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任务【无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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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渊撤回皮肤,哑然失笑。

  原以为这个副本师能和之前的血脉巫师一样多过几招,没想到就是个样子货。

  想想也是,投身刺客联盟的基本都是散人,借助其内部资源发展壮大自身。

  普通刺客不像副本师那样天赋异禀,所以在融合皮肤上会花费大量的精力。

  一般来说,刺客联盟内的高层通常是无面者出身。

  唯有把刺杀上升到艺术层次,才能傲立于所有人之上。

  副本师动辄大军出动,哪儿有刺客的样子。

  收好掉落的几枚白银皮肤,王渊终于结束了这几天的追逃游戏。

  如果不是拖到白银副本由虚化实,王渊只怕还得再逃一段时间。

  所幸,王渊将刺客的交替时间计算在内,勉强撑过了第二波刺杀。

  至于后续的刺杀,说不定直接就是黄金级刺客了!

  时间紧迫,王渊将【黑龙】副本上传到攻略区后,便不再过问。

  晋升白银级后,面板信息变化不大,唯有副本师能力一栏,多出个新的职业能力。

  【逆向召唤】获得副本师同意后,副本boss可以将副本师召唤到身边(没人能够阻挡我们的脚步)

  和【随身召唤】一样,同属于战略技能,至于怎么使用,见仁见智吧!

  王渊就待在森林里,哪儿都没去。

  他再次点开锚定技能,放大费伦世界的虚拟模型。

  地底世界是不能再去了。

  从之前的经历来看,王渊断定周家的副本师大多在地底世界发展。

  那里是魔物资源最多的地方,无论是中低端素材,还是高端素材,都能在地底世界捕获到。

  如果重回地底世界,只怕是羊入虎口!

  别看王渊让周家吃了几次亏,但完全没有损伤周家的元气。

  不入史诗级,就是蝼蚁!

  黄金级副本师可能偶尔还会被情绪左右,做出无脑或者失智的举动。

  但从史诗级开始,无论是大局观,还是布局分析的能力,都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就类似神灵和凡人的差别,神灵有神格处理信息,远非凡人可比。

  王渊应该庆幸,这段时间周家的几个史诗级副本师正密谋策划一件大事,否则腾出空来,哪会像先前的几个黄金家老那样频频失误,轮番成为运输队长?

  家族出身的副本师,有利有弊。

  利在于家族资源丰富,能够迅速成长。

  弊在于成长速度过快,处理各种事情的手段匮乏,容易做出失误决策。

  换作一个黄金级散人副本师,王渊压根别想从对方手里捡漏,甚至有可能会丢掉性命。

  因为散人出身,副本师做事会非常谨慎,尽力杜绝隐患,如果不这样,早就被联邦家族剥削到死了。

  去地底世界的风险较大,王渊决定换个地方发展。

  就在这时,王渊的个人晶脑推送出一份加密邮件。

  看到邮件出现的瞬间,王渊眼神一凝,邮件的样式是联邦军校专用,邮件名更是被标红,显然是份加急件。

  “无面者任务:随军团开赴费伦世界,进攻各大附属半位面!”

  “副本师任务:继续潜伏发展,目标为进入费伦各大势力上层!”

  “列兵王渊,你的任务是成为银风公国的领主!”

  “吾之荣耀,向死而生!”

  邮件中只有这四行字,但每一个字透露出的信息都不寻常。

  王渊心中涌起热血,挺直身体喃喃道:“吾之荣耀,向死而生!”

  这是联邦军校的校训。

  联邦不喜欢洗脑,只是为了让联邦公民记住,文明的发展在万千位面中,懦夫最终只会腐朽死去!

