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什么事情瞒着我。英一下子想到这个可能,心中不由怨怼,刘璋还有什么事情需要瞒着自己。
“一定要弄清楚。”黄月英下定决心,她知道有些事情如果彼此都憋在心里,最后说不定小事闹大,还是讲清楚好。
如果自己提出疑问,刘璋说不能告诉自己,那就说明自己不该知道,黄月英还是知道不管臣子还是女人,都不该瞎打听君王的事。
黄月英只想将自己的疑惑说出来,至于要不要说出这件事,那就看刘璋自己了。
曹丕跳海自尽,除了在碣石海口抓到的世族,还有河北,青州等其他地方的世族全部被抓,高句丽已经拿下,高句丽王室全部被擒,王越一直打到汉江附近,与百济,新罗接壤。
刘璋以黄月英加封燕王为名,在邺城大摆宴席,上前文武饮宴。
现在益州生产的圆桌方桌普及,基本不用小几吃饭了,曹冲和刘循周不疑一桌,自从上次被周不疑蛊惑后,曹冲一直跟着周不疑学习新知识,现在对三苗数字已经掌握的很好,开始学习几何图形了。
正当曹冲学的开心时,刘璋突然将曹冲招来了邺城,中断了学习,这次周不疑和刘循一起跟着黄玥到来,现在又难得空闲,曹冲连忙向周不疑请教问题。
周不疑已经成年,一个人喝着酒,一边喝一边给曹冲讲解,刘循在一旁认真听着,可是看那表情就知道,啥也没听懂,只觉得很厉害的样子。
斛光交错,酒至三巡。各文武开始向黄月英恭贺,看着到处是喝的开心的男人,关银屏突然离座,走了出去。
“妹妹,你去哪?”关兴和关索正喝酒喝的高兴,看到关银屏似乎有些心事的离开,都有些皱眉,貂蝉正要起身,被关兴拉住。
“母亲。你坐下吃菜,我们银屏现在是将军,以前的将军梦也圆了,这么大一个姑娘,还能有什么烦恼?让妹妹自己想想吧。”
“正因为这样……”
“回头再劝。来喝酒。”关兴拉下貂蝉,给关索倒了一杯酒,以前关羽在时,因为关索时很久才相认的儿子,关兴和关索有些不和的,只是现在发生这么多事,想起来。都是小孩子的事了,两兄弟关系不错。
关银屏走到门外,本来想找个清静的位置坐坐,可是转了一个回廊。却看到已经有一个人坐在那了。
“拉提亚姑娘,你怎么坐在这里,不进去吗?”关银屏疑惑道。
“进去干什么?那些大男人一边喝酒一边大声说话,吵死了。还把酒滴在胡子上,你推我搡的。菜都弄脏了,还怎么吃。”
拉提亚露出厌恶的表情,关银屏笑笑:“还是以前一个人一张桌子好。”
关银屏嘴上这样说着,心里却不这样想,虽然几个人一张桌子的确有些不好,但是关银屏感觉还温馨,特别是和貂蝉,灵雎,关兴,关索等人坐在一桌,感觉很好,只是……
“恩?你怎么出来了?”拉提亚突然疑惑地看向关银屏。
……
“草民恭贺黄军师加封燕王。”
因为刚打下河北,需要建设,特别是幽州,所有人都知道那将是重点建设地方,许多商人都来到了邺城,准备从官府拿到一些工程。
这次宴会许多大商人也参加了,轮到金胖子时,金胖子向黄月英敬酒后,转对刘璋道:“蜀王殿下,小人有个请求,我也知道,这样的小事不该向您说,只是要是错过今天,恐怕我又见不到您了。”
金胖子略显尴尬地说着,好像有事情对他很急,却不好向刘璋开口,刘璋看着肥嘟嘟的金胖子,拿起一杯酒喝了,不耐烦地道:“今天月英军师的大好日子,有什么话就说吧,吞吞吐吐的。”
“什么大好日子。”黄月英不满地看了刘璋一眼。
金胖子却忙不迭上前,小声道:“蜀王殿下,那忘忧草的事……”
“恩,怎么了?”
