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石神殿。
人道和法律区别就是……
人道是一种人的思想和行为的集合……
法律只是规定一件事情究竟能做还是不能做……
但是,人道却代表着一件事情究竟是想做还是不想做!
法律本身是没有什么对错是否的概念的,无非就是违法或者合法……
有些时候,违法的行为反而是合情合理,而合法的行为,却又反而显得不合情理……
但是,人道却不同……
人道永远都必定是合情理的!
有些时候,就算一个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不去这么做,但是他自己却一定知道,这么做才是正确的,这也就是所谓的人道!
举一个的简单例子来说!
在大街上看到老人摔倒在地的时候,不去把人扶起来,是因为社会风气又或者是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是内心之中,绝大多数的人,却都会知道,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把老人给扶起来送到医院去,才是一种正确的行为!
是的,正确!
人道之中,人的选择往往总是有所谓的标准答案的!
尽管很多时候,人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无法去做出最标准最正确的选择,但是却不代表他们内心之中就不会这样去想!
很多时候,人之所以为内疚,本质上来说,无非就是因为在面临一些选择的时候,没有做出自己内心之中本身想要做的事情,所以才会感到愧疚……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道就是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一种集合……
是所有人行为和思想的一种趋向性……
文明发展到越高的高度,往往对于人道的标准也就会有越高的认识,人类的道德水平也会自然而然的提高……
本质上来说,无非就是在物质文明达到一定高度的情况下,精神文明自然而然的提高而已……
就像是古董收藏,对于那些只能够维持温饱的人来说,是毫无意义的一个行业,因为没有人会把自己吃饭的钱,看病的钱,投入到古玩古董这一类更多的偏向于附加价值的艺术品之上……
但是,对于那些拥有足够多钱,并且对此有一定兴趣的人来说,这就是一种相对来说比较高雅的爱好了……
仓禀足而知礼,也就是这样的道理!
而反过来说……
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因为冲动而产生的犯罪案件,往往都是发生在穷苦潦倒一无所有的身上居多,因为他们本身生活就并不美满,物质条件也比较差,自然而然也就缺乏克制自己情绪的能力……
————————————————————————————————————————————————————————————————————————————————————————————————————————————————————————————————————————————————————————————————————————————————————————————————————————————————————————————————————————————————————————————————————————————————————————————————————————————
而反之,只要是有一定的物质基础的人,绝大多数都会或多或少的拥有一定的精神层面上的追求,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他们就很少会因为冲动或者愤怒产生犯罪的想法,因为绝大多数犯罪行为所能够产生的收益本身,都无法和他们自身所拥有的收入相比,在这样的前提之下,他们就会觉得犯罪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并且本能的拒绝使用一切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说到底,无非就是犯罪的成本太高,收益太低,在他们的眼里,只有那些无能的蠢货才会去做而已……
当然,那种真正意义上的高智商犯罪,就另当别论的,这样的人物,就算是正常的参加工作,进入社会,也一样是精英之中精英,高智商的犯罪,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可以算得上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工作了,和普通意义上的小偷小摸自然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就像是同样是小偷,公交车上割皮包的小偷,和楚留香之间,自然是没有可比性……
事实上,绝大多数的从事一些低等级的犯罪行为的犯罪者,往往都是属于那种平时生活比价拮据的类型,缺乏足够的智商和情商,于是只能从事风险高,但是收益却不见得有多高的工作……
就像是小偷之类的职业,要说收益也不算太低,但是如果真的被暴脾气的失主抓到,痛打一顿总是免不了的,如果倒霉被打死了,也不会有人觉得冤枉……
这样的事情,是很多人不屑为之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个社会上最具有竞争意识的群体,往往是两极分化的……
其中一部分是社会的最底层,这一类人三教九流无处不在,从事各种各样的合法或者非法的买卖,他们为了赚取利益,可以说是无孔不入,这样的群体之中,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是最惨烈的,想要在这种人群之中混得好,心狠手辣可以说是必要的特质,否则的话,行走江湖,可以说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而另外一个一类人,则恰恰相反,是社会上最高层的上流人士……
这一类人,往往本身都拥有强大的野心,所以他们之间的拼斗和厮杀,往往比普通人要剧烈得多,虽然很多时候并不相识三教九流那样刀刀见血,但是却又是真正意义上能够给人一种无声之处听惊雷的可怕……
至于绝大多数的社会中层人士,则往往是属于最典型的善良守序阵营的成员……
他们不会惹事,也不会怕事……
这一类的人,往往是最符合所谓中庸之道的一群人……
————————————————————————————————————————————————————————————————————————————————————————————————————————————————————————————————————————————————————————————————————————————————————————————————————————————————————————————————————————————————————————————————————————————————————————————————————————————
法律之中的所谓对错,仅仅只是建立在所谓是否违法的基础之上……
所谓法不禁止为准行,就是这样的道理!
