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一章 离奇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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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上,庚子退款留学生共有三批,再之后就是从清华学校的毕业生中选派,其实没什么两样,在体制上还更加完善了一些,并且也能借此扩大清华学校。

  因为有留美资格,清华的地位在民国急剧上升,速度快得难以想象,说是云霄飞车一点都不过。

  不过清华的选拔标准以及淘汰制度一直严苛,并非进入清华就一定可以留美。之前不是提到清华分成中等班与高等班吗,只有成绩合格升入高等班,才有留美资格。每年都有相当一部分被淘汰退学。

  除了清华,谢煜希教育基金也有一部分留美名额,增加了人才进修的数量。

  考试题目照旧是李谕出,考虑到现在学生参差不齐、教育严重不公平,所以试卷的难度设计跨度很大,从简单的初中物理题,一直到高中全国物理竞赛难度的题目都有。

  这一批次的考试照常安排,最终选了18名学生留美。

  基金选的基本都是理工学生。

  其中有个成绩很好,叫做饶毓泰。老先生此后与叶企孙、吴有训、严济慈号称物理学四大花旦。

  饶毓泰是个学霸型大师,在美国留学期间先后在芝加哥大学、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学习过物理学,老师是当时美国物理学家泰斗级的康普顿。

  物理学前沿的康普顿效应、斯塔克效应他都研究过。

  话说民国初年,国内的理科水平在亚洲绝对位居前列。

  李谕安排好船票,临行前给他们讲了讲注意事项,并且表示将来有问题随时可以联络纽约第五大道办公室,将会得到包括资金在内的各种援助。

  饶毓泰一直有心研究物理学,对李谕这种在数理领域取得辉煌成就的学者很钦佩,主动找李谕说话:“院士先生,一个月以前我还在一所学校中当老师,现在竟获得了留美资格,简直如同梦幻一般。”

  李谕道:“都是你应得的。”

  就算没有李谕出现,饶毓泰明年也会考取江西公费留学。

  饶毓泰说:“我在上海时,前辈胡适给我上过一小段时间英文课,他也提到过您,说您是全国乃至全世界科学方面最厉害的人。”

  李谕笑道:“过奖过奖,我一个人强也算不得什么。”

  饶毓泰说的是两三年前在上海南洋公学的事情,当时他与胡适是校友,胡适还兼任英语老师,所以某种意义上两人算亦师亦友的关系。

  胡适对饶毓泰很尊重,后来他曾说过:“论学问,我那时怎配教英文?但我教的两班后来居然出了几个有名的人物:饶毓泰、杨铨、严庄。”

  送走饶毓泰后,今年清华的招生也开始了。

  这种招生就不用清华校方过多管了,类似后世高考,直接由各省命题考试,然后按照名额把前几名送过来上学。

  几周后,学生陆陆续续赶到了北京城。

  这一届里比较出名的有闻一多和汤用彤。

  闻一多名气显赫,不许多介绍。

  另一位汤用彤也是名国学大师,与陈寅恪、吴宓并称“哈佛三杰”。

  又过了几天,梁启超从海外回国,相比历史上稍微提前了一点。

  八成是袁世凯催促他赶紧回来的。

  袁世凯非常希望文化领域里建立自己的阵地,取得舆论上的制高点,这么做的好处太大了,不仅可以得到精英群体和知识分子的支持,还能控制群众的想法,——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现在有了章太炎还不够,如果让梁启超也过来,就真的太强了。

  不过两人均才高气傲,之前又因立宪与革命的不同观点发生过激烈争吵,所以脾气对不到一块。

  当梁启超知道章太炎最近在袁世凯府上做客时,便拐弯先先来见了见李谕。

  梁启超已经十几年没有回国,这些年国内的变化挺大,尤其是满街的大辫子再也看不见。

  李谕在府上设宴款待梁启超,他不无感慨道:“看起来,共和的好处真不少,并没有出现想象中的乱象。现在皇帝老子没了,内阁的举措如果可以慢慢推行,再造乾坤大有可为。”

  梁启超跃跃欲试想做点事,李谕虽知道后续的走向,也不好打击他,于是说:“一切要看共和执行得好不好。任公仍旧没有入仕打算?”

