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1章:反客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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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恋上你看书网,大隋主沉浮

  突如其来的变故,使隋军士兵警惕起来,杨集的亲兵队伍更是严阵以待,而从未上过战场的裴行俨、杨┛吹缴势浩大的骑兵停在一里之外,摆出了作战的架势,更是紧张的握紧了马槊,摆出了一副上阵拼命的架势。

  杨集倒是面不改色,他和异族打了这么年的交道,对突厥人的行动规律了如指掌,仅仅只是从装束上,即可看出这支万千人队乃是守御白城附离之士,附离是狼的意思,附离军寓意是狼王的亲兵,他们每个人都是经验十足、身经百战的战士,其使命有点类似于大隋的左右卫,都是“皇帝”的亲兵。

  他们的出现,说明突厥“监国”大王子阿史那咄吉就在不远处。

  “宗罗t,带一队士兵上去看看。”

  “喏!”宗罗t当了这么多的大盗,又有范夫人城生活了一两年时间,会说一口流利的突厥语,他应答一声,便带来一队亲生从锋失阵中飞马而去。

  他们倒是没有和突厥军的前锋发生冲突,而是和一队同样策马而出的突厥军斥候交流了起来,然后又向隋军这边指了指,片刻功夫,几名突厥兵退回大阵,跟己方大将交流着什么。不久,就有二十多名突厥骑兵纵马出阵,汇合了宗罗t等人以后,向隋军军阵疾驰而至。

  为首的突厥将领是一名万夫长,此人也就三十来岁左右,不过他不是突厥人,而是一个白种人。

  白种人就是突厥人眼中的胡人,他们在突厥的地位、远不如隋境胡人;而这个白种人竟然当上了附离军的万夫长,杨集着实是感到意外。

  到了近前,这名白种人将军纵身下马,步行到“隋”字旗前,在宗罗t的介绍下,向杨集执起了汉礼,他满脸激动的用生硬汉语说道:“契骨铁弦拜见卫王、战神阁下!”

  一听对方介绍,杨集一些疑问荡然无存,微笑道:“契骨将军是契骨贵族?”

  “正是!”说道:“大王,我是契骨二王子,两年我娶了大可汗之女为妻,成为千夫长,后来我在攻打阿史那怀德的时候,立了大功,又成了万夫长。”

  “那恭喜你了。”杨集从中听出了两个消息,一是契骨向东突厥效忠了,二是启民可汗正是扶持契骨铁弦,一旦契骨老酋长死了,就会帮他夺取大酋长之位,以间接的方式掌控契骨。

  “谢谢大王!”契骨铁弦用一种景仰的目前望着杨集,说道:“大王,您的威名在突厥人皆皆知,就连我的家乡契骨也有盛传您的伟名和事迹,我的父亲赞您是大隋的长城。想不到您这么年轻。”

  停顿了一下,又说道:“大王……草原没人不怕你。”

  杨集哈哈大笑:“你们大可汗说我突厥最尊贵的客人,我不要你们怕我。”

  “正是因为大家都怕您,才会尊敬您。”契骨铁弦郑重的说出了一个因果关系。

  杨集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言归正传道:“契骨将军,我们此行,是奉圣人之命、启民可汗的嘱托来见阿史那咄吉,你们大王子在白城吗?”

  “自大王进入白道川,我们的人就向大王子汇报了,大王子已经亲自来接,而我只是前锋。”契骨铁弦思忖了一下,又说道:“白城在五十多里以外,从时间上说,大王子距离这里应该还有三十里左右。

  我这就带你们过去。”

  说完,他便纵身上马,调转马头向他的军队奔去,等突厥纷纷离开,杨集招呼一声:“走!”

  命令一下,隋军跟在突厥前锋疾行。

  北行十余里,前方响起了阵阵号角声、轰隆隆的马蹄声。很快,视野尽头,便出现一杆白狼大纛在空中飞扬。紧随大纛之后的,则是无边无际的骑兵,骑兵手中那片冷森森的寒刃,几欲映寒天空。

  骑兵滚滚,如一道洪流向南卷来。

  人山人海,莫过于此。

  契骨铁弦的军队向右绕开,使隋军直面对面的大军。

  杨集见对方军队尽皆披盔带甲、手执长矛战刀,摆出了一副准备大战的模样,而且对方虽然放缓了速度,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心知阿史那咄吉这是在给自己下马威!