  按照邮件所说,联邦大概已经结束了和其他世界的战争,现在将目标放在了费伦世界上。

  联邦的意图很明显,先斩去费伦世界的枝枝叶叶,最后再一举吞下主物质位面。

  无面者军团是打手,副本师则是主导未来战争的核心。

  王渊要做的,是成为潜伏者的一员,在这场猫与鼠的游戏中能走到哪一步,就看他的造化了。

  “银风公国在哪儿?”王渊感到好奇。

  邮件里带有附件,点开后,里面是银风公国的具体位置,以及相关人文风俗。

  至于更深层次的势力信息没有提供,这些是需要副本师自己去探索的。

  对照费伦世界的虚拟模型,王渊不断寻找银风公国的位置。

  最终在主物质位面的南面找到了目标。

  “近海地带,半岛屿半大陆型公国?”王渊挑了挑眉。

  联邦的任务是要完成的,但不能放弃提升实力的机会。

  王渊的任务是成为银风公国的领主,后续不必说,爬得越高越好。

  主物质位面的素材没有地底世界丰富,所以潜伏的位置很关键。

  王渊的运气不错,海洋中的魔物种族不少,半岛屿半大陆格局进退自如,不用担心未来晋升素材的稀缺问题。

  而且有了【逆向召唤】职业能力,王渊可以自由往返地底世界,只要不常去,不被周家副本师发现就行。

  既然如此,王渊没有迟疑,选择【法师图书馆】副本,再次进入费伦世界。

  这一次,他要去的是地上人类国度,银风公国!

  费伦世界已经进入寒冬,几场暴风雪过后,南方开始迎来漫长的冬季。

  银风公国,格里芬男爵领,迷雾小镇。

  凛冬已至,小镇居民夜晚除了休息,大部分都聚在旅馆里喝酒吹牛。

  当然,这是男人们的专利,妇女们则在家忙活,为丈夫第二天的工作备好粮食和行囊。

  迷雾小镇的居民大多是去周围的森林捕猎,收获皮毛和兽肉,或者出海捕鱼,维持一家人的生计。

  沉睡巨人旅馆内,几个男人正扳着手腕,借着酒意大声叫嚷。

  一个衣着褴褛的老人窝在角落里取暖,怀里抱着自己做的鲁特琴,闭着眼哼唱不知名曲乐,苍老的脸被炉火熏得通红。

  旅馆老板无聊地擦着器皿,偶尔抬眼看看吵闹的酒客,又继续低头忙她的事。

  旅馆的大门突然被打开,一阵冷风吹进,酒客们被风吹醒酒意,纷纷转头看向进来的陌生人。

  陌生人掀下兜帽,抖了抖肩膀上的积雪,脸上露出和煦的笑容。

  小镇不大,尤其是夜晚出现陌生人,更加引人瞩目。

  旅馆只安静了片刻,随后又陷入嘈杂之中。

  旅馆老板看着这个面目俊秀的年轻人,倾过身体问道:“陌生的旅客,要来一杯甜贝酒吗?”

  年轻人点头,随后将自己怀里的乐器放下,安静地坐在木桌旁。

  角落里的老人兴许是被冷风吹醒,看到旁边坐着的年轻人,微微一愣。

  当老人的视线落在年轻人的乐器上时,顿时眼睛一亮,醉醺醺地爬起来,冲到年轻人面前,兴奋得像个孩子:“这是真正的鲁特琴吗?吟游诗人用的那种!”

  旅馆老板珍妮弗皱眉,双手叉腰,挺着胸脯大声喊道:“老约翰,你要是吓到客人,以后休想再喝到一口甜贝酒!”

  老约翰讪讪收回手,他本来还想摸一摸乐器的,被珍妮弗这么一恐吓,连忙后退了两步。

  年轻人脸上露出笑意,声音如同初春的林间暖风:“这就是鲁特琴。”

  老约翰瞪大了眼睛,开始变得有点结巴:“请...请问您是吟游诗人吗?”

  “是的。”年轻人递过鲁特琴,送到老约翰面前:“试一试?”

  老约翰愣在原地,脸涨得通红,随后醒悟过来,狠狠地在亚麻衣服上擦了两下手,满眼虔诚庄重地接过鲁特琴。

  老人对待乐器的态度,就像是自己的生命。

  年轻人在拨弄琴弦的老约翰脸上,看到了一种光辉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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