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 组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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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个世界上,哪有真正的永生之术。我父母所创造出的永生之术,严格意义上来说,乃是一种窃取生命之术。并且有严重的缺陷,那就是只要施术一次,身体就会永远保持在七八岁的状态。”

  “从此之后,就要定期施术窃取别人生命补充给自己,否则施术者本身就会急速老化而亡!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施术的频率会越来越高,相隔时间越来越短,就跟毒瘾似地。”

  听完山姆的话,谢伦若有所思道:“难怪每一名受害者的遇害时间,都相差三至四周的时间。”

  “三至四周么?这时间相隔的已经很短了,难怪她重新回到了纽约。”

  山姆同样若有所思。

  谢伦皱起眉,看向山姆:“什么意思?”

  虽然看不见,但山姆稳稳的指向不远处,正坐在客厅里的唐尼:“因为这个孩子。”

  唐尼还是面无表情的一脸僵尸模样,谢伦则轻轻一挑眉:“什么意思?”

  山姆沉声道:“这孩子体质异于常人,生命力极强,假如能够吸收他的生命,那么未来几十年应该就不需要再施法了。”

  “不对啊,”谢伦皱眉道,“假如要吸收他的生命,在哪不行,干嘛非得回纽约?”

  “大概是因为这孩子生命力太过坚韧,意志力极强,那人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施术成功,所以才留他到这里。”山姆叹了口气,“当然,这只是我的推测。”

  谢伦说道:“可这还是无法解释,那人为何非得选择纽约!”

  唐尼忽然开口道:“我……一直生活在纽约,从小……就在这里,天天……打拳……杀人……”

  或许是因为长期不开口说话的缘故,唐尼说话非常费劲,结结巴巴的,十分的含糊不清。

  山姆在一旁解释道:“女巫施术的效果,和目标的意志力强弱息息相关。意志力越弱,施术效果就越强。反之,则施术效果就越弱,甚至可能无效。”

  “难怪那孙子杀人之前,非得装神弄鬼,吓唬人,原来是这么个原因。”

  谢伦一愣,亮出自己脖子上的那些“叮叮当当”:“老头,按照你的意思,那家伙对我施咒无效,是因为我意志力强大,和我戴着这些玩意无关?”

  看着谢伦脖子上那些金光璀璨、银光闪烁的项链,唐尼和蒂娜都看直了眼。唐尼是没有见过,有人会戴这么多的饰品。至于蒂娜……

  她猛地扑过来,两坨高峰紧紧夹住谢伦胳膊,娇滴滴道:“老大,您这些项链都好漂亮啊,人家能不能试试?”

  谢伦一脚将其踹飞了出去,但蒂娜马上又扑了回来。

  山姆伸出手,悬在谢伦面前感应了片刻,笑了笑:“我没有在您所戴的这些物品上,感受到灵力波动,应该只是普通的凡品。”

  蒂娜叫起来:“凡品也无所谓,只要是真的就行,我是不嫌弃的。”

  谢伦有些泄气,没好气的将脖子、手腕上所有饰品都丢给蒂娜,将她打发到一旁玩去了。

  山姆感受到谢伦情绪的变化,笑着安慰道:“您意志力之坚固,我闻所未闻。就算没有这些物品防身,单凭您自身也足以抵挡绝大部分的诅咒,您又何必如此消极低落呢?”

  “本来还认为能靠这玩意,能够搂一波钱,收割一圈韭菜呢。可惜啊,发财的美梦破灭了。”

  谢伦垂头丧气的嘟囔着,山姆闷哼一声,紧了紧手杖差点抽过去。不过考虑后果,他还是忍住了,完全当做什么都没有听到。

  “我猜测唐尼在很小的时候,就落入了那人的手中。为了削弱唐尼这孩子的意志力,她才会让自己的手下,跟狗似地驯养唐尼,不断让他参加生死搏击中,妄图用黑暗与鲜血,削弱唐尼的意志力。”

  山姆闭上眼睛,沉声道:“估计现在效果差不多了,她才返回纽约,就待唐尼意志彻底崩溃时,就是她施术夺取唐尼生命的时候。”

  唐尼伸手紧紧抓住自己头发,有些痛苦的蜷缩到地面上。

  “在我第一次碰到他时,他身负重伤,大脑也遭到剧烈撞击,情绪的确处于崩溃的边缘。”山姆叹气道,“尽管我修复了他身体上的伤势,但他精神上的伤口,却无能为力。”

  谢伦皱眉道:“那你这意思,他还是随时可能会死?”

  “只要不再落入那人的手中,短时间内应该无碍。只是假如不做心理疏导的话,时间长了,我担心这孩子会情绪失控而发疯。”

  山姆一脸的担忧。

  唐尼挣扎着抬起头,双目赤红,咬牙道:“杀了她,只有杀了那家伙,我才能获得真正的解脱。”

  谢伦点了点头,看向山姆:“你呢?”

  山姆收起脸上笑容,冷声道:“她杀害了我的父母,我当然要报仇雪恨。”

  谢伦一拍手:“好极了,组队下副本刷BSS吧。”

  副本:哥谭市

  地图:迷雾笼罩状态

  BSS:未知

  开荒队

  一号队长位:谢伦,射击猎,强力DPS,宠物——小草;

  二号位:唐尼,主T,但开的是狂暴战天赋,激怒BUFF下随时可能猝死;

  三号位:彼得,控场敏捷贼,一旦主T倒了或者输出T了,他还得临时充当二T;

  四号位:山姆,治疗萨,除了施法D有点长之外,奶量还是很惊人的;

  五号位:蒂娜,白板划水术,要技能没技能,要装备没装备,除了吸收灵魂和不死之身之外,再无其他用途。

  谢伦把她拉进队伍,纯粹是为了养眼。

  黄昏时分,一行校车驶过连接纽约与哥谭的海上大桥,顺利经过安检,进入了哥谭市内。

  进入哥谭后,给人的第一印象,便是“豪”!

  摩天大楼,霓虹璀璨,无不体现着这座城市的繁华。然而透过繁华的表面,却又可以发现,其内部深深的不协调。

  校车行驶在常年没有维护的公路上,颠簸不停。公路两侧,锈迹斑斑的通气管道下,到处都是衣衫褴褛的流浪汉。而在这些流浪汉面前,过往的行人们,衣着虽然大部分都光鲜亮丽,但来去匆匆,脸上尽是紧张与疲惫之色,精神状态似乎还不去那些流浪汉。

  谢伦大概明白为何这座城市为何被称之为“罪恶之城”,他从过往的行人眼中,没有看到任何希望,全都是迷茫和疲惫。

  当整座城市的居民,都失去了希望,那么还剩下什么?

  一无所有的人,在别有用心的人操控下,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时,大部分市民都会选择袖手旁观。因为在他们眼中,这座城市是否毁灭,跟他们没有丝毫关系。

  或许只有将来蝙蝠侠的出现,才会在他们布满阴霾的心中,打开一扇窗户,点亮一盏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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