“那个。”金胖子本来知道刘璋不太喜欢这个,前一年让自己种植加工恐怕是因为特殊的原因,现在刘璋没提起,自己不该提起。
但是这可关系到自己身价性命,自己昨年赚的钱可远不够还债的。
金胖子不得不硬起头皮道:“昨年多谢殿下给机会,我这收入了不少,比我预计都多多了,可是昨年种了,今年也种了,可是蜀王这边却没说收购,我这……”
“我没说要收购你的啊,你种来干嘛?”刘璋随口说道。
“啊?”金胖子一张脸都涨成了猪肝色,昨年金胖子还是非常满意的,他并不知道罂粟的实际价值,本来是当药卖的,可是刘璋收购的价格比他预计的高,赚了不少。
所以今年也急急忙忙的种下了,可是这时竟然听到刘璋不收购,那自己岂不是喝西北风了,一下子急了。
刘璋看着金胖子的样子,心里笑了一下,对金胖子勾勾手,金胖子连忙凑上脸来,刘璋道:“还想赚罂粟的钱吗?”
“想,想。”金胖子毫不犹豫地回答。
“那不能再在泗阳县种了,你要搬地方,有个好地方去吗?”
“好地方?当然去,当然去。”金胖子听到有门,小鸡啄米一般点头,昨年收入超过预计,金胖子觉得只要再来三年,应该就可以把账目还清了,根本不要五年。
“不知殿下说的是哪里啊?”金胖子紧张地道。
“高句丽。”
“啊?蜀王说哪?”金胖子仿佛没听清。
“你已经听清了,如果要我说第二遍,你想想后果。”刘璋夹起一块肉放进嘴里,慢条斯理地说道。
商人是最害怕得罪官府的,金胖子吓的脸都绿了,黄月英坐在一旁直笑。
“听清了。听清了,可是蜀王殿下。”金胖子苦着脸道:“草民是益州人啊,这高句丽,和益州隔着十万八千里呢?还有,那地方的人,不是茹毛饮血吗?我去那儿干什么啊?东西卖给谁啊?”
“东西卖给我,官府继续收购,至于你去不去,那是你的事。”刘璋吃了两口菜。转对金胖子道:“这是你的自由,不过本王要提前告诉你,三个月内,本王要在大汉范围内,禁绝任何罂粟的种植。生产,加工,囤积,运输,贩卖,购买,你泗阳的产业。你自己看着办。”
“啊?”金胖子再次愣住了,不准种植不准加工,不准囤积不准卖,那自己除了把泗阳的罂粟全部烧了。那还有什么出路?
金胖子一屁股债,找个赚钱的活计不容易,找个能五年还债的活计更不容易,所以自从昨年罂粟赚钱。金胖子就一心扑在罂粟上了。
所有本钱都投入到了种植加工之中,要是这次没了罂粟生意。金胖子就彻底破产了,这次破产可不是债务。
当初刘璋是下令张松以无息贷款的形势给金胖子周转资金的,这要是亏本了,这借来下蛋的母鸡都没了,那还怎么翻身。
金胖子一张苦瓜脸,都要滴出污水。
高句丽,那是什么地方?在汉人眼里,那就是蛮荒,就是鸟不拉屎的地方,那里的人都是蛮民,毫无礼仪纲常,茹毛饮血,简直就是禽兽。
尤其金胖子还是益州人,以前因为只是一个小的世族,听都没听说过高句丽,直到后来改为经商,金家的家丁遍布大江南北,增长了见闻了,金胖子才知道有个高句丽的国家。
金胖子哪里想去高句丽。
可要是不去高句丽,那庞大的债务,五年一到,自己铁定坐牢的。
一年前刘璋就发明了一样东西,叫劳改,所有犯罪的人,只要不是死刑,全部派到各个工地去劳动。
虽然以前也有过犯人劳动的先例,但从没刘璋这么狂热的,河套的建设就动用了上万的犯人和草原马贼俘虏,与以前的朝代不同,刘璋还会给点微薄的报酬给犯人。
可是那日子,金胖子想想就难受,虽然恼恨身上这身肥肉,但是金胖子还不想那样减掉。
金胖子心里衡量着去蛮荒和坐牢哪个更痛苦,最终狠狠心对刘璋道:“好,蜀王,草民去高句丽。”
