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利接近了罗斯明,开局还算不错。
罗斯明家里条件不好,加上不上进、好吃懒做、好面子,以至于三十好几,都没娶到老婆。
亲戚们看不起,左邻右舍背地里说闲话,在公司被主管吼来吼去不敢吭声……
现在有了个能轻松刷钱的系统,第一时间就是买买买。
先去买衣服。
罗斯明本来想买套西服的,但被李信劝住了。
“现在上街还穿西服的,不是房产中介就是卖保险。你看马云,除了很正式的场合,平时根本不会穿。广冬那些大老板,身价几亿还穿拖鞋出门呢。”
“这倒也是,”罗斯明一想也对:“那你觉得我该买什么样的衣服?”
“合身的、舒服的、自己喜欢的。”李信道,“只要自己穿着爽,哪管别人怎么看?”
“哈哈,有道理。”
世界首富,就应该随心所欲。
罗斯明觉得,今天找这小弟当参谋,是找对人了。
否则自己真买套西服穿出去,别人肯定会觉得自己是暴发户。
“那你帮我推荐几件。”
李信带着罗斯明,尽往那些没听过的品牌店里走。
这些店里的衣服看起来不咋滴,但价格又死贵,专宰冤大头。
“怎么灰不溜秋的?”看着李信帮忙选的短袖衬衫,罗斯明似乎有点不太满意,“会不会太老气了些?”
其实他担心的是,这衣服看着土气,别人可能会认为是便宜货。
“不老气,”李信早就想好了说辞,“这是纯麻材质,穿着超级舒服。而且咱们京城和南方不一样,喜欢这种稍微复古点的款式,显得中正平和、有底蕴。”
有底蕴吗?
罗斯明当然有底蕴,系统就是他最大的底蕴!
“要了。”
一番挑选,李信帮罗斯明买了两套,打完折九千八。
买完衣服,罗斯明又去做了个头发花掉两百,中午两人找了个环境优雅的中餐厅,随便吃吃又花了三百块。
“系统,他今天还有多少剩余?”
这七百块,还有李信今天的工资,算起来只剩两百了。
也不需要李信费头脑,罗斯明自己就安排得明明白白。
“走了半天也累了,我们去泡个脚。”
两人来到泡脚店,李信本来不想泡的,但罗斯明很大方。
“干坐着有什么意思?一起一起,我请客!”
李信还是人生第一次泡脚,这滋味五味杂陈,那种被人拿指节顶脚板心的感觉,虽然说不上痛苦,但绝对称不上舒服。
也不知道罗斯明咋能这么享受,不到十分钟就呼呼大睡。
趁他睡觉的时候,李信去前台结了账,两人共花了196块。
“你怎么就把账给结了?”睡醒的罗斯明,为此还有些不爽。
“明哥,今天下来什么都是您花钱,我感觉不好意思……”
“别跟我说这些,我是那么小气的人?手机拿出来。”罗斯明说着,就给李信转账八百,“连你工资一并给你了。”
“谢谢明哥!”
目前为止,罗斯明今天的收入,已经是负一百了。
第一天的任务,就这么简单地完成了。
“今天我也有点累了,”罗斯明道,“那这样,我回家休息,你也回去吧。”
“好的明哥。”李信道,“说真的,能遇到您这样的贵人,我还真有点舍不得走。不过明天我还要找工作,是该早点回去做做准备。”
“还找什么工作?明天你继续跟我,再帮我办点小事,工资你放心,不会亏待你。”
李信还能说什么呢,就等您这句!
“那明哥,我几点来接您?我看您不喜欢开车,所以需要我租个车吗?”
我不是不喜欢,是因为老子没车!
不过这小子还算机灵,说话中听,想得也很周到。
都是世界首富了,车肯定是需要一辆的。
现在还没那么多钱买车,买了也没现货,所以临时租一辆代步也是不错的选择。
“你帮我安排吧,”考虑到目前签到的钱还不多,罗斯明道,“低调点。”
“收到!”