  当即令大军停下,让旗手起着“隋”字旗和自己的大旗,亲率百名亲卫向白狼大纛疾奔而去。

  阿史那咄吉望着如同利箭一般朝自己奔来的百多名骑兵,以及大旗,内心涌起了无限杀机,好想下令把这支人马射成马蜂窝。

  但他不敢。

  此时此刻,杀杨集虽然容易,但杨集不是皇帝、他死了也动摇不了隋朝;除了激怒大隋、给东突厥惹来灭顶之灾之外,毫无益处。

  正因想杀却不敢杀矛盾心理,使阿史那咄吉派出了数万大军前来迎接杨集,希望给他一个下马威,从心理上‘赢’杨集一回。可是当他见到杨集竟然带着一支人数稀少的孤军、毫不畏惧的向数万大军疾驰而来,这才意识到非但没有效果、反而显出自己的懦弱。

  眼见杨集已至一里之外,阿史那咄吉只好令大军停下,单骑迎了出去,大笑道:“卫王,多年不见,愈发威风了。”

  “大王子亦然!”杨集微笑道。

  他的确在大兴城见过阿史那咄吉几回,每次都是随着启民可汗入朝朝贺的,而最后一次,却是杨广北伐之时。

  “卫王军功赫赫,尤其是大湖区一役,大王威震天下,这数万突厥勇士都想去大兴城一睹大王风采。”阿史那咄吉话中有话的大声说道。

  杨集微笑道:“大隋是仁义好客的礼仪之邦,如果朋友远道而来,我们会用最烈的美酒、最好的佳肴待客。可来者,要是不怀好心的敌人,那我们也只好以直抱怨,用敌人的头颅建一座又一座高大的京观。”

  阿史那咄吉脸上的笑容一僵,他知道杨集第一次远征大湖区时,就在哈尔湖湖畔杀了几万俘虏、几万名突厥孩童,之后筑了十多座高十几丈的京观;不久前,他打赢俟利弗设之后,又分别在大湖区、范夫人城附近修了几座京观,而且杀的都是突厥人。

  所以杨集现在指的无疑就是这些,而且在用强硬的态度来回击他之前说的“数万突厥勇士都想去大兴城”。

  阿史那咄吉心中大怒,但却又不得不按下心中怒火和杀意,他干巴巴的笑道:“哈哈,我们突厥人当然是大隋的朋友,去大兴城是做客、是上国的风采,就像大王来做客一样。”

  “大王子所言极是。”杨集微笑道:“绝大多数人都希望过上和平富庶的日子,只有疯子才会喜欢打打杀杀。”

  “……”阿史那咄吉心说说的是你自己吧?

  杨集彷佛看出阿史那咄吉的心思一般,微笑道:“我说得我就是这样的疯子,不过比我父亲还差一点点。”

  阿史那咄吉心中一突,所谓的还差一点点,是没有烧突厥先人的陵寝吧?

  心中虽是不爽,可他也知道威胁不了杨集,也就没有继续下面的“节目”,而是像个好客的主人一般,将杨集为首的隋军迎回白城。

  。

  。

  。

  。

  白城是座四四方方的大城池,彷大兴城而建,王宫也采用了镇中枢、坐北朝南的格局,可是井井有条的居住区全部都是帐篷,除了王宫,其他一切,都依然草原人的习惯习俗来建。这让不少初来乍到的感到惊奇。

  傍晚时分,南北比广阳门广场还要宽的草地上,燃起了一堆堆篝火。

  真正的待客节目篝火宴拉开了序幕。

  篝火晚宴是草原上最隆重的待客之道之一,而这几天正好又是晴空朗朗,阿史那咄吉索性把接见宴摆在了王宫正南方。被划来当“宴会主厅”的草地上摆好了桌子、胡床,数百支插在灯架上的粗犷的牛油大腊将这领域照得形同白昼。

  “宴会主厅”前,一群突厥少女翩翩起舞、突厥乐师弹着他们独有的乐器,阵阵歌声在王宫之前回荡。

  对于席位的安排,突厥也蛮有讲究的,代表圣人可汗的空位子放在宫前第九级台阶之上,代表启民可汗的空位子放在第八级左边。

  桌子之上只点一盏灯,别的啥都没有。

  杨集和阿史那咄吉的席位横在第一级之前,两人的桌子隔得不远,以便说话。下面,分别是隋朝将领和突厥贵族,同样也是依地位入席。

  除此以外,就没有其他的讲究了。

  受歌舞的刺激,草原人载歌载舞的细胞被刺激了起来,突厥贵族们,有的抚着翘须看着歌舞,交头接耳的随口点评几句;有人用快子敲着玉碗,随着节奏打节拍;还有人一边搂着侍女上下其手,一边让侍女投食喂酒,而眼睛还在观看歌舞,可谓是三不误。