金胖子想清楚了,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只要能种的出罂粟就行,自己最多在那里生活四年,反正有官府收购,罂粟不愁销路。
等到期限一到,自己把债务还清了,说啥都要回汉土。
四年,也不是太多。
“恩,不错,金老板果然是最能干的商人。”刘璋夸了一句,金胖子脸上笑着,心里滴泪,刘璋沉声道:“你们这些商人,也算是为朝廷有贡献,不能薄待你们,你迁移去高句丽,肯定会造成很多损失,你尽量搬迁,搬迁造成的损耗,官府会补贴的。”
“啊,真的吗?那太好了。”金胖子大喜,从泗阳搬到高句丽,那不知道要耗费多少东西,估计到了高句丽,金胖子的全部家当就够开一个作坊了,那加工的罂粟也少了,还债压力很大。
要是有官府补贴,那点补贴倒不是太大的事,关键是可以快速开工,且加工规模大,赚钱自然要快不少。
刘璋点点头,挥挥手,金胖子乐滋滋的去了。
让金胖子迁到高句丽,是刘璋下令征伐高句丽时想好的,这时大汉战略东移很重要的一步,关系朝鲜和倭奴两个国家的控制。
这些偏远地方,光靠武力征服,那基本不现实,还是要实行一些软手段。
如果金胖子的产业搬迁到了高句丽,在高句丽开辟一个港口,那到倭奴国的道路可就要近太多了,运输费用省去了不少。
刘璋在传教士里面加了许多假道士假和尚,临时补习了大量传教知识,可是根本上来说,其实他们大多数是大汉的采矿人。
在大汉,金银的开采已经成熟,虽然比不上后世钻探那么深,但是一般的金矿银矿开采还是完全没问题的,接近地表的金矿银矿,也完全能找出来。
而倭奴国的许多矿藏,基本是因为地震火山形成,浮于地表,比如石见银矿,倭奴国号称矿产的标本国,每样矿藏基本都有,可是都很少,唯独金银很多。
这些储存不深的金矿银矿,都可以被找出来开采。
刘璋将这些假传教士派过去,第一是为了推销“圣果”,让倭奴人,特别是上层,沾上这个习惯。
这是第一件事,也是第二件事的第一步,如果这一步无法完成,那第二件事也不用做了。
如果鸦片输入顺利,假传教士们在传教和推销鸦片的过程中,就要找金矿银矿,这是很重要的任务,对于这一点,刘璋也不能给他们什么帮助,虽然刘璋知道几个矿藏名字,但是根本不知道具体位置。
如果找到金矿银矿,哪怕是一个两个,再加上鸦片输入顺利,那就可以开始第二步了。
让金胖子在高句丽大量种植鸦片,运输到倭奴国贩卖,倭奴国上层对鸦片的需求,必然让他们急切开采金矿银矿,如此一来,就可以用鸦片换取金银,弥补大汉金银不足的局面,促进商业发展。
不止如此,此举还可以控制倭奴国上层,只要鸦片流行,他们就不得不用倭奴国的财富交换,大汉就可以直接控制。
而对于现在的倭奴国,刘璋只需要在高句丽开辟的港口培养一支海军,一方面清缴可能产生的海盗。
而另一方面,倭奴国如果像林则徐那样禁烟,刘璋说不得是要开战的,以现在倭奴国的国力,只要大汉海军成型,禁烟绝对禁不了。
这个过程虽然必然催化倭奴国的发展,但是刘璋一早就告诉徐家了,倭奴国是大汉固有领土,等经济命脉被控制,再加上有这个名义,要同化日本很简单。
唯一需要的,就是快速发展造船业,其实也不需要太强,朝鲜距离倭奴国可不是很远。
加强倭奴国到大汉中央的联系,保证随时可以打,随时可以派人过去撤换倭奴国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