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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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在只有不到十厘米宽的高栏上,下面是汹涌的丧尸,张三像是狂风骤浪中的一叶扁舟,随时有颠覆的可能。

  走了几步,张三碰上了麻烦。

  他有个缺陷:眼睛无法注视立体动态物体。

  同时出现横着移动和竖着移动的物体,会导致他产生晕眩。

  此时,他大多数注意力集中在脚下的高栏上。高栏相对于他的移动,就是竖着动。丧尸不断的从两侧冲来,它们是横着移动的。

  越快的速度,晕眩感越强烈。慢些的还好,张三虽然晕,却还能抑制住。

  走了二十几米远,晕眩感变强了。张三停下来,大口呼吸几下,抬头看看天,然后继续走。

  他发现,自己坚持的时间越来越长。人体是会外界的各种病毒细菌产生抗体的,同样,病毒细菌也能产生抗药性。张三的晕眩感,随着不断加深练习,也有逐渐好转的迹象。

  中间休息的时候,他忍不住拿枪又开了一枪。

  初学者,容易对这玩意儿上瘾。尤其,张三有惊人的视力,更是如此。

  若是打一百发子弹也没能打中一次,那么这个人肯定会失去乐趣。相反,百发百中能激发乐趣。

  枪响,下面的一个丧尸应声倒地。

  张三却愣住了。

  之前,他虽然能隐约看到弹道轨迹,却看不清高速移动中的子弹。

  这次,他竟然捕捉到了一丝子弹的影子。

  他的视力竟然又变强了!

  怎么会这样?

  他又开了一枪,的确是视力又变强了。

  到底是如何发生的?他回忆着,似乎只有克制对立体动态物体产生的晕眩感这一件事是对视力有影响的。

  难道是……

  收起枪,张三继续走。

  这次,走出去三十多米才感觉有些受不了。当消除了晕眩感后,他拿出步枪,再次朝丧尸射击。

  又强了那么一丢丢!

  如果说现在变强了,那么之前在草原上转圈跳绳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明显的变强?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是速度!

  转圈跳绳的时候,他跳不了几个就会摔倒。踩在高栏上,行进的速度很慢,丧尸的移动速度也不快。

  想起曾经玩街健的那段日子。开始的时候,他做引体都费劲,像所有没有天赋却咬牙坚持的人,狂喝鸡汤刺激自己进行大量的高强度的练习。

  一段时间后,发现与那些刚上手没几天就能进步飞速的人差距太大,从而生出了倦怠和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好在,后来坚持了下来。他发现,当每次进行适度的训练,强度刚好能让自己的训练后很快恢复过来,这样的进步,比咬牙跨级训练要强得多。虽然许多人会告诉他,只有不断的超越自己,咬牙突破极限,才能如何如何。事实却并非如此。

  每个人的体质都是不同的,不能一以概之。

  大概,眼睛也是如此。

  每次进行自己恰好能克服的强度训练,不但会克服这个缺点,还能让正常捕捉动态物体的能力变强。

  逻辑通了,张三兴匆匆的继续练习。

  眼下是他进步的飞跃期,进步飞速。于是,晕眩的痛苦便不算什么了,反而乐在其中。

  水友发现,三哥越走越顺,从开始的摇摆不定随时都会掉下去的状态,慢慢变成了健步如飞。

  前面,公园的建筑物,拦住了丧尸的去路。

  当张三绕过去,爬上去,丧尸还傻乎乎的在角落里仰头望天。

  下面的门市大概是一家餐厅,那种招揽公园游客的流量饭店。门口有两个穿着厨师服的丧尸晃荡,脚下还有一个马勺……

  张三跳了下去。

  两个丧尸毫不意外的冲他跑来,张三迈步向前,猛地跺脚踩上马勺把手。马勺“嗡”的一声,因杠杆作用飞了起来,张三手一抄,恰好握住了马勺把手,反手给丧尸一马勺。

  Duang!

  丧尸的脸都被打的走形了。

  没等水友发出赞叹,张三回手把马勺丢出去,正好打在另一个冲过来的丧尸的面门。马勺回弹,下落。张三脚一勾,马勺被勾飞。伸手,抄住,反手又是一马勺……衣袂飘飘,头发飞扬,马勺乱舞。

  两个丧尸,愣是被张三用马勺给打的趴在地上起不来。

  “秀!”

  “牛逼!”

  握了握马勺,感觉还挺顺手的。

  张三左手抄住马勺,右手拿着锤子,加上又变强了的眼力,觉得自信非常。

  饭店旁边是一家路易威登店,张三看看身上脏的不成样子的行头,信步走了进去。

  他随便找了一件羔羊皮飞行员皮夹克,上面标价是40000!

  “平生第一次见衣服脏了直接丢掉换新的这么任性的人。”

  “天使城货币和天朝软妹币汇率差不多,也就是这件衣服,要4万块?”

  “路易威登,LV啊……”

  一款直筒长裤,7000多。

  一双羊毛内衬及踝皮靴,一万多。

  水友帮他算了算,发现这一套新的行头,从头到脚要小十万。

  虽然不断有人嘟囔说这点小钱不算啥……可问题是直播间多少人全身上下连一万都凑不齐的?

  最关键是:

  “羡慕穿衣服不花钱的人。”

  “羡慕穿路易威登不花钱的人。”

  “带货男神,求带两件回来,折扣价购买成么?”

  “那件衬衫,国内价6000多,我出三千,求三哥带回来。”

  之前的成衣店还好,毕竟没有牌子。此时,无意中换一身衣服却掀起了带货狂潮。抱着捡便宜的心里,水友都想让三哥带几件衣服回来。

  张三肯定不会接茬,他岂会带着那么多没用的累赘逃亡?况且就算能带,又如何明目张胆的走私?自己穿是一回事,带回去贩卖是另一回事。

  没搭理水友,把衣服换完,镜头里的张三焕然一新。

  他骨架够宽,此时又壮硕的恰到好处,能把飞行员皮夹克撑开。束腰的夹克,对他来说太修身了。

  再抄起马勺和锤子,呵,鹰隼试翼风尘吸张,水友只觉英气扑面!

  这条街很时尚,除了服装店就是高档餐厅。再往前是个阔绰的广场,后面庄重宏伟,灰白两色巴洛克风格的教堂。

  张三到了他们约定的目的地——圣弗朗西斯科大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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