  梁启超说:“暂时没有。”

  李谕说:“既如此,反正任公没有太多事情,不如抽个时间去清华做个演讲?”

  梁启超对这所留美学校很感兴趣:“疏才相邀,不答应我也得答应。”

  李谕说:“提前谢过。”

  此时赵谦拿进来几份当天报纸,梁启超想尽快知道国内现状,一页页读了起来。

  他读书看报的速度非常快,每一页停留没多久就翻过去,过了一会儿,突然眼睛定住:“要是这件事能做成,民国就确实有点公民与平等的意思。”

  李谕问道:“什么事?”

  梁启超把报纸展开:“一桩女方提出的离婚案。”

  民国才成立几个月时间,加上封建时代长久以来存在的歧视以及压迫现象,离婚案还非常少,李谕说:“如果男方有过错,并可以依法判罚,对男女平等将起到不错的助推作用。”

  梁启超说:“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这个案子实在太有意思了,是一个妓女要和太监离婚。”

  李谕一口茶差点喷出来:“妓女?太监?”

  李谕拿起报纸,看了看这篇报道。

  案情并不复杂,说的是前清一个姓张的太监,相中了一个八大胡同的女子,然后用300两银子赎身后娶为自己的妾室。

  这种事在宫里不算稀奇,从明朝就一直存在,一般称作“对食”。

  不过没想到这位姓程的妓女进了张公公家门,发现他还有老婆,便非常不满:自己嫁给一个太监已经够下作,竟然还只是做个妾?

  大清灭亡后,程姓女子得知民国法院可以办理离婚,于是坚决要和张公公一拍两散。

  这就成了稀奇事,引爆点太多,成了这几天京城里最火的新闻。

  张公公有钱,兵不怕她状告。京城里律师又少得可怜,张公公认为她绝对没钱请洋律师。

  但事情的转机来得有点快,真有律师表示要为她辩护。

  案子明天在法院开庭。

  梁启超很感兴趣,叫上李谕第二天去旁听看看。

  法院也愿意让他们这些名人到场,他们都不需要说话,就往那一坐,照片一拍,报纸报道出来后,对普通百姓来说就是普法教育——以后要是有事可以用法律作为武器。

  普法的难度向来很大,利用好关注度高的热门案件是很有效的宣传手段。

  李谕和梁启超坐在旁听席后,就看到张公公与一个“律师”出来,严格讲,并不算现代律师,而是一名讼师。

  紧接着,程姓女子也与一名律师出场。

  见到这个律师时,李谕蛮惊讶,——竟然是曹汝霖。

  没错,就是引发“五四运动”的三个大罪人之一。

  曹汝霖此前在内阁里是高官,今年突然决定辞职下海当一名律师。

  他是北京城里最早的执业律师,而且提出了自己偶像伍廷芳的观点:“律师可以出庭辩护”。

  但很多人都不太看好曹汝霖的做法。

  因为自从袁世凯屡屡跳过内阁作决定后,大家觉得正义还是没有说理的地方,这方面与前清没有太大区别,所以律师仍旧是个“夕阳行业”。

  就连袁世凯都对曹汝霖说:“你既已声名鹊起,何必做律师?”

  此时的曹汝霖还是个精神小伙,而且当年留学的时候学的是是法律,知道法治的力量,所以还是坚持当起了律师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法庭之上,张公公的讼师没有太多辩护经验,仅仅递交了颂词,但他们觉得已经胜券在握。

  因为曹汝霖能作为离婚辩护的三条证据都已构不成威胁:

  1张公公是太监,不能人道;

  2张公公有老婆,犯了重婚罪;

  3程姓女子被张公公虐待过。

  由于张公公早在清朝时就娶了她,已经过了一年时间的诉讼有效期。

  至于第三条,虽然张公公确实打过她很多次,但现在伤已经长好,压根没有物证。

  张公公看着程姓女子,目露凶光,这小娘们让咱家没了面子,回头有你好受的!

