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往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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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帝说,他太孤独了,我要赐给他一位妻子——创世纪。

  那天晚上,叶教授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沈雪娇坐过去聊起了家常。

  聊着聊着,话题转到了叶晴枫身上。

  “干妈,如果晴枫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不是海归学历,您真的会反对吗?”

  “我反对什么?”叶教授可精明着呢,她说,“他和谁在一起是他的事,我相信我儿子的眼光!”

  沈雪娇心中一喜,“可是,你说叶家的儿媳必须海归博士的……”

  叶教授幽幽一叹,说,“没错,要求是我定的,你可能不知道,初三那年,有个女孩子非常迷恋他,天天给他写信,后来女孩的父母发现了,就跑来我们家闹,非说晴枫勾搭他们女儿,让晴枫断了那女孩这份念想,结果……”

  “结果怎么了?”

  叶教授心有余悸地说,“晴枫拒绝那女孩后,那女孩很伤心,就把晴枫骗到楼顶上,想拉着我儿子一起死,晴枫命大,只摔断了一条腿,可惜那女孩没能抢救过来,所以我才定这个条件,这样他遇到不喜欢的女孩子,就可以搬出我来拒绝对方了,这样是不是合情合理?那些被他拒绝的女孩子有怨气,也只能来找我,就会觉得我心气高,刻薄,固执,老古董,苛刻,但不会责怪我儿子,也不会影响到他的人际关系!”

  沈雪娇听得毛骨悚然,同时对这位母亲肃然起敬。

  天下有多少母亲,能做到叶教授这般处处为儿子考虑呢?

  “干妈,如果有天我嫁人了,您舍得吗?”沈雪娇低声说,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叶教授的脸色。

  叶教授的回答是肯定的,“当然舍不得了!”

  “那……那我做您儿媳妇好不好?”沈雪娇矜持地说。

  “您、您笑什么呀……”

  叶教授看着她,目光满含温情,“终于憋不住了?”

  “干妈,你、你怎么这么讨厌啊……”

  叶教授索性敞开了说,“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当初有人跟我反映你们俩的事,我就问过晴枫,他说你们没有早恋,但他没有否认他喜欢你,我也是看你这丫头有灵性,招人喜欢,正好可以跟晴枫做个伴,就认你做干女儿了,你们要有这个缘分啊,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干妈,你别哄我开心了,他那么完美,喜欢他的女孩子那么多,而且他对我好像没有那个心思……”

  说起这些,沈雪娇慢慢低下了头,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这种卑微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叶教授将她揽到身旁,婉然轻叹,“傻丫头,这世上哪有完美的人啊?

  晴枫是我教出来的儿子,他什么德行我最清楚,

  你看他平日里阳光开朗,但他内在未必是热情如火,我教会他逻辑学,引导他思考人类哲学,竭力将他培养成一个有神性的人,可这样的人其实是悲观的,

  他们遇到痛苦的事情,便会去思考痛苦的根源,结果他发现这世界本来就是痛苦的,只能迫于无奈这种虚无,

  他就像困兽一样,在自己的斗室当中踱来踱去,

  踱来踱去,

  怎么办?

  怎么办?

  怎么办?

  有一种无所适从的可怜,

  反而是那些没心没肺的人,快乐三分钟,悲伤三分钟,从来不去思考为什么,这样的人才活得乐观,活得糊涂也是一种幸福啊!”

  “是啊,那怎么办啊?”沈雪娇轻声问,她也感觉到了,叶晴枫就是这样一个高贵的孤独者,那是由思想带来的一种挥之不去的气质。

  她不禁想起这个少年所背负罪:将自我与客观世界隔绝……

  这不正是在隐喻那条咬着自己尾巴的蛇吗?

  叶教授也还是那样,定格的笑容一动不动地看着沈雪娇,她说,“晴枫现在病得很重,那是由虚无引起的一种恐惧,这个时候他需要的是药方啊!

  “这个药方是什么?”沈雪娇问。

  叶教授绽开肯定的笑容,“就是你啊!”

