如何能不惊惧?

  如果他能听到赵云紧接着的一句话,那他顿时就会陷入万念俱灰的境地。

  “胡人的行进速度开始减缓,伏击圈,应该就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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