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算干净。床单被罩都是新的。
付倾将他侧放在床上,眼尖的瞥见他埋在枕头半边的红透的耳尖。
抿了抿唇,起身去拿医药箱了。
小包子这会儿才插上话,“姐姐,有没有受伤?”
付倾摇了摇头,拎着医药箱的手顿住,担忧地望向那人。
还是她太大意了,最后连累了他。
付倾轻步走到床前,拿出酒精、药和纱布,拉开他单薄的里衣。
“宿主,好机会啊,待会儿你就装作笨手笨脚的样子,男主问你的时候,你就说第一次给人包扎,嘿嘿,他一定会被感动的。”左左傻笑着出谋划策。
付倾眼都没抬,目光专注的落在男子的后背上,好似没有听到一般,急地左左抓耳挠腮。
到底是阎王大人,只疼了一会儿冥煜便适应了,后背被女孩触碰到的地方,如有一阵凉风拂过,痒痒的。
他视线乱扫着,落在床头柜上的白边相框上,男人搂着女孩的肩膀,笑得十分开怀。
他移开视线,不再去看,酸溜溜说了一句:“手法挺熟练的啊,没少给人包扎吧?”
付倾在他后背系了一个不算好看的蝴蝶结,鼻腔浅浅发出了一声“嗯”。
“只给你包扎过。”
冥煜垂下眼帘,心跳有些加快,暗骂自己不争气。
“好了吗?”他有些不耐地问道,想让这种异样的感觉尽快消失。
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糟这样的罪,明明,明明他袖口里有药的,只要敷一次便可好得七七八八。
但是看到她为自己着急,担心自己的样子,他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如果说,他刚才没看错的话,她脖子上的带的那块黑玉石,就是当年他送的那块,连边角处细小的瑕疵都一样。
如果说,她就是那个人的话,他欠她的,又何止是一条命。
每届阎王,都是从鬼城千万鬼魂中选拔而出的,冥煜身手敏捷,智商惊人,很快便从一众候选人中脱颖而出。但,要想坐稳那个位置,又岂是那么容易的事?
上任的第一件事,便是要抹去记忆,投胎到人界历练六十年。
既是历练,身世往往是人群中最悲惨的那个。犹记得当年的他,一边照顾年迈多病的爷爷,一边在大城市边缘苟且讨生活。他在暴雪天险些冻死时,是一个盲人女孩救了他。将他带回家中,给了他衣服和食物。爷爷过世,他没有钱买棺材的时候,也是她好心掏的钱。再到后来,他得了重病,也是她默默交的医药费。他二十八岁,在医院住了三年,花光了她所有的积蓄。他出院,偷偷去看她,没赶上她的最后一面。
他将脖子上常带着的那块残缺的黑玉石放在她旁边,好来世报恩。
可没想,一找便是三百年。
于他而言,那场历练,不仅仅是为了让他看透人世间的各种苦难,更多的,他想,应该是感恩。
“你在看这个吗?”付倾将脖子上的黑玉石取下,放在他眼前晃了晃。
冥煜回神,点了点头:“挺漂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