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八十六节 动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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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蒙驱赶着自己的牲畜,在属于他的那块牧场中放牧。

  原野之上,方圆百里的广阔牧场,到处都有着像赵蒙这样的楼烦牧民。

  他们持着套马杆和鞭子,在牲畜群周围巡视,防止有淘气和调皮的幼崽走丢。

  这个工作很累,也很枯燥。

  但却让人无比的满足。

  当太阳渐渐升高时,赵蒙与其他牧民,都开始驱赶和引导着牲畜群,往家的方向走去。

  没多久,他们就在辽阔的草原上相遇了。

  最终,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牲畜群。

  马邑之战后,汉室在此地,安置了旧楼烦部族的全部降兵和降将。

  同时拨给了数十万头牲畜。

  这些牲畜,当然不是楼烦人的。

  他们是大汉天子的财产。

  所以,在楼烦人的牧区,有着一队队的汉骑,全副武装在巡逻。

  这些是直属楼烦将军颍阴候灌何的楼烦军骑兵。

  当赵蒙等牧民,驱赶着牲畜回程时,这些骑兵,就时不时的出现在牲畜群的两侧,这既是保护,也是监视。

  赵蒙对此见怪不怪。

  假如说,现在,那些旧日的楼烦贵族,可能还有点什么花花肠子,在打些鬼主意。

  但,像赵蒙这样的下层牧民,却早已经用脚投票,将自己视为汉天子最忠诚可靠的奴婢和爪牙了。

  驱赶着牲畜,没走多远,赵蒙就看到了自己的家。

  当初,楼烦人被安置在这个造阳草原后。

  受命于大汉天子的楼烦将军颍阴候灌何就下令,命令楼烦人编户齐民,仿照汉朝的乡亭制度,建立起了一个个集中居住的牧村或者牧乡。

  赵蒙住的地方,名为‘汉造阳县甲乡’。

  意思就是造阳县的第一大乡的意思。

  事实也确实如此。

  整个甲乡,建立在一片山陵之下。

  山陵之前,方圆十余里,都是甲乡的住宅区。

  每一户家庭,都相隔至少三百步。

  每一家,都有着用着砖瓦和梁木搭建起来的坚固房屋。

  这个房屋看上去有些低矮,但却非常适合牧民生活。

  屋外的空地上,有着好几个大型的围栏,围栏用竹木搭建,里面放着青草和木漕。

  甚至,还有着专门给怀孕的牲畜和幼崽居住的木棚。

  棚子用稻草为顶,里面铺满了干草。

  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都不会影响里面的母兽和幼崽。

  赵蒙的家,就在这个甲乡的一角。

  当他赶着牲畜回家时,他的妻子,正在拿着汉朝官吏发放的两个特制的挤奶工具,蹲在木棚里,给牛马挤奶。

  最近,赵蒙的牲畜里,有两头母牛和一头母马产下了幼崽。

  小马驹和小牛犊都刚刚出生不久。

  所以,鲜奶很多。

  赵蒙将牲畜,赶到围栏里,两个身材矮小,穿的破破烂烂的男子立刻就开始接手剩下的工作。

  他们将那些牲畜按照大小和种类分开。

  幼崽和母兽,被赶到木棚里。

  其他的则关进的不同围栏。

  这两个男子是去年从匈奴那边逃难过来的牧民。

  马邑之战后,单于庭加重了对中小附庸部族的剥削和压榨。

  每天都有部族被逼到绝境,大量牧民逃亡。

  许多都跑来了造阳这个在长城之外的汉朝牧场讨生活。

  对这些人,楼烦牧民非常欢迎。

  纷纷接纳了这些难民,让他们帮着照顾自己的牲畜,打扫卫生,收割和晾晒牧草。

  而回报则是每天让他们吃饱。

  赵蒙叮嘱了那两个难民一声,让他们注意下幼崽的安全。

  然后,就来到木棚里,看着细君背上背着的那个正在沉睡的儿子,咧着嘴,嘿嘿的傻笑着。

  这一刻,让赵蒙心里感觉很踏实,也很充足。

  这是他过去在匈奴从未有过的感觉。

  “当家的!”赵妻回头看了看自己的丈夫,大大咧咧的笑了一句,然后就吩咐了起来:“赶紧去帮我烧火,一会,这些奶都得制成奶酪才好!”

  “昨天,乡里的奶酪价格又涨了呢!现在一斤能卖十多钱了!俺得抓紧这个时机,多卖点钱,这样,等到冬天,俺再请官府给俺修两个青储窖,请木工来撘几个木棚……”赵妻是个典型的中国妇女,淳朴、善良而极有主见和规划。

  她心里,一件件,一桩桩的事情,都井井有条。

  她掰着手指,将帐算的明明白白:“等到明年,幼崽和母兽,就都能有地方住了,不必再挤在一起!官府的兽医可是说了,这样对母兽和幼崽,都是很好的!”