  “我?”

  叶教授点点头,握着她的双手娓娓说道,“我是他的母亲,他的性格特质和人格底色是我奠定的,他有对爱的渴望,但是害怕伴随而来的伤害,因此他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但当他爱上一个女孩子,他愿意为这个女孩子承受伤害,这时他才完美了,

  我看得出来,你有追求爱情的执着,他其实最怕你这样的女孩子,但也最是爱你这种,自信点,我的眼光不会错的,我们叶家的儿媳妇不能没有自信。”

  沈雪娇感到了这只有力的手传递的温暖和力量,她的双眼盈满了泪水。

  自父亲死后,这是她第一次流泪,心中涌上了一股感激之情。

  叶教授擦去她脸颊的泪水,幽幽地一笑,“我一直坚信,亲情从来不一会以血缘为界限,什么时候啊,我这个干妈不再是那么干巴巴的了,我这辈子也就知足了。”

  “妈!”沈雪娇叫了一声,扑倒叶教授怀里,刹那间潸然泪下。

  你也曾有过这样的温情吗?

  在这位母亲眼里,她沈雪娇比她儿子优秀,比她儿子更宝贝。

  这是天底下最好的母亲!

  得到了长辈的支持后,沈雪娇心里就有底气了。

  她又去找叶晴枫,直截了当地问,“妈不反对我们交往,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在一阵错愕之后,叶晴枫特别无奈地说,“我当然喜欢你了,这两年多我们朝夕相处,你又不是我亲姐,我又不是GAY,我怎么可能不喜欢呢?我从来没这么喜欢过一个女孩子,我愿意用我的一生去对你好!”

  沈雪娇的微笑变成开心的笑容,“那我们……”

  “但我们不能在一起!”叶晴枫斩钉截铁。

  “为什么呀?妈都同意了,再说又不是每个女孩子都那么可怕,我就不一样,我疼爱你都来不及呢?怎么会伤害你呢?”

  沉默了一会,沈雪娇才听他说,“你可以自由的去爱,自由的恨,因为你生活在一个线性时空。

  但我不一样,我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我生活在一个非线性时空,

  你能想象吗?

  一个凡夫俗子,他以人的维度生活在神维度的时空中,接受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如果将我们的人生比作一部电影,所有人都遵循着从出生到死亡的观影顺序,只有我的进度条是混乱的。

  试想一下,

  当有天我觉醒了,

  那时未来的我回来了,我们就称他为第一人格吧,他没有我们这段记忆,突然多了一个女朋友,

  我太了解我自己了,他一定接受不了的,

  到时他要怎么办?

  你要怎么办……”

  叶晴枫说不下去了。

  他哽咽起来。

  这是沈雪娇第一次看见他哭泣,为了她而哭。

  一个男孩子只有在倾尽全力地心疼一个人时,才会有这样的无奈、这样的悲戚和这样的眼泪。

  沈雪娇怔在那,欣喜的目光亦不再那样坚决。

  她也意识到了,她和这个时空的叶晴枫从相识到相爱,一共经历了632天,这是由一场意外发酵出来的感情。

  正是因为这632天的点点滴滴,丝丝柔情,才让叶晴枫愿意接受这份感情,接受她这个背负‘暴食’原罪的女朋友。

  但未来的叶晴枫呢?

  那个从未来穿越过来拯救她的第一人格呢?

  他也会喜欢她吗?

  他有这些美好的记忆吗?

  未必吧!

  虽然两个时空的叶晴枫人格特征相同,

  甚至,

  连他们的性格、家庭、学识包括教育程度也一样……

  但毕竟在另一个时空里,她沈雪娇是死于那场事故中了,是没有未来的。

  或者说,她对于叶晴枫的第一人格而言,只是一个鬼魂。

  一个需要被救赎的,可怜的鬼魂。

  呜呼哀哉!

  沈雪娇感到一阵不寒而栗,于是又问,“那你怎么办?他回来了,你会去哪?”

