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还知道开门啊,我还以为你死在屋里了呢!”
一胖妇人伸手推开童若云,高嗓门的喊道:“怎么还想赖着不走?你想都别想,我可不是好欺负的,带着你的东西,赶紧滚,不然上了法庭,有你好瞧的。”
童若云抚着头,压根就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啧啧,这是从哪里买的玩具枪啊?怎么?打算用它来吓唬我?当老娘是吓大的吗?”胖妇人发现在童若云掉在地上的枪,她一脚就踩了上去。
童若云神色不动,也幸好这人是踩了一脚,她要是捡起来开上一枪,估计得吓个好歹的。
“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滚?从现在起,这房子就归我了。”胖妇人见童若云不给一点反应,还以为她想耍赖,叉着腰就恶狠狠的向她走来。
“我知道了,我拿几件衣服,这就走。”童若云的脸色很苍白,一眼就能看出她是不舒服。
胖妇人瞅了她两眼,冷哼一声道:“那就快点,给你十分钟,多余的东西可不许带走。”
童若云不在意的笑笑,捡起地上的枪,然后随意捡了个背包,塞里面几件衣服,扭头就往外走。
胖妇人愣了半天,不明白一直死赖着不走的人,怎么今天就会这么痛快。
可她也只是愣了一小会,人走了更好,人走了,房子就归她了。
这比让人还钱好的多,魔都的房子值钱啊,虽然小了点,但地点好啊,怎么说也能值个二百来万呢。
童若云出门,很快就找了一家酒店住了进去。
原主的钱包里还有个几百块钱,至少够她住两天的了。
用冷水洗了脸,童若云不打算再睡,先靠在床头,将原主的记忆接收了。
原主李若兰,父母在她大二时遇空难逝世。
给她留下了一间房子,和几十万的存款。
房子就是刚才被人抢走的那间,原主欠了人家180万,还不上,是以他们要房子抵债。
之所以欠钱,这就要说起原主的两个好姐妹了。
杨敏和林佳佳是跟原主从小一起长大的,上幼稚园就相识,小学一个班,中学一个班,高中虽不是一个班,但也在同一所学校,直到大学才各奔东西。
虽说各在不同的城市,但三人之间的联系却没断,每天只发微信至少都会发个百八十条的。
关系好到可以睡在一起,吃在一起,连洗澡都可以一起,可以说,她们比亲姐妹还要亲。
但让原主沦落到这种地步的,也正是这两个好姐妹。
在大四的时候,这三人就琢磨着用手里的钱做些生意,免得给别人打工看人家脸色,还赚不到多少钱。
林佳佳家里穷一些,没有多少存款,她只有在假期打工攒下的一万多元。
杨敏倒是拿出了二十多万,还是背着家人拿出来的。
原主倒是没人管,可以将所有的存款都拿出来用。
三人合计着开了一家广告公司。
原主出的钱最多,是以广告公司办照的时候,就用了她的名字。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理解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想的挺好,可实际操作起来,却发现哪哪儿都要钱。
还好,林佳佳的男朋友友情帮了一把,解决了她们很大的麻烦。
本来他还想往公司里投钱来着,可林佳佳有骨气,硬是拦着没让。