  戴着英式的假发、披着律师袍的曹汝霖不慌不忙,他对张公公说:“现在程女士已经铁了心要离婚,你们已无夫妻之实,一直守着没什么意思。”

  张公公知道程姓女子没有钱,戏谑着说:“离婚可以,把当时的卖身钱300两白银全部吐出来,我就跟你离。”

  曹汝霖眼睛一亮,他等的就是这个破绽。

  曹汝霖突然厉声说:“活人不可买卖,这在前清已被列为厉禁,何况民国?赎身银可以给你,贩卖人口的罪名也会即刻落实!”

  张公公立刻慌了,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连忙说:“那不是贩卖人口,赎身的银子是我借给她的。”

  曹汝霖说:“结婚即为一家,按照中国的习惯,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你若有借贷的证据,就呈上来;没有的话,就是诡辩,是蔑视法庭!”

  曹汝霖几句话就把张公公打得原形毕露。

  张公公与讼师全都说不出话。

  紧接着曹汝霖又说:“法官大人,我认为此二人的婚姻建立在不合法的买卖基础之上,应当解除。至于300两的赎身银,支付时并未有人对张公公恐吓勒索,是他自愿,所以不用予以返还。”

  结果自不用说,法院的判决基本与曹汝霖说的没两样。

  作为民国新法实施之后公开审理的最早离婚案之一,曹汝霖借着这个案子在律师圈里迅速名气大涨。

  如果他就这么做下去,而不是回袁世凯的幕僚班底,签订二十一条以及卖国条约,说不定真的能成为很正面的大律师。

  不过在权力的诱惑面前,能保持清醒的又有几个。

  梁启超精研过多年法律,看完案件的审理过程后拍掌道:“精彩,精彩!国人离着法治之精神又近一步。”

  此时的曹汝霖感觉非常有成就感,原来做个律师这么带劲!

  他看到坐在旁听席的梁启超与李谕,走过来说:“梁先生,李先生,没想到二位也来了。”

  梁启超说:“能用如此简单有效的方式打赢不占优势的官司,曹律师的表现太让我印象深刻了!”

  曹汝霖说:“能得到梁先生的夸奖,在下诚惶诚恐,定当再接再厉。”

  曹汝霖此后还真的再接再厉地接过一些案子,而且都是一些离奇难判的。

  比如几个月后在上海很出名的“两女性侵一男子导致其死亡”案件,比这个太监离婚案还要离奇。

  那个案子是两个三十如狼的女子在秋收时节硬要和路过的一个男子亲热,拉到苞米地里正进行着的时候,发现这个男的突然一命呜呼。

  不知道是太激动还是有什么疾病,又或者是精尽而亡。

  县衙很快判了两女有罪。

  结果曹大律师知道后却说:“断案之人当真是糊涂虫,姐妹二人分明是无罪之身。”

  两女的父亲听说后,马上找来曹大律师做无罪辩护。

  曹汝霖的逻辑很清楚:两女与受害人苟合之时,并无强迫行为,双方你情我愿,不应因受害者没有犯罪能力,就强加罪名给嫌疑人

  最后让两女成功释放。

  由此,曹汝霖不仅在京津的律师圈出了名,又在上海打出名堂。

  曹汝霖突然又对李谕说:“李大学士,听说清华学校开始招生,我想让我的儿子进去读书。”

  李谕刚想说需要考试,还没张口,梁启超就说:“曹律师有如此上进之心,更令我欣慰,我也准备让犬子进入清华学校,以后孩子们能做个同窗。”

  李谕只能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哎,树大招风,水至清则无鱼,清华学校现在名气如此大,免不了遇到这种事,以民国的环境,绝对不可能完全杜绝走后门。

  入学的话,走后门就走吧,至于能不能考上高等科并获得留美资格,那就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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