……
算起来,李信今天也没走多少路,还在泡脚店休息了三个小时。
不知为什么,但凡去逛商场,就感觉特别累人。
但他还不能回去休息,还得先把租车的事给办妥当,好在美院附近就有租车行,主要客户是在笑大学生,所以价格相对便宜。
使用皮肤自带的身份,李信以“刘强”的名字,租了一辆五十万左右的SUV,办好手续开着回到店门口。
有车是方便,换皮肤再也不用找公厕。
……
“对不起老板,我真不知道怎么回事!”
罗斯明原公司,出纳站在老板王臻的办公桌前,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王臻实际年龄三十五,但看起来也就二十几岁。
全公司的人都知道,自从双亲车祸去世后,王臻的脾气就变得异常暴躁,动不动就对着人发火。
出纳小张今天犯了个错,心里悬吊吊的,生怕被他骂得头皮起灰。
但出乎意料的是,王臻并没有,只是淡淡问道:“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这样的,”小张赶紧回道,“出门的时候,我确认装了十万块现金在包里,但到了地方发现竟然少了一万块!
“我是开车去的,而且路上也没接触什么人,可钱就是没了!
“要说被人偷了,但偏偏就只少了一万!
“老板,我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
“行了。”年轻老板摆了摆手,“多大点事,看把你急成这样。”
啥?
小张眨了眨眼。
他今天是去给人送礼的,但因为事到临头突然少了一万,导致对方有点生气没有收,接下来的合同自然是悬了。
弄出这么大的纰漏,老板竟然不生气?
“那……”
“钱从你工资里扣,”年轻老板道,“我已经跟对方说好了,明天你和业务一起再去一次,这次别再出岔子了。”
“是。”
走出老板的办公室,小张长长叹了口气。
工作是保住了,可平白无故损失了一万块,肉疼啊!
到现在她还没弄明白,钱到底是怎么没的。
真是见鬼了。
……
第二天一大早,李信没有急着去接罗斯明,换好皮肤后,先去把自己拾掇了一番,让这个皮肤看起来非常精神小伙。
一切弄好后,这才来到罗斯明住的地方。
这是一个老小区了,几乎没什么绿化,通道旁停满了车,显得很是狭窄拥挤。
楼层外墙已经开始脱皮,也没有电梯。
十几个老人家一边围着不多的健身器材打转,一边不停地聊着八卦。
罗斯明穿着昨天新买的衣服,精神抖擞地下了楼。
李信见状立即下车,半小跑迎了上去:“罗总早!”
他声音不大,但绝对能让那些大妈大爷听得清清楚楚,一时间二三十双眼睛,齐刷刷地看了过来。
“呵呵,叫什么罗总,”很显然,罗斯明对他这态度是相当满意,“还是叫明哥。”
“好的明哥,您就是太随和了,”李信说着拉开车门,“您慢点。”
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吃瓜老太太们的反应,罗斯明心满意足地上了车。
本来还觉得,穿着一身纯麻的衣服,这些土老帽看不出效果,没想小刘来了这么一出。
其实他也不想这么高调的,街坊邻居都是些什么人啊,过几天就再见再也不见了,犯不着在他们面前出这个风头。
但话说回来,这种感觉真的很不错啊。
吃过早饭,根据罗斯明的要求,李信开着车在城里转了半个小时。
他知道这是罗斯明在到处签到、打卡。
而且根据系统提示,罗斯明今天的签到奖励,直接翻了一倍。
每在一个地方签到,就能得到两千块,所以今天的任务,是让他的花销超过两万。
“明哥,接下来去哪儿?”
“嗯……你掉个头,咱们先去个花店。”
李信瞬间就想到了。
罗斯明曾经有个女朋友,跟他分手后就另觅他人,现在开了个花店。
这家伙,是准备旧情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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