  而隋朝这边,则正常得很。

  杨集的右侧跪坐着一个恢复女装的张出尘,身后两侧站着慕容弦月、鲜于芳。这倒不是突厥不给他安排侍女,而是被张出尘抢去了。

  她的理由很简单,就是杨集在这里全部是敌人,阿史那咄吉虽不至于在宴会上做手脚,但是她担心突厥安排的侍女跟杨集有杀父之仇灭家之恨、亦或是被突厥贵族收买了,如果突厥的侍女忽然捅一刀子,杨集岂不是白死了?

  所以为安全计,便拿下了侍女之职。

  杨集也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觉得张出尘顾虑得对,便说自己习惯让自己的侍女服侍,不然吃不下饭、不然也不会带三个娇滴滴的弱女子来了;对此,阿史那咄吉不以为意,毕竟有的男人连男人都睡了,杨集这点癖与之相比,真不算什么。

  至于达奚景等人,则没有这样的待遇了,不过他们的突厥侍女长得也不差,只不过毕竟不是突厥人,没有敢在杨集面前动手动脚。

  杨集知道这场合不适合谈正事,而阿阿史那咄吉也没有谈正事的意思,也就一边吃喝、一边欣赏起舞蹈来。

  突厥没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少女们的舞蹈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故事,几乎都是和武道、打仗、打猎有关。

  就拿近前这对突厥双胞胎美女来说,她们像原始人一样,穿着大版三点式豹皮装做着豹子捕食和搏击动作。这种充满野性风格的舞蹈简单直白,蛮有意思的。

  看了她们一会儿,杨集忍不住瞥了张出尘一眼。

  张出尘见杨集看着那两衣着暴露、露出半个大球的突厥女子,目光一眨不眨的,心中暗自生着闷气,此时见他忽然转过头来,没好气的低声道:“看什么?”

  杨集说道:“我在想,如果你上去,会不会比她们跳得更好看?”

  张出尘和柳如眉她们的学的是刺客之剑,讲究一击毙命、一击即走,端的是狠辣无比;而她们的剑舞优美和虚幻结合,将灵动和敏捷融为一体,看似是仙子在翩翩起舞,但却暗藏杀机,一不留神,就要被她们弄死。

  这些,杨集都见过;但是纯粹的舞蹈却没有看过一次,不过她们有这么好的身手,身体的柔韧性又那么强,舞蹈想必也不差。

  张出尘毫不犹豫的说道:“当然是我跳得好看了,她们哪懂得跳舞啊?分明就是在勾引人。”

  “那你上去,打败这些野蛮人。”杨集蛊惑道。

  “我才不要上去。”张出尘扫了四周一眼,撇了撇嘴道:“我现在不是舞姬了,才不会随便跳舞呢……”她犹豫了一下,脉脉的低下了头,语如蝇呐的说道:“公子要是想看,在没人的时候,我可以单独跳给你看……”

  “穿成她们这样?”

  “想多了!”

  “公子,我可以、我无所谓。”张出尘话音刚落,一个含湖不清的声音就从背后传来。

  这话显然就是站在后右侧的慕容弦月说出来的。

  说话两人不约而同的扭过头去,却见慕容弦月藏身在一个光线照不到的死角之中,啃着一根大羊腿。

  慕容弦月的性子有点像男人、行事风格也是如此,她一旦饿了,就会找吃的。今天跑了一天,她早就饿了,又见突厥侍女都在吃,索性在上菜的时候,随手拿了一只羊腿来啃。

  当然了,饿肚子不是她偷吃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她是好武成痴的杀手、刺客,必须保持足够的体力,以便随时做任务、打持久战。

  慕容弦月以前如何,杨集不太清楚,不过转到王府当天,她就是这样子了;安置她们不久,她就问什么时候吃饭。

  “公子,我有鲜卑血统,没有纯正的汉人那么讲究!”见杨集和张出尘看来,慕容弦月大大咧咧的说道:“据我所知,很多有鲜卑血统的人,都不正常。我算是好的了,而有的男的,以睡继母、睡嫂子弟妹、睡儿媳为荣;为此,有的人不惜囚父杀兄弑弟、虐儿子。”

