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奇怪的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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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二叔那边的保镖招的很快,才过了两天就给唐末发了消息,告诉了她出发的日子。

  唐末这次是准备混在队伍里,暴露空间可能会惹来些麻烦,所以她打算装成一个敏捷系异能者。

  反正她现在的敏捷属性值已经过了200,说自己是敏捷系异能者也是没什么问题的。

  没了空间,很多东西就不方便装了。

  唐末照例背了她的双肩包,里面放了些水和营养剂,还有一套换洗的衣服。

  既然选择了合群,那些美食自然就不能再拿出来了。

  唐末把捕猎者睡袋卷了起来固定在背包的上边,睡袋很小很轻便,并不影响活动。

  一群人定在了8点在S基地门外的一棵大树下集合。

  定的时间是八点,唐末七点四十五到的集合点。

  唐末到的时候,何二叔已经带着十几号人等在那里了,大家的行李很少,很多人几乎都空着手。

  也是了,他们那么穷,又哪来的多余的东西呢。

  除了唐末上次见过的那些人以外,还有一个个子很高肤色很黑的男人背着包靠树站着。

  男人自我介绍到他叫周建是这次的保镖。

  除了周建以外,其他的四个保镖都还没有到。

  一行人大概在树下又等了二十分钟左右,其他的几个保镖才来。

  何二叔的脸色很不好看,但是到了这个时候却也不好再发作了,毕竟之后的一路还要靠着他们的保护。

  人齐了以后大家就上了路。

  何二叔带的一队人看得出来平时过的日子并不好,各个都瘦巴巴的,除了几个孩子在打闹外,大家都死气沉沉。

  周建和唐末的性子差不多,都不是个话多的人。

  只有那四个一起的保镖一路上吵吵嚷嚷的,嘴里的黄段子让队伍里的妇女们都皱了眉头,恨不得捂住孩子的耳朵。

  何二叔提醒了一次,无果以后也只能叹着气不再说话了。

  他这次走的急,给的价钱又少,找不到什么高质量的保镖也在他的意料之中,只不过他没想到会招到些这样的人。

  好在那个周建看着还挺靠谱的,好歹让何二叔的心里还稍稍有些安慰。

  唐末被林婉拉着一直和她们母女俩走在一起,偶尔聊聊闲话,时间倒是过的也快。

  从基地到B市保守需要大概半个月左右,当然这是以唐末的速度来算。

  现在要是按照现在这个小队的速度来走的话,一个月能走到真的就算是不错了。

  队伍里的妇女孩子多,走走停停的半天都没有走多少路。

  唐末倒是不着急,不过那几个保镖显然有些不耐烦了。

  两个晶核的任务原本以为是半个月,现在要一个月,这一路上肆无忌惮的抱怨让队伍里的人都有些不敢大声的说话了。

  “要是不想干现在就走,别打扰我路上的心情。”

  第一个忍不住的是周建,警告着那几个人。

  “你说什么?有种你再说一遍!”

  那四个人的头是一个矮胖的男人,听见周建的话一下子就冲了出来。

  他们几个人的属性值都在二百左右,他自己能稍微高一点在三百。

  原本是一个小队的,后来小队对战那个嫌弃他们几个能力太小吃的还多,干脆把他们踢了出来。

  这次也是他们几个第一次接任务,看见这些要保护的老弱病残一个个开心的不得了,都觉得这一个月自己可以称王称霸了。

  现在突然冲出来了一个程咬金,自然是气得不得了。

  他们四个人,那个周建再厉害不过是一个人,居然还敢惹他们,是不是活的不耐烦了?

  周建没回答,而是在地上寻找着什么。

  捡起了一根成年人大腿粗的断木抱在怀里,双臂一使劲,咔嚓,树几乎是一下子就折了。

  “老实点,不然就滚。”

  周建的动作唐末看的是最清楚的,不仅是力量还有动作的流畅程度。

  这并不是一个综合属性值200左右的人能够做到的事情。

  唐末看周建的眼神里多了些内容,如果周建真的如她看出的那般一样是个隐藏了自己的实力,那么他加入这个队伍,花费那么长的时间去赚这两个晶核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周建的加入对于这支队伍倒是是件好事还是坏事呢?

  这一切变得越来越有趣了,唐末的表情变得玩味了起来。

  她现在对这趟旅程越来越期待了。

  周建的动作属实震撼到了王二他们几个人,明明已经撸上去的袖子愣是不敢再往前一步。

  嘴里嘟囔了几句到底是和他手底下的那几个人收敛了很多。

  两个中级晶核,一个月的时间,他们还以为也只有自己这样的人能接一接。

  像周建这样实力的人老老实实的做个捕猎者赚的多快啊,真的是个疯子。

  何二叔看周建的眼神带了感激。

  这边唐末对林婉的情况基本通过几句闲话已经了解的差不多了。

  无论是什么年龄段的女人聚在一起都是会很快熟悉起来的。

  林婉的年纪果然和唐末一般大,二十岁的时候生的毛头,今年毛头已经三岁半了。

  不过林婉却并不是人妻,她是未婚先孕,当她执意要生下这个孩子的时候还在云水镇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那时十九岁的她和父母吵架一个人跑去了附近的大沙漠,就在她快要渴死在沙漠里的时候,一个男人救了她。

  她长得漂亮,怕出危险就算是离家出走也把自己化的很丑。

  男人不知道她的真实样貌,但是她却是真真切切的看见了男人的脸。

  在他们快要走出沙漠的前一晚,在一个沙漠中的木头房子里,他们发生了关系。

  算是林婉主动的,云水镇的女孩本来就敢爱敢恨,更别说喜欢的人还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了。

  可是第二天早上,男人却把身上所有的水和食物都留在了房子里,然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林婉伤心之余自己走出了沙漠,然后独自一个人面对了所有的流言蜚语把毛头生了出来。

  我不后悔。

  林婉这样和唐末说。

  灯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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