  赵蒙听了,傻啦吧唧的憨笑一声,当下就乐呵呵的去劈柴了。

  赵蒙的身材虽然没有汉人那么高大和粗壮,但他四肢发达,极为有力。

  加之,现在他不缺营养和食物,所以力气也大的很。

  很快,他就劈好了干柴。

  正好,这个时候,那两个帮佣的牧民也忙完了工作,他们自然不会傻傻的等着。

  事实上,草原上的牧民,一般都很淳朴。

  主人家给我吃的住的,我自然要努力干活。

  偷懒这样的技能,是不可能出现在牧民身上的。

  因为,牧民只要稍微一偷懒,全家都要饿死!

  所以,他们见到赵蒙这边的干柴,立刻就过来帮着清理。

  这个时候,忽然,一声钟响,从乡里的官衙方向传来。

  咚!

  又是一声!

  赵蒙停下手里的工作。

  赵蒙的妻子,也站起身来,遥望乡官署的方向。

  作为楼烦人,大汉帝国的造阳县,楼烦军的一员。

  赵蒙和他的妻子,都很明白,乡官署的钟响了,代表着什么?

  唯有那两个牧民,一脸的茫然之色。

  咚!

  片刻之后,又是一声。

  “三声钟响!”赵蒙的妻子首先叫了起来:“当家的,天子点兵了!快穿上你的甲胄,带上弓矢,去乡官署报到,去晚了,可就吃不上天子的皇粮了!”

  赵蒙也立刻跳了起来,急急忙忙的往家里走去。

  摘下挂在墙壁上的弓矢,穿上去年冬天,妻子缝制好的皮甲,将箭篓带上,一根根被珍藏在橱柜里的箭矢装了进去。

  然后,赵蒙就出门,在自己家的牲畜群里,挑选出了最好的那匹战马。

  这匹战马,高大神俊,四蹄有力,牙口健康。

  是难得的宝马!

  也是赵蒙最喜爱和最宝爱的一匹马。

  本来,他计划等到秋天,天子派来征马的御史来时,将这匹宝马,献给伟大的天子,作为贡献。

  但现在,赵蒙觉得,骑着它去给天子作战立功,更加合适!

  “伟大的圣天子,您的奴婢,为您效死!”在心里赵蒙握着拳头大喊了一声。

  然后,他就将那两个被他收留的牧民叫过来,拿着刚刚系在腰间的马刀,对他们说道:“我将奉命去为汉天子作战,你们留在家里,照顾主母和牲畜,等我作战归来!”

  “遵命,主人!”那两个牧民连忙恭顺的跪在地上,以额头触地。

  楼烦人虽然在汉家官府的控制和引导下,渐渐汉化。

  但根深蒂固的习俗和传统,依然影响着他们。

  他们的思维方式和看待事物的方法,依然有着浓厚的匈奴色彩。

  主人出征,奴隶就要效死在家,努力工作,等待主人归来。

  而这两个牧民,是逃难来的,当然清楚游牧民的规矩。

  至于留下两个男奴在家,会不会对女主人不利?