只要是法律不禁止的行为,就是可以去做的事情,不管这件事情究竟是多么的不合理,都依然是可以去做的!
而反之,只要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哪怕这件事情本身很合理,就一样不能去做!
然而,法律说到底,只是规范了人的行为,但是却不能真正影响到人的思想!
但是人道就完全不同!
人道引导的是人心,是人性!
什么事情是应该做的,什么事情是不应该做的,什么事情是对的,什么事情是错的!
在法律之中很多事情或许是很模糊的,但是在人道的秩序之中,却又往往是清晰分明的,因为每一个人都会给出自己的答案,每一个人都会有清晰的对于一件事情的认知!
————————————————————————————————————————————————————————————————————————————————————————————————————————————————————————————————————————————————————————————————————————————————————————————————————————————————————————————————————————————————————————————————————————————————————————————————————————————
一个人如果被人殴打成为重伤,在法律上来说,打人者必定是触犯了法律,并且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
但是从人道的角度上来说,却必须要具体分析这个人被打的原因,来判断打人者的行为究竟是正义的还是邪恶的,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
举一个的简单的例子来说……
如果被打的人,只是单纯和对方发生的口角的情况下,就被殴打到重伤,那么打人者无疑是会受到谴责的,毕竟一言不和就打人这样的行为,不管在什么地方,都是不会得到认同的……
当然,这里的单纯的口角,其实也是分成不同的情况下的……
如果被打的人,出口成脏的同时,还涉及到了对方的家人甚至父母的话,如果说出来的话实在是太难听,那么还是会有一部分人的觉得这个人被打是活该的,毕竟侮辱其他人的家人这样的行为本身,其实也是非常恶劣的……
而如果只是普通的口角的话,显然还是打人者一方更加理亏一些……
而同样的道理,如果被打的人是一个小偷,那么绝大多数的人,就不会一面倒的去谴责打人者了,至少会有一部分人的人,觉得打人者打人虽然不对,但是如果对象是小偷的话,似乎也并不是能理解的,大体来说,也是可以谅解一下的……
当然,如果伤势过重甚至面临死亡危险的话,绝大多数的人,依然会认为打人者的行为还是有些过激了!
而如果被打的人,是一个拐卖人口的惯犯或者人贩子的话,那么恐怕打人者就不会得到任何谴责了,不仅仅打人者不会得到谴责,绝大多数的人恐怕都会觉得打人者打得好,觉得打人者的行为是一种英雄行为,甚至产生一种希望打人者能够打死对方的想法!
而在这个过程之中,所以试图谴责打人者行为过激的人,可能都会被人唾骂,可能都会被人鄙视,可能都会被人厌弃,法律的制度,在这样的事件面前,可以说是毫无意义的!
事实上,不要说是殴打成为重伤了,就算是把人贩子活活打死,也没有人会觉得这是一件多么严重多么恶劣的罪行,只要确认没有打错人的情况下,没有人会觉得这样的行为是一种错误的行为,即使这种行为本身必定触犯法律,但是却依然是一种英雄的行为!
同样的道理,有人因为家里被强拆而怒杀主导事件的官员,最终获得死刑,尽管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说,死刑的量刑并没有什么问题可言,但是从人心的角度上来说,主导强拆事件的官员,本身也可以说是死有余辜的,这一点也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所谓的公道自在人心,就是这样道理!
其实所谓的公道,本质上来说,其实也就是人道!
其实不管是什么样的事情,不管舆论的倒向究竟如何,人们的内心之中,总是会有最准确最真实的判断的……
这种判断,也就是所谓的公道!
这种判断,也就是所谓的人道!
人的道德水平越高,社会的发展水平越高,这种公道的标准也就越是准确,这种人道的尺度也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