  慕容弦月这话真不是夸大其辞。

  从五胡乱华到开皇中前期,长江以北的中原大地汉文明全面崩殂、礼教谓敝。达官贵人死后,其爱妾侍婢,子孙要么纳为己有、要么贩卖送人;而且有的人听到兄弟、同僚死去的消息以后,当天就规劝其妻妾再嫁、与其儿子谈价钱,以便求娉,这种规劝会持续到得其妻妾为止。而像慕容弦月说的“不惜杀兄弑弟、虐儿子”,自然也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发生着。

  这种没有廉耻的社会乱象、社会风气,导致中原王朝胡化十分严重,杨坚为了使大隋回归汉家正道,规定“凡九品以上妻、五品以上妾夫亡不可改嫁……”

  可是女愿嫁、男愿娶,又岂是皇帝管得了的?所以这道诏令并没有什么效果;后来杨坚又规定娶继母庶母、嫂嫂弟媳、儿媳孙媳者,官则罢免,乱出来的子孙后代皆不可政从军;民则是世代不许从军入仕。

  虽然这些规定是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可是却能让整个社会走向正途;虽然不利于一些情况特殊的家庭和人,但是从整体上说,效果却是非常好的。

  “我会当真的,你可别骗我哦?”杨集眼中一亮,有些期待,身材火辣的慕容弦月如果穿上大豹三点跳舞,那画面想想都美。

  “不过我要出尘陪。”

  “陪就陪,我还怕你不成?”也不知是被慕容弦月刺激了,还是怎么的,张出尘竟也答应了。

  就在主仆三人说话之际,另一边的阿史那咄吉坐近,向杨集问道:“大王,这次前来突厥,可是带来了圣人可汗的指示?”

  杨集取出一枚小小金箭,高高举起,笑着向阿史那咄说道:“大王子可认识这枚金箭?”

  启民可汗的金箭相当于东突厥的兵符,能够号令治下所有部落的勇士,在场的突厥贵族自然认识,当杨集亮出来的刹那间,众人鸦雀无声。

  阿史那咄吉摆了摆手,令突厥舞姬和侍女们都退下,从杨集的手中接过了金箭,默默的看了一下,又退给了杨集,沉声说道:“这是父汗的调兵金箭,不知卫王手持此箭而来,所为何事?”

  杨集大声说道:“契丹人最近对我大隋多有不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经过和启民可汗商议之后,一致认为要给契丹一个惨痛的教训。圣人这次派我前来突厥,就是希望突厥勇士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来。”

  杨集的话说得很重,这片区域顿时一片寂静。

  阿史那咄吉目光闪了闪。契丹南下之举,是他奉父亲之令、派使臣去逼迫契丹大酋长的。

  当然也不能完全说是逼迫、更多是志同道合;只因大隋的强势,已经引起了周边的警惕、畏惧,既然单枪匹马打不过大隋,那也只有抱团取暖了。

  阿史那咄必粗着脖子站了出来,厉声喝道::“大王,我突厥虽是草原共主,但东方的契丹、i族、奚族臣服的是大隋,契丹是你们大隋的家奴,如今家奴欺主,主人教训它一番即可。而圣人现在却要邻居出面,这似乎不太合理吧?”

  阿史那咄必是启民可汗第三子,作为阿史那家族子弟,他为自己身上的突厥血液而自豪,充满了狼性。祖父沙钵略可汗雄霸天下之时,突厥四十万骑兵杀得隋朝雍凉七州六畜咸绝,

  尤其是沙钵略可汗说的“但使我在南两儿常孝,何忧于贫!”更是将中原王朝视若孝子贤孙,这让阿史那咄必无比自豪。

  时至今日,突厥不可一世的辉煌仍然存留在阿史那咄必的思想里,可是今时今日,他眼中的“孝子贤孙”却反过来当起了“父亲”,这让阿史那咄必如何受得了?

