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惊闻噩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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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斜上三竿,陆去病才懒懒的从床上爬起。

  昨晚忙活了很久才回家休息,李署长特别体谅的让他晚点去上班。

  反正李在容被杀案被国安接过去了,不用着急忙慌的跟进,欧若拉的油画不知道好不好,但她的素描画已经传遍红城,甚至连周边的城市都接到了协查令。

  帮上了忙的欧若拉很是兴奋,一早上又拎着早饭到402,叽叽喳喳的和麻将、小白打听案子的进展,倒是很体贴的没有叫醒陆去病。

  现在她每天都在402混,都快变成了女主人,只是还没住进来而已。

  连小白都习惯了欧若拉进进出出,这位包租婆是相当的给面子,对陆去病的弟弟妹妹那叫一个客气,吃的更是一袋子一袋子往里送。

  睡眼惺忪的陆去病穿着拖鞋踢踢踏踏的去洗漱,也不顾及形象不佳。

  少年睡醒刚起,带着股荷尔蒙的原始味道,生机勃勃的样子让某个包租婆暗暗流口水。

  吃完早饭已十点出头,三人一熊还是去上班了。

  三十多万就剩下个零头,不打工是不可能的,开玩笑说让包租婆养,脸还是要的。

  刚进警署,值班的前台警花拉住陆去病,指了指接待厅角落一个小男孩:“去病弟弟,这个孩子一早上就来了,等你好一会儿了。”

  陆去病刚转过身,听到动静的孩子就已起身冲了过来。

  是曾经帮助他破了红楼案的小小张。

  瘦弱的小小张脸涨的通红,眼里已涌出了泪水。

  陆去病赶紧蹲下,抱住了冲过来的小小张。

  “陆警官,赶,赶紧的,救,救人!”

  “怎么了?慢点说。”

  “是杜笙,他受伤了,昨晚受了重伤,现在在地下城的家里。

  那里没有大夫,还有人在追杀他,目前小杜笙的妈妈在照顾他,他已经快不行了。”

  “这么严重?到底出了什么事儿,怎么会有人追杀一个孩子?”陆去病大惊失色急问道。

  “我也不清楚,最近我在地下城讨生活,是小杜笙的妈妈找到我,说他受了重伤,让我来找你救命,说他为了你去打听消息,被人发现,具体的我也不清楚。”

  “好,我去拿药箱,这就跟你走。”

  “陆大哥,你不能穿警服去,地下城的人看到警察会很紧张,甚至会赶你走的。”

  “知道了,我换件衣服化个妆马上来,小白,等会儿倒杯水搞点吃的给小小张,麻将,你去找署长跟她说一下情况,我没时间和她请假了。

  麻将和维尼别去,太显眼,小白等会驾车送我们去地下城,自己回来。”

  简单安排好,陆去病跑去法医室,准备了一点医疗用品和药物,找了个布包装好,飞快的跑到自己座位上,将从灵山穿来的T恤和牛仔裤换上。

  跑出去时又随手抓过一个警花脸上的眼镜戴在自己脸上,拔腿就走。

  “小红结界,借用一下,出任务化妆。”

  “哎,你借我眼镜干吗?人要不要借?”

  嗲嗲的女声还在警署大厅里回荡,陆去病早已去远了。

  陆去病带着小小张从警署出来时,小白已套好了警车,他一把摘了车上的警徽,指挥小白往北疾驰。

  马车在小小张的指路下,上坡下坡,左拐直走,近一小时后,逐渐靠近了北部山区。

  “停车!再过去容易被发现,马车还是太显眼了,我们走过去吧。”

  马车停在了一条尘土飞扬的小路边,陆去病和小小张下了马车。

  “小白,你先回警署,有事我会联系警署或大壮的。”

  “当心,方院长说过,地下城很乱。”

  “知道,走吧。”

  打发了小白驾车调头走人,陆去病就要往前走。

  “慢点,陆大哥,我们就这样进去,一定被人注意。说不定会引来追杀小杜的坏人。”小小张拽住他衣角,轻声说道。

  “我没去过地下城,只有一个进口吗?”

  “嗯,地下城在山的肚子里,只有一条窄路通行,边上还有条河。上游发大水时连窄道都会被淹没,只有水路可以走。”

  “这就有点麻烦了,你经常在地下城混,那边什么样的人最不起眼?”

