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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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

  “只有吉他伴奏的话单调很多,听起来可能差点感觉…”

  一曲完。

  方世勋发现对方看向自己的眼神多了一丝诧异和震惊。

  那是一种很突然反差的感觉。

  好比你突然吃了一坨屎之后,发现味道竟然还挺不错。

  此时的陈玉就都些许怀疑自己的评鉴能力了,明明很一般甚至看起来有些幼稚的歌词唱出来竟然还很有一番感觉。

  嗯?

  真香…

  刚开始,这啥玩意?玩尬?

  听一会儿,有点意思,还行!

  最后到高潮部分,画个彩虹,再画个龙,内心竟然不自觉地跟上节奏。

  太可怕了。

  自己一个新时代的伪文艺女青年竟然也喜欢这种土嗨歌曲。

  最重要的是其中还有一部分散装的粤市方言话。

  太难了~

  为什么要让我听到这样的歌。

  不过!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回到刚才,还是会选择再听一遍。

  毕竟能玩直播还写小说的妹子肯定是一个内心喜欢蹦野生DISCO的主。

  …

  “勋哥~”

  “太厉害了,很好听。”

  “真的…非常非常有意思,其实一开始我还觉得这歌曲有点傻和幼稚来着!”

  一时间。

  陈玉还有些来兴趣了。

  身边突然出现一个会写歌曲、甚至还能写得好听的人肯定很惊讶。

  别看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喜欢唱歌和玩音乐,可是真正有创作能力的人却少之又少。

  至于能创作出优秀作品的人那更是万中无一。

  这个玩意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除开少数天赋异凛的天才或者大佬之外,很多业内专业人士甚至一辈子也不一定能创作出一两首好的作品。

  如今华国乐坛内比较出名的创作人也就那一小戳。

  近年出了一个音乐鬼才。

  周俊嵩!

  他已经创作了一百多首歌曲,真正能大火的也就十来首而已。

  不过就算如此也奠定了他在华国乐坛极高的地位。

  甚至一度被业内众多大佬称为乐坛近十年来最具天赋的音乐人。

  “……”

  “这…没那么夸张吧?”

  “一直以来,心里挺向往以前那个年代的士高、歌舞厅……”

  方世勋前世是一个真正的音乐人,甚至可以说生命中都离不开音乐。

  不是崇高理想。

  只是一开始单纯的喜欢到后来谋生过日子都离不开音乐。

  对于音乐他也有着自己不一样的经历感悟和看法。

  “嗯嗯。”

  “真的很不错!”

  “嘻嘻…这个呢~”

  听了这首《野狼disco》之后,陈玉对于另外两首也是相当好奇和感兴趣。

  现在画个龙龙都能唱。

  那一起喵喵喵喵应该也没有太大问题吧?

  喵喵?

  陈玉差点情不自禁地想学一下猫叫。

  心里反倒很好奇期待起来。

  …

  “这…”

  “其实更适合给女孩子来唱的,我就算了……”

  拒绝。

  方世勋内心肯定是拒绝的。

  好歹以前也是一个高冷男神。

  现在一下子唱这什么学猫叫还不得毁形象?

  刚才在妹子面前装了一波逼已经足够,证明这个世界的人还是一样会喜欢前世的作品。

  至于这首歌还是算了。

  要不是从脑海中挑最简单幼稚的歌曲来练练手,他都不一定会把这个弄出来。

  不过。

  当初这首喵喵可是火遍全网。

  “啊?”

  “女生?”

  “那…你是不是专门写给谁的…”

  说到这里。

  陈玉也不由地有些羡慕。

  当然。

  这也只是一种本能的内心想法而已,并不代表着她对方世勋有什么想法。

  毕竟能有一个男生给女生写歌总归是件浪漫有趣的事情。

  “没~”

  “随便写的。”

  方世勋摇了摇头。

  一首歌而已。

  加上他又不是真正的原创者,哪来那么多背景感悟。

  现在他能做的就是用自己的努力把每一首歌唱出感情,给它赋予真正的生命力。

  或许这才是对原创者的尊重。

  这也是他目前唯一能做到的。

  “哦哦。”

  “勋歌~”

  “你就唱一遍好嘛?就一遍…”

  “……”

  陈玉点了点头。

  最后竟然还有些央求撒娇。

  …

  叮咚~

  清脆的声音。

  最后方世勋修长的手指轻轻拨动吉他弦,丝毫不比某些专业的高手差。

  要知道这些天他可是使劲刷这吉他的熟练度。

  现在水平不可同日而语。

  …

  我们一起学猫叫

  一起喵喵喵喵喵

  在你面前撒个娇

  哎呦喵喵喵喵喵

  一阵软软糯糯的女声传来。

  甜美的声音中带着俏皮。

  “!!!”

  陈玉瞬间双眼瞪大。

  一脸震惊懵逼的样子。

  不可思议!

  这是女声?

  紧紧盯着方世勋看着个不停,最后才确定这声音的确是对方唱还出来。

  那一瞬间!

  头皮瞬间有些发麻。

  虽然变声歌唱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但是眼前方世勋能用如此女声唱歌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哪怕自己是女孩子。

  陈玉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的女声比自己还唯美好听。

  那是一种技巧天赋型发声。

  这就好比一般的说明文和诗歌之间的差距。

  …

  每天都需要你的拥抱

  珍惜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你对我多重要

  我想你比我更知道

  你就是我的女主角

  ……

  紧接着。

  方世勋切换回来原本的男声。

  彼此之间无缝衔接。

  这首歌。

  当初能在地球火遍全网肯定有它自身的魅力所在。

  至少它受大部分女生喜爱。

  本身就是挺讨巧的歌,通俗又上口,反映一种随意放淡的生活。

  小女孩死肥宅喜欢听这种歌。

  不过它不是一首有内涵的歌,说的难听点就是一首口水歌,上不了大雅之堂。

  不过!

  它可能会火!

  这是自身具备的属性。

  即便很多人说这是流行音乐的退步,可它依然受到很多女生的喜欢。

  此时。

  陈玉显然不例外。

  如果之前的那首disco只是让她感觉到惊讶,觉得旋律不错的话。

  那眼前这一首小甜蜜的歌曲确立马俘虏了她的少女心。

  女人的心理跟男人完全不同。

  或许在男人看来幼稚得死的东西恰恰是她们最感兴趣的。

  …

  “啪啪啪!”

  “勋哥~”

  “可以再来一遍嘛…”

  当方世勋唱完。

  对方一脸渴求的神情怯怯道。

  看男神唱一首自己喜欢的歌曲的确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陈玉都不得不承认。

  自己对于方世勋的印象那是随着这首歌升了好几个台阶。

  果然会唱歌的男人最帅!

  现在听了一遍感觉意犹未尽。

  一般情况下。

  当你发现一首好听或者是感兴趣的歌曲时,心中会有很强烈的欲望再听一遍。

  因为第一遍只能让你心中有个大概的感觉。

  可能连歌词都还没记住多少。

  你就会想循环听到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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