  所以他和兄弟们一样,对大隋王朝的态度十分强硬、不满父亲“苟且偷生”的生存之道,一直鼓舞父亲争取平等之国,而不是向隋朝称臣、俯首帖耳。

  阿史那俟利弗设默默的看了弟弟一眼,暗自自嘲一笑,他以前也是如此的强硬,可是直到带上大军西征大湖区、并且被杨集杀得片甲不留之后,总算是见识了大隋的强悍之处,在大兴城期间,他也认真反思过,慢慢的,便明白了父亲的难处――父亲不是不想和大隋平等相处、不是不想灭了大隋,而是实力不如人,只好走韬光养晦的策略。

  至于他们兄弟几人的莫名强硬、莫名自信,说白了,就是大隋俗话中的“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不养儿不知父母恩。”而弟弟阿史那咄必没有吃过大隋的亏,自是不知隋朝的强大和厉害之处。

  以大隋现在的实力而言,休要说是一个人心惶惶、人心各异的东突厥了,便是他们恢复到不可一世的突厥汗国时期,也干不过鼎盛的大隋王朝。

  他见杨集笑而不言,便出声道:“这是对大隋和突厥都有利的事儿,三弟何必如此激动?况且,大王手中的金箭乃是父亲的兵符,可以调动我们突厥一切军队。所以教训契丹,显然是圣人可汗与父亲的共识。”

  “而且,我东突厥乃是大隋臣子,需要大隋帮我们对付不听话的铁勒诸部,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尊圣人可汗之命?”

  阿史那咄吉深深的看了阿史那俟利弗设一眼,又挥手打断了将要出声反驳的阿史那咄必。他心中很清楚,自杨集拿出金箭那一瞬,他就必须出兵、必须全力配合杨集。

  一是东突厥和契丹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大隋的家奴、臣子,而不是阿史那咄必所说的平等的邻里关系。

  二是他的父亲启民可汗最初只是一个小部落酋长,手下士兵不足万人。之所以有今天的大气候,完全是大隋在帮扶。

  东突厥现在的实力固然远非当初可及,可由于他们的核心势力太小、太少,至今还消化、净化不了如今的东突厥各部;所以在座的很多贵族对大可汗的命令阳奉阴违。

  这些贵族全都吃过大隋王朝苦头,甚至有些人是被隋军打败、抓捕以后,交给启民可汗掌管的。所以他们对于隋朝的畏惧远胜于突厥大可汗;他们敢违背启民可汗的命令,却不敢不遵隋朝的军令。

  更何况杨集不仅代表大隋、手上还有大可汗的金箭,畏隋如虎的他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听?而他阿史那咄吉虽然是大王子,可他一不是大可汗,二不是名符其实“太子”,又有什么资格和威望阻挠这些贵族?

  本来,这些左右摇摆的贵族处于群龙无首的乱象之中,可是阿史那俟利弗设这么一表态,大家便有了主心骨,一个二个都频频点头。

  若是他强行反对,只怕会沦为大家的公敌,将大家推向实力大损的阿史那俟利弗设。

  “大王!”阿史那咄吉注视着杨集,沉声问道:“不知我突厥需要出多少兵力?”

  杨集说道:“四万精骑即可!”

  阿史那咄吉看了杨集一会儿,冷冷的说道:“我答应你,我会让咄必带兵协助大王。”

  主帅,也是阿史那咄吉唯一能够争取的了。

  “三王子虽然英勇无双,可他是南部设,而白道川以南,还有大量隋军士兵。圣人虽然令诸军撤兵,可是我担心有人立功心切,故意挑起纷争。如果双方士兵又因为什么‘误会’发生冲突,那对我们双方都没好处,也非圣人、启民可汗之所愿……”杨集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向阿史那咄必说道:“三王子,白道川的突厥军现在缺少主帅坐镇,如果隋军某路主将在撤军之时,为了一己之私而洗劫贵方某个部落,uu看书其他军队必然也会纷纷效彷,而贵方驻军自然也会奋力反击。如果事态发展到那地步,白道川必将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所以我认为三王子回去坐镇为宜。”

  阿史那咄必闻言默然,不复多言。

  他知道杨集不希望自己为征伐契丹的主帅,但是杨集所说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而且白道川是他的大本营,如果陈兵于白道川以南的灵州军、丰州军、胜州军、云州军,趁他不在之际,忽然杀向北方,他的嫡系必须成为一盘散沙,被隋军一锅端掉。

  这样的惨重的后果,绝非他愿意看到的。

  阿史那咄吉见到老三退缩了,无奈的向杨集问道:“不知大王觉得何人合适?”

  “我看二王子不错!二王子可为主帅。”杨集面色澹然的说道:“如果大王子不放心,可让契骨将军从旁协助。”

  “也可!”对于这个方桉,阿史那咄吉比较能够接受,契骨铁弦是他们的妹夫、是父亲的嫡系,可是因为他们相处的时间比较多,关系也比阿史那俟利弗设亲近。

  若契骨铁弦立功回来,自己大力向父亲推荐,他必承自己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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