  “卖柴火的苦力,地下城里的有钱人和开店做生意的都用电,一般人都烧柴火煮饭做菜,有些年老体弱,孤儿寡母的没力气出来砍柴挑柴。所以卖柴火的人常年都有,出点力气就能勉强度日。”

  “好,我们就卖柴火,哪里去砍比较合适。”

  “当面大山上靠山脚的都砍完了,还是去侧面的山上比较合适。”

  “走,抓紧时间。”

  ……

  大半个小时后,陆去病背着一大捆砍下来的树枝,沿着小路向北艰难前行。

  “小小张,我背着几十根小孩手臂粗的树枝,你就背一根,会不会有点违和。”陆去病气喘吁吁的侧头问道。

  小小张背着一根短短细细的树枝,疑惑的问道:“那些在怡红院里的有钱人老说我爱一根柴,难道不是说背一根柴就很爽的意思?”

  “咳咳咳,他们在谈论一件颇具传统文化的典故,你没读过什么书,听不懂很正常。”

  “小看谁呢,鹿鼎记我就看过,里面就说过这个。”

  “周星星的电影嘛,那是恶搞,走了走了。”

  经过一座小山转过一个弯,眼前豁然开朗,大山环绕的底部出现大片绿地,道路两边皆是大片稻田,一条蜿蜒的小河与路平行。

  再远处,道路尽头是一座巍峨高山。

  一个不规则的山洞出现在肚腹位置。

  小路和小河都进入了黑暗的山洞,像一个巨嘴吞进两根面条。

  陆去病正东张西望的观察地形,远远有几人从山洞里往外走。

  “低下头,靠边走,看上去苦逼点,别东张西望的。”

  “好,看来你常常光顾地下城。”

  “我时常来找小杜笙玩,他妈妈烧的菜很好吃,呜呜,希望他能活下来。”

  “那我们得加紧脚步了,对了,这里的稻田旁为什么没人居住,非要住在山洞里?”

  “还不是钱闹的,这大片的田都是田爷的,如果田爷住在这儿,税务局就能收他的税。”

  “躲进地下城就没人收税了?”

  “田爷是地下城的城头,是实际的管理者,进了地下城里税务局就得给他面子。

  再说田爷也不承认这些田是他名下,税务局总不能割稻子抵税吧。这些粮食可是地下城一万多居民的口粮,田爷卖米的价钱比红城的还低,税务局还真不敢。

  其实原来这些稻田不是田爷的,种田的农民主动托庇到他名下,给他一份收益。”

  “原来如此,看来地下城自有一套生态。”

  “啥态?”

  “就是自有一套规则、活法的意思。”

  “那是当然,不过地下城里的坏人也不老少,不是好兄弟在这儿住,我才不来呢。”

  两人说着话和对面几个农民模样的人错身而过。

  此时已接近12点,又是盛夏时节,太阳底下温度极高,通向地下城的路上再无人活动,倒也让陆去病这个陌生面孔成功的不被人发现。

  两人很快接近洞口,陆去病看到了山洞正上方写着大大的三个正楷字。

  地下城。

  两人低调的靠边往里走。

  从外看山洞里黑漆漆一片,实际进入后,陆去病发现光线并不暗,趁着附近没人,他迅速抬头看了一眼周围的环境。

  这一眼让他开了眼界。

  说是山洞,可一眼望去,整一个密度极大的人口聚集地。河边两侧全是层层叠叠的房子,有木屋,有水泥砌的,甚至还有底下镂空的竹楼。

  每隔三五十米,还有亮着的路灯,互相之间都有电线串联,

  蜿蜒的小河进入山洞后化为暗河,流速都快了许多,河水从北向南,从高向低流,说明山洞的地势呈北高南低。

  河面各处有窄有宽,最窄处七八米,有木桥架在河面一米多高。

  河的右侧一样有大量高矮不一,大小不等的建筑。河两侧有不少做生意的铺子,人来人往,竟是热闹非常。

  这里阳光晒不到,洞中穿堂风阵阵,凉快的让人觉得来到了避暑胜地。

  小小张拉拉陆去病的衣角,他赶紧低下了头。跟着小小张走了几步,到了一个丁字路口,左转往里。

  两人走了好半天,经过好几条和小河平行的小路,进入到了山洞深处。这里的路灯越来越少,不少人家的窗户也昏暗不已。

  “陆大哥,这里大着呢,刚才经过的是十里街,全是红灯笼,看到了吧。”

  “嗯,不敢细看,似乎店铺很多。”

  “那是地下城最热闹的一条街,当然,要晚上热闹。听小杜笙的妈妈说,他就是去那儿打听什么消息,才糟了的。”

  “明白了,小杜笙家还有多远?”

  “不远了,接着就要钻小巷子了。”

  “难道这宽三米的路不是小巷子?”

  “当然,这是主干道,小巷子最多宽一米。”

  “……”

  陆去病在小小张引导下,背着柴火辛苦的在迷宫般的小路中穿行了好几分钟,到了靠山壁的一处小木屋前终于停下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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