  这一点,赵蒙倒是很放心。

  他若出征,那他就会摆脱那些没有出征的同族照看自己的妻儿,何况,汉家官府也会照顾。

  骑着战马,赵蒙与其他的楼烦牧民,争先恐后的前往了钟响之地——甲乡的官衙所在。

  自从楼烦人被安置在此后。

  汉室官府,就开始推行了仿照中国编户齐民制度的户籍管理方式。

  最开始,楼烦人是五人为一户。

  但随着,楼烦人与汉地百姓开始通婚,那些独立成家的男子,又被单独列户。

  到今天,当年降兵九千多骑,已经变成了八千多户。

  甲乡这里,足足有着一千五百户的楼烦牧民。

  每一百户,被编为一个亭。

  全乡共有十五亭。

  按照制度,一旦有事,每亭需要出兵五十人。

  整个甲乡,要组成一支五百人的骑兵。

  人人自带战马和弓箭以及干粮,接受天子的命令,去征伐和讨伐任何获罪于天的敌人。

  而在甲乡,汉室设立了一个由旧楼烦贵族担任游徼,汉军军官出任蔷夫的双官设置。

  而在今天,旧楼烦贵族早就被汉室官府用着‘培训’‘轮训’等借口,调去了上谷郡,去那里接受汉室语言和文化培训。

  借口,自然是冠名堂皇的——为汉臣,自当言汉语,用汉制度礼仪。

  所以,现在,在甲乡,话事的就是楼烦将军灌何任命的蔷夫。

  这位蔷夫姓赵,长着满脸的络腮胡子,个头虽然不高,但也不算矮。

  七尺的身高,在汉军中虽然不算什么。

  但在这个甲乡的众多楼烦骑兵面前,却是巨人一般了。

  此刻,这位赵蔷夫,拿着刚刚从楼烦将军衙门那里下发的命令,站在了乡官衙的台阶上,望着如同河流汇入大海一般,密密麻麻,带着弓矢,骑着战马赶来的楼烦牧民。

  他心里欣慰的点点头。

  这一年多来,他和他的同僚,在这里披荆斩棘,一点一滴的从小事做起。

  终于,让这些不知道何为制度和律法的楼烦蛮子,知道和学会了中国制度以及法律的意思。

  几番的集训,也让他掌握和了解了这些过去的夷狄的想法和思路。

  接下来的事情,当然是毫无意外了。

  楼烦牧民的汉化速度和对汉室的向心力以及凝聚力,不断增强。

  今天,他可以拍着胸脯,告诉长安的天子以及自己的上司:甲乡一千五百户楼烦牧民,皆陛下忠臣,汉之利箭!

  而他所用的办法,其实与汉室贵族士大夫笼络和控制自己的佃户以及家臣的方法差不多。

  无非就是解衣衣之,推食食之。

  只是手段稍微有些变化而已。

  看着越聚越多,但却秩序井然,纪律严明的牧民。

  赵蔷夫深感欣慰的露出笑容。

  有着这一千五百户牧民和他们的拥戴,自己这个出身卑微的楼烦骑,总算有了立身之基!

  这也是赵蔷夫和他手下的亭长们之所以在过去一年多里,冒着风雨,不避寒暑的辛勤工作的源动力!

  在这造阳地,教化楼烦降卒,率领和带领他们,筚路蓝缕,从无到有,建立起偌大的甲乡,完备上下机构,不仅仅是为了虚无的理想和抱负。

  更是为他们自己和子孙后代的前途。

  他们今天的辛勤工作,是为以后以及子孙后代们,打下结实基础的保障。

  就像现在这样。

  “家族基业,在我手中,已然奠基!”赵姓蔷夫在心里乐的合不拢嘴。

  一千五百名弓马熟练,善于骑射的士兵。

  在内陆,一个县,也不可能挑出这么多合适的士兵。

  更别提将他们训练出来了!

  哪怕是列侯,也负担不了这么大的任务。

  唯有朝廷,能以举国之力,源源不断的培养骑兵。

  而豪强和贵族,只能撘个朝廷的顺风车。

  但,他,一个寒门出身的低级军官,不过是在马邑之战中跟随车骑将军,斩首三级,才被提拔为队率的军官,却已然能拥有一千五百骑的拥护和追随!

  这等于,他至少少奋斗了三十年!

  更重要的是——楼烦降卒的思想单纯,性格直爽。

  他们常常认准了一个东西或者一个姓氏,就会世世代代的追随。

  而如今,这甲乡的楼烦降卒,泰半的汉姓,都是姓赵。

  这既是对他工作的认可,也是告诉他——俺跟您干了。

  子孙后代,只要不出蠢货,基本就能依然得到这些降卒后代的认可和拥戴。

  这是比爵位更宝贵的人心!

  也是一个家族最重要的财富——民望。

  想到此处,赵蔷夫只觉得自己和自己家族的未来,简直就是一片坦途,光明无比,未来,甚至说不定还能捞个关内侯或者两千石!

  等人基本上都到齐了。

  赵蔷夫就带着自己手下的那数十名士卒,望着眼前,密密麻麻的楼烦骑兵,首先朝着长安方向拱手拜道:“圣天子已然下令:夫匈奴稽粥氏无道,当伐!点兵******,自丞相下楼烦将军,楼烦将军下吾,按照天子诏命,我甲乡立刻编组一个骑司马,五百人的骑兵,跟随楼烦将军,讨伐无道之匈奴稽粥氏!”

  “万岁!”骑着马,挤在人群里的赵蒙和其他的同袍,纷纷振臂高喊起来,他们的汉话还有些生硬,但声音却响彻了整个天地:“天子万岁,讨伐稽粥氏!”

  打自己旧日的主人,楼烦人,一点意见也没有。

  他们甚至,比汉人还要积极。

  原因很简单,他们需要用自己过去的主人的血来告诉汉天子——我们是您忠勇的爪牙,忠实的奴婢。

  赵蔷夫看了,更是满意无比的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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