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高三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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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傲气,那也是有原因。

  叶寻欢大有来历,他是个长生人,活的年代足够久远,大概有一千多年。换句话说,骨子里是个古代人,来现代社会时间不长。

  至于身手,自然不凡,岂会是几个虾米所能对付的?

  撮尔小国,棒子、小矮人也敢在习惯了大国身份的叶寻欢面前张狂,丫的,揍不死你。

  只不过他也不是无脑之人,知道现阶段政策不太一样,歪果仁一等公民,打了人家,可不是小事。

  为了减少麻烦,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说起来,叶寻欢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比如各种传记,古代人有修仙这一说法。

  的确,古代人修行有很多法门,门派林立。但是,说有谁能长生,就有点扯。即便是有升仙的人,谁见过?

  传说归传说,毕竟没有证据说明长生人存于世。

  师父传道,他老人家七十多岁挂掉了。

  至于叶寻欢的师兄弟们,也没有一个得长生的人。

  那么,叶寻欢自己是怎么回事?

  其实,连他自己都稀里糊涂,弄不清到底是修炼门内功法而长生,还是自身具备特殊性。

  反正别人都死了,他还活着,而且容颜不变。

  不死,让人生变得漫长。

  在古代,叶寻欢既没有野心,也没有开山立派的想法。

  闲着干嘛,那就搜集天下奇学打发时间,所学门类五花八门。

  朝代更迭,岁月悠长,直至今朝。

  作为长生人,叶寻欢经历过太多朝代。他喜欢平静生活,不喜欢战乱年代。(废话,谁也不喜欢战乱年代)

  或者说看透了天下朝代更迭,遇到不好年份,他就远遁或者躲到十万大山里。

  等到了太平年代,他又会下山过着平民生活。

  远的不说,上世纪三十年代,他曾经下山一次。

  好巧不巧,刚好碰到打仗,叶寻欢还帮助军队送弹药,出手救助一名身受重伤,生命垂危军官。

  那时候叶寻欢才发觉,如今火器比明清时代强大多了。

  以前那种火器很低劣,叶寻欢并不畏惧。

  武器发展日新月异,这可不是好事,自己可要好好修炼,这家伙回头又躲进大山。

  到了六十年代,叶寻欢估计时间也差不多也该进入和平年代,战争不会永远打下去,下山看看吧。

  不错,天下是和平了。

  而且叶寻欢明显感觉到社会面貌不一样了,主要表现在精神方面。

  穷,照样还是穷。

  别指望在一夜之间,从贫穷变成富裕。

  一个农业国经历半个世纪战争,这个国家穷的什么都没有,不穷不合理。

  作为亲历者,从个人富裕讲,也就是现在说的人均GDP,宋朝是顶峰,当然明朝也不错,相比之下中国百姓很富裕。最操蛋的是清朝,令人奇怪的是,今天还有许多傻逼文人,大肆歌颂大清盛世。窝日,吹都能吹出来啊......

  那是叶寻欢最痛恨的朝代,几乎把国家民族送入深渊。

  还好,五百年必有圣人出,这个国家又站立起来了。

  今天这个时代,竟然靠着一股精神力量,创造了很多奇迹,不得不令叶寻欢叹服。

  后来听说连原子弹都造出来了,据说还用算盘计算导弹数据。

  不过,那一次经历让叶寻欢很尴尬,那年代户籍管理非常严格,而且吃饭要粮票,住宿要证明信。

  总之,没有身份你是寸步难行。

  每一次改朝换代,社会充满复杂性,失败者不甘心,企图死灰复燃。胜利者希望长治久安,竭力压制。

  作为过来人,叶寻欢心中很清楚。

  想让叶寻欢饿肚皮有点难度,对于无拘无束惯了的他,却是一件麻烦事,很别扭。

  想住客栈,人家要证明信。

  你没有,说明来路不明,有关部门就要问一问你从哪里来,是干什么的?甚至怀疑你是敌特分子。

  虽说挺狼狈,想抓叶寻欢不可能,一看不好这家伙溜之乎也。

  叶寻欢有点本事,却也不能用在这方面,他不想找麻烦,转身又回到大山里去了。

  所谓大山,不是指平常那种山,而是人迹罕见的十万大山,还必须是普通人上不去的那种深山。

  否则,何来安宁?更不要说修行了。

  用术语说,叶寻欢在大山深处修行,却也不能永远与世隔绝,还必须入世。

  一晃几十年过去了,静极思动,到了二十一世纪,叶寻欢又出来了。

  叶寻欢也知道,这个时代变化明显加快。

  新闻上说,二战结束时,米国人给小鬼子丢了两个小胖孩,整座城市瞬间夷为平地,这是多么可怕的力量?

  他如果脱离社会太久,恐怕跟不上发展节奏,谁知道会不会变成原始人。

  这个世界连原子弹都造出来了,叶寻欢有种急迫感,他需要学习。

  是啊,你跟不上社会发展,社会就必然抛弃你。

  叶寻欢从来都是一个勤于学习的人,从来都是一个赶时髦的人,经历过的那些朝代,各种杂学,比如医学、武术、易数等等,只要他认为有用,就会想方设法学习掌握。

  有了本事才能安身立命,才能掌握财富,才会活的舒服。

  这一次下山,叶寻欢没有遇到多大麻烦,身上就缺个身份而已。

  叶寻欢从西向东走,慢游天下。

  走到绿岛这座海滨城市,一下子看中了这里的环境。

  宁静的小城,空气清新,气候宜人,景色优美。

  所谓的优美,当然是指前海一线,也就是叶寻欢目前居住的位置。

  在他看来这是天下最美的城市,当即决定在此安身立命。

  身份好办,他物色到了叶老先生这个孤寡老人。

  某一天叶老先生与平时一样,到山上锻炼身体,很巧合看见衣不遮体,面黄肌瘦,似乎饿的很厉害的孩子。

  面对这样一个骨瘦如柴,看上去才十一二岁左右孩子,叶老先生感觉他很可怜。

  老先生领着他回到家,先让孩子吃饱饭,交谈中听明白了,这孩子孤苦伶仃,流浪街头。

  似这种情况,本可以送收容所。

  但是,叶老先生有私心,他觉着自己收养他比较好。

  叶老先生年岁太大,虽说身体还可以,毕竟岁月不饶人。

  身边有个人照顾也是好的,至少有人给自己送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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