  “我不知道,也许是更加遥远的未来吧,愿我能够了悟能断,断世间一切法,断世间一切痛苦!”叶晴枫抬起眼眸,凝望着墙壁上一张装裱起来的诗歌,笑容很是悲凉。

  沈雪娇顺着他的目光望去,这是去年叶晴枫写出来的作品。

  诗歌在内容、意象上的哥特性更为突出,修辞华丽唯美,文本散发着一种超脱现实的独自绝望的情绪,沁人心脾的孤傲气息像是闪着煜煜金光的束束麦芒,每一次阅读都会刺痛她干涸已久的瞳孔。

  当时她还很奇怪,叶晴枫怎么会写出这样的东西?

  后来叶教授将这首诗歌拿去参赛,竟然在文学领域获得了很高的评价,被一致认为是朦胧诗派的优秀作品,但由于风格不符合‘歌颂新时代’的正能量,只获得了‘师范大学第十六届艺术节五四文学大奖赛特别奖’。

  【题:青空的断手台

  青色的天空,我看见最后一次日出涅槃后的钟声,

  我的灵魂流放人间,从蛮夷到满目沧桑,那不在梦想的忧伤,

  蔓珠华沙赐我的恶魔的温柔,送我一个不真实的幻想,

  我追寻她模糊的身影所到达的彼岸远方,就算再清晰也是幻象,

  青色的天空,我让妖娆的七朵恶之花在身上驻足,

  背负满身的罪恶,割破囚禁的牢笼,肆意疯狂,

  谁能挣脱这完美桎梏,奏出践踏一切的华丽乐章,

  青色的天空,忧伤的气息漂浮着黑色的亡灵,

  屹立在海浪上的人蛹,等待着破茧的契机,

  我无依无靠,

  或许已经死亡,

  是否还在等待着那个远方,

  青色的天空,夹杂着沐浴着黑暗之火,将一柄长剑树立,

  闪耀着繁星一样的剑光,斩断我通往天堂的左手,

  梦里相互厮杀,得到永恒的伤疤,

  断了的左手,承受不起所谓世俗,嘶叫却像死一样安静,

  青色的天空,带着死神赐予我的悲伤与解脱,沉睡在深沉的黑色迷雾之中,

  一切开始与结束之后,

  生与死重叠,

  终点与起点重叠,

  一切终究涅灭,如镜像倒影,一同走向地狱般的天堂,

  枯萎的蔷薇,依然坚守着它黑色的信仰,

  深邃的夜,依旧无情地吞没我疲惫的身影,

  悲伤如此华丽,

  孤独如此忘情,

  久经流浪的灵魂,明明已经疲惫不堪,伤害和痛楚却依旧不依不饶,

  青色的天空,是否只是一个令人痛苦的轮回?】

  她曾听叶教授说,高深的文学是一门艺术,是人类只能去感悟而不能理解的意象,其中就以‘痛苦文学’最为弥足珍贵。

  那是连叶果这样的女性也不敢轻易触及的领域,因为这个领域的人是‘痛苦’的,痛苦的人是孤独的。

  如尼采,

  如梵高……

  如所有生前不被世人理解的伟大思想家,他们都是经历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从而抵达圆融之境,孤独是为了孤独背后的解脱,即使在一片孤寂中,他们也能活成一道闪电,光芒如此耀眼,以至于穿越了整片夜空,而后人借着他们发出的光,竟然看到了永恒。

  沈雪娇读不懂其中的意象,但首诗歌这就像一根钉子扎进心里,她为这件事而耿耿于怀了大半年。

  你曾有过这样的悲伤吗?

  你爱上了一个人。

  看似触手可及,却实则遥不可及,那也许是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啊。

  到最后,两人达成了共识:在叶晴枫的第一人格来临之前,两人继续保持姐弟的关系,尽可能不把事情弄得太复杂。

  这就是共识。

  剩下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叶晴枫最终选择了一个有价值的人生,将志愿改成了‘闵江大学’MBA专业,为以后打造游乐场储备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

  沈雪娇则是转租了东郊游乐场里的酒吧,开始向网红店的方向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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